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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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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范文第1篇

          非遺藝術的保護現狀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遺產,它強調的是以人為核心的技藝、經驗、精神,其特點是活態流變。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弘揚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很多國家來說,其保護的重視程度不亞于任何文化項目或是藝術作品。各國的非遺保護措施不同,但都以政府主導為主,成本較高,但保護效果較為顯著。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國外的保護形勢除了保護項目本身外,更多的是希望通過加大人們“文化自覺”意識來達到真正的長久保護效果。

          但與其他國家的保護情況不同,我國在非遺保護上還屬于起步階段,目前我國的非遺建立的四級的保護機制,但存在著國家重視地方忽視的困境。非遺保護多依賴政府的扶持,長期處于“輸血”,還沒有具備獨立的“造血”功能,我國非遺想要發展起來需要在保護方式和機制上進行創新。

          設計與非遺的關系

          設計,是文化藝術與科學技術結合的產物。而非遺作為我們文化的一部分,展現的正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產物。雖然我們的設計展現的是現代文明,我們試圖在我們的作品中擺脫一切傳統的影子,但不得不承認的是傳統文化如影隨形,影響著我們今天設計的方方面面。因此,從本質來看今天的設計和非遺藝術有著密切的關系。在這種關系下,設計想要服務非遺是具備非常好的先天優勢,設計和非遺藝術之間可以快熟的轉換,通過現在設計去包裝非遺藝術,展現非遺之美,甚至使傳統的非遺具備現代的魅力,都是對非遺保護方式的一種探索。

          設計服務非遺的保護方式

          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相關文件推動傳統文化產業的發展,如《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文化產業振興規劃》等,明確提出實施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戰略,加強文化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非遺文化通過設計走向一種生產性保護是符合發展潮流的保護方式。

          而作為設計來說,非遺的產業化保護道路并不是一兩個單一作品能解決的,必須建立起完整的產業鏈。從非遺傳承問題,到非遺作品缺乏現代市場,到全民的保護意識提升,都需要在保護方式中得到較好的處理。因此,提出設計服務非遺,必須與高校設計藝術教育相結合,走產學研一體化的發展道路。

          1. 建立非遺文化的“文化自覺”意識

          高校作為國家人才的培養場所,引入非遺文化,可以在年輕人中傳播傳統文化,為長遠的繼承和弘揚傳統文化奠定堅實的基礎。直接提高一代人文化保護意識,為后期非遺設計作品提供較好的社會平臺,特別是對高校設計藝術學生的宣傳中,挖掘更多人才投入到非遺保護的行業中來,直接解決目前非遺缺乏傳承人的問題,逐漸轉變全民對非遺的刻板認識,形成“文化自覺”意識。

          2. 建立非遺文化的研究機制

          高校的設計教育圍繞現代設計為主,而非遺作為我們的寶貴財富完全具備研究和發覺的價值。在高校設計中成立專門的非遺研究機制,對現有非遺藝術進行整理歸納,一方面是對非遺文化的保護做好記錄保存工作,另一方面借助高校設計教育的研究優勢,對我們的非遺文化進行深入的研究和挖掘,也是中國特色設計如何體現的一種研究方向。無論是對非遺保護還是高校設計教育都是一種雙贏的模式。

          3. 建立非遺文化的再設計平臺

          在研究的基礎上,為了做到非遺的“造血”必須要能對現有非遺進行包裝推廣和再創造。在高校設計類師生和非遺傳承人的相互合作中,可以依托高校設計師生的現代思維,加上傳承人的技術支持,對傳統的非遺作品進行重新的設計,從作品的使用功能,到花色圖案的再變形,甚至是新材料和新工藝的引入,都是在保留傳統非遺精髓前提下,使非遺作品更符合現代人的審美和生活需求,為非遺作品創造新的市場。從政府依靠,走上自主自足的道路。

          設計服務非遺方式中存在的不足

          雖然設計服務非遺具有一定優勢,但在實際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待解決。首先,非遺與高校設計教育的合作,從長遠來看優勢明顯,但就目前非遺的分布情況很多在鄉村,高校資源比較匱乏,在實際的合作開展上具備一定的難度。特別是前期準備周期較長,經濟效益較慢,會大大影響非遺傳承人與高校合作的熱情。其次,非遺名目多,依靠高校的研究和開發力度,無法做到面面俱到,只能從少數做起,并不是一種能完全通用的保護方式。在實際運作中還需高校、非遺傳承人及地方三者合作才可有效開展。

          總 結

          非遺保護工作是我國文化保護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在先階段多種形式的嘗試都是對走出中國特色的保護方式的一種探索。而設計作為一種能創造較高社會價值的服務性行業,與非遺的結合先天優勢明顯,后期發展具備無限可能,因此,設計服務非遺是一條非遺保護的有效途徑,值得推廣。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范文第2篇

          關鍵詞: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

          對于這種情況,聯合國從上世界八十年代開始就給予了極大的關注。2001年,昆曲被列入世界首批“人類口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到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自此,世界各國掀起了一股非遺的申報熱潮。我國各地也都在積極申報非遺,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截止2017年底,我國共有34個項目被聯合國家教科文組織列入了世遺名錄,至此,我國業成為了世界上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同時,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對文化多樣性的興趣也在日益增長。文化旅游成為當今旅游業舉足輕重的重要組成部分,體驗各個地方的非遺項目也成為一項熱門的時尚旅游活動。如桂林的印象劉三姐,河南少林寺的音樂大典,這都是非遺與旅游相結合的成功典范。這種適度的開發,可以繁榮當地的旅游市場,同時也會為非遺項目的保護提供資金支持,這樣會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然后,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非遺遭到了猛烈的沖擊。非遺的保護與傳承也面臨著諸多難題。面對寶貴的非遺資源,如何能在保護的基礎上協調和平衡各個利益相關者之間的矛盾,實現“帕累托最優”。遺產地旅游開發不同于一般旅游資源開發,它有其自身的特點和規律,如何處理好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之間的關系、遺產地旅游如何進行開發等成為了非遺旅游開發的一大難點。本文在分析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現狀的基礎上,探討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問題,嘗試探討開發思路與策略。

          一、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現狀

          揚州,這座運河城市的歷史可以追述至公元前486年,至今已經超過2500年。悠久的歷史、便利的交通、商貿的繁榮,使這座城市不僅有繁榮的物質文明,也有豐富璀璨的文化資源。國務院首批公布的24座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揚州就是其中之一。揚州是一座人文薈萃的歷史文化名城。在2000多年的發展過程中,揚州這座古城幾度繁榮。經濟的發展也帶來了文化的興盛。中國歷史上許多著名文學家、藝術家曾經在揚州生活,留下許多名篇。唐朝詩人李白的“煙花三月下揚州”更是成為流傳至今的名句,每年春季也給揚州帶來一波旅游高峰。我們去揚州,不僅可以看到古色古香的街巷,精巧秀麗的私家園林,還可以體驗聞名中外的揚州“三把刀”,欣賞揚州評劇、清曲、彈詞等。目前,揚州市擁有世界的非遺項目3個,國家級非遺項目19項,省級非遺項目61項,市級非遺項目206項。揚州非遺項目涵蓋類別非常廣泛。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資源分類具體如下表1所示。總的來說,揚州非遺資源歷史文化價值較高,濃縮了揚州這座古城2500年的歷史文化內涵。同時資源具有較高的藝術觀賞性,蘊含較高的美學價值。再者揚州非遺資源具有較強的科考價值,可以作為歷史、文化、民俗、文學、人類學等領域專家的考察對象。

          二、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存在問題分析

          1、強調非遺旅游產品的觀賞性而忽視參與性。隨著體驗經濟時代的到來,人們對于旅游消費需求越來越趨于多樣化、個性化。非遺旅游資源具有深刻的文化內涵,如果游客只是簡單的觀賞,是很難體會其中的價值的。現在揚州的非遺旅游資源很多以博物館陳列的方式來進行展示。如揚州八怪紀念館、南柯一夢傳說揚州市文化館、揚州瓊花與瓊花觀傳說廣陵區文化館等。這種陳列式的參觀,再加上解說系統不完善,會使游客興趣大減。目前,很多游客對于非遺,會有一種過于僵化、呆板的印象,這對于激發游客的旅游意愿是非常不利的。2、偏重物質化展示,忽視對文化內涵的挖掘。揚州非遺資源內容較為豐富,種類眾多,并且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和歷史底蘊。揚州的非遺在許多方面提現出我國傳統的人文精神。但是在旅游開發方面,多數只注重對非遺物質化的展示,而忽視其文化內涵。揚州許多景區對于非遺的展示呈現出同質化、簡單化的傾向,并沒有去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因此,許多產品主要展示出的就是觀光功能,文化內涵沒有得到充分展示,并且沒有形成文化衍生品。3、非遺宣傳工作不到位。揚州非遺資源豐富,但是在宣傳方面,力度明顯不足。至今,我們去網絡上進行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搜索,只能在揚州門戶網站群的旅游與文化專欄下面找到部門內容。相較于江蘇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樣豐富的城市蘇州就落后許多。蘇州在非遺的宣傳方面做了許多工作。蘇州建設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網,作為一個非遺的官方網站對外進行宣傳。蘇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心在2015年對外開放,包括山花博物館、蘇作博物館等。此外,在2016年4月,蘇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館也正式開放。文化遺產館分為光耀歷史的一刻、市井生活的一天、歲時節令的一年、人生禮儀的一生、生態蘇州的一城五個主題廳來多方位、多視角地演繹蘇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些都是蘇州非遺對外展示和宣傳的門戶。揚州相較于蘇州,對外宣傳工作不到位,這不利于本地市民和游客了解揚州深邃的非遺文化資源。4、部分非遺項目存在傳承危機。非遺是一種活態文化,這種文化能否傳承下去主要靠繼承人。揚州非遺項目眾多,但是不少項目由于市場需求不多而出現了沒有人愿意去學習的窘況。如揚州剪紙,這門手藝在張家已經傳承了300年,其當代繼承人張秀芳就表示怕找不到合適的傳承人,這門手藝在她這一代斷檔。非遺由于文化性較強,所以對傳承人的要求不僅是有意愿要學,還要傳承人具備文化素養、動手能力以及領悟力。揚州其他非遺項目也面臨著這樣的危機,如掌握揚州通草花制作技藝的僅有兩位老人,揚州琉璃燈制作技藝僅剩一位家傳藝人在業務時間進行創作,揚州絨花制作工廠現在已經倒閉。許多揚州非遺項目都存在著后繼無人的傳承危機。5、部分非遺責任主體申報積極性不高。由于非遺申報需要大量的投入,這需要在前期花費時間和金錢,一些非遺項目的保護責任主體不愿意配合。再者,非遺項目保護責任主體也擔心即使申報成功了,政府的扶持資金卻不能到位,這也影響了他們申報的積極性。還有一些企業由于自身發展狀況欠佳,無法由個體企業承擔申報工作,而由企業協會來承擔。

          三、體驗經濟視角下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策略

          1、旅游產品突出體驗性,提高游客的積極性。體驗經濟時代對我們開發揚州非遺旅游產品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體驗經濟要求我們在對非遺產品設計的時候,要注意產品的參與性。不僅要注重企業和游客之間的互動,也要調動游客的積極性,讓游客和游客之間進行互動。我們應該改變現在單一的博物館式的參觀模式,可以引入一些動態的過程來增強趣味性。我們可以引入參與性的活動或者舞臺式的表演來吸引旅游者。比如對揚州剪紙這項非遺產品的開發,我們可以請揚州剪紙藝術的傳承藝人到現場進行表演,或者可以開發揚州剪紙技藝學習活動來增強旅游的趣味性,提高游客的參與性。還可以讓參與剪紙學習的游客在學習結束之后,進行剪紙比賽,最后對他們的“成果”進行排名,對優勝者頒發證書。總之,我們應該通過各種手段,滿足游客參與、體驗、學習的需求。2、深入挖掘揚州非遺文化內涵,設計非遺旅游線路和旅游紀念品。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具有較高的價值,具有揚州原生態文化的基因,同時代表了揚州鮮活的原生文化。我們在對其進行開發的時候要注意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這對于豐富我們的旅游產品,提高國民的文化素質,都有重要的重要。同時,在對揚州非遺開發之時,我們除了要深入挖掘其文化內涵,還應注意廣泛發動社會力量,如我們可以和旅行社、學校、藝術協會等合作,以揚州的民間文學、傳統音樂、傳統舞蹈、傳統美術、傳統技藝等為主題,設計非遺旅游線路和非遺旅游紀念品,開發研學、親子、藝術愛好者等特色線路。這樣的產品推向市場,可以使得這些非遺項目得到更好的宣傳效果。3、多方位宣傳,加大非遺宣傳力度。在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方面,應該借勢借機,抓住一切有力的機會,加強非遺產品的宣傳。如政府可以利用開展“煙花三月旅游節”、“世界運河名城博覽會”等節日慶典的契機,充分展示揚州地方文化特色,加大對揚州非遺的宣傳。政府還可以鼓勵非遺傳承人或者民間藝術表演團體,積極參與國內外文化盛會,進行非遺文化的展示和表演,這對于宣傳、推廣揚州的非遺文化也有重要的作用。再者揚州還要加快非遺數字化建設。相關部門應該組織開發便捷的數字化平臺,做好非遺的資源庫,對非遺的資料進行積累,保存。在這個基礎上,對資料進行整合,建立專門的揚州非物質文化網站,以加大對揚州非物質文化旅游的宣傳力度。4、培養和保護揚州非遺傳承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是揚州非遺保護的主體。我們應該強化非遺文化傳承人的保護,不斷改善傳承人的待遇,同時還要增加揚州各類院校從事非遺文化的教育工作者,壯大揚州非遺的傳承隊伍。在今后的工作當中,揚州應該對各項非遺的傳承人進行評估、確認和保護,建立傳承人技藝資料庫的保護制度。同時,揚州還應不斷去改善非遺傳承人的待遇。如淮安和徐州都已經明確民間藝人在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等方面享受實業單位人員同等待遇,有特殊貢獻者循序破格提升。杭州鼓勵年輕人學習傳統技藝,并且給學習傳統技藝的年輕人發津貼,這些都是值得揚州去學習的。揚州也應該提高非遺傳承人的物質生活條件,改善他們的工作環境,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再者,揚州應該整合職校、高校的教育資源,為廣泛培養非遺傳承人打下堅實的基礎。5、多渠道籌集、利用保護資金。揚州應逐步完善非遺旅游融資體系。政府可以采取招標、轉讓的方式,把非遺景區進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引入企業進行經營,提高景區的經濟效益,并且利用自己的經營收入開展保護工作。同時,對于資金的使用狀況,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信息系統,讓大家可以隨時監督非遺資金的使用情況,最終形成一個政府調節,行業自律,企業自主經營的新型旅游管理體制。

          參考文獻:

          [1]沈娟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揚州樣本[J].群眾,2016(10):52.

          [2]徐曉慶.全域旅游視域下的揚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J].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7(10):24-25.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范文第3篇

          關鍵詞: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博弈;保護;旅游開發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5981(2012)04-0144-04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全球化和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流失已經引起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2003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后,全球掀起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熱潮。我國以“兩大工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和“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搶救工程”)為主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與保護工作全面展開,各級政府和機構紛紛投入到保護行列中來。當前,國內外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的相關研究非常多,但將博弈論運用到其研究的相關文獻較少。牟維、李琦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的博弈探索》一文中以一個新的視角——將個人效用數字化,主張在制度設計的過程中利用博弈理論將個人意識與文化遺產的生存狀況結合在一起,解決其保護問題;王巨山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三方行為與博弈》中對政府、遺產保有者和社會職能機構的多方參與進行博弈;林鴻熙在《基于進化博弈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中運用進化博弈論,研究管理者與使用者在長期演化過程中的策略趨勢,繼而提出相應對策建議等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的相關文獻中,諸多文章承認傳承人和政府的重要地位,物質文化遺產的體現性決定傳承人在其參與中的主導地位,其物質性和保護的實體性快,定了政府在保護中的領導地位。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不同于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其所保護的遺產是非實體存在,是具有活態性和無形性的文化傳統,是共同體、群體的一種生活方式;其載體則是社會化的個人。因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政府、旅游企業、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者這三方都對應承擔著一定的責任和義務。以湖南湘西地區為例,探討基于博弈理論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開發問題。

          二、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運作模式的博弈分析

          在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性開發的博弈過程中主要包括三類參與主體:政府監管機構、繼承者和旅游企業。圖1描述了三類參與主體之間的關系鏈,其中X1、X2分別為政府監督機構和社會職能部門所獲得的非遺保護的信息,0

          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文化,處在不斷變化和發展中,這其中存在政府和市場機會損失的問題,導致政府和旅游企業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了解都只是一種斷面信息,并且落后于真實進度,但是兩個部分的影響卻是非常大的。根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收益既有顯性收益也有隱性收益,且隱性收益不能被貨幣化衡量,所以在保護過程中,保護既得收益決定了三方參與者的角色和策略選擇。

          (一)旅游企業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與傳承人保護的博弈分析

          旅游企業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中與傳承人之間存在博弈行為,這些旅游企業的合理開發與過度開發策略對非遺傳承人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當旅游企業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時,為了使投入的成本盡早收回會對傳承人采用一系列經濟誘惑,使之漸漸漠視對非遺的保護。

          設A為開發湘西某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企業,B為該非遺繼承人,在非遺旅游開發中,A有兩種選擇:合理開發與過度開發,即保護與不保護;B也有兩種選擇:保護與不保護。現做如下假設:(1)如果A和B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合理保護開發時,所得的收益分別是R1、R2;(2)如果都不保護時,所得到的收益分別為L1、L2。進行保護時,由于生存發展環境的改善使其利用空間縮小,束縛條件增多,這樣往往會使投資會大于短期內所得收益,所以R1

          我們首先來看A的決策情況,假定B選擇傳承保護,那么A選擇合理開發時的收益為R1,過度開發的收益為L2,由于L1>R1,所以A的最優策略為過度開發;很明顯,當B選擇不保護時,A的最優策略仍然是過度開發。同理,無論A的選擇哪種決策情況,B的最優決策都是不保護(L2>R2),因此,(過度開發,不保護)就構成了博弈的一個納什均衡,(L1,L2)就成為相應的均衡收益,即形成了典型的“囚徒困境”。

          (二)傳承人保護傳承與相關政府干預管理的博弈分析

          政府作為具有強制力的公共性組織,其保護遺產流失都是通過政策制定和實施來完成,特別是外部低效益的非遺文化,市場失靈的幾率很大,這種市場失靈就給政府的管理和監督提供了機會和理由。所以,相關政府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者之間存在一個博弈。這種博弈屬于一種監督博弈模型。這個博弈的參與人包括政府和傳承人。政府的純戰略選擇是管理與不管理,傳承人的純戰略選擇是傳承保護與不傳承保護。

          圖3概括了對應不同的純戰略組合的支付矩陣。這里,a為政府應得收益,b為支付政府收益后傳承人所得收益,c為管理成本,f為傳承人不合理保護而應繳的罰款。

          假設c

          (三)政府監督與旅游企業保護開發的博弈分析

          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的旅游經營市場中的監督活動是政府管理部門與旅游企業之間利益相關的博弈。企業為了獲得最大利潤,在政府不監督的情況下,一般將在非遺文化保護問題上采取非合作博弈,即雙方之間并不趨于共商合作、共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在這個博弈當中,假設政府有兩種選擇:管理式監督和轉讓式監督;旅游企業也有兩種選擇:違規利用與保護性開發。假設政府選擇管理式監督的投資收益為G,選擇轉讓式監督的收益為z,在信息不對稱因素的影響下,由于政府不可能估測到何種模式的經營能夠確保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的保護與開發,再加上政府對旅游企業在獲得開發權之后是否會對非遺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的信息也同樣缺乏充分的了解。因此,我們就又可假設旅游企業違規開發所能帶來的外部成本為W(即包括自然破壞所產生的成本損失和人文因素導致的成本損失)。實踐中,如果在政府實行轉讓式監督之后企業合理保護開發,政府所得收益便為Z,否則為Z~W。為應對政府的行為選擇,旅游企業一般也會通過自己的行為選擇方式來處理自身對利益的安排:一是違規利用進而獲得較高收益D,二是合理保護開發而獲得合理經營收入H。由于博弈過程中,所有行為主體的策略選擇均是理性的,因而實踐中政府選擇轉讓式監督的一個最基本的條件便是轉讓式監督的所得一定大于管理式監督的所得(即Z>G),既然如此,我們假設Z>G,同理分析D>H,該博弈模型如下圖4。

          實踐中,如果政府選擇管理式的監督解決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則博弈結束,政府能獲得收入G,而此時假設旅游企業無法進入該開發領域,所獲收益為0。不過當政府選擇轉讓式監督模式時,旅游企業開發商便會獲得自己的選擇機會:合理保護開發與違規利用;在此種情況下,如果合理保護開發則雙方都能獲得一定的收益,皆大歡喜;如果違規利用,則政府的損失為W,顯然,政府選擇轉讓式監督之后的收益大小取決于W。也就是說,如果Z-W>G,那么政府會選擇轉讓式監督,則在此種狀態下,因為D>H,旅游企業的最優選擇是違規利用。如果Z-W

          三、基于博弈論的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發對策

          上述三方之間的相互博弈取得的最優策略,能夠幫助我們預見到各種行為可能導致的結果,以及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結果,這些結論對我們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起著很重要的作用。非遺保護與社會各界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社會各界都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承擔一定的責任,如何調動各方的積極性,使得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規避保護中的風險,實現保護開發的切實條件,下面根據博弈分析,對傳承人、政府、旅游企業的行為提出幾點建議:

          (一)增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加強合理有效的管理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人類歷史的活化石,被稱作人類記憶的背影,這些經歷了上千年滄桑記憶的寶貴文化,是確定文化特性、激發創造力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寬容協調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它作為一種稀缺資源,并不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合理的保護和開發是很關鍵的。因此,在進行湘西非遺開發的過程中,我們一定要增強旅游企業、游客以及傳承人的非遺資源保護意識,進行其有效的開發和保護。

          1 政府應制定適當的參與措施

          文化的傳承離不開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參與,對于一個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健康、有效的傳承,必須加強對當地行政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同時也需要通過政府來組織開展多途徑的保護開發教育,使當地居民能夠參與到湘西文化的建設中。例如,開展以宣傳湘西非遺保護為主題的文化活動,讓當地人更多的了解自身的文化,提高居民素質,增強文化信心。

          2 必須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所屬地合理的承載力和容量

          旅游業對湘西非遺資源的開發會導致旅游者的大量來訪,這不可避免地給非物質文化遺產歸屬地的經濟、社會、文化和環境帶來的影響。我們從旅游企業與傳承人的博弈可以發現,企業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是不會主動保護可貴的非遺資源的,這種情況勢必會導致旅游開發過度或者旅游活動量之大超過了目的地的承載能力,使之環境受到嚴重損害。因此,針對這些問題,政府可以建立適當合理的行政管理制度,對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傳承人、文化建檔、維護和跟蹤等內容以制度的形式規范起來,為排除規范中的非遺資源受到侵害和防止可能之侵害。首先,必須對傳承人和旅游企業制定合理的稅收制度,以最大承載力和容量為尺度進行等級劃分,過度越級的將繳納成倍的稅收,以此提高傳承人和旅游企業的保護意識,對非遺資源進行合理的開發和利用。其次,必須對損害額和侵犯行為所得利益進行預算,根據不同損害情況,借助法律手段對其進行利益所得中的30%-200%進行賠償,損害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這在一定程度內也能避免承載力過度和容量過大的情況。

          3 有計劃地進行標準的培訓和保護知識的宣傳

          湘西相關政府需要建立系統的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政人員的培訓體系,以及文化利用標準的培訓。定期進行實地考察,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態環境變化態勢,再邀請知名專家進行保護方法的指導,組織學習國際、國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新趨勢、新動向及成功的經驗與方法,以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以此提高正確保護利用的能力。另外可以通過網絡授課的方式,對專業保護的知識進行宣傳和普及。

          (二)提高傳承人傳承保護的積極性,增加其自豪感

          隨著中國進入老齡化社會,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進入衰亡的高峰期,同時,伴隨著現代化進程的加快和全球化趨勢的加強,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展遇到很多新的問題。與有形的物質文化遺產不同,絕大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靠口傳心授的方式代代相傳。這些掌握著傳統技藝的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延綿不絕的核心與紐帶,而現在許多領域,傳承人的確立本身已成為瓶頸,所以社會各界更應該高度重視對傳承人的認定和保護。

          1 借助政府的力量給傳承人一定的社會地位和經濟的幫助

          一定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幫助,能夠激起傳承人的傳承熱情,使他們能夠積極地把自己的技藝傳下去,增加其傳承的自豪感和榮譽感,營造積極熱烈的文化氛圍。同時這種社會的肯定對年輕一代也會存在一定的影響,創造新的節目,適應年輕人的口味,既保持傳統的演出方式又有新的內容,方便年青一代接受,增加社會關注度,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可持續保護與開發。

          2 適當將部分傳承文化納入課堂教育

          傳承非遺文化對各中小學生也有一定的影響和作用,學生通常都具有強烈的愛國保護意識和好奇心,而且對于課堂老師言傳身教的知識非常重視也非常信任。我們可以將學校設為傳承的重要陣地,政府可以鼓勵學校開設民間文化課程,致力于非遺文化在青少年中的宣傳和推廣。根據不同的發展狀況,選擇恰當的時期一步步將非遺文化引人到課堂教育中,利用學生的求知欲、好奇心以及快速的學習能力,使之激起對傳承的熱情,并從中選擇重點培養對象,從而加速了文化的推廣,也達到了傳承的目的。

          (三)加強政府監督力度,增強政企合作

          根據政府與旅游企業的博弈分析,如果運用管理式監督的模式來經營湘西非遺資源,一般就更需通過傳承人的力量來促使對資源的保護和開發,但此行為在現實實踐中是無法真正實現的。所以,在實行轉讓式監督的背景下,由于只有確保旅游企業合理的保護開發,政府才有可能會獲得持續的收入,同時也不至于破壞到非遺資源。因此,為了引導旅游企業進行合理經營,也就必須借助于外部的力量來約束其具體的行為選擇:

          1 明晰權責,設立獎勵制度

          政府應明確規定旅游企業經營的責任和權限,并設立相關名譽與實物獎勵制度,提高旅游企業的積極性,切實保證湘西非遺資源達到保護與利用的雙贏局面。

          2 規范懲罰制度

          針對傳統意義上的懲罰性措施,主要包括拘留和罰款,需要制定統一的嚴格使用標準,堅決避免粗放型懲罰。對違規的人或單位所造成的損害進行定量檢測,以量化的形式標準化,再根據標準對其進行不同程度的懲罰,特別是對違規利用的旅游企業應加以重罰,以治理不規范的旅游市場,提高市場效率。

          3 成立綜合執法部門

          綜合執法部門可以幫助明晰權責,提高執法效率,當出現執法不嚴,監督不力時,無論是責任的承擔者,還是監督者都將失去效力,切實維護湘西非遺資源保護與開發的安全環境。

          (四)旅游企業搭建“真實”文化舞臺,促進非遺保護性開發

          從旅游企業與傳承人以及政府之間相互的博弈分析中,可以看出,旅游企業為了追求短期效益最大化,通常都是過度的開發和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了避免這種過度開發所導致的非遺產品消亡的嚴重后果,旅游企業應該審視湘西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所能帶來的長期隱性效益,重新認識該效益在企業的發展和建設中的巨大促進作用,為了獲得更多更長期的經濟利潤,旅游企業勢必要使湘西非遺產品的利用可持續的進行下去,必須克服短期高額利潤的誘惑,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充分合理的開發好這項潛力十足的產品。

          1 打造真實的文化旅游路線,娛樂性與教育性相統一

          旅游企業需要創新文化旅游觀念,以“分區發展、以點帶面”的發展理念,打造文化主題路線。讓游客通過親自參與,以娛樂的形式短暫的學習這些少數民族的傳統技藝,提高其了解的欲望,為游客對其文化有更多更全面的認識提供機會,喚醒游客對傳統民俗民風的興趣。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范文第4篇

          [關鍵詞]絲綢之路經濟帶;非物質文化遺產;共享性開發;協同發展

          2013年9月、10月,主席在訪問中亞和東南亞期間,先后提出了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界海上絲綢之路的戰略構想。從國家層面看,該戰略的實施旨在利用古絲綢之路的歷史特質,重新打造中國與古絲綢之路和古代海上貿易路線國家的合作關系,與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經濟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體、命運共同體和責任共同體。民心相通、文化建設是該戰略的題中之意。它不僅為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帶來新的平臺,更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尤其是資源開發提供了新機遇。

          一、“一帶一路”戰略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提供了新機遇

          (一)非遺資源開發與非遺傳承保護不沖突

          非遺資源開發與非遺傳承保護這兩個問題并不存在本質沖突。就前者而言,主要指的是依托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的商業開發。雖然資源開發的方式在當下有很多問題,尤其是學界所擔憂的“產業化”問題,但是從商業開發的路徑看,與非遺的“生產性保護”方式之間是不矛盾的。

          “生產性保護”是我國自加入教科文組織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并全面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程至今,結合中國實踐經驗,提出的一種新的保護手段。2012年2月,中國文化部頒發的《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指導意見》中專門界定:“生產性保護是指在具有生產性質的實踐過程中,以保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真實性、整體性和傳承性為核心,以有效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技藝為前提,借助生產、流通、銷售等手段,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轉化為文化產品的保護方式。”簡而言之,其邏輯起點就是通過非遺項目的手工產品和手工產品市場的開發,利用經濟效益的獲取來可持續地推動非遺技藝的傳承與發展。

          然而,由于現實開發中大量出現的去手工化、機器化生產現象,學界對于非遺資源的開發、非遺產業開發一直存有比較大的異議。這事實上不是非遺資源開發的內在問題,而是全社會對非遺資源開發的文化自覺、文化自律問題,需要由政府主導予以監督和管控的問題。我們不能因為這些負面問題的存在,而本質上否定非遺資源開發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今天,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命延續,重在傳承,也重在發展。唯有更好地融入現代生活,獲得更廣泛的社會認知與更深層次的社會消費,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獲得更長久的生命力。

          諸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迫切需要融入社會生活,需要廣泛的社會消費,唯有如此才能催生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斷傳承并可持續發展的內在動力。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而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發展需要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二)“一帶一路”為非遺資源開發、走出去提供了更為廣闊的市場空間

          從“一帶一路”的戰略合作框架看,它貫穿了亞、歐、非大陸,連接了東亞經濟圈和歐洲經濟圈,沿線有65個國家,人口總數達44億,占全球總人口比重的六成之多。盡管各個國家之間在種族、民族、宗教、社會制度以及生活方式上存在各種差異,但是古絲綢之路悠久的貿易歷史,也說明這些地區之間有著心靈相通的文化基礎。從非遺資源開發、非遺產品走出去來看,這些沿線國家在消費中國非遺文化上不僅有歷史基礎,更有廣闊的市場空間。而問題的關鍵是,我們如何能夠開拓并抓住這些市場機遇。

          (三)非遺文化走出去有利于實現民心相通的戰略目標

          自2013年中央提出“一帶一路”戰略以來,文化建設一直是該戰略重要的題中之意。2015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的《推動共建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愿景與行動》就明確提出,以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相通作為主要發展內容,其中,民心相通成為該戰略實施的文化目標。因此,如何推動沿線國家地區之間的文化對話,在尊重客觀文化差異的基礎上,增加文化間的相互認知與彼此認同,則成為我國絲綢之路沿線省份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中的重要戰略任務。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文化多樣性的活態表征,有利于促進世界多元文化的文明對話與相互認同。從文化間關系看,文明或文化的沖突在今仍真實存在。促進文化間的交流對話,正是為了達成多元文化主體對彼此文化的認知、尊重乃至理解,增進文化間共同情感的交流和確認。世界各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不同民族、種族、族群的文化傳統的延續,在其意義結構中事實上是存在一定的相通之處的。一方面,共同的文化源頭或親近的文化血緣為不同地區的文化對話提供了交流的歷史基礎。我們在追溯一種文化或文明的源頭或流變脈絡時,總會發現這種文化與其他文化之間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甚至沒有一種文化能夠保持^對的獨立;另一方面,世界各國對于生命、愛情、自由、正義等價值的共同體認,是不同地區人們能夠跨越民族、種族、國籍、語言進行交流并相互認同的基礎。非物質文化遺產正是承載了這些普遍情感的重要載體。

          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世界不同地區文化交流或交融的產物。絲綢之路沿線省份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很多文化的形成、演變都受到古絲綢之路經濟貿易往來的影響,或者是經由外國傳入,或者在中外互通的基礎上受他國文化影響從而流變演化。可以說,這些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極大地豐富了古絲綢之路文化的內涵。因此,要推進民心相通,非物質文化遺產無疑是一個重要的手段。

          所以,“一帶一路”戰略的啟動,事實上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發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戰略機遇。利用“一帶一路”戰略機遇助推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發展,實質上就是要在新的文明周期開始的時候,與各國人民共同開啟新的文明之窗。

          二、絲綢之路經濟帶地區非遺資源共享性開發的對策路徑

          如何抓住這一機遇,如何積極利用其戰略機制,針對性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保護性開發,則是本文思考的主要方面。具體涉及如下幾個問題:

          (一)在國際開放視野下,科學規劃制定非遺資源共享開發的協同機制

          絲綢之路連接著中國經中亞、俄羅斯至歐洲(波羅的海國家),中國經中亞、西亞至波斯灣的廣闊區域。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提出,事實上正在重塑國內沿線區域的社會地理空間關系,重塑區域之間的空間文化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作為文化資源,就是被重塑的空間文化關系的重要方面。沿線省份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開發、產業培育以及非遺產品走出去等方面做好區域協同的一體化規劃。

          而就協同一體的規劃制定看,首先要考慮資源稟賦問題。既要立足經濟帶整體性資源優勢做好戰略的系統定位,還要兼顧各區域的比較資源優勢,做好戰略的空間布局。絲綢之路經濟帶包括西北五省區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西南四省區市重慶、四川、云南和廣西。這些地區擁有非常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僅從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世界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情況,就有新疆維吾爾木卡姆藝術、“瑪納斯”、以及“麥西熱普”,青海的熱貢藝術,甘肅的“花兒”、皮影戲。而從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前三批)的數量和資源類型來看,這些地區的非遺資源主要集中在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以及民俗方面,其中,尤屬傳統手工藝和民間美術資源的數量甚為豐富。結合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與資源開發的現實困境,民間文學、民間音樂、民間舞蹈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目前仍需以保護為主,因此,從文化走出去,尤其是依托“一帶一路”經貿平臺走出去的路徑看,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類項目的資源開發是比較契合的。當然,就各省份自身的戰略開發選擇看,還需要再分析具體名錄項目的傳承基礎與資源開發的可行性條件,從而確定其開發重點。

          除了現存資源稟賦,各省份與古絲綢之路的歷史淵源,尤其是歷史互動方式,也是不可忽視的影響因素。沿線省份在地理、社會、經濟環境上的差異客觀影響了歷史上貿易路線、貿易方式、貿易內容的差異。相應地,文化往來互通的方式、內涵以及層次也有差別。今天,重建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就不得不搞清楚古絲綢之路的跳動脈搏,其目的是為了更有效地明晰沿線省份的戰略分工,更好地進行資源配置。這就要求沿線省份積極做好古絲綢之路的歷史挖掘和研究工作。通過深入挖掘、整理歷史脈絡,理清該地區與古絲綢之路的歷史淵源,確定與新絲綢之路的契合方式。

          在綜合考慮資源稟賦、歷史互動因素基礎上,協同發展的對話機制更是不可或缺。沒有出于頂層設計的協同機制,或者說沒有實質性發揮作用的協同機構、協同制度,沒有跨行政區域的對話、合作乃至監督評估平臺,不利于經濟帶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開發的整體規模經濟,容易導致資源的重復開發、同質化資源開發的惡性競爭等一系列后果。沿線省份的政府機構應加強這方面的對話,切實推動有關非遺協同開發與走出去管理機構、制度的建設工作。

          (二)在政府積極主導下,科學搭建多層次、高質量的非遺產品國際貿易平臺

          在“一帶一路”戰略機遇下,推動非遺資源開發并以此促進非遺文化走出去,需要特定的貿易渠道。作為經貿戰略,“一帶一路”在基礎設施尤其是道路交通設施建設上進行了大量投入,這也為非遺產品走出去提供了客觀有利的條件。然而,不同于工業、生活消費品,非遺產品不是大宗消費必需品,沿線國家的市場有待深入挖掘,國際化的產品展示和貿易平臺是必需的。藝術節、文博會、項目推進會等平臺的建設應當成為戰略重點。

          目前,我們已有一個綜合性主題的國家級平臺,即絲綢之路(敦煌)國際文化博覽會。這是由我國政府批準,由文化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旅游局、中國貿促會和甘肅省人民政府共同舉辦的,面向沿線國家的國際流合作平臺。2016年9月20日舉辦了首屆“文博會”,從參與國家和代表團的數量看,規模非常大,文化和經濟效應后期會逐漸顯現出來。

          除搭建綜合性國家級文博會平臺,主題類文博會、藝術節平臺的建設則具有積極的補充作用。沿線省份不要在綜合性平臺建設上同質化競爭,而要結合區域資源優勢,積極搭建特色文博交易平臺,努力做好品牌建設,為當地特色非遺產品的走出去發揮實質性引導作用。

          (三)在社會協調基礎上,著力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產業開發中社會參與的主體性和廣泛性

          利用絲綢之路經濟帶戰略促進我國與沿線國家地區間民心相通、文化交流,其參與主體不僅包括政府、企業,還要積極調動社會公眾、基層的文化參與。就這些區域而言,多數地區的國民經濟發展水平還相對較低,多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也主要在經濟欠發達的鄉村地區傳承,非遺資源的商業或者產業開發對于當地民眾而言,不僅是其參與文化建設的重要方式,更是增加自身收入改善經濟環境的重要途徑。因此,出于保護地方文化生態、加強文化傳承的考慮,要特別保障這些地區的社會參與權利并構建參與機制。

          從目前看,一是要扶持、建立一定數量的民間手工藝專業村,將這些地方特有的文化資源、智力資源以及勞動力資源積極有效地整合到非遺資源產業的開發建設中,引入到“一帶一路”“民心相通”戰略的實質性推進中。二是繼續發展并優化“農戶+協會+公司”的協作發展方式。一方面,強化協會在非遺保護與非遺資源市場開發關系協調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通過協會統籌個體農戶、個體傳承人集體參與地方非遺資源開發,從而加強實現整體規模經濟效應。

          (四)在可持續發展原則上,牢固確立非遺資源開發的創新意識,不背離非遺傳承保護基本原則,鼓勵非遺產品走出去

          非遺產品的開發需要創新意識。從我國古代文化藝術走出去,尤其是文化藝術商品的外銷經驗看,積極的文化創新、文化調適是其關鍵因素。既然要打開沿線國家的文化消費市場,就必須做好融入國外文化市場的準備,審美取向、價值偏好的調適,技藝的創新,包括產品質量的提升,這些都必不可少。換言之,既要保持有中國特色,也要一定程度上容易被外國消費者接受。這與非遺的傳承保護是可以調和的。只有不內在改變中國傳統文化的價值內涵,不背離該非遺項目傳承流變的文化特質,不改變手工生產的基本手段和工藝流程,在產品開發的外觀、樣式上有充分的創新空間。

          從我國古代年畫產業繁榮期大量外銷的情形看,其中就有豐富的年畫題材革新,尤其是針對外銷地區的審美趣味、世俗信仰等創作了豐富的專門滿足當地熱門需求的年畫產品。同樣地,從我古代瓷器的外銷經驗看,也是如此。我們不能狹隘地將非遺的傳承保護理解為固守現狀、一成不變。諸多非遺項目流傳至今,正是在不斷地創新與調適的節拍中保留其社會生命力。從這一點而言,積極抓住沿線國家的市場空間,絕不是用非遺去牟取所謂的經濟利益,而是要依托新市場的打開,提高非遺文化的國際認知度和接受度,通過非遺產品的社會消費來提高其創新的生命力。這也正是在“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談非遺資源開發、非遺產品走出去的主旨所在。

          [參考文獻]

          1胡惠林.關于文化產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思考,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6).

          非遺文化的現狀和問題范文第5篇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介紹;現狀;分析;策略

          一、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介紹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傳承傳統文化、以人為本的活態文化形式,它是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文化表現方式,包括傳統口頭文學、傳統表演藝術、節慶活動、民俗活動和禮儀、傳統工藝知識和技能等,反映了不同民族的民族個性和審美習慣,與物質文化遺產一起承載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史,體現了文化的多樣性和創造力。

          邢臺歷史悠久,有著深厚的文化沉淀,被譽為“鴛水之濱、襄國故都”。它是中國許多重大歷史事件的策源地,曾涌現出中醫圣祖扁鵲、元代科學家郭守敬、“烏頭宰相”魏裔介等一大批歷史名人,給后人留下了十足珍貴的歷史文化遺產。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4年10月邢臺市共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14項,其中包括邢臺梅花拳、沙河藤牌陣、隆堯招子鼓、威縣亂彈、威縣冀南梨花大鼓、邢窯陶瓷燒制技藝。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有59項,其中有招子鼓、內丘神碼、彈(譚、潭)腿、沙河九龍祭祀等。列入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有89項,如廣宗打礁、南和抬黃杠、沙河四匹繒布制作技藝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數量多、種類全,有民間文學(牛郎織女傳說、內丘縣郭巨孝文化)、民間美術(內丘神碼、南宮碑體書法藝術)、民間音樂(內丘扇鼓腔、沙河市道教音樂)、民間舞蹈(寧晉縣八仙七巧燈、隆堯縣澤畔抬閣、廣宗跑竹嗎)、民間曲藝(冀南梨花大鼓),民間雜藝、傳統技藝(邢窯燒制技藝、威縣土布紡織技藝、手工掛面制作技藝)、傳統民俗(內丘扁鵲祭祀、沙河九龍祭祀、清河中華張氏傳統祭祀)、傳統體育(沙河藤牌陣、邢臺梅花拳、通臂拳)。非物質文化遺產被人們稱為“人類的精神家園”。在歷史發展的長河中,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是時代賦予我們的文化瑰寶,是我市“軟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宣英譯現狀

          外宣是指以本國的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為基礎,憑借現代化媒介或其他宣傳手段,真實客觀地向外來人員介紹中國的政策、經濟文化和建設成就,盡可能地獲得世界人民的信任、支持和認可,從而在世界民族之林樹立起良好的國際形象,不斷加大對外傳播非物質文化遺產這種獨特文化形式,不僅可以更好地推動邢臺文化走向世界,符合國家大力提倡的“走出去”的文化戰略,也是保護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途徑。對外宣傳就離不開英語翻譯,因此有必要對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宣英譯現狀進行調查研究。

          為弘揚邢臺傳統文化,邢臺市憑借各縣或各地區具有鮮明地域特色和較大影響的非物質文化,市縣政府、社會團體和高校組織舉行多種多樣的旅游文化宣傳活動,如中國?邢臺天河山七夕愛情文化節、清河縣鄉村旅游暨山楂節、秦王湖牡丹節、九龍峽桃花節等。這些具有地域特色的經濟文化交流宣傳活動吸引了國內外的友人、專家和大量游客前來學習、考察和旅游。

          在這一文化交流過程中,語言交流離不開翻譯這座橋梁,有效準確地展現我市特有文化的魅力內涵更離不開高質量的翻譯材料。但由于這些非遺外宣活動處于初級階段,目前我市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多強調其本身的名錄體系建立、遺產普查、傳承人命名等方面,而忽視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對外宣傳翻譯方面,導致多方面問題。通過走訪和了解,舉辦這些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動及一些旅游活動時,翻譯工作者幾乎都是由舉辦方聘請,而這些譯員對當地文化沒有深入的了解和認知,因此所譯成品并未達到理想水平。同時該行業缺乏相關部門監管,使非遺外宣英譯處于無雜亂狀態。由此看來,非遺的翻譯還缺乏其專業性、組織性和規模性。

          在當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英譯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由于非遺的英譯處于起步階段,邢臺地區外宣翻譯的數量和質量都不容樂觀,高水平的外宣翻譯人才稀缺,正式出版物也很少。通過對搜集到的部分譯文進行研究,總結后發現其中主要問題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譯文受漢語思維的影響,只翻譯表面文字信息,忽視了其中的內涵信息;第二,非遺外宣譯文不夠規范、精簡,對原語文化中具有民族性、區域性的詞匯處理不恰當造成錯譯、漏譯;第三,譯文對中西方文化和思維方面的差異考慮較少,缺乏外國友人和游客的認同意識,使譯文翻譯過度或表達不夠精確。這些問題會導致譯文的可讀性差、外宣效果不佳。

          三、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宣英譯現狀分析

          1.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宣重視程度不夠

          一個國家、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文化的繁榮離不開宣傳和交流,相對來說,邢臺非物質文化外宣翻譯起步較晚,發展緩慢。雖然在2006年,邢臺市政府發表《邢臺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表明政府對非物質文化有一定的重視程度,但缺乏相關部門的有效監管和組織,非遺外宣并沒有得到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沒有投入足夠的物力、人力和財力等。

          2.專業外宣翻譯人才的缺失以及翻譯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翻譯的不重視

          為使具有鮮明特色的區域性文化“走出去”,準確而規范的譯文是必要的。從搜集到的外宣翻譯資料的數量和質量來看,對外宣傳翻譯工作不容樂觀,文化遺產專業翻譯人員稀缺。有些翻譯人員自身漢語及英語素養達不到較高標準,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宣翻譯良莠不齊。此外,目前還沒有一本完整、權威的英漢對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書籍,使得翻譯規范不統一。翻譯界也沒有形成完備理論來推動和支持非遺文化外宣英譯的研究和發展。

          四、關于改善邢臺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宣英譯現狀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