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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市城鄉規劃局、建設局、城市管理執法局、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隊、相關街道等單位成立高層住宅小區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組,統一領導、協調專項整治工作,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二、高層住宅小區內未經審批,不得擅自加層搭蓋。違法建設當事人應當采取改正措施,自覺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停止違法建設。否則,將由市城鄉規劃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當事人逾期不拆除或拒不停止違法建設的,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現場等措施。
三、對巡查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違法建設的房屋,專項整治工作組組織聯合執法,由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對房屋狀況進行現場認定驗證,若房屋狀況與房屋登記簿及權屬登記證書記載不一致或與規劃審批不一致,及時通知市城鄉規劃局,由市城鄉規劃局依法責令房屋產權人在30日內自行拆除違法建設,并處罰款。同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對該違建房屋不予辦理該房屋產權變更及交易登記,若該房產尚未辦理產權證,則不予辦理相關產權初始登記手續;當事人逾期不拆除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撤銷原產權登記,相關執法部門對違法建設予以,拆除費用由違法當事人承擔。
四、違法建設房屋經恢復原狀后,產權人向專項整治工作組提出驗收申請。經驗收確認已恢復原狀的房屋,登記機關予以驗證確認。
五、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小區內的違法建設要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市城鄉規劃局。對不及時勸阻、制止或報告的物業服務企業,由建設部門依據《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規定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記入企業不良記錄,對企業資質予以限制。
六、對參與違法建設、出具虛假證明或為違法建設者提供其他便利的建筑施工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立案查處,依法處罰,并記入企業不良記錄,對企業資質、開發經營權利等予以限制。
七、有關當事人應當配合行政執法工作。對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歡迎廣大市民向市專項整治工作組舉報高層住宅小區違法建設行為,舉報電話。對經查實的違法建設行為,將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關鍵詞:規劃管理 執法 問題
中圖分類號:F2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2)01-229-01
一、山西規劃管理執法問題的現狀分析與兄弟省市的借鑒
城鄉規劃是引導城鄉有序建設和發展的重要公共政策,科學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對于有效配置公共資源,保護資源環境,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公平,確保城鄉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整個城鄉建設中處于龍頭地位。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主要是通過對違法建設的制止和依法查處來保障規劃實施的權威性、嚴肅性,確保城鄉建設的有序發展。違法建設的存在干擾城市秩序破壞城市規則,對城市構成建設性破壞,浪費社會資源,加大了建設管理成本,形成社會不公,毒化社會風氣,激化社會矛盾,降低政府公信力,損害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危害十分巨大。因此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在整個城鄉規劃制定、實施中占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但是在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中出現難題,違法建設屢禁不止,甚至部分地區呈現高發態勢,突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規劃管理立法方面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許多規定過于原則化,為自由裁量留有較大空間。例如我省在對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方面中處罰標準并未作出明確的法律規定。北京市按照違法建設所在區域及違法建設的性質,制定出了處罰標準。根據土地地價情況,本市行政區域劃分為七類,其中,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被定為A類區域。依據違法建設對規劃的影響程度、情節輕重等具體情況,設置固定的系數,相應減輕或加重處罰。二是我省規劃編制工作與社會經濟發展相比存在一定的滯后性,一些地區的總體規劃已經嚴重落后于經濟發展,而新的城市總體規劃還未制定,同時控制性詳細規劃并未做到全覆蓋,甚至一些地區并無編制控規,導致規劃管理執法無規劃可依,規劃管理執法成為一句空話。三是違法建設責任追究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對違法建設的設計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并未建立。廣州市在違法建設查處條例中在對違法建設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和主管人員,屬行政監察對象的,城市規劃部門和綜合行使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機關可以向有管轄權的行政監察機關提出行政處分建議。行政監察機關查證屬實后,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四是在對違法建設的處罰力度過小,導致違法建設的守法成本高而違法成本低,尤其是在房地產開發領域,不斷出現越證,擅自加高、加胖。重慶市為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提高違法建設成本,在建設工程規劃違法建設處罰標準中對主城區(2737平方公里)內的商品房工程違法建設行為,按違法建筑每平方米500元罰款;不能以面積計算的,按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的50%罰款。對主城區外的商品房工程違法建設行為,按違法建筑每平方米不低于400元罰款;不能以面積計算的,按不低于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的40%罰款。五是部門聯動機制并未建立。規劃管理執法與土地、建設管理有密切關系,尤其是在城鄉結合部區域更加明顯。六是行政執法部門在采取查封現場、等行政強制措施時缺乏切實的執法保障。七是相對注重對違法建設的行政執法力度,缺乏對建設單位守法的激勵
二、破解規劃管理執法難題的措施與對策
鑒于上述城鄉規劃管理執法中存在的難題,導致我省規劃管理執法工作不容樂觀,最近幾年一些地區違法建設呈現高發態勢。如何破解規劃管理執法難題,建立具有山西特色的規劃管理執法機制,從源頭上遏制違法建設的蔓延就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完善相關法規制度
加快制定與國家《城鄉規劃法》《山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相配套的法規制度,提高其科學性和適應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性制約規定,清晰準確界定法律責任與義務。
(二)加強宣傳教育
開展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專題學習教育,加強對城鄉規劃龍頭作用和違法建設危害的宣傳,提高規劃管理人員的廉潔自律意識和全社會規劃守法意識。同時注重規劃管理執法人員的雙重作用,既要充當法律的執行者、違法建設的斗爭者,也要充當規劃管理知識的傳播者,深入建設工地、深入到老百姓中間,宣傳規劃的龍頭作用和違法建設的危害性,使全社會形成規劃守法意識。
(三)建立規劃、國土、建設和公安等部門聯動機制
1.建立規劃、國土、建設等多部門聯動機制。在土地儲備階段,由規劃國土資源部門梳理形成儲備土地數據,房屋管理部門提早介入,預測遠期市場供應量。在土地出讓階段,由規劃、國土資源、房屋管理部門加強溝通,共同參與形成出讓合同數據,明確規劃國土資源部門作為簽訂合同的主體,及時將出讓合同內容、約定的開竣工時間等各種技術參數抄報房屋管理部門。在開發建設過程中,房屋管理部門及時將實際開竣工情況、開發進度情況反饋至規劃國土資源部門,由其按出讓合同約定的條款加強監管,同時將房地產市場分析情況及時反饋給規劃國土資源部門,為下階段科學制定土地儲備計劃提供依據。
2.建立規劃公安聯動機制。一是規劃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需要公安部門介入的,公安部門應派員參加;對涉嫌規劃犯罪的案件,規劃部門應及時向公安部門移送,便于公安部門盡早掌握案情,做好刑事偵查工作。二是對規劃違法案件每月會商一次,通報近期規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在查處規劃違法案件上尋找合力點。
(四)建立規劃守法激勵機制
從經濟學角度上看,任何行為都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守法行為也需要成本,守法成本是指遵循法律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守法成本具體包括行為成本和機會成本,行為成本的大小一般由法律自身所決定,一般情況下,以作為的方式履行守法義務的行為,需要付出行為成本,比如給車輛上牌、繳納行政收費、工廠安裝使用治污設備等等。機會成本是人們被迫在稀缺物品之間作出選擇時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是將資源用于某一方面而不能用于其它方面所放棄的收益,或者說,機會成本是采取某種而非另一種行動所放棄的機會的成本。在存在法律規范的前提下,人們的行為決策通常只有兩種可能即守法和不守法,從一種極端的機會成本角度上看,不守法的收益即為守法的成本。因此,守法意味著承擔守法的成本,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償,“經濟人”不會有守法的動力,所以需要我們探索一套規劃守法的激勵制度。比如,對于需要付出高額守法成本的守法行為,給與適當補償;對于長期守法的公民或社會組織,適當給予一定的獎勵作為激勵,努力構建誠信守法的社會環境。
[基金項目:2010年度山西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山西城鄉規劃管理執法問題研究》(項目編號:20102224)成果之一]
對于這次大會,局黨委十分重視,多次召開黨委會進行研究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近期的工作安排,我們確定了這次會議的時間。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全面總結2011年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的工作。
一年來,我們在局黨委的領導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局上下共同努力,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也完成了年初確定的各項目標。在今年1月21日的全局系統2010年總結表彰會上,我在最后說,我們要做到三個滿意,一是讓社會各界滿意;二是讓服務對象滿意;三是讓我們的團隊滿意。現在看來,我們這三個目標已經基本達到,一年來,我們的工作開展得扎扎實實,有聲有色,很順利,大家的情緒都很高漲,成效也很顯著,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認可,得到了市級四大班子的認可,得到了服務對象的認可,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這是同志們共同努力的結果。市委書記在常委會上為我們說事,市長在全市的城鄉規劃會上表揚我們,人大評議我們全票通過,這在評議的過程中是少有的,這些成績的取得來之不易,都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結果。兩節到來之際,我代表局黨委向大家表示誠摯的謝意。
今天我要講三部分,一是回顧2011年工作,二是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三是安排部署2012年工作。
一、2011年工作回顧
現在的社會各界對城鄉規劃工作的關注度極強,我們的工作難度很大,情況也很復雜,我簡要從6個方面對2011年的工作進行回顧總結。
(一)理清思路抓調整,全面開創新局面
根據市委、市政府對城鄉規劃工作提出的要求,結合我們本部門的實際,我們繼續堅持一個原則,即“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繁榮、鑄造特色文化、突出濱水園林、改造新建并舉、建設宜居鶴城”的城市建設原則;突出兩個重點,即“抓城管縣(市)帶鄉促村,抓人員素質提規劃設計水平”;圍繞三個調整,即“調整規劃理念,調整工作重點,調整服務方式”;搞好四個結合,即“優化空間結構與打造特色景觀相結合,重塑城市形象與挖掘城市文化內涵相結合,地上建筑規劃審批與地下各種基礎設施管線審批相結合,把握規劃設計質量標準與推進現代化城市規劃建設相結合”。實踐證明,我們的思路是清晰的,重點是突出的,辦法是可行的,效果是明顯的。在工作的推進過程中,我們首先是抓主要矛盾,解決關鍵問題。城鄉規劃存在著不可避免的重復工作,但是我們必須還得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今天我們能取得這樣的成績,是我們有一個核心的班子,有一個精干的團隊。
(二)集中精力抓重點,全力推進新時序
主要是通過各類會議民主決策,集體決策,班子決策。
1、召開會議及審議項目
全年共組織召開局務會36次,審議各類項目755項;市專家委員會40次,審議各類項目308項;組織、籌備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會議11次,審議各類項目168項,多次參加市長辦公會議。體現了規劃在經濟建設、社會服務中的地位和作用。當今時代,正處在城鄉建設一體化、快速發展的時期,我們面臨的任務和壓力十分重。
2、審批各類規劃
2011年,我局共審批控制性詳細規劃77項,規劃用地面積815萬平方米,建筑面積953萬平方米;審批修建性詳細規劃71項,規劃用地面積320萬平方米,規劃建筑面積357萬平方米。
3、核發各類行政許可
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6項,總建筑面積97萬平米,其中市政工程23項;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46項,建設用地面積287萬平方米。
4、鄉鎮規劃編制完成情況
2011年,全市115個鄉鎮(不含城關鎮)已有105個完成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其中有67個鄉鎮規劃成果經過市級以上專家鑒定。全市1242個中心村已有825個完成規劃編制,占總數的66.4%。
5、新型社區規劃完成情況
我市確定的13個新型社區整鎮推進試點鄉鎮已有6個完成規劃編制,12個新型社區整村推進試點村已有2個完成規劃編制,其余正在調研和規劃編制中。
同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15211工程和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工程,我們積極幫助謀劃規劃,推進項目建設。
(三)完善機制定規則,全力營造新環境
年初以來,我局為了縮短服務對象的辦理時間,提高辦事效率,減少交叉環節,在規則制定上,在制度建設上,在服務的方式方法上,都做了積極探索。
在2010年市委下發的“八條”基礎上,經過多次征求意見和各方論證,并提請市委、市政府同意,我局先后起草下發了14項規則。其中《市城區高層建筑規劃管理暫行規定》、《市規劃與建筑藝術委員會方案報審規則》、《市建設項目規劃審批程序》、《市建筑工程規劃管理技術暫行規定》、《城市總體規劃管理規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規定》、《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管理規定》、《市區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規定》是以市委、市政府聯合發文的形式下發的,《市南苑新城建筑工程規劃管理技術暫行規定》、《市城市地下管線規劃管理規定》是以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發文的形式下發的,《市城鄉規劃局建筑立面審查辦法》、《關于進一步規范審批管理的規定》、《市城鄉規劃局業務工作分工及內部運行程序》、《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管理規定》是以我局文件形式下發的。這些規則對提高我們的辦事效率,對規范我們的行為,提高城鄉規劃設計水平都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我們還將這些規則文件提供給市轄各縣(市)政府和規劃部門參考。有了規則,才有了形象,總體來說是好的。出臺這些規則,對我們的廉政建設、行風建設都起了關鍵作用,得靠規則辦事,靠制度管人,靠精品說話。
(四)加強合作練本領,全員素質新提升
一年來,我們通過各種方式加強學習,對外合作,形式多種多樣,豐富多彩。大家都積極參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總體來講有這么幾種形式:
1、外聘教師來培訓。2011年6月9日,我局邀請哈工大規劃設計院院長趙志慶教授為市委黨校春季主體班進行了“城鄉規劃知識”專題講座。講座結合當代城市規劃與設計案例,對《中國當代城市設計與管理》進行了重點解讀,黨校兩個班次學員、市城鄉規劃局部分業務干部以及各縣(市)在局機關掛職干部共160余人參加了培訓,這是城鄉規劃知識專題講座首次走進市委黨校課堂。我們還聘請市委黨校張麗麗教授,舉辦《科學規劃追求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專題講座,全局140余名干部職工參加了學習,并就城鄉一體化發展方面的課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前不久,我們還在嫩江賓館請省測繪局和市國家保密局的領導給全市城鄉規劃系統進行了“天地圖”和保密知識的培訓。反響都非常好。
2、外出接受培訓。局領導班子成員都帶隊外出參加培訓學習和考察,規劃院、七區規劃處都分別以各種方式參加專業學習,即鍛煉了隊伍,又提高了設計水平。
3、內部研討培訓。這已經成為我們長期堅持的一種制度,我局的副局長、總規劃師王舒揚同志、調研員趙源江同志、市規劃院總規劃師韓鵬同志等都曾在局系統內部做過相關知識的講座。還對各部門在“標準提升年”活動中撰寫的調研報告進行了評比。
4、各縣掛職培訓。在“標準提升年”活動中,我們從縣(市)規劃部門抽調骨干力量到局機關和規劃院掛職,通過實踐進行學習。
5、案例分析培訓。
實實在在講,規劃工作就得走出去,請進來,確實得學習。因為城鄉面貌日新月異,老百姓的需求在不斷提高,不學習就跟不上時展的需要,沒有本領就無從談起服務,加強學習合作和對外聯絡十分重要。
(五)研究品位找亮點,全面規劃新城市
城鄉規劃部門的職責就是規劃城市,一個城市規劃成什么樣,我們是第一責任人,雖然我們不是最終決策者,但我們站在前沿上,就得承擔責任。在項目審批中,我們也在不斷地思考,不斷地探索,不斷地研究,如何提升城市品位,如何挖掘城市文化內涵,如何打造城市特色。
1、結合天際線建設著力打造城市特色景觀。新一屆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視城市建設,做為城鄉規劃職能部門,我們的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天際線這個課題,我們做了很多探索和研究,它是西方城市規劃定型的一種理念,構成獨特的天際線需要一個城市有中心,有主題,所以我們始終都在研究城市的特點和品位應該體現在哪里,城市發展的最高境界應該是體現在文化上。結合嫩江,結合勞動湖改造,我認為我們的城市特點應該顯現在“顯山、露水、透綠”上,體現在城市的生命上,體現在城市的設計藝術上,體現在城市的文化本質上,體現在城市的發展水平上,體現在城市的特點上。
2、結合項目審批提高城市空間設計水平。主要圍繞城市空間設計的三種結構,四項原則,五個要素做了些嘗試。我們定規則,外出培訓合作,最終要體現在成果上。在審批項目時,我們做到了功能性與藝術性相結合,虛實與凹凸相結合,色彩與質感相結合,根據現在建設宜居城市、以人為本的要求,我們在項目的功能配套上,在規劃的設計標準上,在立面的亮化景觀上,嚴格把好質量關。審批中我們一直在思考,雖然自己和自己比有了些成效,但是和好的比,還有大的差距,還得深入思考和研究。
3、結合“標準提升年”活動提高全系統的工作能力。結合這次活動,我們全系統來了一次大比武。這是市政府對我們的要求,我們為這次活動出臺了方案,召開了動員會、座談會,搞了知識競賽,撰寫了調研報告,互相進行研討,可以說開展得有聲有色,豐富多彩,取得了成效。2012年我們還要開展回頭看,繼續研究如何提高工作質量和內涵。
4、結合“天地圖”應用推廣數字化城市新技術。我們是數字化城市,如何推廣和應用技術至關重要,我們在使用“天地圖”、三維項目審批上,也做了有益的探索。
5、結合《條例》的施行推進歷史文化名城申報。按照我市申報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負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起草工作,目前,該條例已經按照省人大的要求更名為《市歷史街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并經10月20日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10月26日在《日報》上進行了公告,將于2011年12月1日起實施。歷史文化名城申報文本初稿已形成,近期將上報相關部門審定。中規院編制的我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已編制完成,正式成果已經通過2011年11月4日進行的專家評審。
(六)加強宣傳促管理,全面系統新變化
1、人大評議行風建設初見成效
行風建設排名前移,人大評議中我們全票通過。但這只是過去,在新的一年如何鞏固,如何提高,這是關鍵。
2、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長抓不懈,效果明顯
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市里驗收我們順利通過。
3、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再不斷上層次,上水平
加強信息的溝通和交流,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咨詢回復群眾提問279項,排名全市第2,公布工作信息268項,排名全市第9;印發《規劃簡報》,并向省住建廳和市委、市政府等相關部門報送,向局系統內和各縣(市)區下發。項目審批及時公開,信息化服務做得很出色。
4、爭先創優的氛圍越來越濃
一個團隊,首先要團結,再就是要爭先創優。工作是有難度,但只要我們公開、公正、公平,大家是會理解的。我們的項目都是集體民主決策的,我們的服務意識不斷加強,我們的項目審批水平不斷提升,我們的辦事效率不斷提高,我們的工作透明度越來越強。
二、分析形勢查找問題
(一)機制不活,體制不靈,不同程度地影響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的要求,是不允許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混崗的,但我們局機關只有35個編制,不借調人員,根本無法開展工作。但借調的都是區規劃處的人員,又影響了區里的工作。全局35人,局領導8人,行政保障、黨政工群共10人,從事專業工作的一線人員只有17人,確實有很大的壓力。
(二)編制少,專業人員不足,成果影響力不明顯
人員編制少,專業人員不足,專業覆蓋不全,局機關、規劃院都嚴重地編制不足。欠發達地區的現實嚴重地影響我們對人才的引進,城鄉規劃工作的社會影響力達不到預期。
(三)項目審批層次不深,審批質量有待提升
項目過多,審核層次達不到深度,還有些層次交叉,項目的行政許可涉及的內容還應更深、更全。
(四)景觀設計、雕塑小品研究不夠,琢磨不細
對項目的景觀設計、雕塑小品等方面的研究遠遠不夠,還應加強,現有人員還要再認真地加以學習研究,力爭在城市的景觀上拿出精品,提升規劃工作水平。
(五)理念要更新,協調藝術要加強
理念要跟上建設宜居城市的要求,還要加強綜合協調能力,我認為在這方面,我們要向住建局學習。綜合協調很關鍵,在溝通藝術上,方式方法上我們還要研究。
(六)學習合作還要加強,內外素質都有待提高
要想有內涵,出精品,就必須加強對外合作。加強聯系。
三、2012年工作安排部署
2012年,我市的城鄉規劃工作要繼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完善功能為重點,綜合改造老城;以景觀創新為重點,科學規劃新城。著力突出城市景觀設計,打造城市整體形象,全力解決規劃質量低和水平不高的問題,進一步提升城市綜合功能和品位。
(一)明確思路,堅持原則不動搖
繼續堅持一個原則,即“堅持以人為本、促進經濟繁榮、鑄造特色文化、突出濱水園林、改造新建并舉、建設宜居鶴城”的城市建設原則;突出兩個重點,即“抓城管縣(市)帶鄉促村,抓人員素質提規劃設計水平”;圍繞三個調整,即“調整規劃理念,調整工作重點,調整服務方式”;搞好四個結合,即“優化空間結構與打造特色景觀相結合,重塑城市形象與挖掘城市文化內涵相結合,地上建筑規劃審批與地下各種基礎設施管線審批相結合,把握規劃設計質量標準與推進現代化城市規劃建設相結合”。
(二)明確方向,城市定位不走樣
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36字方針和城市發展必須要處理好的12個關系,結合對我市的城市特質和發展階段的基本判斷,把加快建設工業化、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總體戰略目標和功能定位為:濱水園林城市、裝備工業基地、綠色食品之都、生態旅游勝地、歷史文化名城。結合鶴城特點,挖城市的文化內涵,提高城市功能品位,結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建設,提高城市的環境景觀和城市雕塑、藝術小品的規劃設計水平。
(三)明確重點,全程服務不懈怠
1、圍繞市委、市政府確定的中心工作、重點工作積極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搞好各類項目審批。
超前謀劃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工程規劃,繼續完成中華路改造規劃、城中村改造等項目規劃。
2、做好新城項目規劃服務對接
2012年,南苑新城核心區以中匯城項目、公建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為重點。繼續以高鐵新站為核心區,加強新城項目的空間、環境和形象設計,打造標志性建筑,在規劃設計中始終貫穿“生態優先、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建設以高新產業為支撐,以高端商業為動力的宜居宜業新城區。
3、采取綜合治理的方式,做好老城改造的各項規劃
以六個地段(出城口、交叉路口、沿江、沿湖、高層建筑、公共建筑)為重點,以六種元素(立面、亮化、綠化、道路、基礎設施、牌匾廣告)為條件,突出十條街路,為城市改造奠定基礎。
4、結合實際編制好各項規劃,為城市建設搞好服務
抓好城市總體規劃的調整,爭取早日通過國務院批準;抓好3個分區規劃和5個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做好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全覆蓋工作;抓好黨政辦公中心擴建規劃。
5、啟動城鄉規劃展示館工作
城鄉規劃展示館擬設在市新建圖書館的二、三、四層,內容包括規劃展示區、會議室(多功能廳)和地理信息演示廳三部分。下步要盡快確定規劃設計方案并實施。
6、推廣數字化城市技術的應用
2012年,要將2005年以后審批的各類地下管線約233.42公里,全部錄入到市地理信息中心平臺;抓好數字城市技術推廣應用到城市管理和搶險救災等工作中;抓好各縣區推廣應用數字城市技術的試點工作。
7、推進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規劃工作
結合全省小城鎮建設會議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整鎮整村推進的工作要求,繼續推進全市10個鄉鎮、417個行政村、8個市級示范鎮、7個新型社區整鎮推進試點鎮、10個新型社區整村推進試點村的規劃編制。
8、繼續抓好歷史文化名城的申報工作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已經原則通過專家評審,盡快將《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和申報文本報省政府批準,明年繼續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申報工作。
9、《關于城市規劃控制的幾項規定》的修改工作
按照市政府主要領導指示精神,進一步對《關于城市規劃控制的幾項規定》進行修改和完善,結合《城鄉規劃法》的貫徹實施,2012年要按法定程序將此《規定》納入《市城鄉規劃條例》一并起草。現正廣泛征集各方意見,爭取近期提交市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會議討論。
10、繼續抓好規劃崗位培訓
繼續和大專院校,兄弟地市、合作單位聯合搞好培訓,并將崗位培訓納入日程,當成重點工作來抓。重點對縣(市)區長、主管縣(市)區長、規劃局(處)負責人和鄉鎮長分期分批搞好規劃培訓。
四、明確措施,爭先創優不落伍
工作得有激情,切實圍繞“四個三”工作機制開展工作。
1、圍繞“三個調整”的理念確定工作思路,即:調整規劃理念,調整工作重點,調整服務方式;
2、本著“三個第一”的態度改進工作作風,即:在第一時間掌握信息,了解情況;第一需要搞好對接,搞好服務;第一現場解決問題,破解難題。
3、通過“三個依靠”的措施建立工作秩序,即:依靠規則辦事,依靠制度管人,依靠精品說話。
第二條枝江市住建局、市城建管理監察大隊(以下簡稱委托方)依法委托符合條件的鎮(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受委托方),在建制鎮鎮區、城市規劃區的鎮區和姚家港、、組團范圍內實施行政執法: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第三條委托方將下列職權委托給受委托方,由其承擔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職責的城建管理監察中隊具體辦理:
(一)對建設施工現場進行行政執法檢查;
(二)責令改正、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出具調查報告;
(三)對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處罰依據的行為實施簡易程序處罰;
(四)對委托行政執法事項的巡查管理、踏勘、檢查,信息通報;
第四條受委托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條件,同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對于其承擔的城建管理行政執法業務,應接受委托方的監督管理;
(二)具有兩名以上經省、市法制辦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證的人員,統一服裝;
(三)具備辦公場所及辦案所需的調查取證等執法工具。
第五條委托方須以書面方式對受委托方進行委托。委托書應載明:委托機構和受委托機構名稱、委托行政職權的種類、適用范圍、權限、期限以及相關義務等內容。委托書應上報市法制辦備案,并在有關媒體上公告。
第六條受委托方在獲得委托書后,方可開展執法監察工作。
第七條受委托方必須在委托權限范圍內,以委托方的名義實施行政執法行為;不得再委托其它組織或者個人實施行政執法行為。
第八條受委托方查處城建管理違法行為,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使用委托方統一印發的執法文書。當場處罰的案件,2日內報委托方備案;需立案處理的案件,報委托方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規劃執法中,被認定為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案件,報委托方審批后,由委托方再報市法制辦審核。
第九條罰沒收入原則上全額返回,用于彌補辦案經費不足,具體辦法報市財政部門制定。
第十條受委托方所屬城建管理監察中隊的執法人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行政執法證后,須定期參加由委托方組織的思想政治學習、專業知識和法制業務培訓。
第十一條委托方應當定期組織各城建管理監察中隊執法人員學習有關城建管理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提高監督管理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不斷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委托方的政策法規科室應加強對受委托方辦理案件的審查和執法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受托方自覺接受委托方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十三條受委托方承擔超越委托權限范圍的行政執法行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第十四條委托方應當對受委托方所屬的城建管理監察中隊實施的行政執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因受托方執法過錯造成行政敗訴、行政賠償或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由受托方承擔最終執法后果。
第十五條委托方對不能正確行使委托職權的受委托方暫停或者變更委托。
第十六條上級部門如有新的行政執法委托實施辦法,且與本辦法存在不一致的,按照上級制定的辦法執行。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市區(鎮)劃定區域內利用現有房屋臨時改變用途從事商貿、物流、賓館、餐飲、娛樂、休閑等服務業經營活動的行為。
利用廠房、倉儲用房等房屋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業的除外。
市區(鎮)具體區域的劃定分別由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所在鎮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現有房屋,是指單位和個人在國有土地上依法建造或取得的住宅、辦公、廠房、倉庫、附屬用房和其他非經營性房屋。
第四條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所確定和記載的用途使用房屋。確需臨時改變現有房屋用途的,應當依法經市規劃建設、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規定繳納土地收益金。
第五條單位和個人從事服務業經營活動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須由市公安、消防、衛生、食品藥品監管、環保、文化、土地管理、規劃建設、質檢、安監、經貿、交通、勞動保障、煙草、農經、旅游、鹽務、郵政等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前置許可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查驗其經營場所《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涉及改變用途的,告知其依法辦理臨時改變房屋用途審批手續。
無須前置許可即可申請登記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審查其經營場所《房屋所有權證》登記的用途,涉及改變用途的,告知其依法辦理臨時改變房屋用途審批手續。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臨時改變現有房屋的用途:
(一)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公共安全的;
(二)住宅及公共建筑、商業建筑、居住區等配套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車庫和室內停車場;
(三)不符合建筑結構安全及使用要求,不符合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物業管理等相關規定的;
(四)屬于文物古跡、歷史建筑、紀念性建筑、標志性建筑、具有地方特色和傳統風格的建筑物,改變用途不符合保護要求和影響城市景觀的;
(五)臨時建筑、鑒定為危房的建筑物、已公布的屬征收范圍內的房屋;
(六)房屋產權與他人共有,未經共有人同意,或者房屋使用公約、業主公約已有約定,申請改變使用功能不符合約定的;
(七)住宅房屋的相關利害關系人不同意改變用途的;
(八)整幢建筑物局部改變用途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現有房屋經批準臨時改變為經營性用途的,土地權屬人應當按以下標準繳納土地收益金:
(一)劃撥土地上的房屋,以改變用途的建筑面積和批準的年限為依據,按出讓土地評估確認樓面地價的10%一次性繳納土地收益金。其計算公式為:土地收益金=臨時改變用途房屋建筑面積×批準年限×評估確認樓面地價×10%。
(二)出讓土地上的房屋,以改變用途的建筑面積和批準的年限為依據,按評估確認樓面地價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成交樓面地價差額的10%一次性繳納土地收益金。其計算公式為:土地收益金=(評估確認樓面地價-合同成交樓面地價)×臨時改變用途房屋建筑面積×批準年限×10%。
第八條單位和個人因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繳納的土地收益金,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收取,存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九條單位和個人申請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的,應當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向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2.申請人(房屋產權人)身份證明;
3.房屋改造方案;
4.住宅房屋相關利害關系人同意意見;
5.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級開發單位意見;
6.其他相關材料和設計圖紙。
(二)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后,應當會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實際情況征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審查意見。必要時,可召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屋改造方案進行會審。
(三)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涉及相鄰權和公眾利益的,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征求利害關系人和公眾的意見。公示期限為7日。
(四)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公示屆滿后3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符合相關條件且不存在本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出具《臨時改變房屋用途聯系單》;經過審查,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向申請人出具《不予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決定書》。
(五)申請人持《臨時改變房屋用途聯系單》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繳納土地收益金,憑繳款單據向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取《準予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決定書》。
第十條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的期限不得超過五年。期限屆滿確需延續的,可以在期限屆滿前六十日內按第七條、第九條的規定,向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手續,每次延續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第十一條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涉及臨時改變房屋用途的經營主體進行工商年檢時,應當協助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經營場所改變用途的批準文件和年限進行審查。
第十二條市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準予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決定書》不得作為辦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依據。
經批準的臨時改變房屋用途期限未屆滿,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再從事服務業經營活動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向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退還剩余期限內的土地收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