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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對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活動的管理,規范職業介紹服務機構的中介行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北京市勞務市場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1991年第3號令)的有關規定,現對職業介紹服務機構通過報刊、廣播電臺、電視臺(以下簡稱新聞媒介)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廣告信息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經市勞動行政部門批準開辦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核定有開展招工、招聘洽談業務的)租用社會公共場所、為用人單位招用人員組織舉辦大中型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活動、通過新聞媒介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廣告信息的,必須經市勞動局審核批準。
二、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到市勞動局辦理舉辦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和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廣告信息審批手續時,須持以下證件和材料:
1、《北京市職業介紹許可證》副本;
2、舉辦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的報告;
3、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廣告(一式二份);
4、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信和辦事人員身份證。
三、各級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向社會的舉辦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廣告信息,經市勞動局核準并加蓋“北京市勞動局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會廣告審核專用章”后,方可通過新聞媒介。
四、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在本單位場所內為用人單位和求職人員定期舉辦的招工招聘交流洽談日活動,需通過新聞媒介廣告信息的,可持《北京市職業介紹許可證》到有關新聞單位的廣告經辦部門,直接辦理廣告的有關手續。
一、分析特殊學校職業技術教育
在職業技術教育單一的目標結構下,三級殘疾兒童,特別是智力殘疾兒童,他們的目標或者高于他們自身的能力,或者低于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其目標最終將無法實現。雖然在一般情況下聽力與視力殘疾的兒童,自身的智力沒有受到根本性的傷害,但是這兩方面的殘疾讓他們失去了與外界溝通的兩個重要通道。由于信息通道受阻,對這些殘疾兒童的學習效果、智力發展以至于就業等都必然造成不利影響,對其未來的職業成長造成了嚴重的威脅。
用人單位對于就業殘疾人掌握了何種技術以及技術水平,并不是十分的在意,對于一技之長以外的長處和整體素養他們更加關注。這說明一般用人單位把著眼點放在了與生產勞動有直接關聯的周邊能力上,相比來說這些能力更加重要,其并非技術性的能力,同時,這也并不能說明畢業的殘疾人已經能夠熟練掌握某種技能。對于殘疾就業者用人單位雖然表現比較滿意,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也提出了更多要求。所以,必須要調整過分要求學生掌握一技之長的思路,尤其是在弱智學校,要讓學生提高心里素養、身體素養以及職業素養等從容就業的條件。
我們主張在特殊教育學校,提倡生涯教育,實施普通職業教育,以培養學生的一般職業能力為目標,在這一方面我們有足夠的事實依據和理論支持。為了準確把握特殊教育學校的改革,在新時代深刻理解特殊教育學校的職業教育任務和目標,我們重現對以下幾個概念的內涵進行明確:
1、一般職業教育。指為了幫助學生選擇合適的職業,讓學生了解勞動世界,讓學生具有初步的職業素養,而進行的職業技能和職業知識的教育,就是一般職業教育,也稱為普通職業教育。其是普通教育的一部分,并不是為了讓學生從事特定的某一職業而實施的、大部分特殊教育學校實施的職業教育或者是勞動教育,應該是這種意義上的普通職業教育,并不是狹義的單純培養學生一技之長的技術教育。
2、職業成長。從被動狀態轉入主動狀態的過程以及個人對職業的認識,就是所謂的職業成長。能夠有效、充分地利用各種客觀條件和主觀條件去實現自己的職業目標,能夠獨立判斷職業的價值,這是職業成長成熟的標志。應當將職業成長作為支持性就業模式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就業技能。在特定工作崗位上能夠繼續發展,個人獲得工作,尋找工作所需要的各種技能。其中包括:分析職業質量、善于收集信息以及善于自我推薦等等。為此一些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還設立了專門的就業指導課程,此外,為了提高畢業學生的就業技能,社會勞動組織通過各種形式的活動也在提供就業指導服務,特別設立的就業指導小組。這無論是對職業技術學校還是對特殊學校的職業教育都是非常適合的。
4、職業態度。在行為舉止方面反映其所從事職業看法的基本傾向,這就是所謂的職業態度。態度的確立和選擇一般情況下,取決于對職業價值的認識程度。職業態度容易受到客觀和主觀兩個方面的影響,其是構成行為傾向的穩定心理因素??陀^因素包括:人際關系、工作條件、管理措施。主觀因素包括:個人健康狀況以及心理狀態等。積極的職業態度能夠提高職業活動的接受能力、忍耐能力、適應能力,能夠推動人們去掌握技能,去鉆研技術,最終達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而消極的工作態度,則剛好相反,會降低工作效率。所以,在特殊教育學校的教育過程中,培養學生積極、正確的職業態度,是必不可少的一項根本性的任務。
5、職業適應。一個人的能力、性能特征、知識、興趣等,與將要從事或者是正在從事的工作相適應,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職業適應。職業適應既表明了職業條件、工作條件、職業性質、個人需要、職業類型,又表明了個人的態度、所受的訓練和教育、知識技能對工作和環境所產生的刺激能夠做出合理的協調,能夠引起個體心理上的滿足,其價值目標相融合。勞動者本人和用人單位所努力追求的目標往往就是從業人員對職業的高度適應。包括工作環境、工作內容、人際關系等方面的能力,從事某項職業應具備的這些個性特征,指的就是職業適應能力,其受到個人的性格健康、思想品德、知識技能當方面的影響,具有明顯的個別差異。
二、特殊教育小學職業教育目標的思考
關鍵詞:植保教學 工學結合 巧用 巧得
隨著職業教育教學改革的不斷推進,“校企一體、工學結合、頂崗實習”的培養模式被職教人認同,“工學結合”得到了職業學校教師的深入研究和實踐,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我校對植保課程實施工學結合教學模式在指導思想、理論依據、實施路徑、具體措施和實施保障等方面產生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經驗和做法。特別是在實踐過程中我們為克服困難,獨辟蹊徑,產生了許多“巧”,這些“巧用”與“巧得”,或許對深度校企合作還是“愿景和理想追求,并非易事”的今天,如何實施工學結合具有一定的啟發。
一、巧用周邊農民農田
首先,我們對植保教學使用“工學結合”模式會遇到的問題進行了總結,主要有五點:①需要足夠的生產用地或者試驗田和配套農具;②農學類專業的專業實踐不同于計算機、機械類專業,具有明顯的季節性;③農業生產受自然條件變化的影響較大,生產過程會出現許多生成;④農作物生產的周期長,需要管理的時間較長,而且不能中斷;⑤以項目教學為主體的工學結合教學實施性計劃。
接著,我們對我校具備的條件進行了分析。我們學校是一所區屬局管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級重點。學校創辦于1984年,一直以“農”為主,多年來為本地培養了大批農業技術人員及農業經營者和管理者。農學專業雖是南通市品牌專業,但學校只有一些顯微鏡等實驗器材,只在養殖基地旁邊有一塊3畝的可種植土地,學校每年招收農學類專業學生50多人,因此,沒有實驗田、沒有農具、沒有多少經費是最大的阻礙,簡陋的實習實驗和生產條件,達不到農學專業及植保課程的教學要求。
依靠這些條件,我們不可能完成改革試驗的任務,實施不了“工學結合”的培養模式,也就談不上培養學生的職業實踐能力。培養模式、教學模式和方法再不改革,還是沿用老一套肯定滿足不了培養人才的需要。經過琢磨,我們發現一個有利條件、一個可以利用的資源。學校距縣城45公里,距南通市區25公里,地處農村,圍墻外就是農田。經過協商,最后選擇了10家共30畝,作為我們工學結合的試驗田,最小田塊是1.5畝,最大田塊是4.2畝,分散在學校周圍。
我們把種植專業的30個學生以3個人為一組,男女生搭配,共分成10個小組,每組對應一個農戶,平時重點觀察對應農戶的農田作物生長情況及病蟲害的發生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幫工,回校及時交流知識、技術和見聞。遇有特殊情況和量大的幫工,就立即相互通報,老師統一調度學生去學習和幫助。
二、巧用農民設備資源
植保工作離不開農業勞動,植保工作本身也需要勞動設備和物資,如噴霧機、噴粉機等,通過利用農民農田,借助農民的生產農具,就不再需要學校購買和添置,解決了設備和物資問題。
三、巧用農技信息
學校過去與村鎮聯系較少,農業生產的信息滯后,如“新病害、新農藥、新方法”信息不能及時獲得,農業專業教學是以本為本,存在許多脫離實際甚至落后的知識技能及做法。
我們與學生走出校門后,受到了村農技員和鎮農技員的歡迎和支持,我們與他們保持熱線聯系,他們能及時把農業生產的病蟲害預測信息等發送給我們,他們對我們的教學和學生的學習進行了指導,學生也把他們當作老師。我們制訂學習項目和實施計劃時得到了他們的支持,避免了以書本為據設立項目的盲目和季節時間的偏差。在每個項目實施時,他們也像老師一樣,對學生的觀察、判斷、實施治療、治療效果等定期分析和評價,按時反饋存在的問題,讓我們及時改進教學方式,提高了教學效果。
農作物病蟲害的發生有明顯的季節和地區特點,有些病蟲害是本地區常見的,我們依據通州區農業信息網植保資訊中提供的過去一年病蟲害預測預報,在鎮農技員的參與下,以本地小麥、油菜、水稻和棉花這四種主要農作物以及西蘭花、荷蘭豆這兩種本地大量種植的經濟作物的部分常見病蟲害為教學設計了十二個學習項目:水稻螟蟲、稻飛虱,水稻紋枯病、稻瘟病,小麥赤霉病、麥蚜,油菜菌核病,霜霉病,西蘭花黑斑病、荷蘭豆根腐病、棉花盲蝽象、炭疽病等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和診治。
四、巧用學生時間
為了配合改革試驗,學校教務處把每周五節課安排在周二和周四兩個半天,既可以在學校上課,又便于需要時教師安排學生到農田去觀察、去幫工。學校還明確,每天上午第一課正課前和每天下午的活動課及每個周六,教師可根據需要安排學生,如遇特殊病蟲情或農事忙,可及時向學校報告,學校還可作特殊安排。
通過走出校門、走進農戶的工學結合,我們的學生還得到了有效的專業教育和勞動教育。我們的學生是中職二年級學生,年齡在16歲左右,由于家庭一般較富裕, 在家是“慣寶寶”,家務基本不會,農具不識,五谷不分,更不要說下田做農活。這對農業專業教學很不利。通過勞動,有了成就,學生也由怕做農活到喜愛農活,由不會農活到學會農活,更加熱愛農業,鞏固了專業學習基礎。學生通過勞動,知道了“粒粒皆辛苦”,更珍惜糧食,尊重勞動,理解父母,孝敬老人。學生變得勤勞懂事了。
學生在學習12個預設學習項目的同時,在農民家中,還認識了許多果蔬病蟲害,有些病蟲害只是與當年的氣候條件和栽培管理有關,可能會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因為選擇的試驗田相對比較分散,在短短一年的學習過程中,還讓學生還接觸到設定學習項目以外的病蟲害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由于我們這里經濟條件較好,企業較多,成年人都在企業做工,所以地里農活主要是由留守老人完成,缺少農業勞力,我們學生的幫工,解決了許多農民的困難,使我們的工學結合得到農民和村鎮領導的歡迎和支持,融洽了學校和周邊的關系。許多養殖大戶也咨詢我們,養殖專業學生搞不搞“工學結合”?老百姓也知道了“工學結合”這個名詞,說這樣教出來的學生才懂事、勤勞、有用。這里的老百姓再也不會低看農業專業和學農的學生了。
通過兩個學年的實驗,我們取得了成功,2013年9月,學校決定把成功的經驗,由一門課程向一個專業在整個農業類專業推廣。
參考文獻:
[1]張 健.校企深度融合的突破點與創新法.江蘇教育(職業教育),2014(4)
關鍵詞:德國;《聯邦職業教育法》;企業;職業教育主體
作者簡介:李忠(1972-),天津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學博士,研究方向為教育史與職業技術教育學;亓婷婷(1991-),天津大學教育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職業技術教育學。
基金項目:天津市教委社會科學重大項目“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社會支持研究”(編號:2014-ZD18),主持人:李忠;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重點項目“工業化國家企業教育法律研究”(編號:THJX15-001),主持人:李忠;天津市科技發展戰略研究重點項目“企業鼓勵內部員工(裂解式)創新創業的機制與對策研究”(編號:15ZLZLZF00380),主持人:李忠。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7518(2017)04-0086-06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中期職業教育評估報告(2015)指出:我國職業教育發展雖然取得一定成績,卻面臨嚴重問題。其中,職業學校教育一條腿走路,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缺位并缺乏相應法律保障,是造成問題的主要原因。相比之下,德國企業積極參與職業教育,在德國職業教育發展中發揮出關鍵作用。這種作用受到立法機構的重視,并被立法機構以法律的形式給予確認,出臺了企業參加職業教育的系列法律,形成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與法律認可之間的良性互動。1969年出臺、2005年修訂的德國《聯邦職業教育法》,可謂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法律的集大成者。法律的認可與賦權,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構成德國職業教育走向卓越的主要原因之一。新時期,我國政府提出將企業作為職業教育重要辦學主體。在此背景下,借鑒德國的做法與經驗,確立中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合法性,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和價值。本文以德國《聯邦職業教育法》為對象,分析其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法律定,并從歷史發展的脈絡闡述德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實踐活動與職業教育法律之間呈現的良性互動關系,以期為我國職業教育法律完善以及職業教育的健康發展提供些許助益。
一、《聯邦職業教育法》①對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確認
1969年,德國立法機構頒布了職業教育基本法――《聯邦職業教育法》,對德國職業教育發展產生深遠影響。2005年,德國立法機構在完善原有法律的基礎上,整合了1981年頒布的《聯邦職業促進法》,出臺了新的《聯邦職業教育法》,作為21世紀德國職業教育發展的法律依據。2007年,德國立法機構對該法進行了再次修訂?!堵摪盥殬I教育法》的不斷修訂與完善,切合了職業教育和經濟發展的需求,被充分應用于企業職業教育實踐中?!堵摪盥殬I教育法》既肯定了德國企業在職業教育的主體地位與合法性,又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行為作出明確的規范和指導,體現出超強的適用性和指導性。
(一)確立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
《聯邦職業教育法》適合于學校以外的職業教育,主要是一部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法律。該法共七部分105條,除去“總則”與“過渡條款”外,主要分為職業教育(Berufbildung)、職業教育的組織(Organisation)、職業教育研究(Berufbildungsforschung)與研究所(Bundesinstitut)以及罰款規則(Bu?Ygeldvorschiften)等。其中,“總則”第三條明確規定:“本法適用于職業教育學校之外進行的所有職業教育”[1]。即該法所涉及職業教育,主要發生在企業以及跨企業之間?!奥殬I教育”是該法中的主體部分,所涉內容為企業實施或參與職業教育過程中具體問題:如企業與學徒(教育提供者和受教育者)雙方建立的職業教育關系(即簽訂合同),企業教育機構和教育人員的資質,企業主導受教育者的考試等內容。職業教育的類型主要包括:職業準備教育(die Berufsausbildungsvorbereitung),職業教育(die Berufsausbildung),職業進修教育(die berufliche Fortbildung),以及職業改行教育(die berufliche Umschulung)。前兩者為職前教育,培養適齡青年進行職業活動所需要的職業行動能力,為年輕人提供工作準備;后兩者為職后教育,傳授職員升職或者改行所需的職業行動能力。無論是前者還是后者,企業都是具體的實施者。
(二)明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標準和權利
權利是法律對法律主體能夠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以及其要求他人相應作出或不作出某種行為的許可與保障[2]?!堵摪盥殬I教育法》賦予企業的權利包括:
第一,賦予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權利。在德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是一項權利,并且只有經過主管部門認定的企業才有資格實施職業教育。遴選依據主要是企業的種類和設施,是否適合進行職業教育并且有能力傳授職業技能與知識[3]。有資質并且被許可實施職業教育的企業,被冠以“教育企業”[4]稱號。據統計,截至2012年大約有447700個企業獲得“教育企業”名號,約占企業總數(約201萬家企業)的五分之一[5]。這些企業主要分布在工業、商業、手工業、服務業以及農業等領域,不同規模的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比例有所差異,大型企業的參與率普遍高于小企業②。
第二,賦予企業與受教育者簽訂教育合同的權利?!堵摪盥殬I教育法》規定:企業招收他人接受職業教育,應與受教育者簽訂職業教育合同[6]。通常,企業根據國家的“教育職業”③信息,以及企業的實際情況和發展規劃等各種因素,綜合考慮并制定招生計劃和名額,經過申請者的自主申請、資質認定等環節,選拔符合要求的受教育者。依據法律,企業與錄用的受教育者簽訂職業教育合同,申請者與企業形成法律關系,以學徒的身份在企業接受實踐技能教育。
第三,賦予企業評價受教育者考試成績的權利。《聯邦職業教育法》規定,受教育者在學習期間須進行中期和結業兩次國家考試。兩次考試都由占數量至少為三分之二的雇主和雇員代表組成的考試委員會具體負責,成績結算以教育企業出具的實際操作成績為主,以職業學校出具的筆試成績為輔。通過畢業考試的學生可獲得由教育企業出具的合格證書、職業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書以及考試證書。其中,企業頒發的證書是接受職業教育的學徒進入就業市場的資質證明,是受教育者就業的重要憑證。
(三)規定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義務
義務與權利相對,法律主體在享受權利的同時,必須承擔責任。《聯邦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必須在職業教育中承擔以下義務:
其一,實施職業教育教學的義務。企業實施職業教育主要形式是學徒培訓,即企業中的課堂教學與實地訓練結合。依據教育職業的培訓章程,通過采用“工作崗位上的訓練、學徒實訓工場、企業內課堂教學”[7]等形式,有針對性地對學徒進行廣泛而切實的職業教育。
其二,指派教師的義務。法律規定:企業教師需具備相應“人品資質”(Pers?inliche Eingung)和“專業資質”(Fachliche Eingung)[8]。“人品資質”是指,企業教師在企業教育實踐中應該具有責任心、愛心等品質;“專業資質”是指,教師應具備職業教育學和勞動教育學的“技能、知識和能力”(Fertigkeiten、Kenntnise und F?]higkeiten),能夠獨立策劃、執行、評估職業教育。企業指派的教師,只有通過專門考試并經由行業協會的資質認定后,才能承擔教育教學任務。
其三,承擔津貼和教育經費的義務。雙元制職業教育系統中,職業院校產生的教育費用由政府、公共部門承擔,而企業中產生的教育費用則由企業自身承擔④。企業承擔的教育費用主要包括:向受教育者支付的教育津貼,教師的工資以及教育經費等。以2013年為例,學徒月均津貼為767歐元,是熟練工人工資的三分之一。加上為教師支付的工資,人力成本達總投入成本的46%[9]。教育經費則主要包括:建立業培訓中心、購置職業培訓設備、購買教材以及日常管理等所產生的費用。
其四,督促受教育者到職業學校參加理論學習的義務。企業和職業學校同為教育場所,企業教育時間占受教育者全部受教育時間的三分之二。企業主要承擔學生實踐操作技能的培養,同時,為促進受教育者的綜合素質提升,企業必須督促學生去職業學校學習相應的理論。
(四)明晰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指因違反了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或不當行使法律權利所產生的,由行為人承擔的不利后果,亦由于違反第一性義務而引起的第二性義務[10]。《聯邦職業教育法》的第六部分為“罰款規則”(Bu?Ygeldvorschiften),即對企業在實施職業教育中違反法律的行為作出懲罰性規定。德國對于教育機構資質的認定有嚴格的要求,對其監督也依法進行。該法第32、33條規定,主管機構⑤對教育機構及其人員的品質和專業資質進行監督,一旦發現資質缺陷,如缺陷可彌補且對受教育者不造成傷害,責令期限內予以彌補,若資質缺陷不可彌補或對受教育者造成缺陷,則取消該機構的資質并禁止其招收和教育受教育者[11]。企業的違反法律行為包括:沒有規范地與受教育者簽訂職業教育合同,違背教育目標,沒有讓受教育者脫產參加職業學校學習和考試,在不具備教育資質的情況下招收受教育者,不配合監督部門的監督工作,等等[12]。對于違反法律的行為給予相應的處罰,根據情況處以從一千歐元到五千歐元不等的罰金。
《聯邦職業教育法》對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等規定,凸顯了企業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為企業實施職業教育構建一個有利的法律環境??梢哉f,德國完善而有效的職業教育法律,使得以“雙元制”為特色的職業教育成為德國經濟發展的“秘密武器”,“德國制造”成為品質符號,受到眾多國家的認可。當然,德國職業教育法律之所以有這種規定,能推動職業教育持續、健康、有效發展,與德國的文化傳統、職業教育歷史以及立法機構的重視,有著密切關系。
二、德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與職業教育法律的互動關系
在德國,企業實施職業教育有著悠久歷史,承擔著為各行各業培養合格勞動者的職責。從手工業時代的學徒制到工業化時代的雙元制職業教育模式,企業都作為職業教育實施主體參與到職業教育的實踐發展中。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良好效果,得到用人單位與立法機構的肯定與認可。尤其是立法機構,通過法律形式,及時對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活動給予確認、規范與保障,形成職業教育發展――法律鞏固――職業教育再發展的良性互動局面??梢哉f,德國《聯邦職業教育法》對企業在職業教育中主體地位的確立,與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歷史、實際效果以及法律的及時鞏固與更新有因果關聯。
(一)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歷史傳統與現實
現代學者普遍認為,職業教育肇始于學徒教育。在職業學校教育出現之前,學徒教育是技術傳遞和勞動力再生產的主要方式。學徒教育發生于生產實踐場所,以“口耳相傳”和“從做中學”的方式,培養下一代的生產操作技能和工作態度。13世紀,伴隨行會制度的發展,學徒教育趨于規范化,形成學徒制。行會管理下的學徒制,在提高從業者社會地位的同時,保障了生產的規范化和專業化。當然,作為人才培養制度,學徒制規定學徒除了習得生產操作技能外,還需養成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有助于自身人格的完善。
19世紀中期,伴隨德國工業的發展,以往發生在手工工場的學徒教育隨之發生變化。大機器生產代替手工勞動,企業規模擴大且發展迅速。為提高經濟效益,占據更多市場份額,企業需要改善產品質量,需要依靠高素質的企業員工。工業培訓模式開始出現,工人的文化素質和專業技術成為工人培訓的重要內容,大批高素質的專業工人(Facharbeiter)經此產生。十九世紀末,德國企業迅速發展,大企業自設職業培訓場所,小企業間聯合建立跨企業培訓場所,工業企業自行培養勞動力且所培養的人才占據較大比重。但是,隨著工業化生產的發展,企業對熟練工人的需求增大,對工人的專業技能和文化素質提出更高要求,單純由企業培養勞動力的模式難以滿足企業發展的需求。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聯合職業學校共同參與學徒培訓,形成“雙元制”職業教育的雛形。隨后,這一模式獲得長足發展。到今日,企業聯合職業院校培養勞動力的“雙元制”模式,已經成為德國職業教育的特色。
(二)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原因及其效果
從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歷史可知,在職業學校出現之前,企業是職業教育的主要實施者。從手工業作坊里的師傅帶徒弟的學徒教育,發展到學徒制,再到企業工廠內的員工培訓,最后到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培養勞動力,企業以不同方式參與職業教育。企業之所以實施職業教育,既是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也被企業視為一種權利。
首先,企業自身發展的需要。企業的生存與發展,離不開從業者;從業者品質與素質越高,企業生存與發展的能力越強。同時,作為經濟單位,逐利是企業的本性之一。企業逐利必須以滿足社會需要的方式實現,培養出良好的企業員工以生產品質優良的產品,是企業滿足社會需要的主要方式。因此,無論是企業的生存,還是企業的發展,都須給教育以高度重視。而且,從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歷史來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還是企業的歷史傳統,即實施職業教育是企業的責任。
其次,企業實施教育可以獲得回報。這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得以體現:一是參與職業教育的企業可以獲得一種榮譽,提升企業知名度。如前所述,只有那些具有一定資質并被賦權的企業才有資格實施職業教育。對企業而言,一旦獲得“教育企業”的資格,無疑是一種榮譽與認可,也是對企業的一種宣傳。二是企業辦教育可以降低勞動力成本。企業在實施教育的過程中,學徒直接參加創造價值的生產勞動,費用僅僅是熟練工的三分之一,為企業節約生產成本。三是降低招聘費用。一般情況下,學徒受訓完畢直接進入實施教育的企業。對企業而言,既可聘用到熟悉且適合的員工,又節省從勞動力市場招聘以及培訓員工的成本。
與職業學校相比,企業實施職業教育具有先天優勢,效果也更為明顯。對受教育者而言,在企業接受技能訓練,能夠以較快速度獲得進入就業市場所需要的職業行動能力和職業資格,同時縮短工作適應期。對企業發展來說,聘用專業技能強、理論知識深厚的年輕人,能夠應對生產實際和技術革新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產率,進而提升企業的競爭力。當然,企業擁有的辦學優勢,如清晰明確的培養目標、完善的人才培養規格、合理的專業設置與師資結構等,能夠促進職業教育健康發展。德國企業為德國產業發展培養了大批高素質的技術技能人才,滿足了勞動力市場對合格工人的需求,二戰后德國經濟迅速恢復并崛起即是明證。
(三)保障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立法歷史
德國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過程中伴隨著法律制度的保障。早在1726年,德國的奧古斯堡(Augsburg)頒布的《城市法》中就有關于學徒制度的規定[13]。行會組織頒布的行業規章一般涉及對從業人員準入資格的規定,師傅和徒弟的資質等級規定,以及商品價格、工資報酬、生產規模的規定。這些規定確保了學徒培養的質量,有助于職業教育實施的規范化和職業教育質量的提高。1810年,普士頒布《營業稅法》規定企業可自由開展學徒培訓,形成了自由手工業者的學徒培訓形式[14]。在手工業經濟向工業經濟轉型、雙元制培訓模式生成的過程中,法律也起到引導和規范作用。1869年頒布的《北德意志聯邦工商條例》規定,不足18歲的學徒,必須進入補習學校接受職業理論教育,傳統手工業培訓模式開始向“雙元制”職業教育過渡。1897年的《手工業保護法》規定了工業、手工業和商業中的學徒培訓,將部分學校教育與學徒訓練結合起來,以維護手工業的發展,并規定為培訓教師頒發職業資格證書。同年的《普魯士行會法》規定了行會負責下屬企業的學徒培訓事務[15]。1908年的《手工業條例》規定,參加學徒培訓必須通過考試。兩項法律為后來的“雙元制”職業教育的形成奠定了法律基礎[16]。1969年,各種分散的法律法規得以整合,形成規范全國職業教育的基本法律,即《聯邦職業教育法》。該法也成為規范現代企業教育行為的基本法,同時對企業作為職業教育主體予以法律保障。2005年和2007年,《聯邦職業教育法》得到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為職業教育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企業發展需要教育支持,企業主動承擔培養勞動力的職業教育。企業實施的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得到立法機構和公共部門的認可并通過法律手段予以確認,保證了企業中的職業教育規范運行。德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歷史經驗以及國家通過法律手段予以保障,對于中國職業教育的發展具有啟示意義。
三、德國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的法律啟示
德國企業實施職業教育與國家頒布職業教育法律之間呈現良性的互動局面,《聯邦職業教育法》就是這種互動的結果。德國職業教育的發展狀況,為中國職業教育發展提供了某些啟示:即鼓勵企業參與職業教育實踐,通過法律手段保障并明晰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權利與職責。
(一)鼓勵并支持企業參與職業教育
當前,我國職業教育培養的人才素質結構與勞動力市場需求不對接,用工市場出現“技工荒”,嚴重制約經濟發展。這種局面出現的原因,主要在于企業沒有參與勞動力培養過程。因為,單靠職業院校無法培養出滿足企業需求的人才。企業有教育訴求,并且有培訓優勢,本應積極參與到職業教育中。但是,作為一個經濟單位,企業辦教育存在風險,當成本支出無法得到等同或者超值回報時,企業就會顧慮重重。政府與立法機構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既無政策層面的支持,又無法律層面的保障,企業存在“后顧之憂”而消極應對“作為重要辦學主體”的口號。
反觀我國歷史,企業曾作為辦學主體承擔過教育職責。時期,為抵制列強侵略,洋務派以“自強”“求富”為目的,興辦了一批新式學堂。其中,有相當數量的新式學堂由企業承辦,出現一批融教育與生產一體的教育型企業。企業中的新式學堂不僅培養出當時亟需的人才,有效推動了中國近代經濟、政治和教育的發展,而且為探索教育發展之路提供了寶貴經驗。民國時期,一大批實業家在企業中開展教育活動,將工作場所當做教育場所,致力于人才培養與經濟發展。典型如盧作孚創辦的民生公司被譽為“社會大學”,上??翟从∷⒅乒迯S被稱為“學?;S”,等等。這些做法獲得實業經濟與企業教育共同發展的效果,提高生產效率的同時提升了員工的素質,保障了員工受教育的權利,也起到教育救國的作用。然而,具有良好發展勢頭的職業教育,在隨后的改造過程中出現重大轉折,學校壟斷職業教育,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權利被剝奪而退出,職業學校教育一條腿走路。在經濟轉型與產業升級的現實情境下,職業教育陷入舉步維艱的境地。因此,我國政府應大力鼓勵企業辦學,并給予配套措施予以支持,德國在這方面積淀了豐厚的思想資源與實踐經驗。
德國的職業教育依靠企業的現場教育與職業院校的課堂教育兩條腿,走出一條符合職業教育發展與產業發展需求之路。德國《聯邦職業教育法》規定企業必須參與職業教育,而且必須具有相當資質,即同時具備硬性條件且有能力承擔職業教育的企業才能招收學徒,并與職業學校配合,致力于職業教育質量的提升。同時,德國政府給參與職業教育的企業以政策保障和經費支持。在德國,企業實施職業教育產生的費用主要由企業自身承擔,但政府對參加職業教育的企業予以資助。根據“歐洲復興基金的貸款計劃”,德國政府為中小企業培訓提供為期10-15年的低息貸款;為企業聯合會提供活動經費,輔助企業開展職業教育[17]。所以,德國企業積極參加到職業教育中。中國職業教育的質量提升,必須有企業參與其中。這需要政府給實施職業教育的企業以相應的支持和保障,如為實施職業教育的企業的培訓費用“買單”,通過資金補貼、稅收減免等措施,調動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和熱情。
(二)加快修訂有企業參與的職業教育法律
從世界范圍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是發達國家職業教育的普遍做法,職業教育法律可為此提供依據。德國如此,其他工業化國家也如此。如日本的職業教育法即為典型的企業職業教育法[18],其《產業教育振興法》規定企業必須參與產業教育;日本《職業訓練法》規定:“企業主在對雇傭勞動者進行必要的職業訓練的同時,還要給他們以必要的援助,以便讓他們接受職業訓練和技能鑒定”[19]。因此,無論是職業教育實踐發展,還是職業教育法律制定,都不可忽視企業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與德國的《聯邦職業教育法》相比,我國雖然有職業教育法,卻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規定相當少,而且明顯呈現出“柔性”一面。1996年頒布實施的《職業教育法》,主要是針對學校職業教育的行為,涉及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條款僅有幾項,還過于原則化。對于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缺乏明晰、硬性規定,對不參與職業教育的企業幾乎沒有約束力,從而使得企業參與職業教育于“法”無據。最近幾年,政府出臺包括《關于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等在內的一系列文件中,提出將企業作為職業教育重要的辦學主體。但是,政府部門與立法機構不同,政策文件與法律法令相異,其對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約束力與保障性相當有限。因此,亟需對原有法律進行修訂。修訂職業教育法律時,需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尤其是產業界積極參與,而非由教育界或教育部門唱“獨角戲”。修訂職業教育法律,首先要確立企業在職業教育辦學中的主體地位,即企業必須承擔職業教育職責。對參與職業教育的企業資質進行限定和規范,明確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權利、義務與責任,明晰企業與學校在職業教育中的邊界,便于兩者協作。鑒于現存職業教育法的柔性特點,修訂職業教育法時,要考慮法律條款的具體、明晰與可操作性,使其成為“硬法”,能夠切實保障和推動職業教育的發展。當然,在修訂中國職業教育法之后,還要增加配套法律與實施細則,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監之有據的法律體系,保證職業教育健康、有序、持續發展。
注釋:
①本文中的《聯邦職業教育法》指2005年修訂版。該部法律將1969年《聯邦職業教育法》與1981年《職業教育促進法》進行融合與完善,呈現出靈活、清晰、簡練等特點,切合德國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
②德國的企業一般按照企業人數劃定規模等級,分為1-9人企業、10-49人企業、50-499人企業以及大于500人的企業。以2012年為例,這些企業作為主體參與到雙元制職業教育中的比例分別為50%、64%、70%和79%。
③德的“教育職業”是針對職業教育“專業”而創設的一種稱謂,國家每年頒布認可的教育職業,企業會根據這些教育職業培訓位置,并根據每一個教育職業下的“職業教育條例”對受訓者實施技能培訓?!敖逃殬I”培養的能力資質不止適用于某一個職業,而是培養適用于多種職業的寬廣的資質能力。根據德國職業教育研究所的《2014年職業教育政府年度報告》相關數據顯示,2013年被認定的教育職業達329個。
④德國職業教育的資金投入主要由三部分構成:企業、公共部門(包括聯邦政府、聯邦州、聯邦就業局)和受教育者。其中,企業與公共部門承擔大部分資金。以2013年為例,提供企業投入資金為77億歐元,用于雙元制職業教育中的企業實踐部分。公共部門的投入大約為97億元,用于雙元制教育系統中的職業學校。參見Bibb.Financing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 Germany[EB/OL].https://bibb.de/en/41380.php.
⑤《聯邦職業教育法》認定的主管機構指的是各個行業的行會組織,包括手工業協會、工商業聯合會、農業協會、律師協會、經濟審計員協會、稅務咨詢員協會以及醫生協會等,這些行業協會構成了職業教育的主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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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埃及和印度兩個發展中大國為了迎接新世紀的挑戰,高度重視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正在加大教育投入,實施各項改革。當前,盡管他們與我國教育,在某些方面還存在一定差距,特別是與我市教育相比在很多方面確實距離很大,但是他們追趕的決心,發展的勢頭都很值得我們關注。
一、積極調整教育政策
埃及的學校教育分為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普通教育學制為11年(宗教學校為l2年),其中8年初等教育,3年預備教育。初等教育包括小學5年(宗教小學為6年),初中3年。預備教育就是普通高中,所謂“預備”是專指高等教育的“預備”階段。小學和初中教育為義務教育。職業教育有兩種學制,均設工、農、商三個專業方向,一種為三年制,培養目標是熟練工人;另一種為五年制,培養目標是技術人員:五年制的職業教育很像我國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銜接連讀的“3+2”模式。高等教育分為兩類,一類是研究性大學,一類是職業類大學,學制一般為3年,并同樣取得學士學位。
印度的學校教育分為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大學教育。初等教育相當于我國的小學教育,學制5年;中等教育相當于我國初中和普通高中教育(即完中教育),學制也是5年,其中初中3年,高中2年。小學和初中教育為義務教育。高等教育相當于大學預科,稱“高級高中”,學制2年;職業教育相當于我國的初等和中等職業教育,不同機構、不同專業學制不同;大學教育相當于我國的高等教育,有研究型大學,也有職業類大學,一般學制都是3年。
兩國學校教育均可分為公辦學校、宗教學校和私立學校。公辦學校即政府辦學,為各級各類教育的主體。埃及的公辦學校從小學到大學一律免費。宗教學校歷史悠久,并已形成完善的教育體系,教育內容除政府規定的以外,要增加宗教教育。私立學校的歷史也很悠久,近年來明顯增加,尤其在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領域發展較快。
兩國學校的辦學條件參差不齊。市區的公辦學校要好些,校舍場地、教學裝備都能滿足需要。農村的公辦學校明顯落后,大部分的中小學,大概只能相當于我市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的水平,只做到了“一無兩有”,即“無危房,有教室,有桌椅”。沒有規范的校舍、場地,沒有足夠的儀器、設備,圖書館里也沒有什么書籍。所謂的信息技術教室,印度學校還好一些,埃及有些學校只有兩三臺師生共用的“586”。由于設備嚴重短缺,不少學校不得不實行“二部制”。
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兩國政府更加重視教育。接待我們的埃及教育官員總要談到老教育部長的一句名言:“受教育的權利如同喝水和呼吸一樣不容剝奪”。印度學校的校長也表示,政府“要為每個學生提供均等的學習機會”。為此,一系列政策正在實施當中。
一是資助困難學生。兩國義務教育盡管免費,而且埃及的公辦學校還全部免費,但仍有一些貧困家庭,一方面由于無錢購買書本、文具,另一方面又希望孩子提前做工掙錢補貼家庭生活,所以在小學和初中就有些學生中途輟學。針對這一情況,兩國政府都制定了資助貧困學生計劃,大力宣傳“文化知識改變命運”的理念,并重點在經濟落后地區向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不僅免收學雜費,還要免費提供書本和午餐,積極為每個學生創造更加公平的教育機會。每年只交納折合人民幣l0元至70元左右的學費。印度學生的惟一經濟負擔,就是每年要交約折合人民幣30元的“政府福利基金”。
而且這筆資金由學校自主使用。就是高中階段也沒有什么費用,一些邦還要免費提供校服和文具,以進一步減輕學生家庭負擔。同時,兩國政府把對已經輟學的學生進行“掃盲”,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埃及不少公立初等教育學校,專門為當地l4歲至l9歲的輟學學生單獨編班,通過更加靈活的教育方式,提高他們的文化水平和職業技能。印度由于貧富懸殊更為嚴重,所以輟學問題尤為突出,沿街乞討或兜售商品的少年兒童,在每個城鎮都隨處可見。再加上落后地區違法的童婚制度仍在繼續,女童輟學更為普遍,義務教育很難落實,文盲比例居高不下。為此,政府在強化義務教育制度的基礎上,還專門制定政策,充分利用現有公辦學校和社會培訓機構的教育資源和師資力量,加快“掃盲”工作。
二是改善辦學條件。兩國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對于當前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很不滿意,認為這樣落后的辦學條件不僅很難滿足教學的需要,而且也不能跟上時代的步伐。所以,決定下大力量為學生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和學習條件。埃及一些地區的農村學校正在按照規范標準建設新校舍,增添新設備,爭取盡快與市區學校拉平。印度在加大投入的同時,還鼓勵社會各界支持教育。不少農村學校在當地政府的指導下,積極爭取社會參與改善辦學條件。有些寺院也踴躍響應當地政府的號召,向學校進行捐贈,這些捐贈包括日常教學的設備、接送學生的校車和學生的學習用品。
三是發展私立學校。兩國為了改變政府包辦教育的現狀,積極鼓勵私人辦學。為此,他們降低了私立學校的準入“門檻”,在辦學條件上沒有提出過于嚴格的要求。私立學校為了增強競爭實力,不少學校的校舍場地、教學裝備都超過了公立學校,有些學校已經接近發達國家水平,受到了社會的認可。在埃及的一些私立學校不僅吸引了本國的學生,還吸引了大批其他阿拉伯國家的留學生。阿巴斯職業大學雖然只有一幢印多個教室的教學樓、一幢可容400余人的大會堂,但是與所設專業相配套的教學設備非常先進。而且,學校的學習制度比較靈活(可在學習期間半工半讀,也可工作一段繼續學業),考試制度十分嚴格,并廣泛實行減免學費(90分全免,80分半免,70分免25%),受到家長的歡迎,贏得企業的信任。印度的DPS學校集團在全國就設有135個中小學校,學生總數達到25萬人。不斷改善條件,堅持成本收費,提高教育質量,嚴格規范管理,服務每個學生,爭取社會聲譽,已成為兩國私立學校發展策略的廣泛共識。
二、積極推進教學改革
埃及小學和初中開設的學科課程包括阿拉伯語、數學、外語、美術、體育、音樂、手工、歷史、地理、公民、環境研究(即自然科學)、社會研究,其中外語從四年級開始學習。開設的活動課程包括信息技術、家政知識、勞動實踐、社區活動,農村學校還要開設農業知識。普通高中開設的學科課程包括阿拉伯語、外語、第二外語、數學、科學與衛生、社會研究、信息技術、藝術、體育。開設的活動課程主要是實踐研究與技術,這門綜合性課程引進了職業教育的內容,包括園藝、木工、金工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八年級初中畢業時學生要通過公共考試,根據成績進行分流。一般三分之一的學生進入“預備教育”的普通高中,三分之二的學生進入職業教育的各類學校,學習工、農、商的相關專業。
印度小學即初等教育的1 5年級,開設的課程包括印地語、英語、數學、自然、社會、信息技術、藝術與勞動、體育與游戲。初中即初等教育的6~8年級,開設的課程包括印地語、英語、第二外語、數學、社會、科學、信息技術、藝術、勞動、體育,其中勞動教育包括手工勞動和社區服務。高中即初等教育9 10年級的學生,開始分流,學校將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基礎和個性特點,分成兩種班級進行教學一種班級進行普通高中教育,開設與初中課相銜接的普通課程;另一種班級進行中等職業教育,開設基礎科目和職業科目?;A科目包括語言和其他基礎知識,課時不足20%,職業科目包括知識和各類專業實踐,課時超過80%,其中各類專業實踐要達到50%以上。這樣,這部分學生畢業以后或可成為企業技工直接就業,或利用自己的技能,開設小工廠、小車間、小作坊自謀職業。如果學生進入普通高中班級后不能適應,那么在第一年后可及時轉入職業高中班級繼續學習。
兩國為了全面提升公民的素質水準,使之更加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和新要求,都在大力推進教學改革。教學改革的總體思路是借鑒發達國家的改革成果,發揮本國文明的傳統優勢,加強道德教育,培養創新精神,促進全面發展從改革的實踐來看體現了如下特點:
一是突出思想道德。兩國政府都要求學校一定要通過教學加強愛國教育,使學生在西方發達國家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念全面進入的情況下,認識到祖國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與自身成長和發展的淵源關系,并為之而充滿驕傲和自豪,從而樹立對國家和民族的忠誠態度,同時,要通過公民教育,確立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思想觀念,包括法制意識、公德意識、環境意識、責任意識。
二是突出基本能力。兩國教育工作者都認為,現行的教材雖然系統全面,但是由于過于強調知識的傳承,而忽視了基本能力的形成,占用乃至浪費了學生的寶貴時間。特別是在網絡時代的今天,學會學習比學會知識更為重要。因此,旨在減少教材內容,加強能力培養的教學改革已經開始:閱讀(包括本國語言和外語)能力、寫作能力和計算能力,以及以此為工具的自學能力、分析能力和運用能力正在成為教學改革的目標。同時,更加適應學生學會學習的教學方法改革也在普遍展開。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培養學生進取意識,為課堂教學注入了活力。學生的學習已經由強調死記硬背,逐步轉向理解思考。此外,更加適應學生走向成功的評價方法改革也在悄然進行。加強綜合評價,使每個學生都獲得了成就感。兩國的評價內容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學習態度、學習習慣、學習方法和學習能力等方面的內容。過去對智力因素的單一評價,開始轉向對智力因素和非智力綜合評價。有些學校的考試方法也由筆試的單一形式開始轉向筆試、口試、觀察、記錄的綜合形式。在改革的過程中,埃及強調減少考試次數,1—8年級只在2、4、5年級進行升級考試。印度則改革了升留級制度,明確規定小學階段不準留級,小學畢業全部升學。同時,還實行了等級評價,學業成績分為優、良、好、可以和不及格五個等級(也稱作“五分制”),而且不得公開。兩國教學方法和評價方法的改革對于尊重學生個體差異,保護學生人格自尊,保證學生打好基礎,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從而落實教學目標,提高整體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是突出信息素養。兩國對信息技術教育都非常重視,明確提出要提高學生的信息素養,為他們更好地適應信息社會創造條件。印度早在10年以前就從小學開始推進信息技術教育,他們一直憑借自己軟件產業和語言教育(即從入學就進行印地語和英語的“雙語”教學)的兩大優勢,一方面大力加強學校信息技術的裝備建設.一方面積極提高信息技術的教學水平。埃及雖然落后于印度,但是近幾年為了迎頭趕上網絡時代的步伐,跨越“數字鴻溝”,也把發展中小學信息技術教育作為教學改革的重點項目,在為學校大力配置微機教室和網絡設施的同時,全力提高教師在教學中運用信息技術的能力和學生在學習中利用信息技術的水平。兩國的教育信息化正在拉動教育的現代化。
四是突出身心健康。兩國教育都把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作為推進教學改革的重要內容。他們的體育課程,都加入了健康教育。埃及的科學課程,還專門增加了衛生教育。這里的健康教育和衛生教育,既有生理健康和衛生的內容,也有心理健康和衛生的內容。不少學校還在學生不同的發育階段,有針對性地從這兩個方面進行專題教育和咨詢指導。兩國的教育工作者都認為,競爭是未來社會的重要特征,學生要適應和贏得競爭,必須具備健壯的體魄和健康的心理。因此,他們把落實這一目標作為教學改革的重要內容。
五是突出實踐能力。兩國的教育改革都把通過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進而激發學生的創造能力,作為新的追求。學校不僅加強科學教育,而且加強勞動教育,讓學生在這兩個領域的學習過程中,積極動手實踐、動腦思考,并鼓勵他們在熟練掌握技能技巧的同時,大膽提出自己的見解和方案,以顯示他們學習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這項改革在不少學校已經見到成效。學校校長普遍認為,學生的創造意識和創造能力是國家未來經濟實力和科技實力的基礎,必須在教學過程中體現出來。
六是突出合作精神。兩國教育工作者都意識到,有效地與人合作是學生融入社會走向成功的一個基本素質。他們不僅在課堂教學中積極創設情境,鼓勵和引導學生一起討論研究,共同完成課題,而且在課外活動別強調團隊合作和集體精神。學校大力促進不同班級、不同民族、不同家庭背景、不同個性特點的學生在各類文體社團和興趣小組中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學習,相互激勵,進而形成合作團隊。學生的作品展覽和文藝演出,都充分展示了這種合作精神的成果。
三、積極實施教師教育
一是加強職前培訓。兩國為了滿足普及義務教育的需要,把住師資質量,明確提出教師在進入學校任教之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職前培訓印度在這方面已經形成比較完善的機制。小學教師的職前培訓一般面對兩種人員,一種是那些只具備高中畢業資格的人員,要進行為期2年的職前培訓,然后才能取得執業證書;另一種是那些具備大學畢業資格的人員,要進行為期1年的培訓。培訓內容主要是3項,即教育理論、社區工作和教材教法。教育理論包括心理學、社會學及經濟科技發展的趨勢,社區工作主要是參與社區活動的方法和技能,教材教法則涵蓋了語言、數學、科學、社會、體育、音樂、美術、勞動等學科和活動的教學目標及教學技能。初中教師的職前培訓采取兩種方式,一種是面對大學畢業生培訓1年,另一種是在大學實行“3+1”的4年一貫制。目標是讓他們掌握學生心理和行為特征,及兩門課程的教學原則和教學方法。高中教師的職前培訓要在研究生階段獨立進行,完成后授予敦育碩士或哲學碩士的學位。
二是落實繼續教育。為了不斷提升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兩國政府都很重視教師隊伍的繼續教育。埃及建立了全國教師培訓網絡,專門進行繼續教育。開羅已建成全國最大的培訓基地,每年國家還要派遣1000名教師到國外學習先進的教育經驗和教學方法。印度還實施了師資培訓遠程教育計劃,幫助那些偏遠地區的教師完成繼續教育的任務。近年來,信息技術教育一直是兩國繼續教育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