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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被老百姓稱為“養老錢”、“救命錢”,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運行至關重要。近年來,我們堅持以規范業務操作行為為基礎,以健全基金監督制度為保障,以強化內部監管為手段,通過日常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保障了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平穩運行。
一、提高認識,健全機構,確保監管到位
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的安全網和穩定器,切實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確保其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直接關系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穩定。近年來,隨著社會保障制度覆蓋范圍的不斷擴大,社會保險基金規模也以驚人的速度迅速增長,為進一步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管理,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地稅、監察、糾風、審計、衛生、人行等部門負責人參加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領導組,研究制定全市社保基金監督工作的重大事項和工作方案,對社保政策執行情況和社保基金管理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定期公布社保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情況。在實際工作中,各成員單位充分認識社保基金監管的重要意義,樹立基金是社會保障生命線,基金紀律是高壓線的觀念,發揮各自職能,相互支持配合,對社保基金的各個環節實施全程監管。
二、明確目標,強化監督,確保安全運行
社保基金監管工作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保證社會保障制度良性運轉和可持續發展,確保基金安全完整方面有著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1.為切實解決我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長效機制,我們出臺了《永濟市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永濟市關于開展就業資金和社保基金專項治理檢查的實施方案》等文件,明確了社保基金專項治理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確定了檢查的范圍和內容,組織安排各經辦機構開展“三金”檢查工作,要求各經辦機構統一抽調人員,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進行徹底檢查。重點對參保企業、參保職工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和社會保險待遇領取情況、社會保險基金專戶儲存、轉存定期、購買國債利息收入情況、落實審計決定,糾正和清理擠占挪用社保基金情況及基金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落實《山西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控制度實施細則》內控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實施檢查,要求檢查的覆蓋率達到30%,并寫出自查自糾報告,對檢查出的問題逐個落實整改并詳細、完整填寫《整改責任卡》。我們還及時召開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領導組會議,針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通報,并對工作進行了安排,同時又學習了上海、漢中等社會保險基金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加強對各社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的警示教育,牢固樹立“高壓線”觀念和“保命錢”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加強社保基金的日常監督,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專項治理工作圓滿完成。
2.針對歷年來審計發現的問題,我們逐一立項,其類型和難易程度等進行梳理,明確解決辦法和責任單位,分類積極加以整改。凡能立即整改的,比如未按規定實行專戶管理、多頭開戶,協商有關單位立即糾正;由于特殊情況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各經辦機構制定出整改計劃,限期糾正;對于歷史遺留問題,積極同財政等部門協商向政府匯報,提出清收意見,對已經造成損失無法清收的資金,我們根據國務院2006年第157次常務會議“同級政府予以補還”的要求和各級審計部門“對已經造成損失確實無法回收的資金,應由當地政府安排資金予以彌補”的意見,已向政府打報告請示解決辦法,爭取把所有未整改到位的問題全部落實。
3.建立健全經辦機構內控制度。切實加強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工作,是確保社保基金安全的本質要求,也是規范經辦、管理業務,保證社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舉措,更是經辦、管理人員的“自我保護網”。我們根據社保基金財政專戶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特點,從組織機構控制、業務運行控制、基金財務控制和信息系統控制等方面,及時、系統地制定內控制度并不斷加以完善,著力規范經辦業務工作,完善基金財務管理,優化操作流程。并探索將內控要求和辦法嵌于業務操作流程之中,建立崗位之間、業務環節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衡的機制,從而進一步明確崗位職責,強化責任追究和獎勵制度時效,確保內控機制的有效運行,切實提高基金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還重視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對經辦、管理業務各環節進行內部檢查,嚴肅處理違反內控制度的機構和責任人。
4.在基金的保值增值方面,為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基金質量,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安全完整,我們嚴格按照財政部《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要求,結合本市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現狀,一是進一步嚴格社會保險基金專戶儲存、轉存定期、購買國債的規定;二是嚴格社會保險基金優惠利率政策的執行;三是落實責任,要求各經辦機構對于轉存還不到位,優惠政策沒落實等影響基金保值增值的現象,要整改到位,否則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我們在社保基金監管工作中要繼續牢固樹立基金是社會保障的生命線,基金紀律是“高壓線”的意識,進一步規范社保基金管理運作行為,健全和完善基金安全長效機制,確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完整,促進我市社會保險事業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財務管理是指按照國家統一的財務制度和社會保險機構的政策、法規以及社會保險機構財務目標,通過核算控制和監督手段,合理組織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支付、調節和籌備等財務活動。由于我國現行社會保險的財務管理實行現收現付制,基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從這一方面看,基金的收繳支付是社會保險財務管理的重點。
一、基金收入的安全運作
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首要任務。社會保險是通過社會保險基金制度貫徹落實的,而社會保險基金的征集又是基金制度的基礎,如果無法征集到基金,社會保險工作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所以,要做好保險工作,首先要做好基金的及時足額收入。企業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主要包括:
1.企業根據工資總額按一定比例提取的社會統籌部分。這是基金來源的主要渠道。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之間競爭日益激烈,導致部分企業效益滑坡,職工工資和各種福利也難以兌現,加之少數企業領導者的一些錯誤思想,出現拖欠社會保險費的現象,嚴重影響了社會保險工作的正常開展。對于這種現象,各社會保險機構和工作人員要樹立“管理與服務”的思想,大力開展宣傳工作,使企業和職工認識到實行統籌是利國利民、造福企業和職工的大好事,推動統籌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執行社會保險管理的強制職能,通過強制手段保證有關單位和個人履行社會保險義務,使基金能及時足額到位。
2.個人繳納部分,這是社會保險基金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職工個人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個人繳費水平也將不斷提高。對于這部分基金,各保險機構也應積極做好宣傳工作。實踐證明,在社會保險工作中,多一分宣傳就少一分阻力,增加一分動力。以上收入屬于社會保險基金的主要組成部分,要保證其安全運作管理,就要做到:
(1)按計劃的要求,及時收繳和儲存社會保險基金,正確地支付退休費,保證離退休職工的生活。建立保險基金管理臺帳,監督企業及個人按規定應繳納的社會保險基金以及欠繳情況,以便及時催繳,使基金及時到位。
(2)加強社會保險財務管理工作。社會保險財務管理工作對于社會保險工作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社會保險基金數額較大,如果沒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就會產生許多問題。社會保險基金是廣大勞動者的“養命錢”、“活命錢”。對于這部分基金社會保險部門應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法規。做到保險基金“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保證基金的及時足額到賬,防止欺報,瞞報,漏報基金。防止截留問題的發生。加強會計業務核算,及時準確完整地處理各項業務,登記賬簿,編制報表,提高管理水平。上級單位應定期組織檢查,防止保險基金亂支冒用;審計部門應定期審計,防止基金的流失和挪用。
二、基金支出的安全運作
社會保險的根本目的在于投保人遇到意外事故,疾病和失去勞動能力時的生活保障。這種保障功能最終體現在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環節上。主要包括:醫療保險基金支出、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工傷保險基金支出、生育保險支出和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現在主要的支付方式主要有:(1)社會保險機構直接發放;(2)社會保險機構委托銀行發放;(3)由企業或單位代為發放。實踐證明,采取前兩種方式效果最好,基金運作最安全。第三種情況往往不能保證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存在這種問題的根本原因:是企業對社會保險機構沒有法定義務,同時社會保險機構對企業也沒有約束機制,當企業發生資金短缺、生產滑坡等情況時,就會發生本企業受保人不能及時足額領到社會補助資金的問題。
三、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社會保險基金就是為了實施社會保險制度而籌集的資金。這筆錢,如果以貨幣的形式存在,隨著經濟的增長,其價值——總的購買力要降低。因而。社會保險基金的保值就是通過一定的資金運營方式,保持基金總的購買力不降低;而增值就是在保值的基礎上,使其購買力增加。從這一方面看,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物質基礎的基金,保證它的保值和增值具有重大意義。
依據社會保險基金的性質,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原則以及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我國社會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式主要有:銀行存款、國庫券和國家發行的定向債券。
政府社會保險機構主管的社會保險事業與商業性保險公司主辦的人身保險業務有著原則上的區別。社會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的基本社會政策,通過國家立法強制執行,具有非盈利性,而商業保險是商業保險公司運用經濟補償手段運作的險種,是國家經濟活動的一個方面。經營雙方按照自愿原則簽訂契約,運用經濟補償手段運作,以盈利為目的。
四、完善保險基金管理的對策
為確保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運作還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才能實現保險基金的最優化運行。
關鍵詞:社保基金、監管、問題、對策
社保基金監管是指由國家行政監管機構、專職監督部門等為防范和化解風險,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運營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的管理過程及結果進行的評審、認證和鑒定。社保基金監管包括監督和管理兩個方面。監督是社保監督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基金收入、支出、管理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確保基金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和按時足額支付,糾正違犯法律、法規的行為,保證基金的安全完整,防范和化解基金運營風險,促進社保事業健康有序的發展。管理是社保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法律、法規對基金進行日常管理工作,確保社保工作健康有序運轉。
一、我國社保基金監管存在的問題
1、社保基金監管制度不完善。
現階段,在我國的社保基金監管制度上,各地區之間的制度不對接、不統一,未能形成完整的制度管理體系,對社保基金監管造成了混亂和障礙。與此同時,現有的社保基金監管制度設計中缺乏專門的監督機構,而是涉及多個部門進行監管,這種監管體制看似相互制約,但權責安排過于籠統,職責不明,難以形成規模效益,造成監管效率低下。還有,對現存的監管部門與監管責任人,缺少明確的法律規范,近年來社保基金被挪用和流失的現象時有發生。
2、社保基金監管的透明度低。
社保監管的透明度是指有關監管的目標、框架、決策、數據和其他信息等需要全面、及時地告知公眾。在我國,由于社保監管立法的匱乏和監督的低效率,社保基金管理部門幾近封閉運作。參保人員只知道社保基金管理部門在管理自己的參保錢,卻無從知道這筆錢如何被管理、運作,缺乏正當的知情權和話語權,更談不上行使自己神圣的監督權了。一些社保部門打著為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的旗號,擅自挪用社保基金,的現象屢禁不止。
3、社保基金監管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個較為健全的社保基金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雖然2010年10月頒布的《社會保險法》是較高層次的法律,社保基金監管有了法律保障,但是如何監管,在法律執行層面上仍然比較弱,而已經頒布的一些相關的社保基金監管規定,大多都是以“決定”、“暫行辦法”或“試行辦法”等形式出現的文件,立法的層次較低,權威性較差,也缺乏統一性、可操作性差。當出現問題時經常無法可依,或者執法不嚴,造成了社保基金的挪用和騙取,影響監管功能的發揮,妨礙了社保基金制度的有序運行,對來自群眾的檢舉、申訴、控告等也缺乏具體明確的受理和妥善解決的法律保障措施。
二、完善我國社保基金監管的對策
1、完善社保基金監管制度。
為確保各項社保基金的安全性,積極組織開展社保基金管理、社保基金安全培訓教育,完善了社保基金內控制度,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從源頭上做到了用制度約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辦理各項業務的要求,使社保基金監管工作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在實施過程中,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實行獨立建賬,專戶儲存,專賬管理。分別做賬,按項列支,統一使用,確保資金安全、公正使用。加強會計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會計管理制度,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內部財務監督工作。同時,加強社會監督,自覺接受勞動保障、財政、審計、紀監等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初步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社會化程序,確保基金的安全,維護社會保險對象的合法權益。
2、確保社保基金監管的公開、透明。
社保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職能作用,高度重視社保基金管理監管工作,加強社保基金管理監管隊伍的建設,調整充實專職和專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各監管部門要建立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制度,依照規定程序,實施社會保險基金現場監督和非現場監督相結合。建立社保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障社會公眾獲取社保基金信息的權利和對社保基金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向社會公布社保基金年度報告,將社保經辦機構的基本情況、社保基金征收支付情況、欠費單位及金額、基金結余及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情況等涉及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社會公眾普遍關心關注的重要事項披露出來,增強社保基金運行的透明度,接受全社會監督,以透明運行促有效監督、保安全運行。
3、加強社保基金監管法制建設。
建立完整配套的、嚴肅權威的監督法律、法規是社保行政主管部門和社保基金經辦機構依法正確行使職責的可靠保證,是國家履行其社會保障管理職責的基礎。應該借鑒發達國家制定監督法律、法規的經驗,認真吸收現行社保基金監督管理方面有關行政規章的合理成分,加快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法律規范的起草,建立具有中國特色、并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社保基金監管法律體系。根據存在的問題對原有的相關法規進行修改與補充,然后制定專門的社保基金監管條例和詳細的實施細則,規范社保基金征收、管理、運營等行為,確定監管主體,明確從中央到地方以及各級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職責,豐富監督手段,提高執法效率。同時,為了保證法律發揮效用,各級社保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法制觀念,嚴格認真地貫徹實施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將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置于法律控制之下,構建完整的社保基金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使社保基金監管主體有法可依,執法有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社保基金;內控體系;完善;實踐
社會保險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保證其穩定運行的基礎為社保基金,因此,社保基金必須要具備安全性。內控體系為保證社保基金安全性的重要措施之一,通過相應內控制度的建立以及內控措施的實施,有效的做好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促進社會保險制度良好的發揮其作用,實現社會的穩定發展。
一、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內控體系的重要性
一直以來,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問題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主要原因為社保基金與社會保險事業及參保人員之間密切相關。在社會保險事業開展過程中,社保基金對其有著直接影響,而參保人員的生活、相關利益也受到社保基金很大程度的影響,當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比較低時,社會的穩定性會也會相對降低。盡管黨和政府對社保基金的重視程度非常高,但受到內控體系不健全、管理措施規范性差、風險防范意識缺乏等因素的影響,違規使用社保基金的現象頻繁出現,無法有效的保障社保基金的安全性,危及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1]。國內外眾多的實踐證明,社保基金內部控制的完善程度比較高時,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也會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同時,各項業務的規范性也會增強。由此可知,完善社保基金內控體系對于社保基金安全性保障來說十分重要。
二、當前社保基金內控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規避物價上漲風險效果比較差
我國開始推行積極地貨幣政策后,國內投放了大量的人民幣,再加上外幣的涌入,導致我國流動性過剩,出現通貨膨脹問題,尤其在美國發生金融危機之后,我國的通貨膨脹水平不斷的提升。基金投資過程中,其收益水平受到通貨膨脹、動態經濟調整的嚴重影響,對于社保基金來說,其實際收益的計算需要將通貨膨脹率在名義收益中扣除,通過實際收益水平,將運營效果真正的反映出來,因此,通過膨脹率越高時,實際收益率就會越低,嚴重時甚至出現負數,影響政府投資社保的收益率[2]。物價上漲的同時,會伴隨一定的風險性,當社保基金內控體系比較完善時,可有效的規避物價上漲風險,但當內控體系不完善時,規避效果會變差,與此同時,高通貨膨脹率導致高物價上漲,從而提升物價上漲的風險性,最終影響社保基金內控體系規避其風險的效果。
(二)存在挪用社保基金問題
基于社保基金的重要作用,基金管理單位一直非常重視其征收及管理工作。近年來,我國不斷地提升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及監督力度,明顯增加社保基金金額的同時,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挪用、轉占社保基金的現象,但在部分基金管理單位中,社保基金被挪用、占用、少繳等問題依然存在。社保基金挪用、占用等問題的存在是由多個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例如社保基金管理人員、財務人員的自我控制能力比較差,相應的法律知識不足等[3]。社保基金挪用問題的存在不僅僅影響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不利于社會保險制度的穩步推行,甚至會導致國家利益被損害。
(三)監管壓力大
從征收社會保險款項開始,各個環節當中均存在社保基金監督工作,目的在于社保基金科學的使用,發揮其應有的作用。但在監督社保基金時,除了內部的監管部門外,國家層面的、地方政府層面的以及第三方監管機構均比較多,導致社保基金內控監督工作的開展由多個部門或機構共同進行,這種局面的存在不僅會影響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而且會大量的增加內控的工作環節,影響內控效果。
三、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內控體系的措施
(一)完善社保基金內控的內涵
以往,勞動保障部門在進行內部控制社保基金工作時,采取的方式為“打補丁”,即哪里出現問題后補救哪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此種方式的內部控制效果并不理想。為了解決此種控制方式存在的問題,山東省勞動社會保障局開展了內部控制體系的建設工作,2006年,頒布并實施了《山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以下簡稱為《制度》),經過幾年的實踐之后,控制體系已經逐漸的形成,有機的結合了內控、互控及監控。
為了完善社保基金內控的內涵,山東省構建了相應的內控模式,主要包含以下集合方面的工作:第一,組織結構控制方面,建立一系列完善的制度,比如組織決策控制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并在建設勞動保障部門能力的過程中,將側重點確定為內控執行能力的提升,將社保基金的安全性提升;第二,業務運行控制方面,以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的主要特點為依據,明確的規定各個控制業務工作,如環境控制工作、業務控制工作等,良好的管理各項工作,并對管理水平不斷地優化,將社保基金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顯著提升;第三,基金財務控制方面,對現有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業務操作流程不斷的優化,于業務操作流程中融入控制的措施,同時,在整個社保基金運行期間試試會計控制,真正的實現內部控制;第四,信息系統控制方面,控制手段為上傳基礎信息,參照相關標準,山東省嚴格的考核各市的內控管理數據,了解其內控能力,編制相應的業務數據操作要求,下發到各個市中,規范管理相關的數據信息;第五,稽核監督控制方面,將內審稽核力度進一步加大,重點審計檢查工作定期開展,審計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立即分析問題成因,及時解決,并建立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4]。
(二)拓寬社保基金內控的外延
在《制度》中,詳細的羅列出了各種社保基金的類型,提供了相應的管理及運行方法,這些方法具有良好的規范性,可有效地監控及評價社保基金內控工作,可操作性比較強。同時,《制度》對社保基金的內控體系做出了相應的外延,規范主體不在是單一的機構,而是包含所有的部門,此項外延措施有效地實現了內部控制社保經辦機構,而且還全面的管理及控制了相關的工作人員,實現了內控的全面覆蓋[5]。全面的覆蓋社保基金內控體系后,監督及管理工作的效果可大幅度提升,減少挪用、占用社保基金問題的發生,保證社會基金的安全性。
(三)建立統一的監督評價標準
在我國,內部控制評價系統在內部控制體系中并未體現,或直接被內控人員所忽視,而且即使存在評價系統,評價標準也不統一,導致評價系統形同虛設,無法發揮其應用的評價作用,降低內部控制的效果。對于存在的此種問題,山東省結合本省社保基金內控體系的實際特點,在全身范圍內構建了統一的監督評價標準,各市可依據自身的情況適當的調節,由此,即可有效的開展評價工作。在山東省所建立的監督評價機制中,規范性的描述了各個控制環節及控制點,對各部分內控工作進行明確,同時,劃分職責、明確權利,為監督評價標準的順利實施奠定基礎[6]。
四、結論
社保基金內控體系的建立對于社保基金的安全性來說十分重要,基于當前社保基金內控體系存在的問題,山東省在進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內控體系的實踐過程中形成了相應的完善措施,如完善內控體系的內涵、拓寬內控體系的覆蓋面等,有效的提高了內控體系的科學性,充分發揮內控體系的作用,保證社保基金安全,進而保障社會保險制度的良好運行,促進社會的穩定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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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社保基金的安全營運管理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其在經濟波動的情況下能否最終實現保值增值,是基金管理者和審計機構的職責所在。本文從目前我國社保基金管理和營運的現狀出發,闡述了社保基金績效審計防范國資利益輸送的機制和路徑,合規評價其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審計建議,以期在增強社保基金管理機構自我約束力的同時,進一步促進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
關鍵詞:社保基金 績效審計 國有資金 利益輸送
一、引言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正處于建設階段,隨著各項制度改革的深入,社會保障基金覆蓋面在逐年擴大,基金收支缺口也在增大。為緩解基金收支壓力,保護公民合法權益,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設想,將國有資金劃入社保基金以緩解基金收支壓力,合理有效地解決資金不足現象,為實現社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此外,社保基金可以根據《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開展一系列多元化投資,例如委托基金公司進行投資管理,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社保基金流向哪里,審計就跟到哪里,基金的各種違規運營以及利用內部未公開信息進行國資利益輸送等違法行為不斷被審計機關披露,例如招商基金前副總經理、投資決策委員會原主席楊某利用職務便利獲取未公開信息交易,為他人牟取非法利益,于2014年被判處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為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須以確保其安全運營為前提,加強社保基金績效審計監督,增強基金管理機構的自我約束力,防止利益輸送行為發生。
社保基金績效審計監督就是按照社保法規制度的規定,通過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標準體系和評價程序方法,對社保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營運管理進行詳細的審查,根據相關審計結果,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客觀合規的評價,并對社會保障基金運營狀況提出有效的審計建議,同時為政府和社會公眾提供及時全面的信息反饋,確保基金安全合規運營,客觀、真實地反映社保基金管理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情況。
二、利用社保基金管理進行利益輸送的背景
(一)我國老齡化趨勢嚴重,社保基金收支壓力增大。老齡化社會日趨嚴重導致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缺口逐年增大,社會保障基金的足額收繳、安全營運管理、公平及時支付關系到了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維護公民利益、促進社會公平的同時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壓力也在加大,加之由單位養老轉變為社會養老的政策接續失當,社保基金出現“斷擋”和“寅吃卯糧”的現象,社會保障事業出現不少漏洞,為利用基金管理而進行的經濟犯罪提供了空間。
(二)社保基金缺乏完善的基金運營績效評價制度。在社會保障基金運行過程中,由于缺乏基金監督的專有機構和完善的基金運營績效評價制度,基金的管理暴露出了一系列嚴重的問題:由于信息不對稱,基金管理機構利用職務便利貪污、擠占、挪用基金,蠶食國有資金,已嚴重影響到社會保障制度的實施;基金管理機構受利益驅使帶來的逆向選擇和管理人員敬業態度缺失造成的道德風險,加之缺乏嚴密的約束和激勵機制,造成對基金管理的責任感不強,利益輸送現象時有發生。
(三)政府干預較多,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社保經辦機構屈從于政府的壓力,不按規定程序辦事,加之社保基金基數不實,基金收繳缺乏完整、可靠的基礎數據,造成社保基金的嚴重流失。在基金管理的過程中,沒有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對不相容職務未進行分離控制,相關崗位和職務之間不能形成有效的權限牽制,嚴重影響到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也給違法違紀人員留下可乘之機。
三、社保基金績效審計防范國資利益輸送的機制和路徑
隨著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對社保基金安全運行進行監管也受到大眾的普遍關注。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基金審計沿用傳統模式下的財務審計,審計人員針對財務操作是否合法、合規發表審計意見,這已遠遠不能滿足社會公眾對社保基金安全運營和保值增值的要求。因此,亟須審計機關做出關于社保基金審計的重點轉移,由單純審查其安全完整性轉向檢查以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為方向的績效審計上來,兼顧基金管理的安全與效益,公平與合法。
為防范國資利益輸送,必須深化各項社會保障基金績效審計,加強對全國社保基金投資運營的審計監督。審計部門依法對社會保障基金的預決算、基金收支、基金營運管理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使基金管理過程不斷改革和完善,并以此來構造新型的公開透明的監管機制;建立統一的預算管理制度,優化社保基金投資結構,將資金運行和監督分離化管理,促進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調整經費分配結構,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覆蓋率;針對基金內部運行的有效性,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合理性,對核算監督和內部控制情況進行審查,促進各項社會保障政策的落實和制度的完善,推進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對預決算編制和審計記錄的真實性和合規性進行檢查,各項社保分別按規定預算和計劃執行,確保對基金費用的投資操作科學有效進行,披露社保基金面臨的風險,并使之得到公正公開的有效監督;對社保資金實行多體系監管,設立專門監督委員會,審計部門結合國家稅務機關和監督委員會實行國家限量嚴格監管,預防各種違法違規操作;對社保資金實行財政部專項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公開透明,預防基金管理的各種風險。
針對上述問題,構建和完善基本符合我國當前發展的社會保障基金績效審計體系,對基金實施有效的安全運營監管,有利于規范基金投資運行秩序,提高基金投資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最終實現我國社會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從而促進相關惠民政策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