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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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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范文第1篇

          為確保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扎實有效開展,縣教育局研究決定,成立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

          組長:副組長: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基建科,辦公室主任為麻繼忠,成員為楊佳懷、奚家興,具體負責冬季防火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情況收集反饋工作。

          二、實施步驟

          專項治理按動員部署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和驗收總結階段3個步驟進行,時間從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3月15日結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0日)

          各校召開冬季防火工作會議,結合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動員,全面部署;要確定專人負責,明確職責量化任務。同時,要深入開展消防宣傳、培訓、演練活動,增強師生安全意識。

          (二)組織實施階段(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3月五日)

          1、自查整改。

          各校、幼兒園根據專項整治要求,開展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行為,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要認真填寫“學校消防安全狀況摸底登記表”,并按時上報。自查整改工作必須在12月21日前完成,并形成自查報告,報縣教育局基建科。

          2、組織實施。

          (1)各校、幼兒園要緊密聯系學生家庭,建立預防火災體系,通過發放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活動的開展,充分調動學生家長預防火災的積極性。

          (2)各校、幼兒園要加強師生預防火災的教育,利用校園宣傳欄、廣播站、黑板報等創設氛圍,大力宣傳冬季放火;利用校會、班會等對師生進行教育。

          (3)各校、幼兒園要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標志,積極開展安全演練工作。

          (三)驗收總結階段(2010年3月6日-3月15日)

          各校、幼兒園要對校園(幼兒園)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同時,縣教育局將配合縣政府做好督查驗收,認真總結專項治理工作,各校、幼兒園要將此次工作開展情況形成書面材料與2010年3月15前報教育局基建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校、幼兒園要結合校園及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工作,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消防安全治理工作;要成立組織,切實抓好具體工作的落實。縣教育局將組織人員,對全縣各學校、幼兒園的自查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自查整改不落實、落實不到位的學校、幼兒園的負責人將依法依紀處理;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將責令學校、幼兒園限期整改。

          (二)明確責任,落實任務。各學校、幼兒園要確定專人,明確責任,認真仔細排查消防安全隱患,做到“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對查出的隱患,要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有困難的,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縣相關部門支持,堅決消除安全隱患。各校、幼兒園要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把消防安全作為師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的重要內容。要因地制宜,組織開展逃生、自救、滅火器使用等消防安全演練,切實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三)嚴肅紀律,依法辦事。各學校、幼兒園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辦事,切實履行職責。對于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走過場、措施不落實等問題,除及時整改外,并通報批評;對于工作不力、失職的學校領導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從嚴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四、治理重點

          (一)是否經過消防審核、驗收和使用前消防安全檢查。

          (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狀況。

          (三)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配置、有效使用情況。

          (四)校舍、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應急照明燈的安裝。

          (五)校舍、宿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學生集體宿舍房間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

          (六)按規定應設而未設火災應急廣播系統,或系統不能保證正常使用。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范文第2篇

          突出工作重點、明確任務目標、落實工作責任,嚴格監督執法,強化檢查督導,消除火災隱患,搞好社會宣傳,確保冬季火災形勢的持續穩定,為全市的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和公安部消防局加強消防工作的指示要求,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全社會力量。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冬季防火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長 為組長的全市冬季防火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見附件負責全市冬防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三、時間安排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方法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

          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層層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要專門召開人員密集場所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會議,集中進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確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要求,督促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要采取扎實有效措施,組織和發動社會各界,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全員參與到冬防工作中來。要結合119消防宣傳月活動,大力開展主題鮮明、內容詳實、聲勢浩大的消防宣傳系列活動,強化媒體宣傳力度,普及消防基礎知識和消防法律法規,提高人民群眾消防安全素質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檢查整改階段

          1.自檢自查。各黨政機關;商(市)場、影劇院、公鐵客運車站、禮堂、夜總會、錄像廳、舞廳、游戲廳、網吧等商業、文化(休閑)娛樂場所;賓館(飯店)洗浴、餐館等住宿餐飲場所;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油及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和場所;糧、棉、木材等可燃物資儲存倉庫、堆垛管理單位;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和醫院、學校、敬老院、老年人居住公寓、教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認真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檢自查。重點檢查是否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否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否存在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要立即進行整改。

          2.行業復查。有關部門要組織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成立檢查組,對行業、系統所屬單位自檢自查情況逐一進行復查。各鄉鎮(街)負責對鄉鎮居民區和城市社區進行復查;教育、衛生、民政、廣電、建設等部門負責對學校、醫院、養老院、廣播電臺、建筑工程等內部各單位進行復查;體育、旅游、文體、人防等部門負責對體育場館、賓館(飯店)寺廟等古建筑、地下場所等單位進行復查;鐵路、交通等部門負責對火車站、客運站等管轄單位進行復查;公安、安監、工商、文化、質監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經營性場所進行復查。重點檢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冬季防火自檢自查情況、消防安全狀況以及消防安全培訓和滅火逃生演練情況。對自查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存在火災隱患或嚴重消防安全問題的應依法依紀予以查處,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實。12月31日前,上述行政主管部門要向市防火安全委員會上報包括檢查單位名稱、數量、發現火災隱患具體問題、督促整改的具體措施、依紀予以處分的具體人員等詳細內容的報告。

          3.專項檢查。公安、安監消防等部門要深入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檢查。做到六個必查和六個一律必查是否經過消防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必查建筑消防設施是否正常運行;必查建筑內部裝修裝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組織制度是否健全和員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必查是否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對檢查發現公眾聚集場所違法裝修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對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驗收合格、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責令立即關閉;對公眾聚集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動消防設施損壞,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地下營業性場所安全出口達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經檢查發現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改;對采用聚氨酯類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燒后產生劇毒煙氣的易燃材料裝修裝飾的一律責令停業整改;對人員密集場所,室內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煙花和爆竹。對拒不整改和責令停產停業后擅自使用、營業的要堅決依法拘留違法人員。要全面推行錯時工作制,對夜間營業的單位和場所進行夜查,把警力部署到火災高發時段、高發部位全力做好火災防控。

          4.攻克重大火災隱患。各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對國慶期間因存在火災隱患而實施暫時關停措施的單位,要逐一督促整改,對年底前仍未整改完畢的要采取行政手段強制隱患單位停業整改。冬防期間,公安、安監部門對隱患相對嚴重且一時難以整改的要依據公安部《重大火災隱患判定、督辦及立銷案辦法》依法確立為重大火災隱患,對整改難度大的要實施政府掛牌督辦。

          (三)檢查驗收階段

          市政府將組成驗收組,對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的冬季防火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各鄉鎮(街)要由領導帶隊,組織相關部門專業人員組成聯合檢查組,對轄區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村屯、居民小區進行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增強做好冬防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各鄉鎮(街)各有關部門要站在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注民生、保障民生的高度,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憂患意識、責任意識,認真分析本行業系統冬季火災特點和消防安全形勢,迅速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切實做好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發生。

          (二)切實加強對冬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立即組織開展冬季防火工作,迅速掀起冬季防火。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監督檢查任務。冬防過程中,各相關部門、單位還要深入抓好圣誕節、元旦、春節、元宵節的消防保衛工作,要做到提前部署、周密安排。

          (三)切實做好社區和農村消防工作。各城區街道辦事處和社區要檢查落實所屬單位和居民區防火工作責任制,加強用火用電管理,組織對棚戶區的防火巡邏監護。各鄉鎮政府、居(村)民委員會要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消防工作現場會議精神,組織村民搬遷村屯內的柴草垛,拆除違章建筑,打通消防通道,消除容易引發連營火災的各類隱患;要督促落實村民聯防巡查制度,推行七戶聯防和治安消防聯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落實生產生活用火、用電安全措施;要組織開展以鄉鎮企業、衛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學校為重點的農村消防安全檢查,督促單位整改火災隱患,落實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社區和村屯要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居(村)民自家應配備簡易的滅火工具。一旦發生火災,要向較近的消防隊及時報警,同時迅速組織撲救,消滅初起火災,減少火災損失,嚴防連片大火的發生。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范文第3篇

          一、大型活動期間消防安全問題的提出

          1.活動形式多樣,安全問題被忽視。以我國傳統節日“春節”、“五一”、“十一”三個法定長假為例,為了搞好慶祝活動,全國上可謂是不亦樂乎。各種娛樂、旅游接待、探親訪友、商品促銷、公益演出等活動多之又多,一來造成了人員流動量的增加;二來,一些商家為促進經濟發展,渲染氣氛,都會舉辦一些諸如大型文藝演出、藝術展演、焰火晚會等活動,這些活動人員集中、物質集中、消防安全問題難度大。還有的活動負責人消防法制觀念淡薄,消防安全意識差,只考慮經濟效益而忽視消防安全。因此,做好重大節日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勢在必行。

          2.活動期間人員密集、流動量大。如我市每年的正月十五焰火會、以及各種重大節日慶典,大家都會紛紛涌上街頭,舉行各種慶典儀式,特別是禮花更是不可缺少的節目,在這些規模宏大、人員眾多的大型活動中,無疑給消防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3.各種致災因素增多,安全系數低。由于活動期間,規模大、人數多,與其相關的賓館、飯店、商場、歌舞娛樂場所和交通運輸等產業在享受巨大利益的同時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大部分處于滿負荷或超負荷運行狀態,用火用電量猛增,甚至還出現違章用電現象。特別是一些本來就存在火災隱患的單位,更是“雪上加霜”,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著人身安全。而且大部分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普遍比較淡薄、自防自救能力差,同樣增加公眾聚集場所的火災危險性,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突發事件,勢必導致人員擁擠、踩踏,造成不必要的人員傷亡和惡劣的社會影響。

          二、做好大型活動期間消防安全保衛工作之重點

          為了確保各類大型活動的順利舉行和圓滿結束,根據筆者執勤保衛工作經驗,就如何做好執勤保衛工作淺談以下幾點觀點:

          1.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恪守職責,消除隱患。為了使各項消防保衛工作走在前面,本著統籌安排,確保重點的原則,在每次大型群眾性活動籌備工作的籌備階段, 各級公安消防部門要按照管轄權限,針對舉辦活動的規模、內容、形式和特點,派出有關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參加籌備委員會,并根據工作進程,及時參與活動的安全保衛職能機構,專門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舉辦場所籌備和組織工作的消防安全,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協助活動組織者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安排相應的人力、物力,做好活動舉辦前和舉辦過程中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以及活動舉辦中的執勤保衛任務。具體來講,消防部門在活動舉辦前對舉辦方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對活動舉辦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改正,經檢查或整改合格后實施安全許可;在活動舉辦過程中,對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改正;制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監督方案和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指導對安全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活動組織者要落實活動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員崗位職責,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保障臨時搭建的設施、建筑物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除安全隱患。

          2.依法行政,加強監督,現場監護,檢查到位。消防部門加強監督是做好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安部73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第十三條規定:對“辦集會、煙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前申報消防安全檢查的,應當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檢查下列內容:(一)室內活動使用的建筑物(場所)是否依法通過了公安消防機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消防安全檢查;(二)室內活動使用的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符合規定;(三)消防設施運行、消火栓狀況以及滅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規定;(四)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同時第二十六條也規定:對擅自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有火災隱患且當場不能改正的,公安消防機構應當責令停止舉辦,當日制作并送達《責令停止舉辦通知書》;情況緊急的,應當立即送達,并依法予以處罰。這就以法”律的形式在內容和程序上對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安全檢查做出了規定。因此,對于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部門要積極主動,提前介入,檢查到位。首先是對活動所涉及的重點工程和場所,消防監督人員在審核規劃選址時,要了解工程屬性、規模和地點,同時要掌握工程的設計單位和設計進度等情況,及早對設計方案進行具體研究指導,提出并督促解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在工程進入實際設計后,要根據現有的規范和工程的特殊要求,會同舉辦單位和設計單位共同商討研究,制定相應的建筑工程防火技術措施,以便在抓好消防規劃設計的基礎上,能充分利用工程竣工前的寶貴時間,在隱蔽工程封閉之前,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同時,為了做好舉辦場所竣工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工程建設期間就要結合本次大型群眾性活動消防保衛特點和實際需要,及時研究制定活動場館、配套使用場所的消防保衛工作規格要求,從消防組織制度、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防火檔案的建立,以及情況信息反饋等方面逐條提出具體要求和標準。其次是高度重視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消防機構對涉會場所要進行全面檢查,嚴格按照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要求,逐一排查所有涉會場所,掌握存在火災隱患的基本情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采取定點、定人、定目標等方式,督促各隱患單位做好整改工作。對于不能在限期內消除隱患的,堅決不允許場所使用,杜絕任何形式的帶病作業。再次是做好活動期間的執勤備戰,落實滅火、應急疏散等應急救援措施并組織演練。必要時部署兵力深入到重要場所,實行全天候監護,確保萬無一失。

          3.完善制度,強化落實,加強巡查,死看死守。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等制度,并認真落實崗位職責。活動舉辦期間,單位要加強巡查,對危險部位尤其要抽派專人進行晝夜監控。對在巡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重大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安消防機構領導和活動組委會,要采取果斷措施,不能讓危及安全的隱患進一步發展和擴大。在此期間,消防部門要認真督促參與活動場所的人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加強值班,加大消防巡查頻次,加強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管理,確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暢通,保證消防設施完備好用。對可能出現的火災隱患,逐個排查摸底,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解決和防范,對嚴重違反消防法律法規、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止舉辦。監督檢查中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檢查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誰檢查、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對降低要求,隨意批準舉辦活動而發生火災事故,或不認真檢查,敷衍了事,致使火災隱患得不到整改而發生火災事故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

          4.制定預案,協同配合,深化演練,齊抓共管。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單靠消防部門孤軍奮戰,難以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此,需要廣泛發動有關職能部門,調動社會各方面的力量。消防部門要在提高自身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方法的同時,主動與各相關職能部門聯系,宣傳有關消防法律法規,了解其他職能部門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達成對消防監督工作的共識。對各場所、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公函的形式通報給相關部門,以便他們掌握這些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現狀,督促整改,在多部門的通力合作下,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期間,由于舉辦活動的場館、住地等場所數量多,涉及人員多,情況復雜,易出現突發事件。從消防檢查到安全落實,從現場執勤到滅火作戰,從通信聯絡到后勤保障,需要動用大量警力和車輛,為做到組織指揮準確無誤,靈活有效,提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工作方案十分關鍵。戰訓和防火部門要及早動手,從全局的角度,緊緊圍繞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舉辦場所的比賽、表演、開閉幕式,針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類型、特點和重點保衛目標、對象及任務,反復制定完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舉辦場所消防保衛工作總體方案, 要及時著手制定各活動場館、人員住地及人員疏散的具體工作方案,并及時補充修改,繪制出詳細的警力部署圖,做到方案周全,組織嚴密,統籌安排兵力,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參戰的部隊要加強對消防車輛和裝備器材的維護保養,保持通信聯絡的暢通,儲備充足的滅火藥劑和救援物資,開展貼近實戰的“六熟悉”演練,切實做到一旦發生火災,能夠第一時間調動足夠力量、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第一時間營救被困人員、第一時間控制火勢,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范文第4篇

          一、畜牧部門的監管職責及派駐人員情況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畜牧部門負責順春肉類食品有限公司進廠生豬檢疫,屠宰檢驗,豬肉出廠檢疫出證。從順春公司開展屠宰業務時起,畜牧部門即派駐檢疫人員實施檢疫,2013年前由原鎮獸醫站派駐,2013年獸醫體制改革后,由縣局動物衛生監督所派駐,目前有8人分班駐廠。

          二、目前法律對順春肉類食品有限公司實施監管的職能劃分

          經商局負責生豬屠宰行業管理,肉品品質檢驗;質監局負責特種設備儀器檢定校審、肉品質量監測;消防部門負責消防安全管理;環保部門負責污水污物處理、排放及有害物質污染監管;安監部門負責整個安全生產監管;畜牧部門負責動物疫病檢疫。

          三、對順春肉類食品有限公司的檢查、督促整改情況

          5月31日,市畜牧局、縣畜牧局領導率相關人員到順春公司開展畜產品安全方面的系統檢查,發現廠方制度上墻不規范,未開展“瘦肉精”抽查等問題,要求立即整改;6月中旬,市安監局、縣經商局分別組織相關人員到順春公司進行了督查,發現一些安全隱患,下發了整改通知,要求立即整改;6月21日,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何杰率消防、質監、安監等部門再次檢查,發現安全問題未能全面整改,責成縣經商局牽頭徹底排查整治;6月22日,縣畜牧局局長楊勇率相關人員到順春公司了解目前屠宰、加工、檢疫、病死豬無害化處理,液氨制冷設備、冷庫運行、電力安全,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等情況,現場也發現了一些不安全問題,并與公司負責人宋財富、劉高文、劉洪亮等人座談,提出三點要求:一是認真吸取吉林禽業公司火災事故教訓,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切實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二是加強駐廠檢疫管理,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畜牧局將報告縣上解決經費增安監控設備;三是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市場監管,打擊私屠亂宰。

          6月22日晚,由縣經商局牽頭,安監、環保、質監、畜牧、工商、鎮參加,再次到順春公司開展聯合檢查,23日開始,各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進駐順春公司,開展全面排查隱患和督促整改工作。

          消防安全問題整改報告范文第5篇

          一、戰役時間和目標

          戰役時間:年9月26日至年2月29日。

          戰役目標:社會單位(包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社區、鄉村排查率100%;火災隱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災隱患整改率100%;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政府掛牌督辦率100%;不發生較大以上和有影響的火災事故。

          二、清剿范圍和重點

          (一)未排查整治的區域和單位場所。近兩年來未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排查整治的區域(包括社區)、單位場所(包括各類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各類物流倉儲企業)。重點整治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及備案抽查的建筑,未經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的公眾聚集場所。

          (二)小單位及“三合一”場所。小旅館、小商店、小餐館、小網吧、小歌廳、小洗浴、小幼兒園、小養老院、小加工作坊和生產性、經營性“三合一”場所等。重點整治建筑耐火等級、生產儲存經營和人員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以及違章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非法設置可燃物堆場和倉庫、違章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堵塞安全出口、違規設置員工宿舍等火災隱患。

          (三)人員密集場所及高層、地下建筑。前期“打違除患”尚未整改合格的高層公共建筑、人員密集場所、地下建筑、高層住宅以及全區火災隱患集中“排雷”行動中未整改結束的單位。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損壞、關停、癱瘓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鎖閉,以及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未經培訓或無證上崗,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落實等問題。

          (四)本地區消防安全問題突出的區域、行業和單位。本地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突出的區域和行業,重點整治城中村、小化工、小商品批發市場以及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火災隱患等。

          三、工作方法和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9月26日至9月30日)

          各街道、部門要按照全區總體方案要求,結合實際,迅速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細化量化各階段具體工作任務,列出推進時間表,明確每一項任務的完成時限、責任人和工作要求。要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全面動員居民委員會投入“清剿火患”戰役。區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由副區長任指揮長,公安分局副局長、消防大隊大隊長任副指揮長,有關行業部門分管領導任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消防大隊,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戰役部署、推進、總結以及各項協調工作,同時負責每天收集、每周通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各街道也應相應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機構,加強統一指揮領導和統籌調度。

          (二)清剿火患階段(年10月1日至年2月6日)

          1.全面實施排查。各街道要以社區為基本單元劃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明確每個網格排查整治的掛鉤指導人和排查負責人。掛鉤指導人按照片區分工統一由消防監督人員擔任,排查工作按照二級重點單位由消防大隊消防監督人員,三級重點單位由派出所專(兼)職民警,網格內的其它單位由轄區社區民警,消防文職雇員協助的原則落實到具體人頭。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部署開展行業系統“清剿火患”戰役,指導本行業、本系統單位開展全面清查,確保隱患見底。工商部門重點對轄區所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單位消防行政許可情況進行核查;教育部門重點對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單位進行全面排查;衛生、文化部門重點普查醫院和文化娛樂場所;安監部門加強易燃易爆單位和場所排查整治,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各個網格要建立排查工作計劃,按時序推進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認真梳理沒有納入監管視線的區域、單位和場所,以及各類勞動密集型生產企業、物流倉儲企業,確保全部排查到位。要對前段時間已實施過排查的人員密集場、高層地下建筑和火災隱患“排雷”對象進行“回頭看”,及時排查遺留火災隱患。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各部門要組織開展聯合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到位。要及時匯總排查進展情況,對排查過的社區、單位場所建立工作檔案,詳細注明排查的單位名稱、排查人員、排查時間等,并及時錄入消防監督數字化系統。消防大隊要明確一名干部和一名消防文職雇員具體負責各類文書檔案的錄入及管理工作。

          2.強力清剿隱患。對排查出的火災隱患要分類處理。能夠當場整改的,要責令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當場整改的,要督促單位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對構成重大火災隱患的,要及時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對在火災隱患“排雷”行動中列為整治對象的單位要全部列為重大火災隱患,并同時予以掛牌督辦。對排查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要依法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未通過消防行政許可的建設工程、公眾聚集場所,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跟蹤落實執行情況,對逾期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要一律采取查封手段予以強制執行。對由于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無法申報消防審核手續的,可由建設單位提供臨時規劃許可或者規劃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予以受理,對于無法提供相關規劃許可證明文件的,由消防大隊統一梳理匯總后報區政府協調解決。

          3.建立長效機制。各街道、部門要牢固樹立“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導思想,進一步建立完善火災預防的長效機制。要嚴把建設工程消防審驗關,依法落實有關部門和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防止產生“先天性”火災隱患。要落實《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規定》,切實提高消防設施完好率,凡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要一律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凡未接入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的單位要與有資質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并報消防大隊備案。要強化對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建筑產權方、使用方、管理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特別是物業管理單位的消防管理責任。要指導社會單位切實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強化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不斷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入開展社區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努力實現街道“零亡人”、社區“零火災”的目標。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每月向消防大隊按時上報《消防工作情況月報表》予以備案。

          (三)考評驗收階段(年2月7日至2月29日)

          各街道、部門要強化分析研判,定期評估“清剿火患”戰役進展情況,找準薄弱環節,制定整改措施,推進工作向縱深發展。指揮部將每周進行專題研判并通報“清剿火患”戰役進展情況;每月召開一次調度會,研判并通報全區“清剿火患”戰役階段進展情況。另外,指揮部將每月對各街道進行一次戰役專項考評,明年戰役結束時,將制定具體考核標準,對各街道“清剿火患”戰役開展情況進行檢查考評。

          四、工作要求

          一是嚴格落實責任。各街道要成立工作組,深入排查整治隱患,對排查出的重大火災隱患,要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單》。消防大隊要嚴格依法監管,從嚴查處消防違法行為,充分發揮“清剿火患”主力軍的作用;要積極發揮專業優勢,加強技術指導,并充分調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文職雇員隊伍在隱患排查整治中的積極作用;各現役消防隊和專職消防隊要結合“巡防”工作,積極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和消防知識宣傳,對建筑高度超過50米的高層公共建筑,逐一進行消防管網水壓測試,確保管網暢通。公安派出所要加強對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建筑以及轄區“三合一”和“九小”場所的排查。各街道、部門要將“清剿火患”分別納入本單位、本部門日常監督管理以及督察等內容,有效形成隱患整治的合力。

          二是加強宣傳發動。各街道、有關部門要加強社會面的消防宣傳和發動,努力營造全社會“清剿火患”的良好氛圍。要加大媒體宣傳報道力度,借助報紙、廣播、電視、網絡以及手機短信等媒體,宣傳消防安全常識,刊播消防公益廣告。要結合貫徹實施《全民消防宣傳教育綱要》工作,認真組織開展“119”消防宣傳月系列活動和“入戶宣傳”工程,確保戰役期間全區每個單位和家庭都能收到一份消防宣傳資料,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