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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進一步完善湖南省商務領域信用信息建設
進一步貫徹落實商務部和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相關文件精神,省商務領域信用信息建設工作一是建立穩定可靠、運行通暢的省商務領域信用信息系統,做好商貿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整理、披露及報送工作。二是根據商務職能,對市場主體進行信用分類監管,在日常監管、行政審批和表彰評優等工作中,對沒有違法違規記錄的市場主體,給予便利或獎勵;對有違法違規記錄的市場主體實行懲戒,加強監督管理。
二、加大誠信興商宣傳,努力構建和諧商務
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開展誠信經營、互惠互利的宣傳活動;3月份,繼續開展“百城萬店無假貨”的創建活動;9月份,組織開展好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把“質量為本、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互利共贏”為核心的社會主義商務文化宣傳到機關、企業和學校;10月份,組織開展“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征文活動;年底組織評選全省年度商務領域十大守信事件、十大失信事件,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工作機制。
三、完善商業信用銷售管理制度,促進商業信用銷售發展
大力宣傳和促進商業信用銷售工作。向商貿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及廣大消費者宣傳商業信用銷售政策措施;推動商貿企業建立健全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引導和規范商業信用銷售相關服務業的發展;積極推動和擴大信用消費;完善商業信用銷售風險分擔機制;鼓勵和促進企業、銀行、保險機構之間的合作,解決中小商貿企業融資困難。
有序建立商業信用銷售鏈條。鼓勵企業主動投保,充分利用保險和擔保機構分擔信用風險;保險公司積極承保,幫助企業把好信用關,同時拓展業務;銀行通過信用保險質押貸款業務,或依據信用保單提高企業信用評級,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困難,同時降低自身風險。通過企業、保險機構、銀行之間的合作,建立信用銷售、信用保險和銀行信貸順暢銜接的機制,實現三方共贏。
認真組織好試點工作。結合信用銷售的發展情況,全省將選擇一些行業、區域和企業進行信用銷售的試點工作。行業試點工作重點是探索建立行業內部的交易數據交換系統,使會員企業有效規避信用風險;區域試點工作重點是探索在區域內部建立促進商業信用銷售的機制,促進區域內信用銷售信息的共享,扶持中小商貿企業發展;企業試點工作的重點是選擇部分信用服務企業,為信用銷售工作提供支付結算等信用服務產品,為商貿流通企業、銀行和保險、擔保機構開展信用銷售的順暢銜接提供便利服務。
四、繼續推動全省商務領域社會中介組織的信用建設工作,促進行業誠信自律
繼續指導全省商務領域各商會、協會、學會積極開展行業信用建設工作;重點加強成品油、典當、拍賣等特種行業和酒類、肉類、進出口貿易等重點行業的誠信建設,加強規劃和引導,加強商務執法,建立行業自我約束規則;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檔案,幫助企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會員企業信息服務和信用管理知識培訓,提高企業員工素質;規范商會協會對會員企業的信用評價試點工作,加強調研和監督,確保信用評價工作規范運行;指導建立企業聯盟,共同制定和遵守行約行規,推進守法經商、誠信經商,維護良好的市場經濟秩序;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推動行業內誠信自律和內外部信用信息共享,激勵守信,懲戒失信,強化對失信違約行為的約束。
五、進一步打擊商貿活動中欺詐行為,深入治理商業賄賂
重點打擊商業零售企業不規范促銷、商業零售企業占壓及騙取供應商貨款、服務業違規經營、特許經營欺詐、外貿欺詐、對外承包工程和對外勞務合作欺詐等六類行為;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措施,規范零售企業、特種行業的商貿行為;突出抓好商務領域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三個重點”:進口配額、許可證的審批及管理,各類展覽會、展銷會攤位的分配使用,重大項目的招標投標;嚴厲打擊電子商務、外商投資等商貿領域中的商業欺詐行為;完善12312商務舉報投訴工作機制,加大社會監督工作力度,制發格式合同,引導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規范購物返券,維護消費者權益;建立公平交易風險預警系統,及時掌握零售商不公平交易行為,并適時;貫徹落實《反壟斷法》,創建公平、公正、公開商務發展環境。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務求實效”的原則,在鞏固歷年治理整頓道路運輸市場和打擊非法營運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打擊非法營運經營行為,規范城市客運市場秩序,保護經營者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道路運輸行業健康、穩定、和諧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專項治理的順利開展,特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具體成員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交通局、辦公室主任由宿俊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劉云海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專項治理的組織、宣傳、協調、督察指導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重點打擊非法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組織者,特別是嚴厲打擊有組織的非法營運團伙以及帶有“黑惡”性質、壟斷市場、強迫交易的違法犯罪行為,查出其中的牽頭者和組織者,并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二)重點查處“黑車”。查處非法營運的“黑車”、偽造營運證照的小客車、駐點營運的異地出租汽車以及二、三輪摩托車、客貨二用和其他車輛等非法經營的行為。
(三)重點治理主要區域。重點治理主要客運線路、車站、賓館、商品集貿市場周邊、城區、城鄉結合部等地區非法營運車輛和倒賣客源,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四、工作安排
專項治理工作從年5月31日開始,分為二個階段實施:
(一)宣傳發動階段(年5月31~6月11日)
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宣傳媒體,通過播放電視新聞,張貼標語,公告等各種形式,大力宣傳打擊“黑車”非法經營的意義和違法經營行為的危害性,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乘坐非法營運車輛。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6月12日開始)
各成員單位要抽調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執法人員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采取定點檢查與流動檢查,定時檢查與不定時檢查,明查與暗查相結合的方法,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領導要靠前指揮,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部署工作重點,隨時督促檢查和指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要從維護社會和行業穩定、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認識打擊“黑車”等非法營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在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聯合執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聯合執法等措施,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
(二)堅持依法行政
打擊“黑車”等非法經營,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堅決杜絕亂罰款、亂扣車等行為的發生。對在執法過程中“粗暴執法”、“野蠻執法”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執法人員,有關部門要予以嚴肅處理。執法中,要加強對“黑車”等非法營運司機的教育,依法進行處罰,對逾期不接受處理或者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人員,協調司法機關及時采取強制措施。對不聽勸阻,妨礙、阻撓、圍攻執法人員執行公務或者圍堵國家機關的人員,積極協調公安部門依法進行嚴厲打擊。
(三)暢通舉報通道
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布舉報電話,指定專人負責舉報受理、督辦和回復,做到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鼓勵社會各界積極提供信息,舉報非法經營車輛,協助查處“黑車”案件。在取締非法經營行為的同時,堅持疏堵結合,從源頭上遏制“黑車”的生存空間。
一、工作目標
根據省、市2021年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切實掌握全區食用林產品種養殖基地和林產品加工質量安全隱患,采用日常督查、單位自查和集中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計劃配合省市開展集中抽查,檢一批重點品種,整治一批重點隱患。通過安全監測和監管,著力解決食用林產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掀起食用林產品安全整頓治理,實現對轄區內食用林產品生產經營情況底數清、情況明、動態知、信息暢,繼續深化重點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嚴密防控,重點施治,確保食用林產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有效,經營行為規范有序,質量安全水平明顯提高,人民群眾食用林產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二、工作重點
(一)落實主體責任。對區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林業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進行食品質量安全監測管理,監督食用林產品經營者建立并執行食品質量安全保障制度,落實食品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推動食用林產品經營者誠信自律,建立健全食用林產品進、銷貨臺賬。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努力將行政監管行為轉化為經營主體的自覺行動。
(二)強化質量監管。強化食品林產品質量抽樣檢驗工作,突出重點,增加抽檢頻次,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開展食用林產品抽樣檢驗工作,切實做到程序合法、行為規范。開展專項監測和監督抽檢,配合完成國家、省級、市級對本區的抽檢任務,組織開展區級抽檢,同時積極引導鼓勵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林場、種植大戶開展自檢工作。加強食用林產品抽樣檢驗結果的綜合運用,進行綜合研究和比較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執法,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組織,促進源頭治理和行業自律。
(三)嚴查違法案件。對食用林產品違法行為必須保持嚴厲打擊的高壓態勢,決不能姑息遷就。要通過查辦案件鍛煉執法隊伍,提高執法能力,樹立執法權威,打造依法履職盡責的部門形象;通過查辦案件,震懾食用林產品違法違規行為。針對重點品種、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查處違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實凈化生產環境,進一步提高食用林產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推進社會共治。在新形勢下,應充分調動和發揮社會力量,努力營造群策群力、社會共治的局面。利用現代通信技術手段進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動溝通,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宣傳。
三、工作方法及步驟
(一)明確工作責任,強化監管力度。將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重心下移,將日常巡查任務落實到基層林業站。將鄉鎮管轄區域作為一個網格責任區,明確責任人,實行網格化監管,做到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二)建立主體檔案,強化規范運作。加大信用分類分級監管工作力度,研究確定科學合理的分級分類標準,創新信用分類監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監管的實效和綜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斷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指導性和實效性。同時注重與相關部門建立的經營主體信用檔案的融合和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食品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是林業部門的重要職責,該項目已納入2021年省、市林長制目標考核任務,為進一步落實食用林產品安全監管責任,林業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把責任制和組織領導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教育。加大宣傳教育及培訓力度,廣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切實提高生產環節食用林產品經營者的守法意識,不斷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和依法維權意識。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加強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解決突出問題。針對本轄區生產環節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多發和易反復的問題,明確工作重點,找準突破口,集中整治風險隱患較多的的重點品種,務求逐個解決難點問題,取得整治實效。
全面排查轄區內重金屬污染物排放企業(以下簡稱“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的環境隱患,摸清重金屬污染情況,建立監管臺帳,確定重點防控區域(流域)、行業、企業和高風險人群;強化環境執法,依法查處重金屬污染環境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重金屬防治體系和污染事故應急體系,保障環境安全。
二、工作重點
根據我市實情,確定重點防控的重金屬污染物是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重點防控的區域(流域)是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相對集中的地區,重點防控的行業是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業、有色金屬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電鍍業、皮革及其制品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重點防控的企業是具有潛在環境危害風險的重金屬排放企業(特別是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上游的企業)。
三、主要措施
(一)做好對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隱患的全面檢查,摸清重金屬污染情況,建立監管臺帳,確定我市重點防控區域(流域)和重點防控企業名單。為了確保環境安全,各縣(市、區)政府必須與轄區內的所有重金屬重點防控企業簽訂環境安全責任狀。
1.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處,對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排污的重金屬污染企業,依法責令整改直至關閉。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重金屬企業依法實施關閉,堅決取締無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活動。
2.建立對重金屬排放企業的巡查制度,加強對重金屬污染企業的監控,嚴防超標排放。將整治重金屬違法排污企業作為全市環保專項行動的重點,不斷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維護社會公平。
(二)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和“三同時”驗收制度,提高新建排放重金屬污染物項目的準入門檻,對排查發現的未經環評審批且危害群眾健康的已建成項目,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停拆除。
(三)嚴禁在重金屬排放企業1公里范圍內新建居民點,在此范圍內現有的居民點應按規定要求地方政府實施搬遷;地方政府對此有承諾的,必須按承諾予以兌現。
(四)進一步規范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環境管理,督促企業建立特征污染物產生、排放臺帳和日常監測制度,定期報告監測結果,并向社會公布重金屬污染物排放和環境管理情況。督促企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規范原料、產品、廢棄物堆放場和排放口,建立和完善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督促重點防控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對不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或者雖經審核但不如實報告審核結果的,責令限期改正。
(五)要按照《市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對因重金屬污染造成群發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負責人實施問責,并從該重金屬排放企業的立項、審批、驗收、生產和監管全過程,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究責任,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年5月15日前)
各縣(市、區)政府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具體實施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并于4月25日前將實施方案及聯系人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16日—9月30日)
各縣(市、區)組織相關部門對轄區內的重金屬排放企業及其周邊區域環境隱患進行全面檢查,摸清重金屬污染情況,建立監管臺帳,確定重點防控區域(流域)、行業、企業和高風險人群。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嚴處,對污染治理設施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排污的重金屬污染企業,依法責令整改直至關閉。
(三)督查階段(10月1日—11月15日)
市環保局將對轄區內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對違法排污企業處罰到位、整改到位,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省環保廳也將會適時對我市的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階段(11月15日—12月5日)
各縣(市、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并于12月5日前將工作總結報市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環保局)。
五、具體要求
(一)加強領導,統一部署。各地政府必須對轄區內的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負責,要精心組織,切實加強領導,研究制定轄區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并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處理解決整治行動中遇到的問題。
今天召開的依法治理辦公室主任會議,聽取了大家對于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的工作想法,從會上的討論來看,各地都做了很好的匯報,有的還積極建言獻策,說明大家都進行了認真思考,對這項工作給予了足夠的重視。我相信這將使我們的工作有一個好的開端。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做好“法治創建年”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法治創建年”活動是廳黨委今年著力部署的三個重要載體之一,是大幅提升區域法治創建水平的重要舉措,對于服務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建設法治吉林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是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生動實踐。法制宣傳部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就是要在普法依法治理的實踐當中體現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解決普法和依法治理一條腿長一條腿短的問題,即能不能從更高層面推進依法治理的問題。普法工作的生命力在哪里?社會的認同感在哪里?如果只是就普法抓普法,不能全面推進依法治理,那我們的工作就沒有突破性進展,就不能邁上新臺階。“法治創建年”活動立足于多年普法的堅實基礎,從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經濟法治建設、民主法制建設等多方面提升法治化管理和服務水平,是推進普法和依法治理齊頭并進、協調發展的生動有效的實踐形式,是普法的延伸和深化,必將開拓普法工作整體升位的新境界。我們必須更加自覺地以科學發展觀指導為指導,扎實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開創我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二)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有效途徑。黨的十七大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全面部署。依法治國內在地包含了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縣等各個領域的依法治理活動。區域法治創建活動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區域內的生動實踐,體現了依法治國從治國理念和價值追求向實踐操作層面的推進。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爭創“民主法治示范村”,“模范法治鄉(鎮)”,“先進法治縣(市、區)”、“法治城市”,加強行業依法治理,就是推動法治建設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領域不斷完善和深化,實現各個區域、各個層面的依法治理目標,不斷推進依法治省進程。我們要更加自覺地把創建活動放到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大背景中去推進,放到我省“科學發展、加快振興、富民強省”的大目標中去開拓,積極促進法治吉林建設。
(三)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是深化依法治理的必然要求。這些年來,我省始終堅持在法制宣傳教育基礎上推進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依法治省工作成效明顯,受到司法部、全國普法辦的肯定。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各地、各部門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全面開展了依法治理的各項活動,推動了法治城市和法治縣(市、區)等區域法治創建活動,使全社會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為進一步強化依法治理,我們提出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從內涵和外延兩個方面,進一步拓展和深化了區域性依法治理工作。因此,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開展法治城市和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是區域依法治理發展的必然結果。我們一定要以此為契機,加大依法治省工作力度,把我省的區域法治創建水平躍升到一個新的層次。
(四)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是促進全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載體。當前,國際金融危機繼續蔓延,對我省經濟影響日益顯現。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是今年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必須做好服務的中心任務。通過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促進各級政府強化依法行政,把各類行政行為納入法治軌道,減少工作矛盾和不必要的“磨擦”,降低社會運行成本,提高管理和服務效率,本身就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注入了法治元素,其中諸如包括部門依法辦事、對財產權的保護等,使法治狀況的“軟實力”得到增強,就會極大改善吸引資金、吸引人才的創業環境;就會進一步規范市場主體行為,確保各類企業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確保股市房市投資避免受損、企業裁員、農民工返鄉創業、勞資糾紛、醫患糾紛、食品衛生安全等民生問題,能夠在法治的框架下尋求解決的途徑,為實現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提供法律支持。
(五)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是確保“五五”普法工作取得實質進展的重要部署。今年是實施“五五”普法規劃的第四年,明年就要總結驗收了。可以說,“五五”普法能否取得突破性成果,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今年的工作至關重要。在這里,我向大家通報個消息,今年的省委常委會工作要點明確提出,要認真實施五五普法規劃。今年初政府工作報告也充分肯定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如何貫徹落實好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給這一輪五年普法一個合格的答卷,這是我們的重要責任。我們應該用更高的標準、更高的目標來要求自己,把“法律六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升到新的水平。廳黨委提出“法治創建年”活動,其中就包含抓好“五五”普法后期工作重點,全面搞好《規劃》實施的想法。前幾天,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司長肖義舜在省依法治省辦公室報送的信息上作出批示,要求將此情況在《普法通訊》和《法制日報》上刊發。現在全國都處在摸索階段,我們一定要把握時機,迎難而上,爭取在“五五”普法總結時推出一個響當當的吉林經驗。
去年以來,部里、省里多次對抓好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進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4月,全國普法辦出臺了《關于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的意見》。5月2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組長李申學在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工作會議上,強調要組織好、設計好、落實好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7月29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聶文權在省十一屆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指出要“組織和開展好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全面加強區域法治建設。”7月9日,司法部副部長張蘇軍在全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聯系點座談會上,專門就做好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提出重要意見。去年,省依法治省辦公室制定下發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指導標準》,今年1月20日印發了《吉林省“法治創建年”活動實施方案》。為推動“法治創建年”活動取得實效,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司法廳定于第二季度末,將提請省委、省政府召開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現場會,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應該說,從部里到省里、到廳里,對區域法治創建活動的部署可謂緊鑼密鼓,嚴格要求。從各地情況來看,全省先后有敦化市、長春市朝陽區、延吉市等15個縣(市、區)開展了法治縣(市、區)創建活動;近日,一些市州正在加緊籌劃開展“法治城市”創建的各項工作,有的地方已列入政府工作重要日程。應當說,去年以來區域法治創建活動開局良好,產生了積極反響,但也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與不足。主要是:有的地區對創建活動的重要性、緊迫性認識不夠,沒有認識到區域法治創建活動是“五五”普法后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還沒有在思想上真正重視起來;有的辦事機構總覺得職能弱,工作中自覺不自覺地帶有畏難情緒,沒有想事、干事、成事的精神狀態和工作勁頭,缺乏大膽謀劃的勇氣和魄力;有的地方僅僅在形式上啟動了“法治創建年”活動,只是提了幾個口號,沒有認真研究創建活動的目標任務、創建方式、主要措施,甚至沒有認真閱讀有關文件,找不到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以至于沒有實質性的動作。對這些問題和不足,必須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深認識,統一思想,加強對創建年活動的組織領導,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創建活動擺上重要日程,切實組織好、實施好,力求抓出實效。
二、突出工作重點,扎實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
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內涵豐富,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規劃,分類實施,突出重點,整體推進。
(一)要全面把握“法治創建年”活動的目標任務。“法治創建年”活動的總體目標是:通過開展創建年活動,形成以依法治村為基礎、以依法治鄉(鎮)為支撐、以依法治縣(市、區)為龍頭的“三級聯治”格局,并在條件成熟的市州開展法治城市創建活動,努力把我省建設成知法守法、依法辦事的法治省份。主要工作任務有四項:一是深入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二是大力開展“模范法治鄉(鎮)”創建活動;三是積極推進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工作;四是全面開展行業依法治理工作。其中,搞好鄉村法治是區域法治創建的基礎,鄉鎮法治建設是區域法治創建的有力支撐,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是區域法治創建的重點,行業依法治理是建設法治吉林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四個方面縱橫交錯,互為關聯、互為補充,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涵蓋了區域法治創建的方方面面,必須層層安排部署,整體推進,才能確保均衡發展,形成“聯創”格局。要以“法治創建年”活動為統領,全面推進普法依法治理各項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礎性、長期性和廣泛性作用,促進和深化“法律六進”工作,抓好流動人口和群眾的法制宣傳教育,搞好“法治莊稼院”和編寫金融法律知識手冊等工作,努力開創“五五”普法工作新局面。
(二)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持。“法治創建年”活動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等各個方面,必須緊緊依靠黨委政府的領導。實踐證明,凡是區域法治創建開展得好的地方,最重要的是當地黨委政府重視、支持。如果沒有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法治創建活動就不可能得到推進。在法治創建年活動中,各級普法依法治理辦事機構一定要自覺服從和服務于黨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保證法治創建規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目標、城市發展的基本定位相配合、相適應,爭取黨委政府的關注和認可。各地要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做好匯報,努力贏得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與此同時,要把創建活動搞好,我們不僅要爭取黨委、人大、政府作出開展區域法治創建活動的決定、決議和規劃,召開啟動大會,還要積極爭取將創建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將創建活動變成硬指標和硬任務,保證創建工作與中心工作相協調、相促進。為此,各級辦事機構要抓住機遇,加強溝通協調,將區域法治創建活動擺上黨委政府的工作議程,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爭取在人員、經費、裝備等方面得到傾斜和幫助,確保創建活動的有效運轉。
(三)要突出抓好“法治創建年”活動的著力點。“法治創建年”活動是涵蓋立法、執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務和法治監督等諸多環節的社會性系統工程,必須科學規劃,有所側重,扎實推進。各地要圍繞當地法治建設的大局,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力爭選取一、兩個重點,真正做到有的放矢地開展工作,力求有所突破,讓人民群眾得到實惠,感受到法治建設的成就。比如,在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中,要結合新一輪農村改革發展,積極為發展糧食產業、畜牧業、園藝特產業等我省優勢產業和特色經濟提供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積極為億元以上重大項目特別是增產百億斤商品糧工程服務。要加大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力度,積極為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和轉移就業的農民工提供致富信息和法律服務,扶持他們重新創業興家。在開展“模范法治鄉(鎮)”創建活動方面,要圍繞農村基本經營、土地管理、金融、戶籍、教育、文化衛生、醫療、就業、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和創新,積極為鄉(鎮)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建議,為其依法行政和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服務,進一步提高鄉鎮干部依法管理和服務基層工作的能力,積極為涉農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村金融機構等經濟組織提供政策服務和法律服務,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方面,要重點推進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使政府更好地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努力建設法治型、責任型和服務型政府。圍繞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注重加強經濟法治建設,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促進公平競爭、誠實信用等市場經濟基本法律原則和制度的落實,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為促進招商引資和鼓勵全民創業營造良好法治氛圍。在開展行業依法治理方面,要建立和落實執法責任制、執法公示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實行持證上崗、亮證執法。還可以抓好專項治理整頓,針對社會關注的熱點行業進行重點監管。總之,要結合實際,在每一項任務中抓出亮點,抓出成效。
(四)要進一步強化督促考評工作。加強考評,既是規范創建活動的有力保證,又是抓落實的重要措施。通過開展檢查、考核、評比活動,可以不斷激發廣大干部群眾的榮譽感和參與熱情,擴大創建活動的輻射效應。各地要不斷完善創建活動的考評監督機制,抓緊制定規范性和操作性強、重點突出的考核細則,對創建活動實行目標管理,把法治創建成果作為考核各部門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依據。要認真組織檢查考核,并適時表彰獎勵,提高創建活動效果。省依法治省辦公室已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考核評估細則》,這個細則是和創建活動指導標準相配套的,將每一項創建任務的核心目標和要求作為考核重點,推動創建活動取得實質進展。底,省依法治省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司法廳將協調省依法治省工作成員單位,對各地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對于在法治創建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將適時予以表彰。
三、加強辦事機構建設,把“法治創建年”活動落到實處
面對“法治創建年”繁重艱巨的工作任務,只有把加強辦事機構隊伍建設放在突出位置,充分發揮組織、協調、指導、檢查的職能作用,才能確保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區域法治創建是一項全新的探索性工作,沒有可供遵循的成功套路和固定模式,需要用新的思維和新的理念去指導實踐。辦事機構的同志們要加強學習,積極探索,努力出主意、想招法。大家既要認真學習上級機關下發的領導講話及各種文件,明確職責任務和具體要求,明確工作的努力方向,還要有選擇性地學習借鑒專家學者的言論及兄弟省市的做法。比如12月2日,全國普法辦、司法部在昆明市舉辦了一個“法治城市·制度創新”論壇,會議交流了制度創新的經驗,探討了建設法治城市的路徑,為法治城市建設提供理論指導和實踐示范。會議的有關講話、發言雖然沒有以文件下發,但在中國普法網上都有登載,同志們可以查閱學習。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過學習,能夠開闊視野,拓寬思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二)協調運作,形成合力。“法治創建年”活動涉及面廣,工作量大。只有各部門密切配合,優勢互補,發揮整體功能作用,才能抓出成效。各級普法依法治理辦事機構要充分發揮組織指導作用,使各部門、各單位明確在創建活動中的職責任務,加強溝通協調,強化資源整合,形成齊抓共管、合力推進的工作局面。各級辦事機構要認真負責地制定工作規劃和活動方案,科學安排部署,加強督促檢查,保障法治創建活動扎實有效開展。各部門、各行業要研究制定具體落實措施,因地制宜,抓好實施,防止形式主義,提高針對性,增強實效性。
(三)大力宣傳,營造氛圍。開展“法治創建年”活動,離不開廣大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各地在開展創建活動過程中,要大力宣傳活動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重點內容,宣傳創建活動服務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作用,引導、調動、發揮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的良好氛圍。要注意培養樹立典型,及時總結推廣鮮活經驗,加強輿論宣傳,發揮典型的輻射作用,帶動創建活動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