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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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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范文第1篇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城鄉規劃;城市建設;城市發展

          黨的十報告指出,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加快推進額敏縣新型城鎮化建設,努力推動新型工業化和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形成以城帶鄉、以促進農、城鄉互動、協調發展的新格局,需要切實解決當前面臨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加以著實解決。

          一、新型城鎮化建設所面臨的困難和機遇

          一是鄉鎮經濟實力薄弱,產業集聚度不高。目前全縣各鄉(鎮)場綜合經濟實力不高,經濟規模普遍較小,發展模式粗放、產業結構相似、缺乏鮮明特色,難以形成產業集聚。農村小城鎮發展缺乏區域特色,難發揮區域發展優勢。二是城鎮布局不合理,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薄弱,配套功能不完善。城市交通規則、建設、管理水平跟不上發展需要,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滯后;農村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不健全,農村村鎮面貌亟待改善。三是財政投入捉襟見肘,城鄉建設投資不足。目前額敏縣的財力匱乏,很難再擠出資金用于支持城鎮化建設。城中村、舊城改造改造任務繁重,保障性住房不能滿足群眾需求。四是小城鎮管理落后,不適應現代商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影響生產關系和資源集聚,致使鄉(鎮)場管理成本居高不下,直接制約區域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而規模合理,人口較多,且相對集中的鄉(鎮)場,有利于經濟發展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五是農民對城鎮化的認識有待提高。按照以人為本的原則,農村城鎮化發展的主體應該是農民,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不能也不應該違背農民的意愿。從近幾年加快推進新農村建設的情況看,農民對現代化生活方式是非常樂意接受的。但由于宣傳不到位,大多數農民對國家的政策不了解,甚至一無所知,造成目前農民對農村城鎮化的認識不足,導致農民的主體作用根本沒有得以發揮。

          目前,額敏縣城鎮化率僅達到25.1%,不僅明顯低于全國水平,也與全疆城鎮化率相差甚遠。但差距也是潛力,在未來二、三十年里,如果全縣城鎮化率的提高保持目前水平,到2020年縣域常住人口將達到28萬左右,到2030年常住人口達到33萬,這些發展必然會帶來勞動生產率和城市集聚效益的提高,帶來城鎮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投資的擴大,帶來居民收入和消費的增加,為農業現代化創造條件,從而持續釋放出巨大的內需潛能,這正是額敏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的動力源泉所在。

          二、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須遵循的原則

          (一)堅持規劃先行原則。

          在充分發揮規劃的戰略性、前瞻性和導向性作用的基礎上,以科學的規劃設計指導新型城鎮化。把規劃作為推進城鄉建設的“第一道工序”,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設計,既站位全局、圍繞全局、融入全局、服務全局,又立足本地,總結謀劃,規劃布置。遠期、中期規劃要充分論證,科學準確,努力做到不留敗筆、不留遺憾、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和人民的評論;近期規劃要切實可行,重點做好三年特別是當年發展規劃設計。

          (二)堅持城鄉統籌原則。

          以城鄉統籌規劃為先導,以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把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作為一個整體來謀劃,綜合研究,統一規劃基本農田保護區、居民生活區、工業園區、商貿區、休閑區、生態涵養區等;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加速推進城鄉融合、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改變長期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讓農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樣的國民待遇。

          (三)堅持因地制宜原則。

          立足實際,充分考慮中心城區、鄉鎮、村莊發展水平、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等因素,明確優先、重點開發區域,劃定限制、禁止開發區域,采取不同的建設類型和建筑檔次,凸現特色,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進度,做到量力而行、分步實施、協調推進、有序適度開發,兼顧當前利益與長遠發展,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并重。

          三、推進額敏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建議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范文第2篇

          關鍵詞:威海 城鎮化 問題 對策

          一、威海市城鎮化發展現狀

          (一)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全市城鎮化水平由1999年的41.7%提高到去年年的58.7%,年均提高1.7個百分點。榮成、文登、乳山三市全部位居全國百強縣,全市有11個鎮進入全國千強鎮。超出全省10.4個百分點。在2011年全省城鎮化發展報告中,威海城鎮化質量指數位居全省第2位,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城市建設、人口就業、居民生活、生態環境六大要素指標均居全省前3位。力爭"十二五"期間,威海市城市化率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以上。

          (二)順利完成城中村改造工程。自2007年開始大規模實施的城中村改造工程,成為威海和諧城鄉建設行動中的一大亮點。經過三年集中攻堅,市區77個城中村完成拆遷31339戶、342.2萬平方米,到目前已有2.4萬戶、7.2萬人回遷新居,過上真正意義的城市生活。標志著威海在全省率先解決了城中村問題。通過城中村改造,為城市的發展騰出了新的空間,城市功能有了新的提高和完善。

          (三)組合型城鎮體系初步形成。按照統籌城鄉、布局合理、節約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帶小的原則,積極構筑"一群三軸一帶"的城鎮空間格局。"一群",是指以威海市區為中心,榮成、文登、乳山市區和石島管理區為區域中心,形成組合型城鎮集群,作為藍色經濟區建設的重要載體、全市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的核心區。"三軸":一是形成威海城區-文登市-乳山市發展軸,逐步成為我市與青島、煙臺市對接的重要依托;二是形成威海城區-榮成市-石島管理區發展軸,強化沿海地帶之間的經濟聯系;三是形成文登市-榮成市發展軸,進一步促進生產要素由沿海向我市內陸地區聚集。"一帶",是指以分布在千公里海岸線上的21個鎮為依托,組成沿海千公里城鎮群帶,推動全市小城鎮快速健康發展。

          二、威海市的城鎮化存在問題與不足。

          (一)城鄉發展仍不平衡。城鄉、區域不協調的矛盾尚未消除,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水平差距明顯。小城鎮不同程度地存在水、電、路、氣、暖、環保等設施建設滯后于城鎮發展的問題。全市50個鎮中,集中供氣人口普及率為33.4%,集中供暖普及率僅為8%,僅有16處污水處理設施。

          (二)城鎮規劃建設的水平還不夠高。盡管城市建設取得很大進步,但城市規劃層次、建筑物設計檔次有待進一步提高,建設詳規尚不完善,建筑風格與文化元素的融合還不到位。執行規劃的嚴肅性還不夠,拉鏈工程、插縫建設等現象時有發生,

          (三)基礎設施支撐力有待進一步提升。在交通、供水、供電、供氣以及教育、衛生等公共保障設施等方面,還存在著一定的瓶頸制約,特別是隨著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擴容的壓力越來越突出。

          (四)城鄉綜合環境有待進一步整治。還存在著一些與人居城市、環保城市、衛生城市不相稱的薄弱環節,水源地、河道和入??诘奈廴締栴}還有待進一步整治,機動車尾氣、揚塵污染還有待進一步控制,城鄉結合部、衛生死角有待進一步治理。

          三、加快推進我市新型城鎮化的對策建議

          (一)科學配置資源、拓展空間,解決好城鎮發展布局問題。戰略布局也是生產力,布局好了可以事半功倍,布局不好難免多走彎路。要根據新型城鎮化進程的需要,合理安排空間布局、產業布局,優化配置資源,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

          1、是以小城鎮為重點,合理規劃城市發展的空間布局。

          大力發展小城鎮,緩解中心城市的壓力,滿足市民高品質生活的需求。從我市的情況看,一個中心城市、四個副中心城市的格局基本確定,中心城市已發展到大城市的規模,副中心城市也都進入快速膨脹期,當前的重點是研究小城鎮的發展問題。在全市49個建制鎮中,不足3萬人的有27個,占全市的55%,占全省的12%,這兩個比例在全省都是最高的,說明我市的城鎮布局分散,整體規模偏小,與新型城鎮化的要求不相適應。

          2、以中心城市為龍頭,整合利用和優化配置區域資源。

          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小城鎮,只有統籌兼顧,才能協調發展。近年來,威海市從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四個層面,進一步完善了規劃體系。樹立全市"一盤棋"的觀念,發揮好銜接點、中間帶的功能,一面對接中心城市,一面對接小城鎮,實現區域設施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聯動發展。

          (二)積極落實政策,健全機制,解決好農村人口轉移問題。

          城鎮化的本質是讓農村人口進城,享受現代化的生活方式。建市初期我市有211萬農村人口,經過20多年的轉移,還有104萬人生活在農村。一個地區的城市化率再高,如果沒有統籌解決好農民問題,那么也是有缺陷的城市化。因此在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無論制訂政策還是出臺措施,都要把握一個總原則,就是一切都要立足于、著眼于本地農民的轉移,而非簡單地提高城市化率。讓人民群眾真正享受到城鎮化帶來的實惠。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戶籍問題: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性質的劃分,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逐步消除城鄉不同戶籍的權利差異,弱化門檻限制,給進城農民平等的生存發展權利,最大限度地推進城鄉居民平等化。

          2、土地問題:關鍵是抓住兩點,一是保障農民的合法利益,二是建立健全流轉制度。有了既靈活又規范的制度,農民才有條件參與土地流轉,有了健全的利益保護機制,農民才有意愿參與土地流轉。

          3、住房問題:按照威海市"改造城中村、整合城郊村、強化中心村、兼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搬遷不宜居村"的工作原則,積極推廣強村兼并、強企兼并、項目開發兼并等遷村并點模式,加快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

          4、就業問題:要建立健全農民利益保障機制,對被兼并村居民除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或轉讓收益外,還應享有兼并方提供的長久穩定的生活保障和就業保障。

          5、保障問題:按照"城鄉一體、分檔繳費、自愿選擇"的思路,做好進城農民的新農保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銜接,逐步打破參保身份限制,實現參保人員全覆蓋。

          (三)強化結構調整、轉型升級,解決好產業支撐問題。

          目前,我國的城市化普遍存在著"三個滯后",即農業產業化滯后于城市化,城市化滯后于工業化,消費滯后于生產。結合我市實際,著眼于解決"三個滯后"問題,要大力培植特色優勢產業,推進產業集聚,夯實新型城鎮化的基礎。

          一是切實推動農業產業化。農業產業化是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釋放農村勞動力的有效途徑。要進一步完善城鎮集聚人口、產業、資金、技術、信息等功能,積極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城鎮集聚,大力培育有利于解決農民就業、促進農民增收的龍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支持企業以適用的經營模式、合理的分配形式,引導農民積極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二是切實推動鎮園互動發展。發展工業園區可以引進產業項目,并通過生產生活設施共用降低建設成本,是推進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的結合點。要積極推動省級開發區與鎮區進行區劃整合、功能整合、機構整合,讓園區共享城鎮基礎設施和各種資源條件,讓城鎮通過園區提高對產業、人口的承載能力。要探索發展"飛地經濟",建立跨市、鎮異地落戶項目利益共享機制,集合力量推進工業園區建設。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范文第3篇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能源;集約利用

          中圖分類號:F29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4)01-0060-04

          1978-2012年間,我國城鎮化速度明顯加快,城鎮化率從19.72%提高到52.57%。與西方發達國家70%~80%的城鎮化率相比,雖有一定差距,但這已是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發展的巨大進步。而長期粗放的城鎮化發展模式暴露出許多問題,尤其是城市能源的供求失衡、結構失衡問題日益突出。城鎮化的快速發展直接或問接導致能源消費總量快速上升,1978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按發電煤耗計算為57144萬噸標準煤,到2012年已增長至36.2億噸標準煤,年均增速達5.5%。近年來,部分城市積累的能源問題集中顯現出來,不少城市都相繼出現拉閘限電、油氣供應不足等能源緊缺現象,在高能耗的同時也引發了碳排放和空氣嚴重污染等環境問題,這一方面使城鎮化發展的成本不斷提高,導致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受到制約,另一方面使我國城鎮化的終極意義受到挑戰,城鎮化的質量受到質疑。能源作為城市工業生產和居民生活的必需品,對一國城鎮化進程的影響至關重要。因此,理性分析我國過去城鎮化進程中能源利用存在的問題及其根源,進而在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戰略目標下探索如何進行能源集約利用十分必要。

          一、我國城鎮化進程中存在的能源利用問題

          我國的城鎮化與世界其他國家相比,有很多特點:一直強調外延式城鎮化發展,突出城鎮化的規模;城鎮化的戰略重心主要是支持工業化水平提高,以促進工業發展為導向;城鎮化發展規劃缺乏系統性和長遠性,尤其是忽視與能源利用規劃的配合和協調。這樣,直接或間接導致城鎮化進程中能源利用問題突出。

          (一)忽視能源利用問題

          我國城鎮化發展理念是一直致力于外延建設,片面追求“做大做強”的沖動非常明顯,尤其是到20世紀90年代后期,在具備一定發展基礎后,部分城市盲日規劃發展藍圖,有近百個城市提出要建沒國際化大都市的口號。能源作為城市建設和城市運行所必需的投入,長期外延擴張直接導致能源消費膨脹,能源利用的重點是強調無條件的供給保障,而非合理利用。由此導致城鎮化發展中忽視對能源的合理利用,間接導致部分城市發展中能源問題集中爆發。城鎮化過程實際上是一個各方面系統綜合演進的動態過程,這一過程中需要有全局發展、長遠發展的理念作為基礎,政府引導與市場推進相互作用作為支撐。過去的城鎮化實際上一直是由政府主導完成的,市場機制的引入力度較小。政府主導下的城鎮化推進對能源利用問題缺乏成本效益的考量,決策的失誤和政策的變動也相應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費。

          (二)能源粗放消費

          城鎮化的初始推動力足工業化,同時城鎮化的發展又為工業化的推進提供支持,城鎮化與工業化相輔相成。改革開放為工業化的飛速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制度環境,而城市規劃、基礎設施的建設甚至城市居民的生活模式都圍繞工業化的需要而展開。由于戰略重心是工業化,城鎮化過程中能源利用問題也必然是圍繞工業化需要來進行,尤其是很多城市在建設初期,大量的工業建設和生產直接導致能源粗放式消費,能源消費產生的碳排放問題日積月累,致使大氣污染日益嚴重。從城鎮居民能源消費角度而言,由于一切圍繞工業化建設的戰略思路,使民用能源利用的設施建設、管理制度和發展規劃等出現相對混亂無序現象,這也間接導致能源粗放式消費。

          (三)城鎮化發展規劃與能源利用規劃脫節

          城鎮化的發展規劃是一個系統工程,能源利用規劃應是其中的主要部分。而在我國的城鎮化發展規劃中,尤其是“十二五”之前,較少體現國家能源戰略目標和要求,也較少將節能和減少城市用能污染等目標貫徹到城市規劃與城市設計之中。城市能源部門對能源利用的規劃一直局限于考慮能源供需兩大問題,較少把城市能源政策、城市能源利用模式、城市節能減排目標等納入規劃。除在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分區規劃中有城市電力、煤氣、供熱等工程管網規劃外,對具體能源利用問題既缺乏目標管理,也缺乏過程控制??傮w上,我國城市規劃中能源意識相對淡薄,城市規劃較少介入可持續發展能源戰略的制定與實施。能源利用規劃與整個城鎮化發展規劃無法實現內在融合,能源利用規劃主要是一個部門或一個行業的行為,而不是結合城鎮化發展規劃的綜合性、全局性的規劃,兩者長期處于錯位脫節狀態。這一問題的存在,直接導致我國城鎮化過程中對能源利用控制的無力和管理的無序,也是近年來城市能源消費中浪費現象以及引發的高污染、高排放問題的根源之一。

          二、新型城鎮化建設對能源集約利用提出更深層次的要求

          黨的十提出發展新型城鎮化的戰略日標,標志著我國城鎮化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新型城鎮化建設強調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與農業現代化良性互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布局與協調發展,形成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社會和諧、城鄉一體的城鎮化發展目標。新型城鎮化建設體現了科學的發展理念,遵循城鎮化發展規律;強調協調的發展路徑,實現高效集約發展模式;堅持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不能把城鎮化本身作為目的,以促進人的發展和實現人民美好生活為終極目標。從新型城鎮化的科學理念、發展路徑和目標看,都對我國新時期城鎮化發展中能源集約利用提出了更深層次訴求。

          (一)科學的發展理念對能源集約利用的要求

          盡管從規模角度而言,我國城鎮化確實取得很大進步,但從質量角度而言,卻不容樂觀。我國人口多、能源短缺、環境污染嚴重等實際國情決定了城鎮化不可能長期維持粗放式的外延發展模式,而是既要發展規模又要重視質量,既要立足當下更要思考長遠。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沒有城鎮化發展的國際能源支持和環境條件,必須基于有限的能源供給和較小的環境成本來完成大規模的城鎮化建設,原有的發展理念已不適應未來城市發展的需要。在城鎮化建設已初具規模的基礎上,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樹立更加科學的發展理念,不僅要擴大外延,更要注重城市內涵建設,實現能源從城市建沒到城市運轉全過程的集約利用,從而最終克服城市能源利用上存在的矛盾。

          (二)穩定協調的發展進程對能源集約利用的要求

          目前,我國工業化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差距,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工業化發展還不能懈怠,這就需要加強能源保障。同時,在國內常出現工業與民用之間用能沖突的情形下,城鎮化的建設要真正處理好二者的矛盾,也必須有效解決能源問題。新型城鎮化建設是要求實現一個更加良性的城鎮化發展過程,強調工業化與城鎮化發展互動,工業生產與居民生活同步改善。在我國目前國內能源供給有限、國際能源供給不穩定的前提下,從能源利用角度來尋求供求平衡的出路是必然的。這就對未來城鎮化過程中的能源利用提出更大挑戰,不僅要加強節能技術的研發、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還要改善能源利用結構,提升能源利用質量,更要改善能源利用模式,協調能源利用沖突,從而實現城市能源集約利用。

          (三)以人為本的發展目標對能源集約利用的要求

          城市作為維持一個國家運轉的重要人群的活動區域,創造更加人性化的生存空間是城鎮化的終極發展目標。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應堅持發展目標的人本性,始終把“人”而不是“物”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人在城市生存的各環節都必須依賴的要素,能源的利用不僅是城市的建設需要,加強其集約化利用更是旨在保障能源的高效利用,從而實現城市居民從工作到生活等諸多方面的安全穩定和便捷高效。如,能源消費產生碳排放和其他污染問題直接對城市人居環境造成巨大影響,破壞城市自然的生態平衡。能源集約利用正是降低碳排放、控制城市污染從而建設更加宜居的城市環境的需要。

          三、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實現能源集約利用的制約因素

          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實現能源集約利用的必要性已毋庸置疑,但要真正實現還需克服諸多因素的制約,所以這只能是一個持續漸進的過程。無論是前期發展中積累的問題,還是潛在的發展目標的沖突都是對能源能否集約利用的挑戰,而我國目前面臨的客觀能源條件能否支撐起能源集約利用措施的實施也還有很多的困難。

          (一)過去發展中積累的問題形成一定制約

          要在高能耗、高排放的發展模式下有效施行能源的集約利用,不得不面對的首要問題是傳統觀念的制約。而且外延式發展相對內涵式建設具有周期短、見效快的特點,難免使部分政策延續下去。過去已有的各類硬件設施的建設,包括能源設施、交通設施及城市配套等都已成為既定的客觀事實,無論是對其改造,還是后續新建都需要不小的投入,要實行能源集約利用的措施不得不面對這一問題成本引發的障礙。

          (二)發展目標如何協調將形成制約

          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和碳排放控制的戰略目標雖然在近年已受到重視,但保持經濟持續增長的根本目標始終還是當前我國政策的落腳點。我國目前面臨很多影響經濟穩定增長的不可測因素,而能源的集約利用將直接對現有的很多高能耗產業產生影響?,F階段,這些產業往往都是很多城市的支柱產業,是我國經濟增長的中堅力量,調整這些產業的發展來實現能源集約利用,實際是要求政策在維持經濟增長和能源節約間做出權衡,我國要貫徹新型城鎮化理念,并實現能源集約利用,協調好發展目標是首要考慮的難點。

          (三)客觀能源條件支撐形成的制約

          客觀能源條件包括區域的能源稟賦條件、能源傳輸的技術條件、能源利用的技術條件等,這些條件決定在城鎮化建設中能否很好地來實現能源集約利用。如,要實現對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的利用,減少對煤炭等傳統化石能源的依賴,降低能源消耗引發的碳排放等問題,上述客觀能源條件都是能否最終實現規劃的基本支撐。當前我國能源分布不均衡,各地各城市的能源稟賦差異較大,能源傳輸和利用中的技術瓶頸很多,這些都是未來實現能源集約利用的制約。

          四、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加強能源集約利用的對策

          新型城鎮化建設是新時期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必然之路,實現城鎮化進程中能源集約利用具有戰略意義。

          (一)堅持新型城鎮化理念,將能源集約利用提升到戰略高度

          發展理念決定了發展模式的選擇,發展理念同樣決定了發展道路的科學與否。因此,應將新型城鎮化建設的理念灌輸到城鎮化建設的決策者、實施者和城鎮化建設成果的享用者的頭腦中,才能使政策的出臺、制度的執行和城市的運轉真正體現出能源集約的思想。能源的利用涉及城鎮化建設的各環節,應徹底改變長期以來能源為城鎮化發展無條件提供支持的習慣思維,在能源利用上強化市場化機制和成本效益約束,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只有從戰略高度上重視能源的利用問題,才能保障新型發展模式的推廣。

          (二)調整城鎮化規劃思路,將能源規劃與城市規劃有機融合

          傳統的城市規劃是將能源利用環節作為城市整體規劃的輔助環節,基本沒有將能源規劃提升到與城市發展規劃同級別的地位。城市能源政策與城市產業政策、城市環境政策、城市財政政策、城市交通政策、城市社會公正與環境公平、城市規劃政策及城市設計政策緊密關聯,要從規劃上實現能源集約利用,必須從能源政策制定上與其他相關政策相互協調,應在可持續發展這一總體目標下加以整合。要在城鎮化規劃思路中克服以往只關注局部規劃、忽視全局規劃問題,克服只重視能源供給規劃而忽視能源利用過程控制和管理問題。同時,必須將城鎮化中面臨的工業化導致的能源消費問題進行有效規劃,實現城鎮化發展規劃與能源利用規劃雙約束的工業化發展模式,最大限度地減少工業發展引發的能源利用問題,實現城市工業生產、城市自身建設規劃及能源利用規劃三者相融合。

          (三)構建高效能源系統,將能源集約利用的全方位循環過程納入城市發展中

          城市能源系統是城市基礎設施的主要組成部分,它是為滿足城市工業生產、民用和商用建筑以及交通運輸等部門的能源需求,由城市外部輸入油、氣、煤、電及可再生能源,經過城市電網、燃氣網、熱力網等輸配、轉換至最終使用環節的末端設備組成的系統。要實現高效的能源系統,應從能源循環的角度出發,將城市能源的生產、輸入、傳遞、轉化(消費)至輸出等全方位循環過程納入城市發展之中,使城市空間系統、社會系統、經濟系統、交通系統和生態系統的構建與城市能源循環的最優化過程相一致。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范文第4篇

          一、基本情況

          近三年來,我縣累計實施城市重點工程近30個。全縣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較多,拆遷房屋1400余棟(總面積達34,3萬1112),90%以上為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做好農村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優化了城鄉發展的空間布局,提高了農村土地利用效率。但是,土地征收拆遷對農民群眾的影響也較為明顯,為此,我縣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1、完善征收工作制度。在工作規范上,為使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工作始終在科學規范的原則下開展,我縣早在2008年就分別出臺了《興國縣縣城規劃區拆遷補償、安置實施方案》、《興國縣縣城規劃區內預留土地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性文件,對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工作環節、預留土地、補償標準、計算方式進行了明確分解和細化。其中,明確了村集體預留土地的標準,用于村民建房、公共設施建設和生產經營。但鑒于城市規劃管理、杜絕私搭濫建的需要,實際落實的預留地面積不多。特別是在2011年6月份全市開展集中整治違法違章建筑工作以來,興國縣委、縣政府明規定不再執行預留地政策。同時,針對實際工作中因通貨膨脹、物價上漲導致原有拆遷補償標準現難以被群眾接受的現狀,我縣目前正在積極組織調研,近期將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原補償標準進行合理調整。在隊伍建設上,專門成立了興國縣城市建設征地拆遷協調辦公室,專職負責縣城規劃區內征地拆遷協調、實施工作,單位性質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現配備有正科級常務副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在編干部6名,借調人員近20名,三年來共提拔重用參與征地拆遷干部22人。

          2、落實補償安置措施。征地補償方面,嚴格執行《土地管理法》和《關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規定標準,把土地補償、安置補助費和青苗補償費直接撥入村開設的征地補償專戶,依法發放和使用。拆遷安置方面,我縣對征地拆遷(含國有、集體土地)對象,實行產權調換、宅基地安置并行的做法,其中宅基地安置是在對拆遷房屋按重置成本進行貨幣補償后再按主體房占地1:1返宅基地安置,目前全縣使用土地安置面積600余畝。2011年6月以后,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杜絕私下非法交易土地,我縣明確縣城規劃區內新征地項目不再設立宅基地安置區,土地房屋征收過程中所涉房產一律實行實物或貨幣安置。房屋征收原則上以政府統建房或貨幣安置為主,對農民強烈要求以宅基地安置的,按規定安排在縣城規劃區以外異地安置,并按程序報批。社會保障方面,嚴格按照《關于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08]82號文件)和《關于印發興國縣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興府辦發[2009]14號)規定,對符合人均耕地低于0.3畝以下標準的失地農民,由鄉、村、組登記造冊報縣農業局審核后納入社會保障體系。目前我縣已經發放失地農民證4900本,辦理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4400人,辦理被征地農民低保1500人。

          3、嚴格規范工作程序。一是按程序組織征地。即按照縣政府項目批復或發改委立項批復一征地公告一組織現場調查一擬定補償安置方案一進行實地丈量登記到戶一組織聽證一與村、組簽訂征地協議一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一資金發放支付登記一組織材料依法報批一依法供地程序進行征地工作。真正做到征地工作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群眾監督。二是按程序組織聽證。每次征地均由縣國土部門按規定組織補償安置方案公開聽證會,參加人員包括鄉村組干部、征地農戶代表、項目指揮部工作人員、社保局、民政局等,認真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的合理意見、訴求盡量予以采納和滿足。三是按程序組織拆遷。按照“拆遷方案公開、拆遷數據公開、補償安置公開”的原則,堅決做到依法按程序組織拆遷工作,在依法辦理項目用地的征地拆遷合法手續后,由縣拆遷辦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中介機構做好土地、房屋及地上附著物的現場勘測調查、登記、丈量、評估等工作,協調各重點工程建設指揮部以合法的征地拆遷主體名義與被征地拆遷單位、個人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協議書,嚴格落實縣城規劃區征地拆遷工作方案。2008年起至今,共拆遷房屋1400余棟,其中依法33棟。

          4、依法打擊違章建房。自2011年8月起,全縣展開了聲勢浩大、效果明顯的違法用地、違法違章建筑集中整治行動。明確整治范圍,依法將全縣所有未取得規劃、用地、建設等許可證,非法侵占國有、集體土地或在自有土地上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加層)的違法違章建設行為全部列入整治范圍,并將黨員、領導干部、公職人員作為打擊整治重點。強勢推進整治,從紀檢、國土、城建、城管、房管等部門抽調專門工作人員,并由縣財政撥出???,成立了興國縣城市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專司拆違的組織協調工作。對違法違章建筑采取限期自拆、相結合的辦法,強勢推進集中整治工作。至2011年底,共拆除違章建筑271戶、4.2萬平方米。

          二、存在問題

          我縣集體土地征地拆遷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為加速新型城鎮化奠定了一定基礎,但從總體上看,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1、制度設計存在缺陷。《憲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房屋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也就是說,國家實施土地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即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得以實施的前提條件,如不存在公共利益的需要則無土地征收可言,但對“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卻缺乏明確的界定,使得基層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公共利益的需要”的界定很難把握。在為一些重點工業項目、城市建設項目實施集體土地征地拆遷過程中,較難拿出比較直觀、可以使群眾立即接受的征收理由。

          2、征地拆遷難度加大。2011年,國家頒布實施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隨著新條例的實施,過去征地拆遷過程中可以采用的行政手段受到限制,新條例也更加著眼群眾權益,群眾對房屋征收拆遷的利益期待隨之提高。與此同時,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拆遷問題尚無專門的法律法規可資適用,征收補償工作難度加大。具體到我縣來看,已啟動拆遷的各重點工程建設范圍內,還有近百棟房屋未拆遷到位,大部分拆遷戶因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問題拒絕簽署補償安置協議,其中有些拆遷戶的違法拒征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工程建設進度。

          3、保障措施急需完善。對失地農民來說,農村集體土地具有雙重性質,不光是生產資料,還是農民群眾的社會保障基礎。從被征地農民的角度出發,其考慮的著眼點首先是眼前利益;由于自身素質的局限性,失地農民也不能對失地后的生活作出較好的安排。我縣雖然針對失地農民采取了諸如辦理養老保險、低保等安置措施,但這些安置措施能起到的實際作用非常有限,大多數失地農民都是領到一次性貨幣補償費后自謀出路,很多人拿著征地補償費坐吃山空后生活陷入困境。

          三、幾點思考

          集體土地征地拆遷是一項涉及面較廣、群眾關注度較高的工作。要做好這項工作,不僅需要完善的政策法律體系,還需要有高度負責的工作態度,更需要在推動城鎮化進程與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之間掌握好平衡。

          1、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就集體土地征收工作而言,《憲法》第10條和《土地管理法》第2條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钡菄曳芍两裆形磳Α肮怖娴男枰钡姆蓛群c外延作出相應的規定。因此,從長遠來看,應對“公共利益的需要”進行法律解釋或界定,以便于基層在實際操作中確定啟動征地程序的合法理由。就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而言,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出臺相應的法規,在國家、省級層面一時難以出臺法規之前,建議市政府出臺一套適宜贛州本地操作的拆遷工作規程,讓各縣市在工作中有權威性依據。

          2、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實行評估前置,科學設定評估標準,可以考慮在啟動重大項目征地拆遷工作之前,對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風險、難點及容易引發的隱性矛盾,委托獨立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系統性評估。實行風險預警,對未經風險評估,或風險評估結果顯示存在重大問題的項目,風險評估機構可以向相關單位提出征地拆遷風險預警,相關單位依據評估結果對項目的可行性再次確認,并調整相關措施方案,做足做好突況應急準備,必要時應當對項目進行重新規劃設計。

          3、擴大群眾參與深度。嘗試建立公眾(被征地農民)參與、公開查詢、申訴舉報等制度,加強全社會對土地征用過程的監督,確保在征地補償中農民的話語權得以實現,農民的真實意愿能夠得到表達。這樣不僅可以增加征收補償制度的透明性,減少征地過程中的糾紛,更有利于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同時,要著力在聽證環節上做文章,現行的集體土地征收程序雖然設置了聽證環節,但是群眾表達訴求的途徑依然不夠暢通。因此,要提高被征收人在土地征收實施中的參與度,必要時可以將聽證前移至需征地項目啟動實施之前。同時,在確定參與聽證的人員時可以嘗試適當擴大范圍,除必須納入的群眾代表、職能部門和項目主管單位人員外,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相關專家納入聽證參與范圍,起到廣泛收集民意的效果。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范文第5篇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擴大內需;產業升級

          中圖分類號:F127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01-0179-02

          黨的十報告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這為河南省持續走好一條不以犧牲農業和糧食、生態和環境為代價的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新型農業現代化“三化”協調科學發展的路子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新型城鎮化的科學內涵

          就河南而言,符合河南實際具有河南特色的新型城鎮化是以城鄉統籌、城鄉一體、產城互動、節約集約、生態宜居、和諧發展為基本特征的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城鎮化。把新型農村社區納入城鎮化體系,促進一部分農民就近轉移,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是河南省在城鎮化道路上的一次大膽探索和創新。河南新型城鎮化的“新”,主要有幾層含義:一是相對于過去城鄉分離、二元結構突出的傳統城鎮化,新型城鎮化更強調城鄉統籌、城鄉一體。二是新型城鎮化強調的是城鎮體系,注重發揮不同層級的城市功能,使彼此間相互促進。三是強調建設緊湊型城市、復合型城市、低碳綠色城市及中心城市組團發展等理念。四是相對于以往產城分離的城鎮化,更強調產城互動、就業為本,強調以城市提供的就業崗位和承載能力來決定農民進城的規模和速度。五是強調解決傳統城鎮化過程中帶來的土地城鎮快于人口城鎮化、人口城鎮快于身份城鎮化以及日益嚴重的“城市病”等問題。

          二、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

          (一)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是擴大內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強大動力。

          一方面,新型城鎮化可以有效擴大城市消費群體,增加居民消費。有研究表明,城鎮人口消費是農村人口的2.7~3倍,城鎮化率每提高一個百分點可帶動有效需求增加1.6個百分點。另一方面,新型城鎮化還可以有力拉動投資需求。專家分析,每增加一個城市人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至少需要10萬元。2010年,河南省制定了《關于推進城鄉建設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指導意見》,把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作為河南“十二五”期間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力爭到2015年,全省城鎮化率達到48%,力爭城鎮人口突破5000萬?,F在我省城鎮人口4000萬人,增加1000萬城鎮人口,就需要1萬億元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再加上需要增加的公共服務投資,必將有力拉動投資需求。因此,新型城鎮化可以有效勞動消費需求和投資需求,從而擴大內需,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二)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是加快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持久動力

          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不僅可以創造出消費需求、投資需求,而且還能夠充分發揮產業集聚效應,推動制造業結構轉型和升級,為經濟高速增長提供穩定的、可持續的動力源。一是新型城鎮化能夠推動產業鏈條由短到長、產業層次由低到高、產業關聯由散到聚的轉變,為產業、產品、組織機構加速集聚提供便利條件,并帶動相關配套產業的發展,帶動服務業的發展,實現產業的存量、增量和質量的擴大優化,最終形成產業良性循環、健康發展的新局面。二是新型城鎮化將派生出新的市場空間。隨著城鎮規模的擴大,城鎮的引力場效應將不斷吸引周邊居民向城鎮遷移,使城市生活方式和消費觀念向周邊地區擴散,促進整個區域消費結構升級,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新的市場空間。三是新型城鎮化有利于人才、技術、資本、項目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全社會的運行效率和效益,增強全社會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因此,只有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做大規模,提升質量,才能構筑發展的更高平臺,形成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持久動力。

          (三)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是有效應對城鎮化進程中的困難和挑戰,推動城鎮可持續發展的現實選擇。

          土地、水、能源等是城市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而中國人均資源能源都相對匱乏,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資源能源緊張是基本趨勢。而河南人均資源更少,人均耕地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80%,人均水資源不到全國平均水平的25%,不僅使農業生產和人民生活受到極大制約,還造成城鎮建設用地供應緊張。同時,河南城鎮化水平不僅明顯滯后,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10.7個百分點,而且還面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產業支撐不足,產業集聚度不高;規劃滯后,基礎設施分布不均;城鎮管理水平不高,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城鎮建設用地緊缺,資金不足;土地城鎮化快于人口城鎮化,勞動就業不充分等等。這都需要推動以人為本、統籌城鄉、集約高效、環境友好的新型城鎮化來解決,既要有一定的速度,又要保證城鎮化的質量。

          三、因勢利導。切實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

          今后一個時期,是河南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原崛起和河南振興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目前,河南正處于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要解決城鎮化滯后這一制約河南發展的“瓶頸”問題,就必須一切從實際出發,以遵循城鎮化發展客觀規律為基礎,按照擴需求、創優勢、解瓶頸、惠民生的要求,求真務實,科學謀劃,順勢而為,多措并舉,切實推動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

          (一)堅持遵循規律,求真務實為前提

          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必須遵循規律。求真務實包含著探索和遵循客觀規律的基本涵義和內在要求。既要學習城鎮化基本規律、城鎮化建設管理規律、三化協調規律等,又要借鑒國內外城鎮化建設的成功經驗,更要結合河南實際情況,積極探索,務實創新,摸索出推動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具體規律。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就要從河南處于工業化中期階段、城鎮化水平低、人均資源匱乏、人均收入低的具體省情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采取靈活的方法策略,在那些具有一定城鎮化發展基礎和優勢的地方狠下工夫,積極推進;同時對那些尚不具備成熟條件的地方,要從提高產業基礎、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方面入手,分階段分步驟地創造條件,積蓄力量。

          (二)堅持科學規劃先行,繪制城鎮發展藍圖。

          推進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規劃是第一要件,必須堅持規劃的系統性、整體性,突出規劃的龍頭和引領作用。要立足建設中原經濟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個全局定位,高起點、高標準編制城鎮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交通發展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相互銜接,以規劃為總抓手統籌新型城鎮化發展,加速提升鄭州作為國家區域性中心城市的地位和洛陽的副中心地位,增強縣域城鎮化的紐帶作用,積極穩妥的開展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推動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在制定規劃時,堅持領導、專家和群眾相結合,不僅要體現黨委、政府的發展理念,也要體現專家學者的專業水平,還要體現城鎮社區居民的價值需求。在規劃落實時,堅持規劃的剛性約束,提高規劃調控能力;制訂并推行規劃核實制度、建設工程規劃變更管理辦法,遏制違法建設行為;加強黨性教育,完善黨風廉政制度,提高黨員干部廉政為民、服務惠民的自覺性,為規劃工作的科學實踐落實提供保障。

          (三)強化產業支撐和產城互動,夯實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的經濟基礎

          產業是立城之本,城鎮化必須有產業支撐。首先,河南要努力加快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使農村勞動力能夠實現非農穩定就業,打好城鎮化發展的經濟基礎。強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多策并舉籌措資金,充實投融資平臺資本金,放大融資規模,最大限度地為產業發展提供服務。其次,要按照“產城互動”的要求,圍繞工業需求優化城鎮功能,以產業發展促進城鎮擴張。把產業積聚區作為產城互動、產城融合的載體,突出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重心地位,加快培育主導產業,圍繞確立的主導產業,強化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優先配置生產要素,扶持龍頭企業,對接配套中小企業,做大做強主導產業。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抓緊完善集聚區道路、水、電、氣、污水垃圾處理、通信網絡、公交等基礎設施配套,并積極主動與城區對接,努力實現產業集聚區和城區相互銜接、相互貫通、資源共享,為產業持續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四)完善政策配套,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必須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建立與新型城鎮化相適應的體制機制。第一,探索創新農村人口有序流轉機制。深入貫徹落實河南省政府《關于促進農民工進城落戶的指導意見》,結合戶籍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就業、教育、社會保障等配套政策改革,使進城務工人員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推動農民有序向城鎮轉移。建立統一平等的就業制度,加大就業工作力度,切實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社區服務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千方百計增加就業崗位。第二,創新土地集約利用機制。以“人地掛鉤”政策為抓手,以強化集約節約為途徑,有效破解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用地矛盾;建立健全城鎮土地流轉機制和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體系,深入實施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使土地收益向農村居民傾斜。第三,創新建設資金籌措機制。努力探索城鎮建設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多元化融資方式。整合并盤活城鎮現有資源,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引導帶動各種投資主體加入,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融資渠道多樣化的城鎮化建設資金籌措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