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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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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范文第1篇

          通過主審法官的選任,推行法官員額制,把具有較強審判業務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和進取精神的法官選撥到主審法官這一重要的崗位上來,充分挖掘現有審判資源的潛力,調動法官的工作積極性,實現責權利的有機統一,進一步提高審判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形成新的公正、高效、有序的審判運行機制。

          二、選任主審法官的基本原則

          1、依法實施原則;

          2、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

          4、優勝劣汰,動態管理的原則;

          三、主審法官的任職條件

          主審法官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法律和本院規章制度,嚴守審判紀律,嚴格依法辦事,秉公執法,清正廉潔,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或者系本院審判員。

          3、有較豐富的審判實踐經驗,能夠運用所掌握的法律專業知識解決審判工作中的實際問題;能夠熟練主持庭審活動,并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能夠規范、熟練地制作法律文書。

          4、所承辦案件無重大差錯,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審判工作。

          6、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領導機構

          主審法官選任工作由本院黨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縣人大、縣紀委,縣組織部、縣政法委的參與、指導、監督下開展工作。

          五、主審法官的職數

          按縣人民法院所擔負的三大審判任務,主審法官分為刑事主審法官,民事主審法官,行政主審法官三類;全院設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非經考試任命,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擔任主審法官的,每年承辦案件數不得低于同類主審法官的平均辦案數。

          六、主審法官的選任程序

          1、設立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由院長業寧州任組長,政治處主任周明全任副組長,副院長王洪波、周汝康、王海明任組員,組成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

          2、確定主審法官員額并公布。第一任主審法官的職數為8名,分為刑事主審法官和民事主審法官兩類。其中:刑事主審法官2名,民事主審法官6名,行政主審法官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從民事主審法官中指定一人兼任。

          3、報名。除院領導外,凡本院審判員均須報名參加選任;已通過國家司法資格考試并符合法官任職條件的人也可報名參加選任。

          4、資格審查。由報名者填寫報名表,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公布報名和資格審查情況。

          5、業務及綜合素質考試。主審法官考試分為業務素質考試、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庭審能力考試、公文寫作能力考試、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共五場,總分100分。若報名參選人數達不到2比1的比例,在不違背《通??h人民法院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實施細則》規定的選任主審法官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由主審法官選任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考試辦法,對考試內容和形式作適當調整。

          ①業務素質考試。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證據理論及相關司法解釋;民事主審法官主要考民法通則、婚姻法、合同法、繼承法、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占總分的4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②邏輯思維和口頭表達能力考試。收集一定數量的題目,內容涉及案例、政治、外交、文化娛樂、同事關系、上下級關系、婚姻家庭、倫理道德等方面。由應試者抽簽定題后,考慮5分鐘,即席發表對問題的看法??荚u組對應試者的思維敏捷性、社會生活經驗、邏輯思維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作出綜合評價,占總分的1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③庭審能力考試。選擇一部分本院受理的案件,由應試者開庭審理并公開當庭宣判。法庭審理結束,由考評組對應試者主持法庭審理的能力、庭審技能、感染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判,占總分的20%??荚u組成員由市中院政治部從本市兩級法院中指定五名優秀法官,會同本縣人大、紀委、組織部、政法委各一名代表,共九人組成。

          ④公文寫作能力考試。由應試者自定題目,寫一個工作報告、工作總結或工作方案,占總分的1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⑤裁判文書寫作能力考試。第一,選一個案情復雜、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較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二,選一個案情復雜,但事實和適用法律爭議不大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第三,選一個案情簡單、事實和適用法律都無爭議的案例,制作一份判決書。通過以上三個判決書的綜合得分,作為評定應試者裁判文書制作能力的依據,占總分的20%。由省高院政治部負責出題和評分,由市中院政治部負責監考。

          6、公布考試分數。

          7、根據考試、考核、考察情況,公示擬任名單。

          8、公布選任結果,辦理任職手續。

          9、由本院院長頒發任命書。

          七、時間安排

          為加快推進以員額制為方向的法官職業化進程,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選任工作定于**年9月1日起正式開始組織實施,于**年12月31日前結束選任工作,當選的主審法官于**年1月1日履職。報名及考試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

          通??h人民法院第一任主審法官的履職期限為三年,從**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履職期限內的主審法官擁有主審法官職權,履行主審法官職責,享受主審法官待遇,承擔主審法官責任。

          九、主審法官的職權

          1、獨立審判權。主審法官擁有獨立審判案件,不受任何非法干預的職權。在獨任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對最終的裁判結果有決定權;在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中,主審法官有獨立發表個人意見的權利;在審委會討論案件的過程中,主審法官有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2、組織管理權。主審法官有權組織本審判單元的審判管理工作,有權指令法官助理完成庭前的準備工作和庭后的善后工作,有權安排書記員的工作。

          3、考核建議權。主審法官有權考核法官助理和書記員的工作,并有權建議獎懲、晉升或處罰法官助理和書記員。

          4、主持庭審權。獨任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主持;合議庭審理的案件,一律由主審法官擔任審判長。

          5、簽發文書權。非經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一律由承辦的主審法官簽發法律文書。

          6、建議討論權。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合議庭意見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承辦案件的主審法官有權按多數人意見作出決定,或者依法報請分管院領導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

          十、主審法官的責任。

          1、獨任審理的案件,由主審法官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

          2、合議庭審理的案件,由合議庭對案件的審判程序,確認事實和裁判結果依法承擔責任;對于應由合議庭承擔責任的,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應承擔主要責任,堅持正確意見的主審法官可免除責任。

          3、由審判委員會決定的案件,獨任審理的主審法官或參加合議庭的主審法官有過錯的,視情況確定責任。

          4、主審法官在審判工作中,違反法律、法規、審判紀律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應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人員違法審判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判紀律處分辦法(試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有關懲戒制度的若干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5、由于主審法官對法官助理、書記員管理不嚴,指導不力,監督失控,致使法官助理、書記員在審判工作中犯有重大過錯,除由本人承擔責任外,主審法官視情況承擔相應責任。

          6、主審法官應按期完成分管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拒絕工作或消極應付工作的,按不履行工作職責從嚴論處。

          一、主審法官的免除

          1、因任期屆滿而免除的;

          2、因主審法官自身過錯的法定原因被免去法官職務的;

          3、因違法審判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4、因在審判工作中有重大過錯,并造成嚴重影響的;

          5、因在法官年度工作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6、因身體狀況難以繼續履行主審法官職責的;

          7、因本人提出辭職,并被批準的;

          8、因工作需要調離審判崗位的;

          9、其他不宜擔任主審法官事由的;

          因第2至第4項所列情況,被免去主審法官職務的,三年內不得再參加主審法官選任。

          二、主審法官的補缺

          1、主審法官實行三年一屆,每任必考的制度;

          2、因任期未滿,有主審法官中途辭職、免職或調離的情形發生時,主審法官領導小組可以本屆主審法官考試排名為序,依次替補;補缺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3、補缺的主審法官任期為本屆未滿的期限。

          4、因特殊原因未依次替補,而由主審法官領導小組指定的主審法官,履行主審法官職責,承擔主審法官責任,不享受主審法官待遇。

          三、主審法官的待遇。

          1、政治待遇:被選任為主審法官的,在部門領導職務空缺時,作優先考察人選。

          2、經濟待遇:(1)主審法官享受一切正常的工資職級待遇;(2)按《第一任主審法官崗位責任制考核辦法》考核合格的主審法官,可享受每年1.5萬元的崗位責任津貼。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范文第2篇

          一、促發展,確保市委重大決策部署落實

          常委會堅持圍繞中心、超前謀劃,把貫徹落實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工作的主線和首要任務。在農業方面,圍繞貫徹落實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就新農村建設、惠農政策落實、土地流轉、新能源開發、三年大造林等工作開展調查、視察,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在工業方面,圍繞企業運行、產業結構調整、節能降耗、革新挖潛、融資等進行調研或視察,提出發展對策,幫助企業把握機遇,化解危機,渡過難關。在第三產業方面,圍繞商貿流通、旅游開發等現代服務業,就擴大消費需求提出建議,督促落實,助推發展。圍繞重點項目工程建設,常委會深入一線、潛心調研、出謀劃策、排憂解難,積極推動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見效,發揮大項目拉動效應。同時,常委會積極組織視察濱海新區、羅山旅游等重點建設區域和工業、城建重點建設項目,著力促進重大項目突破。目前,常委會領導包幫的魯鑫貴金屬項目、金泰商廈及綠色生態園開發項目等都已發揮投資效益。在人事任免方面,加強對任命干部的監督,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強有力地組織保障。同時,號召各級人大代表迎難而上,搶抓機遇,頑強拼搏,發揮推動經濟發展的領軍地位和作用。據統計,列入市級調度的重點項目,90%以上的項目負責人是人大代表。

          二、惠民生,努力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

          加強對群眾普遍關注的財源建設、城建環保、三年大造林、農村沼氣、計劃生育等工作的監督,促進關系民生問題的改善和解決。一是搭建代表信息平臺,設立代表聯絡專線電話,建立代表專用電子信箱,廣開言路反映民情。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省、市代表制度,了解代表的心聲。二是對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和批評,通過召開專題交辦會議、向代表發放辦理情況征求意見函、列入常委會議題、跟蹤視察等形式,督促部門整改。從122件代表意見中,研究確定了8條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意見作為重點意見進行重點督辦,以督辦重點意見帶動面上意見辦理。三是按照“鞏固、完善、提高”的要求,對評議部門工作的程序、重點、名次確定和問題整改等進一步探索改進,不斷完善評議工作機制,提高評議工作的科學性、公正性,切實達到促進部門工作、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的目的。

          三、保穩定,打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一是加強依法治市工作。著重對勞動法、科技進步法、法官法、檢察官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實施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針對農村的干群矛盾,通過建立選民議事、選民說事制度和開展代表小組活動,在代表中廣泛開展聯系走訪一部分選民、宣傳一部法律、協助政府或單位推行一項工作、幫助一戶貧困戶脫貧、為選民辦一件實事等“五個一”活動,促進農村和諧穩定。三是針對企業的勞資矛盾,關注和開展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活動,促進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四是針對人大反映的問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及時轉辦、督辦,力爭案件處結率達98%以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變上訪人為和諧使者。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范文第3篇

          一、人民法院推行風險崗位廉能管理的重要性

          王勝俊院長最近指出,要堅持與時俱進,注重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完善工作機制,科學有效地防治腐敗,以更大的決心、更大的力度、更有針對性的措施,全面推進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設。

          作為履行國家審判職能的人民法院,當前面臨著行使審判、執行及其他人財物管理職權的崗位及人員相對分散,廉政效能方面的風險更大、反腐倡廉形勢更加嚴峻任務更加繁重艱巨、廣大人民群眾對法院、法官公正廉潔司法的關注度和期望值更高等特點,為了能夠有效的遏制司法腐敗的產生,人民法院積極開展和實踐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將風險管理理論引入反腐倡廉工作實踐,對加強法院審判、執行等重點關鍵崗位廉政風險的防范工作有著重要作用和深遠影響。這也是深入推進人民法院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的創新,是人民法院從源頭預防和懲治腐敗的一項新思路、新舉措,是貫徹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有效途徑和重要抓手,故而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法院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促進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全面推進人民法院的風險崗位廉能管理體系的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推行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注重廉潔從政與效能的有機統一

          堅持廉政與效能有機統一。要系統規劃,注重兩者的辯證統一、協調聯動和相輔相成,做到統籌兼顧、協調推進。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既要考核崗位廉政情況,又要考核崗位效能情況,形成既重廉又重效的良好氛圍。

          (二)提高風險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操作性

          通過采取經常性學習和溫馨提示等措施,切實加強廉政勤政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線;要健全完善各項制度,將預防措施明確為具體工作任務,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通過信息監測、定期自查和抽查等多種手段,對廣大干警的司法行為、制度機制落實、權力運行流程隨時進行監督,并采取述職述廉、民主生活會、明察暗訪、投訴舉報等方式和渠道,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要通過定期自查與階段性檢查相結合、動態考核與綜合評估相結合的方式,全面系統地考核評估風險防范各項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廉政風險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增強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的針對性

          當前,法院正在深入開展“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我們要組織廣大干警認真學習、深刻領會王勝俊院長在全國大法官研討班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使廣大干警從思想靈魂深處解決“權從何來、為誰司法、靠誰司法”這一根本問題,對司法的人民性這一根本問題切實做到理論認同、感情認同、實踐認同,結合司法作風大檢查活動,認真對照、查擺、分析個人在思想認識、職業道德、履行職責、執行制度、敬業精神、精神狀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按照職責要求和個人廉政意識實際,認真查找部門和個人的廉政風險點,有針對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四)注重法院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前瞻性

          要結合《案件質量責任追究制度》的貫徹落實,結合司法問責制度的推行,不斷完善法院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范圍和手段,使司法改革的成果有機體現在廉政風險防范管理的發展和完善中。重點要研究建立違反法定程序過問案件的備案登記報告制度,加大對不當干預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的紀檢監察力度;健全舉報網絡,加強內外監督機制之間的信息溝通和相互銜接工作,全面推進人民法院黨風廉政建設。

          三、風險崗位廉能管理體系的建立

          (一)建立風險崗位排查機制

          自由裁量權的存在,使得人民法院的風險崗位無處不在,尤其是法官在行使職權的方式上相對分散,面對來自社會方方面面的誘惑更多,廉能風險顯得更加突出。建立風險崗位排查機制對廉能管理及預防司法腐敗有著重要意義。首先要做到的是理清權限,將法院的職權按照立案、審判、執行和人財物行政管理來劃分各自的崗位職權,再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來明確相應的職權范圍及工作流程。其次,通過“自身找、相互幫、領導提、集中評、組織審”的方式,從思想道德、制度機制、崗位職責三個方面認真查找個人“廉政風險點”和“效能達標點”。個人簽訂《風險崗位廉能管理防范承諾書》,確定風險等級,建立干部職工風險崗位廉能風險庫。

          (二)完善風險崗位監督機制

          針對查找出的廉政風險點,根據各風險點的特點制定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從個人預防、法院內防、社會外防三個方面來建立風險崗位廉能管理網絡,加強對風險崗位的前期防范,中期監控,后期處置,強化對風險崗位的防范監督。首先,通過全面落實法院司法六公開制度,充分發揮各監督機構的監督作用,讓法院干警行使的每一項權力均處于陽光下。其次,加強違法違紀的反面警示教育,利用先進模范人物正面示范教育,對苗頭性問題及時制止并開展誡勉談話教育等途徑不斷豐富廉政教育的內容和形式,濃厚廉政文化氛圍,增強廉政教育的實際效果。第三,完善監督防范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學習借鑒有益的反腐經驗,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有效管用的監管機制。并加強科技監督手段的運用,盡可能地讓干警的執法辦案過程可再現,可事后監督。

          (三)推廣風險崗位預警機制

          通過多渠道收集預警信息,加強信息分析、處置,確定預警對象,按照預警分級管理辦法及時有效地采取不同預案處置辦法,將廉能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一是制定預警機制,對系統內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正之風,重大案(事)件暴露出的體制、機制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預警。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預警,并采取相應措施來解決預警出現的新問題。通過案件回訪、政風行風評議等方式,及早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把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二是實施動態預警,以特定對象和時段為重點,開展預警教育,在節日期間等敏感時期,通過發送公開信、廉政短信息,開展廉政談話等形式,有針對性地提醒廣大干警及其家屬嚴把廉潔自律關。三是創建廉政的家庭氛圍,向家屬詳細列出干部職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讓家屬明確家庭成員在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風險點,延伸廉政風險點防范管理的觸覺,使廉政風險點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到每一個干警家庭,形成共同抵御風險,遠離腐敗的良好環境,筑牢廉政風險輔助線。

          (四)完善風險崗位考核機制

          主要采取單位自查、日常督查和年終檢查三種方式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納入日常和年度績效考核之中。注重運用考核結果,進行獎優懲劣,責任追究。通過檢查考核,跟蹤督導,糾正問題,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修正風險內容,完善工作措施。首先要逐步完善、嚴肅評估考核。在落實廉政風險點防范管理自查評估的基礎上,開展檢查考評,通過查看資料、群眾評議、重大案件回訪、政風行風座談會、明察暗訪等形式開展檢查,形成綜合評定意見,評估結果納入個人廉政檔案,作為評優評先、年度考核、干部任免使用的依據。其次要落實整改。經評估被確定為不滿意和不合格的,提出警告,并由相應的責任領導及時查找廉政風險點及防控措施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限時落實整改。第三要鞏固循環。廉政風險點防范管理年度考評結束后,對廉政風險點進行再檢查、再評析,補充完善并重新劃分等級,不斷修正和優化防范措施,總結防范管理工作經驗,檢查落實效果,在修正完善的基礎上,進入下一年循環工作流程,確保廉政風險防范管理工作長效化和持續有效的推進。

          (五)落實風險崗位問責機制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范文第4篇

          黨委監督撐起藍天

          省級貧困縣吳橋需要發展經濟,也很需要良好的軟環境。經過調研發現,“當時,干部隊伍中存在著有礙發展的不利因素,光靠懲治解決不了。而當地老百姓的監督意識強但法律意識薄弱,一有不滿就上訪告狀,形成不穩定因素。”據此,剛上任的檢察長竇清曉提出了落實“構建預防大格局,優化發展軟環境”的大預防工作思路。

          這一思路得到了吳橋縣委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將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全縣反腐敗斗爭與綜合治理的總體格局。為加強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領導,縣里專門成立了預防職務犯罪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縣預指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將此項工作納入黨委工作目標考核體系。

          上醫治未病。為努力構建“不敢貪、不能貪、不想貪”的預防體系,吳橋縣院依靠縣預指委辦公室牽頭,成立了職務犯罪預警信息中心,負責查找相關單位崗位風險點,統一建立崗位廉政風險點信息檔案庫。他們率先在縣國稅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民政局等六家單位試行預防職務犯罪風險評估機制,將相關單位關鍵崗位的工作職責劃分為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行政管理、工程管理、公共服務和內部管理六大類,對擁有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以及人財物等處置權的關鍵崗位確定崗位人員,根據職務犯罪風險發生的概率高低、危害嚴重程度和行為性質,合理確定風險等級,建立崗位廉政和職務犯罪風險信息檔案庫,實行集中管理,并根據動態變化及時調整充實,為廉政風險分析、預測和防控提供參考依據。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規范權力能有效防范廉政風險;再大的權力都要明確適用界限,再小的公權也要套上“籠頭”。日常工作中,吳橋縣預指委實時監控、跟蹤,及時開出有效的藥方。2012年8月,查處某局職務犯罪窩案后,縣院及時啟動預警機制,對三名重點風險崗位人員進行了易崗交流,有效避免了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

          超市、大篷車送法進基層

          預防職務犯罪不僅是黨和政府的事,也不單是檢察機關自己的事,而是全社會的事,沒有旁觀者,沒有局外人——只有依靠群眾,建立起預防職務犯罪的人民防線,預防工作才能真正扎實開展。

          2012年3月,吳橋縣院與全縣73個行政部門、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共同組建了預防職務犯罪協會(現已發展到76家)。這個協會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由檢察長擔任協會會長,返聘了五名具有豐富工作經驗和較強辦事能力的老檢察官和老法官,還招聘了四名有法律專業知識的高校畢業生,具體負責協會的日常工作。協會下設法律服務科、綜合協調科和宣傳教育科,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規章制度,構建起“以預防協會為主導、檢察院業務指導為依托、會員單位共同參與、重點領域專項預防”的工作常態機制。

          在縣政府對面(與縣局相鄰),他們開辦了“吳橋縣預防職務犯罪協會法律超市”,作為法律服務的固定窗口,為群眾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法律訴狀、出具法律處方、代辦疑難案件、接受群眾舉報等一系列無償法律服務,引導群眾依法理性維權;實行訴求交辦制度,在協調協會會員單位合理解決群眾訴求的同時,規范干部依法履職。桑園鎮民張某因交通事故被法院判罰,自己感到顯失公平,來到“法律超市”咨詢,揚言如得不到公正解決就到北京上訪?!俺小惫ぷ魅藛T詳細了解情況,發現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當即告訴張某此事可通過法律途徑公平解決,并馬上與檢察院民行科負責人聯系,使張某信服地走上了通過再審解決問題之路,進而化解了一起上訪苗頭?!胺纱笈褴嚒弊鳛榉煞盏牧鲃哟翱冢不氐饺h各農村集市和鄉鎮政府駐地,發放宣傳材料、播放法律宣傳短片、現場解答法律咨詢、接受舉報、控告和申訴等。

          2012年12月6日,吳橋縣預防職務犯罪協會“廉花京劇社”掛牌成立,他們以20余名京劇愛好者為班底,通過反腐倡廉的傳統劇目和編排反腐倡廉新劇目,演繹群眾身邊出現過的職務犯罪真實案例,讓老百姓在享受文藝之余,也受到警示和啟發。此外,一批精品廉政公益廣告,使廉政文化達到了家喻戶曉、全民關注的預期效果。

          文化潤其內,養德固其本。結合“法律超市”、“法律大篷車”以及檢察機關執法辦案中發現的政府機關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陷,區別不同情況,他們采取法制講堂進機關、警示教育進基地、廉政文化進社區等多種以案釋法形式,有針對性地提出治理對策,基本實現了法制宣傳教育全覆蓋。預防協會一手連著人民群眾,一手連著政府部門,根據群眾訴求,協調政府部門解決的同時,向政府部門發出預防職務犯罪預警,提示其自動預防,形成了自律預警機制。此舉既實現了會員單位與基層群眾的“親密接觸”,又避免了機關單位與群眾的“直接沖撞”。

          關口前置,檢察官接地氣

          一年多來,吳橋縣院把履行預防職務犯罪職能作為提高執法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堅持檢力下沉,將法律監督的觸角向基層一線延伸。圍繞“群眾訴求、三農、民生、企業、商業、工程項目”等六個領域,他們設立了涉訴、涉農、涉民、涉企、涉商、涉工六個檢察工作隊,分別掛靠在民行、法警、控申、監所、辦公室、預防部門,實行一人雙崗。通過開展“檢察官走基層”活動,深入千家萬戶,到居民家中訪民聲、聽民情。每個工作隊每月走訪群眾不少于50人,及時掌握第一手社情民意,多方搜集職務犯罪信息,重點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人員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深入調查,形成訪查報告,對帶有職務犯罪苗頭的問題以檢察建議的形式交有關部門處理。如今,走訪已經成為了干警們的常態。

          2012年6月,在檢察工作隊訪查中,有群眾反映縣民政局對個別已經死亡的優撫對象仍然發放撫恤金問題??h院立即展開專項調查,發現民政局在發放撫恤金過程中,存在監管力度不到位、優撫對象自然減員底數不清、撫恤補助資金長期不處理等問題,及時提出檢察建議,民政局很快進行了具體整改,有效防止了國家資金的流失。

          “檢察官走基層”使得服務群眾工作模式由以往的“坐堂式”向“上門式”轉變,而過去群眾對檢察干警的陌生和隔閡也變成了現在的面對面、心貼心。結合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和通過相關途徑收集的職務犯罪信息,吳橋縣檢察院開展預防調查,深入分析相關單位在人員、制度、風氣、習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揭示職務犯罪原因、特點及其規律,提出預防對策,促其整改。2012年以來,通過各種走訪活動,吳橋縣院共開展預防訪查12次,發現了一系列影響經濟發展、有礙社會穩定的問題,先后對農業合作社運營、深耕資金管理使用、吳橋縣革命老區道路修建工程、建筑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形成專題報告供領導參閱,為縣委、政府掌控職務犯罪動向提供了參考依據。

          與此同時,他們還結合辦案,把發生職務犯罪案件的部門作為重點整治對象,通過梳理建立健全一案一回訪、一案一總結機制,加強對突出問題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消除隱患、堵塞漏洞、強化管理的建議,督促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認真整改。2012年,吳橋縣發生一起涉及四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案件,針對辦案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深入剖析發案原因和特點,提出整改意見五條,警示誡勉重點人員四人,起到了查辦一案、整治一方的作用。

          大預防益處多

          吳橋縣院構建大格局下的社會預防機制,出現了主動咨詢、主動查詢現象。國土、交通等部門主動要求為其干部職工開展職務犯罪知識講座。針對教師、醫生索取、收受錢財并對此存在罪與非罪模糊認識問題,部分學校和醫院主動要求為其解讀有關司法解釋。

          法官履職監督報告范文第5篇

          一、樹立服務公正理念,由熱情服務向公正服務轉變

          服務公正是法律賦予行政機關的基本要求,工商部門強調服務公正理念,就是指工商部門的服務要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礎上,提供力所能及的職能服務。

          在大力構建服務型政府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一些部門為了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形式,將服務定位在“熱情服務”上,強調態度上的熱情周到,手段上的想方設法,結果上的有求必應。這種“熱情服務”的理念。僅僅是抓住了服務的表面現象,而沒有抓住服務的本質內涵,服務的熱度上去了,但方向卻迷失了,造成了服務的不公正,工商部門也存在這種現象,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服務范圍任意擴大,致使我們在工商服務過程中位置沒擺正。走人了“越位”、“錯位”和“缺位”的誤區。如幫企業詞債、為企業謀劃發展、幫企業代辦其他部門的證照等,而本是自身職責范圍內的職能工作卻沒有抓好。工商部門的職能權限是法律賦予的,不能超越這個權限,二是服務方式有所偏向,致使我們在服務過程中立場沒擺正,走人只顧結果不顧原則的誤區。有些同志認為服務好,就是讓服務對象滿意。這就產生了討好服務對象的傾向,凡事都向服務對象傾斜,而忽視了原則性、程序性的規定。如有些地方為招商引資引人大項目,對依法需要嚴格前置審批的項目也“特事特辦”、“政策放寬”,在行政審批程序上違反國家法律的規定,三是服務目標有所模糊,致使我們在服務過程中方向沒擺正,不少同志對服務目標認識模糊,認為讓前來辦事的服務對象將事情辦好就是服務的目標。這種認識還停留在狹隘認識的基礎上,沒有從切實履行法定職能的角度去認識服務目標,使服務缺乏一個明確的方向,將監管與服務對立起來。

          要從根本上改變服務不公正的現象,就要樹立服務公正理念。由熱情服務向公正服務轉變。首先要明確服務的范圍。這一范圍就是“法律”,對于行政相對人的權利而言,“法不禁止即自由”,但對行政機關的職權而言,則意味著“法不授權即禁止”。工商部門要提供好法律法規授權范圍內所能提供的服務,管好該管的事情,“缺位”的地方要“補位”:不管不該管的事情,“越位”的地方要“退位”:在上下級之間和同級各部門之間進一步理順關系,明確職能和權限,“錯位”的地方要“正位”。其次要遵守服務程序。遵循“正當程序”的原則,服務不偏向、不歧視,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開展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市場監管、行政調解等各項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項工作達到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再次要樹立履職服務目標的意識,樹立大服務觀念。按照國家工商總局“四個統一”的要求,科學處理好監管與服務的關系,實現執法、監管、維權與服務的有機統一。

          二、樹立服務公平理念,由重點服務向公平服務轉變

          公平正義既是和諧社會的基本特征,也是市場經濟的本質要求。十七大報告提出要“堅持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平等保護物權,形成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新格局?!薄巴七M公平準入”“依法保證全體社會成員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十七大報告多處凸顯出公平正義的要求。

          然而,有些工商部門在服務過程中缺乏公平、平等的意識,為服務對象提供有重點、有差別的服務,出現了一些服務不公平的現象:一是服務規則不公平。受計劃經濟體制和觀念的影響,在市場準入方面仍保留著一些不公平準入的條款,特別是在一些公用性、壟斷性的行業中體現得較為明顯。二是服務方式不公平。有些地方在服務方式上搞創新,對不同的服務對象區別對待,只為重點骨干企業提供重點服務、最優服務,這實質上對其他企業而言就是一種差別待遇、歧視待遇。有違公平精神。三是服務態度不平等。受“官本位”思想的影響,有些同志對待行政相對人采取高人一等、高高在上的態度,在服務過程中“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時有發生,在行政執法過程中不能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將行政相對人當成是“犯人”或是“刁民”,執法手段簡單、粗暴。四是服務結果不公平。從宏觀方面,就整個市場秩序整頓而言,對壟斷行業的壟斷行為、公用企業的限制競爭行為的執法力度還不夠。需要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從微觀方面,在行使執法權限的過程中,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還不規范,執法的隨意性較大,受人情、關系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同種情節的違法行為卻區別對待,執法不公的現象依然存在。

          對于工商部門而言,在服務中融入公平的理念顯得尤為重要。工商部門的服務公平理念應包含兩層意思:首先是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權利平等,平等主體平等對待,要尊重其平等的權利,要給予其平等的機會。美國著名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對社會的公平正義提出的兩個層次對我們很有啟發:“作為社會公平正義。首先要保護每個公民的自由平等權利,使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生存、發展的權利。第二是要機會平等,在機會有限的情況下,機會應向全社會成員開放,每一個社會成員只要愿意,就有權利參與競爭去獲得機會。”其次是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平等,盡管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時具有行政優越權,但是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主體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努力做到行政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平等和均衡。

          工商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來貫徹服務公平理念:第一,在市場準入上,推進公平準入,破除體制障礙,給予各種經營主體以平等的機會,積極促進國有集體、個體私營、外商投資等各類市場主體平等競爭、健康發展。第二,在服務過程中。對服務對象要有一種“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給予一視同仁的對待,即不因親而優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視。第三,在執法監管中,要善待行政相對人,首先要從態度上充分尊重行政相對人,遵循嫌疑從無的原則,即在違法事實尚未查清前,應以認為其無違法行為的態度來看待,即使是實施了違法行為的行政相對人,也應要遵循法定程序,對法律規定行政相對人所享有的各項權利要充分予以保證。第四,在行政處罰中,一方面要充分運用《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加強對壟斷行為、限制競爭行為、商業賄賂行為的執法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另一方面要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權,做到過罰相當,

          情節相同處罰幅度相同,使我們的執法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具有公信力。

          三、樹立服務公開的理念,由封閉服務向公開服務轉變

          公開、透明是服務型政府的一個重要標志。十七大報告中強調要“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服務工作不公開、不透明,使得工作缺乏監督,權力的行使隨意性大,對工作的要求也不高。產生了服務不公平、不公正、不及時等諸多弊端,近幾年來在服務型政府的構建過程中,政務公開工作已經引起了廣泛的重視,但是有些同志仍然缺乏正確的認識,認為公開、透明是對我們工作的束縛,會帶給我們工作難度。影響我們工作進度,在思想上對政務公開工作就產生了應付、排斥的情緒,在行動上仍然習慣于過去的封閉式服務形式。因此,工商部門要樹立正確的服務公開理念。明確公開、透明的重要意義。公開、透明是一種權力運行的制度保障,它是杜絕“暗箱操作”、“”等腐敗行為的有力武器,能使我們的工作在群眾的監督下,更加規范、更加公平。同時。政務公開、信息公開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形成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良性互動,提升我們的服務水平。服務公開理念的要義主要有三點:第一是信息公開,要求我們將利用行政資源掌握的公共信息向社會公開,以便公民了解更多的資訊來實現自身的利益:第二是程序透明,要求我們把權力運作的程序和過程都放置在公眾面前,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第三是公眾參與,要求我們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讓行政相對人參與到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良性互動。

          工商部門要從以下四個方面來貫徹服務公開的理念:第一,服務公開的意識要主動。有些地方將政務公開當成是搞運動,強調時搞得轟轟烈烈,搞過運動后,就懶得再理。例如有些工商部門的政務公開欄的內容居然還是半年前的,有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了,而公開的行政執法的依據和程序仍然還是舊法規的規定。因此,要增強服務公開的主動意識,切忌形式主義,要長期不懈地堅持這項工作,建立政務公開工作的崗位責任制,對開展不力的單位或個人追究相應的責任。第二。服務公開的效果要互動。目前政務公開的內容帶有很強的傾向性,是從工商部門自身需要的角度出發。對工作有利的公開、不利的不公開,沒有從行政相對人的需求出發。針對人民群眾的需求來公開。因此要以開展調研或者座談會、聽證會的形式。充分了解行政相對人的需求,并對不同類型的行政相對人的需求進行細化,根據不同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行政指導活動,從而加強與行政相對人的聯系與互動,第三,服務公開的內容要全面。既要公開依據,又要公開過程和結果:在行政許可方面,要公開服務項目、辦事程序、服務時限等;在行政執法方面,要公開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處罰結果等;在行政收費方面,要公開收費依據、收費標準、收費進度等。第四,服務公開的媒介要拓寬。有的地方一提到公開。就認為是各種規章制度上墻,宣傳欄上貼布告,公開的媒介和方法不多。因此,要通過多種媒介來開展工商部門的服務公開工作,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大力發展電子政務,特別是要利用網絡技術在互聯網上建立工商部門的門戶網站,將政務公開的內容在網站上向社會公布。為了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揚州工商局從機關到每一個基層分局的登記注冊服務廳內都配備了電子觸摸屏,讓前來辦事的人員“一觸即知”。通過“陽光下作業、規范化管理”的形式,使行政活動過程和行政權力的運用公開化、透明化。

          四、樹立服務效率理念,由應付服務向效率服務轉變

          隨著新公共服務理論的進步和現代法治追求時效精神的發展。注重行使公共服務職能的時效性成為時展的必然,西方有一句著名的諺語:“遲來的正義非正義”。這句諺語就強調了效率與正義的密切關系。我們注意到現代行政法中不再僅僅強調“合法性”與“合理性”這兩大基本原則,“效能性”逐漸被越來越多的學者接受為是行政法的第三大基本原則。我們發現,最近幾年新出臺或修訂的法律法規,如《行政許可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等工商部門常用的法規中,有關時效的規定頻頻出現,有些同志認為工商部門行使職權、提供服務。指導思想就是只要履行了作為義務,確保不違法、不出錯,凡事只要有個交待就行。這是一種“不求無功、但求無過”的應付式工作方式。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生活節奏日益加快,人民群眾希望政府部門能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及時、快捷、高效的服務。這種應付式工作方式在新形勢下已經無法滿足人民群眾日益提高的服務需求,與科學發展觀背道而馳。

          因此,我們工商部門要在新形勢下樹立服務效率理念,不再僅僅滿足于“應付服務”的層次上,要有一種“行政慢作為就是不作為”的認識。由應付服務向高效服務轉變,要給人民群眾提供及時、便捷、高效的服務。在行政許可工作中,要給相對人提供“一站式辦公”,對相對人的辦照咨詢回答要做到“一口清”,一次性告知當事人應提交的有關材料,對于法律已明確規定行政時效的必須要在規定時效內完成,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時效的,也要盡可能為行政相對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將事情辦好。大大減少行政相對人的時間成本:在消保維權工作中,要依托12315投訴舉報網絡,建立消費者投訴舉報快速反應機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及時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執法辦案過程中,要依據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迅速查結案情,使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迅速得到處理,市場秩序得到有效維護。

          五、樹立服務質量理念,由粗放服務向質量服務轉變

          十七大報告中明確指出“提高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實現又好又快發展”。這體現了我國經濟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方向轉變,工商部門要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服務,其服務發展的理念和思路也要與時俱進。有所創新。周伯華局長提出了要“創新和完善服務方式,切實提高服務經濟發展的水平?!币虼?,工商部門在服務過程中要樹立服務質量的理念。把提高服務的質量與效益擺在突出的位置,不斷創新和完善服務方式,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現在,工商服務形式和內容雖有很大進步,但是從效果上看粗放型的特征明顯,服務質量和水平還不高,主要表現在:一是針對性不夠。企業生產產品和提供服務,首先要研究市場需求,并對市場需求細化,為市場生產和提供適銷對路的產品。工商服務要借鑒企業營銷理論,針對服務對象的需求來提供適需對路的服務。二是服務知識層次和業務水平尚待提高。服務質量好不好,服務員的素質是關鍵。當今時代是知識經濟的時

          代,新知識新學問層出不窮,而我們的一些同志卻停留在過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服務,不學習知識不鉆研業務,越來越跟不上時展的要求,其提供服務的質量難以保證。三是服務的現代化水平不高。我們服務的手段仍然比較單一,監管方式仍然比較落后,信息化的技術手段在我們的工作中應用的還不夠。四是服務追求造勢、追求形式,而不追求實效。有些地方搞服務方式創新,不從實際出發,盲目求大、求新、求特、求多,既勞民傷財,又收效甚微。

          針對這些問題,我們要從以下五個方面人手,由實現粗放服務向質量服務的方向轉變:一是樹立“以民為本”意識,要加強與各類市場主體的互動聯系。經常傾聽群眾意見,研究群眾需求,并對服務對象的需求進行細分,積極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適需對路的服務。二是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人才隊伍,要想給服務對象提供高質量的服務,服務者的高素質是關鍵因素。因此,我們要加強隊伍的專業化建設,繼續搞好登記注冊官、行政執法官、基層法制員等隊伍建設。并加大培訓力度,通過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和積分制學習教育等多種培訓方式,不斷提高工商干部的業務技能和工作水平。三是以信息化為載體,大力加強信息化建設,創造監管的高水平和服務的高質量。一方面依托信息化著力提高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完善工商部門門戶網站的各種服務功能,積極推進網上咨詢、網上投訴、網上登記、網上查詢等各種便民服務:另一方面依托信息化著力提高監管執法的科技水平,推動信息化手段在登記注冊、經濟戶口巡查、食品安全監管、廣告監測、公平交易執法等領域的廣泛應用,四是制定科學的工商行政管理績效評估體系。改變按案件和收費任務的完成情況為主要考核指標的方式,代之以所管理的轄區內的綜合管理秩序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的績效評估方式。五是借鑒企業效益成本的預算方式。通過加強成本核算和效益評估,精打細算,避免鋪張浪費,以較小的成本贏得較大的收益,為人民群眾謀取更大的利益。

          六、樹立服務均衡理念,由突擊服務向均衡服務轉變

          周伯華局長在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上提出:“監管方法由突擊性、專項性治理向日常規范監管轉變,”這就要求我們在監管和服務中要樹立均衡的理念。工商部門的服務均衡理念,是指工商部門的服務工作要在深入分析把握客觀事物運行規律的基礎上,合理調配服務資源,按照正常的規則和程序持續、有效地行使行政職能,為市場主體提供常態、均衡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