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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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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范文第1篇

          關鍵詞: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6-0-01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步伐的不斷加快,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成為了社會和國家的必然要求。企業進行有效的內部控制不僅可以提升財務信息的真實性,而且也可以增強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自我約束和自我調節,內部控制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在我國,作為掌握國家經濟命脈的國有企業,在內部控制上已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同時也還存在著內部控制薄弱的環節,嚴重影響了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和經濟效益的實現。

          一、我國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現狀

          1.內部控制機構不合理。完善的企業組織架構,將為內部控制環境奠定堅實的基礎。目前的國有企業中,大多在形式上已經建立了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層的治理結構,但這個組織結構沒有真正發揮作用,而且在國有企業中存在董事會與黨委會權責不明的現象。同時,部分國有企業沿襲“政企合一”的計劃經濟模式下的組織機構,未能完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內部控制的建設與執行責任主體不明確。使我們的國有企業雖然具有了現代企業的外殼,卻沒有現代企業的內涵。

          2.缺乏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一個企業要能夠良好的運轉,必須要有完善的規章制度作保障,國有企業也不例外。目前,在國有企業內部控制方面,物資采購、運輸、驗收、付款等關鍵流程上仍存在缺乏統一制度規定的問題,在人事激勵方面也存在未形成全面的員工待遇業績考評及晉升制度體系的問題,這些制度建設方面的缺失,都影響著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順利執行。

          3.專業素質強的內部控制人員匱乏。由于部分企業內部沒有認識到內部控制的意義和重要性,在人員調配上存在不足,特別是對內部審計的員工配合不足,導致內審質量下降。由于企業管理層會通過各種方式安排和自己有關系的人員,導致內審人員業務素質和能力不強,無法勝利企業內部控制管理的相關工作。此外,部分企業缺乏相應的人才培養機制,導致員工專業性不強,職業道德意識淡薄,出現排斥或抗拒內部控制制度等,使內部控制制度成為擺設。

          4.審計監督效果不明顯。在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中,審計監督是一個重要的環節。但從目前的執行情況上看,無論是從內部審計上還是從外部監督上,都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首先,我國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大都是從國有企業的財務部門劃分出來的,甚至有一些國有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就是由財務管理部門兼任的,這大大影響了審計部門的獨立性,造成了對內部控制審計的執行力度不夠,使內部審計效果大打折扣;其次,作為外部監督的政府和社會監督,管理上極其分散,職能上交叉頻繁,各監督機構間的信息溝通嚴重欠缺,而且如審計師事務所等社會審計機構在外部監督上存在被經濟利益驅動而放棄應有的監督職責的現象,這就使外部監督效力被嚴重削弱,監督目標無法實現。

          二、我國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改進對策

          1.完善國有企業內部組織機構。內部管理機制是內部控制的源泉和基礎,良好的企業內部組織機構可以使各利益集團相互制衡,是內部控制有效發揮作用的必要前提。根據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管理結構的現狀,必須重塑其內部控制管理體系, 明確經營者、所有者以及監督者之間的權責關系,為企業內部控制的良性運行打下堅實基礎。必須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的企業組織構架,在互相獨立和互相制約的前提下,建立一個責權分明、協調運轉的現代化企業治理結構,確保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工作能夠順利實施。

          2.建立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企業內部控制制度事關企業長遠發展,只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才能夠更好地促進國有企業的內部控制工作。國有企業必須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按照《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要求, 科學、合理地制訂和完善一整套適合本企業發展的內部控制制度,并隨企業的發展情況在實際工作中予以合理的增補和調整。只有從制度層面上完成了內部控制體系的建立,才能夠規范國有企業的管理行為,從而使企業經營目標順利實現,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3.強化企業員工的內部培訓力度。提高企業管理水平,促進國有企業內部控制效果,需要高素質的專業隊伍作保障。因此,國有企業領導要充分認識到對員工進行培訓的重要性,通過培訓使員工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得到提高,從而促進企業內部控制的執行力和審計、自查水平。同時,可能通過培訓將企業的戰略方向與員工溝通,讓員工認識到企業發展方向和發展動力,為企業決策與執行力提供有力的保障。

          4.加強對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執行效果的監督。要提高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執行,就必須對內部控制執行效果進行有效的內部和外部審計監督。內部審計上,在審計機構設置上要保證審計部門的獨立性,并使企業從上至下形成尊重內審的氛圍,真正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內部控制中的核心作用,這是內部審計公正的前提條件。加強對內部審核部門和人員的培訓力度,使審計人員專業素質得到提高,增強自我發現和自我糾正錯誤的能力。 外部監督上,必須構建強有力的外部監督體系,采取措施為外部監管信息的暢通傳遞開辟新的通道,各審計機構要加強信息交流,加強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監督與檢查,加大外部監督的執法力度,使外部監督成為遏制違法行為的有力保障,進而使外部監督與內部審計形成合力推動內部控制工作的有序發展。

          隨著國內國際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國有企業需對內部控制體系實時進行調整,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在國有企業發展過程中,只有從組織構架、制度建設、人才培訓、監督體系等各方面全面提升,才能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立于不敗之地。

          參考文獻:

          [1]財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M].中國財經經濟出版社,2009.

          [2]曹曉麗.關于改進國有企業內控管理的若干建議[J].理論研究,2012 (12).

          [3]宋蕓.國有企業內部控制問題及對策探討[J].財會通訊,2013(01).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范文第2篇

          【關鍵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缺陷

          一、引言

          2001年爆發的“安然事件”等一系列重大財務舞弊事件,讓全球資本市場開始關注企業內部控制的建設,尤其是內部控制理論研究走在前列的美國,2002年率先頒布了《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用來管理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的強制性披露,這也極大地促進了世界各國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監管。內部控制薄弱和內控信息披露不透明已在目前上市公司中產生一系列財務問題,使其陷入經營困境,更使眾多投資者面臨巨額損失。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內部控制體系中重要的一環,其完善有助于內控體系的健全、執行并發揮應有職能,國內外學者對此進行了大量研究。本文對國內外有關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進行了梳理與比較。

          二、國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的文獻綜述

          國外學者主要從內部控制缺陷的角度對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研究,并集中在兩個領域: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影響因素和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市場反應。

          (一)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影響因素研究

          對于影響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因素,現有研究認為有:公司業績、控制環境、審計上市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規模。

          1.公司業績層面。Bronson等(2006)研究發現那些規模較大、利潤增長較快、審計委員會會議次數較多、機構持股比例較高、銷售收入增長較慢的公司有更強的動機自愿披露內部控制信息。

          2.控制環境。比如,Doyle et al.(2007)通過對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的799家公司進行分析,發現控制環境與缺陷存在緊密聯系。Klamm等(2012)指出控制環境中的特定要素或內容會促使企業未來發生重大缺陷。

          (二)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市場反應

          對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市場反應的研究主要是從股票價格和權益資本成本兩個方面進行的。

          1.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與股票價格的相關性研究。比如,如果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能帶來顯著的股價下滑,說明內部控制缺陷的披露能使投資者重新評價公司管理層披露財務報告的質量,或者調整自己對公司會計信息系統質量的評估(Hamersley等,2008)。

          2.內部控制缺陷信息披露與權益資本成本的相關性研究。盡管SOX 404條款的執行會增加公司的成本,但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可以降低信息不Τ撲平,減少信息風險,從而降低公司的權益資本成本。

          國外主要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影響因素和市場反應進行深入研究,能更好的在實務中幫助審計師對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出具更加完備的審計報告。雖然,國外學者在內部控制缺陷披露方面的研究比較深入,但也沒有針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

          三、國內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的文獻綜述

          我國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起步比較晚,但也已經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范研究、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研究。

          (一)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范研究

          國內學者們關于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范,主要包括從以下兩個方面,即披露內容、披露審核等方面來展開。

          從披露內容上看,李明輝(2003)認為企業在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則之下,對企業基本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簡要的描述。內部控制報告應保證披露信息的質量,以便信息使用者對其進行評價。

          從披露審核上看,楊有紅、汪微(2008)提出注冊會計師必須在對財務報告出具審計報告的同時出具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

          (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及改進建議研究

          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五部委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自2009年7月1日起先在上市公司范圍內施行。新規范中規定,企業應將針對內部控制缺陷提出的整改方案采取適當的形式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或者經理層報告,并要求企業出具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國內學者才開始重視上市公司內控信息對外報告情況這一問題,因此,國內在內控相關方面的探索滯后于國外??傮w來說,國內企業主動對外報告內控信息的動機較弱,但有逐年上升的趨勢。

          學者們根據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的問題從強制性披露、監管執行兩個方面提出了建議。

          一是強制要求特定主體進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如:張立民等(2003)建議ST公司必須強制披露標準的內部控制報告,同時需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外部審核,有關監管部門也應該加強對內部控制報告的外部監督和管理。

          二是加強監管的嚴厲執行。如:王奇杰(2011)認為應加大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的處罰、加大違規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損失、降低內部控制信息違規披露而獲得的額外收益、改進稽查質量、降低監管的稽查成本。

          總體來看,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自愿性動機不強、披露不規范,內容及格式不一致等問題普遍存在,應根據公司特質制定對應的披露機制及外部監管政策,建立系統的披露體系并明確披露的具體內容和格式。

          四、國內外研究評述

          目前我國的研究尚不成熟,剛剛由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范研究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現狀分析與改進方面步入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相關研究,而國外內控研究起步較早、較為成熟,在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缺陷方面已經進行了深入研究。所以,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外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經驗,顯得尤為重要,如:借鑒國外強制性與自愿性披露相結合的監控制度,我國已建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強制性機制。

          參考文獻:

          [1]楊有紅,汪薇.2006年滬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會計研究,2008(3):35-42

          [2]李明輝,何海,馬夕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的分析[J].審計研究,2003(1):38-43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范文第3篇

          【關鍵詞】主板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自愿性披露

          一、引言

          2002年7月美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2002 USA,以下簡稱SOX法案)第302節與第404節中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相關要求,引發了全球對企業內部控制的關注熱潮。受此影響,我國的內部控制規范建設也發展迅速。2010年4月26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在2008年6月28日聯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基礎上,又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簡稱配套指引)。配套指引由21項《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組成。

          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對上市公司內控缺陷信息的披露情況進行統計,探討我國目前上市公司內控缺陷認定的現狀;其次,結合現狀中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目前內控缺陷認定存在的難點、困境及其形成原因;最后,在對內控缺陷認定困境進行破解的基礎上,重構我國內控缺陷認定的基本框架,并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二、文獻回顧

          國外學者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對企業是否提供了涉及內部控制的管理層報告以及提供內部控制報告的有用性等方面。Raghunandan和Rama對《財富(fortune)》100強公司年度報告進行考察,發現有80家公司提供了涉及內部控制的管理報告[1]。McMullen、Raghunandan和Rama對2221家公司1993年年度報告進行研究,發現有742家公司提供內部控制報告,占所有樣本的33.41%。他們還對1989-1993年的4154家公司進行研究,發現平均有26.5%的公司提供內部控制報告,而財務報告有問題的公司中,僅有10.5%的公司提供內部控制報告。小公司內部控制報告與財務報告問題的相關關系更為明確,他們認為財務報告有問題的公司不大可能提供內部控制報告[2]。國內學者中,劉秋明對2001年核準制下實施配股的34家A股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進行分析,認為由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缺乏統一要求,導致上市公司盡可能披露對其有利的信息,披露形式也不統一,導致信息使用者的成本增加[3]。李明輝、何海和馬夕奎對我國1147家A股上市公司2001年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進行實證研究,發現除4家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因中國證監會的特殊披露要求披露其內部控制信息較為詳盡外,其他880家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上市公司中,大多數公司的信息披露流于形式,且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動機不強[4]。蔡吉甫以2003年1251家A股上市公司的截面數據為研究對象,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回歸分析,認為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到公司盈利能力、財務報告質量及財務狀況是否異常的顯著影響,即經營業績好、財務報告質量高的上市公司傾向于披露內部控制信息;而財務狀況存在異常的上市公司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動力則明顯不足[5]。楊雄勝等對我國內部控制的社會認同度進行研究,通過我國對內部控制制度的認同度進行研究后認為,公司治理在我國仍缺乏應有的認同[6]。

          三、樣本選擇與數據來源

          本文在2011年和2012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的基礎上進行樣本篩選:本文得到樣本公司1203家。其中深市398家,滬市805家。另外,本文所需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內部控制審計報告以及相關數據來自深交所、上交所網址以及CSMAR數據庫和WIND數據庫,并經過手工整理。相關報告數據統計截止日為2013年6月30日。以此的截面數據為研究對象,實證檢驗影響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因素。

          本文的統計主要圍繞以下五方面的問題進行:(1)上市公司是否單獨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2)上市公司是否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進行審計并出具鑒證報告?(3)上市公司是否在內控自評報告中披露內控缺陷信息?(4)在披露內控缺陷的公司中,是否有公司區分內控缺陷程度,即一般內控缺陷、重要內控缺陷和重大內控缺陷?是否有公司承認其存在重大內控缺陷?內控缺陷上市公司是如何歸因的?(5)上市公司披露最多的內控缺陷信息有哪些?

          四、總體披露現狀分析

          為了了解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狀況,我們對2012年上市公司年報中的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狀況進行調查。我們的研究僅限于年度報告中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而不涉及配股等情況下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滬、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共有2472家。在選取樣本時剔除了在2013年退市的白云山A(000522)、*ST炎黃(000805)、*ST創智(000787)三家公司,總分析樣本共2469家??紤]到現有的披露過于簡單,以及其他的技術性問題,我們沒有采取經驗研究,而只是進行簡單的描述性統計,但這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問題。我們在調查中主要研究的問題和分析如下:2223家上市公司在2013年4月30日前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披露比例為90.04%;246家未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占比9.96%。在2223家披露了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上市公司中,2219家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評價結論為有效,占比99.82%;4家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評價結論為無效,占比0.18%。評價結論無效的四家上市公司分別為:北大荒(600598)、長春經開(600215)、萬福生科(300268)、海聯訊(300277)。

          五、按coso五要素分類的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現狀

          目前,我國雖然有一系列的內部控制指引規范內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披露,但很多細節的問題并沒有做規定,如內部控制缺陷信息的標準、披露形式、披露的內容等,這就使該項看似強制性披露規定中增加了形式上披露的自由,減少了披露的實質。有關部門應該制定詳細的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細則,規范內部控制缺陷信息的編制、評價和披露。從數據中可以看出,2012年coso五要素的披露較之2011年每項都有較大增長。按披露增加由大致小排列,深市:內部環境、控制活動、風險評估、內部監督、信息與溝通。滬市:控制活動、內部環境、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風險評估。

          六、結論與建議

          通過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分析,我們可以看到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定沒有得到切實有效地執行,一方面是由于相關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定本身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還在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動力不足。在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建立、評價及審計中,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都是非常關鍵的一環,但同時又是執行力度最薄弱的一環。其主要原因是內控缺陷的概念界定、分類以及認定標準等方面存在許多爭議與困難。對這些難題的破解,首先應從理論層面著手,對兩類內控缺陷——財務報告內控缺陷與公司內控缺陷進行明確定義和區分;其次是規范標準選擇層面,應確立原則式與規則式相結合的認定規范;最后是實踐操作層面,對三種程度的內控缺陷進行定量化和定性化的界定。上述研究表明,為了提高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我國內控規范應對內控缺陷的認定進行細化。本文認為,可以采取以下幾項具體措施:(1)采用原則式與規則式相結合的制定思路,明確內控缺陷的種類,特別是財務報告內控缺陷與公司內控缺陷的區別;(2)明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的認定標準,以及有效性結論的依據;(3)明確內控缺陷的披露格式,可以采取詳細披露和摘要披露兩種形式相結合。其中詳細披露格式可參照《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中的規定,而摘要披露格式,可以考慮設計為客觀題形式,如列示出上市公司發生較頻繁的內控缺陷種類及其二級具體條目,如內控環境缺陷、控制活動缺陷,讓公司以打“√”或“×”來選擇是否存在某類缺陷,這樣既增加了信息含量,又讓公司易于操作。

          參考文獻:

          [1]Raghunandan,K,and Rama,DVManagementReportsAfterCOSO[J].InternalAuditor, 1994,8:54-59.

          [2]McMullen,DA,Raghunandan,Kand Rama,DVInternalControlReports and FinancialReporting Problems[J].AccountingHorizons,1996,14:67-75.

          [3]劉秋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問題及改進[J].證券市場導報,2002(6):38-43.

          [4]李明輝,何海,馬夕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的分析[J].審計研究,2003(1):

          38-43.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范文第4篇

          關鍵詞: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文獻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13-0069-01

          1 引言

          安然事件爆發后,美國要求上市公司強制披露企業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情況。在中國,銀廣夏、中航油及三鹿事件,都是內部控制不善導致的。因此,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成為國內外學者研究的焦點。

          2 美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實證研究的文獻綜述

          2.1 《薩班斯法案》頒布之前的研究

          在《薩班斯法案》頒布之前,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較少。一些公司進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主要是為了向外界傳遞其具有有良好的盈利發展能力。此外,美國證監會(SEC)要求上市公司發生審計師變更時,應該披露離任審計師指出的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自愿性披露很少涉及企業存在的內部控制缺陷,審計師變更情況很少,所以這一階段,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進行的實證研究較少。

          這一階段的研究主要是自愿性內部控制披露影響因素,這些研究可以幫助人們認識公司自愿披露的動機。Hermanson(2000)進行調查表明,公司進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僅能夠完善內部控制系統,還能為投資者提供有用的決策信息。Tanner(1992)通過實證研究發現,影響公司對內部控制進行自愿性披露的因素主要有:高管人員是否為財務經理協會成員、審計師選擇、行業類型及以前是否披露、內部控制強弱、增長速度等因素。

          2.2 《薩班斯法案》頒布之后的研究

          《薩班斯法案》頒布后,要求上市公司對公司內部控制的設計與執行情況進行披露。這一階段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內部控制缺陷決定因素和內部控制不善可能導致的經濟后果上。

          對于內控缺陷決定因素的研究,Franklin(2007)提出,導致內部控制缺陷的決定因素主要有:公司業務的復雜程度和組織結構的變動、公司治理水平和內部控制監督力量、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資源投入、會計計量及編報的復雜程度。Raghunandan和Rama(2006)、Hogan和Wilkins(2008)研究表明,內部控制缺陷越嚴重審計費用的越高。按照Donaldson(2005)及Wilfert(2005)的觀點,內控缺陷的存在應該會導致較高的權益資本,但是Ogneva(2007)經實證檢驗,卻未得出上述結論,按SOX404披露的內控缺陷并未導致高的權益資本。

          3 中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實證研究的文獻綜述

          3.1 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早期的實證研究

          我國內部控制信息經歷了從無到有的階段,2000年11月證監會兩項規定 要求上市公司和證券公司在年報中對內控的完整性、合理性、有用性作出說明,并需要委托事務所對其內控制度進行評價,提出改善意見。劉明秋(2002)對2001年核準制下實施配股的34家A股上市公司內控披露現狀進行分析,認為我國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的內容缺乏統一要求,導致上市公司選擇對其有力的信息進行披露,從而使信息使用者對信息的使用成本增加;李明輝、何海和馬夕奎(2003)對我國2001年1147家上市公司內控信息披露進行了研究,發現只有4家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對內控信息披露較為詳盡,其他880家披露的內控信息流于形式,且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動機不強。

          3.2 現階段對內控信息披露的實證研究

          2006年6月5日及9月28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別出臺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在年度報告披露的同時,披露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并披露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核實評價意見。自此開始,有明文規定上市公司需要對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披露。2008年6月,五部委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2010年4月26日,又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共同構建了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我國研究人員對內部控制的研究主要有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現狀分析,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影響因素分析,以及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產生的影響分析。

          楊有紅,汪薇(2008)通過對滬市公開發行A股和B股的848家上市公司年報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指出我國內控信息披露存在以下問題:內控信息披露未得到有效執行、內控信息自愿披露動機不足、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和會計師事務所核實評價缺少統一標準并提出了相應的應對措施。披露影響因素方面,宋少卿,張瑤選擇2006年及2007年上交所和深交所所有的A股公司共1085家,研究發現對內控信息披露有顯著影響的因素有上市公司審計委員會的設置與否、統計年度、公司規模、上市地點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對上市公司產生的影響有很多。林鐘高(2009)通過實證研究分析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如何影響公司價值的:公司價值與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呈正相關;張龍平,王軍只,張軍(2009)分析了內控鑒證對會計盈余質量的影響,發現內部控制鑒證提升了公司的會計盈余質量。

          參考文獻

          國內內部控制研究現狀范文第5篇

          【關鍵詞】 內部控制鑒證; 問題; 對策

          一、引言

          近年來,企業內部控制日益受到重視,2008年6月28日,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執行本規范的上市公司,應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評價,披露年度自我評價報告,并可聘請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審計。這部被專家稱作中國版薩法的頒布,意味著中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建設將取得重大進展。但由于企業在內部控制設計層面、執行層面都存在一定的問題,而內部控制鑒證不僅可以幫助企業完善內部控制建設,同時也有利于監管部門從企業外部對其內部控制進行監督,從而規范資本市場運作,保護投資者利益。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利益相關者對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需求將呈現擴大趨勢。

          五部委就若干配套指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即包括中國注冊師協會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鑒證指引”)。由于該指引尚處于征求意見稿階段,有些問題還存在分歧,企業和相關單位在開展內部控制鑒證工作時仍存在很多障礙。

          二、內部控制鑒證發展的制度背景

          (一)內部控制鑒證在美國的發展

          21世紀初,安然、世通等舞弊事件的發生,極大地動搖了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為強化上市公司的責任,美國國會于2002年7月《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302和404條款規定,公司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類似職務者必須書面聲明對內控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負責,并要求隨定期報告一同對外披露管理層對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該報告還需經注冊會計師鑒證。這標志著美國公司管理層的內部控制報告由以前的自愿性披露改為強制性披露。

          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于2004年3月審計準則第2號《與財務報表審計結合進行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AS2),就鑒證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報告作出詳盡規定,并提出了將兩者整合鑒證的理念。至此,現代審計也全面走進財務報告鑒證與內部控制鑒證并重的新時代。自AS2實施以來,PCAOB一直密切關注其進展情況,關注結果顯示,AS2的部分條款存在問題,于是,PCAOB于2007年審計準則第5號《與財務報表審計整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審計》(AS5)取代AS2。AS5的主要目標是要求審計師能夠將審計資源重點投向高風險領域,同時力求內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導致報表重大錯報前被發現。

          (二)內部控制鑒證在中國的發展

          中國對內部控制開展鑒證最初來自于證監會的要求。在2001年以前,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需求主要局限在擬公開發行證券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等金融領域,而后證監會以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的形式要求,將對內部控制鑒證擴大到了在境內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以及申請發行新股的上市公司范圍。

          從上世紀90年代后期起,我國相關證券和金融監管法規開始要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相關企業內部控制進行獨立鑒證或評價。2002年2月,為了規范注冊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審核業務,明確工作要求,保證執業質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頒布了《內部控制審核指導意見》。當時理論界和實務界以及管理當局在內部控制鑒證性質界定、評價標準、評價內容以及評價涉及的時間范圍等方面都存在較大爭議?!吨笇б庖姟冯m然在技術層面對內部控制鑒證給予了指導,但距離監管層、投資者對內部控制鑒證的本質需求還有差距。

          從2002年至今,我國證券金融監管法規已有了很大的變化,內部控制規范建設也取得重大進展,特別是《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征求意見稿)的頒布,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內部控制鑒證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時,也為內部控制鑒證提供了操作層面的規范指南。

          三、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的現狀及問題

          (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披露現狀

          社會公眾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具有強烈的需求,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有助于幫助預期使用者作出經濟決策;有助于證券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有助于增強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并防止企業重大舞弊等。

          目前我國監管機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內控信息,而對內部控制鑒證報告未作強制性披露要求(IPO公司除外),即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報告仍屬于自愿披露范疇。據林斌、饒靜(2009)統計,2007年滬深兩市有186家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了內控鑒證報告,而且審計師出具的內控審核評價意見均為無保留意見,認為被審單位與財務報表相關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同時發現質量越好的公司越有動力通過對外披露鑒證報告向市場傳遞其優質的信號。

          (二)開展內部控制鑒證存在的問題

          中國在加強內部控制建設、開展內部控制鑒證的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和障礙,對這些問題的正確認識有助于相關執行者改進和完善內部控制鑒證工作,使其更好地發揮保障作用,進而避免財務舞弊事件的發生。目前開展內部控制鑒證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內部控制鑒證規范的法律級次低。《公司法》和《證券法》沒有明確要求公司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及其鑒證制度。目前,證監會主要通過規范性文件的形式要求進行內部控制評價,如《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和《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2006年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分別《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要求從2006年年度報告起披露管理層關于內部控制的自我評價報告,并由會計師事務所發表評價意見。

          2.內部控制鑒證標準缺失。中國從20世紀90年代末開始推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由于條塊劃分和行業限制,不同的監管部門出臺了不同的內部控制監管規則,對內部控制的定義和內容的規定也各不相同。直到2006年7月15日,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起成立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才開始制定中國規范統一的內部控制標準體系。而筆者認為,《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指引》只是一般性指導意見,將其作為注冊會計師廣泛實施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執業準則還有待商榷。內部控制鑒證首先需要一套評價標準,中國到現在還沒有形成一套內部控制鑒證的標準體系,嚴重制約著中國內部控制鑒證的發展。

          3.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機制不健全。中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機制尚不完善,目前中國大多數公司屬于自愿披露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由于中國大部分上市公司不要求強制披露內部控制信息,所以對內部控制信息進行鑒證就缺乏必要的動力與強制性。要提高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就必須強制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同時強制進行內部控制鑒證。

          4.內部控制鑒證工作環境較差。企業內部控制鑒證是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也必然會受到經濟環境的影響,這就加大了內部控制鑒證的執業難度。現在中國內部控制鑒證的法律體系尚不完善,如審計執法、取證的強制措施規定較少;經濟處罰權受到相應法律、法規的約束;此外,注冊會計師相關執業能力有限也給內部控制鑒證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四、上市公司完善內部控制鑒證的舉措

          基于目前國際經濟危機的大環境,結合中國內部控制鑒證的現狀和問題,筆者現對完善中國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具體舉措提出建議:

          (一)確立內部控制鑒證制度法律法規地位

          針對相關內部控制鑒證制度法律級次較低的現狀,應當在借鑒國外立法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盡快制定強制實行內部控制鑒證的法律法規,或者在相關法律法規如《公司法》和《證券法》中對管理層報告內部控制,以及會計師事務所針對管理層關于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實施鑒證等提出明確要求。

          (二)建立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執業準則

          隨著《基本規范》的正式,以此為綱領的中國企業內部控制的標準框架將逐步建立起來,盡管《鑒證指引》目前尚存在不盡成熟完善之處,但這僅是發展中的過程。未來經征集各方意見修正的《鑒證指引》的實施,必將成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內部控制鑒證業務快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

          (三)規范內部控制鑒證報告的披露

          隨著中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應該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披露內控報告及其鑒證報告,以使利益相關者能夠借助該報告判斷公司的管理情況和財務報告質量,同時督促上市公司強化內部控制并借以減少重大財務錯弊。其他非上市公司,可由其投資者、債權人等利益相關者決定是否對外提供內控報告和注冊會計師的獨立審核意見。

          (四)提升注冊會計師相關執業能力

          隨著內控報告鑒證業務的不斷深入開展和完善,注冊會計師需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更好地進行內控報告的鑒證工作。目前,國內會計師事務所還缺乏評估內控制度的專門人才。因此,會計師事務所要加強員工的繼續教育培訓,審計人員應深化對內控報告鑒證業務的執業內容以及評價標準的掌握,學習國外開展該項業務的先進經驗,不斷增強自身的專業素質。

          【參考文獻】

          [1] 譚憲才,謝剛.我國內部控制鑒證業務的發展及思考[J].中國總會計師,2009(4).

          [2] 唐宇,陳廣壘.美國內部控制鑒證制度的演變及其對我國的啟示[J].新理財,2007(11).

          [3] 林斌,饒靜.上市公司為什么自愿披露內部鑒證報告?[J].會計研究,2009(2):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