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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的主要內容和特點分析
《通知》試圖規范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理財業務。所謂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是指未在銀行間市場及證券交易所市場交易的債權性資產,包括但不限于信貸資產、信托貸款、委托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這些債權資產的風險相對不確定,債權有關主體及債權涉及的具體項目信息也比較復雜,缺乏較為系統的披露和約束機制,這是銀監會選擇此類債權資產投資進行嚴格規范的主要原因。此類債權資產的風險相對較高,但投資收益也較高,這是吸引銀行與投資者的重要緣由。銀監會規范此類債權的投資,不僅僅出于投資風險的防控,還意于防止這些投資變相規避貸款規模及貸款相關監管規則。值得注意的是,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界定使用了舉例加概括的界定方式,但其范圍極為廣泛,這些資產也是近年來各類理財資金較為集中的投資去向。正因為如此,社會各界對銀監會的《通知》給予高度關注。
從《通知》內容來看,它所指向的理財業務也未限于個人理財業務,而應理解為既包括個人理財業務也包括非個人理財業務。這與傳統上銀監會側重規范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的做法有所不同。例如曾經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僅針對個人理財業務投資事宜。另外《通知》僅限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理財產品投資,但是并不試圖約束股權資產投資。不過,《通知》在界定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業務時列舉了“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這里的股權性融資實質上有股權資產的含義,其具體內涵未得到明晰。股權性投資為何沒有明確納入《通知》范疇,這可能與理財資金在股權投資問題上受到較為嚴格的限制有關。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理財資金參與新股申購,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但是《通知》在第七條規定代銷業務的審批權問題時,則明確提出投資“股權性資產的”也必須由商業銀行總行審核批準。可見,該《通知》的適用范圍并沒有嚴格地局限于債權資產。
從銀行資產管理角度要求構建嚴格的風險隔離機制
《通知》針對銀行理財資金管理使用上的問題,對資金管理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即商業銀行應實現每個理財產品與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的對應,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單獨管理指對每個理財產品進行獨立的投資管理;單獨建賬指為每個理財產品建立投資明細賬,確保投資資產逐項清晰明確;單獨核算指對每個理財產品單獨進行會計賬務處理,確保每個理財產品都有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前述規定意味著,銀行理財資金池的實務將面臨新規的嚴峻挑戰,單獨建賬、單獨核算的機制將嚴格約束理財資金的流向。這不僅有助于監管機構對理財資金流向的監管,也利于投資者對其投資風險的預見。《通知》建立的此項機制是風險隔離的基本保障,既避免銀行將有關資金與銀行自有資金混同,也避免不同理財資金之間混淆,防止銀行理財資金錯位錯配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
《通知》還對于前述標準無法達到的機構給予了適當的過渡期,即:對于本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于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這是較為務實的監管要求,因為現實中一些銀行機構建立的資金池體系可能難于在很短的時間內落實前述監管要求。
從投資者保護角度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要求
理財產品有關信息披露問題不僅關涉投資者權益的有效保護,也關涉監管當局對理財產品監管的有效性。既有的理財業務監管規章對信息披露問題普遍有所涉及。《商業銀行個人理財產品管理暫行辦法》對信息披露問題做了原則性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在信息披露問題上較為具體化,即商業銀行應盡責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向客戶充分披露理財資金的投資方向、具體投資品種以及投資比例等有關投資管理信息,并及時向客戶披露對投資者權益或者投資收益等產生重大影響的突發事件。2012年1月1日起實施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在信息披露方面結合銷售管理要求對披露內容提出許多具體要求,如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應當載明收取銷售費、托管費、投資管理費等相關收費項目、收費條件、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商業銀行應當按照銷售文件約定及時、準確地進行信息披露;產品結束或終止時的信息披露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實際投資資產種類、投資品種、投資比例、銷售費、托管費、投資管理費和客戶收益等;理財產品未達到預期收益的,應當詳細披露相關信息。
《通知》雖然僅有第三條涉及信息披露,但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該條規定: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情況,包括融資客戶和項目名稱、剩余融資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結構等;理財產品存續期內所投資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在5日內向投資人披露。可見,前述規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只是何為“實質性變化”尚需監管進一步明晰,否則銀行只能結合業務實際與客戶做出專門約定。
信息披露問題直接關系到銀行和投資者的風險和責任分配,銀行必須嚴格按照監管要求落實,尤其是在經濟下行期,理財產品收益難于達到預期的現象日增。如果銀行在信息披露上未能遵守監管要求,則勢必留下給投資者抗辯和主張銀行承擔責任的機會。
對銀行理財業務風險防控的約束大大強化
參照銀行貸款流程管理。《通知》明確要求銀行對理財資金涉及的投資進行盡職調查和風險審查、投后風險管理。商業銀行在理財業務管理上,尤其是代銷的其他機構發行的各類理財產品,往往將投資風險歸于投資者,而理財資金所涉及的各類投資項目的盡職調查事宜均通過各種協議排除在自己的職能之外。但是這次《通知》則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對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進行投前盡職調查、風險審查和投后風險管理。”而且這里并沒有明確區分是銀行發行的還是其他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所涉及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投資”。對于其他機構發行的各類理財產品的投資,銀行本無權干預其投資選擇,但是銀行在代銷抉擇時是否審查及如何來審查這些投資會引發管理上的諸多問題。從銀行的角色來看,如果銀行對其代銷的理財產品還需進行嚴格的盡職調查和風險審查,不僅會給銀行帶來很大的管理成本,而且一旦銀行履職不當則銀行與發行人的風險將會混同,這無疑會使銀行陷入業務的背景交易風險中去。即使將理財產品投資的嚴格審查職責限于銀行自身發行的理財產品,其結果也會比較復雜。因為《通知》要求的審查,在流程上要比照“自營貸款管理流程”,即嚴格按照信用風險的審批流程來審核,“盡職調查”、“風險審查”、“投后風險管理”均須比照銀行貸款來管理。這意味著可能不僅僅是管理成本上的問題,如果銀行對此類投資事項的審查以及投后風險管理不到位,還將導致銀行承擔對投資者風險的“連帶責任”。這種職責在監管明確之前,可能是一種理論上的推斷,一旦監管規定明確納入銀行職責范疇時,就可能成為當事人抗辯銀行履職不當和承擔責任的直接證據,而且銀行將無法通過各種合約的方式來排除銀行可能陷入投資風險糾紛責任中去。事實上,近年來一些理財產品引發的投資風險事件,或多或少都有盡職調查環節的問題,這些問題該歸屬于信托、資產管理公司還是銀行,有一定的不確定性,但是銀行在過去實務中通常通過各方合約來排除這些風險。《通知》實施之后,將促使銀行不得不更加慎重地對待理財產品盡職調查和風險審查等問題。
量化約束銀行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額。《通知》為了最終防控銀行所涉及理財業務風險的總量控制,明確提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額與理財產品余額及資產總額關聯起來。“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這里也沒有將理財產品區分為銀行自身發行和發行的情形,而是一概而論。這里的數量化控制,將嚴格限制銀行發展理財業務的規模,有助于風險的總量控制,但是沒有區分銀行自身發行和其他機構發行的情形,也易于混淆兩種理財業務的風險。從規則的可執行性來說,如果監管機構不建立較為龐大監管團隊和相應的技術體系,有效實施該規則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它強化了任何時點上都須遵循。也意味著監管機構將可對規則實施后的任何歷史時點理財產品相關指標進行檢查、分析和處罰,但銀行業理財業務的數據體系是否完整、準確可能還有不確定性。這也會影響該項規則的切實執行。
理財投資合作機構的管制。由于理財投資合作機構的聲譽和風險管控能力直接關涉理財業務風險的防控,但這些機構往往歸屬不同的監管體系,銀行監管機構只好借助銀行渠道來適當對其進行約束。《通知》規定:“商業銀行應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明確合作機構準入標準和程序、存續期管理、信息披露義務及退出機制;商業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于業務開辦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本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的機構名單應于2013年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前述規定側重程序化的一種約束,并沒有對合作機構的資質做出適當規制,使得規則的管制效應大打折扣。盡管強調了銀行應明確準入標準、程序、存續管理和信息披露、退出等事項,但是具體要求還是銀行自主決定。從風險管控來說,銀行監管機構還有必要適當對準入機構的資質做些原則化的指導,甚至可以適當明確一些禁止性的標準來約束,防控銀行發生不理性選擇的風險。實際上,《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投資管理機構早有所約束,即“商業銀行可以獨立對理財資金進行投資管理,也可以委托經相關監管機構批準或認可的其他金融機構對理財資金進行投資管理。商業銀行委托其他金融機構對理財資金進行投資管理,應對其資質和信用狀況等做出盡職調查,并經過高級管理層核準”。只是此處的約束適用范圍有所不同,它限于個人理財業務涉及的投資管理,另外具體管理內容上相對比較簡單,只是審批流程甚為嚴格,須經高級管理層核準。
對代銷理財產品的審批權進行約束。代銷理財產品也是比較容易被銀行視為沒有風險或者風險很低的業務。但是銀監會《通知》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代銷其他機構發行的產品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的,必須由商業銀行總行審核批準。這意味著此類業務不能由分支機構實施審批權,其目的也是為了約束此類業務在一些基層銀行機構濫用代銷,忽視有關風險的管控。
禁止銀行對投資提供擔保或回購承諾。這是針對部分銀行在發行某些理財產品時直接或間接提供所謂的擔保或回購承諾所實施的管制,其立意在于促成理財業務與銀行信用風險的真正隔離,有助于真實、準確反映銀行的整體風險。《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
構建了較為嚴格的責任機制和實施時限
《通知》所構建的責任機制有兩個方面:一是停止相關業務;二是停止銷售有關產品并給予相應處罰。這兩方面都反映了監管機構試圖以業務或銷售的準入制裁來約束銀行,但這兩項機制相對比較原則化和寬泛化。例如第一項的適用條件是“商業銀行應嚴格按照上述各項要求開展相關業務,達不到上述要求的”,而且規定“立即停止相關業務,直至達到規定要求”這里的“立即”也很難操作,因為調查和了解前述有關條件是否實施了,需要一定的過程。第二項機制也有類似局限。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明確要求“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這意味著監管部門的此項規定沒有給銀行實施規則的準備階段,從實際操作來看,《通知》所陳述的諸多要求都需要大量的準備過程。例如理財產品與投資資產的對應和單獨管理,按照信貸流程來管理理財業務等,既需要管理數據系統的準備,也需要相應管理制度的完善,如果自印發之日生效,則違規者甚為普遍,也影響了制度實施的嚴肅性。
商業銀行實施新規應注意的事項
《通知》下發后,給社會各界帶來較大影響,據各方分析,下發之后當日證券市場的震蕩與該文件印發有關。無論此文件有這樣或那樣的不足,但是文件已經成為事實,除非監管機構很快做出修正,否則銀行應理性對待該文件。具體而言,需注意以下幾點。
銀行在觀念上應尊重和重視《通知》的有關規定。盡管《通知》因為論證和準備的時間甚為倉促導致了其諸多局限,但是它畢竟是以銀監會名印發的正式文件,具有規范性和普遍適用性,且明確了責任機制。如果銀行無視或者忽略其操作,首先可能帶來投資者的抗辯,因為其中若干內容是對投資者具有保護意義;其次則可能帶來司法機構的挑戰,如果銀行與其他機構或投資者發生糾紛,司法機構可能據此文件支持有當事人的主張,從而對銀行做出不利的裁判;再次,國內不少銀行已經在境內外上市,如果銀行不執行這些規定,也可能被銀行的投資者乃至相關監管機構質疑銀行的合規問題。
銀行落實《通知》有關規定需要配套的技術和管理制度支持。《通知》所確立的“做到每個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需要銀行將所有理財業務數據規范化、集中化管理;另外,參照銀行貸款管理流程的要求,更是絕大多數銀行尚未從制度上規范的問題,僅有個別銀行已經推行此流程,盡管監管文件要求參照貸款管理流程,但是實際上其與銀行貸款的差異,也需要構建個性化的審批流程和相應的制度。
銀行在未來實施理財業務管理中應強化自身職責的履行。由于監管機構已經在《通知》中明確了銀行理財業務應履行風險管理職責,尤其是履行盡職調查和風險審查職責,這意味著銀行也需要對既有理財業務協議文本、章程等相關實施文件做出修改。同時,應進一步明晰銀行和有關當事人之間的職責,尤其是銀行與投資管理機構在盡職調查方面的職責,防止相關責任過度有由銀行承受。
關鍵詞 投資組合 個人理財系統 應用分析
伴隨國民經濟的創新發展,個人財富的快速增長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需求。在這種環境下,人們的投資理財意識也不斷加強,在理財過程中更注重產品的收益性、資金的流動性及項目的安全性,從而為個人理財服務營造了全新的環境。在個人理財業務設計中,投資組合作為一種全面性、個性化以及針對性的理財服務機制,可以使用戶在理財環境下滿足自身的需求。但是,在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環境下,個人理財業務的起步相對較晚,理財項目的構建目標多為個性化及規范性的理財計劃,導致投資產品項目的設計為用戶的理財需求提升造成限制。因此,在個人理財系統項目設計中,構建投資組合性的理財項目,可以強化以用戶為主的基本需求,實現對客戶市場的進一步明確。
一、投資理財的工具
(一)穩健性的投資工具
首先是債券。在債券投資的過程中,可以通過資產的直接投入獲得較為固定的利息收益,實現在市場買賣中的差價賺取。伴隨利率的提升,投資人應該在個人理財中進行適時性金融產品的買賣,從而獲得較高的收益。在現階段投資理財中,債券的類型主要有政府債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以及公司債等。其次是保險。伴隨人們對保險認識的不斷加深,保險逐漸成為理財理念下較為重要的組成部分,保險的投資風險相對較低,并幫助人們解決困難、意外事故等經濟性的資金支出。而且,保險的投資風險相對較低,雖然其投資的回報比例較投資基金、債券等相對較低,但其資金的穩定性會被大部分人所接受。在現階段保險項目中,養老、教育、重大疾病等保險投資計劃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1]
(二)增值型的投資工具
第一,股票。股票作為一種有價證券是由股份公司所發行的,用來證明投資者股東權益及身份的形式,并獲取股息之間的差異性,從而獲得股息以及紅利之間的憑證。股票的品種相對較多,其分類中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在股東享有權利不同的情況下可以將其分為普通股票以及優先股票。第二,證券投資基金。對于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將投資者的零星資金通過一種集成的方式形成的資金投資模式,實現對專業項目的管理及投資,在投資及項目收益扣除之外,實現基金與投資者的管理及分享。第三,期貨。主要是一種交易雙方在期貨交易環境下所買賣的期貨合約性的交易行為。期貨交易是在現貨交易環境下所發展起來的交易模式,而且,在經濟發展的環境下,這種交易形式逐漸呈現出創新性的交易理念,但是這種交易項目的風險相對較大。在期貨項目運行中,期貨市場的波動相對頻繁,有時只是一秒鐘得時間,用戶的資金就可能發生資金10%以上的變動,因此,這種項目的投資形式對于資金相對匱乏的人群而言不太充裕。而且期貨市場的準入門檻也相對較高,在項目投資的過程中需要一定的技巧,因此,項目投資人應該對市場進行分析,作投資項目的優化處理,從而為項目的投資選擇提供有效幫助。第四,信托。信托是建立在信任基礎上的一種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同時也是將財產及信托交付給他人的一種財產轉移形式,并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進行財產項目的分類,按照資金所有人的特有意愿進行第三人利益的分析,從而為管理項目的財務分配提供有效依據。第五,外匯交易。個人的外匯理財主要是銀行通過對客戶需求的分析,并在保證用戶本金安全的基礎上,由銀行資深投資管理者所履行的投資管理項目,利用市場上國際金融工具所形成的管理方式,這種投資方式具有一定集合性財務管理目的。
二、我國個人理財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個人投資者的實際理財產品相對單一
現階段個人理財項目發展的過程中,理財產品單一現象的出現是制約個人資產增值的重要原因,主要是金融產品的種類相對較少,更多的是局限于銀行的存款。而在實際資產項目儲存的過程中,由于個人心目中存在著一種資產管理方式,人們所保有的銀行存款原因是一種出于動機環境所形成的,在某種程度上只是推遲了消費。另一種投資理財產品單一的原因,是由于我國大部分居民對理財意識認識不足,很多投資者對金融產品的認知較弱,很多人雖然對理財產生興趣,但是不愿嘗試,只是將錢存放在銀行之中。要想在真正意義上解決這一問題,需要政府不斷進行合理引導,通過媒體宣傳進行資產項目的管理,從而實現理財產品項目的創新。[2]
(二)理財項目中缺少專業性的人才隊伍
在現階段銀行理財項目確立的過程中,應該為用戶提供更為良好的信息處理環境,從而為理財客戶項目的操作提供良好依據。但有時銀行為了推銷自己的項目產品,不會全面考慮到用戶的資產狀況,使用戶的資產狀況及風險承擔能力缺少專業性的管理機制,從而制約了理財項目的確立重。在一些發達國家理財產品項目確立,會提供專業性的理財規劃人員――注冊理財規劃師,他們在就業之前會經過系統性的培訓,行業中的協會會對職業操守進行嚴格性的考核,構建專業性的理財機制,并從中收取咨詢費,為用戶規劃系統性的理財項目從而為資產項目的優化及資格的認證提供良好依據。從而為理財項目的優化及用戶的專業服務提供專業指導,滿足用戶對理財的基本需求。
(三)投資人員對持有資產的認知風險不足
在我國理財項目發展的過程中,很多投資者對資產風險的認識存在不足,而且對于個人理財認知不過全面,導致投資者在理財工具項目選擇中,項目產品存在著潛在性的風險。而且,在理財風險認知的環境下,存在兩種差異性的風險內容,其具體內容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存在著個人運作不當的現象,在個人資產投資中,組合性產品的出現會使工作人員在不注意趨利避害的環境下造成一定的損失。例如,在理財債券購買的環境下由于信用等級相對較低,而造成的垃圾債券,從而對資產項目的確立造成影響。第二,投資者在風險管理過程中,不注重投資中的風險分散,對金融產品項目中風險投資造成了一定的制約。[3]
三、投資組合在個人理財系統中的運用及分析
(一)合理改善投資組合在個人理財系統中的運用分析
在個人理財體系構建的過程中,改善投資環境、確立投資風險是個人理財項目中較為重要的投資形式。因此,在實現投資管理問題的同時,應該保證個人理財投資組合的利益最大化。應該做到以下幾點:第一,合理完善項目的投資環境。對于政府部門而言,應該加強對政府機構的監督及管理,為個人理財營造良好的環境。同時,伴隨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可以為市場的內部構建以及發展規律的創新提供最大的價值。但是,在我國組合投資的市場環境下,個人理財項目的確立仍然存在著一些制約性的因素。例如,投資項目中管理者投資產品的盲目性、信息傳遞的緩慢性等,使資金的管理在房地產期貨及期權的環境下,形成了信息不對稱的管理狀態。在這些問題環境下,部分管理部門應該進行金融市場的引導及監督,促進個人理財的良好發展,同時,政府部門也可以對項目投資者進行引導,構建決策性的項目管理機制。通過構建完善的投資環境,可以為個人理財的資金規劃提供有效依據,并降低個人理財中風險因素的出現。
(二)構建標準化的投資組合選擇機制
投資組合的過程中,其理論標準涉及計算機指標以及與人類心理相關聯的心理因素。這種現象的出現會導致理論項目會參與到部分計算指標中,導致項目構建很難在運算中進行標準數字的衡量,同時也會導致個人理財環境下出現投資風險與項目收益相互偏離的狀態。而且,在理財項目計算的過程中,會導致投資者作出錯誤的決定,使經濟受到嚴重的損失。同時,在行為金融學項目研究的環境下,其主要的研究可能會對投資事件造成一定的影響。并在整個標準化參數分析中進行賦值確定,從而為標準化投資組合項目的確立提供最大收益。例如,在個人資產投資組合理論分析中,投資者應該通過組合進行投資,并在收益以及風險控制中尋找平衡點,理財師應該對客戶的資金狀況、投資目的以及風險偏好進行科學分析,構建不同的投資計劃。[4]在無風險資產以及風險資產組合分析的環境下,應該通過資產組合標準差以及風險資產標準差分析的環境下,實現對資金項目的綜合性分析。
通過多種投資組合的項目設計,可以計算出針對性的投資項目,從而為個人項目風險的投資提供專業支持。
四、結語
在現階段個人理財項目優化的過程中,應該積極分析項目投資計劃,確立個人理財項目,實現個人理財資金的合理規劃,從而為金融市場中有效投資組合結果的構建提供有效依據。
(作者單位為北京財貿職業學院金融系)
[作者簡介:張風存(1972―),男,安徽碭山人,工商管理碩士,講師,研究方向:投資與理財。]
參考文獻:
[1] 辛曉.個人理財投資組合策略研究[D].燕山大學,2011.
[2] 徐立平,趙麗菊.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組合研究[J] .海南金融,2010(03):81-85.
一、財務政策及其在企業管理中的地位
財務政策一般指財務主體利用一定的辦法有意識地改變財務對象,以達到企業理財目標的指針。財務政策因具有國家和企業兩個不同的主體而產生兩種不同的目標取向和表現形式:
(一)就國家主體而言,財務政策是國家以財務規則、制度等形式對企業財務方面所作的規范,它是一種強制執行性的財務政策。其基本目標是作為宏觀經濟政策的一種配合,對企業財務活動進行規范和限制。從財務政策的內容上看,主要包括資本金的來源形式和管理的規定、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固定資產折舊辦法的規定、成本開支范圍和標準的規定、利潤及其分配政策的規定等;從財務政策的表現形式上看,主要是《企業財務規則》和各行業的財務制度。
(二)就企業主體而言,財務政策是企業在國家財務政策的指導下,根據企業的總體目標和現實要求所制定或選擇的一套自主的理財行動指南,它是一種自主選擇性的財務政策。其基本目標是配合企業經營政策,調整企業財務活動和協調企業財務關系,力求提高企業財務效率。從財務政策的內容上看,主要包括風險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資管理政策、營支資金管理政策、投資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從財務政策的表現形式上看,它是一套自主的、靈活的內部財務制度。
在我國長期以來實行計劃經濟體制的背景下,企業作為政府的附屬物,無獨立自主經營權,企業財務行為只能是一種被動行為,財務政策也基本上是以國家為主體的強制執行性財務政策,供企業選擇的余地非常有限,導致企業“無財可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企業作為市場主體地位的確立,特別是具有法人地位的財務主體的確立,企業財務行為成為一種積極的、主動行為,自主選擇性財務政策成為理財人員自主理財的外在表現。在這種情況下,公司財務政策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它是實現整個企業經營政策和財務目標的重要保障,也是規范和優化公司理財行為,提高企業理財效率的重要基礎。
二、企業財務政策的選擇
企業財務政策涉及到活動的方方面面。從理財內容看,主要包括:融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和股利管理,因此相慶的財務政策就有風險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資管理政策、營運資金管理政策、投資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下面就財務政策的選擇問題進行討論。
(一)風險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風險是一個較難掌握的概念,如何定義存在著爭議,但無論如何,風險卻是客觀、廣泛地存在于公司的融資、投資、營運資金和股利管理的全部理財活動中,并且對公司實現其財務目標有重要的,使人們無法回避和忽視。一般而言,風險和報酬的基本關系是風險越大要求的報酬率越高。因此風險管理政策選擇的目的不在于一味地追求降低風險,而在于在報酬和風險之間作出恰當的抉擇。其決策原則是:當報酬率相同時,應選擇風險小的項目;當風險相同時,應選擇報酬率高的項目;當決策項目風險大、報酬率也高時,則取決于報酬是否高到值得去冒險,以及決策者以風險的態度。
從理論上講,決策者對待風險的態度是有區別的,可能采取三種態度:愿意冒險、回避風險、中庸之道。據此,可供選擇的風險管理政策主要有:
1.回避風險政策。這是一種保守的風險管理政策。對于那些回避風險的決策者,總是以無風險作為衡量各種被選方案優劣的標準。事實上,這種政策并不經常采用,因為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并總是與報酬聯系在一起的,沒有風險也就沒有豐厚的報酬,一個成功的經營管理者是不會采用這種風險管理政策的。
2.控制風險政策。這是一種冒險的風險管理政策。采用這種政策,要求公司在經營管理中,要正視風險,極力采取相應措施來控制風險,以減少因發生風險可能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在理財實踐中,這種風險管理政策經常被采用。
3.轉移風險政策。這種政策是指對某些可能發生風險損失的財產或項目,用轉移的方式轉出企業,并交換回較為保險的財產或項目,如:用轉手承包的方式把有風險的項目轉包給他人;以參加保險的方式把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等。
(二)信用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賒銷是市場經濟中的競爭方式,是企業為加強競爭、擴大銷售、開拓市場而選擇的出路。利用這種競銷手段,就必然產生商業信用問題。當然,企業銷售商品并不是對任何一個單位都可以給予商業信用,而是應當先制定信用政策,據以對各個客戶進行評價,衡量是否可以給予商業信用,并對其數額加以調節和控制。因此現代公司理財必須將信用管理政策的選擇置于一個重要的位置上。
信用管理政策的選擇需要考慮以下因素:應收賬款占用水平、市場競爭的程度、公司的銷售狀況、客戶的信用等級和公司信用罐及管理能力。若公司當前應收賬款占用少、市場競爭激烈、產品銷路差、客戶信用等級高、信用制度嚴密以及管理能力強,可實行適度寬松的信用政策;反之,則可以實行適度從緊的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企業財務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由三個要素構成:
1.信用標準政策。為了評價、證實和判斷購貨單位的信用情況,用以確定對其可否給予商業信用或達到一般的信用期,需要有評價這種信用的程度的標準,一般要有五個內容:(1)客戶品質,即購貨單位過去履行償債義務,遵守商業信用的品德,這是對客戶能否給予商業信用最重的評價因素。(2)償債能力,這是銷貨單位的信用部門對客戶過去的償債情況、未來的盈利趨勢、當前的經營狀況等,進行調查和研究以后所作出的主觀判斷。(3)財務能力,根據客戶的財務報表以確定客戶凈資產的大小和獲利的可能性,作為其賒銷賬款限額的依據。(4)提供的擔保品,對于信用期較長的單位,則需要研究其可能提供償還債務的擔保品,如流動資產的內容及其變現能力。(5)經濟情況,主要是社會經濟環境的變化對客戶經營活動所發生的影響。很明顯,采用以上五項標準,對需要給予商業信用的客戶分別進行評價,是保證應收賬款安全的必要手段。
2.信用條件政策。信用條件政策包括信用期限和現金折扣兩個方面。在企業制定信用政策的過程中,企業首先必須確定賒銷需要采用的最佳信用期,企業采用的信用期越長,賒銷的商品就趙多,發生的銷售收入就越大,取得的利潤也可能越大,而且壞賬損失也可能越高。其次還要確定合理的現金折扣政策,它是為了鼓勵客戶提前付款所給予的優惠。現金折扣的實施可以加速應收賬款的收回,但要發生折扣支出。因此,現金折扣的制定,要通過分析給予折扣所減少的應收賬款資金占用和給予現金折扣所發生的支出來進行。
3.收賬政策。收賬政策的制定要寬嚴適度。如果收賬政策過于寬松,可能導致客戶更加拖欠貨款,增加與應收賬款投資相關的成本;如果收賬政策過于嚴格,可能導致公司失去較多的銷售機會,影響公司未來的銷售和利潤的增長。因此企業必須根據現實情況來制定合適的收賬政策。
(三)融資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融資管理的實質在于負債融資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及其融資比例的決策。負債是公司的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幾乎沒有一個公司只靠資本,而不運用負債資本就能滿足資金需要的。負債融資與融資相比,負債融資的還本付息壓力大,但資金成本一般較融資低,且不會分散公司的控制權;而融資則是一種高成本、低風險的融資方式。
事實證明,負債融資對企業經營個有重要的意義,會給公司經營帶來正面和負面的雙重性影響:適度的負債不僅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資金成本,而且可以產生財務模杠桿作用,即不論公司利潤多少,負債資本的利息是固定的,當公司的投資報酬率高于利息率時,會使公司的每股收益提高;但過度的負債會加大公司的財務風險,甚至使公司陷入財務困境。
從國際慣例來看,確定長期資本中負債資本和資本各自的構成比例及其相到關系,實質上是資本結構決策的核心問題。因此融資管理政策的選擇必須建立在資本結構優化的基礎之上。從理論上講,各公司都應有其最佳的資本結構,但實際工作中還沒有一個科學的方法判斷資本結構的最優點。通常只能根據財務經理的經驗和判斷能力來作出決策,為此在制定融資管理政策時,需要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1.負債經營政策的選擇必須以資本結構的優化為基礎。根據西方資本結構理論,可采用以下兩個標準來判斷資本結構是否“最優”:一是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小化。一般認為,一個公司要達到最優的資本結構,就是要使公司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降至最低限度。二是公司的總價值最大化。從根本上講,財務管理的目標在于追求公司價值的最大化,所以公司的最優資本結構應當是可使公司的價值最高。當然公司的價值只有投入市場才能通過價格表現出來,而且公司的市場總價值應該等于其股票的總價值加上債券的價值。
2.考慮影響資本結構的主要因素。影響資本結構的因素很多,主要有:(1)公司的風險程度。公司的風險對融資方式有很大的影響,若公司的風險大,舉債就不如發行股票理想。(2)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越好,舉債融資就越有吸引力。(3)銷售的穩定性。如果公司的銷售穩定,則可以較多地負擔固定的債務費用,否則,就會冒很大的風險。(4)管理者的態度。如果管理者討厭風險,就可能盡量減少負債資本的比例。(5)貸款者的態度。大多貸款者都不希望公司的負債比例過大。(6)公司所處的行業。不同的行業,資本結構有很大差別。
3.進行融資的每股收益分析。判斷資本結構的合理與否,還可以通過分析每股收益的變化來衡量。即能提高每股收益的資本結構是合理的,反之則不夠合理。每股收益分析是利用每股收益的無差別點進行的,根據每股收益無差別點,可以分析判斷在什么樣的銷售水平下適于采用何種資本結構。
(四)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營運資金管理政策涉及流動資產、流動負債以及二者之間關系的總體安排。良好的營運資金管理必須依靠一種切實可行的、能夠有效地考慮風險與報酬的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營運資金是公司短期籌資與投資的具體體現,它在數量上等于流動資產減去流動負債后的余額,因此它體現著公司在流動資產及其籌資安排上的效果。
營運資金管理政策一般有正常型、穩健型和冒險型三種,它們各有利弊:冒險型政策的凈流動資本最小,風險最大,但其總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穩健型政策的凈流動資本最大,風險最小,但其總成本最高,收益最低;正常型政策的收益與風險則介于二者之間。每個企業應當根據自己對待收益與風險的態度,在這三種政策之間作出恰當的選擇:
1.正常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公司以短期資金滿足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以長期負債或資本滿足固定資產的資金需求。這種政策減少了公司不能償付到期款項的風險,它要求公司能夠準確銜接資產變現和負債的到期結構。
2.穩健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公司用長期負債或資本來滿足固定資產和長期性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而且短期負債來應付臨時性流動資產的資金需求,由于短期資金來源產生于公司正常的經營過程,公司無法將它們控制在盡可能低的水平上,因此,這種政策的實際運用會遇到困難。
3.冒險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公司以長期負債或資本籌措部分固定資產所需的資金,以短期負債來籌措全部流動資產和部分固定資產所需的資金。由于公司中的短期能力有限,可能沒有足夠的短期資金來滿足,所以這種政策的風險最大。
(五)投資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投資管理是現代公司理財的一個重要內容,選擇科學的投資管理政策來指導投資管理至關重要。投資管理政策是為了使企業在長時期內的生存和發展,在充分估計影響企業長期發展的內外環境中各種因素的基礎上,對企業長期投資所作出的總體規劃。企業投資管理政策實施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財力,合理地、科學地組織培植企業生產力,解決企業將來如何在急劇變化的環境中保持旺盛的生機與活力。
企業選擇投資管理政策必須考慮以下四個原則:(1)從屬性原則,即企業投資管理政策的選擇必須符合國民經濟發展戰略的要求,符合企業總體發展目標;(2)導向性原則,即企業投資政策一經確立,就成為企業進行投資活動的指導原則,是企業發展的綱領;(3)長期性原則,即投資政策是為謀求企業的長遠發展,它不僅確定企業發展方向和趨勢,也規定各項短期投資計劃的基調;(4)風險性原則,即投資政策本身不能消除風險,因為投資政策實施成功,就會給整個企業帶來生機和活力,使企業得以迅速發展;反之,將會給企業帶來較大損失,甚至陷入破產、倒閉的局面。企業投資管理政策按性質不同,可劃分為穩定型、擴張型、緊縮型和混合型政策四種:
1.穩定型投資政策,是一種維持現狀的政策,它適用于企業外部環境近期無重大變化,投資維持現有水平,企業充分、有效的利用現有資源,以最大限度地獲取現有產品的利潤,以積聚資金為將來發展作準備。這種政策實際上是產品轉向的一個過渡階段。
2.擴張型投資政策,是企業擴大生產規模,增加新的產品生產和經營項目。其核心是發展和壯大。具體包括市場開發、產品開發和多樣化成長(即經營新的產品或服務項目)。
3.緊縮型投資政策,該政策一般有兩種:一是完全緊縮型投資政策,即企業受到全面威脅時,將全部資產清算以收回資金、償還債務;二是部分緊縮型投資政策,是將企業部分非關據產品或技術出賣,緊縮經營規模。企業在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經營優勢喪失,或者在取得競爭勝利時放慢競爭節奏時宜采用這種投資政策。
4.混合型投資政策,是企業在一定時期內同時采取穩定、擴張、緊縮性等幾種政策。
(六)股利管理政策及其選擇
股利理論研究的焦點在于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是否相關的問題,目前存在著兩種著名的股利理論:一是股利無關論;二是股利相關論。事實上,無論股利政策與公司價值是否相關,股利政策都是公司的一項重要的收益分配管理政策。選擇科學的股利政策對于保障股東權益,協調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促進公司長期、穩定的發展,穩定股票價格,維護公司形象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
公司股利政策的選擇必須考慮以下公司內部和外部的有關影響因素:(1)從內部因素上看,主要有盈利狀況、變現能力、籌資能力、投資項目、償債能力等;(2)從外部素上看,主要有法律限制、股東要求和債務合同約束、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對以上這些因素的不同考慮,形成了不同類型的股利政策:
1.穩定股利政策,是將股利支付額固定在一個已定的水平上,在較長時期內不隨公司盈利情況的變動而變動的股利政策。實施該政策,能消除投資者對未來股利的不安全感;便于股東安排股利收入和支出;減少鳳票投資風險;盈余減少不會引起社會反響。但該政策的局限性在于股利的支付與公司的盈利情況聯系不緊密;盈利下降可能導致公司的財務危機,實際上影響股利的穩定性。
2.變動股利政策,指股利支付隨著公司盈利情況的變動而變動的股利政策。實施該政策的好處在于:股利支付的數量與公司的盈利情況聯系緊密,體現了“多盈多分,不盈不分”的原則,也減輕了公司的財務壓力。但是,該政策容易使股東感到公司經營不穩定,從而影響公司股價。
關鍵詞:財務政策財務政策體系財務政策的選擇
引言
自20世紀80年代以后,由于企業經營國際化及企業合并等經濟因素的影響,財務導向的企業管理逐漸成為西方企業管理的新趨勢。可以預言,在不久的將來我國大多數公司將逐步進入財務導向型的企業管理階段。在這種經濟背景下,如何選擇財務政策將成為企業財務管理中的核心問題之一。
1企業財務政策的簡述
1.1企業財務政策的含義企業財務政策就是指企業組織財務活動過程中運用一系列財務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以實現財務目標的策略。它是以企業為財務主體,在宏觀財務政策的指導下,根據企業的總體目標和現實要求所制定或選擇的一套自主的財務行動準則。
1.2企業財務政策的特點財務政策的類型多種多樣,但其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企業財務政策運用的主體是企業;財務政策的運用應具有主動性和靈活性;企業財務政策應具有相對穩定性。
2財務政策體系的構建
企業完整的財務政策體系應當包括財務政策戰略、財務政策類型和財務政策實施三個部分。
企業財務政策涉及到財務活動的方方面面,一個完善的企業財務政策體系,應當與理財的基本觀念和基本內容相適應,它能有效地指導企業財務管理的實踐活動,從理財觀念上看,盡管管理者應當樹立的理財觀念很多,但風險觀念和信用觀念是極具重要的兩大基本觀念;從理財內容上看,盡管涉及到資金運動的各個環節,但融資管理、投資管理、營運資金管理和股利管理是理財的四項基本內容。據此,企業財務政策的類型應當包括:風險管理政策、信用管理政策、融資管理政策、營運資金管理政策、投資管理政策和股利管理政策等六個方面。具體如下:①風險管理政策。②信用管理政策。③融資管理政策。④營運資金管理政策。⑤投資管理政策。⑥股利管理政策。
3財務政策選擇遵從的基本前提
3.1財務政策選擇的基本假設:理性選擇市場經濟條件下,每個企業都會在給定的條件下爭取自身的最大利益。這些約束條件包括法律、政策條令與生產技術條件等社會規范。
3.2政策選擇的基本原理:優化改革開放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市場經濟的重要特征是經濟人在法律制度加以確認和保護的一般規則的約束下,根據利潤極大化原則上,生產者可自主做出經濟選擇與決策。
3.3財務政策選擇的基本原則企業財務政策選擇的基本原則是從理財實踐中抽象出來的并在實踐中證明是正確的行為規范,它反映著企業理財活動的內在要求。為了財務政策選擇的結果,其基本原則應包括:風險與收益對等原則;邊際分析原則;利益關系協調原則。
4財務政策類型的選擇
4.1風險管理政策的選擇風險和報酬是現財行為中必須正確處理的一對基本矛盾,它們之間的基本關系是風險越大要求的報酬率越高。事實證明,不顧及風險,一味地追求過高報酬,極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因此風險管理政策選擇的目的不在于一味地追求降低風險,而在于在報酬和風險之間做出恰當的抉擇。供選擇的風險管理政策類型主要有:回避風險政策;控制風險政策;轉移風險政策。
4.2信用管理政策的選擇信用管理政策是企業財務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包括寬松的信用管理政策和從緊的信用管理政策兩種類型。任何一個信用管理政策均由以下三個要素構成:
4.2.1信用標準政策它是企業評價客戶信用等級,決定給予或拒絕客戶信用的依據,通常以預計的壞賬損失率表示。若企業信用標準過高,將會使許多客戶因信用品質達不到所設定的標準而被拒于企業商業信用之外;反之,則會使企業冒較大的壞賬損失風險和支付較高的收賬成本。為了評價、證實和判斷客戶的信用情況,用以確定對其可否給予商業信用的標準,一般可采取“5C”評估法:客戶品質;償債能力;財務能力;提供的擔保品;經濟情況。采用以上五項標準,對需要給予商業信用的客戶分別進行評價,是保證應收賬款安全的必要手段。
4.2.2信用條件政策它是企業接受客戶信用訂單時所提出的付款要求,包括信用期限和現金折扣兩個方面。企業在制定信用政策的過程中,首先必須確定賒銷需要采用的最佳信用期,企業采用的信用期越長,賒銷的商品就越多,發生的銷售收入就越大,取得的利潤也可能越大,而且壞賬損失也可能越高。其次還要確定合理的現金折扣政策,它是為了鼓勵客戶提前付款所給予的優惠。現金折扣的實施可以加速應收賬款的收回,但要發生折扣成本。
4.2.3收賬政策它是企業對收回賬款所采取的措施。企業對收賬政策的制定要寬嚴適度,若收賬政策過于寬松,可能導致客戶更加拖欠貨款,增加與應收賬款投資相關的成本;反之,則可能導致企業失去較多的銷售機會,影響公司未來的銷售和利潤的增長。因此企業必須根據現實情況來制定合適的收賬政策。我們認為,信用管理政策的選擇需要考慮以下因素:①應收賬款占用水平;②市場競爭的程度;③公司的銷售狀況;④客戶的信用等級;⑤公司信用制度;⑥公司管理能力。
簡單地說,當公司的應收賬款占用少,面臨的市場競爭十分激烈,產品銷路差,客戶信用等級高,信用制度嚴密以及自身的管理能力強之時,可實行適度寬松的信用政策;反之,則可以實行適度從緊的信用政策。
4.3融資管理政策的選擇企業融資管理政策選擇的核心問題在于確定一個良好的資本結構。一般而言,融資管理政策的類型有以下幾種:僅有普通股的資本結構政策;兼有普通股、優先股的資本結構政策;兼有普通股、優先股與債務資本的資本結構政策。
4.4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的選擇良好的營運資金管理必須依靠一種切實可行的、能夠有效地考慮風險與報酬的營運資金管理政策。一般來說,營運資金管理政策有以下三種類型:中庸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穩健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冒險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以上各類營運資金管理政策各有利弊,其中:冒險型的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的凈流動資本最小,風險最大,但其總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穩健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的凈流動資本最大,風險最小,但其總成本最高,收益最低;中庸型營運資金管理政策的收益與風險則介于二者之間。
4.5投資管理政策的選擇企業投資管理政策按性質不同,可劃分為穩定型、擴張型、緊縮型政策三種類型。我們認為,企業應根據外部宏觀經濟環境的變化和自身的情況等為依據,正確選擇投資管理政策。在確定投資管理政策時必須考慮以下“三性”原則:第一,從屬性原則;第二,指導性原則;第三,風險性原則。
4.6股利管理政策的選擇選擇科學的股利政策對于保障股東權益,協調股東之間的利益關系,促進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穩定股票價格和維護企業形象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按股利支付的穩定性劃分,企業股利政策包括以下幾種類型:①固定股利政策;②固定支付率股利政策;③低正常加額外股利政策;④剩余股利政策。
5結束語
財務管理作為企業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既要組織好企業資金運動,確保生產順暢,又要處理好各種經濟關系,確保各方利益要求得到滿足進而實施預測、決策、計劃、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管理活動。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是商業銀行將客戶關系管理、資金管理和投資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向公司、個人客戶提供的綜合化、個性化服務的一類金融產品。早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我國商業銀行開始嘗試向客戶提供專業化投資顧問和個人外匯理財服務。近年來,隨著金融開放加快、商業銀行競爭加劇、國民經濟增長和個人財富的增加,個人理財業務迅速發展。由于受金融法律制度、金融管理體制和金融市場發育程度等方面的制約,我國商業銀行
理財業務在快速發展和演進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本文主要分析我國個人理財業務的發展現狀和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規范、發展個人理財業務的有關政策建議。
一、我國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發展現狀
1.外匯理財產品。早期的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是個人外匯結構性存款,近年來受人民幣匯率改革、美聯儲不斷加息、本外幣存款存在較大利差等因素影響,商業銀行外匯理財市場日趨活躍、品種正逐步豐富。今年年初,憑借股市和金市的高溫,各商業銀行推出了一批與股指、黃金價格掛鉤的外匯理財產品。外匯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也大幅提高。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開辦的外匯理財產品有工商銀行“匯財通”、建設銀行“匯得盈”、中國銀行“匯聚寶”、中信銀行“理財寶”。
2.人民幣理財產品。人民幣個人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以銀行間債券市場上流通的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企業短期融資債券為收益保證,向個人投資者發行的理財類產品。該理財產品一般以銀行信用保證本金安全,且預期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稅后收益;產品流動性強、風險低。
由于貨幣市場利率走低,人民幣理財產品的收益率在節節攀升后開始逐漸回落,收益率下降,降低了對公眾的吸引力,一些行甚至停辦了人民幣理財業務。
2006年以來,一度跌入低谷的人民幣理財再次升溫,其主要特點是:一是預期年收益率一般在2%—4%之間,較2005年收益率明顯提高。二是產品的流動性明顯增強。如工商銀行1月份發售的一期人民幣理財產品首次在同類型產品中提出允許提前贖回,允諾其半年期產品發行后,客戶每個月都有一次贖回機會。三是結構型產品主導市場。各行推出了多種結構型理財產品,資金收益與國際金融市場投資產品相連接,本外幣通過衍生產品相聯系,以外幣的高收益彌補本幣的低收益。如民生銀行經銀監會、外管局批準,首家推出民生財富人民幣非凡理財結構性理財產品,利用國際金融市場的衍生交易,為客戶提供人民幣和美元結構化理財;光大銀行“陽光理財A 計劃”浮動收益產品,收益率與國際金融市場原生及衍生產品掛鉤,收益率比同期儲蓄高30%以上。四是資金投向有突破混業經營限制趨勢。如中行財富投資管理服務匯集了中銀股份旗下中銀國際、中銀證券、中銀基金等產品和服務,將借助中銀集團在海內外證券行業和基金行業的配置,為理財貴賓客戶提供海內外證券投資管理服務。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將理財作為競爭手段。2005年前,商業銀行推行理財業務目的并不完全是為了增加中間業務收入,而在于爭奪存款、提高市場份額。一些銀行采取盲目承諾高保本收益率,甚至采取搭售儲蓄存款的方式銷售理財產品,將個人理財產品演變為變相高息攬儲的工具。不少股份制商業銀行甚至在虧損讓利的條件下推出理財產品,以理財產品為競爭手段吸引中高端客戶、爭奪零售客戶資源。而國有商業銀行推出個人理財產品的主要目的是應對股份制商業銀行的同業競爭,鞏固中高端客戶,減少客戶流失。
2.潛在的金融風險不容忽視。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理財產品定價和風險對沖方面,缺乏科學的定價機制和完善的風險管理措施,存在一定的風險。
一是市場風險。推動人民幣理財業務快速發展的基本前提是獲取債券市場收益率與存款利率之間的套利利差,一旦債券市場收益率大幅下降,這種套利的風險就會自然產生,有可能會導致銀行無力支付理財產品的高收益率。由于債券數量有限,加上商業銀行人民幣流動性過剩問題突出,大量理財資金涌入貨幣市場,銀行獲利空間變得極為有限。2004年上半年以來,我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出現了持續、大幅上漲,上交所國債指數從2004年4月初91.1點上漲到2005年10月中旬的109.73點,上漲20.45%.債券指數已在高位運行,債券收益率曲線整體下移,債券資產利率風險越來越突出。外匯理財產品主要投資于國際金融市場的外幣結構性存款、貨幣掉期、高等級債券、歐洲商業票據、拆放境外同業等產品,也存在較大的市場風險。目前外資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有的與香港紅籌股掛鉤,有的與新興市場債券掛鉤,有的與商品指數以及國際市場黃金、石油掛鉤。目前,美國聯邦儲備基金利率已達4.5%,且市場普遍有進一步上升的預期,隨著美元與人民幣利差的進一步拉大,許多商業銀行通過各種匯率、利率工具,投資境外衍生產品以提高資產收益率和資產配置效率的意愿比較強烈,一旦市場出現大的逆轉,外幣理財市場將面臨較大的風險。同時,由于我國商業銀行缺少自己的產品模型和對沖技術,大部分產品都是依靠外資銀行設計、報價、風險對沖,缺乏自主創新能力,也存在一定風險。
二是操作風險。目前銀行大量推出創新理財產品,內控建設和風險管理往往相對滯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因操作失誤或欺詐給商業銀行帶來的風險。有的銀行對空白理財產品認購書不作重要憑證管理,經辦人員對相關操作規程不熟悉,或者分支行超計劃銷售,存在較多的風險隱患。
三是流動性風險。對可提前終止的理財產品,如果因為市場利率變化出現大規模贖回,可能影響銀行的流動性,特別對資金頭寸比較緊張的股份制銀行影響較大。
3.理財業務資金管理不規范。部分商業銀行的理財資金管理不規范,沒有按理財產品協議使用資金,發生理財資金挪用的現象。而且,商業銀行通常對出售理財產品獲得的資金沒有設置專門科目進行管理,只是在儲蓄存款科目反映,僅是作了凍結而已,資金實際用途難以監控,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4.缺乏較權威的培訓認證機構。為了保證金融理財師的服務質量、維護市場秩序,許多國家的實踐經驗是對“金融理財師”成立自律性、非營利、非政府的專業資格認證機構,通過對達到一定專業水平和道德水準的金融理財人員進行認證管理,提高行業公信力。國際注冊金融理財師標準委員會是在全球范圍內受到廣泛認可的金融理財師認證機構。目前,我國還沒有完善的類似權威機構,只是于2004年9月,以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名義發起成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并于2005年8月加入了國際CFP組織,首次在國內引進國際CFP專業資格認證制度。
二、影響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發展的主要因素
目前,我國個人理財業務仍然以產品銷售為中心,還沒有過渡到以客戶為中心,業務僅停留在產品上,盡管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品牌,也紛紛建立理財中心,但它們的業務范圍更多的是把現有的業務進行重新整合,僅是儲蓄功能的擴展和最初級的咨詢服務,沒有針對客戶的需要進行個性化設計,缺乏個性化服務。絕大多數銀行開展理財業務的出發點,是將其作為優質營銷服務的一個手段。影響理財業務發展的主要制約因素有以下幾方面:
(一)外部環境因素
1.居民現代金融意識不強。由于普及性金融教育嚴重滯后,加上商業銀行理財營銷過分側重于收益的宣傳,沒有嚴格履行風險提示義務,使大多數居民對風險與收益沒有正確的認識。公眾更多認同銀行傳統的存款類業務,對真正意義上的“代客理財”業務缺乏足夠的了解和認識,更偏好具有保底承諾的理財產品,對風險程度相對高、沒有硬性承諾的產品則“敬而遠之”,更鮮有通過資產組合規避風險的需要,導致現階段市場需求只能是一些低風險的簡單理財產品。
2.理財資金運用渠道狹窄。
由于我國資本市場發育程度較低,金融市場交易品種少、市場容量小,加上外匯市場開放程度較低,國內貨幣市場一直是人民幣理財資金的主要投資渠道。在2004年宏觀調控、資金緊張的情況下,理財產品收益率伴隨著貨幣市場利率走高而走高,而后又伴隨著2005年下半年資金寬裕、貨幣市場收益率走低而連續下降,有些銀行甚至出現了常規業務收益補貼理財業務的倒掛現象。公務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