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學校消防管理

          學校消防管理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學校消防管理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學校消防管理

          學校消防管理范文第1篇

          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高等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和學校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普通高等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適用本規定。

          駐校內其他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 學校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學校應當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強消防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條 學校各單位和師生員工應當依法履行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撲救初起火災等維護消防安全的義務。

          第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責,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安機關依法履行對高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加強消防監督檢查,指導和監督高等學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責任

          第八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是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和規章,批準實施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準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定期召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三)提供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組織保障;

          (四)督促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和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隊等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開展群眾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與學校二級單位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七)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八)促進消防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 分管學校消防安全的校領導是學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協助學校法定代表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組織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和協調校內各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三)審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經費預算;

          (四)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

          (五)督促落實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維修及檢測,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六)組織管理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

          (七)組織開展師生員工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協助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領導在分管工作范圍內對消防工作負有領導、監督、檢查、教育和管理職責。

          第十條 學校必須設立或者明確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學校消防機構),配備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擬訂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擬訂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后實施;

          (二)監督檢查校內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三)監督檢查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使用與管理、以及消防基礎設施的運轉,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和維修;

          (四)確定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并監督指導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儲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審批校內各單位動用明火作業;

          (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消防演練,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對志愿消防隊等消防組織進行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培訓;

          (八)推進消防安全技術防范工作,做好技術防范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九)受理駐校內其他單位在校內和學校、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和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 手續的校內備案審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申報,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以及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學校消防工作檔案及消防安全隱患臺賬;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報有關信息數據;

          (十二)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處理火災事故,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火災事故處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二級單位和其他駐校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并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建立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考核、獎懲制度;

          (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演練;

          (四)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并確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并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備消防值班人員,制定值班崗位職責,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八)新建、擴建、改建及裝飾裝修工程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九)按照規定的程序與措施處置火災事故;

          (十)學校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第十二條 校內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駐校內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除本規定第十一條外,學生宿舍管理部門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職責:

          (一)建立由學生參加的志愿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消防演練;

          (二)加強學生宿舍用火、用電安全教育與檢查;

          (三)加強夜間防火巡查,發現火災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學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將下列單位(部位)列為學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

          (一)學生宿舍、食堂(餐廳)、教學樓、校醫院、體育場(館)、會堂(會議中心)、超市(市場)、賓館(招待所)、托兒所、幼兒園以及其他文體活動、公共娛樂等人員密集場所;

          (二)學校網絡、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媒部門和駐校內郵政、通信、金融等單位;

          (三)車庫、油庫、加油站等部位;

          (四)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系統;

          (六)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使用部門;

          (七)實驗室、計算機房、電化教學中心和承擔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或配備有先進精密儀器設備的部位,監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學校保密要害部門及部位;

          (九)高層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以及有人員居住的臨時性建筑;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部位)。

          重點單位和重點部位的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在學校內舉辦文藝、體育、集會、招生和就業咨詢等大型活動和展覽,主辦單位應當確定專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明確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和措施,保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齊全、完好有效,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并經學校消防機構對活動現場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依法應當報請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的,經有關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舉辦。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第十七條 學校進行新建、改建、擴建、裝修、裝飾等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并依法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或者備案手續。學校各項工程及駐校內各單位在校內的各項工程消防設施的招標和驗收,應當有學校消防機構參加。

          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學校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關圖紙、資料、文件等應當報學校檔案機構和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場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學生宿舍。

          生產、經營、儲存其他物品的場所與學生宿舍等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的,應當符合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臺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第十九條 利用地下空間開設公共活動場所,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二十條 學校消防控制室應當配備專職值班人員,持證上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學校購買、儲存、使用和銷毀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和防范措施。

          學校對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確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單位和人員應當向學校消防機構申辦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管人,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

          第二十三條 學校內出租房屋的,當事人應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消防安全責任。出租方負責對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學校授權的管理單位應當加強監督檢查。

          外來務工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內用人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 發生火災時,學校應當及時報警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撲救初起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學校應當在火災事故發生后兩個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較大以上火災同時報教育部。

          火災撲滅后,事故單位應當保護現場并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統計火災損失。未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及其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消防檔案應當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條 學校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及培訓情況;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責任制落實情況;

          (三)消防安全工作檔案建立健全情況;

          (四)單位防火檢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五)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況;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組織消防演練情況;

          (八)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七條 學校消防安全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或者相關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發現火災隱患應當及時填發《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

          第二十八條 校內各單位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火災隱患和隱患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情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情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情況;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設備運行、記錄情況;

          (十一)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九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校醫院、學生宿舍、公共教室、實驗室、文物古建筑等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檢查、巡查人員應當責成有關人員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

          (六)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

          (七)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八)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

          (九)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十)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十一)對火災隱患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三十二條 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隱患,隱患單位應當及時向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報告,提出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火災隱患尚未消除的,隱患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止使用或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 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等學校無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學校應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四條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五條 學校應當將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納入學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計劃。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消防法律、法規;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火災預防知識和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條 學校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滅火知識,掌握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開展學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識的模擬演練,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學生消防演練;

          (二)根據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教學和培訓內容;

          (三)對每屆新生進行不低于4學時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

          (四)對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五)每學年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第三十七條 學校二級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八條 下列人員應當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訓:

          (一)學校及各二級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學生宿舍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六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 學校、二級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制定相應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立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為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員、裝備等保障。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組織機構:指揮協調組、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確的內容。

          第四十條 學校實驗室應當有針對性地制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應急處置預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種類、性質、數量、危險性和應對措施及處置藥品的名稱、產地和儲備等內容報學校消防機構備案。

          第四十一條 校內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消防演練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七章 消防經費

          第四十二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經費納入學校年度經費預算,保證消防經費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條 學校日常消防經費用于校內滅火器材的配置、維修、更新,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備用設施、材料,以及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保證學校消防工作正常開展。

          第四十四條 學校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解決火災隱患,維修、檢測、改造消防專用給水管網、消防專用供水系統、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防排煙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監控系統等消防設施。

          第四十五條 消防經費使用堅持專款專用、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消防經費。

          第八章 獎 懲

          第四十六條 學校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校內評估考核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十七條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損壞、破壞消防器材、設施等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學校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給予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等相應的處分。

          前款涉及民事損失、損害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十八條 學校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或者發生重特大火災的,除依據消防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外,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取消其當年評優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有關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學校應當依據本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高等學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消防安全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學校消防管理范文第2篇

          關鍵詞:學校;學生宿舍;消防管理;現狀;危險性;對策

          目前,學校學生宿舍消防管理能力低下,這已經嚴重影響到學生生活和學習的安全性,我們應綜合調查宿舍消防管理能力高低的安全因素,要建立起來宿舍的火災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對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研究是當前比較重要的課題。

          一、當前學校學生宿舍的火災危險性

          學校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是學校發展的比較重要的一個環節,單位消防安全是城市消防安全的最重要部分,宿舍也是學校進行休息、學習以及生活等比較集中的地方,也關系到學生的人身安全。因此,宿舍的學生數量比較多,規模也比較大,人口密度大,引發火災的可能性也比較大,一旦引發火災,學生是非常聚集的而且學生年齡情況也比較復雜,疏散渠道也比較狹窄,這樣所造成的危害也是比較大的,會引起學生的燒傷和中毒,甚至出現群死群傷的現象。學校學生宿舍雖然消防設施設備會比較多點,功能也多元化,但是這樣的故障率也會不斷上升。這些宿舍占地面積也比較廣,行政執行力也會相應的變差,技術規范太繁多,法制體系依然不夠完善,需要配置很多的消防設置,而且種類非常繁多且復雜,差異非常大,由于消防設施產品質量以及維護保養力度不夠,或者維護管理部門重視力度不強。這樣一來,容易造成宿舍消防設施故障以及損壞,這樣發生火災了,消防設施等于癱瘓了,無法保證正常發揮作用。容易造成報警晚,火勢會繼續擴大,從小火變成大火,一發不可收拾。

          此外,宿舍電力設備會比較多,引發火災的不確定因素也會相應的增多。例如:各種照明設施、取暖的設備、娛樂的用電設備,而且各自線路交錯在一起,線路非常復雜,電力超負荷運作。特別是一些場所存在違規裝修,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吸煙等現象,造成電氣、明火等點火源多,容易引發火災。

          二、 學校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學校宿舍在消防管理中,雖然已經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執行時,能消除一些不安全因素,但是沒有從根本上改善消防管理環境,宿舍消防環境還有存在著很多的不安全因素,消防設施老化非常嚴重,很多設備沒有得到很好的維護,缺少現象還是比較嚴重的。學校宿舍消防基礎資料保護力度低下,消防很多情況也是比較模糊的,有些宿舍樓丟失了很多存檔時間較長的消防資料,宿管人員對整個建筑的規劃以及格局都不了解決,甚至有些對安全通道都不知道在哪。一旦發生火災,學生流動起來,很多學生就找不到安全路口,這也是火災造成群死群傷的一個重要的原因。有些學校學生宿舍都比較習慣性違法,這種行為屢禁不止,例如經常為了圖個生活方便,把一些消防通道堵塞了,而且還停用了消防設施。對自動的消防設備保護力度不夠,有些學校宿舍雖然花費了很多資金去建造自動消防設備,但是在維護上力度太弱了,自動消防設備完成率非常低,甚至很多設備都超過了使用壽命周期,有些已經損壞了,無法正常使用。在學校消防控制室中,人員流動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某些重點崗位。有些工作人員還沒有經過專門的培訓就進行上崗了,還有些工作人員沒有證書就上崗了。此外,所雇傭的工作人員素質水平不高,管理效率低下,法律意識淡薄,根本不能完全掌握自動消防設施的使用。也因為工作需要而進行四處調動,這為學校的消防安全留下了巨大的隱患。正是由于學校宿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能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造成各項制度淪為空話,管理效力低下,自防自救能力差,同時也造成資源的浪費。

          三、學校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對策的研究

          針對以上學校學生宿舍消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要對宿舍消防管理采取逐級管理的模式,要把宿舍按層次區分開來,要根據每個單位的實際情況來制定出相應的管理方法。對于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火災風險評估等級會比較高,針對這些地方學校消防管理人員要積極帶頭,在學校教師的領導下,合理協調各個部門的分工以及合作,合理設計和規劃,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成立專門的高級技術人員組成的技術小分隊。這個技術小分隊要認真履行職責,對與上述這些地方要全面系統的調查論證,還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改造方案。針對設施完整率低下,管理效率也比較低下的宿舍大樓,我們應先讓技術小分隊做出改造策略,資金上可以讓學校自行解決,合理解決這些問題和消除安全隱患之后,再對這些地方重新進行火災風險評估。一旦發生火災后,在疏散時先將學生從房間疏散到公共走道,再從公共走道疏散到樓梯間。因此,在合理設置疏散路線時,要追求簡單明了,這樣方便學生來尋找和辨別在布置疏散路線時,既要力求簡單明了,便于尋找、辨別。此外,樓梯的布局也要合理化,電梯附近的位置要布局樓梯,這是因為發生火災時,可以考慮并經常使用的路線和火災時緊急使用的路線有機地結合起來,有利于迅速而安全的疏散學生。另外,疏散樓梯和安消防樓梯不要合并在一起,避免疏散學生和消防人員相互干擾,不利于疏散活動的開展和消防撲救。要加強消防標準化管理,逐級制定出消防管理標準,慢慢推行學校學生宿舍規劃化管理,全面強化日常消防管理。按批次完善自動消防設施,提高火災責任意識,對火災風險較高的單位,重點檢測。而對于火災風險等級為中等以及較低的消防安全單位,可以每兩年進行檢測一次。此外,要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四、結論

          綜上所述,針對學校學生宿舍消防管理的現狀,分析了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解決對策,建立學校宿舍火災風險評估體系,提高監督服務管理能力。我們應綜合調查影響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高低的安全因素,要建立起來消防單位的火災風險評估指標體系。

          參考文獻

          [1]張大玲.學校消防存在的問題及發展措施的若干思考[J].高等理科教育.2010,(2).

          學校消防管理范文第3篇

          關鍵詞:高等學校;模塊化;管理

          中圖分類號:TU998.1 文獻標識碼:A

          高等院校是國家培養造就現代化建設人才的基地和搖籃,同時也是開展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部門,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結合當前高校的實際情況,從高校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和高校如何實施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兩方面來談談個人的看法。

          一、高校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高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以及學校的各級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足。首先,一直以來學校的重點工作僅放在學生的教學部分,在強調教育質量的同時卻忽視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其次,高校的大部分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行政級別較高、工作事物繁多,對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舉辦的重要會議和相關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經常委托本校消防機構管理人員參加,對自身的消防工作處于邊緣化管理;第三,個別學校領導即使明白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但當需要對學校的消防設施系統進行安裝更換、維護保養、人員培訓等投入經費時,時常出現消防經費“捉襟見肘”的情況,導致了消防系統長期處于失修、損壞甚至癱瘓狀態。

          (二)既有建筑物多且無消防報建手續,火災隱患存量較多。在有著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歷史的高校中,有不少木結構建筑仍在使用中。一是這些木結構建筑年代久遠,屋面老化,破損嚴重,屋脊和封山脊開裂等現象隨處可見;二是由于當時建筑設計防火等方面的規范尚不完備、法制不健全,導致建筑留下布局不合理,消防通道不暢通,防火間距不夠,大型建筑無防火分隔,內部裝修和疏散走道大量使用易燃材料等許多先天性火災隱患。

          (三)宿舍管理和防火措施不到位,安全疏散出口不暢通。高校學生宿舍夜間防盜,將安全門上鎖是一個普遍現象,有許多傷亡慘重的火災都是因為安全門上鎖、安全出口被封堵或安全疏散設施被堵占,造成失火后人員被困無法逃生。許多學校的學生宿舍沒有制作應急疏散預案,沒有進行疏散演練,造成失火后人員無法疏散逃生。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演練工作力度不夠。根據調查了解,學校發生火災與學校消防安全知識缺乏有著密切的關系。在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消防安全知識已經納入學生重要的學習課程,并且定期開展實戰演練,在培訓師生消防安全知識的同時,潛移默化的提升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

          二、加強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對策

          (一)在高校內部建立消防安全模塊化管理體系,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

          模塊化管理體系是以學校為管理單位,將其劃分為以學校為“大模塊”、以各單位為“中模塊”(在“中模塊”內劃分若干責任片區),以責任片區為“小模塊”的三級模塊,明確各模塊管理人員、職責和任務,實現消防工作層層有人抓、處處有人管,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模塊。模塊劃分要按照屬地管理、就近劃分原則,“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明確劃分消防安全責任區,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將具體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人。在高校范圍內實現模塊化管理,消防模塊覆蓋學校所有場所,做到“無盲區,無死角”。

          (二) 大力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強化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消防法》明確規定,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消防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筆者在對部分高校學生的調查中發現,絕大多數學生認為非常有必要開設消防課堂,這充分說明廣大學子對消防知識有著強烈的求知欲望,那么教育部門、院校、消防三方就應該在宣傳、教育、引導上多下功夫,互相建立長效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合作機制和協作關系,密切配合,組織開展各種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促進宣傳教育進一步深入開展,讓廣大師生共同參與、共同提高。

          (三)加大經費投入,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各高校應不斷加大消防投入力度,杜絕新隱患的產生。一要保證日常消防經費,確保消防宣傳、檢查、獎懲以及消防器材購置維修的基本開支;二要保證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費用,經常檢測、保養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安全疏散通道、應急照明和指示標志等消防設施,使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充分發揮建筑消防設施的作用;三要保證新建、改建項目消防設施的建設經費,不得因任何理由,減少或砍掉消防設施。同時,各學校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管理優勢,在一些建筑消防設施的建設、管理中,可以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對其予以改進,以最大限度地發揮這些設施的效能。

          (四)對于高校內的既有建筑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積極指導高校消防機構進行排查登記造冊。對于建于98年《消防法》頒布實施之前的既有建筑物進行統一登記,并詳細注明該建筑物的詳細情況,對于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建筑物應進行整改;對于98年《消防法》頒布實施之后興建的建筑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督促高校盡快補辦規劃、建設、房產等相關手續,并做好消防行政許可或備案抽查手續。

          參考文獻:

          學校消防管理范文第4篇

          針對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的實際情況,經過我們現場考察以及根據校方的要求,為確保學生能夠正常學習與生活、按時作息、及時上課,我們將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日常的物業管理分為三大塊:安全管理、環境衛生管理、水電及公共設施管理。

          一、安全管理

          1、成立有校方參與的共管機制。學校領導、班主任教師以及物業主要負責人組成的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協調桂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日常物業管理運作,物業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向物業管理領導小組匯報上階段的物業管理情況,增強溝通,促進了解,有利于物業管理日常工作的開展。

          2、從專業物業管理的角度提出可行性的意見,與校方聯手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使學生在宿舍有一個行為規范,便利于管理。

          3、管理人員持證上崗、著制服、標志明顯。

          4、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編排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表,我們所有管理人員的聯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務緊急事件能夠聯系到,24小時值班不因雙休與節假日而中斷。

          4、抓好消防工作,把消防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和校方合作在學生宿舍每層樓設置滅火器、緊急備用燈、張貼禁煙標志成立義務消防隊,做好學生的防火監督教育工作。

          5、24小時全面監管。保安與舍管不間斷24小時巡邏,保障學生不受侵害,保障宿舍樓內公共設施完好,保障宿舍樓內的治安環境,保障學生人身與物品安全。

          6、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1)來訪登記,來訪人員經被紡人確認后,本校人士可入內,校外人士須在保衛處等待。

          (2)男女生不得互相串宿舍。

          (3)按校方規定開關宿舍大門,非規定時間一律拒絕進入宿舍。

          (4)每天查寢,對外宿、缺寢人員以及熄燈后點蠟燭、講話者進行登記,及時回報給校方。

          (5)發現打架斗毆現象立即上前制止,并第一時間報校方。

          (6)開展意見調查,物業定期(每季度或半年)發放意見調查表,征求學校與學生的意見,了解對物業管理的需求,確保我們能夠提供及時、周到、方便的物業管理服務。

          6、員工服務態度:員工以發自內心的真誠笑容熱情服務,做到文明禮貌、談吐文雅、遵章守約、移冠整潔、舉止大方、動作雅觀、稱呼得當。

          7、我方不承擔因學生自身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

          二、環境衛生管理

          1、實行零干擾清潔衛生服務,學生上課后,清潔工再進行清掃。

          2、做好環境衛生宣傳工作,把提高學生的清潔衛生意識、糾正學生的不良衛生習慣與環境衛生管理相結合,使學生也自覺地參與到環衛工作中。

          3、遇到有損害環境衛生行為的學生,進行耐心教育和勸阻,決不因人而異,對于極少數屢教不改者采取典型暴光或讓其清理干凈的方法,在校方的支持下公開其不文明行為以儆效尤。

          4、每天上下午各打掃一次,全天候保潔,每小時循環保潔一次,先外至內。清潔標準:公共場所無明顯泥沙、污垢,每100平方米]內紙屑不超過兩片,沒有1厘米以上的石子;排水溝無明顯泥沙、污垢;垃圾箱清運及時,清運率100%,周圍無污垢、無積水,離垃圾箱兩米無臭味;玻璃門窗、鏡面和燈具標準是:玻璃面上無污跡、水跡,清潔后用紙巾擦拭50厘米無灰塵,清潔后的燈具無灰塵,燈具內無

          無蚊蟲,燈蓋、燈罩明亮清潔;樓梯的標準是:保持樓梯清潔,目視樓梯無果皮、紙屑、蜘蛛網、悟跡等;衛生間標準:地面無煙頭、污漬、積水、紙屑、果皮;天花、墻角、燈具目視無灰塵、蜘蛛網;目視墻壁干凈,便器潔凈無黃漬,室內無異味、臭味;宿舍樓層通道、地面標準:目視,干凈,無污漬、無雜物。

          三、水電及公共設施管理

          1、建立巡視制度。每天上下午兩次巡視水電及公共設施。巡視內容:

          (1)檢查學生生活區公共排污、排水管道有無雜物,發現后做好記錄,落實清理工作。

          (2)檢查生活區內路燈及樓梯照明是否正常,發現問題及時進行維修。

          (3)檢查有無損毀公共設施,包括門窗、床鋪、桌子、室內照明、電線等,如有上述情況,立即進行維修,如屬人為破壞,立即進行制止并視破壞情節輕重報校方后給予一定的處罰。

          (4)檢查各類管道電線有無破損、斷裂、生銹等情況,一經發現立即進行維修并做好記錄,保證各類管道電線正常使用。

          (5)檢查學生生活區大門、圍墻等設施是否完好。

          (6)配電部分電纜溝(豎井)無水漬、雜物、鼠害,樓層配電箱外觀美觀、完好、清潔、開關運行無影響等。

          學校消防管理范文第5篇

          【關鍵詞】體育鍛煉 學校體育場館 開放管理

          學校體育場館設施開放管理的優勢

          1.學校體育場館具有數量優勢

          經過國家和地方政府長期的投資建設,各級學校(尤其是城市示范學校和高校)現有體育場館設施的數量較多、種類較全、設備較齊,多數又有專職的管理維護人員,所以便于向社會開放,有能力為居民鍛煉健身活動提供服務和支持。

          2.學校體育人才有一定優勢

          各級學校都擁有數量龐大且穩定的體育師資隊伍,這些經過專業培訓的體育教師在教學、運動、健身等方面都有一技之長,有的甚至是運動健將、健身專家,他們都可以為居民鍛煉健身活動提供指導幫助和出謀劃策,但是大部分體育教師除了教學之外,沒有把自身的優勢和資源動用起來為居民鍛煉健身活動提供技術,沒有盡到學校體育為社會服務的功能。

          學校體育場館設施開放管理的制約因素

          1.經濟負擔與風險

          雖然在我國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屬于國有資產,建設、使用、維護的經費來源也是國家財政。但作為學校主管部門教育部門給予學校的財政經費,是針對教學教育中所產生的費用。而隨著校園體育場館對社會的開放,場地器材的損耗勢必會增大,需要的維修經費也必然增加,增加部分需要政府公共財政支出。如果政府不能及時足額地將這部分劃撥到學校,這些額外開支勢必會加大學校經濟負擔。即使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校園體育場館以有償服務的方式對社會開放,也會因為缺少具有相應知識能力的經營管理者,場館設施的經營性開發,給學校帶來一定的經濟風險。

          2.校園安全隱患與傷害責任風險

          當校園內的體育場館對社會開放以后,隨著參加體育鍛煉與休閑人數的增加,進入校園的社會人員成分必然會顯現出復雜性特征,這就可能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甚至帶來校園安全隱患,會加大學校的管理風險。這就需要社會公共安全部門,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作出指導和幫助,為校園體育場館的開放保駕護航。

          外來人員在校園內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時意外傷害事故是不可能避免的。而在我國現有法律條文中,對體育鍛煉中意外傷害事故的相關責任劃分、舉證、賠償方案等還不盡完善,所以這就會加大了學校不可預估的責任風險。同時,作為體育場館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學校對社會鍛煉者還具有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這勢必也會增加學校的負擔。

          學校體育場館設施開放管理的對策

          1.提高學校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

          雖然,《全民健身條例》明確規定,公辦學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但還需要進一步營造全社會積極健康的輿論氣氛,提高政府、學校管理者對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對社會開放的認知度,提高學校對全民健康鍛煉活動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可以從制度上將社會服務納入學校體育工作中,從觀念意識上改變學校對體育場館設施面向社會開放的認識,從而使學校能夠主動積極地為全民健康鍛煉活動提供服務支持。

          2.擴展經費渠道

          通過政府專項資助、社會企業贊助、體育俱樂部經營、慈善公益支持等多渠道,解決、改善學校體育場館設施運營、管理、維護的經費問題。通過上述方法和途徑,籌措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專向經費,改變當前學校由上級主管部門(主要是教育主管部門)單一撥款的做法,在政府公共財政支出中劃撥出專項經費,使學校在經濟上獲得足夠的基礎。同時政府也可以在學校體育場館的建設、維修、保養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減輕學校的后顧之憂。

          3.健全法律制度

          從法律上明確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提供服務的義務、責任和權利。尤其是要明確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時意外傷害事故中,學校、個人的各方責任,減少學校的責任風險,通過法律的約束力,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權利。

          4.加強社區與學校的合作

          加強社區組織管理部門與學校管理的合作。通過社區鍛煉健身俱樂部、體育文化中心,組織居民在各級學校假期時間段內,利用學校場館設施的閑置期,開展體育健身鍛煉活動,發揮學校體育人力資源、物質條件的作用。同時,社區組織管理者會同公安、消防部門共同進入校園,可以幫助學校管理進入校園的社會人員,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減少由于流動人員增加帶來的安全隱患。

          5.發展體育產業

          制定出臺相應的學校體育產業政策法規,培養體育產業經營管理者,指導學校體育場館設施的經營性開發。一旦形成了適應當代社會的學校體育產業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勢必會出現一些規范、專業、有規模的學校體育產業管理企業。這樣企業既可以滿足學校在體育場館設施市場開發的需要,又避免學校在為社會服務時的經濟風險。

          參考文獻:

          [1]江崇民,張彥峰,蔡睿.2007年中國城鄉居民參加體育鍛煉現狀分析[J].體育科學,2009,(3):11-21.

          [2]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辦公室.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公報[R].2005,(3):39-41.

          [3]徐寬華.學校體育場館向公眾開放時的安全保障義務淺析[J].科技信息,2008(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