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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我國進入改革開放至今已有四十余年的時間,而我國的金融行業的發展與改革也持續了四十余年。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完善,我國的金融行業也逐漸傾向于互聯網金融。隨著高技術性的互聯網金融走入人們的視野,人們不斷增加的金融服務要求也已經得以滿足。雖然,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與傳統線下銀行的借貸過程非常相似,看似都是投資人、借款人以及金融中介之間的關系,但是他們在傳統接待中的關系與在互聯網金融中的關系是完全不同的。在傳統銀行借貸過程中,投資人與借貸人是沒有直接債務關系的,但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網絡平臺只是借貸人與投資人之間的信息紐帶,投資人與借貸人之間是存在債務關系的。而互聯網技能平臺是不用承擔任何的投資風險的,這點也是與銀行有所差別的。除此之外,互聯網金融是一種對于傳統金融模式的延伸,他們主要是服務于那些傳統金融模式無法服務的企業與個人。另外,互聯網金融還存在很多各種類型的信用風險,比如:違約風險和欺詐風險。所以,對于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而言,對其存在的風險進行及時的防控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主要對目前的互聯網金融做出了詳細的研究,對互聯網金融中存在的信用風險作出了具體的闡釋,并給出了相應的策略。
一、互聯網金融中的信用風險簡述
信用風險,顧名思義,就是在整個借貸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無法履行合約導致借貸過程中的任何一方受到資金或者其他方面的損失,在不履行合約的過程中,違約方就會對另一方構成信用風險。即使是管理機制較為完善的銀行也會在日常經營中面臨各種不同的風險,其中發生頻次最高的就是在信貸過程中產生的風險。而對于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而言,其面臨的最主要的風險就是信用風險。很多互聯網借貸平臺都是通過網絡為投資者和借貸人搭建了一個借貸平臺。在這一過程中,也會造成信用風險的出現。主要的信用風險形式就是很多貸款人在借款之后無法償還所借貸的資金,這種行為就會為網絡借貸平臺和投資人帶來無法收回資金的風險。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互聯網金融平臺主要針對的接待對象通常是收入不穩定且自身貧困的償還能力不強的人群,再加上很多時候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收費過高,這就很容易造成借款人無法償還資金的狀況。與此同時,還有一部分的原因是由于目前我國并不存在完善的信用登記機制,所以很多時候互聯網金融平臺并不能對借貸人的真實信用狀況做出準確的評估。對于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而言,其信用風險往往是潛在的,當這種信用風險一旦爆發就會對互聯網金融平臺造成不可逆的影響。對于很多經營能力較弱的互聯網金融平臺而言,有很多信用能力較差的個人或企業會故意騙取資金,然后再將所騙取的資金進行房地產或者股市等高風險的投資,然后再惡意逾期,這時就會對投資者和借貸平臺帶來非常嚴重的損失。除此之外,還存在一種狀況,由于目前我國的信用等級機制還不夠完善,這就導致很多人在出現惡意逾期之后并不會被記錄下來,這就使得很多信用較好的企業和個人在進行借貸的過程中并沒有任何優勢。甚至還有可能會導致“劣質借貸人驅逐優質借貸人”這種狀況的出現,對整個互聯網金融的可持續發展帶來了不良的影響。
二、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防控策略
(一)提升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相關知識的普及。在目前的新形勢影響下,互聯網金融行業對于消費者的保護工作也越來越重視。同時,互聯網金融行業還在以下幾個方面不斷的改進,分別是:資金的保留、交易方式、相關權力的管理以及政府的監管力度。在降低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時,首先需要明確相關的責任。提升對有關服務提供者的標準化管理,在此過程中還需要保障消費者對于風險評估、風險通知以及風險防控等方面的知情權。保證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得以提升,從而使得消費者的違約意愿得以降低,最終使得互聯網金融平臺和投資者的信用風險都得以降低。(二)建立完善的征信制度。要有效降低互聯網金融中存在的信用風險,還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個人征信制度與體系。在建立出完善的征信制度之后,互聯網金融可以通過大數據和云計算以及央行所提供的相關信貸資料對借貸人進行個人信用的評估。通過這樣一個過程,也可以有效地降低互聯網金融行業中存在的信用風險。而互聯網金融行業,是一種新興的金融行業,想要保證其穩步發展就必須要保證將互聯網金融與傳統的金融模式進行融合,通過傳統金融中的基礎信貸信息,創建出一種完善的征信體系,以此來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的持續發展。另外,在完善征信系統時,可以原先掌握的信息對征信進行補充,實現征信系統的全面性和準確性。保證對消費者的真實信用狀況做好測評,且嚴格保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一旦出現泄漏,將受到嚴厲的懲處。(三)完善相應的法律條文。要保障目前的互聯網金融能夠持續發展,另一個必要的因素就是完善的法律條文。如果國家能夠針對目前的互聯網平臺確立出完善的監管體系,并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也一定能降低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的信用風險。如果國家能夠為互聯網金融行業設立出明確的監督管理部門,并將其責任明確劃分,如果其不履行相關的監督責任或者出現責任推移的問題就會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對其進行約束。這樣,就會有效地降低互聯網金融中信任風險的出現。(四)建設大數據平臺。在進行消費者數據收集的過程中,首先需要將傳統金融中已經存在的數據進行統計,其次再結合央行征信系統,海關稅務系統以及公檢法身份系統進行有效信息的統一。在此之余,還需要將電信服務商信息,互聯網消費信息、基礎生活繳費信息和日常支付信息進行相結合。最后在進行非結構化數據收集時,一定要注重該數據收集的方法已經不能再局限于文本信息,更應該傾向于語音、視頻或者指紋信息的手機。在這個過程中,還需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要對消費者的信息進行及時歸檔,不能讓不法分子獲取消費者信息對其進行盜刷盜用,一定要保證必須是消費者本人的實際操作。(五)健全相關的監管體系。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領域也在不斷的擴大。在這種狀況下如果還對這種新興的金融模式采用那種原有的監管模式,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互聯網金融出現信用風險的可能性。所以,在這樣的情況的影響下,一定要對原先的分業監管和混業監管進行重新的定義。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銀保監會和證監會這一類的有關部門一般都是積極發揮著金融行業外部的監督作用,在互聯網金融興起之后,應該根據互聯網金融中企業與個人的特點來進行監管部分的細節劃分,針對不同的特性進行專業化的信息化的具體監督管理措施。使得互聯網金融評判的日常營運能夠保證正常且規范。從而降低真空管理的可能性。
三、結語
隨著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開始飛速發展,互聯網金融行業中掩藏的信用風險也逐漸浮現出來了。由于互聯網金融行業中的交易雙方以及互聯網平臺之間都存在著較為微妙的局限,同時還由于目前我國的征信體系不夠完善,監管手段不夠高效,相關法律的制定也不夠完備,使得對我國互聯網金融中信用風險的管控手段與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不成正比。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很多行業都具備了大數據時代的共性,豐富、實時、高效,互聯網金融行業也不例外,在進行互聯網金融的信用風險防控時,一定要注意做好對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方位信用風險防控,增加對大數據的加以利用,建立完善的數據平臺,實現消費者信息的有效整合和共享。構建多方面的篩選來降低互聯網金融中的信用風險,創建出一種監管制度完善,法制系統健全的金融環境,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的持續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楊希茹.關于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防控的研究[J].經濟研究導刊,2020(17):132-133.
[2]林奕皓,王宇森,李旭東,等.基于貸款人視角的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分級研究[J].軟件導刊,2020,19(06):29-34.
[3]劉敏悅,孫英雋.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信用風險的影響研究———基于股份制商業銀行面板數據的實證分析[J].經濟研究導刊,2020(14):141-143+146.
關鍵詞:P2P網貸;信用風險;制度經濟學
P2P網貸平臺作為新型的民間融資方式近年來在國內倍受歡迎,從2015年中國網絡借貸行業年報數據最新數據了解到,截止到去年12月底,網貸平臺運營達到2595家,比2014年末增長了1020家,增長率再創新高。融資快、流程簡單便捷、收益高是P2P網貸平臺的主要特點,在飛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問題。2015年問題平臺的數量為896家,為上一年的3.26倍。問題平臺主要集中在山東、廣東、浙江、上海、北京這5個省市,占2015年問題平臺總數的比例達到60.16%,追其主要原因為這些地區運營平臺數量較多、處于沿海發達地區、競爭壓力大、資金需求量大等。6、7、12月份為問題平臺的高發期,原因為債務人結構不合理的資金周轉緊張、大量IPO發行的背景下對P2P網貸平臺的巨大抽資作用。據網貸之家和盈燦咨詢數據統計,截至去年12月8日,e租寶作為在央視宣傳的P2P知名融資平臺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總成交量745.68億元,總投資人數90.95萬人,待收總額703.97億元,此事件對P2P網貸行業影響巨大,導致許多投資人對P2P網貸投資產生質疑。類似的問題平臺還有很多,因此如何降低網貸信用風險,實施信用產權界定的制度化管理非常有必要。去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委聯合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互聯網金融監管政策塵埃落地,P2P網貸行業告別“無監管”時代。《指導意見》指出,我國P2P網貸主要為信息中介,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
一、網貸主要風險概況及信用風險影響因素研究綜述
我國中小企業占企業總數量的90%以上,為國民經濟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推動力,但是在現實情況發展中卻不容樂觀,很多中小企業背負著“融資難、成本高、效益低”三座大山。其中融資難一直是困擾中小企業的頭等難題,每年有3000多萬家中小企業需要小額貸款與融資,銀行等金融性機構卻不能滿足其要求。在互聯網金融時代,一種能夠解決中小企業即時融資的工具――P2P網貸平臺應運而生,且幾年內的處于井噴式增長。由于P2P網貸是依托現代互聯網金融平臺的一種新型有效模式,最早起源于英國,后發展與歐美等發達國家,近幾年在日益發展的我國也為企業和個人融資做出來巨大貢獻。我國出現最早的2007年的拍拍貸的出現,標志著我國的P2P平臺跨入發展新時代。黃葉尼(2012)對P2P網貸平臺的信用風險主要分為三類,分別是法律缺失、平臺自身導致的風險和平臺用戶使用方法不當等。孫英雋(2012)認為在互聯網金融時代應該利用網絡增加信息的公開性與透明性,建立分散風險的機制降低風險,加強政府的法律監管機制和功能,充分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張巧良、張黎(2015)年對我國63個網貸平臺和32個投資者研究發現P2P網貸平臺可能爆發的風險包括信用風險、技術風險、內部管理風險、市場風險、與機構合作風險、無序競爭風險、聲譽風險和法律風險等,并運用層次分析法對這幾種風險進行了排位。
P2P網貸憑借其“高收益”已經成為時下互聯網金融時代炙手可熱的的理財融資方式,同時也帶來了許多諸如提現困難、逾期違約、卷款跑路等問題出現。其中,面臨最大的風險就是信用風險,而信用風險的影響因素國內外學者也研究出來不同的觀點。國外對P2P網貸研究的對借款人信用方面主要通過個人信用綜合評估來篩選,如借款人的歷史信貸數據、實際還款情況等,投資人可以根據這些標準來評判借款人的違約風險。Klafft(2008)認為,大多數P2P網貸用戶不能做出復雜的研究模型來評判其風險,信用風險評估成為不能量化評判的主要風險。還有很多學者通過對借款人的年齡、性別、圖片情況、信貸額度、年利率、貸款目的、收入情況、教育程度、職業特征、平臺注冊時長等因素來綜合考慮P2P網貸平臺的信用風險影響因素。國內的P2P網貸平臺信用風險研究方面,李太勇等人(2013)建立了給予稀疏貝葉斯學習的個人信用評估體系模型。王潤華(2010)構建了基于改進支持向量機的個人信用評估體系模型。齊曉雯(2012)認為多家網貸平臺建立統一的借款人信用評級管理制度,以及引入保險制度以支持賠付擔保制度能夠防控信用風險。劉峙庭(2013)將P2P網貸平臺信用風險從三個角度實證分析了網貸信用評估的改進方式和框架。國內研究偏重制度方面的個人信用評估建設,對信用風險的實證數據研究較少、研究成果不明顯,說明我國的P2P網貸正處于發展初步階段,相關理論也需要進一步研究完善。
二、我國P2P網貸信用風險主要成因
(一)個人征信體制缺失,政府監管不到位。從P2P網貸的性質可以歸納為互聯網的民間金融中介,我國個人征信體制普遍確實,只有銀行等金融性機構具備官方的個人信用數據。加之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缺失,可依循的相關法律制度較少,一度造成P2P網貸監管空白。在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情況下,部分網貸平臺利用融資之便進行非法集資等違法活動。2015年7月中央銀行《互聯網金融指導意見》,標志著我國P2P網貸平臺開始進入規范的受監管時代。這僅僅是互聯網金融時代對P2P網貸監管的開始,個人征信體制作為借款人信用風險的最重要評判標準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建設標準,只能通過銀行性金融機構進行相關信貸等個人信用記錄查詢。
(二)P2P網貸平臺信息不夠透明、公開化,缺乏公認的網貸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目前網貸之間、網貸天眼等P2P網貸數據平臺都有自己的平臺數據、評級、征信查詢、指數、檔案等相關情況欄目,豐富了借款人與投資人的理財知識與參考數據,也及時更新了問題平臺的相關數據情況。但是綜合分析整個P2P網貸市場發現,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個非常官方的、權威的、綜合的、統一的數據,也就是缺乏公共信息服務平臺,P2P平臺數據信息不夠透明化。P2P網貸平臺作為網絡金融借貸的中介商通過收取手續費來獲得利潤,但是網貸平臺為了吸引資金可能會將自身的資金或流向擴大宣傳,隱瞞部分投資數據導致貸款數與借款數嚴重失衡而發生流動性風險。信息不對稱還體現在信用貸款方面,由于征信體制的不完善,國內網貸平臺對于借款人的信用程度只能通過本網絡平臺主動要求提供身份、職業、收入等基本信用信息,而且每個網貸平臺對借款人的要求側重點不一樣,每個平臺利用自身的數據信息系統進行信用評級,從而每個網貸平臺對借款人的個人身份信用要求是不一樣的。這就給了很多有不良信用的借款人可乘之機,乘機造假的情況就經常發生,這使得網貸平臺的信用風險進一步增強。
(三)借款人、貸款人層次雜亂,內部管理控制程度。P2P網貸有個讓平臺又愛又恨的人群,成為“羊毛黨”,是指專門選擇各種網貸平臺的優惠促銷活動,以較低成本或者零成本換取物質上實惠的群體。也就是說這部分人群不是網貸平臺的穩定投資人群,可能隨時抽取資金。在我國,借款人和貸款人在P2P網貸平臺的運作由于缺乏真實到位的監督與跟蹤,借貸人群層次復雜,才致使問題平臺經常出現欠債不還的、投資跑路的等惡化現象。由于對借貸人的準入要求不嚴格,只要有利可圖就可以進入該平臺操作,使得對借貸人的管理嚴重不足、甚至失控。
(四)經營業務單一、缺乏有效的賠付擔保機制。我國P2P網貸平臺經營業務較單一,缺乏金融創新,僅僅停留在成交量、收益率等借貸業務上,沒有開發出多種投資渠道或金融項目,以至于資金鏈容易發生斷裂還款不上等問題。國內很多P2P網貸平臺本身對投資人實施平臺擔保,使得貸款人本身面臨的信用風險轉嫁給平臺。如果網貸平臺只有一百萬的凈資產,貸款余額卻超過一千萬或者大大超過了十倍杠桿的要求,加之擔保貸款的壞賬損失率存在,極大可能導致網貸平臺破產的發生。
(五)P2P網貸平臺缺乏科學有效的風控系統機制。P2P網貸平臺風控是指防止和控制降低信用風險的發生,如防止借款不還、貸款人跑路、平臺安全技術等信用風險問題。風控在金融行業的相關工作如信用審查、信用分析、貸后管理等,還有一些銀行系統科班出生的互聯網金融保理、供應鏈金融、小額貸、融資租賃等金融衍生品公司均有風控職能崗位。由于缺乏統一的風控系統,每個網貸平臺的風控系統和人員配備都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貸前、貸中、貸后工作。在整個借貸流程中,整個風控系統還不夠科學、完善。
三、從制度經濟學角度對我國P2P網貸平臺信用風險的防控措施
(1)個人征信體制建立。加強網絡個人信用檔案建設,能夠通過官方認定的公共征信服務平臺查詢每個平臺和借貸人的基本信用信息,使整個網貸環境可信。(2、)嚴格P2P平臺準入制,包括注冊資金、資金分散度、借款人基本信用情況等,頒布相關法律監管。在英國和美國,P2P平臺的設立都必須通過國家證券交易委員會批準,在我國準入門檻低良莠不齊,造成了很多問題平臺。實施嚴格的市場準入制是整治互聯網時代P2P網貸的首要措施,同時也能提高其投資者和借款人的合法性與穩定性。(3)探索建立網貸保險制度。P2P網貸平臺應該尋求多樣化發展,爭取與保險公司制定出科學有效可行的網貸保險理財產品,還可以尋求專門的保險賠付基金制度。(4)風控系統建立完善。加強對客戶信用額度的管理和及時更新,做好風控系統的貸前、貸中、貸后管理。貸前工作包括客戶的基本個人信用調查與評估,貸中包括實時監控,貸后包括客戶的定期信用檢查和交易回顧等并對客戶信用評級進行及時更新。
參考文獻:
[1] 王璐,我國P2P網貸行業發展模式及存在風險研究[J].山東工會論壇.2015(8)
關鍵詞:征信管理;征信系統;操作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0.5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4(7)-0090-03
征信系統作為維系現代社會信用關系的中介服務系統,是防范信用風險的重要工具,也是容易發生操作風險的業務領域。近年來,隨著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在金融市場的廣泛應用,基層商業銀行因操作風險引發的個人異議與風險案件不斷增加,暴露出征信操作風險具有向信用風險轉嫁與擴散的特點。如何健全基層征信系統防控機制,維護征信系統的穩健運行,引起了各級人民銀行的高度重視。
一、基層征信系統操作風險特點及表現形式
征信系統操作風險多發于經營服務主體與使用者在系統操作過程中不健全的內部控制、人員和系統以及外部事件而導致損失的風險,包括信用信息采集、傳輸、整理、查詢使用等環節。
(一)操作風險特點
可控性強。征信操作風險因素很大比例來源于業務操作,屬于可控的內生風險。
覆蓋面廣。征信系統收錄信息廣、涉及全社會人數眾多,操作風險發生會波及銀行經營管理的信貸和信用卡等領域,甚至擾亂社會各行業經濟活動秩序。
影響規模大。征信信息與個人借貸活動密切相關,涉及個人隱私保護,操作風險的發生將影響社會各界對征信產品的推廣與正確判斷,同時容易引發維權爭議、法律訴訟以及社會信任危機。
(二)操作風險表現形式
制度風險。征信制度不健全、不合規和執行不到位引發的操作風險。一是用以規范征信系統運行的產品、活動、程序等制度不合規,以及相關信用信息報送、查詢、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內部管理制度和具體操作規程不健全引發的操作風險。二是制度執行不到位。不穩定的內部程序控制、人員交接導致的制度不能落實到崗、責任不能落實到人,因信息使用、報送等違規操作引發的安全隱患。
信息泄露風險。征信人員受利益驅使、借職務之便,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泄露個人信息的風險。如:向未經征信主管部門批準建立或變相建立的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提供信用信息,以及違反密碼管理制度、設置“公共用戶”違規查詢和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導致的征信信息外泄。
信息失真風險。征信人員違反數據報送制度致使數據失真引發的風險。表現為數據遲報、漏報、錯報和非法修改不良信用記錄等不合規操作,造成的系統基本信息缺失、不準確、不完整,影響居民信用狀況的真實反映與評定的風險。
維權爭議風險。由于征信人員不當行為給信息主體造成麻煩與經濟損失引發的異議風險。一是違反安全管理與查詢管理制度規定,越權查詢信用報告、設置公共用戶等行為造成的對個人信用權的侵犯。二是部分商業銀行對客戶逾期還款信息,沒有盡到提醒和告知義務,如:銀行系統升級、自動扣款賬戶發生變化、銀行加息未及時通知客戶而形成的逾期引發的維權。三是信貸人員違規發放貸款、使用個人信用報告,影響信息主體正常借貸,引發的維權爭議或法律訴訟的風險。
二、基層征信系統操作風險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風險防控意識不強
基層商業銀行征信人員存在明顯的認識誤區,在操作風險防控上,存在重信用風險管理、輕征信操作風險防控的現象,忽視了征信操作失誤可能由此造成的系統信息失真等風險隱患。尤其是部分征信人員對征信制度不學習、不執行,憑主觀意識隨意操作,由此引發信用風險和法律訴訟等不良后果。
(二)內控制度管理不到位
一是內控制度不完善。部分基層商業銀行由于未按規定建立錯誤數據糾錯機制、貸后風險管理的內部授權和查詢管理程序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導致征信人員對發現的錯誤數據得不到及時更正。二是制度管理不到位。一些基層商業銀行無視征信系統制度規定,有章不循,對本機構征信制度疏于對照檢查,使征信操作疏于管理。甚至一些基層征信人員缺乏對內控制度的有效性認識,不了解自己在維護征信系統安全、防范操作風險管理中的職責,導致一些風險苗頭得不到及時遏制。
(三)征信防控機制不健全
征信操作風險配套制度不完善、滯后性是引發征信系統操作風險的原因之一。尤其是一些商業銀行不重視建立操作風險防控機制,使系統操作風險防控制度得不到及時完善,降低了征信系統中對產品、活動、程序中的操作風險的識別與揭示力度,增加發生操作風險的概率。
(四)系統設置不完善
征信系統在技術層面上缺少操作性較強的風險防控程序來對風險進行識別與控制,尤其是對商業銀行有關的查詢窗口設置的鑰匙難以進行識別與管理,更多是通過制度層面對操作不當行為進行約束,難以滿足不斷暴露的風險防控需要,為外部欺詐、內部勾結泄露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等金融犯罪提供了空擋。如,設計系統時,沒有建立個人信息識別系統,難以鑒別是否是當事人授權查詢征信系統。
(五)征信文化建設滯后
受管理基礎薄弱、對征信操作風險的關注時間較短因素制約,基層商業銀行現有的征信合規文化建設難以促進操作人員道德、行為習慣、制度體系和合規價值觀的形成。一是責任意識不強。表現在征信制度執行上,普遍存在以信任代替管理,以習慣代替制度的現象。二是制度體系缺乏剛性約束。基層制度體系存在制度盲區,缺乏征信獎懲機制來強化對各種不良操作行為的糾正,以促進良好操作行為習慣的養成。尤其是部分基層征信操作風險管控很大部分停留在檢查監督層面上,當發生重大事件時,更顯得許多重要的防范制度形同虛設。三是缺乏核心價值觀對管理理念的提煉,以影響征信人員的行為準則。表現為:缺乏對核心價值觀提煉與價值判斷,難以通過制定工作計劃、進行業績考核、評先選優上升到制度層面,促使核心價值觀最終成為每個干部職工共同遵循的價值標準,也是導致征信操作風險長期存在,征信文化建設滯后的重要因素。
三、加強基層征信系統操作風險防控工作的措施
加強操作風險管控是征信系統全面安全運行的重要保障。在征信操作風險防控中應堅持“制度先行、規范操作、強化內控、違規問責”的原則,即從制度、系統、內控、合規操作、責任落實與追究以及文化建設等方面建立起完善的征信風險防控體系,規范征信業務操作。
(一)重視風險管控平臺建設
注重技術創新,通過對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操作風險管理工具的開發和運用,促進系統化的風險度量和管理工具的完善,使制度約束通過系統平臺實現“程序化”,做實操作風險管理基礎,減少人為操作的風險,實現對操作風險的有效識別、評估、監測、控制及報告,敏銳、準確地發現并防范風險苗頭。
(二)強化操作風險的外部控制
一是加強外部監督和引導,通過建立征信操作風險的評價標準體系,強化對商業銀行征信人員檢查和評估的力度,對包括企業和個人征信系統在內的各業務及管理層面的操作風險控制的原則、方法、措施等提出明細化要求,切實提升征信人員的操作風險管控意識。二是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巴塞爾委員會認為,銀行及時和經常地對相關信息進行披露,可以提高市場約束力,促成更加有效地風險管理。因此,適度的信息披露,允許征信市場參與者評估征信系統的操作風險管理辦法,是強化操作風險外部控制,促進征信操作風險管理文化建設的有效舉措。
(三)建立有效執行操作風險的內部管理架構
針對當前基層商業銀行普遍缺乏征信操作風險的事前防范和事后控制的現狀,引導商業銀行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結構,制訂相關政策、程序和步驟,形成分工明確、責任清晰、有效制衡的內部管理架構,促進銀行在征信產品、活動、程序和系統中的操作風險管控。尤其是金融機構管理層應針對已識別出的風險,進一步強化操作風險評價、監督和整改機制,防止因制度設計缺陷而引發的征信操作風險。
(四)推進征信合規文化建設
引導商業銀行通過優化結構、強化培訓等手段,進行安全視角、典型案例、規章制度教育,通過傳播征信操作風險管理的理念,增強征信人員對操作風險的了解、管理和識別能力,明確征信操作風險管理責任。同時,實施嚴格問責制度,通過對違反制度的責任人和負有領導責任的管理人員進行剛性約束,進一步督促商業銀行自上而下的嚴格約束決策層與操作人員的行為。
(五)完善操作風險監測系統,增強風險識別與預警能力
一是提高征信系統用戶認證的安全性,降低用戶信息被盜用的風險。在系統設置中借鑒商業銀行的主管分級授權制度,通過指紋識別技術對業務人員操作進行合規控制,確保基層商業銀行征信查詢主管授權制度落到實處。二是加強日志管理,做到用戶操作有據可查。在查詢端口中增加日志管理模塊,對用戶的操作和密碼進行記錄、識別和提示,補充完善密碼提示功能。三是建立征信操作風險評估系統。對操作風險損失的相關數據和操作風險事件進行記錄和存儲,支持操作風險和控制措施的自我評估,及時監測關鍵風險指標,分析預測可能引發操作風險的概率,便于銀行及時進行重點防范,降低操作風險損失。
參考文獻
[1]陳勇,胡改琴,胡雪琴.我國商業銀行信用卡操作風險控制研究[J].現代經濟,2008,(8):87-89。
[2]任征宇.商業銀行操作風險控制方法分析[EB/OL],2010-5-31.
[3]王文紅,徐饒貴.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探討[J].企業經濟,2008,(2):169-171。
一、商業銀行發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的主要優勢
遍地開花的小微企業成為國家經濟發展的重要增長極,也讓國家推出了對小微企業發展加大扶持力度的政策,尤其是金融支持的一攬子政策。與此同時,商業銀行小微企業貸款的優勢和特點逐漸凸顯。
(一)減輕了小微企業過多的利息壓力。雖然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提前對企業的規模以及貸款風險進行評估,然后按照評估的情況來針對性的調整貸款利率。但是相比較于其他的貸款方式,銀行貸款依然是利率比較低的一種貸款方式。而且很多商業銀行的短期借款利率甚至會低于長期借款利率,也比較有利于小微企業的資金需要,促進了小微企業的規模化、可持續發展。
(二)減輕了小微企業繁雜的申請程序。在現行國家政策的支持下,很多商業銀行都簡化了小微企業貸款的流程,簡化了信用貸款發放的手續,而銀行本身的資金來源比較穩定,又有著雄厚的經濟實力,所以一旦小微企業申請貸款并經過銀行審查合格之后,小微企業就可以迅速地獲得銀行的信用貸款,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了資金上的“及時雨”。
二、商業銀行發放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由于社會公眾工作理念以及生活觀念的改變,越來越多的群眾投入到了創業大軍之中,這其中大部分人的創業夢想是通過成立小微企業來實現的。隨著信用貸款規模的擴大,其衍生風險及存在問題也日漸顯現。
(一)貸款信用風險防控機制不健全。一方面,很多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信用風險的防范意識不足,并沒有建立起有針對性的風險防范機制,缺乏健全的資金保障管理辦法。在對小微企業貸款申請進行審核的時候,也沒有一套立體化、多層次的審核機制,制度的不完善為信用風險的出現埋下了隱患。另一方面,缺乏對內部人員的管理和獎懲機制。現在的商業銀行業務競爭都比較激烈,很多業務員為了自己的業績可能選擇鋌而走險,在明知企業資質不達標的情況下依舊向出現問題的企業發放貸款,這部分內部員工行為也增加了貸款信用風險出現的概率。例如某地區近日開展的一次小微企業貸款情況抽查情況看,在隨機選擇的20家已經通過商業銀行辦理了貸款的小微企業中,貸款申請過程中存在財務報表造假問題的高達9家,剩余11家企業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各種提交不實申請材料,套取商業銀行小額信用貸款的現象。部分企業為了套取小額貸款甚至隱瞞資產負債率偏高、包括資不抵債的情況,極容易造成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風險。而出現這些問題的關鍵原因在于,為數不少的商業銀行普遍缺乏健全完善的風險防控機制導致的。
(二)貸款前審查能力不充足。現在小微企業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為了能夠在市場競爭中占有一席之地,通過申請小微企業銀行貸款來幫助度過難關或加速發展,是很多小微企業的第一選擇。但與大中型企業不同,小微企業本身發展根基就比較薄弱,不僅資金來源匱乏,而且很多企業產品缺乏創新性和含金量,不具備足夠的市場競爭力,甚至沒有太多的固定資產,能夠進行擔保抵押。為了能夠獲取比較充足的資金來源,在利益的驅使下,很多小微企業的管理者開始鋌而走險,利用虛假的財務報表也就是做假賬的方式來向銀行申請貸款。對于商業銀行來說,由于現在企業信息還不夠公開透明,很多商業銀行在發放小額貸款的時候,即使提前做了企業資質的審查,但難免會因為貸前審查能力不足、信息不對稱和企業騙貸而發生或大或小的貸款信用風險。
(三)貸款后跟蹤機制不完善。由于前期缺乏健全的風險防控機制,而且對小微企業的貸款申請審查不夠嚴格,導致了貸款在發放之后也伴隨著潛在的風險。比如部分企業的法人代表或高管是老賴,貸款到期之后,因為各種各樣的理由拒不償還貸款。再比如,由于貸款之前的資質審查不嚴格,對達不到申請規定的企業發放貸款,之后企業因為經營運轉不善、資金鏈斷裂等問題而無力償還貸款,直接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貸款信用風險。另一方面,貸款發放之后缺乏嚴謹科學的跟蹤手段,雖然很多商業銀行都建立并執行著貸后跟蹤制度,但是由于企業的信息公開不夠透明,企業和銀行之間存在信息的不對等性。不少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和今后發展,即使知道自己的財務情況出現問題,也不會主動向銀行報備或反饋,導致銀行在發放貸款之后,因為不了解企業的發展情況而出現貸款無法追回的情形。
三、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管理
小微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亟需小額信貸這一非常重要的助力渠道。如何直面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雙刃劍”的屬性,迫切需要加強風險管理,將潛在風險壓降到最低,將正面效益發揮到最大。
(一)完善商業銀行內控機制。內部業務人員是商業銀行聯系小微企業的重要紐帶,是審核信用貸款發放的重要環節。因此,業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和專業素養,必然會對小微企業信用貸款風險產生直接的影響。鑒于同行之間儲蓄與放貸業務的激烈競爭,為了沖刺更高的業績,部分內部業務人員會忽略相關的貸款審查制度和貸款審查要求,違規幫助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小微企業獲取銀行的小額貸款。因此,商業銀行必須立足長遠發展,從規避貸款信用風險的角度,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內部約束機制,進一步強化業務人員的責任心,完善業務人員的考核制度,規范業務人員的放貸行為。比如,以防范貸款信用風險為目的,制定出信用貸款相關職能部門和業務人員的操作工作規程和考核獎懲制度。對于在小額貸款業務中違規操作的人員,按照相關的制度及時實施處罰,對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還應該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移交司法部門進行處理。對于在工作中小心謹慎,善于發現風險源的業務員,則應該按照被規避的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的金額,以及風險的大小進行匹配的獎勵,用健全的內控機制盡可能規避潛在的貸款信用風險。
(二)健全貸前資質審查制度。前置貸款風險的防范環節,在發放貸款前對申請貸款的小微企業的資質進行全面而深入的審查,可以有效地避免因為資質審查不嚴格而造成的貸款發放過程中的信用風險。所以,商業銀行應該把完善貸前審查制度,作為防范小微企業貸款信用風險的重要基礎手段。比如,某市一個婚慶公司的老板為了更新公司設備向某商業銀行申請一筆120萬元的貸款,之前該公司在其他銀行也有一筆80萬元的小額貸款。在第一筆貸款尚未還清時,該婚慶公司的老板以與朋友合作開網紅餐廳為由,繼續到同一家商業銀行申請增加一些貸款額度。申請貸款的時候,業務員就跨行業投資可能存在的潛在風險再三向該老板進行了提示。但是,婚慶公司固執地認為開網紅餐廳在本地是一個有發展潛力的事業,并且以做假賬的方式向商業銀行證明已經還清了其他行的貸款。幸而該商業銀行建立了完善的貸前審查制度和配套的風險預警體系,職能部門組織業務人員全面深入了解該公司的真實運營情況,結果在審查過程中發現該公司做假賬違規申請貸款的行為,駁回了該公司的貸款申請,及時地規避了信用貸款風險。
關鍵詞:操作風險,風險管理,對策
Abstract:Many big frauds of operational risk happened in domestic banks in 2009. The operational risk situation is becoming terrible. There are several different reasons which cause that. The macro-economic went down and the credit environment became worse may be one reason. But the real reason is the internal factors of domestic banks, especially the imperfect operational risk management system and mechanism. From this point of view, the root way that prevention of operational risk is establishing perfect operational risk management system as soon as possible and reforming existing management mechanism of domestic banks.
Key Words:operational risk,risk management,solution
中圖分類號:F830.33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09)11-0062-04
一、引言
2009年上半年國內銀行業發生多起操作風險大案,操作風險形勢呈惡化趨勢。操作風險形勢的惡化與經濟下滑導致的社會融資環境和信用環境的惡化不無關系,外部環境不過是誘發銀行操作風險的“催化劑”,更深層次的原因仍在于銀行內部因素,特別是操作風險管理機制的不完善。從這一角度來說,徹底改變國內商業銀行操作風險案件屢禁不止、大案頻發的狀況,根本在于從銀行內部查漏補缺,對癥下藥,加快變革,盡快建立起完善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
二、國內銀行操作風險大案頻發的原因分析
(一)風險理念上:思想認識存偏差,“十重十輕”是根源
1. 重業務發展,輕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銀行業在追求并實現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卻未能及時跟上。特別是長期的利率管制、不完善的銀行業監管以及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使銀行對發展的追求有強烈緊迫感,而對風險卻不敏感,從而將資源大量投入業務條線,對風險管理的投入相對較少。一方面是資產快速膨脹、規模不斷擴大以及業務流程日益復雜;另一方面是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的基礎――制度、流程、體系、架構、系統和人力資源的緩慢改善和提升。當兩者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風險管理基礎不足以支持業務的快速發展,風險的發生在所難免。
2. 重信用風險,輕操作風險。由于國內商業銀行多將信用風險作為第一大風險和最重要的風險,所以在風險管理的體系設計、架構設置、政策制定等方面都圍繞信用風險展開,很少甚至沒有考慮操作風險。事實上,傳統意義上指的信用風險,大多是信貸領域的操作風險。而歷史上大量不良資產的形成也是由信貸領域的操作風險造成的。由于操作風險往往誘發因素多、涉及面廣,幾乎潛存于所有業務流程和環節,對操作風險的管理更為復雜和困難。過于重視信用風險的風險管理安排使得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水平低下,且缺乏完善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更為重要的是,用管理信用風險的那一套理念和做法去管理操作風險,效果自然不理想。
3. 重條線檢查,輕全面管理。國內商業銀行長期以來立足于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所設立的管理組織及其開展的檢查,往往造成部分環節多頭管理、重復檢查,而另一些環節則存在管理真空,不能實現“無縫對接”。這也是單個條線內操作性風險下降,而跨條線、跨崗位的操作風險案件仍呈多發態勢的原因所在。
4. 重事后管理,輕事前防范。大多數銀行通過審計、檢查對已發生和存在的風險來實現和完成風險管理,而通過合規性檢查及制度和流程梳理以從事前監督銀行各環節合規操作的職能并未有效發揮。
5. 重審計稽核,輕系統管理。大多數商業銀行存在以審計稽核替代或部分替代操作風險管理的情況,其后果是操作風險管理的滯后,事前防控水平較低。此外,以審計稽核等同于操作風險管理的做法也造成銀行操作風險管理基礎環境的落后。
6. 重政策制定,輕執行評價。很多操作風險案件的發生起因于制度執行不力或未按制度操作。造成制度執行不力的原因很多,既有基層機構的原因,也有制度本身的問題,更為重要的是國內銀行大多存在“重政策制定,輕執行評價”的情況。
7. 重柜面操作崗位管理,輕后臺管理崗位管理。操作風險具有“高頻低損、低頻高損”的特征。因此,操作風險管理應更加強調對后臺管理崗位特別是一些關鍵崗位的重點管理,并對其施以更加嚴厲的監控措施。事實恰恰與此相反,在主要依靠審計稽核防控操作風險的情況下,審計的重點放在了操作崗位上。在這種理念指導下,對一些關鍵崗位要么缺乏關鍵控制措施,要么未得到執行,從而影響操作風險管理的整體成效。
8. 重階段排查整改,輕長效機制建設。同類型案件重復發生、同類型問題屢查屢犯,說明國內商業銀行缺乏操作風險管理的長效機制。這在某種程度上是銀行“重階段排查整改,輕長效機制建設”的結果。當案發或監管部門提出要求時,銀行高度重視,并成立行領導親自掛帥的案件治理或專項檢查小組,配備強大的工作組。但當案件處理完畢或檢查結束后,小組要么自行解散,要么陷于事實上的停滯狀態。這種措施的效果只能管一時,無法管長久。
9. 重個案查處,輕系統總結。國內很多操作風險案件往往是同類手法、屢屢發生,這在某種程度上跟銀行處理案件時“重個案查處,輕系統總結”的情況密切相關。一旦發生操作風險案件,銀行會高度重視,并嚴厲查處。這種做法雖然能起到一定的懲戒作用,但由于對案件缺乏系統、深入總結,特別是從體制、機制、制度、流程等方面進行針對性分析,從而使得案件查處只能是打補丁、賭窟隆,短期效果明顯,長期作用不夠。
10. 總行重視,基層輕視。銀行在操作風險管理上就會存在“上熱下冷”現象,即總行高度重視,基層重視不足。操作風險大多發生于基層分支機構。這既與銀行的業務操作集中于基層密切相關,也跟基層重視程度不夠不無關系。而案件專項治理或檢查存在走過場現象,案件屢查屢犯,更是基層輕視操作風險管理的直接表現。
(二)組織架構上:管理架構不健全,“三個缺失”是重點
國內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架構方面存在的問題可概括為“三個缺失”,即管控模式缺失、職能部門缺失和協調機制缺失。
1. 總行對分支機構的有效管控模式缺失。統計表明,國內商業銀行發生的操作風險(尤其是大要案)絕大部分集中于基層分支機構。這既跟分支機構自身風險管理能力不強有關,更大程度上反映出總行對基層分支機構的管控能力較弱。從功能角度劃分,總行定位于管理協調與服務支撐,分支機構定位于業務開拓和運行操作,要想確保分支機構按照總行的意圖進行業務開展和操作,就需要對分支機構建立起一套完善、有力的控制體系。這既包括分支機構與總行之間的組織架構和體制機制對接,也包括總行對分支機構的業務流程和制度控制,以及總行對分支機構的人、財、物等資源的配置。從國內的情況來看,無論是總、分行架構下的城市分行,還是省分行模式,更多的是圍繞業務開展和行政管理展開,其中隱藏著總行對分支機構的管控模式及舉措的不清晰問題。
2. 專門負責操作風險管理的職能部門缺失。目前來看,國內商業銀行在總行層面操作風險管理部門設置上存在四種情況:一是少數做得較好的商業銀行單獨設立了操作風險管理部;二是少數銀行將操作風險納入風險管理部職責,在該部門下設立二級部或科室;三是個別銀行將操作風險管理職責賦予合規部;四是大多數銀行既沒有設立專門的部門,也未明確將操作風險管理職責賦予現有相關部門。絕大多數銀行屬于第四種情況。即使是那些已經設立了專門的操作風險管理部的銀行,也未完全承擔起操作風險管理涉及到的識別、計量、檢測和控制等各項管理職能,更多的是從某些局部領域對部分類型操作風險進行管理。從分支行層面來看,這一問題就更為突出,很少有銀行在分支行層面設立專門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或崗位,大多仍由合規、會計、審計、信貸等管理部門分別對相應領域進行管理。
3. 各部門間操作風險管理的協調機制缺失。由于操作風險往往涉及多個條線,操作風險管理不可避免涉及各職能部門間的協調。這正是國內很多銀行至今仍未最終決定設立獨立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的重要原因。與已經設立單獨操作風險管理部門的銀行相比,那些未做此設置的銀行在操作風險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部門協調問題更為嚴重。實踐表明,操作風險的潛在領域幾乎涵蓋銀行的所有部門,其中關系密切的包括風險管理部、會計部、審計部、合規部以及人力資源和安全保衛部。在沒有專門機構全面負責的情況下,由于上述部門大多平行設置,且分屬不同的高管層負責,勢必存在協調成本高、效率低和溝通不暢問題。
(三)管理體系上:全面體系未形成,“三個沒有”是關鍵
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是商業銀行風險管理的發展方向,但國內商業銀行的操作風險管理體系遠未達到全面性的要求。這集中表現為“三個沒有”。
1. 沒有將操作風險真正納入全面風險管理架構。全面風險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實現對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類風險的全覆蓋,并且每一類風險都有對應的部門和崗位進行管理。國內商業銀行雖然都設立了風險管理部,并由該部門推進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但絕大多數銀行的風險管理部的主要精力仍集中于信用風險,很少甚至幾乎不涉及操作風險。
2. 沒有將對人的管理真正納入操作風險管理范疇。統計表明,絕大多數操作風險的發生都跟人的因素有關。因此,操作風險管理某種程度上就是對人的管理。令人遺憾的是,國內商業銀行還沒有將對人的管理真正納入操作風險管理范疇。從人力資源角度而言,人力資源部對人的管理職能主要體現在“時點性”的人才引進、人員考評及人員調配的操作,而“過程性”或稱之為實質性的人員管理實際上是由各單位承擔的;這就不可避免造成時點性考評結果與過程性表現相脫節的情況。面對一些容易出現操作風險的崗位,由于對人的準入關把控不嚴、考評關不夠科學,更沒有從操作風險防控角度進行特殊考察,很可能出現不合格的人進入并引發風險的情況。從操作風險管理角度來說,既然人的因素是最大的風險,對人的管理就成為重中之重,這就涉及到人員的準入把控、考評、監控以及懲處等內容,但這些職能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能由操作風險管理部門或相關部門決定,這也使得操作風險管理只能從查問題角度處理人,而不能從風險管理角度管理人。
3. 沒有將流程管理真正納入操作風險管理內容。流程控制是操作風險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內容。流程控制包含兩層含義:一是使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的流程標準化、精細化,每項活動都有詳細、完整的流程圖,流程中的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崗位職責要求;從而可以確保操作的統一、規范,避免因流程不統一、存在多種操作而誘發風險;二是針對各業務或管理流程的不同環節,明確操作風險點和控制措施,既可提醒相應的崗位注意防控風險,又為日常操作風險管理及審計、合規管理等提供依據。對照來看,大多數國內商業銀行在操作風險的流程管理方面較為薄弱。表現在:一是流程的標準化、精細化不夠,同一業務操作流程不同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針對各崗位的以流程分析為核心的操作手冊缺乏,大多仍體現為業務管理辦法或規定,更加強調的是業務介紹,對流程及各環節的描述不夠詳盡,容易使實際操作出現偏差;三是覆蓋各流程中各環節的操作風險點分析缺乏,相應的控制措施也就無從談起。
(四)管理技術上:管理手段較落后,“四個缺乏”是表現
1. 以人工控制為主,系統控制缺乏。從風險防控角度來說,無論是事后監督、復核,還是檢查、授權,體現出國內商業銀行在操作風險管理上隱含的邏輯是“人工控制、相互牽制”。某種程度上講,這些制約措施是有效的。但正如前文所述,很多操作風險的發生都跟人的因素有關,而且往往涉及多個崗位。在人工控制的情況下又會派生出新的風險,如合謀作案或有權限人員的道德風險。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是對操作風險實施系統(電子化)控制。系統控制的好處在于高效、客觀、及時,可以事前防控、實時預警、不受外部因素干擾。但國內商業銀行大多仍以人工控制為主,系統控制明顯缺乏。
2. 以審計檢查為主,全面監控缺乏。同類型作案手法在同一家銀行屢屢得手,跟銀行缺乏對操作風險的全面管理和監控有直接關系。在以傳統審計檢查為主的情況下,銀行側重的是對操作風險的事中和事后管理,事前預防不足。而這種分散管理的狀態也使得銀行沒有相應的崗位和部門對操作風險進行實時的全面監控,風險反應能力不強。
3. 以常規檢查為主,突擊檢查缺乏。在目前情況下,常規性審計檢查和條線檢查是國內商業銀行排查風險隱患、防控操作風險的主要和常用手段。但頻頻發生的操作風險似乎說明這些常規檢查的效果并不理想。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有二:一是常規性檢查大都具有一定的規律性,何時檢查、檢查什么內容、如何檢查等核心問題很容易讓被檢查人員掌握,檢查效果因被檢查人員具有了“反檢查”能力而打折扣,甚至于失效;二是很多檢查都是先由被檢查單位自查,然后檢查小組在自查基礎上進行復查,一些基層單位的自查往往走過場,查不出什么問題,建立在這一基礎上的復查效果也就可想而知。從這一意義上說,除完善常規性檢查外,國內商業銀行還應大力推廣突擊檢查(即飛行檢查),通過對真實狀況下的經營活動進行檢查從而發現問題。
4. 以辦法規定為主,操作手冊缺乏。實現流程標準化就需要明確各項業務的流程環節并以文字的形式記錄下來。這就是前文提到的崗位操作手冊。這一手冊與傳統意義上的業務管理辦法或規定不同,側重于以流程圖的形式描述某項業務的流程及包含的全部環節,并詳細分析各環節潛在的風險點及應采取的防控措施。當然,操作手冊的編制既是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還涉及多個部門的協調問題,工作量大,費時費力,且見效慢。因此這項工作的開展必須得到高管層的支持。
三、完善操作風險管理的對策建議
針對前文分析的國內商業銀行操作風險大案頻發的深層次原因以及操作風險管理方面的缺陷,國內商業銀行應重點從以下幾方面改進操作風險管理,提高風險防控水平:
(一)培育正確的操作風險理念
正確認識操作風險的內涵,準確把握其特征,將其擺到與信用風險同等重要的位置加以管理;樹立“內控優先、風險第一、操作風險人人有責”的操作風險文化,將其融入到日常的經營管理活動中,納入對基層分支機構的績效評價和崗位考核中,綜合采取考核、后評價、審計監督等多種手段,提升銀行的執行力。
(二)健全操作風險管理架構
第一,根據銀行自身情況,成立專門的操作風險管理部門,承擔操作風險管理職能。大型銀行可以考慮在風險管理部下成立操作風險管理的二級部;中小銀行可以將操作風險管理的協調職能歸口風險管理部,日常的操作風險管理則由合規部負責。
第二,確定總行層面的操作風險管理架構后,在分支機構建立對應的架構和崗位;圍繞授權管理,下派風險經理,績效考核,以及人、財、物等資源的配置等方面,建立起總行對分支機構的控制體系。
第三,建立各部門之間順暢的操作風險管理協調機制,尤其是處理好合規部、審計部與操作風險管理部門之間的關系;審計部定位于內控建設與執行方面的監督角色,發揮其對操作風險管理查漏補缺的監督促進作用;合規部定位于事前環節,通過法規制度和流程梳理,發現操作風險點,提出改進建議;審計部與合規部應將審計報告和合規風險檢查報告提供操作風險管理部門,為操作風險管理提供支撐。
(三)建立全面操作風險管理體系
商業銀行制定自身的操作風險管理政策,明確操作風險的定義、內容、操作風險管理的職責分工以及相關的組織架構等,將操作風險納入銀行的風險管理體系。對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流程進行梳理,查找操作風險點,制作各項業務的操作風險流程圖。將對人的管理納入操作風險管理范疇,對操作風險易發崗位實行資格認證制度,由操作風險管理部門負責資格認證,并對取得資格的人員進行定期培訓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