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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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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范文第1篇

          尊敬的領導:

          你好!

          本人XXX,男,現年XX歲,XXX村的村委會主任。

          本人自20XX年擔任河下村的村主任以來,工作方面辛勤努力,對待村民貼心實意,一直盡心盡責為村民辦實事、謀幸福。

          連續5年的村委會工作,壓力很大。我經常為處理一些公務日夜加班,偶爾遇到村民起糾紛更是要各處奔走緩解村民矛盾、解決問題。然而,不幸的是長期的工作讓我的身體有些撐不住了。我換上了比較嚴重的骨節炎,雙腿不能在走多少路了,經常走上不到20米就劇烈疼痛。

          時至今日,我已經萌生了辭退村主任職務的想法。考慮到因為我辭去村主任職務會給村民到來的影響,我已經委托村委會副主任接管我的工作,并將于今年年底召開全村村委選舉。

          特此,向市鎮領導提出辭去村主任職務的申請。希望市鎮領導根據我的實際情況,批準我的申請!

          此致!

          敬禮

          姓名

          日期

          村干部辭職報告范文一:

          尊敬的領導:

          你好:

          本人于X年X月X日稟承各級領導和群眾信任,擔任XX村干部,任職期間,嚴格執行村委會有關規定,按政策辦事,面對工作中的千頭萬緒,努力克服困難,力所能及地解決群眾實際困難。工作上得到了村委會領導的大力支持與幫助,工作也得到了領導和群眾的認可,對此,我表示由衷地感謝!

          通過實踐,我深刻認識到村干部官職雖小,責任卻很重大,從村干部的身上更能體現開展農村基層工作的重要性,也體會到作為一個村干部所要面臨的種種挑戰。農村工作雖然看似簡單,但點點滴滴都是群眾關心的問題,都會涉及到群眾切身利益,因而工作中要能吃苦,對待群眾也要有耐心。這些說起來很簡單,真正實踐起來并不容易,為此,村里的工作贏得群眾的信任,說明村委會成員付出了努力,我從心底里對積極為群眾辦事的村委成員感到敬佩。通過這些年的工作,我學到了很多東西,積累了一定的工作經驗,本人從心理上來說也更愿意在此基礎上更好地為村委會分憂為群眾服務,但由于個人原因,無法繼續工作,不能很好地完成村委交給的任務,對這一點我個人感到非常遺憾,為不影響村委會的工作,經過認真思考,我決定辭去目前所擔任的村干部職務,由此給村委會工作帶來的不便,我深感歉意,并愿意盡自己所能降低這種影響。

          本人準備在X月X日之前離職,在這段時間里,本人仍會將負責的工作繼續做好,如果村委在此期間安排接替工作的人員,我將悉心帶領新同志熟悉工作,幫助其快速走上正常工作軌道。如暫時無人接替,我愿將以前的工作經驗以文字的方式整理留下來,以便接任的同志盡快掌握工作流程,最大程度減少因我的離職給村委會帶來的不便。

          此致!

          敬禮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范文第2篇

          網上“大選”現場的照片上,寫有“堅決擁護陳關利同志當選村委會主任”、“鄭重承諾――自掏腰包26萬元為全村村民報銷新農合費用”等的標語格外“雷”人,本次“大選”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的村主任選舉”。

          一場“最牛村主任選舉”的盛況

          標語上的人名陳關利,今年43歲,邰村村民,做了20多年的生意,開過鋁礦、焦寶石礦,還做過煤炭貨運生意,年收入20萬元以上。最近兩年沁陽要求關閉礦山,他只做煤炭貨運一項,每月有近萬元收入。

          10月30日上午,在鑼鼓隊的歡送下,陳關利穿過一道道彩虹門走向“競選”現場。陳關利的承諾“含金量”最高:一旦當選,他自掏腰包26萬元給村民們辦福利。不僅如此,陳關利還提出在他任期內,將村里的收入用于犁地、耙地、秸稈還田、修街、鋪路等村里的公益事業上,群眾不掏一分錢。

          他的競爭對手――上屆村主任殷生海則公布了村里的收支情況,歷數了在任期間的成績,表示今后將把村里收入全用于村里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事業,一封署名為“邰村民”的公開信也在為殷生海說話,說他“實實在在,有多少錢,辦多少事”,這封信號召村民堅定立場,擁護其連任村委會主任。

          盡管如此,陳關利的“競選”標語以絕對多數壓倒了殷生海。而在宣傳語言上,兩人“各賣所長”――43歲的陳關利,強調他“身體健康、年富力強”,而63歲的殷生海也針尖對麥芒,宣稱“姜還是老的辣”。

          同時競爭的還有村委會副主任一職。34歲的楊軍“挑戰”上任村委會副主任陳猴。楊軍老家在沁陽,也是個生意人,做過建材、鋼鐵、汽配等行業,在當地人眼里是個“有錢人”。為了本次“競選”,楊軍的宣傳材料也貼遍村頭街道,陳猴則在陳關利的宣傳材料上“插播廣告”。

          10月30日,通往主會場的馬路上,陳關利和殷生海各擺了兩個彩虹門做宣傳,楊軍也弄了兩個紅燈籠柱,上書“楊軍有為年富力強,愿為民造福獻力量”。但相比之下,陳關利自始至終都勢頭強勁。村民劉女士說,一個鑼鼓隊吹吹打打地送陳關利到現場參選,光這一點,他的風頭就蓋過了殷生海等人。

          最終兩位“老板出身”的“競選者”勝出。西萬鎮黨委副書記李立強、副鎮長趙軍文見證了選舉過程。

          “自掏腰包26萬元”的

          強大吸引力

          殷生海在競爭中得了2100多票,比陳關利少了572票。對于自己落選的原因,他表示“群眾都知道”,主要是“沒有作出他那樣的承諾”。他的大女兒說,父親和陳關利沒有矛盾,兩家關系也不錯。這次選舉前,她還勸父親別再參選了,年齡大了,也該歇歇了,但是父親還愿意再干點事。

          “競選”中,殷生海承諾:拿出65萬元改善村里道路,加大教育投資力度,對學生、老人、貧困戶進行資助,加強環境衛生,在經濟允許的條件下,可免去村民耙地、秸稈還田的費用。但與陳關利不同的是,殷生海承諾的各項支出全由村財政“埋單”。

          “自掏腰包服務老百姓很好,自己沒有意見。但我沒這么多錢。”殷生海說,腳踏實地為老百姓辦實事就行,沒必要做能力之外的承諾。

          此外,他對陳關利除了自掏腰包以外的其他承諾如“3年免費為村民犁地、耕種、秸稈還田”有不同看法。

          “全村共有4000多畝地。如果村里墊付犁地、秸稈還田等費用,每年要花費幾十萬元,而村集體的年收入主要來自煤場占地費,每年有六七十萬元。”殷生海說,如果把錢都花在這方面,將來鋪路、電網改造、新農村建設等項目需要花錢的時候,村集體就會捉襟見肘,“這些方面如果出現缺口,是陳關利墊資還是想其他辦法,這是個問題。”

          對于自己競選失敗,殷生海說,自己并不遺憾,相反自己對陳關利的上任還很滿意,“希望他能帶領更多的百姓致富。”

          對于選舉是否公平,殷生海認為,公平也不公平,說公平是因為當場公開唱票,這些票都是老百姓自己投的;說不公平,是因為老百姓投票時,更多注重眼前實惠,而自己沒有搞那么多“承諾”。此話得到了印證,一位小賣部的老板說,誰讓自己得實惠,就投誰的票。旁邊的村民一片附和。

          陳關利當選后,其承諾“個人出資補貼全村村民一年的醫療保險”目前已開始兌現――凡辦理過的村民,每人可到村里領回已交的20元保險費,未辦理的,陳關利承諾將出資統一辦理。一位開飯店的女老板家里6口人,就到村里領回了120元醫療費。盡管拿到了陳關利個人給的補貼,這位女老板表示仍支持殷生海,當初家人也都投了他的票:“他在任時干了不少實事,也將村里的馬路硬化了。”

          而村民劉女士投了陳關利一票,她坦言這與“26萬元承諾”無關,選陳關利主要是因為他年輕,而且曾做過生意,“當村主任肯定會有沖勁”。“如果陳關利在任期間不兌現承諾,下一次選舉肯定不會投他的票。”劉女士說。

          富人“賠錢”參選村主任的原因

          陳關利當村委會主任每月的工資只有300元,他說,村委會年收入五六十萬元,主要來源于企業占地費、礦產加工費、煤炭中轉費等3項,沒有別的收入,這個職位也不會給他帶來什么便利,選上村主任后還要先扔出去26萬元。

          那為什么要“賠錢”參選村委會主任?“自己雖然富了,但是看到周圍群眾有的還很貧困,感情上受不了。”陳關利說他起初并沒有打算競選村主任,在受到身邊親戚、朋友、同學的“鼓動”后,萌生了競選的念頭,憑自己的能力,帶動大家共同致富。

          對于網友關于“26萬元競選村主任肯定另有企圖”的質疑,陳關利說,對一般的農戶來說,26萬元是個大數目,對自己來說還可以承受,“這部分錢是花到了鄉親們的身上,以后還能帶領鄉親們致富,花這部分錢,非常值。”陳關利說,自己以前也經常給村里的一些公益事業捐款。

          在回答“當選村主任能給自己帶來多大好處”的提問時,陳關利說:“我只是想為鄉親們做點實事,沒有想會給我帶來多大的好處。相反,操辦村里的事,還可能給自己帶來一些麻煩。但是,我不計較這些。”

          他還表示,如果這一屆干得好,群眾支持他,他還會參加下一屆的競爭。在回答“下一次競選,你還會這么慷慨嗎?”時,他說:“我只能說,我會永久性資助貧困戶,而且都是自掏腰包。”

          是否提倡群眾最有發言權

          事實上,富人參選村干部在國內時有所聞。2008年4月,廣州南沙區盧灣村兩個本村籍億萬富翁競選村主任,轟動一時。西萬鎮黨委副書記李立強認為,該鎮是沁陽比較富裕的鄉鎮,部分經濟能人致富后,參政意識隨之增強是陳關利這樣的人熱衷競選的主要原因。

          “邰村這種選舉方式好不好,群眾最有發言權。”西萬鎮政府辦公室主任孫小團說,這種新穎的選舉方式,確實存在一些爭議,但只要選舉符合程序,鎮里就不便評論,關鍵是看他以后能不能為老百姓謀福利。

          針對這次選舉,搜狐網做了一個調查,40.61%的網友認為,只要不,能為民辦事,怎么選舉都不過分。另有11.35%的網友表示,就應該這樣選舉,“競選者”把自己宣傳出去。

          一位網友說,這是基層民主選舉的進步,他支持這樣的選舉。選舉工作不但要有好的結果,同時也要有新穎的形式。參選人可不拘一格地采取不同方式來展現自己的思想和智慧。不能因為害怕民主過程中會出問題就因噎廢食。

          也有人對此持否定態度,一些村民悄悄地說:“村主任的身份,和外人做生意更有保障,這是無形的財富。”也有網友評論說競選者一下掏26萬元給村民辦福利,難保他以后不會。再者,承諾能不能兌現、怎么兌現,還是個未知數。

          鄭州大學行政法學老師王紅建認為,村委直選結果是民意的真實體現。選舉不應該是靜悄悄的,應該像邰村這樣“高調”,讓老百姓都知道、都參與進來。而村民也可以借機斟酌該把選票投給誰。“競選”中高調宣傳當選后的施政方案,會逼迫著“競選者”當選后朝這個目標努力,老百姓也可以監督他對承諾的執行力度。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范文第3篇

          貨車在警車的護送下緩緩駛來。3尊文武官石刻像安然躺在車里,臉上依舊保持著千年前的肅穆和威嚴,只是其中一尊石像腿部斷裂,是盜竊者在裝卸過程中撞斷的,引來眾人陣陣惋惜。

          兩尊石刻神秘失蹤文保所長瀆職獲刑

          今年1月26日上午,西村鎮滹沱村村民周素霞肩扛鋤頭,到距村子不足100米的麥田除草。她不經意間一眼望去,田野里空蕩蕩的,好像少了點什么,愣怔片刻后,她驚得幾乎要叫出聲來:不好,石人丟了……

          負責偵破工作的民警進入現場,緊張地進行勘察。四里八鄉的鄉親們議論紛紛,與他們祖祖輩輩朝夕相處的石人怎么能說沒有就沒有了呢?

          鞏義市地處省會鄭州與九朝古都洛陽之間,北臨黃河,南接嵩山,歷史上曾有“生在蘇杭,葬于北邙”之說,是歷代皇室富紳看中的“風水寶地”。早在1000余年前,定都開封的北宋王朝更是大興土木,在這里修建起南北長10公里、東西寬16公里、總面積約160平方公里的皇陵。其9個皇帝中,除徽、欽二帝被金人擄到東北,客死異鄉外,其他7個皇帝的陵墓均在鞏義,再加上宋太祖趙匡胤父親的陵墓,共是8座,號稱“七帝八陵”。他們分布在孝義、西村、芝田和回郭鎮4個鄉鎮,現存893尊石刻雕塑,包括文武大臣、外國使節、獅象動物等,規模在全國的露天石刻文物中是最大的,號稱“露天石刻博物館”。宋陵石刻因其獨特造型、精美工藝、磅礴氣勢和較為完整的群落,具有很大的藝術和考古價值。1982年,北宋皇陵被國務院授予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其中的石刻均是文物中的一級品,屬無價之寶。

          國寶被盜,牽動著成千上萬人的心。

          被盜的兩尊石刻,高2.9米,重約兩噸左右,如此龐大笨重的石體竟能在一夜之間神不知、鬼不覺的丟失,除證明盜竊者的膽大妄為外,更說明他們有充分的準備和預謀。

          時間一天天的過去了,參戰的近百名民警經歷了一個個不眠之夜,而被盜的兩尊石刻仿佛從人間蒸發了,依然無蹤可尋……

          國家一級文物被盜,在當地引起軒然大波。鞏義市檢察院迅速介入此案,對保護不力的文物保護管理所北宋皇陵中心保護所所長晉海紅立案偵查。經查明,晉海紅自2003年7月任所長以來,不認真履行文管所制定的安全巡邏值班制度,使安全檢查流于形式,致使國家一級珍貴文物被盜。5月9日,鞏義市人民法院以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流失罪,判處晉海紅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又一石刻不翼而飛 文保部門難言之痛

          就在公安機關緊鑼密鼓,為偵破“1?26”大案而傷透腦筋時,另一起同樣驚心動魄的罪惡又悄悄上演……

          5月26日夜半時分,守護芝田鎮宋代永昌陵區二號親王墓的郜德福、賀齊家老漢外出巡視時,驀然發現幾條黑影在齊腰深的麥田里來回竄動。當他們想要靠近一看究竟時,一束電筒光迎面射來,兩名七旬老漢急忙爬伏在麥叢中,驚得大氣也不敢出。

          等那伙人離開,兩人急三火四趕回村里報警。警方趕到現場,發現又一尊武官石刻雕像被盜,而且作案手段與“1?26”盜竊案如出一轍。

          人們對有關部門產生了懷疑,有人甚至私下挖苦說:文保不保,一群草包;公安不破案,白吃公家飯。

          壓力,沉重的壓力,籠罩在每一個公安民警和文保工作人員的心頭。

          輾轉萬里編織天網 撥開迷霧力擒狡賊

          警方在排除本地人作案的基礎上,及時調整攻略方案,并向全國各地發送1萬份帶有被盜文物照片的懸賞通告,共同展開協查。期間,警方先后趕赴山東、陜西等10多個省,奔波上萬公里,排要嫌疑人300多名。

          一條條線索反饋回來,又一條條被否定。9月7日,負責對高速路出入口車輛查詢的民警報告了一個令人振奮的消息:兩次案發前后,有一輛尾數為“395”的輕型卡車從鞏義上高速,黎明前到商丘永城市下高速,之后往北離去。

          對于這條難度不亞于大海撈針才得來的線索,鞏義市公安局長武志亮分外重視,他大手一揮,率領部屬直奔永城進行明察暗訪。

          9月8日上午,有村民反映,趙樓村村委會副主任王開新曾開過尾號為“395”的輕型小卡車。

          9月10日下午2時許,跟蹤王開新至新鄉市的民警瞅準機會,將其擒獲,與他同車的梁新州也一并被控制。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突審,王開新和梁新州的心理防線崩潰,他們交代出伙同郭超、邵長英、王燕初等人兩次盜竊石刻雕像的犯罪事實。

          參戰民警長出一口粗氣,臉上浮現出久違的笑容。

          9月11日下午,偵查員趕赴永城,在永城至夏邑的一輛客車上,將郭超抓獲。隨后,偵查員根據嫌疑人供述,在梁新州和王開新家住宅附近找到了被麥草遮掩的3尊國寶。

          10月17日凌晨,專案組民警乘勝追擊,在徐州市某礦山醫院附近的一處租房內,將邵長英、王燕初二人抓獲。至此,轟動社會的“1?26”“5?26”宋陵文物特大盜竊案成功告破,五名犯罪嫌疑人悉數落網。

          2004年夏天,身為趙樓村村委會副主任的王開新,從一個老鄉處獲知,鞏義的露天石刻,可以賣得好價錢,不由怦然心動。他找來平日要好的梁新州、郭超、邵長英等幾個人,決定伺機作案。

          1月24日晚,王開新等4人乘月黑風高,竄入宋永昌陵區潘后陵,先把石刻底座挖開后,支上三角架,再用鋼絲繩纏住石刻腰部,然后用倒鏈把石刻拉懸空中放進車廂內。

          第一次作案得手后,王開新幾人提心吊膽了好一陣子,后來見風平浪靜,于是,又在5月26日晚,故伎重演,盜回一尊武官石刻。

          案件激起了千層浪 石刻保護任重道遠

          案子告破,三尊石刻雕像榮歸故里,但文物保護部門卻怎么也高興不起來。一位部門負責人不無遺憾地介紹說:明清時期,有軍隊在這里駐扎,專司保衛工作;民國時期,也派哨兵游動看守;解放后,農村實行,田地分給農民所有,田野石刻就成了少娘疼的苦孩子了。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范文第4篇

          關鍵詞:村民代表會議村級治理制度

          Abstract:Thesystemof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isthecoreofthedemocraticdecision-making、supervisionandmanagementinvillage’sgovernance.Bythestudyofthegeneralandexceptionalrelationshipsbetweenthevillager’srepresentativeandthevillagerandthevillagecadre,thispaperarguesthat,theefficiencyofthesystemof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bearsnotonlyontheinstitutionofsystem,butalsoontheparticularelementsofvillage,whicharejustformedbytheabilityoftherepresentative;Onlybytheinstitutionofsystem,whichprovideswithahigherprofitthanthecostforthevillagerandthevillagecadre,canthesystemof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gainahealthfuldevelopmentandahighefficiency.

          Keywords:Villager’sRepresentativeMeeting;Village’sGovernance;System

          一、引論

          1998年修定實施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較試行法的一個重要不同是增補了第21條:“人數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可以推選產生村民代表,由村民委員會召集村民代表開會,討論決定村民會議授權的事項。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戶至十五戶推選一人,或由各村民小組推選若干人。”據民政部參與修定《村組法》的有關人員講,增補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的內容是新《村組法》重要改進之一,可見實踐部門認為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對于村民自治是十分重要的。在學術界,徐勇認為,“相對村民而言,村民代表一般素質較高或社會影響較大。在農民的政治、文化素質普通較低的背景下,村民代表會議在村民自治中的實際影響和作用較大。”[1]張靜將村民自治劃分為代表性自治和權威性自治兩種類型。她認為在當前農村存在行政“吸納”政治的情況下,形成了鄉村干部事實上的利益網絡,而“如果選出來的鄉村權威仍然依據原有的方式治理鄉村,選舉就只是增加了新權威的合法性,但并沒有促進選舉之后基層政權和村民權利關系的制度性改變,它產生的是權威性‘自治’”。權威性自治和鄉村干部網絡互為聯系,阻擋了來自村民及國家兩方面對基層干部配置的參與。它排斥了社會力量的制衡權利,使選舉后的鄉村治理問題仍然局限在少數人參與并控制的范圍內。張靜因此認為,村民自治僅僅選舉是沒有用處的,必須由權威性自治向代表性自治轉化,不僅在村委會選舉階段,而且在整個村民自治的過程中,賦予村民代表會議足夠的權利并將這種權利制度化[2]。郎友興和何包鋼也認為,在村民自治實踐中,村民代表會議的實際影響力與作用比村民會議大,這不僅是因為村民代表在村中具有高的威望和素質,而且他們更易具有榮譽感、成就感和責任感[3]。

          的確,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對于村民自治制度的實施十分重要,它往往成為村務“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核心部分。正因為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如此重要,具體考察村民代表和村民的關系及村民代表與村干部的關系,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中,筆者希望以農村調查中發現的一些關于村民代表的片段,來討論村民代表這一中心詞及其組成的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效能的村莊基礎,而不是抽象地討論村民代表會議的功能。

          二、村民代表與村民和村干部關系的一般圖景

          考察村民代表在村級治理中的作用,核心就是考察村民代表與村民的關系和村民代表與村干部的關系。從理論上講,村民代表是由村民選舉產生的,村民代表一般都是村莊中聲譽較高、素質較好的村民,村民理應信任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具有在村民中的影響力和動員能力。從我們的調查和有關資料來看,1998年《村組法》正式頒布實施以后,全國農村不僅普遍推選村民代表建立了村民代表會議,而且推選村民代表的方式十分民主,大多采取10—15戶村民共推一位村民代表的辦法。因為村民之間相互熟悉,推選出來的代表大多是素質較好的村民。這是村民代表會議可以發揮作用的重要方面。

          由村民推選產生的村民代表,不僅應該具有較高的素質,而且具有參與村務的能力。因此,在村務管理、村務決策和村務監督中,村民代表應該對村干部有著強大的約束能力,村民代表會議不僅成為決策村務的主要場合,而且成為與村干部形成對話的場合。高素質、重聲譽,也懂得村務的村民代表,可以為村務決策和管理提供智慧。他們也可以判斷村干部提出的村務財務報告中的疑點問題,從而判定村干部工作的好壞。村民代表因此成為村干部的智囊、監督者、合作者和評價人。

          進一步說,因為村民代表是由村民選舉出來,受村民信任,素質較高且聲譽較好的,村民代表自然會在村民中擁有影響力和動員能力,而村民代表因為具有參與村務決策、監督和管理的足夠機會,而具有與村干部全力合作協商的機會,這就可能導致如下一種結果:對于一些于村民有益、于村莊秩序有益的重大村務,村干部可以通過與村民代表的協商,形成決議,然后將此決議由村民代表宣傳動員到村民中去,從而辦成辦好僅僅憑借村干部難以辦好的事情。換句話說,村民代表充分參與村務管理、監督和決策,將大大提高村民集體的一致行動能力。經濟的協作因此容易達成,比如修路建橋;違反村規民約的行動將受到比過去更為嚴厲的村莊壓力;外來的地痞和上級不合理的攤派更可能被村民集體拒之門外。通過村民代表和代表會議這一制度設施,村莊的合作能力提高了,村民的團結程度提高了,過去辦不成的事情現在有了辦成的希望。其實,這個推斷正是過去實踐部門和學術界共同擁有的信念,這種信念不僅來自于理論推斷,也為大量的實踐所證實[4]。這個關于村民代表會議效能的一般圖景也為筆者的調查所證實。筆者的調查還證實,從某種意義上,甚至是不由村民選舉而由村干部任命的村民代表所組成的村民議事會,也往往具有村民代表會議所具有的這種效能[5]。

          但是,以上關于村民代表會議效能的一般圖景往往受到一些例外因素的影響,而使其發生作用的能力蒙有一些陰影,并造成不是因為制度安排不到位,而是因為村莊基礎不充分,所產生的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效能的弱化。討論這些構成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效能例外情況的村莊基礎,對于深化對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的認識、理解現實生活中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實施程度與效能的不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下通過一些調查實例來作這種討論。

          三、村民代表與村民和村干部關系的片段

          近年的農村調查中,筆者發現了大量關于村民代表與村民和村干部關系的有趣片段,本節試圖通過描寫這些片段,得到一個與學術界所理解的關于村民代表會議效能一般圖景略有不同的實踐可能性,這種可能性不是源自制度安排不到位,而是因為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發生作用的村莊基礎不充分所致。

          先講二個關于村民代表與村民關系的片段。第一個片段是1999年7月的事情。1999年7月荊門市在孫村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的試點,筆者參加了這次試點。應該說,這次選舉試點是嚴格依法進行的:在試點之初,按照每10戶推選一個村民代表的辦法推選了40多位村民代表。然后,以海選的方式確定候選人。因為獲較多主任提名票的候選人對于能否競爭當上村委會主任實際情況的考慮,在依預選提名票確定兩名村委會主任正式候選人時,出現了主任預選得票居第2位至第4位者均不愿與最高得票者競選,而退為村委會副主任或委員競選的情況。這一點從選舉程序上并沒無問題,村民代表也參與過確定正式候選人的討論,知道這樣并無不妥。但問題在正式選舉投票前一天發生了。一個村民小組的3個村民代表告訴參與選舉試點的負責人說,他們村民小組的村民認為在確定正式候選人時做了假,即不應讓居主任候選人第5位者與第1位者競選村委會主任,而應讓第2高票與第1高票競選。他們因此決定不參加選舉,除非市里參與試點的領導當天晚上可以到組里解釋清楚此事。我們問村民代表,為什么他們不向村民講清楚此事?一個村民代表倍感委屈地說,你哪里講得清?雖然我是他們選的代表,但他們根本不相信我們。前幾天我被他們選為代表,參加村里召開的村民會議之后,順便買了一個西瓜回去,就有村民說我這個西瓜是村里分給我們代表的,我一再解釋,沒有人相信。以前關系一直很好,被他們選為代表沒幾天,關系就變得怪怪的了。也因此,我們向他們解釋確定正式候選人的程序,他們根本不聽,說只相信市里的領導。第二天正式選舉時,這個村民小組的一些村民仍然被動員參加了投票。選舉后的第三天,我們去做個別訪談,村民相信我們的解釋,但他們不相信鎮村干部,也不相信村民代表。的確,問題的關鍵是村民并不相信他們剛剛選舉出來的村民代表,沒有人能夠代表村民,村民不相信任何人。第二個關于村民代表與村民關系的片段發生在向村。2000年5月筆者到向村做關于村委會選舉的補充調查,剛好向村3組和4組為山界發生糾紛,村干部決定調解這場糾紛。因此讓3組長和4組長召集各自村民小組的代表進行現場處理。4組長去找1999年由村民選舉出來的代表,結果,沒有一個村民代表愿意為組里的事情耗費這個時間,4組長只好找了幾個原來當過村干部的老黨員參與與3組的山權談判。山權談判不成,但年輕的4組長因為全組竟沒有一個代表愿意為組里的事情花費一點時間而氣得不行,他要求村支書當天晚上到4組召開小組會議,現場改選村民代表。支書說,村民代表也是一選三年的,你怎么可以說改選就改選?

          再講兩個村民代表與村組干部的片段。第一個片段是關于村民選代表清理村民小組財務的事情。2000年夏糧征收時,童村8組村民要求清理本村民小組的帳目,否則就不交夏糧。童村8組村民一直懷疑本村民小組財務帳目有問題,多次向鎮村兩級提出清帳要求,一直未能成功。這次拒交夏糧讓鎮政府下決心徹底清理童村8組的財務,因此,一方面鎮里抽調會計人員進駐童村8組,一方面讓童村8組村民選若干村民代表會同清理人員一并清帳。在清理過程中,逐張核實開支條據,結果,參與清帳的村民代表因為或多或少得到過原村民小組的或請客或免提留或減積累的好處,而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第二個片段也是關于村民選代表清理財務的事情,這一次發生在村一級,地點是迪村。因為迪村復雜的權力斗爭和村民普遍對村財務的懷疑,而在1995年形成了一個每年都由村民代表清理村財務一次,每次清理一個星期的制度。這個事情也頗有趣。清理財務的村民代表是由村民在各自村民小組選出的,他們既具備清理財務所必須的基本財會知識,又是本村民小組有一定影響的人。但這些代表在清理財務期間,很快便關心起自己花費一周時間清理村級財務的合理性來。村干部當然是敏銳的,他們與村民代表商議,干脆買一頭豬來殺掉做生活,另外決定每個清帳代表每天補貼25元現金。這樣,每年一次的村財務清理便形成了一個清帳一周殺豬一頭,每頓飯都喝酒,且每個清帳代表可以有100多元補貼的慣例。當清帳代表是很合算了,他們當然也不可能再清理出村干部的經濟問題來[6]。

          四、對以上片段的討論

          以上講的四個片段,并非四個特例,在農村調查中,我們經常聽到如此的頗為矛盾的故事。以下筆者希望通過對這些片段的討論,理清支持它的村莊基礎,從理論上構造關于村級治理中村民代表會議效能有別于一般圖景的可能圖景。

          首先,關于村民代表與村民的關系,存在的一種理論上的可能性是村民雖然選舉了自己的代表,但并不信任自己的代表。造成這種后果的原因,一是選舉本身的不規范,村民對選舉出來的代表不滿意;二是選舉代表的次數太少,村民還不習慣于選舉及建立在選舉基礎上的委托關系。這是兩種一般性解釋。另外一種可能的解釋是,村民之間的傳統聯系已經解體,現代民主理念又未建立起來,村民既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處于傳統社會網絡中的農民,又不是現代意義上的公民,而是原子化的村民,因此,沒有人可以代表其他的人,也沒有人愿意代表其他的人。這樣,按照現代民主理念選舉出來的村民代表,只是在形式上具有代表選舉自己的那些村民的權力,村民內心里卻并未打算因為選舉了自己的代表而將權力委托于代表,也并不因此就信任代表。而代表既然感受不到這種信任和權力,他便仍然只是代表著個人的利益,因此,作為代表的村民,其行為理性不是來自于委托—關系而是來自于實際好處。版權所有

          若是后者而不是前兩者構成了村民代表與村民之間的分裂關系,那就不僅需要從制度上尋找原因,而且需要從村莊基礎上尋找原因。傳統的關系網絡通過塑造出來的村莊社會中的面子聲望觀和長期共處的信任關系,使得村莊社會分層及建立在這種分層基礎上的事實上的代表能力強勁有力。在一些宗族勢力較大的村莊,宗族代表人物具有對本族成員的權力,他可以代表宗族,宗族成員也信任他,他因此具有與其他人的談判能力,達成的協議,他也有能力將之在本宗族范圍落實。這種意義上,在傳統鄉土社會,代表從來都是存在的,如村社委員會的存在等等。但這些代表一般都不是選舉產生而是在長期共同生活中自然中形成的。在現代公民社會中,選舉代表的涵義則有著讓每個人都清楚的權力授受關系。因此,選舉者和被選者的權力義務邊界清晰。但當前中國農村村民代表的選舉,有些是在傳統關系解體,現念未建立的情況下進行的,選舉本身往往是培育村民公民意識和訓練農民政治權力和義務感的一種辦法。村民代表與村民之間的這種互不信任和互相不能代表的關系,與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之間的關系,相互形構和強化,進一步消減了村民代表可能發揮作用的空間。如前一節引敘的關于村民代表與村組干部關系的兩個片段,村民代表顯然不大認為當代表可以在精神上和面子上為自己帶來多少滿足,他們也缺乏一個公民應該具有的政治責任感和義務感,因此,他們的行為充滿了物質利益的考慮,甚至在他們的不當得利己引起村民的普遍不滿之時,他們依然如此。

          當村民代表過多考慮物質得利而全然不將村民的評價放在眼中時,村民對代表充滿失望,而村干部恰恰可以利用自己掌握的資源,來收買這些一個一個的精英。得到物質利益的村民代表不愿意得罪自小就與自己生活在一起的相互熟識的村組干部。村干部與村民代表很快便相互庇護起來。綜合以上村民代表與村民和村干部關系的討論,可以看到,相互形構和強化的村民與村民代表的關系和村民代表與村干部的關系,源自于村莊社會缺乏傳統的道德價值觀,又缺乏現代的政治責任感,原子化的村民無力給村民代表和村干部的正當行為以強有力的激勵,也無力給他們的不良行為以強有力的約束,與當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所需要耗費的時間精力與可能得到的物質好處相比,依照善行準則行事,成為一件頗不合算的事情。也就是說,在村民已經原子化或說村莊社會關聯度較低的村莊,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本身存有發揮效能的陷阱,這種陷阱造成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效能對一般圖景的偏離,這種偏離構成了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建設的困境:村民不信任代表,代表缺乏說服村民的能力,村干部期望通過村民代表會議來增加村莊資源動員能力、形成揚善抑惡決議的期待大多落空,而村干部的不良行為卻可能在村民代表達成的某種默契得以蔓延。如此一來,村民對選舉村民代表愈發喪失興趣,對村民代表會議作出的決定愈發不放在眼里,村組干部愈發發現試圖通過村民代表會議來實現自己宏大抱負并無益處,而村民代表所具有的制度上的監督作用,愈發可能通過物質利誘和私人交往得以消解。村民代表也因此愈發失去對村務管理和監督的興趣,而愈發專注于自己實際上可能得到的點滴好處。一個良好的制度設計,因為村莊基礎的不具備,而存有效能逐步衰減的可能。

          一個具有效能的制度必須在其發揮作用的過程中創造出收益,其中一些人或所有人可以從這個運作的制度中受益。當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在一些村莊運作時,沒有人可以從中受益,這一制度便很難真正有效地運作下去。從一般圖景上看,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是當前村級治理中最容易獲得收益的制度安排,這種收益可以讓村民、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三方受益,即讓村莊利益和秩序得到好處。但是,在村民為原子化的狀態時,沒有人可以約束他人,也沒有人有能力代表他人,這時候的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安排能找到足夠自己有效運作下去的受益者嗎?村民代表會議制度運作的成本和村莊受益者所得到的好處相比較能否降得足夠低嗎?這些顯然是在實際的村級治理中需要進行考證的。真正原子化的村民是沒有的,村民代表的有些行為只是農村特定場合的特殊行為。以上構造出一幅在原子化村民基礎上可能的村民代表會議效能衰減的理論可能性,是希望提醒村級治理的研究者,必須考察村級治理制度的村莊基礎。因為村民原子化程度的不同,或說村莊社會關聯度的不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運作的效能不同,同一制度的實施成本也不同。明確了這種不同,有助于我們不是從個人的角度,而是從社會的角度,來評論一種治理制度的生長狀況,進而來討論一種治理制度在不同社會基礎的不同運作條件,然后制定出有一定差別和彈性的制度來。

          五、結語

          村民代表的關鍵是代表能力的問題。一方面,村民代表必須有能力代表村民參與村務的決策、管理和監督,一方面,村民代表必須有能力將討論通過的村務決定貫徹實施到他所代表的村民之中,讓村民相信遵守這個決定對自己有好處。通過村民代表,每三年一次的村委會選舉所形成的民主化機制常規化了,村民多了監督村干部的渠道,村干部多了智囊和動員村民的能力。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所組成的村民代表會議,真是村級治理的福音。不僅如此,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因為與村民之間穩定可信的關系,而可以代表自己所在群體的村民與代表其他村民的代表們,協商關于維護村莊秩序和村民利益的諸種好事。村干部宏大的可能一時還無法為村民所接受的治村抱負,也可以通過他與具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的協商,而為村民代表所理解和接受,從而變成村民所可以接受的治村方案。不同群體村民在治村過程中,實現利益的多少、先后會有不同,具有代表能力的村民代表們可以通過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協商,達成妥協。村民的一致行動能力不因為一時半會的利益不一致而受到影響,那些對農民“善分不善合”的擔心,真有些“杞人憂天”了。但正是在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上,不同的村莊具有相當不同的可能性。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不是指村民代表的個人能力,而是他是否具有代表村民的意愿及村民是否給他實現這個意愿的機會。構成村民代表代表村民意愿的因素,不僅是村民代表和選舉產生他的那10—15戶村民群體之間的制度結構相聯系,而且與產生村民代表的這個村民內部的聯系程度及充當代表的村民對利益的感受狀況有關。村民代表或因為面子與聲望,或因為經濟上的好處,而愿意作為代表來耗費自己的時間、精力和智慧。他所產生的這個村民群體則因為傳統的好的關系或代表本人負責任的友好言行,使村民愿意相信自己代表的代表行為。傳統村莊中的人際關系,往往使村民愿意為代表村民的利益而耗費精力,村民小群體也愿意相信這個傳統道義上一直可靠的鄰里。在現代公民社會,村民代表與他所代表的村民之間規范的權利授受關系,也使得村民代表和他們所代表的村民,愿意相互遵照既有的權力義務邊界行為。顯然,構成村民代表代表能力的以上條件,在當前就業相當不充分、經濟處境十分惡劣的處于轉型時期的農村社會來講,可能是有些苛刻了。本文前敘列舉的一些調查片段,在那些傳統的人際聯系開始被割斷,現代的穩定聯系又未建立起來村莊,可以說是相當常見。這種情況下,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便大成問題,而理論上村民代表會議的諸多功效便因此大打折扣。在一些情況嚴重的地區,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太弱,以至于村民代表會議制度安排的成本太高,從村民代表會議中得到收益的群體卻很少,而可能造成由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不是因為制度措施不得力,而是村莊基礎不具備所存在的形式化的問題。當然,村民代表的代表能力正如農民的民主能力一樣,是一個只有通過實踐才可以可靠得到的東西。在相同的村莊基礎下,好的制度可以催熟那些不成熟的基礎,在有了好的基礎卻沒有好的制度安排的村莊,村級治理便會損失許多好的機會。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是一件可以為村民帶來利益,從而可以為自己找到動力的良好制度。只是在評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時,我們不應該因為它是好制度就忽視了它的村莊基礎和它在實踐中可能具有的不同表現。同時也不應該因為它在一些村莊效果不佳就對它失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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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徐勇:《中國農村村民自治》,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2]張靜:《基層政權——鄉村制度諸問題》,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郎友興、何包鋼:“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村級民主完善之嘗試”,《政治學研究》2000年第3期。

          [4]參見王振耀等:《中國農村村民代表會議制度》,中國社會出版社1995年版;徐勇:《中國農村村民自治》,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農村村委會副主任范文第5篇

          “山為鄰。水作伴,倒缸一舉心自醉”

          宅侯村是嘉禾縣盤江鄉最大的村,位于全縣水資源命脈的盤江水庫上游:一條蜿蜒的溪流穿村而過,村前是一片平坦的水田,村后是層層累疊的梯田。自古為郴永二州三縣交匯之地,有“一腳踏三地、雞鳴驚三番”之譽。

          這里幾乎找不到半分荒蕪的土地。村民們種植的稻米松軟、細膩,在“宅侯貢米”盛名的滋養下,一部分頭腦活絡、勤勞致富的村民早已依山傍水修起屬于自己的別墅,早起看旭日東升,閑暇到江邊垂釣,田園里采摘自種的瓜果蔬菜,山坡上抓捕放養的土雞……好多城里人夢寐以求的桃花源生活已經在這里重現。相鄰各縣賣糧的農民,用“宅侯貢米”提高米價更是比比皆是。

          但村委主任李平的眼光看得更遠。2008年,這個曾經南下廣東做過泥水匠,后來做了包工頭的漢子,在見了點世面后重新回歸土地,被鄉親們選為宅侯村村委主任時,對土地資源的利用已遠遠超脫“土里刨食”。

          當時,盤江鄉成功創建“省級環境優美鄉鎮”,“生態興鄉”成為這個非資源型鄉鎮明智之舉。隨著大量鷗鷺的喬遷聚集、獐貍等野生動物在盤江一帶的活躍,盤江鄉逐漸形成打造環境優美的宜居福地、休閑旅游的度假勝地、特色餐飲的集聚基地、物流交易的邊貿鄉鎮的規劃設想。宅侯村處于縣城居民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又緊鄰南嶺怵場,藕塘水庫貫穿村域,“生態興村”正是最好的選擇。

          2009年,創建生態文明村的規劃出現在村委會的案頭上。好家伙,誰都想不到,這個在外蹦跶了幾年的后生干起事來“動靜”不小:黨員動員會、村民代表動員會,大會、小會熱烈紅火;干部走訪、串門座談,家庭、個人潤物有聲;貼標語、掛橫幅,精神、理念輿論先行。

          “詩人村官”的激情在這里得到淋漓盡致的張揚。

          與此同步,它詩話鄉村的步驟也現實化地展開。

          欲造生態,先養心態。李平和創建生態文明村領導小組成員通氣后,創辦了村文化室、圖書室、黨員活動室、群眾活動場所,對群眾進行文明素質“牽引式”、“自助式”養成教育。“文明農戶”、“五好家庭”、“道德模范”在舊習俗的土壤里不斷萌生。

          欲固精神,物質保證。從旱廁到水沖式公廁的生活設施改造,從700余萬元村主干公路的硬化到村游園綠化帶的清潔、澆水、修剪的專人管護,從傳統糧食品牌“宅侯貢米”的規模種植到450畝油茶樹的栽譴、230畝西瓜的培育、100畝百合的種養,李平與他的一班人建起了一道道從綠色產業到環保生態的物質防線。

          在做這—切的過程中,他不斷用詩作鼓舞村民。

          認識他的人都記得,為喚起宅侯人對村莊的熱愛,他寫道——

          “我的家在盤江源頭之上,那里有優質的稻米和南嶺林場,那里山美水美人更美,還有那一行白鷺上青天。”

          這首環衛詩和干部的聯系電話一起印發給村民,并特意給鄉黨委書記寄了一份,引得鄉黨委書記回復短信,還多次在鄉里的大會上表揚他,鼓勵他多寫正能量詩詞,用詩詞做群眾工作。

          2011年盛夏的一天,李平讓嘉禾縣見證了宅侯村的生態實績:在時任盤江鄉黨委書記歐旭斌的陪同下,數十名縣媒體記者專程到宅侯村采訪,他們近距離看到了灰鷺這種神奇的鳥。李平“得意”地夸耀:“灰鷺去年春季來我們村安家,今年又回到它們的家。”這種容易受驚的鳥能與宅侯村村民安然相處,真讓人有忘懷塵世的感覺。李平為此還寫詩抒懷:“山為鄰,水作伴……倒缸一舉心自醉……”他還手機發詩給縣委書記趙宇、縣長郭薪等領導。其中,縣委書記趙宇給李平回復短信:“有時間一定上宅侯踏青扯筍。”

          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收到李平創作的詩詞后,給他提出要求:創作詩詞的視野要寬一些,不僅要贊美宅侯(村),還要贊美盤江(鄉),更要贊美嘉禾(縣)。

          “村前屋后綴桃花,喜樂村姑童叟”

          皮膚黝黑、身量勻稱的李平有骨子里的憨氣,更有投入鄉土生活后煥發的靈氣。每當做工作有所感觸的時候,他都用詩詞的形式記錄下來:一方面用詩詞代替《村情日記》,表達對生活的感受、對工作的態度;更主要的是讓村里的在外人員和上級領導及時了解宅侯村的變化,為村莊爭取更多的資源。不僅盤江鄉的黨政領導、縣委駐宅侯村的工作隊干部,就連縣四大班子的領導,通過詩詞都和李平結交成朋友。

          不知不覺間,詩詞已成了他工作的輿論工具、信息手段。憑著“詩人村官”結緣的人脈,他讓記者慕名宅侯生態村,更讓縣鄉領導了解了宅侯法制村。

          “詩人村官”李平,真應該為他詩情營造的宅侯生態夢、法制夢而陶醉。

          從2008年當選村委主任開始,他寫詩200多首,雖未公開發表,但他詩話工作的讀者——縣鄉政府官員、村民朋友,身心都受到了理想色彩的感染,并給予他有力支持。

          想當初,他剛接手村委主任一職時,村里“昔日閉塞宅侯,農村臟亂依舊,溫飽解決為目標”,哪像現在“城鄉公交似魚梭,自嘲堪比城里美。三代同堂,除夕觀晚會”(見李平《蝶戀花·過新年》),“村前屋后綴桃花喜樂村姑童叟”。

          原鄉黨委書記歐旭斌說,這一切多賴宅侯村有—個非常有戰斗力和凝聚力的領導班子。鄉派出所所長說得更直接:“我當所長這幾年,從來沒有因為辦案去過宅侯村。”

          他們的目光不約而同地聚焦到宅侯村村主干身上,李平無疑“難辭其譽”。

          李平的“治安策”并不高明,但很特別。我們看看他新官上任的—把大火《宅侯村村規民約》(6章28條)就會發現,屢試不爽的對癥下藥條條有“殺斬”,章章指穴脈,現擇取如下:

          未經批準強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建房的,除堅決拆除、還田還土,恢復原狀外,并罰款500元以上(第一章土地管理第六條);

          對不實行計劃生育或圍攻、謾罵、毆打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第二章計劃生育第五條);

          保持飲水衛生,不準在水井邊一米內清洗臟物(衣、褲、蔬菜及其他食物等)、洗澡,違者除責成其洗井外并罰款200元(第三章公共衛生第一條);

          不準任何人毀壞堤壩、田埂和山水主要流域等綜合水利基礎實施,違者除責其恢復原狀外,并處罰款200元至500元(第四章水利和村公共實施第一條);

          凡擅自盜伐集體和個人林木者,視其情節輕重,罰被盜伐林木價值的2倍至5倍,夜間盜伐林木者,加倍處罰(第五章森林和防火第一條);

          凡是聚眾鬧事,煽動宗派糾紛,故意毆打他人,造成直接損傷的,除賠償醫療費外,損失和損壞財物,除依法追究責任和照價賠償外,并處罰款500元至2000元(第六章社會治安第三條)。

          幾乎新農村建設及社會治安的病癥都被他——切中,且診治有法。

          但我們不要認為,李平是為自己立威樹名,村規民約所立的是“霸王協定”,“詩人村官”的內心深處無不充滿“和美”的陽光。

          他上任村委主任后最常規的行動是常年開展邊界“和美創建”活動,宅侯村與湖南藍山縣、寧遠縣交界的不少村莊都建立了定期交流走訪機制,通過信息共享、矛盾糾紛聯調,把和諧平安的觸角由本鄉、本縣延伸到引發隱患的外省、外地。

          為使村民大會決議的村規民約“土法”不“土”,李平千里迢迢請回本村在廣東當律師的李杰回鄉給村民上法制課,在鄉音土語中理解村規民約的“法律意義”,接受正規化的法律觀念,培養現代化的法律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