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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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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管理論文

          經費管理論文范文第1篇

          1.1全國R&D經費投入總量和投入強度不斷增加

          R&D經費投入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科技競爭力的重要指標,大多數國家在制定本國科技發展目標及規劃時都要把這一指標作為重要的參量。R&D經費投入分為兩大類指標: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絕對指標即R&D經費投入的金額,相對指標即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值。我國科研經費投入規模日益擴大,2000年以來,全國R&D經費投入逐年增加,從2000年的不足900億元,到2012年總支出為10298.4億元,突破萬億元,增長了11.5倍。近十年來R&D經費投入平均增長速度為22.33%;R&D經費投入強度(與國內生產總值之比)從2000年1%,到2012達到歷史最高水平1.98%。一般認為R&D經費投入強度不足1%的國家是缺乏創新能力的,說明該國R&D活動處于初級階段;在1%到2%之間,則說明該國R&D處于中間階段;大于2%的,則說明這個國家創新能力比較強。對比世界上主要的科技強國,R&D經費投入強度美國由2001的2.64%增長到了2.79%,日本由3.07%增長到了3.34%,德國由2.47%增長到了2.92%。雖然我國與上述這些國家R&D經費投入強度還有一定的差距,但是這些年的增長速度非常之快。

          1.2科研經費管理存在的問題

          (1)科研經費管理體制過度行政化。

          目前科研項目申請、評審、研究、驗收等環節均由行政部門主導,項目進程幾乎完全按照行政命令進行運作,經費由財務主管部門掌握、管理,經費管理的規范性不強、經費使用效益低下,造成科研經費使用的巨大浪費。

          (2)預算管理缺乏科學性。

          課題負責人缺乏一定的財務預算知識,課題組也缺少會計專業的成員,課題經費預算編制不夠科學、規范,經費預算常常超過項目實際完成需要,或不足以支撐項目研究工作的完成;課題立項評審專家往往重視項目的可行性,對項目預算審定不足。

          (3)科研經費使用過程管理不嚴。

          項目負責人對科研經費使用缺乏計劃,往往項目開展與經費使用的進度不一致;科研工作者的“馬太效應”造成一個科研團隊可能同時承擔多個科研項目,造成經費混用、挪用現象時有發生,科研經費的使用過程管理不嚴。

          (4)項目管理與經費管理相互獨立。

          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是項目承擔單位兩個相對獨立的部門,項目管理與經費管理職能劃分明確,導致科研管理與經費管理相脫節。科研管理部門只重視爭取項目,對于經費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管理不足;財務部門由于對科研管理的相關規定不熟悉,只能判斷經費使用是否符合財務管理規定,無法判斷費用使用是否具有效率。針對我國當前科研經費管理中出現的一系列問題,迫切需要完善我國科研經費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科研經費審計監督制度,科技主管部門應配備一批高素質、專業化的審計、檢查隊伍,不定期對科研項目經費進行審計,實時監督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但是,由于我國科研項目的數量非常巨大,2013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批準資助的科研項目達到34958項,此外,“86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基礎研究計劃、國家社科基金等一系列批準資助的科研項目,每年累計批準資助高達數十萬項,要對如此數量龐大的科研項目經費全部進行監督檢查是不現實的,必須將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經費管理中,在科研經費信用管理各個主體之間,建立一種互信的承諾。對科研經費管理的主體進行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公開透明,把審計檢查部門的職能與建立完善的科研經費信用管理機制有效結合起來,規范科研經費預算管理和過程控制。

          2國外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的借鑒

          加強科研經費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政府科研經費監督管理體系,是提高科研經費分配的規范性,保證科技資源配置和使用的合規性和合理性,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和效率的重要舉措。世界各主要科技強國都將信用管理引入到科研經費監督管理中,例如,德國的法律、各種科研經費管理辦法、研究機構的各種規定及管理條例都強調科研人員的“良好科學行為”,以保證科研經費的正當使用并取得最佳效果;美國衛生部的總檢察長辦公室工作計劃中對衛生部主要政府資助項目進行監督,對信用差的經費使用單位進行重點監督。美國則非常強調科學法治、責任性、科學誠信和透明度等科學道德信念。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的現實運作,具有一定的標桿作用。科研經費的誠信管理主要圍繞預算誠信、金融誠信、管理誠信等,每年NSF必須遵循聯邦政府的有關法令,定期對各項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評估,并提交相關報告。比如,涉及管理誠信方面,NSF的首席運營官(COO)在首席財務官(CFO)行政秘書支持下,對管理控制方面的結果進行調查并提供評估意見,然后上報基金會主任;由CFO領導的高級管理誠信小組(TheSeniorManagementInte-grationGroup,SMIG)就機構運營的概述性情況提供財務和管理控制報告,并由主任助理和員工辦公室主任就機構的內部管理控制情況提供申報報告。國外政府注重以正確的理念引導科學家的理性選擇,對科研人員進行科學道德教育,并加強科研人員和承擔單位的信譽制度管理,建立科學家信譽制度,對于信譽好的科研人員和承擔單位減少監督的頻次和力度,對信譽不好的重點監督。由于國外個人信用體系已經非常完善,信用評估、信用監控、信用風險和信用懲罰4個方面已經深入個人生活的各個方面,已經過了科研經費信用管理這一階段,而中國的信用體系還未建立起來,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科研經費管理。

          3我國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的主要內容

          我國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研究內容呈現出三維結構,涉及信用管理的主體,包括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評審專家和中介機構;對整個科研項目生命周期全過程進行信用管理,包括申請階段、評審階段、研究階段和驗收階段;信用管理的程序,主要包括前期準備階段、相關科研經費信用信息采集階段、信息分析及對主體評價階段、審核公布階段、后期的動態跟蹤階段。在科研經費信用管理流程中,需要特別重視科研經費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因為信息采集是進行后期信用評價,進行信用管理工作的基礎,由科技管理部門組織科技人員組成信用信息征集管理機構。選擇合適的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方法對相關信用主體進行評價。參考國外信用評價方法的基礎上,結合當前我國科研經費管理的特點,采用綜合評價方法,以定性分析為主、定量分析為輔,對被評主體的信用狀況如何進行分析、判斷并確定其等級。分析評價階段包括定量指標的初步評價、定性指標評價、撰寫信用評價報告等。審核公布階段,對各相關主體信用記錄的信息和進行信用評級的結果向社會公布,公開透明,一方面可使得科研經費相關主體的失信信息迅速傳播,接受全社會監督,加大對失信行為的懲罰力度;另一方面滿足科技交易對信用信息的需求,減少科技活動中信用信息不對稱的現象。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程序除了上述的信息采集階段、分析評價階段、審核公布階段外,還包括前期準備階段和后期的動態跟蹤階段。前期準備階段包括成立評價專家組和工作組、制定信用評價方案、信用評價通知等。動態跟蹤階段是在評價工作結束后,定期跟蹤被評主體信用等級的變動情況。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程序是一個動態的反饋過程,需要定期對管理主體進行跟蹤調查,及時補充更新相關信用數據,重新進行信用評級。

          4我國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系統設計

          國家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系統是科研經費監督管理有效進行的手段和條件,包括科研經費信用管理制度、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科研經費信用征信系統,以及科研經費信用監管機制。

          4.1科研經費信用管理法律、法規和管理文件

          通過對科研經費管理相關法律的收集和整理,發現對科研經費進行信用管理已經成為共識。《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提出為科學技術人員建立學術誠信檔案,財政部和科技部《關于調整國家科技計劃和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若干規定的通知》、《國家重點基礎研究發展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家高科技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國家科技計劃和專項經費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明確提出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機制,將課題承擔單位、課題負責人、中介機構和咨詢專家在經費管理使用、評估評審方面的評價和記錄的信譽度,作為今后項目申請及評估評審等活動的重要依據。雖然,已經有不少文件涉及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相關內容,但是缺乏一定的系統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科研經費管理的系統性和協調性不足,缺乏一部專門的法律法規來統籌規劃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的相關問題,此外,還缺乏相關的政策文件協調和銜接科研經費信用管理和科研項目的關系;另一方面,科研經費信用管理政策制定的本身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對于科研經費信用評價制度的設計要具體和明確,指標體系的設計必須具有可行性。

          4.2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

          在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系統的建立中,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是最具有關鍵意義的一步,是科研經費信用管理系統的基礎。設計和確定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是一項技術性很強的工作,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包含多個層次,其中指標既包括定量指標,也包括定性指標。科學、實用的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是必須與有關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文件內容相符合;二是一級指標應能適應不同類型被評主體的特點;三是二級指標包含的要素要能比較全面地反映不同類型被評主體的科研經費信用狀況;四是要求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按照評審對象的不同,整個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可以分為4大板塊,即項目承擔單位、項目負責人、項目評審專家和參加審計科研經費中介機構的科研經費信用評價體系。項目承擔單位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是對科研項目承擔單位進行信用評價的體系。眾所周知,項目承擔單位不僅是科學技術研究的主體,更是科研經費的主要使用者,是整個科研經費信用評價中最重要的一環,可以說,整個科研經費信用評價過程都是圍繞其展開進行的。為了能讓每一個科研項目都分配到適合的科研承擔單位之上,我們從經費預算、經費管理、組織聲譽3個方面著手,設計了項目承擔單位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其中經費預算包括預算欄目是否全面細致,金額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虛假承諾,自籌經費是否到位;是否按規定執行和調整預算;科研經費年度預算的執行效率。經費管理包括對項目經費是否進行單獨核算;對各項目經費審查的勝任能力;對各項目經費的監督管理能力;科研經費合理安排支出情況;科研經費結存結余情況。組織聲譽包括被投訴或舉報的情況;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次數。該體系可以全面衡量項目承擔單位在項目申請、評審、研究、驗收過程中,是否遵循有關科研經費管理的規則、程序和辦法。整個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中,項目負責人科研經費信用評價指標體系也是一個至關重要的考評環節。這是因為,科學研究極其強調創新性,其不同于一般的活動,只有內行的項目負責人才能夠很好地在監督和創新之間保持平衡,為了促進創新,項目負責人的權限往往較大。對項目負責人的信用評價,包括經費預算、經費管理、經費驗收,以及職業道德4個方面。經費預算包括是否編報虛假預算,套取科研經費;科研經費合理安排支出情況。經費管理包括虛假承諾、自籌經費不到位。經費驗收包括是否對專項經費進行單獨核算;是否截留、擠占、挪用專項經費;是否發生違反規定轉撥、轉移專項經費;是否發生未按規定執行和調整預算。職業道德包括是否提供虛假財務資料;項目經費使用的合理性;被投訴或舉報的情況;違規發生的次數。項目評審專家科研經費信用評價工作是一個極其復雜的活動,廣泛涉及到科研經費相關知識的運用和信息的處理,任何單一層面的評價都不能反映兩者的科研經費信用,從評審勝任能力、職業道德、關聯信用3個層面來評價。評審勝任能力,包括對科研經費相關規章制度及政策的熟悉程度;評審專家研究領域與評審領域聯系的緊密程度。職業道德,包括被投訴或舉報的情況;違規行為發生次數。關聯信用,包括對評審項目科研經費信息的保密情況;經費評審的客觀公正性;與被評審對象的關聯性。對于參加審計科研經費中介機構的科研經費信用評價主要從機構聲譽、金融信用、審計信用3個方面來考察。機構聲譽包括被投訴或舉報的情況;違規行為發生次數。金融信用包括機構的財務狀況;機構償還債務的能力。審計信用包括審計工作的透明度。

          4.3科研經費信用征信系統

          科研經費信用征信系統包括建設和完善科研經費信用數據庫和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1)制定科研經費信用數據庫統一標準是科研信用數據庫建設的關鍵和基礎。

          目前,已經建立并逐漸成熟的全國征信系統有11315企業征信系統和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而我國尚未建立全國性的科研經費征信系統。為了對科研經費進行規范而有效的監督,全國范圍內對科研項目經費信用進行征信勢在必行,信用數據庫建設需要一個統一的設計標準。建議有關部門按照科研經費信用信息收集、記錄、整理、使用的要求,研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系統總體方案,構建總體框架,設計科研經費信用數據庫全國統一標準。

          (2)重視科研經費信用信息的共享使用。

          科技經費主管部門,建立科研經費信用共享機制,充分發揮科研經費信用信息共享的作用。應把信用信息作為管理和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仔細查詢相關承擔單位、課題負責人、項目評審專家,以及中介機構的信用信息,確保經費信用管理貫穿于項目申請、評審、立項、預算、實施、結題、驗收等項目管理的全過程中。

          4.4科研經費信用監管機制

          科研經費信用監管機制包括科研經費信用評級和科研經費信用分級監督管理。根據相關主體科研經費信用指標體系的設計,通過科研經費信用征信系統對相關定性和定量指標的收集,對收集到的定量數據進行分析,定性指標則由聘用的專家進行評價。進而對相關主體進行信用評級。評級分值按100分計,結合國際上對信用的5級劃分法,將科研經費信用等級分為5類,即AAA、AA、A、B、C。信用評價分值90~100的信用等級為AAA,80~89的為AA,70~79的為A,60~69的為B,60以下的為C。科研經費信用分級監督管理,是一種全新的科研經費監管模式,分級管理,重點監督,準確評定其信用等級,然后有針對性地加強管理,等級越低監管越嚴,應該對相關主體信用等級為A、B的,加大重點巡視檢查的力度;而對于信用等級為AAA、AA減少巡視檢查或抽查;對于信用等級為C,一般不予立項資助,直至整頓整改,信用等級提高。

          5總結

          經費管理論文范文第2篇

          1.1存在的問題

          1.1.1預算編制不合理一方面,在科研項目進行申報的時候,大部分高校只注重技術,預算書隨意撰寫,甚至出現由學生撰寫的現象。高校對經費的管理不夠重視,對課題研究經費的總體支出狀況分析不夠客觀,預算編制不具備合理性、規范性和科學性。另一方面,對科研預算的審核也易出現問題,科研管理部門和財務部門對預算的審核不夠嚴格,在立項后,經費使用很難按預定計劃執行。

          1.1.2科研經費到賬時間周期長經費到達高校需要經過科研部門確認下發,到賬后需要財務管理部門進行相關信息的確認、經費分配使用等一系列步驟。在這個過程中缺乏快速、有效、科學的方法,常常出現下撥滯后、經費與科研項目不對應、轉撥不及時、變相截留科研經費等現象。

          1.1.2經費支出不合理理論上,科研經費在報銷、支出上均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應該具有合理性。但在實際的工作中,由于種種原因,財務部門不能準確地掌握科研項目的預算信息,從而導致核實支出時發生與預算不一致的現象。另外,有的科研人員對經費的管理經驗尚淺,不能按照規定辦理業務,加大了科研經費在執行時與預算的誤差,影響了科研項目的整體績效和競爭力。

          1.2解決對策

          1.2.1統一管理方法在科研經費的管理上需要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力求建立科學、合理的經費管理體制,在各個部門之間建立統一的目標,使所有人朝著一個目標努力。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經常出現預算與實際情況相背離的情況,這就要求相關單位及時了解科研項目最新發展的信息,自主合理地對高校經費進行調整。建立全過程、全員參與、全方位監控的網絡化科研經費質量管理體系,實現高校科研經費從預算、核算、使用到經費結算的全方位管理、全程管理。

          1.2.2引入第三方預算機制科學研究具有不確定性,導致在預算的初期很難估計具體的經費數,怎樣減少經費預算與實際的偏差,成為了預算環節普遍關注的問題。傳統的方法是彈性經費預算,即申報合理的經費范圍,只要經費的實際使用數量在此范圍內即可,但是,隨著科研方式的不斷變化,單純的方法已經不能滿足需求,所以需要將第三方機制引進來,由第三方站在局外人的立場上對申報的項目經費進行評估,提高預算的客觀性與合理性,使經費預算管理更具靈活性。

          1.2.3信息化管理建立高校科研經費信息共享平臺,完善信息化績效管理機制,依托網絡信息平臺,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避免出現隨意支出的現象。將科研經費管理的重點由結果轉向過程,在管理的過程中相互協調溝通,解決信息不對稱給工作帶來的問題,形成相應的監督機制,為科研經費績效評估提供基本的參考數據。隨著網絡時代的發展,信息化管理已成為可能,CNKI科研管理系統V2.0版是一款為高校、科研院所提供科研管理信息化解決方案一站式服務的全新軟件,可以有效地實現績效管理的目標。

          1.2.4績效管理經費管理制度的缺失使財務部門偏重于收支管理,科研管理部門偏重于對科研項目的鼓勵,兩者容易出現失衡的情況,沒有統一的全局性目標,同時內部審計部門也沒有對科研項目的績效進行總體的考核,使得高校科研經費在管理上問題重重。使用績效管理可以有效地解決這一難題,落實經濟責任,提高管理效率,使高校科研經費的管理更加靈活、規范。

          1.2.5管理針對性要根據不同性質的科研項目進行不同的管理,實行切實有效的管理方法,建立包括學校法人、院系、項目負責人在內的責任主體體系,明確績效管理的目標,完善績效考核體制。

          2信息化管理平臺詳情

          信息化績效管理在科研項目中的應用越來越普遍,這一管理方法因自身存在的優點,得到了各高校的關注。

          2.1信息化管理平臺結構運行表從信息化管理平臺結構的運行表中可以看出,科研管理平臺和財務管理平系得更加緊密,有助于實現績效管理的目標。

          2.2信息化管理平臺經費管理

          2.2.1預算管理在科研項目申報的過程中,通過信息化平臺進行管理可以使預算編制和預算審核有機結合,真正實現了預算管理的科學、合理和真實。特別是在縱向上應該在項目允許的范圍和計價標準內,根據課題的實際需要進行科學的預算管理。

          2.2.2下撥經費管理高校科研經費信息化績效管理平臺可以實現科研項目相關信息的共享。通過信息平臺,高校可以及時了解科研項目的進賬信息,對資金進行及時申領,方便科研部門根據信息的具體情況對申領、到賬、合同進行統一分配和管理。在合同簽訂后統一下發、轉撥,財務部門也可以根據科研經費的具體情況統一為科研部門提供票務服務,加快了經費下撥的速度,縮短了管理的周期,提高了經費分配管理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準確性,大大地提高了經費管理的效率。

          2.2.3經費支出管理管理平臺可以及時準確地提供科研項目的賬面明細,方便掌控。在科研項目建立之后需要將相關的信息錄入信息管理平臺,在項目報銷時,管理平臺可以快速、準確地根據預算數據對資金適用范圍進行嚴格控制,實現經費使用科技化,在重大技術和研究內容調整上可以更加及時、動態、準確地反饋科研經費的使用狀況,使各項目的支出等信息更為透明,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2.2.4結題、決算管理科研人員可以通過管理平臺,按照財務明細,進行嚴格的經費決算,財務管理部門進行審批,可以提高經費使用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減少經費流失情況的出現。例如:有些高校存在科研項目結束后依然長期掛賬的現象,信息化績效管理可以有效地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

          2.2.5信息化管理與績效管理的關系信息化管理是實現績效管理的必要手段,績效管理是信息化管理的最終目標,二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3結語

          經費管理論文范文第3篇

          [關鍵詞]準備金評估,償付能力,個案準備金,在途準備金

          自2002年新版《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必須聘用經保險監督機構認可的精算專業人員、建立精算報告制度”之后,中國保監會相繼頒布《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和相配套的實施細則。該《辦法》首次提出采用精算方法評估準備金,并建立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制度,其實施對保險公司穩健經營、監管機構準確評估非壽險公司負債、防范承保風險、保證充足償付能力有重要的意義。然而該《辦法》在指導公司實踐中,在數據質量要求、準備金分類認識、評估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

          一、評估原則

          在美國,《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中提出準備金評估四原則:1.準確、可靠的賠款準備金估計基于合理的假設和精算方法。2.準確、可靠的理賠費用準備金基于合理的假設和精算方法。3.賠款及理賠費用準備金具有內在不確定性,準備金估計范圍更為準確合理。4.在準確合理的準備金范圍內,最合適的準備金值既依賴于各估計值出現的相對概率,又依賴于財務報告目的。

          在我國,準備金管理辦法尚未明確提出評估應遵循的原則,但強調謹慎性原則,如“采用至少兩種方法進行謹慎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的最大值確定最佳估計值”。

          通過比較可看出,準備金管理辦法出于監管的目的,要求根據評估結果最大值確定最佳估計的做法非常謹慎保守,但最大估計值可能遠遠偏離最終實際賠付值,無法真實反映公司實際負債。而在美國實務中,精算師運用精算方法給出準備金估計范圍,管理層根據財務報告的目的以及各種值出現的相對概率,在評估范周中選擇最佳估計作為公司報告值。美國監管會計(SAP)也曾偏好于產生最高負債值的方法,并要求機動車輛責任險、產品責任險、醫療事故責任險、勞工補償險、信用事故險責任準備金必須達到用特定公式得出的最小值(根據保費的一定比例),否則提取超額法定準備金,但最終遭到許多公司反對,認為其不能反映負債真實水平,并于2001年取消了這些規定。

          二、準備金分類

          根據準備金管理規定,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其中,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包括長期責任準備金和短期險業務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包括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和理賠費用準備金。

          在美國,根據險種類別、保單期限,對長期和短期保單計提未賺保費準備金。《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將賠款準備金分為個案準備金(或稱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已報告賠案未來進展準備金、重立賠案準備金、已發生未報告IBNR準備金、在途準備金(或稱已報案未立案準備金)共五類。已發生未報告準備金為純IBNB準備金,在途準備金是由于保險人記錄過程消耗時間所導致,實務中兩者通常無法區分。聲明中還指出,廣義IBNB準備金還應包括對未決賠案未來進展的資金準備和重立賠案準備金(在某些情況下,結案后支付賠款實際并不重新開案,而是作為已知賠款的未來進展)。

          理賠費用發生于賠案報告和理算、賠付的整個過程,已報告賠案和未報告賠案都包含理賠費用。在美國,理賠費用準備金應與賠款準備金并列,而不是賠款準備金的子類。我國卻把理賠費用準備金當作未決賠款準備金的子類,同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并列。

          我國理賠費用包括直接理賠費用和間接理賠費用。直接理賠費用包括專家費、律師費、損失檢驗費等發生于具體賠案的費用,之外費用屬于間接理賠費用。在美國,理賠費用包括可分配和不可分配理賠費用準備金。1998年之前,關于獨立理算師的費用,不同公司有不同的界定方式。直到1998年,聯邦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為了各公司報告的理賠費用一致,規定直接理賠費用僅指與辯護、訴訟和遏制醫療成本相關的費用,所有理算師(內部理算師和獨立理算人)費用均被認為是不可分配理賠費用。

          三、準備金評估方法

          (一)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評估方法

          根據準備金管理辦法,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評估采用1/24法或者1/365法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以前《保險公司財務制度》規定的1/2法,要求一年內保費收入均勻流人,假定平均起保日在年中,如果保費收入集中于上半年,必然高估未到期負債,低估當年利潤,使部分利潤推遲至下一年反映。反之,會導致準備金提取不足,危及償付能力。相比之下,1/365法假設條件更為寬松,對現實背離的可能性較低,評估的準確性較高。

          對長期保單未到期責任準備金評估,準備金管理辦法中沒有單獨規定。根據比例法原理,主要采用1/365n(n表示保單期限),是對1/365法的一種擴展。該方法沿用了1/365法“保單期限內,風險均勻分布”的重要假設,而這一點對于長期保單通常不滿足,如消費信貸保險風險遞減,建筑工程保險風險遞增,保證保險風險集中程度較高。因此,采用1/365n法不能準確反映長期保單風險分布不均勻的特點。另外,采用日比例法計算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不得低于預期未來賠款與費用扣除相關投資收入的余額或者評估日假設所有保單退保的退保金額,否則提取保費不足準備金。

          在美國,未賺保費準備金按險種類別、保單期限,采用不同的評估方法。短期合同采用1/365法逐單評估,主要由會計部門負責。長期保單合同,考慮到風險分布的不均勻,最初采用78法則或逆78法則。然而在實際中,風險的分布不可能服從嚴格的等差遞增或遞減。因此,1995年美國保險監督官協會NAIC規定了長期保單未賺保費準備金評估的3個測試規則,未賺保費準備金不得低于3個測試的最大值。1997年9月,該規則被重新修訂并首次要求在1998年財務報表中,精算聲明必須包含對長期未賺保費準備金的精算意見。

          美國監管會計計提長期保費準備金的財產/意外險包括:職業責任險中,涉及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退休而附加延長期保險保障的職業責任險;質量擔保保險;其它躉繳保費或固定保費的保險期超過十三個月的保單。但不包含財務擔保保險、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及擔保保險。測試1考慮退保因素,未賺保費準備金必須足以應對退保。測試2估計賠付和費用進展及分布,根據未來賠付和費用占總賠付和費用的比例乘以簽單保費估計未賺保費準備金。測試2消除了比例法計算內在的“增長懲罰”。如果10%的總賠付和費用發生在保單簽發時,那么年末最后一天簽發的保單,未賺保費準備金為90%的簽單保費。如果采用日比例法,則將所有的保費都轉為未賺保費準備金。這樣,如果保險人保費增長速度很快,使用監管會計規則,不允許保單獲得成本遞延攤消,盈余會因為保單獲得成本而流失,導致“增長懲罰”。測試3為保費充足性測試,未來期望賠付及理賠費用從發生折現到評估日的現值扣減未來保費從收取折現到評估日的現值。測試3允許保險人用評估日到賠案及費用發生日之間的預計投資收益來沖抵未來賠付支出。由于允許貼現,需要確定風險邊際,因而貼現率選取凈投資收益率扣減1.5%和5年期債券收益率中的較小值。測試3實際上忽略了簽單保費(前兩個測試以簽單保費為基礎),完全根據保單未來風險計算期望凈現金的流出。如果保單定價明顯低估,那么未賺保費準備金可能會超過簽單保費。

          比較可看出,我國保險公司數據信息系統還不完善,對于短期保單,并非所有公司都有能力采用1/365法,部分公司采用1/24更符合公司實際。長期保單未到期責任準備,簡單比例法(1/365n法)同美國監管會計3個測試相比,準確和謹慎程度還有所差距,主要體現為:1.不能準確反映長期保單損失不均勻分布的特點。2.我國公司處于快速增長階段,會帶來“增長懲罰”。3.對于償付能力存在問題的公司,更容易通過低價銷售保單“圈錢”來掩飾公司的流動性壓力,此時未來負債可能會高于簽單保費,而根據我國保費不足測試,未賺保費永遠低于簽單保費,從而無法真實反映公司的實際償付能力。

          (二)未決賠款準備金評估方法

          已報告賠案的理賠涉及到案件受理、現場勘查、責任審核理賠、殘值和追償款收入估計。在我國,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主要采用逐案估計和案均賠款法。在美國,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是由理賠人員的負責,由理賠部門完成,采用的方法主要有逐案評估、公式法或平均賠付成本系統。

          長期以來,我國財產險公司精算沒有得到重視,財產保險主要為短尾業務,IBNB準備金比重相對較小,采用不高于當年實際賠款4%提取,強調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的準確性。但隨著職業責任險、醫療事故責任險、雇主責任險等長尾險種的開發,全民保險意識、法律意識增強,已報告賠案最初賠款估計必然無法完全準確,因此采用逐案評估法、公式法和各種賠付成本系統估計已報告賠案,而將已報案賠款的未來進展歸人廣義IBNR準備金,強調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的一致性,廣義IBNR準備金的準確性,會成為必然趨勢。

          對IBNR準備金估計,準備金管理規定,根據險種風險性質、分布、經驗數據等因素,采用鏈梯法、案均賠款法、準備金進展法和B-F法,至少同時用兩種方法進行謹慎評估。

          在美國保險實務中,準備金評估方法主要分為三類:損失進展法(包括鏈梯法、案均賠款法、準備金進展法)、損失率法、兩種方法的綜合(B-F方法和S-B方法)。采用鏈梯法,準備金評估結果對流量三角型左下角數據極為敏感,進展因子較小的變動就會導致評估結果巨大的波動。而損失率法過于重視近期賠付經驗,忽略賠付進展規律,很難符合實際。S-B方法(又稱Cape-Cod方法)同B-F方法類似,都綜合運用賠付延遲模式規律和基于風險的期望賠付率,其最大創新之處在于使用歷史經驗數據來估計最終期望損失率,而不依賴于賠付經驗判斷最終損失率。因而在再保險業務中,再保險人因缺乏最終損失率,或者當定價精算師的期望損失率與實際經驗不一致時,該方法更為有效。

          (三)理賠費用準備金

          在美國,可分配理賠費用可直接分配到具體賠案,因而可分配理賠費用被分為已報告和IBNR部分,所有對賠款數據的分析也同樣適用于直接理賠費用。當可分配理賠費用與賠付模式一致時,可分配理賠費用與賠款相加以評估未決賠款準備金,否則單獨評估可分配理賠費用準備金。不可分配理賠費用準備金評估,目前美國運用最為普遍,最合理的方法是基于操作過程的Johnson方法。

          考慮到我國保險公司數據庫信息不夠完善,直接理賠費用數據嚴重缺失,根本無法采用流量三角形方法進行評估,只能對已報告賠案的理賠費用采取逐案評估法。由于數據積累有限,間接理賠費用的數據達不到Johnson方法的要求,因而只能采用比率分攤法。

          四、考慮因素

          準備金評估過程中需要考慮多種因素,如數據質量、保·單條款、外部環境等。準備金管理辦法規定“保險公司提取的各項準備金不得貼現”,要求在準備金報告中對數據的完備性、準確性及存在的問題進行說明,但并未對衡量數據質量的標準詳細解釋,其他考慮因素都不曾提及。

          美國《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指出,數據的趨勢、承保、理賠處理、數據處理過程及法律和社會環境的變化,對準確解釋和評價已觀察數據,選擇評估方法非常必要。另外,了解保險公司業務特征,熟悉保單條款、免賠額、殘值迫償款、保單限額和再保險安排對準備金評估也很重要。因而在準備金評估中,精算師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一)數據因素

          在《財產/意外險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原則的聲明》中,對數據分類的五個重要日期(事故日、報告日、記錄日、會計日、評估日)、數據的組織形式(事故期、報告期、保單期數據組織形式)、數據的同質性和可信性、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和詳細的說明。數據分組需要考慮同質性和可信度,按照承保風險性質、風險類別、賠案進展模式等特征進行數據細分,可增強同質性,提高評估準確性。但對同質性的要求不能過于嚴格,數據分的越細,風險的同質性越強,但同時會導致每一類別數據量的減少,從而影響數據可信度。因而可信度與同質性不能同時兼顧,在進行數據組織和整理時,精算人員必須在兩者之間尋找合適的平衡點。

          實際操作中,精算師不可能在任何時候都獲得完全準確、合適、充足的數據,因而只能根據可獲得數據進行分析。但在1991年ASOP(精算實務標準)No.9中規定,“如果精算師清楚所獲得數據受限,必須進行披露”。在評估之前,精算師還需要識別可疑的數據,確保精算數據同其他財務報表數據的一致性。

          在1993年ASOPNo.23中對數據的選擇、依賴于其他數據提供者、數據的評論、數據的使用、數據質量的披露等方面給出指引,適用于定價、準備金和價值評估等領域。其中指出,判斷數據充足性,若不足以進行分析,精算師應要求獲得充足的數據或拒絕任務;評論內外部數據是否一致;描述數據是否存在缺陷;如果依賴于其他人提供的數據,應進行披露;精算師應考慮目前數據與過去數據的一致性;任何對數據的調整和修正都必須進行披露。

          (二)折現問題

          賠款和理賠費用準備金折現的合適性一直存在爭議。1992年ASOPNo.20指出,在并構或轉移未到期責任風險時,賠款準備金會被折現。折現率可根據市場利率、投資組合收益率選擇,有時會作調整以反映風險、投資費用或稅收。A.SOPNo.9中指出,如果財務報表采用折現值,精算師需要考慮由于折現帶來的不確定性,并披露現值、折現利率、折現數額。

          (三)報告模式、進展模式。理賠模式

          財產保險賠案報告較快,而責任險賠案報告延遲時間較長。保險人的賠案程序會影響個案準備金的進展模式,理賠實務會影響歷史進展模式的一致性。理賠處理較快的財產險,賠案準備金估計不確定性較小。相反,理賠處理較慢的人身傷害責任險賠案,最終賠款通常較大偏離最初估計額,它依賴于傷害類型和損失程度,通常還會涉及司法訴訟過程。

          除上述因素外,準備金評估還需考慮:

          1.損失頻數和強度,相同總賠款可能來自于少數大賠案或許多小賠案,但前者的準確性遠遠低于后者。2.保單條件,如保單限額、免賠額(超賠起賠點)、索賠發生制和累計限額等都會影響評估。3.殘值、追償款和擔保物,即使在監管會計下,也可以從賠款準備金中扣減。4.再保險計劃改變、凈自留額變化、未滿期責任轉移、結構性賠付都會影響準備金評估。5.公司運營的改變、新的計算機系統的引入、會計的改變、理賠實務和承保政策的改變,都會影響損失經驗的連續性、一致性,準備金的計算應反映這些變化的影響。

          經費管理論文范文第4篇

          【關鍵詞】高等學校;科研經費;績效;過程控制

          近年來,我國的高等教育呈現出快速發展的勢態,高校的科研成果也在我國科學研究領域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國家對高校科研經費的撥款也隨之迅猛增長,如何安全地加以管理并讓其實現應有的作用,無論是對單位還是對國家都至關重要。本文將結合實際工作經驗,試著探討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一些改進對策。

          一、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般來看,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認識偏頗。當前很多高校的科研經費管理中存在著“重立項輕管理”的現象。在日常管理中,存在一個錯誤的認識,即:爭取課題經費不容易,既然好不容易申請來了,那么該如何花就主要由項目負責人說了算。課題經費儼然成了個人的私有財產,從而使得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往往出現科研經費支出的隨意性、違規性。

          (二)財務管理缺位。目前,不少高校實行各自為政的管理體制,即科研部門管合同與項目,項目負責人使用經費,財務部門管經費報賬和會計核算這一模式。這種模式導致管項目的不管經費、管經費的不了解項目,各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與配合。一些高校的科研部門對科研項目疏于管理,把經費管理的責任下放給了財務部門,但財務部門由于對科研項目的運作過程不熟悉,不了解科研經費的籌集、使用和耗費情況,對經費使用是否與項目進度一致,是否屬于合法開支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從而導致了項目負責人對經費有絕對的控制權,只要項目經費開支不超過到款數,報銷的票據符合規范,就能順利過關,造成科研經費的使用中缺少必要的內控監督機制。

          (三)忽視預算編制。科研項目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然而,在許多高校,預算編制往往不受重視,本該由財務部門參與的預算編制卻沒有財務部門的份,科研項目的管理職能部門對預算也不嚴格監督審核,把項目預算編制充分放手給了課題負責人。課題負責人在申報課題時,往往做足了課題申報材料的功課,為的是項目能順利被批準,卻對經費預算的編制從主觀上就不夠重視。在編制中往往憑借對項目申報經驗來預估,對項目的開支缺乏足夠的科學論證。這樣的結果勢必造成預算編制不夠精細,虛列支出項目,或是對經費的配比不當。由于預算編制中即存在著這些問題,因此經費到位后,自然無法嚴格按照預算執行,財務部門審核經費使用情況時也無法根據預算項目來控制,使得預算形同虛設,失去了預算對支出應有的約束力。甚至連結題時所提供的財務報表往往只能按照預算數來制作。此外,課題預算不夠細化也為科研課題結題不結賬提供了可能。所謂“結題不結賬”是指科研項目已完成,已通過驗收評估,但卻還不作賬務處理,剩余的資金長期掛在賬上,項目經費決算遲遲無法完成,這也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

          (四)資產和資金流失嚴重。從有關部門的調查結果看,高校對科研經費形成的資產監督比較薄弱。由于為課題添置設備在論證時不夠充分,設備重復購置或長期閑置的現象時有發生。多數學校未規定:當項目完成結題時,資產應收回,并提供給其他項目使用。從而導致了資產的重復購置且不能共享。有些人甚至為了避開固定資產驗收,故意開具多張發票,將固定資產拆分成材料,使得國有資產流失。有的科研人員將爭取到的橫向科研經費掛靠外單位,逃避上繳管理費,避開學校對資金的管理。此外,高校對科研項目形成的專利技術、科研成果等無形資產沒有及時入賬管理,價值確認也沒有規范處理,以上種種現象都造成了資產和資金的浪費、流失和失控。

          (五)沒有績效考核。對于科研項目的結項環節,不少課題并沒有像立項時那么慎重其事,甚至即使未取得預期成果或沒有成果,結項時也能不了了之。由于缺少嚴格的驗收環節,實際操作中幾乎所有的課題都能通過,即使不通過,也沒有相應的處理辦法或獎懲機制。目前,對于科研課題研究成果的評估很少顧及經濟和社會效益,只注重短期眼前的成果評估,缺乏對其后產生的長遠的經濟效益評估。

          二、改進對策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方面入手積極加以改善:

          (一)完善管理制度。高校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出一套適應學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制度,并不斷予以完善。對于縱向科研經費,必須嚴格執行上級科研經費管理辦法,嚴格按照項目預算批復書的內容使用經費。對于橫向科研經費,要給予一定的活動空間,積極參與市場競爭,加大學校的創收效能。在制度完善的過程中,要細化實施細則,明確開支范圍和口徑,確定合理的支出水平。同時,校領導要對全校的科研經費管理實施統一領導,并細化規定各部門(科研、財務、審計、資產、經辦使用部門等)在科研經費的使用與管理中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健全科研經費管理責任制。

          (二)優化人才素質。首先,高校應努力提高科研人員合法使用科研經費的自覺意識,日常應加大科研政策和有關制度的宣傳與教育力度。同時,也要提高科研經費管理相關人員的工作技能。例如,有計劃分批次地組織培訓班,讓財務人員和有關人員都能掌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法規,并對科研項目的專業知識有所認識。其次,可借助社會上科研機構和專家的力量來彌補自身專業技術力量上的不足,增強科研管理的能力。只有優化了人才素質,才能規范科研經費管理的全過程,不斷提高科研經費的管理水平。

          (三)加強過程控制。在項目立項編制預算階段,高校應要求項目負責人科學、合理、詳細地編制預算,財務部門應協助項目負責人,給予一定的指導。科研管理職能部門應根據項目合同書或計劃任務書嚴格審批預算編制。在項目經費到位后,科研部門要和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密切配合,以項目預算為依據,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共同監督經費支出情況,發現不合理的支出及時糾正。財務人員在辦理日常報銷尤其是轉撥款等大額支出時,應及時對照項目合同預算書,掌控項目已完成進度及已支出數額,再對款項支付與否做出準確合理的判斷處理,從而把經費收支情況的實時監控落到實處。項目預算中應嚴格控制管理費、人員經費、業務招待費開支、確定合理的支出比例;其中與科研活動無關支出,例如個人生活性或消費性支出,一律不得在科研經費中報銷;在項目結題階段也要對科研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高校在科研管理制度中應對課題何時結題結賬做出規定,并限定結余經費的用途;結題中,財務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積極配合,清理賬目,核實項目的經費額度和已支出數,據實編制科研經費決算表,結出經費的使用情況,不得長期掛賬報銷費用;特殊原因確需延期的必須按照程序提前辦理延期手續。項目結題未按時結賬的,除國家有明確規定結余資金退回原撥款渠道外,學校有權收回結余經費。學校也可設立科研發展基金,歸集已結題項目的結余經費,該經費可用于科研儀器設備運轉的維護、人才培養及其他研究發展項目的科研和啟動。

          (四)加強監督審計。高校應提高科研經費管理的監督審計意識,充分發揮審計、紀委、監察部門的作用。學校應定期檢查和抽查科研經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于科研經費使用中的違規行為,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并限期整改。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

          (五)加強資產管理。科研經費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納入學校的資產統一管理。當項目結題或發生變動時,財務部門要會同資產管理部門與科研管理部門及時進行資產清理。要提高科研儀器設備利用率,資產管理部門應合理調配已結題項目的資產,互通有無,實現再次利用,避免科研設備的重復購置。對科研中形成的無形資產也要納入學校的財務管理體制,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與增值。

          (六)建立信息互通。當今社會是一個信息化的時代,高校應建立以科研和財務部門為主,資產管理部門、審計部門等參與的科研經費管理平臺。科研管理人員將下撥的課題經費項目開支額度傳輸到財務報賬系統,當某項開支超過額度是報賬系統會自動屏蔽,并反饋給科研管理部門。借以實現數據的共享,達到各職能部門在管理上的相互協調、相互依托、相互滲透。

          (七)建立績效考評體系。高校應逐步建立科研項目績效考評指標體系,不僅考核科研成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也應考核其取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學校可考慮建立科研基金,為科研成果的轉化提供資金支持,促進有實用價值而無資金支持的項目進一步實驗,開發研究、市場推廣等,努力向產業化轉化。

          “十二五”期間,國家仍將進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因此科研經費管理改革勢在必行。我們應該通過建立問責機制、強化課題相關人的責任,制定監督管理機制等系列措施,切實加強科研經費的監管,提高科研經費管理科學化、精細化的程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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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費管理論文范文第5篇

          論文關鍵詞:鄉鎮中學財務管理問題探析

           

          近年來,鄉鎮中學的財務管理越發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有效地解決中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直接關系到我市教育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關系到全市教育的可持續發展。因此,解決鄉鎮中學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就成為當務之急。本文試圖就我市鄉鎮中學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成因及對策作粗淺的探討。

          一、鄉鎮中學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經調查得知,目前我市鄉鎮中學財務管理混亂現象非常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違紀收費現象嚴重

          一是超標準收費。當前,雖然實行了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但是仍有一些學校在資料費、班會費、住宿費和代辦費等方面超標加碼。二是巧立名目收費。這種情況多見于一些特殊的年級,如畢業年級的照相費、考試費;起始年級的檔案費。三是重復收費。這主要表現在學期開始已收繳了的費用,在學期結束或中途時,又再次收取該項費用。如有些規定的用書資料,其費用已包含在開學初規定的征費標準中,而中途發放時又要學生再繳這筆費用。四是搭車收費。主要表現在某些學校趁開學統一收費之機,將一些學生無需交納的費用也“一視同仁”地收取。如某些學生未在學校搭膳住宿,也被學校收繳了搭膳費或住宿費。上述四種亂收費現象往往同時或多數存在于我市某些中學,積少成多,往往一學期、一學年亂收費的數量極其驚人。

          (二)支出泛濫混亂

          鄉鎮中小學的經費雖然緊張,但支出的無計劃性和無預算性,使得支出過濫過亂。主要表現在:一是吃喝招待費過多。近年來財務管理論文,鄉鎮中學的招待費有增多趨勢。有些鄉鎮干部和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借口到學校檢查工作,往往要求中學接待,大吃大喝,甚至還洗頭、按摩、包小姐。學校也常常利用請吃請喝與地方拉關系。二是亂送禮現象普遍存在。每年春節、中秋節、教師節等節日,許多中學都有給鎮領導、主管部門領導送禮送“紅包”的慣例論文提綱格式。三是盲目購物。特別表現在各中學普遍存在亂購亂訂復習資料、參考資料和教具等,尤其是近年來有關中學為了應付上級主管部門名目繁多的“驗收”,耗費大量資金,購買了大量的一時難以利用的幻燈機、錄像機、電視機和電腦等。四是亂發錢現象時有發生。逢年過節,學校就想方設法給職工發些什么福利;教職工工作上每拖一點時間,校長都要發些加班費;每次考試,學校總想方設法發資金。吃喝招待和亂送、亂發亂購,是目前我市鄉鎮中學支出上的“黑洞”。

          (三)會計制度不健全,票據管理混亂

          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沒有使用符合規定的標準收據。部分鄉鎮中學收費不但沒有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而且開具的收款收據手續不全,除了收款人簽章外(有的甚至只寫一個“姓”),沒有任何其他簽字和印章,更有甚者連學校的公章都不蓋。二是收費干脆不開票據。部分中學除開學初的收費外,中途的其它收費,不管合理不合理,一概不開票。三是支出票據“白條”多。這種現象幾乎各校都有,普遍存在。除了學校集體從新華書店購進的課本教材和主管部門統一購物和調撥的經費外,其余支出許多都是“白條”,并且“白條”上“經辦人”、“證明人”、“使用人”和時間、地點都不全,往往只是會計寫個條子,校長簽了“同意支出”就入賬。

          (四)大量教育經費被嚴重侵占

          一是學雜費被大量調用。按國家政策規定,中學的學雜費主要是用于改善辦學和學校辦公條件,而有的鎮政府在財政吃緊的情況下,不顧政策規定,大量調用中學的學雜費用于發放黨政事業單位的職工工資,甚至有些學校的代辦費都被調用一空。學校處于“無米下鍋”的狀態,不得不出“亂收費”之下策。二是各種攤派伸手學校。什么治安費、環衛費、贊助費、捐款等應有盡有。三是固定資產被占現象屢禁不絕,突出表現在學校的操場、房屋常常被占用,至于課桌、磚瓦被盜現象則更為普遍。

          (五)財務赤字嚴重

          收支不平衡,財務赤字已成為各中學的通病,盡管大家都不停地亂收,但遠遠不能滿足支出的速度,因此赤字在不斷加大。在制止亂收費的社會氛圍中,在赤字的壓力下,許多鄉鎮中學又不得不靠拿貸款過日子。個別無法拿銀行貸款的中學又不得不去拿民間的“高利貸”。

          二、鄉鎮中學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原因

          鄉鎮中學財務管理問題的成因很多,歸納起來分析,共性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落后

          一個地區中學財務管理客觀上受這個地區生產力狀況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本人認為,我市鄉鎮經濟發展水平的低下,尤其是地方政府對中學教育投入總額的不足財務管理論文,是造成中學財務管理混亂的一個最基本的原因。政府該給的錢沒法給,該發的沒法發,該辦的事沒法辦,逼著許多中學違反政策“自謀生路”。相反,因政府困難,不該調用的錢調用了(比如代辦費),不該攤派的攤派了(比如訂報紙、強制性捐款等),這些都加劇了中學經費的困難和管理上的混亂。在一定程度上說,經濟越困難的地區,中學教育越難辦,中學的財務管理越不規范。

          (二)鄉鎮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忽視對教育資金使用過程的管理

          近年來,許多鄉鎮政府對中學的財務管理,往往是注重了投入和支出,疏忽了使用過程的管理。鄉鎮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門,也往往重視了各中學的教育教學管理和人事管理,而淡忘了對財務的管理,甚至對有關中學財務管理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睜只眼閉只眼,包庇問題阻礙查處。許多中學財務管理中問題的發生,還直接與某些有關領導及部門有關,比如“專款不專用”,招待費開支居高不下等問題。

          (三)校長和教師隊伍的不穩定

          教師的職業對一個教師來講是很穩定的,一個大中專畢業生一旦跨進鄉鎮中學教師的行列,那么他(她)要改行從政或從事其他事業單位的工作,往往比登天還難。但鄉鎮教師的工作位置也不夠穩定,許多鄉鎮每年暑假都要進行一定規模的學校領導班子和教師隊伍的調整。隊伍的不穩定是造成學校財務管理混亂的一個極其重要的原因。許多校長和教師對前任領導財務管理中的問題和漏洞“概不負責”,而在自己短暫的任期內,對經費的收支也有恃無恐,更談不上責任。

          (四)教職員工的師德和法紀觀念淡薄

          應該說,這是造成中學財務管理混亂的非常重要的內因。目前絕大多數鄉鎮中學教師對教育經費收支的政策與法規知曉極少,對會計制度更是很少了解,因此往往是想收費就收費,想花錢就花錢。更有許多教職員工師德觀念淡薄,目光總是盯住資金福利,不比貢獻只攀收入,甚至逼著校長亂花錢。

          (五)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因為絕大多數鄉鎮沒有統一制訂規章制度,許多中學也不主動制訂關于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尤其預算制度、結算制度、內審制度、民主理財制度等規章制度是應有全無,所以無制度可依也使許多鄉鎮中學在財務管理上是無拘無束,職、權、利、責和風險的關系非常模糊。

          (六)財會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目前,我市部分中學的財會人員甚至由學科教師兼職,不僅不懂《會計法》、《審計法》等財會法規,而且對財務賬目業務知識也是糊里糊涂,至于編制預算、提出財務報告和作出財務分析財務管理論文,更是不可能的事,而且這些鄉鎮中學的財會人員大多數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電算化合格證”等證件。財會人員應是學校的管家,但“財會盲”型的“管家”是無論如何擔當不起自己責任的,“不會管”必然造成財務管理的“不規范”。

          (七)審計和督查工作滯后

          及時審計和督查是預防和解決鄉鎮中學財務管理混亂的重要手段。但目前我市教育主管部門、審計部門財會人手少,很難及時把握審計這一關;年度的例行審計無法解決財務管理中諸多的問題。甚至部分中學的財務多年沒有被審計過,一直是“我行我素”,以致混亂的問題成堆,達到無法挽回的地步才被引起過問。

          三、解決鄉鎮中學財務管理存在問題的對策

          無可置疑,解決目前鄉鎮中學一系列財務混亂的問題,應成為各級地方政府關心教育和教育主管部門管理教育的當務之急。筆者認為,解決鄉鎮中學財務管理一系列混亂問題,至少必須采取五大措施:

          (一)地方黨政和教育主管部門領導必須高度重視

          強化鄉鎮中學的財務管理極其重要,而要做好這項工作,前提條件是地方黨政和教育主管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首先,要強化對鄉鎮中學財務管理重要性的認識論文提綱格式。認識到強化財務管理是加強鄉鎮中學管理的重要的中心工作之一,是政府行為的重要職責,是提高教育投入的效益、保證地方教育等社會事業持續發展的有效保證。現在有些鄉鎮的黨政領導抓經濟建設和法制建設的力度很大,對教育的投入也比較重視,教育經費的投入一般在地方預算支出中占相當大的比重,但往往只管撥付經費,不管經費的使用過程,這種狀況必須改變。其次,要落實鄉鎮政府的財政所、鄉鎮分管部門、教育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等各職能部門領導在鄉鎮財務管理過程中的責任,尤其要進一步明確有關部門和領導監督的責任。再次,要定期通報各中學財務管理的狀況,及時處理違規的人和事,尤其是對管理混亂、問題很多,并且領導和教職員工有以權謀私和經濟問題的中學,一定要盡快審計和查處,迅速解決問題。

          (二)加強教職工的教育,提高教職工的素質

          廣大教職員工素質的提高,是強化鄉鎮中學財務管理的基礎。強化這一基礎的重要和必要的手段是強化教育。一是要加強對廣大教職員工的政治理論教育,不斷提高其政治素質。二是要加強法紀教育,不斷增強守法意識。尤其是要加強《會計法》、《審計法》、《中小學校財務制度》以及預算內、外資金管理規定的教育,使廣大教職員工尤其是中學校長在收錢和用錢問題上進一步慎重。三是要強化師德師風教育,不斷弘揚敬業精神和增強奉獻意識。尤其是要通過教育,制止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唯利是圖”思想對廣大教職員工的侵蝕,使大家忍耐經濟上的“貧窮”,追求精神上的富裕,堅決不做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事。四是要強化鄉鎮中學財會人員業務知識的專項培訓,不斷提高財務管理的業務素質。

          (三)建立和健全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防止和解決鄉鎮中和學財務管理混亂的問題,重要的保證是建立健全有關財務管理的制度。從目前狀況來看,必須建立和健全的制度與規定有:預算制度、資金管理制度、固定資產臺帳制度、票據審批及管理制度、結算及轉賬制度、專款專用制度、收支兩條線制度、收費許可證制度、財務公開制度、審計制度、民主理財制度財務管理論文,取消校級招待費制度。當然建立和完善這些制度最好遵循“由粗到細”的原則,必須結合本地和本校實際,要在操作性和實用性上動腦筋。

          (四)強化全方位監督

          光有整套的財務管理制度,不一定就能解決目前鄉鎮中學財務管理中的混亂問題,關鍵的是堅持監督,以防有關規章制度變成一紙空文。一是要堅持領導監督,二是要堅持群眾監督,三是要堅持社會監督,進而形成全方位監督網絡。特別是要強化學校內部的民主理財,強化學生家長、鄉鎮干部對學校的監督和教職員工對財會人員的監督。

          (五)改善教育管理體制

          解決鄉鎮中學財務管理混亂的狀況受許多客觀因素的制約,要在整治和管理效果上求突破,管理體制的突破很有必要。國家財政部和原國家教委制定的從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制度》中明確規定:“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本人認為,教育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從實際出發,有必要對部分鄉鎮中學迅速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以規范鄉鎮中學的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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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胡英梅:“高校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河北軟件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