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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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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范文第1篇

          一、目前我國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中存在的問題

          (一)中小型企業缺乏對納稅籌劃的認識

          對于我國中小型企業而言,納稅籌劃是一個相對比較模糊的概念,由于稅收籌劃的概念引入我國時間較短,很多企業并不是十分清楚納稅籌劃的概念。納稅籌劃作為一種合法的減免稅收的方式,并沒有被廣泛的應用于中小型企業。同時很多企業卻將合法的納稅籌劃和非法的偷稅漏稅等同,這就導致納稅籌劃在我國中小型企業納稅的過程中沒有被充分的認識和使用。

          (二)我國中小型的會計人才素質不高

          在我國中小型企業內,很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并不具備充分的專業知識,這就導致了企業內部的賬目不清,很多的會計賬目和原始憑證不相符合,甚至在很多情況下,會計人員隨意更改賬本。種種惡劣的現象導致了混沌的后果,更使得很多企業的納稅籌劃難以進行。此外,我國對于會計人員工作的監察機制不夠完善,會計部門工作的人員往往跟錢打交道,所以意志不堅定時很容易誤入歧途,這樣不僅會為企業和國家都帶來一定的損失而且還影響著我國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的進展。

          (三)企業部門管理體制不完善,會計人員權責不清

          在我國中小型企業中,很多企業都存在經營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現象。這往往導致很多會計人員工作相互推諉、權利和責任不明確。例如,對于會計人員而言,其分內的職責只是進行會計賬目核算、提供財務報表,而稅務成本比較等工作是由有關部門的領導負責,因此會計人員不對其負責。而相關部門的領導認為該項工作應該由財務部門負責。這就導致了企業的納稅籌劃工作沒有具體的工作人員去負責。

          (四)我國稅法尚未完善,其宣傳力度也不夠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的稅法處于一種不完善的狀態。很多地方一直在不斷的修改和補充,這就導致了我國的稅法還存在很多的漏洞,很多企業在面對稅法中存在的問題和糾紛時,不知道該如何處理,退一步則自身利益受損,進一步怕觸犯法律底線,因此我國稅法不完善是一個嚴重的問題。與此同時,我國稅法宣傳力度不強,一直以來,我國稅法只是在一些報刊和雜志上進行宣傳,效果不是十分明顯,這也影響著我國企業對納稅籌劃的了解。

          二、對于稅收籌劃提出的幾項合理化建議

          (一)國家應該大力宣傳納稅籌劃,企業積極自主進行了解

          國家應該將稅收籌劃的有關信息向各個中小型企業進行傳達,可以通過開聽證會,發放政府機關報紙等方式來對企業進行宣傳,讓企業明確納稅籌劃是一種合法的減免稅收的方式。此外,我國中小型企業應該積極主動的了解關于納稅籌劃的有關信息,只有在充分的對其進行了解之后,才能夠通過納稅籌劃進行一定程度的稅收減免,以增加自身的營業利潤。

          (二)企業雇傭具有高水平專業的會計人才

          企業應該雇傭具有豐富工作經驗和高水平專業素質的會計人才,只有具備高水平高素質的會計隊伍,才能保證企業內部會計賬本和財務報表的正確性。稅務部門要經常組織會計人員的培訓,可以通過授課的方式對會計人員進行知識再培訓。同時建立健全會計人員溝通平臺,積極鼓勵會計人員在這個載體上相互之間進行知識技能交流,以促進企業內部會計隊伍素質的提高。

          (三)完善企業內部的經濟管理制度,完善監察機制

          建立健全企業內部的經濟管理制度,明確財務部門以及其他部門之間的權責關系,使各個部門明確自身的權利和職責范圍。通過這種方式,不僅能夠避免有關部門之間責任的相互推諉,更能夠提高企業內部各個部門之間的工作效率,進而減少企業運營成本,提高營業的利潤。此外,應該加大對會計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以確保會計人員的工作質量。

          (四)國家不斷完善稅法,大力普及和宣傳稅法知識

          國家應該盡快的完善稅法,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從立法方面對我國中小型企業的納稅籌劃進行落實和保障。這就會極大地減少法律中存在的漏洞,當中小型企業在面臨一些難題時 ,能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對于有關偷稅漏稅的現象,我國有關部門也能夠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此外,我國應該對相關稅法,尤其是納稅籌劃等方面的稅法進行普及和宣傳,可依通過聽證會等方式,召集一些中小企業的負責人進行旁聽,將納稅籌劃以及其他重要的稅法內容進行普及和宣傳,這樣就能夠促進納稅籌劃工作的推廣了。

          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范文第2篇

          摘要:納稅會計是納稅籌劃的主體,納稅籌劃作為納稅會計的基本職能,它必須借助納稅會計工具來實現,為此要求企業應結合實際設立與其開展納稅籌劃需要相適應的納稅會計類型。根據我國企業發展的客觀形勢要求,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的關聯模式應包括統一模式、分離模式、獨立模式和平行模式構成一個分別與超小型企業、小型企業、超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大中型企業等相對應的關聯系統。

          關鍵詞:納稅會計 納稅籌劃 操作模式

          從上世紀90年代我國引入納稅會計和納稅籌劃以來,學術界和理論界很少有人注意二者的內在關聯性研究,以致企業不清楚到底是否應設立納稅會計以及如何分配其職責任務,也不知道納稅籌劃究竟應由哪個機構或崗位來設計與實施。著力研究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的關聯性,并構筑一個適合我國企業實際需要的關聯模式,就顯得至關重要和十分迫切。

          一、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的關聯性

          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的關聯性體現在納稅會計具備并應該履行納稅籌劃的職能和任務,納稅籌劃應以獨立納稅會計為主體依托這樣兩個層面。

          (一)納稅會計具有納稅籌劃的基本職能

          納稅會計是由納稅企業設立的專門機構及人員,依照稅收法規政策和會計學原理及會計制度規定,對內部發生的涉稅經濟活動或事項分稅種進行籌劃、計量、記錄、核算、反映,以維護企業納稅利益和及時、準確地傳達納稅信息的一門專業會計。從定義可以看出,納稅會計的職能應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 納稅人應對經營活動預先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

          2 運用會計學的理論和方法,依照稅收法律規定對納稅義務進行確認、核算和反映。

          該定義不僅全面界定了納稅會計主體、客體、依據、要求、職能等內在的本質屬性,還專門指明了納稅會計的職能是“納稅籌劃”,而且作為第一職能或基本職能。納稅籌劃是在會計行為發生之前預先開展的,即在實施納稅籌劃職能之后,納稅會計才繼續履行對依照籌劃軌跡運行的涉稅經濟活動或事項的計量、記錄、核算、反映。

          (二)納稅會計是納稅籌劃的主體依托

          既然納稅會計具有納稅籌劃職能,就意味著納稅籌劃將依托納稅會計而存在,或者說納稅會計就是企業開展納稅籌劃的主體。這樣,也就解決了長期以來企業納稅籌劃主體一直處于模糊狀態的問題:同時,也否認了一些人片面強調納稅會計只是因為財務會計核算工作任務繁重才迫使企業將涉稅業務核算單獨劃分出來形成納稅會計的“量化分離”的錯誤說法,從實踐的層面和理論本質的角度驗證了納稅會計是企業出于納稅籌劃和涉稅業務核算雙重需要的特定環境下產生的。沒有納稅會計,企業納稅籌劃就是紙上談兵,只有納稅會計才是納稅籌劃的設計者和具體執行者。

          (三)納稅籌劃可以豐富納稅會計工作內容和促進納稅會計發展

          通常情況下,在這里存在一個誤區,把納稅會計第一方面的內容理解為整個納稅會計的內容,縮小了納稅會計的內涵,將納稅會計視為只是關于納稅活動核算的會計,使納稅會計難以形成一門能夠獨立發展的學科。納稅會計既有會計的一般屬性,又有其特殊的屬性。相應地其職能也應包括基本職能和特殊職能兩個層面。納稅會計的基本職能實質上就是它作為會計屬性所具有的一般功能,包括對涉稅經濟業務的確認、計量、核算、反映和預測決策的功能:納稅會計的特殊職能就是納稅籌劃,通過納稅籌劃活動,可以使企業各項經濟活動盡量沿著節約納稅成本甚至少納稅、晚納稅的方向運行,從而不僅使納稅會計的工作內容更加豐富多樣,還必將提升其決策地位。

          二、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實踐操作模式

          (一)國外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實踐操作模式

          從世界范圍來看,根據各個國家的政治制度、經濟體制、稅制結構模式等宏觀環境的差異,納稅會計模式主要可劃分為三類:財務會計與納稅會計相分離模式、納稅會計和財務會計相統一模式、財務會計與納稅會計混合模式。由于納稅籌劃是納稅會計的職能,納稅會計是納稅籌劃的主體依托,所以不同模式下,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的關系也不盡相同,其具體關系如表1所示。

          在納稅會計與財務會計相分離的國家,也不是所有企業的納稅籌劃都完全由納稅會計完成。有些國家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將納稅籌劃工作置于有稅收研究專長的企業策劃機構或專門的管理部門進行設計和主持落實,納稅會計則協作其具體執行籌劃方案。這一點,也應該成為我國企業借鑒的經驗。

          (二)我國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實踐操作模式

          1 從“質”的層面深刻認識納稅會計設立是企業謀求發展的必然需求。中國的財政收入有95%以上是工商稅收,表明企業的稅收經濟負擔和稅金支出負擔都著實不輕,“稅金流量”信息已經成為投資商和經營管理者日常關注的頭等大事。同時,商品和非商品流轉環節重疊交叉的稅種分布,復雜的稅制結構要素和“日新月異”的稅收政策變化,對一些工商企業在稅金核算的量與質方面都提出了客觀要求。因此,設立納稅會計,不是單純為財務會計的工作量“減壓”,而更重要的是為企業“增效”。

          2 正確規劃和選擇納稅會計與納稅籌劃的關聯模式。我國對納稅會計及納稅籌劃理論研究尚處于起步階段,有關納稅會計的職能、任務、地位以及納稅籌劃的主體等問題在理論界仍爭論不休,企業實踐也只能依靠自我摸索著開展。從近些年的研究情況看,比較多的觀點是“片面”而又“保守型”的,強調納稅會計只是對納稅活動或事項的確認、計量、核算與反映,相對企業的全面經濟核算來說,涉稅業務畢竟是少數,從會計核算的“量”上看根本沒必要單獨設立納稅會計。

          (1)大中型企業、上市公司應建立獨立的納稅會計。大型企業、超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其涉稅業務核算工作量大,納稅金額與納稅頻率都非常之高,需設立獨立的納稅會計機構和配備專門的納稅會計人員,專門行使涉稅經濟業務核算及納稅籌劃職能。

          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范文第3篇

          【關鍵詞】中小企業 企業所得稅 納稅籌劃 節稅

          所得稅納稅籌劃目前已經成為很多企業關注的焦點。從08年新的企業所得稅稅法實施后,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格局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它減輕了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為中小企業創造了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同時所得稅具有稅負重、彈性大、籌劃空間大的特點,具有很大的納稅籌劃空間。因此,中小企業對所得稅進行納稅籌劃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是當代經濟形勢的選擇,企業應當關注新稅法的變化以進行納稅籌劃

          一、納稅籌劃的意義

          1.強化納稅意識,實現誠信納稅

          2.有助于納稅人實現利潤最大化

          3.有助于提高企業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4.納稅籌劃有助于依法治稅和完善稅制的實現

          5.從長遠來看,納稅籌劃還可能增加國家的稅收收入

          二、我國中小企業納稅籌劃普遍存在的問題

          (一)對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概念不清

          我國中小企業家很自然地把納稅籌劃與避稅、偷稅、逃稅聯想到了一起,對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概念理解存在誤區。其實,所得稅納稅籌劃和避稅都是合法行為,避稅時利用稅法的漏洞,所得稅納稅籌劃利用所得稅法設定的各項優惠政策,而逃稅和偷稅都是違法行為。在概念上都理解錯了又何談正確利用呢?

          (二)對所得稅納稅籌劃在認識上存在偏差

          納稅籌劃引入國內的時間還很短,尤其是對于處于成長期的中小型公司,在規章制度和會計決策等方面都還不成熟,納稅籌劃這個問題還沒有上升到重視的工作層面。公司決策者的思維模式還停留在老一輩的想法,認為所得稅納稅籌劃就是“關系稅”或者“人情稅”只要稅務機關或地方政府部門認可,所得稅納稅籌劃就沒有風險。其實納稅籌劃是我們企業的一項權利,而我們納稅人連最起碼的權利都不知道如何維護,對稅收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也是輕易放棄。這種籌劃意識的缺失使企業的經濟利益遭受極大的損失。因此,必須把納稅籌劃上升到會計工作層面上。

          (三)會計人員片面看重稅負,缺乏整體設計

          中小型企業一般業務量少,會計人員素質層次不一。他們往往強調納稅籌劃就是減低稅負。其實降低稅負雖然是所得稅納稅籌劃的直接目的,但不能一味強調降低稅負而不考慮整體效果。納稅籌劃是有成本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實施往往需要付出一定的籌劃成本。所得稅納稅籌劃成本主要包括設計成本、機會成本、管理成本和風險成本。如果納稅人所得稅納稅籌劃所帶來的收益小于納稅籌劃支出,則該項納稅籌劃就是失敗的。因此,在選擇籌劃方案時,不能只考慮稅負的降低而忽略了所得稅納稅籌劃所引起的相關成本。

          三、中小企業所得稅納稅籌劃的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納稅籌劃的內部環境建設

          1.樹立正確的籌劃意識,端正籌劃態度。這是納稅籌劃的前提,要想通過稅收籌劃來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就必須對稅收籌劃的定義、特征、目的等有非常詳盡的認識。同時,企業決策者還要樹立正確的納稅籌劃意識,應該認識到納稅籌劃對企業自身乃至國家政策的積極影響,認識到納稅籌劃不僅會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更是納稅人的一種權利和義務,企業在實際籌劃中要有全局性的規劃,不能僅僅盯住個別稅負的降低,而是要努力降低整體稅負。

          2.注重中小企業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中小企業財務人員的素質一般并不是很高,而且人員有限,想要做個完善的納稅籌劃有一定的困難。企業應提高其財務部門人員的素質,多組織財務部門進行稅收籌劃的相關理論學習,以提高本企業財務人員實施稅收籌劃的能力。

          (二)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1.充分享受稅法對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應認真研究新稅法對于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優惠規定,在資本結構、人員數量方面都符合“小微”的基礎上,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的界定會直接影響到企業按照25%還是按照20%來繳納。

          2.充分利用扣除規定,聘用部分特殊人員參與生產經營。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規定: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實行加計扣除。由于新稅法取消了原稅法對安置人員比例的限制,這樣企業可以在一定的適合崗位上盡可能地安置下崗失業或殘疾人員,從而可增加扣除項目金額,減少應納稅所得額,從而減少企業應繳納的所得稅,減輕稅負。

          3.針對部分免稅收入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國債利息收入、權益性投資收益和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作為“免稅收入”給予所得稅優惠。中小企業完全可以利用閑置資金購買國債或進行權益性投資,這樣收益也可享受免稅優惠。

          4.利用鼓勵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為了鼓勵企業進行技術創新和推動科技進步,《企業所得稅法》也對技術革新設定了優惠條款,中小企業可以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條款進行納稅籌劃,從而獲得必要的資金支持。但是,許多中小企業在實際操作中,并沒有意識把相關的研發成本費用列為公司的無形資產,對于發明專利的所有費用往往直接計入了管理費用,這對企業來說是一大損失。

          (三)利用節稅技巧在賬務處理中進行納稅籌劃

          1.對所得稅前限額列支的費用盡量足額列支。限額列支的費用主要包括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捐贈支出等。其中業務招待費的限額列支規定是發生額的60%,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0.5%部分允許列支;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規定是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允許列支;公益性捐贈支出的相關規定是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企業應準確掌握其允許列支的標準和扣除限額,爭取在限額以內的部分充分列支。

          2.在許可的范圍內,盡可能的縮短相關資產的攤銷期限。一些企業往往利用待攤費用賬戶,調節企業的產品成本,不按規定的待攤期限推銷數額,轉入“制造費用”、“產品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等賬戶。特別是在年終月份,將應分期攤銷的費用,集中攤入產品成本,加大攤銷額,截留利潤。這能明顯取得節稅效應,尤其是在當前中小企業融資普遍困難的情況下是相當寶貴的可利用資源。

          3.合理選擇存貨計價方法。各項存貨的發出和領用,具體計價,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等方法中任選一種。存貨計價方法對于產品成本、企業利潤及所得稅都有較大的影響。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對存貨計價的這些規定,為企業進行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提供了空間,也為企業開展納稅籌劃,減輕所得稅稅負,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提供了法律依據。

          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范文第4篇

          關鍵詞:職工薪酬 納稅 籌劃

          一、引言

          納稅籌劃既是企業的一項合法的權利,也是企業實現增收必須要進行的工作。就企業職工薪酬的合理避稅籌劃來說,職工薪酬作為企業的日常經營支出,一般在企業總成本中所占比重不小尤其是在中小型企業中占比更大,因此是企業成本管控中的重要部分。但職工薪酬作為對企業員工付出的回報,對企業員工的勞動行為具有重大的激勵作用,企業單方面的減控職工薪酬勢必影響職工的生產熱情,因而又必須保持適當的比例。這就使企業職工薪酬的納稅籌劃具有了相對較大的難度。如何保證職工薪酬對企業員工激勵作用最大的同時使企業所得稅不至于太多,是企業職工薪酬避稅籌劃的關鍵問題。

          二、基于總體利益最大的企業職工薪酬避稅策略分析

          當前很多企業都為職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那么可以把其余企業所得稅之和看做是企業的一項支出成本,我們納稅籌劃的目標就變成其和最小。企業必須以依法納稅為原則的堅持,采取合理的薪酬規劃最大限度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從稅法規定中尋求稅負最低的方案并根據企業實際擇優取舍。縱觀企業稅收籌劃的方式,采用比較多而且可行的有以下幾種方式:

          (一)職工月薪及年度獎金的納稅籌劃

          1、職工月薪的納稅籌劃

          對于大部分企業來說,崗位工資制是最普遍的薪酬方式。由于工資薪金實行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如果企業職工在普通月份的收入有波動或波動較大,那么就會出現各月個人所得稅負高低不一的情況,可能導致整體稅負較大的問題。因此,保持職工各月收入的基本穩定,合理預估職工的年收入并均衡的分配到年度月份內,可以避免月收入波動帶來的稅負增加。

          而對采取銷售提成工資制的公司來講,員工每月的銷售回款存在較大的波動和不確定也將導致員工當年整體稅負的增加,也有些公司采取費用包干式的銷售提成獎,每年年終根據銷售人員銷售額的一定比例,一次性發放銷售獎金,但差旅費、業務招待費等由銷售人員自付,也增加了員工年終納稅負擔。企業要降低提成制工資的稅負,也需要設計均衡的月度薪酬,一是根據歷年銷售人員年度薪酬及獎金總額情況設定一個年度薪酬預期,然后均衡分到月度薪酬內,保持日常的月度納稅的穩定;二是以備用金借款形式發放月度底薪,分期適用低稅負繳納個稅,年終則實報實銷,既為員工節稅,也為公司增加稅前扣除。

          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的轉換也是月度納稅籌劃的一個重要方面。工資、薪金所得適用九級超額累進稅率,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的是20%的固定稅率,顯然相同數額的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的稅收負擔是不同的。這樣一定條件下企業就可以利用兩者之間的相互轉換與合并分開來實現節稅的目的。一般來說,應稅所得額在2萬元以下時,工資、薪金適用稅率比勞務報酬的要低,此時將勞務報酬轉化為工資、薪金納稅,有利于稅負的降低。若應納稅所得額高于2萬元,那么將工資、薪金轉換為勞務報酬則是有力的。而如果兩項都較大的情況下,兩者獨立分開計算,則更會取得節稅好處。因此,企業要事先對轉換的綜合效益進行考量。而由此,我們也聯想到公司董事的納稅問題,董事只是董事,則按照勞務報酬納稅,若兼任行政管理職務,則要按照工資、薪金納稅,如前所述,在董事報酬較高的情況下,要將其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合理分開計算納稅更為有利。

          2、年度獎金的納稅籌劃

          一是均衡分攤的籌劃方式。對于工資水平不是很高的公司,一般來說,均衡的發放年終獎,即在每月或每季度或半年度發放獎金的分攤籌劃方式,可以避免一次性年終獎金所得發放數額較大而適用較高稅率、繳納較多個稅的問題,但對工資水平較高的公司則情況會出現不同,實際表明其仍采取年終獎金在年底結束時一次性發放的方式更容易使總體個人稅負獲得減輕。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稅法對年終獎的優惠計征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從而改變了原分攤籌劃方式的運用效果,同時由于公司工資結構的調整和工資水平的影響,也使工資水平高的公司年終獎的發放出現例外。此外,對于月工資薪金水平較高的企業,還可以采取月工資轉化為年終獎的籌劃思路,即將月工資的一部分人為的轉化為年終獎滯后發放,以降低每月工資收入所適用的稅率,當然,這需要企業在轉換與不轉換的收益中進行計算權衡。

          中小型企業納稅籌劃范文第5篇

          摘 要 馬克思曾指出:“稅收是國家機器的經濟基礎”。我國的稅收概念中也寫道,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由此可見,稅收對于國家的重要性非同尋常。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稅收的收取和支出都是用于社會建設和保證人民的生活。在新時代的形勢下,如何做好現階段的稅收工作,提高征稅的效率是一個嚴峻的考驗。強化企業稅收的籌劃工作,對于我國稅收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關鍵詞 新形勢 稅收籌劃 有效途徑 稅收人才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進步,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的完善,我國的發展也進入到了新時期。在企業的發展進程中,稅收一直相伴左右。加強對企業的稅收管理,是國家控制企業的主要手段。在新形勢下,我國對企業稅收籌劃不斷的進行調節和改革,以期其能夠順應時展潮流,能夠適應新時期社會主義發展的要求。本文主要從分析當前企業稅收籌劃的現狀出發,探討了影響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主要因素,并提出了在新形勢下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

          一、當前企業稅收籌劃的概況

          企業稅收籌劃不同于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它是國家根據當前經濟發展規律和社會發展水平制定的一項合法的國家政策。就目前來說,企業稅收籌劃是一個比較新穎的理念,近幾年來才開始在相關領域慢慢的流行開來。將企業稅收籌劃應用到市場規范中,能夠避免企業逃稅漏稅現象的產生,起到了維護企業的整體利益的作用。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的處理方式和稅收法的規定的內容有很多的相同之處,因此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對稅收的地位不會造成威脅,也不會影響到稅收職能。和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方面還有很多缺陷,發展速度緩慢。但是隨著我國進入WTO以來,企業稅收籌劃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已經成為了跨國貿易公司促進發展的重要策略手段。同時,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能夠有效的的降低企業的投資風險,幫助企業獲得更多的經濟效益,使市場經濟的發展更加完善。

          二、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因素

          (一)對企業稅收籌劃的認識不到位

          對企業稅收籌劃涵義的認識不到位是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的重要因素之一。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環境中,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應該是以減少企業的納稅義務為目的,將企業的稅收籌劃得更加合理,以此減少企業的偷稅漏稅現象,同時幫助國家提升稅收的征收效率。企業稅收籌劃將企業納稅義務和國家征稅權力完美的結合在一起,將二者的關系聯系的更加緊密。不過,我國企業在現階段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認識尚不到位,沒有把握住企業稅收籌劃的真諦。而稅務機關也只是不斷調整法律以彌補企業稅收籌劃的漏洞。將企業稅收籌劃的涵義和其他的稅收定義混用現象更是屢見不鮮。納稅人錯誤的將企業稅收籌劃認為是偷稅漏稅的方法、技巧和有效途徑也不絕如縷。這就對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帶來了很多負面影響,制約著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

          (二)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體系不完善

          企業稅收籌劃的管理系體不完善也嚴重的制約著我國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除了稅務行業的專業人士以外,知道“企業稅收籌劃”這一詞匯的人很少。這就代表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建設方面顯得不完善,沒有詳細、真實、可靠的理論體系支撐企業稅收籌劃發展,那么它只是空談。而且,還會常出現將企業稅收籌劃誤解為其他稅務概念的現象。由此可見,加強企業稅收籌劃的理論體系的建立已經迫在眉睫,必須要向社會大眾普及“企業稅收籌劃”的真正含義。

          (三)缺乏專業的企業稅收籌劃人才

          沒有專業化的企業稅收籌劃人才,對于企業稅收籌劃來說就相當于人類缺少了左右手。我國現階段在企業稅收籌劃的人才建設方面表現出的普遍特點是:企業稅收籌劃的從業人員素質不高,技術能力有限,綜合籌劃稅收的能力不足等。這些因素嚴重的制約了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開展,影響到了企業的經濟利益。現今,各大高校都將企業稅收籌劃作為專門的課程,以此加強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建設。不過,因為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工作上發展的時間短、經驗少,而企業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又比較高。所以,現在我國在企業稅收籌劃人才培養方面并不十分理想,培養出來的大部分人才都不能滿足企業稅收籌劃的需要。另外,企業在使用企業稅收籌劃人員時,沒能人盡其才,沒能充分發揮企業稅收籌劃人員的潛力,也是影響企業稅收籌劃發展的一個因素。

          三、新形勢下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

          (一)制定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

          有了目標才有發展方向,所以在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時必須要先制定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以此目標來指引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在我國的發展。制定企業稅收籌劃的目標主要需要注重三個方面:其一,合理控制稅收處罰;其二,合理利用稅收政策,尤其是優惠政策;其三,全面進行稅收籌劃。將這個三個方面和企業發展階段結合起來,不同的時期實現不同的目標。首先,為了保證企業稅收籌劃能夠有相應的規章制度來維護其權威性,必須要制定相應的稅收處罰措施,特別是針對漏稅偷稅方面,要給予嚴厲的法律制裁。在我國的稅收范圍中,以中小型企業居多。我國在發展企業稅收籌劃的時候可以此為切入點,在中小型企業中大力應用企業稅收籌劃。其次,充分利用稅收里的優惠政策,通過對稅法的詳細研究,從中尋找減稅的政策,并應用到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最后,在企業內部開展全面的稅收籌劃工作,將企業稅收籌劃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經營戰略中,以企業發展的經濟利益為基礎,利用各種籌劃手段,尋找并規劃出最適合企業發展的稅收籌劃策略,爭取將企業的利益最大化。

          (二)革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

          更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也是強化企業稅收籌劃的有效途徑之一。在現階段,革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主要應該從企業的組織形式、企業所得稅、企業納稅方式等方面著手,以此不斷的創新企業稅收籌劃的內容。

          1、企業所得稅法

          在企業所得稅法中有明確規定:國債利息稅收必須要以企業和居民的權益性投資為基礎進行征收,且免征部分稅收。現今企業一般都會選擇購買股票的的方式,以此來評估投資的風險。針對國家免稅的投資項目,企業可以通過合理的規劃之后,重點考慮這些免稅的項目,從而促進我國的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2、企業組織形式

          企業在選擇自己的組織形式前,應該充分的分析自身的情況和需求,要充分分析不同的組織形似所承擔的稅收標準。比如選擇有限責任公司,所面臨的稅收不僅是企業所得稅,還有個人所得稅。

          3、企業納稅方式

          企業的納稅方式有很多種,在確定納稅方式時也要根據企業的本身情況和組織形式。比如某企業是由總公司和眾多分公司組成,采取的納稅方式一把都是匯總繳納。另外,當某企業是由總公司和子公司組成時,多采取的繳納方式又和前者不同。因此,一個企業間進行規模擴展時,要根據具體的情況,確定是設立子公司還是分公司。兩者的形式不同,所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也存在著差距。

          (三)合理籌劃企業稅收的環節

          合理籌劃企業稅收的各個環節對企業稅收籌劃的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籌劃稅收的各環節,應該從納稅成本出發,會計人員必須將企業的各個項目稅收核算精準。合理籌劃稅收的各個環節主要應該做到如下兩方面工作。

          1、合理的進行項目處理工作

          針對不同的項目,處理方法也不一樣。有些項目是免費的,需要對之進行減免稅收的處理。對于剛研發的新項目,企業必須將其研發經費納入稅收范疇。

          2、合理使用納稅籌劃計算方法

          計價方式與折舊方法是準予扣除成本項目納稅籌劃中最主要的兩種方法。其中計價方式是指對企業的存貨進行期末的成本計算,以此保證企業的銷售成本能夠不斷的提升;折舊方式是指企業依據會計準則以及稅法的相關規定,對企業的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處理,以此達到節稅和持有稅的目的。當前企業可以使用的折舊方式有加速折舊和平均年限法。一般情況,使用加速折舊法對企業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處理居多,該方法能夠為企業減小一定的納稅所得額。

          四、結論

          綜上所述,企業稅收籌劃已經逐漸成為了我國企業稅收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新形勢下,企業稅收籌劃的應用不但能夠提高我國的稅收征收效率,同時也能夠減輕企業稅收負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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