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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弈論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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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弈論的局限性范文第1篇

          1.博弈論的內涵。博弈,即組織或個人在一定的環境條件和規則下,同時或先后,一次或多次從各自允許選擇的策略集或者行為集中進行選擇并付諸行動,以期取得其目標的過程。在博弈的過程中往往需要四要素,分別為博弈方,各方可選擇的策略集,博弈的次序以及博弈方的得益。以上四要素確定后,博弈就確定了。博弈論就是系統的研究可以用上述方法定義的各種博弈問題,尋找在各博弈方具有充分或者有限理性、能力的條件下,合理的策略選擇和合理選擇策略時博弈的結果,并分析這些結構的經濟意義、效率意義的理論和方法。

          2.合作博弈的內涵。博弈論包含合作博弈與非合作博弈,合作博弈的產生早于非合作博弈理論,合作博弈各方之間可以通過運用有約束力的協議對各方之間的行為進行約束,而非合作博弈則不允許。合作博弈,是指博弈各方可以通過訂立協議處罰博弈各方偏離協議的行為,當然必須通過協調、協商等達成合作協議或者形成默契。個體理性并不是人類經濟行為背后的唯一邏輯,現實中聯合理性的集體決策行為相當普遍。事實上人們在個體理性決策行為遇見困難時,經常會通過或明或暗的協議等協調行為擺脫困境。因此,即使非合作博弈非常有效,但由于它無法分析現實中普遍存在的聯合理,在解釋人類的經濟行為和社會經濟規律時需要合作博弈。

          3.合作博弈的特征與結構。合作博弈的本質特征亦即其與非合作博弈的根本區別是合作博弈的各方之間允許存在有約束力的協議,這說明合作博弈的各方之間既存在共同利益又存在利益沖突,博弈各方通過訂立協議就可以用個體理性決策解決問題。因此,合作博弈的特征主要有以下三點,即博弈各方之間存在協議的約束;博弈各方之間存在共同的利益;博弈各方之間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合作博弈主要有兩種結構類型,即兩人談判博弈和聯盟博弈。

          4.三種合作博弈解的概念。①核。核是合作博弈中最早出現的概念,它也是合作博弈中最基本的概念,在其眾多的合作博弈解中占有重要地位。即對于若干人的聯盟博弈,分配集中不被任何分配向量所優超的分配的集合稱為該聯盟博弈的核,亦稱“核心”。在實際問題的解決過程中,通常認為核中的分配向量可以作為聯盟博弈問題的解。因此,如果聯盟博弈中存在核,就可以將總收益按照分配向量分配給每一局中人,在此我們假設每一局中人都是理性人,任一局中人核將會使得自己的利益受損,然而在解決現實問題時核的解集往往為空或者是一個集合,這使得局中人無法選擇,因此人們為了解決該種情況,提出了各種對策,例如運用夏普里值。②夏普里值。夏普里值是夏普里于1953年提出的,夏普里值的提出解決了核所存在的問題。假設聯盟博弈中的每一位局中人達成一致意見同意以聯合出資的方式進行投資,聯盟的建立將會增加每一位成員的收益或者節約成本,增加整體利益。此時,如何分配收益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夏普里認為我們可以根據各局中人給聯盟帶來的收益增值來進行利益分配。然而各局中人加盟的次序是不確定的,不同的加入次序將帶來不同的收益分配結果,n個次序將會產生n!種分配方案,夏普里值就是這n!聯盟增值的平均值。夏普里在提出夏普里值算法的同時指出夏普里值需要建立在以下三個公理的基礎之上,即對稱性公理:即夏普里值與局中人的排列次序無關。有效公理:全體局中人的夏普里值之和分割完相應聯盟的價值。加法公理:兩個獨立的博弈合并時,合并的夏普里值是兩個獨立博弈的夏普里值之和。③核仁。在合作博弈的過程中我們認為在分配核仁時最不理想的聯盟也要優于其他聯盟,核仁中將超出值作為合作博弈中聯盟對各分配向量的滿意程度,這個數越大,則表示聯盟對該分配向量越不滿意,比較不同聯盟下的分配向量,選出超出值最小的分配向量作為合作博弈的解,該解稱為“核仁”。核仁都具有以下四條性質即滿足個體和集體的合理性,合作博弈中有且只有一個核仁,若存在核心則核仁必在核心之中,處于相同地位的局中人所得收益一樣。

          二、夏普里值在企業員工團隊收益分配中的應用

          1.實例。假設銷售部有三個成員,A、B、C員工,各員工都可以獨立工作或以團隊合作的形式工作。公司規定,為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員工實行提成制,即給公司創造收益的0.3%作為提成。現假定幾種工作方案方案以及各方案的收益情況如表1所示。

          2.實例分析。通過該案例中的收益分配結果,可以看出夏普里值法體現了公平和效率,夏普里值法確定的各成員收益,不是按照各成員獨立工作時的收益比例計算的,而是按各成員在聯盟中邊際貢獻的大小來進行分配;夏普里值算法保證了各成員工作的積極性,因為各成員合作時的收入大于他們單獨工作時的收入。然而夏普里值算法也有他的局限性,夏普里值算法考慮到了邊際貢獻的問題卻未能將各成員的重要程度考慮進去。例如,在團隊協作過程中,A成員有良好的社會關系;B成員肯吃苦,抗壓能力強;C成員經驗豐富,市場方向把控能力好。在這種情況下,假設A、B、C在團隊中的重要程度分別為40%、25%、35%。則此時就需要對夏普里值算法進行修正。將三人的重要程度考慮進去。

          3.對夏普里值算法的修正。雖然三者中C的邊際貢獻大于B的邊際貢獻大于A的邊際貢獻,但由于考慮到三者在團隊協作中的重要程度不同,需要引進修正量φ ,三方重要程度平均為1/3,實際重要程度分別為 =0.4、 =0.25、 =0.35,則φ=(0.6-0.15-0.165-0.18)*( -1/3),則修正后A的收入為0.1745萬元,B的收入為0.19625萬元,C的收入為0.2292萬元。

          三、本文小結

          博弈論的局限性范文第2篇

          [關鍵詞]博弈論;實物期權;企業;投資決策

          企業在所有決策中最為重要和關鍵的決策就是投資決策,因此在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時,必須要將充分發揮出管理的職能,嚴格把控投資決策環節。對于傳統的投資決策而言,其主要是利用凈現值法,對投資決策進行判斷,但是隨著社會以符合時展的需要[1]。因此企業必須要能夠以不同階段的市場信息為依據,對企業當前投資決策的價值進行靈活評價和量化,從而增強企業自身的市場競爭實力,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

          一、基于實物期權的企業投資決策分析

          如果企業在對某個項目進行投資時,該項目具有投資不可逆的特征,并且難以確定其未來收益,則各種投資選擇權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決策柔性,能夠有效規避風險。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投資選擇權具有一定的價值,能夠利用實物期權的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在企業研究研發決策的過程中,如果市場競爭較為激烈,并且市場環境不確定,可以適當引入實物期權理論[2]。該理論認為,由于投資具有不可逆性和不確定性,即使凈現值為正,其投資決策仍然具有價值。實物期權在企業投資決策上的應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產品市場具有完全競爭力;二是企業對投資機會擁有壟斷權。市場處于完全競爭條件時,投資不會影響到市場的結構和價格;同時在壟斷情況下,不需要對競爭或戰略的交互作用加以考慮。當然這兩種情況僅僅是一種期望,并且實物期權方法存在缺陷,其受競爭影響,難以找到自然的等價物。

          由于投資具有可延遲性、收益具有不確定性以及成本具有不可逆性,實物期權會影響投資者的最優決策,因此其更適用于實際的投資決策。目前實物期權價值具有兩種評價方法:一是動態劃分;二是相機權益分析。其中動態劃分方法主要是借助時間的連續狀態,利用Bellman最優化原理,以實際問題為依據,對Bellman方程加以有效導出,最優控制決策,并用微分方程來求解出期權的價值函數。相機權益分析的方法主要是隨機停時,并在隨機時間段的基礎之上利用其期望折現價值,對期權價值進行計算。

          二、基于博弈論和實物期權的企業投資決策分析

          博弈論指的是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某個組織或個人在規則約束下利用掌握的相關信息,實施選擇的策略,并取得相應的收益或結果。博弈論理論是經濟學中的重要概念,從經濟學理論角度而言,一個企業面臨的市場包括完全競爭、寡頭壟斷以及壟斷三種形式。如果企業的項目具有競爭的優勢,則其能夠取得一定的經濟租金。投資項目期權可分為共享投資機會和擁有獨占權的投資機會這兩類,并且實物期權也存在獨占性,不具備競爭威脅。如某個投資機會具有壁壘,其新產品專利的開發缺乏替代性,則其獨占性就是表示競爭難以在一定時間內對市場條件進行復制,或者是其技術過長具有為宜的技術訣竅[3]。但是在實際投資過程中,競爭者往往共同持有投資機會,這種期權具有共享性,并且其他企業的執行相關期權會影響某企業持有的期權的價值和能力,從而對該企業的價值產生影響。

          一般而言,如果市場環境處于完全競爭或壟斷的情況下,則適用于標準的實物期權;如果在評價投資機會時,其處于非完全競爭的情況下,由于競爭對手的執行相關期權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其投資機會,進而會減少投資機會價值的威脅。而對于博弈論而言,由于存在一定的競爭壓力以及利潤激勵,企業對投資進行搶先研發,則會存在先動的優勢,即在很大程度上競爭會對投資等待期權的價值加以削弱。此外,期權博弈理論主要是將博弈論和實物期權進行有機結合,對企業研發投資決策的不確定性進行研究,從而有效解決先動優勢和等待期權價值之間的沖突,促進企業投資決策的科學性。期權博弈理論的應用潛力較大,其能夠利用期權價值的最大化,來對博弈論最大化的期望效用進行替代[4]。同時期權定價方法能夠對資金的風險價值以及時間價值特征加以考慮,對組織和市場之間的聯系加以強調,遵循市場運作的規律,確保企業投資決策的合理性和可靠性。但是由于人們對期權認識不足,因此要對環境的適應意識加以強化,并在企業投資決策中恰當使用期權博弈方法,建立有效的環境信息分析系統,促進企業投資決策的科學性。

          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企業投資決策的過程中,由于博弈論和實物期權理論各自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難以有效保證企業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可靠性。因此可以在企業投資決策中有效應用期權博弈理論,將實物期權論和博弈論進行有機結合,確保企業財務決策的正確性和科學性,實現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黃文杰,黃奕.基于投資者風險偏好和期權博弈理論的發電投資決策模型[J].華北電力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10,02:99-103.

          [2]傅強,徐海龍.投資成本與收益不對稱條件下的企業并購決策――基于博弈論與實物期權模型的分析[J].技術經濟,2010,03:60-64.

          [3]張琳,許月.基于實物期權的企業投資決策博弈分析[J].商業時代,2012,05:65-66.

          [4]朱慧蓉.電力投資決策的期權博弈模型及其發展評述[J].價值工程,2014,07:146-148.

          博弈論的局限性范文第3篇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信息技術強有力的推動下,人類進入了互聯網經濟時代。近年來,得益于網絡通訊技術的迅猛發展,結合大數據、云計算等概念的此起彼伏,“移動互聯網”正逐步走進大眾的視野。加快發展普惠金融,促使全民更為方便的享受優質的金融服務;大力推動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形成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發展格局,是我國當前金融業發展過程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但是由于諸多條件的限制,我國在此方面的進展卻十分緩慢。2013年6月,阿里巴巴與天弘基金合作推出“余額寶”,僅半年時間,其用戶數量已達3000萬,資金規模也已超過1000億元,于是以“余額寶”為代表就誕生了一個陌生的概念: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的快速擴張,使我國傳統商業銀行倍感壓力,其實也不難理解:以“余額寶”為代表的第三方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推出搶奪了傳統商業銀行的理財份額;以“支付寶”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弱化了傳統商業銀行的支付中介功能;以“P2P網貸”為代表的互聯網信貸的發展挑戰了傳統商業銀行的融資模式。針對于此,傳統商業銀行勢必會為了維護自己的核心利益而進行反擊,雙方的不良競爭,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與創新受到某種程度上的制約。其實,從金融本身的角度來講,不管是傳統的商業銀行還是互聯網金融,其目的都是為了更好的促進生產經濟活動,以期讓社會大眾享受更為良好的金融服務。

          目前,雖然出現了研究互聯網金融的文獻,但是鮮有學者從博弈論的角度來考察互聯網金融與傳統商業銀行之間的關系,因此,本文旨在從博弈論的視角下探討雙方之間的競合行為與利益關系,分析二者如何發揮自身的優勢,更好的與對方開展合作,從而更好的促進我國金融業朝著健康、高效的方向發展。

          二、雙方之間的競和博弈模型

          (一)演化博弈模型理論

          演化博弈論來源于生物進化論,它能夠比較好地解釋現實人類社會中某些制度、格局、行為習慣乃至文明產生和消亡的演化形成過程,因此逐漸發展成為經濟博弈論研究的一個新領域。它的研究對象通常是一定規模的特定群體內成員的相互反復博弈,其分析問題的基本思路則是:當社會經濟環境和人們分析決策的問題較為復雜時,我們不可能假定參與其中的人均為“經濟人”,即此時人們的理論局限是非常明顯的,為了保證博弈分析的結果具有一定的價值,在此我們需要假設博弈雙方具有理性局限性,而有限理性則意味著博弈方一開始并不一定會找到最優策略,但是它會在相互之間的博弈過程中不斷學習,通過不斷嘗試的方法尋找較好的策略,進而達到最優均衡點。當群體中的所有成員都采取“演化穩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時,那么一旦某個個體成員采取其他策略,它就會在自然選擇的壓力下不得不改變策略,甚至退出群體。

          在演化博弈論中,存在兩個核心的概念:“復制動態”與“演化穩定策略”(ESS)。復制動態是指博弈方動態變化的速度,它與模仿學習對象數量的多少(這關系到群體成員觀察和模仿的難易程度)和學習模仿對象利益超過平均利益之差(這關系到模仿的激勵程度)成正比。ESS表示一個群體抵抗變異策略的入侵而達到的一種穩定狀態。

          (二)雙方之間的博弈模型分析

          博弈元素通常主要包括以下3個要素:一是局中人,也就是參與博弈的主體行為人;二是策略空間,也就是主體行為人所采取的策略;三是支付函數,也就是主體行為人在不同策略下的收益。

          1、局中人

          在本博弈中,局中人為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和傳統商業銀行。

          假設一:參與雙方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均具有理性局限性,同時二者也具備一定的學習和模仿能力;

          假設二: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商業銀行之間的博弈是隨機的,且二者之間的信息是不對稱的。

          2、策略空間

          對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商業銀行而言,各自的行為對策空間包括競爭與合作。

          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競爭策略包括:通過與基金公司合作開發新型互聯網理財產品,從而與傳統商業銀行爭奪散戶的存款,以便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即從存款、貸款角度與傳統商業銀行進行競爭。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自建網上支付渠道為用戶開展支付結算業務,繞開銀行結算系統。

          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合作策略包括:與銀行共享通過大數據、云計算積累的客戶數據,從而在最大程度上降低雙方的不良貸款比例,此外,在開拓市場方面,二者之間也可以開展合作。

          傳統商業銀行的競爭策略包括:對存款資金的流出設置障礙,如調整單筆轉賬上限或提高轉賬手續費。

          傳統商業銀行的合作策略包括:取消或降低轉賬手續費用,即在轉賬方面不設置太多的限制,除此之外還可以提高對方在銀行的存款利率,在人力資源或安全技術等方面也與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開展合作。

          3、相關對策與收益

          在雙方的博弈中,根據二者之間不同的策略組合可以得到不同的收益,具體情況如下:

          第一,當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商業銀行均選擇競爭時,記雙方此時的收益分別為[u]和[v]。

          第二,當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選擇競爭而傳統商業銀行選擇合作時,由于客戶存款的流失,記銀行的收益損失為[m2],此時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得到[n1]的額外收益。

          第三,當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選擇合作而傳統商業銀行選擇競爭時,由于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向傳統商業銀行分享了網絡客戶的信用記錄,因此就有可能導致部分客戶流向傳統商業銀行,此時銀行可以通過設置資金流出屏障,減少己方利益損失,記此時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損失為[m1],銀行的額外收益為[n2]。另記[p]為雙方中一方違約時需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第四,當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商業銀行均選擇合作時,這更有利于金融市場的創新與發展,與之前二者均采取競爭策略相比,我們可以假設此時雙方收益的增量為[r],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和傳統商業銀行對這部分收益進行分配,設分配比例系數為[q(0

          4、收益矩陣

          二者之間的單次博弈收益矩陣如表1所示,設初始狀態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群體中采取合作策略的比例為[x(0

          表1 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商業銀行間的競合博弈收益矩陣

          [對策與收益\&傳統商業銀行\&合作[(y)]\&競爭[(1-y)]\&第三方互聯網

          金融企業\&合作[(x)]\&[u+rq,v+r(1-q)]\&[u-m1+p,v+n2-p]\&競爭[(1-x)]\&[u+n1-p,v-m2+p]\&[u,v]\&]

          在該收益矩陣中還存在如下假設:

          第一,該博弈雙方是非對稱博弈,在演化博弈中,我們的分析框架是反復在兩個群體中各隨機的抽取一個成員配對進行博弈。而在現實生活中,雙方合作的總收益增量通常情況下是大于一方選擇競爭時的收益增量,即若一方選擇競爭,則另一方勢必在下一輪博弈中也通過設置障礙選擇競爭策略,最終造成雙方得不償失,即在本博弈中,[r>n1+n2,rq>n1]

          [r(1-q)>n2],也即在[q]分配合理的情況下,雙方應該選擇合作。

          第二,現實對違約的懲罰一般不會超過雙方在博弈中的損失,即[p

          (三)模型的構建

          1、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演化分析

          根據二者之間的收益矩陣,我們假設: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選擇合作對策時的收益為[ui]

          [ui=y(u+rq)+(1-y)(u-m1+p)=(rq+m1-p)y+u-m1+p] (1)

          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選擇競爭對策時的收益為[uj]

          [uj=y(u+n1-p)+(1-y)u=(n1-p)y+u] (2)

          設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平均收益為[u]

          [u=xui+(1-x)uj=(rq+m1-n1)xy+(p-m1)x+(n1-p)y+u] (3)

          由公式(1)和(3)可得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復制動態方程為:

          [F(x)=dxdt=x(ui-u)=x(1-x)[(rq+m1-n1)y+p-m1]] (4)

          當[F(x)=0]時,不難解出該復制動態方程的穩定臨界值[x=0,x=1,][y=m1-prq+m1-n1]

          根據上述復制動態方程的解我們可以繪制出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演化博弈中的動態相位圖,如圖[(a)~(c)]所示。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動態演化方向取決于初始的傳統商業銀行中選擇合作策略的比例[y],當傳統商業銀行初始合作成員數占比超過[y]時,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趨向于選擇合作對策,反之,則趨向于選擇競爭策略。

          2、傳統商業銀行的演化分析

          根據收益矩陣,設:傳統商業銀行選擇合作對策時的收益為[vi]

          [vi=x[v+r(1-q)]+(1-x)(v-m2+p)=x[r(1-q)+m2-p]+v+p-m2](5)

          傳統商業銀行選擇競爭對策時的收益為[vj]

          [vj=x(v+n2-p)+(1-x)v=x(n2-p)+v] (6)

          設傳統商業銀行的平均收益為[v]

          [v=yvi+(1-y)vj=[r(1-q)+m2-n2]xy+(p-m2)y+(n2-p)x+v] (7)

          由公式(5)和(7)可得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復制動態方程為:

          [F(y)=dydt=y(vi-v)=y(1-y){x[r(1-q)-n2+m2]+p-m2}] (8)

          同理當[F(y)=0]時,該復制動態方程的穩定值為[y=0,y=1,][x=m2-pr(1-q)+m2-n2]

          根據上述復制動態方程的解可以繪制出傳統商業銀行在演化博弈中的動態相位圖,如圖[(d)~(f)]所示。傳統商業銀行的動態演化方向取決于初始時刻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中選擇合作策略的比例[x],當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初始合作成員數占比超過[x]時,傳統商業銀行趨向于選擇合作對策,反之,則趨向于選擇競爭策略。

          三、雙方演化博弈的均衡點和穩定性分析

          由上述對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和傳統商業銀行的演化博弈關系分析可知,雙方的博弈均衡點有:

          [E1(0,0),E2(0,1),E3(1,0),E4(1,1),E5(m2-pr(1-q)+m2-n2,m1-prq+m1-n1)]

          但復制動態方程究竟會趨向于哪個平衡點,這取決于前面提到的初始狀態各博弈方所采取的策略比例以及動態微分方程在各自相應區間的正負情況,根據穩定性分析,若某個策略比例是穩定的,則該比例就對應于進化穩定性策略。對[F(x),F(y)]分別關于[x]及[y]求偏導數,可得雅可比矩陣如下:

          [J=F(x)x F(x)yF(y)x F(y)y=(1-2x)[(rq+m1-n1)y+p-m1] x(1-x)(rq+m1-n1) y(1-y)[r(1-q)+m2-n2] (1-2y){x[r(1-q)+m2-n2]+p-m2}]

          因此,該雅可比矩陣[J]的行列式為:

          [detJ=J=(1-2x)[(rq+m1-n1)y+p-m1](1-2y){x[r(1-q)+m2-n2]+p-m2}- x(1-x)(rq+m1-n1)y(1-y)[r(1-q)+m2-n2]]

          該雅可比矩陣[J]的跡為:

          [trJ=(1-2x)[(rq+m1-n1)y+p-m1]+(1-2y){xr[(1-q)+m2-n2]+p-m2}]

          對于離散動態系統,當且僅當[detJ>0]且[trJ

          根據上述分析,可以計算得到5個均衡點的穩定性,具體情況如表2表示。

          由圖可知:雙方之間的演化博弈路徑和結果主要取決于參與雙方的初始狀態及鞍點[E5]的位置。

          第一,群體中參與雙方的初始狀態主要取決于雙方選擇合作策略的比例構成的坐標[(x,y)]位于哪個區域內。

          (1)當坐標[(x,y)]落在區域[A]內,該區域內的狀態是較為理想的狀態,即群體中的博弈雙方最終會到演化均衡點[E4(1,1)],即雙方最終會采取合作策略。

          (2)當坐標[(x,y)]落在區域[C]內,該區域內的狀態對合作不利,即群體中的博弈雙方最終會到達不穩定均衡點[E1(0,0)],即雙方最終會采取競爭策略。

          (3)當坐標[(x,y)]落在區域[B]或[D]內,此時博弈演化的方向就難以確定,博弈均衡點可能朝[E1]移動,也可能朝[E4]移動,具體的走向還需借助一定的外部力量來決定。

          第二,各參數對鞍點[E5]的影響情況。

          由鞍點的坐標[E5(m2-pr(1-q)+m2-n2,m1-prq+m1-n1)]可以看出,[E5]的取值與雙方合作的收益增量[r]和違約金[p]成反比,即當上述兩個參數的值均增大時,鞍點[E5]就會向原點[E1(0,0)]靠近,此時雙方的合約區域[A]也就會變大,動態系統中的博弈雙方收斂于均衡點[E4(1,1)]的概率也將增加。

          當博弈雙方選擇不同的策略時,[E5]點與競爭方得到的額外收益[n1,n2]成正比,即當上述參數的值增大時,鞍點[E5]就會向[E4(1,1)]靠近,此時雙方的合作區域[A]也就會變小,動態系統中的博弈雙方收斂于均衡點[E4(1,1)]的概率也將降低。

          四、結論與建議

          通過建立第三方互聯網金融企業和傳統商業銀行二者之間的演化博弈模型,對均衡點的演化特性及其演化相位圖的分析表明:雙方合作受初始狀態的選擇、合作的收益增量[r]、合作收益的分配比例系數[q]、受背叛方的損失[m]、背叛方的利益[n]以及因違約而需繳納的處罰金[p]的影響。從群體中參與雙方的初始狀態來講,當一方選擇合作而另一方選擇競爭時,這勢必會造成合作方蒙受較大的損失,當這種現象達到一定程度時,合作群體中的成員也勢必會通過不斷的學習和模仿而選擇競爭策略。其實,博弈雙方合作基礎的關鍵就在于是否具有較大的違約成本懲罰以及雙方對合作收益增量的分配是否合理,否則,雙方都會選擇違約而不愿意合作。

          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今天,事實上雙方合作的收益遠大于雙方競爭時的收益,但是雙方因為信息不對稱,都害怕對方因違背承諾而造成己方損失,從而難以展開合作,以致于造成囚徒困境的局面。因此,通過設置較大的違約成本懲罰以及對收益進行合理分配,即讓違約成為一種得不償失的行為,這時雙方的合作關系才能夠得以維持下去。

          根據上述結論分析,為了更好的促進互聯網金融市場的發展,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博弈論的局限性范文第4篇

          關鍵詞:稅收籌劃;非完全信息;博弈模型

          中圖分類號:F27文獻標識碼:A

          引言

          經濟人假設是經濟學中兩個最基本的假設之一。具體地說,就是經濟人的本質是自私的,其從事所有的經濟活動都是理性的,總是以最小成本去追求最大的經濟利益。這項假設應用到企業納稅中就是說企業具有“納稅理性”,總是在特定的稅收環境下進行自利的、主動的選擇,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最小投入(納稅成本等)和最大產出(稅后利潤)的均衡。正是因為企業具有這種理性的行為選擇以及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性和局限性,導致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潤最大化而紛紛采用各種手段來減少納稅。隨著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逐步完善和打擊偷、逃、漏稅的稅收行為力度的加強,稅收籌劃就成為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發展和誠信納稅的必然產物。稅收籌劃是企業的一種理財活動,是指納稅人為實現自身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在不違反現行法律的前提下,依據政府的稅收政策,通過對企業的經營事項進行事先籌劃,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科學的優化選擇,以獲得最大的稅收利益。博弈論研究的是一些個人或組織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在一定的規則下,同時或先后,一次或多次,從各自可以選擇的行動或策略中進行選擇并加以實施,并從中取得相應結果的過程。博弈論可以說是現代經濟學的一場革命,1994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三位博弈論專家,可以看作是一個明顯的標志。許多經濟現象現在都能用博弈論來解釋,博弈論在經濟學中應用也越來越廣泛,并且成為一種普通的經濟學分析工具。在博弈論中,個人效用函數不僅取決于自己的行為選擇,而且也依賴于其他相關人的行為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講,博弈論研究的是存在相互外部條件下的個人選擇問題。對于企業來說,博弈論的指導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正是因為如此,本文對稅收籌劃領域的博弈行為進行分析,以期對稅收籌劃問題提供一種新的解釋和研究思路。

          一、博弈論相關概念

          1、納什均衡。“納什均衡”是由美國數學家納什提出的,現已成為博弈論中應用最廣泛、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概念,是博弈論的基礎和核心。納什均衡是具有如下特征的策略組合:每一個局中人的策略都是對其他局中人策略的最佳反應。換句通俗的話說,就是在給定你的策略,我選擇的策略是最好的;在給定我的策略,你選擇的策略也是最好的,即雙方在對方給定策略下不愿意調整自己的策略,這種最佳策略組合就構成一個“納什均衡”。它體現了雙方博弈行動的一種穩定狀態。

          2、純策略和混合策略。純策略就是給定每一個局中人具體明確的非隨機性的行動計劃,而且各個局中人的支付也是明確的。而混合策略是與純策略相對的一個概念,是指博弈方根據一組選定的概率,在兩種或兩種以上可能的行為中隨機選擇的策略。注意混合策略包括純策略,而且有時在不存在純策略納什均衡的情況下卻存在混合策略的納什均衡。

          3、非對稱信息。非對稱信息是一個與對稱信息相對的概念,非對稱信息又叫信息不對稱,是指在參與博弈的各方中某方擁有的信息其他方并不擁有,即有一方對其他方的信息所知不完全。

          二、稅收籌劃博弈行為描述

          稅收籌劃的過程就是在不違反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稅收政策的差別進行選擇的過程,這種過程是企業根據現有的信息進行行為選擇的過程。企業對自己的財務狀況、發展戰略和籌劃意圖有著完全的信息,熟悉和掌握國家的各種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但是,企業對其競爭對手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以及發展戰略不可能都完全了解,因此他們之間是信息不對稱的,在市場競爭中彼此直接就構成了一個博弈中的兩個局中人。同時,外部市場環境的變化對企業來說也是信息不對稱的,企業無法準確地預測市場的變化時間、方向以及如何變化。同樣,就外部市場環境來說,它由無數的企業組成,其定企業的信息對它來說也是不對稱的,所以企業和外部市場環境也構成一個博弈的雙方參與人。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進行稅收籌劃時,國家制定的稅收法律法規是公開、透明的,企業是完全了解的。但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合法性卻需要得到稅務機關的認可,在這一過程中,由于稅務機關對企業信息的了解是不完全的,且稅務稽查人員的水平參差不齊以及看待問題的角度不一樣都將導致稅務行政執行的偏差。因此,即使企業的稅收籌劃是完全符合國家政策的,也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為是偷稅或惡意的避稅而加以查處。所有的這些信息對企業來說也是不對稱的,企業無法判斷稅務機關對稅收籌劃的界定和稅務人員的素質,從這一點來說,企業和稅務機關又構成稅收籌劃博弈的雙方。

          三、企業稅收籌劃博弈模型分析

          從以上分析可知,企業在實際進行稅收籌劃時必須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慮競爭對手采用的策略對自己的影響;二是要考慮外部環境變化的影響;三是要考慮代表國家的稅務機關對企業稅收籌劃活動是否認定為合法稅收籌劃的影響。下面將通過建立對應的博弈模型來分析這三個因素對企業是否進行稅收籌劃決策的影響:

          1、企業與企業之間的博弈分析。在市場經濟條件中,企業之間作為市場競爭博弈的主體是理性的,總是以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為原則來選擇最優的策略行動。企業與企業之間展開的是在非完全信息條件下的博弈,本文假設在同一行業中存在兩家實力相當的大型企業A和B,都面臨著是否要進行稅收籌劃的選擇。他們經過測算得出:如果兩家企業都進行稅收籌劃,各自獲得正的節稅收益為X單位,而都不進行稅收籌劃各自獲得的節稅收益為零。如果A企業進行稅收籌劃而B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A企業獲得節稅收益為Y且Y>X,而B企業的節稅收益為零(因為此時A企業降低了成本,增強了競爭力,能夠搶占B企業原來的市場份額),反之亦然。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是A企業,局中人(2)是B企業;行動策略:A、B企業都是籌劃或不籌劃。假設A、B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分別為P1和P2。節稅收益的支付矩陣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兩個數字代表對應策略下兩個企業的節稅收益,第一個數字是A企業的節稅收益,第二個數字是B企業的節稅收益。

          先站在A企業的角度看,籌劃的期望收益:EU1=XP2+Y(1-P2)>0;不籌劃的期望收益:EU2=0。從分析可知,不管B企業采用什么策略,稅收籌劃都是A企業的嚴格優勢策略,因而理性的A企業會選擇稅收籌劃。同樣的道理,站在B企業的角度看,無論A企業采用何種策略,稅收籌劃也是B企業的嚴格優勢策略,因而理性的B企業也會采用稅收籌劃策略。所以,(籌劃,籌劃)的策略組合不僅是這個博弈的混合策略納什均衡的解,而且還是一個混合占優策略均衡的解。企業選擇稅收籌劃不僅可以增加自己的收益,而且也會增加整個系統的收益。因此,理性的企業都會選擇稅收籌劃來降低自己的經營成本,提高企業自身的競爭力,以使自己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的地位。

          2、企業與外部環境博弈分析。外部環境包括企業所處的市場環境和稅收環境,是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控的因素。其中市場環境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基礎,而稅收環境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外部條件。盡管博弈主體外部環境在形態上不是一個具體客觀實體,但卻時刻影響企業的經營。因此,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必須考慮外部環境變化所造成的影響。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花費的籌劃成本包括直接成本、機會成本和風險成本。直接成本是企業為取得稅收籌劃收益而發生的直接費用,是一種顯性成本,籌劃者一般都會在籌劃方案中予以考慮;機會成本是指企業為了采用特定的稅收籌劃方案而放棄的其他潛在收益;風險成本是指稅收籌劃方案因外部環境的變化而使籌劃目標落空和籌劃方式選擇的不妥導致要承擔法律責任所造成的損失。

          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為企業,局中人(2)為外部環境;博弈雙方的策略:企業為籌劃或不籌劃;外部環境為變化或不變化;模型中變量的含義:C1表示稅收籌劃的直接成本;C2表示稅收籌劃的機會成本;C3表示外部環境變化的風險成本;T表示稅收籌劃的收益;P表示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企業節稅利益矩陣如下:

          表格中每格的數字都是企業在對應的策略組合下所能得到的支付。由于企業所獲得的是不完全信息,所以企業不能確定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設企業假定外部環境變化的概率為P,外部環境不變化的概率為1-P,可求出這個混合策略博弈的結果。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EU1=P(-C1-C2-C3)+(1-P)(T-C1-C2);企業不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EU2=0。只有當EU1>0,即P

          3、企業與稅務機關博弈分析。在企業和稅務機關的博弈模型中,雖然雙方都是博弈的主體,但企業和稅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是不對等的。企業作為納稅人負有納稅義務,而稅務機關則是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在企業的稅收籌劃已成為事實的情況下,具體執行稅務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可能承認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是合法的,也可能認為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是不合法的。在以企業與稅務機關為博弈主體的這種序貫博弈中,也存在著混合策略納什均衡,即兩個局中人的最優混合策略的組合,這里的最優混合策略是指期望收益最大化的混合策略。

          博弈模型的建立:局中人(1)為企業,局中人(2)為稅務機關;博弈雙方的策略:企業的行動選擇是籌劃或不籌劃,稅務機關的行動選擇是認定企業的稅收籌劃為合法或不合法;模型中變量的含義:Y為企業扣除應納稅額后的凈收入;T為稅務機關征收的凈稅款(即扣除征收成本);C為企業稅收籌劃的成本;F為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對企業的罰款;M為企業稅收籌劃的收益;P為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的概率。

          (1)企業與稅務機關的支付矩陣:

          (2)企業與稅務機關博弈的樹型表達式見圖1。(圖1)

          在假定稅務機關認定企業稅收籌劃不合法的概率為P時,企業選擇稅收籌劃和不籌劃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EU1=(1-P)(Y-C+M)+P(Y-C-F)

          EU2=(1-P)Y+P(Y-F)

          令:EU1=EU2,得到均衡概率為P*=(M-C)/M=1-C/M,即:當PP*時,企業的最優化策略是不進行稅收籌劃;當P=P*時,企業是否進行稅收籌劃的期望收益相同。

          從以上分析可知:

          1、企業稅收籌劃的收益M越大,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越大;

          2、企業稅收籌劃的成本C越高,進行稅收籌劃的概率越小。

          四、結論

          任何企業的稅收籌劃方案都是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稅收法律環境下進行,以企業所獲的現有信息為基礎制定的,具有明顯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但是,由于稅收籌劃過程中存在各種風險,這種風險不僅可能使企業的籌劃目標不能實現而且有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損失,因此稅收籌劃是一件非常復雜的、高智商專業化的活動,需要籌劃者具有創新精神和創造性的思維,在思維方式上不拘一格。而這種創造性不是想當然,它需要籌劃者相當熟悉有關的稅收法律法規、精通財務知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由于企業不可能獲得充分而又完美的信息,這就要求企業在已有的信息條件下,根據自己的實際經營情況并結合本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全面分析,權衡利弊,因時、因地制宜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以求企業的整體利益最大化。

          (作者單位:1.廣東培正學院;2.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南國商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王則可,李杰.博弈論教程.北京:中國人民出版社,2004.

          [2]馬丁.J.奧斯本,阿里爾.魯賓斯坦.博弈論教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

          博弈論的局限性范文第5篇

          關鍵詞:意識形態 制度變遷 個人 集體活動

          一意識形態與制度變遷

          關于意識形態的社會作用,國內外學者進行了諸多研究,研究成果各有不同。對于社會制度變遷的早期研究中,還未加入意識形態這一變量。康芒斯以個人主義為研究起點來討論社會制度變遷,他強調由于資源的短缺,造成了個人利益的沖突,而個人力量弱下又必須借助集體活動來實現自己的利益。對于個人與集體活動中的矛盾,以及集體如何調動個人來實現制度變遷并沒有給出答案。意識形態作為個人與集體主義的調和,逐漸被經濟學家們采用,意識形態的經濟研究也孕育而生。馬克思理論同樣涉及到社會意識形態的研究,馬克思認為社會意識取決于社會存在,經濟關系決定了意識形態的構成。如何協調不同集團、階層和階級之間的利益關系,不只是正式制度的安排,還需要意識形態的觀念的灌輸。馬克思將具有利益一致的群體發動集體活動看成自然的事情。因此,不管是還是舊制度經濟理論都沒有給出解決“搭便車”的分析,而這一問題也是解釋集體活動的關鍵。

          新制度經濟學代表諾思試圖將交易成本的理論范式推廣到研究整個人類社會制度變遷中時,發現其解釋變量的局限性,由此,諾思大膽的提出三大理論框架:產權理論國家理論和意識形態理論。諾思認為,產權的界定和實踐需要花費巨大的成本,有時甚至超過收益,這時需要意識形態的力量來克服人們“搭便車”,以降低交易費用,而意識對接受個人而言,具有使其決策明了的節約作用。林毅夫認為成功的意識形態之所以能有效地解決搭便車問題,在于它能夠提供個人“虔誠”這種商品,并提出了意識形態的人力資本理論。王立鑫在分析社會制度變遷過程中提出個人之所以接受意識形態也是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慮,因為意識形態能夠給接受者帶來效用或利益的增加:意識形態能夠給接受者帶來效用或利益的增加;意識能夠幫助人們提高認識與決策的效率,從而增加人們的利益;對意識形態的信奉能直接滿足人們多種最基本欲望中的一種,從而直接增加人們的利益。其次,對于克服搭便車問題,意識形態的作用表現在意識形態所提供的利益能補償信奉者因減少搭便車行為所付出的成本;意識形態改變了信奉者對行為結果的預期;意識形態會使具有共同信念的群體凝聚成一個高度嚴密控制的組織。

          二博弈分析

          上述理論對于意識形態的分析,主要從個人與集體活動之間的關系,或者說是集體如何調動個人積極性著手。對于康芒斯與馬克思的觀點,由于沒有解決經濟制度變遷中的微觀理論,即個人之間的矛盾如何解決,或者說是“搭便車”問題,從而在解釋制度變遷問題上顯得蒼白無力。后來的經濟分析一方面沿著解決“搭便車”問題的方向發展,另一方面沿著新古典經濟范式: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輔以解釋。對于人們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則的分析我們認為有其缺陷,因為在強制性制度變遷中,尤其是通過暴力來實現制度變遷,人們如果沒有結成組織,未形成集體活動,先參與者的成本有可能趨向于負無窮大。此時,接受者如果選擇參與,那就不再是理性的,因為此時已經遠遠偏離了利益最大化原則。

          因此,正是由于個人理性的有限性,個人無法計算自己的利益,卻有可能判斷自己的成本。所以,個人也沒法依此作為是否參與集體活動的依據。其次,參與集體活動的成本有可能趨向于負無窮大,這就注定對于風險規避者而言,意識形態給他帶來的效用與意義是微乎其微的。因此,我們認為對于意識形態的分析,從利益最大化角度的解釋具有其不足之處。我們認為意識形態的經濟分析入手點依然在于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或稱決策。我們將集體活動簡化為兩個個人的決策,此時與集體活動的形成基礎是一樣的。假定AB博弈的過程如下:

          當AB都參與時,我們認定人們可以形成有效的組織,能夠組織起集體活動,兩者支付為(a,a)。兩人之間有一人不參與,集體活動失敗,參與者可能獲得負效用b,且b>>a。當然兩者都不參與,雙方無收益。其中,pq 表示雙方參與的概率。

          從上面博弈過程我們知道,對于局中人A來說,其期望支付為

          EU= pqa+ p(1-q)(-b)

          此時,EU的大小取決于pq的大小,具體到A來說自己的p的選擇直接取決與B的選擇q。當A預期B參與的概率越大,本人的選擇更接近參與,因為在這種情況下A認為集體活動可以實現,自己得到收益a的機會更大,而自己面臨-b的支付機會很小,對于B來說情況一樣。而pq的大小,我們認為意識形態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這是由于這種強有力的意識形態的作用,他一方面提高了個人的參與動機,更為重要的是,人們可以預期到其他人的選擇。因此,我們認為,與其說是意識形態增加了人們的收益,不如說是意識形態增加了人們對周圍環境的確定性。

          參考文獻:

          [1] 諾思.《經濟史中的結構與變遷》[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57-59

          [2] 汪立鑫.《經濟制度變遷的政治經濟學》[M]復旦大學出版社,2006:9-14,20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