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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理論框架
一、選題與定義
一位學者曾經斷言,“中國的問題仍然主要是農村的問題。中國社會的現代化的最重要任務之一就是農村社會的現代化。因此,一個真正關心中國人喜怒哀樂的人就不能不關心中國最基層社會的人的生活?!奔词鼓切┌雅d趣投向城市、投向“正規軍”法律服務、投向標準化或目標性司法程序建構的人,也無法否認研究中國基層法律服務的現狀與改革在研究整個中國司法問題所具有的特別意義?;鶎由鐣突鶎诱钦麄€中國社會和整個國家的地基,對于基層社會的治理一直是中國政府治理策略(社會綜合治理)的重點之一,基層司法構成我國司法制度的基礎和主體(法律規定基層法院以及作為其組成部分的人民法庭管轄除法律法令另有規定以外的所有一審案件)。在司法專業化與司法民眾化的沖突/雙重困境中以及強大的訴訟積案壓力下,尋求建立為當事人提供充分、適當、可供選擇的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為簡單、小額的案件提供低廉、快捷的法律服務,亦即“獲得正義”(accesstojustice)是當代世界普遍面臨的重大課題。在中國這種城鄉差異、地區差異巨大并且不斷增大卻又實行單一制政府結構形式的大國,如何為占中國人口主要成分的基層老百姓特別是廣大農民提供符合其經濟、文化層次需求的有效的法律服務,一方面直接關系到基層糾紛的解決和基層社會的穩定,另一方面也將影響到作為“標準模式”的民事訴訟結構是否能夠在我國社會里找到確實適合的土壤、并真正地扎下根來這一重大問題,并最終影響中國在尚未全面實現現代化的階段面臨后現代社會的沖擊能否作出適時適當的回應。
本課題所指的“基層”是以中國行政和司法建制為標準,指縣級層次上的縣(市、區),以及它們的行政下級(鄉、鎮、街道辦事處)和司法派出機構(派出法庭)所轄的區域;本課題所稱的“法律服務”是指訴訟、辦理非訟法律事務、調解糾紛、協助辦理公證和見證、解答法律咨詢,以及幫助書寫法律文書,等等;本課題所考察的基層法律服務所,是指設在鄉鎮(街辦)主要為本轄區的政府機關、群眾自治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的組織。限于本課題的具體目的性和政策指向性,我們選取了在中國基層社會占據重要市場、目前正面臨著或存或廢或發展或衰敗命運的基層法律服務所為窗口,以考察和評價這個特殊群體為基層老百姓所提供的上述法律服務為切入點,觀察其在我國整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中的角色,同時通過考察在其沿革和演進過程中,與之構成職能交叉、隸屬或管理、或競爭關系的國家行政機關(司法所)、國家司法機關(基層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群眾性自治組織(人民調解委員會)、社會性法律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從而透視我國整個基層法律服務體系的現狀和走向。這種定位的現實根據是,官方文字資料分析和實證考察結果都表明,中國基層至今為止并未明確或完全區分“司法”職能(及其主體)與行政職能(及其主體)、政府救濟與社會自治性救濟,而基層法律服務所與上述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之間更是存在著剪不斷理還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糾結關系。
二、方法與路徑
在課題給定的一年期限內,我們選擇以全國性文獻調查為基礎,對幾個有代表性的考察點進行解剖,以大致掌握法律服務所的發展脈絡及其在所在地區的整個法律服務體系(包括基層法院、人民調解、仲裁、律師、公證等)中的位置,最后綜合運用不同路徑獲得的信息,使之相互印證而獲得完整結論:
一、認清形勢,科學定位,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長效機制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科學判斷和全面把握當前的社會治安形勢,牢牢掌握社會治安防控的主動權?!痢两謱俚湫偷某青l結合部,轄內影響穩定的因素多樣,治安環境復雜,主要表現在:一是地域形態多樣,矛盾糾紛隱患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難度突出。轄內地域形態多樣,既有××市最大的關閉國有企業—××氮肥廠,又有東圃最旺的商業地段;既有××區人口最多的城中村—××村,又有多個新型住宅小區,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多,主要是勞資糾紛、物業糾紛、鄰里糾紛、醫患糾紛、經濟糾紛,還存在著國企遺留問題、房屋拆遷問題等隱患。各種社會矛盾糾紛隱患的存在,給轄區的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帶來很大的工作難度,要排查調處這些矛盾,既涉及到各種政策法規,又要協調各職能部門和社會力量齊抓共管。二是流動人口多,平均素質偏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壓力突出。轄內有出租屋1.9萬套,近年來外來流動人口迅猛增加,據初步統計,××地區的外來流動人口超過8萬人,平均素質偏低,相當一部分外來人口為暫時找不到工作、打散工、從事體力工作等人員。從近年來對違法犯罪分子人員的分析來看,外來流動人口的作案比例大,每年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有80%以上是外來人員,其中,近90%以上的人落網前居住在出租屋,給××地區的治安帶來了嚴重的壓力。三是案件基數大,多發性案件典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挑戰突出。近年來,雖然我街每年刑事立案逐年下降,但基數仍然較大,其中盜竊、詐騙、搶劫、搶奪約占80%左右,壓案保平安的任務十分繁重。在源頭預防上,城中村內的治安防范工作由于受環境、居民意識、硬件設施等影響面臨很大挑戰;在打擊管理上,基層民警工作量多,壓力大,如何發揮他們的主力軍作用,整合更多群防群治力量參與面臨著挑戰;在教育宣傳上,面對居民群眾法律意識普遍不高、素質偏低的現狀,如何利用有限的資源,爭取最大效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等意識面臨著挑戰。街黨工委、辦事處以“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觀念為指引,把保穩定和促發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科學地分析我街實際,從街道層面進行全局性、系統性考慮,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建立健全街道層面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現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觀念、思路的轉變和突破。
二、深入實踐,開拓創新,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基礎和架構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要注重實踐,開拓思路,創新方法,在實踐中探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突破點,解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根本問題。街黨工委、辦事處從2006年底開始,深入社區進行調研,召集研究討論,結合街道的實際情況,著手研究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工作。2007年3月份形成了《××街關于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工作意見》,并全面開始實施。治安防控體系主要包括以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安全防范、基層創安、流動人口管理、安置幫教、法律道德宣傳教育、執法聯動、隊伍培訓管理、組織保障、檢查考核為內容的“十大機制”,形成了以打擊為重點、以預防為基礎、以控制為關鍵,以建設、管理為方法,以改造、教育為手段,綜合性、立體化、系統性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根據當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特點,從轄區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了落實防控體系的三項工作原則:先易后難、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通盤考慮全街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方面面,是實現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個完美的載體,將街道轄內可利用的資源充分整合起來,形成齊抓共管、人人參與的大綜治格局。
(一)以統一高效為方向,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運行機制。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科學合理的運行模式,是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關鍵。以統一指揮、方便管理為原則,建立了由街維穩及綜治委牽頭,以街道一級有關職能部門為主力,以社區居委會、轄內機構、單位和各類社會力量為基礎的縱向層級運行架構。在橫向聯動方面,主要分為三種模式:一是街道一級聯動,主要是職能部門之間的執法聯動和矛盾糾紛聯調聯動;二是社區一級聯動,圍繞平安和諧,以社區黨支部為龍頭,以社區民警為骨干,以社區治保會為基礎,以出租屋管理員、××公司治保隊員、社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居民群眾為主要參與力量;三是基層治安力量聯動,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整合社會各類治安力量,提高治安隊伍的凝聚力、遂行力、戰斗力。以縱向層級運行架構為主體,通過橫向聯動工作模式進行協調整合,構筑一個職責分工明確、團結協作、效率快速、效益明顯的綜合運行機制。
(二)以保障有力為核心,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指揮平臺,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奠定堅實的基礎。以“綜治大格局,群眾得實惠,管理出實效,和諧又平安”為建設標準,建立街綜治工作中心,構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平臺。街綜治工作中心的功能主要表現在以下三方面:組織保障功能,表現為建立完善組織機構、工作制度、硬件設施,明確職責任務和部門分工;協調指揮功能,表現為通過制訂2人值班工作制度,建立日常工作流程,完善和落實聯調、聯防、聯勤、聯治、聯創的“五聯”運作機制;管理考核功能,表現為健全學習培訓制度、加強隊伍管理,進行工作績效評估、檢查考核。通過充分發揮綜治工作中心功能作用,強化基層管理,完善基層服務,優化基層資源,夯實基層基礎。
(三)以整合統籌為準則,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精干隊伍。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整合社會力量建立社會治安工作隊伍,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源。以公安派出所為主力軍,以治保隊員等治安力量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為補充,實行警民結合、專群結合,充分發揮隊伍最大的工作效益。以××地區治安聯防大隊為載體,將轄區保安員、治保員以及物業小區、工業區、大型企業的治安力量有效整合,完善了聯網基地指揮臺建設,實現了勤務指揮聯動。以義務平安巡邏隊伍為補充,在社區民警統一安排下協助開展社區治安巡邏工作。通過治安力量的整合,達到有效的管理,高速、可靠、準確、綜合性的合理安排,發揮最大作用。
(四)以科技創新為指引,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防范網絡。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通過市場機制運作,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注入新鮮的血液。建立健全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一是建設全街視頻監控系統,現在街面主要路段設置了212個監控點,城中村內街內巷設置了107個監控點和5個監控崗亭。二是發動轄內物業小區、企事業單位自建視頻監控系統,現我街轄內主要小區、企事業單位安裝了1000多個攝像機。三是推進城中村單體出租屋視頻監控小系統建設,由屋主自籌資金安裝,主要對出租屋內部進行實時監控。四是推行家庭、商鋪內部技防建設,積極推行“手眼通”、億光安防、門禁系統等家庭、商鋪技防。通過建設四個層面安全防范網絡,動靜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形成一張覆蓋全轄區范圍、解決重點治安問題、排除大部分治安隱患的安全防范網絡。
(五)以立體滲透為手段,建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宣傳教育模式。
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建立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模式,為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營造良好的意識環境。構筑××街法制宣傳教育平臺,以最大程度地方便群眾、最大限度地滿足群眾為目標,打造室內法制宣傳教育服務、室外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網上法制宣傳服務三大宣傳陣地,不斷創新宣傳教育方式,拓寬宣傳教育途徑,從源頭上預防違法犯罪,增強轄內居民群眾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促進社會和諧。
三、以人為本,立足長遠,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一)從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基本要求,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緊緊配合經濟社會的發展,促進平安和諧社區建設。基層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持續發展性的社會系統工程,其全面落實要始終堅持“三個結合”:一是要與上級綜治工作精神相結合,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推進要以省、市、區綜治工作精神為指導,落實上級部門的工作部署。二是要與經濟發展規律相結合,以經濟建設為基礎,從××地區的經濟發展需求和趨勢出發,繼續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才能使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具有科學性、長效性、穩定性。三是要與社會矛盾發展態勢相結合,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將會不斷涌現出新的社會矛盾類型,如何排除矛盾糾紛隱患,將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將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自身的不斷修正和完善。
(二)從以人為本的角度出發,促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落實和發展。
深入踐行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是核心,提高群眾的安全感、對社會治安的參與度和滿意度,是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實施效果的最好詮釋。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全面推進,要立足實際,始終以群眾安不安全、滿不滿意為根本考慮,切實圍繞社會治安問題的重點、難點和盲點,實現社會治安狀況的明顯好轉。要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始終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融入到群眾的日常工作生活中。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使群眾首先做好自身、自我的安全防范,增強防范意識,減少犯罪分子犯罪機會;通過開展形式多樣的社區活動,進一步引導和發揮群眾參與社會治安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群眾承擔一定的治安防范義務;通過及時公開與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治安信息,使群眾及時了解身邊的社會治安環境,采取相應地防范措施。
關鍵詞:吉林市 智慧社區 建設典型培樹 問題研究 探索
中圖分類號:D669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6)11-0001-02
現階段,“智慧城市”的概念已經在國內逐步得到關注和重視,未來城市建設與智慧電子網絡等結合將更為突出,智慧城市建設將是重點體現。智慧社區建設是城市智慧化的重要環節,隨著新技術、新的管理方式以及先進經驗的引進,其已經成為社區發展的重要選擇?;诋斍凹质猩鐓^管理薄弱,社區服務不夠深入,社區參與意識不強等狀況,綜合國內外智慧社區典型培樹經驗的基礎,有的放矢地針對存在問題進行對策探索。在借鑒國內外智慧社區典型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典型培樹分析,建設有針對性的智慧服務平臺。提出植于政府宏觀調控下,構建新型管理方式,發展智慧服務理念;同時結合社區社會層面,通過建設社區信息服務中心等多功能服務系統,整合社區資源,切實調動社區的積極性;從社區自身來說,社區內智慧平臺建設應結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智慧服務體系,創建智能服務系統。
目前,我國智慧社區建設以及其治理模式還處于探索時期,成功運行的只在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的部分社區,智慧社區建設促進了現代基層社會治理結構的轉變,也創新了社會治理觀念、手段乃至內容,終將為提升社會公共服務能力提供契機。
一、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研究現狀
(一)智慧社區信息化建設內涵
智慧社區信息化建設,其定義是基于街道、鎮、村等地理區域范圍內,利用信息技術整合社區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和智慧的服務,提升社區居民對智慧城市的體驗度和感受度。因此,智慧社區建設首先要以社區居民的需求為導向,突出為民、便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通過智慧化的社區管理與服務,打造安全、便捷、宜居的社區;其次要統籌考慮、整體規劃、分步實施智慧社區的建設目標和建設內容,因地制宜,扎實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工作,并做好與市級層面社會事業、公共服務項目的銜接工作,減少重復建設;最后探索智慧社區的建設模式和運維模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積極利用社會各方資源,合力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建立長效運行機制。
(二)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基本概況
智慧城市綜合了資源多樣化、信息交互無障礙化以及信息程序的自動運行化等特點,以實現城市便捷、高效發展和運行為目標。我國從2012年12月開始國家層面的智慧城市工作,主要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等一線城市,以及江蘇、浙江等經濟發達省份進行試點開展。2014年12月底,在試點的基礎上,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已達90多個,涉及了全國大部分省份,同時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地區加入到智慧城市建設中來。智慧社區是智慧城市的重要環節,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它密切聯系智慧建設的受眾――社區和社區居民。智慧社區建設,在我國尚處于初級階段,經驗借鑒有限,有必要進行必要的探索與研究。
社區是城市組合的基本單元,也是社會的基本單位,更是黨和政府加強智慧城市建設注重的基礎。十八屆三中全會就已經提出推進社會治理創新要率先從社區入手,基層社區的創新管理與建設事關我國發展的根本,隨著社區的拓展以及新要求的提出,社區管理模式改革迫在眉睫,結合新時代下新型信息技術以及電子商務技術的發展與融合,社區管理職能要不斷提高,管理模式要進行創新,服務平臺也應拓展和創新建設?;谶@樣的基礎下,將“智慧化、數字化和網絡化”作為社區建設的發展目標,并在全市部分社區啟動了智慧社區建設,是吉林市進行智慧城市和智慧社區建設深入研究的根本所在,一方面可以為智慧社區建設提供參考和借鑒,另一方面對推動社區治理創新研究,具有必要性與重要性。
(三)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研究的內容
1.智慧社區的信息化建設
在基于物聯網、下一代互聯網、云計算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基礎上進行應用、整合和再造,通過主動感知和網絡互連的方式,建立吉林市智慧社區生態化服務和運行平臺。
2.智慧社區的系統化建設
智慧社區強調信息的采集、互通、處理和應用的系統化,通過建立一套符合智慧社區要求的現代化、精細化和標準化的社區公共服務系統。
3.智慧社區的治理化建設
主要是把社區中各主體,即政府公共部門、社區機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和社區居民圍繞社區公共事務充分協商的互動過程,綜合建構智慧社區基層社會治理結構和基層共同體的發展方向,轉變到以社會為中心的治理結構,培育社區共同體,重構社區共同體。
二、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培養措施
根據發改委、工信部、民政部等部門《關于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養老服務和社區服務信息惠民工程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吉林市現階段要結合社區智慧型信息化建設的基本情況,開展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網格化策略探索。
(一)信息基礎設施“樹”的網絡化
吉林市要基于規劃引導、集約建設、資源共享、規范管理、滿足需求的原則,依托通信運營商全面開展智慧社區的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增強信息網絡綜合承載能力和信息通信集聚輻射能力,提升信息基礎設施的服務水平和普遍服務能力,滿足居民對通信質量和服務的要求。
當前,吉林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從光纖寬帶網、無線局域網、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下一代廣播電視網(NGB)以及應用終端等五個方面著手開展,為社區居民提供高速、安全、優質的上網服務,保障通信質量,為廣大社區提供高清電視、高速數據接入和語音等三網融合業務的能力,并借助電腦屏、手機屏、電視屏、社區屏等多種載體,面向不同群體和推送具有針對性的公共服務信息。
(二) 生活服務“樹”的便利化
吉林市要以社區居民生活服務需求為出發點,建立完善的服務網絡,推進社區生活服務建設。
吉林市的生活服務樹主要從生活信息、便捷服務開展,匯聚社區周邊生活信息,通過多種渠道,及時、準確地提供給社區居民,積極創新為居民服務的方式、方法,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三) 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樹”的信息化
吉林市要以居民需求為導向,完善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功能,推進廣覆蓋、易使用的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信息化應用,提高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
社區管理與公共服務“樹”主要從社區管理、醫療衛生、社區文化、關愛救助、教育體育以及交通出行六方面著手實施。結合家庭醫生制度,創新社區居民就醫模式,為家庭醫生提供隨訪、診療服務的信息化支撐,并建立完善的預約掛號服務流程,實現實時查看聯網醫院掛號就診情況,同時為社區居民建立涵蓋個人基本信息和主要衛生服務記錄的電子健康檔案,以及提供遠程醫療服務,實現遠程醫療會診、遠程健康監護等,構建社區遠程醫療服務模式。充分發揮社區文化中心的公益文化服務功能,豐富社區居民的文化生活。加強關愛救助信息管理,助力社區幫扶救助和養老助老工作的開展。關注社區學生教育和居民體質,營造社區和諧教育、健康環境,同時為社區居民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務,創建有序、便利的出行環境。
(四)小區管理智能“樹”的建設
吉林市可以因地制宜,根據實際情況通過運用多種技術手段,打造安全、舒適、高效的智能化小區,主要做好居住區周界、重點部位和住戶室內的安全防范,提高居住區整體安全防范水平,可以通過訪客對講、周界防越報警、閉路電視監控、電子巡更、管理與監控(物業運營管理、公共設備監控和小區門禁管理)、車輛出入與停車來進行管控。
(五)家居生活智能“樹”的建設
吉林市可以引用先進技術,實現家居生活設備設施和家庭生活環境的智能化管理和監控,使居家生活更加舒適、安全、低碳,主要從家庭設備監控、家庭安全防范入手,利用各種探測工具和手段,對居家環境進行監控,保障人身和家庭財產安全,提升居家生活品質和安全。
三、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問題探索的意義
智慧社區是一種全新的社區生態模式,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體現,它需要結合到社區民生服務、公共安全、社會保障和社區管理等一系列基層社會治理,進行創新建設。吉林市通過智慧社區的建設來重構社區新型管理和發展建設,結合存在的背景和發展的時代性,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典型培樹問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智慧社區建設研究的理論意義
智慧社區在吉林市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和視角,縱然有理論研究和學術分析基礎,但
真正的因地制宜的研究依然處于初級摸索階段,原有的部分理論概念不能適應新型信息時代背景下社區管理。因此,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需要通過網絡背景下,結合網絡管理理論,依靠多元治理理論進行合作和自我契合。通俗來說,就是結合時代和信息發展要求,進行新型治理拓展,以更便捷、高效服務和管理為目標。
2.現實意義
智慧社區是社區的高級階段,在信息化手段的基礎上,重構“線下”現實社區和“線上”虛擬社區的結合體。把政府公共部門、私人部門、第三部門和個人等都囊括進智慧社區平臺上進行互動和協商,共同參與治理社區公共事務。
首先是,政府通過信息化平臺技術,建設一系列的智慧服務平臺,更加高效地提供了社區服務,可以更全面地把握整個社區的服務建設,及時提供社區的必要服務,通過技術化手段進行監控和分析。
其次是,通過智慧社區建設,把社區資源全面整合,把社區的衛生、人文、教育、信息化搜索以及電子商務都進行互聯共享,促進了社區的網絡化和服務化。
最后是,通過智慧社區建設,激發了市場和社會活力,形成社區治理合力。通過打造現代化社區“智慧綜合體”,創造社區成員之間的溝通空間和平臺,從而為拉近社區成員之間的距離,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行性。
通過此課題研究,分析吉林市智慧社區建設的典型培樹的優勢和未來對基層社會治理的現實意義,最終目的是實現信息化時代基層社區的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
[1]張永民. 智慧城市總體方案[J].中國信息, 2014,05:145-156.
關鍵詞: 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機制創新;法治進路
中圖分類號:D92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0829(2014)05-0032-04
針對當前基層糾紛現狀,如何更好地構建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以及如何尋求在法治化路徑下進行糾紛解決,是改善基層治理機制、維護基層群眾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保障,是回應社會轉型期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實現社會治理和體制創新的主要任務。課題研究的基本思路,即在對當前基層糾紛現狀進行介紹、說明的前提下,對當前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的具體適用進行評述,提出通過優化現有糾紛解決機制、尋求以法治化手段為主綜合運用多種方式解決糾紛的路徑。
一、當前基層糾紛總體情況概述
(一)基層糾紛的基本內容
所謂糾紛是指社會主體之間的利益對抗、矛盾沖突存續的一種持續的狀態。當前發生在基層地區的糾紛主要有兩類:一類是傳統型糾紛,如婚姻糾紛、繼承糾紛、撫養糾紛、贍養糾紛、宅基地糾紛;另一類是非傳統型糾紛,也叫新型糾紛,是指處于社會轉型期的基層地區基于經濟社會發展、政策調整等因素沖擊下產生的矛盾、沖突,如村民自治糾紛、村干部特定行為產生的糾紛、土地承包經營糾紛、土地征用征收糾紛、農房拆遷糾紛、環境污染糾紛、消費者侵權糾紛、農民工勞務報酬及用工損傷損害糾紛等??傮w來說,糾紛主體日趨多元化,涉及群眾生存、發展權利的糾紛持續增加,糾紛涉及的領域逐漸擴展,糾紛造成的破壞力更加持久。
(二)基層糾紛的基本特征
目前發生在基層地區的糾紛呈現的基本特點主要是:傳統型糾紛的數量持續上升,利益糾纏與糾紛緣由更加復雜,由糾紛引起的矛盾、沖突程度高,如關于贍養父母的問題、夫妻離婚問題及遺產繼承問題等,一旦不能及時、妥當地處理,往往極易演化成惡性的刑事案件;非傳統型糾紛的類型明顯增多,利益訴求表達多元化,訴求渠道相對不夠暢通,權利表達與利益救濟機制相對缺失,糾紛烈度明顯增強,糾紛解決方式多樣化并趨向尋求法治化方式解決,對息事寧人的認識基于利益導向不同而趨向復雜化。
(三)對當前基層糾紛的理性判斷
基層糾紛產生后,矛盾得不到化解,訴求得不到回應,很容易產生不滿情緒,即使微小的糾紛也極有可能產生“蝴蝶效應”,最終引發惡性刑事案件或。雖然糾紛的產生有消極作用,但是也有其積極意義,必須客觀、全面地看待糾紛的發生:其一,在社會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糾紛的產生不可避免,糾紛的產生從根本上來說是經濟發展、社會轉型、利益結構調整等諸多因素作用的結果,一般糾紛是“高壓鍋”的安全閥,典型糾紛是制度發展變革的契機和動力。其二,糾紛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在進行糾紛解決時,必須要對糾紛有著理性的認識,要掌握正確處理轉型期各種矛盾、糾紛的主動權,必須在社會治理進程中不斷分析糾紛產生的根源,從源頭上化解糾紛并采取預防措施防止此類糾紛的再次發生。其三,減少、解決和預防糾紛是政府的基本任務與職責所在,政府作為社會公共服務的主要提供主體,必須負起責任,在送法下鄉、提供糾紛解決多元機制和途徑等方面發揮優勢,[1]44-45注重作為社會公共產品的糾紛解決機制的提供和完善,增強制度建構與機制創新的積極性。
二、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適用的實證分析
構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已成共識,也是當前走出糾紛解決困境的基本出路。目前在基層中存在國家糾紛解決機制和非國家糾紛解決機制兩類。國家糾紛解決機制層面上可以劃分為兩大體系、四類機制。兩大體系是指司法體系與調解體系,四類機制在基層的具體表現即以司法所為中心的人民調解機制、以公安派出所為中心的治安糾紛解決機制、以人民法院和各類地方政府職能部門為中心的調解機制。此外,在基層中還存在各類具有協調性質的調解機制,如鄉鎮和縣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綜合治理辦公室、縣區以上各類協調委員會和協調機構。對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適用的評述主要是派出所、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法庭這四類國家糾紛解決機制。
(一)以公安派出所為中心的治安糾紛解決機制
基層治安糾紛解決機制處理的糾紛類型多為治安糾紛及糾紛主體間存在不同程度暴力沖突的糾紛。基于基層群眾對公安機關作為執法機關這一認知的高度契合以及基層派出所設置的網絡化布局,快速反應的警務機制,糾紛化解的免費性、快速性、主動性和一定程度的強制性等特點滿足了基層群眾對糾紛解決的基本要求,基于這些因素的綜合考量,在未來相對較長一段時期內,不僅會有越來越多的糾紛流向公安機關,而且排查與解決民間糾紛也將成為基層警務工作的重點。對于以基層派出所為中心的治安糾紛解決機制,應當從快速化解社會沖突、保障人民群眾權益和維護基層和諧穩定的角度統籌謀劃。[2]34-39一方面,作為一種化解矛盾沖突的應急反應機制,治安糾紛解決機制對預防與減少因糾紛而轉化為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有重要作用;另一方面,這一糾紛解決機制還需要從加強隊伍建設、優化內部管理、完善績效考核、增加技能培訓等方面對現有機制進行完善。
(二)人民調解組織糾紛解決機制
近幾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將基層調解組織的機制建構和制度完善列入重要議事日程。一方面高度重視基層調解組織機構的規范化建設:以司法所為中心,形成了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委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村調解小組三級調解組織;以鄉鎮黨委為中心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或社會矛盾調處中心,進行行政調解;此外,還設立大量行業調解組織、特殊部門調解組織等。另一方面,在調解組織運行機制上予以完善,不僅建立了具有一定職能分工的辦公場所,經費投入有所增加,調解隊伍不斷壯大,調解人員業務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而且建立了調解檔案制度,制作了格式化的調解書,規范了調解的工作流程。
然而,由于調解組織在糾紛解決過程中的確定性不強、權威性不夠、調解組織專業性不強等因素,也致使其在化解新型糾紛方面能力較弱。同時,適用人民調解處理糾紛的案件數量逐年下降,調解的運行規則被國家機制層面的司法“侵入”,基層群眾自愿選擇適用人民調解化解糾紛的意識也比較弱化。但是也應該意識到,以和為貴、重視和解是我們一直以來的文化傳統,作為東方經驗的調解制度的存在仍具有現實需要?;诩m紛主體的多元化及尊重主體選擇的多元化,人民調解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最為及時,修復社會關系的成本最為低廉,在防范社會沖突、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中具有天然優勢,是其他糾紛解決機制在很長時期內都無法完全替代的。保障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其功能應該從重塑調解理念、強化調解功能、創新調解組織機制、量化評價指標、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和加大扶持投入力度等方面進行。
(三)訴諸的糾紛解決機制
當前,通過解決的糾紛以政策性糾紛為主,主要包括歷史遺留問題、法律問題和特殊問題的案件等。基于歷史傳統和現實需要,作為利益訴求渠道和具體的權利救濟機制,與其他解紛機制相比較,可以綜合調配使用多種行政資源,促使案件得到快速解決。
不過,通過解決糾紛問題也存在不足。例如中各部門之間的“踢皮球”現象,上訪群眾“討價還價”的纏訪、反復上訪、越級上訪現象等屢禁不止,不僅糾紛得不到較好解決,而且導致基層群眾滿意度較低。除此之外,通過,上級政府部門把案件特案特辦,在某些情況下,不僅容易增加糾紛解決的成本,而且易導致與基層組織、上級組織、社會和諧穩定之間形成緊張關系。以政府為中心,以為手段,通過行政權力和資源集中來化解糾紛的方式,對日益增多的基層糾紛往往應接不暇甚至無力應接。[3]25-27
在目前社會轉型期,盡管制度仍然存在諸多需要解決的問題,但制度作為人民群眾進行權利表達與利益訴求的渠道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當前,在國家層面,已經對機制在制度與運行機制上進行了大量的創新,如完善約談制度,取消排名通報制度,實行網上受理制度,中央與地方建立點對點的通報機制,創新涉法涉訴上訪和越級上訪處理機制等?;鶎诱苍诜e極通過暢通常規性、法治化案件解決渠道,探索設立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等措施實現其制度創新和機制創新。
(四)以人民法院為中心的司法糾紛解決機制
基于經濟發展和社會轉型,傳統糾紛解決機制在糾紛解決中的作用不斷弱化。而與此同時,由于基層群眾追求糾紛解決結果一致性的現實需要以及法律消除糾紛解決差異具有優越性等特征,加之轉型期社會的高風險性需要發揮司法在風險控制、糾紛化解、秩序重建等方面的作用,近幾年來,國家對人民法院進行了重建,讓人民法院成為基層社會中重要的糾紛解決機制?;鶎拥貐^獲取司法服務的便捷性增強,法律的上傳下達使法律的實踐性、法律定紛止爭的功能得到了更好的展現。從現在來看,基層地區的人民法院越來越成為基層社會中通過調解解決糾紛的重要部門。
當然,人民法院解決糾紛也存在一些現實問題:一是人民法院按照行政區劃設立還是按照人口數量兼顧行政區劃設立的標準問題;二是基層糾紛尋求司法解決的案件數量逐年上升,面對不斷增多的案件、愈加復雜的案情,如何提高法官審判水平、保證審判質量的問題;三是人民法院在糾紛解決過程過度強調調解可能導致與人民調解組織功能上的重合問題;最后,如何解決基層地區人民法院存在的場所建設滯后、專業司法人員缺少、經費保障不到位等現實問題。
三、基層糾紛法治化解決進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探析
(一)法治化解決糾紛是必然要求
首先,法治化解決是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題中應有之義。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在遵循依法治理與加強法治保障前提下積極穩妥地化解矛盾與糾紛,這就意味著法治建設的核心是要建立良好的法律運行機制和促進法律秩序的生長。[4]3法治化是解決基層糾紛的最佳方案,強調法治化解決并不排斥依法治理前提下尋求其他解決方式。其次,法治化解決是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運用的具體體現,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在處理社會糾紛時,基本內容就是由政法思維轉換為法治思維,由激烈程度較高、破壞力較強的革命方式轉變為相對溫和的、社會易于接受的法治方式。再者,依法解決糾紛才能徹底化解矛盾沖突。依法解決糾紛具有較大的明確性和強制性,它通過提供常規化手段和制度化路徑,以規則為導向,遵循法律原則和法治精神,通過法定程序化解矛盾沖突。法治化解決的根本即在于修復秩序或者重建秩序。
(二)法治化解決糾紛的基本內容
首先,基層糾紛的解決必須以維護基層群眾的權利為根本出發點與立足點,借助多種糾紛解決機制,有效運用法律解決復雜的社會糾紛矛盾,實現糾紛解決法律功能與社會功能的協調統一,能夠最大程度地維護基層地區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其次,依法防止糾紛發生是首要環節。必須具備足夠的預防意識,通過搭建權利表達平臺、基層綜合管理服務平臺暢通權利表達渠道,優化社會管理。再者,充分重視基層組織、家族因素、親友配合等要素在糾紛解決中的積極作用,善于借助社會力量與運用調解手段等多種方式化解矛盾糾紛。最后,法制化解決糾紛要將抓工作重點與解決現實問題相結合。一方面要以依法治理、及時公正、切實維護基層群眾合法權益為基本原則,另一方面要將公正解決民事爭議、打擊坑農違法犯罪、清除黑惡勢力等工作作為重點,實現依法維權與維護穩定的協調統一。
(三)法治化背景下糾紛解決機制的定位
基層糾紛多元解決機制建構的根本宗旨,是建立多樣化發展的具有不同功能又相互配合的糾紛解決體系,既強調中立、公正地解決糾紛,又要求不同機構之間呈現高度的協同性與聯動性,形成一個良性互動、功能互補、程序銜接、彼此支持的體系結構,相互配合、有效化解矛盾沖突。尋求法治化解決糾紛過程中,必須注重糾紛解決機制是系統、公正和科學的,糾紛解決體系要以能夠形成良性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為出發點與落腳點。人民調解組織必須堅持運作機制上的非國家性、糾紛解決過程與形式中的非司法性;司法機關必須堅持運作機制上的國家性、糾紛化解過程中法律的權威性;治安調解應該堅持嚴格法治主義,即“嚴格的依法而為”特征。[5]153-155
(四)政府主導優化基層治理
當前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在公權力引導之下建構的。其中,黨委、政府在基層社會糾紛治理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如何構建長效的糾紛解決機制,實現基層治理的優化是一項重要工作。一是完善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統攬全局,協調各方,鼓勵和支持社會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二是注重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此外,要加強基層地區糾紛排查調處網絡規范化建設和矛盾糾紛信息網絡系統工程建設,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尚未激化、釀成沖突和激烈對抗之前。三是加強自身治理。通過積極轉變職能加快法治型政府建設,嚴格依法行政,預防和減少糾紛的發生。糾紛解決機制不僅是社會治理的有效方式,還是向社會提供的公共產品,要通過服務型政府建設以及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服務,不斷加強糾紛解決機制的“產品”供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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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張林海.轉型期非制度化的突出問題及矯正路徑探析[J].理論導刊,2010(6).
【關鍵詞】社工;人才建設;現狀;路徑
社會工作旨在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社工人員”是負責社區服務工作開展、落實的執行人,重要性不言而喻。積極構建一支素質優良的社工隊伍有益于提高社會工作質量,擴大我黨執政的群眾基礎,維護社會治安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一、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以及挑戰
1.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的現狀
首先,從全局角度看來,現階段我國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取得了讓人可喜的成績,與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相關的制度不斷完善,社工人才隊伍已經初具規模。然而,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社工人才隊伍建設起步時間較晚,發展時間較短,相關的評價、管理、激勵機制還不夠健全,而這無疑會給我國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帶來阻礙。其次,從社工人才年齡、性別、組成等角度看來,社工人員中女性數量居多,青年數量居多,本科及以上學歷者可占70%左右,然而很少有社工清楚自身的崗位職責,而這無疑會影響社工工作的實際效果、影響社工能力的有效提升。
2.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的挑戰
隨著時代的不斷發展,社會環境日益復雜,我國社區治理問題不斷暴露。由于社區服務質量未能契合人民群眾的需求,以至于百姓對公共服務產品不滿問題日益嚴重,百姓對于公共服務事業的重視度有所下滑,而@無疑影響了社工人才隊伍的建設,降低了社會組織的活力。對于新城街道而言,社工人才隊伍建設挑戰主要有三:第一,社區內人員結構不斷復雜。拆遷征地以及新居民的不斷涌入以及老齡人口數量的增加使得社工服務工作的內容不斷增加,為保證服務質量,社工人才必須擁有更為全面的素質才能夠承擔起相應的責任。第二,社工服務的需求不斷多樣化。社會的不斷發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人們對公共服務事業的要求,尤其是居民養老、公益創投、環境治理等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而這恰巧是現階段我國社區服務治理之中普遍匱乏的。第三,社區服務管理行政化發展問題嚴重。由于社區服務管理扁平化發展不到位,行政化管理問題依舊嚴峻,居委會工作形式主義問題嚴重,硬性指派任務居多,卻鮮有能夠在服務社會群眾方面發揮巨大作用的項目。
二、社工人才隊伍建設的路徑
社工人才隊伍建設是一項長期艱巨的系統工程,在具體落實時需要充分的考慮實際情況、科學構建。對于新城街道而言,建設社工人才隊伍可以從如下四點出發:
1.強化社工人才的培養力度
首先,充分考慮社工隊伍的年齡、文化等情況,為之設計科學合理的培訓內容,如新城街道開設了“社區干部夜?!?,此舉不斷加大人才的培養力度,提高社工人員的素質。其次,努力構建學習型社工培養氛圍,為社工提供深造的機會,鼓勵社工深造提高自身學歷、素質,如2015年推行的新城街道“三年社工行動計劃”,鼓勵45周歲以下社工人員積極參加全國社工考試。再次,善用高校教育資源培養優秀社工人才,在充分考慮街道、區社會組織培育中心資源的基礎上,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經驗傳授,開闊社工人員的眼界,豐富社工人員的經驗。最后,充分發揮“社工互監”作用,幫助社工人員及時發現自身問題,在積極改正問題的同時有效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
2.合理的安置社工人才崗位
首先,充分調查社工人員的專業特長、興趣愛好,盡可能為社工配置最適宜的崗位,在發揮社工優勢的同時盡可能地調動社工服務的積極性,全面提高社工服務質量以及社工服務的主動性。其次,構建科學的跨界訓練機制,努力將社工人員培養成各項全能的綜合型人才,以確保社工在進入社區之后能夠快速的進入角色,快速的完成相關的管理服務工作。最后,積極構建社區、社會組織和社工“三社聯動”機制,以社區為基點開展大面積的社會服務工作,在提高社會對社工服務認可度的同時,為社工事業發展、社工隊伍壯大創造良好條件。
3.科學的評價社工人才素質
首先,完善人才晉升機制,擬頒布《新城街道社區設置專職專業社工崗位的實施方案》,為社工人員發展、晉升提供明確的制度指標,以鼓勵社工人員進步,提高社工隊伍整體素質。其次,建立科學的社工人員評價機制,結合街道社區干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以及開展社會組織培育及公益項目創投比賽等,從社工服務工作質量、社工服務工作態度、社工服務技能等角度出發全面評價社工人員,幫助社工人員掌握自身的缺點與不足,進而針對性地提高自身素質。
4.構建良好的人才激勵機制
首先,構建社工人才發展職業規劃設計,引領社工準確認識自身的職務,進而能夠在提高自身的同時為建設社會主義事業貢獻綿薄之力。其次,大力推廣“價值計酬”理念,完善制定了《新城街道社工技術職務考核工作辦法》,合理化社工的薪資待遇,構建良好的薪酬保障機制,從精神鼓勵、經濟鼓勵兩個層面出發幫助社工人員感知歸屬感,進而使之能夠無后顧之憂的全身心投入社區服務。最后,在人才聘用方面,優先錄取高學歷、實踐經驗豐富的基層社工專業人才,并為之提供豐厚的薪資待遇,以招聘錄用為契機激勵社工人員進取。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社工人才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艱巨的系統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相關者不懈努力才能夠實現的。在具體落實時,相關人員一定要充分的考慮社工人才隊伍的現狀,要善于利用現有的資源優勢,從加大社工人才培養力度、合理安置社工人才崗位、科學評價社工人才、構建良好的社工人才激勵機制出發,以全面提高社工人才素質、打造優質的社工人才隊伍,進而為社工事業的良性發展注入不竭動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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