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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由社會生產系統、社會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系統組成,三者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穩定機制,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原來各企業分散提取和管理,轉變為目前社會化的收繳和管理。但是,現行的繳費方式在實踐中仍存在著諸如覆蓋面小、保障項目統籌層次低、征收力度不夠、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統一等一些問題,難以保證籌集社會保障收入的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人口老齡化周期的到來和家庭規模小型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入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進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目前理論界的主要觀點是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代替現行繳費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擺脫當前繳費率偏低的困境。因而,如何設置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和分析各國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討了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重要問題。
二、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的對應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稅或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各種形式的捐贈。社會保障稅(Social Security Tax),又譯成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有的國家薪給稅(Payrall Tax)與社會保障稅是作為一個稅種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也有一些國家征收的薪給稅實際上是按工薪收入預提的個人所得稅。在歐洲的多數國家中,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險繳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稱之為稅,是基于這種繳款具有有償性利益對等關系的考慮。但不管名稱如何,他們的性質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國大多數以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來彌補社會保障稅收入與社保障支出之間的缺口。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依賴從社會保障稅獲得資金,而另一些國家則側重于一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稅在規模和結構上的差異反映了各國組織社會保障的不同方式。按照社會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可將目前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以及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一)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
該模式的典型國家是德國。德國的社會福利方案體系較為完善,具體包括國家養老金體系、國家醫療保險方案、工傷事故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其他社會福利方案。其中,國家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工資稅提供資助,同時,還從聯邦稅收收入中取得占養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補貼。目前這一比例為25%。國家醫療保險方案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工傷事故保險幾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資稅提供資金,失業保險幾乎完全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而其他社會福利方案所需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1998,%)
1996年德國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稅收入總額為6550億德國馬克,而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6555.1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9.92%;1997年社會保障稅收入上升到7817.94億德國馬克;社會福利開支為7920.69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8.70%。
以上數據表明,德國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通過社會保障稅籌集,政府轉移支付所起的作用不大,主要用于其他社會福利方案。這也使得社會保障稅在德國的稅收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始終高于直接稅和間接稅所占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以上。
(二)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的都是這種模式,如俄羅斯、瑞典。俄羅斯的社會福利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其他福利。具體地說,養老保險基金中來源于社會保障稅的收入占資金總量的81%,其余7%來源于預算,10%來源于增值稅,2%來源于其他;醫療保險77%來源于社會保險稅收,23%來源于地方預算;失業保險主要以社會保險稅籌集資金,一小部分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和自愿的捐贈;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來自于社會保障稅,而支付其他福利的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下表列示了俄羅斯主要福利計劃的資金來源。
俄羅斯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1995,%)
1995年,俄羅斯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為950億盧布,占社會福利支出(1080億盧布)的87.80%。
瑞典的情況與俄羅斯相似,1996年該國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3807億瑞典克朗,其中67.61%(256億瑞典克朗)來源于社會保障稅收入。下表列示了瑞典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
1997年瑞典用于資助主要社會福利項目的收入的分配的百分比
一、引言
社會經濟運行體系由社會生產系統、社會管理系統和社會保障系統組成,三者是相互聯系和相互制約的體系。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社會穩定機制,在經濟發展中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已經建立起來。在這一過程中,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由原來各企業分散提取和管理,轉變為目前社會化的收繳和管理。但是,現行的繳費方式在實踐中仍存在著諸如覆蓋面小、保障項目統籌層次低、征收力度不夠、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統一等一些問題,難以保證籌集社會保障收入的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人口老齡化周期的到來和家庭規模小型化的發展趨勢以及入世進程的進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如何改革我國社會保障資金的籌集方式,進而完善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目前理論界的主要觀點是開征社會保障稅以代替現行繳費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稅收形式籌集社會保障資金,擺脫當前繳費率偏低的困境。因而,如何設置我國的社會保障稅就成為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本文通過比較和分析各國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社會保障稅的構成要素、社會保障稅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討了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障稅的相關重要問題。
二、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的對應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目前社會保障收入主要來源于如下幾個方面:一是社會保障稅或費;二是政府的預算撥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四是各種形式的捐贈。社會保障稅(Social Security Tax),又譯成社會保險稅,是為籌集社會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種專門目的稅。有的國家薪給稅(Payrall Tax)與社會保障稅是作為一個稅種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也有一些國家征收的薪給稅實際上是按工薪收入預提的個人所得稅。在歐洲的多數國家中,社會保障稅采用社會保險繳款(Social Security 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稱之為稅,是基于這種繳款具有有償性利益對等關系的考慮。但不管名稱如何,他們的性質和用途相同。除此之外,世界各國大多數以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來彌補社會保障稅收入與社保障支出之間的缺口。一些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非常依賴從社會保障稅獲得資金,而另一些國家則側重于一般稅收收入。社會保障稅在規模和結構上的差異反映了各國組織社會保障的不同方式。按照社會保障稅收入與各國社會福利支出間的對應關系,可將目前世界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籌資方式劃分為三種類型: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以及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一)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
該模式的典型國家是德國。德國的社會福利方案體系較為完善,具體包括國家養老金體系、國家醫療保險方案、工傷事故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其他社會福利方案。其中,國家養老金體系主要由工資稅提供資助,同時,還從聯邦稅收收入中取得占養老金支出一定比例的補貼。目前這一比例為25%。國家醫療保險方案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工傷事故保險幾乎完全由雇主的工資稅提供資金,失業保險幾乎完全由社會保障稅提供資金,而其他社會福利方案所需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稅收收入。下表列示了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
德國主要社會福利方案的資金來源(1998,%)
方案名稱 社會保障稅 投資收入 預算轉化
養老金 75 0 25
醫療保險 100 0 0
長期醫療保險 100 0 0
意外保險 100 0 0
失業保險 100 0 0
其他社會福利方案 0 0 100
1996年德國各級政府的社會保障稅收入總額為6550億德國馬克,而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6555.1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9.92%;1997年社會保障稅收入上升到7817.94億德國馬克;社會福利開支為7920.69億德國馬克,二者的比值為98.70%。
以上數據表明,德國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通過社會保障稅籌集,政府轉移支付所起的作用不大,主要用于其他社會福利方案。這也使得社會保障稅在德國的稅收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始終高于直接稅和間接稅所占的比重,一直保持在40%以上。
(二)社會保障稅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采用的都是這種模式,如俄羅斯、瑞典。俄羅斯的社會福利項目主要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其他福利。具體地說,養老保險基金中來源于社會保障稅的收入占資金總量的81%,其余7%來源于預算,10%來源于增值稅,2%來源于其他;醫療保險77%來源于社會保險稅收,23%來源于地方預算;失業保險主要以社會保險稅籌集資金,一小部分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和自愿的捐贈;病人以及暫時性殘疾人保險來自于社會保障稅,而支付其他福利的資金則來源于政府的一般性收入。下表列示了俄羅斯主要福利計劃的資金來源。
俄羅斯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1995,%)
項目 社會保障稅 增值稅轉移 預算轉移 其他
養老基金 81 10 7 2
社會保險基金 90 1 9
失業保險 90 10
工傷保險 98 2
1995年,俄羅斯社會保障稅收收入為950億盧布,占社會福利支出(1080億盧布)的87.80%。
瑞典的情況與俄羅斯相似,1996年該國社會福利支出總額為3807億瑞典克朗,其中67.61%(256億瑞典克朗)來源于社會保障稅收入。下表列示了瑞典主要社會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
1997年瑞典用于資助主要社會福利項目的收入的分配的百分比
項目 社會保障稅 投資收益 預算轉移 保險費、贍養費用或市政
基礎養老保險 62 38
輔助養老保險 61 39
部分養老保險 73 27
疾病保險 99.9 0.1
工傷保險 98 2
看護津貼 95
住房津貼 99 1
養育子女津貼 100
贍養補助 67 33
向家庭提供的住房津貼 100
其他項目
自愿者失業保險 93 7
基礎失業保險 100
郡級醫療服務費 6 85 7 2
(三)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
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是加拿大。加拿大的社會福利計劃主要包括養老金方案、健康保險方案和失業保險方案。其中養老金方案由兩個層面組成,一是固定數額的全民方案,叫作全民養老金方5案,其資金全部來源于聯邦一般性稅收。第二個是與收入掛鉤的方案,這一方案對于魁北克人來說是“魁北克養老金方案”(QPP),對于其他加拿大人來說是“加拿大養老金方案”(CPP)。CPP和QPP的資金全部來源于社會保障稅,前者由聯邦政府和各省(除魁北克外)共同征收,后者由魁北克省征收。健康保險方案的資金主要來自于一般性收入,而失業保險的資金來自于薪金稅。下表列示了加拿大主要福利計劃資金來源的百分比。
加拿大主要社會福利保障方案,1998收入來源分配情況(%)
1998年加拿大聯邦政府社會福利支出為594.56億加元,其中聯邦社會保障稅收入為188.42億加元,所占比重僅為31.69%;該年度各級政府社會保障稅收入為444.11億加元,占社會福利支出(1001.31億加元)的44.35%。可見,加拿大政府實施社會保障計劃、貫徹社會保障法令依靠的是財政支出中對個人的轉移支付,其中聯邦財政把很多稅收收入以轉移支付的形式再分配到個人手中,使之形成個人的消費基金,這些款項構成加拿大社會保障制度運轉的另一大資金來源。二戰以后,這種轉移支付在各級政府中均不低于社會保障稅收入的規模。加拿大社會保障稅收入在其社會保障資金中所占的比重遠遠低于其他國家,這也使得加拿大社會保障稅收入在其稅收結構中所占的比重始終偏低。
采用社會保障稅與社會保障支出基本一致的籌資模式的優點在于,該模式容易體現納稅人繳納的稅收與其應得的福利之間的聯系,這種聯系使福利水平隨著每個納稅人納稅多少而變動。這已成為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一大特點。同時,這種方式也使得政府為社會保險籌資與政府其他職能分離開來,這種分離無疑加強了對社會保障在財政上的監督,因為福利水平是隨著社會保障稅收入的增長而擴大的。該模式的缺陷在于工作在未被社會保險所覆蓋的行業中的人們不能享受福利。這種限制的影響對于那些擁有很多非正式工作、大量個體戶或農村經濟的國家尤為重要。
采用一般稅收占社會保障支出較大比重的籌資模式的優點是社會保障計劃對每個公民來說是自動實現的。在該模式下,享受到福利計劃的公民范圍擴大了,即政府通過預算撥款為每個公民提供社會保障福利。該模式的缺陷是一般納稅人所繳納的稅收與其所受福利之間沒有特別的聯系。因而人們往往希望能夠向政府施加壓力,通過預算來實現福利的增加,而不是提高納稅額。
三、社會保障稅的設置方式
現代各國的社會保障稅制度是多種多樣的,根據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設置的方式不同,大體上可以將社會保障稅分為三類:一是單純按承保項目而分類設置的項目型社會保險稅模式,這種模式以瑞典為代表;二是單純按承保對象而分類設置的對象型社會保險稅模式,這種模式以英國為代表;三是以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相結合設置的混合型社會保險稅模式,這種模式以美國為代表。三種模式各有特點。
(一)項目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項目型社會保障稅模式即按承保項目分項設置社會保障稅的模式。這種模式以瑞典最為典型。除瑞典外,世界上許多國家如德國、法國、比利時、荷蘭、奧地利等都采用這一模式。
瑞典的社會保障稅按照不同的保險項目支出需要,分別確定一定的比率從工資或薪金中提取。目前瑞典的社會保障稅設有老年人養老保險、事故幸存者養老保險、疾病保險、工傷保險、父母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工資稅七個項目,并分別對每個項目規定了稅率。老年人養老保險稅的稅率為13.35%,事故幸存者養老保險稅稅率為1.70%,疾病保險稅的稅率為了,50%,工傷保險稅的稅率為1.38%,父母保險稅的稅率為2.20%,失業保險稅的稅率為5.84%,工資稅的稅率為8.04%。征收的辦法是按比例實行源泉扣繳,稅款專款專用。以前,公司受雇人員的社會保障稅全部由雇主一方繳納,以便于征收管理。總的來看,瑞典的社會保障稅稅負是比較重的。1999年,政府雇員和企業受雇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大致為他們工薪總額的40.01%;自由職業者繳納的社會保障稅,大致為他們直接收入的38.2%。
項目型社會保障稅的最大優點在于社會保障稅的征收與承保項目建立起一一對應的關系,專款專用,返還性非常明顯,而且可以根據不同項目支出數額的變化調整稅率,也就是說,哪個項目對財力的需要量大,哪個項目的社會保障稅率就提高。其主要缺點是各個項目之間財力調劑余地較小。
(二)對象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所謂對象型社會保障稅模式是指按承保對象分類設置的社會保障稅模式。采用這種模式的典型國家是英國。英國的社會保障稅雖然被稱為“國民保險捐款”(National Security Contribu-tion),但也具有強制性,且與受益并不完全掛鉤。因而雖然稱作“捐款”,實際上也是一種稅,其性質與用途與其他國家的社會保障稅并無軒輊。英國的社會保障稅在設置上主要以承保對象為標準,建立起由四大類社會保險稅組成的社會保障稅體系。
第一類是對一般雇員征收的國民保險稅。它是四類社會保險稅中最主要的一種。該稅的課稅對象是雇員的薪金或工資,納稅義務人包括雇主和雇員。雇員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包括在國家退休金計劃之內的雇員,一部分為不包括在計劃之內的雇員。兩部分雇員及其雇主所適用的稅率各不相同。前者雇員稅率為9.0%,雇主為10.54%,應稅工資最高限額為每周235英鎊(全年12220英鎊);后者則規定有一個起征點,每周32.5英鎊以下免稅,32.5英鎊到235英鎊之間,雇員稅率為6.85,雇主為6.35%,超過235英鎊不再納稅。另外,每個雇主還要繳納稅率為1.5%的國民保險稅附加。
第二類是對全體自營者(個體工商業者)征收的國民保險稅。征稅對象是自營者全部所得。實行每周征收4.4英鎊的定額稅率。起征點為年自營收入1775英鎊。
第三類國民保險都是對自愿投保者征收的,希望取得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者可以繳納此稅,希望增加保險金權益的雇主、雇員和自營者也可繳納。該類稅收按每周4.3英鎊的定額稅率繳納。
第四類是對營業利潤達到一定水平以上的自營者征收的國民保險稅。起征點是年利潤額3800英鎊,最高限額為12000英鎊,稅率為6.3%的比例稅率。
英國的國民保險稅與所得稅一并繳納。
英國社會保障稅模式的優點是可以針對不同就業人員或非就業人員的特點,采用不同的稅率制度,便于執行。比如對收入較難核實的自營人員和自愿投保人采用定額稅率,征管不會遇到麻煩,對個體或獨立經營的營業利潤按一個比率征收也十分便利。由于設置了起征點,使低收入者的稅負有所減輕,因而英國的社會保障稅累退性要弱一些。對象型社會保障稅模式的主要缺點是征收與承保項目沒有明確掛鉤,社會保險稅的返還性未能得到充分的體現。
(三)混合型社會保障稅模式
所謂混合型社會保障稅模式即以承保對象和承保項目并存設置的社會保障稅模式。美國是采用這一模式的典型國家。該國的社會保障稅不是一個單一稅種的結構,而是由一個針對大多數承保對象和覆蓋大部分承保項目的一般社會保障稅(薪工稅)與針對失業這一特定承保項目的失業保險稅,以及針對特定部分承保對象而設置的鐵路員工退職稅和個體業主稅四個稅種所組成的稅收體系。
關鍵詞:我國 社會保障 會計模式
0 引言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會計存在的問題主要有社會保障會計核算不規范,缺乏統一的社會保障會計制度,缺乏有效的監管體制和完善的社會保障會計制度體系。因此,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會計核算模式,對加強社會保障會計工作的發展至關重要。
1 我國社會保障會計體系的構成
1.1 社會保障會計的概念 社會保障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采用專門方法對社會保障經濟活動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及其結果進行連續、系統的記錄和反映,并為社會保障事業管理提供財務信息。
1.2 社會保障會計的分類
1.2.1 按資金來源不同分類 按資金來源不同,社會保障會計可分為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和社會保障福利會計。從會計主體的角度來看,社會保障會計的主體并非是一個有形的組織或機構,而是社會保障基金這樣一個貨幣形態。形態的社會保障金又由兩部分構成,一是社會保險基金,一是用于社會福利、救濟、優撫的資金。
1.2.2 按核算對象不同分類 按核算對象不同,社會保障會計可分為社會保險基金會計、社會救濟會計、社會福利會計和社會優撫會計。從核算對象的角度看,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是以社會保險資金運動為核算對象的會計;社會救濟會計是以社會救濟資金運動為核算對象的會計;社會福利會計是以社會福利資金運動為核算對象的會計;社會優撫會計是以社會優撫安置資金為核算對象的會計,后三項會計業務可由民政部門負責。
2 我國社會保障會計體系的特點及存在的問題
2.1 我國社會保障會計體系的特點
2.1.1 會計主體多樣性 一般情況下,一個經濟主體只有一個會計主體。而在我國,在已頒布的有關制度中,社會保險基金與其經辦機構是不同的,基金經辦機構是一個經濟實體,它只負責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因此,社會保險基金會計與基金經辦會計必須分設,從而形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主體。
2.1.2 會計要素特殊性 社會保險基金會計要素不同于企業會計要素,它應能反映該基金的特點,因此,《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將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基金(主要包括基本養老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固定資產基金、生產自救周轉金)、收入(主要指養老、失業保險基金的各項收入)和支出五項,這樣就劃清了資產和負債之間、收入和支出之間、資產和權益之間的界限,體現了社會保障者的合法權益。
2.1.3 核算方式獨特性 ①采用收付實現制核算制度。②分設“收入戶”“支出戶”,收支分別核算。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1、退休;
2、患病、負傷;
3、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4、失業;
5、生育。
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
國家提倡勞動者個人進行儲蓄性保險。
4.城鄉社會保障的一體化是解脫上海郊區農村土地社會保障功效的必然要求
社會保障是農村土地對農民重要的功效之一。土地對農民有提供就業的功效、經濟收益功效、社會保障功效、土地增值收益功效等。我們研究表明,發達地區,土地對農民的功效主要是社會保障功效、土地增值收益功效、就業功效等。土地對農民的社會保障功效表現在兩個層面:一個層面是通過擁有對土地所有權的成員權取得社會救濟等社會保障的權利。中國的農村社會保障,是和戶籍制度聯系在一起的,目前農村的社會保障是屬地管理。農民只有取得當地集團成員權(與土地所有權的成員權相對應),才能在需要社會保障時得到一定保障。第二個層面,即土地提供農民最基本生活保障的功效,即當農民沒有機會從其他途徑取得收益時,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經營農業,可以取得基本生活需要的糧食、蔬菜和柴禾。這是其他社會保障機制殘缺情況下土地提供給農民的社會保障。
在城鎮化過程中,要使農村過剩勞動力從經營土地上轉移出來,就要使農民從土地對農民提供社會保障中解脫出來,就要尋找相應的社會保障的替代機制。完善的類似于城鎮社會保障的農村社會保障,是一個好的選擇。
二、上海市農村(郊區)社會保障現狀
1.上海市城鄉社會保障對比分析
上海市是我國市場經濟基礎上社會保障制度比較完善的地區,但城鄉社會保障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從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優撫安置、自愿補充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制度等方面比較看出,上海市城鄉社會保障差異較大,如表1所示。
2.上海市農村(郊區)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從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與城市社會保障相比,農村社會保障存在以下的問題:
第一、農村社會保障的法制化程度比較低
根據筆者收集到的不完全資料統計,目前正在執行的、由上海市制定的直接關系居民社會保障的文件有28個,只涉及城鎮居民的14,只涉及農村居民的2個(農村居民養老保險),既涉及城鎮居民又涉及農村居民的個保險水平有差別或資金來源有差別的7個,涉及到城鄉社會保障管理沒有明顯差別的5個。
社會保障制度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法規來支撐,在國務院已經制定的條例中,極少有屬于規范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法規。上海市農村社會保障初步建立了養老和社會救助的基本框架,但遠沒有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完備。
第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實施機制脆弱
上海市農村社會保障所需要的合法的籌資機制、嚴格的管理機制、穩定的保障機制、有效的運行機制、完善的監督機制都不健全。這就影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開展,使農村社會保障處于落后地位。
第三,農村社會保障實施范圍窄,覆蓋面小
廣大農村地區除對缺乏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生活無依無靠的老、弱、孤、寡、殘疾等實行“五保”制度外,除對在企事業單位有較穩定職業的職工要求建立社會養老保險,絕大多數農民沒有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其養老、醫療、工傷等則主要靠自我保障、家庭保障。長期以來,政府對農民的社會保障局限在救災救濟、優撫安置等項目上。政府對農村的社會保障的投入與城鎮相比簡直是微乎其微。
第四,農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不盡合理,未能體現全社會的責任
目前上海市農村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是以農民個人繳納為主,集體次之,國家為補充。這使國家和集體所體現的社會責任過小,不僅造成了資金來源的不足,降低了保障標準,而且也影響了農民參加養老、醫療等保障的積極性,加大了保障工作的難度。
第五,農村社會保障,陷入了“就農村談農村社會保障的陷阱”
目前,改革實踐和理論研究仍然未能突破城市鄉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設兩個獨立的小圈子,這是上海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一大誤區——由農村自己解決農村的社會保障問題。事實上,上海市農村不可能解決上海市農村社會保障問題。因為:(1)大部分農業生產者不能依靠農業致富,甚至在耕地減少的情況下連基本的最低生活保障也難以維持,2000年第產業產值僅占GDP的1.8%(見表2)。(2)農村勞動者的素質低,在就業競爭中往往處于劣勢。結果是耕地減少的同時農業勞動力轉移不了。1990-2000年,第一產業從業人員從11.1%上升到11.9%,第二產業從業人員由59.3%下降到42.1%,第三產業從業人員比重由29.6%上升到46%。(3)非農產業出現徘徊,農民從非農就業中所得不能有大幅度提高。(4)城鄉收入差距大。上海郊區農民2000年人均純收入達到5596元,城鎮居民人均收入17000元左右,因此,靠農村解決農村社會保障的問題不可能達到城鄉社會保障的一體化。
附圖
三、上海市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的基本思路和模式
1.基本思路
我們的思路是(1)先把制度建立起來,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建立獨立于集體和企事業單位之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求的資金來源多元化、結構多層次、管理信息化、服務社會化、籌資渠道穩定可靠、資金安全平衡高效的社會保障體系;(3)建立健全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鼓勵開展補充保險和商業保險;(4)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健全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社會互助體系,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5)各項社會保險金實行社會發放,保護勞動者的利益。
上海市郊區農村社會保障與城鎮社會保障一體化可分兩步走:第一步是首先建立與城鎮類似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以基本保險法定化、補充保險市場化、救助保險社會化為主要機制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第二步是逐漸提高社會保障的水平,實行政府、企業、個人共同籌資的機制,加大征繳力度,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城保、鎮保、農保三種養老保險制度之間可轉換、相銜接的機制,達到與城鎮社會保障的徹底接軌。
2.基本模式——“三維社會保障制度”
由“基本保障”、“補充保險”、“附加保險”這三個層次組成。其核心內容可以簡述如下:
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統一的法定的基本保障。雖然基本保障層次低但范圍廣。凡上海市公民都有權享受。它保障的是全體公民在生命波折期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主要是公民老年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城鄉預防和基本衛生保健(比如城鄉婦幼保健和防疫接種疫苗等等),不同地區間保障水平可以有適當差別。基本保障由城鄉社會福利、城鄉社會救助和城鄉優撫安置、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組成。基本保障采用受益基準制,資金來源以財政支出為主,保障基金的支付方式采用半積累半現收現付制。
建立市級統籌的補充保險。該層次的保障水平略高,是基本保障的補充,保障范圍包括所有企業(國有、集體、混營、合資、鄉鎮企業等)和事業單位的職工及政府公務員、農民。屬于法定強制性保障。保障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各按職工工資額的一定比例繳納,采用所在企業交納“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方式。保障項目主要是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與在養老和健康基本保障之上的養老、健康保險等社會保險。補充保障采用混合制,保障基金的支付方式采用半積累半現收現付制。
農村集體為其成員繳納一定的社會保障金。如果集體成員在某單位工作,單位可為其繳納有關規定社會保障比例部分的,農村集體成員可以選擇由單位繳納和集體繳納,如果選擇由單位繳納的,集體給予一定的額外補充。集體的資金主要來源于土地流轉過程所得和非農產業所得。在征地、土地流轉過程中,除了按國家有關征地政策繳納個別安置人員的社會保障費用外,還要充分考慮本集體其他成員社會保障的問題,應該在所得中以強制形式繳納集體農民的補充社會保險金。
建立以商業性保險為主的附加保險。該層次主要是為那些不滿足于基本保障和補充保險的經濟收入較高的公民提供保障,屬自愿性質。保費完全自負或由個人愿意支付保費的職工與雇主協商共同支付保費,但國家可給予某些稅收優惠。
四、結論
上海市城鄉社會保障一體化是城鄉一體化過程的必然選擇。
上海市農村社會保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全國范圍內做得比較好),但距城鄉一體化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
關鍵詞:美國社會保障制度;中國社會保障制度;啟示
自從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增長逐年提高,但是在發展經濟的同時也出現了很多諸如貧富差距拉大,社會局部地區
動蕩不安的社會問題。為了防止這種社會問題愈演愈烈,阻礙經濟的持續發展,我國應該投入更多的精力來提高和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而為了使社會保障體制能夠更加適應經濟的快速發展,借鑒美國社會保障體制的成功經驗就顯得極為重要。
一、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內容和特征 1.基本內容
美國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由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兩大部分構成。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殘疾人保險、幸存者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項目。社會福利是指一系列對低收入階層和貧困的社會成員進行救助的項目。社會保險的目的是靠增加收入或提供資源來幫助人們解決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種諸如退休、疾病、失業、殘疾等問題。社會福利則主要指一系列對低收入階層和貧困的社會成員進行救助的項目。主要包括撫養未成年子女家庭補助、補充保障收入、醫療補助、食品券、一般援助、社會服務和兒童福利服務、住房補助以及教育補助等。社會福利以商業保險為主是美國社會保險的補充,已成為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與社會保險共同支撐起獨具特色的美國社會保障制度。
2.主要特征
美國社會保障中政府的作用由強化走向弱化,聯邦政府的職能將逐漸從直接責任人向決策者方向轉變,但政府是社會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角色這一點并沒有改變。
美國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將朝著私營化和分散化的方向發展,但政府仍然是社會福利支出中最大的資金渠道,并對服務提供者的服務質量進行監控和評估。美國社會保障的籌資方式是政府、企業與勞動者三方分擔,個人和企業繳費為主要社會保險基金的來源;社會保障制度強調權利和義務以及收益和繳費的結合,即社會保障的受益者首先應該是繳費者。
美國政府一些保障項目或其運作方式將有所減少,半贏利性的、私人性質社會保險項目將有所增加。社會保障制度重點突出對貧困者的救濟而不是面向全體公民的福利。而且,美國是發達國家中唯一沒有建立全國統一的、帶強制性的醫療社會保險制度的國家。從私人支出的比重可知,在美國的社會保障中,國家之外的各種社會組織所起的作用極為突出。
“工作福利”觀念將進一步超越傳統的“救濟福利”。即提供福利的目的是為了讓受助者工作。
美國實行對每個勞動者發放社會保障號碼的制度,從1989年開始,每個剛出生的孩子都有一個社會保障號碼。美國社會保障署為每個勞動者按號碼設立檔案卡,用計算機儲存,記錄職工個人歷年的工資收入和保障的繳納情況,為適應勞動者的流動和工資收入的變動,在全國設立計算機網絡,對每個勞動者的情況進行追蹤紀錄。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美國政府介入社會保障的程度和提供的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適當,從而使美國經濟更好地保持了活力。可見,社會保障水平的提供是一個“度”的問題,一國政府應該根據本國的經濟發展水平準確地予以把握,過度提供和提供不足都是不可取的。而且,政府在介入社會保障的問題上也應該采取合適的方式方法。
二、中國社會保障制度要從國情實際出發 度,使100多萬貧困居民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這些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對于保障人民生活,促進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起了積極作用。
當我們打算要建立與市場經濟相配套的社會保障制度時,我們首要的是正確認識我們本國的國情,考察社會保障制度建構的基礎,這樣才能合理地配置社會保障的各種內容和
項目。我們要充分認識到我國的國情:
1.我國目前仍處于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生產力有了很大的發展,城鄉人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對比西方發達國家我
們國家還是有很大的差距,尤其是考慮到我國十幾億的人口底數。而且人口基數大,就業壓力短期內難以緩解。失業是經濟發展的一個客觀現象,目前,中國的失業問題進入建國以來的第五次高峰
。
2.經濟發展不平衡與二元經濟結構并存。中國作為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發展中大國,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地區發展速度不平衡,經濟增長水平差異十分明顯。中國經濟發展不平衡突出體現在較為發達的城市經濟與欠發達的農村經濟并存,現代工業與傳統農業并存,城鄉差別很大。這種城鄉市場發展不均衡,使消費水平差距拉大。經濟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經濟發展的巨大差異,決定了社會保障水平在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之間嚴重的非均衡態勢,也決定了中國社會保障水平地區差異將嚴重地影響社會保障公平的實現。
3.我國目前的貧富差距懸殊,造成貧者心理失衡。當今我國社會貧富兩個社會群體的巨大差距是有目共睹的。這個差距表現在富有的人
擁有高檔轎車,住豪華別墅,還可以經常出入高檔會所,活躍于高爾夫球場;而貧者生活拮據,入不敷出,有些農村地區連飯都吃不起。其次,這個差距體現在個人及其子女的發展條件上。高等教育收費,中小學擇校,各種“貴族學校”的出現等等。而貧困地區的孩子只能接受低劣的教育甚至有些孩子連受教育的機會都沒有。 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可以看出,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問題已成為進一步推進改革、發展和穩定的最關鍵問題,社會保障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關系,既要從現實出發,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又要從難處著手,積極推進,大膽創新。
三、美國社會保障制度給我國的啟示
我國目前正處于改革時期,改革的重要任務和目標之一就是建立一套附和中國國情的社會保障體制,而吸收和借鑒人類一切先進文明成果理應成為我們必然的選擇。下面我主要分析了,一下美國的社會保障制度對我國的啟示:
1.社會保障建立與運行的基礎首先要有法律的保證
美國是“一法為主”型的社會保障國家,主要以《社會保障法》為主,其法律數量不多,具有制度化、法律化特征。在嚴明的法律體系保障下,才能保證社會保障措施的順利實施,這不僅提高了制度的穩定性,還有利于約束各方面的行為。盡管我國在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過程中出臺了一系列的辦法、規則、決定等,但是還沒有一部完整的關于社會保障的立法,使得在實際操作中的許多問題找不到解決的法律依據,這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中的一個弱點。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逐步建立具體法規的立法,在條件成熟的時候,確立社會保障的基本法。同時,還要保障相關的法律法規能夠得到切實的執行。
2.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運行是一個漸進過程
各國社會保障的建立和發展都是隨著本國的經濟的發展,呈現社會保障對象由窄到寬,社會保障項目由少到多的發展趨勢,社會保障費用由低到高的漸進過程。我國目前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因此我國的社會保障改革和運行要從我國的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充分考慮到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面的承受能力。所以要是社會保障真正覆蓋到全國,還需要一個漫長和不斷完善的過程。
3.社會保障制度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
美國的老年人、殘疾人遺囑保險和健康保險,由聯邦政府機關負責舉辦;工傷事故由州政府負責舉辦;而失業保險則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臺辦。美國實行的這種多層次的社會保障制度管理體制所賴以建立的基礎與我國的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縣區等多層次的社會結構有許多相似之處。我國幅員遼闊,區域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巨大,社會保障事務極為繁雜,如試圖由一個部門對全國社會保障事務進行集中統一管理是不現實的。在社會保險金的統籌層次上,也應該以省級統籌為宜而不能盲目追求實行全國統籌。當然,在分散管理體制的基礎上,加強各管理部門之間的協調無疑也是很有必要的,否則難免造成政出多門、相互掣肘的局面。此外,根據各社會保障項目的不同特點,正確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職責關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4.要依據我國國情,建立低起點的社會保障制度
美國作為世界經濟頭號強國,仍然堅持實行低保障的社會保障模式,并且這種低保障的社會保障模式仍可能面臨財政危機。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生活水平和經濟實力還不夠高,加上人口多,城鄉差距大,因此我們應當在社會保障水平的設定方面充分考慮到我國的國情,建立低起點的社會保障制度。
5.社會保障要注意社會化,政府注意其強制性
社會保障信息社會化。覆蓋全社會的社會保障。人數眾參,范圍廣泛、保障項目繁雜、所需的信息資料更是要求詳盡,中國應該借鑒美國經驗,建立一個全國范圍的龐大的信息系統,為每一個人發放一個社會保障號碼,對其進行記錄一生,管理一生,服務一生的全過程的信息管理與服務,該信息系統不僅社會保障各項目可以通用,其他社會化管理(如銀行信貸、個人稅收監管、國家安全監督、人才流動等)也可以應用,不僅可以大大節約社會管理成本,同時也可以有效地提高社會管理水平。
6.在資金來源上,實施“三位一體,個人為主”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