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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火力發電機組 危險化學品 存儲 養護 安全性評價
中圖分類號:TM621.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2)011-083-02
大唐遼源發電廠2臺330MW機組化學車間使用大量化學品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蝕的性質,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但是由于有關法規和標準尚不健、自動控制水平低、事故應急機制落后等原因使得在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和使用中存在巨大隱患。通過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分析和實踐,總結出控制危險化學品的有效途徑。
1 火力發電廠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知識
火力發電廠危險化學品一般據有毒害、有腐蝕性、易燃易燃的性質,在裝卸和儲存以及保管和使用的過程中,易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毀而需要特別防護的化學藥品。目前火力發電機組普遍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有:氫氣、液氨、鹽酸、硫酸、氫氧化鈉等化學試劑。
2 主要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和基本特性
2.1 液氨
液氨是火力發電廠脫硝使用的還原劑,使用成本低,易采購的特點,是火電廠脫硝工藝中的主要還原劑。
但是液氨的使用和儲存過程中發生泄漏會對人體和環境造成很大危害。它的化學性質是,液氨是有毒物質具有強腐蝕性,標準大氣壓力下-沸點為33℃,對眼睛和皮膚有腐蝕作用,對呼吸道有窒息作用,如果其在空氣中的濃度達到0.5%時,人吸入5~10分鐘可能致死,屬中度危害的化學物質。燃點651℃,爆炸極限15.7%~27.4%(V/V),最小引燃(爆)能量0.77mJ。液氨也是常見的制冷劑,液氨泄漏時能造成人體凍傷,因此在搶險時必須做好防凍傷、防中毒的措施。氨著火可采用泡沫、水噴淋、二氧化碳滅火等措施。氨泄漏時最好采用水噴淋吸收。在卸液氨過程中有時會出現管道爆破,導致大量液氨外泄。
2.2 氫氣
目前大型發電機組多數采用電解水制氫設備自行制氫并單獨存儲。因氫氣泄漏氫氣純度降低、或人為排氫有可能發生爆炸或者燃燒。
氫氣是一種可燃且易爆氣體,無毒有窒息性,引燃溫度為400℃,爆炸極限在4.0%~75.6%之間,與空氣的相對密度為0.1,爆炸范圍極廣,點火能量小,氫氣與空氣混合后的最小引爆火花能量為0.019mJ,氫氣無味、無色,難以發現,這就增加了它的危險性,因此在使用中從管理制度上、設備上都要做好充足準備,做到各項防范措施到位,才能保證不發生氫爆炸的嚴重事故。
2.3 電廠中常見的化學試劑
火力發電機組中普遍采用鹽酸、硫酸、氫氧化鈉等化學試劑作為樹脂再生劑。為強酸強堿性化學品,有強烈刺激和腐蝕性。接觸到眼睛和皮膚可致灼傷,誤服可至消化道灼傷。
3貯存及存量限制規定
4 危險化學品的養護
危險化學品的養護是保證危險化學品長期安全存儲和使用的重要環節。危險化學品存入庫房時時,應嚴格按規程驗收物品質量和數量,同時檢查外包裝情況和有無泄漏。入庫后采取必要的養護措施,在儲存和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查,每天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其品質變差、滲漏等要及時處理。庫房濕度、溫度應嚴格控制,防止因溫度變化造成危險化學品的物化性質發生變化。
根據危險化學品性質和倉庫存儲條件,必須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專業滅火藥劑。配備經過培訓的兼職或專職的消防人員。儲存危險化學品庫房內應實際情況安裝自動監視或火災報警系統。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企業應配備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庫房管理工作人員培訓合格,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人員必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操作,設立專人監督。倉庫的搶救人員必須具有基本消防知識,同時還應熟悉各區域貯存的危險化學品特性以及常見事故的處理程序等。
5 廢棄物處置
可燃物品堆積點應遠離化學危險品倉庫。丟棄的危險品外包裝和容器應立即轉移至安全堆放點。廢棄物的處理,可根據危化品的物理或化學性質,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廢棄物品,不得丟棄造成廠區周圍設施或環境污染。
6 危險化學品儲存設備的安全性評價
安全性評價,系指綜合運用安全系統工程管理的方法,對系統的安全性進行預測,通過對危險性或不安全因素進行辨識,確認系統發生危險的可能性及其嚴重程度,對該系統的安全性給予正確的評價。通過有計劃,有目的地實施這些措施,達到安全管理,以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從而控制事故的發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儲存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7 危險化學品保安全排查工作
(1)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與職工崗位職責相匹配。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檢查員工崗位職責、工藝技術指標和操作規程與實際是否相符以及巡回檢查制度執行情況。
(2)檢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考核取證情況。對新員工的入廠三級教育培訓情況。
(3)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可操作性以及人員與應急器材配備是否充足情況,與應急救援單位合作關系情況。
(4)安全監控儀表的投運率情況,特別是高低液位報警連鎖投用情況。罐體防超溫超壓、防竄料跑料、防倒塌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8 事故的應急處置
(1)立即報警、組織相關人員人員搶救。當發現危險化學品泄漏時,周圍的人立即報警,報告當地消防部門,盡可能采取應急措施,并將危險程度事件進展告知周圍群眾,較少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2)禁止火源。泄漏的危險化學品有的是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倉庫周圍要禁止各種火源。發生泄漏后要立即切斷電氣設備,所有行駛經過的車輛都要停止通行,關閉通訊設備,防止電火花引燃可燃氣體或可燃液體的蒸氣。如果存放或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儲罐破損,要盡快選用軟橡膠塞子,膠泥、棉被、肥皂等材料堵漏。
(3)采取消毒措施。具有毒性的危險化學品,在泄漏事故處理過程時,必須采取謹慎的措施,首先降低其腐蝕性、減低其毒害性,盡量降低對人的威脅。如果是電廠使用的氨氣等堿性液體,泄漏時要先用大量的水流稀釋沖淡。如果是硫酸等腐蝕性的藥品發生泄漏可用干砂吸收覆蓋,禁止用水稀釋。
(4)搶救防護。搶救人員應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穿戴必要的防毒面具、防毒靴、防毒手套等防止通過呼吸、皮膚等進入人體,造成事件擴大。防護用品可減少身體暴露部分,避免身體接觸有毒物質從而降低傷害。此外,如果泄漏的危險化學品是液氨,在處理中除了要防止燃燒、毒害以外事故現場搶救人員應采取必要的措施注意防止凍傷。
9 結論
危險化學品由于自身的特性如: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等特性,如果發生泄露、爆炸等事故,將會產生嚴重的危害,會給人們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尤為重要,本文主要針對火力發電廠危險化學品的存儲和使用進行討論。重點介紹危險化學品的一些基本知識及使用的基本要求等,并針對危險化學品運輸過程進行細致分析,分析運輸過程中容易引發事故的主要因素,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了有效的防范措施。
危險化學品是一種危險源,發生泄漏事故危險性大,后果嚴重,對電廠的安全生產和從業人員人身安全會造成嚴重的影響,只要我們熟悉和掌握危險化學品的基本特性,正確使用和存儲危險化學品,就可以很好的控制危險化學品不安全性。
參考文獻:
問:為什么要修改《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答:現行《條例》是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的。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中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一是2003年、2008年國務院進行了兩次機構改革,有關部門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發生了變化。二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中暴露出一些薄弱環節,如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企業發生事故較多,可用于制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公共安全問題較為突出等。三是執法實踐中反映出現行《條例》的一些制度不夠完善,如對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機關規定不夠明確,對有的違法行為的處罰與行為的性質和危害程度不完全適應等。這次對《條例》進行修改,就是為了適應這些新情況新問題,更加有效地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問:修改后的《條例》是怎么體現有關部門職責分工變化的?
答:主要有三個方面的變化:一是把現行條例中提到的“經濟貿易綜合管理部門”、“經濟貿易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統一改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二是把現行條例關于經濟貿易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審查和定點的規定,修改為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負責核發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三是明確規定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依據各自職責,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行業規劃和布局。
考慮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涉及的環節多、部門多,為了促使有關部門既各司其職又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條例》還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支持、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有關部門應當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問: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制度主要出于什么考慮,是不是所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都要取得許可證?
答:現行《條例》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得比較充分,有關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得原則。實際情況表明,使用危險化學品,特別是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其危險程度不亞于生產危險化學品,這方面的事故約占全部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四分之一。為從源頭上進一步強化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這次修改中確立了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制度。
要說明的是,不是所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都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很多,使用數量、使用方式及危險程度等差別也很大,所有使用單位都取得許可證,既不可行也不必要。因此,《條例》把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的發放范圍確定為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符合實際情況,抓住了重點。至于使用數量達到多少需要辦理許可證,由于各類化工企業情況差別很大,很難在《條例》中作出規定,《條例》授權安全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具體的使用量標準。
考慮到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化工企業有的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這些企業按照規定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為避免重復發證增加企業負擔,《條例》明確規定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化工企業不需要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問:在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方面,《條例》作了哪些修改完善,經營許可證制度還繼續實行嗎?
答:實踐證明,現行《條例》關于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的制度和措施比較可行。為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管理,這次修改時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將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納入危險化學品經營的范疇,填補了制度上的空白,同時進一步嚴格了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制度還要繼續實行。所不同的是,這次修改下放了許可證的審批權限,這是考慮到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數量很多,都集中到省級或者市級政府部門辦證,有關部門負擔重,企業辦事也不方便,而且目前市、縣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在機構設置上也已經健全,能夠承擔起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頒發管理的責任。
問: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能不能在運輸始發地公安機關辦理,辦證時限有沒有明確限定?
答:按照現行《條例》規定,托運人只能到運輸目的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但實踐中不少托運人的住所在運輸始發地,為了辦證不得不來回跑。為解決這個問題,這次修改《條例》時明確規定,托運人也可以向運輸始發地公安機關辦理通行證。針對一些運輸企業提出的辦證沒有時限要求,有時辦理時間較長,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問題,《條例》明確規定了公安機關審批的時限,最長不能超過7天。
問:哪些危險化學品允許通過內河運輸,哪些不允許通過內河運輸?怎么保障內河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
一、加強學習,提高自身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__安監站剛成立不久,站上編制人數少,加之都是“新戰士”,沒有理論根基,沒有實際工作經驗,站上職工要以高度負責的姿態,以干好工作為己任,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工傷保險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會議指示精神。通過努力學習,要逐步達到每個職工學安全生產知識,懂安全生產,抓安全生產,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增強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實際工作水平。
二、非煤礦山安全監管
為切實抓好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首先要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為企業建立健全完備的檔案,為指導好企業正常生產提供客觀的依據,樹立為企業服務的思想,與企業建立好工作關系。07年度,__安監站針對企業安全生產意識淡薄,資金投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很大不足的實際,將在鎮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和縣局的指導下,增強企業主和工人的培訓力度,進一步強化業主的安全意識,工人的安全意識,企業安全意識,企業安全管理的自覺性,認真做好采取定期、不定期,結合節假日,開展綜合性和專業性的安全檢查,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等方面的檢查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每年不少于14次。加強管理,明確職責,與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督促企業加強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每季度至少1次,監督企業對《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及省、市、縣、鎮安全生產文件精神的貫徹落實。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經營監督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縣、鎮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的文件指示精神,組織危化品從業人員學習,提高安全操作、安全生產技能,與企業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責任制,擬定本鎮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于兩次;在責任范圍內積極宣傳危險化學品危害性,做好相應的信息了解,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實行跟蹤督辦,使危險化學品做到安全管理,安全處置,對于經營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提出整改建議,限期整改,重點把握消防設施和安全警示等方面的檢查工作。
四、煙花爆竹的安全經營管理
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組織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戶參加安全管理等方面知識培訓,做好《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辦理工作,做好煙花爆竹的安全經營檢查,與具有代表性的經營戶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好煙花爆竹市場的清理工作,力爭本鎮轄區內無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不安全事故發生。
五、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監督管理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縣、鎮有關安全生產的相關文件指示精神,督促工礦商貿企業安全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組織責任范圍內工礦商貿企業主要負責人、 主管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開展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領證上崗;加強對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監管,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不能立即處理的做好及時上報處理工作;對于生產條件,從業人員素質等條件不符合有關規定的限期整改,達到要求;建立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制度,每月不少于1次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重大隱患實行跟蹤督辦;與企業建立良好的工作關系,積極指導好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促進我鎮工礦商貿企業健康快樂發展。
六、公共安全監督管理
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政府有關安全的指示精神,協調配合派出、工商等部門一同對鍋爐洗浴、液化氣經營進行安全檢查,對使用劇毒化學藥品的單位進行安全檢查,督促落實安全管理,對使用、銷售運輸毒鼠強等危險化學品行為采取果斷措施,讓毒鼠強等危險化學品在我鎮市場上徹底滅絕,配合農用車違章載人的查處,預防和控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進行安全談話,對礦山輸電線路和爆炸物品的使用進行安全檢查,針對非法經營成品油網點進行查處和打擊,并與從安監站申請購買爆破物品的單位或個人簽訂爆破物品安全使用協議書等,力保我鎮公共安全。
關鍵詞:洗滌劑行業;可持續;法規
1企業可持續性發展的重要性及內涵
進入21世紀,全球氣候不斷惡化,厄爾尼諾及拉尼娜現象頻現,金融危機席卷全球,人類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還面臨發展的挑戰。預計到2050年,全球總人口將突破90億,可持續性發展戰略是2l世紀人類求得生存與發展的唯一途徑。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家居洗滌行業的發展趨勢是什么?對環境產生怎樣的影響?這是該行業從業者不得不思考的問題。企業作為經濟的細胞,其可持續發展的整體狀況不僅決定社會經濟發展的規模和速度,更決定其質量與能力。企業在追求自我生存和永續發展過程中,既要考慮企業經營目標的實現和提高企業市場地位,又要保持企業在已領先的競爭領域和未來擴張的經營環境中始終保持持續的盈利增長和能力的提高,保證企業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長盛不衰。企業在實現效益、利潤增長的同時,也要積極倡導并參與人口、環境生態相協調相一致的發展。在當前形勢下,企業的可持續發展需要企業對整個價值鏈做出變革,需要企業和品牌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例如作為世界上最大的日用消費品公司之一的聯合利華,在中國推行可持續性發展戰略,致力于建造美好家園、美好鄉村,為孩子們提供美好童年。聯合利華承諾到2025年實現產品所用塑料包裝100%可再用、可回收或可堆肥,并呼吁整個快速消費品行業加速實現循環經濟的進程。
2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途徑
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應嚴格做到保證產品安全,保證產品有良好的符合宣稱的使用性能。在產品生產和使用過程中,企業要主動切實推動環境保護,做好生命周期評估,更好的促進可持續發展。
2.1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和使用性
能精心研制的化學配方通過嚴密設計的生產工藝,最終得到洗滌成品。這一過程中,每個環節的安全性都非常重要,由企業自身及外部的法律法規來共同管理。原料安全性主要是考慮該物質的急性毒性(口服、經皮)、慢性毒性、刺激性、致敏性、致突變性、生殖毒性等[1]。產品上市前的每個批次都應嚴格控制相關的理化穩定性,通過穩定性實驗和活性原料含量變化數據等確保產品在運輸、儲存過程中的安全性。基于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產品上市后要保障消費者在產品使用過程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做到產品性能與宣稱的一致。
2.2生命周期評估
生命周期評估是了解產品對環境影響的方法之一,該方法也被稱為“終生”評估模式。通過衡量從原材料采購一直到產品使用和處置過程中各個主體對環境的影響,包括溫室效應、節水、節能、酸化和廢料的產生等得出評估結果,根據結果可以持續、高效、有針對性地改進周期環節中的環境足跡,提供改善生活品質的經濟、合理的產品,同時提升商業利益空間。表1給出了不同家庭洗滌產品生命周期中典型環節的累積能耗情況。
3提升法規建設,推進可持續發展
為了從源頭評估和控制合成洗滌劑的安全風險,聯合國推出了規范性文件《化學品分類及標記全球協調制度》(GHS),根據該文件對合成洗滌劑中的各組分進行人體健康和環境風險評估。為了確保產品使用安全性,發達國家和地區通常會制定專門的消費品安全法,如美國的《消費品安全法》、歐盟的《通用產品安全指令》(GPSD)和日本的《生活消費品安全法》等。消費品安全法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第三方機構的義務、消費者權利和產品責任有詳細規定,有助于消除消費品潛在危險,預防對消費者可能造成的損害。雖然我國尚未消費品安全法,但已制定一系列與產品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衣物洗滌劑產品由官方權威機構進行管理,企業在洗滌技術開發及生產經營活動中需嚴格遵守相關法規。法規如何制定才能推進社會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呢?筆者以歐盟洗滌劑產品相關法規為例進行分析。
3.1《洗滌劑法規》(ECNo648/2004)
該法規適用于所有洗滌產品,從法規層面幫助消費者選擇使用省水產品,約束生產商保護環境和保障產品使用的安全性。如法規要求需在包裝標簽上標注不同水質條件下產品使用推薦用量,要求產品在標簽上進行成分標注并提供到各個成員國的“國家毒害物信息中心”(NPIC),以便及時發現消費品安全隱患和事故,從而進行預防和控制。該法規還要求所使用的表面活性劑是生物易降解的(初級降解率≥80%,最終降解率≥60%),并限制某些成分含量,如磷含量每次洗滌小于0.5g。
3.2《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
該法規管理日常用品中含有的化學物質可能對公眾健康和環境產生風險,不合規的產品將無法在歐盟進行銷售。
3.3《化學品分類、標簽及包裝法規》(CLP法規)
該法規根據產品的公稱成分,定義了毒害性分類、標注及包裝產品的規則。如某產品對水生生物有害/有毒,相應的象形圖、信號文字及聲明需在包裝上進行標注。除此之外,歐洲行業協會也對行業發展產生較大影響,如行業協會提出行業指導與建議:《清潔劑測試方法協議》:建立評價衣物洗滌劑使用性能的統一健全的方法,供生產商、消費者、組織、測試機構參照《酶的安全操作指南》:涉及酶的風險管理措施、工程控制、暴露監視、健康監管等。產品監管項目(PSP項目):幫助提高產品使用安全性意識,適用于在歐洲市場銷售產品的所有企業。
4結束語
法規應該引領而不是限制新技術及新進材料的創新。目前國際上主要國家/地區的洗滌劑標準表明,在很多發達國家并沒有強制性標準來規定洗滌劑產品中表面活性劑活性物含量及某些特定成分的限量。總的來說,行業自律/共識和廣大公眾(及企業之間)的監督/驗證是發達國家產品管理的重要途徑,這與我國管理模式有所不同,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地方。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模式是企業業績增長的驅動力,讓法規與行業規范共同推進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一、我縣轄區的交通運輸社會環境現狀基本情況
我縣轄區交通通訊、醫療衛生條件,經濟條件相對落后,群眾交通安全意識差。縣城危險化學品拉運過程中溝壑縱橫、沙丘、梁卯林立、通路狹窄,坡陡彎急橋涵、險道不斷,自行車、農機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機動車輛和行人共同使用的混合型道路,覆蓋油罐車全部交通運輸路區域狀況較差,氣候條件惡劣。夏季干旱少雨酷熱,難耐,冬季嚴寒刺骨氣溫低下,春秋兩季常有大風和沙塵天氣。
二、危險物品的特殊性
危險物品具有多種特殊性的危害,而又是人類生活離不開,少不了的必須品,它對人類社會有著巨大的貢獻。但是,如若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操作不當,將會直接威脅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危險物品的物理、化學性及運輸風險危險分析
1、原油、燃油液、液化石油特性
原油、燃油、液化石油氣具有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強,易污染等特點,其特性為易燃、爆炸,也就是化學能轉為熱能的過程,燃燒的發生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1)可燃物:原油、燃油、液化石油氣等;(2)助燃物常具有空氣和氧氣;(3)著水源:凡是能引起可燃物質發生燃燒的熱量能源,如明火、撞擊、高溫表面、自然發熱、化學能量、電火花、聚集的陽光和射線等。
2、原油、燃油、液化石油氣爆炸一般分為物理性爆炸和化學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當物質因狀態或壓力發生突變而形成爆炸現象,稱為物理性爆炸,如壓縮石油氣瓶,車禍、罐體劇烈撞擊等。
化學性爆炸:當物質發生極速的化學反應過程中形成高溫高壓和新的反應產生生物而引起的爆炸,如原油、蒸氣等。
四、液化石油氣的拉運要求
(1)車輛在拉運原油、燃油、液化石油氣過程中存在發生車禍、危險品拉運裝卸、摩擦、撞擊、電火花等多種危險因素。液化石油氣是常溫下的可燃氣體、經過加壓或降溫處理形成液體的物質,當壓力降低或溫度升高時就氣變成氣體。液化石油氣是易燃的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除必須按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運輸外,特別要防止撞擊引發爆炸。液化石油氣特點為易燃、易爆、危害性,其特性為易燃、爆炸。也就是化學能轉化釋放成熱能過程,罐車運輸的貨物一般都是危險貨物,特別是注意承壓容器的日常檢查,防止撞擊引發爆炸,同時必須預防高溫,確保安全。
(2)罐車運輸的貨物一般都是危險貨物,必須按照《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運輸,同時要保證車輛設備完好,要經常檢查地鏈是否完好,確保燃油在罐體內的震蕩所產生靜電完全消除。
五、應急搶險原則
交通事故應急搶險總的原則是救死扶傷,以搶救人員生命為第一要素,搶險依次做到: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搶救生產設施。在事故發生后,為了迅速采取應急行動,減少損失須執行以下應急處理原則:
(一)接警處置
值班人員在接到危險化學品拉運交通事故報警后,迅速作好記錄、問清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后立即報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人員,并逐級上報,開展以下工作。
1、立即組織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2、通知事故轄區巡查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道路封閉,疏散無關人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并且告知事故轄區派出所及鄉鎮領導協助工作。
3、到達現場后,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迅速向黨委、政府有關領導和市安委會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商請衛生、民政、交通、安監、消防、環保等部門予以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施救工作。
4、阻斷危險物源,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5、封閉、保
護現場,必要時可以中斷交通,但應設立明顯標志,標明車輛通行路線。6、立即組織人員對危險化學品事故路段群眾,居民無關人員進行疏散,防止不必要的傷亡。
7、采取搶救、滅火等緊急措施。
8、監護當事人、尋找并調查證人。
9、確定指揮員指導現場搶救、勘查。
10、保持通信暢通,隨時掌握險情動態。
11、調集救助力量,迅速控制事態發展。
12、正確分析現場情況,及時劃定危險范圍,決策應當機立斷。
13、正確分析風險損害,在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的前提下,組織物資搶險。
14、處理事故險情時,首先考慮人身安全,其次應盡可能減少環境污染和財產損失,按有利于恢復生產的原則組織應急行動。
(二)現場處置
指揮員到達現場后,首先必須迅速全面分解現場情況,聽取先期到達現場民警和有關人員匯報,對事故發生的性質、案件性質、現場范圍,現場中心、現場是否發生變動和破壞,以及有無必要的對現場采取警戒、封閉或其它緊急措施,看危險化學品是否燃燒、泄漏、罐體是否爆炸等現象作出初步的判斷和決策,然后立即組織力量,進行分組分工,并開展現場搶救勘查等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1、我縣轄區發生危險化學品拉運交通事故成立事故應急小組
組 長:______________
2、事故應急小組下設
(1)現場搶險小組
組 長:________________
(2)現場滅火消防搶險小組
組 長:________________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全體民警、防暴大隊全體民警
(3)后勤醫療救護小組:
組 長:______________*
事故轄區衛生院
(4)事故善后處理小組
組 長:______________*
事故單位、個人、企業主管干部
傷亡人員單位主管
事故轄區的政府主管領導(主管安全的)
3、應急領導小組指揮中心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交警大隊大隊長李金虎任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值班人員為應急調度值班人員。
4、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為應急事件總指揮
(2)副組長成員按照分工負責組織現場搶險,醫療救護及善后處理工作。
(3)應急小組辦公室指揮中心負責現場警車調派,人員調配,通訊聯絡等。
(4)現場搶險組負責現場的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肇事車輛的安全技術鑒定檢驗工作。
(5)事故善后處理小組負責事故善后處理。
5、縣危險化學品拉運道路交通事故各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負責接警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人,實施交通管制、事故原因調查和認定,損害賠償調解,事故責任倒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2)縣安監局:負責對事故處置進行具體指導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組織有關單位參加處置,協助市安監局、公安局等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倒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縣交通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道路交通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4)縣衛生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并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5)縣財政局:負責傷員的醫療搶救費用及其它費用。
(6)縣民政局:協助做好死傷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賠償工作,及運送遇難尸體,要妥善處理死者后事。
(7)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污染處理工作。
(8)縣醫院:負責對傷員的及時搶救及醫療保障工作。
(9)消防大隊:負責消防安全防制工作。
七、應急預防措施對策
1、預防措施
(1)我縣轄區各種危險化學品拉運車輛長年行駛在全縣、鄉、村、地方通路和油田礦區道路,溝壑縱橫,梁卯林立、道路狹窄、坡陡彎急,橋涵險道不斷,其它道路行為。自行車、人力車、畜力車、農機車、機動車共同使用的混合型道路,特別是雨雪天氣路面更加難行,需要所有司乘人員加倍小心,謹慎駕駛,更加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才能有效地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
(2)我大隊定期同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企業運輸駕駛員進行安全宣傳培訓,加強安全就是生命,安全效益就是素質教育,增強安全法制意識,牢記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強化學危險品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
(3)要按要求定期對我縣轄區危險化學品拉運車隊、公司進行消防安全保衛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專項檢查,特別要對液化石油氣站,天然氣廠(站)設施以及危運單位,村莊周邊的防范措施,不斷加大對危運車輛的監督檢查力
度,嚴防重大交通事故火災、爆炸等事故發生,對造成“危運事故”責任者要快查嚴辦。(4)要通過宣傳教育、媒體曝光、公開處理等手段,積極引導群眾,營造正確的輿論導向和良好的社會氛圍,積極開展群防群治群管,把各類危險化學品拉運交通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有效預防和減少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5)要時刻提醒危運駕駛員對自己所駕車輛做到勤保養,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使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安全狀態,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領導進行消除。
(6)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單位責任主體的管理,落實到“誰監督、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2、應急對策
(1)車輛在行駛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我隊接到報警后,告知其立即停車,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利用現場或就近鄉村農民資源搶救傷者和財產(現場必須移動時標明位置)
(2)發生交通事故時,在本車駕駛員受傷、無力報警的情況下,現場及第一目擊人有條件報警的,有義務立即報警。
(3)我大隊事故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后,根據現場情況報大隊領導、大隊領導立即報告應急小組組長必須迅速啟動危運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反應程序,調集各單位現場搶險,救援力量。
(4)遇到重大燃燒、爆炸、泄漏、傷亡的事故時,應急小組組長應緊急向市級應急中心請求救援,請求地方消防、武警、駐軍單位協助救援搶救。
八、紀律要求
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切實做好搶險應急處置工作。主要領導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領導小組統一調度和安排,務必于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工作。凡因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責任不落實,導致發生不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事故處理、上報、結案、歸檔保存
1、事故處理完后,對及時責任人盡快進行處理。
2、及近查明事故原因,做出責任認定,寫出事故調查報告,逐級上報。
3、進行事故分析,提高事故預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