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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聲音形象意識聽覺
歌唱者使用他的發聲器官和身體機能活動,把一個個音符轉化為美妙的聲音,在這個轉化過程中,構成“樂器”的各個歌唱機能恰當地組合,形成發聲器官自動就位和協調平衡的活動狀態。這種“制造樂器”和“使用樂器”的過程并非僅僅是某一肌肉的活動,而是意識概念或聲音形象的全面反應。因此,嗓音投射可以說是由歌唱者的想象力即聲音形象來支配的。本文試就如何建立正確的聲音形象的問題,談一些體會。
一、聲音形象的概念
形象,一般指具體事物,而文學藝術的形象是“人們從審美理想的立場出發,根據現實生活各種現象加以藝術概括所創造出來的具有一定思想內容和藝術感染力的生活圖畫”。從這個意義上講,筆者認為,聲音形象是在探索鮮明的聲音和回聲的實踐活動中,在非理性的和無意識的狀態下,通過理性的意識和精神上的再創造,以科學技能和智慧聽覺來調解產生出來的聲音客體的實際效果。
我們知道,嗓音并非僅僅是發聲體的機能活動,它是聲音的形象,是通過身體上的各種渠道的調動投射出的供人們辨聽、欣賞的聲音藝術空間的效果。
二、正確聲音形象的構成
聲音:我們預期塑造出的形象,其聲音應當是優美、豐富而又柔軟的,既響亮又有潤澤的,正確而理想的聲音。
共鳴:我們闡述的共鳴是指高位置的頭腔共鳴,其共鳴點很集中,像針尖一樣,而且聲音富于穿透力,但又感覺不太響。
氣息:好的聲音形象是一定要有呼吸支持的。要用勁、不漏氣、不費力、氣很長,要有一種氣永遠用不完似的感覺。
喉嚨:要達到聲音形象的理想境界,必須在歌唱時打開喉嚨,咽腔繃緊成共鳴管道,具體說就是抬軟腭、下喉頭,像半打哈欠狀。
三、聲音形象在歌唱中的作用
筆者以為,好的聲音概念是非常重要的,教唱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改變學生的聲音概念,教唱的全過程也就是不斷改變學生聲音概念的過程。
歌唱,作為一門純粹的聽覺藝術,以它的“非空間造型性”“非語文性”抽象的特征,使歌唱的實踐性認識功能受到制約,使概念、判斷、推理等邏輯思維顯得無能為力。在這種情形下,只有喚起非聽覺的體驗,即音樂聲音形象化的聯想,才使這種“神秘信息”的傳遞成為可能,從而把不可言傳之情付諸語言,把不可見的聲音美感付諸形象化的聽覺。通過形象的描述作為中介,去接近聲樂藝術的本質。
四、聲音形象的把握
要塑造出理想的聲音形象,就必須把所有的歌唱活動看作意識和機體的雙重活動,我們要堅信,意識在身體的各種活動的控制和配合方面的統治力。關于這方面,筆者想從聲音形象確立過程中的形象與活動的關系來論述。
1.意識與聲音形象
藝術性歌唱是由歌唱者演唱時心中的想法和概念來支配的,一個人怎么想的,他就怎么唱。這從根本上來說,“發出聲音的是意識,而不是嗓音”。因此,既然聲音總是追隨思想而動,只有想得美好,你才能唱得美好。所以我們必須認識到:歌唱是高級心理活動現象之一,與其說是用喉部來歌唱,不如說是用智慧來唱歌。
筆者認為,聲音必須在想象中或在內心中聽到,而不是從身體上感覺到。所以,我們在教學中應當啟發學生多思考。要把學生的意識堅定地集中在所希望發出的理想的科學的聲音上。用心塑造形象,使學生的精力直接用到已準備好接受工作的嗓音渠道中去,并反復地回到這個形象上。要有耐心地、堅持不懈地集中在這個形象上,直到從意識的控制中獲得解放,從自然狀態進入必然王國。正所謂“聲音是蘊藏在發出聲音的想法之中的”,任何盲目地模仿現成的模式,或是用毫無意義的無動機、機械的活動來訓練肌肉的做法,都會阻礙藝術性歌唱的表現動力和正確聲音形象的樹立。
2.聽覺與聲音形象
筆者認為,通過練耳來發展聲音形象,這是一個想象聲音的過程。在實際發出聲音之前,先在心里“聽到”聲音效果,對歌唱運動所發出的聲音,通過敏銳的聽覺和已知技巧和經驗,細心地去感受、辨別、判斷出正誤和優劣。清楚整個歌唱活動所追求的音響和“聲音形象”,總是把一個好的聲音樣板樹立在歌唱訓練的前面,竭力仿效它直到踏上自己的道路,就像一個畫家試圖畫出物體之前一樣,他會清楚地設想它的整體面貌。
長期的聲樂教育實踐使筆者體會到,一個好的聲樂老師必須要有一副好耳朵,沒有好的聽力,就不可能對學生存在的問題有正確的判斷,更不會有好的富有針對性的解決辦法。對不同的聲音,老師不要武斷地下結論,要全面分析一下,然后再下結論,并且給出解決的辦法。否則,就會嚴重阻礙學生的進步成長,尤其是不利于聲音形象的確立。
3.教學語言與聲音形象
歌唱既是科學又是藝術,從藝術歌唱的角度,是為了表現自我,釋放壓抑在心中的情感,交流歌者和受眾之間的情緒。從科學技巧的角度或者說從教學的角度,就更多地要涉及和檢驗表現的完成效果。如果在歌唱訓練中,要描述和分析所觀察到的聲音狀態,并從構成這個狀態的原因找到它們的效果,僅僅有方法是遠遠不夠的,教師必須要把嗓音運動的基本原理及聲音形象表述清楚。可以說,聲樂教學中的大部分困難就是在我們試圖向學生講解怎么做時產生的。因此,為了準確地交流,加速想法的傳遞,教師在教學用語上要把握源于共同體驗的某種特定的要素,以賦予形象化的語言或生動的比喻,引導學生用各種新的體驗去感受它。比如,“唱高音就好像聲音從腦袋頂上跑出去沖到天上一樣”,研究發現,這是一種可貴的心理幫助,是能夠直接讓學生建立聲音形象的好方法。再如,為了讓學生把氣吸得深而飽滿,常用“打哈欠”“聞花”的形象來比喻。為發出有氣息支持的聲音,激發學生去想象在自己腰上圍著充氣的汽車輪胎,要時刻感覺到一種富有彈性的力量在支撐著自己的腹肌。通過長期的聲樂實踐,從發聲運動的全過程中總結概括出來的專業聲樂術語,作為教學實踐的科學的語言,不僅加強了解釋能力,還使學生能夠順利地找到聲音的位置。這些明喻或暗喻有時候會喚起學生的生活體驗,進而迸發出強烈的藝術靈感,甚至能夠產生頓悟的功效。
所以說,聲樂教師的語言必須是科學的、生動的、形象的,甚至是夸張的,這絕對有利于盡快實現從抽象到具象的這一根本性轉變。
4.示范與聲音形象
在藝術家的成長過程中,尤其在學習聲樂初、中級階段,沒有一個人會拒絕從模仿中獲得靈感。而任何能夠示范的教師也從不低估這種極為直接的教學手段。
在聲樂教學中,我們一直鼓勵學生多聽、多看,尤其是大師們的作品,要分析他們的技法,模仿他們創造性的技巧,目的是研究他們是如何最有效地利用自己的天賦,創造出卓越的聲音。我們也更加認同教師的示范行為——給學生嗓音訓練提供的參照物和模仿取樣主體的客觀事實,因為“它可能是最容易使學生熟悉教師認為是可取的那種音響和可取的發聲方法的手段”。一直以來,在聲樂教學中大家都推崇“示范教學法”,之所以強調它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是基于聲樂教學的特殊性,特殊性包括復雜性和抽象性。而教師的“示范性”具有將直觀的感覺提升到概念層次的作用,具有促進學生的理解從感性認識上升到理性認識的作用。因此,一個能夠靈活運用嗓音的教師將示范出科學規范的聲音,從而為學生迅速確立聲音形象鋪平道路、指點迷津。
筆者認為,聲樂教師示范應當做到以下三點。第一,要充分發揮榜樣的作用。教師有責任讓學生感動、陶醉甚至折服。學生有了強烈共鳴感覺,才會情不自禁地去模仿,這就是所說的榜樣的力量。第二,教師必須有能力模仿學生發出的各種聲音,要模仿得惟妙惟肖。這樣一方面夠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增強學生的自信心。另一方面模仿學生聲音的弱點,讓學生迅速知道自己的不足。同時,教師還要闡明導致錯誤聲音的根源及改進的措施和方法。第三,教師要盡可能多地去示范歌曲演唱,并且要有感情地完整示范。教師從理論到實踐系統科學的精彩示范,會給學生提供一個典范的聲音形象,這個典范能促使學生呆滯的、消極的肌肉機能活躍起來。
總之,在教學中,教師以“示范性”教學手段,提供給學生模仿的樣板,是為了讓學生找到科學美好的聲音形象,繼而在聲樂追求的道路上奮發努力。在這一點上,筆者不主張“會唱的不會教”“會教的不會唱”。筆者十分推崇和贊同著名聲樂教育家沈湘先生的主張,即“會唱的不一定會教,但是會教的必須會唱”。
這里還要指出,我們強調意識的核心作用,并不是否定身體訓練(歌唱機能)的重要性。在實際訓練中,它們其實是相互交織的,組成了聲樂學習過程的一個個步驟和環節。最終,通過長期而明智地使用意識和身體的某些功能或器官,我們要樹立正確的聲音形象,最后達到技巧嫻熟,演唱自如的藝術境界。
參考文獻:
[1]李晉瑋,李晉璦編著.沈湘聲樂教學藝術.華樂出版社,2002.
關鍵詞:情感表達;歌唱技巧;融合
中國分類號:J60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4115(2014)05-190-2
聲樂演唱是帶有語言的藝術,它具有一個特殊性:它是優美的歌喉、清晰的咬字吐字、較高的聲音位置、合理的氣息安排、真摯的情感表達的完美結合。
一、歌唱技巧與情感表達同樣重要
聲樂作品主要包括兩個部分:旋律和歌詞。因此,聲樂作品要求演唱者即要有熟練的歌唱技巧演唱旋律還要用充沛的情感來抒發作品的內在情緒,從而駕馭各種風格的歌曲。所以,歌唱技巧與情感表達同樣重要。
歌唱技巧包括:正確的發聲位置、聲音的圓潤厚實、氣息的連貫飽滿、咬字的清晰準確等等。如舒伯特的聲樂作品《搖籃曲》“睡吧,睡吧,我親愛的寶貝”這句歌詞里“睡”字的發音,因為口形擠壓使咽腔失去了很大的空間,所以要靠打哈欠的方法來解決,因為打哈欠時,口腔和咽喉才能完全打開,字才能唱的圓潤。又如亨德爾的聲樂作品《綠樹成蔭》,第一句采用切分節奏進入,旋律上下跳動,音調也抑揚頓挫,所以在演唱第一句時應該根據意大利語音的特點重音突出,音可斷但氣不斷,而且音準要保持平穩。這就要求歌唱的人在演唱時要控制好氣息,通過氣息的有力支撐與控制,達到語音清晰圓潤的效果。由此可見,在聲樂作品的演唱中,歌唱技巧非常重要,擁有純熟的歌唱技巧才有可能駕馭各種風格的歌曲。
但一首聲樂作品如果只講究歌唱技巧而忽略情感表達,那說明演唱者還不夠成熟。如果把聲樂演唱比喻成一座建筑,歌唱技巧就是這座建筑的奠基石,而情感表達是這座建筑的設計感。沒有設計感的建筑只能叫房子不能叫建筑物,同樣,演唱時沒有情感表達,就不叫演唱,而只是發出了正確的聲音。那什么是歌唱中的情感表達呢?我個人認為就是理解加二度創作。
演唱者必須先理解歌曲的內涵,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歌曲之中,才能準確把握好歌曲的情感,表現歌曲的內涵。因為任何一首歌曲都是作者在一定的歷史背景下完成的,作者的民族意識、所處的時代特征、自身的人生觀、世界觀、創作歌曲時的情緒都會融入到所創作的歌曲之中。而演唱者只有充分的理解作者的這種情感,才能準確的把歌曲演繹出來。在充分的理解歌曲之后,通過其二度創作的能力來進行歌曲的演唱。例如:歌劇《蒼原》中的女主角演唱的一首女高音詠嘆調“情歌”,演唱者娜仁高娃通過對作品的理解、對作品思想的把握、對作品情感的融入,從而完美展現了蒙古族質樸、爽朗、熱情、豪放的性格,又抒發了自己對愛人忠貞不渝、不離不棄的感人情懷。又如西班牙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多明戈在扮演歌劇《奧賽羅》中奧賽羅的角色時,為了參透人物復雜心理廢寢忘食,終于理解了主人公作為黑人,進入到白人社會的格格不入,從而把握住劇中人格的情感和個性,進行了完美的表演。作為一名聲樂教師,對學生的教學也可以如此,首先引導她們理解歌曲的內涵,然后鼓勵學生加入自己的理解,再來演唱歌曲,效果一定比單純地唱技巧或唱節奏音準要來得好。
二、情感表達的提升
既然情感表達在聲樂演唱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那么提升情感表達的能力是必須的。
第一,自身音樂修養的提升。什么是音樂修養呢?它是指一個人對于音樂的敏感性、對音樂知識的掌握度、對音樂技能的掌控能力,以及對音樂藝術的理解、表現等能力。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曾經在論及音樂家的藝術成就時說:“一切藝術都是開在枝葉繁茂的知識之樹上的鮮艷的花朵。”如果演唱者的音樂知識單一、藝術修養片面、文化水平偏低,單靠模仿去演唱,那自身的演唱水平和情感表達能力一定不夠。因此,演唱者在學習過程中應當具備一定的鋼琴演奏技能、作品分析能力,以及音樂歷史、音樂鑒賞等方面的能力,才能全方位的提升自己的音樂素養。
第二,情感表達提升的方法。首先,要抓住歌詞,理解創作主題。演唱者應該通過歌詞的內在含義,去挖掘主題思想。其次,要抓住風格,明確民族特色。要想準確地將歌曲的風格表現出來,必須了解歌曲所屬的民族特色。光是中國,就有五十六個民族,每個民族的音樂都有自己不同的風格。另外中國民歌與外國民歌又大不相同,例如西班牙民歌以其強烈奔放的吉卜賽舞蹈節奏為特征,而陜北民歌則以秧歌節奏為特征。因此每首歌曲的風格怎樣,體現怎樣的民族特色,這在歌唱前必須要有所了解與掌握。最后,要抓住旋律,感受作品情感。旋律是歌曲在思想內容與感情上的主要表現。任何一首歌曲,其旋律都有典型的藝術形象,演唱者要利用旋律本身的魅力增強歌曲的感染力。例如,利用節奏松散的對比、強弱的對比、樂匯的不斷遞進、音階的跳進等音樂表現手法來表達歌曲的藝術形象。在演唱歌曲之前,應對曲調進行反復視唱,領悟旋律特征,節奏變化,對每一個提示,包括表情、速度、力度等都要有全面的了解,領悟旋律所表現的內涵,把歌曲中的音樂形象分析透徹,然后使用恰當的音色、歌唱技巧表現歌曲。
三、歌曲技巧與情感表達的融合
綜上所述,所謂成熟的演唱就是演唱者能將高超的演唱技巧與恰當的情感表達融合在一起,因此二者怎樣融合非常重要。如《聽,聽,云雀》,拿到這首作品后,第一步應該是了解、理解這首作品。傳說這首作品是作者舒伯特在咖啡店里翻閱莎翁詩集后在飯桌上即興譜寫而成的,被稱作是“自然之歌”,是一首充滿愛意的小夜曲。音樂分兩段,第一段為C大調,旋律生動明快,描寫了“云雀在天空歌唱,太陽之神升起”的美麗景色;第二段從C大調轉為降A大調,產生了鮮明的調性對比,唱到“這一切多么美麗,我親愛的姑娘醒來”時,又轉回C大調,調性色彩由暗而明,表達出晨光下克洛頓向伊摩琴傳達的愛意。因此,這首作品的情緒應該是明朗、活潑的,在演唱時便可用一種自然輕松的聲音來表達歌曲的思想感情。那自然輕松的聲音如何得來?呼吸換氣的技巧成為重點。這時歌唱技巧開始為情感表達服務,演唱者始終要保持高位置狀態,演唱時必須調動一切生理機能,保持平穩的呼吸,讓氣息跟著旋律作快速的反應但又不失去控制。如此一來,歌唱技巧和情感表達便自然地融合在一起,相互服務,這樣的演唱才是最為動人的演唱。
聲樂演唱,之所以是一門抽象與具體相結合的藝術,就是因為它的多樣性和變化性。演唱者只有同時擁有較高的演唱技巧和恰當的情感表達,才能有效的準確的演唱出詞曲作者的深刻情感。因此,學習演唱的學生們,在這兩方面都要同樣重視,才能真正的理解音樂、理解聲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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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哲學;思維;歌唱;技巧;作用
中圖分類號:C35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歌唱技巧這一具體科學,與哲學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音樂與哲學是人類的兩朵精神之花, 它們關系密切。哲學既是世界觀, 又是方法論, 對于人類精神世界的發展始終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 它是文化思想的核心,是一定音樂思想意識的結晶, 并由此構成了不同音樂文化思想的共同基礎。”[1]歌唱技巧的掌握很抽象, 有時非常感性, 在較大程度上還受個人感覺或一時情緒的影響。那么如何更加理性地把握它,就需要我們擁有科學的研究精神和態度, 結合哲學的觀點,擁有正確理論的指導,運用正確的思維方法,從更高的角度揭示歌唱的奧秘。
歌唱是靠人的大腦和各發聲器官共同參與的具有高度主體性、創造性的藝術實踐活動。它不僅是一門藝術,更是一門科學。法國作家福樓拜曾說:“越往前進,藝術越要科學化。同時科學也要藝術化,兩者從山麓分手,回頭又在山頂匯合。”無疑,歌唱中,無論是歌唱技術水平的提高,還是其藝術修養的穩固,都離不開科學方法的指導。所謂科學方法,即指科學的思維方法和科學的技術方法,而任何技術的發展又都是受人的思維方式的制約。因此,問題的主要方面是掌握科學的思維方法。
一、何謂科學的思維
思維力是間接概括認識客觀事物的能力,是人們認識客觀事物本質和內部規律的能力,也是人形成其它能力的基礎。人的創造能力、想象能力都是在思維能力基礎上逐漸形成的。
科學的思維是辯證的思維,是一切科學研究之方法,是辯證法在人類思維中的具體表現。它能使人在實現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進程中,做到客觀科學、思路清晰;它同時也是藝術家把握藝術規律的根本方式,是藝術創造中歌唱者科學認識藝術規律的前提條件和獲得成功的重要保證。運用科學的思維方法,可以不斷提高歌唱發聲的技術技巧,不斷增強對藝術作品的感悟能力。
二、思維是歌唱的先導
(一)思維先導――定義
楊天君認為:“思維先導,就是指從現實出發,對行為事件發展的未來前景、狀況、過程及其結果等進行自覺的、有目的分析、判斷和推測,從而獲得某種預見性的認識,以幫助其在行動之前及早看到潛在的機會或危險,更加清醒而自覺地做出決策,從而減少失誤,提高其學習效率。” [2]這個定義筆者認為很科學。世界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帕瓦羅蒂曾說:“歌唱發聲時,我剛準備好發聲,我還沒有唱出的聲音已經傳到我耳朵, 好壞我都知道。” [3]可以看出在開口之前就應該在思想上把歌唱起來,這就是“超前思維”在歌唱發揮的作用。思維先導的核心就是對事物未來發展趨勢的預見性,并要有一定的提前量。
(二)培養正確的聲音概念――基礎
聲樂藝術可以說是一門“有聲無形”的藝術。而正確聲音形象的建立是離不開其正確聲音聽覺表象的積累的。“所謂“表象”(Representation) 是指客觀對象不在主體面前呈現時,在觀念上所保持的客觀對象的形象和客體形象在觀念中復現的過程。”[4]也就是說,在聲音技能訓練或演唱前就應該首先在內心建立一種正確的聲音概念,并能夠在其內心的想象中準確地知道這個聲音的形象。這就猶如文學家在寫出一部精美的文學作品之前,就必須先在自己頭腦中形成作品的構思、布局、人物、情節一樣。英國著名科學家貝弗里奇曾指出:“幾乎在所有問題上,人腦都有根據自己的經驗、知識和偏見,而不是根據面前的佐證去作判斷的強烈傾向。”[5 ]這就是說,人們已有的知識、經驗及其思維方法等會成為人們實踐和認識的“思維觀念之前提”,對人們的實踐活動和思維活動具有“定勢”性的導向作用。由此可見,正確聲音聽覺表象的積累,是科學聲音技術思維的形成基礎。
(三)提前進行思維的練習――條件
“我們必須懂得發出美妙好聽的聲音首先應由思維開始,而思維是與聽覺密切關系著的。” [6]聲帶的顫動是與周身的神經系統密切關聯著的。因而聲音的發出,直接受著大腦的控制和體力的支撐。器樂家可以連續練習幾小時,而歌唱家可不能用嗓過久。必須要用精神練習來補償肉體的練習。所以許多歌唱藝術家,既練可聽到的嗓音,又練聽不到的精神感受。也就是在發聲前首先要有精神活動,使大腦機構首先進入登臺演出時的“角色”中,即發聲必須從“思維”開始。
三、思維是歌唱的保證
歌唱中的思維是指歌唱者通過聲音所要表達的一種思想、觀念或某種情感、情調等。它是人的大腦對音樂作品的一種有組織、有目的的思維反映。對歌詞內容和感情的理解,對旋律和節奏的把握,對吐字、呼吸、共鳴等技巧的運用,都離不開這種高級思維形式。科學的思維要具備良好的意念及合理的想象。良好的意念是歌唱獲得成功的保證。因此在歌唱中用意念控制歌唱的狀態、情緒等,有積極的作用。
(一)運用意念、借助想象
學習歌唱技巧,除了弄懂歌唱器官的機能狀態外,發揮思維的作用,運用意念,借助想象是訓練取得良好效果的一條捷徑。練聲或歌唱時,應使思維接近主題,強烈的意念促使歌唱者產生強烈的歌唱欲望和創作激情。如氣息訓練時,使氣息下沉,一可想象小腹內收下攏,臀部下墜,氣沉丹田;二可借助咳嗽、大笑等尋找橫隔膜的感覺。為使氣息流動,可想象丹田處氣息在沸騰,象海浪在翻滾。為使氣息通暢,可想象氣息所走途徑是一條通暢的管道。“意大利美聲學派強調最低的音應當和高音一樣發聲,著名歌唱家卡來羅.艾維拉爾弟要求‘把胸音收到頭音上,把頭音放到胸腔里’,這些提法都是運用意念借助想象的結果。” [7]可見,思維在歌唱中的運用是十分廣泛的,同時是科學歌唱的有力保證。
(二)正確地認識歌唱發聲諸矛盾間的對立統一
歌唱者是歌唱活動的創造者。由于歌唱者對自己的發聲器官既看不見又摸不著,所以只能以感性體驗為基礎,以大腦的意識操作為手段,通過思維對所獲得的感性認識進行分析和把握,逐漸形成對聲音概念的理解和對聲音狀態的控制。比如歌唱中氣息的“呼與吸”;精神的“放松與緊張”;聲音的“靠前與靠后”;氣息與聲音的“上與下的對抗”;歌唱語言的“字與字”、“字與聲”、“字與情”的協調;歌唱者的“主觀聽覺與客觀音響”; 藝術表現的“動與靜”;技巧訓練的“個性與共性”、“局部與整體”等等各種因素和現象。它們既是矛盾對立的方面,也存在求其平衡、達到統一的必然條件。
四、正確的思維促進情感的表達
“情感產生的源泉是客觀現實的反映,也是人對客觀現實的態度與反應。人們的認識活動,總是與自己的態度、愿望相結合的。一個對聲音概念有了正確認識的歌唱者,面對著客觀現實中所出現的一個個新的刺激,當后者與其認識相一致時,就會產生肯定的情緒和情感。” [8]由客觀現實產生的情感,由神經發出信號并傳送到各部分肌肉,形成情感的態度和表達情感的姿勢,形成面部的表情,形成由喉頭肌肉控制,從而使人們在其嗓音的聲音里表現出喜愛、溫柔、歡樂、悲哀、激動、氣憤、急躁、害怕、憤怒等等的情緒。聲樂藝術的最終目的是理解音樂意境、表現作品風格,要學會情感與技術的平衡,就得通過意念,借助想象,也就是“思維”來激發歌唱情感,完善歌聲。
五、正確的思維是靠長期的積累慢慢形成的
(一)思維概念由錯誤到正確
往往音樂聽得多并對音樂的反應比較敏感的人,就容易領會什么聲音是好聽的、美的、圓潤的、什么聲音是不好的。這種對聲音的判斷,就是人們形成的對聲音的概念。它的掌握和形成,都是通過人的大腦進行分析、綜合和概括的過程經過反復實踐而實現的。在正常情況下,思想上的正確聲音形象,總會“指揮”并協調它們的肌肉活動的。人們往往對聲音概念的認識,起初是錯誤的,經過一段正確方法的訓練,就能以其活動的結果來檢驗其實踐是正確的還是錯誤的,并能推動他去改正錯誤,使其從實踐中不斷地精確和完善起來。
(二)積極的思維引導反復實踐
積極思維能夠保證聲音技術動作練習的質量,促進聲樂技能的形成。而對任何一個新的歌唱技術技巧動作的掌握,除了依靠自己過去所儲存的相關聲音聽覺表象外,更重要的是要在積極思維活動的引導下,有目的有計劃地反復地實踐練習。列寧曾這樣描述:“人的實踐經過千百萬次的重復,它在人的意識中以邏輯的格式固定下來。這些格式 (而且只是) 由于千百萬次的重復才有著先入之見的鞏固性和公理的性質。”[9]在歌唱實踐中多次完成某種歌唱技術動作的練習,這種動作方式就會鞏固下來,便形成相應的歌唱技能。任何聲樂技能技巧的形成,反復練習是必要的條件。但是,若沒有積極思維參與下的練習,則是被動、機械的動作重復,這樣既不能糾正其歌唱技術動作的偏差,也不能提高其質量,甚至容易出現錯誤的技術動作的動力定型,影響聲樂技術水平的提高。
結語
“掌握一種學習方法比掌握一定的知識更重要”。必須掌握科學的世界觀和方法論,將辯證思維運用在歌唱中, 我們才會有意識地將主觀和客觀、認識和實踐具體地、歷史地統一起來, 才會從歌唱實踐到歌唱認識、再由實踐到再認識的輪回中去獲得理性駕馭歌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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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幼兒園歌唱教學
本文希望通過對幼兒歌唱教學的研究,探索出一些更好技巧和方法,從而提高孩子們的學唱興趣,更好的服務于幼兒教學工作。
一、當前幼兒歌唱教學現狀
1.教學目標單一 。歌唱活動中很多教師把教會孩子們唱歌作為教學的主要或唯一的目標,認為孩子們只要會唱了就達到了一定的目的,完成了教學任務。但卻忽視了很重要的一些方面:如幼兒歌唱能力及興趣的培養,也忽略了歌唱活動中其他教育功能的引導。
2.教學方法枯燥。一部分教師往往把注意力放在歌曲內容和歌唱技能的傳授上,關注的是“教什么”、“怎樣教”,多采用“灌輸式”的教學方法,忽視了幼兒主體性的發揮。孩子們在唱歌時表現的很被動,只是在老師的帶領下一遍又一遍的唱或跳;雖然在老師問“喜歡不喜歡唱這首歌”或是“為什么喜歡”時,孩子們能條件反射似的給予回答:“喜歡”,但在問明原因時便會有些茫然了,在老師的言語提示下雖有所表示,但這些不是孩子發自內心的喜悅。這種“師教我學、師說我聽”的教學模式已很不適應當前教育發展的形式。
3.教唱方式老套。歌唱活動中,以獨立歌唱、集體合唱為主,孩子領唱、輪唱、分聲部唱、表演唱的機會較少,這樣,幼兒自我展現、相互合作的機會就少了,也體驗不到歌唱形式的多樣化與情趣,特別是那些“愛表現”或是特別沉默寡言的孩子,失去了許多技能提高、情感體驗、自由表現力、多方發展的機會種種原因,導致了歌唱活動的開展難以發揮它應有的作用,而且不正確的發音方法還會傷害到孩子發音器官,使幼兒失去對歌唱的興趣。而綱要中幼兒藝術領域的目標指出:“幼兒喜歡參加藝術活動,并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二、幼兒歌唱教學技巧研究
1.選擇幼兒喜歡的歌曲,激發幼兒學唱的好奇性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一首歌曲是否適合幼兒唱,首先要看它能否激起幼兒學唱的興趣和欲望。在幼教雜志及教材上,有好多幼兒歌曲。但并不一定都適合孩子們學唱。如表現為:歌詞陳舊復雜、幼兒難于理解,還有的歌曲內容孩子很陌生,這樣就影響孩子學唱歌曲的興趣。因此歌曲的選擇,對孩子的學唱有著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應有的放矢的選擇歌曲。我認為只要幼兒感興趣的、健康的、能給幼兒帶來愉快情緒的歌曲就適合幼兒歌唱。如《小兔乖乖》(歡快的)、《小魚游》(優美的)、《粗心的小畫家》(詼諧的)……
2.由動作引導進行新歌教學活動
由動作引導的新歌教學活動,就是組織幼兒做動作開始活動。這種教學方法主要適用于詞曲簡單、多重復,歌詞內容有直接描述動作過程,賦予動作性。如,在進行歌曲《蝴蝶找花》較長活動時,先讓孩子進行“蝴蝶找花”的游戲,讓孩子分別扮演“蝴蝶”和“花” ,借歌詞內容進行游戲,并利用游戲活動學習伴隨歌詞朗誦,再進行學習唱歌和相關的游戲活動。這樣不僅使幼兒學唱興趣濃,而且還能夠使平淡的新歌教學活動變得生動活潑,富有情趣。
3.在唱歌教學活動中創設良好的活動氛圍
在教唱活動中教師應給孩子們創設良好的環境氛圍,寓教于樂,同時建立融洽的師生關系,以充分調動孩子參與唱歌活動的積極性,讓孩子感受自然美,自發的模仿和學習,甚至以游戲貫穿整個教學活動,讓孩子輕松的學唱歌曲。如,歌曲《幸福拍手歌》是一首活潑、歡快、節奏性很強的歌曲。在學唱歌曲前,我便有意識的在孩子們自由活動時播放這首歌曲,那歡快、跳躍性的旋律,以及那拍拍手、跺跺腳等歌詞,很快吸引著孩子們的興趣,他們一邊哼唱一邊做起了相應的動作。我故作驚訝地對孩子們說:“你們真了不起,老師沒教就會唱了。”孩子們在表揚和鼓勵下,感受了成功的喜悅,自信心大增;一些平時不大表現的孩子也投入到了歌唱活動中,和大家一起“瘋”了起來。在進行歌場教學活動時,我嘗試著不用琴來伴奏,而是讓孩子們自由的拍手、拍腿,邊拍邊清唱歌曲,擁有節奏的拍打增強孩子們學唱的興趣。在教學中教師的教學態度、眼神、動作語調等也是營造教學氛圍的重要因素;所以在教學過程中安排的一切活動都要富于感染力,建立輕松、相對自由的教學氛圍,以及平等、友好的師生關系,能讓每個孩子產生積極學唱歌曲的愿望。
4.引導幼兒創造性的唱歌,培養孩子的創新意識
有位教育學家曾說過:“學會創造是培養現代人才的重要內容,教育有著開發創造精神和窒息創造精神的雙重力量。”在我們唱歌的教學活動中,不光強調唱歌技能、技巧方面的訓練,還應引導幼兒表現美、創造美。在教育過程中,我們要引導孩子大膽的創新,獨立的思考。培養創造能力并不是要摒棄模仿,因為模仿是最初的學習方法。現在提供給孩子學習的歌曲一般都是開創性的,都留有給孩子探索船邊的余地。例如,創編歌詞,在學唱活動中根據歌曲創編相應的歌詞,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孩子創造性地發展。根據歌詞創編動作,也是對孩子創造性的很好的培養。對于孩子的創造行為,我們應給予充分的肯定;在孩子已有的創造經驗的基礎上,我們應給予幼兒自主的創造和表現的機會,由淺入深的引導幼兒向更深層次發展,激勵幼兒從自身的感受、體驗出發,通過努力展示孩子的創造力。
5.唱歌教學活動中要善于發現孩子的學習過程
關鍵詞:歌唱技巧;聲樂藝術
眾所周知,歌唱的最終目的就在于運用人聲來傳達作品當中被賦予的感情,感染至每個聽眾的內心深處。然而,許多專業音樂學習生或歌者在歌唱的過程當中,往往只重視技巧的表達,比如共鳴、氣息等專業信息,對藝術表現卻有所忽視,而有些人則剛好相反。那么究竟二者存在怎樣的關系,本文將做具體分析。
1 藝術表現的定義
對于歌唱者而言,歌唱技巧是每個歌者都理應掌握的內容,在這不做過多闡述。這里主要講的即是藝術表現的具體內容。聲樂藝術的生命就是聲樂藝術表現力,它的實現依賴于歌者對作品的理解度與默契度,并在這個基礎之上允許一定的二度創作(帶有自我感情的處理與解釋技巧),從而使作品更具形象化。藝術表現力的效果可以帶到聽眾情感上的共鳴與感染,使聽眾獲取美的感受[1]。究竟如何才能擁有良好的藝術表現力,筆者認為,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要熟悉整部作品包括歌詞內容、創作背景、音樂特點、藝術風格等內容,只有對這些加以了解,才能正確理解詮釋作品當中所折射的情感與思想。此外,在了解前面所提內容的基礎上,還要熟讀曲譜,準確掌握作品的分句、節拍、音準與換氣等內容。總的來講,歌者只有基于對作品的這些了解,才能更好詮釋歌曲本身,也才能將其中的感情與思想抒發出來。
第二,歌者要將自身對作品當中的感受、對人物的理解,通過歌聲再次形象化與情感化,從而將他們完美生動地再現出來。要想做到這些,除了上述加強對作品本身所傳達的理念掌握之外,還必須做到以下幾點。首先,分析作品當中用的是怎樣的文學與音樂語言來表達人物形象的,加深對作品思想情感與人物性格的了解,只有這樣,方能深刻再現作品藝術。其次,根據作品,歌者可適當運用自身審美想象與意識,進行作品二度創作,從而使人物形象更加飽滿。
除此之外,夸張手法也是藝術表現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必須做到從實際出發,做到有針對性的把握,不虛張聲勢,給人以恰到好處之感[2]。
2 剖析藝術表現同歌唱技巧之間的具體關系
內容與形式之間的關系是藝術史上最具爭議性的話題之一,而如果將其納為聲樂藝術當中,即是怎樣將歌唱技巧也藝術表現相整合的問題。
音樂是一門抽象藝術。它是要將生活加以升華與濃縮,不是現實照搬。可以說,它代表了天人合一的境界思想。音樂藝術需要將內容與形式做到完美結合。我國傳統琴論當中的“得心應手”、唱論當中的“聲情并茂”就是對于音樂藝術追求最直觀的理論表達。在聲樂表演當中,歌唱技巧的作用是無需多言的,可以說所有成功的聲樂藝術家,其無不擁有獨到與高超的聲樂演唱技術。傳統唱論當中對于緩急頓挫、高低抑揚、運氣吐字和論述,都可歸結于對聲樂演唱方面技巧 的一種重視。
當前,由于我國音樂教育普遍呈現系統化與正規化趨勢,因而具有高超的聲樂演唱方式與技巧的歌者自是大有人在,但若能成為真正的聲樂藝術家的卻為數不多。之所以如此,原因就在于優秀的藝術家從不以單純技巧炫耀為主,他們會將這種表演技巧與藝術表現融會貫通,從而使歌曲本身的意蘊與內涵不斷提升。
完美聲樂藝術表現與出色演唱技巧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二者缺一不可且共同融會于歌者在演唱時候的“二度創作”當中。“二度創作”是歌者在演唱作品當中必然會出現的一種現象,歌者在進行演唱之時,既是作品內涵的展現者,同時也是作品意蘊的解釋者。“二度創作”是歌者在忠于原作、尊重原作的前提之下,經由自身對于作品的理解而做的藝術加工與處理,是一種將藝術表現與歌唱技巧有機結合的過程。因為歌者自身的演唱技巧、對于作品理解度與藝術造詣不盡相同,因而同樣的作曲可能通過不同的藝術表現會呈現不同的特點。這也正是歌者在尊重原作品的前提之下,有個性、自我發揮解釋文本所產生的結果。因此,歌者若想圓滿傳達出作品本身的意蘊與內容,首先必須要擁有一定的聲樂演唱技巧與創作能力,與此同時,還要不斷提高自身對于作品的感悟與理解力,只有如此,才能不斷擴充原作品所呈現的藝術底細,在此基礎之上完成音樂二度創作[3]。
總的來講,對于音樂表演而言,歌唱技巧是非常重要的基礎,但卻不是唯一獲取成功的條件,它只是進行音樂表演的一種手段,并且只有當演唱技巧服務于藝術表現之時,方能真正實現其原有價值。因而聲樂藝術表現與歌唱技巧實則是一體化的且不可分割。因此,在聲樂的學習過程當中,我們在強調技術的同時,也不能忽略素質。此外,要加大力度提高藝術表現與歌唱技巧的協調性,做到聲樂藝術與歌唱技巧合二為一,完美詮釋作品信息與內涵。
參考文獻:
[1] 陶立新.以語言為突破口,實現中西聲樂的融合貫通――論周小燕先生在中西聲樂相結合方面的杰出貢獻[J].音樂研究,Music Research,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