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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氣象災害防御與處置,保證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提高對氣象災害的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避免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依照《市重大突發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氣象條例》、《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中國氣象局第8號令《防雷減災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第16號令《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與傳播辦法》、《省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
1.3適用范圍
1.3.1本預案適用于暴雨、冰雹、雷電、干旱、大風、沙塵暴、寒潮、霜凍、暴雪、雪災、冰凍、低溫、高溫、干熱風、龍卷風、大霧等(以下簡稱各類氣象災害),以及因氣象條件影響,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氣象災害應急處置。
1.3.2在縣范圍內開展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應當遵守本預案的規定。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預防為主,防災與抗災并舉,防抗結合的原則。
1.4.2堅持快速反應,緊急處置,控災減災的原則。
1.4.3堅持統一領導,部門協作,各司其職的原則。
1.4.4堅持屬地管理,以地方政府為主的原則。
1.4.5堅持尊重知識,科學防控的原則。
2組織指揮體系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應急指揮部”),由分管氣象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協調氣象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和縣氣象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縣氣象局、縣發改委、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保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農牧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廣播電影電視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武警縣支隊等單位分管領導組成。
縣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專家組。辦公室設在縣氣象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氣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專家組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組成。
2.2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一)貫徹國家和省、市、縣關于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
(二)組織和指導本縣氣象局和有關部門進行突發氣象災害的指揮和預防工作;
(三)指揮協調全縣氣象災害預防、預警工作,在發生重大氣象災害時,負責實施組織指揮、協調、督促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四)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所需的經費、物資、交通、治安、救助等問題;
(五)批準啟動和終止縣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預案;
(六)研究處理其他有關重大事宜。
2.3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縣氣象局:牽頭組織實施本預案,負責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及預警信號的,并及時有效地提供氣象服務信息;為縣政府啟動和終止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組織氣象防災減災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負責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審核和上報工作;組織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承擔本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水務、農牧、林業、國土資源、環保部門:負責及時提供和交換水文、干旱、農牧業生產、森林(草原)火險、地質災害、環境監測等信息,對因氣象影響易發生災害的地區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
民政部門:負責災情收集、調查和信息共享工作;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困難災民的生活救助;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災物資。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做好災前預防和災后學校教學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災后校舍恢復重建;負責對學生進行防災減災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災害發生時在校學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
武警支隊:負責做好特種應急搶險工作。
衛生部門:負責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監督和防止災區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廣播電視部門:負責及時播發災害性天氣氣候的監測、預報預測、警報等信息,遇有突發重大氣象災害,實時滾動插播預警信息;做好有關廣播電視宣傳動員和新聞報道工作。
通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并盡快恢復被毀壞的通信設施,保證重大氣象信息傳遞、報送和救災工作的通信線路暢通。
安監部門:負責災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管理工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災區食品藥品監督檢查工作。
交通部門:負責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和有關設施,優先保證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保證各級氣象站氣象服務和移動氣象站現場服務人員、設備運輸以及救災工作的交通道路暢通。
發改委與建設部門:負責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和工程建設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服務資金以及應急撥款的準備。
2.4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一)貫徹落實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意見,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二)負責匯總、核大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及時收集、反映與氣象災害有關的預測信息并報縣應急指揮部,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三)在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后,負責制定和實施氣象災害防御預案,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督促指導受災地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
(四)組織有關部門會商氣象災害發生發展趨勢,管理氣象應急物資和儀器裝備,收集、調查和評估氣象災情;
(五)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5專家組職責
(一)負責重大氣象災害的預測預警及災后調查、評估和分析,提出應對意見和建議,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二)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重大決策和行動進行科學論證和咨詢,開展重大氣象災害預防科學技術研究;
(三)參與應急處置現場的組織和指揮工作;
(四)完成縣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6應急指揮場所
2.6.1基本指揮所
基本指揮所設在縣氣象局業務樓,通過氣象部門數字寬帶和全國氣象衛星通信網絡系統指揮氣象災害應急工作。
2.6.2機動指揮所
設立氣象災害應急指揮車,在災害發生地創造條件實施車載指揮系統進行現場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救災等工作的指揮。
3預警和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縣氣象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災害監測、信息收集和預測預報、評估工作,其所屬各股具體承擔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災情收集任務。獲取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最新信息應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1.2縣轄區內各鄉鎮所確定的氣象信息聯系人、氣象協理員和氣象災害志愿者,負責氣象預警信息的傳遞和災害信息的收集上報。
3.1.3突發氣象災害發生后,氣象信息聯系人、氣象協理員、氣象災害志愿者等應及時通過氣象災害報警電話等多種途徑報告有關氣象災害信息。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報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告時間、氣象災害種類和特征、發生時間、地點和范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3.2預警預防行動
3.2.1縣氣象局根據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并報縣政府和縣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辦公室對氣象災害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達到預警啟動級別的,由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氣象災害可能發生地的鄉鎮通報;對可能達到嚴重、特別嚴重預警級別的,由縣指揮部提出擬采取的預警措施和建議。
3.2.2縣政府應當加強氣象防災減災能力建設,加強區域氣象監測和生態氣候監測系統建設,加快建設防御影響特別嚴重的干旱和冰雹等天氣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體系,并保障其正常運行,提高應對突發氣象災害的能力。
3.2.3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按照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積極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氣象災害的影響。沒有制定預警信號的氣象災害,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應根據災害可能影響的程度和范圍采取相應防御措施。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縣氣象部門應當在縣政府的支持下,加強氣象災害預警支持系統建設,保證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一)建立縣級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平臺,完善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機制,縣政府應加強氣象信息預警接收系統建設,在鄉鎮及公共場所建立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電子顯示屏,在重點地區建立氣象預警信息手機小區廣播接收系統;
(二)建立和完善以災害性天氣監測、氣象預報分析處理、氣象信息傳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加工處理為主體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提高重大氣象災害預警能力;
(三)建立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綜合收集評估系統,為縣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四)建立和完善氣象防災減災綜合信息平臺,實現重大氣象災害信息資源共享。
3.3.2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按照縣政府的統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部門互聯共享重大氣象災害緊急處置信息系統。
3.4預警級別
3.4.1氣象部門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后,如果災害影響程度達到本預案規定的預警級別,則啟動相應預警應急等級。
3.4.2本預案中預警啟動級別按照氣象災害的影響范圍、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分為一般(Ⅳ級、藍色)、較大(Ⅲ級、黃色)、重大(Ⅱ級、橙色)和特別重大(Ⅰ級、紅色)四級。
3.4.3Ⅳ級預警(藍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2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2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Ⅳ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二)因災死亡與失蹤3人以下(含3人);
(三)倒塌房屋50間以下,損壞房屋500間以下;
3.4.4Ⅲ級預警(黃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3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3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Ⅲ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二)因災死亡與失蹤4~9人;
(三)倒塌房屋50間以上、500間以下,損壞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
3.4.5Ⅱ級預警(橙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特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4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達4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Ⅱ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二)因災死亡與失蹤10~29人;
(三)倒塌房屋500間以上、1000間以下,損壞房屋1000間以上、3000間以下;
3.4.6Ⅰ級預警(紅色):縣氣象局預報預測出現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國務院氣象主管機構制定的極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者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5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5級,或者已出現的各類氣象災害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以下后果之一,由縣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Ⅰ級預警:
(一)一次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
(二)因災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
(三)倒塌房屋1000間以上,損壞房屋3000間以上;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4.1.1按氣象災害的嚴重性和影響程度及范圍,氣象災害應急啟動級別設定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2Ⅳ級響應(藍色)。一般(Ⅳ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由同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1.3Ⅲ級響應(黃色)。較大(Ⅲ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報告市應急辦公室,請求啟動市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由市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1.4Ⅱ級響應(橙色)。重大(Ⅱ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逐級報告省應急辦公室,請求啟動省級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由省級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度,進行應急處置。
4.1.5Ⅰ級響應(紅色)。特別重大(Ⅰ級)氣象災害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由縣政府應急辦公室迅速逐級向國家應急指揮中心報告,請求啟動國家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
4.1.6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縣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上一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氣象主管機構報告。
4.1.7預案啟動后氣象局的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加強天氣會商,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服務、災情(主要由民政部門提供,并以此為準)等信息實行分級上報,由縣氣象局歸口管理,實現共享。
4.2.2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當快速、準確、翔實。重大氣象災害應在發生2小時內初報災情,6小時內上報重要災情,24小時內上報調查的災情。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當及時報告基本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4.3應急通信方式
4.3.1氣象局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上級氣象部門報告。
4.3.2參與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各有關單位應當保證通信暢通,并將值班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4指揮與協調
預案啟動后,由縣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成員單位和相關的組織、單位和個人應當遵照現場指揮部的應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5緊急處置
4.5.1基本應急處置
(一)氣象災害發生后,縣政府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進行先期應急處置,并根據需要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全力控制事態擴大,盡力減輕氣象災害的損失。
(二)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利用信息平臺,跟蹤氣象災害發生發展情況,監控和接收氣象信息。并根據已經形成或有可能形成的氣象災害情況,提出處置建議。
4.5.2應急處置措施
重大或特別重大的氣象災害,縣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各成員單位、專業應急隊伍及現場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一)事發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群眾開展自救;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各自職責和氣象預案的規定以及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搜尋、搶救失蹤、傷病人員,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二)衛生部門應緊急派遣專業隊伍搶救傷員并組織防疫滅菌和流行病的防治。
(三)根據處置氣象災害的需要,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四)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迅速組織人員,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對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進行保護。
(五)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向社會征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
4.6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發地現場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人員的人身安全,并攜帶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需要公眾參與時,應當對公眾講解必要的安全防護知識。
4.7群眾的安全防護
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在災害發生前或發生時及時指導人員疏散,盡量避開災害可能影響和波及的區域,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政府應當拓寬社會參與的渠道,充分動員社會力量,組織志愿者隊伍和公眾參與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氣象聯系人和信息員制度。
4.9氣象災害評估
4.9.1氣象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以上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區域氣象災害評估。
4.9.2跨行政區域的氣象災害評估由共同的上級氣象局負責或者由其指定的單位負責。
4.9.3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及時上報縣政府和上級氣象局。
4.9.4氣象災害評估結果可作為氣象災害救助、賠償的依據。
4.10新聞報道
4.10.1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啟動后,氣象災害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將氣象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監測預警情況,因災傷亡人員、經濟損失、救援情況等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
4.10.2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應當根據應急指揮部的通報及時報道,向社會公眾報道或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必須是來源于統一的信息。
4.11應急結束
氣象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有關單位和專家要進行災害評估,并由縣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市應急指揮部批準后,由縣應急指揮部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縣應急指揮部應當會同相關部門及時組織調查、統計氣象災害事件的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評估、核實氣象災害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情況,報縣應急辦公室、上級應急指揮部和相關部門,并按規定向社會公布。
5.1.2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后,縣政府應當組織民政等有關部門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依法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的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5.1.3衛生部門應當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消毒與疫情監控的組織、指導工作。環保、衛生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氣象災害現場污染物收集、清理等處理工作。
5.1.4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歸還征用的物資、設施、設備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時歸還或者造成損壞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予以補償。
5.2社會救助
民政部門負責接受并安排處置社會各界的捐贈。
5.3保險
保險監管機構依法做好災區有關保險理賠和給付的監管。
5.4調查和總結
由縣氣象局負責組織對氣象災害事件進行調查,總結氣象應急響應工作并提出改進建議,及時上報縣政府。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通信保障
(一)以現有的國家氣象通信網為基礎,以數字寬帶和衛星通信為主體,無線傳輸方式作為備份。建立可以接收天氣圖、數值預報產品、雷達拼圖、衛星云圖、加密自動觀測站網、閃電定位資料等內容的快速、安全、穩定、可靠的氣象災害應急信息通信專用網,確保預報、警報、天氣實況和氣象災情的傳輸。
(二)應急救援現場應與縣應急指揮部之間確保通信暢通;通信、無線電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負責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的無線電頻率、帶寬、信道等,配備現場緊急通信系統,為現場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事發地的人民政府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信保障。
6.1.2信息保障
(一)縣氣象局應在現有的業務平臺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縣級氣象災害應急管理系統,并與縣政府應急辦公室及其他相關部門實現互聯互通。
(二)健全和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立氣象災害應急資源數據庫;明確和規范本縣氣象災害預警信號辦法、傳播渠道和方式等。
(三)縣氣象局負責本轄區氣象災害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評估和處理,并按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報縣應急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重要信息和已報信息的變更應當立即報送。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氣象、縣政(環衛、給水、電力、郵政等)、水利、交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救援和減災等方面的專用物料、器材、工具的儲備,建立相應的物資數據庫,并對其購置、庫存、使用和銷毀等環節進行嚴格管理。
(二)縣內各火箭、高炮作業點應當加強裝備、彈藥的日常管理,確保一旦接到指令,能夠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6.2.2氣象裝備保障
氣象部門應進一步完善大氣監測自動化系統,包括地面自動氣象站網、氣象衛星接收處理系統以及氣象儀器備份、裝備維修維護設備(氣象儀器檢測、維修工具,)等。
6.2.3應急隊伍保障
(一)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應急救援隊伍應按照縣應急指揮部的指令,開展氣象災害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縣政府應當組織引導預備役部隊、民兵、大中型企事業單位以及志愿者等社會資源,組建各類群眾性的應急救援隊伍,對突發性的氣象災害進行先期處置。
6.2.4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對氣象災害現場實行道路交通管制,保障道路運輸秩序;縣政部門應及時做好城市道路的清障工作;交通部門應當迅速組織專業隊伍對受損公路設施進行搶修,并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及時開通空中緊急運輸;必要時,縣急指揮部可緊急動員和征用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2.5醫療衛生保障
(一)衛生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氣象災害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二)按照“以人為本、救死扶傷”的原則組織實施應急救護。醫療急救機構負責院前急救;縣各級醫院負責后續專科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團體和組織應積極配合專業醫療救護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2.6治安保障
政府和社區組織應當積極發動群眾,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6.2.7物資保障
縣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氣象災害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存、調撥和緊急供應等物資保障工作,并擬訂應急物資保障計劃;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應急藥品、醫療器械的儲存、供應工作;其它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有關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相關物資保障工作。
6.2.8經費保障
縣政府應當根據氣象災害應急工作的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為氣象災害應急處置提供經費保障。財政、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氣象災害應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
6.2.9社會動員保障
政府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社會動員機制。
6.2.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政府應當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建設適用于氣象災害避險的城市緊急避難場所,并完善緊急避難場所的各類指示性標志。緊急避難場所建設可與公園、廣場、體育館、人防工程、學校等建設相結合。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6.3.1縣應急指揮部應當建立氣象災害應急專家咨詢機制,成立專家委員會,為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6.3.2依托相應的科研、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組織相關機構和單位開展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應急處置和綜合防災減災的技術研究,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政府應當支持和加強對氣象防災減災和應急的宣傳和科學普及工作,增強公民的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全社會防御氣象災害的能力。
6.4.2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化等有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報紙等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防御指南的有關知識,使公眾掌握正確的氣象災害防御應急技能。
6.4.3各成員單位應當有組織、有計劃地對本單位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服務、管理等方面的培訓,并定期組織本部門人員開展氣象災害預警、救援應急演習。
7附則
7.1術語
(一)氣象災害預警:是指各級氣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監測或判定出某一區域即將發生或正在發生某種氣象災害,為避免其影響,氣象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等各種手段和途徑發出氣象災害警報,提醒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社會公眾采取對應防御措施的過程。
(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指通過媒體傳播給社會公眾防御氣象災害的符號、語言、文字。通常由符號、顏色和對應的防御指南組成,符號表示氣象災害種類,顏色表示氣象災害的強度級別,對應的防御指南明確了有關部門、單位和公眾應采取的防范措施。
7.2責任與獎懲
對在預測預警和處置突發氣象災害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或撫恤。對在處置突發氣象災害過程中,因而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7.3預案管理
縣氣象局根據需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經專家論證后報縣政府、市氣象局備案。
[關鍵詞]氣象服務;防災;減災;應用
中圖分類號:P4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10-0278-02
引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氣象服務功能越來越多,并且氣象服務的科學性越來越高,能夠為人們提供更加便捷全面的服務,我國技術人員正在積極進行氣象服務的業務拓展,由于我國近幾年發生了幾起較大的地震災害事故,科學技術人員在延伸研究氣象服務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應用,本文介紹了具體的有關情況。
一、氣象服務在防災減災方面中的應用
(一)提高氣象災害預防工作的質量
在進行氣象災害預防工作時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工作原則,依靠工作單位的科學技術、人民群眾的力量和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制定科學的合理的災害防御措施,建立健全各級防災減災體系,做到對氣象災害的全方位的、多層次的、動態的監督,并在單位內部建立預警機制,一旦發現較大的氣象災害要主動實施預警機制,根據實際情況采取應急措施,提高工作單位所在地的防災減災工作水平,進而實現社會的健康有序發展。
(二)提高氣象災害預警技術水平
建立綜合的氣象災害監督平臺體系,提高對氣象災害的綜合監測水平,健全氣象災害預警機制,促進預警平臺的可視化和人機交互水平的提高,將氣象災害預報準確率和實效性做到最大化,遇有重大天氣及時組織進行會商,內容應該圍繞災害性氣象的災害程度和關鍵性開展,尤其應該重視對臺風、暴雨暴雪天氣的預測和預防工作,實時、動態地分析各種災害性天氣現象。建立信息系統,預測到重大的災害性天氣,及時通過信息系統氣象災害預警信息,使用各種方法將氣象預報、預警信息進行擴傳。
(三)提高處置氣象災害的能力
制定完善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并且預案內容能夠符合國家相關文件的要求。完善氣象災害的應急救援團隊,保證團隊能夠進行高質量的人工增雨、防汛抗旱等氣象災害應急處理工作。同時要及時對團隊的設備進行檢查、檢測,保證所有設備都能夠正常運行,發現不能正常使用的設備要及時進行年檢、維修,對于過期的設備要及時進行設備更新,汛期前要針對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進行預案演練,防止在發生氣象災害事故時的慌亂,保證救援工作的有秩有序的開展。
(四)提高氣象災害防御工作能力
積極進行氣象災害的普查工作以及氣象災害隱患的排查工作,并且針對不同的氣象災害制定與之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措施,建立健全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并且要定期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考察學習,借鑒先進單位的防災減災經驗和技術理念,提高自身的氣象災害防御能力,以為民服務造福社會為中心不斷提高氣象服務的水平和能力。
二、氣象服務在實際的防災減災工作中的應用
以2015年8月6日煙臺市強降水天氣過程為例分析氣象服務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應用過程。
(一)降水實況
受副高邊緣暖濕氣流、臺風倒槽東南暖濕氣流、西風槽的共同影響,8月5日20時到6日20時,我市普降大雨,局部暴雨。11個大監站平均降水量為44.5毫米,有5站次達到暴雨量級,其中最大降水為煙臺95.6毫米。
區域站平均降水量為45.3mm,其中降水量≥50毫米有55站次;降水量≥100毫米的為10站次,最大降水出現在福山張格莊為140.mm。從降水分布來看(圖1),我市降水以中部、東部最大,西部地區偏小。
(二)針對實際的降水情況
當時的高空形勢、地面形勢、風廓線雷達特征以及數值產品檢驗等方面進行了專業的分析。
1、高空形勢分析
5日20時至6日20時,500hPa圖上,副熱帶高壓正在加強西伸(圖2a、b)。5日20時,西風帶大槽位于河西走廊附近,經向度大。由于臺風的西移,副高也西移北伸,結構呈塊狀,對上游低值系統移動有較強的阻擋作用。西風槽的南端由于受副高阻擋,移動變緩,形成南北向的冷式切變線。在切變線和副高之間形成了西南急流,向山東半島輸送。
6日20時,低層850hPa上(圖3),臺風已經移動到副高的西南部,南到東南氣流沿副高西部邊緣北上輸送到山東半島地區。偏南風的氣流未形成急流,但風速明顯增大,最大風速10米 /秒。
從高空三層看,西南急流和東南氣流在山東半島上空回合,帶來充沛的水汽和不穩定能量。特別時低層高溫高濕的東南氣流的北上,大大增加了降水的效率。
2、地面形勢分析
在地面圖上,煙臺市位于高壓的后部,5日夜間全市出現中雨,局部大雨,6日08-14時部分地區出現雷陣雨。14時之后雨勢明顯增強(圖4)。
3、風廓線雷達特征分析
在8月6日白天,特別時下午14時-20時,煙臺的風廓線雷達上(圖5),垂直方向的邊界層中,為西南風疊加在偏東北風上,為典型的強降水風場特征,煙臺6小時雨量高達72.9mm。同樣,在8月5日夜間煙臺強降水期間,風廓線雷達也出現了此特征。
三、實際工作中的工作經驗總結
(一)要加快氣象服務社會化進程的建設
氣象服務應和地方政府服務相互結合,在實際的氣象服務工作中應該堅持“以人為本,造福社會”的原則,促進氣象服務工作的拓展,將氣象天氣現象分析透徹,提高氣象服務的覆蓋面和氣象服務的效益。
(二)促進社會力量購買氣象服務
在2013年國家有關部門就制定措施加大社會力量進行氣象服務的購買工作,能夠促進政府職能的轉換、市場經濟結構的轉型,氣象服務部門要和社區相互配合,共同進行氣象服務工作。并且積極進行技術創新工作,加強志愿服務組織團隊的建設,并且采取相關措施積極爭取相關經費,促進氣象服務工作的發展。
結語
綜上所述,氣象服務工作在現代社會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今后的氣象服務領域要向著服務社會廣大人民群眾的方向發展,氣象服務的工作人員要努力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促進社會購買氣象服務的力度,對氣象活動開展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氣象服務防災減災體系的建設,促進防災減災體系的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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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位于吉林省最南部,全市總幅員面積3217平方公里,森林和山地占總面積的85%,耕地占總面積的7%,水域面積占總面積的8%,是一個“八山一水半厘田,半分道路和家園”的山區市縣,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天氣氣候復雜,災害性天氣頻發,氣象災害對我市農村經濟發展和百姓生活威脅十分嚴重,因此,健全農村公共氣象服務體系,防御和減輕農村氣象災害,充分發揮氣象在農村防災減災中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近年來農村氣象災害監測及預報預警服務情況
農村氣象災害防御一直是集安市氣象工作的重點之一。近年來,集安市氣象局不斷提高天氣預報監測、預報、預警和服務水平,積極開展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的編制,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深入開展農業氣象方面的研究,加強氣象災害風險意識和防御氣象災害知識宣傳,為全市農業發展、農民增產增收做出了積極的工作。
1、覆蓋全市的氣象災害監測平臺和信息平臺
2007年以來,集安局在全市范圍內相繼建設安裝了32個區域自動氣象站,形成了覆蓋全市及廣大農村的自動監測網絡平臺,實現了氣象災害信息監測自動化,為嚴密監視及收集暴雨、低溫冷害、寒潮以及次生地質災害等信息提供了可能,也為農村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提供了有利的科技支撐。為保證區域氣象站監測到的實時氣象災害信息及時傳遞給各級領導、社會公眾和廣大農村地區,最大限度的擴大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的覆蓋面,為防災減災工作贏得寶貴時間,我局針對監測及時,不暢的問題,2009年協調有關部門,動員社會力量,在防汛辦、森防辦、交通、水庫、電力、學校、醫院、及全市11個鄉鎮等人員密集場所安裝了電子顯示接收屏和手機短信傳播網絡,成功搭建了氣象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平臺,解決了鄉鎮一級氣象災害信息“最后一公里”的問題,保證了氣象災害信息出口的暢通。
2、完成了氣象災害防御規劃的編制
為做好我市氣象災害防御工作,2010年我局編寫了《集安市氣象災害防御規劃》(2010-2020),集安市政府以集政文〔2010〕6號文件正式頒布實施。《規劃》提出了未來十年集安市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戰略布局、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建設和保障措施等。《規劃》明確了未來一段時期將組織實施的六項氣象災害防御工程,重點加強城市、農村等地區以及農業、林業、交通等高影響行業氣象災害防御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集安氣象災害防御能力。
3、著力健全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
為做好農村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建設,健全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全面提升集安市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我局積極協調集安市政府,印發了《集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集政辦發〔2010〕44號)文件,成立了以市政府主管副市長為組長、民政、水利、國土、農業等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氣象災害防御領導小組,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精細化的農村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覆蓋廣的氣象預警信息網絡、構建有效聯動的氣象應急減災組織體系、完善預防為主的農村氣象災害防御機制等問題,為集安市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保障。
二、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存在的問題
通過調研,我們發現了農村氣象災害防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是:
1、沒有建立完善的農村公共氣象服務體系。目前隨著氣象事業的發展,多種現代傳播工具的普及,農村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初具雛形,特別是隨著氣象手機短信,大喇叭、電子顯示屏、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的不斷發展,農村氣象災害信息的問題得到一定的發展,但也局限于鄉鎮一級,大部分村屯仍然無法覆蓋,因此,如何最好最快的將氣象信息及時的傳遞到廣大農民特別是偏遠地區農民手中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2、農村信息化程度不高。絕大多數農民,甚至相當多的村、組都沒有電腦,更談不上使用互聯網,農村網絡信息化還需要做很多的工作。再就是農民對防災減災意識不足,遇到災害時,也只是望天興嘆。
3、財政投入不足,氣象災害防御措施缺乏。近年來,政府制定了很多方面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但是在農村地區的投入明顯不足,導致制定的規劃及預案落實程度不高。
三、對策和建議
1.將氣象納入農村公共服務體系。氣象工作與農村工作密不可分,氣象服務是農村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氣象在農村建設中的基礎性、前瞻性和現實作用。因此建議各級政府將氣象為農村建設服務體系納入當地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氣象為農村建設服務體系建設。一要加快建設農村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在鄉鎮布設小型天氣雷達,提高預報確率;二要加快構建農村公共氣象服務社會化綜合管理體系。要加大鄉鎮氣象聯絡員和農村氣象信息員隊伍的建設力度,這部分人員要主動承擔傳播天氣預警預報信息、維護加密氣象站日常管理、收集氣象與農經信息、氣象災害上報和氣象知識普及等工作。三要加強農村公共氣象服務工作,推進公共氣象服務進村入戶。要不斷完善農村氣象信息傳播手段,通過廣播、電視、電話、手機、報刊、電子顯示屏、互聯網等多種渠道,擴大氣象信息的覆蓋面,使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能夠及時傳到受影響的農民手上。要將氣象服務納入農村文化站服務體系建設,要通過農村公共文化服務網絡讓農民進一步了解氣象知識,掌握氣象知識,及時獲取氣象各類信息。
期間,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氣象局的堅強領導下,氣象事業緊緊圍繞氣象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這兩大主題,堅持面向民生、面向生產、面向決策,全力搞好氣象服務,在防災減災、應對氣候變化、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了具有特點的氣象服務體系,保持了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
(一)防災減災水平明顯增強
建立了市、縣、鄉、村四級氣象防災減災組織體系,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御機制。全市建成195個鄉鎮氣象工作站、2736人的氣象信息員隊伍、197個鄉鎮電子顯示屏,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基本覆蓋全市所有鄉鎮、村。市氣象局與農業、林業、水務、電力、交通、國土資源、衛生、環保等8個部門建立了氣象災害應急聯動機制。期間,全市9縣區均建立了車載式流動火箭增雨作業點,宕昌縣和武都區共修建標準化高炮防雹作業點11個,適時、科學、高效開展了人工增雨和防雹作業工作,取得了明顯的經濟社會效益。市縣氣象災害防御預案體系初步形成。農村氣象災害防御體系正在加緊建設。
(二)公共氣象服務體系建設明顯加快
期間,全市氣象部門切實加強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初步建成了集“公眾氣象服務、專業氣象服務、決策氣象服務、監測預報預警和公共氣象信息”為一體的市公共氣象服務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電話、手機短信、網絡、電子顯示屏、村村通大喇叭等多種傳播手段的氣象服務信息平臺。開通了“10630121”氣象預警信息專用代碼,全市氣象服務手機短信用戶達45.1萬戶,占本地手機用戶總數的51.9%。在電視臺開通了有主持人的電視天氣預報節目。完成了《氣象》頻道在本市的落地和播出。公眾氣象服務滿意率達90%。專業氣象服務領域覆蓋農業、林業、水務、交通、電力、環境、能源、旅游等行業。開展了針對特色農業、生態農業、設施農業、畜牧業和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的氣象服務。
(三)氣象預報預警準確率明顯提高
以強化決策服務、公眾服務、專業服務、為農服務、防災減災氣象服務能力為重點,建立完善了以數值天氣預報為基礎,以氣象信息綜合分析處理系統為平臺的短中期預報預測業務系統、精細化氣象要素城鎮天氣預報業務平臺、公共氣象服務系統、人工影響天氣指揮系統、縣級綜合業務平臺等業務系統、災害性天氣短時臨近監測預警預報業務平臺、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業務平臺等;充實完善了農業氣象、城市氣象、交通氣象、能源氣象、醫療氣象、城市環境氣象等特色農業氣象服務系統和專業氣象服務系統。期間,精細化要素預報最長時效達到7天,0—120小時預報準確率的溫度預報質量提高了31.0%,晴雨預報質量提高了11.5%,降水預報質量提高了16.8%。
(四)氣象應急保障體系基本形成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市重大突發性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隴政辦發〔〕57號)和《市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應急預案》(隴政辦發〔〕33號),成為全市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建立了全市氣象應急響應隊伍,應急響應機制和應急服務流程逐步完善,應急處置培訓、應急服務演練等工作逐年加強。氣象應急響應和決策服務內容更加注重敏感性、時效性、針對性,實現了從單純提供預報向提供預報加決策建議的轉變,在年年初低溫雨雪冰凍、年7月17日大暴雨、年8月12日特大暴雨以及歷次公共事件應急、重大活動保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各級黨委、政府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五)氣象綜合觀測體系日臻完善
期間,全市共建鄉鎮自動區域氣象觀測站85個,全面完成了9縣區七要素自動氣象站建設,9個氣象臺站建成風云系列氣象衛星接收系統9套、實景監控系統9套、土壤水分自動觀測站9套,建成L波段雷達一部,大氣電場儀一部。市縣臺站全部建成氣象視頻會商系統。所有發報臺站配備了無線通信備份線路,升級改造氣象廣域網設備,市局到省局由2M升級到4M,縣到市由64K升級到2M,全市高速氣象數據通信系統初步形成,傳輸可靠性大大增加。
(六)氣象人才隊伍建設成效顯著
期間,市氣象局進一步完善了科技人才工作機制,加強了以高層次人才培養為重點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截止年底,全市氣象部門有碩士學歷2人,本科28人;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5人,工程師61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比“十五”末提高了63%,氣象人才隊伍整體素質明顯提升。18篇,其中在國內核心期刊發表10篇,另有4篇論文入選相關論文集。
(七)氣象基礎設施建設和臺站面貌極大改善
期間,全市氣象臺站的工作條件和業務保障水平得到明顯改善。累計投資5027.8萬元,實施市縣局部分業務辦公用房維修配套設施改造建設項目17個。依托災后恢復重建開展了綜合觀測、預報預測、公共服務、信息網絡與技術支持保障5大業務系統項目建設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市縣氣象臺站水、電、路、暖、消防、辦公條件、環境面貌有了很大改善,特別是“5·12”汶川地震受災較重的臺站通過災后重建,辦公條件、基礎設施、環境面貌和單位形象全面提升。
(八)依法行政和科學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全市各級氣象部門在加強業務、服務工作的同時,堅持以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和強化社會管理職能為重點,加強科學管理,氣象事業發展的內外環境不斷優化,市政府及辦公室相繼下發了《關于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通知》(隴政發〔〕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防雷減災工作的通知》(隴政辦發〔〕3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的意見》(隴政辦發〔〕124號)等一系列文件,有效促進了氣象工作的科學化管理。依法開展氣象行政執法,規范了防雷行政許可服務,防雷裝置檢測行為得到有效規范,氣象觀測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社會管理職能得到進一步強化。
二、“十二五”氣象面臨的形勢
(一)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新要求
國家相繼出臺了新一輪西部大開發、支持經濟社會、關中—天水經濟區等一系列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推進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宏偉目標。“十二五”經濟社會各領域對氣象服務的需求將更加旺盛和迫切,對氣象工作提出了更新的要求。
(二)氣象防災減災的客觀需要
位于東南部,地處秦巴山區。特殊的地理區域使氣象災害具有多發、重發等特點,是全省氣象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受全球氣候變化影響,暴雨、冰雹、高溫、高溫干旱和低溫冰凍等極端天氣事件呈明顯增多和強度增強的趨勢,特別是“5.12”大地震后,山體松動,暴雨衍生的山洪地質災害等自然災害極易發生,強度愈來愈大,災害造成損失越來越重,增強和提高氣象災害及氣象次生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防御體系,充分發揮氣象在防災減災中的“消息樹”作用顯得尤為重要,氣象工作面臨的任務更加艱巨。
(三)推進跨越式發展的需要
“十二五”期間,繼續推進特色農業提質增效,大力發展優勢主導產業、區域特色產業和地方特色產品,發展“四產區、五基地、多片帶”特色農產品;推進工業跨越式發展,發展壯大有色冶金、農林產品加工、水電能源、醫藥化工、建筑材料等主導產業;培育壯大以旅游產業為主的第三產業,打造五大精品景區,提升四大名牌景區,建設“2225”精品旅游線路;交通建設、城鎮建設、糧食安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都對氣象服務提出了新的需求。加強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是新形勢下適應氣象事業科學發展的必然選擇。
(四)應對氣候變化提出更高要求
是氣候變化的敏感區和生態環境的脆弱區,氣候變化及其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直接影響著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我市光照、熱量、降水等氣候資源豐富多樣,太陽能、風能、空中云水資源、山區氣候資源等具有很大的合理開發利用價值。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有效緩解氣候變化的影響,加強氣候變化問題研究,揭示地區氣候變化事實,評估氣候變化與人類活動的相互作用,提出氣候變化防御對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發展循環經濟、清潔能源,要求我們必須加強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的監測、詳查和開發利用評估,努力把潛在的氣候資源轉化為區域經濟優勢。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公共氣象服務能力亟待增強
公共氣象服務能力,特別是突發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防御能力、減災能力與國家防災減災的總體要求還存在差距;服務信息傳播覆蓋面有待提高。
(二)預報預測服務體系建設有待進一步完善
預報準確率、預報精細化程度不能滿足需求,服務產品和服務手段單一。多種災害性天氣的預報預測水平還不高。臨近預報、精細化預報以及集合預報等新技術在天氣預報業務中未得到廣泛應用。衛星、雷達、區域站等多種觀測資料在天氣預報業務中的有效應用不足。
(三)應對氣候變化和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工作基礎薄弱
氣象信息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基礎性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氣象服務在農村發展、清潔能源利用等方面的能力亟待提高,對重大氣候事件的演變特征、規律和成因機理的研究不深。氣候資源開發利用和重大工程氣候可行性論證工作定量評估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區域氣候變化監測能力不足,缺乏氣候變化影響的定量評估技術和系統模型。
(四)氣象綜合觀測和系統穩定可靠運行能力有待提高
氣象觀測站點分布密度不夠,不能準確監測中小尺度降水分布;新一代天氣雷達覆蓋率僅為71%,亟待提高;應急移動氣象觀測系統裝備明顯不足;專業氣象觀測網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五)氣象科技創新和人才隊伍支撐能力不強
氣象科技創新能力和科研成果轉化水平與氣象業務服務需求仍有一定差距,科技成果向業務轉化的長效機制和激勵機制有待完善,現代氣象業務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亟待研究;科技創新團隊建設需要加強,氣象科技領軍人才缺乏,人才隊伍結構還不夠合理。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共氣象
的發展方向,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提高預警信息時效性和擴大覆蓋面為重點,進一步完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網絡,加快推進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拓寬預警信息傳播渠道,著力健全預警聯動工作機制,全面提高趨利避害水平,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依靠法制、創新科技,統一、分級負責,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重在基層”的原則,有效落實各級政府和各行各業防災減災責任,多種形式增加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和信息傳播資源,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努力做到監測到位、預報準確、預警及時、傳播快捷、應對高效,最大程度擴大預警信息公眾受益面,最大限度減輕氣象災害的不利影響。
(三)工作目標。加快構建氣象災害實時監測、短時臨近預警和中短期預報有序銜接,預警信息、傳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監測預警體系。力爭到2015年,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提前15—30分鐘以上發出,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公眾覆蓋率達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齊全、科學高效、覆蓋城鄉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體系,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進一步提升,預警信息時效性進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預警信息“盲區”。
(四)職責分工。做好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是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市級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縣級氣象臺站負責本預報服務責任區內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因氣象因素引發的次生、衍生災害預警信息由有關部門和單位制作,根據政府授權按預警級別分級;市、縣人民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網站、手機報等新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迅速播發主管部門的預警信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研判預警信息對本地、本行業的影響,科學安排部署防災減災工作。
二、加強基礎能力建設
(五)加強氣象災害監測網絡建設。加快推進市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與防御工程建設,建成我市氣象災害立體觀測網,實現對重點區域氣象災害的全天候、高時空分辨率、高精度連續監測。加快推進市氣象災害預警中心和新一代天氣雷達建設。全市各鄉鎮布設多要素自動氣象站。輝縣市、衛輝市加密布設山洪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自動雨量站,站點平均間距縮短到5公里。強化我市糧食生產核心區、重點林區、生態保護重點區、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重點區旱情監測,加密布設土壤水分監測設施。交通運輸、水利、通信、電力、林業、旅游等部門與氣象部門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則,加快推進交通和通信干線、輸電線路、水利工程、林區、旅游區等的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建設,盡快構建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臺。市至少建設1套移動應急觀測系統、應急通信保障系統。各縣(市、區)根據需要配備移動氣象服務設備。市氣象局建設高性能計算機和海量存儲設備,實現氣象災害監測信息快速收集、處理及共享。
(六)提高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水平。進一步加強糧食生產核心區、山洪地質災害多發區等重點區域的氣象災害監測預報,著力提高對中小尺度災害性天氣的預報精度。建設氣象災害短時臨近預報預警系統,實現對暴雨、雷電、強對流天氣等突發性、局地性災害天氣的實況監測和實時預報預警。氣象、水文、國土資源部門加強合作,建設綜合臨近報警系統,在人口密集區及多發、易發地質災害地帶加強聯合監測,及早發現山洪及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險情。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等技術和手段,加強森林火點監測,及時森林火險等級天氣預報。
(七)開展氣象災害影響風險評估。各級政府要組織開展氣象災害普查、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全面查清本區域內發生的氣象災害種類、次數、強度和造成的損失等情況,建設以社區、鄉村為單元的氣象災害調查收集網絡,組織開展基礎設施、建筑物等抵御氣象災害能力普查,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全市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范圍,開展基層應急準備認證工作。市氣象部門加強氣象災害風險數據庫建設,編制分災種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圖。建立健全雷擊風險評估制度。在城鄉規劃編制和與氣候條件密切相關的重大工程項目、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建設前,要嚴格按規定開展氣象可行性論證,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因素,避免、減輕氣象災害的影響。
(八)推進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和傳播系統建設。積極推進市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包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在內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的快速。充分利用當地主流媒體,做好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全面、快速、及時地插播工作,完善預警信息傳播功能,即時播發公共應急預警信息,推廣普及氣象災害防御科普知識。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根據應急需要,及時對手機短信平臺進行升級改造,提高預警信息發送效率。
(九)加快基層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設施建設。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和各基層企事業單位在充分利用現有信息傳播資源的基礎上,要進一步加快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與傳播設施建設,在學校、社區、車站、旅游景點、工礦企業等人員密集區和公共場所建設電子顯示屏等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接收設施。重點加強農村偏遠地區預警信息接收終端建設,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等多種方式及時將災害預警信息傳遞給受影響群眾。
三、完善預警信息快速傳播機制
(十)完善預警信息管理制度。各級政府要盡快制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管理辦法。氣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細化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標準及流程,分類別明確災害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等。市通信管理局和各級廣電、新聞出版部門要與同級氣象主管機構密切配合,協調各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建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緊急制度,定期督促檢查各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落實傳播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等責任。
(十一)健全突發事件信息組織體系。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整合資源、完善機制,加強突發事件信息組織體系建設,規范信息程序,拓展預警信息功能,建立統一、高效、權威的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平臺。各級突發事件信息組織要加強對包括氣象災害在內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根據授權及時預警信息,提醒社會公眾主動應對防范,形成全社會共同預防突發事件的有利氛圍。
(十二)建立預警信息快速傳播渠道。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社、網站、手機報等新聞媒體和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充分利用自身資源,科學、及時、準確、無償播發或刊載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努力提高預警信息時效和公眾覆蓋率。對暴雨、暴雪等氣象災害紅色預警和局地暴雨、雷雨大風、冰雹等突發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要減少審批環節,確保第一時間向社會公眾。各級電視臺、廣播電臺接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應在15分鐘內插播,實現實時播報。電視臺插播時,應在屏幕上懸掛相應等級的預警信號圖標。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接到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臺站提供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后,應在15分鐘內向災害預警區域內的手機用戶免費快速全網發送。
(十三)建立面向基層的預警信息傳遞工作機制。各級政府要加強氣象信息員隊伍建設。縣級政府有關部門、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要指定專人作為兼職氣象信息員,并將學校、醫院、工礦企業、建筑工地等單位負責人以及鄉村種養大戶發展成為氣象信息員,負責氣象災害預警信息接收傳遞工作,延伸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網絡。健全傳遞工作機制,形成縣—鄉—村—戶直通的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傳播渠道。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氣象信息員傳播預警信息的作用,為其配備必要的裝備,進行必要的培訓,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
四、加強防災應對工作
(十四)建立部門聯動機制。氣象與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國土資源、環保、交通運輸、鐵路、水利、農業、衛生、安全監管、林業、旅游、地震、電力監管、通信管理等部門及軍隊有關單位和武警部隊建立氣象災害預警聯動機制,實現氣象災害預警信息實時共享。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氣象災害預警信息通報當地駐軍有關單位和武警部隊,共同做好應對工作。充分發揮各級政府氣象災害防御領導小組的協調、指導和監督作用,定期召開氣象災害應急聯絡員會議,溝通預警聯動情況,協調解決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十五)組織做好防災避險工作。預警信息后,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隊伍、裝備、資金、物資等應急準備,加強交通、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監控和水利工程調度等,并組織對高風險部位進行巡查巡檢,根據應急預案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做好受威脅群眾轉移疏散、救助安置等工作。災害影響區內的社區、鄉村和企事業單位要組織居民群眾和本單位職工做好先期防范和災害應對工作。
五、強化支持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協調,督促落實部門職責,將氣象災害防御工作納入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政府績效考核范圍,建立健全問責機制,綜合運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經濟等手段,大力推進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及信息工作。認真落實氣象災害防范應對法律、法規和預案、制度,定期組織開展預警信息、傳播及各相關部門應急聯動情況專項檢查,做好預警信息、傳播、應用效果的評估工作。
(十七)加大資金投入。市、縣(市、區)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在年度預算中安排資金,保證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及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建立財政支持的災害風險保險體系,探索發揮金融、保險在支持氣象災害預警預防工作中的作用。市、縣(市、區)政府要把氣象災害預警工作作為氣象災害防御的重要內容,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積極支持相關工程項目建設。
(十八)推進科普宣教。各級政府要把氣象災害科普工作納入當地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劃綱要,加強氣象科普基地、科普園地、主題公園建設,面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普及氣象災害預警和防范避險知識,提高公眾自救能力。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對各級領導干部、防災減災責任人和基層信息員的教育培訓工作。采取有效辦法增強社會公眾保護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和預警信息系統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