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一、指導思想
圍繞“城鎮化與減災”的活動主題,積極開展各項宣傳教育活動,大力推進防災減災文化建設,并通過此次活動,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積極營造濃厚氛圍,唱響安全發展主旋律,使全市農(漁)業領域防災減災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為服務保障農業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二、活動時間
2014年5月10日至16日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次防災減災宣傳周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成立市農(漁)業防災減災宣傳周活動領導小組。
四、活動內容
一是廣泛宣傳。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通過開設專題欄目、專家訪談、舉辦專題展覽、現場宣教、張貼海報標語、印發科普讀物、播放宣傳片等方式,廣泛宣傳普及農(漁)業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和基本技能,提升公眾識別農(漁)業災害以及逃生避險的能力。5月12日,各地要結合本地農(漁)業災害特點在公眾較集中的廣場或漁區、漁港設置宣傳現場,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宣傳材料,進行現場咨詢和廣播等,掀起農(漁)業防災減災宣傳活動的。
二是認真排查隱患。各地要以“防災減災日”為契機,結合農(漁)業安全生產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農(漁)業災害隱患排查和治理,做好臺風汛期前的備災工作。對漁業、設施農業應用、農資經營等領域進行重點隱患排查,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對發現的風險隱患,要落實責任,立即采取防范治理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三是扎實開展演練。宣傳周期間,有條件的單位要結合相關應急預案、專項預案,針對潛在農(漁)業災害風險,立足實際,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應急演練活動。通過演練,找準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認真組織修訂和完善,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
五、活動要求
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hmliu”為你整理了這篇鄉鎮2021年第十三個全國防災減災日活動工作總結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今年5月12日是全國第13個“防災減災日”,主題是“防范化解災害風險,筑牢安全發展基礎”,為廣泛宣傳和普及災害知識、防災減災知識、應急避險知識,按照縣南減救辦{2021}2號文件有關要求,新村鎮通過開展集中宣傳和防災減災知識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了全鎮干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提高了綜合減災能力?,F將活動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成立以鎮主管負責人任組長、鎮黨政辦、安全中隊、司法所、水利站、林業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防災減災宣傳活動工作領導小組,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細化活動方案,明確職責,落實專人,保障經費,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積極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活動。
(一)總體要求。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全面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和監督,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改進技術裝備,健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和防災避險能力,努力構建漁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有效遏制漁業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經濟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到“”末,擴建新建一批安全避風、配套完善的漁港,使全國海岸線平均200公里以內有一個一級以上漁港,能夠為45%的海洋漁船提供服務;在重點漁港配備港口安全監控設備,建設海洋漁業船舶管理動態監控系統、漁船安全設備檢測檢驗基地和漁業船員培訓基地;使重特大漁業船舶事故得到明顯控制,事故死亡人數比“”末明顯下降。到2015年,形成較為完善的漁業安全生產支撐保障體系,漁業安全監管和防災減災能力顯著增強,從業人員素質有一定程度提高,漁業安全生產狀況明顯好轉。
二、加強漁業安全設施和裝備建設
(三)加強漁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全生產“”規劃的通知》([]53號)要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海洋功能區劃和城鄉規劃,合理規劃漁港建設布局,適當提高建設標準,盡快形成以國家級中心漁港、一級漁港和內陸重點漁港為主體,以地方二、三級漁港為支撐的漁港防災減災體系。新建、改擴建漁港要突出避風防災功能,提高碼頭、防波堤和護岸建設質量,完善航標、港口監控系統、港口消防和照明設施、搶險救災船艇等配套設施設備,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大力提高漁船安全質量。嚴格漁船建造企業資格認可制度,依法取締不具備漁船生產資質的企業,加強對制造、改裝、進口漁船以及船用安全設備的檢測檢驗,強化漁船修造質量的監督管理。加強老舊漁業船舶管理,鼓勵、督促企業和漁船船東更新淘汰有安全隱患的老舊漁船和裝備,探索推廣應用安全系數高、抗風險能力強的先進漁業船舶,禁止無船舶檢驗證、登記證、捕撈許可證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漁船入海作業。
(五)積極推進漁業安全通信網絡建設。加快信息技術在漁業安全生產中的應用,完善衛星、短波、超短波、移動電話“四網合一”的安全通信網。加強漁船通信終端設備配備,擴大近海和內陸水域無線電信號覆蓋范圍,遠洋漁船要配備衛星電話,為安全信息播發與接收、緊急遇險報警、搜救指揮提供通信保障。加快大中型漁船船位衛星監控系統建設,實現對作業漁船的動態監控和實時跟蹤。
(六)努力改進漁業安全技術裝備。研究和鼓勵有條件的漁船裝備適用的船舶自動識別系統等助航設備,提高漁船防碰撞、防觸碰能力。加大漁船自救設施設備配備力度,在按照規定配備救生、消防等安全設施的基礎上,推廣應用氣脹式救生筏等裝備,提高漁船抵御風險的能力。
三、加強漁業安全管理與監督
(七)認真落實漁業安全管理制度。各漁業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規范生產操作規程。各級漁業部門要嚴格落實漁業船舶簽證制度和漁船、船員持證作業制度;嚴禁漁船及漁業輔助船擅自改變作業性質、非法載人載貨,嚴禁漁船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冒險作業。要合理規劃漁業作業區,盡可能遠離商船習慣航道。在商船航道和漁業作業區域交叉航段、作業漁船密集區域,漁船和商船要嚴格遵守值班瞭望等安全操作規程,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碰撞事故發生。
(八)強化安全監督檢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明確漁業安全監管機構及職責,充實和加強漁業安全監管隊伍,探索在重點漁業鄉村建立和推廣漁業安全員制度。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法。要以漁業企業、漁港碼頭、漁船集中停泊點等場所為重點,加大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力度。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認真做好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加強涉外漁業安全管理。漁業企業要嚴格執行國際漁業條約、雙邊漁業協定和有關管理規定,依法從事漁業生產活動;漁業執法機構要加強在重點敏感海域的巡航護漁、監管檢查工作,禁止漁船違規進入敏感爭議水域作業;外交、漁政、海事、公安邊防、海洋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涉外漁業事件的防范處置工作,防止引發漁業安全事故。
(十)強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加強漁業安全生產職業培訓,嚴格執行漁業船員考試發證制度,對職務船員、遠洋及涉外漁業船員實行特殊安全強制培訓,努力提高漁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建立漁業船員培訓基地,加強培訓機構管理,規范培訓內容,重點加強漁船航行技能、避碰規則、科學裝載、養殖排筏安全措施、自救互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訓,逐步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為主要內容的漁民職業安全技能培訓體系。
四、提高漁業安全生產應急能力
(十一)加強災害監測預警。建立和完善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共享機制,氣象、海洋部門要及時將災害天氣和風暴潮、赤潮、海浪、海嘯、海冰等災害信息通報地方人民政府及漁業部門。漁業、海事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無線電臺、海岸電臺、手機短信等各種渠道,及時將災害氣象預警信息傳遞給漁區、漁業企業和漁民,并同時漁船避險路線、避險操作規程、養殖人員撤離注意事項等,為漁民提供充分的氣象預警和避險信息服務。
(十二)完善漁業安全應急預案。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企業要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制訂完善漁業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應急預案,特別要根據本區域自然氣候條件等,進一步細化漁船和漁業養殖設施防避臺風、風暴潮等災害的預案,明確具體的防災避險措施,切實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實戰能力。
(十三)加強漁業救助力量建設。交通運輸部門要綜合考慮漁業生產特點,合理布局救助力量,充分發揮國家專業海上搜救力量對漁業安全事故的主體救助作用。各級漁業部門要建立完善漁業專業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完善24小時值班制度,落實值班崗位責任制。加強漁政執法船(艇)和漁船的輔助救助能力建設,為執法船(艇)配備必要的救助裝備,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緊急備航制度,組織漁政執法船(艇)和漁船參與海上應急救助行動。積極引導漁船編隊生產作業,赴中遠海作業船隊要指定帶隊指揮船進行統一指揮管理,加強漁船之間的相互支援和自救互救。
五、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的保障措施
(十四)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漁區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編制與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規劃相銜接的平安漁業建設規劃,加大漁港等漁業安全基礎設施和水上搜救、預警信息系統建設投入力度。對漁港、安全通信等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漁業安全監管、漁民安全宣教培訓、海難救助等項目所需投資和經費,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通過基建投資或一般性財政預算大力支持。對老舊漁船更新改造和安全設施配備,有條件的地方要給予政策扶持。引導、鼓勵并督促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加大安全隱患治理投入,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前提下,積極探索和建立穩定、多元的漁業安全投入機制。
()健全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制度。進一步研究完善漁業安全生產、防災減災以及漁船、漁港和漁業船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快制訂事故預防和控制、應急救援和處置等方面的技術標準和漁船、漁機、網具、養殖機械、漁業通信導航及防災救生等漁業裝備安全標準,完善漁業安全生產操作技術規程。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力度,把漁業安全生產逐步納入法制化、規范化軌道。
(十六)推進漁業安全科技進步。加大漁業安全生產科技研發和先進技術示范推廣力度,加快信息技術在漁業安全生產上的應用。鼓勵漁業企業和漁政部門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產學研相結合,促進漁業安全生產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運用。大力開展漁業安全生產管理理論研究,加強相關學科和專業建設,培養漁業安全科研和管理人才。
(十七)完善漁業安全風險保障機制。要充分發揮保險對分散和降低漁業安全生產風險的作用。鼓勵漁船雇主購買船東責任保險,引導和鼓勵漁民積極參加保險。
六、加強組織領導
(十八)全面落實責任制。漁區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納入政府安全生產總體工作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及時協調解決出現的問題。認真落實縣、鄉等基層政府的安全監管責任,實施責任目標逐級考核制度。強化漁業生產經營單位和船東、船長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督促漁業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建立并落實漁業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1、認真部署安排,壓實主體責任。一是定期召開每月安全生產會議。每月旬工作推進會,由分管領導匯報當月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強調當前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細致部署安排下一階段安全工作,督促各村、各部門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做好屬地和行業監管。二是緊盯重點時段和節點,及時召開專題安全生產會議。在春節、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假期前夕和復工復產時期,為避免假期的防范意識的松懈,專題部署安全檢查,督促各部門繃緊安全弦,守好安全崗;三是簽署安全責任書,明確主體責任。上半年同全鄉12個村簽署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和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責任書,嚴格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多方協同,形成治理合力。四是調整人員,健全組織機制。根據人動情況,及時調整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和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設立基層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將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確保應急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各司其職、相互聯動、綜合監管的工作機制,構建一個覆蓋全鄉、責任到人、監管到位的安全生產網絡,避免人事調整導致的監管職責缺失。
2、開展隱患排查,督促落實整改。一是開展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鄉應急所每月至少開展一次針對全鄉、全行業的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分管領導帶隊,聯合派出所、城管中隊,上半年共開展10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發現問題隱患142個,下達整改通知書81份,全部督促相關企業和部門整改到位。二是開展重點專項檢查。上半年開展4次假期前安全生產檢查、1次復工復產專項檢查、1次校園消防安全檢查、3次養老行業隱患排查、2次在建項目督查,對重點行業建立行業監管臺賬,督促各主體及時消除問題隱患,維護我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三是開展安全生產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專項行動。根據區安委辦文件精神,及時出臺《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年實施方案》,按照方案部署,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對重點領域開展集中專項攻堅。上半年鄉應急所開展多次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階段性的成果。經排查,村一家商店存在無證經營非法煙花爆竹的現象,鄉應急所按照程序依法沒收非法煙花爆竹30掛,進行集中銷毀處理,并下達整改通知書,對經營者進行批評教育。四是集中開展打擊非法經營成品油行動。按照區市場監管局統一部署安排,應急所定期開展非法成品油排查,張貼宣傳海報、設立舉報箱,有力維護了我鄉成品油市場秩序。應急所在強化督查同時,要求企業進行自查自糾,確保實現源頭治理,實現閉環管理,將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3、強化宣傳教育,提升防范意識。一是加強安全知識學習。組織全鄉企業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關于安全生產領域法律知識和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要求各企業主要負責人進一步夯實企業安全責任,加強日常監管。同時通過微信群和流動電子屏推送相關內容,營造良好安全氛圍。二是開展防災減災周宣傳活動。制定《鄉2021年全國防災減災日宣傳活動方案》,于5月12日在街道設立咨詢臺,發放防災減災知識手冊、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標語橫幅,扎實加強對養老機構、弱勢群體防災減災宣傳,切實增強群眾防災減災意識。三是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橫塘行”系列宣傳活動。制定出臺《2021年鄉“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橫塘行”活動方案,圍繞“落實安全責任,推動安全發展”的活動主題,開展宣講、宣傳、演練系列活動,組織機關干部、企業和群眾參與“測測你的安全力”安全知識競賽,多措并舉,創造濃厚的安全生產生態。
為了切實履行政府應急管理職能,大力宣傳國家防災減災知識及有關法律法規,積極普及災害基本知識和防災避險、自救互救基本技能,進一步增強社會防災減災意識,促進縣域經濟社會平穩快速發展,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在全縣集中開展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周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時間
二、活動主題
普及應急知識,提升應急能力;維護公共安全,共建和諧。
三、活動內容
(一)開展公共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由縣安監局、公安局、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國土局、水務局、教育局、交通運輸局、市容園林局、衛生局、食品藥監局、質監局負責,在各自行業內開展一次地質災害、病險河庫、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建筑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校車和校園周邊環境安全等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
(二)開展防災減災科普宣傳周活動。各鄉鎮、各部門在活動期內要充分利用廣播、標語、傳單、板報和設立咨詢臺、擺放宣傳版面等形式,認真組織開展好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活動。
(三)開展“防災減災日”集中宣傳活動。由縣政府辦(縣應急辦)牽頭,組織縣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國土局、水務局、科技局、安監局、交通運輸局、市容園林局、衛生局、食品藥監局、質監局、環保局、氣象局等相關部門在縣城中樓至大十字沿街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道路交通、疾病預防、自然災害防治等防災減災知識和法律法規宣傳活動。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各鄉鎮、各部門要圍繞“防災減災日”組織開展好宣傳周各項活動,充分整合資源,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