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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養老保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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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養老保險的要求范文第1篇

          一、基本養老保險收支情況

          (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收支情況

          1、2014年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3537人(含退休人員8152人),增長10.6%;實際征繳養老保險費10924萬元,同比增長6.5%,上級補助4164萬元,增長15.6%,基金累計結余23270萬元。2014年城鎮職工離退休人員8152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14207萬元。同比增長12.8%

          2014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有20.6萬人城鄉居民參保,參保率達94%;(其中新農保20.1萬人,城居保0.5萬人)。本年度征繳保費共1583萬元(其中城鎮:41萬元,農村1542萬元)。待遇發放;現有在冊領取養老金46815人,(其中新農保45380人,城居保1435人共發放養老金3224.35萬元(其中城鎮103.45萬元,農村3120.9萬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8795萬元。

          2、2015年年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5197人(含退休人員8925人),增長4.9%;實際征繳養老保險費13289萬元,同比增長21.6%,上級補助5781萬元,增長38.8%,基金累計結余29765萬元。2015年城鎮職工離退休人員8925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17788萬元。同比增長25.2%。2015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21.9萬人城鄉居民參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務的101%;其中參保繳費人數17.1萬余人,待遇領取人數4.8萬人,本年度征繳保費1400萬元。發放養老金4787.3萬元,基金累計結余10102.3萬元。

          3、2016年年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4643人(退休人數9885人)人,加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后醫院轉入事業單位參保1248人,同比增長1.97%。實際征繳養老保險費17390萬元,同比增長6.5%,上級補助5738萬元,與上年基本持平,基金累計結余40964萬元。2016年城鎮職工離退休人員9885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20205萬元。2016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22.76萬人城鄉居民參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務的102%;其中參保繳費人數17.74萬余人,待遇領取人數5.08萬人,基金累計結余13719.3萬元。

          4、2017年前三季度我縣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35486人(退休人數10289人),增長2.4%。實際征收養老保險費9876萬元,累計發放養老金16219萬元。2017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前三季度已有21.29萬人城鄉居民參保,完成年度民生工程任務的90%;其中參保繳費人數16.09萬余人,待遇領取人數5.2萬人,基金累計結余16072萬元。

          (二)機關事業養老保險情況

          2015年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未啟動,原試點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納入合并在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計。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啟動后。2016年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數12703人,其中:在職9631人,退休3072人。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當年征繳保費8295萬元;2016年10月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才納入社保發放,當年社保基金支付養老金3657萬元。

          2017年前三季度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數12907人,其中:在職9722人,退休3185人。前三季度征收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12123萬元,支付養老保險待遇9790萬元。

          二、養老保險工作情況

          (一)加強《社會保險法》宣傳,認真做好社會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以《社會保險法》實施為契機,縣保局結合日常工作,走農戶家、進街道、下鄉鎮、入工業園講解社保政策,讓群眾知曉國家的社保政策,提高群眾的參保意識。通過政策宣傳,各企業、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積極性得到極大提高,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工作得到極大發展,參保人數每年保持穩定增長。

          (二)堅持社保為民宗旨,做實做好民生實事。一依法依規做好保費征繳。嚴格執行從2016年5月1日開始兩年內對企業養老保險降低1個百分點政策,認真做好企業減負及保費征繳,對困難企業,延緩繳交養老保險。同時,加強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服務,根據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能力的差別,可按5個檔次自由選擇繳交養老保險,滿足了靈活就業人員不同層次的需求。二是抓好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工作。為維護廣大參保人員的權益,特別是外出務工人員的養老保險權益,我局認真做好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設立專人專崗辦理轉移接續業務,保證參保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順暢。三是做好退役軍人參保繳費工作。根據《關于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2〕547號)文件精神要求,縣社保局積極開展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工作。四是抓好企業改制下崗職工的參保接續工作,確保改制企業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社會保險關系接續率達100%,避免參保人員的流失。五是積極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工作。按照《縣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要求,認真做好被征地農民參保繳費工作。

          (三)強化社?;鸨O管力度,規范基金安全運行。一是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完善養老金銀行直發工作,確保在國內不同地區居住退休人員都能及是領取養老金。二是嚴格執行國家現有的退休政策,不斷完善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管理制度、程序,在簡化、優化現有制度、流程的基礎上,嚴格執行審批制度、審批程序。三是完善養老保險領取資格認證。在現場認證基礎上,我局采取上門服務認證、網上認證、異地協助認證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了資格認證率,確保待遇支付無誤。四是加強基金管理,實現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

          (四)認真落實社保政策,全力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按照人社部倡導的“一制四化”建設理念,不斷完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工作。將應納入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單位及人員全部納入,對不符合要求人員的已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參保。對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按要求啟動了保費收繳,對2014年10月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原標準納入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并按政策參與待遇調整。對2014年10月后按改革后的政策計發待遇并參與待遇調整。

          三、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擴面征繳難度越來越大。主要是國有和集體企業全面改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全面實施,繳費基數不斷上漲,廣大群眾參保積極性不斷降低,養老保險擴面征繳面臨較大困難。

          (二)保險基金收支壓力不斷加大。隨著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已到退休年齡的對象增多,改制企業員工退休也將迎來高峰及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新增參保人員較多,并且企業退休人員政策性調資力度加大,基金支出大幅度增加,支出壓力將越來越大。

          交養老保險的要求范文第2篇

          目前,關于如何增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議題大量出現在有關文獻中。梳理這些文獻可知,許多作者都將城鄉養老保險作為同質化產物來對待,進而在對策構建中也就不做區分。筆者認為,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評價,應采取差異化策略。之所以提出這一觀點在于,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主要屬于在職繳費模式,而農村養老保險則植根于新農村建設所形成的一種福利政策。因此,前者養老保險的存量時刻發生著變化,且受通脹影響較大;后者養老保險,則反映為一種惠農政策,其存量遠不及城鎮養老保險基金額度,所以相對受通脹影響較小。為此,評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管理績效,則需要從二元目標下來展開。從而,這也就構成了筆者立論的出發點?;谝陨纤?,筆者將就文章主題展開討論。

          1當前養老保險管理面臨的挑戰

          11城鎮養老保險管理所面臨的挑戰

          城鎮養老保險基金的數額龐大,進而面臨著通脹的外部條件。特別隨著我國實體經濟發展出現復蘇跡象,預期未來的CPI字數不會低于3%。因此,隨著通脹水平的提高,城鎮養老保險基金的實際購買力便會下降。那么以購買力不變為基點,現有的養老保險基金則將面臨著嚴重縮水。從中不難知曉,若是以一種相對靜態的模式來管理城鎮養老保險,則會變相使得保險基金額度縮水,進而降低養老保險的管理績效。當前,頂層設計方面已著手盤活城鎮養老保險的存量基金,但實際效果還有待時間的證明。

          12農村養老保險管理所面臨的挑戰

          農村養老保險分為農民自己交納與政府補貼相結合,其初衷在于提升農村社會的經濟福利。由于我國廣大農戶都有其田,進而其口糧能夠得到保障,所以養老保險的功能更加突出在提升經濟福祉領域。當前在養老保險管理上所面臨的挑戰主要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設計重點針對留守人員,且多為老人。而那些返鄉人員,則未能及時納入到農村養老保險管理體系之中。再者,農戶因有土地作為生存的最后保障,所以在對待養老保險時還存有短視的行為偏好。從中不難知曉,一方面因養老保險覆蓋面問題,而可能降低管理績效;另一方面則因為農戶自己交納缺失,而可能降低管理績效。

          2增強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著力點

          21增強城鎮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著力點

          正如上文所提及的,當前城鎮養老保險管理深受通脹預期的挑戰,所以在增強管理績效方面需要著力于:①利用資本市場有效盤活養老保險的存量資金;②規制對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失范行為。隨著我國大量農民工返鄉,近年來還出現了大量退保的局面。因此,在增強城鎮養老保險管理績效上,還需要在管理制度創新上下功夫,進而維護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和穩定。長期以來,業界專家都提出可以效仿新加坡模式。但筆者認為,由于我國城鎮養老保險基金數額巨大,且極大關系社會的穩定,所以盤活養老保險基金應嚴格規避金融風險。

          22增強農村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著力點

          在問題導向下,當前的著力點在于:①與城鎮養老保險管理相對接。這里存在著一個城鄉銜接問題,即返鄉務工人員要求退保,而返回之后農村卻未能及時交納。因此,這里就涉及城鄉養老保險管理之間的銜接和創新工作;②規范農戶的養老保險交納。毫無疑問,規范農戶養老保險交納屬于精準扶貧工作的范疇,而當前農村留守老人數量龐大,進而對政府財政補貼帶來極大的壓力和風險。因此,核實與管控則成為了這里的著力點。

          3增強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模式構建

          31以穩健的姿態盤活城鎮養老保險基金存量

          目前,在盤活城鎮養老保險基金方面,主要以投資資產類產品為主線,并在2016年逐漸將一定比例基金投入到證券市場進行運作。對此,筆者是贊同的。但在這里也需要提出,應以穩健的姿態來對待養老保險基金的配置事項。這里的穩健包括兩個方面:①合理決策和組配基金投資領域,如隨著當前央行寬松貨幣政策已處于周期性末端,那么當前就可以將基金更多地配置在購買貨幣基金上;②根據國內外宏觀經濟環境,有節奏地調整各領域的投資結構。

          32加快城鄉養老保險合并管理的探索與試點

          城鎮化進程中,游離于城市與農村的廣大農村務工人員,是制約養老保險管理績效的重點人群。我們不能只是以規勸的方式來解決他們退保的訴求,而是需要通過加快城鄉養老保險合并管理來給予實質性破解。筆者調研發現,那些“農民工二代”已具有了城鎮生活意識,并在工作中逐步增強了對養老保險的重視程度。因此,以鄉鎮為中介來設置可以進行城鄉基本養老的轉換機制則值得探索。

          33加強對農村人口的普查力度掌握真實情況

          隨著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惠農工程的大力構建,在管理農村養老保險時還需要加強對農村人口的普查力度。普查的目的在于,不僅需要將這項惠民工程涵蓋到每位農戶身上,還需要防止因謊報而導致的國家財政補貼的損失。當然,由于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游離度較高,所以需要形成以鄉鎮為單元的普查機制,并落實鄉鎮、村社負責人的主體責任。另外,加快城鄉養老保險合并管理仍是重中之重。

          34分地區并根據農戶經濟實際規范交費額度

          在精準扶貧戰略的實施過程中,還需要動態提升農戶的交納數額,這不僅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現狀相適應,也是從減少領取農村養老金人員的購買力,受通脹現象影響來考慮。因此,未來可以以縣域為單位分鄉鎮根據農戶經濟實際狀況,動態、統一規范交費額度,進而也使得財政補貼能夠更好地完成預算管理。

          綜上所述,以上便是筆者對文章主題的討論。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合并城鄉養老保險管理屬于頂層設計,需要關注城鎮居民的切身利益。

          交養老保險的要求范文第3篇

          一、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統一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任何其他部門不得代開。

          二、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單位應向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年度的統計年報、工資發放表、單位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鑒證花名表)、不在本單位參保的人員或返聘退休人員需提供參保證明或退休證明。相關業務科室必須嚴格審核,認真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進行審批。

          三、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職工統一由單位辦事人員辦理,由相關科室按要求填寫《職工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審批。

          四、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單位申請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出具有關證明,加蓋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公章。

          【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的繳費證明是需要統一進行辦理的,辦理過程也并不復雜,以下就是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辦理流程。

          一、政策依據

          《關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的通知》

          二、辦理原則

          參保單位、單位負責人評先或其他部門要求對本單位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須審核原因和理由,認為可提供證明時,給予辦理單位繳費的證明手續。

          三、需提交的資料

          1、有關單位要求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資料和理由及書面申請;

          2、單位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證明表(一式兩份)。

          四、辦事流程

          1、參保單位填寫《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表》。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對養老保險繳費正常的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有欠費的單位,參保單位補繳欠費以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給予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五、辦結時間:

          繳費正常的,當天辦理。有欠費的,補繳欠費以后的當天辦理。

          六、投訴和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業務過程中,有違反以上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時,可到省社保局綜合處進行投訴和舉報。

          【社會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繳納證明范文】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該同志系我公司職工,公司已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城鎮人員失業保險、計劃生育險及基本醫療保險。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基本醫療保險中心

          意見:

          社保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意見:

          交養老保險的要求范文第4篇

          在新時期要規范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檔案管理工作,要保證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的真實、完整和安全,為參保個人及社會有關方面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對開展社會保險、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養老保險保障性的功能,這對于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的實踐表明,在檔案服務工作趨于信息化、網絡化的今天,原有的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已經不適應當前的需要,顯然,社會保險事業檔案管理的發展是客觀形勢的要求。因此,在新形勢下,社會養老保險對檔案管理工作有著更高標準,推動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工作適應社會保險事業發展,已勢在必行。

          二、新時期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問題

          新時期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問題,要利用計算機和網絡使檔案管理提高到一個高的檔次,在具體的實施中,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新時期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與檔案管理制度問題

          盡管國家已出臺一些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但由于對養老保險業務檔案規范化管理尚處于“初級階段”,使得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制度不夠完善。檔案分類不清,導致重要檔案遺失或者歸納錯誤的發生;格式欠規范,檔案材料紙張形式各異,裝訂不規范,給檔案歸類與查閱帶來許多麻煩;保存或調閱無硬性規定,不僅嚴重影響社會保險工作正常開展,也增大了舞弊和錯誤疏漏發生的可能。

          2.新時期社會保險與檔案管理軟硬件設施問題

          社會保險業務與檔案管理軟硬件設施投入不足。一些單位不能配備專門的社會養老保險檔案室,且設備配置簡陋,缺乏應有的防潮、防蛀、防盜、保密、存儲、檢索設備,導致檔案在管理方面存在安全隱患,更談不上檔案管理的現代化、信息化。據調查,目前大多數的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仍未完全實現電子信息化管理,使得檔案的查閱很不方便,再加上目前社會保險業務量的日益龐大,傳統的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方式已經無法滿足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查閱、核對需求,使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對社會保險業務辦理的效率和質量產生質疑,影響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形象。

          3.新時期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與檔案管理人員問題

          社會養老保險業務與檔案管理人員專業素質有待提高。不少負責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的人員往往是兼職人員,很少有時間參加專業知識的培訓,更沒有時間學習、補充和更新養老保險檔案專業知識和其他相關技能,對檔案的重要性、歸檔要求,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編目、裝訂等業務缺乏了解。這種現象的惡性循環,勢必會導致檔案管理人員不能專注于檔案管理工作,服務質量也就難以令人滿意。

          三、新時期提高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對策

          提高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水平的對策,設計做好社會養老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基礎,因此,社會養老保險業務的檔案管理工作,要以人為本,負起責任,因此在新時期要積極對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利用高科技手段創新,提高社會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的對策,要從下面幾方面做起。

          1.健全制度標準與檔案管理規范化

          健全制度標準,扎實推進檔案管理規范化。建立覆蓋全部環節的檔案管理制度,在判定文件材料的來源形式和查考價值的基礎上,制定相應的檔案管理辦法、檔案業務流程、檔案分類方案。依據國家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定(試行)》《歸檔文件整理規則》等有關檔案的法律法規,從社保處養老保險工作實際出發,建立健全《檔案立卷歸檔制度》《檔案庫房管理制度》《檔案保密制度》《檔案統計制度》《檔案鑒定、銷毀制度》《檔案移交制度》等一整套檔案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規范管理,從而使社會養老保險業務各門類檔案資料實現集中、統一管理,做到從立卷歸檔到保管統計,從檔案利用到鑒定銷毀,從檔案移交到獎懲處罰等每個環節都有據可依,為規范有序、科學高效地開展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

          2.夯實基礎建設與推進檔案集中管理

          夯實基礎建設,全面推進檔案集中安全管理。積極爭取單位領導對社保檔案工作的重視與支持,加大資金及人力投入,切實解決養老保險檔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人員匱乏、資金短缺、設備不足等實際問題。加大經費投入,提供物質保障,實行檔案室、閱檔室、辦公室三分開,購置金屬密集架、防磁柜、計算機、掃描儀,配備吸塵器、滅火器和溫濕度計等應有設備,確保達到“八防”標準。實行檔案集中管理原則,確保保管利用過程中檔案實體和數據的安全。積極發揮計算機管理的優勢,推進檔案信息化建設,購置檔案管理軟件,按要求建立詳細的檢索查詢系統,努力提升檔案服務效率。

          3.加強隊伍建設與提升檔案管理人員素質

          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檔案管理人員素質。只有具備高素質檔案人員,才能更好地適應新形勢下檔案管理工作。在明確檔案工作分管領導的基礎上,將檔案工作與業務經辦工作同時部署,納入每年的年初計劃,納入工作考核范圍,制定崗位責任和工作標準,要求專職檔案員和兼職檔案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高尚的職業道德、大膽的創新精神、嚴謹的工作作風和過硬的業務技能。加強對養老保險檔案管理人員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拓展檔案人員的思維、知識面,不斷提高養老保險檔案業務水平。此外,還要認真做好養老保險檔案工作人員計算機應用的理論和技能培訓,提高社保處養老保險檔案管理現代化水平,加快推進檔案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檔案資源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為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提供優質便捷的服務。

          四、結語

          交養老保險的要求范文第5篇

          關鍵詞:農民工;養老保險;統籌賬戶

          作者簡介:盧馳文(1968-),男,江西余干人,經濟學博士,上海政法學院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講師,主要從事中國社會保險統籌研究。

          中圖分類號:C91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08)01-0079-03 收稿日期:2007-10-21

          一、統籌城鄉建設社會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由于中央授權各地方政府建立農村及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導致與農民有關的社會保險制度重復建設,造成了管理的混亂和社會保障資源的極大浪費。與農民有關的社會保險制度五花八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全國各地的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差異性很大。就目前的實踐來看,對于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設計大體分為兩類方案:第一,單獨建立農民工社會綜合保險制度。上海、成都和大連等市實行了綜合保險制度,盡管這些城市對農民工實行的是同一類型的社會保險制度,可這些城市的農民工綜合保險還是有區別的。第二,基本上與城鎮職工適用同一種模式。盡管北京、南京、廣州、南昌等城市對農民工實行與城鎮職工大體相同的社會保險模式,但各地的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不相同,享受的待遇肯定不盡相同??傮w而言,北京市農民工社會保險方案和城鎮職工的還是有較大區別。由于制定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權力下放到各統籌地區,各統籌地區對設計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看法和目標不一致,所以設計出來的方案五花八門。這些社會保險制度導致“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難以對接”(盧海遠,2004)。

          其次,各地區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差異性也很大。各地對被征地農民安置的做法不一樣。有些地方由村集體和被征地農民按照城鎮職工繳費標準,采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加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有些地方由村集體和被征地農民按照低于城鎮職工繳費標準,一次性繳費加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有些地方將被征地農民納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足以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有些地區政府為了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問題,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完善。比如:青島城陽區按照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低標準“仿城”模式,把被征地農民納入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之中;北京市大興區針對被征地農民創建了個人賬戶與儲備調劑金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有些地區針對被征地農民單獨建立社會保險制度,比如:2003年10月,上海市頒布了《上海市小城鎮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將被征地農民納入到小城鎮社會保險體系。由此可見,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是多種多樣,這說明全國各地對被征地農民的安置不太規范,難以真正維護廣大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

          再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千差萬別,說明在維護農民利益方面存在不規范的做法,難以得到廣大農民擁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雖有民政部頒布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作為制度基礎,但各縣都根據本縣實際制定了農村社會養老暫行辦法,2000多個縣(市)制定的方案肯定各不一樣。由于沒有明確的集體補助標準,導致各地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過程中出現同一單位集體補助過分懸殊,遭到一些農民的抵觸?!皬?0多年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踐的經濟績效分析,其效率在大部分農村地區并不理想(庹國柱、王國軍,2002)?!?/p>

          最后,與農民有關的社會保險制度存在重復建設問題;不僅損害了廣大農民的社會保險利益,而且“多元化制度供給是社會保障資源的一種浪費”(楊翠迎,2005)。

          農村和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重復建設和相互割離,嚴重損害了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利益。目前,國家在農村推行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實行農民大病醫療保險統籌。北京市對外來農民工也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但對發生在北京市以外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而國家正推行的大病統籌制度正是按照戶籍制度進行的,也有嚴格轉院治療程序,沒有通過正規的轉院程序發生的大病醫療費用也無法報銷。假設:一個在北京打工的四川農民在北京患大病,如果他選擇在北京治療,就很可能無法享受四川農村大病醫療保險;如果他選擇在四川治療,就無法作為農民工享受北京的醫療保險,而且回家要花不少路費,還可能耽誤病情。北京的農民工醫療保險是以他勞動報酬一部分參加的社會保險,按理這個四川農民工應該享受這種保險待遇;而他在自己的家鄉四川也參加了國家推行的大病保險,不僅國家一年為他撥款20元,他本人一年也交了10元,甚至更多。正是國家沒有統籌建立農民和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制度,導致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利益受損。

          浙江的城市化進程速度是很快的,假設一個浙江農民參加了本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繳費8年,包括集體補助共繳費4000元;他又在廣州的一個企業打工并參加了6年農民工社會保險繳費,廣州農民工的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城鎮職工相同,6年共繳納養老保險費28000元(包括企業繳費和個人繳費);此時,這個農民的1畝土地被征用,獲得補償金40000元,浙江省政府要求把被征地農民納入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體系,但必須從征地補償金中抽出一部分一次性補交社會保險費。一般選擇最低標準,即以所在統籌地區的上年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個人賬戶占8%,統籌部分為20%,便于計算以平均工資為1000元計,補交15年的養老保險費為30240(15×12×1000×60%×28%=30240)元,即這個農民一次性要補交15年的養老保險統籌部分和個人部分共30240元。如果全國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是統籌建立的,那么這個農民就可以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和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充抵,抵扣補交款后還有1760元剩余。而現行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分割獨立的,特別是統籌部分不轉移,導致這個農民處境尷尬。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不能轉移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賬戶中,他必須用土地征用補償金中的30240元補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如果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費可以轉移到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賬戶中,他也要用土地征用補償金中的26240元補交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正是因為他感到有了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就可能會盲目地退出農民工社會保險,不過退保只能領取個人賬戶中8000元[28000×(8%/28%)=8000],其中統籌部分20000元就無法再享受。退一步說,即使不盲目退保,如這個浙江農民在廣州不能繳費滿15年,也同樣不能享受廣州養老保險統籌部分。換句話,即使這個農

          民不退保,由于流動性就業,他也未必能享受到廣州農民工統籌部分??梢姡y籌建立全國城鄉社會保險制度,有利于促進中國的工業化和城市化,是維護農民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利益的重要途徑。

          二、統一同類群體社會保險制度

          統籌城鄉建設社會保障制度,“就是要把農村和城市社會保障作為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加以規劃,逐步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制度,使得城市和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平等的社會保障(孟醒,2005)”。當前,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制度、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同時在運行。為了避免社會保險制度的五花八門和相互割離,為了搞好城鄉社會保險關系的銜接工作,國家在深化各類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之前,必須對各類社會保險制度進行整合和規范。

          首先,統一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制度。統一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統一企業養老保險費率、統一籌集和管理使用基金、統一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人員管理、統一實行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做到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基本政策統一,只是各類基金的管理層次不一樣。機關事業單位也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的模式進行改革。

          其次,統一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整合全國農民工的社會保險制度,做到農民工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繳費基數、待遇標準、基金管理和基金監管等方面的統一。第一,農民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應該和城鎮職工完全相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直接由中央負責統籌,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的享受條件及待遇水平與城鎮職工完全相同。第二,醫療保險只由用人單位繳費,大概為工資的4%,個人不繳費,只建統籌賬戶,不建個人賬戶。第三,不設農民工失業保險項目。鑒于全國各地農民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高低各不一樣,建立中央統籌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制度之初,建議給予各統籌地區幾年的過渡期,允許各地逐漸調高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可按以下檔次逐步調高,第一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0%,個人繳費比例4%;第二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15%,個人繳費比例6%;第三檔:用人單位繳費比例20%,個人繳費比例8%。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間的比值保持固定,有利于個人賬戶與統籌賬戶資金數量關系的推算。我國已有一部分地區(如北京、廣州、福州等)農民工的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當地城鎮企業職工完全一樣,一步到位也有一定的實踐基礎。分步到位和一步到位相比,筆者更主張一步到位。

          再次,統一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制度,實際上是被征地農民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制度。目前,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尚不完善,農民參加農民工社會保險的人數較少,為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基本生活,各級政府要求被征地農民納入社會保險體系。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農民工社會保險制度的完善,參加農民工社會保險的農民越來越多,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人數也會減少。盡管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人數可能會減少,但相當長的一段歷史時期,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問題仍然存在。為了規范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辦法,國家應統一其繳費比例、繳費基數、待遇標準等。繳費基數是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準,還是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的60%為準,都需要國家給予明確規定。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比例是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繳費比例,還是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國家也要做出明確規定。筆者認為,被征地農民補繳社會養老保險費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費比例以個體工商戶的繳費比例為準,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鑒于被征地農民人數眾多,以最小繳費基數,以最低繳費比例,以最少繳費年限補繳社會保險費,這樣會加大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缺口,會拉低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的發放水平。2005年12月國務院對基礎養老金的計發辦法作了調整,建立了繳費年限與基礎養老金待遇掛鉤的制度。城鎮職工以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通常不會滿足于繳費累計15年。以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的職工也未必一輩子按最低繳費基數繳費,個體工商戶也未必滿足于繳費累計滿15年,并非各地都允許所有個體工商戶按照最低繳費基數繳費。為了保護耕地,提高耕地的價格,也為了保護其他職工的社會保險權益,繳費基數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準,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補繳國家規定享受基礎養老金的最少繳費年限的養老保險費。隨著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的提高,基礎養老金與對統籌賬戶貢獻的正相關度將會逐步提高;被征地農民以統籌地區的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并按照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單位繳費比例和個人繳費比例之和)補繳養老保險費,也有利于維護被征地農民自己的利益。

          地方政府要求征地必須事先把被征地農民一次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方案上報到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在征地補償時優先補繳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險費,否則,不能實施開發計劃。

          最后,統一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體職業者的社會保險制度。全國各地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體職業者的社會保險繳費比例也不完全相同,普遍而言,其繳費比例低于城鎮企業職工的繳費比例。上海市2002年8月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繳費比例為:(1)養老保險――個體業主為自己繳付18%,為幫工繳付10%;幫工自己繳付8%。(2)醫療保險――個體業主為本人繳費的比例為8%,為其幫工繳費的比例為7%;幫工自己的繳費比例為1%。(3)失業保險――個體業主為自己繳付3%,為幫工繳付2%;幫工自己繳付1%。江蘇省從2006年7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統一為20%(個體工商戶中的雇工個人繳納8%,雇主為其繳納12%);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月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各地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體職業者的社會保險制度也應該統一,對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標準進行統一規定。繳費基數標準究竟是以統籌地區上一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準,是以上一年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的60%為準,還是否與城鎮職工繳費基數的確定方法相同,都要做統一的規定。

          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屬于個體農民的社會保險制度,不過,這兩大保險事業都需要政府的財政補助才能辦好。由于國家的財力有限,農村的兩大保險制度還屬于起步階段,只是少數發達地區推行得比較好,而廣大的中西部地區推行困難重重;進一步而言,即使在發達地區,和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均保費相比,農村的兩大社會保險也只能算低水平的保障。隨著工業反哺農業的能力增強,隨著城市支持農村的能力增強,這兩大農村社會保險制度也需要進一步整合和完善。

          三、建立各類社會保險關系的銜接制度

          首先,要建立農村社會保險與農民工社會保險關系相互

          銜接的制度。目前農村社會保險采取自愿參加的方式,農民可以不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也可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單獨研究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時,確實需要把強制性列入其制度的內容之中;可是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民工養老保險相比較起來,農民工養老保險對農民生活的保障作用遠遠大于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孤立研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必然認為強制性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本特征??赊r民工醫療保險是國家強制執行的保險項目,而且其對農民工健康保障作用遠遠大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可大多數地區農民工醫療保險沒有個人賬戶,只有統籌賬戶,而且繳費比例也低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國家為了解決農民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的問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給予了財政支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一項惠農政策。一些地區政府也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了財政補助。但是農民工外出務工的工作又不穩定,如何維護農民工的社會保險權益?

          這就需要建立全國聯網的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給每個公民發放一個社會保險號和一張社會保險卡。政府給予農民社會保險財政補助之前,農民必須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政府給予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政補助也在社會保險卡上做記錄。憑此卡可以查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繳費信息,也可查詢農民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費信息,還可以查詢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信息。在農民工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間,農民工必須至少參加一種,不過,允許農民優先選擇農民工醫療保險。沒有參加農民工醫療保險的農民必須參加新型的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工養老保險能夠保障農民工老年基本生活,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階段只是補貼老年農民的生活。故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民工養老保險之間,農民工養老保險則成為強制性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成為自愿參加的保險,而且農民(包括農民工)至少要參加其中的一種。在農民沒有參加農民工養老保險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就成為強制性的保險,當地政府有義務促使農民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有這些,完全可以通過社會保險信息系統查詢農民的繳費情況,無論農民在家還是外出務工,農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或縣政府部門,都能了解轄區內的農民的繳費信息,從而能夠有針對性開展農村社會保險工作。如農民工既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同時又參加了農民工養老保險,可他沒有繳滿農民工養老保險規定的可享受基礎養老金的最少繳費年限,他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賬戶的資金可以作為一次性補繳費用,轉入他的農民工養老金賬戶;若還不夠,可以補繳現金。補繳資金當然要分成兩部分,即統籌部分和個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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