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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實施《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以及省農業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深入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增強依法行政能力,結合我縣農業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入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實施意見》和省農業廳《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的要求,緊緊圍繞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大力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特色精品農業,以“保供給、保安全、保民生”為核心,積極推動機制創新、管理創新,加強法規制度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深化農業普法宣傳,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平和依法化解涉農矛盾的能力,強化行政監督機制,進一步加大推進農業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不斷增強農業部門公信力和執行力,為發展我縣現代農業和農村和諧穩定提供強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強農業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一)強化農業系統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農業系統干部職工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用法,系統學習和熟練掌握與履行職責相關的法律法規,養成自覺依法辦事的習慣,不斷增強法律素質,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現代農業發展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建立健全法律知識學習培訓長效機制,落實理論中心組學法、法制講座、法制培訓等學法制度,組織開展憲法、常用法律知識和與履職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學習,切實增強農業系統領導干部“法言法語”的水平。
(二)高度重視農業法制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各單位特別是執法機構要高度重視并加強農業法制工作機構隊伍建設,配強法制工作力量,配備法律專業人員,實現農業法制工作機構健全、人員專職、專業適應。切實加強農業法制隊伍能力建設,通過法制業務培訓、專題學習、研討座談等方式,提高法制人員的政治素質、法律素養,著力樹立作風硬、素質高、能力強、績效高的農業法制隊伍新形象。充分發揮法制工作機構在全面推進農業依法行政中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的作用。繼續積極推行法制聯絡員制度,從承擔執法監管和行政管理的機構中,挑選政治素質好、法律素養高的同志作為法制聯絡員,發揮其法制宣傳服務、法律指導咨詢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農業法制工作借助外力的機制,繼續通過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提升我縣農業法制工作能力。
(三)切實加強農業執法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以農業綜合執法為主干、與法律法規授權機構執法相結合的農業行政執法體系。鞏固強化農業綜合執法,推進以農業綜合執法為重點的執法規范化建設,完善執法裝備,增強執法手段,不斷提高執法隊伍對各類違法行為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查辦能力。加大執法培訓力度,組織開展法律知識更新、執法業務、執法技能等多種形式學習培訓活動,提高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和辦案能力。積極探索建立農業執法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執法人員學法、用法、執法積極性。
三、進一步提升農業管理行政效能
(一)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按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要求,加強行政決策程序建設,完善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機制。充分發揮律師的法律顧問參謀作用,逐步建立重大政策合法性審查,建立健全績效評價機制,加強對違規決策或者決策重大失誤的責任追究。
(二)深入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全面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擴大公開范圍,重點推進重大項目資金安排、重大政策措施、行政審批等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認真履行依申請公開職責,對人民群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及時予以答復、提供服務。大力推進辦事公開,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充分利用縣數字農業、農民信箱等載體,及時維護、更新網站信息,加快構建便捷高效的政務信息公開平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依法妥善處理好信息公開與保守秘密的關系,確保不發生失密泄密事件。
(三)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健全各類農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加快應急處置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救災種子、農藥、獸藥等應急物資儲備制度,進一步健全農業應急管理機制。建立預警信息系統,加強對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以及跟蹤監測。加強突發事件應對處置能力建設,落實責任,明確職責,組織培訓,開展演練,切實提高對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生產事故、重大動植物疫病等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與處置水平。強化農業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為農業應急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和規范農業執法
(一)加大農業執法力度。充分利用“綠劍”執法品牌效應,突出農業執法重點,抓住重要農事季節,采取上下聯動、部門配合的方式,組織開展農業投入品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坑農害農違法行為,規范、凈化農資生產經營市場秩序,從源頭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加大對初級農產品生產環節使用違禁藥物、銷售不合格初級農產品等違法行為的監督抽檢頻度、立案查辦力度,始終保持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高壓態勢。進一步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植物檢疫執法監管力度,確保農業產業安全和農產品消費安全。
(二)完善農業執法工作機制。健全農業執法協調協作機制,加強農業執法信息化建設,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建立農資產品可追溯監管機制,重點推進農資監管與服務信息化建設,擴大試點覆蓋面,基本建成農資生產經營單位和農資產品兩大基礎數據庫,依法對農資流通、使用環節進行全程監管,構建“信息數據化、購銷實名化、監管實時化、服務網絡化”的農資監管體系。
(三)依法實施行政強制。認真貫徹執行《行政強制法》,嚴格遵守行政強制權限和程序的有關規定,規范農業行政強制執法行為、文書格式和內容,確保農業行政強制行為依法、規范實施。
(四)改進農業執法方式。注重執法與服務相結合,積極推行說理性行政執法,切實防止“重強制處罰,輕引導規范”的現象。深入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工作,建立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積極探索推進行政指導制度,采取教育、勸導、示范等方式,給行政管理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政策指導、技術支持,引導其自覺守法,做到疏堵結合。
五、依法預防化解涉農矛盾糾紛
(一)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法定職責,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涉農矛盾糾紛中的主渠道作用。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依法受理案件,公正審理案件,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完善行政復議案件調查、調解、和解機制,積極推行行政復議聽證制度。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充實行政復議工作人員,確保復議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復議人員承辦。
(二)切實做好農業生產事故處置和農業工作。健全農業生產事故調處機制,暢通“12316”執法投訴舉報電話,建立并充實事故鑒定專家隊伍,及時、公正調處農業生產事故糾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完善農業處理工作規則,落實責任,暢通渠道,切實保障人權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積極疏導情緒、化解矛盾,防止引發惡性。
六、強化農業法制監督
(一)健全農業法制監督機制。進一步強化程序意識,完善農業執法程序,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健全執法調查和取證規則,規范執法文書格式,做到職責分明、流程清晰、要求具體、期限明確,保障程序公平公正。落實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決定及備案審查制度,堅持行政處罰等執法案件統計分析和案卷評查活動,進一步規范農業執法行為。積極探索建立非行政處罰行為監督機制,全面規范農業行政管理行為
(二)深入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農業法律法規規章的修改、調整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案,明確行政執法依據、職權、機構、崗位、責任,并向社會公布。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把評議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建立行政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行政行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必須及時啟動監督程序。對發現存在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執法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三)加強農業執法證件管理。進一步規范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嚴格執法人員資格準入。完善農業執法證件管理制度,推進農業執法證件信息化管理,加強執法證件的審查,做好執法證件的審驗、清理、換證、注銷工作,健全執法人員管理檔案,確保執法主體合法。
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一)健全農業依法行政組織領導機制。要從建設“法治政府”和推進“兩區”建設同步發展的全局高度出發,把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將推進依法行政任務與發展現代農業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機制,將農業依法行政考核列入年度工作目標考核,明確考核內容和分值,加大考核力度。
年以來,全區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組織,基本完成了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和行政執法職權的清理工作。此次政府機構改革后,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新“三定”方案以及法律、法規和規章立、改、廢的情況,進一步抓好“三項”清理工作,確保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將清理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進一步分解落實法定職責
各行政執法部門要以“三項”清理為依據,根據區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印發區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規范和有關示范格式的通知》(寶渭府法發[]4號)的要求,按照機構改革后內部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的設置,將法定職權、執法項目分解落實到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制定相應的執法標準和具體要求。分解執法職權要以科學合理、關系順暢、相互配合、高效運轉為目標,注意與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等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規范相銜接。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增加或減少執法項目,擴大或縮小執法權限。依法由一個行政執法部門主要負責、其他部門配合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主要負責實施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明確各自職責。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執法職權發生矛盾時,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協調。涉及執法依據規定不明確,需要作出進一步解釋的,按照程序逐級提請上級機關作出解釋。依照部門“三定”方案規定,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執法職權發生矛盾的,由區編辦負責協調。
確定執法責任,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確定的不同執法職權的法定義務和履職要求,根據機構改革后人員調整的實際情況,按照“有權必有責”的原則,依法確定不同執法機構、不同執法崗位,包括執法機構主要負責人在內的所有執法人員的具體執法責任和承擔責任的種類及形式,做到職權與責任相對應。執法責任的確定,既不能肢解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整體效能,又要職權到崗,責任到人;既要避免執法部門和執法崗位的職權交叉、重復、空缺,又要有利于促進執法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做到執法崗位具體,執法流程清楚,要求期限明確。
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分解落實法定職責的工作務必于年7月底以前完成,并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三、進一步健全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長效機制
各行政執法部門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要從建立健全和切實執行各項制度著手,構建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長效機制。
各行政執法部門要以這次機構改革為契機,認真清理匯集我區多年來在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實踐中建立的系列制度。重點貫徹執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核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和獎懲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
同時,要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動態管理機制。各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行政執法依據的立、改、廢和行政管理職能調整和人員變化的情況,隨時變更行政執法依據,調整行政執法職權,明確行政執法責任。行政執法依據發生變化,要在30日以內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審查后對外公布。要參照省政府公眾信息網和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公眾信息網建立的執法依據查詢系統,按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本部門的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職權網絡查詢系統,以供社會公眾查閱。
四、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全面負責此次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開展。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將該項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并負責抓好組織落實。
2、做好協調指導。區政府各行政執法部門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步驟和方法以及相關責任。區政府法制辦公室要密切關注深化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進程,搞好協調指導工作。
根據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建立和修訂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內部管理制度,進一步形成行政機關的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機制。以規范行政管理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斷提高行政機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嚴格執行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局黨委重大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建立顧問制度、在作出重大決策前,認真咨詢法律顧問意見和建議。
繼續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切實做好本局規范性文件審核、備案工作,努力提高規范性文件質量和效用,充分發揮規范性文件在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對規范性文件備案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完善登記、審查、通報等制度。按照縣委、縣政府相關文件要求、認真做好2015年本系統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健全和完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提高行政復議案件審理質量和效率。認真執行《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積極慎重地做好行政復議工作,有效化解行政糾紛,解決人民群眾“不知告、不敢告、不會告”的問題,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開展行政復議,切實規范行政復議申請、受理、審理、決定、送達、歸檔等各個環節。
繼續在全系統開展案卷評查活動,嚴格執行案卷評查程序,落實好司法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法律服務市場稽查的力度,重點查處無證執業、跨所執業、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等違法違規執業行為。對本機關擬作出的行政處罰、重要行政許可等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核或依法開展聽證工作,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基本原則,切實發揮好監督把關的作用,保障行政處罰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保證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以杜絕行政執法違法行為。
一、審驗時間
年2月1日至2月21日,開展年度市行政執法證件審驗工作。
二、審驗范圍
年12月31日前辦理的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證件。
三、審驗地點
政府法制辦(區政府821室)。
四、組織實施
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辦(或其他承擔法制職能的科室)負責對本單位及所屬行政執法單位行政執法證件的初審,區政府法制辦負責行政執法證件審驗工作。
五、審驗要求
(一)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的行政辦(或其他承擔法制職能的科室)應于2月13日前完成對本單位執法證的初審工作,并報送相關審驗材料。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將本單位的《省行政執法證》、《省行政執法監督證》以及《行政執法證件初審情況統計表》(附件1)、《持有行政執法證人員名冊》(附件2)、《注銷行政執法證件人員名冊》(附件3)、《持有行政執法監督證人員名冊》(附件4)紙質和電子版本各一份報送至區政府法制辦。
(二)持有國家部委和省直機關頒發的執法證件的部門,將《行政執法證件初審情況統計表》(附件1)、《持有行政執法證人員名冊》(附件2)紙質和電子版本各一份報送至區政府法制辦。
(三)行政執法人員因退休、辭職、調轉,有違法、違紀問題等情況,收回行政執法證件并予以注銷。
(四)經審驗合格的《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加貼全省統一制發的年度行政執法證件審驗標識。逾期不報送相關審驗材料的,不予年檢。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健全和完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和服務水平,實現農村公路養護的正常化和規范化,更好的服務于新農村建設,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
農村公路養護的指導思想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并重的原則,將農村公路養護納入國家支持范圍,加強政府公共服務,明確市、縣、鄉(鎮)政府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責任,強化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養護職能,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養護資金投入機制,加快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進程,促進農村公路事業可持續發展。
農村公路養護的目標是:建立以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和運行機制,保障農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和正常使用,提高農村公路的綜合服務水平,實現農村公路養護的正常化和規范化。
二、明確養護管理責任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市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行業管理,市農村公路管理處具體承擔全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是本轄區內農村公路養護責任主體,負責籌措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農村公路的養護工作,監督和考核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所和本轄區內鄉(鎮)人民政府的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所具體承擔農村公路的正常管理和養護工作,組織養護工程的實施,對養護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參與、協助縣級農村公路管理所做好轄區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具體承擔轄區內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
縣級人民政府應將農村公路養護納入目標管理。對認真履行責任目標,完成養護任務,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沒有完成養護任務,出現失養并造成嚴重損害的,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加大投入,建立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
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100號)和市政府《關于印發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政〔〕59號)文件精神,要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建立穩定的養護資金運行機制。
市財政在年度財政預算中每年安排財政資金不低于500萬元用于農村公路的大中修養護,并隨著農村公路硬化里程增加和市級財力增長,用于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的大中修專項資金要逐步增加。
作為農村公路養護的責任主體,縣級人民政府按縣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標準納入財政預算,實行季度撥付,專項用于農村公路的小修保養。此外,每年要把大中修配套資金和水毀專項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并確保上述養護資金落實到位。隨著農村公路硬化里程的增加和縣級財力的增長,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財政資金要逐步增加。
鄉(鎮)人民政府根據鄉(鎮)轄區內的鄉道、村道里程,安排必要的農村公路養護專項資金,用于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和管理。
積極拓寬農村公路養護的融資渠道,采用冠名權、路邊資源開發權、綠化權和路林置換等市場化運作方式籌集資金,鼓勵、吸引企業、個人等社會力量出(捐)資用于農村公路養護。鼓勵和支持義務養護農村公路。
四、強化措施,嚴格獎懲,確保實效
農村公路養護是保證農村公路正常使用的基礎,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的重要內容。各級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管理,切實抓好抓出成效。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開展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勞動競賽、文明養護示范鄉(鎮)和文明示范路創建活動,通過養護競賽和文明養護示范創建活動,進一步提高農村公路養護質量和服務水平。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考核、檢查和監督,采取日常管理和集中治理相結合的辦法,抓好養護管理工作,采用典型引路、以點帶面,促進養護工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根據轄區內實際,制定具體的養護管理實施細則或方案。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交通路政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農村公路路政工作的管理,取締馬路市場,拆除違章建筑,清理亂堆亂放,確保公路暢通。適時做好農村公路勘界工作,確保農村公路路產、路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