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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業獸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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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業獸醫的概念

          執業獸醫的概念范文第1篇

          1.1基層獸醫技術水平不過硬

          目前,基層獸醫隊伍結構較為復雜,具有全日制大學獸醫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多,擁有執業獸醫師資格更是鳳毛麟角,有的是畜牧獸醫大、中專畢業生,有的是畜牧專業改行做獸醫,有的是畜牧獸醫部門的退休職工,有的是鄉(鎮)獸醫站兼職人員,甚至有的是未經過畜牧獸醫學習培訓的養殖場(戶)主自己做獸醫。他們中的一部分人沒有經過系統的獸醫專業知識學習,只是在獸醫實踐中掌握粗淺的臨床知識,在全局上難以做到防控措施科學合理,在個案上無法對疑難病癥做出正確診斷,不能適應現代畜牧業發展的需要。

          1.2缺少必要的診療設備

          很多養殖場(戶、小區)獸醫室條件簡單、設備簡陋,只有簡單的臨床用具,缺乏必要的設施設備,檢驗化驗設備更是寥寥無幾。獸醫只能憑借自己的實踐經驗根據臨床癥狀、剖檢變化等作出診斷并進行治療,使一些疾病診斷缺乏有效依據,容易誤診、延誤病情,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1.3用藥不合理現象比較突出

          基層獸醫用藥不合理現象主要表現為:一是抗菌素使用泛濫。有的基層獸醫對畜禽疾病缺乏系統檢查和綜合分析判斷能力,目的不明,靠藥物試治診斷,盲目使用抗菌素,有的為了預防疾病定期在飼料或飲水中添加抗生素,由于抗生素的長期使用和濫用造成某些病菌產生抗藥性,治療難度增大。二是藥物配合錯誤。有的基層獸醫不明藥性,將某些配伍禁忌藥物配合使用,造成藥效不良或引起毒副作用,使病情加重。三是大劑量用藥。有的基層獸醫的用藥誤區是無論什么藥物,都按照廠家產品說明書統統加倍,大劑量甚至超大劑量用藥,以為這樣做可以起到好的治療效果,其實這種做法極不科學,不但會因過量使用藥物使病原產生耐藥性,還會引起藥物中毒,重者甚至造成發病動物死亡。四是片面強調藥物的治療作用,忽視動物機體的內在作用。五是用人藥治療動物疾病。有些基層獸醫認為人用藥物比獸用藥物療效好,其實這種認識很不科學,人藥與獸藥雖然有相似之處,但也存在著很大的藥性差異,人用藥物給動物使用會產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副作用,而且有些效果相對較弱的人用藥物給動物使用,可能根本就不起作用。

          1.4不重視隔離、清潔和衛生消毒工作

          有的基層獸醫不重視清潔和衛生消毒工作,不注重細節,缺乏無菌概念。獸醫室物品亂堆亂放,藥品存放不規范,注射器、針頭等醫療用具消毒不嚴格,注射部位及手術部位消毒不嚴格,甚至不進行消毒,一次性醫療用品反復使用。發生疫情時,不對發病動物進行隔離,也不對場地進行嚴格清污和對環境進行嚴格消毒,剖檢動物尸體病料處理不當,從而導致或加快病原體的傳播。

          2如何提高基層獸醫服務能力

          要提高基層獸醫的服務能力,必須把握當前畜牧業發展的新特征,適應基層獸醫發展的新形勢,堅持以提高基層獸醫服務能力,確保畜牧業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努力實現動物產品供需基本平衡、養殖效益穩定增加、動物產品質量安全可靠、資源開發利用適度、生態環境和諧發展。

          2.1加強基層獸醫隊伍建設,提高基層獸醫水平

          加強基層獸醫隊伍建設,要強化法律法規和專業素養的建設,優化提升隊伍整體實力水平,創建專業、系統、多層次、高業務水平的基層獸醫隊伍。一是要提高基層獸醫準入門檻,逐步達到規模化養殖場至少有一名執業獸醫師,最終達到所有基層獸醫必須有執業獸醫資格;二是要加強對現有基層獸醫的法律法規和專業技能培訓,提高基層獸醫的綜合能力;三是要加強對基層獸醫的管理,獸醫衛生主管部門每年要定期對基層獸醫進行考核,對經考核合格人員發放上崗證書,實行持證上崗。

          2.2加大政策扶持與投入,完善養殖場(戶、小區)獸醫室設施設備

          政府要加大對養殖場(戶、小區)獸醫室建設的政策引導與扶持,鼓勵養殖企業加大對獸醫室建設的投入,按照無規定疫病區建設要求,完善獸醫室醫療設施,購置必要的檢驗設備,達到能進行細菌學檢驗的要求。條件成熟時可把養殖場(戶、小區)獸醫室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作為種畜禽場申報、畜牧業相關項目扶持的必要條件之一。

          2.3加速機制創新,引導建立社會化獸醫服務體系

          基層獸醫由于受客觀條件所限,有些工作例如血液原蟲和病原微生物分型鑒定、一些疑難病的確診等光靠其自身條件難以完成,這時候就要借助政府、科研機構的實驗室和社會獸醫服務機構來幫助其完成。一是要充分利用現有各級獸醫實驗室網絡為養殖場(戶、小區)提供實驗室診斷服務,近年來,國家為加強獸醫防疫體系建設,大力開展獸醫實驗室建設,建成了以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為龍頭、區域性中心實驗室為骨干、基層綜合診斷室為基礎的技術支撐網絡,充分利用這些實驗室網絡開展實驗室診斷服務,既可以幫助養殖場解決實際問題,又可以提高實驗室的利用效率。二是要引導建立社會化獸醫服務機構和體系,利用其較好的條件和醫療設備為養殖場(戶、小區)提供獸醫技術服務,尤其是幫助基層獸醫完成流行性疾病的確診、病原微生物的分型鑒定以及高經濟價值動物疑難病的診治等僅靠其自身難以完成的工作,從而提高基層獸醫的服務能力和效率。

          2.4加快獸醫技術創新,拓展基層獸醫服務范圍

          執業獸醫的概念范文第2篇

              非法行醫行為是非法行醫罪客觀方面最重要的內容。非法行醫,雖只寥寥四字,但其中卻蘊涵著極為豐富的內容。為充分認識非法行醫罪的客觀方面,本文擬對非法行醫行為作一較為深入的剖析。

              一、非法行醫罪之“非法行醫”

              所謂非法行醫,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擅自從事醫療業務活動。非法行醫罪是職業犯,因此只要沒有取得醫生執業資格而像具有執業資格的人一樣從事醫療業務活動,就是非法行醫。主體資格不合法,而醫療業務活動合法的情況是不存在的。必須將主體資格不合法與不合法的主體擅自從事醫療業務活動這兩方面結合起來認識非法行醫。借用公式形式表示非法行醫行為,即為:

              非法行醫=非法主體+擅自行醫

              在這一公式中,非法行醫之違法性主要體現在行醫主體資格不合法上,至于醫療業務行為是否違反醫務工作規章制度,則在構成非法行醫罪時在所不論,但在認定本罪的結果加重犯時具有一定的意義。

              非法行醫既然是非法主體加行醫,而非法主體主要是本罪主體所要討論的問題,因此,在本罪的客觀方面,行醫就成為認定的關鍵。

              二、非法行醫之“行醫”

              關于“行醫”,有學者認為有兩種含義:一是單指為人看病的行為;二是以為人治病為業,即開業行醫。(注:曹子丹、侯國云主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精解》,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06頁。)筆者認為,在非法行醫罪中,應取第二種解釋,即行醫是指以實施醫療行為作為其職業或者業務的行為。非法行醫罪是職業犯,要求行為人須將某種行為作為職業或者業務而反復實施。業務是指人們按照社會生活上的地位而持續或反復地從事自己選定的事務。對于業務,不區分其事務屬于公還是私以及是否有報酬利益,而且不問他從事的是主要的事務還是輔助的事務。(注:[日]木村龜二主編:《刑法學詞典》,上海翻譯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632頁。)對于醫療業務,我國臺灣地區“行政院衛生署”曾解釋說,醫療業務是指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不問是主要業務或附屬業務,凡職業上予以機會,為非特定多數人實施之醫療行為均為醫療業務,但醫療業務不以收取報酬為要件。對于這里所指的附屬業務,臺灣有學者認為,是指為完成主要業務所附隨之準備工作與輔助事務,且此項附隨之業務,不問與業務系直接或間接之關系,均屬于其所執行之業務范圍。(注:黃丁全:《醫事法》,月旦出版社1995年版,第89頁。)

              對于醫療業務,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其特點:

              第一,醫療業務是以實施醫療行為為內容的業務活動。關于何為醫療行為,容后文詳述。

              第二,行為人須反復或者持續的實施醫療行為或者至少須以反復、持續的主觀意思實施醫療行為。如果行為人缺乏反復、持續地實施醫療行為的主觀意思,只是在特定的情況下偶然地實施了醫療行為,不能認為是醫療業務。例如,某甲,沒有醫生執業資格,答應某乙的請求,商定以1800元的價格為某乙之子某丙戒除毒癮。某甲在沒有對某丙進行必要的體格檢查和對其毒癮程度了解的情況下,便照搬其利用工作之便抄來的一張戒毒處方為某丙戒毒。在對某丙使用了大劑量藥品時,某丙有不良反應,后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注:張明楷編著:《刑法學(教學參考書)》,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742頁。)在這一案例中,某甲沒有反復、持續地實施醫療行為的主觀意思,僅僅偶然地實施了一次醫療行為,不能認為其從事了醫療業務,因此,對其不能以非法行醫罪定性,而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論處。

              反之,如果行為人以反復、持續的主觀意思實施醫療行為,即使只實施了一兩次醫療行為即被查處,也應認定為其進行了醫療業務活動。例如,某甲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即于鬧市中租房開辦診所,但僅開業一天,治療了幾個病人即被衛生行政部門查處。在此案中,某甲租房辦診所的行為已經很清楚地表明了他主觀上具有反復、持續地實施醫療行為的意思,即使其診所僅開業一天,也應認定為進行了醫療業務活動,屬于非法行醫行為,當然,其行為是否構成非法行醫罪,還應當考察其行為是否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

              第三,醫療業務不以不間斷性為條件,只要反復實施醫療行為,即使行為之間存在間斷,也是醫療業務。醫療業務亦不要求行為人將行醫作為唯一職業,行為人在具有其他職業的同時,將行醫作為副業、兼業的,也屬于非法行醫。(注:陳興良主編:《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頁、第54-55頁。)

              第四,醫療業務不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營利目的。這也是職業犯與營業犯的主要區別。有學者認為,判斷行為人是否行醫的標準有二:一是行為人開展了醫療活動,二是行為人通過醫療活動收取了費用。筆者認為,以這兩條標準認定行醫行為值得商榷。首先,無論是開展醫療活動還是通過醫療活動收取費用,都不能劃清行醫行為與偶爾實施醫療行為之間的界限;其次,盡管在實踐中非法行醫者大多通過非法行醫行為收取了費用,但我們仍不能排除有人只實施了非法行醫行為,而未收取費用的情況存在;再次,我國刑法第336條第1款規定的非法行醫罪,并未要求行為人具有營利目的,因此,沒有營利目的的人實施非法行醫行為,情節嚴重的,仍應以非法行醫罪論處。如果將行為人的非法行醫行為限定為“通過醫療活動收取了費用”,無疑縮小了非法行醫罪的外延,這不僅于法無據,而且可能會放縱犯罪。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所謂醫療業務,是社會分工的一種,是指行為人以反復、持續的意思實施以醫療行為為內容的活動。

              既然行醫是指以實施醫療行為作為職業或者業務,那么,如果行為人沒有實施醫療行為,就不能認定為行醫,因此,界定醫療行為又成了認定行為人行醫的關鍵所在。

              三、行醫之“醫”

              在這里,行醫之“醫”,就是指醫療行為。對于何為醫療行為,目前我國大陸刑法學者多未作出定義式的界定,而是僅僅列舉了醫療行為或者非法行醫行為的表現形式,由此可見界定醫療行為之困難,但也有學者對此作出了努力,認為,醫療行為有廣義、狹義之分。廣義的醫療行為,是指出于醫療的目的所實施的行為,包括疾病的治療與預防、生育的處置、按摩、針灸等符合醫療目的的行為;狹義的醫療行為則是指廣義的醫療行為中,只能由醫師根據醫學知識與技能實施,否則便會對人體產生危險的行為。非法行醫罪中的醫療行為應是指狹義的醫療行為,即醫療、預防、保健業務中,只能由醫師根據醫學知識與技能實施,否則便會對人體產生危險的行為。(注:陳興良主編:《刑事法判解》(第2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7頁、第54-55頁。)

              與祖國大陸相比,我國臺灣地區對醫療行為的含義無論是在理論探討上還是在醫政實務上都要豐富得多。臺灣“行政院衛生署”就醫療行為解釋為:“凡以治療、矯正或預防人體疾病、傷害、殘缺或保健為目的,所為之診察及治療,或基于診察、診斷結果而以治療目的所為之處分,或用藥等行為或一部之總稱,謂之醫療行為。”(注:黃丁全:《醫事法》,月旦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頁、第77-84頁、第77頁。)同時,“行政院衛生署”還對信徒取用摻有藥物的香灰治療、近視者配裝隱形眼鏡、中醫把脈、拔火罐、刮痧、針灸、推拿、美容等數十種行為是否是醫療行為做出了較為詳細的解釋。理論上,更將醫療行為區分為臨床性與實驗性醫療行為、目的性與非目的性的醫療行為、類似醫療行為等,足見臺灣地區對醫療行為探討之深入。(注:黃丁全:《醫事法》,月旦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頁、第77-84頁、第77頁。)

              筆者認為,醫療行為的概念和含義,具有相對性和歷史性。所謂醫療行為的相對性,是指醫療行為的含義依具體社會環境的不同而不同。例如,在我國乃至東亞、東南亞等東方文明地區,中醫望、聞、問、切的行為無疑屬于醫療行為中的診斷行為,而在歐美地區,中醫中藥則可能被視為愚昧落后的異端,被排除在醫療行為之外。所謂醫療行為的歷史性,是指醫療行為的含義在同一社會中,也會因科技的發展和公眾觀念的進步而變化。例如,神醫巫術、靈丹妙藥在我國封建社會中被認為屬于醫藥無疑。而在今日中國,此類缺乏科學根據的“醫藥”已經不再被社會上大多數人認為是醫療行為。因此,醫療行為的具體含義隨著醫學、科技發展而發展,隨著社會公眾的醫療和健康觀念變化而變化,“應依當時之醫學水準,國民的生活方式之推移及衛生思想普及等因素,綜合的判斷。”(注:黃丁全:《醫事法》,月旦出版社1995年版,第77頁、第77-84頁、第77頁。)

              既然我們是界定非法行醫罪中的醫療行為,而非法行醫罪是法定犯,其最顯著的特征是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進行醫療業務活動,同時,非法行醫罪所侵犯的客體之一又是公共衛生,因此,筆者認為,界定醫療行為應當本著以下幾個原則和標準:(1)醫療行為與醫生的醫學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緊密相聯;(2)醫療行為與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或者接受醫療行為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緊密相聯;(3)在一個具體的醫療行為中,醫療者與就醫者之間是具體的一對一的關系。

              根據以上界定醫療行為的原則與標準,筆者認為,非法行醫罪中的醫療行為,是指運用醫學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為接受醫療者消除或緩解疾病、減輕身體痛苦、消除或者減輕其對藥物或者等的病態依賴、延長生命、改善身體功能與外觀、矯正畸形或者幫助或避免生育等與接受醫療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行為。

              具體而言,醫療行為的特點為:(1)醫療行為是運用醫學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的活動;(2)醫療行為的客體(對象)是他人的身體;(3)醫療行為是針對不同接受醫療者不同的具體情況,給以相應不同的治療措施的行為;(4)實施醫療行為者具有醫療目的,即具有為接受醫療者消除或緩解疾病、減輕身體痛苦、消除或者減輕其對藥物、等的病態依賴、延長生命、改善身體功能與外觀、矯正畸形或者幫助或避免生育等目的;(5)醫療行為是與接受醫療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行為。

              根據以上醫療行為的概念和特點,下列行為屬于醫療行為:(1)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即通過各種檢查,使用藥物、器械及手術等方法,對疾病做出判斷和消除疾病、緩解病情、減輕身體痛苦、改善身體功能、延長生命、幫助患者恢復健康的活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行為具體包括疾病的詢問、觀察、檢查檢驗、診斷、治療、處方、手術、麻醉、注射、用藥、包扎等行為。在我國,疾病的診斷和治療包括西醫和中醫的診斷和治療。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是最常見、最典型的醫療行為;(2)幫助或避免生育行為,即人工授精、試管嬰兒及對孕婦的診斷、檢查、助產、接生、剖腹產手術等幫助生育的行為和放置宮內避孕器、避孕環、實施結扎手術等節育行為。但是,刑法第336條第2款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為他人進行節育復通手術、假節育手術、終止妊娠手術或者摘取宮內節育器的行為單獨規定為非法進行節育手術罪,因此,非法行醫罪中的醫療行為不包括上述幾種行為;(3)醫療美容行為,即使用藥物以及手術、物理和其他損傷性或者侵入性手段進行的美容,如隆乳、手術減肥、造重瞼術(俗稱割雙眼皮)等美容整型行為;(4)戒除病態依賴行為,即通過用藥等醫學手段戒除對、麻醉藥品、興奮藥品等的病態依賴行為;(5)矯正畸形行為,即以手術等醫學手段矯正身體畸形如連體嬰兒分割手術、去除多余手指、腳趾等行為;(6)改善(改變)身體外觀行為,如變性手術、易容手術、處女膜修補手術等;(7)恢復或增進人體功能的行為,如為近視者驗光行為、對殘、病患者施以電療、牽引等康復行為;(8)其他針對不同人的具體情況,運用醫學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給予相應不同的措施,并與接受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行為。

              根據醫療行為的概念和特點,下列行為不屬于醫療行為:(1)沒有運用醫學專業知識、專業技能為他人治療的行為。包括以封建迷信等方法為人“治病”、以拔火罐、刮痧等民間傳統療法、偏方等為人去除或減輕痛苦、單純為他人制作眼鏡、假肢等行為;(2)對象不是他人身體的行為,如為預防疾病的傳播而實施改善自然環境、社會環境的疾病預防行為、獸醫行為、為自己治病、心理醫生為人解除心理障礙等行為;(3)不是針對患者的具體情況給予不同的醫學措施的行為,如單純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的行為、疾病普查行為、單純的體檢行為、以保健為目的的按摩、推拿行為、氣功調理行為等;(4)不具有醫療目的的行為。如以詐騙為目的實施的貌似為人治病的行為。誠如我國臺灣地區有學者所指出,事實上醫療目的無法與犯罪目的同時并存,因此醫師如有犯罪目的而實施其行為,則其行為在外觀上雖系醫療行為,但實質上仍應認為犯罪行為,非醫療行為。(注:蔡墩銘:《醫療犯之構成要件》,《輔仁法學》第14期。)在這里,所謂犯罪目的,應指除非法行醫罪之外的犯罪目的;(5)其他與人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無關的行為,如以為人身表面化妝、美容,不影響或改變人體結構及生理機能的美容行為等。

          執業獸醫的概念范文第3篇

          1.1教學方法和手段單一,課時數分配不合理

          由于存在實驗教學環節經費嚴重不足、生產實習基地過少、畢業生產實習淡化等問題,導致教學方法和手段相對單一,理論教學時數過多,學生臨床實踐缺乏。

          1.2分科教學有待深化

          相對于不同的授課群體,存在講授內容和實際需要不符現象,分層次教學沒有進一步深化。隨著國內外小動物醫院分科細化的影響,高校分科教學有待深化。

          2小動物疾病診治教學改革探索

          上述問題迫切需要對現行的教學環節進行相應改革。這也是應用型人才培養對本課程改革提出的新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用人單位對本課程的新要求;也是畢業生對本課程教學的反饋意見。同時,也緊密配合了河北北方學院關于深入開展教學內容與方式改革活動。在21世紀,小動物醫學要順利完成這些任務,相應的教學改革就顯得十分必要。對此,筆者進行了如下探索。

          2.1修訂教學大綱

          針對理論和實驗課時失調,以及近年來小動物醫學內容不斷的更新和增加這種情況,教改課程組結合社會實際需求和農業部頒發的《執業獸醫師資格考試大綱》所涵蓋的內容,對教學大綱進行了重新修訂。大幅度提高了實驗課所占比例,取消重復講授內容和陳舊內容,強調小動物醫學理論和實踐并重。并把整個課程的內容前后章節聯系起來,使學生對整個課程體系有一個完整的概念,做到融會貫通,讓學生更好地在理論的指導下去實踐。同時要求教師在完成大綱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拓展、吸取國內外小動物醫學新理論和技術成果。

          2.2革新教學方法,突出小動物醫學教學內容的實用性和科學性

          啟發式、探究式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式教學是本課程教學方法的發展方向。在教學中,教改課程組盡力做到理論與實際相結合,選擇典型和疑難病例,進行分組討論。最后通過教師的引導、補充,來完善學生對該問題的分析。其次,教改課程組通過三維動畫、圖片、聲音等多媒體技術輔助教學,使學生比較直觀地看到一個完整的小動物病例治療或手術全過程,有利于學生理解和加深記憶。

          2.3進一步完善實驗教學,加強教學基地建設

          近年來,教改課程組調整了實驗教學內容,壓縮驗證性和演示性實驗項目,增加和充實了綜合性、設計性和創新性實驗項目,提高了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開拓了學生的獨立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了學生綜合運用知識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但保證實驗課開出率,而且也提高了實驗課教學質量。例如筆者將小動物腎臟疾病治療設計為綜合實驗,讓學生觀察發病癥狀,并進行臨床診斷、實驗室化驗、采取不同的治療措施,觀察各組不同的治療效果,最后總結分析。特別是在實驗診斷部分,重點使學生能看懂臨床化驗報告,運用檢查結果綜合分析機體變化,判斷健康與否,指導臨床診斷、觀察病情變化及預后。此外,將科研和教學改革成果引入到實驗教學中,更好地保證了實驗內容的前沿性。

          2.4促進教師自身素質的提高

          學生對小動物疾病診治綜合能力的提高,有賴于教師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提高。教師首先必須有較高的小動物臨床疾病診治技能,以技服人,這就要求教師必須多坐診,深入教學實習基地一線。其次,必須不斷學習,準確把握國內外小動物疾病發展和治療現狀,才能及時反饋到教學。

          執業獸醫的概念范文第4篇

          關鍵詞:高職專業;專業限制;專業開發;專業目錄

          Abstract: The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is the education of “the technical culture” and employment, is also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to raise the high skillful and talented person for front line of productio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Its specialized establishment has extremely close relation to the social occupation and the post. Particularly under the level of three-year education, there is the limitation to the scope of specialty, the rule for specialized research, even the standard of setting names. It is not suitable to issue the national, unified and instructional specialized catalogue. It will be more favorable for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development and to form their characteristics in the case of formulating the guidance such as “Basic Instructive catalogue for Research of Higher Vocational Specialty" and "Standard of Establish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Specialty ".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specialty; Limitation of specialty; Exploit of specialty; Catalogue of specialty

          任何勞動,都是以職業的形式進行的。社會存在的職業,并不一定得到國家和人民大眾的認可,如小偷、乞討等就不能稱為職業。國家認可的職業:一是要有一定量的從業人群;二是正義職業;三是主要謀生手段。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新的職業不斷產生,舊的職業有的會逐漸淘汰。社會,由農業占主體的經濟社會進入到工業占主體的經濟社會之后,社會職業行為的科學技術含量大幅度增加,勞動和職業行為規范不斷專業化,沒有經過培訓的勞動者,就不能從事合格的勞動,更不能從事高技術勞動,甚至,根本找不到工作。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就成為社會職業和勞動的必備條件和程序。

          職業教育,是培養職業勞動能力的教育,從事職業勞動所需的本領要通過職業教育來獲取。實現這一目標的教育載體,稱之為“專業”。職業教育的“專業”與職業之間存在著一種緊密聯系,職業教育的專業源自于職業和工作崗位,但它又高于職業,這就是職業教育“專業”的本質屬性,它是建立在對職業特征研究的基礎之上。

          職業教育,作為以就業為導向的一種教育,與普通教育或高等教育相比,最大的不同點在于其專業鮮明的職業屬性。這正是職業教育作為不同于傳統的“經院式”、“書齋式”的學科教育所凸現的最大類型特征。因此,職業教育的專業教學,必須建立在職業屬性的基礎之上。也恰恰是這一根本的類型特征,使得職業教育跨越了傳統“經院”、“書齋”式教育的視閾[1]。

          從文化源頭上看,人類文化本來就有知識文化與技術文化之別,普通教育或高等教育是知識文化教育系列,職業教育是技術文化教育系列。技術文化教育,其實早就存在,只不過在農業社會里,是以師傅帶徒弟的方式傳承,工業社會需要的勞動者,是在短時間內需要大批有專業技術和職業能力的勞動者,“批量生產人的勞動技術和能力”的教育機構就是現代職業教育。它包括高、中、初三個層級,高等職業教育,根據職業與崗位技術、能力要求,可進一步分為“副匠士”、“匠士”(兩年制、三年制、專科、職業技能教育)、“技士”(四年制、本科、工程技術教育)、“能士”(兩年制、研究生、職業能力教育)三個級別的教育。

          一、高職專業與職業的關系

          高職教育,不能以社會單一職業為教學單元——設置專業。必須對同類單一存在的社會職業,加以整合與綜合,重組成職業教育單元——專業。所以,職業教育的專業不等同于職業,它不與社會職業一一對應,卻又與社會職業有著非常緊密的聯系,這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2](P58):

          一是專業劃分基礎為一組具有一致性的相關職業的職業能力,包括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術應用能力等。

          二是以達到具有一致性的相關職業的職業能力與工作資格為專業培養目標。

          三是專業教學過程的實施與相關的職業勞動過程、職業工作環境和職業活動空間具有一致性。

          四是學生對專業的選擇與其對將來從事的職業的社會地位和社會價值判斷相一致。

          專業劃分既與職業分工的專門化程度相關,又受科學的合理性和效益最大化的制約,要求專業劃分應盡量覆蓋更多的社會職業。

          專業劃分,是專業設置的基礎和前提,不僅應具有科學性、規范性、權威性,同時還要具有不斷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靈活性。職業教育的專業劃分的“原生態”方法是職業分析法。

          職業分析法,即選取一組已有的或新涌現的相關職業,分析出這組職業所需的知識點、技能點,以及工作態度要求,根據職業環境和職業能力的同一性原則,重組各職業共同點,評審共同組織專業教學的可能性,歸納專業標準要素,以技能為核心綜合析出新的專業名稱。經一定周期教學實驗后,成功者即這正式專業。

          高職專業,是社會同類多職業整合、綜合統一的結果,它只是以社會職業為背景、研究基礎,但它已不是單一社會職業,它是社會職業群、崗位群。

          二、專科高職專業限制

          高職教育,本應涉及社會所有行業和技術崗位,但在我國,21世紀初的高等教育分類發展沒到位的條件下,高職教育層次不完善,只有專科層次。所以,在專業設置與研究中,必須有明確的邊界,這是高等教育分類發展的必然要求。這一邊界即為高職教育的“專業限制”。

          專業限制,就是指高職專科教育規定學制時間內,只能設置可完成的技術和能力教學任務的專業,不能完成職業規定教學任務的專業不得設置。

          高職教育的專業限制,就是21世紀初的高等教育人才培養區域分工的邊界。21世紀初的高職人才培養的區域,主要劃定在生產、服務、管理第一線的高級人才區,需要高深理論指導下的高技術設計、研究型生產崗位、技術工程指揮崗位,就不是目前意義上的高職人才培養的區間。

          所以,如:計算機軟硬件生產技術、汽車設計、飛機設計、大型民用機器機械等設計專業,就是高職不得涉及的領域,只能涉及這些行業的應用技術、維修與服務等,汽車、飛機、民用大型機器機械制造技術生產一線工種,非行業院校一般放在“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中教學。應用技術要求很高的或技能簡單、單一崗位,也不是高職的專業范圍。如飛機駕駛技術,必須是職業教育研究生以上的要求;汽車駕駛技術崗位,沒有必要單設專業,短期培訓即可掌握的技術,作為單項技能,并入汽車維修等技術專業。

          職業能力要求決定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從業資格”是制定高職教育專業標準的依據,而“執業資格”不是高職教育的教學范圍。因為,執業資格是指政府對某些責任較大、社會通用性強、關系公共利益的職業(專業)實行準入控制的職業。如醫師、律師、法官、國家和省級公務員、注冊會計師、注冊審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評估師等職業。21世紀初的高職教育,尚沒有條件完成其能力的教學任務。

          轉貼于 三、高職專業設置與開發

          第一、高職的專業有大、中、小專業之分。這是因為行業概念具有大中小屬性。如機電行業,是“大”行業,那么機電專業就是“大專業”;汽車行業是“中”行業,汽車制造與維修就是“中專業”;柴油動力機制造就是“小行業”,“小專業”。

          第二、多個行業中有共同的技術崗位。如會計專業,是典型的多行業的共同管理技術。

          第三、大、中專業開發,結合當地實際需要,就有可能是特色專業。如德國的農業專業,開發出的分支專業有:奶制品、牛養殖、羊養殖、谷物生產、羊和羊毛等。社區服務專業,開發出的分支專業有:金融咨詢、老年護理、兒童服務、社區工作、殘疾人工作、青年工作、酒精麻醉品工作等。。

          第四、需要多學科知識支撐的多技能專業,可滲透到多行業,開發出新型專業。如計算機技術,是個發展迅猛的行業,但它已滲透到所有的行業中,已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行業了。如德國就設置了多個與計算機信息技術相關的專業。如:機械工程應用信息學、電子工程和信息技術、商務信息學、商務管理和計算機科學、醫學文檔計算機科學等專業等[3]。

          第五、社會大量存在多技能復合型行業,專業也應按行業交叉、學科交叉、技能復合設置專業。如企業管理和汽車營銷就是典型的復合專業,它既有工科知識又有文科知識。我國高職教育對復合型專業研究尚沒有起步,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專業研究的視野,也制約畢業生的就業。高職教育研究開發復型專業必將開辟一片新天地。

          第六、行業壟斷和地區特有職業最易開發出特色專業。行業壟斷,是指行業和企業集團主辦的高職院校,憑借技術壟斷、人才進入門檻和優勢實驗實習條件,設置行業特點極強的專業,就是特色專業,如湖南民政職院的殯葬專業、鐵路職院的火車駕駛專業、中遠集團所屬職院的輪機與船員專業等。

          地區特有職業是指針對本地區傳統行業、地區特有產業開發出的專業。如牧業區的牛羊養殖、獸醫與防疫、草場種植等。高寒、石漠、沙化、熱帶地區等特有種植業等。少數民族地區特有服裝、飾品、用品生產與制作等。旅游區的導游專業、探險野營專業等等。

          第七、行業綜合創新專業。從社會同類和相關的單一職業和單一崗位,重組出新的組群,這種職業組群可稱為“教育職業”[4](P62)。教育職業就是高職教育專業。

          如南方農村大量種植的糧食作物和疏菜、油料作物,前者稱農藝,后者稱園藝,二者組合即為種植,我們就可以稱其為“現代種植技術專業”。家禽、家畜加上野生、外國特種物種繁養,綜合為養殖,稱其為“現代養殖技術專業”。若能在專業標準上設置開發出特有技術與能力,就是專業特色。

          第八、課程分析創新專業。它是根據專業與課程的關系導出法,是逆向職業分析。即根據課程找出可以實現的培養目標中的知識點、技能點和工作態度要求,歸納、整合。重組與集成中,憑經驗推演職業的具體范圍與方向,合并與分化出新的專業。

          第九、培訓課導出新專業。它是職業分析與課程分析法的綜合運用,即從分析一個或幾個社會需求量大,但目前的專業不能覆蓋相關職業、崗位或不能滿足新規范、新技術、新標準等專業構成要素的培訓課程入手,結合培訓目標職業與崗位需求的知識點、技能點及工作態度,發現并導出新專業。

          第十、從人才市上尋找新專業。各級各類人才需求市場上,如人才供需見面會、人才招聘會、城市勞動中介機構等,人才招聘信息集中地和時段去尋找、收集哪些招不到人才、難以找到合適人才的職業和崗位,針對職業和崗位需求,實地調查研究,開發出新專業。

          四、高職內分類與名稱規范

          高職院校,從院系到專業設置,都涉及專業的分類問題,我們把它稱之為高職內分類。從原理上講,院系是各專業的共性總稱謂,院系是行業或技術大類,院系之間是行業區別和技術區別;一個院系各專業,是同一行業、同一技術大類,不同職業、崗位、技術的集合。這種集合的重組與細分,就是專業開發與研究,專業開發與研究的結果,可能帶動院系設置的調整,新專業的產生與舊專業的淘汰,其目的就是為了適應人才市場需求。

          院系名稱與專業名稱的稱謂,受到技術文化內涵制約。我們通常習慣的“××學”、“××科學”“××工程”都是學科名稱,是知識文化譜系教育的專有名詞。技術文化譜系的高職教育是“技能教育”(專科層次——“匠士”教育)、“工程技術教育”(本科層次——技士教育)、“能力教育”(研究生層次——能士教育)。除“××工程技術”可以用“工程”二字外,“學”和“科學”都不能作為高職院系和專業名的后綴。其檢驗方法是院系和專業名稱之后加上“行業”、“產業”、“業”和“技術”、“應用技術”,都能講得通,并與社會行業稱謂一致,就符合技術文化教育的內分類要求。

          如:“計算機科學系”是知識文化的分類,“計算機系”或“計算機應用技術系”才是技術文化的分類,將“計算機系”改稱“計算機行業”、“計算機應用技術系”改稱“計算機應用技術行業”都能講得通,與社對行業稱呼一致。又如“土木工程系”就是知識文化的分類,“建筑系”或“建筑安裝工程技術系”才是技術文化的分類,后綴加“行業”、“產業”、“業”,也能講得通,與社會行業稱謂一致。專業名,也是如此類推,恕不贅述。

          五、高職不設專業目錄利大于弊

          專業目錄,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對高等教育教學單元內分類的指令性政策。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它是適用的;在知識文化譜系教育內,學科發展相對緩慢的情況下,也是適用的。但在市場體經濟體制下,它顯得過于“保守”、“固之己見”,尤其是技術文化譜系的高職教育,它以社會人才市場需求而確定教學單元,重組與調整教學單元是日常教學管理事務,若在經濟社會處于急著變革時期,新的職業不斷產生,舊的職業不斷淘汰的情況下,仍然全國統一設置專業指令性目錄,必然產生“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的矛盾。

          一方面,高職院校專業設置,不能隨人才市場需求的變化而變化,搶占不了人才市場高地。另一方面,制約了高職院校特色創新,高等教育特色的核心主要是專業特色,專業目錄全國統一,加上專業行政審批,特色何來?特色,是在競爭環境下逼出來的特色,才是真特色,“總結出來的”特色,生命力太弱。要把高職教育培養成“就業教育”,具有中國特色的職業教育,就不能制訂指令性專業目錄。

          變專業設置“全國統一目錄,行政審批制”為:設置《高職專業研究基礎性指導目錄》,制定《高職專業設置規范》,變行政審批為技術審批、規范審批、條件審批等。

          這樣,教育行政當局,既實現了高職專業設置權下放,又能做到規范設置;防止了政策跟不上市場變化,又發揮了院校緊跟市場需求的主觀能動性;既消除了政行審批的弊端,又能實現專業設置的有效管理;既改變了困擾我們多年的高教計劃管理模式,又有助于高職專業特色的形成。

          限于篇幅,“高職專業目錄研究”課題研究出的《高職專業研究基礎性指導目錄》掛在黃岡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教育研究所網頁上,供參考。

          黃岡職院高職教育研究所的網址是:gjs.hbhgzy.com.cn/

          《高職專業研究基礎性指導目錄》的網址是:gjs.hbhgzy.com.cn/news.asp?id=312

          參考文獻

          [1]姜大源,職業教育的專業教學論:屬性、沖突、定位與前景[j],中國職業技術教育,2004年2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