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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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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范文第1篇

          在市委、市政府的關心下,在文廣局的領導下,我所圓滿完成了今年的各項工作,現將我所今年主要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以文物保護工作作為抓手加大《文物法》的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市民文物保護意識。在“5.18”國際博物館日,我所設立了《文物法》宣傳點,印發宣傳資料,向廣大群眾宣傳《文物法》基本知識,散發有關資料1000余份。

          (二)、積極組織實施災后重建工作

          1、完成了領報修院滑坡體防治及地基處理與基礎加固工程已完工,正在進行文物本體修復。北樓、南樓、西樓一層柱、梁鋼筋綁扎完成、砼澆筑完成;小教堂主體砌筑完成,屋架、瓦椽制安完成;主樓地下室地梁鋼筋綁扎和柱心鉆孔工程完成;大教堂牌坊缺損部分補砌完工。多功能房地下室施工完畢,地上部分鋼筋綁扎完成,模板支設完成;土方回填完畢。

          2、彭州佛塔:鎮國寺塔、云居院塔文物本體修繕已完工,正覺寺塔塔內樓梯間、地面清理積土完成,塔內樓地面拆除,第六、七層后砌筑塔身、塔檐拆除,磚墻裂縫加固完成,東南角塌落處恢復,第5至第9層塔檐全面恢復,塔內中心穹頂恢復(1-4層),塔內2、3層樓地面恢復。

          3、正在進行館藏受損陶瓷器和銀器的修復。

          (三)、加強文物安全保護工作,對文物的消防安全等實行每月一小查,每季度一大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把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中。同時,我所不斷完善安全保衛制度、值班守護制度,堅持利用每周半天的學習時間,學習和傳達文物安全的規章制度及文博安全動態,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的議事日程來抓,使文物安全警鐘長鳴。對文物庫房、展廳的報警攝像系統、消防器材堅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節假日領導實行帶班制度。庫房、展廳實行二十四小時間值班制度,做到交接班有記錄,確保文物安全。

          (四)、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

          抓好災后文化遺產搶救保護的同時,按照國務院統一布署,全面推進我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現在已完成田野調查、數據錄入、數據庫建設、名錄和總結報告編撰工作。經省、市和國家文物局三普辦檢查驗收合格。

          (五)、切實加強地下文物保護工作

          在我市災后重建和生產建設中,時有墓葬、遺址出土。為確保地下文物的安全,做到舉報到位率100%,配合國家重點建設成都第二繞城彭州段發掘商周遺址6處 ,面積20__平方米;配合我市基本建設進行的地下文物勘探發掘工作,勘探面積達38萬平方米

          (六)、加強財務工作的管理

          1、完成單位各項財務核算工作,及時提供有關財務信息。

          2、加強單位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不斷加強和完善會計管理基礎工作。

          4、“5.12”地震發生后,為積極落實中央及省、市文物災后搶險維修資金,編制完成了各項經費預算,上報各類災后資金分配、使用數據,如實向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反映了我市文物災后重建進度。同時,對已到位災后資金加強管理,嚴格按照財政、文化部門規定的資金使用范圍使用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七)、做好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

          按照中央、省、成都市關于博物館免費開放有關文件精神,我所在彭州電視臺進行免費開放的宣傳,中央電視臺10頻道《失憶的珍寶》對彭州館藏珍品做了報道。堅持做好博物館免費開放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增加博物館軟件設施的投入,今年投入近5萬余元增設電子顯示屏、文物展板、展廳標識指示牌和館內環境整治等。今年接待游客30000余人。

          (八)積極開展學術研討。

          在今年彭州博物館和成都古都學會共同承辦了《上書院白鹿鎮災后重建的思考: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與利用》研討會。

          二、20__年工作計劃

          1、廣泛深入宣傳《文物保護法》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方針、政策,增強全市人民的文物保護意識。建立、健全文物保護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文物巡查和執法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各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應急預案,及時了解和掌握全市境內可移動文物和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狀況,指導、督促文物所在地相關部門和收藏文物責任單位切實做好自主管理的文物保護工作。

          2、按照文化部《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繼續積極組織與文物保護單位級別相應的文物施工單位對我市文化遺產搶救保護項目進行施工。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范文第2篇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充分體現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轄區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嚴格落實“制訂方案、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轄區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街道辦事處組織機構及職責

          街道辦事處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王小峽任組長,辦事處副主任任副組長,黨政辦、城管辦、商貿物流辦、經發辦、財政辦、安監辦、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門和11個社區的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安監辦),由安監辦主任祝青任辦公室主任,安監辦副主任戴士洋任辦公室副主任。

          街道燃放管理領導小組職責:負責街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采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街道和街道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社區:積極開展和配合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協調管理本社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秩序。

          商貿物流辦、經發辦、建環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并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三、時間安排及步驟

          (一)制訂方案階段(2012年1月1日至1月中旬)。

          (二)查堵整治階段(2012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三)宣傳教育階段(2012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

          (四)全面看護階段(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

          (五)總結表彰階段(2012年2月中旬至2月下旬)。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各單位要充分認清街道2011年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所面臨的形勢,充分認清街道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從構建首都和諧社會的高度抓好我街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元旦春節各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例會,達到“八個規定動作”的標準,即組織部署有文件、宣傳發動有活動、安全監管有記錄、查繳非法有戰果、隱患排查有整改、秩序維護由安排、禁放看護有力量、應急處置有準備。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單位主要領導負主責,主管領導親自抓,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認真部署,周密安排,明確責任,確保本單位的安全。

          (三)加強值守,搞好防范。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元旦春節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要按照《涪陵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嚴格落實各項應急措施,確保人員不脫崗、通信暢通、報告及時、措施到位,遇有情況能隨時處置。

          (四)增強聯動,密切配合。各單位要密切配合街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街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主動加強與街道各職能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我街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五)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向市場。開展聯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我街,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要組織派出所、安監所等力量,在本轄區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要對進入城區的貨車、面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街道各部門和單位、各社區要在街道辦事處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閑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各單位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后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六)依法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

          根據涪陵城區的規劃范圍,并結合有關規定,涪陵區下列區域或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區級以上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2.車站、碼頭、商場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

          3.重要軍事設施、倉庫、區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等;

          4.加油(氣)站、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100米范圍內;

          5.醫院、幼兒園、敬老院、療養院等;

          6.教育、科研單位的辦公、教學、科研場所;

          7.城區所有休閑廣場、公園等娛樂場所;

          8.烏江大橋、興華東路、順江大道路口、順江大道以西,四環明珠路口、交委路口以北,實驗路、實驗轉盤、黎明南路、通江路、黎明北路、蔡家坡三叉路、老五中以東,濱江路(長江段)以南,濱江路(烏江段)、烏江大橋以西。

          9.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區級人民政府明令禁止用火的其他區域或場所。

          禁止燃放區域、場所外的其他區域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及其周邊具體范圍,禁止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由城區所在街道辦事處督促產權或使用單位設置明顯的禁放警示標識,并負責守護。2012年1月16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重點防火單位和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小區化糞池等禁放區域、場所、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標識設置、張貼工作。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范圍,也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志。

          (七)全面開展排查,消除安全隱患

          在2012年1月18日之前,全街各級各部門和單位要組織力量,廣泛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及時整改,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1.排查建(構)筑物隱患。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社區要開展可燃物專項清理行動,重點是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筑施工工地、外墻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后等重點部位的可燃物,準備數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市政管理部門要組織力量,對城市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化糞池進行專項檢測、維護、清理,做好防燃、防爆排查和防范工作。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

          2.排大危險源隱患。街道辦事處各相關部門要聯合上級有關部門和行業單位,對本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

          3.排查銷售點隱患。安監、派出所、工商等部門要采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經許可的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責令及時整改;要加強對銷售網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八)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維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建立社區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社區志愿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農歷除夕、初一、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干部、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都有干部、群眾看守。各轄區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由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嚴防死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范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2.強化重大危險源守護。2012年1月22日至2月6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采取“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

          3.嚴密銷售網點安全防范。安監等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銷售點安全監管,每個銷售點必須落實1―2名保安人員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初一、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九)廣泛宣傳,提升市民安全燃放意識

          街道各部門,各社區要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平安涪陵”建設相結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重慶,喜迎十召開”為宣傳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一是要豐富宣傳形式。充分運用各種宣傳手段,以播放《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宣傳片》、專題片、新聞報道、公益廣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發送提示短信等多種形式,引導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市民的安全意識。二是要擴大宣傳覆蓋面。宣傳工作要堅持“五進”,即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農村、進社區;做到街面有活動、公路有橫幅、小區有展板、手機有短信、單位有提示、禁放有標識。三是要突出宣傳重點。強化“四個禁放”提示,突出對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禁放品種、禁放行為的宣傳,提高宣傳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節前要以重點宣傳打擊非法、禁放區域為主,節中要以宣傳安全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節后要以宣傳禁放、回收剩余產品為重點。特別是節前應加大對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為查處打擊工作的宣傳力度,做到查處一起、宣傳一起,對典型案例進行專題報道,以教育群眾,震懾違法行為。要精心組織好全市統一安排部署的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2012年1月15日)活動,使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街道各部門,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項部署和要求。

          (二)強化監督檢查

          街道燃放煙花爆竹領導小組要加強對街道各部門和單位,社區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不落實、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發生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依規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相應責任。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范文第3篇

          在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筆者發現,各級消防機構大多陷入一個誤區,即對文物古建筑所在區域或地域的所有古建筑和仿古建筑,不加區分,均籠統按文物古建筑群進行保護和設防,既無謂自我加壓,壓力過大,錯誤估計實際火災危險性,誤導消防設計方案制定和決策,又牽扯過多精力疲于應付,使消防工作出現偏差。正確的做法是,真正的文物古建筑,必須重點保護,作為核心安全保護區域和重點設防對象,設防等級定為特級、一級及相應較高等級。而其周圍毗鄰或配套建設的現代旅游仿古建筑,尤其是商店、飯店、賓館等旅游區仿古式建筑和場所,雖部分建筑風格、外觀上與古建筑看不出明顯區別,但事實上與古建筑和文物保護關系不大,必須認真加以區分,劃分為相對獨立的建筑區域,相對文物古建筑區域適當降低火災危險性評價和消防安全設防等級,并在確保與文物古建筑足夠防火間距的前提下,經專家技術論證,按照普通區域和普通民用建筑進行防火設計和管理。景區管理單位有限的資金和人力物力財力亦應根據實際情況、保護價值、重要程度和設防等級科學、合理、重點進行投入和集中保障,確保文物古建筑高危核心區域、高設防等級區域的消防隊(站)、消防水源、消防設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消防管理人員等的強化配備和到位。同時,因管理思路、目標、標準、等級清晰,工作量和壓力明顯下降,火災防控工作和技術管理措施重點突出,統籌高效,體現客觀科學的防火工作思路。此外,在古建筑群、古城古鎮等建筑密集區域,如平遙古城、五臺山風景區等,亦可根據建筑群使用功能、耐火等級、人員商品數量、防火分隔狀況、道路水源條件、火災蔓延特點、實際火災危害等,科學劃分不同消防安全區域,把相同或類似火災危險性的區域分別劃分為一類或一個重點區域,分片分區分級設防,研究、論證、確定對應的等級和人防技防措施,科學構建統籌、合理、完善、健全的消防安全功能體系,實施現代科學消防安全管理。

          2科學評估文物古建筑實際火災危險性

          文物古建筑,歷經數百上千年的歷史歲月,能夠存在到今天,其中自然有隱含的奧秘和古人的智慧,尤其是防火設計的考慮和建筑防火功能的簡單、實效,多隱藏在建筑實體的各個細節、各個方面而不為人所察覺和簡單識別。最直觀、最常見、最有效的莫過于馬頭墻的設置。馬頭墻古謂封火墻,其建筑高低錯落,實體土墻相接相對,完全隔斷緊鄰的建筑,實現了相同于現代建筑的防火分區和防火單元的功能,且戶戶分割,防火單元劃分更小、更多,十分有效,如圖1所示。較常見的建筑材料選用,取材千差萬別,如應縣木塔的樓梯扶手選取的是極特殊木質,密度非常高,質地異常堅硬,刀鋸實施鋸切極為困難,其木材分子結構高度固化穩定,很難受熱分解,且扶手直徑達15cm,一般日常使用的火源短時間內無法點燃。一些古建筑內無任何電器線路和照明,亦無其他任何火源,不宜隨意要求增設火災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其原因一是增設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金屬管道等滅火系統后,人為增加了火源,可能造成雷電波侵入、感應雷等雷擊起火情況,變無火源為有火源,變無雷為可能主動引雷;二是文物保護價值不允許隨意增設非必要或增加火災危險的外來設施和金屬管道等,破壞文物原貌且不安全。因此,在分析古建筑火災危險性和制定消防安全方案時,必須透徹了解和科學評估古建筑結構特點和真實火災危險性,有針對性地評估論證,正確制定消防安全保護方案,避免缺乏操作性和科學性。

          3編制特殊消防專業規劃和更高防火技術標準

          在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被持續、無序、甚至過度開發利用,未同步考慮消防安全專業規劃和消防設施建設,尤其是空余土地被持續開發建設新的仿古建筑和現代功能型場所,融入古建筑群,且使用性質復雜多樣,火災危險性極高,而消防執行標準和建筑定性難以實際把握,防火技術措施更是未經統一和規范,這就無形中給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帶來巨大的新生火災危險。因此,在發展地方旅游經濟的同時,必須對古建筑群和古城建筑進行專業的消防規劃,合理改造、搬遷、拆除重度危險源,降低原住居民密度,逐步整改電氣線路、采暖等系統性火災隱患,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和水源,建設專業消防站,建立現代火災監控體系,完善自防自救功能。對新建仿古建筑,改建、修繕古建筑,應加強地方立法,編制地方消防標準和技術措施,提高此類建筑消防設計標準,嚴格審批把關和監督,嚴控新的火災隱患生成。

          4“火源控制”為核心

          文物古建筑防火,必須貫徹“火源控制”這一核心工作思路。筆者在一線工作中發現,許多基層消防機構和文物古建筑管理單位沒有認識到,對于古建筑防火而言,火源控制是最實際、最適合、最有效、最切實可行的方法,這是基于文物古建筑絕大多數使用功能單一,火源較少的特點而來,是換一個角度思考問題,由側重各類復雜的、低效的強化安保措施轉變為簡單的消除室內微火和電氣火源的思路,實現釜底抽薪、化繁為簡,突破傳統思維定式的目的。實踐證明,如此思維方式和簡化對策,實際效果遠勝于各類得不償失的復雜消防措施。簡言之,其核心思想是:火源沒有了,消防的根本問題就解決了。火源控制的常用做法如,寺廟燃香統一在殿外定點香爐內,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使用金屬、石材等不燃深槽燭臺,燭臺供奉香案表面包覆銅、鐵皮防止傾倒蠟燭引燃木臺面,不設電氣照明,或改造為實埋線路地燈、穿不燃管密封保護等,用簡單的方法徹底消除火源,或使微火和電氣火花被完全隔絕,杜絕一切起火可能。關于雷擊,雖因古建筑防雷和選址科學而數百年甚至千年不遇,但可靠的現代防雷設施、措施和滅火準備仍是必要的。

          5消防水源建設是重點

          近年頻發的古建筑群火災事故,損失慘重,教訓慘痛,其中一個主要的因素,就是消防水源缺乏,不能使用或不出水,水量水壓不能滿足實際需求,消防車被迫遠距離運水、滅火,貽誤滅火戰機,使小火釀成大災。從古建筑防火工作來看,絕大多數文物古建筑建于深山,坡陡路窄,水源奇缺,冬季氣候寒冷,僅有的零星水源亦完全或部分結冰,無法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滅火器難以控制時,幾乎束手無策,只能眼睜睜看著文物古建筑燃燒殆盡。因此,此項工作應作為消防投入的首要對象和重點,盡最大努力在古建筑周圍或附近建設充足、可靠、利于取用的消防水源,并設置可靠的冬季防凍措施,確保能夠隨時使用。可采用深位水池、常高壓高位水池、自動探測控制電伴熱管道內外保溫系統、短距自動干式水消防系統、其他常規或特殊外保溫措施等。其中,室外消火栓和臨時加壓系統,必須確保完整可靠好用,可適度提高消防設計標準。

          6第一時間響應和撲救初起火災是關鍵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范文第4篇

          第三季度工作總結范文一在第三季度工作開展前,前廳經理參考了第二季度前廳部4至5月份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分析:

          1、 前廳部人員過年后流動性大。(人員緊張) 因為人員流動過大,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職員工的工作情緒,工作穩定性不佳,對企業忠誠度下降等情況。

          2、前廳部經理級別人員離職達到5人,導致管理層人手緊缺,對基層員工工作及情緒上的問題得不到及時溝通。

          3、經理級別人員離職時間較集中,交接時間短暫。前廳部六大職能部門(前臺,預定部,禮賓部,行政樓,大堂經理,商務中心)只剩下兩個分部門經理,遺留的工作量大,且各部門隔閡嚴重。對于需要交接的工作常無法及時完成。

          4、原預訂部經理臨時調任前廳負責人,交接時間只有3天。對于部分員工工作狀態及性格了解不詳。

          5、前臺離職情況嚴重,整個前臺連帶主管剩余5人。每星期七天,以每天2早,2中,1夜班工作排班35個班次無法正常運作。

          6、大量老員工離職,導致工作中錯誤率升高,培訓力度下降。 由于以上情況需要及時解決,在4-5月工作期間,前廳副經理與部門內員工進行大量面談工作,并提出由大堂經理為主要帶班人員及由前廳副經理為培訓工作主要負責人的工作方針。縮短行政樓及商務中心營業時間,抽調各分部門剩余人力資源至前臺,集中力量培訓員工前臺知識,并在培訓中與員工建立信任關系。打破部門之間的隔閡,努力讓各部門員工增加接觸機會并進一步了解員工真實想法,根據集團精神對工作及培訓能力強的老員工做發展規劃,進一步提升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

          6月份前廳負責人與新老員工做了大量面談工作,在逐漸穩定及成熟的形式下。7月份根據管理人員及員工實際工作表現,重新構建了前廳部管理框架。所有重要職位均由表現優異老員工取得見習資格,在7到9月,3個月的培訓及見習期,除一人因家庭原因最終無法適應晉升崗位。其他人員均在9月合格后轉正。

          8月份為了穩定前廳員工工作狀態,也為提高部門凝聚力及對公司的忠誠度。在第三季度前廳部完成了2輪員工面談工作及數次部門自發組織的活動。

          9月份前廳部,重新開始星評內容的培訓,并將重點要求張貼在各柜臺內。方便每日對話練習,并以此為日常要求作為員工績效考核重要標準。

          9月x日,應星評要求抽調PSB人員重新開啟商務中心。并做相應培訓。

          第四季度前廳部工作重點將對員工進行服務理念培訓,以各部門主管為小單位。通過收集客人意見回饋信息及日常檢查為依據,評定服務情況。力求通過分組形式刺激員工競爭意識。

          其次,在第四季度,前廳副經理將根據每位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及工作狀態,制定相應培訓內容。并在編制允許的情況下,根據員工特長至不同的崗位培訓。根據培訓情況及各分部門經理意見制定員工發展規劃。

          第四季度將完成全年的盤點及明年的預算工作。

          前廳部所有設備維保及采購合同已上交采購部及資料庫存檔,如有需要,前廳部將配合采購部完成明年的合同簽訂工作。

          第三季度工作總結范文二合文化站第三季度的工作總體來說,主要還是按照鎮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規定的任務來進行,經概括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按照區文體局安排,主要是抓陣地建設。

          為了文化的大繁榮大發展的總的趨勢,我們實現了文化站對外開放,說起對外開放其一是陣地開放,對于各科室的配備和室內設計都預一一到位,包括制度規章、條幅字畫等布置也是一門很重要的活兒。因此,處處都自己設計自己動手,經過一番精心籌劃這項工作如今也已對外開放了。

          二、為迎接省新聞出版局對“農家書屋”的檢查,我們在全鎮十三個村實行了一遍自查。

          其中,發兩個村的“農家書屋”已就屋去書飛,我將此事向分管文化的領導匯報,并一再強調這次是省新聞出版局來查,放重語氣的引起領導重視,在我一再努力下分管領導同我一起到這兩村找村支書商談,最后在我的督辦下才將這兩“書屋”還原。

          三、在喜迎十八的召開系列項目活動開展以來,由區宣傳部下文,各鄉鎮“以非物資文化遺產”為主線排一個地方特色的節目參加展位。

          鎮黨委宣傳委員接通知后,將這一任務交給了文化站,因為我們平時做了這方面的工作,早就心里有數本鎮鰲山村原有一支楚劇團,只是近年來人們都向“錢”看才將這一人們喜聞樂見的自娛自樂的文化項目給“拋荒”了,當我一出現在這個劇團原負責人面前時,他們馬上意識到劇團要改變目前現狀會有一個變化了,說明本意后他們馬上答應了下來,現在他們已排好了節目,只等演出了。

          四、群眾性活動越辦越好。

          馬橋外鎮群眾性文化活動就象那春筍,項目越來越多,越來越精彩,在我們的精心組織下,群眾以鍛煉身體為目的,以娛樂性、趣味性來為主導:過年有龍燈,蓮船、蚌殼;過節有龍舟、粽籽,平時有舞蹈、腰鼓。人們的智趣廣了,意境高了,現在的生活再不是專一的向“錢”看,而是如何提高生活質量和身體素質。為了給這些隊伍找展開平臺,我們不但自己組織活動比賽,而且只要區、市有活動我們積極推薦。這次區腰鼓協會和舞蹈協會組織的比賽已報名,三支隊伍都在積極籌備之中。

          五、積極做好文物保護,檢查和平時一個樣。

          九月初,我們接區文體局通知,省文物局要來“錢亦故居”檢查安全保護工作,在這方面我們很從容,因為平時工作做在先,所以不論哪一級來查,我們都能承諾隨進都可查,因為每年年初在制訂工作計劃時,我們就制訂出一系列保護措施,從防火、防漏、防人為破壞入手,和居住在“故居”的人聯手互通有無,并堅持每月去“故居”走兩次查看實情,發現異樣立即向區博物館和文體局匯報,做到早知道、早匯報、早處理。因此在這次省文物局安全檢查中得到好評。

          第三季度工作總結范文三一、第三季度工作總結:

          在緊張忙碌的工作中,三個多月的時間過去了,,在這段時間里,這支由我帶領的保安隊伍,得到了很好的磨合與煅煉。

          本著“甘當明喆一塊磚,哪有需要哪里搬”的思想,我們完成了一項項組織交代的任務。從基礎訓練及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開始,我們的隊員就全身心的投入到了這個集體。在完成一件件組織下達任務的同時,犧牲個人的休息時間,組織進行了多項培訓:

          1、軍事訓練:保安隊伍應該是一支半軍事化團隊伍,所以我要求我的隊員必須“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

          2、崗姿崗態:秩序部是最能體現企業形象的一個窗口部門,也可稱為企業形象“代言人”。所以在崗姿崗態上:高標準、嚴要求。達到“站如松、坐如鐘、行如風”。

          3、消防管理:我們現在處于項目發展起步階段,人員少、規章制度落實不到位、消防設施不健全、危險系數高,無形中給我們的消防管理工作提出艱巨任務。面對困難,我們沒有回避,而是迎難而上。建立項目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在組織上得以保障;建立管理規定,在制度上保證;定期安全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培訓,結合項目本身特點建立各項事件預案,在實際工作中落實保證。每逢大型活動、接待、重要節假日要全面動員、全面部署、全方位檢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巡邏檢查及監控中心的各項制度,做到人防技防相結合,實現火災,火險“零”的記錄。

          三個月的時間過去了,我們取得的成績微不足道,與領導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我部門將會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扎扎實實、任勞任怨。按照公司領導的指示精神,堅決完成任務,來回報企業、回報廣大員工、回報對我們寄予殷切希望的各級領導。

          二、第四季度工作計劃

          結合企業的管理理念、質量方針和經營理念,秩序部全體員工樹立了“講團結、講大局、講原則、講奉獻”的思想,發揚明喆創業情懷,逐步的把這支保安隊伍建設成為“素質過硬、政治合格、保障有力、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具有軍事化特點的戰斗集體。做企業、客戶忠誠衛士,為了近早實現這樣的目標,我計劃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 隊伍的管理

          ⑴根據保安隊伍具有軍事化的特點,我們將繼續并持久的對保安員進行軍事隊列訓練,使保安員達到“站如松、坐如鐘、行如風”的標準。

          ⑵組織學習泊車動作,使保安員的正確規范的為客戶泊好車。

          ⑶要求保安人員“文明執勤、禮貌上崗”,樹立良好的個人形象和企業形象。

          ⑷組織保安員學習法律法規,加強文化素質教育。

          ⑸培養保安員的工作責任心,樹立主人翁精神。

          2、做好上訪接待工作

          公安廳項目較為特殊,在這樣的一個環境里,處理好上訪工作尤為重要。為了確保項目及甲方領導、員工、財產安全不會得到侵害,我們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內緊外松”的原則,嚴格執行“誰主管誰負責”路線,制定總體安全管理方案和各種防范預案,制定關于上訪事件處理預案,制定專項安全工作程序預案。

          3、消防工作的管理及學習

          現如今的消防工作已經成為企業發展的頭等大事。是一項社會性、群眾性、專業性很強的工作。要求消防工作人員即要懂管理,又要懂技術。切實建立、健全各級消防管理機構,對消防人員進行定期的學習、考核,廣泛開展消防法規的宣傳;大力普及消防知識,認真貫徹消防法規,建立防火委員會、義務消防隊,嚴格消防工作程序的審批,真正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大、加強消防學習及管理力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各種消防儀器(監控中心)設立專人管理,切實保證報警系統和器材的敏感性,充分發揮好其作用。

          文物安全保護應急預案范文第5篇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范本一第一章 總則

          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年月日在中國省(自治區)市(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 協議雙方分別為:經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授權(注:該授權可以通過以下二種形式,1、該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2、該人民政府就本協議事項簽發授權書),中國_____省(自治區)_____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職務:_____;和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二章 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 名詞解釋: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

          法律:指所有適用的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司法解釋及其它有法律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供水工程:是指以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向單位和居民的生活、生產及其他各項建設提供用水的工程設施,包括:專用水庫、引水渠道、取水口、泵站、井群、輸(配)水管網、凈(配)水廠、水站、進戶總水表等,詳見本協議第十二條和十三條的規定。(注:本定義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特許經營權:是指本協議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許的經營期限和經營區域范圍內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注:請根據乙方是否負責向終端用戶供水而相應修改)的權利。

          生效日:指本協議條款中雙方約定的本協議生效日期。

          特許經營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開始的_____年期間,可根據本協議延長。

          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是指實施本協議時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規定的經營和服務區域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合理預見的、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事件或情形。以滿足上述條件為前提,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1)雷電、地震、火山爆發、滑坡、水災、暴雨、海嘯、臺風、龍卷風或旱災;

          (2)流行病、瘟疫;

          (3)戰爭行為、入侵、武裝沖突或外敵行為、封鎖或軍事力量的使用,暴亂或恐怖行為;

          (4)全國性、地區性、城市性或行業性罷工;

          (5)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供水工程供電中斷;

          (6)由于不能歸因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原水水質惡化或供應不足。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歷的日、月份、季度和年。

          建設期:是指從本協議生效日至最終完工日的期間。

          運營期:是指從最終完工日(注:適用于新建項目)或開始運營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項目)起至移交日的期間。

          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是指按供水設施取水、凈化、送水、出廠輸水干管等環節設計能力計算的綜合生產能力。計算時,以四個環節中能力最小的環節確定工程綜合設計供水能力。

          移交:是指乙方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供水工程。

          移交日:是指特許經營期屆滿之日(適用于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根據本協議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確定的移交日期(適用于本協議提前終止)。

          營業日:是指中國除法定節、假日之外的日期,若支付到期日為非營業日,則應視支付日為下一個營業日。

          批準:指乙方為履行本協議需從政府部門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批準、核準或備案。

          法律變更:指中國立法機關或政府部門頒布、修訂、修改、廢除、變更和解釋的任何法律;或者甲方的任何上級政府部門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后修改任何批準的重要條件或增加任何重要的額外條件,并且上述任何一種情況導致:

          (1)適用于乙方或由乙方承擔的稅收、稅收優惠或關稅發生任何變化;及

          (2)對供水工程的融資(包括有關外匯兌換和匯出)、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和移交的要求發生任何變化。

          建設:指按本協議建設供水工程。(注:適用于包含或將來可能發生的新建項目或工程)

          環境污染:指供水工程、供水工程用地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之下或周圍的空氣、土地、水或其他方面的污染,且該等污染違背或不符合有關環境的適用法律或國際慣例。

          最終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最終完工日:指最終完工證書頒發或視為頒發之日。

          計劃最終完工日:詳見附件《工程進度》。

          最終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認供水工程具有安全、可靠、穩定性能的測試。

          融資交割:當下述條件具備時,為完成融資交割:

          (1)乙方與貸款人已簽署并遞交所有融資文件,融資文件要求的獲得首筆資金的每一前提條件已得到滿足或被貸款人放棄,并且,

          (2)乙方收到融資文件要求的股權投資人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

          融資文件:指經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的并報甲方備案的、與項目的融資或再融資相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保函、外匯套期保值協議和其他文件,及擔保協議,但不包括:(注:如乙方的水價或提前終止補償條款與貸款文件有密切聯系,則應規定“貸款文件應取得甲方同意”)

          (1)與股權投資者的認股書或股權出資相關的任何文件,或

          (2)與提供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相關的文件。

          貸款人:指融資文件中的貸款人。

          維護保函: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維護保函。

          進度日期:指附件《工程進度》中所述的日期。

          終止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計劃開始運營日:指雙方確定的、預計供水工程可以開始運營的日期,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計劃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開始運營日:指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發出供水工程已準備就緒可以開始運營的書面通知中明確之日。(注:適用于已經投產的項目,對于新建項目,該日期應與最終完工日為同一日期)

          履約保函:指乙方按照第_____條向甲方提供的履約保函。

          前期工作:指第_____條所述的工作。

          初步完工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的通知。

          初步完工證書:指根據第_____條頒發或視為頒發的證書。

          初步性能測試:指第_____條所述的確保項目設施達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及設計標準的測試。

          謹慎運營慣例:指在熟練和有經驗的中國的供水企業在運營類似于本供水工程的項目中所采用或接受的慣例、方法和作法以及國際慣例和方法。

          擔保協議:指由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有關政府部門依適用法律批準、并經甲方同意的向貸款人提供的在乙方股東持有的乙方公司股權或乙方擁有的任何財產、權利或權益之上設置抵押、質押、債權負擔或其他擔保權益的任何協議。

          項目合同:指本協議、融資文件、與本供水工程項目的設計、重要設備原材料采購、施工建設、監理、運營維護及其他相關合同。

          允許供水通知:指根據第_____條發出或視為發出的通知。

          允許供水日:指允許供水通知發出或視為發出之日。

          項目:指乙方根據本協議設計、融資、建設、運營、維護供水工程,向用水戶提供服務并收取費用。

          第三章 協議的應用

          第四條 各方同意本協議是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進行項目融資、設計、建設、運營、維護、服務的依據之一,也是甲方按照本協議對乙方在特許經營期內的經營行為實施監管的依據之一。

          第五條 本協議并不構成甲方和乙方之間的合營或合伙關系。

          第六條 本協議并不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影響甲方行使其法定權力。

          第七條 當以下先決條件滿足或被甲方書面放棄時,甲方開始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

          (1)乙方已向甲方提交了符合本協議要求的履約保函;

          (2)融資交割完成;

          (3)有關項目合同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4)乙方已經按第十四章購買保險;

          (5)已營運的城市供水企業還應當:

          ①依法清產核資、產權界定、資產評估、產權登記,并依適用法律獲本城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批準;

          ②職工安置方案按法定程序獲得批準;

          ③按附件《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的約定交割完資產資金,須擔保、質押等文件依適用法律獲得批準;

          ④已經取得依法應當取得的其他批準文件。

          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生效日后_____日內滿足前述先決條件,則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的所有款項,并有權終止本協議。

          第八條 甲方和乙方聲明和保證如下:

          (1)他們有權簽署本協議并按本協議履行義務,所有為授權其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需的組織或公司內部行動和其他行動均已完成;

          (2)本協議構成甲方和乙方的有效、合法、有約束力的義務,按其條款依適用法律對其有強制執行力;

          (3)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不違反甲方或乙方應遵守的任何適用法律或對甲方或乙方有約束力的其他任何協議或安排。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從事本協議規定特許經營權以外的任何經營活動;

          (2)將依本協議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用于供水工程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第十條 乙方有義務且必須就由于建設、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設施而造成的環境污染及因此而導致的任何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對甲方予以賠償。但若所要求的損害、費用、損失或責任是由甲方違約所致或依本協議乙方不承擔責任的環境污染除外。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特許經營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果出現下述情況影響到本協議的執行,有關的進度日期應相應延長,同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供水價格,或相應延長特許經營期:

          (1)不可抗力事件;

          (2)因甲方違約而造成延誤;

          (3)在供水工程建設用地上發現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其他物品;

          (4)因法律變更導致乙方的資本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或收益性支出每年增加_____元人民幣。

          第四章 供水工程項目

          第十二條 供水工程名稱為,規模為_____萬萬立方米/日。

          第十三條 供水工程項目包括(凈(配)水廠、管網及相關附屬設施等)。工程位于國省市地區,其確切位置見附件《工程和經營服務范圍》。(注:該表述是假設乙方負責取水、凈水、送水和出廠輸水給終端用戶而規定的,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四條 工程項目最終批復的施工設計文件為工程建設和竣工的依據。(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五條 工程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建設期利息為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總造價為_____萬元人民幣,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如有追加,應經甲方批準。(注: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六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乙方在特許期內負責:

          (1)工程項目的設計與工程技術服務、采購、建造、和運營和維護;(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2)建設工程項目的所有費用及所有必要的融資安排;(注:本項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3)承擔供水工程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的費用。(注:請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修改)

          第十七條 除本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外,在遵守、符合中國法律要求的前提下,甲方負責協助、監督、檢查乙方實施以下工作,但甲方并不因其承擔有關協助、監督、檢查工作而承擔任何責任,且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監督和檢查供水工程的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

          (2)協助乙方獲得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

          (3)協助乙方取得供水工程場地的土地使用權;

          (4)協助乙方完成前期工作和永久性市政設施建設和其他工作,包括:

          ①安置受建設影響的居民和其他人,拆除需要建設供水工程的場地上的任何建筑物或障礙物;

          ②供水工程建設所需的臨時或永久用電、供水、排水、排污和道路。(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八條 在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格式為附件

          《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的或甲方同意的其他格式的履約保函。

          履約保函必須由甲方可接受的金融機構出具,金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注:本條只適用于新建項目)

          第十九條 乙方必須確保于生效日后_____個營業日之內實現融資交割,并在融資交割時向甲方交付所有已簽署的融資文件復印件,以及甲方可能合理要求的表明融資交割已實現的任何其他文件。

          第五章 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

          (注:本章只適用于新建工程)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按照經投資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申請報告、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的初步設計。

          第二十一條 未經有關政府部門書面批準,不對經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實質性修改。

          第二十二條 乙方必須按照初步設計和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施工圖設計。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隨時將施工圖設計已編制的部分提交甲方審查,并且在提交施工圖設計之后的工作日內未經甲方批準,不得將施工圖設計文件用于建設。

          第二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項目范圍、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自費建設供水工程設施。

          乙方可以將供水工程設計和施工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機構,完成供水工程設施的建設。但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義務不因分包行為而免除、減輕或受其他影響。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按附件《工程進度》規定的日期開始工程建設和實現最終完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設方案,工程建設方案應合理、詳細地反映為實現最終完工日而計劃的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

          乙方若修改工程建設方案,則必須將修改稿提交給甲方,修改稿應合理詳細地反映對活動、活動次序和期限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在離開制造廠前,乙方必須按適用法律安排測試和檢驗。

          乙方應在對材料和主要設備進行每次測試和檢驗前合理的時間內通知甲方。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測試和檢驗,但是如果甲方未提出書面反對,或未對乙方通知予以答復,并且在通知測試和檢驗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測試和檢驗可以在甲方的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乙方在完成測試和檢驗后,應立即向甲方提交關于測試和檢驗程序和結果的報告。

          甲方在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可書面通知乙方:

          (1)對測試和檢驗結果滿意;或者

          (2)說明測試和檢驗的程序或結果的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甲方檢驗并接受用于建設的材料和主要設備的任何部分,并不解除或減輕乙方在供水工程設施建設過程中應承擔的所有義務或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將有關供水工程設計和建設的所有技術數據,包括設計報告、計算和設計文件,隨進度在編制完成后立即提交給甲方,以使甲方能監督項目設施的設計和建設進度。

          乙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對其用于供水工程設施的設計、建設且作為知識產權客體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任何其他文件,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

          乙方給予甲方不可撤銷的、非獨占的許可,使用本條第二款所述的任何文件:

          (1)用于供水工程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因任何原因終止、移交后,甲方繼續對供水項目進行建設、運營和維護;

          (2)參加與本供水工程類似的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方面的會議。

          第二十八條 工程開工之日的下一月起,每月的第一天(如遇節假日順延),乙方應向甲方供水工程建設進度報告。報告應詳述:上一個月已完成的和在建的供水工程情況;預計本月完成建設情況;距離計劃最終完工日期的進展情況;預計完成建設的時間;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九條 除政府部門依照適用法律進行的監督檢查以外,甲方的人或代表可在建設期間經合理的通知,在乙方人或代表參加的情況下對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甲方的人或代表監督和檢查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除非監督和檢查的結果表明建設、材料、設備或機器存在任何重大缺陷,在此情況下,乙方應承擔監督和檢查的費用。

          第三十條 乙方必須:

          (1)確保甲方的人或代表可以進入供水工程設施、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但該等進入不應妨礙建設;并且

          (2)應甲方的人或代表要求,提供圖紙和設計資料。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在最終完工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要求乙方改正或更換不符合下列條件的任何建設工程、材料或機器設備:

          (1)提交給甲方的施工圖設計;

          (2)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所述的項目范圍;

          (3)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所述的技術標準、規范和要求;或

          (4)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的維護方案。

          并且,甲方必須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二條 在收到第三十一條所述通知后,乙方必須在合理期限內采取所有必要措施改正建設工作或更換合適的材料和機器設備,并且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改正措施造成的工期延誤負責。

          第三十三條 乙方必須在建設初步完工前合理時間內提前向甲方發出初步完工通知,告知預計可以開始初步性能測試的日期(并且初步性能測試日期必須在發出通知后的工作日后)。

          第三十四條 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在出具初步完工通知后,進行初步性能測試。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初步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未對初步完工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初步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初步性能測試可在甲方的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五條 初步性能測試完成之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報告,列明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

          第三十六條 甲方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

          (1)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應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者

          (2)如初步性能測試的結果不符合本協議要求,應書面通知初步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在收到第三十五條所述報告之后_____工作日之內不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不符合情況的通知,應視為甲方對初步性能測試結果表示滿意(或認可)。

          第三十七條 如果供水工程設施未通過初步性能測試,乙方必須:

          (1)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補救不符合情況;并

          (2)至少提前_____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重復初步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初步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三十八條 以有關政府部門和機構依適用法律完成項目工程各項驗收為前提,在甲方發出初步完工證書或按第三十六條測試結果被視為滿意(或認可)之后_____工作日內,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有關完工檢查的日期和時間(完工檢查日期應在發出初步完工通知_____工作日后)。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完工檢查,但如果甲方未對通知提出書面異議或作出回復,并且在通知的完工檢查的時間沒有到場,則完工檢查可在甲方的人或代表缺席的情況下進行。

          第三十九條 在完工檢查之后_____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或機器中存在的所有缺陷詳細列明并書面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不參加完工檢查,或者未在完工檢查結束后_____工作日之內向發出有關缺陷的通知,則應視為供水工程的建設工作、材料、設備和機器已令甲方滿意(或認可)。

          第四十條 如果甲方向乙方發出上述有關缺陷的通知且乙方無異議,乙方必須改正所有缺陷。

          甲方可對有關缺陷通知中列明的缺陷進行進一步的完工檢查。

          第四十一條 在完工檢查后的_____工作日內,如果初步性能測試和完工檢查的結果令甲方滿意(或認可)或視為令甲方滿意(或認可),甲方應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第四十二條 只有在以下各項均已發生之后,乙方方可向甲方和有關政府部門發出供水工程可以開始試運營的書面通知∶

          (1)甲方已發出允許供水通知;

          (2)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其已收到或放棄收取以下各項∶

          ①運營供水工程所需的所有批準均充分有效的書面證明;

          ②證明運營保險完全有效并符合本協議要求的證明的復印件;

          ③乙方已簽署項目設施運營維護所需的化學品和零件供應合同的書面證明。

          第四十三條 在開始試運營_____日后日內,乙方必須按照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進行最終性能測試。

          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參加最終性能測試,但如果甲方不提出書面反對,或未作回復并且在通知的最終性能測試的時間沒有到場,則最終性能測試也可在甲方人或代表不參加的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四條 在完成最終性能測試且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提交有關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和結果的報告(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備案文件)。

          收到上款所述報告后,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表示最終性能測試的結果符合本協議要求并發出最終完工證書,或認為與報告中所述的最終性能測試的程序或結果不符合規定或要求的情形。

          如果甲方未在收到報告后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發出上述不符合通知,則最終性能測試結果視為符合本協議要求。

          第四十五條 如果供水工程未通過最終性能測試,則乙方必須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來補救不符合情況,并應在至少提前工作日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重復最終性能測試。

          乙方必須承擔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的費用和支出,并對因上述改正措施和重復最終性能測試而發生的延誤負責。

          第四十六條 如果最終性能測試符合本協議要求且乙方辦理完畢竣工驗收備案手續,但甲方不按照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發出最終完工證書,則最終完工證書在上述工作日期滿時視為發出。

          第四十七條 如果甲方①檢查和驗收供水工程建設工作、材料、機器或設備的全部或任何部分;②頒發允許供水證書;或③頒發最終完工證書,這些行為均不得解除乙方對供水工程的設計和建設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四十八條 供水工程最終完工后,乙方應當將供水工程項目外所受工程影響的地上和地下建構筑物恢復到工程施工前的相應狀態;乙方不能實施的,甲方可指定機構代為實施,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十九條 在最終完工日后_____個月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下列資料(并按照適用法律歸檔):

          (1)供水工程有關的圖紙(包括打印件和電腦磁盤)一式三份;

          (2)所有設備的技術資料和圖紙(包括設備隨機圖紙、文件、說明書、質量保證書、安裝記錄、質量監督和驗收記錄)一式三份;

          (3)甲方合理要求的與本供水工程有關的其他技術文件或資料一式三份。

          第五十條 甲方和乙方承認政府有關部門可依適用法律參加供水工程的測試和檢查。

          第五十一條 如果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延誤,使供水工程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延誤,則乙方必須按元人民幣/日向甲方支付預定違約金直至開始運營日或最終完工日或本協議終止日(以先發生者為準)。

          甲方獲得這些預定違約金的權利,并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二條 如果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則建設應視為已被放棄:

          (1)書面通知甲方其終止建設,且并不打算重新開始建設的決定;

          (2)未在生效日期后_____日內開始建設;

          (3)未在任何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日內恢復建設;

          (4)停止建設連續或累計達_____日;

          (5)在允許供水日前直接或通過建設承包商從供水工程設施用地撤走全部或大部分的工作人員,并且在建設停止之日后_____日內未更換建設承包商;

          (6)未在允許供水日后_____日內達到最終完工日;及

          (7)未在計劃最終完工日后_____日內實現最終完工。

          第五十三條 如果由于除甲方違約事件或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第五十一條項下應付的金額,且甲方有權提取履約保函項下未提取的金額,作為乙方放棄或被視為放棄建設的預定違約金。

          甲方行使該等權利不影響其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為獲取預定違約金的支付,甲方可以從履約保函中提款,直至履約保函金額全部提取完。

          在履約保函的金額全部提取完后,乙方就延誤到達最終完工日或開始運營日或放棄建設,對甲方不再有進一步的責任。

          第五十五條 在下述日期中較遲的日期到來時,甲方應解除尚未提取的履約保函項下的金額:

          (1)最終完工日后的_____個月屆滿之時;

          (2)乙方根據第_____條向甲方提交維護保函之日。

          如果在解除履約保函之前本協議終止,則履約保函應在本協議終止后_____個月期限內保持有效。

          第五十六條 乙方對于為移走在供水工程設施用地上發現的考古文物、化石、古墓及遺址、藝術歷史遺物及具有考古學、地質學和歷史意義的任何物品而發生的任何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供水工程的運營與維護

          第五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

          (1)乙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依據適用法律獨家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合法經營并取得合理回報;

          ②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情況,保障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水廠的運行、供水管網的正常維護以及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用戶供水服務;

          ③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協議的要求滿足用戶用水水質、水量、水壓、供水服務需求;

          ④履行協議雙方約定的社會公益性義務;

          ⑤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應當將項目合同報甲方備案;

          ⑥法律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甲方享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①對乙方的供水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②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制訂供水服務標準和近、遠期目標,包括水質、水量、水壓以及維修、投訴處理等各項服務標準;

          ③制定年度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工作方案,對乙方的供水水源、出廠水及管網水質進行抽檢和年度綜合評價;

          ④受理用戶對乙方的投訴;

          ⑤維護特許經營權的完整;

          ⑥法律、規章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十八條 乙方經營的供水工程目前凈(配)水能力為_____萬立方米/日。見附件《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

          第五十九條 乙方應按照城市規劃和供水規劃的要求制定經營計劃(包括供水計劃、投資計劃),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經營計劃的修改須經甲方同意。

          第六十條 乙方于開始運營日起_____日內向甲方呈報第一個五年和年度經營計劃。每個五年計劃執行到期前_____個月應向甲方提交下一個五年經營計劃,每年十月底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經營計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五年經營計劃后三個月內、在收到年度經營計劃后_____個月內作出審查實施決定。

          第六十一條 乙方應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的經營情況報告并保證報告內容準確真實。報告內容應包括投資和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運營狀況、財務報告、規范化服務和供水服務承諾實施以及本年度服務目標等。

          乙方應將經營報告的主要內容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六十二條 在履約保函到期或解除之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不可撤銷的、獨立于本協議的有效的維護保函。其格式應為附件《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規定的格式,或可為甲方接受的其它格式。

          第六十三條 維護保函的出具人為可為甲方接受的金融機構,并且保函金額為_____萬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保證。

          第六十四條 如果甲方在特許經營期提取維護保函項下的款項,乙方必須在提取后_____工作日內將維護保函的數額恢復到第六十三條所述之金額,并向甲方提供維護保函已恢復至該數額的證據。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結束前_____個月將維護保函增加至_____萬元。

          第六十五條 如果乙方沒有遵守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并且乙方在收到甲方有關未遵守的書面通知后______個營業日內未予以糾正,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下的剩余款額和終止本協議。

          第六十六條 甲方行使提取維護保函金額的權利不損害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且不應解除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而對甲方所負的任何進一步的責任和義務。

          第六十七條 乙方應對取水設施、凈水廠、加壓泵站、主干供水管網等主要供水工程的狀況及性能進行定期檢修保養,并于每年______月和______月向甲方提交設施運行情況報告。

          第六十八條 乙方必須在特許經營期內按照附件《設施維護方案》所述維護方案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所述技術方案運營維護供水工程設施。

          第六十九條 在運營期內如供水工程設施的任何部分需要替換,乙方必須支付必要的額外金額用以購買和安裝替換部分,并將替換情況說明報甲方備案。

          第七十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乙方需要建造新的供水工程時,必須經市政府書面批準,其建設費用應由乙方承擔。并應由雙方根據本協議下第五章所述條款規定的原則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十一條 乙方必須保證水凈化處理設備、設施滿足凈水工藝的要求。在凈化處理各工序(車間),應配備相應的水質檢測手段。

          第七十二條 乙方必須制定保障設備、設施正常運行及保證人身安全的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以及相關的安全制度,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七十三條 乙方的運行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第七十四條 乙方必須具備保證供水設施設備完好的定期檢查、維護和故障搶修程序及手段。

          第七十五條 乙方必須保證從事制水的人員按國家規定經過嚴格體檢,無任何傳染疾病。

          第七十六條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齊全的主要設備、設施檔案并與實物相符。管網應具有大比例區切塊網圖,有完整閥門卡。

          第七十七條 乙方必須建立生產、經營、服務全過程規范的原始記錄、統計報表及臺帳。

          第七十八條 乙方保證出廠水量、電耗、物耗準確計量,并按適用法律及時校準相關計量器具。

          第七十九條 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協議的義務,在不妨礙乙方正常運營和維護項目設施的情況下,甲方的人或代表有權在任何時候進入供水工程用地和接近相關設備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十條 甲方或其人或代表可要求乙方提供下列資料:

          (1)凈水和原水質量的檢測分析報告;

          (2)設備和機器的狀況及設備和機器的定期檢修情況的報告;

          (3)財務報表;

          (4)重大事故報告;

          (5)計量器具校核證明文件;

          (6)甲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八十一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運營和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甲方可就該違反行為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乙方在接到上述通知后應:

          (1)對供水工程設施進行必要的糾正性維護;或者

          (2)書面通知甲方其對通知內容有異議,爭議應按照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的規定解決。

          第八十二條 如果根據爭議解決程序,認定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維護供水工程和履行本協議項下其它義務(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百一十四條所規定的情形),并且乙方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規定的期限內未能補救,則甲方可以自行或指定第三方進行維護和運營供水工程,與維護和運營有關的風險和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允許甲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的雇員、人和/或承包商及必要的工具、設備和儀器進入供水工程用地。

          甲方應確保維護和運營工作盡量減少對供水工程運營的干擾。

          第八十三條 如果乙方違反其運營維護供水工程的義務,則有關費用和開支必須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提取維護保函金額,但是需將所發生的費用和開支的詳細記錄提交給乙方。

          第八十四條 甲方有權對城市供水工程安全保護范圍內危害供水工程安全的活動實施處罰。

          第八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需要改裝、拆除或遷移乙方經營的城市供水設施,甲方需與乙方進行協商并達成共識方可進行。

          第八十六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保證在緊急情況下的基本供水的應急預案。并在供水緊急情況下,嚴格執行供水應急預案,服從甲方的調度。

          第八十七條 乙方有權因啟動供水應急預案而增加的合理成本向甲方提出補償要求,甲方應選擇支付補償金,或調整水價,或延長特許經營期限給予補償。

          第八十八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定時向甲方提供生產以及經營的統計數據。為了核實某些情況,甲可要求乙方對供水系統的性能和運轉情況提供統計資料。

          第八十九條 乙方應無條件地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和成本的信息和相關解釋。并應按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或其人或代表在場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試驗和檢測,以核實設備的實際運轉狀況。

          第七章 供水服務

          第九十條 乙方應按照適用法律在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從事供水服務。

          第九十一條 由于城市規劃要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另外供水服務,甲、乙雙方應進行協商,努力就修改本協議達成共識。

          第九十二條 乙方應保障每日24小時的連續供水服務,在因擴建及設施檢修需停止供水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通知用水戶,因發生緊急事故或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應在搶修的同時通知用水單位和個人,盡快恢復正常供水。停水時間必須在附件《供水服務標準》規定的期限內。出現或可能出現下列情況時:

          (1)一次暫停供水時間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2)需要對直徑_____毫米以上市政主干管進行維修、造成供水影響較大的,應當提前_____日報告并取得甲方同意;

          (3)直接影響供水的重要設施、設備發生事故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

          (4)由于不可抗力或者突發事故造成臨時停水超過十二小時的,應當在發生事故后一小時內報告并采取臨時供水措施。

          第九十三條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供水服務標準》,實施規范化供水服務,向社會公開水質、水量、水壓等涉及供水服務的各項服務指標,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九十四條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水質監測制度,保證城市供水水質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五條 乙方應建立原水水質監測制度。對取用地表水原水的濁度、ph值、溫度、色度等項目應每日進行檢測;對取用地下水的原水水質應每日進行檢測。對本地區原水需要特別監測的項目,也可列入檢測范圍,根據需要增加監測次數。

          第九十六條 乙方應對出廠水和管網水進行檢測。水質的檢測項目、檢測頻率及采樣點的設置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和其他相關標準。

          第九十七條 乙方發現水質問題,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九十八條 甲方對乙方的供水水質進行全面監督檢查并進行評估。乙方必須允許甲方人或代表進入供水工程,并配合甲方人或代表進行水質監督和檢查活動。

          第九十九條 乙方必須按照適用法律設置管網測壓點,保證供水管網壓力符合相應標準。

          第一百條 乙方提供的供水服務,必須全部按表計量收費。乙方可以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對用戶實行抄表服務,但不免除自己應承擔的供水責任。在同一供水服務范圍內,乙方應保證同類用戶交納同一水費、接受同一供水服務。

          第一百0一條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與用戶簽訂《城市供水用水合同》。

          第一百0二條 中國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拒絕或停止向特許經營區域范圍內符合城市規劃及用水地點具備供水條件的用戶供水。

          第一百0三條 按照適用法律,乙方應向社會公布用水申請程序,并有義務向辦理用水申請手續的用戶提供咨詢服務。

          第一百0四條 除水費及政府明文規定的收費外,乙方不得向用戶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第一百0五條 乙方須建立營業規章并報甲方備案。

          第一百0六條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應隨時向甲方提供有關供水服務的書面報告,并作詳細的說明。

          第八章 收費

          第一百0七條 乙方向公眾用戶供水的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乙方按照______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收費標準向其服務范圍內的用水戶收取費用。

          本協議生效日時的綜合水價是每立方米______元。生活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行政事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工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經營服務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特種行業用水每立方米______元。(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八條 不同用水性質的用水共用一只計量水表時,除另有規定外,按從高使用水價計收水費。(注:本條適用于乙方直接向公眾供水的情況)

          第一百0九條 水費結算方式按照適用法律,實行周期抄驗水表并結算水費。

          第一百一十條 按照適用法律,雙方同意水價調整原則、程序、時限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具體約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甲方協助有關部門按照適用法律制定城市供水收費標準、收費監督政策的調整計劃。調整計劃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第一百一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成本進行監管,并對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評估。(注:具體監管協議,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附件《水價調整協議》中約定)

          乙方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經營成本發生重大變動時,可提出城市供水收費標準調整申請。甲方核實后應向有關部門提出調整意見。

          第九章 特許經營權的終止與變更

          第一百一十三條 特許經營期滿,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終止。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未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日內糾正的,甲方有權提前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1)擅自轉讓、抵押、出租特許經營權的;

          (2)擅自將所經營的財產進行處置或者抵押的;

          (3)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的;

          (4)未根據本協議規定提供、更新、恢復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的;

          (5)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6)乙方出現第五十二條規定的放棄建設或視為放棄建設;及

          (7)嚴重違反本協議或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擬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當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應當自收到乙方申請的______個月內作出答復。在甲方同意提前終止協議前,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的經營與服務。

          第一百一十六條 甲方有權在乙方沒有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是應按照本協議支付補償款項。

          第一百一十七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協議規定且未在收到乙方通知后______日內糾正,則乙方有權通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一十八條 未經乙方事先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或讓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或義務。但前述規定不得妨礙甲方的分立、或其同中國政府部委、部門、機構,或機構,或其中國的任何行政下屬機構,或任何中國國有企業或國有控股企業聯合、兼并或重組,并且只要受讓方或繼承實體具有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能力,并接受對履行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承擔全面責任,不得妨礙甲方將其權利和義務移交給上述機構和公司。

          第一百一十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和義務。

          第一百二十條 除下述第一百二十一條外,乙方不得對下列各項進行抵押、質押、設置任何留置權或擔保權益,或以其他類似方式加以處置:

          (1)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

          (2)供水工程設施;

          (3)本協議項下權利;

          (4)供水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

          第一百二十一條 為安排供水工程項目融資,乙方有權依適用法律以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給貸款人提供擔保,并且為貸款人的權利和利益在供水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供水工程設施或供水工程和服務所需的乙方的任何其它資產和權利上設抵押、質押、留置權或擔保權益。但此類抵押、質押、擔保權益設置(包括此類權益設置的變更)均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絕同意。

          第一百二十二條 乙方在開始運營日起______年后才能進行股東變更。(注:請協議各方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建議一般為5年)

          第一百二十三條 如因任何原因乙方主要股東發生變更(實際持股數列前2位的股東變更,包括通過關聯方持股使列前2位的股東發生變更),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章 特許經營權終止后的移交

          第一百二十四條 在第一百一十三條所述情況下,乙方在移交日應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該等固定資產、權利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在融資文件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人的本金、利息、罰息和其它債務的金額補償乙方,在任何情況下,該補償金額應不超過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注:1、甲方應視項目情況要求乙方的注冊資本金應達到一定的比例;2、如項目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其外資比例應符合國家外資準入政策。)

          如本協議根據第一百一十六條或第一百一十七條終止,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日內按照甲方、乙方共同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對乙方移交的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所做評估的評估值和乙方從移交日起______年的預期利潤補償乙方。(注:評估時應考慮乙方已經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等因素)

          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特許經營期滿之前不早于個______月,乙方應對供水工程進行一次最后恢復性大修,并應在甲方在場時進行供水工程性能測試,測試所得性能數據應符合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

          第一百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移交日后______個月內,修復由乙方責任而造成供水工程任何部分出現的缺陷或損壞。如果修理達不到附件《技術規范和要求》和附件《工程技術方案》規定的功能標準要求。甲方有權就供水設施性能降低而從維護保函中提取相應金額獲得賠償。

          除非乙方的行為構成嚴重不當,乙方對甲方在上述保證期承擔的責任應限于維護保函。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因法律變更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因不可抗力導致任何一方根據第十三章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在乙方完成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的移交后______日內按照下述金額或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注: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公平合理地確定補償金額或標準)

          第一百二十八條 如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或其指定機構移交其全部固定資產、權利、文件和材料和檔案,并確保這些固定資產和權利處于提前終止發生日的狀態。乙方在未正式完成交接前,應善意履行看守職責,保障正常生產和服務。

          因第一百一十四條和第一百十五條所述情況下的本協議提前終止給甲方增加的任何合理成本或費用,乙方應給予補償。

          第十一章 違約與賠償

          第一百二十九條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當協議一方發生違反本協議的行為而使非違約方遭受任何損害、損失、增加支出或承擔額外責任,非違約方有權獲得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上款所述賠償不應超過違約方在簽訂本協議時預見或應當預見到的損害、損失、支出或責任。

          如果違反本協議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則甲方和乙方對此種違反不承擔責任。

          第一百三十條 對于是否發生違反本協議的情況有爭議,應按照在補償與爭議解決程序中規定的爭議解決程序解決。

          第一百三十一條 非違約方必須采取合理措施減輕或最大程度地減少違反本協議引起的損失,并有權從違約方獲得為謀求減輕和減少損失而發生的任何合理費用。

          如果非違約方未能采取上款所述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本應能夠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第一百三十二條 如果損失是部分由于非違約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或產生于應由非違約方承擔風險的另一事件,則應從賠償的數額中扣除這些因素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章 文件

          第一百三十三條 甲方和乙方對獲取的有關本協議和供水工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必須保密。保密期至本協議期滿或終止后______年。

          第一百三十四條 對以下情況,第一百三十二條不適用:

          (1)已經公布的或按本協議可以其他方式公開取得的信息;

          (2)一方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已經取得的信息;

          (3)以不違反保密義務的方式從第三方取得的信息;

          (4)按照適用法律要求披露的信息;

          (5)為履行一方在本協議項下義務而披露的行為。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和法律變更

          第一百三十五條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時,任一方可中止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前已發生的應付且未付義務除外)。

          如果甲方或乙方按照上款中止履行義務,其必須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后盡快恢復履行這些義務。

          第一百三十六條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或法律變更影響的一方必須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發生之后盡可能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并詳細描述有關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發生和可能對該方履行在本協議義務產生的影響和預計影響結束的時間。同時提供另一方可能合理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

          第一百三十七條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任一方必須各自承擔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支出和費用。

          第一百三十八條 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法律變更的一方必須盡合理的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的影響,包括:

          (1)根據合理判斷采取適當措施并為此支付合理的金額;

          (2)與另一方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確定為減少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帶來的損失應采取的合理措施;

          (3)在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結束之后必須盡快恢復履行本協議義務。

          第一百三十九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

          (1)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并且

          (2)如在緊接著的______個月期間該情形再次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超過______個連續或累計日,則甲方和乙方應通過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或雙方同意終止本協議。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上款所述就終止條件達成協議,甲方或乙方的任何一方可在上款(2)所述的______之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條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是由于不可抗力定義中第(6)項原水供應不足,且該不可抗力事件全部或部分阻止乙方按本協議履行義務的時間,從第一個原水惡化或供應不足之日起計算的連續______個月期間內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則,如果融資文件要求,乙方可以在日期滿后不少于______日后的任何時間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協議。

          第一百四十一條 如果任何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或法律變更全部或部分阻止甲方或乙方履行其在本協議義務的時間,在某一連續______個月期間連續或累計超過______日,雙方必須協商決定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

          第一百四十二條 如果甲方和乙方不能按第一百四十條所述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條件達成協議,則甲方或乙方可在第一百四十條所述的日期滿后不少于______日的任何時間,給予另一方書面通知后終止本協議。

          第十四章 保險

          第一百四十三條 在特許經營期內,乙方必須自費購買和維持附件《保險》所述的保險。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該等保險。

          乙方必須使甲方列為保險單上的共同被保險人(受益人)和使所有保險單均注明保險商在取消保險或對之進行重大改變之前至少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第一百四十四條 乙方必須促使其保險公司或人向甲方提供保險證明,以證實按照第一百四十二條獲得的保險及相關文件。

          第一百四十五條 乙方未能按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要求投保或獲得保險證明,不得減輕或以其他方式影響乙方依本協議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第一百四十六條 如果乙方不購買或維持根據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三條所要求的保險,則甲方有權購買該保險,并且有權根據本協議從履約保函或維護保函款項中提取需支付的保險費金額。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本協議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書面形式給予,應派人送達或掛號郵寄、電傳或傳真發送,地址如下:_____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變上述通訊方式應提前______天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收到這種通知后這種改變即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解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限內,雙方代表應至少每半年開會一次討論供水工程的建設、運行以便保證雙方的安排在互相滿意的基礎上繼續進行。

          第一百四十九條 對于甲方可能在任何司法管轄區主張的其自身、其資產或其收益對訴訟、執行、扣押或其他法律程序享有的主權豁免,甲方同意不主張該等豁免并且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該等豁免。

          第一百五十條 雙方同意,如在執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或歧義,雙方應通過協商努力解決這種爭議,如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注:只能選擇一種方式)

          (1)任何一方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由其根據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注:可在北京、上海、深圳中選擇)進行仲裁;或

          (2)任何一方應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及標準語言

          第一百五十一條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所有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五十二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第十八章 附件

          附件一、《工程和特許經營區域范圍》(注:根據項目情況,分別確定工程情況和范圍、經營服務范圍)(略)

          附件二、《工程進度》(略)

          附件三、《履約保函和維護保函格式》(略)

          附件四、《項目和企業相關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初步設計審批、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外國設計商的資質審查及設計合同、設計承包合同的批準、外國建設承包商資格審批和資質證書、建設施工合同備案、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環保設施的驗收、竣工驗收、衛生許可證、土地復墾驗收、供水設施產權登記及其他權利登記、公司登記和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財政登記、統計登記、海關登記備案、勞動管理有關事項、項目融資的批準和登記等)(注:請協議各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相應修改)(略)

          附件五、《技術規范和要求》(注:對于新建項目,應考慮包括初步性能測試和最終性能測試的要求)(略)

          附件六、《設施維護方案》(略)

          附件七、《保險》(略)

          附件八、《工程技術方案》(略)

          附件九、《原水供應協議或取水協議》(略)

          附件十、《水價調整協議》(注: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在財政監管和水價調整方面具體約定)(略)

          附件十一、《供水服務標準》(略)雙方各自授權代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署本協議,以茲為證。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公章)  (公章)

          供水特許經營合同范本二第一章

          總則為加強城市供水企業管理,保證城市用水安全和供水企業的合法權益;簽訂如下協議:(注:請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簡單介紹本協議簽署的目的、原則、過程,及本協議的主要內容)

          第一條根據_________(注:請填入本協議的法律依據),和本協議第二條所述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_________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_________(縣)簽署本協議。

          第二條協議雙方分別為: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市(縣)人民政府局(委)(下稱甲方),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乙方),注冊地點:_________,注冊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二章定義與解釋

          第三條名詞解釋: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僅為本協議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