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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經濟在世界范圍內的全面增長,是當代人類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社會組織結構所面臨的一次嶄新的革命。進入9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產業、通信產業等為主導的高新技術產業、知識型產業成為世界經濟增長的主要支撐力量,世界經濟增長在表現出日趨全球化的同時,又表現出知識化、技術化、網絡化和虛擬化等重要趨勢。究其原因,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宏觀化、社會化、全球化和政府功能化乃是當代知識經濟崛起的重要條件,也是各國綜合國力競爭的關鍵因素。以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新活動為主要特征的知識經濟擴張模式越來越受到當今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政府功能也正在得到強化,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的組織、規劃、政策引導功能已迅速增強。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客觀存在,表明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創造和市場創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一方面,高新技術產業政府管理需求迅速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正在成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功能強化必須成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主體。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乃是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作用的核心。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不僅有彌補“市場失靈”的特別功能,而且對高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功能缺陷的校正也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從長遠分析,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提高是改善和優化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重要條件,也是促進它發展成為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可持續發展的一個不可低估的重要力量。本文具體研究了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特點,并對發達國家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具體做法進行比較全面的分析。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基本含義和特點
1.1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與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當代高新技術產業化實踐表明;一方面,市場機制是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主要動力所在。這是高新技術產業化在世界各國經濟增長、國際競爭力提高、綜合國力增強和國家整體形象設計等方面能發揮并且正在發揮出巨大的能動作用和主體作用的基本條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縱深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除了必須塑造企業行為主體外,還必須有政府相應功能的支撐與服務。這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所以能對當代人類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產生變革性作用的必要條件。發達國家相比發展中國家所以能長期在高新技術及其產業國際競爭中始終處于牢固的壟斷地位,與這些國家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有效的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說,西方發達國家經濟增長模式中對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異議的話,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領域,它們幾乎都作為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一個重要職能來實施。這表明,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模式方面,發達國家的政府職能與傳統產業管理職能發生了巨大的分離,正在發生重要的調整。高新技術產業化對經濟增長、充分就業、抑制通貨膨脹和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等方面都發揮出了重要作用,并且這種作用還有進一步提高的趨勢。這是發達國家政府長期以來不懈地提高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重要啟示。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為例,其高技術產業的增加值已占整個制造業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提出的《為了國家的利益發展技術》報告中強調,技術進步是決定經濟能否持續增長的一個最重要的因素,技術和知識的增加占生產率增長總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術產品的開發而形成的帶有高技術含量的服務業的出口額已占商品出口額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國首腦會議上確定,由歐盟部長理事會支持召開的“在以知識為基礎的經濟中產業的競爭力——政府的作用”研討會,探討了高新技術產業化新經濟發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問題。顯然,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競爭力,是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建設的基礎和核心所在。
發達國家新經濟實踐表明,強化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是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經濟功能轉型和創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功能的實現主要有三個途徑: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的直接參與行為,如把財政資源投入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去。二是政府通過建立一系列優惠政策體系去推動、引導、促進、調整和規范全社會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新活動的持續、有序化發展。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高新技術公共基礎設施來提高國家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供給能力,提高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對復雜。這表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并不像傳統產業那樣簡單明了。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含義。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規、規劃與計劃等促進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扶持和規范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加快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的競爭實力。它是指一定經濟體制下的政府經濟功能在高新技術產業管理中所表現出來的綜合競爭力。
國際經濟競爭的加劇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知識經濟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問題提出的重要背景。
從理論淵源上分析,古典經濟學的比較優勢理論和相對比較優勢理論是競爭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一國綜合國力競爭優勢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主要實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就成為決定一國社會整體創新能力的重要內容。
從政府經濟學的觀點分析,政府經濟功能的發揮是彌補“市場失靈”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國工業化和現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產生和發揮,除了政府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之外,還必須輔之以產業政策。即從強化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的角度,增強政府經濟功能對國民經濟作用的效果,盡量減少“政府功能失靈”。
從發展經濟學的觀點分析,發展中國家必須把消除“二元經濟結構”作為工業化發展的主要目標。這不僅使政府經濟功能的強化成為必然,而且使政府經濟功能的重點有了戰略性調整的必要。為此,必須把政府經濟功能集中在工業化發展的國際競爭力上,進而形成一套能促進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政府政策體系。
從世界經濟論壇和瑞士洛桑國際管理開發學院的觀點分析,一國國際競爭力取決于以下五種不同因素的組合:變革素、變革過程、環境、企業自信心、工業序位結構等。由此形成兩方面相互聯系、相互作用的競爭力,一方面是企業競爭力,另一方面是環境優化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環境優化競爭力成為制約企業競爭力、國際競爭力的主要因素。而環境優化競爭力又與政府經濟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關。從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實踐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功能的效果,必須以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為關鍵。
從理論上分析,一國或一地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一國或地區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與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之間的乘積。即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高新技術產業規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特點分析。
(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強化和改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內容。
(2)決定和影響一國或一地區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個方面:
高新技術產業規模因素。這是影響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國家政府才有對其實施產業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術產業規模的擴大,使其對政府財政收入增長的貢獻提高,從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必要性、主動性、積極性。
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術產業財政投入力度指標、政府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財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術產業政府管理機構設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術產業市場行為主體利益矛盾的政府規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標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術產業增長幅度指標;二是高新技術產業在國民經濟中支柱產業地位的形成和擴散程度指標;三是高新技術企業成長指標;四是高新技術企業規模化發展指標;五是高新技術產業對國家財政收入貢獻率指標;六是高新技術企業就業貢獻率指標;七是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指標;八是高新技術產業在推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調整中的帶動作用指標等。
(3)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雖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經濟體制的影響,但經濟體制變量對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影響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內。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已由過去的單純企業化、個體化和小額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會化和巨額化方向發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的投入規模與實力已成為決定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知識經濟國際競爭的核心因素。這是在不同經濟體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實的體現。
高新技術產業化和知識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量是技術重大創新和技術、知識在資源配置與利用中的功能成為主要決定力量。由于技術、知識與經濟體制、經濟制度的相關性極小,因此,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和知識經濟的發展一般與經濟體制因素關系并不特別密切。
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及其知識經濟發展中,經濟體制變量對其影響主要通過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方針、政策、措施、手段等體現出來,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也成為經濟體制變革和制度創新的重要內容。
經濟體制對高新技術產業管理政府行為的要求主要體現在如何重新認識政府在國家經濟職能中的作用,如何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滿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提高一國產業素質的重要條件。首先,政府通過相對超前和富有戰略性的優惠政策體系對高新技術產業進行扶持,客觀上能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增長速度和規模;其次,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主要從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升級的戰略高度考慮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全局性問題,因此,對推動和加快國民經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高級化調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過必要的、一定規模的高新技術研究與開發財政投入、高新技術企業投入等手段,能促進高新技術商品化、產業化和國際化進程,進而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最后,政府通過制定一定的產業保護和產業開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產業發展素質。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目標和主要條件
2.1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目標體系:促進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增長;扶持和規范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加快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有效供給;建立和健全適應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市場結構與市場體系;建立和強化具有自主開發能力和知識產權形式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建立和完善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的企業家才能供給和研究與開發人才供給的社會化服務體系和保障體系;保障國家經濟安全。
2.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條件。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既是一個多重目標體系,更是一個客觀過程。作為一個社會系統工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建設必須具有條件體系的支撐與服務。具體地,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條件有:
(1)國家規劃和戰略支撐條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和戰略成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需求條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充分條件。
(2)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模和實力條件。這主要要求高新技術產業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化、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化、高新技術產業對財政貢獻率提高等條件。
(3)有效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條件。在市場結構改善、提供市場信息和改善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基礎設施條件等方面,發揮政府經濟功能的主體作用。從發展趨勢看,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必須針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市場失靈”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導和刺激條件。引導和刺激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和創造相關需求既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發展的主要支撐條件,又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形成和強化的基礎和核心。
(5)高新技術企業有序競爭條件。調和企業行為主體和居民戶行為主體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的利害沖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法規監管能力和水平,進而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宏觀調控能力。
(6)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整體能力條件。強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化整體能力建設,實現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目標,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的充分條件。
這是從根本上確保一國國家經濟安全的終極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是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經濟功能的一種超越。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既是一個社會日益增長的最終產品和勞務供給能力的持續增長過程的方式,也是經濟管理體制、新興產業管理方式和體制的不斷調整、轉換和創新過程。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化是一種新型生產力的載體,由于產業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產業增長的國際因素影響,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個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功能轉換和創新的必然過程。
(1)提高政府產業管理競爭力是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功能創新的主要內容。
(2)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高是對傳統經濟體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進行重大的轉換和創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必須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作為關鍵。這既有助于縮短高新技術產業增長的起步階段周期,又能極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術產業的國民經濟支柱產業化和戰略產業化發展進程。為此,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必須強化對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的引導和改善,進而使一定時期的產業供給結構和產業結構得以順利調整。即在產業不同的生命周期通過某種、某些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的創造和刺激,去調整高新技術產品市場價格,促進廠商調整生產方向,促進生產要素的重組,實現有限資源的優化配置。必須通過創造有效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需求去引導社會總需求的變動方向,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在促進經濟增長、物價穩定、充分就業和國際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術產業化成為支撐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力量。
(4)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指導方針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市場失靈”障礙,又要能強化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進而提高社會整體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政策,促進政府產業政策的完善,并強化其對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功能。這可通過形成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化為重點的產業政策,實現對國民經濟的超前調節,提高國民經濟主要支柱產業的國際競爭力,使國家或一地區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術產業方面形成國際競爭優勢。這是發展中國家構造國際競爭的后發優勢的關鍵。實踐表明,這既是發展中國家政府功能轉換和創新的關鍵,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術及其產品市場管理的新模式,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可持續發展。這方面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市場競爭環境的建設;二是市場競爭主體的塑造;三是政府與企業產權關系;四是政府對國有高新技術企業宏觀管理模式;五是對高新技術市場壟斷的管制和規范能力等。
(7)要創造全面提高社會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的動力機制。必須強調,長期以來,在政府經濟政策目標中,需求政策占據了絕對地位,而供給政策則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中,由于其資源構成和各種資源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的地位和權重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科技創新人才資源、創業人才資源和新型企業家人才資源等已成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可持續發展的最主要決定因素。而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圍內都是供不應求的。而且,在發達國家,由于高新技術產業化相對超前,因此,普遍存在著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不足問題,并且這些新型要素供不應求程度會更明顯。因此,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就成為發達國家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提升的關鍵。
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優惠政策條件體系來有效降低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的風險;二是通過提高政府高新技術基礎設施供給規模來形成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的多元化機制。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要以控減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為基點。眾所周知,高風險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顯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風險是影響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風險控制就成為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重要目標。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風險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稅收減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財政直接投入戰略性關鍵高新技術及其產業,提高一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創業孵化條件體系,降低科技創業人才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本和風險;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供給能力,加大高新技術產業化新型人才資源的供給水平;五是利用國際科技合作來分散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風險。
必須指出,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風險控制能力與一國政府財政收支能力直接相關,與該國高新技術產業在其國民經濟增長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關,與該國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狀況相關,也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有關。因此,在新技術產業化的起步階段,可通過制定和實施一定的優惠政策,來提高政策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控制能力。這既能增強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政策導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業市場行為主體風險度,有助于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主體多元化機制的形成。對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行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國民經濟發展階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供給能力上與發達國家的存在著很大差距。這絲毫不比其與發達國家在技術創新供給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時,由于發展中國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條件方面的認識不到位,它在這方面的供給職能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因此,為了縮短與發達國家在新經濟發展中的巨大差距,發展中國家政府必須從戰略高度重視高新技術產業化制度創新供給條件和行為建設的重要性,為高新技術產業化創造最佳的發展環境。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起飛階段或成熟階段,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風險控制的手段也要進行全面調整和創新,不能再單純依賴于優惠政策條件,而要通過建立制度創新的比較優勢,來提高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風險控制效率。
因此,強化政府制度創新供給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競爭力的基礎條件。制度創新供給是政府高新技術產業管理的基本功能。與其它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品種相比,制度創新供給的主要承擔者是政府主體。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國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行為績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決于其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的制度創新條件。21世紀美國經濟優越的競爭優勢,與其高新技術產業化供給能力有巨大密切相關。一方面,而對新經濟競爭日趨激烈的世界背景,作為世界第一科技強國的美國也在及時調整其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國防R&D經費支出的政策等。國防R&D經費支出在美國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從20世紀90年代就呈現下降趨勢,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為了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美國政府積極為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化創造有利的制度創新條件。如2000年聯邦政府放寬對人類胚胎細胞研究的限制。美國是一個宗教保守勢力較強的國家,政府經費一直被禁止用于有關人類胚胎細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頓在其總統任期最后一年中終于取消了這項禁令。由于聯邦政府經費在醫學等基礎研究領域占有最大份額,大大推動美國在胚胎細胞方面的研究進程。為了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美國加強了相關法律環境的規范建設。2000年6月30日,克林頓總統簽署了《全球和國內商務之電子簽名法》,確認了電子簽名在簽訂合同、使用和存儲文件時的法律有效性,規范了電子商務的法律環境。這為電子商務發展創造非常有利條件,如該法案承認了電子商務網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為了規范信息產業的發展,2000年5月,美國和歐盟達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協議,使隱私權問題正式進入美國科技制度創新范圍。由于信息技術和電子商務使廠商獲得了強大的消費者私人資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脅到消費者個人隱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對廠商進行相應約束。雖然美國企業界一直不愿加強隱私權保護,但美國政府還是力排眾議,對隱私權保護提供立法保障。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積極支持。
(8)改善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干預水平。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全球化趨勢是當今世界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這使政府協調行為成為影響經濟全球化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國政府加快本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預期和責任都非常強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不能脫離經濟全球化發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經濟全球化中,國家政府必須在新型國際分工中獲得有利競爭地位,在技術、信息、管理、新產品和服務等配置競爭中處于主動。這要求政府必須對高新技術產業化活動實施適當干預。這要求國家政府產業政策的設計和操作的開放化要以培植本國高新技術產業化競爭與合作機制優勢為關鍵,利用國際科技合作來提高有限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礎上提高科技創新資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發達國家產業全球化競爭能力是與其高新技術產業成長能力密切對應的。因此為了提高一國在產業全球化中的競爭能力,必須以提升高新技術產業國際競爭力為前提。為此,發達國家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干預功能不斷強化,主要表現在:一是制定和實施國家級中、長期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計劃,提高有限科技創新資源配置效率。這在世界主要發達國家爭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紀科技發展戰略和計劃中有突出的表現;二是強化國家財政能力對研究與開發的扶持,引導社會科技投入規模和結構,提高社會科技投入供給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對知識和技術基礎設施的供給能力;完善科技創新環境和條件體系;四是實施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財政政策,創造國內高新技術產業化有效需求,帶動國民經濟產業結構高級化調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購力度,扶持高新技術企業迅速長大;六是拓寬國際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對全球科技創新資源的配置能力。
雖然我國各級政府有干預經濟的傳統,但這種傳統模式與高新技術產業化政府促進行為相差甚遠。①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過多側重于行政功能,與市場經濟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最突出地表現在組建國有企業,進入國民經濟諸多行業。而在新技術產業化中,政府能直接參與的行業是非常有限的,這使得我國政府傳統的經濟干預功能難以實施;③我國政府傳統的干預功能往往導致很多的投資失誤,導致重復建設。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如果國家干預導致了投資失誤,可能會從根本上擴大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周期,加大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成本,進而加大我國與發達國家高新技術產業競爭的國際差距。這比傳統經濟下我國政府干預失靈的危險要遠大得多;④我國政府傳統的干功能沒有與相應的制度創新有機結合。發達國家政府干預高新技術產業化,不僅有行政手段,還有與之相輔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觀上,在高新技術產業化的起步階段,高新技術產業化所需要的制度創新條件難以有效供給,此時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預功能能彌補制度創新不足和滯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進入到成長階段后,單憑行政手段所能實現的制度創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時過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導致新的制度瓶頸。因此,這需要通過法律手段來承擔全部制度創新功能。從我國情況分析,政府在干預我國高新技術產業化方面的功能還十分有限。實際上,現行公司法、投資法和稅法對高新技術創業的限制還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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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機構改革后政府職能的轉變,對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行政性資本營運提出了新的挑戰。文章在剖析我國當前政府行政資產管理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行政資產管理創新的策略選擇。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和公共財政的逐步建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總量規模不斷擴大,在國有資產總量中所占比重持續上升。據統計,目前我國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達到4萬億元,已占到我國國有資產總量(不舍自然資源性國有資產)的35%。我國行政資產管理存在著產權不清、管理制度不健全、監督乏力等問題,這使得行政性國有資產經營效率十分低下。收益流失嚴重。如何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形成高效的、充滿活力的政府行政性資產投入、產出良性循環的運營策略已是迫在眉睫。
一、政府行政性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1、國有資產流失嚴重。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流失問題發生在資產管理的購置、使用、處置等各環節。在資產購置環節,由于資產購置過程缺乏規范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一些部門單位決策失誤、經驗不足甚至個別人謀取私利等原因,造成單位無效資產增加,資產隱性流失現象普遍,一些單位常常購買質次價高的產品或者工程。造成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在資產使用環節,一些單位管理不善,損壞和丟失現象時有發生。在資產處置環節,資產流失的渠道更為復雜。
2、資產配置不公平。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有約束力的國有責產配置和定額標準,以及資產購置資金來源的多樣性,目前我國政府行政性資產的隨意購置和重復購置現象比較普遍,導致資產配置不公平,各行政事業單位所承擔的任務與所占用的資產不合理,各單位之間的資產配備不公平。如房產、公務車等國有資產在各行政事業單位之間配置不公平的現象在各地區、各部門較普遍,也是目前國有資產管理中比較突出的問題。
3、資產使用效率低下。資產使用效率不高是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另一個嚴重問題,由于資產配置不公平,重復購置嚴重,在使用過程中又缺乏規范化管理。結果導致許多單位目前普遍存在著大量閑置資產,大天降低了固有資產的使用效率。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等各類資產中尤其是以固定資產方面的使用率不高更為突出。
4、非轉經現象突出。從目前掌握情況看,“非轉經”(即行政事業單值把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轉為經營性國有資產)是資產管理中最為嚴重的一個問題。一是在我國現行的政府行政性資產“非特經”過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執行不力,結果導致政府行政性資產流失嚴重。二是“非轉經”過程中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本身的流失。三是“非轉經”產生的資產收益流失。政府行政性資產是國家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用于完成國家行政事業任務的國有資產。因此,“非轉經”產生的資產收益也應該屬于國家所有,但是,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對投資得到的收益,對外出租得到的租金等收益,都成為單位自己的集體所有。
5、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相脫離。行政事業單位對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基本上是采用分散管理、分散住用、各自為政形式,管資金和管資產相脫節。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相脫離,沒有制定統一的規范要求,造成單位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分離,資產管理職責不明確。
二、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創新的原則
1、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政府行政性資產具有配置領域的非生產性、使用目的公共服務性、資產使用的無償性和消耗性、財政配置性等特征,其日常維持運轉和價值補償要依靠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來實現。現有的行政事業單位存量國有資產是預算資金累積的結果,未來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增量國有資產也將是預算資金繼續補償的結果。因此,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兩者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
2、計劃配置與市場配置相結合的原則。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主要來源于財政撥款和補貼,資金是國家的,而使用是無償的,往往單位從政府爭取到資金形成資產后就變成了“單位的資產”,單位就可以自行支配、處置或用于謀利。這就必然導致單位不斷跑財政、找財政、“跑部錢進”。以各種名又要資金。因此,必須按行政事業單位所承擔的提供公共產品的任務量。通過市場配置機制做到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制定有關資產配置標準和辦法,由財政資產管理部門結合單位的存量資產情況審查單位所需的新增資產,增加資產配置合理性審查這一關鍵環節,并建立政府行政性資產的共建共享機制,保證國有資產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采取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相結合的方式,才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規律,才能構建出一個科學的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行政事業單位著重實物管理并結合價值管理,運用統計報告制度,來確保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則著重價值形態實行總量控制管理,并結合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實物管理,通過支出管理,確定考核指標,加強對單位資產運用情況的考核,著重考核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在總價值量上是否安全完整。
三、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創新的具體途徑
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研究改革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結合財政和行政事業單位體制改革,來構建新的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模式:即建立國家統一所有、各級政府分級監管、財政管理國有資產、單位占有和使用的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新模式。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選擇政府行政性資產管理目標模式,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探索國有資產管理與公共財政管理相結合,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相結合的有效途徑,逐步建立起一個有利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利于促進國有資產合理配置與有效使用的管理模式。
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中,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自由競爭與宏觀調控,是緊密相聯、相互交織、缺一不可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市場機制的完全有效性只有在嚴格的假說條件下才成立,而政府干預的完美無缺同樣也僅僅與“理想的政府”相聯系。也就是說,市場調節與政府干預都不是萬能的,都有內在的缺陷和失靈、失敗的客觀可能,關鍵是尋求經濟及社會發展市場機制與政府調控的最佳結合點,使得政府干預在匡正和糾補市場失靈的同時,避免和克服政府失靈,這對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無疑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市場失靈使政府的積極干預成為必要
西方發達國家及一批后發現代化國家市場經濟的實際歷程和政府職能的演化軌跡表明,市場調節這只“看不見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場經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經濟運行機制和資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機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優勢:~是經濟利益的刺激性。市場主體的利益驅動和自由競爭形成~種強勁的動力,它極大地調動人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生產技術、生產組織和產品結構的不斷創新,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場決策的靈活性。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者和消費者作為微觀經濟主體的分散決策結構,對供求的變化能及時作出靈活有效的反應,較快地實現供需平衡,減少資源的浪費,提高決策的效率。三是市場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資源要求充分利用經濟中的各種信息。而以價格體系為主要內容的信息結構能夠使每一個經濟活動參與者獲得簡單、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從而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場經濟的良性運行還有利于避免和減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敗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場自身是難以克服的,完全摒棄政府干預的市場調節會使其缺陷大于優勢,導致“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因而必須借助凌駕于市場之上的力量——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來糾補市場失靈。
(-)市場不能保持國民經濟的綜合平衡和穩定協調的發展
市場調節實現的經濟均衡是一種事后調節并通過分散決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當程度的自發性和盲目性,由此產生周期性的經濟波動和經濟總量的失衡。在糧食生產、牲畜養殖等生產周期較長的產業部門更會發生典型的“蛛網波動”。此外,市場經濟中個人的理性選擇在個別產業、個別市場中可以有效地調節供求關系,但個人的理性選擇的綜合效果卻可能導致集體性的非理,如當經濟發生通貨膨脹時,作為理性的個人自然會作出理性的選擇——增加支出購買商品,而每個人的理性選擇所產生的效果便是集體的非理性選擇
——維持乃至加劇通貨膨脹;同樣,經濟蕭條時,也會因每個個體的理性選擇——減少支出而導致集體的非理——維持乃至加劇經濟蕭條。再者,市場主體在激烈的競爭中,為了謀求最大的利潤,往往把資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風險小的產業,導致產業結構不合理。這就需要政府運用計劃,利用財政、貨幣、信貸、匯率、優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經濟杠桿和法律手段,特別是采取“相機抉擇”的宏觀調節政策,適時改變市場運行的變量和參數,以減少經濟波動的幅度和頻率,同時通過制定發展戰略、發展計劃和產業政策,對若干重要領域進行投資來引導生產力的合理布局,優化產業結構,保持宏觀經濟穩定與經濟總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場競爭最終必然會走向自己的反面——壟斷
因為生產的邊際成本決定市場價格,生產成本的水平使市場主體在市場的競爭中處于不同地位,進而導致某些處于有利形勢的企業逐漸占據壟斷地位。同時為了獲得規模經濟效益,一些市場主體往往通過聯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對市場的壟斷,從而導致對市場競爭機制的扭曲.使其不能發揮自發而有效的調控功能,完全競爭條件下的“帕累托最優”(ParetoOptimum)即資源配置的最優化,也就成為純粹的假設,因此壟斷被視為市場經濟的“阿基里斯之題”。這就需要政府充當公益人,對市場主體的競爭予以適當的引導、限制,如制定反壟斷法或反托拉斯法、價格管制、控制壟斷程度等。這方面西方發達國家百年來的經驗教訓多有可供我們借鑒之處。這對市場秩序不健全、轉軌中的經濟體制還帶有某些行政壟斷痕跡的我國來說,政府對于促進市場發育和建立市場公平競爭程序負有更加重大的責任。這突出表現在政府應立足制度創新,盡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競爭的規范體系和政策框架,加頒行全國性的反壟斷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壟斷法規)與已經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配套,防止可能發生的并遏止已經出現的各種形式的壟斷。
(三)市場機制無法補償和糾正經濟外在效應
所謂外在效應(externality),按照經濟學家貝格、費舍爾等人的看法,是指“單個的生產決策或消費決策直接地影響了他人的生產或消費,其過程不是通過市場”。也就是說,外在效應是獨立于市場機制之外的客觀存在,它不能通過市場機制自動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場機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彌補。顯然,經濟外在效應意味著有些市場主體可以無償地取得外部經濟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當事人蒙受外部不經濟性(externaldiseconmies)造成的損失卻得不到補償。前者常見于經濟生活中的“搭便車”(freeride)現象,即消費公共教育、公用基礎設施、國防建設等公共產品(publicgoods)而不分擔其成本,后者如工廠排放污染物會對附近居民或者企業造成損失,對自然資源的掠奪性開來和對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以及司空見慣的隨處抽煙等。這類外在效應和搭便車一般不可能通過市場價格表現出來,當然也就無法通過市場交換的途徑加以糾正。通過意識形態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夠使之弱化,但作用畢竟有限。只有通過國家稅收或補貼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標準及征收污染費以及在公共場所不準吸煙等規定,使外部效應內在化,最大限度地減輕經濟發展和市場化過程的外在效應,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
(四)市場機制無力于組織與實現公共產品的供給
所謂公共產品,是指那些能夠同時供許多人共同享用的產品和勞務,并且供給它的成本與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隨車用它的人數規模的變化而變化,如公共設施、環境保護、文化科學教育、醫藥、衛生。外交、國防等。正是因為公共產品具有消費的非排它性和非對抗性特征,一個人對公共產品的消費不會導致別人對該產品的減少,于是只要有公共產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費。這樣一方面公共產品的供給固然需要成本,這種費用理應由受益者分攤,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產出來,生產者就無法決策誰來得到它”,即公共產品的供給一經形成,就無法排斥不為其付費的消費者,于是不可避免地會產生如前所述的經濟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現的“搭便車者”。更嚴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別人來提供公共產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結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產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產品,就不能社會經濟的客觀需要,大大降低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這就需要政府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組織和實現公共產品的供給,并對其使用進行監管。
(五)市場分配機制會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貧富兩極分化
一般說來.市場能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和生產力的發展.但不能自動帶來社會分配結構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價交換、公平競爭原則的市場分配機制卻由于各地區、各部門(行業)、各單位發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稟賦、教養素質及其所處社會驟條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別,產生事實上學的不平等,而競爭規律往往具有強者愈強,弱者愈弱,財富越來越集中的“馬太效應”,導致收入在貧富之間、發達與落后地區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此外,市場調節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業,而失業現象更加劇了貧富懸殊,這對經濟持續增長是個極大的出協:少數巨富控制經濟命脈;潛在的資金外流;眾多的貧困者導致社會總消費的不足,從而市場難以發育等等。更嚴重的是,過度的貧富分化“不僅削弱了社會的內聚力,而且培養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壞了維系社會的政治紐帶。民眾……進而可能要求發生激烈的政治、社會和經濟的變動”。經濟比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還可能會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場不能自發界定市場主體的產權邊界和利益分界,實現經濟秩序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個人企業等市場主體的各種經濟行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實現固然受到市場各種變量(原材料成本、價格、可用的勞動力、供求狀況等)的支配,并且這些變量以其特有的規律(即有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而自發形成的市場運行規律,亦即亞當斯密所說的“看不見的手”,它通過主體的獨立意志、自由選擇、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場原則表現出來。)調整著他們的行為,自發地實現著某種程度的經濟秩序;但是作為經濟人以謀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市場主體又總是在密切、廣泛、復雜、細致的經濟聯系中進行競爭,產生利益矛盾和沖突是不可避免的,而當事人自己以及市場本身否具備劃分市場主體產權邊界和利益界限的機制,更不具備化解沖突的能力。這就需要以社會公共權力為后盾的政府充當仲裁人,設定體現和保障市場原則的“游戲規劃”,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護產權關系的不同利益主體的權利,保證市場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進一步地說,市場競爭優勝劣汰的殘酷性容易誘發人們鋌而走險,產生非法侵犯他人權益的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經濟生活秩序。對此,市場主體更是無能為力。只有政府運用國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擊
經濟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如通過資格認定、行政許可等制度預防經濟違法犯罪的發生,并嚴格依法查處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確保市場機制運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適當的對外政策,爭取有利于經濟發展的和平國際環境,開拓本國商品市場和吸引外資,保護本國總體的和長遠的經濟利益等方面,政府無疑也具有市場所無法承擔的而又為現代市場經濟良性運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場調節機制的缺陷和失靈,為政府干預經濟活動讓出了空間,也正因為如此,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已經成為現代市場經濟體制的有機組成部分。正如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薩繆爾森所說;“當今沒有什么東西可以取代市場來組織一個復雜的大型經濟。問題是,市場既無心臟,也無頭腦,它沒有良心,也不會思考,沒有什么顧忌。所以。要通過政府制定政策,糾正某些由市場帶來的經濟缺陷”。因此,“現代經濟是市場和政府稅收、支出和調節這只看得見的手的混合體”。
二、政府失靈又決定了政府干預必須適度、有效
市場失靈為政府干預提供了基本依據,但是,政府干預也非萬能,同樣存在著“政府失靈”(government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話說就是政府‘識有粗大的拇指,而無其他手指”。政府失靈一方面表現為政府的無效干預,即政府宏觀調控的范圍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選擇失當,不能夠彌補“市場失靈”維持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不力.缺乏保護公平競爭的法律法規和措施,對基礎設施、公共產品投資不足,政策工具選擇上失當,不能正確運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結果也就不能彌補和糾正市場失靈;另一方面,則表現為政府的過度干預,即政府干預的范圍和力度,超過了彌補“市場失靈”和維持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預的方向不對路,形式選擇失當,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規章制度過多過細,公共產品生產的比重過大,公共設施超前過度;對各種政策工具選擇及搭配不適當,過多地運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預市場內部運行秩序,結果非但不能糾正市場失靈,反而抑制了市場機制的正常運作。
那么,為什么政府干預會失靈呢?或者說,導致政府失靈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預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預的一個前提條件是它應該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化身對市場運行進行公正無私的調控,公共選擇學派把政府官員視作亞當·斯密所說的“經濟人”這一假設,固然有失之偏頗之處,但現實中的政府的確不總是那么高尚,政府機構謀求內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謂“內在效應”(interalities)現象在資本主義國家的“金元”政治中有著淋漓盡致的表現。在社會主義國家,同樣在理論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機構的“內在效應”可能性,在實踐中,少數政府官員的腐敗行為更時有發生。政府部門這種追求私利的“內在效應”必然極大地影響政府干預下的資源配置的優化,如同外在效應成為市場失靈的一個原因一樣,“內在效應”則市政府失靈的一個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預行為的效率較低。與市場機制不同,政府干預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為彌補市場失靈而直接干預的領域往往是那些投資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產品,其供給一般是以非價格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過明確價格的交換從供給對象那里直接收取費用,而主要是依靠財政支出維持其生產和經營,很難計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驅動。
其次,政府干預還具有壟斷性。政府所處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產品(例如國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壟斷供給者的地位”決定著只有政府才擁有從外部對市場的整體運行進行干預或調控的職能和權力。這種沒有競爭的壟斷極易使政府喪失對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預還需要具有高度的協調性。政府實施調控的組織體系是由政府眾多機構或部門構成的,這些機構部門間的職權劃分、協調配合、部門觀點,都影響著調控體系的運轉效率。
(三)政府干預易引發政府規模的膨脹。政府要承擔對市場經濟活動的干預職能,包括組織公共產品的供給,維持社會經濟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這一職能的相應機構和人員。柏林大學教授阿道夫·瓦格納早在19世紀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種天然的擴張傾向,特別是其干預社會經濟活動的公共部門在數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種內在的擴大趨勢,它被西方經濟學界稱為“公共活動遞增的瓦格納定律”。政府的這種內在擴張性與社會對公共產品日益增長的需求更相契合,極易導致政府干預職能擴展和強化及其機構和人員的增長,由此而造成越來越大的預算規模和財政赤字,成為政府干預的昂貴成本。
(四)政府干預為尋租行為的產生提供了可能性。尋租是個人或團體為了爭取自身經濟利益而對政府決策或政府施加影響,以爭取有利于自身的再分配的一種非生產性活動(即不增加任何社會財富和福利),如企業通過合法特別是非法的形式向政府爭取優惠特惠,通過尋求政府對現有干預政策的改變而獲得政府特許或其他政治庇護,壟斷性地使用某種市場緊缺物資等。在這種情況下,大權在握的政府官員極有可能“受非法提供的金錢或其他報酬引誘,做出有利于提供報酬的人從而損害公眾和公眾利益的行為”。可見尋租因政府干預成為可能(政府干預因此被稱為“租之母腹”),又必然因這種干預的過度且缺乏規范和監督而成為現實。其主要危害在于“不僅使生產經營者提高經濟效率的動力消失,而且還極易導致整個經濟的資源大量地耗費于尋租活動,并且通過賄賂和宗派活動增大經濟中的交易費用。”從而成為政府干預失靈的一個重要根源。
【論文摘要】如何建立對公共產品管理的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是一個必須認真討論的重要問題。本文針對公共產品管理活動中的高成本與低績效情況,建立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績效評價標準,并把具體的成本分解為生產成本與交易成本以啟示人們正確評價管理績效。隨著市場經濟的日趨成熟,還沒有完全走出傳統管理模式的公共產品成了政府績效管理最為敏感的領域。時下的農村與城鎮公共基礎設施都存在著政府管理成本過高以及績效相對較低現象,而現行的政府行為軟約束制度是造成公共產品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
【論文關鍵詞】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績效評價
一、引言
傳統的政府管理制度是公共產品高成本運作的根本原因[1],這在我國農村與城市基礎設施開發與建設中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沒有有效的制度起抵制作用,在供給和生產基礎設施過程中很可能產生許多更大問題。這些問題可以通過交易成本反映(這些交易成本隨著許多有不同偏好、資源及利害關系的個人進入與開發和維護基礎設施相關的多種決策而產生)。一般地講,現實的政府在供給和生產共用基礎設施的屬性時,極易造成基礎設施由于多種原因而不能得到維護以及生成生產過程中的高成本現象。這里,我們將分析替代性制度安排,設計這些制度旨在降低一種或更多的交易成本,并消除物品屬性所造成的不良影響。然而,為了評價這些制度安排的績效,還有必要詳細說明一組評價標準。首先我們解釋用以評價公共制度的績效標準:效率、公平(包括財政平衡及再分配)、責任及適應性。這些準則明顯地影響政府在基礎設施等方面投資的可持續性,從而影響眼前或長遠的公共福利和公平。從目前現實來看,在政府的有形公共產品領域里,維護基礎設施的成本主要依據是它所運用的制度安排。例如,如果一種制度安排沒有提供激勵機制監督承包商的績效,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和機會主義的承包商就可能以生產不合格的基礎設施來逃避自己的義務[2]。最終的結果是,政府所管理的基礎設施的退化速度將比設計者預想的要快。如果交易成本在確定與替代制度安排相關的激勵機制類型方面起著關鍵作用,就有必要在分析制度安排時對這些成本作詳細研究。
因此,研究一組間接績效標準是非常重要的,這些標準共同形成了與具有公益物品特征的基礎設施供給與生產相關的轉換(生產)和交易成本。對于公眾來說要在頭腦中保持這樣一種認識,即制度安排類型的改變通常會降低某些交易成本而增加其他成本,從而可能在政府績效方面失去評價標準。
二、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總體績效評價標準
就提供和生產基礎設施的制度安排而言,一些設施僅僅是不適宜于它們被建造的環境,不應該得到維護。例如,如果產生重大的環境危害或者出現對生態平衡以及空氣質量等可持續發展有影響的外部效應,這一設施所帶來的收益可能低于其建造成本和環境成本,而且即使在計算設施的運行和維護成本之前,這一項目就是不可持續的。相反,考慮能夠導致可持續發展的制度安排的各種目標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地講,其績效標準應當落實在多維渠道,這里,我們重點分析五個方面:經濟效率、通過財政平衡實現公平、再分配公平、責任和適應性。
1.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經濟效率績效
用經濟效率所表述或體現的績效是由與資源配置及再配置相關的凈收益流量的變化決定的,也是傳統政府績效評價的主要標準(有時候計劃是唯一的)。只有在基礎設施的運行和維護所帶來的收益超過其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成本時,這個項目才具有可持續性。事實上,一項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超過以上這些活動的收益時,讓它老化或者消失是一種更好的選擇。效率概念在收益與成本估計或投資回報率估計的研究中起中心作用,它常常被用來確定政府的公共產品、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等在經濟上的可行性及可欲性。政府在競爭市場中進行干預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公益物品的存在;一個私人市場通常不能有效地分配具有公益物品屬性(非排他性和不可減性)的物品,同樣,公共管理所產生的有些制度像逃避責任這樣的機會主義行為可能導致無效率的資源配置。因此,當考慮替代制度安排時,對影響參與者的規則的修改將如何改變他們的行為及資源配置進行考察,具有關鍵的意義。有的公共管理活動在制度已經確立的情況下,也去以個人利益或集團利益為“原則”,做出危害公眾現實或長遠利益的不規范選擇,從而違背了“社會利益就是社會成員的利益總和”[3]。
另外,我國現實表明,公共基礎設施開發的替代融資手段對資源配置可能有不同影響。各種征稅及收費手段對行為產生非中性的影響。而且由于采納的特定稅或費能夠影響接下來的資源配置,它可能會被過去或現在看起來對社會的總福利改善變為未來社會總福利的惡化,并影響經濟效率。另一方面,如果公共產品價格已經精確反映了自己的社會消費成本,價格方面的誘導性稅收變動反過來改變生產者或消費者的決策,也導致社會福利的凈損失。
2.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社會公平績效
在和諧社會理念下,公平對待是更加重要的標準。判斷公平或公正最主要方法是:以個人所作的貢獻和他所得到的收益之間的相等為基礎;以不同能力得到不同報酬為基礎。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社會公平方面的績效,應當從下列方面分析。
一是財政平衡。構成交換的公平概念認為,誰從服務中獲益,誰就應該承擔該項服務的財政負擔,且誰獲益較多,就要付出較多。這個概念本質上表現出的內容是,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之收益與提供該服務的成本之間的財政平衡。對財政平衡或不平衡的理解,影響到個人對公共管理設施開發和維護進行付費的意愿。如果公共管理基礎設施的使用者感覺到,在相同的條件下,他們所被要求付出的貨幣或非貨幣資源和其他使用者相比有明顯的差異,他們就不愿意按照要求去做。[4]。另一方面,所有人都可以直接觀察到,勞動力的實物形式可以為社會公共設施的建造和維護“融資”。因此,對于參與者來說,如果使用了這項資源動員技術,而不是將貨幣形式的應付款項強加給使用者,就比較容易監控財政平衡,特別是在參與者讀不懂也無法理解財政賬目時尤其如此。這樣,無論那一級政府的財政平衡,包含著深層次以及表象的政府績效。
二是再分配。在財富分配嚴重失衡的國家或地區,將資源再分配給比較窮的人的政策是相當重要的。因此,雖然效率準則規定稀缺資源應被用到其能生產最大純收益的地方,但公平的目標則可能緩減這一目的,致使有利于特別是非常貧窮的人群的設施得到發展。同樣再分配的目標可能會和實現財政平衡的目標發生沖突。只有那些比較富有的個人可能有錢用于貢獻充分反映他們的名譽和社會并從使用基礎設施中獲益的資源[5]。再分配的目標常常被描述為低收入國家或地區基礎設施投資的基本原理,而且正因如此,這類活動通常都得到補貼。然而在假設窮人是補貼服務的主要受益者時一定要謹慎行事,實際上,已有人斷言“從免費服務中受益最多的常常是中產階級和富人,而不是窮人”(Akin,Birdsall,anddeFerranti,1987:27)[6]。而且,收入再分配的目的常常被那些從事尋租行為的人用來使公共部門的活動合法化,這些活動事實上使那些需要較少的人獲得了不相稱的收益[7]。在制度安排,尤其是開發和使用基礎設施的制度安排的公平方面,這兩種公平觀點能夠導致截然不同的結論。例如,如果一個公共劇院為所有使用者提供好處,那么收益或財政平衡原則要求每個享受劇院的人支付與他們使用設備相關的邊際成本。但是根據支付能力的原則,這樣的收費卻并不合適,因為這樣做會減少低收入個人享受劇院的機會。這種觀點表明,該項服務應該通過其他方法(這些方法包含有自身的公平內涵)得到補貼。不僅如此,二次分配還要影響到基尼系數和恩格爾系數,因此,在研究政府績效問題上不能忽視二次分配。
3.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政府責任是實現政府績效的關鍵
我們還強調政府官員對公民負有說明一項公共設施的開發和使用的責任。如果責任缺失,可能導致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不當,以增大公共管理成本。
實踐中許多政府管理的高成本或無績效現象,都是由于缺乏政府責任所導致的,沒有適當的責任,目標群體不可能得到資助項目所帶來的收益,資源可能更容易被浪費。許多政策分析假定制度安排能夠促進責任。因此,這些政策分析主要關注效率和公平的績效目標。然而,公共管理活動常常缺乏競爭、新聞自由和獨立的司法制度,而且,特別是欠發達地區,要確保政府官員的責任實現可能更加困難。實現效率確實需要決策者能夠得到有關公民偏好的信息,這和實現責任是一樣的。有效聚集這類決策信息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實現效率,同時也有助于增加責任并促進再分配目標的實現。
4.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適應性是體現政府績效的樞紐
如果制度安排不能對變化的環境做出反應,那么公共設施的可持續性很可能遭到破壞。我國農村地區常常面臨著自然災害和高度本土化的特殊環境,如果制度安排過于僵化而無法處理這類獨特情況,它很可能難以使農村快速繁榮昌盛。從屬于較強地方控制的制度本身可能在危機情況出現前就存在了,并且本來會預備儲備資金和規則,使得對這類危機做出適當反應成為可能。我們過去講的具體問題具體對待就是非常好論證結果。
資源動員手段的適應性同樣是可實現的。一種手段應該具有足夠的適應性以在面臨不斷變化的經濟條件時動員資源,在這點上特別重要的是,在基礎設施服務的需求增加而造成的運行成本增加過大時,貨幣形式的收稅或收費制度應該能夠產生收入。必須通過公開的政策決策得到修改征稅和收費制度,與能夠隨物價提高、地區經濟增長以級公共服務使用者增加而自動產生相應額外收入的稅收制度相比,后者更具有適應性。因此,如果不設想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適應性,許多看起來非常有績效的制度則成了影響政府績效的桎梏,理論也就失去了應有的價值與意義。
5.公共產品管理制度的標準權衡
當使用各種不同績效標準作為選擇替代制度安排的基礎時,進行權衡常常是必要的。在效率目標和再分配公平目標之間進行選擇尤為常見。雖然在許多情況下我們沒有對再分配的重要地位提出質疑,但是資源必須是以有效配置為目標。雖然任何有關效率和公平間權衡的最終決策必須由每個國家的公民和官員做出,然而從這種目標投資中獲得最大化回報與對稀缺資源投資效率的忽視相比,前者仍然比較可取。在考慮到為基礎設施維護提供資金的替代方案時,另一個權衡問題也非常明顯。從經濟意義上講,對現存設施進行有效定價應該只反映自然增長的維護成本以及與使用有關的外部或社會成本。這就是著名的有效定價規則,它要求價格等于收益的邊際成本。在物品具有不可減少性的情況下,這是很成問題的。在這種情況下,增加一個使用該物品的使用者的邊際成本為零。
我們來考察高速公路的情況,因為在高速公路上,擁擠成本很可能是零,從經濟角度講,使用者的有效付費應該只等于和每個其他使用者相關的邊際維護成本(假設管理這類收費具有可行性)。強制征收超過維護邊際成本的費用,把公路的使用限制在低于經濟有效的水平,所達到的將是次優的收益。然而,由于公共收入還不富裕,主要的公路維護是要求減緩由于日積月累和氣候變化引起的老化,因此,總維護成本比僅僅由于交通問題而帶來的維護成本高得多。這就意味著按照有效價格收費(這一價格等于使用的邊際維護成本)會產生稅賦收入無法達到維護公路所需的全部成本。因此,有效定價導致稅收不足;充分建立在使用基礎上的定價又導致公路無效的低度使用。如果要強制實行有效定價,必須要找到某種替代性的漸增收入,以產生所需的附加資金。
三、以公共產品管理的成本評價政府績效
通常情況下,公共部門供給成本比它們初看起來要大得多,因為這些成本常常在許多不同地點被記錄下來,并且很難鑒別和衡量。關于供給成本,我們將區分為轉換成本、交易成本兩種類型。
1.公共產品政府管理的轉換成本
公共產品政府管理的轉換成本,可以界定為政府管理公共產品活動中轉嫁給公眾支付的間接成本,它實際上是公眾或社會成本。由于政府成本的轉嫁,也往往造成了政府對成本的軟約束現象[8]。包括:(1)將公民對物品的偏好及其支付意愿轉化為對公共部門提供物品和服務的明確需求量所需的成本;(2)融資和生產這些物品和服務所需的安排成本;(3)監督生產者績效所需的成本;(4)規范消費者使用模式所需的成本;(5)強制遵守稅收和其他資源動員手段所需的成本。公共產品的轉換成本往往掩蓋了政府管理公共產品的績效本質,而且傳統管理認為這類成本是不應當考核的[9]。美國人為重視政府管理活動中出現的轉換成本,早就于20世紀90年代推行企業家政府,其目的是硬性約束政府在公共設施管理方面的高成本現象。
現代公共管理活動中,公共產品出現了向市場化、產業化轉換的趨勢,但是,這種演變并沒有減少政府管理公共設施方面的轉換成本,因為,新的過去沒有過的公共設施又會不斷出現,這也是符合“推陳出新”原理的[10]。事實證明,社會越發達,政府提供的公共設施的價值越大,需要政府提供的新的公共設施也越多,其規律只不過是傳統的政府管理的公共產品之生命周期結束,而新的符合提供公眾物質與文化生活的公共產品不斷涌現。因此,政府管理公共設施方面的轉換成本是一個不斷增長的勢頭。
2.公共產品政府管理的交易成本
與協調、信息和策略行為相關的轉換成本的增加,在客觀上造就了交易成本。我們說轉換成本是與聯合提供物品和服務相關的費用。供給方面的交易成本則是作為試圖抵消與策略行為有關的激勵的結果而引起的成本。這里,我們把供給所包含的交易成本區分為三個類型。
一是協調成本。協調成本是投資于政府在公共產品領域的行動者之間供給協議的協商、監督和執行時的金錢和人力成本的總和。協調成本是政府管理最為主要的成本之一,由于在中國,傳統的人事關系被看作是政府管理活動中最為活躍的因素,這種因素的影響作用往往比政策、法規的因素要大,所以僅僅從協調成本的總體方面來分析,應該是相對低廉的[11]。
二是信息成本。一般地,信息成本是搜集和組織信息的成本和由于時間、地點變量和一般科學原則的知識缺乏或無效混合所造成的錯誤成本。公共產品生產活動中的信息成本是其他成本的前提,許多情況下的成本都是信息成本所帶來的。
三是策略成本。是指當個人利用信息、權力及其他資源的不對稱分布,以犧牲別人的利益為代價的情況下獲得效益,從而造成的轉換成本的增加。與供給活動相關的最常見策略成本是搭便車、尋租和腐敗。和轉換成本一樣,供給的交易成本受所涉及的物品和服務的特征、供給單位的規模,用于利益綜合、監督、規則、制定政策的技術方法及用于治理交易的特殊規則等因素的直接影響。
3.公共產品政府管理信息成本的簡單討論
認識到這兩種成本之間甚至各類成本之間存在利弊權衡是非常重要的。如圖所示,時間和地點信息的總成本包含兩方面內容:信息不足造成的錯誤成本與獲得和使用信息的成本。
信息成本的構成
在人們能對錯誤成本和搜集成本做出精確評估的環境下,有可能做出獲取信息的最優投資方案,以使新獲得信息的邊際成本正好等于減少錯誤的邊際收益。但是,基礎設施開發的參與者很少擁有關于成本的如此全面的信息。因此,我們不能假定做出最優投資方案。相反,我們必須假定時空信息總成本的水平和類型是隨著物質領域和制度安排的不同而變化的。因此,有多年利用河水灌溉土地經驗的農民,可以掌握有關河水在每年不同期間的流速以及田地中土壤類型的詳細情況。這種時空信息是作為其他活動的副產品而獲得的,在收集此類信息的活動中無需大量資源投資。當這些農民參與設計、建造和維護活動時,因為由特定地點信息不足而造成的錯誤成本和獲得信息的成本相對來說都很低,所以時空信息的總成本很低。
而由中央部門的公務員要獲取時空信息,遠比由當地選任官員從事該任務所耗成本大得多。因為如果這些公務員不被安排在一個特定地區工作很長時間(這種事情很少發生)且他們有較高積極性收集這類信息,這類信息就不可能作為日常工作的副產品而被獲得。因此,我們能夠假設,在中央機關中,由于時空信息的缺乏而造成的錯誤成本是比較高的。另一方面,我們也認為,中央政府機關在獲取相關科學信息的成本要比獲取農民管理的灌溉系統信息的成本低。因為中央政府機關擁有熟知現代科技知識的受過良好訓練的工程師,而當地農民可能是做不到的。
認識到間接成本之間存在權衡,是體現政府績效的核心,因為政府績效始終是在控制或降低政府成本基礎上才能夠相應提高的,當然,要使所有成本降低為零永遠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制度安排的間接成本比較低,而在其他地方的成本則易于較高。關鍵問題是,與替代制度安排相關的差別是否僅僅相互抵銷,或者從一種制度安排換到另一種制度安排是否能獲得有效率的凈收益,這樣,政府績效也就客觀提高了[12]。
四、結論
本文敘述了可以據以評價替代制度安排的5個總體績效標準,這些標準,特別是效率和公平,幾乎通用于對所有有關公共政策的評價。但是,我們認為替代制度安排的復雜性促使我們認真考慮另外一套間接績效標準是非常有用的。這些標準尤其關注減少某些個人所進行的各類策略行為的必要成本。
盡管公共管理存在著潛在的效率損失,我們仍然認為使用價格有時要按照高于使用的邊際維護成本是有充分理由的。第一,從實際角度看,使用者繳納的費用可以將支付與受益者聯系在一起,并且實現財政平衡。第二,從純理論角度看,人們必須認識到在一部分經濟中堅持邊際成本定價,并不一定意味著公共管理的總配置效率將得到提高。這一概念,正如我們所知道的次優理論(LipseyandLancaster,1956)一樣,限制了有關經濟效率的理論總結,在以大量市場失靈為特征的經濟(如許多行政定價、廣泛的部門津貼以及大量的非競爭因素)中的普遍性。理論表明,單個部門的分析工作不可能完全依賴最優配置規則或在管理中所觀察到的價格,以評價所研究部門或地區的效率后果(Friedman,1984:415)。
如果再分配關系很重要,那么必須努力確保那些不能支付全部費用的人們仍然能夠使用被補貼的服務設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還能避免永久的依賴性。根據這些重要權衡準則,我們提出以下建議。如果公共設施維護收益超過成本,那么首先應該確定的是資源動員手段或各種手段組合能否產生足夠資源,以滿足支付管理費用后所有成本。如果這一準則可以通過幾種手段得到滿足,那么把所產生的資源和所得到的利潤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手段,應該認為是非常適當的,因為根據所得到的收益,它們是公平的。
參考文獻:
[1]本文所謂的公共產品,專門指各級政府經營管理的公共基礎設施,即為有形的公共產品。讀者可以參閱何翔舟《公共事物的高成本運作與民營化改革》,北京大學學報2002年第3期。
[2]<美>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拉里.施羅德和蘇珊.溫著,毛壽龍譯,《制度激勵與可持續發展—基礎設施政策透視》第128頁。
[3]杰里米.邊沁,見<美>丹尼斯C.繆勒著,楊春學、李紹榮、羅仲偉、龍超等譯,《公共選擇理論》,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第451頁,1999年4月版。
[4]實際上當一種公共政策誕生之初,人們都不感輕易違背,但當有人試探性地違背了而沒有被政府發現或者發現后所處理的程度使當事人的違背得益大于處理成本時,其他人也就陸續仿效了(例如,逃避稅收就是如此)。一種制造高成本的社會現象也就出現了。
[5]例如,那些有思想、有眼光的企業家、事業家,他們在教育、醫療衛生以及其他公共項目上不惜自己的資本而投資以為公眾服務。邵逸夫在中國無償投資的大學、中學、小學設施遍布全國。
[6]<美>埃莉諾.奧斯特羅姆.拉里.施羅德和蘇珊.溫著,毛壽龍譯,《制度激勵與可持續發展—基礎設施政策透視》第132頁。
[7]現實中的政府官員貪污受賄等侵吞國家財富者,實際上就是憑借公共設施的建設特權,從中獲得了利益,從而在邊際上增加了貧富懸殊。
[8]何翔舟.論政府成本.新華文摘,2001(12)P8—12。
關鍵詞:行政管理;實踐教學;教學形式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9324(2012)05-0021-03
當前加強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既是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也是我國高等教育從精英教育轉向大眾化教育的必然。實踐教學對于提高行政管理專業教學效果,增強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創新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本文結合國外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成功經驗,針對我國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談談對于改善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一些思考。
一、改善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必要性
行政管理是一門實踐性非常強的學科,在公共管理教學較為發達的美國大學通常都十分重視行政管理專業的案例教學、實地考察和技能培養等實踐教學。我國當前大學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轉向大眾教育,大學生已成人才市場上的普通求職者,高校培養人才的標準應反映實際社會需求。當前社會更需要具有創新精神和實際操作能力的應用性復合型人才,行政管理專業的人才培養模式必須由傳統的學術型向應用型轉變,以適應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國內高校對于加強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已形成普遍共識,實踐教學形式主要以案例分析、專題討論為主的課堂教學方式和以畢業實習、畢業論文為主的實踐教學方式。但在實際的教學工作中存在一些明顯不足:實踐教學形式單一,不能與理論教學有機結合;某些實踐教學內容更新不足,使實踐教學達不到預期效果;實踐教學標準制訂不合適,不符合人才培養需要;實踐教學安排不合理,不符合學生意愿等。
二、改善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的思考
針對當前我國行政管理實踐教學中的上述不足,不僅需要加強實踐教學體系建設,加大實踐教學經費投入,同時還應注意創新實踐教學形式,完善實踐教學實施細節,本文就此思考提出幾點建議:
1.加強行政管理實踐教學形式創新。當前行政管理專業實踐教學應增加大一、大二學生的參觀調研活動,讓學生盡早獲得對行政管理的感性認識;通過挖掘校內行政資源,使學生在校內行政機關鍛煉,親身體驗各職能部門的工作流程,掌握行政管理工作基本職業技能。同時積極支持學生的校內實踐活動,通過開設行政管理論壇,邀請國外知名專家學者講座開拓學生視野,支持學生策劃、組織、參加校內外一系列文體活動和創辦學生社團和報刊,提高學生的溝通協調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教師應帶動和指導學生積極參加全國“挑戰杯”競賽、大學生校級科研課題以及教研項目,為學生培養創新性思維提供機會。同國外大學建立交換培養機制,以及與跨國公司達成實習或赴海外研習的合作。學校還可以嘗試三學期制,使學生能夠充分利用暑期增加社會實踐能力,但關于如何利用好小學期的問題,還有待探討,防止流于形式。通過創新實踐教學形式,使學生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增長見識和鍛煉才干。當前國內一些行政管理專業知名院校如北京大學、中山大學在此方面都做了有益嘗試并取得良好效果。
2.更新學生基于計算機應用技術的管理技能。實踐教學內容也應注意與時俱進,通過不斷的調整和完善才能到達實踐教學預期效果。辦公自動化技術發軔于上世紀90年代初,由于當時政府、企事業單位人員對辦公自動化技能學習和掌握能力較弱,行政管理專業學生掌握此項技能就顯得十分突出,加之可用于辦公自動化實踐設備不多,行政管理專業組建辦公自動化實驗室意義重大。當前上述組織成員素質普遍提高,辦公自動化設備非常普及,辦公自動化技能已經成為大學生一項基本技能。當前行政管理專業學生應掌握的計算應用技術主要指能夠利用網絡搜集整理信息的能力,能夠通過統計軟件分析信息和輸出結果的能力,能夠編制網頁、利用網站信息或維護網站常規運行的能力,以及利用電子政務系統或管理信息系統解決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當前行政管理專業完全沒必要組建專門辦公自動化實驗室,而是針對培養學生上述技能組建多功能信息管理實驗室。
3.加強行政管理專業案例教學及案例庫建設。案例分析既是教學平臺,也是分析工具,對于理解和掌握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培養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思維與能力具有重要意義。案例教學在我國起步較晚,當前還處在探索和發展階段,需要進一步加強。當前適應我國國情的行政管理案例還比較缺乏,案例教學的方法和手段還需改進,熟練運用案例教學的教師也比較稀缺,案例庫建設也非常不足,資源共享程度也較低。當前行政管理教學案例庫建設和更新嚴重滯后,國內高校普遍使用國外案例,無法適應國情,行政管理專業要加大案例庫建設力度,便于教師在實踐教學中隨時選用。
4.規范畢業論文寫作標準。當前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畢業論文通常要求在8000字左右,論文格式也日益冗雜,有向碩士研究生畢業論文標準趨同的勢頭,這樣的要求雖然更能體現學術規范和追求,但往往卻是“揠苗助長”、“本末倒置”。目前高校許多學生在畢業論文寫作過程中,寫作目的不明確、選題材料準備不足,正文撰寫時間倉促,并限于知識積累豐度和深度不足,根本不具備撰寫這樣高標準學術論文的能力和條件,只能為了湊夠論文字數而進行大量文字堆砌,乃至抄襲,或過于注重論文格式的規范化,而忽視畢業論文的自身寫作質量。這樣不僅不利于學生創新能力和學術能力的培養,反而有強化浮夸空洞文風和形式主義之嫌。多數學生在未來工作崗位上一般不需要撰寫如此高標準的學術論文,只需要具備在一般學術期刊上發表自己的學術觀點的論文寫作能力即可。故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畢業論文應考慮要求在3000字左右,能夠符合一般學術期刊格式和標準即可。同時畢業論文也可以考慮采用調研報告、典型案例分析等形式,從而更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調查研究和分析解決問題的實際能力。
5.注意實踐教學安排與學生意愿相結合。實踐教學安排只有符合學生意愿,才能提高學生參加的興趣,故在實踐教學安排中應充分考慮學生的訴求和興趣。如當前多數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畢業實習安排在大四第一學期,但這樣容易同學生該學期找工作、考公務員和考研究生相沖突。畢業實習時間可以開始于大三暑假,結束于大四第一學期前10周內,這樣既可以避免沖突,又使學生在畢業實習后有個“查漏補缺”和反思、定位的機會。在為學生分配實習單位時,應盡可能滿足學生合理的分配要求,采取“集中為主,分散為輔”的原則,有些學生愿意自己選擇實習單位作為未來就業跳板也可以考慮予以滿足,但都要有專職實習指導教師跟進。當然對于某些學生希望利用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寫作時間去打工掙錢,認為去實習單位就是打雜,充當廉價勞動力,還要受實習單位約束,不如在學校自習或娛樂等不恰當想法應及時予以教育。通過將畢業實習安排與學生志趣緊密結合,使學生能夠安心投入到畢業實習當中去,達到實踐教學的預期目的。
學生只有更多地接觸社會,具有更多的實踐機會和實習機會,做到能寫、會講、能做,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精神,提高了綜合素質與社會適應能力,才能符合當前社會需求。就人才培養而言,行政管理專業學生應成為具備扎實理論知識、實踐操作能力和具有創新精神的應用性復合型人才。因此,實踐教學在行政管理教學中的地位將越來越重要,改善實踐教學中的不足,推動實踐教學進一步發展,還需要我們更多的投入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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