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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學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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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法學論文

          法律法學論文范文第1篇

          “國無法不立”,法對于一個國家而言就像鐵軌對于火車一樣,脫離了這條軌,必將導致國家的混亂甚至國家的存亡。法律對于國家是如此之重要。我國的法制建設雖已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由于我國所處的特殊歷史階段,我國公民在法律知識方面仍然很欠缺。特別是位于西部邊陲的人們。因此,加強法制建設,大力宣傳法律知識,不僅是國家的事,更是我們每個法學專業者的責任。同時,法學專業的學生大力普法宣傳,還是鍛煉自己的一個好機會。本著“學法用法,服務社會”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在這種情況下應運而生了。

          一、法律援助的產生

          據相關材料調查顯示,我國最早出現的從事法律援助方面的組織是武漢大學的“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它是一家民間的法律援助組織。由此可見,法律援助并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近幾年才產生的,還是個新生兒。7月16日國務院第15次常務會議通過并于9月1日頒布施行《法律援助條例》后,我國法律援助事業進入了嶄新的階段,進入了法律化的階段。那么怎樣來給法律援助定義呢?

          廣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為經濟困難的或者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減收或者完全免費的法律幫助的一種制度。服務的形式可以是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提供刑事、民事、行政訴訟、非訴訟法律事務和公正。狹義上的法律援助是指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在民事、行政、刑事訴訟中提供代表律師(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服務,目的是確保任何具備充分理由提出訴訟或答辯的人,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或出于弱勢群體地為而無法打官司,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法律援助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法律援助市政府的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積極措施推動法律援助工作,為法律援助提供財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第八條規定,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等社會組織利用自身的資源為經濟困難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61546;由此可見,社會各界法律援助組織的成立是有法律依據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就是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的規定,依靠法學專業的法律知識資源優勢,經院團委同意,報校團委批準成立的。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長歷程

          (一)、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及內部組織結構

          “大學生法律援助組織,是一個以大學生為主體,面向社會,無償為公眾服務的公益性組織,它有著先天的優越性,對于培養法律后備人才和解決法律援助供需矛盾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61547;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正是本著“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而成立的。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前身為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1月,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

          該中心以理論聯系實際為工作原則,以義務法律咨詢、宣傳法律法規為其基本的工作內容;以論壇、講座等方式學習法律法規,總結實踐經驗;組織其成員深入社會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活動,并且積極開展同國內各法律院校同類社團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成立之初,中心下設團支部,主任,秘書處,事務部一部,事務部二部,事務部三部。秘書處(下設網絡組、刊物組、外聯組)的主要工作是辦公室日常事務,值班、負責接待來訪等。事務一部的主要工作為行政復議,勞動糾紛,婦女,兒童權益來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二部的主要工作為一部以外的民

          事類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事務三部的主要工作為刑事案件的咨詢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有其自己完整的章程,法律援助服務范圍,法律援助審核程序,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制度和值班守則,以確保法律援助中心的一切工作能順利開展。

          事物總在不斷發展中壯大,作為石河子大學學生面向社會開展的法律援助的專業性公益性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師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石河子大學學生法律援助中心發展到今天的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由于工作的需要,精簡了一些部門,其內部組織結構為委員會,團支部,主任,副主任,事務部,檔案部,外聯部和宣傳部部門。

          (二)、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以接待咨詢為日常工作。同時舉辦自成立以來的每年的重大法制宣傳日活動。例如,舉辦每年的“3&61590;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五&61590;一”、“六&61590;一”、“十&61590;一”校園法制宣傳活動;舉辦每年的“12&61590;4憲法宣傳日”普法宣傳活 動;并成功舉辦了首屆“十&61590;一物權法宣傳”活動,承辦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大學生暑期三下鄉”送法下鄉活動,以及協辦每年的“西域法學高峰論壇”。

          在活動中,我們組織學生參加,邀請指導老師帶隊,接受相關的新聞媒的采訪報道。我們發放各種法制宣傳單,接待來訪咨詢,現場為他們解決疑難問答,提供解決辦法,若遇有重大案件,則有專門人員負責接待,并給予滿意答復。在三下鄉中,我們送出了法律咨詢,普法宣傳,法律援助,不僅發放法律法規傳單,接待咨詢,還進行了問卷調查,深入群眾,知群眾之所難,給群眾之所需,真正地做到了學以致用,服務群眾,并受到了群眾的一致好評。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來,共接待來訪咨詢上萬次,接待案例上千個,并案件近十余起,真正地幫助了經濟困難的公民,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9月2日,我校成功舉辦了“第三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我國著名法學家,刑法學泰斗,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資深法學教授馬克昌來我校作專題講座,并高興地給法律援助中心題詞:“維護弱者權利,保護公平正義”。馬克昌教授治學嚴謹,學貫中西,享譽學界,與中國人民大學高銘暄教授合成為我國刑法學界的“北高南馬”。馬老對法律援助中心給予厚望,他希望我們能夠運用所學知識為弱勢群體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普法宣傳工作,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真正做到保護弱者權益,維護公平正義,我們將繼續努力,不辜負馬老厚望。

          10月13日,我校再次成功地舉辦了“第四屆西域法學高峰論壇”。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朱蘇力,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主任姜明安,憲法與行政法學研究室副主任兼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院長王磊,刑法學研究室主任陳興良一行四人來到我校,分別作了專題講座,并分別高興地給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題詞,對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予了厚望。

          三、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重要意義

          從以上的論述可知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有著多方面的意義,下面筆者結合以上論述來具體分析大學生法律援助存在的意義。

          (一)、大學法律援助中心存在對學生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以在校法律系本科生為主要成員,并聘請校內外教師,律師為指導老師和顧問,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該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

          根據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成立的宗旨,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的日常事務及開展的活動,(這些已在上文中論述過了,這里不在贅述)組織學生開展案例分析討論,論壇及模擬法庭等內部活動,提高了學生的基礎理論水平,使學生的專業技能更加堅實,還為對外援助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由此可見,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首先為石河子大學政法學院法學專業學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學習,實踐平臺,有利于自身理論的提高,真正體現了“法律援助可以全面培養學生的專業技能”。&61548;

          其次,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給學生提供了解社會法律需求的窗口,促進學生良好法律職業道德素質的形成。法援通過對外開展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與援助活動,幫助需要幫助的弱勢群體,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咨詢,案件等,在很大程度上鍛煉了我們自己的專業技能,真正地做到了邊學習邊實踐,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效果。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能夠為貧困者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創造一種很好的法律援助模式。“法援所承辦的每一件案件都是貧困者的案件,這有助于學生了解社會最普通民眾的法律需求,使學生在承辦具體的案件中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司法公正。在這樣的案件中進行律師職業道德教育所達到的效果是學生在課堂上不可能達到的。這有利于培養承辦案件的學生對于全社會特別是當事人的責任心,培養學生對于實現司法公正目標的奮斗、獻身精神。學生在辦案中能夠培養社會正義感和職業道德,從而使法律援助案件有質量上的保證。”&61549;

          總之,大學生法律援助的存在不僅可以使法援的成員學到法律方面的知識,更能學到社會實踐的本領。我們運用自己所學的知識,服務于社會,不僅把我們所學的理論得到了應用,還鍛煉的我們的溝通交際等綜合能力。

          (二)、大學法律援助對社會的重要意義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是一個面向社會經濟困難的公民依法提供無償的法律服務的志愿者社團。學生法律援助中心自它成立起的第一天就謹奉“學以致用,服務社會”的宗旨,圍繞“學法、用法、普法、援助”這一核心大膽嘗試,盡其所學積極為在校學生和社會弱勢群體服務。從該中心的性質就能看出它的成立對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石河子大學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利用節假日和法制宣傳日開展的法律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法律法規,一方面使更多的人了解了法律知識,增強了他們的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使廣大群眾受益。另一放方面也為國家普法,進行法制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四年來,法援通過定期的普法宣傳,法律知識講座和舉辦法律咨詢等多種活動方式,使法援在學校師生和觀大市民及周邊團場連隊里有了一定的影響。特別是近兩年來,該中心立足于團場,扎根團場,在團場司法辦的大力支持下成立實踐基地,為團場職工全心全意服務。另外,法援以節假日為契機,廣泛開展市內街頭的法律咨詢活動,接觸到諸如勞動糾紛,債權債務糾紛,離婚財產等各種常見的法律問題,為不少的人提供了良好的解決方案。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由人員值班,接受來訪、來電咨詢。一旦遇到無法一次性給予答復的疑難糾紛,我們會向我們強大的依靠力量——法律系精通各部門法的老師請教,集體協商爭取找到最為經濟有效的方案,以解決當事人的困難。

          法律法學論文范文第2篇

          (一)學生對法律的學習積極性不夠

          高校的教學任務較重,所以除了法律專業的學生,大部分同學接觸到的普法活動還是比較少的,基本上都是靠一門《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來對學生進行法律教育,但是這門課程在許多高校都是公共課,對學生的要求不高,所以,很多同學就不重視這門課的學習,也就沒有了主動學習法律的積極性,甚至很多同學只是為了考試而對書上的內容死記硬背,這樣的學習,會讓學生產生法律學習是很枯燥的錯誤想法。

          (二)法律意識淡薄

          法律意識和法律素養一樣重要,一個好的法律意識能使一個人積極守法。而現在許多的大學生法律意識都十分淡薄,經常分不清道德準則和法律的界限,對一些違法事情卻站在道德的角度去分析,對一些需要公平公正處理的事情會帶有私人感情,這些都是學生對法律的認識不夠,法律意識淡薄的表現。

          (三)不懂得利用法律維權

          其實對一個人的法律教育是一個漫長的、困難的過程,而在高等教育階段,想要培養出一個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同樣優秀的人才更是難上加難。就像前文所說,一門思修公共課就作為整個大學階段的法律教育是不夠的,如果都以應付考試的態度來對待這門課,那么這門課的存在沒有任何意義。也就是說,一旦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很多人都不知道這是違法的,應該通過法律手段來維權,不會把學到的法律知識運用于實踐,這樣的教育是失敗的。

          (四)法律意識淡薄

          甚至可能導致犯罪很多學生法律意識淡薄到分不清犯罪和不道德行為的區別,這導致了近年來大學生的犯罪率越來越高。對大學生犯罪的研究表明,原因各種各樣,可能是因為貧富差距,可能因為日常小事的矛盾、感情破裂、極端主義、報復心理,等等,但這些原因,歸根結底還是由于學生的法律意識淡薄,對法律的嚴肅和不可侵犯性認識不夠,連一些行為能不能做都不清楚。

          二、對高校的法律教育進行改革

          從而培養出學生優秀的法律意識對高校的法律教育進行改革是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主要途徑,改革主要是針對法律教學方面,首先是對思修這門課的重要程度進行大幅提升,對教學內容也要進行改革,不再以枯燥的法律條文作為上課的主要內容,而是把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當成主要教學目標,對一些死的法律條文,可以當做課外讀物。這樣的改革會使得課程更加精煉,使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提高。

          (一)學校應營造良好的法律教學氛圍

          高校應和國家保持步調一致,每個學校都應有自己的規章制度去要求學生遵守,如果學生違反了相關制度,就應該根據規章做出適當的處罰,不能因人而異而讓學生產生法律可以講人情這一錯覺。當然,這些法律法規一定是科學合理的,這樣就能在校園里營造出一種良好的法律氛圍,讓學生感受到法律就在身邊,慢慢提高法律意識,對學生日后走上社會起到巨大作用。

          (二)加大法律的宣傳工作的力度

          法律的宣傳工作是很重要的,可以定期進行法律知識講座,在高校建立法律援助中心,違法情景演練等,這些能把枯燥的上課內容形象生動地表現在學生的面前,使學生對其有了更深的理解。

          (三)舉辦心理教育活動

          法律法學論文范文第3篇

          1.試驗因素

          由于本試驗測試的是教學方法對教學成果的影響,以對照組與試驗組的試驗方式進行,因此除兩組所使用的教學方法不同外,其余的測試題、問卷、進度、課時、教學內容、授課教師等均相同。

          對照組:使用傳統教學方法,以教師為教學主體,按照教材對課程內容進行講授,對課程內容中的問題進行提問,并在課程結束時進行總結歸納。

          實驗組:使用案例教學法,在教學活動中以學生為教學主體,使用在課前精選的經典案例,采用小組探討的方式,讓學生分組對案例進行提問、分析和總結,然后再以小組為單位發言,并提出本組的觀點,最后由教師進行總結與點評。

          在試驗進行時,需要注意幾點:

          第一、案例準備需全面。衛生法律法規課程各個章節中的內容是不同的,實驗組的教師應依據教學目標、教學大綱、教學內容,結合教師的經驗、知識以及學生特點,對案例材料進行精心準備,在準備時,應以課堂教學內容為前提,為案例準備思考題與相關問題。

          第二、課堂實施需標準化。在進行案例教學法時,應對教學的流程進行制定,以實現試驗的對比效果。首先進行理論教學,之后進行案例展示,通過引導學生對案例進行探討,使學生了解衛生相關的法律理論與法規常識,分組對案例進行分析探討,各抒己見,并以小組為單位總結談論結果,提出問題與解決方法,并將其想班級全體成員公布,成員可對其進行補充,最后有教師進行點評,并給予指導。

          第三、布置課后案例練習作業。要求學生對課后案例作業獨立完成,對案例進行獨立分析,并在查閱資料的基礎上運用法律知識將其完成。

          2.評價方法

          評價結果是衡量與對比教學效果的重要依據,所采用的評價方法包括教學滿意度調查與成績考核兩方面。結束課程后,使用統一的教學滿意度調查統計表對對照組與實驗組的學生進行調查,問卷共發放512份,回收512分,有效率100%。在課程結束后,還需對兩組學生的學習成果進行考核,以統一的試卷、統一的考試時間對學生的案例分析與理論知識進行閉卷考核。

          3.數據統計

          為比較兩種教學方法的教學效果,需要對兩種教學所得的數據結果進行分析,由于是對組間差異進行比較,所以針對計量數據資料,統計分析方法選用t檢驗法;針對計數數據資料,選用的統計分析方法為卡方檢驗,P<0.05,處理方式使用SPSS11.0軟件進行數據處理。

          二、試驗結果

          對兩組學生的教學方法滿意度進行調查,結果為:對照組人數為256人,實驗組人數為256人,在激發學習興趣方面,實驗組滿意者占90.6%,不滿意者占9.4%,對照組滿意者占71.9%,不滿意者占28.1%;在提高自學能力方面,實驗組滿意者占85.9%,不滿意者占14.1%,對照組滿意者占68.8%,不滿意者占31.2%;在提高分析問題的能力方面,實驗組滿意者占81.3%,不滿意者占18.7%,對照組滿意者占64.1%,不滿意者占35.9%;在提高解決問題能力方面,實驗組滿意者占82.8%,不滿意者占17.2%,對照組滿意者占67.2%,不滿意者占32.8%。使用卡方檢驗分析,差異顯著。

          三、討論

          1.案例教學法的優勢

          案例教學法,以實際的經典案例為學生展現出了具體、生動、直觀的衛生法律法規現實,是學生對相關方面規范、概念、原理的理解更加深入和確切,提高了學生的學習效率,調動學生積極參與其中,培養了學生自主學習的能力。

          2.案例教學法在衛生法律法規教學中的應用

          在案例教學法的應用中,需要注意案例的切入點,正確、合理、適時地切入案例,是案例教學實踐中的重要技巧,通過將案例與衛生法律法規理論的結合,打破了原有的枯燥抽象的教學模式,使教學具體化,易于理解和記憶。

          四、總結

          法律法學論文范文第4篇

          案例教學法在具體流程上包括引入、分析討論、總結等幾個步驟。每一個環節的有效實施、整個流程的合理安排均對案例教學法的成功有重要意義。

          1.案例的選擇。對于醫學生,在選擇案例時應特別注意緊緊圍繞醫療實踐中醫患法律糾紛進行,精挑細選,選擇典型的、易于理解、便于討論的案例。在選擇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1)案例與教學目標吻合。醫學生法律課程的內容安排往往緊湊而精要。因此在選擇案例時一定要注意案例與教學目標的吻合,同時案例難易程度要適中,能夠讓學生通過案例的學習,最終掌握相關法律知識。(2)案例具有代表性。醫療實務中發生的醫療糾紛有各種類型。例如:診療是否合規的裁判依據往往是相關醫療記錄。實踐中醫療記錄不規范、有錯漏、隨意更正極為常見,往往導致醫方在糾紛中處于極為被動的地位。追根到底其原因是醫生法律素養不足,缺乏證據意識。因此,在對醫學生進行法律證據的教育時,需特別選擇此類實踐中真實發生的典型案例,讓學生留下深刻印象,有利其在將來的工作中對此類風險的警惕防范。

          2.案例的分析討論。在案例的分析討論之前,教師應首先講解相關醫療法律規定,然后再口述及通過顯示屏詳細介紹案例。在介紹過程中注意提示學生應重點關注的內容,最后提出問題引導學生進行討論。案例的分析討論是案例教學法實施過程中最重要的一環,直接關系到教學效果。(1)教學中要特別注意形成和諧、自由的課堂氛圍,引起學生興趣、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讓學生全面參與案例的分析討論。(2)教學中應對案例討論提出一般性的要求,如:針對問題提出自己的觀點并簡要提出理由、有效傾聽其他同學的發言以避免發言時觀點、內容的重復,意見相左時應相互辯論等。(3)教學中要引導學生從法律角度解決案例中的醫患糾紛,擴展學生的法律思維,幫助其從案例的主體、案例的事實、案例涉及法律等各個方面全面的分析案例,以培養學生的醫事法律素養。

          3.案例的總結。“對案例進行分析和討論,有利于提高學生的參與及團隊意識,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個人的語言表達能力。”①在討論結束后,教師要進行總結和評價。總結時要緊緊圍繞案例涉及法律知識及相關理論進行,以鞏固學生對法律的掌握,對抽象知識的理解具體化。教師在對學生討論進行評價時,不能單純分辨對錯,應重視評價的發展功能。不同的學生其能力不同、對法律知識的理解掌握程度不同,如果單純以對錯進行評價,容易使部分學生喪失參與案例討論的積極性及降低辯論的信心。總結的主體還應包括醫學生自身。教師應要求學生在課堂后撰寫總結報告。學生在撰寫過程中不僅將案例所涉理論知識重復記憶,還會圍繞爭議聯系法律理論與案例實際。學生的自我總結,有利于其對抽象法律知識的形象化、具體化理解。

          二、運用案例教學法的思考

          1.區分案例教學法與其他教學形式。案例教學包含有隨堂的單知識點案例分析,也包含需全面結合課程知識的案例討論。要提高醫學生在將來實踐中對法學知識的運用能力,勢必需要在教學中通過單位課時的案例教學引導其思考、訓練其實踐能力。因此,案例教學課程應以專門的單位課時設置。在教學的時間掌握上,也應以該門課程接近尾聲,學生對課程知識有了較為充分的了解之后再進行。在教學過程中,需要讓醫學生以醫生角度進入案例,身臨其境進行討論,運用法律知識正確處理醫患之間存在的糾紛。案例教學法對教師的要求更高,不但要求其嫻熟掌握法律知識,還應具備醫療糾紛法律處理的實踐經驗。

          2.注意調動學生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在進行案例教學的過程中,教師應注意形成討論氛圍,調動學生的主動和積極性,盡可能的引導每一位同學都能積極參與案例的分析討論過程,引導學生積極發言、參與討論。在案例討論的過程中,如果不能幫助學生積極參與案例討論,學生反而置身事外、反應冷淡,那么學生就很難融入課堂,不能積極地進入角色進行思考和表達,也就無法從其他學生的表現與教師的點評分析中獲得經驗,一節課收獲極為有限,甚至讓案例教學失去意義。因此,教師在引導學生參加案例討論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形成良好的課堂氛圍,讓學生敢于發表意見,調動其積極性和主動性。

          3.注意教師的角色定位。案例教學過程中,教師與學生之間的互動性非常強,目的是激發學生的積極主動性。因此,教師在教學過程中應特別注意盡量多采用鼓勵式、引導式語言,哪怕學生發表的意見完全不對,也不應以生硬方式進行否定,反而對敢于主動發表意見的學生應提出表揚、進行鼓勵,甚至可以考慮運用一些小的獎勵方式來激勵學生。這樣,學生才能在表達的過程中,逐漸專注于案例,對案例的最終處理與法律運用形成深刻印象。當然,為了保證討論的效率以及課堂質量,對于一些離題甚遠或是過于糾結于案例中一些無關緊要問題的討論,教師應果斷制止,從而保證教學是主題鮮明、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

          4.提升教師自身素養。針對醫學生的法律教育,橫跨了醫學與法學兩大專業知識體系。因此,教師首先應注重自身對兩類知識的掌握與運用,同時還需具備相關醫療法律糾紛的實踐處理經驗,以避免在教學中照本宣科、缺乏實踐經驗。其次,案例教學中教師雖為主導,但是卻并非主宰者。因此,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注重身份的轉換,從完全的講授、分析法律條文的講授者向引導學生思考、運用能力的引導者轉換。最后,教師還必須能夠駕馭課堂及反應敏捷,才能及時處理案例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法律法學論文范文第5篇

          思想政治理論課課堂講授比較枯燥,學生的學習興趣差,如何解決這一問題成為高校教師共同關注的焦點。實踐教學的引入既能充分活躍“基礎”課的教學氣氛,也能提高學生對實際問題的反應能力,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基礎”課實踐教學的開設將能促進學生將理論學習與實際應用相結合,增強實際教學效果,真正體現“基礎”課教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1、實踐教學從“人”的角度來說,首先,部分高校對于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環節不重視,認為“基礎”課的課堂教學已經足夠了,雖然絕大部分高校按照教育部的人才培養要求制定了實踐教學計劃,但由于沒有相應的資金支持,使得實踐教學環節流于形式。其次,教師對實踐教學不重視。“基礎”課是全校各專業都要開設的一門公共政治課,只由“基礎”課老師組織協調遠遠不夠,還需要其他專業老師共同參與配合,可是很多老師都采取應付的態度,沒有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性。最后,學生對實踐教學不重視。由于高校與教師對實踐教學認識不夠,學生也很難認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性,他們往往只關注書本知識的學習,造成理論與實際脫節。

          2、實踐教學從“財”的角度來說,學校經費保障不足。大部分學校沒有“基礎”課實踐教學專項經費,籌資渠道不暢通、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是當前各高校遇到的主要問題。要開展好實踐教學,教師的學習、培訓、實踐基地的建設、社會考察和調研、志愿者服務等都需要學校的資金作為支持,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實踐教學寸步難行,甚至部分高校連最基本的路費、食宿費等相關經費都無法保障。

          3、實踐教學從“物”的角度來說,教學基地有限。實踐基地是實現實踐教學與理論教學的重要橋梁,是培養學生思想道德素養和法律素養的教育形式,在大學生的成長成才過程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目前,高校實踐教學基地數量少,另外實踐基地實用性和應用性差,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遠遠達不到實踐教學的目的。

          4、實踐教學從評價角度來說,評價體系不健全。科學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是強化實踐教學效果、提高實踐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當前許多高校的評價體系不健全,教師在評價時主觀隨意性較大,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不能給予公平公正的結果,無法讓學生主動參與到實踐教學中去。

          三、“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實踐教學基本途徑

          1、加大學校的重視程度。要求與大學生實踐相關的各部門都要積極配合,最好由校領導牽頭組建一個專門的實踐教學單位,明確職能及管理細則,制定教學計劃、教學目標、教學內容以及教學方法。另外學校還要提供經費支持,這是開展實踐教學的必要條件。學校應將實踐教學經費納入到每年教學經費預算中,同時要注意專款專用,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加強監督,使得實踐資金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

          2、提高教師實踐教學水平。一方面,實踐教學要求教師既要對教學內容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又要了解學生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這樣才能使實踐教學的開展具有針對性。另一方面,教師不僅要具備較強的理論教學能力,還要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這樣才能保障實踐教學的有效展開。最后,充實實踐教學教師隊伍,“基礎”課教師不能滿足實踐教學需求,要協調校內各部門的力量,整合好實踐教學人力資源,分工協作、共同努力。

          3、創建實踐教學基地。首先,實踐教學基地是“基礎”課實踐教學能夠順利進行的平臺,實踐基地的選擇要與教學內容相一致,只有這樣學生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所學的理論知識,才能更好地在實踐中運用所學的內容,最終能夠達到學以致用。其次,建立長期有效的實踐基地,短期實踐基地不僅耗費組織者的精力還浪費學校的財力,只有長期穩定的實踐基地才有利于實踐教學長遠發展。最后,確保實踐基地的安全性。實踐基地可以是城市社區、企事業單位、志愿服務類團體,場地安全才能保障實踐教學順利開展,事前做好檢查工作,避免意外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