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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20*]4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發[20*]1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1、組織編制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按照城鄉統籌、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綜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原則,由縣水利、建設部門牽頭,會同縣發改、環保、國土、衛生等部門在20*年底以前編制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明確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
2、深化落實各專項規劃。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的要求》,編制和完善各項專項規劃。由縣建設局牽頭編制完善城鄉給排水規劃,綜合布局城鄉給排水系統,統籌安排供水設施和服務設施建設,合理規劃建設供水管網。由縣環保局牽頭編制完善飲用水源地保護規劃,合理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地,界定保護區域。縣衛生局要做好相關規劃的衛生學評價及水質衛生監督監測方案。編制實施各種涉水規劃,必須堅持把保障飲用水安全擺在第一位,加強相關規劃的銜接。
二、綜合防治,加強飲用水源的保護
1、認真實施水(環境)功能區劃,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縣生活飲用水源保護辦法》有關規定,落實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的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把好建設項目審批關,禁止對水源有污染的項目和設施進入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新建項目要嚴格按照環評法要求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縣環保局要定期開展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專項整治并掛牌督辦,對違法違規建設的項目,要責令停建并限期整治或拆除;對違法違規經營的項目如碼頭、飯店等,要責令立即停止經營并限期糾正。
2、進一步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力度。縣環保局要全面推進富春江、分水江以及主要水庫的水污染防治工作。積極推進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格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繼續加大對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污染整治力度,限期實現整治目標。對不達標排放、嚴重污染環境的企業,一律實行停產治理,達標無望的堅決予以關閉。加大環保執法監管力度,嚴厲打擊各種違法排污行為。嚴防城鄉飲用水有機污染,飲用水源上游不得建設生產和使用高毒高危原料和產品的項目,現有的相關企業要限期關停搬遷。
3、加快推進農業農村面源污染治理。縣農業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加快推進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認真做好禁養區的畜禽禁養工作,20*年前完成豬存欄數300頭、牛30頭以上規模化養殖場的治理任務。對養殖大戶實施規范管理,以鄉鎮為單位統一規劃,集中治理,建設一批生態畜禽養殖小區。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要加快形成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和處理機制,因地制宜處理好農村生活污水。加快實施種植業化肥、農藥“減量增效控污”工程,全面禁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嚴格實施水產養殖證制度,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在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嚴禁施肥養魚和投飼養魚、養鴨。縣水利局要加快實施“萬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強農村小流域治理。
4、加強城鎮生活污染防治。縣建設局要加快推進縣城污水處理廠二期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建設,加強對全縣集鎮污水處理和垃圾處理工程建設的指導,加快構建城鄉一體的垃圾收集處置網絡。
三、城鄉統籌,加快供水工程和設施建設
1、繼續提高集中式供水水廠的供水能力和供水質量。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加快綜合利用水庫、供水水庫建設和已建水庫的供水配套,發揮水庫在城鎮供水中的積極作用。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加快集中式供水水廠、管網的建設和改造,增強集中供水的穩定性。加強制水工藝改造,提高常規處理能效,推廣深度處理技術,提高供水水質。凡飲用水水質不符合標準的集中供水水廠,應當提出強制性技術措施,制訂技術改造規劃,采用先進技術,改進水處理工藝。
2、加快實施區域集中供水,以城帶鄉擴大農村受益范圍。縣建設局要制訂實施城鄉一體化的給排水規劃,結合實施“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督促指導鄉鎮加快區域集中供水設施和管網建設,不斷提高區域集中供水的人口覆蓋面。城鎮集中供水水廠要在提高供水能力的基礎上,積極擴大供水半徑,通過延伸供水管網將自來水直接輸送到周邊農村。
3、加快建設農村分片、分散式供水工程,因地制宜解決農村飲用水安全問題。對城鄉一體化供水系統不能覆蓋的山區鄉鎮和山區村,縣建設局要會同縣水利局和有關鄉鎮(街道),結合“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生態村建設和改水改廁工作,加快農村現有簡易水廠和供水設施的建設和改造,提高規范管理水平,落實各項凈水措施,確保供水水質。在人口比較集中的單個或多個山區鄉村,要加快建設小型水源工程,配套凈水和消毒設施,建成一批獨立的供水體系,并盡可能做到互聯互通。
四、加強監管,確保城鄉飲用水水質安全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指定專人負責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對本轄區內的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并積極做好農村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
2、切實加強水源水質的監測。縣水利局要按照水(環境)功能區劃管理的要求,對全縣水資源實施統一管理。縣環保局要按照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管理要求,優化監測站網設置,加強對飲用水源的水質監測,并建立定期報告和水質公告制度。
3、嚴格實施制水的全過程規范管理。縣建設局要加強對取得供水許可的城鎮和區域集中供水水廠的監督管理,督促指導供水經營單位建立以水質保障為核心的質量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標準建立嚴格的取樣、監測和化驗制度,落實保障水質的各項技術、工藝和管理措施。
4、加強供水水質的衛生監督。縣衛生局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嚴格實施對集中供水單位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的衛生許可,加強對集中式供水單位和二次供水的衛生監督監測,加強對農村飲用水水質的定期抽檢。對城鄉飲用水監測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查處,督促有關單位限期整改。自備取水的企業和學校等單位要嚴格按規范對自備飲用水進行消毒處理。
五、健全機制,促進全社會節約用水
1、在全社會廣泛開展節水工作。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節水意識,大力倡導節約用水的生產、生活方式。積極推廣農業節水灌溉技術,廢水資源化和零排放技術、中水回用技術,鼓勵生產和使用各種節水設備和節水產品,強化節水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2、加快建立合理的水價機制。積極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非居民用戶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和高耗水行業差別水價政策。加強水資源費征收管理,確保應收盡收,適時提高征收標準,盡快將集中供水覆蓋范圍內地下水的水資源費調整到高于供水價格。開征城鎮污水處理費,確保城鎮污水處理廠保本微利運行。
六、完善制度,加強儲備體系和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機制建設
1、加強城鄉飲用水儲備體系建設。由縣水利局負責,建立全縣水資源和飲用水戰略儲備體系。選擇部分水庫作為區域性戰略儲備水源,并制訂特殊情況下的區域水資源配置和供水聯網調度方案。建立特枯年或連續干旱年的供水安全儲備,規劃建設備用水源。
2、進一步完善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機制。要根據縣城生活飲用水源突發性污染應急預案,進一步落實好應急措施。各鄉鎮要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完善生活飲用水安全保障應急預案。水域周邊的化工、醫藥等重點污染企業以及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貯存的企業要嚴格防范水污染事件的發生,并制訂專門的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水污染事件能夠及時有效處置,把危險控制在最小范圍。供水單位應當摸清取水口上游及周邊地區存在的污染隱患情況,針對不同的污染源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當原水水質發生重大變化或供水不足時,必須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報請縣人民政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七、加強領導,建立完善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的政策體系
1、建立組織機構。為了切實加強對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領導,縣政府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建設、發改、水利、農業、林業、環保、衛生、國土、交通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我縣的城鄉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關鍵詞: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質監測
農村飲用水水質安全是一個民生問題,為了掌握新疆焉耆縣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水質衛生狀況,控制涉水傳染病的流行,2012—2016年我們監測了焉耆縣轄區26個監測點枯水期和豐水期相同供水點的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
1材料和方法
1.1材料來源
2012—2016年焉耆縣全縣7個鄉鎮、2個國營農牧場和4所學校在內的26個監測點,共260份水樣標本,針對總大腸菌群、耐熱大腸菌群、大腸埃希氏菌、菌落總數、砷、鎘、鉻、鉛、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鹽、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鋁、鐵、錳、銅、鋅、氯化物、硫酸鹽、溶解性總固體、總硬度、耗氧量、氨氮、揮發酚、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等33個衛生指標進行檢測。
1.2方法
1.2.1監測時間
依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1-2];每年4—5月完成枯水期水樣監測,8—9月完成豐水期監測。
1.2.2評價標準
依照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進行[2]。
1.2.3質量控制
嚴格按照國家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GB/T27404-2008進行[3],實驗室檢測人員均取得衛生檢驗上崗證,所用實驗室儀器和計量器皿等按要求經過計量校準,標準溶液為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的標準品,檢測試劑為分析純以上。檢測過程中繪制的工作曲線相關系數r>0.999以上,每檢測一個衛生指標均帶一個加標回收,加標回收率要求達到95%~105%,每10份樣本均要做一對平行雙樣,平行雙樣標準偏差達不到要求的實驗重新檢測,檢測結果超標的水樣經稀釋后進行復檢。
1.3統計學分析
數據用Excel表進行統計分析,采用卡方檢驗率,以P<0.05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不同采水期水質合格情況
260份水中,枯水期水樣130份、合格率96.2%,豐水期水樣130份、合格率91.5%,差異有統計學意義(c2=2.40,P<0.05),見表1。
2.2不同水樣類型水質合格情況
260份水樣中,出廠水50份、合格率96.0%,末梢水210份、合格率93.3%,差異無統計學意義(c2=0.50,P>0.05),見表2。2
.3不同年度水質檢測合格情況
2012—2016年每年檢測52份水樣共260份,合格244份、合格率93.8%,不同年度水樣的合格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c2=9.58,P<0.05),見表3。
2.4深井水和淺井水水質比較
260份水樣中,深井水220份、合格率97.3%,淺井水40份、合格率75.0%,差異有統計學意義(c2=29.07,P<0.05),見表4。3討論關閉水質不達標的飲水工程,通過自來水并網改水工程,使原來飲水不達標的居民飲用到達標的自來水,是提升焉耆縣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合格率的主要方法之一。本次監測結果顯示:①枯水期的水質優于豐水期。焉耆縣8—9月份雨量最多,水源易被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并因環境溫度較高,致使水中微生物繁殖[4];枯水期一般在3—5月開展監測工作,因環境溫度較低,降水量較低污染相對較少;因此,枯水期的水質優于豐水期。②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差別不大。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建設過程中所使用的管網材料質量穩定,能達到國家飲用水輸送管網材質要求,未造成二次污染。③不同年度水質合格率比較穩定,2014年略低。根據新疆氣象資料顯示,焉耆縣2014年降水量遠大于其他年度的降水量,這可能是造成菌落總數、硫酸鹽、氯化物、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指標超標的主要原因,說明降水量大也影響水質合格率。④深井水水質好于淺井水水質。土壤具有天然的過濾性,經土壤逐層過濾,越往下,水中的雜質就越少,水質就越好[5]。⑤管理水平及條件有限導致水污染。焉耆縣水利局編制有限,工程點距離單位較遠且分散,因此飲水工程建好后交給當地的農民代為管理,因為農民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對待水源管理和保護的思想意識不到位,所以水源保護及管網維護不能得到保障,可能導致自來水污染。⑥水網改造效果明顯。每年的改水管網的完成及改水手段的提高也會導致年度合格率的提高。因此建議:①水利監察部門要加強對農村打井取水的監督管理,限制居民任意打井取水,制止用于飲用的淺井建設和自建井建設,對不符合要求的水井進行關停,并做好解釋和宣傳工作。②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工作,規劃出飲水安全工程點的水源地保護區域,制定管理辦法,要制定措施控制農業生產造成的環境污染,同時要想辦法解決好農村居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污染及圈養牲畜造成的污染[6];新建飲用水水廠時,在選址時應考慮選擇適當遠離居民區,適當遠離農業生產的農田。③今后如遇降水量較大或者洪澇災害,應提前做好水質監測預警,提醒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減災應對工作準備,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④利用“科技之冬”等各種宣傳活動廣泛開展農村飲用水安全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深入農村開展健康教育專題講座,對比深井水水質和淺井水質的差異,同時向廣大農牧民群眾介紹各項指標過高會給身體健康造成的潛在危害的危險,積極引導廣大農牧民群眾飲用深井水,盡量避免飲用淺井水,使農村居民養成不喝生水的衛生習慣,防止涉水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⑤制定長效機制,將農村飲水水質衛生監測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給每個飲水工程安裝消毒設備,并加大對農村監測點的水質監測頻次,并擴大監測網點覆蓋率;進一步完善農村飲用水安全監測體系,與當地環保部門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對轄區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水、出廠水和末梢水水質開展檢驗和監測;政府要及時水質監測結果信息,指導轄區內農牧民飲用安全水,充分體現政府的服務職能作用,最終達到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保障農民身體健康。
作者:周國林 單位:新疆焉耆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5750-2006[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07.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07.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實驗室質量控制規范:GB/T27404-2008[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08.
[4]張秀繪,蘇筱軍,李慶平,等.生活飲用水細菌學指標的影響因素[J].環境與健康雜志,2006,3(2):152-153.
[5]錢立省,周玉村,羅俊.新疆農村飲用水中硫酸鹽的測定及評價[J].職業與健康,2008,24(2):363-365.
一、夯實基礎,提高素質,為環保工作和生態建設提供保障
針對環保工作和生態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和新任務,結合我縣環保工作和生態建設實際,按照“夯基礎、強素質”的要求,加強環保基礎工作建設,通過“三個三年”建設,進一步夯實環保工作基礎,強化基礎能力;同時要加強隊伍素質建設,進一步提高駕馭環保工作的能力素質。
(一)開展“三個三年”建設,強化環保基礎能力。
1、開展“三個三年建設”。從20*年至2010年,用三年時間抓好標準化建設、信息化建設和基層基礎建設。一是抓好標準化建設。按國家環保總局和省環保局環保機構標準化建設的要求,積極爭取政府與有關部門的支持,按標準化建設要求配齊專業設備,完成相關的人員培訓和軟件建設,2009年完成環境監察各中隊和環境監測站的標準化建設;二是推進信息化建設。加強網絡信息平臺建設,按照《全省環境監控中心建設技術方案(修訂版)中的縣一級標準建設要求,加大基礎性建設投入,全面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環保工作的科技管理水平與應用效率,20*年底前通過驗收;三是抓好基層基礎建設。從硬件和軟件加大基層建設力度,20*年至2009年10月抓好環境監測站2000m2辦公實驗用房建設,改善環境監測實驗條件,提升環境監測能力,到2010年完成澉浦中隊辦公用房的建設。
2、加強基礎管理工作。一是加強調查研究,針對當前環保工作的突出問題、工作任務和環保熱點難點問題,認真開展調研,提出解決問題的應對措施。要制定課題調研工作任務書,分工落實課題調查任務,制定課題調研考評措施,年終進行考評;二是要加強對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的調查摸底,研究制定“三同時”驗收工作計劃,落實“三同時”管理措施;三是要建立健全基礎性資料管理檔案,對重點企業實行一廠一檔制;四是要規范企業排污口設置,10月底前完成重點企業、重點行業企業排污口的規范設置。
3、加強環保隊伍素質建設。一是要以十七大精神主題教育活動為重點,深入開展十七大精神學習教育活動,用科學發展觀和生態文明理念武裝頭腦,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為生態建設和環保事業貢獻力量。十七大主題教育活動要結合工作實際專門制定方案,加強組織領導,使教育活動真正出成效;二是要加強人員培訓,重點對新錄用人員的培訓,提高全員業務素質和勝任崗位的工作能力;三是要加強對重點企業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環保管理人員的培訓,建立企業專管員制度,實行重點企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提高企業環保設施運行管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達標率;四是深入開展作風建設,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提升環保形象;五是要大力開展省級文明單位創建、“學習型機關”創建和爭先創優等活動,樹立先進典型,打造一支綜合素質較強的環保隊伍;五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健全反腐懲防體系,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有效防范腐敗行為的發生。
4、創新宣教形式,增強宣教效果。宣教工作要緊密圍繞環保中心工作,突出重點,搞出特色,創新形式,拓展平臺,注重實效。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陣地,大力開展環境宣傳,增強公眾環境意識。
二、突出重點,攻克難點,確保順利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一)以污染物減排為重點,確保完成年度總量控制指標。進一步創新和完善減排工作措施,在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前提下,努力為“十一五”末減排總目標打好基礎,20*年主要污染物COD、SO2減排指標分別消減3.5%、3.6%。制定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書,完善對鄉鎮、部門和企業的考核機制,強化各鎮(區)及企業污染物減排責任。以污染物減排為契機,積極推進區域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落后產能淘汰步伐。
(二)以生態縣創建為重點,全面推進生態建設工作。按照生態縣創建新的要求,理清創建思路,調整創建規劃,積極開展省級生態縣創建工作。20*年完成創建2-3個省級生態鎮和1個全國優美鄉鎮任務,為生態縣建設打好基礎;完成4-5個生態村的創建。健全和完善生態創建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進一步抓好系列綠色創建工作。綠色學校創建活動向農村中小學校推進;繼續開展創建綠色社區、企業、醫院、飯店、家庭的創建活動,通過創建,進一步增強公眾綠色理念。
(三)以污染源普查為重點,全面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3月份前,完成普查網絡組織的人員培訓、調查資料的發放工作,同時做好基礎資料、設備、車輛、人員的準備和配置,確保普查工作的順利展開;6月份前做好調查統計資料的整理、統計、檢查工作;下半年主要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核實、報表制作等工作。年內完成普查數據的審核、校驗和匯總。要加強普查質量管理,制定普查質量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確保普查數據質量,為環境決策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三、積極行動,有序推進,努力改善環境質量
根據省“811”環境污染整治新三年行動方案,結合*實際,制定新三年污染整治行動方案,扎實開展水污染防治、煙控區大氣污染整治、固體廢物污染整治、區域環境整治四項行動,消除環境隱患,改善環境質量。
(一)抓好水污染防治。繼續加強水污染整治,以城鄉集中飲用水源地為重點,力爭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達標率有明顯的改善。
1、制定*縣水污染整治方案。以飲用水源保護區為重點,以鹽嘉塘、鹽平塘、長山河等幾條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為抓手,落實天仙河水廠飲用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規劃,開展千畝蕩第二水廠飲用水源保護區規劃的前期準備工作;結合農村河道整治,明確目標任務和要求,落實行動方案措施,全面實施新一輪“811”水污染防治行動,改善水環境質量,確保飲用水源水質安全。
2、推進污水管網建設。結合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建設,加快通元、澉浦片污水管網建設,提高污水收集和處理率。
3、推進企業脫氮除磷工程建設。以印染、絹紡、磷化等行業企業為重點,制定脫氮除磷工程計劃,推進企業脫氮除磷工程建設,確保氨氮和總磷排放達標率。
(二)抓好大氣污染整治。根據“潔凈藍天”行動計劃,以煙塵控制區為重點,全面開展大氣污染整治行動,確保煙塵排放達標率。加快推進集中供熱工程建設,對具備并實行集中供熱的燃煤鍋爐限期進行淘汰。
(三)抓好固體廢物污染整治。一是開展危險廢物污染專項整治。加強對企業危險廢物的規范化管理,打擊非法處置和經營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確保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達到100%,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到95%以上。二是加強對工業固體廢物的管理,重點加強對工業污泥的處置,提高固體廢物處置能力和管理水平,防止和避免二次污染。
(四)抓好區域環境整治。重點開展西塘橋鎮的養殖污染治理,完成上級下達的治理任務;加強標準件園區環境污染整治,對間歇性污水排放企業建立排放池,鞏固和完善已取得的整治成效,督促相關部門加快對園區周邊環境的整治,確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務,改善園區環境質量。
四、落實措施,強化責任,推進污染減排取得新成效
(一)落實排污權交易措施,全面開展排污權交易活動。根據排污權交易辦法,建立健全工作配套措施和組織機構,利用市場機制優化環境資源配置,促進污染減排。
(二)落實飛行監測措施,提高企業排放達標率。建立飛行監測考核制度,加強對各中隊飛行監測績效的考核,增加飛行監測的頻次,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切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確保企業達標排放率達到95%以上。
(三)落實目標考核措施,強化責任意識。建立和健全生態縣創建、污染物減排等目標責任考核機制,落實目標任務和工作責任,提高各鄉鎮(區)和職能部門的工作積極性,順利推進各項工作。
(四)落實環境監管措施,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1、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管理,認真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法》、《*縣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嚴把項目審批關,從源頭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加強對各鎮及工業區域的環境管理,開展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嚴格區域環境準入。
第一條為規范我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建設與管理,加快解決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水利部《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辦法》及《*自治州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上級和本級財政投資的我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
第三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主要指解決農村鄉鎮集鎮、村人口的生活用水及牲畜用水的工程項目,不含農村生產用水工程項目。
第四條農村飲水安全標準:水質、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證率達不到水利部、衛生部《農村飲用水安全衛生評價指標體系》基本安全規定的,為飲水不安全。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標準: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或衛生部《農村實施<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準則》要求;人均日生活供水量正常年份為40~60升,干旱年份或季節為20~40升;居民從公共給水點取水往返不超過20分鐘;水源供水保證率為90~95%。
第五條凡因開礦、建廠及其它人為原因造成水源變化、水質污染引起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由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負責解決,水利部門依法督促落實。
第六條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堅持自力更生為主、執行國家補助為輔,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提倡和鼓勵單位和個人出資參與或合作興辦農村飲水工程,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必須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效益優先、建管并重的原則,合理開發和有效利用水資源,提高全民節水意識,防止水資源浪費,確保工程長期穩定地發揮效益。
第八條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由發改、水利部門統一規劃,統一申報建設計劃。水利部門是國家投資部分的產權代表,統一進行行業管理。
第二章項目的申報、設計和審批
第九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的實施參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進行。
第十條申請國家投資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必須在已經批準的《農村飲水現狀調查報告》確定的建設范圍以內,在項目申報和資金安排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項目實行優先:解決飲用水氟砷超標的項目優先,規模大、效益好、解決人數多的項目優先,通過改造現有集中供水工程并延伸管網擴大供水范圍的項目優先,有解決農村學校飲水安全任務的項目優先。
第十一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要保證供水水質和便于管理,有條件的地方盡可能實行集中供水。距縣城、集鎮自來水廠較近的農村居民點,可依托已有自來水廠進行擴建、改建,輻射延伸供水管線,提高供水質量和效益。
第十二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擴大)初步設計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單項(擴大)初步設計應由具有乙級(含乙級)以上設計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承擔,由州水利部門呈報省水利部門審批。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下的單項工程(擴大)初步設計可由有乙級以下設計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承擔,其中總投資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單項工程(擴大)初步設計由縣水利部門呈報州水利部門審批,總投資20萬元以下的工程(擴大)初步設計由縣水利部門審批,并報州水利部門備案。
總投資5萬元以上的單項工程必須編制(擴大)初步設計。總投資5萬元以下的單項工程可編制實施計劃表。
縣發改、水利部門負責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規劃、建設計劃和實施計劃的審查審批。沒有設計或設計未經批復的工程不得列入建設計劃或實施計劃。
第十三條設計單位必須到工程現場認真勘察水源,分析論證水源流量,確保水源可靠。水源水質必須通過有資質單位現場取樣化驗,符合《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GJ3*0—93)。水源可靠、水質達標的工程方可進行工程設計、申報建設計劃。工程設計中必須有水源保護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
第十四條進入供水管網的成品水必須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除水源可直接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工程外,集中供水工程必須設置水凈化設施并確保凈化后的水質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第十五條工程設計時必須明確工程建成后的運行管理形式和管理主體,核定供水成本和水費收取標準。
第十六條在規劃范圍內的飲水安全不達標的鄉鎮和村組應向縣發改部門、縣水利部門申請建設飲水安全項目,縣發改部門、縣水利部門初審后聯合向上級申報。
第三章資金籌措與管理
第十七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資金由中央、地方、相關企業和受益群眾共同負擔。縣財政足額落實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地方建設投資。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和組織受益群眾采取“一事一議”的辦法投資投勞建設農村飲水安全工程。
第十八條除國家和省安排的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專項補助資金外,對國家投入的水利基建、以工代賑等資金要統籌考慮、合理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第十九條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要實行專款專帳專戶管理。資金使用必須接受紀檢監察、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四章項目實施
第二十條縣水利部門是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實施的責任單位,對全縣農村飲水安全項目資金使用、項目建設質量、效益以及建后管護負總責。
第二十一條工程實施前,項目實施責任單位與項目所在鄉鎮政府簽訂工程建設、工程管護和農戶用水協議,落實受益群眾投資投勞責任。
第二十二條對權屬明確、機構健全、管理科學、制度落實的集中供水工程可由該項目管理單位直接組織實施,縣水利部門負責監管,按計劃、進度和工程實施情況撥付項目資金。
對村、組一級的供水工程要先落實管護辦法和管理人員,管理人員參與工程建設,也可直接委托管理人員建設,縣水利部門負責監管并按計劃、進度和實施完成情況撥付項目資金。
第二十三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建設施工用水源、工程建設用地及補償、施工環境的協調工作。各受益村組要自行協調好工程建設用地及農作物、林木損失等的補償。
第二十四條縣人民政府成立飲水安全項目建設協調領導小組,縣水利部門要成立專門的飲水安全項目建設與管理工作班子,配備業務能力較強的技術人員,層層建立崗位責任制,并簽訂責任書。
第二十五條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嚴格執行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工程監理制、施工合同制。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項目法人原則上由縣水利部門承擔,也可按照出資比例、管理方便、群眾自愿原則確定項目法人。
第二十六條投資額符合以下標準或技術難度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要實行公開招標,符合《*自治州建設工程招標評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試行)》有關規定的,應同時采取“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確定中標人:
(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50萬元以上;
(二)重要設備、材料等物資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30萬元以上;
(三)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20萬元以上;
(四)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本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的。
第二十七條總投資100萬元以上或技術難度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項目招標,招標申請書由州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批。總投資100萬元以下、20萬元以上的飲水安全工程,招標申請書由縣水利水電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批,原則上按“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確定施工隊伍。總投資20萬元以下的飲水安全工程可由項目法人直接確定施工隊伍或委托村組自建。
第二十八條總投資200萬元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必須實行工程監理。
第二十九條工程建設采用的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的技術標準和設計要求,證照齊全,嚴禁以次充好。包工包料工程的設備和材料采購必須經項目法人和監理工程師檢查認定。
第三十條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行政責任制、參建單位工程質量責任制以及工程質量檢查監督管理等工程質量責任制和監管機制。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和設計文件施工,項目法人、管理部門要認真把好質量關,對質量不合格的工程必須返工,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縣發展和改革部門、縣水利部門、縣財政部門王根據各自職責,負責對全縣飲水安全項目的組織領導、有關制度和管理辦法的制訂、施工進度、工程質量、資金管理和使用、工程管護措施等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五章項目驗收
第三十三條工程竣工后,項目法人應報請水利質監部門對工程作質量等級評定,試運行30天后,應向主管部門申請驗收。
第三十四條項目驗收檢查要填寫受益人簽字的實際受益人口和補助資金到戶統計表。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以自然村為單位,每村有不少于3名村民代表簽字;家庭水窖、水池等工程要以戶為單位簽字。
第三十五條年度計劃項目完成后,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縣相關部門按要求整編好竣工資料,組織對每處工程進行自驗,再由州相關部門組織初步驗收。
第三十六條正式驗收由州或省相關部門采取隨機抽樣辦法進行,抽驗鄉不少于項目鄉的60%,被抽驗鄉中每鄉抽驗村不少于項目村的50%,抽驗工程數量不少于實施計劃工程總數的50%。
第三十七條驗收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領導、任務完成情況、工程質量、資金投入使用情況和工程管理等五個方面,按《農村飲水安全項目驗收內容和評分標準》進行量化評分,由州、省驗收組提出書面驗收意見并反饋到縣。
第三十八條驗收評分按百分制計算,分為四個等級,總分在90分以上為優秀,80~90分為良好,70~79分為合格,少于70分為不合格。
第三十九條驗收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安排項目的重要依據。對驗收不合格的各鄉鎮和項目法人,要追究責任,限期整改。
第六章建后管理與維護
第四十條要進一步加大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要依法嚴格實施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確定飲水水源保護區,因地制宜地進行水源安全防護、生態修復和水源涵養林等工程建設。要加大治理污染力度,嚴格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
第四十一條縣水利部門依法加強農村飲水安全項目的運營管理,切實做好全縣飲水安全項目的建后管理工作。對投資規模較大的鄉鎮集中供水工程要推行公司化管理,促進供水企業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運行。對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下的工程點和村以下供水工程,要建立農民用水協會,也可以通過拍賣、租賃、承包等形式落實管護機構。農民用水協會在縣水利部門的業務指導下,按照“交費維修、輪流管護、全天當班、確保運行”的辦法進行管護。縣水利部門與管理主體要簽訂責任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與責任,并加強監管。
第四十二條各工程管理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工程維修、養護、水源檢測、用水、節水、水費計收、水源保護、管理體制等各項規章制度,并向群眾公開收支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第四十三條工程管理單位和經營者必須服從水利部門統一管理,管理單位按照國家現行政策,依法經營、有償服務、自負盈虧、自主經營。無論采取哪種管理方式,都要按規定核定供水成本,水價由物價部門核定。所收水費應首先用于工程的管理、維修和更新改造。
第四十四條工程管理單位和經營者要建立工程技術檔案。歸檔資料應包括工程各種技術文件、財務文件、各項規章制度、水質監測記錄、設備檢修記錄、生產運行報表等。資料應真實完整,并有專人管理,每個季度將工程損壞檢修、生產運行、用水總量、收支等情況上報縣水利部門。
第四十五條當供水工程設施及供水水源遭到侵犯、破壞、污染時,應按照“誰破壞、誰恢復,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責成造成破壞、污染的單位或個人及時處理、賠償損失;對偷盜供水設施行為,按水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工程管理責任人造成供水工程經濟損失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工程建成后,統一設立“國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標志,同時設立明白墻,將工程規模、投資、受益人數、水價及組成、管理體制及管理負責人、管理制度進行公示。
第四十八條目標責任單位要同目標管理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雙方的任務與責任。
第四十九條縣人民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對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為貫徹落實全國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省六部門聯合下發的《黑龍江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黑環發[2004]17號)要求,我市全方位開展了對違法排污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行動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實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現將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納入日程
接到省六部門聯合下發的17號文件后,我們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專門研究落實工作。首先,政府常務會聽取了環保局對專項行動的專題匯報,就此項工作進行研究部署,確定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環保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并以市政府辦明傳電報下發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內部明電(綏政辦明傳)[2004]16號)。其次,成立了由市政府主管領導任組長,市環保局、監察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發改委、市委宣傳部、經貿委、工商局、司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為成員的高規格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副局長孫曉玲兼任,成員由六部門的主管科長組成。各縣(市、區)也成立了以政府主管領導為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確保了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
二、明確思想,確定重點
我們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保護和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群眾健康為目的,在全市范圍內集中整治和嚴厲打擊各種環境違法行為,切實維護了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
按照省局的要求,確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重點:一是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長期得不到解決的環境問題,特別是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嚴重影響群眾正常生活的飲用水源污染、煙塵污染、居民區噪聲、異味、惡臭等環境污染,以及群眾投訴的其它環境問題。二是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周邊環境污染問題,“十五小”、“新五小”企業污染、農村畜禽養殖污染等問題。三是建設項目違反《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擅自違法建設的問題,以及亂上國家明令禁止的高污染、高消耗、低效益項目問題。四是地方政府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出臺的保護違法排污企業的各種“土政策”和干預環保執法等問題。
三、全面推進,狠抓落實
第一,重點解決了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從2003年初至現在,我們共受理群眾反映的環境案件共1207件,結案數1098件,結案率為91%。在這次環保專項行動中,我們對2003年專項行動以來群眾投訴、反映的環境問題進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檢查,深入實際為群眾排憂解難,取得了明顯的工作成績。我們主要強化了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把環境工作納入了環保工作的主線,成為主要領導親自抓的重點工作內容之一。我們按照省局和市主管部門的要求,在全市環保系統連續多年實行了環境工作目標責任制,把具體要求及考核方法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縣(市、區)環保局。工作中堅持領導接待制度,及時處理環境問題,尤其是重大問題、難點問題,對帶有普遍性、苗頭性、傾向性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重點攻關,主要領導和主管領導定期聽取有關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案件的處理及反饋情況。局里主要領導親自批閱群眾來信,對重大案件跟蹤問效,一抓到底。其次,重點做好直管范圍(北林區)的環境工作。由于實行了目標管理,各縣(市、區)已把絕大多數的案件解決在了基層,個別的難點我們實行重點攻關。我們始終堅持細心、耐心、熱心辦案,處以公心來接待與處理每一件環境案件。在現場處理案件時,做到了幫助排污單位出主意、想辦法,選擇最優治理方案,為企業搞好服務,兼顧上訪人和排污單位雙方的利益,較好解決了群眾關心的環境污染問題。我局還連續三年被市主管部門評為達標優勝單位。三是建立了環境工作制度。結合工作實際,我們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領導班子接待處理制度》、《案件處理規則》、《環境首問制》、《環境越級重訪追究制》等有關制度,為做好環境打下了一個比較好的基礎。
通過以上作法,我們使突出的環境問題得到了解決。一是新搬遷了一個居民區中擾民嚴重的個體企業;二是對北四路建在居民樓內的家歌廳全部搬遷,多年來的歌廳擾民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周圍住戶都很滿意,收到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三是集中清理了市區燒烤灘點;四是新增防治污染設施66處;
第二,加強了建設項目的環境管理。從2004年5月13日至7月13日,對2000年以來全市范圍內的建設項目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查。此次清查中發現違法建設項目共66家,市本級30家,外縣(市)36家,其中生產性項目22家,非生產性項目44家,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64家,建設項目竣工未辦理環保驗收手續的2家。共下發各類法律文書68份,其中補辦審批手續通知書32份,補辦驗收通知書1份,環保處罰決定書35份。此次清查的建設項目現已有47家補辦了環保手續,其余19家正在履行法定程序中。在工作中,我們加大了環境執法力度,狠抓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對沒有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建設項目,要求在建的要立即停建,已經生產的,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同時限期補辦環保審批手續,對沒有通過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責令其停止生產,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同時限期補辦環境保護驗收手續。由于采取措施得力,清查工作成效顯著。第三,對鋼鐵、電解鋁、水泥行業進了專項檢查。從檢查情況看,我市未發現電解鋁的生產企業;鋼鐵企業有1家,為慶安鋼鐵有限公司,始建于1970年,主產品為生鐵、鋼管、小型元鋼、煉鋼等,近些年由于經濟不景氣,該企業瀕于破產邊緣,于2001年停產;目前,我市有水泥生產企業9家,其中有省控企業一家,為黑龍江肇東水泥有限公司,市控企業8家,分別是慶安三松實業有限公司,吉林亞泰水泥有限公司海倫分公司,海倫振興水泥廠,綏棱楊森水泥廠,安達市永順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綏化清華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綏化清華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市水泥廠(租賃),綏化遠大水泥有限責任公司。這些企業中有機立窯或回轉窯加工生產能力的企業4家,其余均為熟料加工企業。這些企業生產加工過程的各個生產工序均配有高壓靜電或布袋收塵器,生產過程中污染設施能夠正常使用,污染排放濃度均低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存在的問題主要是:這9家企業由于建廠時間較早,有6家環保審批手續不完善。
第四,開展了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周邊環境污染整治工作。我市共有水廠10家,其中飲用水源為地下水的是:北林區、慶安縣、望奎縣、明水縣、綏棱縣、蘭西縣、安達市;飲用水源為在表水的是:肇東市、海倫市。我市10家水廠水處理工藝均是提取─曝氣─沉淀─過濾─加氯等,經過一系列處理后,通過綏化市監測站、綏化市衛生防疫站、水廠自行監測結果表明,我市水質均符合《國家飲用水衛生標準》。通過對飲用水源地及保護區范圍內工業企業的清查,目前沒有工業企業污染水源問題。個別小的隱患通過清查已基本解決。一是綏化市北林區城市排污系統中,城市中心的排污系統比較完善,但距水源地約800米處有一納污明渠(簡稱北溝),該處明渠是利用天然低洼地人工修建而成,周邊的工業企業全處于停產狀態,只有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流入,雖然水量不大,但對水源地仍構成安全隱患。市政府已將北溝納入市政排水管網計劃。二是肇東飲用水源為松花江水,由于提水明渠的部分段落流經村屯,可能會在蓄水期間發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隨地表徑流流入而污染水源的情況。目前正在加強監督管理力度,以避免事故的發生。
另外,加強了對我市新建紅興水庫周邊的保護工作。紅興水庫將成為我市新的飲用水源,預計明年將投入運行。我們從三個方面加大了保護力度,(1)加大了對水庫周邊環境監督檢查力度,發現環境問題,及時處理。(2)嚴把建設項目審批關,凡是在庫區周邊建設可能對飲用水源水質產生污染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在源頭上遏止污染源。(3)加強了對飲用水源保護的宣傳。了《關于加強紅興水庫周邊環境保護的通告》。告知飲用水源保護的要求。(4)做好協調溝通,做到齊抓共管。針對一些單位想在紅舉水庫周邊舉建旅游項目,我局及時給水務局發了《關于加強紅舉水庫及周邊區城環境保護的函》,防止了水庫周邊新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和對水源水質產生危害的項目。
第五,對“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污染情況的清理。我們從七月份開始,抽調專人,配備專車,成立了聯合檢查組,對全市范圍內重點是北林區境內進行了專項檢查,對屬于清理的重點行業做到發現一家、檢查一家、處罰一家。從現場情況看,屬于“十五小”和“新五小”企業沒有死灰復燃跡象,已關掉的未發現有重新生產的。
第六,遏制噪聲污染。加強了飲食服務行業的環境管理,限制各種娛樂場所的營業時間,禁止在居民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環境敏感區開辦各類娛樂場所。設立機動車禁鳴標志30處,設立重型車、農用車禁行區10處,并對其它路段機動車鳴笛做出限時規定,積極協調建設、城管、綜合執法部門加強了對建筑施工噪聲的管理,嚴格控制作業時間。并且嚴格夜間施工的審批。按照省局和市政府要求,還重點進行了城市噪聲綜合整治工作。針對我市噪聲現狀,了“關于整治市區環境噪聲的通告,通過新聞媒體連續進行了宣傳報道。協調公安、交警、工商、文化等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環境噪聲綜合整治月活動,重點抓了“兩考”期間噪聲專項治理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在噪聲整治月期間,環保、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850人/次,出動車輛200余輛/次,制止商業經營性噪聲50起,檢查歌廳1500家/次,扣押音響器材56件,清理整頓夜間施工場所76處,接待群眾來信來訪420多人/次。通過綜合整治活動,收到了較好效果,受到了群眾好評。第七,對地方政府違反環保法律、法規出臺的保護違法排污企業的各種“土政策”的清理工作。在檢查中發現有的縣(市、區)政府為發展經濟,在招商引資中,制定的優惠政策首先把環境效益優惠進去了,使環保干部處于“頂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頂不住”的尷尬局面。一些縣(市、區)實行的保護政策五花八門,有的掛牌,有的成立保護組,還有的叫高壓線,有的甚至派駐政府機構人員長期駐在重點保護企業,環保執法人員正常執法得先爭得他們同意,有的企業標榜為書記工程,縣長工程,別人無權管,環保人員怕得罪父親官,不敢嚴格執法。針對這一情況,我局及時向市長和主管市長,市長于莎燕5次在較大規模會議上對項目把關問題上提出嚴格要求,環保部門要嚴格執法,各級政府在上項目時要注意環境保護,決不允許上污染環境的項目。
四、掛牌督辦,跟蹤問效。
按照省專項行動的要求,我們對近年來群眾多次投訴未得到處理,嚴重危害群眾身心健康的突出環境問題進行了逐一排查,在縣(市)篩選上報的基礎上,確定了4個市級重點整治掛牌督辦單位。
一是肇東宋站鑫銷化工廠。該廠座落在宋站鎮西南角,工廠東側距居民住宅50米,距南側居民100多米,西側和北側是大地,該廠主要生產醋酸酊酯,年產量為80噸,產品原料為丁醇、冰醋酸和硫酸,醋酸酊酯是一種易揮發性物質,無毒、無腐蝕性,但有剌激性氣味,主要用于醫藥化工和油漆行業。整個生產過程是封閉式循環,無廢渣、無廢水。主要污染原因是產品生產過程中有跑漏。對此,我們對工廠下發了限期整改通知,責令其對各塔節及釜體等進行檢修,嚴格搞好封閉,對產成品要全部入庫,在生產過程中要堅決杜絕跑漏現象。要求對鍋爐煙囪接高到200米以上,對煙塵進行處理,使之達標排放,避免對周邊環境的污染。我局多次對其進行檢查督辦,使問題得到解決。
二是肇東華潤酒精公司。該公司后院38戶居民反映華潤酒精公司易燃易爆、嚴重火災隱患,火車震動、粉塵污染等問題,侵害了他們的權益,給他們的身心、生活帶來傷害與困難,請求給他們動遷一事。當時華潤公司建廠初期,動員周圍居民動遷,有些居民同意后得到安置,而余下來的這些住戶當時不愿動遷就留下來。隨著公司的建設特別是開工投產以來,作為工業企業產生污染確實影響了百姓的正常生活,期間周圍居民多次上訪,但有關部門也多次調解未果,造成越級上訪,反映的具體問題是:(1)易燃易爆隱患。華潤公司的十多個油罐、酒精罐,特別是有一個一百多噸的地下溶劑油罐,內部職工都不允許從上面走,怕引起火災,離居民區只有一墻之隔,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居民生活沒有安全感。(2)火車震動。鐵路修在民房只有2米遠處,滿載酒精罐晝夜不停的運貨,機車的噪聲震耳欲聾,天棚震塌了,甚至吃飯都往碗里掉土,無法正常生活。(3)粉塵污染嚴重。夏天門窗不能打開,洗的衣物不能晾曬。酒精渣子臭味薰天,玉米皮子和大煙囪落下的煤灰滿院都是,出門睜不開眼睛,還有四個晾水塔,整天下毛毛雨,周圍居民過著沐浴生活。(4)華潤公司的四條鐵路線道直接導致居民吃不上自來水,穿越鐵路線需要5萬元的費用居民承擔不起,所以現在也沒有吃上自來水。這個案件肇東市政府已出面協調,但效果不好。在此期間,省局已多次來電督辦此事,此件已轉至肇東市政府速調查處理。
三是黑蘭麻紡公司。黑蘭麻紡公司位于蘭西縣城區東側,始建于1982年,于2002年10月改制成為黑蘭三合麻紡有限公司和黑蘭朝陽麻紡有限公司。兩家企業均未執行建設項目管理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現已開工生產。主要污染問題:一是日排放污水各為500噸,年排污染300,000噸,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居民相距不足100米的氧化塘內(沒有瀑氣裝置,實為兩個納污泡)。二是氧化塘的壩埂上基本沒有生活垃圾,但在廠區與居民住宅的結合處有生活垃圾。三是空氣中有異味,源于氧化塘的廢水。四是居民家中飲用水井受到污染,氧化塘大堤南側居民沒有接上自來水,目前多數仍用自家院中水井水,井深多數不足5米,系地表淺層水。2003年5月,蘭西縣環保部門曾取過該地幾家居民小井水樣送到肇源監測站進行化驗。從化驗結果看,居民自用小井水中細菌總數、大腸桿菌均已超標,表明有不同程度的污染。該處居民多數都采取了簡單的處理辦法,但仍有潛在的危險。蘭西縣政府于6月下旬接到省局的督辦通知后(黑環函[2004]87號),及時召開了縣長辦公會議,就如何整改提出了明確意見。縣政府還專門成立了專項整改領導小組,抽調了相關部門的同志進行了實地檢查。7月2日縣政府又專門召開會議,聽取了領導小組的調查報告,提出了如下整改意見:一是責成縣環保部門加大監測力度,嚴格監督兩家企業規范生產,并要立即制訂污水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氧化塘重新上瀑氣裝置,保證氧化塘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確保廢水達標排放。二是改變居民用水渠道。縣政府將該地段的管道鋪設作為應急水源二期工程的重點地段,通過多渠道融資方法徹底解決該地居民飲用水問題,讓家家戶戶都喝上放心的生活飲用水。三是由城社委負責氧化塘周邊垃圾清運問題,縣政府已明確該處的垃圾由環衛處負責,在徹底清除原有的生活垃圾基礎上,保證產生的垃圾日清日運,還附近居民一個清潔的生活環境。四是關于空氣污染問題。隨著工藝的改變,用水量的減少,加之循環水、中和、稀釋等辦法,廢水也將大大減少,該處氧化塘附近的空氣污染將逐漸減輕,附近的空氣質量將逐漸得到的改善。四是綏化市北林區雙河造紙廠。該廠因污染糾紛,省、市局多次去現場調查、檢查,后被我局關停。8月中旬,環保專項行動聯合檢查去現場時未發現有死灰復燃跡象。
總之,我市開展環保專項整治行動中,在查處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做好重點行業的清理整頓、加強重點流域污染源監督管理、清理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政策規定、掛牌督辦典型違法案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過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企業的環境意識和法制觀念得到進一步加強,污染反彈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解決了一批突出的環境問題,改善了環境質量。
五、問題與不足小陳老師工作室原創
1、現場巡查不夠。由于監理站工作性質和收費難度的加大,我們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收費和工作中,對專項行動工作中有亦重亦輕現象。
2、各相關部門職責不清。我市的環保專項行動一直是環保部門一家行為,互相協調配合很不夠,根本未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3、環保執法力度不夠強。相關法律、法規沒有賦予環保部門的權力有限,加上今年清理環保著裝問題,在現場執法檢查中環保部門的權威性有減弱之勢。
4、居民區畜禽養殖業污染糾紛解決的難度大。這些飼養點都是量小,形不成規模,多是下崗職工利用自家庭院,以此維持生計,此類案件十分難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