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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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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范文第1篇

          按照《通知》要求,我區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總的原則是:堅持改革,適當集中,強化職能,規劃導向。

          (一)堅持改革。《決定》對企業投資項目決策機制的改革是一項根本性的改革,核心內容是把項目的決策權從政府部門還給企業。徹底改革現行的無論誰投資都要審批的制度。對實行核準制的項目,政府只是從社會和經濟公共管理的角度,對項目的外部性影響進行審核,不再代替企業決策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的技術方案等內容。實行備案制的項目,政府只對項目進行合規性審查,對于合規項目必須予以備案。區屬各有關部門務要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決定》關于改革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精神實質,通過改革,真正做到權力與責任掛鉤,權力與利益脫鉤,還權于企業,發揮好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

          (二)適當集中。要把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通知》和認真執行區委、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加快開放型經濟發展的決定》(**和黨〔**〕31號)緊密結合起來,按照公開、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則,確立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即:區計委的職能部門進駐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建立受理窗口,按照《**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權限》、《**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市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權限受理范圍內的核準、備案項目統一受理,并同時抄告相關部門,以并聯方式由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對項目審核,實行“一門受理、告知相關、按時審核、一門辦結”的管理模式。

          (三)強化職能。區屬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投資管理工作,處理好辦理項目核準、備案手續和全過程投資管理的關系,按照職能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和管理好全社會的投資活動,防止出現管理失控和缺位、不到位的問題。

          (四)規劃導向。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著力推進改革開放,加快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增長方式。要在投資項目核準、備案中發揮好規劃的導向作用,注重引導全社會投資,強化市、區整體發展規劃、經濟布局、產業政策和結構調整的實施。加強投資信息的,建立行業準入制度。核準項目單位必須委托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機構編制項目申請報告。對核準過程中,各有關部門爭議較大的項目,要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咨詢評估,確保新上項目的水平。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主要工作

          (一)堅決推行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制和備案制。

          要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對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資金的建設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政府只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進行核準,對其它項目實行備案制。實行核準和備案后,取消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開工計劃及年度投資計劃等審批環節。區計委等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好準備并做好與前期審批項目管理的銜接。

          (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凡政府資金(即:財政預算內建設資金和納入預算管理的專項資金及附加;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借貸款、贈款;政府融資以及國債建設資金;政府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經營權所得資金;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其他財政性資金;政府管理的其他建設資金。)及事業單位出資建設的項目在國家和**市對政府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辦法)頒布實施前仍由區計委統一受理,實行審批制并進行全過程監管。要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實施投資主體招標,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

          (三)確定政府各部門的職能分工。

          根據《決定》中“由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核準”的規定和《**市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權限》中“分別由市和區縣發展改革(計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核準”的規定,我區在辦理核準、備案程序上,采取“一門受理、并聯審核、一道手續、方便企業”的辦法。即:首先,由區計委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受理企業申請;然后,按照現行審批部門分工,以并聯方式由有關部門對項目審核;其中,區經貿委、區建委、區招商辦等部門對工業項目、城建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增資項目提出審核意見;最后,由區計委歸納各部門提出的審核意見,在許可中心以一道手續完成對項目的核準、備案。

          (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

          要繼續綜合運用土地政策、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促進全社會投資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區計委要認真履行對全區投資工作的管理和組織職能,負責對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實行目標管理并定期完成由市級審批、核準、備案坐落在區域內的各類投資項目情況的反饋、收集工作,確保實現市、區確定的投資總量目標。

          建立區計委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季度聯席會制度,對區域內建設項目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形成有效的項目調控和監管體系。

          區經貿委、區建委、區招商辦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行業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和準入制度,做好項目審核、協調、服務等工作。要搞好項目服務、加強項目監管、籌劃、協調和推動行業內重大項目建設,實現各行業投資目標和重點建設任務。要綜合運用規劃導向、市場準入、資質管理、信息、項目監管和資金引導等手段,規范和引導各行業的投資活動。

          區規劃處、區建委、區環保局、區質監局、工商**分局、區安監局、區消防處等有關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手續。區審計局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

          (五)積極培育中介服務市場。

          積極培育中介服務市場是我市改革企業投資管理體制的需要,也是優化我區服務業結構,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必然。全區各部門要積極培育和壯大我區的中介服務市場,對咨詢評估、招標等中介機構要實行嚴格的資質管理,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區投資中介服務市場的良好氛圍。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多樣化的中介服務。

          (六)建立和完善公開、透明、高效、廉潔的辦事機制。

          區計委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我市禁止投資的產業目錄,連同國家制定的企業投資核準目錄及核準、備案項目的受理權限、條件及效力、程序、期限等一并在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進行公示。

          由區計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確定辦理核準、備案流程,建立計算機聯網系統,編制專用軟件,實施網絡并聯審批,縮短辦理時限,切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規范服務。

          三、改革企業投資項目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核準制。

          1.由區計委會同相關部門對重點投資項目進行核準。

          各部門要嚴格依據《**市企業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市外商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及《**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管理權限》規定的核準權限,核準范圍、核準條件、核準程序和期限,認真履行核準手續。

          凡屬于國務院下發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規定的由地方核準且不涉及全市統一規劃平衡、總投資在3000萬元以下的區域內項目及不跨區縣實施的總投資3000萬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的外商直接投資項目,均屬區級核準項目。項目單位須向區計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并附規劃和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環保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意見,對涉及農用地征用的項目,還需提供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用地預審報告》。區計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申報單位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個工作日內,向區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發出征求意見函(包括申請報告及附件、澄清補充材料),由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行業審核。相關行業部門在收到征求意見函后7個工作日內,向區計委書面反饋審核意見,逾期視為同意,區計委歸納行業審核意見及土地規劃、環保等職能部門意見,對申請項目進行核準。在進行核準過程中,如與相關部門提出的審查意見存在較大分歧,應在收到行業審核意見起2個工作日內,委托有資質的工程咨詢機構進行評估。

          區計委在收到申報材料、附件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時間,不含委托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的時間),作出對項目核準的決定,及時通知項目申報單位。由于特殊原因確實難以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決定的,經區計委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及時通知項目單位,說明延期理由。

          對同意核準的項目,由區計委向項目申報單位核發《項目核準通知書》和項目核準代碼,并抄送相關部門。項目單位憑核發的《項目核準通知書》到規劃、土地、建設、消防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對不同意核準的項目,在收到申報材料、附件及澄清補充材料后20個工作日內(含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時間,不含委托咨詢機構進行評估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項目申報單位,說明不予核準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具體核準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是否符合城市發展規劃和國土規劃,生產力布局是否合理;主要產品是否對國內市場形成壟斷,是否符合經濟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有效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特別是項目建設地的公共利益等。對于外商投資項目,還要審查是否符合國家資本項目管理和外債管理的有關規定。

          2.由區計委負責對注冊在區域內各類投資主體(亦稱項目申請人)的境外投資項目初審工作。

          按照《**市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規定,項目申請人須向區計委提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由具備相應工程咨詢資質機構編制的項目申請報告及規定的附件。區計委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項目申報單位澄清、補充相關情況和文件或對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在收到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以及澄清、補充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境外投資項目的初審工作,同時將初審意見呈報市境外投資項目審查、核準機構(市發改委)。

          (二)項目備案制。

          由區計委會同相關部門辦理備案項目手續。

          各部門要嚴格依據《**市企業投資項目備案暫行管理辦法》規定的備案權限、備案范圍、備案條件、備案程序和期限的規定,認真履行備案手續。

          凡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國土規劃以及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總投資在5000萬元以下的區域內項目(含房地產開發項目),均屬區級備案審理范圍。項目單位應向區計委領取、填寫《**市內資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備案表》,加蓋本單位公章,并提供以下文件: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有關法人證明材料;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對涉及農用地征用的項目,還需提供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房地產開發項目須有經區建委對開發資質證書審查合格的證明;通過招標、拍賣或掛牌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須提供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區計委在收到上述申報材料后的同時抄告區相關部門,由相關部門提出行業意見。相關部門在收到申報材料1個工作日內,向區計委提出書面意見,逾期視為同意。區計委在收到所列申報材料、附件及相關部門書面意見后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備案。

          對確定備案的項目,發放《項目備案通知書》,給與項目備案代碼,并及時抄告相關部門。項目單位憑區計委出具的《備案通知書》到規劃、土地、建設、環保等有關部門依法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用地、環境影響評價等相關前期工作手續。對不屬于備案范圍的項目及不予備案的項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申報單位,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并抄送相關部門。

          四、強化依法行政,加強后續監管

          區計委等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通知》及本《實施意見》的規定和要求。在辦理核準、備案手續中做到公開、透明,制訂簡化辦理程序、縮短辦理時限、公示辦理要件等措施,切實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規范服務。不得變相增加核準、備案事項,不得以核準、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不得拖延辦理時限。對在項目核準、備案過程中、、、索賄受賄的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

          要加強對核準、備案項目的跟蹤、服務。在嚴格履行《通知》對項目后續監管的規定的同時,強化服務意識,根據項目單位的要求,幫助協調和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于區域內由市級或國家核準、備案的項目,各有關部門要主動服務,幫助項目單位做好協調和溝通。努力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五、其他

          (一)在本《實施意見》之前區屬各部門的有關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管理的規定,凡與本《實施意見》有抵觸的,均按本《實施意見》執行。

          國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范文第2篇

          【內容摘要】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具有投資額大、工期要求緊、質量要求高等特點,投資控制一旦失控,就會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筆者結合多年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投資的控制經驗,淺析如何提高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投資控制水平。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 A

          如何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從而節約投資,實現政府投資經濟效益最大化是所有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管理的重要目標。然而,目前政府投資業主往往是黨政機關單位或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單位,要么沒有專業技術人才,要么雖有專業人才,由于沒有充分認識到政府投資控制的重要性,未將政府投資工作落到實處,致使工程項目投資投資居高不下,投資效益低下,造成國有資金的浪費或流失,無法實現投資效益最大化。為此,政府投資業主或代建單位不斷強化和完善投資投資控制勢在必行。

          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投資管理與控制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投資管理體制。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投資管理涉及發改、財政、住建、業主等單位和部門多,往往各單位和部門都僅站在自己的角度考慮問題,各自的責、權、利不明確,沒有形成完善的投資管理體系。

          2.忽視項目管理的系統性

          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從可研、立項、設計、招投標、實施、竣工驗收各個階段對投資的影響是相互關聯的,一般說來,前一個階段的工作都會影響后一階段工作,而各個階段又涉及不同的部門和人員,因此,各階段的工作都會不同程度影響項目投資。

          3.投資管理人為干擾因素多

          投資額的大小不僅受政府有關領導的影響,還受各管理部門的影響。如:在立項階段,建設規模和投資的確定,往往受領導的人為因素影響;在設計階段,受領導的影響,人為增大建筑面積、提高質量標準;在實施階段,由于領導的干預,任意改變使用功能或要求改變裝飾裝修標準,對已招標或已實施的工程內容進行調整或返工等,從而導致工程費用的增加。

          4.忽視 “質量投資”與“工期投資” 的管理和控制

          長期以來,我國習慣于強調工程質量,而對工程投入關心不夠,造成工程質量雖然有了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質量所付出的投入,使經濟效益不理想。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如果一味的強調縮短工期,往往會引起投資的增加。

          5.項目管理相關人員經濟觀念和責任意識不強

          由于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部門和人員較多,投入又是國家的錢,好象超支和節約跟自己沒多大關系,如:設計的為了脫責,設計過于保守;實施過程,業主單位為了自身的需要,隨意變更、返工。

          二、政府投資建設工程的投資控制原則

          政府投資項目投資控制原則是政府各部門投資管理的基礎和核心。在投資管理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則。

          1.立項以適用為原則

          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投資實施以后,多大的作用,是否有必要,建在哪里?都應從適用角度出發,如果建成的建筑物或構筑物是無用的廢品,就會造成重大的浪費。

          2.實施規模以滿足要求為原則

          規模并非越大越好,不能為了滿足某個單位單方面的要求,人為擴大規模,也不能為某個領導的政績,人為做大規模。

          3.投資最低化原則

          投資項目投資控制的目的需要通過投資管理的各種手段降低項目實施投資,在滿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可能性和合理性的原則,達到可能實現最低的目標投入要求。

          4.全面投資控制原則

          全面投資管理就是政府各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和管理過程的全面管理。只有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相互配合,全面參與投資控制管理,才能使政府投資投入自始至終置于有效的控制之下。

          5.動態控制原則

          政府投資項目會受國家有關政府和環境的影響,總投資不是一成不變的,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投資,應強調項目的過程控制,采取動態控制,方能達到節約投資的目的。

          6.投資目標管理原則

          項目建設要經過可研、立項、設計、概算、預算、評審、招標、簽訂合同等程序,可研定立項投資。采取限額設計,根據可研報告立項,概算不超立項投資額,預算不超概算。

          7.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

          政府應建立對各管理部門和人員進行考核的獎懲機制,使降低投入與各部門管理人員切身利益直接掛鉤,增強降低投資的意識,使投資控制人人從自我做起,從而達到提高投入經濟效益的目標。

          三、投資管理與控制的有效途徑

          1.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投資管理模式

          因政府投資建設工程涉及的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多,為使其充分有效地履行職責,需要有一定的物質獎勵去刺激。要在層層抓落實逐級負責的基礎上,形成一個完整的責、權、利相結合的項目投資管理體系。以便調動各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使相關管理人員共同為項目的投資管理獻計獻策。

          2.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統

          目前的政府投資管理模式,主要有建設單位負責項目管理、專門的政府投資建設管理單位負責管理、城投集團(融資企業)負責建設管理,涉及的政府單位有財政、發改、住建、規劃等部門。因此,必須建立一個項目的各相關單位聯動管理系統,明確各單位的責、權、利,建立考核機制,對造成的重大損失的單位和個人要予以處罰,對節約投資的單位和個人予以獎勵。

          3.完善工程建設程序

          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必須嚴格按建設程序辦理,避免少數領導說了算,減少人為因素對建設投資的影響。

          4.向 “質量投資”與“工期投資”要效益

          產品質量并非是越高越好,超過了合理水平,屬于質量過剩或浪費。不能盲目地要求質量達到“天府杯”獎或“魯班獎”目標。因此,應采用科學合理、先進適用的技術措施,在確保施工質量達到設計要求水平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工程投資。

          政府投資項目必須正確確定工期,讓項目盡早投入使用,發揮效益投資。但并非越短越好,而是需要通過對工期的合理調整達到最佳工期投資,把工期投資控制在最低點。

          5.提高項目管理相關人員經濟觀念和責任意識

          參與項目管理的相們人員,首先要統一思想認識,從政府投資管理部門到一線項目管理人員,都要進行經濟教育,灌輸經濟意識和責任意識,把“一切為了效益”的意識深深地印在每個管理人員的腦海里。

          6.完善投資控制管理辦法

          為規范管理,節約投資,政府相關部門要制定有針對性的項目投資管理辦法,如:項目質量投資管理辦法、工期投資管理辦法、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預算評審管理辦法、財政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材料及設備使用控制辦法等。這些管理辦法應是責任到人的、切實可行的、具有較強操作性的辦法。使項目的投資控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四、政府投資項目各階段投資控制的有效控制

          政府投資項目的投資控制貫穿于工程項目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從這其中的每個階段和環節都離不開投入投資管理和控制工作。

          1 .項目可研與立項階段的投資控制

          在項目實施前,必須對項目建設的必要性進行充分的論證,分析建成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的大小,對環境的影響,本著投資最低的原則,正確選擇建設地點、確定投資規模、確定所用建設材料的經濟性等,邀請有關專家對可研報告開展評審工作。

          發改部門要嚴格把關,根據可行性研究和概算(有資質的咨詢機構編寫并經審查)經額的大小,嚴格控制投資規模和投資額。對在實施過程中,超過立項金額規定范圍項目,要經政府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后,重新立項,并對相關人員追查原因,屬失職的,要追查有關人的責任。

          2.勘察設計階段的投資控制

          對勘察設計單位的選擇,盡量采取方案競賽等形式選擇有實力的勘察設計單位。邀請專家對方案設計進行評審,施工圖設計必須遵從限額設計要求,選擇工程材料遵從經濟、適用、耐久原則,盡量就地取材,經過對比后,盡量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圖必須嚴格按建設程序,進行施工圖審查(包括業主、預算單位)、消防審查,避免在施工階段作較大的變更或返工,從而增大投資。

          3.預算(財政評審)與招投標階段的投資控制

          工程預算必須是有資質、有實力的造價咨詢部門編寫,發現在的圖紙問題,由業主或設計回復解決,避免由于設計不當和預算造成的錯、漏等問題導致在施工過程中的變更,以及不平衡報價引起投資額的增加。財政評審要結合定額,當地材料市場價格,對預算建模進行復核,杜絕計算量差,評出的招標控制價,盡量合理,不得人為的降低或提高控制價。對預算和評審單位也要建立考核機制,做到責、權、利相結合。

          招標標書要認真研究,盡量將各種風險合理的轉移為施工單位,招標清單描述要盡量的準確,避免在實施過程在引起歧議。

          4.施工準備及實施階段的投資控制

          國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范文第3篇

          為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建立科學的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確保建設項目的有效實施,按照桐政發〔20*〕55號《關于印發<*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09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編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制度

          1、儲備范圍:儲備項目應符合宏觀調控政策及產業政策,符合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專項建設規劃,符合政府投資支持方向和領域。擬由本縣級財政預算安排建設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專項建設資金;政府融資、國債;轉讓、出售、拍賣國有資產及其經營權的國有資產權益收入;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政府性資金參與并在“十一五”期間需要建設的項目。

          2、編制要求:各相關部門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初步確定擬建項目建設方案框架,并對擬建項目的必要性及依據、選址意向、建設規模及內容、建設期限、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等基本要素深入研究后,形成項目建議書,提出項目建設申請,并填報《*縣政府投資項目儲備申報表》(見附表1),報送縣發改局。需列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計劃的儲備庫項目申請截止時間為:每年9月底。

          3、管理流程:經縣發改局會同縣財政、國土、建設等部門審核篩選后,根據項目成熟程度及其他相關規定,列入儲備項目庫。列入年度政府投資計劃的項目,根據年度政府資金安排計劃從項目儲備庫中選取,未列入儲備庫項目原則上不列入年度政府投資計劃。

          二、上報2009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

          (一)上報范圍:要求列入2009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的項目(包括續建項目和新開工項目)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擬建項目已列入政府投資項目庫;

          (2)急需實施,并在2009年年度內確保能開工建設的項目;

          (3)項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等前期報批工作在2009年6月底前能夠完成的項目;

          (4)項目資金籌措方案已落實,并提供財政部門意見和銀行信貸意向書的建設項目優先安排。

          (二)編制要求: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情況,精心研究編制本單位、本系統2009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按照“保竣工、保續建、保重點、適當新開工”的原則,按輕重緩急排序,提出安排建議,填寫《*縣政府投資項目年度計劃申請表》(見附表2、3)報送縣發改局,并要求經主要領導簽字后加蓋單位公章。縣發改局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后統一匯總、綜合平衡,報縣政府研究決定。逾期未報的項目將不予列入2009年政府投資項目計劃,特殊情況必須由政府常務會議審核把關,報同級人大備案后方可對項目進行實施。

          三、具體工作要求

          (一)申報單位:各鄉鎮、部門負責本系統建設項目的初審和匯總。

          國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范文第4篇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原有的投資體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打破了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資管理模式,初步形成了投資主體多元化、資金來源多渠道、投資方式多樣化、項目建設市場化的新格局。但是,現行的投資體制還存在不少問題,特別是企業的投資決策權沒有完全落實,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得到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需要進一步提高,投資宏觀調控和監管的有效性需要增強。為此,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深化投資體制改革。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一)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是: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確立企業在投資活動中的主體地位,規范政府投資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營造有利于各類投資主體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推動經濟協調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目標是:改革政府對企業投資的管理制度,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落實企業投資自;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職能,提高投資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拓寬項目融資渠道,發展多種融資方式;培育規范的投資中介服務組織,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公平競爭;健全投資宏觀調控體系,改進調控方式,完善調控手段;加快投資領域的立法進程;加強投資監管,維護規范的投資和建設市場秩序。通過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最終建立起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

          二、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

          (一)改革項目審批制度,落實企業投資自。徹底改革現行不分投資主體、不分資金來源、不分項目性質,一律按投資規模大小分別由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審批的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對于企業不使用政府投資建設的項目,一律不再實行審批制,區別不同情況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其中,政府僅對重大項目和限制類項目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角度進行核準,其他項目無論規模大小,均改為備案制,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并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對于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的項目,政府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各地區、各部門要相應改進管理辦法,規范管理行為,不得以任何名義截留下放給企業的投資決策權利。

          (二)規范政府核準制。要嚴格限定實行政府核準制的范圍,并根據變化的情況適時調整。《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未經國務院批準,各地區、各部門不得擅自增減《目錄》規定的范圍。

          企業投資建設實行核準制的項目,僅需向政府提交項目申請報告,不再經過批準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開工報告的程序。政府對企業提交的項目申請報告,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對于外商投資項目,政府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準。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嚴格規范的核準制度,明確核準的范圍、內容、申報程序和辦理時限,并向社會公布,提高辦事效率,增強透明度。

          (三)健全備案制。對于《目錄》以外的企業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企業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制的具體實施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要對備案工作加強指導和監督,防止以備案的名義變相審批。

          (四)擴大大型企業集團的投資決策權。基本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特大型企業集團,投資建設《目錄》內的項目,可以按項目單獨申報核準,也可編制中長期發展建設規劃,規劃經國務院或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批準后,規劃中屬于《目錄》內的項目不再另行申報核準,只須辦理備案手續。企業集團要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規劃執行和項目建設情況。

          (五)鼓勵社會投資。放寬社會資本的投資領域,允許社會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禁入的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及其他行業和領域。逐步理順公共產品價格,通過注入資本金、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于涉及國家壟斷資源開發利用、需要統一規劃布局的項目,政府在確定建設規劃后,可向社會公開招標選定項目業主。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進行境外投資。

          (六)進一步拓寬企業投資項目的融資渠道。允許各類企業以股權融資方式籌集投資資金,逐步建立起多種募集方式相互補充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和證券監管機構批準,選擇一些收益穩定的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試點,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可轉換債券等方式籌集建設資金。在嚴格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改革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按照市場化原則改進和完善銀行的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運用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支持項目建設。允許各種所有制企業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使用國外貸款。制定相關法規,組織建立中小企業融資和信用擔保體系,鼓勵銀行和各類合格擔保機構對項目融資的擔保方式進行研究創新,采取多種形式增強擔保機構資本實力,推動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規范發展各類投資基金。鼓勵和促進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建設工程項目。

          (七)規范企業投資行為。各類企業都應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不得投資建設國家禁止發展的項目;應誠信守法,維護公共利益,確保工程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按照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和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出資人制度、投資風險約束機制、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制度和重大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投資項目的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三、完善政府投資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

          (一)合理界定政府投資范圍。政府投資主要用于關系國家安全和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包括加強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欠發達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推進科技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化。能夠由社會投資建設的項目,盡可能利用社會獎金建設。合理劃分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投資事權。中央政府投資除本級政權等建設外,主要安排跨地區、跨流域以及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有重大影響的項目。

          (二)健全政府投資項目決策機制。進一步完善和堅持科學的決策規則和程序,提高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政府投資項目一般都要經過符合資質要求的咨詢中介機構的評估論證,咨詢評估要引入競爭機制,并制定合理的競爭規則;特別重大的項目還應實行專家評議制度;逐步實行政府投資項目公示制度,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規范政府投資資金管理。編制政府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安排、合理使用各類政府投資資金,包括預算內投資、各類專項建設基金、統借國外貸款等。政府投資資金按項目安排,根據資金來源、項目性質和調控需要,可分別采取直接投資、資本金注入、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等方式。以資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要確定出資人代表。要針對不同的資金類型和資金運用方式,確定相應的管理辦法,逐步實現政府投資的決策程序和資金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四)簡化和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序,合理劃分審批權限。按照項目性質、資金來源和事權劃分,合理確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與有關部門之間的項目審批權限。對于政府投資項目,采用直接投資和資本金注入方式的,從投資決策角度只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除特殊情況外不再審批開工報告,同時應嚴格政府投資項目的初步設計、概算審批工作;采用投資補助、轉貸和貸款貼息方式的,只審批資金申請報告。具體的權限劃分和審批程序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方面研究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后頒布實施。

          (五)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規范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標準,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按項目建設進度下達投資資金計劃。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中介服務管理,對咨詢評估、招標等中介機構實行資質管理,提高中介服務質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增強投資風險意識,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機制。

          (六)引入市場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投資的效益。各級政府要創造條件,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有合理回報和一定投資回收能力的公益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于具有壟斷性的項目,試行特許經營,通過業主招標制度,開展公平競爭,保護公眾利益。已經建成的政府投資項目,具備條件的經過批準可以依法轉讓產權或經營權,以回收的資金滾動投資于社會公益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

          四、加強和改善投資的宏觀調控

          (一)完善投資宏觀調控體系。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在國務院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相互協作、有效運轉、依法監督,調控全社會的投資活動,保持合理投資規模,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益,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改進投資宏觀調控方式。綜合運用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全社會投資進行以間接調控方式為主的有效調控。國務院有關部門要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教育、科技、衛生、交通、能源、農業、林業、水利、生態建設、環境保護、戰略資源開發等重要領域的發展建設規劃,包括必要的專項發展建設規劃,明確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等。按照規定程序批準的發展建設規劃是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努力提高政府投資效益,引導社會投資。制定并適時調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指導目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明確國家鼓勵、限制和禁止投資的項目。建立投資信息制度,及時政府對投資的調控目標、主要調控政策、重點行業投資狀況和發展趨勢等信息,引導全社會投資活動。建立科學的行業準入制度,規范重點行業的環保標準、安全標準、能耗水耗標準和產品技術、質量標準,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三)協調投資宏觀調控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以及宏觀調控需要,合理確定政府投資規模,保持國家對全社會投資的積極引導和有效調控。靈活運用投資補助、貼息、價格、利率、稅收等多種手段,引導社會投資,優化投資的產業結構和地區結構。適時制定和調整信貸政策,引導中長期貸款的總量和投向。嚴格和規范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供應對社會投資的調控和引導作用。

          (四)加強和改進投資信息、統計工作。加強投資統計工作,改革和完善投資統計制度,進一步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全社會固定資產存量和投資的運行態勢,并建立各類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資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建立投資風險預警和防范體系,加強對宏觀經濟和投資運行的監測分析。

          五、加強和改進投資的監督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監管體系。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詢、投資項目決策、設計、施工、監理等部門和單位,都應有相應的責任約束,對不遵守法律法規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完善政府投資制衡機制,投資主管部門、財政主管部門以及有關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政府投資的管理進行相互監督。審計機關要依法全面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提高政府投資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完善重大項目稽察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后評價制度,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管。建立政府投資項目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政府投資項目進行監督。

          (二)建立健全協同配合的企業投資監管體系。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市規劃、質量監督、銀行監管、證券監管、外匯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產監管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企業投資活動的監管,凡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規定的,不得辦理相關許可手續。在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部門要責令其及時改正,并依法嚴肅處理。各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投資項目的事中和事后監督檢查,對于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標準的項目,以及不按規定履行相應核準或許可手續而擅自開工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其停止建設,并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人員的責任。審計機關依法對國有企業的投資進行審計監督,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建立企業投資誠信制度,對于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違反法律法規的,要予以懲處,并公開披露,在一定時間內限制其投資建設活動。

          國有投資項目管理辦法范文第5篇

          一、治理工作重點 二、專項治理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規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決策行為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未批先建、違規審批以及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等突出問題,促進項目規劃和審批公開透明、依法實施,提高投資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規定,完善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審批條件和審批程序。項目決策和審批時,權力運行公開透明規范運作,對重大項目采取適當方式征求相關部門或公眾意見,實行專家評議制度。堅決杜絕違法違規決策上馬項目和審批規劃、違法違規行政審批;堅決杜絕領導干部插手干預工程建設,違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原則,亂上項目以及索賄受賄等行為。

          2、完善水利行業發展規劃體系,把發展建設規劃作為項目審核批準的重要依據。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水利行業準入標準,研究出臺地方水利投資指導意見,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嚴格執行國家國內建設標準,完善地方水利建設標準體系和管理辦法。

          3、加強項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經費正常保障機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環節的質量和水平。嚴格執行政府水利投資管理規定,加強項目概算審查和調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資項目規模。提高服務水平,發揮項目決策的專業參謀作用。

          責任科室:業務股、工管站、水保站、人飲辦。

          (二)規范招標投標活動

          目標要求:著重解決規避招標、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評標不公等突出問題,促進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規范招標活動。要在政府水利投資項目中推廣使用標準文件,規范招標文件的編制,提高招標質量。

          2、進一步規范招標公告行為,加強在指定媒介招標公告的監督管理。加快推動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落實招標投標行為記錄公告制度。加大招投標過程中的監督力度和違法行為記錄披露力度。

          3、嚴格招標事項核準工作。依據招投標有關法律法規對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核準,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招投標行為的法律、法規,從源頭上防止規避招標,確保依法應該公開招標的項目,特別是政府投資項目實行公開招標。

          4、加強建設實施過程監管,制定和執行建設程序制度,督促建設各方按規定訂立合同和履約。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監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資質管理和業務工作的監管。

          責任科室:業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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