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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來,我市各地積極興辦工業園,大力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步伐,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呈現出加快崛起的勢頭,成效十分顯著。但在工業園和城鎮建設中,土地利用率不高的問題也較為突出。
一是低效用地的現象較為普遍。有的項目規劃審批時,投資額報得很高,動輒幾千萬甚至幾個億,項目實施后投資額大為縮水;有的進來時說是工業高科技項目,結果是簡陋作坊低層次加工,甚至在那里養鴨養豬;有的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想方設法變更規劃,將工業用地轉為經營性用地,待價而沽;有的將廉價拿到的土地,少部分用于生產,大部分則“退二進三”。目前工業園區較為普遍的情況是,寬打寬用,一層廠房居多,項目配套面積較大,建筑容積率和投資強度都比較低。
二是閑置土地比較多。征而不用,開而不發,造成土地資源的閑置和浪費。少數投資商原本手里沒有實實在在的項目,通過虛報和包裝項目進行囤積土地,謀取暴利。國內有關專家分析指出,目前一個值得注意的動向是,一些投資商巧借各種名目,打入二三線城市展開新一輪“圈地運動”。
三是違法用地有禁難止。盡管相關法規對土地違法行為明確了處置辦法,但由于可操作性不強,往往是“發現容易制止難,清理容易處置難”。在供地環節,雖然要審查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密度等,但企業取得土地后,達不到報批時的標準,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也無有效的制約措施,監管難以到位;在建設過程中,職能部門只能發《停工通知書》,常常有禁難止,甚至出現“停工通知書”下達后變成“催工通知書”,違法建筑一夜之間成為既成事實。
土地利用效率低下,閑置和浪費現象嚴重,不僅人為加劇了供地緊張的矛盾,更為甚者,政府花血本建起的園區投資大、回報少,沒有發揮其應有效益,長此以往,地方財力不堪重負。
節約集約用地是貫徹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性要求。從一定意義上說,節約用地就是節約開發成本,節約用地就是節約地方財力,節約用地就是節約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為此,特提出如下建議:
第一,切實增強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土地是財富之母,發展之基,事關經濟社會長遠發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解決土地閑置浪費問題,根本出路在于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國家對土地的調控越來越嚴,20xx年初國務院專門下發了《關于促進節約用地的通知》。要通過不斷加強對國土資源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全社會國土資源管理的國策意識,“珍惜方寸地,留與子孫耕”,形成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社會輿論氛圍。要教育各級干部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增強資源憂患意識和土地法制意識,從思想上高度重視節約集約用地,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積極探索走出一條“建設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經濟發展新路子。
第二,嚴把立項規劃管控關。切實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調控功能,主要用地指標及用地布局的安排,必須服從上一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類與土地利用相關的專項規劃,凡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抵觸的,都必須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和修訂,防止各行其是、隨意擴大用地規模的情況發生,確保用地合規、合法、合理。要著眼長遠,從招商源頭入手,變饑不擇食的招商引資為資源節約型的招商選資,更多地引進占地少、污染小、技術含量高的產業和項目,以提高土地投入產出率。
第三,嚴把投資強度關。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項目設計、施工和建設用地審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出臺的各類建設用地標準,依據規定的行業、產業用地控制標準及單位面積的投資強度等因素,綜合確定項目供地數量。按我市目前規定,工業項目用地每畝投資強度不低于60萬元,凡是沒有達到投資強度的項目,不得超標準審批供地;項目實施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的投資標準和容積率的,應追究相關違約責任。有關職能部門,應探索建立批前審查、批中會審、批后跟蹤、建后驗收的土地使用全程監管機制及批后土地使用評價機制。同時,適應形勢發展需要,對列入供地的建設項目,通過逐步提高土地價款、增加投資強度,以及完善稅收征管等措施,促進土地利用效益的提升。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管理的通知》精神,加強土地利用管理,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強我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
(一)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要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利用的整體控制作用,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加強土地用途管制;要依據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等從嚴審查各項建設用地申請。對不符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的建設項目,不得通過用地預審,不予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土地、規劃管理部門要強化建設項目選址和用地論證,積極引導建設項目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內選址和建設,避免出現建設用地盲目無序擴張現象,確保土地資源科學合理有序開發利用。原則上工業項目用地應在我市省級產業園區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工業集聚區選址,房地產項目用地應在依法批準的城鎮村規劃區“圈內”選址。
(二)嚴格控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要切實維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嚴肅性,不得擅自修改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嚴禁通過調整和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改變基本農田位置和規避報批占用基本農田。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確需修改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應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計劃管理的通知》規定程序和權限報批:
1.經國務院批準或核準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單獨選址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或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或核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確需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
2.省、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民生工程,以及已列入省、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城鎮體系規劃、城鄉總體規劃、旅游發展規劃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規劃及“十二五”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確需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有條件建設區,近期確需動工建設并已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的;
3.軍事設施、環保設施、礦山、電站及供變電網塔基、加油站、電信基站、輸氣(油、水)管道等確需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村和獨立工礦建設用地范圍外選址的建設項目用地,近期確需動工建設并已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的;
4.經國務院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按照國務院批準文件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補充劃入數量和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
對不符合上述修改調整條件的,不得修改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三)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定期評價制度。以每兩年的12月31日為結點,由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專家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論證評估,對評估結果組織聽證后報市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并根據規劃實施評價結果決定是否啟動修編工作。按有關規定確需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編的,必須報經原批準機關及省國土資源部門同意后方可啟動修編工作,涉及改變規劃規定內容的,必須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二、進一步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四)強化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規定,未取得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用地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項目,發展改革等部門不得審批或核準。用地預審工作由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的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實施,但圈內儲備用地、統征地(批次用地)及面積在1公頃以上的單個建設項目等,由市國土資源部門進行用地預審。市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對使用市級新增建設用地指標的圈外單獨選址項目和由市級立項的圈內項目進行用地預審,其中使用新增建設用地指標5畝以下的圈外單獨選址項目和1公頃以下的圈內建設項目,市國土資源部門可委托縣市國土資源部門受理,組織實地踏勘和論證,并提出初審意見。
(五)嚴格土地供應政策和定額指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對限制類項目控制供地數量,禁止類項目一律停止供地。依據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指標、工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和單位面積投資強度等因素,綜合核定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對超標準用地的,一律依法核減;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一律不予通過預審。實行“綠色審批”,嚴禁高耗能、高排放、淘汰類等項目通過預審,重點支持低耗能、低排放、鼓勵類工業項目用地。嚴禁建設脫離實際需要的寬馬路、大廣場和綠化帶,嚴格控制行政機關辦公樓用地標準,停止別墅類房地產開發、高爾夫球場項目以及行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新建培訓中心項目的土地供應。嚴格控制大戶型商品住房供地,嚴禁改變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的土地用途或性質。
(六)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節約集約用地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層層簽訂《土地管理目標責任書》,把節約集約用地考核納入縣市區政府績效評估體系,與領導干部年度考核掛鉤,嚴格兌現考核獎懲。
三、強化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
(七)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根據省下達的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由市國土資源部門擬訂計劃指標分解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在省下達的年度計劃總量中,根據當年全市用地需求情況,合理安排市預留統籌計劃指標和切塊下達計劃指標。市預留統籌計劃指標主要用于市級以上城市基礎設施、省市重點工程、重點產業項目、省級產業園區、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工程等建設項目用地;切塊下達計劃指標根據上年度經濟發展形勢、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計劃指標執行考核情況以及本年度的建設用地需求預測分解下達給縣市區,主要用于保障當地基礎設施、民生保障、工礦企業及文教衛等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的項目用地。
(八)實行動態管理制度。
一是進一步完善計劃臺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市、縣兩級土地利用計劃管理臺賬,確保及時、準確、真實地反映計劃執行情況。原則上沒有用地指標的,不允許用地報批。
二是加強和改進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的跟蹤監管,及時跟蹤項目報批情況。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分階段對轄區內建設項目情況等進行調研、分析、指導,對項目報批工作進行銜接、溝通,全面掌握轄區內建設項目尤其是重點建設項目的進展情況。
關鍵字:新版《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實施;新舊版對比;主要變化
中圖分類號: F291.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為適應我國城鄉發展宏觀背景的變化,落實2008年1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國家對新時期城市發展應“節約集約用地,從嚴控制城市用地規模”的要求,對原《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以下簡稱“舊國標”)作出修訂[1]。2012年1月1日,新版《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頒布實施。
新國標的出臺與實施,對未來城市規劃工作帶來的意義非常重大,意味著空間覆蓋更為完整,城鄉用地分類與土地利用分類銜接更清楚;側重點由“城市”轉變強調“城鄉”,用地分類與標準更加貼近城市發展和狀況,但對習慣了舊標準的城市規劃工作人員,如何了解新國標的變化,在工作中運用新國標并掌握新國標的計算口徑,是我們要解決的首要問題。那么新國標和舊國標相比,有哪些變化,為什么變化,會給我們帶來什么樣的幫助呢?
一、修編的背景
眾所周知,《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實施了21年。考慮到自90年代至今,隨著城市發展環境、規劃編制環境、規劃管理環境的逐步改變,舊國標在施行過程中出現了諸多不適應性。例如,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用地劃分標準的不統一;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改變了原國標所適用的法律基礎;城市用地的分類僅僅從用地性質和用途本身出發,而沒有將政府的政策與城市用地之間建立起必要的聯系;不能適應國家節約集約用地的嚴控要求;甚至有的分類長時間都無法使用等問題,因此舊國標調整勢在必行。
二、新國標發生的變化
1、不僅關注城市用地,更主要包含城鄉用地和城市建設用地,土地綜合利用更趨合理。
隨著城市用地的擴張,必然伴隨著村莊建設用地或鎮建設用地減少,通盤考慮統籌發展城鄉用地是今后城市規劃所必需面對并予以貫徹實踐的。舊國標更多地從“合理經濟地使用土地,保證城市正常發展”的角度制定用地標準,導致非建設用地被長期排斥在城市用地控制體系之外。而新國標的全覆蓋可以有效的控制總體土地存量,保證市(縣)域范圍內每一塊用地都有自己的用地性質,并且在規劃過程中出現一次,要么劃入城鄉用地分類,要么劃入城市建設用地分類,使市(縣)域范圍內部土地調整比例充分協調穩定。
加強了與相關規范、法規的銜接
新國標中最大的特點是支撐新頒布城鄉規劃法的實施,體現城鄉統籌,協調多層次規劃。它加強與現有多種分類規范的協調。
(1)加強與《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的銜接,協調了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之間矛盾,并充分對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的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大類”用地。
(2)人均居住用地標準加強與《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93(2002年版)的銜接,分為Ⅰ、Ⅱ、Ⅵ、Ⅶ以及Ⅲ、Ⅳ、Ⅴ兩類氣候區,推導人均居住用地面積指標。
(3)人均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標準加強與《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范》GB50442-2008、《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GB 50180-93(2002年版)的銜接。
(4)人均綠地與廣場用地標準加強與《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國家生態園林城市標準》的銜接。
(5)加強與《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 85-2002的銜接,“公共綠地”改為“公園綠地”,將娛樂用地中的游樂用地定義為“綠地率小于65%的大型游樂設施用地。
調整城市建設用地分類體系
新國標的用地分類是以舊國標為基礎,不僅從用地性質和用途本身出發,而且將政府的政策與城市用地之間建立起必要的聯系。不但滿足城鄉規劃調查、規劃要求,兼顧規劃管理的需求;同時按照政府與市場要求調整部分地類,體現規劃的公共政策屬性。
新國標明確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8中類、17小類;城市建設用地分類由舊國標中的10大類,46中類,73小類調整為8大類,35中類,44小類。例如在城市建設用地分類中將政府必須控制以滿足基礎民生需求的服務設施單獨列為大類。將市場調節的以營利為主要目的的服務設施單獨列為大類。其中,將舊國標“公共設施用地”分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和“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在“居住用地”中強調了保障性住宅用地;將“中小學用地”劃入“教育科研用地”;將為區域服務的區域交通設施、公用設施、特殊用地從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剝離,納入城鄉用地分類等。新國標對所有的用地性質都給予靈活而又符合客觀發展規律的定性。
規劃建設用地的控制標準調整
用地指標控制是論證規劃是否合理的最基本元素。新國標中最顯著的特點是按照氣候、地域、城市規模等要素調整完善規劃人均城市建設用地面積標準、規劃人均單項城市建設用地面積標準及規劃城市建設用地結構三部分。新國標的主要區別是進一步體現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根據各城市的人口、性質和特色,具體條件具體分析,本著“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證用地”的原則確定其規劃用地指標。實行雙因子控制,既減少規劃因規劃人均城市建設用地較現狀增加過多而帶來城市攤子鋪的過大,基礎設施建設跟不上等弊病,有利于城市緊湊發展,又可避免因規劃人均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較現狀減少過多而帶來城市用地發展過緊、缺乏余地的情況。
三、結語
新國標從編制--修訂--出臺的過程中,參考了大量國內外已有的相關法規、技術標準,征求了專家、相關部門和社會各界對于原版國標以及國標修訂的意見,是現階段城市發展過程最能體現全面、權威的用地分類標準。它展示和反映出的內容遠遠不止這些,這需要我們規劃工作者要盡快掌握新國標的內容,并在規劃設計工作中充分運用。通過新舊國標的變化,也給我們規劃工作者帶來了新的啟示,城市的發展永遠是變化的,沒有最好的、永遠不變的規劃,只有適應城市發展的規劃。
參考文獻:
[1] 新版《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解讀江西省城鄉規劃設計院 2012.2
關鍵詞:泗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導研究
中圖分類號:F29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0)-07-0015-2
1 基本情況
泗陽縣地處蘇北腹地,東界淮安市淮陰區,南瀕洪澤湖、北鄰沭陽縣、西與宿城、宿豫區毗鄰,西南與泗洪縣接壤。作為傳統產業以農為主的縣,泗陽縣人均耕地占有量2007年為1.09畝,低于全省1.28畝的人均水平。在宿遷市所轄三縣中,無論是土地總面積、耕地面積、土地后備資源總量、還是人均占有量,也都低于沭陽縣、泗洪縣。
實際上,泗陽縣遇到的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是發展中的共性問題,具有普遍性。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無疑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內解決此類難題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保護資源,保障發展”的必由之路。
2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背景
2005年10月,國土資源部相應出臺《關于規范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的意見》,江蘇省國土資源廳也配套出臺了《關于加強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國土資發[2006]231號),鼓勵地方開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相掛鉤試點工作,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3 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內容
所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是指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規劃用途分區的基礎上,按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要求,采取科學的工程技術手段,將若干擬復墾為耕地的農村建設用地地塊和擬用于城鎮建設地塊共同組成建新拆舊項目區(以下簡稱項目區),通過建新拆舊和土地復墾,最終實現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不斷增加,耕地面積不減少,質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4 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意義
4.1 “掛鉤”計劃
通過掛鉤項目的實施,可利用掛鉤周轉指標,減少利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將有限的年度建設用地指標用于急需使用的重點項目上。同時,通過實施“掛鉤”計劃可以將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出的結余指標(待上級審批后)用于鄉鎮或城區建設,解決了規劃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不足的問題。
4.2 “掛鉤”計劃的意義
通過實施“掛鉤”計劃,有利于推動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居民點的聚集布局,改善農村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態環境質量,加快縮小城鄉差別,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條件和勞動條件,提高防洪排澇標準,節約水電,提高土地生產力,適應機械化作業和現代化農業發展的要求。
4.3 “掛鉤”計劃資源可持續利用的意義
有利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協調好與農、林、水利、建設、環境等部門用地關系,保護了基本農田,有效增加耕地面積,有利于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
5 泗陽縣農村居民點復墾潛力調查及現狀
根據初步調查統計,我縣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約21.2萬畝,其中可供整理復墾的農村居民 點用地面積約15.34萬畝(含工礦0.14萬畝),農戶16.54萬戶,戶均宅基地面積0.92畝。如能按此步驟逐步并順利實施,對于緩解城鎮建設用地供需矛盾促進土地合理化利用,改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滯后局面,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十分積極而重大的意義。
6 全縣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的情況及成就
自2007-2009年,投入專項8000余萬元,采取先易后難,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的工作方法,先后在全縣范圍內實施78個項目,項目區面積18128.4畝,實現新增耕地5301.6畝。
在三年多的實踐中,全縣在組織領導、宣傳發動、明確責任、精心選點、補助政策等方面也積累了一定的經驗。應進一步發揚規范。
7 全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中存在的問題
從實踐的情況看,全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還存在以下問題:
7.1 存在于拆舊區農戶的問題
7.2 存在于干部的問題
少數干部缺乏耐心,方法簡單、作風粗暴,由此引發農戶對掛鉤項目的反感,從而不積極配合,增加工作難度,甚至導致問題。
7.3 建新區的示范性不強,不能令群眾滿意
建新區選點不科學合理,農戶不滿意。有的不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內,形成新的違法用地。
7.4 相關部門的工作協調不到位
從實際情況看,相關部門無大局觀念,不顧整體利益,各敲各的鑼,各打各的鼓。有的單位還設立“戶頭費”之類的收費項目。
7.5 搬遷戶用地及土地整理問題
7.6 實施的難度大
8 對策與建議
8.1 加大宣傳
讓農戶明白家鄉的建設方向。
8.2 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
針對全縣實際,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做到依法、科學、穩健、和諧。在制定和實施方案時,要充分聽取搬遷農戶和基層意見并反復論證。
8.3 盡快出臺并完善配套政策,規范補償標準
用發展的眼光看,增減掛鉤工作將是今后一定時間內的重要工作。
8.4 提升建新區品位
突出以人為本,實現和諧搬遷和建設。結合建設新農村、康居示范村活動,立足于高起點、高品位、高水平的建設思路。對建新區全面規劃統籌安排,確保好字當頭。可通過組織拆舊區農戶到外地參觀成功單位的做法,引領廣大農戶自覺參與建設新家園活動,推動新農村建設。
8.5 成立專門機構(組織),確保有序進行
將該項工作列入鄉(鎮)政府和村級領導任期內的一項“堅定而長期”的具有量化指標的任務。并成立由土地、村鎮建設、水利、供電、電信、廣電、交通、銀行等組成的領導小組。建新區建設過程中責無旁貸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
今年以來,在市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以切實保護國土資源為重點,以增強對地方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為目標,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為手段,堅持保護與利用、服務與管理并舉,不斷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今年以來工作開展情況
(一)切實強化保護措施,耕地保護工作扎實推進。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是國土資源工作的重要內容。首先是以定量定塊定指標落實責任人為手段,進一步強化保護措施。去年以來,我縣按照市局要求,全縣共落實基本農田保護區面積83.1萬畝,按鄉鎮劃定18個保護區、273個保護片、955個保護塊,并相應制作基本農田保護公示牌、基本農田變化圖、基本農田現狀圖,建立健全臺帳,及時掌握全縣耕地保護動態情況。今年基本農田保護公示牌在經歷兩次臺風之后,其中近三分之二有不同程度的損毀,針對這一情況,我們迅速組織力量及時進行更新修復。在此基礎上,縣、鎮、村層層簽定保護責任書,把基本農田保護的責任落實到每一級具體人,全縣干部群眾保護基本農田的責任意識得到了提高,在全社會形成了保護耕地人人有責的社會氛圍。其次,加大土地執法力度,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不斷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及時制止土地違法行為。今年以來,全縣共查處土地違法63起,立案查處24起,土地違法無一發生在基本農田地塊,基本農田保護率100%。在土地執法中,我們堅持“雙保、雙嚴”,即保證園區及重點項目用地、保護基本農田;嚴格用地審查審批程序,嚴格查處土地違法。對園區及重點項目用地,從地方經濟發展大局出發,保證用地的同時嚴格按照用地程序完善手續;對違法用地特別是占用基本農田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確保拆除恢復耕種,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第三,加快土地開發整理產業化進程,努力實現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今年以來,我們根據境內土地復墾整理資源優勢,充分發揮鄉鎮國土所土地復墾主體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調動鄉鎮的土地復墾積極性,靈活制定執行土地復墾整理規劃和年度土地復墾整理計劃,逐個落實土地復墾整理任務,積極籌措專項資金,堅持專款專用,確保施工的進度和質量。全年入項目庫的項目17個,預計當年完成14個,新增耕地2800畝,將為我縣新增建設調劑了用地指標,在保障新增建設用地的同時,為實現全縣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作出了積極貢獻。
(二)切實落實節約集約用地措施,促進規模經濟和節約型社會建設。今年以來,我們堅持以節約集約用地為切入點,以規模經濟為發展目標,重新制定用地政策,即充分運用規劃引導,鼓勵用地者到園區興辦企業,同時堅持提高投資強度準入門檻,保證用地的基礎上實現節約集約用地。1、加大宣傳力度,在全社會進一步確立科學發展觀。今年以來,我們充分利用各種機會,向領導和社會宣傳國土資源形勢和節約集約用地的重要性,特別是向縣四套班領導、各鄉鎮黨委書記等各級領導通過座談會、分發宣傳資料、征求意見、實地走訪等形式,不斷提高領導節約集約用地意識。2、堅持規劃引導,鼓勵企業到園區投資建設。園區外新增建設用地為零,新增建設用地企業進園區率100%,為我縣規模經濟打下了良好的基礎。3、嚴把供地關。把供地環節放在嚴格審查考核企業用地投資強度上,達不到80萬元/畝投資強度不發放土地使用證書,通過嚴格把關,今年我縣供地面積1200畝,基礎投入達12.6億元。4、積極盤活存量土地。今年上半年,我們對1999年以來全縣的土地占用、土地審批、非法轉讓等進行全面清理,因地制宜制定盤活方案,根據閑置土地和用地單位的不同情況,采取企業改制、協議收回、限期開發等形式,實現閑置土地的再利用,全縣共清理并糾正歷史遺留問題23宗,全部按規定處理到位,盤活閑置工業用地320畝,有效地緩解供地形狀嚴重不足的矛盾。
(三)堅持發展與穩定并重,妥善解決征地補償問題,維護社會穩定。近年來,我縣工業用地尤其是兩個園區的用地量有了較大增長,征地補償壓力越來越大,解決用地和維護農民切身利益的困難和矛盾日益突出。為此,今年初,我們首先把做好土地工作作為全局的一件大事來抓,認真落實領導接待日制度,明確責任,建立土地領導分片負責制和重點案件包干制,發揮每一位領導同志的智慧,使一些歷史遺留難題迅速得到解決;其次,以完善并發揮土地監察信息網絡作用為基礎,及時掌握土地動態認真研究解決群眾反映的困難和問題,快速下訪回訪,做到問題不推向上級和社會,不拖到矛盾激化,不等到上級來督辦、催辦,力爭就地解決問題,就地化解矛盾,就地穩定群眾情緒,切實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第三,嚴格執行征地補償標準,開拓用地補償新思路,切實解決失地農民的長久生計。嚴格執行《省政府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按照標準先補償后供地;對園區用地,積極探索新的征地補償辦法,開展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試點工作,根據《灌南縣工業園區失地農民基本生活補助試行辦法》,實行征地補償費逐年支付制度,堅持做到“三個統一”,即國土局統一審查核定補償標準,縣財政統一經費供給,縣勞動保險處按月統一支付,既解決了政府征地補償諸多實際困難和問題,又從根本上保障了被征地農民的長久生計,群眾普遍反映較好,得到了領導的肯定。
(四)堅持以規范化依托,國土資源整體功能得到加強。首先,為強化國土資源社會服務功能,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我局在資金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去年以來,先后投入了80余萬元,興建局信息中心,實現局域內部連網,建立綜合事務管理系統,下一步將與市局實行聯網互通,實行網絡辦文、信息、收發文等;其次,加強土地市場宏觀調控,全面實行經營性用地“招拍掛”制度,為政府開辟新的收益渠道。去年以來,我們通過土地儲備,宏觀調控土地供應總量,采取招標、拍賣、掛牌等市場化運作方式出讓土地,完成了中心花園、百匯步行街、巨龍商城、新安商城、老城區開發項目6個,南方家園、新文化家園等新城區開發項目2個,總面積320畝,開發資金3.6億元,通過規范化運作,土地價格從原來的每畝十幾萬元上升到每畝近80萬元土地凈收益2000余萬元。投資修建堆溝化工園區3.5公里水泥路按期完工;由縣國有土地儲備中心承擔籌資興建鹽河三橋工程,完成投資1100余萬元,橋梁已經竣工,較好地支持我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第三,堅持市場導向,事業單位改革不斷深入。今年我局市場運作規律,把地產事務管理所推向市場,實行財務收支獨立,不僅極大地調動了人員工作積極性,同時也有力地規范了土地市場管理行為。職工危機感進一步增強,今年有20余人取得南京農業大學土地規劃與利用函授大專文憑,5人通過土地登記人資格考試,為下一步業務開展打下堅實基礎。
盡管今年以來我們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我們面對新的形勢任務,也看到自身仍然還有許多的不足,突出表現在:一是基層基礎建設較為薄弱,基層國土所辦公條件十分簡陋,國土資源基礎工作一時要取得突破難度很大。二是系統隊伍整體素質不高,全縣國土系統中多為退伍軍人,專業技術人才較少,業務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國土資源執法氛圍有待改善,由于我縣經濟總量較小,保護耕地和保障發展矛盾突出,宣傳經費投入不足,宣傳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全社會的依法用地意識還有待加強。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進一步強化執法監察,全面落實耕地保護制度
完善耕地保護責任制,推進基本農田定量、定位、定人管理。建立基本農田信息網絡和監管網絡,實行基本農田管理網絡化、手段信息化、監督社會化。以全面落實基本農田的“五個不準”,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為目標。嚴把土地征用和轉用審批關,規范審批程序,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堅決落實非農業建設用地的“六個一律不批”,從源頭上引導和控制建設項目合理用地。
(二)嚴格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土地利用規劃修編任務
根據省、市安排,今年10月份將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我局黨組高度重視這次規劃修編工作,成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領導小組,修編工作將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集中組織各鄉鎮業務骨干,通過深入調查研究、反復對比論證,要確保新修編規劃滿足當前以至今后一段時期灌南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進一步突出新規劃“三集中”的理念,即工業項目向園區集中,農民住宅向鄉鎮中心村集中,補充耕地向村莊整理集中。對建設用地指標要80%以上分配在兩個園區內,10%用于鄉鎮級中心村,其他用地僅作一般性考慮,嚴格控制在10%以內,既保證經濟建設的重點,又兼顧生活基礎設施的一般,確保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足夠的用地保障。
(三)積極開展實施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與城鎮新增建設用地掛鉤試點工作
為落實省委書記李源潮“解難題、保發展”的批示精神,省國土廳近期提出了“十項措施”。目前,經征得國土資源部同意,我省開展實施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與城鎮新增建設用地掛鉤試點工作,我縣被列為28家省級試點單位之一。我們將以此為契機,一是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加快農村現代化建設步伐;二是促進農村居民點適當集中,引導農民進城入鎮,改善居住環境,提高生活質量;三是緩解當前土地供需緊張的矛盾,為我縣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拓展更大的用地空間。我們將在充分調查分析和規劃的基礎上,明確試點的目的、指導思想、具體目標和方法步驟,落實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經費籌措途徑和農村居民點遷建方案,提出開展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的總體安排和分年度實施計劃。尤其要明確近期各年度需要啟動實施的整理項目區的數量、規模、分布,具體實施的序時進度,并要具體細化到每個圖斑和地塊。通過對農村村莊及廢棄閑置建設用地的復墾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積,并將這一指標等量置換用于新的農村居民點和城鎮建設,實現農村建設用地減少于城鎮建設用地增加相掛鉤,從而充分、合理、有序利用土地資源。
(四)抓緊落實2005年度用地報批工作
今年,全縣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用地壓力和任務十分繁重,我們將把服務地方經濟發展作為做好國土資源工作的立足點和出發點,堅持從全縣經濟發展的大局出發,切實履行好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責,靈活采取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入股等多種形式參與經濟建設,為迅速擴大全縣外資總量,提供了甪地保障。下半年,我們將積極向省廳市局上報2005年度園區用地項目,堅持以用地審查制度為準則,加大工作力度,無論是工業項目用地、公共事業用地還是房地產開發用地,嚴格執行報批制度,對連云港化學工業園區、縣經濟業區項目用地,采取現場辦公的辦法,爭取在最短的時間內搞好項目的用地報批材料,加快上報省廳市局進度;同時將督促有關部門積極籌措資金,確保用地報批和農民補償經費按時足額到位,為地方經濟發展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