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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劃設計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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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劃設計意見書范文第1篇

          【關鍵詞】城市規劃;建筑設計;藝術構想

          一、城市規劃功能與設計概述

          城市規劃是對城市空間的分析與設計,也即對人活動的區域空間和各區域空間只的關系的協調。建筑設計是解決室內空間的使用、經濟、美觀的要求,同時在外部形體上,具有一定時代特性風格的前提下與周圍環境、城市歷史文脈及城市控制性規劃相協調的結果。城市規劃是動態地解決和協調各類建筑之間的聯系、建筑群的整體形象,以生態的、可持續的觀點延續城市的歷史,展望城市的未來。在城市空間設計上,中國很早就把注意力集中在建筑與建筑之間上了。建筑空間包括建筑形式、質感、材料、光影和色彩,這一切組合在一起形成一種清晰的表現空間的品質或精神。城市中的空間,即城市中的人們所體會到的包羅萬象的感受。研究城市空間,必然要對其分解,以期得到它的構成要素。既然城市空間是城市提供給人們的各方面感受,必然得從人的知覺、心理、行為角度加以分析。一直以來,建筑師在談論建筑時,常用平面、模型來說明設計,經常費盡心機在設計平面、模型上。習慣性的,當建筑師、規劃師們談及城市規劃、城市空間時,也都不由自主地拿出城市的平面、模型來。對建筑設計來說,也許確實離不開平面和模型,平面與模型,只能表現一種二維的形態,當然,以建筑師的眼光來看,平面上的建筑符號能代表特殊的涵義,在他們的頭腦中由具體的平面加立面、剖面就能繪制出一副理想的效果圖來。

          二、現代城市發展理論的完善

          城市規劃學從某種意義上講就是一種空間地域的規劃,其總任務是為各種活動提供空間結構。這種規劃也稱“實體環境規劃”。但在研究對象上,城市規劃需要滿足城市綜合發展的需要與人們對生活的要求,它涉及城市的外觀形式、性質與分工產業發展與布局、社會發展與設施、規模投資及城市各部分的組成、管理、政策等。而空間應該是更為基礎的理論,它與城市規劃的結合,是從一個側面研究城市的形態。

          城市空間向區域空間轉化:區域交通和信息化發展促使現代城市空間從封閉結構向開放結構轉化,信息的溝通加速了城市網絡化的建設,使每個城市都與所處區域空間的整體密切相關,城市密集地區的出現已經成為現代城市空間發展的一個明顯的現象。從廣度來說,以往的認為由產業布局的點狀規劃到交通布局的線狀發展再到以創造更好的環境,改善居住與工作套間為目標的面狀規劃的三次時間并沒有解決城市發展的社會病癥,應該探索更整體與立體的規劃,即在國土范圍內建立“自然―空間―人類系統”的整體割據和發展模式。特別應注重城鄉空間一體化的發展,處理好城市與鄉村的作用和關系,強調在大城市地區和城市密集地區建立一種共同發展的秩序,從而促使區域的整體良性發展。

          三、城市規劃對建筑設計的影響

          1.場地設計是為滿足一個建設項目的要求,在基地現狀條件和相關的法規、規范基礎上,組織場地中各組成要素之間關系的設計活動。其根本目的是通過設計使場地中各要素,尤其是建筑物與其它要素能形成一個有機的整體。場地設計即是整個建筑設計中除建筑物單體的詳細設計外所有的設計活動。這一般包括建筑物、交通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場地豎向、工程設施等的總體安排以及交通設施、綠化景園設施、場地豎向與工程設施的詳細設計。

          2.實際建設流程中,一般首先是業主確定一個建設項目,并取得了相應的用地,然后再委托建筑師來設計,建筑師是在野豬所提出的設計任務和基地條件的基礎上開始工作的。設計者在進行具體的設計前要做細化和完善設計任務的工作。包括詳細培植項目的組成內容,并對這些內容的規模、形式等一些有關的問題做出較為明確的規定,同時要與業主協商,以取得一致的意見。

          3.城市規劃對場地設計的要求一是體現在城市總體規劃對于城市用地的發展方向和布局結構的控制之上。體現在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是具體性的,對場地設計有更直接的影響,場地設計對控制性詳細規劃之中的土地使用和建筑布置等各項細則必須做出恰當的切實反應。這些要求一般包括:“對用地性質和用地范圍的控制,對于容積率、建筑覆蓋率、綠化覆蓋率、建筑高度、建筑后退紅線距離等方面的控制,以及對交通入口的方位規定等。它們會對場地設計尤其是布局形態的確定構成決定性影響。

          4.對用地性質的規劃:具體建設項目的選址上,控制性詳細規劃限定這一項目只能在某一允許區域內選擇基地地塊;對用地進行開發的場地設計,控制性詳細規劃限定該地只能做一定性質的使用。規劃是有建筑紅線與道路紅線共同完成的。對用地強度的控制是通過容積率、建筑覆蓋率、綠化覆蓋率等指標來實現的。

          5.規劃中對建筑高度、交通出入口的方位、建筑主要朝向、主入口方位等方面的要求,在場地設計中也應同時予以滿足。

          四、我國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研究

          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城市總體規劃與修建性詳細規劃之間中間環節,是城市規劃管理的主要依據和和土地有償使用的前提條件。我國控規典型的做法是由規劃師在指定的大街區或幾個大街區內,參照甲方提供的容積率(密度),擺房子,即在保留部分現狀的前提下,追求空間體量的美學關系和視覺效果。然后以此來分割地塊、分配樓板面積、指定建筑紅線,以供將來批租土地之用。規劃師為了追求美的原則,把地塊分配的大小不一,建筑規定的高低不一,喪失了統一的標準和公平的原則。我國的規劃設計與大型公共建筑項目的設計之間一直難以區分,這種現象造成我國的控規地從美學和視覺效果出發,缺乏對土地經濟體制的全面認識。

          五、建筑設計的藝術構想

          設計的手法也是從主觀的感覺出發,通過形體、體量的造型來首先達到視覺上的審美要求,而且設計的大多數時間用在了這方面,對于細部則在很大程度上沒有結合環境總體考慮。

          從城市區域規劃出發設想建筑與大環境的結合,在建筑的整體輪廓上,與周圍的現有建筑呼應,立面上虛實對比、色彩處理與環境格調相協調,流線上,符合環境的肌理;從人的感覺出發想象建筑局部小環境的處理:通過人的生理和心理的感受塑造空間。要有自己的風格,整體性強、簡單中體現復雜,不變中起變化。承傳歷史文脈,用抽象化的手法引用或延續歷史的痕跡,重要的是把視線集中在人的視覺所能及的范圍內進行思考,視線所能及范圍內著重考慮。

          規劃設計意見書范文第2篇

          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的指針

          (一)法治社會建設的要求

          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說到底就是嚴格執法,公正執法,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國家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權力,這種權力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使得檢察機關在執法過程中要有一個貫徹始終的思想來指導,這就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它是中國國情與馬列主義法治思想的有機結合,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靈魂和精髓,是經受了歷史和現實考驗的開放與發展的思想體系。檢察機關作為執法機關,只有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來執法,才能保障法治國家建設的社會主義方向,才能體現出鮮明的社會主義法治特色,才能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

          當前,在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中,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具有充分的緊迫性和必要性。由于歷史和現實的諸多原因,檢察隊伍的規范化執法能力和水平還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下工作的需要,一些環節執法不夠規范、不夠文明,甚至不夠公正、不夠廉潔;一些規范化建設的要求在實踐中未得到很好的落實,與人民群眾的熱切期望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建設法治社會,任重而道遠。在這種形勢下,檢察機關必須牢固樹立和堅定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增強建設法治國家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嚴格規范執法,努力促進司法公正,有效地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努力促進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和檢察隊伍建設,把檢察機關打造成國家法律的模范執行者和有力監督者、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忠實維護者、社會公平正義的堅定捍衛者。

          幾十年的風雨兼程,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終于踏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當前正處于重要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轉型期和機遇期,機遇與挑戰并存。面對新形勢,要適應新形勢,必須認清形勢,提高適應力。法治社會進程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檢察機關要發揮法律監督作用,必須要“打鐵還須自身硬”,努力搞好規范化建設,迎接新形勢下的新問題和新情況。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必須會帶來一些深層次的問題和矛盾,凸現的人民內部矛盾、經濟和社會管理中的新問題和新情況、高發的刑事犯罪、人民群眾法制意識的亟待提高……這些新形勢下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求檢察機關必須主動出擊,嚴格、公正、規范執法,努力化解社會矛盾,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維護國家政治穩定,為社會和諧發展保駕護航。而要做到這些,必須用科學、正確、先進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來指導工作。

          (二)檢察機關自身建設的要求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市場經濟利益法則影響著人們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一些檢察干警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分不清私利和大義的界限,以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立檢為私,執法為已”的錯誤思想對檢察事業有著極大的危險性和顛覆性。同時,幾千年封建特權思想的殘余,人治觀念的消極影響,使得當前檢察機關不同程度存在著執法不規范的現象,一些干警創新意識不強,特權思想嚴重,一言堂、等級觀念、權重于法、人情重于原則等等,都給我們提出了新的信號和考驗。加之,在學習借鑒外國法治思想的過程中,一些人缺乏政治鑒別力,有全部“拿來”、“崇洋”的錯誤傾向,否定我國法治思想和成果,造成思想認識上的錯誤和混亂。

          這些問題使得檢察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步履維艱。因此,非常有必要正本清源,首先要解決好認識觀念上的問題,從端正廣大干警的執法理念入手。結合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通過廣泛的教育整改,讓大家明白“權為民所用——因為權是民所給”、“利為民所謀——因為是為民掌權”、“情為民所系——因為人民的信任與期待”,進一步提高檢察隊伍的政治素質,始終保持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以此來促進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更好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推動檢察工作深入健康發展,更好地適應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

          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檢察機關規范化建設的要求

          (一)用理念查找建設中的問題與不足

          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不能光喊口號,搞形式,必須理論聯系實際,首先要實事求是地聯系自身檢察工作查找問題,每個檢察干警要按執法規范化建設的要求,用法治理念來指導檢查。要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從執法思想上找差距,從實際工作中尋不足,從人民的要求找弱項,查找是否執法為民、是否公平正義、是否服從黨的領導、是否服從大局,即是否樹立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對查擺和清理出來的問題,要加強教育、引導、整頓,認真落實《中央政法委關于2006年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和高檢院關于執法規范化建設的部署,查找、整頓、建設同步協調進行,保證規范化建設與法治理念標本兼進、相融相濟。

          (二)用理念來指導和細化規范化建設,推進檢察改革

          執法規范化建設首先要嚴格規范執法,保障辦案質量。要嚴格按照辦案流程,落實案件質量考評,建立檢務督查制度。要用法治理念來強化法律監督,維護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加強對訴訟活動的監督,努力維護司法公正。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有罪不究、違法辦案、超期羈押、裁判不公等問題,通過糾正訴訟活動中的違法和查處司法人員的職務犯罪,確保司法公正;通過嚴肅查處社會關注的行政執法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深挖窩案串案,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促進依法行政,匡扶社會正氣。

          法治理念要求在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同時,強化保障人權觀念和措施。依法維護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增強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證人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文明管理。

          規劃設計意見書范文第3篇

          五個環節為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下達規劃設計條件)、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審查建筑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完成上述程序法定時限總共為180天,原承諾辦理時限為110個工作日。在建設單位報送的資料符合規劃要求的前提下,現承諾辦理時限為53個工作日。

          (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法定審批時限2個月,原承諾時限20天,現原承諾時限8個工作日。

          (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含下達規劃設計條件)。

          法定審批時限2個月,原承諾時限20天,現原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三)審查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

          原承諾時限30天,現原承諾時限15個工作日。

          (四)審查建筑方案。

          原承諾時限20天,現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規劃設計意見書范文第4篇

          一、規范行政服務范圍

          1、清理調整行政許可項目,對清理調整后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窗口的六個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減少辦事環節,提高辦事效率。

          2、所有行政收費項目一律進入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并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

          二、實行限時辦結

          凡符合規定條件、手續齊備的申請項目,均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1、關于《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的審理,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

          2、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理,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建筑設計方案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

          3、對于施工過程中一般性驗收,在滿足工程驗收條件的情況下,隨叫隨到;對于符合條件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和竣工驗收,于3個工作日內參與監督驗收。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在5個工作日辦理。

          三、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建立市場信用體系,實行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責任事故不良記錄制度,對建筑企業及項目經理實行業績信用登記,并和招投標相掛鉤;開放建筑市場,減少建設工程招投標登記備案手續;公正監督,及時參加監督工程驗收,嚴把工程質量關。

          規劃設計意見書范文第5篇

          第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高度重視城市規劃工作,嚴格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城市規劃必須集中統一管理的規定,加強城市規劃管理,不得隨意下放和肢解規劃審批權,確保城市規劃的順利實施。

          第三條  城市規劃應當明確規劃管理責任人,并逐步實行城市規劃重大失誤的行政責任追究制。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的市長、縣長為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規劃的副市長、副縣長和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為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

          第四條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應當根據國土綜合利用規劃科學合理地確定城市人口規模和城市用地規模,并與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

          第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確定近期建設規劃和中遠期發展規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提前占用中遠期發展規劃用地,確因經濟發展需要占用時,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第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報省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組織編制近期建設所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第七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應當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聽證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后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并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八條  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

          設市的城市和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省級開發區、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中的重要規劃控制區域由省人民政府確定并定期予以公布。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要規劃控制區域內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重要的建筑設計方案應當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查,并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其他修建性詳細規劃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聽證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并由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后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第九條  近期建設所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未經審核批準的,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條  承接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規劃設計單位應當符合國家和本省有關城市規劃設計資質管理的規定。禁止規劃設計單位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城市規劃編制任務。

          在本省承接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外省規劃設計單位,必須到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資質審查手續。在市、縣、自治縣承接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規劃設計單位必須到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登記,并接受當地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劃設計管理。尚未建立規劃設計管理制度的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盡快制定規劃設計管理制度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一條  建設項目的選址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省的有關規定,符合經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的要求。

          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項目建議書時,應當征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在申請批準時,應當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否則有關部門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  市、縣、自治縣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省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

          國家計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項目,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選址意見書,并報國務院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  建設項目在辦理土地出讓、轉讓申請時,必須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

          用地規劃許可證應當符合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要求。用地規劃許可證必須附有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的標明用地界限(每個轉角都應當有控制坐標)的紅線圖。紅線圖所用的地形圖比例為1/500、1/1000或1/2000.第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確定的重要規劃控制區域內的建設項目、省重點工程以及在非城市建設用地上安排的建設項目,經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并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其他建制鎮(鄉)、農場場部在總體規劃所確定的規劃范圍內進行建設,由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初審后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并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十五條  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做好城市設計和城市主要街道的街景規劃,道路兩側應當規定足夠的距離作為街景綠化用地。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規劃所確定的主次干道紅線寬度規定道路兩側建筑物后退紅線的法定距離,經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報省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作為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劃標準。

          第十六條  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外裝修建筑物、構筑物及道路、橋梁、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建設的,必須向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方可進行建設。

          第十七條  建設項目在辦理工程施工報建手續時,必須附有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必須符合經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要求。

          第十八條  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和個人應當認真填寫建設工程驗收表,由市、縣、自治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要求進行驗收并簽署意見后,方可辦理領取產權證書的有關手續。

          第十九條  臨時建筑使用到期的,應當依法辦理延期使用手續。逾期既未拆除又不辦理延期使用手續或在臨時使用的土地上興建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責令限期拆除;逾期拒不拆除的,由縣級以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代為拆除,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條  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城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由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規定第五條的規定,提前占用中遠期發展規劃用地的,由縣級以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拒不恢復的,由縣級以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代為恢復,費用由責任者承擔。

          第二十二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一)規劃設計單位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

          (二)未按規定辦理資質審查手續和辦理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登記的;

          (三)建設項目未按本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進行竣工驗收而擅自交付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