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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項目有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分局組織領導,于20*年開始實施,為使該項目順利開展,分局專門建立“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項目績效考評小組”,由分管局長任組長,局財務室、礦產資源管理科3名同志組成。
二、評估對象和數據資料來源設定。
1、評估對象為20*年度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項目的指標設定、實施過程與結果。項目有采礦權出讓、廢棄礦山治理、地質災害防治、礦山使用權出讓資金收繳及管理等四部份組成,共設12個明細指標。
2、數據資料來源設定,為保證項目支出績效評估的真實性和計算的科學性,我們在市國土資源分局礦管處、*區財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查閱近年歷史資料、走訪礦產開采竟買者、地質災害防治點,實地進行勘測評估,收集資料,為客觀公正設立評估指標值提供第一手參考數據。
三、評估考核體系
針對近年來項目開展現狀,我們對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項目設定總體目標后,進行量化考核,設定100分為標準值,各指標以指標權量、工作量大小、資金投入額度等設立權數,對每一指標確定評分標準。做到年初有計劃,年終有考評,并確定90-100分為優秀、75-90分為良好、60-75份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項目基本評估
1、*年初區下達財政預算1120萬元,因*年地災防治項目計劃發生變化,區財政實際下撥資金650元,占全年計劃預算的58%,我們對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格按局制訂的財務管理,支出年初有計劃,工程項目有合同;20*年共支付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費554萬元(其中地質災害防治210萬元、廢礦治理67萬、測繪普查方案94萬、村補償40萬、協議解除利息47萬、公告費55萬、其他41萬)。
2、主要指標完成情況。(1)在控制采礦出讓總量的同時,對現有采礦點使用權進行公開掛牌,全年共出讓礦山使用權45只,應收出讓金6656.91萬元,實際上交區財政專戶6656.91元,收繳率達100%。(2)確定規劃期內廢棄礦山治理目標18家,當年施工治理2家,它們是高橋鎮湖西采石場、高橋岐陽大岙采石場,治理完成工程量為70%,目前工程進展良好。(3)建立完全轄區內地質災害觀測點28個,并當年治理了章水鎮孔家村地質災害點,工程完成年度計劃的90%。(4)制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支出有合同。
3、局績效考評小組對20*年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專項進行初評,認為項目進展順利,各項量化指標符合年初目標,未出現上下在的波動,實施項目總體處于優秀狀態,自評得分98分。
五、項目實施成果
1、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項目實施改善了*區城市周邊、風景名勝古跡及鎮鄉交通主干線兩可視范圍的生態環境,優化區域投資環境。
2、通過對廢棄礦山的治理可使山體邊坡達到永久穩定,并利用廢棄礦山的宕山底土地,適量解決土地資源緊缺的矛盾。
3、通過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可以確保交通道路暢通,使地質災害隱患區百姓消除后顧之憂。
六、項目實施過程中存在問題及建議
1、預算與預算執行存在一定偏差,項目指標設定各年度變動多,調整大,單體治理費用預算與實際結算存在一定偏差。
2、地質災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可操作性不強,在實際治理中,遇到屬地的群眾不理解與配合,相關政策處理很被動。
3、地質災害防治的專業力量不足,防治技術、專業技能相對落后,難以適應新形勢下應對地質災害的需要。
示范區國土資源局成立之前,示范區的土地、礦產資源由__國土資源所管理。由于人員少、管理區域大,日常管理不到位,至使土地及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嚴重滯后,基礎數據、檔案不全,家底不清,管理不到位。20__年示范區國土資源局成立以來,我們努力克服經費不足、工作條件差的困難,加強土地及礦產資源管理工作,使示范區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今年,本人主要負責礦產資源管理辦公室的工作,并協助其它股室完成了土地管理、測繪、規劃、執法等各方面的工作。
一、完成了礦業權建檔立制工作
為進一步完善礦山企業和勘探單位的建檔立制工作,通過各種渠道收集資料,完成了轄區內12家采礦企業,14家探礦企業詳細資料的整編、建檔工作,為轄區內。所有礦業權建立了獨立的檔案系統。
二、推進了有償使用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市場,大力推進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根據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在示范區管理委會和盟國土資源局的支持和指導下,首次,成功組織完成了示范區礦業權公開掛牌出讓工作。先后掛牌出讓了__石膏礦、__磚瓦用粘土礦、__建筑用灰巖礦、__建筑石料礦、__建筑用砂石礦等5個采礦權,收取采礦權出讓價款109萬元,推動了當地經濟發展和資源配置。
三、加強了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協調、組織各__、企業成立了地質災害預警小組,并要求各礦山企(來源:文秘站 )業對其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恢復治理,積極申報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年內申報的新井煤礦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已通過有關部門的批準。按時上報了地質災害月報及其它相關報表。
四、積極開展了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收繳工作
由于受經濟危機影響,20__年各采礦企業銷售額明顯低于往年,經過積極協調和宣傳,共計收繳礦產資源補償費13.1136萬元。
五、配合完成了其它工作
發展生物資源產業,建設綠色經濟強縣始終是××縣委、縣人民政府的一項長期發展戰略目標。“十一五”期間,××縣委、縣政府把以燈盞花、除蟲菊為主的生物資源產業列為全縣重點培植的五大產業之一。確定了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優勢資源為基礎,以科技為動力,以企業為主導,以產業化發展為手段,圍繞“立足、引進、改造、提升”的生物資源產業發展工作思路,通過“公司+基地+農戶”的運作模式,重點開發燈盞花、除蟲菊、草烏、半夏、魔芋、苦蕎等產業和產品,著力培育三七、萬壽菊、早實核桃、優質枇杷等后續產業,逐步形成支柱產業和優勢產業群,計劃全縣生物資源產業發展的速度年均達到30%以上。20**年,××縣生物資源產業開發為農民實現創收10980萬元,比上年增4027.4萬元,增長36.6%,生物資源產業發展在縣域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現出來。
今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重要一年,為深入了解掌握全縣各鄉鎮和企業目前生物資源產業發展的現狀,提高發展質量,加快發展速度,推進全縣生物資源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為縣委、縣人民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根據省、州、縣各級關于發展生物資源產業的指導思想,近來,××縣創新辦精心組織,由縣創新辦主任帶隊,率各科室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從4月1日至4月15日歷時15天,深入各鄉鎮和生物資源產業開發企業,采取聽匯報、實地察看相結合的方式,圍繞近幾年來各鄉鎮和企業培植的主要產業是什么,采取何種發展措施,目前的發展規模,取得何成效,工作中遇到的主要困難和問題,解決問題的辦法,今后產業培植的發展方向和計劃等幾方面,認真對全縣各鄉鎮和企業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工作進行廣泛深入調研,調研的基本情況如下:
一、現有產業規模及分布
(一)生物藥業
1、燈盞花產業:現有種植面積4500畝,其中:中樞鎮2400畝、舞街鎮1000畝、舊城鎮1000畝、金馬鎮100畝。
20**年,紅河千山公司在上述鄉鎮發展種植燈盞花7184畝次,生產燈盞花素12.5噸,實現銷售收入3440萬元,農民實現創收2650萬元。20**年,紅河千山公司計劃完成10000畝次種植任務。
2、除蟲菊產業:現有種植面積3385畝,其中:白水鎮2000畝、中樞鎮1360畝、舊城鎮25畝。20**年,紅河森菊公司計劃完成10000至20000畝種植任務。20**年,紅河森菊公司計劃完成50000畝種植任務。
3、萬壽菊產業:現落實種植面積5500畝,其中:永寧鄉4000畝、白水鎮1500畝。20**年,全縣計劃完成650(更多精彩文章來自“秘書不求人:”)0畝種植任務。
4、三七產業:現有種植面積5600畝,其中:向陽鄉3300畝、三塘鄉2300畝。該產業因生長周期長,投機成本大,技術要求高,土壤氣候條件要求特殊,大都屬招商引資引進文山客商開發項目,由××縣農戶自行種植的有130畝。
5、草烏產業:現有種植面積1187.5畝,其中:三塘鄉1**7.5畝、向陽、白水各50畝。
6、半夏產業:現有種植面積170畝,其中:向陽50畝,三塘、舊城各45畝,白水鎮30畝。
7、鐵皮石斛和重樓產業:鐵皮石斛和重樓兩項新興藥材產業開始在舊城鎮引進試驗試種,其中:鐵皮石斛2畝、重樓3畝,適應性和經濟效益及發展前景有待觀察。
8、杜仲產業:全縣現種植杜仲33000畝,分布在全縣各鄉鎮。
(二)綠色食品
1、水果產業:現有種植面積100970畝,其中:優質梨67000畝,遍布全縣各鄉鎮,主要分布在白水、中樞;優質桃18000畝,主要分布在白水、中樞、舊城;楊梅3500畝,主要分布在白水、舊城;柿子3000畝,遍布全縣各鄉鎮,主要分布在白水、中樞、舊城、金馬、永寧;葡萄800畝,主要分布在舞街、中樞、永寧;柑橘1600畝,主要分布在永寧、三塘、向陽;棗子500畝,主要分布在中樞;人參果300畝,主要分布在舞街、中樞、金馬;李子1200畝,遍布全縣各鄉鎮,主要分布在白水、舞街、中樞;大杏子1100畝,主要分布在白水、舞街、中樞;黃果2790畝,主要分布在永寧;雪蓮果850畝,分布在中樞、白水;枇杷250畝,分布在中樞、白水;櫻桃80畝,分布在舞街。另有少量零星蘋果種植,全縣現有水果在15種以上。
2、蔬菜產業:現有種植面積45300畝,分布在全縣各鄉鎮,其中:中樞鎮26000畝次、舊城鎮8000畝次、舞街鎮4000畝、向陽鄉2700畝、三塘鄉2050畝、永寧鄉1500畝、金馬鎮1050畝。主要有白菜、番茄、黃瓜、南瓜、茄子、青椒、青刀豆、甘藍、白花、青花、萵筍、蔥、蒜等10多個品種。
3、特色食品:現有種植面積14375畝,其中:蕎子4000畝,三塘、向陽各2000畝;藠頭1000畝,主要在向陽鄉;魔芋200畝,中樞鎮、向陽鄉各100畝;淺水藕4050畝,中樞鎮4000畝、金馬鎮50畝;生姜3000畝,主要分布在永寧鄉;小米辣1880畝,永寧鄉1600畝、舞街鎮280畝;洋姜250畝,主要在舞街鎮。
20**年,××阿廬旅游食品有限公司和紅河潤高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蕎系列食品,實現銷售收入2000多萬元。××鑫晟魔芋有限公司生產經營魔芋系列食品,實現銷售收入210萬元。
4、油料產業:現有油菜種植面積54000畝,遍布全縣各鄉鎮,主要分布在中樞、舞街、三塘、向陽。
5、干果產業:現有種植面積4400畝,其中:早實核桃4000畝,金馬3000畝、向陽1000畝;板栗400畝,主要在舊城鎮。
(三)生物化工
以紅河森菊公司為代表的生物化工企業20**年生產加工除蟲菊1056噸,其中:生產除蟲菊原油和乳油120噸,可濕性粉劑10噸,水乳劑20噸,花粉和花渣粉9**噸,實現銷售收入2190萬元,產品銷往澳大利亞、瑞士、日本、韓國和印度等地,目前,市場前景廣闊,產品供不應求,企業逐步走出困境,重獲生機。
(四)花卉產業
花卉產業在我縣尚屬新興產業,現有種植面積30畝,以鮮切花為主,主要分布在中樞。舊城鎮也在積極探索中。
其它特色產業,目前還有在金馬種植的甜龍竹120畝,經濟效益和市場前景待觀察。
二、發展生物資源產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通過調研,我們看出,近幾年來,××各鄉鎮和龍頭企業在產業培植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強領導,提供行政保障
各鄉鎮大力加強對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工作的領導,均成立由鄉鎮長為組長,由鄉鎮農科、林業部門工作人員協同抓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工作的領導小組。舊城鎮還專門成立鎮生物資源產業開發辦,專門抓生物資源產業工作。全縣初步形成了主要領導督促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人員共同抓的格局,為生物資源產業開發提供有力的行政保障。
(二)注重培訓,提高科技素質
農民科技素質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一個產業的成敗,各鄉充分利用廣播、科教片、簡報、信息、講座等狠抓新產業科技培訓,每年都投入大量的科技培訓費,培訓上萬人次。三塘鄉聘請本鄉吉灣村中草藥種植能手張云紅為“鄉土教師”,每年定期給廣大群眾授課,用當地的人和當地的致富事例影響帶動當地的群眾,讓廣大干部群眾深刻認識到,致富要科技,致富要創新,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三)立足優勢,全面開拓創新
為更好地發揮當地資源優勢,各鄉鎮舉措多、做法新。舞街鎮立足當地水果、蔬菜優勢,在鎮內組建幾支營銷隊伍,成立水果、蔬菜營銷協會,健全產銷網絡體系,為廣大農戶開拓市場銷路;向陽、三塘鄉立足當地適宜種植三七的自然氣候優勢,鼓勵當地群眾在參與文山客商管理三七的同時,學會自種三七130余畝,提高資源產值;向陽鄉在發展干果產業中,為縮短產業見效周期,立足全鄉現有老核桃樹進行嫁接,品種改良,使老樹發新枝;白水鎮充分發揮工業園區優勢,積極做好生物食品加工廠的建設規劃。
(四)因地制宜,體現區域特色
在產業規劃布局上,各鄉鎮因地制宜,揚長避短,擇優布局,充分發揮當地自然資源氣候優勢,宜菜則菜,宜藥則藥,宜果則果,特色效益明顯。中樞、舞街、舊城不僅是全縣的蔬菜、水果生產大鎮,同時又是全縣的燈盞花種植基地;白水鎮既是全省有名的高源梨之鄉,又是全縣除蟲菊白花盛開的地方;三塘、向陽不僅是全縣洋芋、蕎子的主要生產基地,迅速發展的三七產業使文山三七名不副實;永寧鄉的萬壽菊、生姜、小米辣倍受客商青睞。各鄉鎮在體現區域特色,鞏固傳統產業的同時,都在不斷開拓創新,探索培植新產業。
(五)參觀考察,學習借鑒經驗
典型引路,示范帶動。為拓展視野,學習借鑒各地在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工作中所取得的成功經驗,各鄉鎮黨委、政府經常組織廣大鄉村干部和科技示范戶到縣內其他鄉鎮或到縣外通海、宜良等地參觀考察,通過參觀考察學習,進一步找準自身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明確發展目標,堅定發展信心,樹立品牌意識。
(六)政策扶持,增強發展后勁
為培植發展壯大新產業,各鄉鎮通過財政支農資金整合及其它項目,從水、路、示范基地建設等方面大力夯實產業基礎設施。同時,另出臺一些扶持政策推動新產業發展。三塘鄉在財政十分困難的情況下,從20**年開始,只要群眾種植草烏、半夏,政府就按每畝200元的標準兌現種苗補助費,去年全鄉種植草烏500余畝,政府兌現補助資金10多萬元,大大調動了群眾發展中草藥的積極性,種植面積每年翻一番;舞街、中樞、舊城、三塘、向陽等鄉鎮黨委、政府多年來對種植蔬菜的農戶都在種子、農膜、農藥上給以相應的補助。
三、生物資源產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調研我們也看出全縣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存在的困難和問題,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從特色產業的培植來看,小而雜,好像什么都有點,什么都不多,即使是經多年培植的燈盞花、除蟲菊、草烏、半夏等特色產業現有規模仍然小,沒有得到深層開發,特色效益不明顯。部分新產業缺乏市場前景分析,盲目上項目,一哄而上,一下而散的現象還存在,打擊了群眾的積極性。
二是初具規模的蔬菜、水果等傳統主導產業缺乏龍頭企業帶動,生產經營粗放,產業鏈短,產品價格低,農民增產不增收,仍然存在大資源,小產值的狀況。
三是生物產品市場價格波動大,企業信譽度低,群眾抗風險能力弱,某些農產品既使是訂單生產,企業也常出現“打白條”或單方擅自違約,政府與企業,企業與群眾打官司的現象時有發生,使一些多年苦心培植的產業一下走入低谷。
四是群眾科技素質偏低,思想觀念陳舊,缺乏開拓創新精神,對新產業的培植常持等待觀望思想,發展緩慢。產品質量不高,科技支撐不夠,缺乏市場競爭力。
四、發展生物資源產業的主要對策、措施和建議
(一)加強領導,科學布局
建議各級黨委委政府要全面加強對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工作的領導,按照科學發展觀要求,在上新項目之前切實做到“六要”:一要看好市場前景,二要反復論證,三要抓緊上項目,四要注重規模化發展,五要立足長遠,六要實施品牌戰略。遠謀劃,高起點,科學布局,推動可持續發展。要協調各方力量全力支持生物資源產業發展,真正把生物資源產業列為全縣的重點產業來發展。
(二)加大投入,夯實基礎
要全面加大對生物資源產業開發的投入力度,采取政府投資、項目帶動等,著力改善生產區的水利、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條件,加強基地建設,夯實產業基礎。在縣級財政預算中要安排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專項資金,扶持技術研發、良種引進及開發、龍頭企業、原料基地建設、產品精深加工、市場開拓、創立品牌等。
(三)加強培訓,建設“兩支隊伍”
要加強對生物資源產業開發工作隊伍的培訓,建設“兩支隊伍”,既要通過培訓建設一支專業技術強,能夠指導生產的隊伍,又要建設一支能夠研究市場,隨時掌握市場行情,會經營的隊伍。
(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打破地方經營壟斷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拓寬投資融資渠道,引進資金、技術、實力較雄厚的現代企業集團參與開發××生物資源產業,強強聯手,跨區域合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打破地方經營壟斷,全面排除阻礙當地生物資源產業發展壯大的各種干擾因素。
(五)加強科技創新,打造公共品牌
健全“產、學、研”相結合的生物資源產業開發技術創新體系,堅持自主創新與引進吸收相結合,加大科技開發創新力度,提高產品科技含量,豐富產品結構內涵,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全力打造××生物資源產業品牌。避免某些產業出現起步發展在縣內,壯大在縣外,墻內開花,墻外紅的現象。
(六)開發保護并重并舉,走可持續發展之路
保護是為了開發,開發就要保護,必須堅持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指導思想。目前,××縣對生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不夠,一些生物種群數量大幅度減少,有的已面臨枯竭。保護好珍貴的生物資源是生物資源產業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基礎,對一些珍貴的物種資源,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保護的同時,大力推廣人工馴化種植,加大資源保有量。
1 礦產督察的地位與作用
礦產督察要緊緊圍繞礦產資源管理基本職能,全面服務于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目的是督促礦業權人履行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和促進礦山企業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
在現階段,加強礦產督察工作十分重要。一是礦產資源的特殊重要性,做好礦產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保障礦產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可靠供應,需要加強監管; 二是礦山企業體制機制還存在一些問題,部分礦山企業資源利用仍不夠重視,存在浪費資源、亂采濫挖的現象; 三是一些礦山企業誠信不夠,在資源開發利用方面有督察與沒有督察大不一樣; 四是我國礦產勘查項目多、礦山多且分散,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監管任務重、人員少、技術力量薄弱,很難完成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管任務。
關于礦產督察定位,由于其特殊的制度設定,礦產督察員是受聘進行礦產督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協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監管,按規定將督察結果及時進行報告。礦產督察員是由非行政管理人員從事特定任務的監督工作,礦產督察員只能以檢查為主要手段,發現問題和報告問題是礦產督察人員的兩項主要工作。礦產督察員可現場制止違法行為,但對問題的處理則要通過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
礦產督察員作用主要體現: 對礦業權人的勘查開采活動具有警示作用; 聯系行政管理機關與礦業權人之間的橋梁和紐帶; 通過發揮專家業務優勢,為礦業權人提供技術、政策等服務; 結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業務工作,可作為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業務支撐,如將礦產督察員對勘查開采的督察結論與礦業權人的年檢結果及礦業權延續、變更、轉讓等審批結合起來,能夠發揮礦產督察員的更大作用。
2 礦產督察管理規定
礦產督察制度源于1987 年國務院頒發的《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到1990 年正式實施礦產督察, 2001 年重組礦產督察員隊伍,2014 年聘任第四批共1 402 名國家級礦產督察員。
2. 1 礦產督察有關文件
《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國發〔1987〕42號) 第四條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向重點礦山企業派出礦產督察員,向礦山企業集中的地區派出巡回礦產督察員。派出督察員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2001 年,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重組礦產督察員隊伍的通知》,明確了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的聘任條件、職責范圍、聘用和管理等要求。2003 年,國土資源部印發《礦產督察工作制度》,規定了礦產督察員辦公室職責、礦產督察員職責、礦產督察員考核與管理、礦產督察員發現問題的解決、礦產督察員自律要求和礦產督察經費管理等要求。2007 年,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督察員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對礦產督察和礦產督察員隊伍管理提出要求。2009 年,《國土資源部關于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長效機制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148號) ,對礦產督察管理提出要求: 依據礦產督察任務量,聘請地方礦產督察員; 設立礦產督察員辦公室,明確專門人員,負責督察日常管理; 礦產督察員任務分工要具體到礦山( 礦區) ,現場督察每年不少于4次; 完善礦產督察員年度考核管理; 每年1 月底前向部報送礦產督察年度工作報告。
2. 2 礦產督察制度要求
歸納礦產督察有關文件,礦產督察要求主要涉及礦產督察員的聘任、職責、考核、發現問題解決、自律要求和督察員辦公室職責等。
2. 2. 1 國家級礦產督察員聘任
礦產督察員分國家和地方兩級,分別由國家和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聘任。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由國土資源部聘任,聘期為三年。聘任程序: 各省( 區、市)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推薦、國土資源部審查、培訓考試、公告等。國家級礦產督察員聘任條件要求: 熟悉礦產資源法律法規; 熟悉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管理工作; 熟悉地質勘查、礦山設計、礦山開采工作并獲得高級技術職稱或有從事礦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經歷的專業人員; 身體健康,能從事野外和井下監督工作。
2. 2. 2 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督察范圍和職責
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督察范圍主要是國土資源部頒發勘查、采礦許可證的重要礦產大中型礦山和礦產勘查項目,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 1) 對礦業權人按照批準的勘查設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勘查開采的過程進行監督。( 2) 對礦業權人履行法定義務情況進行監督,包括: 勘查開采的施工或建設情況; 勘查開采過程的資源保護情況; 礦產資源綜合勘查開采利用情況; 尾礦保護和礦山環境保護情況; 礦業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情況; 采礦權人年度動用儲量、礦區范圍儲量變動情況及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情況; 審查采礦權人的年度報表。( 3)有權對勘查坑道工程和地下采掘系統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通知當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測,相關礦業權人應當向礦產督察員提供當年的勘查坑道和地下采掘系統設計圖。發現礦業權人破壞、浪費礦產資源,擅自轉讓采礦權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予以制止,并應當及時告知有權查處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4) 在督察的重要礦產開發區內發現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盡快通知當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產督察員是受聘進行礦產督察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協助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監管,按規定將督察結果及時進行報告。礦產督察員是由非行政管理人員從事特定任務的監督工作,礦產督察員只能以檢查為主要手段,發現問題和報告問題是礦產督察人員的兩項主要工作。礦產督察員可現場制止違法行為,但對問題的處理則要通過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進行。
礦產督察員作用主要體現: 對礦業權人的勘查開采活動具有警示作用; 聯系行政管理機關與礦業權人之間的橋梁和紐帶; 通過發揮專家業務優勢,為礦業權人提供技術、政策等服務; 結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業務工作,可作為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業務支撐,如將礦產督察員對勘查開采的督察結論與礦業權人的年檢結果及礦業權延續、變更、轉讓等審批結合起來,能夠發揮礦產督察員的更大作用。
2 礦產督察管理規定
礦產督察制度源于1987 年國務院頒發的《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到1990 年正式實施礦產督察, 2001 年重組礦產督察員隊伍,2014 年聘任第四批共1 402 名國家級礦產督察員。
2. 1 礦產督察有關文件
《礦產資源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國發〔1987〕42號) 第四條規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根據需要向重點礦山企業派出礦產督察員,向礦山企業集中的地區派出巡回礦產督察員。派出督察員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2001 年,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重組礦產督察員隊伍的通知》,明確了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的聘任條件、職責范圍、聘用和管理等要求。2003 年,國土資源部印發《礦產督察工作制度》,規定了礦產督察員辦公室職責、礦產督察員職責、礦產督察員考核與管理、礦產督察員發現問題的解決、礦產督察員自律要求和礦產督察經費管理等要求。2007 年,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督察員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對礦產督察和礦產督察員隊伍管理提出要求。2009 年,《國土資源部關于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長效機制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148號) ,對礦產督察管理提出要求: 依據礦產督察任務量,聘請地方礦產督察員; 設立礦產督察員辦公室,明確專門人員,負責督察日常管理; 礦產督察員任務分工要具體到礦山( 礦區) ,現場督察每年不少于4次; 完善礦產督察員年度考核管理; 每年1 月底前向部報送礦產督察年度工作報告。
2. 2 礦產督察制度要求
歸納礦產督察有關文件,礦產督察要求主要涉及礦產督察員的聘任、職責、考核、發現問題解決、自律要求和督察員辦公室職責等。
2. 2. 1 國家級礦產督察員聘任
礦產督察員分國家和地方兩級,分別由國家和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聘任。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由國土資源部聘任,聘期為三年。聘任程序: 各省( 區、市)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推薦、國土資源部審查、培訓考試、公告等。國家級礦產督察員聘任條件要求: 熟悉礦產資源法律法規; 熟悉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監督管理工作; 熟悉地質勘查、礦山設計、礦山開采工作并獲得高級技術職稱或有從事礦政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經歷的專業人員; 身體健康,能從事野外和井下監督工作。
2. 2. 2 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督察范圍和職責
國家級礦產督察員督察范圍主要是國土資源部頒發勘查、采礦許可證的重要礦產大中型礦山和礦產勘查項目,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 1) 對礦業權人按照批準的勘查設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勘查開采的過程進行監督。( 2) 對礦業權人履行法定義務情況進行監督,包括: 勘查開采的施工或建設情況; 勘查開采過程的資源保護情況; 礦產資源綜合勘查開采利用情況; 尾礦保護和礦山環境保護情況; 礦業權使用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情況; 采礦權人年度動用儲量、礦區范圍儲量變動情況及其他法定義務的履行情況; 審查采礦權人的年度報表。( 3)有權對勘查坑道工程和地下采掘系統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通知當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實測,相關礦業權人應當向礦產督察員提供當年的勘查坑道和地下采掘系統設計圖。發現礦業權人破壞、浪費礦產資源,擅自轉讓采礦權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予以制止,并應當及時告知有權查處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4) 在督察的重要礦產開發區內發現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的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并盡快通知當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題和困難,為礦產督察員到現場督察提供必要的條件。
3. 2 加強礦產督察員現場督察
礦產督察員工作的重點就是現場督察,要組織礦產督察員深入到勘查、礦山生產現場,對照圖紙和原始生產記錄臺賬進行檢查。這就要求礦產督察員辦公室要制定督察工作計劃,包括督察項目、重點督察內容、督察人員任務分工、時間要求等; 組織礦產督察員采用例行督察、重點督察、跟蹤督察、聯合督察等方式開展現場督察; 現場督察要求礦產督察員認真填寫《勘查項目督察備案表》或《礦產現場督察備案表》,并按規定提交督察工作報告; 礦產督察員對督察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 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礦產督察員在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要有專人負責登記、建檔,并在規定的期限內處理解決。
3. 3 強化礦產督察結果的應用
推進礦業權人的督察檔案建設或礦業權人誠信建設,將督察結果記錄在案,依據礦產督察結果對礦業權人采取不同的激勵或約束措施。礦產督察反映礦業權人能夠全面履行法定義務、合理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給予必要的鼓勵和政策支持; 督察發現礦業權人違法違規行為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審批礦業權延續、變更、轉讓,以及礦產資源管理專項等方面給予相應的限制。
3. 4 充分發揮礦產督察對礦產資源管理業務支撐作用
礦產督察作為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與礦產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密切結合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實際上,礦產資源管理中的礦產勘查實施方案審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審查、礦山儲量年度報告審查與實地核查、礦產資源勘查年度檢查與實地核查、礦產資源開發年度檢查與實地核查、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開采回采率核定、礦業權變更登記輔助審查等,都可以邀請礦產督察員參加或委托礦產督察員辦公室負責完成相關業務。地方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召開的有關資源管理的重要會議,也有必要邀請礦產督察員參加。這樣,一方面礦產督察員可以發揮業務優勢以支撐礦產資源管理相關工作,另一方面,礦產督察員通過參與礦產資源管理業務,更有利于礦產督察員熟悉礦產資源管理業務和提高礦產督察業務能力。
關鍵詞:礦產資源;法律制度;問題;建議
1現行礦產資源法律制度設計
我國現行的礦產資源法律制度主要包括14種制度。一是礦產資源所有權制度,礦產資源國家所有是《礦產資源法》中設立的根本制度。二是探礦權和采礦權制度,規定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分別申請、經批準取得探礦權、采礦權,并辦理登記。對探礦權和采礦權的保護進行了規定,規定國家保護探礦權和采礦權不受侵犯,保障礦區和勘查作業區的生產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響和破壞,國家保障依法設立的礦山企業開采礦產資源的合法權益,并規定礦業權的財產權可以有條件地轉讓。三是礦產資源規劃制度,原則性地規定國家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勘查、合理開采和綜合利用的方針。四是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包括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和礦產資源的有償開采制度。五是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制度,規定了礦產資源儲量的審批機構、審批內容、儲量統計、儲量規模劃分標準主體、地質資料的匯交或者填報內容。六是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對地質資料的登記、保護和保存及有償使用進行了規定。七是勘查區塊登記制度,國家對礦產資源勘查實行統一的區塊登記管理制度,并規定了礦產資源勘查登記的責任主體。八是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制度,規定了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審批主體并劃分了分類分級審批的權限。九是礦產資源勘查開采資質管理制度,原則性地規定了礦產資源的勘查和開采的資質。十是礦產資源分區分類管理制度,根據企業性質不同、對國民經濟的重要性不同區分不同的礦區和不同的礦種,對礦產資源實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十一是礦產資源開采環境、安全保護制度,對開采礦產資源的環境保護做了原則性規定,并針對土地復墾、開采活動損害賠償、礦山關閉、禁采區及易燃易爆易溶等特定或危險礦產的開采技術和安全措施進行規定。十二是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制度,規定了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的方針、共伴生礦產利用、“三率”指標要求、尾礦的利用。十三是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制度。對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的主體進行了規定。十四是礦產資源法律責任制度,規定了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中單位和個人以及相關行政管理人員實施違法犯罪的法律責任制度,包括對未取得采礦許可證、超層越界開采、盜竊、搶奪礦山企業設施、非法轉讓礦業權、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監督管理工作的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及管理人員、審批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行政和刑事處罰的法律責任。
2幾項礦產資源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目前社會經濟發展需求和礦產資源管理要求來看,尤其是從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案中制度體系建設的要求來看,現行礦產資源法律制度存在以下主要問題。2.1礦產資源規劃制度《礦產資源法》對礦產資源的規定較原則,規定“國家對礦產資源的勘查、開發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勘查、合理開采和綜合利用的方針”,由于存在礦產資源規劃的法律地位未明確,礦產資源規劃體系界定不清,各級礦產資源規劃法律效力規定不清,導致礦產資源規劃難以落到實處,管理問題較多。2.2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制度一是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審批制度規定不到位。現行審批制度僅劃分了國務院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在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中的審批權限,對省級以下各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審批管理權限未作出明確規定。二是現行實施的審批制度法律位階較低。現行實施的分類分級審批制度主要為國土資源部的兩個規范性文件,即《關于規范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200號)和《關于調整鎢和稀土礦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登記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92號),其法律位階較低。2.3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制度礦產資源儲量管理法律制度建設相對滯后,制度設計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和礦產資源管理的需求。一是儲量評審備案制度和登記統計制度法律位階較低,均以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尚沒有與《礦產資源法》配套的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行政法規,而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制度的法律地位、作用、相關主體責任,以及評審機構及評估師的管理等也缺少法律法規依據,均以規范性文件進行補充和完善。此外,規范性文件中的一些規定與當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現實情況不符。如,《國務院關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2〕24號)已經取消了“礦產儲量報告審批”事項,《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國土資發〔1999〕205號)和《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工作有關規定》(國土資廳發〔2000〕54號)中有關“儲量評審認定”的規定已經不適應當前的改革形勢,目前對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不再進行認定,設立備案管理制度,并且管理的權限和模式也發生了變化。二是當前登記統計管理工作實踐環境發生了很多變化,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制度已不能滿足管理工作的需要。例如,對目前普遍存在的停辦或者關閉礦山不履行殘留或者剩余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的情況,現行的《礦產資源登記統計管理辦法》缺乏對此類礦山不履行登記手續的有效約束機制,對于違反登記、統計管理辦法的,缺少明確、有力的罰則,現行的登記書內容繁多,重點不突出,填報難度大,嚴重影響工作效率等。2.4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礦產資源稅費制度設計的經濟關系混淆,法理依據重疊;稅費制度缺乏動態調整機制,對資源開發利用的調控功能難以充分發揮;礦產資源補償費作為所有權收益,其權益補償嚴重不到位;探礦權采礦權價款嚴重異化,投資收益擠占財產收益;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結構不盡合理,制度設計中對生態環境及礦產開發的外部性補償考慮不夠。2.5礦山環境保護和生態補償制度礦法中對礦山環境保護方面的制度規定較少,且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規劃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制度等均在規章中設計,法律位階較低。現行礦法中涉及到土地復墾、開采活動損害賠償、礦山關閉、禁采區的規定過于原則且內容不全。例如,對于采礦活動的損害賠償并沒有針對環境的損害進行賠償,只是規定給他人生產、生活造成損失應當負責賠償,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對礦山關閉只規定了在采礦結束后企業必須提出礦山閉坑報告及有關采掘工程、不安全隱患、土地復墾利用、環境保護的資料,并按照國家規定報請審查批準,并沒有采取從源頭上進行管控,而且目前礦山閉坑報告編寫并未執行,礦山閉坑時僅提交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內容側重礦山地質和資源儲量利用情況。目前采礦權審批要件中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和土地復墾方案也只是礦山環境保護的一部分。2.6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制度現行的礦產資源監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礦產督察制度和年度檢查制度兩大方面。目前這兩項制度皆存在較大問題。一是礦產督察員制度形同虛設,執行也存在隊伍建設、經費保障等障礙。二是年檢制度取消,逐步實現礦產資源勘查開采信息公示制度。此外,缺乏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制度,多為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規定,法律位階也較低。2.7礦產資源法律責任制度礦產資源法律責任多為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違法行為的處罰,缺少針對環境責任追究制度的條款。此外,對民事法律責任的規定相對欠缺,需要補充完善礦產資源管理中的民事法律責任制度。
3礦產資源法律制度修改完善建議
礦產資源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貫徹和落實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要求,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體現資源、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平衡性,將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理念貫徹在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全過程,同時將近年來在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方面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納入礦產資源法律制度當中。3.1細化現行礦法對禁采區的規定修改礦法關于禁止開采礦產資源的地區,增加高寒地區、荒漠地區、高海拔地區、特殊生態地區等禁采區域。這類地區的生物多樣性,歷經數千萬年甚至數億年間物競天擇而形成,一旦破壞就難以恢復,需要嚴格保護。3.2嚴格礦業權管理制度規定針對礦業權的物權保護要求,在礦法中規定礦業權登記的內容,增加礦業權招標、拍賣和協議出讓方式、礦業權用益物權登記、礦業權抵押、礦業權排他、礦業權評估、權益維護、礦業權征收等條款。將現行行政法規中的礦業權轉讓,探礦權轉采礦權,礦業權延續、變更、保留、注銷、滅失,礦業權公告與標樁等條款列入礦法中;國務院礦產資源主管部門應將管理重心轉到政策研究、宏觀調控和監督管理等方面,具體的審批發證登記工作主要應由基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辦理;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礦業權管理權限,除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國家安全的少數重要礦產和特大型礦床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外,其他礦產可由地方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分級審批。3.3強化礦產資源規劃制度在礦法中建立規劃編制、實施和監督管理制度,增加礦產資源規劃的地位和效力、規劃體系、規劃銜接、規劃編制與審批、規劃編制的原則、規劃編制論證和聽證、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劃年度實施、規劃查詢、規劃實施評估、規劃調整和修編等相關條款。3.4完善地質資料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和完善地質資料管理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制度,在礦法中增加地質資料管理、資料保密和權益保護、礦產資源儲量審核、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礦產資源儲量統計與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礦產地儲備等條款。3.5重新設計礦產資源稅費金制度依據新的《立法法》中關于稅種的設立、稅率的確定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制定的要求,結合目前礦產資源稅費制度改革情況和礦產資源稅費征收的實際情況,改革現有探礦權價款、采礦權價款、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制度,重新設計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研究制定礦產資源稅費金種類、稅率和征收管理制度,完善礦產資源收益分配使用制度。3.6補充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制度在礦法中增加執法監察、現場檢查、日常監管、上級對下級地質礦產主管部門的監管和技術檢測等條款,充實完善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等條款的內容。3.7增加環境保護相關制度一是加入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環境工程治理的內容。在礦法中增加對鉆探、槽探、坑探等可能對環境具有損害方式的勘查活動進行治理恢復的條款;增加對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產生的廢渣、廢水、廢氣、重金屬回收等進行治理的條款。二是加大礦山環境治理制度份量。在礦法中增加礦山環境管理分工條款,對于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區地面塌陷、地裂縫、崩塌、滑坡、含水層破壞、地形地貌景觀破壞等礦山地質環境的破壞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對礦區的動植物、土壤、水體、空氣、居民生活等的負面影響等礦山生態環境破壞等,明確規定各相關管理部門的責任劃分;增加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和礦山閉坑計劃及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條款。將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和礦山閉坑計劃作為采礦權申請的要件之一,明確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工程應當與礦產資源開采活動同步進行。明確相關管理機關對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執行情況及礦山閉坑計劃完成情況進行驗收的職責;對礦山環境監測方面增加相應條款。規定采礦權人應當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對礦山環境進行監測,并定期向礦業權登記機關及相關主管部門提交監測報告,必要時向社會公布主要監測結果,貫徹“過程嚴管”的方針;增加環境治理經費保障條款,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投資誰受益”和“多還舊賬、不欠新賬”的原則,建立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解決生產(新建、擴建、在建)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恢復問題;增加環境損害賠償和環境保護補償的條款,明確對開采礦產資源而損毀土地,排放廢水、廢氣,堆放廢石和礦渣,引發地質災害等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規定因國家利益(規劃、政策調整)需要撤銷礦業權或縮小開采區塊面積的,國家對因此受到損害的礦業權人進行合理補償。三是強化環境責任追究制度。增加環境責任追究條款,規定對開采礦產資源、從事工程建設造成礦山環境破壞或者誘發地質災害的、在開采礦產資源時不按照批準的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進行施工、在開采礦產資源時不按要求進行礦山環境監測以及侵占、損毀、移動礦山環境監測設備和標志等行為進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姚華軍,付英,賀冰清,鹿愛莉等.礦產資源管理研究[M].北京:地質出版社,2015.
[2]孫莉.從法的內外部體系論礦產資源法律體系的完善[J].華北電力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4):11-14.
[3]忻梅.礦產資源法律制度[M].北京:地質出版社,1999.
[4]駱云.中國近代礦產資源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
[5]席良民.論礦產資源法律制度及其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2004,(1):19-21.
[6]吳文盛.中國礦業管制體制研究[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