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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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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范文第1篇

          關鍵詞:防火規范; 防排煙; 防火閥;

          Abstract: smoke design is in fire fighting design more complex link, is also the focus of the fire control system, this article, based on the high civil buildings of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smoke facilities, smoke facilities and some of the fire valve setting implementation problems made the proposal, and introduces some of the design method. For such projects.

          Keywords: the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moke; The fire valve;

          中圖分類號:S6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防排煙設計是消防設計中較為復雜的環節,也是消防系統的重點,作為工程技術人員應充分理解規范的要求,領會其內涵,結合實際工程情況,合理采用新的防排煙技術,實現建筑消防立足自救,安全可靠的設計目的。

          一、民用建筑排煙設施設置問題分析

          我們知道, 排煙分為自然排煙和機械排煙兩種形式, 那么在什么條件下, 可以自然排煙, 又在什么情況下, 必須機械排煙呢?在這里, 我們先了解一下,“防煙分區”的概念, 在《高規》5. 1. 6 條規定了防煙分區的劃分方法和劃分原則: 面積不超過 500 m2, 不能跨越防火分區等等。在需要排煙的場所劃分防煙分區, 發生火災時, 防煙分區的排煙設施及時、有效地排出該區的煙氣, 它是保證該區疏散安全、阻止煙氣向其他區, 向更大范圍蔓延的一種措施。它和《高規》8. 3 條所說的機械防煙部位概念截然不同, 機械防煙部位是嚴格防止煙氣侵入的場所。《高規》《低規》中, 都提到“防煙分區內的排煙口距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 30 m”。我們可以這樣認為: 在自然排煙情況下, 排煙窗、通風窗、外窗等就是排煙口。如果一個防煙分區的任何一點距離自然排煙口( 排煙窗、通風窗、外窗) 都不超過 30 m, 同時自然排煙口排煙面積滿足規范要求 ( 中庭另有規定) , 那么該防煙分區可以采用自然排煙方式。反而, 如果自然排煙距離超過 30 m, 或者自然排煙口面積達不到要求, 又根本就沒有自然排煙口, 那么就應采用機械排煙方式。防煙分區內有自然排煙口, 但不能采用自然排煙方式而應采用機械排煙方式的情況有以下幾種:一是兩端有可開啟外窗, 但長度超過 60 m ( 或 40m) 的內走道;二是一端有可開啟外窗, 長度不超過 60 m, 但長度超過 30 m 的內走道;三是面積大、進深長, 不能保證防煙分區內任何一點到外窗的距離在 30 m 以內的房間;四是凈空高度超過 12 m 的中庭。

          二、民用建筑的防煙設施設置問題分析

          1、可開啟外窗的自然排煙防煙方式。規范規定: 靠外墻的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間前室和合用前室可采用自然排煙方式。由于自然排煙方式是一種經濟、簡單、易操作的排煙方式, 結合我國目前的經濟、技術管理水平, 特別是在住宅工程中的維護管理方便、簡單, 所以這種方式仍應優先采用。但是, 自然排煙受自然條件和建筑物本身的密閉性和熱壓作用等因素的影響較大, 所以建筑高度超過50 m 的一類公共建筑和超過 100 m 的居住建筑, 在有外窗的情況下, 也不能采用自然排煙的防煙方式。在實際工程設計中, 還可能碰到在一幢公共建筑中, 有些防煙樓梯間建筑高度超過 50 m, 另一些在 50 m 以下,在這種情況下, 應把這幢建筑歸類到“建筑高度超過50 m 的一類公共建筑”, 而應全部采用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方式。《高規》8. 2. 3 條“防煙樓梯間前室和合用前室, 利用敞開的陽臺、凹廊或前室內有不同朝向的可開啟外窗自然排煙時, 該樓梯間可不設防煙設施”。適應的條件也應該是“建筑高度不超過50 m 的一類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不超過 100 m 的居住建筑”。在可以采用自然排煙方式的前提下, 還應保證自然排煙口, 即可開啟外窗面積滿足規范要求, 才能采用自然排煙方式, 這需要建筑專業的配合。同時應注意,“可開啟外窗面積”, 當外窗為推拉窗時, 該面積約為外窗面積的一半; 當外窗為平開窗時, 才基本和外窗面積相同。

          2、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方式:一是封閉避難層( 間) 只能采用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方式。二是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和前室, 在防煙樓梯間正壓送風的情況下, 前室可以不送風。規范條文說明闡述了可以不送風的理由。但在實際工程中, 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防煙樓梯間和前室, 在有外窗等的情況下, 那么防煙樓梯間加壓送風后的排泄途徑并不只是前室和走廊的門, 因為樓梯間和前室的外窗不一定每層都是關閉的, 就算關閉了, 外窗的縫隙也存在漏風。所以, 筆者認為在這種情況下,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應分別設置兩個獨立的加壓送風系統, 以保證它們不同的余壓值, 以利安全疏散。分別加壓送風量可參照《高規》表8. 3. 2- 2“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的分別加壓送風量“。

          三、機械防、排煙系統 70 ℃防煙防火閥和280℃排煙防火閥的設置問題分析

          在《高規》《低規》中沒有對機械防煙系統( 即加壓送風系統) 的防火閥安裝作要求, 而在《低規》第5. 1.3A 條規定, 地下商店設置防排煙設施按 GB50098- 98《人民防空工程設計防火規范》( 2001 年版, 以下簡稱《防規》) 規定設計。《防規》第6. 5. 4 條指出“機械正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不宜穿過防火墻。當需要穿過時,過墻處應設置煙氣溫度大于 280 ℃ 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所有的機械防排煙系統均應遵守此條。不過機械加壓送風的防煙系統應有更高的要求,因為在火災時, 向疏散通道或避難層( 間) 送入的空氣應是絕對“安全”的。如果只用280℃的排煙防火閥控制送風與否, 那么疏散通道、避難層有可能送入只低于280 ℃ 的灼熱空氣; 有些防煙系統不裝設任何閥門,被送入空氣溫度更無法控制。所以機械防煙系統, 首先應保證取風口安全可靠, 盡可能不受火、煙的影響;同時應在加壓送風口前裝設 70℃ 防煙防火閥, 或選用帶 70 ℃ 熔斷裝置自動關閉的加壓送風口。排煙系統的防火閥都采用 280℃排煙防火閥, 這一點毫無疑問, 規范有關條文對系統哪些部位應裝設排煙防火閥也作出了規定。《高規》8. 4. 5 條規定:“……在排煙支管上應設有當煙氣溫度超過280℃時能自動關閉的排煙防火閥”。如果一個排煙系統只擔負一個防煙分區的排煙時, 各支管沒有必要都裝設排煙防火閥, 只需在干管上裝設 280℃ 排煙防火閥即可。這樣不僅節省投資, 而且減少控制點, 系統簡單可靠。同時這類系統, 排煙口可采用一般的常開風口。但當一個排煙系統擔負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煙分區排煙時, 應在每個防煙分區的支干管上裝設280 ℃ 排煙防火閥, 而且應采用常閉的排煙口,火災時, 只開啟著火區的排煙口。在實際工程中, 常有排煙系統和排風系統共用或部分共用的情況, 比如: 地下車庫, 地下設備房。如果一個系統只擔負一個防煙分區的排煙( 排風) , 那么排煙系統平時可作為排風系統, 排煙口可采用常開的排風口, 只需在排煙( 排風) 風機入口處裝設 280 ℃ 排煙防火閥即可。如果一個系統擔負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 排風) , 那么排煙、排風支管分別設置, 排煙支管上設置常閉280 ℃排煙防火閥, 排風支管上設置常開 70 ℃防煙防火閥, 排煙口, 排風口可采用一般的常開風口;一個防煙分區著火, 所有防煙分區排風支管上70 ℃防煙防火閥關閉, 著火防煙分區的排煙支管上 280℃排煙防火閥開啟, 其他防煙分區的 280 ℃ 排煙防火閥繼續關閉。如果一個系統擔負多個防煙分區的排煙( 排風) , 也可按《防規》6. 4. 4 條設計:“……排煙口和排風口合并設置時, 因在排煙口或排風口所在支管設置自動閥門, 該閥門必須具有防火功能, 并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 火災時, 著火防煙分區的閥門應處于開啟狀態, 其它防煙分區的閥門應全部關閉”。另外, 需要機械補風的排煙系統, 機械補風系統進風機吸入端也應設 70℃防煙防火閥, 以保證補入火災場所的空氣是“安全”的, 是有利于排煙, 有利于安全疏散的。如果機械補風系統管道較長, 宜在補風口支管上設置70℃ 防煙防火閥, 以保證補入火災場所的空氣是“ 安全”的。

          [ 參考文獻]

          [1] 韓崢,王渭云.淺談高層建筑防煙樓梯間直灌式送風形式[J].消防技術與產品信息2005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范文第2篇

          【關鍵詞】建筑;給排水施工;防治措施;

          引言:社會的發展需要工業建筑等各方面協調發展,給排水施工在建筑工程建設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建筑給排水工程與人們的生活密切相關,研究如何避免給排水施工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是很有必要的。因此,在實際的建筑給排水工程施工中,應該嚴格按照規范、規程、標準操作。合理的解決技術中存在的問題,才能滿足人民各方面的需要,關系著人民的切身利益,又關系著整個國家現代化發展的水平。

          1. 建筑給排水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給排水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問題

          在建筑物給排水的施工階段經常有安全事故發生,這樣大幅度延緩了施工的進度,還可能影響到周邊人們的生活和工作。特別是近幾年,各級政府的主管部門越來越重視建筑施工建設的安全問題。對于各區域投入大量資金的建筑項目工程往往也得到了監督部門的高度重視,但很多只是做表面的工作,相關施工單位為了應付檢查,通常做一些表面工作。而給排水工程是施工建設中的地下工程,相關部門經常忽略了對其的檢查,這也就客觀上為施工單位創造了偷工減料的條件。另外,即使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重視給排水施工的質量,但施工人員的文化水平通常很低,相關的安全意識十分薄弱。施工過程不能夠完全按照設計者的思路進行,這樣的施工過程則容易發生安全隱患,甚至是造成違規建設。

          1.2建筑給水管道連接質量問題

          管道切口必須將毛刺清理干凈并作削磨處理,接口不得用樹脂膠代替厚漆密封,否則造成管件無法旋轉。焊接接口必須打坡口,焊縫不得出現氣孔、夾渣等缺陷。為防止管道使用時發生滲漏,管道連接必須嚴密。為防止鍍鋅層被破壞,管徑小于DN100的鍍鋅管必須使用絲扣連接,不得采用焊接連接,而管徑大于DN100鍍鋅管在特殊情況下允許焊接,但不得減少通水截面,并須作好防銹處理。

          1.3建筑施工的設備管材的選裝

          根據建筑施工儀表、施工材料完成建筑設備的配比分析,確保管道材料、設備儀表的合理性,制定安全的建筑事故處理安全預案,防止排水系統出現不正常運轉的問題,及時增加維修管理費用,按需分配完成產品質量的管控。具體來說,建筑材料缺少一定的產品合格檢測標準、證書,工程中出現各種偷工減料的問題,采購管理部門需要嚴格的按照設計規范標準,制定管道材料的采購選擇方案,防止出現材料尺寸不足影響材料的使用。另外,建材市場的材料型號和類別極其豐富,有很多沒有衛生標準許可、消防設施管理混亂,管道材料極其容易受到質量影響,造成安全質量隱患問題。

          1.4生活污水管道坡度不均勻,甚至局部有倒坡現象

          在整個施工階段,因為生活污水管道布設不均勻,即有抬勢現象,抬勢處會沉積雜物。排水管道是靠重力流動,因此管道坡度是保征排水量排出的關鍵,如果管道倒坡時,則污水不僅不能順利排到室外,甚至會倒溢到室內,同時管內空氣排除不掉造成氣塞,也會影響污水順利排到室外。,這樣在日后的使用中可能出現整個排水管道排水不通暢的情況,因此,在施工開始之前,就要做好技術交底、放好樣。

          1.5廚房、衛生間給排水管道滲漏的問題

          滲透是建筑工程最為常見的一大質量問題,特別是廚房、衛生間給排水管道的滲漏問題,不僅解決起來非常棘手,而且還會降低工程質量。之所以會出現給排水管道漏水問題,主要是因為管道密封性不夠或管材質量不達標所引起的。封堵管洞基本都是采用細石硅加以施工,配置比例不合理或攪拌不均造成細石硅質量不達標,局部水灰比過大,或偷工減料,故意簡化工序,造成水分流失,最終造成管道滲漏。

          1.6施工人員專業性不強,機械及設備的控制不到位

          施工企業管理者對于水電設備安裝施工質量重視不夠,很少為新員工開設專業技能培訓課程和現場實習,經驗豐富的專業技術人員也很少進行現場施工質量監督檢查,這樣就導致給排水管道的安裝施工人員專業性不強,不能遵守相關設計要求和操作手冊及質量規范進行施工,導致施工過程中易出現一些不該出現的質量問題。

          1.7工程驗收與交付階段監督保護不到位

          目前在工程驗收階段,對于驗收發現的比如水管材的選用、住宅樓排水方面等等質量問題,大部分施工方都存在整改不及時、竣工驗收準備工作不到位,自檢不到位的現象。基于上述常見問題,筆者認為有必要提高住宅樓給排水施工安全管理與質量控制管理的對策。就目前筆者所了解的情況,要做好住宅樓給排水施工過程的質量控制與管理,必須堅持以下質量控制原則,做好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抓住管理要點有利于完善目前的質量監督管理體系。

          2.優化給排水施工中常見問題的對策

          2.1保證使用優質的管道材料

          嚴格驗收管道材料的質量,給排水材料質量不僅要滿足材料采購的標準,還要滿足國家的標準要求,使用質量可靠的管道材料。因為給排水施工管道材料直接影響著整體給排水施工的質量,所以在采購管道材料時,必須要保證材料的質量。在施工安裝給排水管道時,為了避免其他工種在施工過程中損壞給排水管道,要提前說明管道安裝的具置。如果是安裝PPR給排水管道,要預防管道材料的伸縮性.

          2.2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建筑給排水工程質量

          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監督。給排水施工監督是一項系統工程,政府主管部門應采取法律、行政、技術和經濟等多種手段進行監督執法。要深化給排水施工監督機構的改革,強化給排水工程的監督力度,建立起高效、透明、科學、合理的集體監督機制,確保執法監督的公正性和準確性。 現場監理要加強監管工作。在建筑給排水施工過程中,監理工程師要進行實施、實效監控。同時,要組織施工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圖紙進行繪審,檢查施工圖紙中是否有“漏、錯、缺”等問題,在施工之前最大限度地把問題解決,以減少因圖紙問題影響管道鋪設,保證工程質量。其次,監理要督促承包企業按照流程施工,對施工前的操作技術實行交底機制,向所有施工人員明確給排水施工的質量要求和工程進度要求,并且要求全體施工人員自覺維護。

          2.3合理控制進度

          對施工總目標進行合理的進度劃分后,再進行給排水施工。劃分時要考慮相關因素的影響,具備一定的預見性。不要為了縮短工期不顧給排水的施工質量,要按照合同要求實施進度計劃。為了確保施工總目標的完成,要按照給排水施工的計劃進度,全面協調人員、機器和材料的使用。為了以后的計劃留有多余的工期,在進行給排水施工控制時,可細分周計劃和月計劃,使計劃能夠提前完成。為了實現每段施工環節都有人負責,根據總工程細分每一階段完成的目標,建筑工程項目部要明確給排水施工領導的職責。

          2.4加強對施工資源的管理

          在任何一項施工工程建設中,施工資源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歷來都是管理的核心內容,也是質量控制的要點所在。而對于房屋建筑給排水工程的質量控制來說,也需要加強對于施工資源的管理,這里所說的施工資源主要包括三部分,即人力資源、施工機械設備和施工材料。首先,所謂的人力資源即是指施工人員,也就是說在今后的給排水施工中,要想保障其質量就必須首先加強施工人員的管理,其最為主要的目標就是提高施工人員能力,盡可能地減少施工人員的技術操作失誤,避免因為施工人員技術執行錯誤造成質量問題;其次,施工機械設備在當前的房屋建筑給排水土程中應用的越來越普遍了,雖然在給排水施工中不會涉及到一些大型的機械設備,但是一些小型的機械設備也是極多的,這就需要管理加強配置和使用控制,確保機械設備的準確使用,提高機械設備的貢獻值;最后施工材料問題是最為嚴重的一種施工資源,針對施工材料來說,其控制的難度也是最大的,但是其質量又是極為關鍵的,所以,今后的施工中不得不加強對于材料的進一步管理和質量檢測,尤其是要加強最后一步的質量終檢,并且還要確保所使用的材料是合乎規格的,這一點在房屋建筑給排水工程中極為重要,尤其是對于一些管道和閥門等材料的選擇要準確恰當,當前很多給排水工程后期使用中出現漏水或者斷裂的現象都是因為這些該材料的使用不恰當造成的。

          結束語

          房屋建筑工程中給排水設施是必不可少的,因為給排水是人們后期在房屋居住中必定會使用到的,因此,房屋建筑施工中給排水工程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尤其是給排水工程的質童更是需要慎重,一旦給排水工程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那么其引起的后果是較為惡劣的。木文闡述了建筑給排水工程存在的問題及解決措施、主要從建筑給排水工程存在的問題分析到質量控制的相關原則。科學合理的給排水設計為居民健康舒適的生活提供了保證。加強給排水工程的施工管理,確保其施工的質量極為必要,尤其是要加強施工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嚴格遵循給排水的相關規定進行設計和施工。不斷的在實踐中提升設計質量,以便給出最佳給排水設計方案,為人們創造舒適的高層綠色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

          [1]許國慶.淺析工程施工中給排水技術存在的問題及防治[J].黑龍江科技信息,2011 (26) :25.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范文第3篇

          關鍵詞:土地利用 碳排放 低碳管理

          中圖分類號:X32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7)02(b)-0093-02

          近幾十年來,全球氣候正在逐漸變暖,造成這種現象主要是由于二氧化碳等氣體的不斷排放所致。氣候的不正常變化體現了目前環境所處的危機,因此,減少溫室效應氣體的排放勢在必行。土地利用關系到環境的變化和溫室氣體的排放,而且,通過土地利用和變化引起的直接碳排放所占比例較大,對于全球碳循環有很大的影響。因此,通過土地利用角度開展人為碳排放的相關研究正在不斷提升日程,而且,由于土地利用導致的溫室氣體排放的原因復雜,不能一概而論。該文主要探討了土地利用碳排放效應及其低碳管理研究進展。

          1 土地利用碳排放效應研究進展

          1.1 核算

          為了更好地研究土地利用的直接碳排放效應,理解其過程,并不斷優化該項工作,需要通過核算的方式進一步確定土地利用產生的直接碳排放量,這是開展各種工作的基礎。上至國家,下至城市和區域,關于土地利用的核算研究可謂涉及多方面。

          在國家層面,IPCC的相關國家溫室氣體清單指南十分具有代表性,該指南可以為世界溫室氣體排放提供參考[1]。UNFCCC等權威機構先后推出了關于世界碳排放的相關歷史數據,極大地推動了土地利用核算的相關研究進展。

          在區域層面,IPCC的國家清單法依然是主要的核算方式。但由于該核算體系中的確性參數不能反映不同區域的情況,很難體F出區域的差異性,更側重整體核算,因此,我國的一些學者更側重于采用機理模型、樣地清查等方法[2]。中國市場成為主要的研究對象,通過植被―土壤―氣候相互關系的機理模型來模擬自然碳循環。通過該機理模型的核算,可以準確核算碳排放量,但是卻無法解決由于區域差異造成的一些問題。還有學者用樣地清查法測算碳累積量,這樣就可以根據節點算出碳的排放量。還有學者利用衛星遙感與地圖數據進行核算,重在通過生物量推算出碳排放與變化,該方法的核算尺度廣泛,但是結果卻容易受到影響。

          在城市層面,受到城市、社會、經濟等方面的影響,核算的方法尚不完善。目前,采用全面核算的研究主要是發達國家學者的研究成果。國際理事會提供的溫室氣體評估和預測軟件是進行全面核算的主要軟件,該軟件可支持許多城市的評估結果對比,使評估結果更加權威。目前,以紐約、多倫多為首的多個發達國家城市加入到這一理事會中,應用該軟件進行全面核算。作為非會員的中國并沒有使用該軟件的權利。還有一部分學者采用樣地清查法進行碳排放的核算。中國也開始使用該方法,不過研究成果有限,還沒有大面積在全國開展研究。樣地清查法不適合大尺度研究,結果存在許多不確定性。近幾年來,微氣象學渦度技術可以直接通過觀測得到二氧化碳的排放數據,在我國,該項技術還沒有大規模使用。

          1.2 機理研究

          碳排放以人為因素影響居多,研究土地利用直接碳排放效應的機理從而制定科學的土地利用規劃。土地利用類型轉換碳排放機理易于理解,人類活動會影響碳排放,比如砍伐樹木、植樹造林等活動都會影響植物的生物量和植被的碳儲量。關于碳排放,主要是由于許多城市大力發展工業造成的[3]。城市需要不斷發展,擴大規模和建設,相應的土地利用與覆被變化研究層出不窮,但相對的土壤、區域植被碳儲量研究成果有待于進一步提高。國內關于這一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學者對上海城市土壤的有機碳和無機碳影響,找到影響城市土壤有機碳含量的方法,其主要采取樣地清查法。

          另外,土地管理也是機理研究的工作重點。不同的土地利用類型不同,承擔的內容不同,那么其碳排放的機制也會有不同。在農田生態系統中,其所面臨的碳排放可謂是最為嚴重,一旦農田使用的土壤中碳有了變化,就會影響整個農田生態系統正常運行。學者從不同角度研究了農田生態系統碳排放問題。有的認為氣候、人為因素、土壤所產生的一系列化學反應等作用會深刻影響農田土壤碳排放。還有人認為長期免耕十分有利于土壤中有機碳的含量穩定和增長。還有學者認為不同的施肥方式會對農田土壤的有機碳產生很大影響,使用有機肥和無機肥能夠大大提高土壤中有機碳的含量。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范文第4篇

          摘要:為了從產業結構調整角度對陜西省碳減排政策設計提供決策依據,選擇能源消費、生產鏈、消費需求視角,基于2007和2012年投入產出表,采用IPCC碳排放核算方法和EIO-LCA模型分別測算陜西省2007和2012年30個細分部門的直接碳排放和間接碳排放,構建碳減排效應模型分析各細分部門的2007和2012年的碳減排變化。結果表明,直接碳排放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等基礎性能源部門的碳排放量較高;間接碳排放中,建筑業、其他服務業隱含碳排放量較高,而“流出”間接碳排放對最終需求引起的碳排放貢獻最大;在碳減排政策設計中,上述部門應該成為碳減排的重點領域。

          關鍵詞:陜西省;碳減排;EIO-LCA模型;產業結構調整;投入產出分析

          發展低碳經濟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內在要求,陜西作為能源生產和消費大省,發展綠色環保的低碳經濟是必由之路。《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中,陜西省的目標是單位GDP碳排放下降15%。陜西省目前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期,經濟發展與碳排放需求持續上升。為了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降低碳排放,產業結構調整與升級是重要途徑之一。因此,系y測算陜西具體產業部門的碳排放量,分析各部門的碳減排潛力,對于有針對性地設計碳減排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與現實意義。

          目前關于碳排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碳排放測算、碳強度因素分析、碳排放格局及其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碳排放測算方面:一種是以生產者視角的碳排放清單核算框架為主,此方法主要是利用IPCC核算體系,對各部門的直接碳排放進行測算,但這類方法存在“碳泄漏”及排放公平性問題;另一種是基于需求者視角的隱含碳排放測算,主要利用投入產出法核算整個經濟系統的直接和間接碳排放,即進行“碳足跡”追蹤。國外學者運用碳足跡研究了中國、美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國際貿易的隱含碳問題,Shui等利用經濟投入產出生命周期評價軟件計算了美國出口到中國的隱含碳排放量;國內學者計軍平建立了EIO-LCA模型分析了溫室氣體排放在部門間的分布結構;唐建榮等對江浙滬地區隱含碳排放進行了估算,石敏俊等應用2002年中國省區間投入產出模型,定量測算了各省區碳足跡。碳強度因素分析方面,徐國泉等采用對數平均權重Divisia分解法分析了1995~2004年間能源結構、能源效率和經濟發展等因素的變化對中國人均碳排放的影響;崔佳運用LMDI法將中國碳排放強度的驅動因素分解為技術因素、能源消費結構因素、能源強度因素和產業結構因素,并結合相關數據對中國碳排放強度驅動效應進行測度;張旺等利用LMDl分解研究了北京能源消費排放增量增長的驅動因素;雷厲通過構建“LMDI分解模型”,認為產業結構變化通過促進能源強度的增加,間接推動了碳排放量的增長。碳排放格局及其與經濟增長關系方面,張雷等試圖通過產業一能源關聯和能源一碳排放關聯兩個基本評價模型,解析中國碳排放區域格局變化的原因;杜婷婷等以庫茲涅茨環境曲線(EKC)及衍生曲線為依據,對中國C02排放量與人均收入增長時序資料進行統計擬合得出中國經濟發展與C02排放的函數關系;趙愛文等選取1953~2008年中國碳排放量和經濟增長數據,運用協整和誤差修正模型及Granger因果關系,研究了碳排放與經濟增長的關系。

          以往的研究在分析宏觀層面的產業結構變化帶來的碳排放效應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微觀的具體行業部門的碳減排問題力有不逮。投入產出模型與生命周期理論相結合即經濟投入產出生命周期評價(EIO-LCA)是分析計算微觀部門生產全過程隱含碳排放的有效方法之一。本文擬運用IPCC碳排放核算辦法及EIO-LCA模型,分別從消費、需求等角度對陜西省各細分部門的直接和隱含碳排放情況進行測算,并對比分析2007和2012年各部門碳排放的結構變化,構建碳減排效應模型對各部門的碳減排效應進行分析。研究結論為政府制定碳減排政策及產業發展政策提供了決策支持。

          關于碳排放的問題范文第5篇

          【摘要】碳會計作為會計研究領域新的分支,目前正成為國內外學術界研究的熱點。本文對近年來關于碳會計研究的文獻進行了歸納和總結,并指出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未來發展趨勢,以期為碳會計研究提供借鑒和參考。

          【關鍵詞】低碳經濟 碳會計 碳排放

          一、引言

          隨著人們節能減排和環保意識的增強,碳會計也日益成為會計理論界與實務界研究的熱點問題,研究范圍不斷拓展,研究層面不斷深入。但是由于我國對碳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晚,研究成果與西方發達國家存在差距,理論研究還沒有和實際很好地結合起來。本文對國內碳會計文獻進行了系統回顧,對碳會計研究成果進行了總結,以期為我國碳會計研究提供借鑒與參考。

          二、碳會計研究綜述

          我國對碳會計的研究起步較晚,從現有文獻看,對碳會計的介紹與認識始于2008 年。近年來我國會計理論界與實務界圍繞碳會計問題進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碳會計內容

          在碳會計研究內容方面,不同學者從不同角度進行了分析。強殿英和文桂江(2010)認為,碳會計是對碳匯(碳固化)、碳排放、碳排放權交易進行的確認、計量、記錄與報告,包括碳匯會計、碳排放會計和碳排放權交易會計。敬彩云(2010)認為,在傳統財務會計框架內,碳會計主要涉及碳匯的資產確認和碳源的負債確認。而周志方和肖序(2009)則認為,除了碳匯等資產確認、碳源等負債確認以外,碳會計還涉及信息披露。劉美華等(2011)將企業低碳經濟業務分為四種:碳排放的物資流核算、碳減排業務、碳固業務和碳排放權及其交易業務。林銀良(2011)綜合國內外研究現狀,認為目前碳會計的研究內容主要包括碳排放會計核算、碳固會計核算、與碳排放相關的風險核算、與碳排放相關的不確定性核算、碳信息的披露五個方面。王春穎(2012)將碳會計研究內容界定為:碳排放權、碳排放配額、碳匯、碳排放風險、綠色能源以及其他企業為實現節能減排或在碳交易市場進行交易而購置的資產、開發的技術、承擔的責任等。胡欽樂(2012)認為,碳會計研究并非僅僅局限于碳排放權及其交易的會計處理,即碳會計確認計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也涉及含碳產品或服務的碳成本核算、碳管理會計、碳鑒證等領域。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盡管這些學者對碳會計的內容描述有差別,但是本質上都考慮到了碳循環過程中的碳排放、碳匯等業務的會計核算內容。特別是碳排放權,是目前碳會計領域的研究熱點。對于碳排放權的確認,大部分學者贊同將其確認為一項資產,但具體確認為何種資產仍存在著較大的爭議。目前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確認為“存貨”(張鵬等,2011);二是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王艷等,2008 ;秦軍等,2011);三是確認為“無形資產”(劉萍,2006 ;姜洋,2009 ;彭敏,2010 ;王愛國等,2012)。除此之外,還有一些觀點,如馬曉軍(2009)指出碳排放權可以作為環境會計組成部分核算,在環境會計中反映。而郝玲、涂毅(2008)認為碳排放權不屬于資產,本著簡單規范會計處理的原則,將清潔發展項目收入確認為“其他業務收入”,相應的成本確認為“其他業務支出”。申金榮、趙亦江(2011)亦認為碳排放權不屬于CDM 項目企業的資產,而應將其歸屬于收取手續費方式下的受托代銷商品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處理。韓國薇(2011)則認為,碳排放權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而且涉及法律問題,應綜合考慮其經濟學和法學本質,其與特定用途的貨幣資金特征類似,應將其作為“其他貨幣資金——碳貨幣”賬戶進行確認。

          (二)碳會計要素

          關于碳會計要素,大多數學者認為可以沿用傳統會計的定義,即將會計的六大要素(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分別轉換成碳資產、碳負債、碳所有者權益、碳收入、碳費用和碳利潤(錢秀娜,2012 ;王洪林,2014 ;懷祥藝,2014 ;王軍,2014 ;萬彩云等,2014),構成了碳會計核算的基本內容。

          (三)碳會計目標

          關于碳會計目標,主要有“一元論”和“二元論”兩種觀點。大多數學者認同“二元論”,即將碳會計的目標分為基本目標和具體目標兩個層次。大部分學者認為基本目標是通過低碳會計的實施,有效地降低碳排放量,改善生態環境狀況,達到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環境效益的統籌發展(劉文麗等,2011 ;王琰,2011 ;錢秀娜,2012 ;王春穎,2012 ;瞿鳳云,2013 ;呂華璐等,2013)。有學者認為碳會計的具體目標是通過具體的會計核算,計量各個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過程中給環境造成的破壞和帶來的損失,以及改善環境時獲得的效益(劉文麗等,2011 ;呂華璐,2013 等)。還有學者將具體目標界定為通過對相關碳會計信息的披露,滿足企業決策的要求(王琰,2011 ;錢秀娜,2012 ;王春穎等,2012)。

          “一元論”基本上是取“二元論”觀點中的一個方面。持“一元論”觀點的學者較少,如劉美華等(2011)認為,碳會計目標是向企業的財務群體和環境監管部門提供有關企業碳交易信息以及碳減排責任履行情況。閆明杰(2011)將碳會計目標定位為提供與碳會計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相關的會計信息,反映特定主體環境保護責任履行情況、國家節能降耗指標完成情況,以供信息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畢銘悅(2012)將碳會計目標界定為從經濟利益角度和環境保護兩者的角度出發,取得二者利益最大化。

          (四)碳會計基本假設

          關于碳會計的基本假設,大部分學者主張碳會計假設既要繼承傳統會計假設,同時又要賦予其新的內涵。閆明杰(2011)提出了會計主體假設和貨幣計量假設。首先,碳會計會計主體不僅僅局限于企業,凡是納入低碳經濟模式的經濟實體,都應該成為其主體。其次,由于碳排放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以及其風險和不確定性,對碳會計的計量需要采用一些管理學的方法。劉美華等(2011)在此基礎上,又提出了持續經營假設。張文靜(2011)、瞿鳳云(2013)將碳會計假設分為二元會計主體假設、二元會計分期假設、二元可持續發展假設和二元計量假設。而錢秀娜(2012)將貨幣計量假設改造為多重計量,又增加了可持續發展假設和環境價值假設。李林婧(2014)認為,碳會計基本假設與傳統會計中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假設相同,但由于其特殊性使得其在計量假設上與傳統會計貨幣假設有所不同,碳會計以當量計量為主,輔助以貨幣計量。

          (五)碳會計計量

          對于碳會計計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排污權計量和碳排放量計量兩方面,爭論的焦點則是以歷史成本計量、公允價值計量還是以可變現凈值計量。

          (1)碳排放權計量。王艷、李亞培(2008)認為碳排放權是一種特殊的經濟資源,具有自由交易市場,擁有具體產品的定價機制,并始終以公允價值計量,其價值變動直接增減資產價格。周志方、肖序(2010)則認為,由于我國目前排污權交易不存在活躍市場或無交易市場,所以在碳會計計量上,可將公允價值劃分為三級次,依據市場活躍程度的不同,對排污權資產或負債進行分層處理。待我國排污權交易機制及相關準則完善后,再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呂華璐(2013)則認為,在當前條件還未成熟,各方面發展還未跟上的時候,如果盲目引入公允價值計量可能會對我國經濟環境造成負面影響。因此,考慮根據使用目的和發展階段的不同,將碳排放權確認為無形資產或金融資產,采用歷史成本與公允價值相結合的方式來計量。

          (2)碳排放量計量。張鵬(2010)認為碳排放量應按照成本法進行初始計量,但由于現實中其成本難以準確估計,可以根據成本與可變現凈值的同質性,通過可變現凈值進行計量。翁倩(2011)則認為碳排放量作為一種國有資產,是為執行銷售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對企業的意義并不在于其歷史成本的價值增值,而是作為企業發展清潔能源的一種政府補助,其可變現凈值與其歷史成本從本質上來說應該相等。所以,碳排放量作為一種存貨,依然應當按照實際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六)碳會計信息披露

          目前國內學者對碳會計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信息披露的模式以及影響因素兩方面。

          (1) 碳會計信息披露模式。關于碳會計信息披露模式,國內大多數學者贊同采用表內披露與表外披露相結合的方式(萬紅波等,2010 ;劉萍,2010 ;李景寧,2011 ;王春穎等,2012)。在這種模式下,不僅需要在傳統會計報表中增設碳會計科目,列示企業經營生產中的低碳經濟活動,而且對于其他有關低碳要素的非貨幣信息需要在表外予以披露。如企業的低碳運營狀況、碳交易額和交易次數、碳排放權的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等。

          除此之外,王愛國、武銳、王一川(2011)提出敘述性描述模式、現行會計報告的改良模式、碳會計報告的專題模式及碳會計報告的理想模式四種碳報告模式以供企業選擇使用。郭海芳(2011)提出了雙軌模式,即上市公司以低碳會計信息獨立報告的模式進行強制披露,非上市公司以補充報告模式進行自愿披露。呂華璐(2013)認為應根據企業性質和規模的不同進行區分,采用不同的報告方式。首先可根據企業性質,將與環境污染關系不大的一般性企業和污染較大的制造業、生態環保企業區分開。對于前者可由企業自主選擇表內或表外報告方式,對于后者可按企業規模進行表內披露——部分中型和小型企業,可在傳統會計信息報告基礎上進行補充披露;部分中型和大型企業,應以單獨編制的低碳會計報告進行披露。而萬彩云(2014)對低碳會計信息披露的方式給出了創新性建議:將單獨的低碳會計報表和低碳評估報告相結合進行披露。

          (2)碳會計信息披露實證研究。除對碳信息披露進行規范研究外,近兩年國內學者還對碳信息披露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實證研究。如張萍(2011)以全球500 強企業為樣本,參考碳信息披露項目研究了企業碳信息披露水平的影響因素。結果表明企業規模、經濟因素和監管體制是影響碳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簡麗霞(2012)選取深滬市上市公司中符合條件的341 家公司作為研究樣本,具體分析上市公司碳會計信息披露水平的影響因素。研究結果表明,公司規模、管理層持股比例以及公司的負債程度與披露水平呈顯著正相關關系,公司管理層持股對碳會計信息披露有促進作用,而公司的發展能力則呈負相關關系。朱艷(2013)選取2012 年滬市電力行業(33 家),鋼鐵行業(29 家)中披露碳信息的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對碳信息披露動因進行研究。結果顯示,所有制結構、公司規模及獨立董事比例與碳信息披露質量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

          (七)碳會計應用

          除了對碳會計理論研究之外,還有學者對碳會計進行了相關應用研究。王春穎(2012)以GD 集團公司為例,對GD 集團公司碳交易事項運用所構建的碳會計體系對其進行確認、計量,并形成新的財務報表,通過二者的對比驗證了所構建的碳會計體系的可行性。陳穎(2012)根據我國銅冶煉企業的實際情況,構建了低碳經濟的會計評價指標體系,為我國銅冶煉企業的低碳會計評價方法體系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評價方法。李林婧(2014)運用 Eviews 軟件對60 家標準普爾500 強企業的樣本數據進行了實證檢驗,通過分析碳會計確認、計量以及碳信息披露質量與企業價值的關系,以驗證碳會計理論體系構建的有效性。萬彩云(2014)以山西煤電集團為例,結合案例探討了企業低碳會計的賬務處理和信息披露等內容。

          (八)碳審計

          目前碳審計在我國屬新興課題,相關研究起步較晚(主要從2009 年開始),但學者們一方面從理論研究入手提出自己的觀點;另一方面也涉足了一些實務領域,為今后開展碳審計的試點積累了實踐經驗。

          (1)理論研究成果。金珺(2011)對碳審計的框架進行了探討;李兆東(2010)、歐陽弘毅(2011)、陳燕燕(2010)等對碳審計的動因、目標、內容和現狀及對策等進行了研究;錢純(2011)等分析了我國碳審計的主體;劉惠萍等(2013)則對碳審計與傳統審計作了比較,提出了選擇重點省份、重污染上市公司進行碳審計試點的觀點,并構建了碳審計支撐體系。

          (2)實務研究成果。劉少瑜(2009)介紹了香港建筑物的碳審計指引;葉祖達(2009)對碳審計在今后城市總體規劃過程中的角色進行了探索;王帆(2010)、盧相君(2011)、陸婧婧(2010)等分別討論了英、美、丹麥、香港等國家和地區低碳審計的經驗和啟示;李飛(2010)介紹了半導體企業碳審計的方法;錢英蓮(2010)、楊渝蓉等(2011)分別討論了煤炭行業、水泥行業的碳審計方法;袁珺(2011)討論了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碳審計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唐建榮等(2013)從滬深兩市7 家電力公司的2012 年社會責任報告中,選取17 個碳審計定量指標作為研究對象,從中篩選出15 個碳審計評價指標,并確定指標權重,得出評價結果并提出相應對策建議。李歐洋(2013)結合安徽海螺水泥廠應用示例進行計算該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從而具體說明企業開展碳審計的方法,并據此提出企業在碳審計過程中出現的潛在問題以及相關的解決途徑。

          (九)特殊行業碳會計

          除了對碳會計的理論和應用進行研究和介紹之外,有學者還對特殊行業的碳會計問題(如石油天然氣業、林業)展開了研究。李智慧(2011)在明確林業企業碳會計的相關重要概念,并分析碳會計核算理論結構的基礎上,構建了林業企業碳會計核算模式,對碳固資產和碳排放權分別進行了會計確認與計量、記錄與報告,再將所研究內容運用到企業中進行實踐。張小有(2013)則基于森林碳匯的視角探討了林業企業碳會計核算與實踐,對林業企業碳固產生的碳排放空間進行核算,并對碳排放權進行一系列的研究,以圖構建林業企業碳會計核算框架。吳方健等(2011)以勝利油田為例,在分析勝利油田在發展低碳經濟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油氣田企業低碳會計策略。段亞揚(2013)通過分析碳會計的本質,對木制品所產生的碳排放進行核算,并對木制品企業在碳交易市場中的碳會計確認、計量、披露問題進行研究,構建了木制品企業碳會計核算框架,以幫助木制品企業更好地了解碳活動業務對企業造成的影響。

          三、評價與啟示

          根據前述對碳會計相關文獻的簡要回顧與分析可以看出,近年來我國碳會計的研究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研究內容涉及范圍較為全面

          從前面檢索到的信息可以看出,在碳會計的研究內容中,既涉及碳會計的基本理論探討,也涉及碳會計的應用研究,還涉及碳審計和其他特殊行業的碳會計問題,為碳會計的全面研究確立了基本框架。

          (二)研究方法比較單一

          通過對文獻的梳理可以看出,我國對碳會計的相關研究主要以理論研究為主,多數學者較為注重對碳會計基本理論進行研究,諸如碳會計的內容、目標、對象、基本假設、確認與計量、信息披露等,而關于碳會計的實證研究則較少。

          (三)研究成果實踐指導性不強

          國內學者對于碳會計的相關研究大量借鑒了國外的相關研究結論,不一定適合我國的經濟發展現狀。此外,我國還缺乏在碳會計方面的實踐支撐體系。雖然國內有相關的理論研究,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碳會計理論體系并沒有真正應用到企業中去,更談不上指導企業有效開展低碳經濟活動。

          四、結語

          總體來看,目前我國的碳會計研究仍處于初創階段,很多問題還在探討中,也存在著很多爭議,理論方面還沒有完全定型,實踐方面還缺乏可操作性。應該充分借鑒國外的經驗,更多地關注國外相關理論的進展,盡快制定碳會計準則和規范,完善環保法律法規,加快推進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結合我國碳會計發展的典型經驗,在理論上加以總結提高,建立起適合企業的碳會計理論體系,并將其應用到實踐中,從而實現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互利雙贏。

          參考文獻

          [1] 許家林,蔡傳里. 中國環境會計研究回顧與展望[J]. 會計研究,2004(4).

          [2] 王愛國,武銳,王一川. 碳會計問題的新思考[J]. 山東社會科學,2011(10).

          [3] 強殿英,文桂江. 構建企業低碳會計體系的思考[J].會計新視野,2010(8).

          [4] 李智慧. 林業企業碳會計核算研究[D]. 中南大學,2011.

          [5] 段亞揚. 木制品企業碳會計的若干問題研究[D]. 山東財經大學,2013.

          [6] 吳方健,張健青,劉鳴. 油氣田企業低碳會計應用探討[J]. 財會通訊(綜合),2011(2).

          [7] 劉惠萍,王愛國. 我國碳審計的推進研究[J]. 宏觀經濟研究,2013(6).

          [8] 錢英蓮,樊鵬燕. 煤炭企業低碳審計內容與方法研究[J]. 會計之友,2010(11).

          [9] 余歡歡. 浙江省低碳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D]. 湖南大學,2013.

          [10] 王萌,陳少敏. 我國碳排放會計研究述評[J]. 中國證券期貨,2012(06).

          [11] 錢秀娜. 低碳經濟背景下企業碳會計理論體系構建[D]. 西南財經大學,2012.

          [12] 王春穎. 碳會計的會計體系構建研究[D]. 東北石油大學,2012.

          [13] 何帆. 淺談低碳經濟下我國會計體系的構建[J]. 改革與開放,2011(9).

          [14] 胡欽樂. 企業碳會計體系構建研究[D]. 山東財經大學,2012.

          [15] 王艷龍,孫啟明. 低碳經濟下碳排放權會計問題探析[J]. 經濟縱橫,2010(12).

          [16] 肖序,鄭玲. 低碳經濟下企業碳會計體系構建研究[J]. 中國人口. 資源與環境,2011(8).

          [17] 王琰. 低碳經濟視域下的低碳會計相關問題探討[J]. 企業導報,2011(21).

          [18] 唐建榮,傅雙雙. 企業碳審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J]. 財會月刊,2013(11).

          [19] 劉美華,李婷,施先旺. 碳會計確認研究[J].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11(6).

          [20] 瞿鳳云. 低碳經濟視角下的低碳會計思考[J]. 管理觀察,2013(6).

          [21] 劉文麗,趙浩. 低碳會計的問題及對策[J]. 中國集體經濟,2013(6).

          [22] 朱艷. 企業碳排放財務會計研究[D]. 山東農業大學,2013.

          [23] 懷祥藝. 低碳經濟下齊齊哈爾市碳會計體系的構建[J]. 理論觀察,2014(2).

          [24] 劉美華,施先旺. 碳經濟業務的會計確認研究[J]. 當代財經,2012(6).

          [25] 呂華璐. 構建我國低碳會計研究[D]. 華中科技大學,2013.

          [26] 呂全峰,徐成龍. 碳會計計量的理論研究[J]. 會計師,2012(5).

          [27] 種振. 企業碳排放會計核算體系構建研究[D]. 山東財經大學,2013.

          [28] 楊博. 企業碳會計核算內容論析[J]. 江西社會科學,2013(8).

          [29] 萬彩云. 企業低碳會計問題研究[D]. 山西財經大學,2014(3).

          [30] 郭海芳. 企業低碳會計信息披露初探[J]. 會計之友,2011(12).

          [31] 陳琦,陳博文,茍建華. 企業碳會計信息披露文獻綜述研究[J].生物技術世界,2013(7).

          [32] 簡麗霞. 我國上市公司碳會計信息披露影響因素實證研究[D].北京交通大學,2012.

          [33] 閆明杰. 碳會計的會計體系構建探究[J]. 商業會計,2011(7).

          [34] 林銀良,張白玲. 碳會計核算體系構建探討[J]. 財會通訊(綜合),2011(9).

          [35] 張文靜. 低碳會計的思考[J]. 財會通訊(綜合),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