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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問題
我所調查的是一所三線城市,通過對該城市學校周邊的托管班的調查與訪談,發現托管班的招生大部分面向的是小學低年級學生甚至是幼兒園的孩子,主要負責接孩子放學并照顧他們直至他們的父母下班來接走他們,期間負責午飯和輔導作業。針對每位家長不同的下班時間,托管班看護孩子的時間也會相對調整,具有一定的彈性。有些托管班還采取寄宿制方法,以一周或者一個月甚至一學期為單位,由托管班全權照顧孩子衣、食、住、行。當然,這樣的托管班費用高,適宜人群較為有限??紤]到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教學條件等不同,出現了各式各樣的問題,因此只能是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傮w而言,現階段我國小學托管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1.托管班存在衛生隱患,缺少基本配套設施
鑒于各個托管班都位于小學周邊,考慮就近原則常設于學校周邊的學區房之內,因此托管班常開設于居民樓中。有的是開設在專門租用的一戶人家,有的甚至只占用現住房其中一間屋子。屋內是幾張簡陋的桌椅板凳供小學生吃飯使用,吃飯是用統一的餐盤。當看護人員接小學生放學回到托管班時,在托管班的另外一些看護人員已將飯菜做好。待他們到達即開餐,對于小學生餐前洗手不做統一要求。有些托管班屋內設有一臺電視,供小學生吃完飯可以觀看動畫片,直至下午上學。原本該午休的時間變成了看電視,該做法雖然有利于托管班的秩序維護,但是沒有考慮到小學生下午的聽課狀態。而且從小學生身心發展的水平上想此舉也是不值得提倡的。尤其現在小學生近視眼情況較為嚴重,長時間收看電視只會惡化這一現象。
2.看護人員素質有限,成分來源復雜
目前各個地區托管班主要經營者大致可分為三類:第一,是退休老教師看管,他們具有多年的教學和管理經驗,對小學生身心發展階段特點有一定的了解,同時還可以指小學生完成每日作業,這是托管班經營者的主要成分之一。第二,是各種補習班附帶的托管班,這樣小學生可以解決“溫飽”的同時,完成多種培訓。不僅減少了家長教育投資的部分費用,還縮短了往返各種補習班路途所花費的時間,一舉兩得。第三,是一些社會上的人員自己經營的托管班,專門針對小學生的各種需求,為家長提供方便。家長有個別緊急情況不能及時接孩子回家,托管班還可以彈性加班以配合家長。基于經營者成分不一,教育管理水平也是參差不齊的。沒有經過統一的培訓和管理,看護人員的專業化問題令人擔憂。
3.托管班收費高,缺少獨特創新的經營內容
雖然個別城市已經對托管班進行了統一的監管,但是絕大部分的托管班還是見招拆招,依舊我行我素。例如,有的托管班打著解決小學生午餐并輔導作業的旗號進行高收費,然而,實際上每天小學生下午放學在等待家長接回家這段時間都是玩耍打鬧,并沒有完成家庭作業。還有的托管班打著給還小學生進行特長班的幌子進行額外收費的想象??墒撬^的特長班可能只上過一兩節,或者是花錢買了教材或教學用品之后就再也沒有用過。更有甚者,在不確保質量的情況下對小學生進行輔導。這樣很容易對半知半解的小學生進行誤導,日后想糾正過來也是相當困難。托管班的規章制度尚未規范化、完善化時,各個托管班都極力地設法渾水摸魚,大打擦邊球。
二、原因分析
1.托管班缺少正規審批和監管
小學生的家長大多數處于剛入職或者職位較低的階段,需要將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繁重的工作中,才能在工作壓力如此大的今天獲有自己的一席之地,進而就忽視了對孩子家庭教育的重視。算上小學生上、下午的接送,一天一共要四次。大多數家長會覺得過于辛苦,不愿意折騰家里的長輩和孩子,所以選擇了就臨近方便的托管班。而各種托管班正是看中了小學生家長的這種心理,進行“招兵買馬”,迅速成立起來,所以多為“無照駕駛”。在政府相關政策法規沒有涉及于此時,托管班作為一種小學生的新型棲息地進入大眾的視野。在方便家長、小學生的同時,收取一定的利益,作為一種特殊的服務業,其自身就具有很多問題。
2.看護人員沒有統一上崗培訓
眾多托管班間的激烈競爭,為了爭奪家長的目光,托管班打出了輔導小學生作業的標語,還聘請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兼職。托管班的放學時間正好也符合在校大學生、研究生的下課時間,所以托管班成了他們兼職的新去處。而他們在校期間更多是積累理論知識,實踐的經驗匱乏,具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也是少數。長期脫離小學教材的他們,對小學生的輔導也是在“摸著石頭過河”,仍處于探索的階段。他們輔導小學生完成家庭作業,為了省事選擇直接告訴學生答案。故使得小學生并不知其所以然,到真正考試時成績沒有提高。更嚴重的是,小學生由此產生依賴感,長此以往不利于小學生獨立性養成,導致小學生性格的缺陷。
在很多大中型城市,小學生一般下午三點半就會放學,但家長大多要到五六點才能下班,學生放學后的“一個半小時”怎么安排,成了很多家長頭疼的難題。一些家長迫不得已把孩子送到校外托管機構,但不少托管班缺乏資質、亂收費、無監管的現狀也讓家長難以抉擇。
為此,南京市教委出臺規定,全市小學按時離校確有困難的學生全面實行“彈性離校”,由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可以合理調整放學時間,校方安排活動,實行免費托管。
近日,北京市教委規定,學??梢越M織興趣班和社團活動,所有活動經費由政府買單,鼓勵學校聘請社會兼職教師進行指導,還可以將“一個半小時”的活動整體承包給社會企業、組織和單位。
北京、南京積極探索“彈性離?!?,這種模式是否能解決“一個半小時”的難題,抑制無資質社會托管班泛濫的亂象?記者進行了深入采訪。
社會托管亂象
在北京市中關村第二小學華清校區,記者發現,該小學對面的社區里,建有許多課外教學機構,主要有興趣班和托管班兩種形式。其中,興趣班包括英語、音樂、繪畫等,也具有部分托管功能,可以幫助家長接送孩子。這些興趣班的收費頗高,每月都在七八千元左右,按小時計費也多在百元以上。
相比之下,托管班的收費要低得多,平均每月為600~1200元不等。除按月托管外,還可以臨時托管,以小時或次數計費,一小時30元左右。
目前,北京市場上的托管班有私人家庭式托管和由民辦課外輔導機構開辦的托管班兩種形式,一般設在小區或學校周邊。許多小區內的托管班,為節約成本,衛生狀況、人員健康、食品安全、消防設施等方面都未達標。很多托管班沒有營業執照,沒有消防、衛生許可證,工作人員也沒有相應證件,托管班的教學質量和用餐安全也缺乏保障。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這些私人托管班的教師資質、配套設施、衛生安全等問題令人擔憂。”他說,目前,小區里私人開設的托管班幾乎都沒有資質,收費后也無法出具任何教育機構的收費憑據或發票,一旦出現問題,責任很難界定。
此外,托管班究竟由教育部門管理還是工商部門管理還沒有定論。目前,工商審批項目中并沒有專門針對托管班的業務內容,課后托管實際上是一個無人監管的灰色地帶。
中國政法大學開放教育管理辦公室主任吳景明說,托管班在監管上存在盲點,原因是性質特殊,和教育、衛生、消防、工商等多個部門交叉,所以發生糾紛之后,沒有明確的處理依據。
他認為,目前可以明確的是,商業性托管機構應該由教育部門認定和管理,但這些機構在注冊時往往打“球”,比如在教育部門以教育培訓機構名義備案,在工商部門則以營利性商業機構進行認定,這樣就可能造成“兩邊漏管”的局面。
學校托管試點
“由于‘時間差’問題,我們無法接孩子,無奈之下才讓孩子進入托管班,可有些托管班的資質難以認證,對方也給我們出示過各種證件,非常齊全,可根本無法辨別真偽?!敝嘘P村第二小學四年級學生李佳的母親楊慧告訴記者。
此類尷尬在南京同樣存在。記者從南京瑯琊路小學了解到,存在孩子“接送難”問題的家長并不在少數。該校副校長胡志宏介紹:“每天放學后,都有不少學生要在學校多留一會兒,這些學生的家長基本都是雙職工,家里沒有人可以按時來接?!?/p>
南京市教育局初教處處長戴興海對記者表示,從2013年11月1日南京推行“彈性離?!敝埔院?,上述情況得到了改善,這樣既可以為家長分憂,又能充分利用學校的教室和場館資源。目前,瑯琊路小學已有100名學生申請延遲離校,每個年級集中在一個班,每個班由一名老師負責管理。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學選擇延遲離校的孩子已近200人?!叭?所試點學校已經有近千名學生家長不再因為沒時間接孩子而煩惱?!贝髋d海說。
對于南京的“彈性離?!敝疲易”本┖5韰^的王云表示:“這樣確實能有效保障孩子的安全,希望北京的學校也能盡快實行,畢竟孩子在學校里比在外面的托管班更讓家長放心?!辈稍L中,持這種觀點的家長占多數。
儲朝暉認為,南京的“彈性離?!敝坪鸵郧案鞯氐南嚓P制度不一樣,不過,目前南京也只是試行,還沒有完全推廣,難免會有很多問題漸漸顯露出來,如輔導老師短缺等。如果這些問題可以得到解決,完全可供其他城市借鑒。
“彈性離校”隱憂
“彈性離校固然能解決家長無法按時接孩子的問題,但也會引發不少其他問題。”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袁桂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學校是有限職能的教育機構還是無限職能?另外,學生在放學留校期間一旦發生人身、心理傷害,誰來承擔責任?
令袁桂林擔憂的是,隨著南京市“彈性離?!敝频耐茝V,今后申請延遲離校的學生可能還會增加。“讓老師下班后還待在學校里看管、陪護學生,勢必延長其工作時間。加之,彈性離校擠占老師休息和備課的時間,也難免對教學造成影響?!痹鹆终f。
在儲朝暉看來,“時間差”的難題不應該簡單推到學?;蚶蠋熒砩?,應該交由社會機構解決。有資質的托管班和請家政是不錯的解決辦法。至于私人托管班存在的一些問題,則應該由政府規范和市場競爭解決,而不能因其存在問題就放棄。
他同時擔心,鼓勵校外機構進駐校園,又如何來保障學生的安全?
應雙管齊下
儲朝暉表示,不能把托管班“一棒子”打死,市場上也有不少口碑好、資質齊全的托管班,學校開辦托管班也會受到一定限制。不過,社會托管班需要得到有效監管,有關部門應加強對行業的規范管理,盡快取締那些無資質、不規范的托管班。
下午4:30對很多家長而言是一個相當尷尬的時間。放學了,老師下班了,家長還未下班,家中沒有老人幫忙接送,孩子們何去何從?為了緩解這一局面,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就產生了。這種機構一般是指民居辦學的,容納20-30人左右,以作業輔導和興趣培養為主要內容的臨時教學場所。經統計,武漢市絕大部分小學2KM范圍內都存在此類托管機構。新世紀以來,教育培訓行業市場需求巨大,利潤也相當可觀,頗具投資吸引力。有趣的是,此類托管機構的數量經歷峰值后卻呈現出較強的穩定性,即現有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往往在周邊區域內有延續性,穩定性,長期開辦并且有著高認同度。它的認同度來源于穩定性,穩定性又進一步提升了認同度。此中既有就近辦學甚至是教師家屬辦學使得托管市場本身帶有一定的排他性的原因,也有4:30―5:30是家長下班和孩子放學時間銜接上的一個缺口,大部分家長的直接要求是“補位”,也即托而管之,新興各色培訓班吸引乏力的原因,還有家長的心理價位是40元/小時以內,較低的價格對新辦托管班而言稍顯壓力的助力。然而,此類有著高認同度的“托管班”卻存在著極大的隱患。調查發現,這類托管機構往往缺乏市場準入標準,監管方式、傷害預防機制都相當不明確,絕大部分托管機構的責任承擔力度嚴重不足。事實上,盡管近年來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但是相關理論研究卻少之又少??梢哉f,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既是權力配置的盲區,也是權利保護的死角。
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是否合法?這是與之有關的法律規制中的基礎性問題。教育培訓機構一般指的是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目前從事教育培訓的機構大致分為三類:第一類是非企業性質的民辦學校,由個人或者企業出資,需有辦學資質并經教育行政部門注冊、民政部門注冊;第二類是職業技能培訓機構,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許可設立,從事相關職業技能培訓;第三類是教育咨詢公司,為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盈利性機構,在實際生活中也是最常見的培訓機構組織形式。此三類中,進行教育培訓的適格主體為第一類和第二類,目標市場為學生的主要是第一類和第三類,其中教育咨詢公司沒有獲得教育行政部門許可,事實上并不具備辦學資格。顯然,本文研究的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不符合上述三種組織形式中的任一種,而是一種事實存在的,且未經任何主管部門批準的盈利性機構。形式上最接近于教育咨詢公司。調查還發現,武漢市的托管班有兩種存在形式,一種是教育咨詢公司便搭托管業務,即教育咨詢在進行培訓業務的同時,附帶提供放學托管服務。另一種是無任何登記注冊手續的居民辦學,且后一種的比重接近七成?!睹褶k教育促進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性的民辦培訓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但目前并沒有詳細的“另外規定”??梢哉f,培訓托管行業一定程度上游離于體制外。我國《教育法》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有一原則性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睆娬{了教育機構的公益性?!睹褶k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也有定性,“民辦非企業單位,是指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比欢瑑H僅“合理回報”是無法滿足民辦學校維持運營要求的。因此,即使有“非盈利”的要求,民辦學校要生存發展也不得不“盈利”,此為問題之一。民辦學校準入門檻較高,相比之下教育咨詢公司的準入門檻則低了很多,很多辦學者選擇申請注冊教育咨詢公司,以培訓公司為民辦學校出資人,或者以教育咨詢公司的名義從事教學活動。實際上后者超出了其營業范圍,是不合法的。但在對之的管理上卻亂象紛呈: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門不插手盈利性行為,另一方面,工商管理部門對教育教學方面的管理也常常推諉。教育行政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誰來主管?這個問題同樣亟待解決。綜上,可以說,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的問題實際上是當前教育培訓機構畸形發展的衍生問題。要對其進行科學管理,重點和難點都是解決上游教育機構的失范問題。
在調查中,筆者發現了針對民辦小學生托管機構問題的一些新思路。如在武漢市洪山區四眼井社區存在著一種新型的托管班――“四點半學?!?,這種托管班是由社區自發組織,自行管理,自我服務的。輔導人員主要是社區管理人員,每月僅收取300元/人的合理運營費用,認同度相當高。又如華中師范大學教工社區同樣開辦了“四點半學?!保{全校區志愿者為孩子們輔導,學校后勤處給以支持,面向教工子女是免費的。這種社區服務中心組織的托管班由各級民政局管理,同時接受公安、消防、衛生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監督,屬于比較良性的運營方法,可以推廣。除此之外,我國東部沿海地區,以上海為例,是存在學校延長教學時間,免費為孩子們提供“托管”服務的現象的。這種模式不存在市場準入規范,且有明確的主管部門――教育局,同上也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在收費上,經教育部門批準,向物價部門申請審批,在開辦和運行的發展上都更加科學有序。不得不說,當前成本較低,發展較廣的良性模式是社區辦學,而在未來一段最終解決這一問題,也許指向的是學校托管。
關鍵詞:留守兒童 監護 對策
農村留守兒童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特殊產物,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從農村流動到其他地區,孩子留在戶籍所在地農村,并因此不能和父母雙方共同生活的17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由于父母監護的缺失和其他委托監護人對留守兒童的監管不到位,留守兒童的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一、我國農村留守兒童的監護現狀及問題
生活實踐中,我國留守兒童監護的類型主要有單親監護和委托監護,其中委托監護又可分為隔代監護和寄養監護。
(一)單親監護
單親監護是指由兒童父親或母親一方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方式。這種方式相比其他監護方式存在一定的優越性。但在兒童成長過程中父母任何一方的缺失都可能會使孩子性格的發展不均衡;此外,監護人要承擔繁重的家務勞動負擔,面對孩子時往往會缺乏耐心與精力,影響其監護質量。
(二)隔代監護
隔代監護是由留守兒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擔撫養義務的監護方式,是委托監護中最常見的類型。這種方式存在的問題是:長輩常會溺愛和放縱孩子,使其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受托人大多文化水平不高,他們撫養孩子的觀念多停留在吃飽穿暖等生活基本問題上,只重“養”而不重“教”;隔代監護的監護人自身就是一個需要被照顧的老年群體,精力和體力狀況使他們對孩子的監管往往力不從心。
(三)寄養監護
寄養監護是父母將孩子委托給親戚朋友或者托管機構照顧的監護類型。存在的問題有:第一,留守兒童對親情的渴望無法得到滿足,情緒消極,心理健康問題突出;第二:父母的委托大都是口頭形式上的,與受托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很不明確;第三,現有的托管機構大都是私人成立的,沒有正規的營業執照,托管環境也沒有統一標準,存在很大隱患。
二、農村留守兒童監護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城鄉差別的二元社會結構是問題的根源
2010年開展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顯示:我國流動人口達2.6億,流動人口群體數量龐大且不斷增加?;诔青l二元結構的戶籍制度帶來的身份、教育、醫療、福利及就業制度的不平等導致農民工收入不高且很不穩定,農民工大都無力承擔子女在城市生活的各種費用,所以不得不將孩子留守在農村。
(二)法律政策滯后于社會發展
我國現行的監護法律規范較為滯后,缺乏現代監護規則的人文關懷和人本定位,沒有專門條款對留守兒童實施有效的保護,與未成年人有關的法律法規對留守兒童的保護又缺乏針對性,保護力度也不夠。
(三)缺乏對托管機構的有效監管
托管中心普遍存在場所簡陋、餐飲衛生條件差,安全設施缺乏、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收費不規范、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托管兒童的人身安全沒有保障。托管行業由哪一個部門來負責管理,目前尚不明確,入行幾乎沒有門檻,托管市場成為監管盲區。
(四)社會對于留守兒童缺乏關愛和保護
社區或村委會對留守兒童關注較少,對留守兒童的身體健康和心理狀況缺乏了解,不能及時對他們進行引導和督促;網吧,臺球廳等娛樂場所為了經營利益而任未成年人自由出入,使留守兒童較易接觸到各種不良信息。
三、完善農村留守兒童監護制度的對策
(一)完善相關法律,強化立法保障
對留守兒童加強保護必須要完善立法。首先必須明確委托監護的資格和職責,其次要明確托管機構的責任范圍,要以法律形式確認托管機構的法律地位,并明確發生事故后的賠償標準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加大對惡意行為的懲罰力度。
(二)加大執政改革力度,統籌城鄉發展
一是拆除二元制的城鄉戶籍制度壁壘。政府在改革中要逐步拆除就業、醫療、住房等方面的壁壘,減少農民進城成本,同時制定相關優惠政策和配套措施,使進城務工人員享有與城鎮居民在實質上平等的政治身份和社會權益。
二是加快小城鎮建設,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消耗或就近轉移。此外,需增加財政投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完善農村基礎設施及社會保障制度;介入公權力,設立專門托管機構,加強對托管機構的監督。
(三)整合社會力量,加強輿論監督
村委會等基層社會組織應及時更新留守兒童的資料,積極配合監護監督人的工作,監督受托人職責的履行情況,并定期向相關機構和留守兒童父母反饋信息;媒體也應該為留守兒童的健康發展樹立健康的輿論導向,凈化社會環境,引導留守兒童形成健康的人生觀。
(四)優化監護人的管教水平
努力提高農民工及其子女的文化程度,加大法制宣傳力度,重視對農村留守兒童監護人的素質教育,提高監護人的法律意識和文化修養,優化管教水平,用法律約束監護人的行為。
四、結語
留守兒童問題是我國社會轉型期產生的一個特殊的社會問題,是“三農"問題的衍生。要解決留守兒童監護缺失問題,必須從法制建設、資源配置、輿論監督、社會工作等各個方面進行完善,才能標本兼治。
參考文獻:
[1]全國婦聯.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研究報告.中國教育新聞網,2008-02-27.
關鍵詞: 中日家庭 養育方式 育兒觀 差異
引言
近日我國人口管理出臺新策,夫妻雙方中只要一方是獨生子女,就可以生養二胎,俗稱“單獨二孩”政策。圍繞這一政策,不少媒體就中國將新增多少人口,對經濟生活甚至樓市將產生何種影響等展開了討論。筆者認為,相較于“生”幾個,我們更應關注“養”幾個的問題,即如何教育好孩子,培養好孩子。中國和日本在家庭觀方面有很多相同之處,而在對孩子的養育方式、育兒觀方面卻大相徑庭。
1.父輩托管與保育園托管
以筆者所在部門54名已婚已育教工為例,自己帶孩子的同事只有兩位,僅占3.7%;這一數據很能反映中國家庭育兒主體的現狀。在中國,受傳統家庭觀的影響,老年人給自己的子女帶孩子是司空見慣、理所當然的;老年人也常說“盼著抱孫子”,甚至還有兩親家搶著帶孩子的。在日本,孩子出身10天后,就有可供托管的保育機構。其專業的設施和保育服務,讓父母很放心。所以在日本,如果女方不是全職主婦,就會選擇將孩子放在保育園。很少有人會請父母照看。老人認為養育照顧孫輩是孩子父母自己的事,與他們無關。
這里固然有中國保育機構不完善的原因,更主要的原因是中國家庭對兒童適應環境的能力的認識不足。我們普遍認為孩子那么小,是不適合離開親人到陌生環境中的。
2.“圈養”與“放養”
2009年遼寧省教委“關心下一代協會”和《家庭教育》編輯部聯合進行過一項家庭教育現狀調查,發現59.18%的家長在養育孩子上不惜代價,孩子要什么就買什么,每周干家務的時間極少,18.72%的孩子根本不做家務勞動,7.81%的孩子經常讓家長幫助打掃教室衛生,65.27%的孩子要父母接送上學。從數據明顯可以看出我國父母的過度溺愛,“圈養”型養育方式讓孩子嚴重缺乏自主性。
在日本,筆者住所附近的小學生,每天都是自己上下學的,沒有一個人要父母接送。只有幼兒園的孩子,才由校車統一接送。很多家庭在給孩子買玩具時,都會告訴孩子,玩具只能買一個,如果想要另一個的話就要等到下個月。日本人教育孩子有一句名言:“除了陽光和空氣是大自然賜予的,其他一切都要通過勞動獲得。”他們主張孩子自力更生,不能隨便向別人借錢,主張讓孩子自己管理零用錢。許多日本學生在課余時間都要在校外打工掙錢。在中國,不少大學生打工只是為了積累社會經驗。
相較于中國父母,日本父母“放養”型的養育方式,鍛煉了孩子的自理能力,使孩子從小就獨立自主,長大后自然更能適應社會。
3.順境與逆境
中國父母普遍希望孩子能一帆風順,總是盡可能地幫助孩子避開逆境。也就是說,中國的父母對培養孩子頑強的性格并不太關心,而把孩子生活得平安順利看做是兩代人共同的幸福。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吃苦頭,或者少吃苦頭的意識貫穿于中國父母養育孩子的全過程。以穿衣為例,我們認為小孩子嬌嫩,抗寒能力低,經不起凍,所以小孩總比成人穿得多。而在日本,人們希望孩子能從小經歷艱險,以便從中鍛煉出頑強性格,因此從小就對孩子實行耐寒教育,磨煉其意志。筆者看眼所見未滿月的孩子就被父母抱出去購物,大冬天小腳也就那么露在外面,凍得紅紅的也無所謂。
日本父母這種為達到培養孩子頑強意志的目的,而讓孩子親身體驗逆境的方式,中國父母是難以做到的。我們既不忍心又不敢于將孩子置于艱險之中。所以,盡管中國父母也教育孩子要不畏艱險,勇敢堅強,但這種教育大多只停留在口頭上,僅僅是象征性的,不可能達到良好效果。堅韌不拔的性格靠說教是培養不出來的。
結語
很顯然,中日兩國成人在兒童養育方面的觀念存在很大差別,這主要是由于兩國人對兒童適應環境的生存能力有著極為不同的認識所致。中國人認為兒童因不具備成人的肌體和能力而需加倍保護,以免夭折;日本人卻認為要使兒童健全地成長則需加強鍛煉,以便習慣環境,并具備適應外界的體魄和性格。從提高兒童的生存能力來看,日本人的這種鍛煉型養育方式無疑具有積極性和主動性,創造條件讓兒童適應環境,使兒童在發展自身能力的過程中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向成熟。相比之下,中國人的這種保護型的養育方式具有消極被動性,創造條件讓環境適應兒童,會使兒童因習慣于依賴外部力量而抑制和減慢自身能力的發展,甚至使一些屬于人類本能的生存能力逐漸退化乃至消失。
參考文獻:
[1]徐海青等.中日兩國3歲兒童的母親育兒意識之教育觀現狀研究[J].中國兒童保健雜志,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