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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心理契約 民營企業 知識型員工 理念型心理契約
一般稱所有的非公有制企業為民營企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企業近年來得以快速發展,已經占據國民經濟的半壁江山。不過民營企業普遍面臨做不強、做不大、壽命不長的問題,民營企業壽命短,平均只有2.9年。隨著人力資本時代的到來,人才已成為企業的第一資源,任何企業的發展都離不開高素質的人才。然而據統計,我國民營企業的人才流動率接近50%;而合理的企業人才流動率應在5%~15%左右,過高的人才流動率表明,相當一部分的民營企業對員工缺少凝聚力、感召力,員工對企業缺乏歸屬感、認同感。
一、知識型員工激勵研究綜述
1959年美國學者Peter F. Drucker首次提出“知識型員工”的概念。他將知識型員工定義為“那些掌握和運用符號和概念,利用知識或信息工作的人”。 1999年他又在《21世紀管理挑戰》著作中對“知識型員工”進一步指出知識型員工一方面能充分利用現代科學知識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具備較強的學習和創造知識的能力,創新能力是知識型員工的主要特點。國內學者(李志,2005)認為知識型員工一般指的是會電腦、懂技術或掌握管理技能,而且能夠不斷自我更新知識的大中專學歷以上員工。學者們大多運用傳統激勵理論來探討對知識型員工的激勵,從物質、薪酬、精神薪酬等角度提出對策。對于知識型員工的激勵因素實證研究,知識管理專家F.M.K.Tampoe經過大量實證研究后得出結論:激勵知識型員工的前四個因素依次是“個體成長”(33.74%)、“工作自主”(30.51%)、“業務成就”(28.69%)、“金錢財富”(7.07%)。張望軍和彭劍鋒(2001)對我國知識型員工主要激勵因素調查中,位于前五位的分別是:工作報酬與獎勵、個人的成長與發展、有挑戰性的工作、公司的前途以及有保障和穩定的工作。還有學者運用社會交換理論,組織需要員工完成組織目標,為資本創造利潤,而員工則需要從工作中得到薪酬回報。其中包括員工的成就感、滿足感等心里感受的內在薪酬,工資、獎金、福利、晉升、表揚、榮譽等外在薪酬。
二、知識型員工離職的心理契約分析
Argyris在1960年將心理契約首先引入到管理領域,強調在員工與組織的相互關系中,除正式雇傭契約規定的內容外,還存在著隱含的、非正式的、未公開說明的相互期望,它們同樣是決定員工態度和行為的重要因素。SchEin概括心理契約為組織和個人雙方彼此對對方應付出什么同時又應得到什么的一種主觀心理約定,約定的核心成分是雙方隱含的非正式的相互責任。Robinson(1994)指出組織中的心理契約包括兩種主要成分:交易型和關系型。國內外學者已經提出4種類型的心理契約:一是以經濟交換為基礎的交易型心理契約,包括薪酬、福利和工作條件等方面的期望與認知;二是關系型心理契約,強調雙方的相互尊重、忠誠度、信任等無法用金錢來衡量的內容;三是發展型契約,包含必要的工作培訓,新的知識技能的培訓、新的知識技能的培訓和精神的多層次需要;四是理念型心理契約,理念型心理契約則包含了員工對組織的一種特殊信任,即相信組織對一個有價值和原則的可信承諾。作為回報,員工有責任幫助組織提升實現理想的能力,甚至可能犧牲個人利益。心理契約本質上是一種情感契約,它可以減少管理成本、豐富管理手段、提高組織效率,以無形的方式來留住員工,開發員工潛能,實現組織的不斷創新。
知識型員工具備專門的知識和技能,是本領域的行家,不同于傳統上聽從命令或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員工,因此他們具有素質高、自主性強、個性化、創新性的特點。知識型員工進入組織后,心理契約一般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期望:報酬,良好的工作環境,任務與職業取向的吻合,安全與歸屬感,價值認同,培訓與發展的機會,晉升。當企業與知識型員工的雇傭關系建立之后,在正式契約開始生效的同時,員工內心對企業產生的預期與既定的目標需要的付出交織在一起,締結成了企業與員工之間的心理契約。企業不斷分配新任務,員工內心也不斷萌生出不同層面的個人需求,若企業及時采取積極恰當的互動措施,使心理契約達到新的平衡,則原有心理契約的動態平衡得以成功維系,勞資關系和諧,員工離職率可能性降低,反之,如這一動態關系失敗,則會出現心理契約的違背,員工滋生不良情緒,進一步積累,再降低工作滿意度和組織承諾,進而促成員工初步形成了離職態度。本文按照心理契約類型劃分可以分為低層次和高層次,具體見下:
1.低層次心理契約違背
主要是交易型心理契約和關系型心理契約違背,包括員工進入企業對薪酬、職位、工作環境、工作的安全感、同級或上級的人事關系、公司管理制度政策等。傳統的制造企業管理方式粗暴,對員工的人性假設以X理論作為管理理論基礎,理念滯后。認為人生來就是懶惰的,只要可能就會逃避工作,多數人必須用強制辦法乃至懲罰、威脅,使他們為達到組織目標而努力;管理的手段是獎懲、嚴格的科層制,權威、嚴密的控制體系。這些與知識型員工具有較高的成就感和追求實現自我價值不相符合,必然導致他們的反抗和抱怨,不滿意的情緒滋生,進而形成低劣的績效。
工作職責設計不合理。一些民營企業存在超時或超強度勞動問題,計件工人在接加班工作量時另外支付付酬,而一些技術和管理崗位的員工加班,則常常是象征性地發一些加班補貼,或不發加班工資。有些企業關鍵技術的管理人員,常常24小時手機開著,隨叫隨到。無論是否加班都不發工資,毫無疑問,員工的勞動強度遠比國有企業大。這主要緣于企業的經營壓力增大,進而對各崗位的工作職責設計上突出了其勞動強度,很多企業都希望能擁有多技能員工,從人力成本上進行控制。因此就形成了一些崗位的設計缺乏科學依據,員工工作職責分配不合理,工作邊界不清晰,人為地加大了工作強度。長此以往,等到員工發現自己的付出和回報得不到對等時,必然會選擇離開。 轉貼于
2.高層次心理契約違背
大多數知識型員工主要都是因為發展型心理契約和理念型心理契約違背,包括員工進入企業對價值觀、理念、企業文化、職業生涯發展、公司管理制度政策等的理解與接受。企業在對聘用員工的能力提出明確要求或期望時,員工也同時在希望企業對自己的職業發展和職業理念做出承諾。職業發展計劃就是個人在組織的職務晉升、技能和技術職稱提升等。按照組織知識型員工的工作性質,可分為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兩類員工需要的工作能力和技巧是完全不同的。專業技術員工晉升過程中存在“工作與特長錯位”的情況,企業中出色的技術專家被提升到管理崗位從事溝通與協調工作,而擅長溝通的人才由于業績不夠好,不能從事擅長的管理工作。“用非所長”使員工感到自身發展空間有限。專業人員對自己的專門技術有很強的、長期的忠誠度。他們最關注的不是金錢和晉升,而是對從事的職業和行業有極強的忠誠。
三、基于心理契約的民營企業知識型員工激勵對策
一項調查表明,新員工在一年內離職的主要原因就是他們認為與組織之間的心理契約沒有實現,而在公司工作兩年的員工中,有55%表示公司曾違背了他們的心理契約。當心理契約遭到破壞時,雇員會重新考慮與組織之間的交換關系。這對組織管理來說應該是一個嚴重的警示。在中國文化中人們認為關系比書面契約更重要,因而決定員工去留的重要原因在于是否與組織建立良好的心理契約。面對新經濟下的現狀,這就要求人力資源管理必須主動拋棄傳統的管理方式,加強對知識型員工管理特點的研究。企業要想實現對人力資源的最有效配置,就必須全面介入知識型員工心理契約的構建過程,通過心理契約建立、調整和實現的全過程,不斷達成動態的心理契約平衡。
1.更新理念和完善制度、消除低層次心理契約違背
企業主或董事會要與時俱進、更新管理理念。管理方式跨越“經驗管理”到“現代企業制度管理”,變人力成本為人力資本。企業主必須具備一定知識素養,成為本行業內行,才可能有較高的威望;企業主還應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質和操守,要用社會道德規范自己的行為,協調與他人的關系;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個優秀的管理團隊。具體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提供具有競爭性的薪酬,盡可能采取行業領先型薪酬策略,要讓員工過上體面的生活,這樣才能保持企業的穩定發展。
二是企業管理制度建設基于Y假設,多數人愿意工作并對工作負責;盡可能把職工工作安排得富有意義,并具挑戰性;工作之后引起自豪,滿足其自尊和自我實現的需要,使員工達到自己激勵。
三是營造和諧的工作環境,包括工作環境和人文環境。保持工作場所衛生、清潔度、噪聲、振動和污染的控制,這不僅會對產品和員工的工作業績產生積極影響,還有助于員工的身體健康。企業要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營造一種自由開放、分享信息、人人平等的氛圍,除企業正式、制度化的交流途徑之外,企業要鼓勵各種自發的、非正式的交流溝通渠道。它可以通過集體活動如聯歡會、集體旅游等加強員工之間的聯系。因為在這些活動中,無論是最上層的高層管理者還是基層員工,都可以卸下工作的擔子,展現最真實的自我,輕輕松松地平等交流,形成一種積極而和諧的人際關系,從而提高員工的滿意度,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創新能力。
四要運用企業價值觀和核心精神,推行知識型員工的自我管理,培養員工的責任感和自我管理精神,讓員工認同企業目標,憑自己的良心做事。就如管理大師德魯克說:“注重管理行為的結果而不是監控行為,讓管理進入一個自我控制的管理狀態”。
五是建立學習型組織。現代企業觀認為,企業的成功來自于員工的成功,應倡導企業與員工之間的雙贏關系,現代企業應該成為不斷發展著的學習型組織。學習型組織強調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要求企業重視員工個人在企業里的職業發展。民營企業中的各種人才創造力強、進取心強,他們最看重的是自我發展問題。只有努力為人才營造寬松的職業發展空間,幫助員工找到職業生涯發展和企業發展的結合點,才能使民營企業變成能吸引人、能留住人、有發展前途的企業。
2.構建理念型心理契約,滿足知識型員工自我實現需要
知識型員工受到較多的教育,他們對自身職業生涯的目標有更高的定位,對生涯道路有自己的設計與規劃。對大多數知識型員工來說,真正的激勵來自他們對所從事工作具有重大意義的那種信仰,他們愿為追求某種有價值的理念而奉獻自己。因此對于組織來說除了采取必要的激勵措施避免低層次的心理契約違背外,還應該采取基于理念型心理契約的激勵措施。首先組織應該根據其行業特點和行業理念,形成個性鮮明的組織精神和組織價值觀,并將其內化為組織的制度、組織規范、表層符號文化。比如醫藥衛生行業的理念“治病救人,保護人類健康,提高人類生活質量”,其次,組織要將組織的理念清晰的傳達給組織成員,讓他們在交易、關系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從內心的理念上肯定組織,認為自己的工作是有價值和意義的。最后組織要減少理念型心理契約違背,包括組織的有意違約行為或對承諾的錯誤表達。如果組織在工作背后向員工灌輸對事業或對某種理念的共同承諾和追求,那么組織和員工的雇傭關系的維持和延續就更加有保障,員工擁有更高的滿意度和更強的工作動機。再如教育是一種職業,同時更是一種理想,“人類靈魂的工程師”使職業和理想的完美結合,就是事業,作為擁有理想有所追求的人來說,從事教育應該成為一種事業,它使人安心立命,使人生活得更有意義,更有幸福感。
總之,應對知識型員工激勵的危機,民營企業要加強與員工的溝通,從他們的言談舉止等一系列重要信號中得到信息,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現人才流失的被動局面,創造一個對人才有吸引力,有利于人才發展的工作環境。
四、結論
綜上所述,對于民營企業來說最重要的是如何撲捉和把握知識型員工的內心理念,對理念型心理契約進行顯化,組織和成員一致的內涵認同。
參考文獻:
[1]Argyris. Understanding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London: Tavistock Publications, 1960
[2]Robinson. Trust and Breach of the Psychological Contract.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1996, 41
[3]彭劍鋒 張望軍:如何激勵知識型員工[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1999 (9)
民營企業的組織領導架構一般是由高層領導者、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基層管理者和企業的員工組成。良好的執行力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上級的戰略旨意貫徹到底,尤其對于部門組成比較復雜的大型民營房地產企業,一個保質、快速和高效的執行力不只意味著這個企業擁有一支凝聚力和向心力很高的團隊,更重要的是這個團隊可以在上級領導規定的時間內快速地完成任務,不斷地提高民營房地產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此外,企業之間的競爭從長遠來說是企業人才之間的競爭,尤其是對于民營房地產企業這樣一個不能徹底享受國家在資金、技術和政策等方面的無償扶持的企業而言,要想在某一區域率先實現區域市場競爭第一的目標,就必須以高質量、高效率和高服務的標準不斷地規范企業的員工行為,提高企業員工的素質,構建適合也利于員工形成良好的執行力的執行型企業文化,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增強創造一定的便利條件。因此,良好的執行力可以建構成一個良好的執行型的企業文化,從根本上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為民營企業的長遠發展奠定堅實的基礎。
提升我國民營房地產企業中層管理者的執行力的對策
【關鍵詞】 民營企業;壟斷行業;制度壁壘;改革措施
當前,國有企業主要存在于所謂“關系國民經濟安全和經濟命脈”的行業。對于這些行業,國資委堅持認為:需要國有資本絕對控股,以維護經濟安全和確保企業在必要時履行社會責任,同時還要在這一領域內短時期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那么,民營企業如何才能進入自然壟斷行業?本文就此作一探討。
一、民營企業進入壟斷行業尚有國家經濟安全“紅線”
時至今日,還是常常聽到國資委的領導們經常講:民營企業進入一般性的競爭行業還可以,自然壟斷行業是民營企業的行業進入紅線;民營企業進入自然壟斷行業將對國家經濟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事實果真如此嗎?讓我們共同思考一個問題:是歐美國家的經濟安全領域的工作做得好,還是我國的經濟安全領域的工作做得好?
姑且不談歐美國家的經濟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已經形成體系,而我國尚處于經濟安全體系初建階段,也不談我國的經濟安全實際上尚未形成自己的法律支撐。只談一個事件:中海油兼并美國尤克斯石油公司,未獲得美國政府部門的批準,理由就是要維護美國國家經濟安全。可是,美國并沒有這個領域的國有企業啊?美國也沒有這個領域的國有企業在控制國家經濟命脈啊?由此可見,經濟安全其實和國有企業在行業中是否占有壟斷地位并無直接關系。事實上,從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看,歐美國家和幾乎所有市場經濟國家的國民經濟安全主要是依靠完整的專門性監管法律體系作為支撐的,與國有經濟的比重、國有經濟是否掌握經濟命脈行業并無制度上和機理上的聯系。
還有一個問題:是歐美國家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得好,還是我國的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做得好?我國食品行業的問題企業,很多都是國有企業或者是以國有資本控股為主的企業,那么,這些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為何并不比民營企業好呢?事實證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主要是依靠政府引導、法律監管,同樣與國有經濟的比重、國有經濟是否掌握經濟命脈行業并無制度上的本質聯系。
至于如何看待有些朋友在21世紀上半葉的第13個年頭還在說“在短期內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大集團”,我們提示一句,計劃經濟的本質特征之一就是國有壟斷經濟,建議這些朋友要學習黨的十七大、十八報告中關于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有關論述,學習中央的《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認真領會文件精神,努力做到與時俱進,客觀看待國有經濟和國有企業的歷史局限性。
二、民營企業進入自然壟斷行業符合資源優化配置原則
時至今日,國資委的領導們還是常常講:現在的壟斷行業不少是自然壟斷,民營企業無法進入,或即使進入,如軍工行業,也會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等問題。那么,民營資本為什么一定要進入壟斷領域?現在民營資本在打破壟斷方面面臨著哪些障礙?
由國有資本對某些所謂自然壟斷行業進行獨占,這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內在標準,也不是真正的市場經濟。民營企業進入壟斷行業是WTO規則的對市場經濟國家的要求,是一個國家是否真正建立市場經濟的重要標志。歐美國家至今不承認我國的市場經濟國家地位,這是一個重要原因。民營企業進入壟斷行業面臨的制度障礙是近似的,因此,僅以軍工行業為例。
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民營企業進入壟斷行業仍然障礙重重。主要是存在著進入軍工行業的壁壘:一是軍工行業存在客觀瓶頸。同時,民營資本還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現階段自身特點制約,如民營資本的分散性;技術水平有待提高;缺乏運營管理經驗等。
因此,政府部門需要積極出臺政策,大力促進民營企業的發展,為民營企業掃清障礙。例如,軍工行業具有很強的規模經濟效應,這種規模效應表現在兩方面:資本規模效應和技術規模效應。首先,軍工行業具有很強的資本規模效應,投資巨大。由于資本規模較小,民營資本在股權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可能微乎其微。其次,軍工行業還具有技術規模效應即技術外部性的特征,堅持競爭、拒絕合作往往是在位軍工產品廠商的選擇,這一特性無疑是把新進的民營企業拒之門外。
雖然存在諸多障礙,但是從總體上看,軍工行業打破壟斷是必然的。因為目前中國軍工行業正處于轉換之中,從原來內部的融資和間接融資方式,越來越轉變為直接融資。這就為民營企業入股軍工企業提供了機會。造成投資機制轉變的主要有三個驅動力:一是民營企業進入區域性的軍工行業體系已成為可能;二是民營經濟投資在企業信息化和技術建設方面還有很多的機會;三是軍工行業業務轉售,為民營企業進入打開缺口。因此,一方面,國家要繼續扶植民營企業加強自身實力和競爭力;另一方面,國家要出臺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政策法律體系,為民營企業提供一個公平的市場環境。同時,對軍工行業引入民營資本進行法律約束。
三、打破行業壟斷要靠推進整體性改革
2005年,國務院了《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非公36條”),明確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金融、電力、軍工、鐵路、民航、石油等原國有企業壟斷的行業和領域。此后,我國首部《反壟斷法》的出臺和實施,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壟斷領域,加快推進壟斷行業改革,已經成為我國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中的關鍵內容之一。
當前,解決壟斷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進行“整體性改革”(“整體改革論”),即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立壟斷行業監管法律體系三者的相結合。
一是推進產權制度改革。我國現階段的壟斷,包括經濟壟斷、行政壟斷和自然壟斷幾乎都與產權制度有著緊密的聯系。深化產權制度改革,主要是深化企業股權結構改革,即要采取多種形式,進一步實現企業股權結構的多元化、分散化和合理化。
二是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核心是準確界定和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職能主要包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
所謂經濟調節,主要是宏觀經濟調控。所謂市場監管,主要是制定并監督執行各種市場規則,包括市場準入規則、市場交易規則、市場競爭規則和市場退出規則等。這些規則的制定和執行,必須有利于打破壟斷,保護競爭。
三是建立壟斷行業監管法律體系。目前,緊迫的是建立保證民營企業、民營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配套法規,對制度壁壘和非制度壁壘進行制約。確立在壟斷行業優先扶植民營資本、民營企業的立法導向。
總之,我國現階段的壟斷帶有轉軌經濟的基本特征,企圖通過某種單一的手段(如法律的)去解決壟斷問題是不可能的,只有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行政的和改革的手段,才能逐步解決我國的壟斷問題。
摘要:隨著公用事業民營化進程的不斷發展,很大程度上節約成本,提高效率,減少政府的財政壓力以及給予公民更多選擇服務的機會。但實踐中公共性缺失的問題也越來越明顯。本文就公用事業民營化相關概念內涵進行闡述,結合中國公用事業民營化的實踐,分析公共性缺失的表現以及維護公共性的措施。
關鍵詞 :公用事業;民營化;公共性;治理
一、公用事業民營化相關概念內涵
1.公用事業
“公用事業”從宏觀上指的是“提供某種基本的公共服務并且接受政府管制的行業”。①美國《公用事業法》對公用事業做出了一般性的定義,即“所有那些直接或間接的為了實現公共目標,或在持有特許經營權、執照和許可的條件下,由公司、機構、合伙人、個人或財產委托人在供暖、制冷、能源、電力、給排水處置、油品、燃氣或照明等行業所從事的生產、儲存、運輸、銷售和服務”。②國內部分學者將公用事業具體劃分為公共載運者和公用事業兩種,前者指交通與通訊等產業,如鐵路運輸、電信通訊等,后者指電力、煤氣、自來水等產業。③根據我國建設部頒布的《建設部關于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中的相關規定,“市政公用事業是為城鎮居民生產生活提供必需的普遍服務的行業,主要包括城市供水排水和污水處理、供氣、集中供熱、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環境衛生和垃圾處理以及園林綠化等”。④由此,公用事業所涉及的主要有供水、電、熱;公共道路交通以及環保等相關領域。
2.民營化
對于民營化的概念,筆者認為薩瓦斯對民營化的界定較具有代表性,他指出了民營化的核心是更多依靠民間機構,特別是市場,更少依賴政府來滿足公眾的需求。具體就是在產品或服務的生產和財產擁有方面減少政府的作用,增加社會其他機構作用的行動。并進一步將民營化分為委托授權、政府撤資、政府淡出三大類。⑤中國學者陳明霞在此基礎上認為,民營化是將國有、公營的公用事業的所有權或經營權轉移到民間,引入真正的市場機制。⑥由此可將民營化內涵進一步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1)政府掌握的公共資源出售私人經營;2)在公共服務領域里引入市場力量和市場機制;3)一系列其他社會機制(志愿者、社區團體等),第三部門進入公共領域。
3.公用事業民營化
簡單來說,在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就是將國有、公營的公用事業的所有權或經營權全部或部分地轉移到民間,從而引入真正的市場機制。總結西方七八十年代政府實踐改革,公用事業民營化能夠有效降低政府成本;引入市場機制能夠有效利用社會資源并提高效率;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更好地滿足社會的需要。
二、公用事業民營化中的
公共性缺失
公用事業民營化在我國的實踐證明,民營化能夠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和公民選擇服務的機會,但也同時存在著公共性缺失的問題。服務質量的下降、社會責任和公共利益的缺失、腐敗等問題的產生,實際上都反應了公用事業在民營化過程中公共性的缺失。筆者試總結歸納公用事業民營化中公共性缺失的表現如下,從中尋找維護民營化進程中公共性的實現路徑:
1.公共利益受損
公用事業民營化中,政府將公用事業產品的生產者角色部分或全部讓渡給私人部門或社會團體。然而私營企業的目標是盈利,必然以利潤最大化原則來考慮其經營和生產行為,而較少關注公共利益。一方面,政府在公用事業民營化中減輕自身的財政壓力,另一方面企業也通過某些非正常手段取得相當可觀的利潤。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國有資產損失,遠離了公用事業公共性的出發點,也對公眾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2.公平性缺失
公用事業所提供的大多是公眾不可缺少的公共產品和服務,都是生活必需品。因此,公用事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應該實現普遍服務,體現公共性。但是,在實踐中由于私人資本追求利潤最大化的目標,忽略產品的公共性,導致基本的公共服務無法公平公正地提供給所有的公眾。我國公用事業民營化在公共交通領域,公平性缺失問題尤其突出。公交是一般市民上班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在這方面,住在市區的人和郊區的人不應該有所差別。國有公交不能因為住戶少,地方偏,不掙錢而不開通郊區線路。但在民營化后,私營公司出于效益考慮不會積極主動去開辟“冷線”,相反卻爭先恐后地去搶“熱線”。特別是不能享受補貼的民營公司都從謀利出發,爭奪財源,而置百姓生活需要于不顧。⑦從而使得公用事業提供的公平性喪失,不少公民的切身利益遭到損害。
3.公共責任缺失
正是由于公共性的缺失,導致政府與企業在公共責任上出現了雙重缺失。首先,政府公共責任的缺失,民營化實踐中政府首先考慮的是減輕政府的財政負擔,解決政府的投融資問題,而對于民營化后可能出現的公共責任缺失估計不足或主觀忽視。例如,為吸引投資,有些地方政府沒能從公共性出發,以損害和犧牲公眾的福利水平為代價換取經營項目的實施和政府財政的增加。其次,企業公共責任的缺失。公用事業民營化應該是:“在保證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允許私人部門在這些領域的投資有一個合理的回報。”企業在獲得一定經濟回報的同時,也有義務承擔相應的公共責任,維護和實現公共性。⑧然后事實上某些企業在獲得公用事業的經營權后,一味地追求利益最大化并且忽視公共責任,導致服務質量的下降等問題。
4.權力尋租和腐敗
公共性的缺失可能導致政府主管部門和官員在把與自己權力和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事業民營化時,產生以權謀私的行為。在民營化過程中,正是將原來完全的政府安排和生產的一部分公共產品的經營權逐步轉移到私人手中,這種權利帶來的收益成為尋租的目標。⑨例如,在我國一些公用事業民營化中,政府部門與私營企業達成協議,企業以較低的價格及政策優惠取得某些服務的經營權,政府官員從中獲得豐厚回報;又如企業通過賄賂以較高代價取得經營權后,為了收回成本不惜抬高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嚴重破壞了市場競爭機制,損害國家利益及公眾利益。
三、公用事業民營化中公共性的維護
1.重建政府職能,明確政府定位
政府職能的轉變與定位是實現公用事業民營化中公共性的前提。為了防止市場失靈導致的公共利益受損,政府角色和職能應適時變遷,從公共服務的生產者、提供者向決策者、監管者以及市場環境創造者進行轉變。根據薩瓦斯的觀點,在傳統的有關公共物品的供給中,政府既是集體物品的安排者又是生產者,而在公用事業民營化進程中,政府作為公共服務的提供者并不代表政府直接從事生產活動,政府需要做的僅僅是確認需求,然后根據不同組織在生產效率的不同將這些服務的生產交給特定組織,之后政府需要做的就是監督和評估績效。從這一層面來看,公用事業民營化中的政府角色就是將原本政府作為集體物品的安排者與生產者的雙重角色分離開來,慢慢轉變為單純的安排者,甚至是完全退出安排與生產兩個角色,讓私人部門向公眾提供服務。由此可見,此時政府的主要角色就是公用事業的安排者與監督者。
2.建立公用事業的政府補償機制
公用事業產品的公共性,決定了大部分投資大,回收周期長的問題,如一些偏遠地區的供水、供電等,建設的投資非常巨大,如果用戶達不到規模效益,企業很可能會虧損。因此,在涉及到此類投資成本較高、回收周期較長、投資回報率不高的公共物品的供給時,政府需要進行補貼或給予稅收優惠來保障普遍服務的實現。政府可以通過價差補貼,將某些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定得高于成本,以補貼另外一些價格低于成本的服務,如工業用水、商業用水價格高于居民用水價格。對于市場不愿參與或無力參與的公用事業產品的供給,政府則不能推卸責任,應該承擔公共資源支持責任,以填補市場空缺。建立財政補償機制。以公交民營化為例,針對公共汽車在不同的營運線路上行駛的收益水平差異較大導致熱門線路畸形集中,偏僻線路無人問津的問題,政府應該給予出現虧損的偏僻線路相應補貼,使得偏僻線路的班次和頻率有一定的保證,從而保障了偏僻地區居民應享有的基本出行便利和權利,從而實現公用事業產品提供的公平性和普遍性。
3.完善法律體系
我國目前的民營化改革處于分散狀態,缺乏中央統一的領導與明確具體的制度安排,改革依據的只是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因此,為了進一步推進公用事業民營化改革,需要改變法律法規不到位的現狀,加強民營化領域的法制建設。
⑴制定一套全國范圍內普遍適用的、原則性的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法律體系,確保民營化的有序進行以及在全國范圍內普遍適用。在這套法律體系中,應該對公用事業民營化的范圍、管理機構、程序、政府監督、公用事業服務質量進行規定,還應包括一系列用以明確政府、企業與公眾三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定。⑩
⑵針對目前公用事業民營化實踐中所產生的服務質量下降、壟斷腐敗現象頻發等問題,應盡快建立具體的公用事業監管體系,從而對公用事業民營化運作主體的進入、質量、價格和退出進行監管。以法律形式確認進入公用事業領域的企業或組織的資質條件,明確公用事業產品質量與安全性的標準,對關系民生的公用事業產品價格進行控制,完善退出機制減少企業或組織的惡性退出而導致對公用事業服務提供的影響。
4.完善公開透明的公民參與機制
公用事業民營化的有效性在于通過引入競爭機制、市場機制,節約成本提高效率,打破壟斷的格局,增加公民選擇服務的機會以滿足公眾多元化、個性化的需求。然后上文已經總結了在公用事業民營化實踐中隨之帶來的負面影響,例如招標過程中的權力尋租,服務質量的下降,產品價格的上漲等一系列的問題。造成以上問題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公眾與產品生產部門的信息不對稱,因此,要實現政府的責任便要做到不斷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并使之制度化、常規化,從而構筑一個制度化的監管者、經營者、公共服務消費者之間的良好互動結構。
完善公民參與機制,有利于減少民營化中的尋租現象,有利于政府更好地監管公用事業,維護公共利益。目前,通過公開招標制度以及聽證制度有助于減少腐敗現象,擴大公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但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參與機制還是存在著種種問題。如,價格聽證制度中存在著代表性問題,選拔方式不透明,能否代表全體消費者還有待商榷,公民參與機制還需要不斷的完善和加強。
引文注釋
① Webster’s Unabridged Dictionary, RandomHouse, 1998:1563.
②Paul Seidenstat, American’s Water and Waste?water Industries ,Public Utilities Reports, Inc,2000:260.
③董一梁.反壟斷立法的政府角色分析——以電信業為例[D].北京: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2002.
④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設部關于加強市政公用事業監管的意見,2005.
⑤E·S·薩瓦斯,民營化與公私部門的伙伴關系[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
⑥鐘明霞.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風險研究[J].現代法學, 2003,6(3).
⑦王樂夫, 陳干全.我國政府公共服務民營化存在問題分析——以公共性為研究視角[J]. 學術研究, 2004(3).
⑧程毅, 劉軍.公共性視閾下公益事業民營化存在問題分析[J].特區經濟,2008(10).
⑨許彬.公共經濟學導論——以公共產品為中心的一種研究[M].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3:303.
⑩饒常林,常健. 論公用事業民營化中的政府責任[J] .行政法學研究,2008(03).
【論文關鍵詞】民營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 公司績效
1、研究背景
中國的民營企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經過20幾年的發展已經逐漸成為中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很多民營企業都是由家族企業而來,在初創階段.企業規模一般都不大卻充滿著生機與活力,極富競爭力和開創精神對于各種機會的運用和把握也恰到好處然而,很多民營企業在經過資本的原始積累,具備了進一步發展的條件時卻逐漸迷失了方向,做出了很多錯誤的判斷和選擇從此逐漸跌入發展的低谷.有的甚至銷聲匿跡了。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這些企業沒有認識到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公司治理問題目前已經成為制約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民營企業該選擇什么樣的途徑繼續走下去是一個值得深刻思考的問題。如何克服民營企業內外交困的制約因素.特別是民營企業公司治理方面的缺陷.是關系民營企業前途命運的問題。其中,如何通過構造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來提高民營企業的經營績效.是很多學者關心的問題。
2、研究設計
2.1研究假設
(1)股權集中度在我國.民營上市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往往表為個人或者一個家族。實際控制人往往在公司中擔任重要職位.這樣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的利益就趨于民營上市公司的利益,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就會提升公司經營業績,減少了委托成本。因此.我們可以假設:
H1:民營上市公司前五大股東持股比例與公司績效正相關。
H2:民營上市公司流通股比例與公司績效負相關。
(2)董事會結構:在我國民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過程中.由廠大多數是家族控制模式.監視會的功能往往被弱化.這樣董事會的治理就顯的尤為重要,增加外部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有利于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從而提升公司的績效。因此.我們可以有以下假設:
H3:民營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比例與公司績效正相關。
(3)董事長是否同時也是總經理兩職合一.缺乏監督缺乏獨立性,不能形成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從而不利于公司經營績效的提升,因此,我們可以假設:
H4:董事長與總經理兩職合一與公司績效負相關。
(4)機構投資者數量、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機構投資者的引入有利于形成一種外部監督機制.有利于公司治理問題的進一步完善.從而有利于民營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的提高。同樣的道理,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越高.越有利于民營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由此.我們可以假設:
H5:民營上市公司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與公司績效正相關。
2.2變量定義與模型設定
(1)模型設定根據上文的假設,我們可以建立一個多元的線性回歸方程,利用spssl3.0軟件對公司績效和與各個解釋變量進行回歸擬和.并采用參數檢驗(T檢驗和F檢驗)來確定其相關顯著性。
(2)樣本選取:本文以滬深兩市上市的82家民營企業為研究總樣本2005.2006、2007三年為研究年度,對其公司治理與公司績效之間的關系進行實證分析。為消除異常樣本對實證結論的影響保證數據的有效性.我們對原始樣本進行篩選的標準選擇如下在樣本中剔除了ST公司.剔除了05—07三年間各年凈資產收益率為負數的公司樣本剔除變量信息披露不完整和數值異常的上市公司.剔除金融類公司數據。
根據上述標準篩選后,最終選取了62家民營上市公司進行研究。樣本數據全部來源于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以及Wind數據庫。
2.3回歸分析
相關性分析:在做多元回歸分析之前本文先就因變量和各個自變量之間的相關性進行鑒定.運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得出的變量間的皮爾遜相關系數
3、政策建議
3.1充分發揮董事會的作用,設立對董事會的評價機構
董事會治理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了民營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的好壞.而我國目前雖然大多數企業都設立了董事會.但是董事會應有的功能并沒有很好的發揮出來,并沒有起到一個很好的監督功能.甚至出現了董事與公司內部管理人員相互妥協的情況.這樣就嚴重損害了董事會的功能所以應該設立一個對董事會功能的評價機構.采取定期的方式來進行績效評價,加強對董事會的監督.促進其治理功能更好的發揮。
3.2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
獨立董事雖不是企業的出資者.但是擁有與出資者具有同樣的投票權。尤其是獨立董事有獨立的認可和對企業投資行為可做出獨立的判斷.會對企業的經營決策產生重大影響。民營上市公司一定要完善獨立董事的選舉方式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讓獨立董事有很高的積極性去監督董事會的治理和決策.從而可以真正的發揮出其應有的作用更好的完善民營上市公司治理,更好地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有效地提升其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