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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費征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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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費征管體系

          稅費征管體系范文第1篇

          當前,基層地稅部門在征收實踐過程中,深感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必須盡快解決:

          一是信息傳遞不夠流暢。這是在當前社保費征收管理體制不做大的變革的前提下,對基層地稅部門征收效率影響最大的一個因素。主要體現在:從部門之間看,勞動部門與地稅部門之間沒有聯網,地稅部門不能在第一時間取得當期繳費人應繳社保費的具體費額,在工作部署與安排方面不能取得完全主動;從部門內部看,市局與分局兩級之間,仍需通過手工傳遞當期繳費人的核定費額,基層分局取得核定額時往往已經是每月上旬的中后期;再者,從整個地稅信息化建設情況來看,內網在我市已全部開通,從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現代化辦公,但有些功能有待進一步開發利用,比方說社保費的微機編碼與正常稅收的微機編碼不相一致,社保費開票與稅收開票不能采用同一程序;從全××市情況看,××市局、××市局、分局三級之間社保費征收網絡尚未完全形成,資料管理、保費征繳等沒有形成一定的模式,當期社保費的申報、征收、入庫情況市局并不能及時了解掌握,基層分局對社保費的征繳同稅收一樣同征同繳流于形式,對于基層分局按期開展社保費各項管理工作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二是責任界限不夠明確。這是影響社保費征繳工作的根本因素。我省現行的社保費管理體制是勞動部門核定、地稅部門征收。筆者認為,這一體制對社保費征管工作的順利開展十分不利,甚至于已經干擾和影響了社保費的正收管理工作,成為一個亟待解脫的羈絆和亟待沖破的桎梏。在我們基層分局的實踐過程中,經常遇到繳費人對于勞動部門的核定的險種及數額持有異議的情況。勞動部門由于人力、精力的限制,在核定當期應繳費額時存在與繳費單位溝通不足的問題,造成在實際核定時往往憑借手頭歷史資料及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核定繳費人當期應繳數;同時,核定的應繳費額也只是勞動部門單方面認定的數字,繳費單位事前既不知曉,事后也未完全認可,但地稅部門特別是基層地稅部門必須不折不扣地按照勞動部門的核定數上門催繳、征收,其中的難度可想而知。從我們分局的情況看,不論是當期的核定數還是勞動部門認定的以往欠繳數,相當數量的繳費人不同程度地存有異議;再者與勞動經辦部門、銀行等相關部門沒有形成聯合辦公的雛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繳費人的抵觸情緒。

          三是資金調度不夠寬裕。從我分局社保費收入占全××市的近1/2,部分事業單位及企業繳費資金不寬裕,繳費人特別是困難企業在組織資金方面普遍存在困難,另一方面征繳費用為零,從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保費征繳工作。據統計,目前該所85以上的欠費來自衛生系統、教育系統及湖北省風機廠等經營困難單位。這一部分困難企業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生產經營形勢持續低迷,職工工資長期不能及時足額發放,再生產資金嚴重不足,可用資金十分匱乏,企業資金調度的確存在很大困難,這是影響社保費按期申報和征收入庫以及形成欠費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客觀原因。

          四是繳費態度不夠主動。對于大多數繳費單位來說,繳納社保費的態度并不十分積極主動。在繳費時間方面,相當數量的繳費人并不能夠像對待正常稅收一樣在每月10號前到地稅征收大廳履行繳費義務,往往經地稅工作人員多次電話或上門催繳后才在中下旬繳費。在險種方面,也是區別對待,與職工當前利益密切相關的險種繳納的積極一些,如醫療保險;與職工當前利益或大多數職工的共同利益關系不大的險種則能拖就拖、能磨就磨,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及女工生育保險等。我分局90的欠費就反映在這四個險種上面。相比之下,失業保險更為突出,該轄區的絕大多數事業單位對于繳納失業保險的抵觸情緒極大,認為事業單位不會存在失業問題,因而態度十分消極。凡引種種,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時予以解決,可以肯定,社保費的征收管理工作不夠理順的局面將難以根本改觀。

          二、解決社保費征收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幾點建議

          社保費征管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是勿庸置疑的,而且必須盡快解決。筆者認為,從有利于社保費征收管理的大局出發,應加強對社保費征管工作的政策理論及操作實務多方面研究,尋求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筆者建議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進一步加強社保費的征收管理工作,提高社保費的征管效率與征管質量。

          (一)盡快改變社保費征收管理體制不順的問題,是做好社保費征管工作的根本之策。日前,有關媒體報道,廣東省通過地方法規,對社保費推行“全責管理”,其主要內容是變“勞動、地稅兩家共同對社保費負責”為“社保費的核定、管理、征收、稽查等方面工作均由地稅部門負責”,變兩方責任不明、相互掣肘為一方負完全責任,這一作法很值得我省借鑒。試想,20__年我省做出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社保費的決策,其主要出發點就是依靠地稅部門的征管力量和征管手段,提高社保費的征管水平,但為何不把社保費征管工作全部職責都交給地稅部門,由地稅部門獨家承擔社保費征管的責任和義務,真正做到責任分明,工作便利。因此,呼吁各級人大、政府把這一問題列入議事日程,在加強調查論證的基礎上,盡快通過地方法規,把社保費的全部工作職責移交給地稅部門,以減少工作環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繳費人。

          稅費征管體系范文第2篇

          [中心詞匯]社會保證稅;征管一體化;最優所得稅制;負所得稅

          一、引言

          隨同著國民經濟規模的不時擴展、人口老齡化的不時開展,稅收擔負與社會保證支出也將隨之增大。以后少數興旺國度政府支出規模擴展的緣由主要來自于財政轉移性支付的添加。同時,在購置性支出不變的前提下,社會保證支出的增長超越稅收支出的增長也是形成財政赤字擴展的主要緣由。

          社會保證資金來源主要是社會保證稅費和普通稅收支出。世界上,社會保險稅費在大少數國度被稱為社會保證稅費,普通是對雇主和雇員及自雇者征收的,實踐上就是一種稅收。從各國的實際看,并不是一切樹立了社會保證體系的國度都獨自設立了相關的稅費。中國目前實行的是局部省份由中央稅務局征收和局部省份由休息人事部門征收的有中國特征的“二元形式”,省級政府在征收管理機構的設置上有決議權。從國際開展趨向看,社會保證稅費的革新并不是復雜的稅改費或費改稅的效果,但可以一定的是,社會保證稅費的征管機構應該與普通的稅務管理機構一體化。

          到目前為止,在公共經濟學范圍,關于社會保證支出及資金來源效果停止了少量的研討。與稅收制度相關的籌集社會保證資金(或稱社會保證的擔負)的研討,目前國際上通常有兩種剖析方法:第一種方法是在剖析支付才干差異的基礎下去研討對所得的再分配方法,即設計最優所得稅的研討;第二種方法主要側重于風險要素的剖析,關于社會保險等政府轉移性支出,從分散風險的觀念來停止研討。本文主要運用第一種剖析方法,在研討米爾利斯的最優所得稅模型的基礎上,經過火析負所得稅的利害,剖析社會保證資金的籌資及社會保證支付的途徑效果,并提出社會保證支付應與稅收征管一體化。

          二、最優所得稅模型

          首先概述一下作為負所得稅實際基礎的米爾利斯的最優所得稅模型。假定在完全競爭的經濟條件下,各經濟集體間存在著休息才干的差異。這個差異表現為工資薪金差異和所得差異。而休息才干差異屬公家信息,對政府而言屬不對稱信息。其結果工資薪金w的水平也屬團體信息,政府只掌握工資薪金的總體散布狀況,對團體的工資薪金水平卻不了解。同時,假定各經濟集體的休息供應量為L,團體消費量為c;都具有相反的成效函數u。則可表示為:

          u=u(c,L) (1)

          米爾利斯研討了非線性所得稅的最優化效果,得出如下結論:一是邊沿稅率應在0和1之間;二是有最高所得的團體的邊沿稅率為0;三是假設具有最低所得的團體按最優形狀任務,則他們面J臨的邊沿稅率應當為0。上述結論標明最優稅收函數不能夠是累進性的,累進所得稅制未必能完成支出再分配。為了失掉最優稅收結構的更詳細狀況,對米爾利斯模型停止數值方面的剖析,其結果標明,除端點外最優稅收結構近似于線性,即邊沿稅率不變,所得低于免稅水平的人可取得政府補助。

          即政府可選擇的所得稅體系限定為線性所得稅,政府可選擇的變量為邊沿稅率和一次性轉移支付(或補助金),則可得如下線性所得稅函數:

          T=-a+(1-b)wL (2)

          其中a為一次性轉移支付(補助金額),(1-b)為邊沿稅率,T為經濟集體所擔負的所得稅額。經過線性最優所得稅模型可以提出以下四個值得我們琢磨的命題:

          命題一:最優邊沿稅率與人們對社會分配公允的關注度成正比,即人們對增加社會分配不公允的關注水平越高,則最優邊沿稅率就會越高。

          命題二:最優邊沿稅率與休息供應彈性成正比,即人們對休息供應反響靈敏時,最優邊沿稅率則會變小。

          命題三:最優邊沿稅率與人們的支出才干差異成正比,即人們支出才干的差異越大,則最優邊沿稅率就會越高。

          命題四:最優邊沿稅率與政府財政支出的需求成正比,即政府稅收支出的需求越大,最優邊沿稅率就會越高。

          以上四個命題中,第一個命題與我們的直覺相符,其他三個命題雖然都很難成立,如以命題四為例,Shesinski的教育投資模型已證明政府支出需求的添加,并未使最優邊沿稅率提高,最優邊沿稅率只是維持在一定的水平上,但可說明最優稅率與休息供應的反響靈敏度、財政支出需求和支出分配的價值判別親密相關。

          三、負所得稅制的利害

          負所得稅制是弗里德曼在維持最低支出方面提出的,是一個可以為一切人提供最低支出保證的現金補助方案。負所得稅方案將社會救助體系與團體所得稅制度聯絡在一同,失掉實際界的普遍支持。其基本想象是在沒有任何稅收制約的前提下,上述線性最優所得稅模型公式(2)可直接確定團體的征稅額和一次性轉移支付金額。也就是說,那些低于貧窮線的人可以取得一次性現金補助,而那些支出水平高于貧窮線的人必需承當稅負。但是,現行稅制實行的是累進所得稅制,沒有向收人在起征點以下的團體支付補助金。稅務管理機構擔任征收稅金,社會保證機構擔任支付社會保證金,稅收制度和社會保證制度區分作為兩種不相關的政策來制定,并由不同機構區分停止管理,并沒有把二者無機結合起來。這里首先剖析一下負所得稅制的利與弊。

          負所得稅的優點:其一,可以在一致的制度框架下確定稅收擔負和社會保證的支付金額。特別是從休息供應效應的角度來看,負所得稅制對休息供應所發生的負鼓舞水平較輕。在負所得稅制體系下,由于支付社會保證的補助金與應擔負的稅額具有聯動性,各經濟集體都適用相反的邊沿稅率(1-b),因此不能夠墮入到“貧窮圈套”當中。所謂“貧窮圈套”是指那些接受最低生活保證而不交納所得稅的家庭或團體,當其取得休息所得時,他們失掉的補助金會增加其同額的休息所得,其凈支出不變的現象。也就是說,社會保證作為一種措施,為了從中取得一定金額的補助金,其休息所得會被100%課稅。結果受助家庭將失掉休息愿望,而不時依賴政府的救助,使其不時處于貧窮形狀。為了克制這種現象的出現,當其休息所得添加時,他們失掉的補助不應100%地增加其休息所得,應只增加其一局部的休息所得。但是,當稅收擔負與支付社會保證補助金區分在不同的兩個政策框架下實施時,對其休息所得無法確定比擬恰當的扣減額度。而負所得稅制,由于把兩者放在一致的政策框架下實施,就不會墮入“貧窮圈套”。其二,從行政本錢方面思索,在負所得稅體系下,由于社會保險的征收和稅金的征收同屬相反的業務,兩者在相反的機構實施,效率則會更高。政府向社會提供相反的公共效勞時,負所得稅制會減輕征稅人的實踐擔負。其三,由于現金轉移支付與市場配置方式相容,與實物轉移支付相比,可以給予受助

          者以自在選擇購物的空間。其四,傳統的社會保證制度是以身份調查為基礎,只要那些無依無靠、無家可歸或許無生活來源的人員能取得救助。而在負所得稅制下,一切人都處在一個維護傘下,一切人都能取得基本的支出保證,而無需接受帶有歧視顏色的身份調查。

          負所得稅制雖然取得普遍的支持,但理想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度曾經大規模實際過負所得稅方案。主要緣由在于:當經濟集體間所得來源存在差異時,總所得就不能成為權衡公允的目的。換言之,以總所得為稅基的綜合課稅體系無法完成橫向公允準繩,并非是理想的課稅體系。那么為什么總所得作為公允的目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呢?在此,比擬剖析一下具有不同支出來源的兩個征稅人在不同課稅體系下的稅收擔負(表1)。

          假定有兩個征稅人甲和乙,征稅人甲第一階段(如今)的支出為100,第二階段(未來)的支出為110;征稅人乙只要第一階段(如今)的支出為200;利息率為10%。申、乙的消費方案相反,即在第一階段消費100,第二階段消費110。乙要在第一階段的支出中拿出100來停止儲蓄并取得塒的利息,用以第二階段的消費。假設沒有課稅的話,兩者的消費水平完全分歧,擁有相反的經濟實力,即福利水平相反。假定實行稅率為10%的綜合課稅制,則征稅人甲在第一階段要擔負100×10%=10的所得稅,100-10=90可供消費;第二階段要擔負110×10%=11的所得稅,110-11=99可供消費。征稅人乙在第一階段要擔負200×10%=20的所得稅,可供支配的所得為180,同甲一樣在第一階段消費90,剩下的90轉入儲蓄,而第二階段取得的利息9要交納0.9的稅金,征稅人乙的可消費金額只要990.9=98.1。結果征稅人甲的消費水平要比征稅人乙略高。

          橫向公允是指福利水平相反的人應交納相反的稅收,也就是說,假設課稅前兩團體具有相反的福利水平,那么在課稅后,他們的福利水平也應該是相反的。而對所得的綜合課稅卻背叛了這一準繩。

          假設把儲蓄金額看作為未來取得支出的經費,則上述的剖析就會有不同的結果。由于征稅人乙第一階段的稅基是從所得額中扣除儲蓄額(200-100=100),因此第二階段的稅基不只包括利息所得,還包括第一階段存儲的儲蓄額。征稅人乙第一階段所擔負的稅額為(200-100)×10%=10,消費額為100-10=90,第二階段擔負的稅額為110×10%=11,消費額為110-11=99,這與征稅人甲的稅前稅后的福利水平相反。也就是說,把儲蓄作為經費而扣除的課稅方式比綜合課稅方式更能表現橫向公允。另外,不把利息所得作為課稅對象的課稅方式也能失掉相反的結論。由此可見,綜合課稅并不能說是理想的課稅方式;也就是說,以總所得為稅基無法完成橫向公允。

          另外,所得稅的又一個難點是捕捉征稅人的各種形狀的所得,而理想上各行業間存在著捕捉率的差異。也就是說,稅務部門在捕捉工薪階級、集體工商戶及農民等不同職業的所得時,存在著清楚的差異,這嚴重地阻礙了橫向公允準繩的完成。即關于工薪階級可以捕捉到近100%的所得,而關于集體工商戶或農民就很難捕捉到其一實在踐所得。之所以不同職業存在著所得捕捉率的差異,是由于各所得的來源形狀有著清楚差異。例如,農民可以自產自用(當然,目前取消了農業稅,不存在對其所得的捕捉率效果),而集體工商戶、自營業者消費運營用的車也可用于私事。但是工薪階級由于任務和家庭生活是嚴厲分分開來的,因此對其所得的捕捉也是比擬容易的。換言之,這是所得的不同來源以及確定費用扣除的不透明性和征稅本錢的效果,或許說與逃稅、漏稅、節稅效果親密相關。負所得稅制不能夠把所得以外的經濟性差異目的作為稅基來停止課稅,因此,也不契合橫向公允準繩。假設思索到理想要素,在所得稅范圍是很難把經濟差異目的化的。

          四、結論

          判別一團體能否是弱者,能否需求最低生活保證,不只要看捕捉到的團體所得的狀況,還應調查該團體的資產狀況和消費活動狀況,而且,還應對所支付的補助金的用途停止細化,這樣既能起到提供最低保證的作用,又能監視、防止受助者喪失休息愿望。從速一視點思索,負所得稅制在理想經濟生活中難以普遍采用。但是,徹底調查、掌握所得以外的資產及對補助金用途的細化都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在經濟環境多樣他的明天,政府的監視本錢也會添加。另外,關于所得的捕捉率存在職業間差異效果,假設職業可以自在選擇,從臨時來看也并不一定是不公允的。因此,可以說負所得稅制的利大于弊,今后應縮小負所得稅的優點,重新審視社會保證稅費的征收與社會保證支付的關系。不時開展的人口老齡化社會,即使樹立最基本的社會平安網并有效地實施,也肯定會招致社會保證支出的擴展。社會保證稅費如何分擔收縮的社會保不支出是我們今后要著重研討的課題。為此,成對社會保證制度自身停止重新再看法,關于那些具有一定支付條件的補助金,其資金來源應思索以稅收的方式來籌集,并完成社會保證管理機構與稅收征管一體化。理由如下:

          一是無論是普通稅收還是社會保證稅費,通帶都需求依照相反的所得定義,征管體系以來自雇主和自營業者的申報表的方式獲取信息,雇主從雇員的支出中預扣普通稅收和社會保證稅費并經過銀行交納給支出管理部門,以有效的征管系統監視那些沒有申報和征稅的雇主,并運用現代基于風險的審計方法來認定申報表信息的準確性。因此,將社會保證稅費的征收和稅收管理一體化可以消弭中心職能的重復,防止申報表的處置和稅款的強迫征收及雇主的審計等范圍發作重要。一體化可以增加人員和人力資源管理與培訓的支出,完成規模經濟,增加管理人員的數量以及數據的填寫、稅款的交納、執法和數據認定等共同進程;可以降低辦公設備、通訊網絡和相關職能的本錢;可以防止重復的信息技術開發并降低系統開發和維護的風險,可以大大降低政府的管理本錢。

          二是稅收管理機構是以支出征管為目的的,其組織文明適于稅款的稽核和征收的進程。而社會保證機構普通以發明團體的福利權益和將其支付給接受方為中心的,與稅收管理機構的組織文明和進程是不同的,因此其征收業績普通很有限。社會保證機構與稅收管理機構的一體化會提高社會保證稅費交納的征管水平,降低征收本錢。

          稅費征管體系范文第3篇

          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總體思路是著眼于“加快”和“率先”發展的總體要求,未來五年。圍繞“一條主線”深化“兩基建設”發揮“三項職能”爭創“四個一流”推進“五大工程”實現“六個目標”使各項工作在西部地區乃至全國地稅系統走在前列,為西部地區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做出積極貢獻。

          一條主線即全面貫徹落實精神、總書記對新階段發展提出的314總體部署和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

          著力改進兩基建設的內容、形式、方法、手段、機制等,兩基建設即繼續加強基層建設和管理基礎建設。使管理基礎更扎實,基層建設更加充滿生機與活力。

          積極探索出一條地方稅收工作支持、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的新路子,三項職能即充分發揮好稅收籌集收入和調控經濟、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促進統籌城鄉發展和“一圈兩翼”建設。

          內強素質,四個一流即圍繞稅收中心工作.外塑形象,努力爭創隊伍素質一流、管理水平一流、工作業績一流、社會形象一流。

          五大工程即著力推進法治規范工程、管理精細工程、服務優化工程、信息提速工程及素質提升工程。

          六個目標即:

          稅收收入持續穩定增長。2012年期間,確保稅費收入年均增長15%以上,總額達到2,稅費收入目標。稅收收入與經濟保持協調發展。700億元,力爭突破3,000億元。確保2012年稅費收入總額達到725億元,力爭突破800億元。

          建立起以稅制要素為核心的稅源管理、制度管理、政策管理和績效評價管理為主體內容的規范的地方稅收管理體系,稅收征管目標。2012年。實現執法規范、征收到位、成本降低、社會滿意,力爭到年稅費征收成本降至2%以下。

          逐步建成功能齊全、安全可靠、快速靈活、內容豐富的征管信息系統,信息化建設目標。全面實現信息化覆蓋、服務、支撐和主導地稅各項工作。年實現數據大集中和地稅3.0征管信息系統上線運行,十一五”末全市80%企業納稅人通過網絡進行納稅申報,力爭成為全國地稅系統稅收信息技術和科技含量最高的單位之一。

          稅費征管體系范文第4篇

          這次全縣財稅、物價、厲行節約工作會議是縣委、縣政府決定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總結表彰20*年財稅、物價工作,部署安排2009年厲行節約和財稅收入、物價工作。按照會議安排,我先講幾點意見。等會,市委常委、縣委周書記還將做重要講話,請大家認真領會,抓好落實。

          一、關于20*年全縣財稅工作

          20*年,是全縣財稅工作極不平凡的一年。面對特大冰凍災害、政策性減收和金融危機帶來的不利影響,面對財稅任務高基數增長和稅源短缺帶來的巨大壓力,全縣上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縣人大、縣政協的大力支持下,迎難而上,扎實工作,全縣財政運行態勢良好,各項指標超出預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財稅收入實現新突破。20*年,全縣財稅總收入突破6億元,達到6.28億元,為年度預算的101.95%,比上年增加8289萬元,增長15.2%。其中:國稅完成25868萬元,比上年增加3798萬元,增長17.21%;地稅完成15901萬元,比上年增加2*4萬元,增長15.09%;財政完成21057萬元,比上年增加2423萬元,增長13%。

          二是財稅質量有了新提高。財政收入增幅超過GDP增幅2.43個百分點,占GDP的比重為5.84%,比上年提高0.17個百分點。稅收收入完成42964萬元,占財政總收入的比重超過80%,比上年提高1個百分點。非稅收入完成10971萬元,占財政收入的比重為20%,比上年下降1個百分點。花炮廠、打火機行業、廉橋藥材市場經營戶納稅意識增強,自覺接收稅負定額調整;興工焦化、興盛置業、龍豐實業、億利金屬、廉橋造紙、青山機床、祥隆電瓷、牛馬司煤礦等企業克服各種困難,對財稅增長作出了較大貢獻。

          三是征管水平邁上新臺階。財稅征管進一步規范,重點進一步突出,協稅護稅力度進一步加大。征管部門通過強化稅源監控,摸清稅收底子,堅持依法征管,嚴格財稅稽查,保證了財稅均衡入庫。縣國稅部門深入推進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加強重點稅源監控,全面開展欠稅清理,收入增幅較大;地稅部門建立了稅源分析制度,實行納稅評估,強化稅源監管,效果明顯;財政部門以礦產資源稅和契稅、耕地占用稅為重點,啟動了礦產資源稅費統征,契稅收入突破1000萬元,達到1300萬元;縣非稅收入征管部門加強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源頭控制”機制,鄉鎮社會撫養費和基金收入征管實現突破,收入總量均創歷史新高。兩市鎮、九龍嶺、火廠坪、佘田橋、靈官殿、堡面前、廉橋、砂石等鄉鎮積極培植財源,采取有力措施,挖掘稅收潛力,加大協稅護稅力度,財稅任務完成出色。縣國土局、運管所、交警大隊、城管執法局等單位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法,任務完成較好。

          四是財政支出取得新成效。按照“保重點、保穩定、促發展、構和諧”的要求,財政支出重點向社會事業傾斜、向“三農”傾斜,促進了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確保了國家工作人員工資及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及時到位,全縣公務員津補貼標準在上年基礎上人平增加1000元,達到12000元,并對全縣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及其離退休人員參照公務員標準發放了適當補貼,增加支出3711萬元。確保了各類民生資金及時到位。全年通過網絡發放惠農涉農補貼資金30項共1.2億元;安排各類“三農”項目配套資金1.06億元,有力地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支持教育優先發展,全年教育一般預算支出達2.93億元,增加5200萬元,增長21.61%;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安排再就業資金1300萬元,出資購買168個公益性崗位,解決城鎮退伍軍人和企業改制人員就業;支持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醫療衛生服務保障體系建設,促進人口和計生事業健康發展。確保了重點建設資金及時到位。縣財政投入建設資金1868萬元,支持會議中心、四完小、保險館、保險局監管中心、交通監控設施等重點工程建設,有力保障了各項重點工程的順利實施。同時,縣財政調減了各職能部門罰沒收入計劃任務1200萬元,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投入1000萬元建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努力推動中小企業融資。

          上述成績的取得,是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的結果,是縣人大、縣政協監督支持的結果,是各級各部門和廣大財稅干部職工團結奮斗、開拓進取、扎實工作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縣委、縣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關于2009年財稅工作及“雙過半”工作要求

          受金融危機蔓延的影響,今年我縣財稅工作面臨巨大的困難,但是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根據縣委經濟工作會議和縣十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精神,今年我縣財稅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縣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積極融資、加大投入,努力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完善體制、加強征管,不斷壯大財政實力;改善民生、促進和諧,進一步優化支出結構;深化改革、強化監管,探索建設績效財政,為加快推進“興工旺商”、實現富民強縣提供強有力的財政保障。

          根據上述要求,全縣財稅工作的主要目標是:財政總收入完成70365萬元,比上年增加7539萬元,增長12%,其中,國稅完成29489萬元,比上年增加3621萬元,增長14%;地稅完成18096萬元,比上年增加2195萬元,增長13.8%;財政完成22780萬元,比上年增加1723萬元,增長8.18%。支出要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保增長、抓項目、調結構、促和諧、強基礎的決策部署,對保運轉、保民生、促就業的重點支出予以積極安排。

          要完成上述目標任務,需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一)圍繞增加投入,聚力抓好財源建設。重點抓好三個方面:一是組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做大做強新的統一融資平臺,為生態產業園的基礎設施融資,打造承接產業轉移的新平臺,今年要拉通全長10公里的兩條園區主干道路基。二是充分發揮縣中小企業擔保公司的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擔保公司上半年一定要運作、要見效。三是加大對金融機構的獎勵,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新辦、技改企業的扶持力度。對金融機構的獎勵標準從去年的6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全年要新增貸款10億元以上,存貸比達到40%以上。重點支持賓王撲克、方泰皮革落戶*,支持新仁鋁業復產,促成興工焦化收購焦化廠、砂石齒輪廠技改、打火機組建集團以及億利金屬等一些大的財源項目。

          (二)圍繞依法征管,大力組織財政收入。要著力在三個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創新征管手段上下功夫。要大力支持金財工程建設,啟動非稅收入征管軟件,實行稅費監管網絡化、稅費征管精細化、稅費稽查電子化;完善宏觀稅負分析、納稅評估等手段,積極探索主體稅種、新興行業稅收、各種零散稅收的征管機制;改革契稅和耕地占用稅征管模式,縣城范圍內“兩稅”納入政務中心統一征收;充分發揮縣計生撫養費征收局的職能,加大社會撫養費征收力度。二是在提高征管質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部門的信息交換制度、聯席會議制度,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要加強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行業的稅收監管,建立重點稅源企業稅負預警機制;積極探索保險和建筑安裝稅收一體化征管辦法,堵塞稅費征管漏洞;要加強稅務稽查和專項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偷、逃、騙、抗涉稅違法行為,堅決制止越權減免稅行為,促使納稅人保險納稅,維護稅法剛性。三是在嚴格考核獎懲上下功夫。今年要繼續嚴格執行20*年制定的財稅工作考核辦法,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狀,嚴格考核,嚴格獎懲。縣政府對各鄉鎮各單位按進度進行考核獎懲,全年收入工作目標任務與年度文明目標考核掛鉤,實行一票否決。各鄉鎮各單位要增強均衡入庫意識,層層落實責任,嚴格目標管理,按進度獎懲到位。要將財稅收入完成進度與干部的工作津貼、獎金掛鉤,與單位下撥經費掛鉤,與干部的考核評比掛鉤,與領導的政績掛鉤。

          (三)圍繞優化支出,努力構建民生財政。進一步優化財政資源配置,強化財政公共服務功能,在保證工資發放和機關運轉基本需要的基礎上,把更多的資金投向社會公共事業領域,優先考慮民生,優先保障民生,不斷提高民生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三農”投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努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保證為民辦實事資金投入,促進實事工作早見成效;全面落實農村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補助標準,落實優撫政策,進一步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保等政策。

          (四)圍繞財稅改革,探索建設績效財政。主要抓好四項工作。一是按照省財政廳要求,全力做好國庫集中支付改革。二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監管,規范監管程序,繼續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和規模,最大限度發揮政府投資效益。三是大力推行礦產資源稅費統征。礦產資源稅費統征工作去年10月開始在21家煤炭企業試點,已經試運行了幾個月,效果比較明顯。要進一步加強監管,嚴明措施,探索經驗,確保礦產資源稅費改革穩步推進,彰顯成效。四是推進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改革,做好國有資產歸集和資本運作工作,最大限度發揮國有資產經營效益。

          稅費征管體系范文第5篇

          關鍵詞:營改增;地稅;征管

          2016年5月1日,作為地稅部門主體稅種的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這標志著營改增政策的全面推開落地,對于我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設成熟定性的稅制體系具有里程碑意義。有一點毋庸置疑,這一實體稅收制度的重大改革,對地稅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地稅征管面臨著較大的挑戰和考驗。

          1 營改增后地稅征管面臨的主要問題

          1.1 管理體制滯后。隨著營業稅退出歷史舞臺,地稅部門失去了主體稅種。這一變革對地稅工作產生的直接影響和要求是:一是征管重點由流轉環節轉向終端環節,即由間接稅向直接稅轉型,二是征管對象由法人轉向自然人,三是征管方式向人性化柔性治理轉型、征管手段由“以票控稅”向信息管稅轉型。而當前地稅管理體制距離上述要求相去甚遠,亟需系統改革加以完善。

          1.2 征管手段缺失。營改增后,地稅部門行之有效的以票控稅手段失去功效。一是納稅人尤其是零散戶納稅人在國稅取得增值稅發票后將有可能無視地稅管理,避開申報地方稅費這一環節,相關的所得稅、城建稅等漏征漏管風險增大。二是營改增前,地稅機關能“以票控稅”,對于未按規定時間、金額繳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使用地稅發票的納稅人,地稅部門可按照規定采取停供發票的辦法催繳稅款。營改增后,地稅部門失去發票控管手段,使得開票隨征的其他各項稅款由于納稅人主觀故意而不能全額追征。三是營改增后,隨著地稅部門主體稅種和發票移交國稅,營業稅及附屬各項稅費的欠稅仍由由地稅部門追繳,清繳欠稅的難度增加。四是地稅部門代征的地方政府收費主要有社保費、工會經費和殘疾人保障基金等,在征收上實行稅費同征同管同查方式。營改增后,地稅部門失去“以票管費”措施,各項費、基金的征管難度加大。

          1.3 隊伍人心不穩。一是“營改增”后造成地稅稅源的嚴重下滑,隨之而來的是地稅機關影響力下降,地稅干部的自豪感、自信心遭受打擊。二是“營改增”后地稅收入規模縮小、部門地位削弱的同時,整個部門的發展趨勢難以明朗,地稅干部個人職業前途不明導致思想波動。三是“營改增”后,地稅部門征收稅種稅額小、稅源分散、征收難度大,一些干部因而主觀上出現畏難情緒,導致放松稅源管理,出現漏征漏管和執法風險。

          2 營改增后強化地稅征管對策建議

          2.1 重構管理體制,解決管理滯后問題。一是要調整征管機構工作重心。市地級地稅局業務科室要充分發揮熟悉政策、精通業務優勢,負責重點稅源的風險查找、分析;推進縣級地稅局機關股(室)實體化,由于營改增后取消了發票管理等職能,可以根據需要整合一部分股(室)力量,充實到征管一線抓業務、兼職責,加強征管力量;縣級地稅局要對基層分局的設置和人員進行重新調配,對人均管戶和工作量進行相對平衡,不同分局的收入任務也要大致平衡,著力避免有些分局因稅源小、稅收少和稅收征管成本畸高的問題。二是要突出關鍵環節抓好征管。對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在工商部門辦理股權交易登記(變更、過戶)手續時實施“先稅后證”;對契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在房產、國土、不動產登記等部門辦理房產交易、土地出(轉)讓時實施“以證控稅、以地控稅”。三是要明確管戶目標精耕細作。以“管好大稅戶、管住中稅戶、管緊小稅戶”為目標,對納稅人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對大稅戶實行集約化管理,突出做好優化服務、信息采集、數據分析,確保重點稅源穩定;對中稅戶實行行業化管理,完善行業指標體系,突出分析評估和風險管理;對零散戶實行定額化管理,實行集中監管與委托代征相結合,推進協稅護稅。四是要樹立服務理念優化服務。改進納稅服務手段,規范管理服務;豐富納稅服務內容,拓寬服務領域;完善納稅服務機制,實現高效服務;完善納稅服務考核評價機制,不斷推進納稅服務向縱深發展,為做好地稅征管構建良好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