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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營改增;建筑業;稅收籌劃;增值稅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02.004
[中圖分類號]F812.42;F426.9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02-00-02
1 稅收籌劃總目標
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已進入全面“營改增”階段。認真進行增值稅的稅收籌劃和相關配套措施的安排,能幫助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建筑業涉及行業較廣,不同類型的建筑公司應從企業戰略目標出發,在合法或不違法的前提下,通過對增值稅涉稅業務進行合理籌劃,降低企業稅負、獲取貨幣的時間價值,從而實現企業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
2 稅收籌劃方法
2.1 稅基籌劃
稅基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縮小稅基來減輕稅收負擔甚至免除納稅義務,或者使稅基遞延取得貨幣時間價值的一種稅收籌劃方法。增值稅的稅基籌劃主要包括稅基最小化與稅基遞延實現。在稅率一定的情況下,應納稅額的大小與稅基大小成正比,即稅基越小,納稅人負擔的納稅義務越輕。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言,可進行抵扣的進項稅額越多,意味著當期應交增值稅越少。此外,可以通過納稅義務實現時間的選擇,將當期稅基遞延。以下分別介紹這兩種方法。
2.1.1 供應商身份選擇方面的稅收籌劃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按征收率3%開具。
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建筑企業向供應商購買材料時,如果對方為一般納稅人,必須開具符合條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必須要求其給予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從而確保所有應抵扣的進項稅額均可以正常抵扣。此外,應計算出某材料從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購入時利潤相同的價格折讓臨界點。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①材料入賬成本的比較;②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比較。企業應計算出不同增值稅稅率情況下的價格折讓臨界點,并以此為基準。在購買同一原材料時計算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的價格比并與基準進行比較,來決定此次采購的供應商,從而達到稅負最小、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2.1.2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籌劃
增值稅不同的銷售方式規定了不同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給“營改增”企業納稅的籌劃預留出了空間。其中對于多個時間點都可發生納稅義務的銷售方式,可與合作企業協調拖延,使納稅義務發生在最長的時間點上。企業還可采用策略型拖延納稅的籌劃方法。在特殊時期拖延繳納稅款,利用稅款金額使本期資金周轉更加充足和`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從而達到利用貨幣時間價值的納稅籌劃效果。
2.2 稅率籌劃
稅率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降低適用稅率的方式來減輕稅收負擔的方法。《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對兼營和混合銷售做出了新的規定。以下分別介紹這兩種納稅籌劃方法。
2.2.1 兼營業務籌劃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規定:試點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對建筑企業而言,應當完善自身會計核算系統。對符合財稅[2016]36號規定可選用簡易征稅方法的清包工程、甲供工程和建筑工程老項目必須與企業的其他項目分別核算,從而充分應用稅收優惠,最大程度降低稅收負擔,達到企業價值最大化的目標。
2.2.2 混合銷售業務籌劃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建筑企業不屬于提供貨物生產、批發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其發生混合銷售行為應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對一般納稅人而言,銷售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1%,而單獨銷售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7%。因此,企業應盡量策劃將銷售貨物的業務與提供建筑服務共同發生,從而共同適用一個較低的稅率,達到降低企業稅負的目標。
2.3 納稅義務人身份籌劃
納稅義務人身份籌劃是指納稅人通過選擇納稅義務人身份的方式來降低稅負的方式。以下分別從納稅人選擇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和特殊情形下納稅人對簡易計稅方法的選擇兩個角度分析。
2.3.1 納稅人身份籌劃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應稅行為的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500萬元(含)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稅率為11%。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征收率為3%。
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銷售額×11%-進項稅額
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銷售額×3%
兩者應納稅額的差額=銷售額×8%-進項稅額
其中:銷售額中不包含增值稅稅額
根據上述公式,可以了解到當兩類納稅人本期銷售額相同時,其增值稅應納稅額之差取決于銷售額×(11%-3%)與本期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建筑企業應合理估計未來能夠取得進項稅額是否大于銷售額的8%,可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從而降低增值稅稅負。此外,只有一般納稅人才有資格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公司主要客戶多為一般納稅人,應盡量選擇成為一般納稅人,防止客戶資源流失。
2.3.2 靈活應用簡易征稅方法籌劃
《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征收率為3%,銷售額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因此,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的征收率較低,分包款可以扣除。納稅人稅負較低。建筑行業納稅人應調整公司的整體戰略,多簽訂清包工合同。
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和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對此,建筑企業可以選擇一般計稅方法按11%計稅,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按3%計稅。企業要正確使用稅收優惠,符合條件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因此,以甲供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的征收率較低,分包款可以扣除。納稅人稅負較低。建筑行業納稅人應調整公司的整體戰略,多簽訂甲供工程。此外,建筑業人工成本不得抵扣,可以通過分包的方式轉移勞動成本。
3 建筑業應對“營改增”的措施
3.1 提高企業財務會計核算水平
建筑業加強自身內部管理,提高財務會計核算水平,同時自上而下全單位都要有風險意識。企業積極轉變原有理念,實行精細化管理,降低企業成本。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執行制度化管理,完善監督運營體系,有助于建筑業增強應對改革后的壓力。之前都是項目經理負責制,工程項目部負責采購材料支付開支,提供報銷憑證回單位報賬,“營改增”后企業應改變傳統供應商選擇模式,規范行業發展。在選擇購物時應進行價格質量比較,選擇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供應企業,并索取增值稅發票,抵扣進項稅額。應和供應商簽訂戰略框架協議,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由公司統一簽訂合同、統一采購付款、統一索取發票。發票流、資金流、物流三流合一,如果票款不一致或者三流不統一,不僅影響稅款的抵扣,而且加大涉稅險。
3.2 合理安排合同條款進行控稅
建筑企業應巧簽合同降低稅負,簽訂合同用足稅收政策,通過合同改變業務流程節稅,加強企業合同控稅。施工企業和業主簽訂總承包合同時,不能簽訂甲供材料條款,最好簽訂包工包料合同,這樣主材可以按照17%抵扣進項稅;簽訂設備租賃合同時,操作人員和設備打包租賃,可按17%抵扣進項稅;簽訂大型設備或材料采購合同時,注明運費由銷方承擔,將運費加到單價中去,這樣運費和設備、材料可按17%進行抵扣。另外,企業可以多用融資租賃,開具動產租賃發票,抵扣17%進項稅代替銀行貸款的融資方式,增加了進項稅額的來源,降低了企業的成本。稅制改革企業內控、經營模式要隨之變化,為保障建筑業的規范發展,發揮增值稅惠民的作用,企業應加強自身規范,支持政府政策的落實,制訂行業發展范計劃,使“營改增”作用增強。
主要參考文獻
【關鍵詞】房地產企業;稅務籌劃技術;案例分析
房地產企業稅務管理是房地產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房地產企業涉及多個納稅環節,與其他行業企業相比,稅負較重,稅負大小直接影響著企業利潤的多少,所以如何降低企業的綜合稅負是房地產企業比較關注的問題。
一、房地產業財稅特征
房地產業是指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的行業,是國民經濟活動中的具有綜合性的行業。其主要財稅特征如下:
1.房地產開發跨越生產和流通兩個領域,其經營內容廣泛,投資主體復雜,需要復雜而精細的管理流程和財稅管理模式與之相適應。房地產業的主要經營活動包括:規劃設計、征地拆遷、房產建造、工程驗收、經營銷售、物業管理、維修服務等。因此,精細而復雜的財稅管理模式才能適應多樣化業務的需要。
2.房地產業資金籌集的多源性,房地產業現金流轉復雜化。
3.房地產業成本、費用結構復雜。
4.房地產業經營周期長,會計核算方法對損益的影響直接而明顯。
由于房地產開發周期長,我國商品房的平均經營周期約為4年,這一特點決定了會計核算的跨期攤配較為常見,收入、成本的確認、攤銷直接影響著各期損益的計量。
二、房地產業涉稅分析
房地產企業涉及多個納稅環節,與其他行業企業相比,稅負較重。
主要涉及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土地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以及契稅等。其中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企業交易環節涉及的重要稅種。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它的綜合稅負大小直接影響著企業的利潤的大小,所以如何降低企業的綜合稅負是房地產企業比較關注的問題。稅務籌劃的關鍵是在不減少收入的前提下,通過劃定合理的收入項目,降低稅率、減少稅基,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1.營業稅分析
(1)房地產企業出售經過裝修的房屋,如果將房屋售價和裝修價款一同包括在售房收入中,那么裝修價款就無法按照建筑業3%的稅率計算營業稅,計算土地增值稅時裝修價款也會成為增值額的一部分。因此,企業應當將房屋售價和裝修價款分開核算,分別與購房者簽訂兩份合同,一份是房屋銷售合同,另一份是房屋裝修合同。在總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就房屋銷售價款繳納5%的營業稅,就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裝修價款屬于勞務收入,只需按建筑業3%的稅率計算營業稅,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同時還可以減少購房者應繳納的契稅。
(2)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的房屋中如果包括一些設施,應當將能單獨計價的部分,如房屋內部的辦公設備、電器等,從整個房地產價值中分離出來。與購買者簽訂一份房屋銷售合同,同時再簽訂一份附屬設施的購銷合同,降低房屋銷售價款,減少應納的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
(3)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簽訂設備安裝合同,根據現行營業稅法,若設備價值作為安裝工程產值的,應將設備價款包括在營業額中繳納營業稅。企業可與接受勞務方協商,由接受勞務方購買設備,只就安裝的勞務費用簽訂合同,這樣,企業只需要就勞務費用繳納3%的營業稅。
2.利用土地增值稅起征點優惠政策進行籌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繳土地增值稅。這一特殊的起征點為土地增值稅的稅務籌劃提供了條件。利用此政策進行稅務籌劃應注意三點:
(1)企業所建造的房屋必須是符合當地普通住宅標準的居住用住宅。(2)出售房屋的增值額占扣除項目的比率不得超過20%,增值額占扣除項目的比率在20%左右時稅負將出現大幅度的跳躍,企業應高度關注稅收成本對利潤和現金流的影響。(3)對于房地產企業既建普通標準住宅又搞其他房地產開發的,應分別核算增值額;如果不能分別核算或者不能準確劃分增值額的,其建造的普通住宅標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
3.其他有關稅種的分析
(1)房地產業的稅金除上述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外,還有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以營業稅等流轉稅為計稅依據,分別適用7%、5%、1%的城市建設維護稅率,3%的教育費附加率。
(2)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向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的次月起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三、房地產企業稅收籌劃技術
房地產企業由于其業務范圍廣,經營活動復雜,因此采用的稅收籌劃技術也是多種多樣的,根據其行業特點和經營業務,其籌劃技術可以歸納如下:
1.稅基籌劃技術
房地產企業占用資金量大,需要不斷籌措資金維持其開發能力。資金籌集中的稅收籌劃,集中于如何降低稅基。銀行貸款籌資、發行債券籌資等都是債務融資方式,可以利用利息抵稅效應降低稅負。而發行股票籌資則屬于權益資金模式,只能按稅后利潤分配,不能有效降低稅基。
2.實現技術
主營業務收入的籌劃,其切入點是運用實現技術,合理控制和確認收入的實現,降低稅負。對于房地產企業來說,稅收政策對其收入的約束是相當嚴格的,預售收入也要按預計利潤率調增應納稅所得額,預繳企業所得稅。房產定金、預售款都要納入收入繳納營業稅。
3.攤銷(分攤)技術
房地產企業的項目一般跨年度經營,所以如何實現攤入成本的最大化,貫徹權責發生制原則和配比原則,就成為重要的籌劃內容。工程成本要盡早足額計入,可以采取預提方法或其他分配方法;對于費用應盡量實現轉化,突破稅前列支限額的限制;能夠當期列支扣除的損失應及時確認。
4.轉化技術
房地產企業除了開發、銷售房產這一傳統經營模式外,還可以采用合作建房、代建房等形式多樣的經營模式。轉化就是一種靈活的變幻,其效果非常顯著。
5.規避平臺籌劃
土地增值稅適用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存在著明顯的稅率跳躍臨界點。可以利用規避平臺籌劃規律進行籌劃節稅。其關鍵性的操作是控制增值率,可以通過價格、扣除額的調節來實現。
物流企業“營改增”的背景
物流企業,是指從事物流活動的經濟組織,并能夠按照客戶物流需求對運輸、儲存、裝卸、包裝、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進行組織和管理,具有與自身業務相適應的信息管理系統,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組織。
“營改增”是從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試點,并從2013年8月1日推廣到全國范圍內進行試點,至 2016年5月1日,推廣到全國的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行業,從而使營業稅退出了歷史的舞臺。因為“營改增”試點工作是從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始的,并且交通運輸服務和物流輔助服務是物流企業主要的經營業務,因此物流企業首當其沖走到了“營改增”的前沿陣地。
“營改增”對吉林市物流企業影響的調研情況
從2013年8月1日起,“營改增”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試點工作在全國展開,吉林市的物流企業也逐步進入稅改的試點范圍,并產生很大的影響。為了研究“營改增”對吉林市物流企業的影響,我們選取了從事貨運、快遞、倉儲等經營業務的20家企業進行問卷調研,得出結果如下:
企業性質:5%為國企(一家),其余95%為民營企業;
從事的主要業務(多選):運輸業(90%),裝卸服務(90%),倉儲管理(10%),配送服務(75%),其他(15%);
納稅人資格:一般納稅人(30%),小規模納稅人(70%);
稅負變化:明顯減少(25%),稍微減少(40%),基本不變(5%),稍微增大(20%),明顯增大(10%);
認為報稅程序:復雜了(100%);
為申報納稅而發生的辦公費:增加(90%),不變(10%);
得到相關的政策指導或主動尋求稅收籌劃意見:有(35%),沒有(65%);
面臨的主要挑戰:會計核算復雜,財務成本增加(20%),不知道如何進行納稅籌劃(15%),可抵扣的進項很少(55%),無法取得可抵扣進項的增值稅專用發票(10%);
最希望得到的支持:財稅部門的政策解釋和支持(35%),專業的納稅籌劃意見(20%),業務往來企業的配合(30%),高專業素質的公司內部會計人員(15%)。
“營改增”對吉林市物流企業的影響分析
我們對吉林市部分物流企業調研結果分析,可得出以下幾點結論:
首先,吉林市物流企業的規模總體偏小,“營改增”過程中成本有所增加。根據調研結果顯示,吉林市的物流企業多為配貨站,或者國內連鎖物流企業的吉林市分支機構,總體規模較小,且多為小規模納稅人。由于這些物流企業規模較小,財務制度不夠健全,因此在稅改的過程中,所有企業都認為報稅的程序比以前復雜了,所以這些企業一方面要聘請專門的會計人員開具并管理相關增值稅發票,另一方面要購置相應的發票打印設備,所以辦公費和人工費有所增加。
第二,“營改增”后,部分物流企業的總體稅負不降反升,使企業稅負增加。根據調研結果顯示,吉林市的物流企業有30%稅負比原來繳納營業稅有所增加,具體詢問原因是因為這些企業多為一般納稅人企業,在原來繳納營業稅時,針對交通運輸服務和其他服務繳納的營業稅稅率為3%和5%,但在稅改后,增值稅稅率分別為11%和6%,雖然可以抵扣進項稅,但由于進項稅抵扣主要是針對固定資產購置、運輸設備加油等取得可抵扣的專用發票時才可以進行,但固定資產購置一般都是在稅改之前完成的,且近期沒有大的購置計劃,而汽車加油一般也比較隨機,不能及時取得可抵扣的專用發票,因此沒有足夠的進行稅用于抵扣,最終導致繳納的增值稅稅額不降反增。[顧庭瑜.“營改增”對物流業的影響及對策探析[J].商業經濟,2014.1]( 顧庭瑜,2014)
第三,在“營改增”之后,企業希望得到財稅部門支持,并有納稅籌劃需求。稅改到目前為止已經進行了三年多,部分物流企業也在進行積極的納稅籌劃,并尋求政府財稅部門的政策支持,但是對于如何能夠更及時地取得進行稅額抵扣發票,如何能夠積極合理避稅還是存在疑惑,希望能夠得到解答。
“營改增”過程中,促進吉林市物流企業發展的思考
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發現吉林市的物流企業對“營改增”一方面積極配合,快步跟進,但另一方面也存在很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吉林市物流企業的發展。面對這些問題,我們進行了積極的思考:
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吉林市的物流企業要認真研究稅改可能給企業經營和財務等方面帶來的影響,不斷調整企業的經營結構,拓展企業的經營范圍,制定合理的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從而更好地適應稅改帶來的變化;與此同時,要進行合理的稅務籌劃,必要時可以咨詢專業的稅務籌劃人員,從而起到合理節稅避稅的作用,享受稅改帶來的好處。[陳旭華. “營改增”對泉州物流業發展影響研究[D].華僑大學,2015.6](陳旭華,2015)
[關鍵詞]會計核算;納稅籌劃;高新技術企業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04.012
[中圖分類號]F276.44;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6)04-00-02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擁有先進的創新意識與現代化技術是企業保持核心競爭力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政府對高新技術產業關注度較高,在財稅政策方面大力扶持。降低企業所得稅稅率就是其中的重點優惠政策。因此,高新技術企業中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籌劃工作對企業有重要價值,能在保障企業經濟效益的同時促進企業的長足穩定發展。
1 高新技術企業概述
相關管理辦法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界定:高新技術企業應在我國境內有一年以上的注冊時間,并擁有研究成果,在我國重點支持的研究領域范圍內,擁有獨立自主知識產權,發展經營活動。只有通過申請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公司才能享受對應的政府稅收政策優惠,申請流程中信息必須真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標準,反之,公司非但不能得到相應優惠,更應該追繳納稅并進行罰款,實際情況嚴重者應向公司責任人問責。故此,在申請過程中,企業必須避免弄虛作假,如實申報。在審核過程中,若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即使僥幸獲得認證,也會面臨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征收滯納金、補繳稅款甚至承擔巨額罰款的風險,由“高新”企業變為“高危”企業,得不償失。
2 提升會計核算能力方法
2.1 合理規劃研發費用會計核算體系
在企業研發項目的過程中,產生的費用應分別對其名稱、資金來源、收支明細進行會計核算。研發費用的支出過程中,針對不用的會計審核標準,分別對研發經費進行歸集。如:加計扣除企業稅前所得稅,相應的財政補助等,此類核算工作核算口徑上不同,在核算研發經費收支明細時,結合企業實際發展進行適當增減。再如:在企業會計項目的規劃過程中,可將企業覺得不需單獨核算的部分歸集于其他費用項目核算中,即對申請研發經費在稅前加計扣除情況下的估計與考量。在科學設置會計核算項目后,應明確其內容與范圍,合理歸集企業研發經費。在高新技術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財務是重要部分,合理有效的會計核算體系有助于企業對自身財務現狀的掌控。
2.2 獨立建賬、獨立核算優化會計核算制度
科學核算制度的建立對企業發展尤為重要。特別是對高新技術企業來講,單獨建立研發經費賬目并進行獨立核算是企業財務管理的基本訴求。單獨建賬核算,使研發項目賬目區別于其他賬目,能根據實際反映出研發費用去向,掌控資金流動。在研發費用的賬目管理核算中,關于稅務的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項目也應該進行單獨建賬與核算,這樣能幫助企業依照規定標準對可加計扣除的研究經費運營流轉信息進行歸集處理,及時控制掌握研發經費情況。另外,這種獨立的核算制度也能保障專款專用,建立獨立賬目與核算財政分期補助等科目,將其各項目經費納入財務管理中統一整理。
2.3 優化會計核算以表現研發活動實際情況
在企業財務管理中,運營狀況的反應與表現是其中的重要手段與作用。在企業研發過程中,對研發經費的會計管理與核算應能反應企業經濟活動,體現于賬目明細之中。具體可體現于項目投入、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研發人員工資、固定資產折舊費用、其他費用。研發人員的工資能反應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體現項目數量與重點及項目人員的分配情況。項目投入能幫助管理人員了解燃料、測試檢驗費、所用材料、項目中各項水電費、固定資產租賃費用等資源使用與項目投入狀況,并盡量提供相應憑據,涉及的研發項目較多時,應按規定進行均攤并制定研發費用分配表,明確項目經費的負責人職權范圍并進行確認簽字。固定資產折舊費能幫助管理人員了解固定資產的利用、分配情況,讓負責人實時掌握研發項目中涉及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委托外部開發研究經費則能讓管理人員實時掌控企業與外部公司的合作進程,除了取得相應票據與合作合同外,還應對項目進程中的數據與有關參數進行詳盡記錄。其他費用包含設計費用等,在取得合法票據的基礎上,將相應項目明確標注于報銷單上,報銷單由研發負責人、經辦人、財務負責人等簽字確認。
2.4 區分高新技術產品收入與其他賬面收入
從高新技術企業的定義可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經營活動是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核心,對此進行認定項目的標準即高新技術產品或服務項目收入應不少于該公司當年總收入的六成,而且其中核心技術自主知識產權部分應不少于當年產品及服務總收入的一半。因此,在高新技術產品的收入核算過程中,企業對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及服務部分獨立出來進行會計核算與立賬,以便于企業了解與保存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發與收入狀況,為企業接下來的發展提供數據參考,幫助企業優化高新技術產品與服務的研發過程,在保證產出量的同時,盡量優化投入產出比,合理整合企業資源。
3 提升納稅籌劃能力方法
3.1 科學利用成本費用稅前扣除政策
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中包括允許、限制、不得扣除三種。對稅前扣除賬目的處理,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合理分類,以保障稅前扣除工作順利進行。在稅前扣除上,政府對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對此企業應合理規劃運用。如,在職工教育費用等限制扣除費用中,可依照實際產生的金額扣除納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中的職工教育經費,若超過工資的8%,可在納稅時部分扣除,企業可以減少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加快其折舊速度以避免納稅。
3.2 合理運用企業技術轉讓所得優惠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轉讓中,在增值稅與所得稅上有相應的政策優惠。我國財稅字273號文件表明,在技術轉讓、咨詢、服務等業務上獲得的收入,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均可免征營業稅,變為收增值稅,而進行“營業稅改增值稅”的納稅人依然享有技術轉讓的營業稅優惠政策。因此,在規定范圍內,高新技術企業可最大限度地進行營業稅、所得稅、增值稅減免申請,以緩解企業稅務負擔。
3.3 充分利用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稅率
現階段,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已成熱潮,主要遵循《企業所得稅法》中關于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按低于一般企業的15%稅率進行其所得稅征收。在實際工作中,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滿足標準的公司應盡量爭取高新技術企業認證,以優惠稅率政策減輕企業稅賦負擔。
3.4 有效運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在高新技術企業資金費用中,研發費用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由《企業所得稅》相關規定可知,企業可加計扣除其研發經費。公司在研發新技術、新產品時所耗費的費用,都包含在企業研發經費之中,這種未形成無形資產并計入當期損益中的數據,可在據實扣除之后,以加計扣除研發經費的50%;對已形成無形資產的部分,應按已形成無形資產成本的150%進行攤銷。結合企業自身狀況合理解讀政策,是高新技術企業對優惠政策進行利用,真正實現政策效果的最大化體現。
3.5 利用政府補助降低稅負
對高新技術企業來說,政府補助是對開發研究活動鼓勵態度的有效證明。在企業科研中,來自政府的針對性財政補助,能真正幫助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減輕公司財稅負擔,合理合法地將稅期延長,加快企業內部的優化發展。從相關法規標準可知,政府及相關部門對企業可提供一定程度上的財政幫扶,設置固定的資金流向用途標準,而企業對這一部分資金應注意單獨建賬,獨立核算,以區別于征稅范圍部分的收入,減少當期企業納稅額度,真正實現延期納稅。對于企業來說,降低稅負或滯延納稅都能幫助高新技術企業實現其自身價值的最大化,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
4 結 語
隨著科學技術不斷融入人們的工作生活,高新技術企業的涌現與成長為企業創新樹立了榜樣。政府的關注度會加快對企業的技術創新扶植進程,財政補助與優惠納稅政策能真正減輕企業稅務負擔。高新技術企業應抓住機遇,不斷發展自身會計核算與納稅籌劃能力,整合企業資源做財務與納稅的合理規劃,以求將企業價值最大化,促進企業創新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吳福喜.高新技術企業會計核算與納稅籌劃要點分析[J].會計之友,2014(1).
關鍵詞:稅務籌劃顧問;企業管理;價值最大化;控制納稅風險
中圖分類號:F27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2)15-0076-01
隨著經濟體制的改革和會計制度的健全,稅務工作在企業中的地位越來越重要,目前規模以上企業大部分還沒有配備高素質的稅務籌劃顧問,絕大部分人以為稅收只是財務的事,配備稅務籌劃多此一舉,其實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所以,筆者經過分析認為一定要把稅收和經營結合起來考慮,配備稅務籌劃顧問,可以將相關環節有機結合起來,為企業降低稅收風險。
一、稅收管理的目標
企業的納稅管理就是企業對本單位稅收工作實施有效管控的一系列方式方法,其根本目標:一是通過節稅達到利潤最大化;二是節稅的同時控制企業納稅風險。
二、 配備稅務顧問的原因
1.企業領導對稅務籌劃顧問的認知程度不夠
企業有了法律顧問還要稅務籌劃顧問嗎?其實法律顧問與稅務籌劃顧問是兩個完全不同的領域,還有的說,我們有財務部門不需要稅務籌劃顧問等。我們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合法的避稅?它是指納稅人根據政府的稅收政策導向,通過經營結構和交易活動的安排,對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以減輕納稅負擔,取得正當的稅收利益。這種行為是在稅法規定的范圍內,當存在多種稅收政策、計稅方法可供選擇時,納稅人以稅負最低為目的,對企業經營、投資、籌資等經濟活動進行的涉稅選擇行為。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1)利用稅收照顧性政策、鼓勵性政策進行節稅;(2)在現行稅法規定的范圍內,選擇不同的會計政策、會計方法以求節稅;(3)在現行稅法范圍內,在企業組建、投資、籌資等過程中進行節稅的選擇,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案例1:A公司將位于繁華鬧市區價值200萬元的閑置倉庫對外出租,與B物流公司簽訂倉庫租賃合同,租賃期一年,年租金200萬元。計算該公司的應繳納的地方各稅:
營業稅=200×5%=10萬元
營業稅金及附加=10×12%=1.2萬元
房產稅=200×12%=24萬元
印花稅=200×0.1%=0.2萬元
如果按照稅務政策的選擇來修改合同,將租賃合同變為倉儲保管合同,經過與B物流公司友好協商,繼續利用倉庫為客戶存放商品,并將租賃合同改為倉儲保管合同,配備保管人員,為客戶提供24小時安全服務,滿足倉儲保管合同的規定;假定為服務收入仍為200萬元,則其應納營業稅金及附加不變,印花稅不變,而房產稅大大減少,具體計算如下。
營業稅=200×5%=10萬元
營業稅金及附加=10×12%=1.2萬元
應納房產稅=200×(1-30%)×1.2%=1.68(萬元)
印花稅=200×0.1%=0.2萬元
經過比較可知,租賃轉化成倉儲后,少繳稅款22.32萬元,財務部門只是反應稅收,而不能參與整個經營活動的全過程。
2.企業稅務管理崗位人員業務水平亟待提高
案例2:精藝股份(002295)公告,子公司佛山市精藝萬希銅業屬于高新技術企業,由于年末人員變動,公司員工比例未達認定標準規定的“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佛山市順德區國家稅務局要求其按25%稅率計繳企業所得稅。該公司將補繳所得稅款579萬元。
該事例說明稅務人員對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這項優惠政策把握不夠,才造成企業補繳579萬元的稅款。
三、配備稅務顧問的作用
企業控制成本只關注生產及管理環節,而對稅收成本很少研究,不研究稅收政策或者對稅收無知,稅收成本的危害將遠大于經營成本,稅務籌劃顧問的作用就是在企業和生產管理與稅收管理之間搭建一座橋梁,來降低企業稅收風險,使企業效益實現最大化。其作用有以下七個方面:(1)財稅相關的法律、法規咨詢、解釋;(2)稅收優惠政策應用的指導;(3)日常購銷、勞務合同涉稅條款的修改與審定;(4)協助企業對其員工進行財稅法律培訓;(5)協助及指導企業進行稅收健康檢查;(6)特定問題、特定項目出具咨詢意見書、論證分析報告;(7)代表企業參與涉稅談判、溝通事宜,進行納稅籌劃。
四、稅務顧問的要求
1.必須受過專業訓練,最好有稅務機關工作經驗,能熟練掌握各種稅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