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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廢物;環境污染;處理現狀;處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X327 文獻標識碼:A
1 醫療廢物的來源及危害
醫療廢物指的是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間接傳染性、腐蝕性、毒性和其他危害的廢物。醫療廢物包含的種類有很多,大致有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泄物等污染的廢品;醫療機構收治的病人而產生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標本、菌種、毒種和培養基等;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用品及器械;過期被棄的醫藥用品;手術及其他原因被棄的人體壞死器官、組織等等。這些醫療廢物攜帶了大量病菌,如若處理不當,極易造成對自然環境中的水體、土壤和空氣的污染,會導致所在地區生態環境破壞和疾病的傳播,對人體產生危害。
2 我國對醫療廢物處理中存在的問題
盡管自“非典”之后,國家已經開始重視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先后出臺了多項法律、法規來規范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如各個地區和一些人口密集的縣級單位,被要求建成醫療廢棄物集中處理設施,而對這類廢棄物的處理技術、方法近年來也在不斷創新。但與發達國家和地區相比,在對醫療廢棄物的管理、監督、科研投入等方面還是存在一些問題的。如:我國目前對的醫療廢棄物的處理法律法規還不完善,缺乏配套的實施細則;在一些環保法律法規中對廢棄物的收集、運輸、處理尚缺乏明確的規定;醫療廢棄物管理部門職責不明確,權責不清;對一些違法、違規行為監管不當;對醫療廢物的管理缺乏參與和主動監督意識,致使對醫療廢棄物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不能從源頭上得到控制;我國對醫療廢棄物的處理方式還是以浸泡、焚燒和填埋為主,在對醫療廢棄物處理的資金投入和技術改進方面還遠遠落后于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有些處理失當的廢棄物會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等。如何做好醫療廢物的處理工作仍舊是目前醫療、環保工作的重點。
3 醫療廢物處理的對策分析
3.1 國內處理醫療廢物的主要方法及其優缺點對比分析
目前國內處理醫療廢物的主要方法主要有高溫焚燒、熱解、衛生填埋、化學消毒、電磁波滅菌、壓力蒸汽滅菌、干粉滅菌以及等離子體等八種方法。這幾種方法的優缺點如下表1所示:
由上表分析可知,幾種主要處理方法相比較而言,高溫熱解焚燒處理醫療廢物的技術在減少廢物量、無有害物質產生和資源再利用等方面較有優勢,且投入的成本較低,操作也較為簡便,可作為國內醫療廢物處理研發的方向。
4 醫療廢物處理的管理對策、措施
4.1 完善各項法律法規,明確各部門職責并加大監管力度
建立和完善對醫療廢物處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及其實施細則;制定對醫療廢物的集中處理標準、衛生監測標準;制定和出臺醫療廢棄物處置的收費等標準降低醫療成本。加大對醫療廢物施行規范化管理。明確各級管理部門職責,使醫療廢物管理法制化、規范化。各級管理部門要各盡其責,編制醫療廢物管理檔案,要讓相關法制法規真正落實、執行,同時應加大對醫療廢棄物處理的監管和服務,對不履行監管義務的嚴格追究其責任。
4.2 提高環保意識,做好醫護和醫療廢物處理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
提高環保意識,定期對醫護和醫療廢物處理人員進行法制和處理技術的培訓。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以及處置過程嚴格監督控制。加強護理人員和廢物處理人員對醫療廢物的危害、分類處理等知識的認知教育,并對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知識培訓;強化他們的法律和環保意識,是醫院對醫療廢物管理的最基本環節。培訓的目的是要將對醫療廢物的管理變為相關工作人員的自覺行動,有效處理好醫療廢棄物。同時也應做好對醫療廢物正確處置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建立群眾全員積極參與的良好環保氛圍,形成社會合力共同加強對醫療廢物的監管。
結語
加強對醫療廢物處理的監管,無論是從環保角度,還是從疾病控制角度來說都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尋求一種高效、簡便而節約經費成本的方法和技術,是解決當前醫療廢物處理中存在問題的必由之路,建立和完善科學的法律法規,并嚴格的監管也是預防醫療廢棄物污染的重要途徑。以保護環境和人類健康為目的,針對現實情況尋求一條科學而可以持續發展之路,也是將來醫護和環保研究工作者努力的方向。
參考資料
[1]李慧平,王小萬.國際醫療廢物分類及其特點[J].中國醫院管理雜志,2004(24).
在本科階段,學生接觸的實驗內容多是驗證性的,步驟和涉及的儀器較簡單,而研究生階段的實驗是探索性的,通常需要借助于先進的儀器,結果也具有不確定性,如果缺乏相關的知識,就會舉步維艱,實驗結果雜亂無章。此外,醫學領域的科研常常涉及生物材料,如細菌、病毒、腫瘤細胞等,存在較大安全隱患,如果對這些實驗室安全知識一無所知,在進行實驗的過程中,無疑會對自身和他人造成巨大的傷害。但是由于多種因素的存在,目前在許多中醫院校研究生教育階段并沒有真正開設針對實驗室安全教育相關課程,取而代之的做法是對有需要進行實驗室研究的人員進行簡單的培訓,或者是“傳、幫、帶”,由自己的師兄師姐將實驗室相關技術傳授給師弟師妹,這種做法明顯是不可取的。
二、中醫院校實驗室安全教育的改進措施
1、開設實驗室教育的相關課程
針對研究生一年級的課程進行調整和補充,對部分專業,如中醫學、中藥學、藥理學等常常涉及實驗室研究的專業開設《實驗動物學與動物實驗技術》《細胞培養技術》《分子生物實驗技術》等課程,讓學生根據自己的需求和興趣選修相關的課程,儲備豐富的理論知識。
2、嚴格實驗室的準入制度
新進實驗室的人員(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在開始正式實驗之前必須經由專職人員進行相關的培訓,內容包括實驗室規章制度、儀器設備的使用維護、生物安全培訓、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內容,可采用授課和實際操作結合的方式,讓學生熟悉實驗室環境、了解儀器操作的步驟和注意事項,對接觸的化學藥品或生物材料充分了解,掌握正確的使用方法和處理方式。對培訓結果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員才能進入實驗室。
3、加強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培訓
在學生實驗過程中,實驗室每天產生的大量的廢棄物,其種類繁多,主要可包括化學品、藥品、生物材料、耗材類等等,實驗室管理人員應針對如何妥善的處理這些廢棄物開展專項培訓,如化學品注意酸堿中和、混懸沉淀等處理;劇毒或致癌的化學試劑和藥品要分類棄置,不能直接排入環境中;生物材料如動物尸體、器官、血液標本須使用專用醫療廢棄物包裝袋,由專業的醫療垃圾處理機構進行處理,并對相關區域進行徹底的消毒;耗材類如注射器、一次性手套、口罩、吸頭、離心管等塑料制品應使用特制的耐高壓容器收集,定期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我們發現在這個環節出問題的幾率最高,實際操作起來步驟煩瑣,學生亂丟亂放,不按照規定處理廢棄物的現象嚴重,需要老師及時發現并勸阻、教育。
4、教育宣傳
針對涉及全校的安全管理注意事項,如安全用電、安全用水、防火防盜、滅火器的使用、火災應急處理、水管爆裂處理等可以通過定期舉行講座、校園多媒體播放教學片的方式來進行;對于近期頻發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學院應開展全校師生的自救演習,以保證學院師生的安全。
三、結語
【關鍵詞】固體廢物;一般廢物;危險廢物;環境工程;治理措施
1引言
在現代化的進程中,人民注重經濟的同時更注重生活環境的品質,因此,環保成為新時代的新主題。固體廢物污染作為普遍存在于人類日常生活中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是環境工程建設應關注的重點問題之一。
2固體廢物的定義和特點
2.1固體廢物的定義和分類
固體廢棄物是指人類在生產、消費、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通俗地說就是“垃圾”。固體廢棄物可分為工業固體廢物、農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而工業固體廢物按特性又分為一般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由于危險廢物具有腐蝕性、急性毒性、浸出毒性、反應性、傳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因此,危險廢物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更大[1]。了解固體廢物的定義,有利于對它進行全方位的理解和分析,進而明確它在生活中的危害性。
2.2固體廢物特點
2.2.1污染性。固體廢物污染分2種:(1)它本身具有污染性;(2)對固體廢物處理可能會造成二次污染。固體廢棄物在整個產生、排放、后期處理過程都會造成污染,控制不好將會對人們健康和生態環境造成影響[2]。2.2.2資源性。固體廢物可通過再開發,再處理,挖掘出在一定條件下可具有的使用價值,進而成為有經濟價值的資源,比如,生產產品的原材料、燃料等。2.2.3社會性。固體廢棄物的前期產生、中間排放及后期處理整個過程都離不開社會的作用。固體廢棄物的存在是由社會每個成員在生活工作等過程中產生的,對社會經濟都有影響,其排放和處理過程中的經濟投入都會再影響到社會成員的基本利益。
3固體廢物污染對環境的危害固體廢物污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3.1對土壤的污染
固體廢物中存在很多有害物質如毒性物質、放射性物質等,這些有害物質進入土壤后,會對土壤結構造成改變,同時也會殺死土壤中的微生物,改變土壤性質,導致土壤健康狀況惡化。對于生長在農田的農作物來說,有害成分會直接被農作物吸收,對人體健康造成威脅。
3.2對水體的污染
固體廢物造成水體污染的原因有很多,最直接的一種污染方式就是將固體廢物直接傾倒在海洋或者河流中,破壞了水質,同時它會直接對海洋生物和河流的動植物等造成傷害;另一種污染方式就是隨著天然降水或者隨風飄移進入地表徑流,進而流入江河湖泊,造成地表水的污染。
3.3對大氣的污染
固體廢物對大氣的污染隨處可見,比如,生活垃圾任意堆放散發的惡臭,直接影響了空氣質量。有的固體廢物的細小顆粒在一定條件下還會被微生物分解,有害氣體進入空氣,也會影響居民的生活。
3.4對市容環境衛生及美觀的影響
城市角落中存在垃圾堆、糞便等,會影響到環境衛生,還會降低城市居民生活的舒適度,也破壞了城市的美觀性和好感度。
4固體廢物處理處置方式
固體廢物種類繁多,不同的廢物應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常用的處置方式包括預處理、一般物化處理、生物處理、衛生填埋、安全填埋、焚燒處理及熱解法。預處理是采用壓實、破碎和分選技術將復雜的固體廢物進行預處理,然后再送去填埋、焚燒和堆肥或進行資源回收利用。一般物化處理是對工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某些含油、含酸、含堿或含重金屬的廢液進行物理化學處理,這種方法也屬于預處理方法。生物處理是通過微生物作用,使固體廢物中有機物轉化為穩定產物,這種方法適用于有機固體廢物,如動物糞便、污泥等。衛生填埋是利用地形或人工構造,將固體廢物填充、壓實再覆蓋,主要處理生活垃圾,不能處理未經預處理的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安全填埋是針對危險廢物的一種處理方法,通過把危險廢物與環境隔絕,以達到不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危害的方法。焚燒處理是通過高溫熱處理技術,使固體廢物氧化分解,這種方式可用于處置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固體廢物,甚至危險廢物也是可以處理的。熱解法區別于焚燒法,是利用熱能將有機物裂解為小分子量的化合物或燃料等有機物質,適用于具有一定熱值的有機廢物。無論是危險廢物還是一般廢物的處理,其防治原則都是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在處置這些廢物時首先要進行預處理,結合多種處理技術,從而達到最終的處理目的。
5環境工程建設中固體廢物的治理措施
在人類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固體廢物包括生活垃圾、廚余垃圾、污泥、機械加工過程中產生的下腳料、物質提取及表面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殘余物質、煤炭開采中產生的尾礦和煤矸石等、石油天然氣開采中產生的泥漿、鍋爐產生的爐渣、工業加工過程中回收粉塵、建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料、畜禽和水產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動物糞便和動物尸體等、農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作物秸稈、科研和醫療等實驗過程中產生的動物尸體和化學藥品以及其他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副產物。根據不同固體廢物的特點和危險特性,應分別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如生活垃圾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由環衛部門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場或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置;廚余垃圾應由獲得餐飲廢棄物處置特許經營權的單位進行處理;凡是經鑒別屬于危險廢物的固體廢物,應交由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進行焚燒或填埋處置;醫療廢物應由具有醫療廢物處置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另外,為了進一步減輕固體廢物對環境和人們生產生活的影響還應采取如下治理措施:1)加強管理宣傳,增強環保意識。加強管理宣傳工作,就是要向全民倡導環保,引導全民學習環保知識,提升愛護環境資源的意識。2)完善法律法規。關于固體廢物處理方面的法規在施行過程中,會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產生許多新的問題,需要對法律法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逐步解決各種矛盾。3)積極鼓勵綠色消費行為。鼓勵全民進行綠色消費,樹立科學的消費觀,注重對垃圾的分類處置,實現低能耗、低污染和低排放,達到安全消費、經濟消費和可持續消費的目標。
6結語
關鍵詞:塑料材料;環保;回收利用
中圖分類號:TQ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6)08-0102-02
1.引言
近年來,塑料材料的發展速度驚人,由于其具有能耗消耗低的特點,因而被大量運用于人們的生活與工作中。雖然這樣,但其并不是完美無缺的,除了回收利用難度大之外,其自然降解也非常困難,不論采用何種處理方式,其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問題都是很難避免的。雖然從8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都出臺了相關禁用或限用措施,但大多都沒得到落實,對塑料工業的發展來說,既有來自環境問題的挑戰,也要面對塑料材料的減量化問題,形勢非常嚴峻。
2.塑料的危害
作為一類高分子化合物,塑膠制品的主要原料為合成樹脂,且加有一定量的穩定劑、增塑劑以及抗氧化劑,其制成需滿足一定的的塑化條件。目前,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碳酸酯(PC)等在內的塑料均是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用塑料。這些塑料在加工過程中都嚴格按照相關的生產工藝要求,且各類助劑的添加也已國家要求為準,在這一標準下生產的塑料制品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但是一些黑心廠家一味追求利益,無視人們的身體健康,使用回收的塑料制品,還有甚者將廢舊VCD光碟、醫療垃圾(使用過的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以及服裝業用的拉絲料回收起來,用以制作礦泉水桶、水盆和其它食品用工器具。這些器具中包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性化學物質,若這些物質進入到食品中,將會極大危害人們的身體健康。比如氯乙烯單體進入胃腸道后,有些會隨呼吸道排出,但另一部分則分解成一氯醋酸與乙醇,從而損害神經系統和肝臟等器官,誘發血管瘤等疾病。
3.塑料材料和可持續發展
塑料材料有著堅實耐用、綜合性能好等特點。作為現今社會四大支柱材料之一,其與木材、水泥和鋼鐵等材料普遍運用于人們的日常生活與工作中。塑膠材料和其它材料相比,不僅有利于能耗的大幅減少,也能最大化的節約資源,且產品用后有很大一部分都能被回收利用。目前,全球產量在2億t左右,有著十分廣泛的用途,包括工農業、國防、交通等領域,不但在促進國民經濟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使人們的生活需求得以滿足,生活質量日益提高。
4.正確對待塑料包裝材料廢棄物帶來的環境問題
4.1正確認識“白色污染”問題
對大多數人來說“白色污染”一詞并不陌生,且他們均一致認為產生“白色污染”的罪魁禍首就是塑料泡沫餐具、塑料帶等一次性塑料包裝廢棄物。但是這一認識并不正確,塑料包裝材料并不是導致“白色污染”的根本原因,而“白色污染”也不是塑料袋和塑料泡沫餐具的代名詞,要知道,不管是什么樣的一次性消費品,就算其原料為天然材料,都免不了腐爛、降解,且這一過程也需要一定的時問與相應的環境條件。當前,還沒有一樣產品是使用過后,馬上就能消逝的,所以如果不能妥善的處理廢棄物,將其隨便丟棄,也會污染環境景觀,因此,歸根結底,造成“白色污染”的原因并不只在于塑料材料自身,很大程度上都與人們隨意丟棄垃圾,管理不到位有關。
4.2正確認識“以紙代塑”問題
“以紙代塑”不論從論點,還是導向上來說,均不夠全面,且缺乏合理性。面對各種材質產品的廢棄物,不能只根據直覺或者常識來判斷哪些是有益于環境的,哪些又是破壞環境的,而應該以產品的生命周期分析為評價標準。以生活中常見的塑料袋和紙袋為例,我們經常可以看到一些人在選擇綠色材料時,大多數都會選擇紙袋,因為他們認為塑料袋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且一些宣傳中也經常說到塑料袋的使用會加劇城市污染,威脅我們的生態環境,因而極力的勸導消費者盡量不使用塑料餐飲具,而選用紙質餐飲具,購物時也盡量不要塑料袋,以紙袋代替。其實,紙制品與塑料袋相比,不論是在能源消耗還是污染上,前者都比后者要大。通過美國、德國、日本等國家對不同紙制品、塑制品對資源、環境的影響比較所得出的數據,可看出,塑料的環境適應性高于紙制品。
除此之外,原聯邦德國包裝市場研究機構也進行了一次調查,淵查結果顯示,若以傳統材料代替塑料對產品進行包裝.不僅會大幅度增加包裝材料成本,包裝材料的重量與垃圾產生量也會隨之增加,且也會產生更多的廢棄物和溫室氣體排放量,消耗更多的能耗,極大的污染環境。由此可見,紙張代替不了塑料,兩者的特性與定位有明顯區別,不論是在現目前,還是今后的包裝領域,紙塑并存必然是時展的趨勢所在。
4.3正確認識回收、回收處理和回收利用問題
回收、回收處理與回收利用從字面上差不多,但卻有著不同的技術內涵,同收處理與回收利用均是建立在回收的基礎上的,只有緊密結合三者,才能使塑料包裝廢弁物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將其對環境的污染降到最低,實現冉資源化。但我們也不能只以技術、經濟問題來看待舊收、同收處理與回收利用,其作為一個社會系統工程問題,在有效回收體系的建立、利用與處理上均存在著很大的難度,急需社會各界在科技投入上加大力度,相互配合,將其作為重要戰略任務來實行,造福于子孫后代。
4.4正確認識降解塑料與回收及回收利用之間的矛盾問題
自從產生塑料包裝廢棄物和環境問題后,大部分人郁將希望寄托于降解塑料,片面的認為使用一次性降解塑料包裝材料后,就不會產生廢棄物,并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應知道,降解塑料雖然有一定降解功能,但并不能使其全部消失,且也需具備一定環境條件與周期。就一次性塑料廢棄物污染環境的治理來說,結合生物降解塑料與堆肥化方法意義重大。且降解塑料與回收、回收利用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兩者共同致力于解決塑料廢棄物污染環境問題,能促使塑料材料工業朝著可持續方向發展。
5.結語
企業環境負債與其它負債,特別是與正常交易中的負債有很多不同點,這也決定了企業環境負債的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應該比其它負債會計要素具有特殊性。
一、環境負債的特點
企業環境負債是指由于過去或現在的經營活動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而承擔的需要在未來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義務。它是企業承擔的各種負債之一,具有企業一般負債的基本特征,如現實性、主體性、強制性、可計量性和時限性,同時也有自己的特殊表現。
(一)環境負債不同于企業一般債務的表現是非直接交易性。企業的一般負債大多是由于現實交易和法律規范的要求形成的,如購買行為形成的應付款項、使用人力資源形成的應付薪酬、由于交易形成的流轉稅、交易成果引發的所得稅和其他稅費等。企業的環境負債也有類似成因導致的,如購買排污權形成的負債;更主要的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和結果引發非直接交易性責任的承擔。如生產過程的廢棄物排放的環境損害罰款和環境賠償等,這不是確切的交易行為直接形成企業的現實義務,而是生產經營活動過程和結果的后續確認和計量。
(二)環境負債具有明顯的外部性。企業到底承擔多大的環境責任,具體表現為多大數額的環境負債,不是企業自身能夠決定的,它取決于自然界的承載能力和凈化能力的強弱、社會環境意識水平、所在區域的環境要求和環境法律的完備程度、社會環境管理機構的監督與制約能力、企業的影響力等眾多非交易因素的影響。長期以來,企業和個人均把廢棄物的排放看成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人類的生活、企業的生產必然產生廢棄物,就必然要排放,也就不可避免地產生環境污染;當人們意識到環境污染的危害時,又有很多人認為,整治環境污染是社會管理機構的責任,企業不應承擔治理和預防污染的責任;現階段,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均對環境問題給予關注,也承認企業和個人行為對環境的影響,并開始注意開展環境保護,接受了對環境影響后果責任的承擔。但是,即使企業可以計量自身廢棄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濃度,仍然不能夠明確可能承擔的環境負債的準確數額,因為前述的諸多非交易因素影響也非常重要。如果區域環境承載能力比較強,法律和社會規范要求的環境控制水平低,企業所承擔的環境負債就可能相對較小;反之,承擔的環境負債就會相對較大。同樣,企業在當地的社會影響力越強、其影響執法者的能力也就越強、也就越有可能得到社會管理機構的庇護,其直接承擔的環境負債就會相對較小;反之,就會承受法律和社會規范規定的環境責任,環境負債就會多一些。
(三)環境負債具有相對滯后性。企業一般性負債,在相關交易或事項發生時就已明確需償付的金額、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內容。相對于此,環境負債的確定一般不是發生在廢棄物排放或污染發生的那一時間,而往往會在排放或污染行為發生之后的某一時間被確認或提出。特別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形成的環境污染和產品環境質量問題導致的賠償責任,一般會與污染或產品交易的發生時間相差很遠。
(四)環境負債具有追溯性和連帶性。主要體現在環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本身的廣泛性、影響的嚴重性和長遠性。如前蘇聯的切爾諾貝利核電站的泄漏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其影響面積之大、損害之嚴重、時間之久遠都是非常明顯的。針對這種狀況,各國的環境立法大多對環境污染的責任采用了追溯原則。美國1980年頒布的《綜合環境反應、賠償與責任法案》就凸顯了追溯原則:造成危害物質泄漏的肇事者要承擔全部的清理和恢復原狀的責任。其中對責任人的界定如下:
1.已經產生廢棄物的現有擁有者和經營者;
2.在處理廢棄物時產生泄漏的擁有者和經營者;
3.處置有害物質的安排人;
4.選擇處置有害物質的運輸人。在日本,負有環境監控職責的政府也會成為現實的環境責任承擔者,并因此承擔環境賠償責任。幾年前,日本東京法庭針對引起大眾注目的汽車污染影響健康的控訴官司做出裁決,判定受到柴油廢氣污染而引起相關健康問題的居民勝訴,日本中央及東京市政府必須支付賠償金給這些居民,總共要向99位原告中的7人支付總額為7900萬日元的賠償。這個案例也具有追溯賠償的性質。
企業生產經營的持續過程中會形成多種形式的債務,有經營性質的,也有非經營性質的。但環境負債歸根結底還是生產經營活動引發的負債,沒有相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就不會產生相應的廢棄物,也就不會發生企業的廢棄物排放。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環境保護本身就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一部分,環境責任形成的負債,也是企業經營性負債的一部分。會計核算之所以把環境負債與其他負債適當地加以區分,一是要使企業內部的管理者、生產者明確企業生產經營對環境產生的負面影響;二是要合理、準確地確定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環境損害給企業財務上帶來的損失;三是為了客觀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和環境業績。
二、環境負債的確認、計量與核算
由于環境負債既有企業一般負債的特點,又有自身的特殊性,使得環境負債的確認、計量也比較復雜和具有不確定的特征。按照對環境負債的把握程度,可以把環境負債分為確定性環境負債和不確定性環境負債。
(一)確定性環境負債的確認
確定性環境負債是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環境影響(廢棄物排放、有毒物泄漏、環境違法違規)引發的、經有關機構(法院、仲裁、環保執法)做出裁決而應由企業承擔的環境負債。主要包括:排污費、環境罰款、環境賠償和環境修復責任引發的環境負債。
1.環境違法違規責任的認定。環境違法違規責任是指企業違反環境保護方面的法規,由環境保護執法機構對排污者征收的排污費、做出的污染罰款決定而承擔的環境債務。根據《環境保護法》及其有關規定,環境保護部門有權對預防環境污染設施沒有建成或沒有達標而建設項目投入使用、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拆除或閑置防治污染設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而造成環境污染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應予罰款的行為進行罰款處罰。
2.環境賠款責任的認定。環境賠款是由于企業排污對他人造成了生產、生活損害,通過協商、裁決或判決,企業應當向受害人支付賠償金的事項。環境賠償的認定主要取決于企業是否排污和是否給其他人造成損失兩個方面事實的認定。我國《環境保護法》和《民法通則》都有明確規定:企業已污染和破壞環境,侵害他人的環境民事權益的,應當承當民事法律責任,主要就是經濟賠償責任。賠償的范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賠償、財產損失賠償等,實際上還包括后續影響性賠償(對他人生產、生活的后續活動的持續影響)。有人認為,環境賠款還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李連華,2001),即企業只要在客觀上對他人造成了人身、財產和環境權益的損失,即使沒有主觀的故意,也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對于企業環境負面影響來說,筆者認為不存在所謂的“無過錯責任”,而是明顯的“有過錯責任”。這種“過錯”就是企業排污行為的客觀存在。如果企業沒有排放廢棄物、沒有造成相應的環境污染或環境損害,企業還會承擔由此造成的環境賠款責任嗎?記得有過這樣的一件訴訟:一居民在另一居民的房前建起了足以影響原居住者采光的高層住宅,原居住者要求后來居住者拆除其建筑,或者支付對其采光權的賠償。后來者雖然沒有主觀故意的損害,但他侵害他人的權益已經變成事實,而這種居民享受自然的權利是不容侵犯的。因此,后來者的行為是有過錯的,是過錯責任。交通事故中無過錯責任最具說服力,相對于此,在廢棄物、污染物排放方面,企業對環境的污染本身就是事實、就是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
3.環境修復責任的認定。環境修復責任是指對自然生態環境開發、利用或污染的行為人在開發、利用或污染之后,清除污染、恢復環境原貌的責任。西藏自治區經貿委、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局決定,在江河源頭保護區內、青藏鐵路周邊、風景名勝區、旅游線路旁和主要草場、濕地進行沙金礦開采的29家礦山予以關閉,注銷其開采黃金礦產批準書、采礦許可證手續;還對19家礦山進行限期開采,1-2年進行回填復墾;同時對另外11家礦山企業做出了繼續進行整頓的決定。有關部門還向其他礦山提出了加大對保護環境和恢復生態投入力度的明確要求,如不符合采礦條件,同樣將被關閉取締。應當說明:這種責任既有法律強制性質,也有道德義務性質。(二)確定性環境責任的計量
環境責任導致環境負債的確認和計量是很簡單的,如排污費、環境罰款和環境賠償,通常是由環境執法部門或司法程序確定。這些環境負債的計量也很簡單,可直接根據環境執法機構的罰款金額或法院裁定的金額進行計量即可;相反,有些責任的認定和負債的計量是復雜的和不確定的,如環境修復責任的認定及其導致的環境負債的計量。對于法律、法規強制要求性的環境修復責任,企業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的提取比例和提取標準進行計量。對于企業自律性環境修復責任,可以根據企業決策機構或專業咨詢機構的測定,考慮企業自身的承受能力,均衡企業社會責任、社會環保形象、環保目標等諸多因素綜合確定提取的標準和提取比例。在企業持續經營過程中,提取的比率和金額也可能是不斷變化的。引發這種變化可能是多種原因,如:企業承受能力的增強和企業形象的更慎重考慮,企業可能提高提取比例;還有對環境修復費用的重新測定或評估,導致對環境修復責任的判斷發生變化;企業環保目標的修正等。
(三)確定性環境負債的核算
對于環境罰款和環境賠款,在傳統會計核算和我國現行會計核算體系當中,均視為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財務事項。因此,一般記入“營業外支出”項目之中,在環境罰款和賠償確定時:
借:營業外支出——罰沒或賠償
貸: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
現行會計制度下,對處于訴訟或糾紛的環境事項,要根據可確定程度的具體情況做出會計處理。對于可以評估預期的責任承擔結果的環境糾紛事項,在最終裁決出現以前,應當合理計提損失準備:
借:營業外支出
貸:預提費用——預提環境費用
對于不能合理評估預期結果的未決環境糾紛事項,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的補充資料中予以披露。
由于處理結果完全記入營業外支出,因此可以說,上述會計處理是基于把生產經營活動所引發的環境負面影響問題看成是與企業的正常生產活動無直接關系的事情。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及其會計處理方式有很大的不足之處。前文已經說過,企業的環境影響恰恰是由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引起的,若沒有這些生產經營活動,就不會產生相應的環境影響。因此,上述會計處理方式的選擇與企業環境問題的實際狀態和環境問題的因果關系不相符合,應當予以修正。筆者建議:應當將環境責任的承擔視為企業環境管理責任的一部分,作為企業管理業績評價的重要事項和指標予以考慮,所發生的排污費、環境罰款和環境賠償,應視為必要的管理支出。至于是否要在交納所得稅時給予扣除,可以另行研究。建議上述會計事項應按照如下方式處理:
環境罰款或環境賠償裁定時:
借:管理費用——環境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
計提可能的環境責任準備時:
借:管理費用——環境管理費用
貸:預計負債——預提環境費用
也有部分人士認為,應當進一步把環境罰款、賠償和修復責任看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經營成本。因為它是企業生產經營過程造成的環境損害必須付出的代價,盡管這種支出具有相對滯后的特點,但畢竟是同產品生產、勞務提供、產品銷售直接相關的支出,應當計入生產經營成本。就事實而言,這種觀點應當是合理的、正確的,但會計處理會比較困難;況且企業目前的成本核算主要是制造成本核算,并非完全成本核算,所以,作為管理費用處理環境責任費用應該是比較適當的。
(四)非確定性環境負債的確認、計量與核算
非確定性環境負債,也稱為或有環境負債,是指由于企業過去生產經營行為引起的具有不確定性的環境責任。在過去的企業會計業務中,人們很少關心企業環境責任引發的潛在環境責任承擔問題,只有在切實遭受環境處罰和賠償時,再作為一項營業外支出項目處理,這種處理方式缺乏穩健性,所提供的信息也是不完善的。企業環境會計應當借鑒或有負債的理論與實踐來處理環境影響責任問題。如果環境責任發生,且其導致的損失金額可以合理地予以估計,就采用基礎,計提或有損失:
借:管理費用——環境管理費用
貸:預計負債——預計環境負債
如果對企業的環境影響責任的發生屬于“有可能”狀態,則可以不計提或有環境負債,但要在會計報告的補充資料中予以披露;如果企業環境影響責任發生的概率很小,則可以不預提也不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