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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將評介這份研究報告的全部,力求以美國在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對重大會計問題的反思為契機,結合SEC研究報告各部分的研究思路與基本結論,對當前財務會計領域的若干難點、熱點與基本理論問題進行深入分析與整理,以期推動我國會計理論與實務層面的不斷發展。
一、研究報告“執行摘要”與問題的提出
SEC研究報告“引言”之前的“執行摘要”是對整份研究報告重點的概括。報告全文較長,內容甚為豐富,首先評介其“執行摘要”,已可窺其全貌。縱觀這份報告,SEC帶有自己的傾向――如支持FASB準則制定的獨立性與權威性,反對否定SFAS 157的各種觀點,但主張改進這份準則;有說服力地駁斥了強加在SFAS 157之上的罪名,即指責SFAS 157導致美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資產下滑與營業失敗等――是顯而易見的,但這不影響該研究報告的說服力與權威性。具體而言,“執行摘要”中所“披露”的以下幾方面內容是研究報告的核心所在。
(一)SFAS 157《公允價值計量》與公允價值會計之間的關系在金融危機發生與演進過程中,有人堅持認為,公允價值會計(fairvalue accounting)與按SFAS 157計量公允價值的相應指南導致了金融市場的不穩定。根據這一批評性觀點,公允價值會計要求注減(write-down)金融機構所持投資的價值似乎是不恰當的,特別是此類注減發生于非活躍、非流動性或非理性市場之時,由此確認的賬面價值將不能如實反映證券的經濟內涵。這一觀點強調,如果不能取得充足的額外資本以抵消前述投資注減,便可能導致金融機構的營業失敗。籌集額外資本的需求、(金融機構)失敗的影響以及報告巨額的資產減值將對市場與價格產生范圍更廣的負面影響,引起連續的減值與金融的不穩定。
在正面闡述金融危機尤其是金融機構營業失敗中公允價值會計的實際影響之前,SEC對其所授權的民間準則制定機構FASB的SFAS 157《公允價值計量》與當前公允價值會計的關系進行了初步界定。SEC在“執行摘要”中認為,“SFAS 157本身并未要求采用調到市價或公允價值會計(mark-to-market or fair valueaccounting)。相反,其他會計準則以不同方式要求采用已廣為人知的“公允價值”會計。其中,調到市價會計是公允價值會計的一項特定內容。SFAS 157只是定義了公允價值,確立了在美國GAAP范圍內計量公允價值的框架,并僅要求拓展關于公允價值計量的披露而已。本研究報告作為政策爭論的回應,SEC工作人員是在一個更廣泛的內容范圍內來討論公允價值會計,包括調到市價會計和SFAS 157”。在此基礎上,SEC繼續強調,“清楚地劃分那些要求以公允價值計量金融工具的會計準則與只提供如何估計公允價值指南的SFAS 157之間的差異是重要的,在考慮本研究報告的重點與建議時,這一劃分也是重要的”。
筆者認為,SFAS 157主要定義了公允價值,并重點研究了“用來計量公允價值的方法和有關公允價值計量的延伸披露”(見SFAS157摘要中關于本準則與當前實務的差異部分),從而為公允價值計量建立了框架。但SFAS 157并非沒有涉及到確認問題。如該準則第16~17段就規范了“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只要涉及到確認,就與財務報表的表內列示有關,就與“會計”發生了聯系(此處“會計”意指會計處理,即英文fairvalueaccounting中的accounting,是與fair value measurement中的measurement相對應的概念)。因此,SFAS157不僅僅規范了公允價值的定義、計量框架與表外披露,也規范了表內確認(如何計量金額)。這才引起金融機構應用SFAS 157時對金融資產大幅度貶值甚至出現虧損的非議。此外,必須指出的是,SEC在研究報告中前后連續應用了三個相互關聯卻又明確有區別的概念:“公允價值計量(fairvaluemeasurement)”、“調到市價會計(mark-to-market accounting)”與“公允價值會計(fair valueaccounting)”。筆者總體上認同SEC對這一系列基本會計術語的界定及其意義,并將在后文的相關論述中再次將其作為“關鍵詞”進行深入辨析與探討,因為這對于全面理解并改進現行SFAS 157、合理評價公允價值會計的經濟后果并最終為特定的交易或事項確定合適的計量屬性與會計處理方法至關重要。
(二)公允價值會計對投資者可獲取財務信息質量的影響根據SEC的廣泛調查,與前述“公允價值會計促成金融危機”論者持相反觀點的其他市場參與者,特別是一般投資者認為,公允價值會計有助于增進向公眾提供的財務信息透明度。這一論斷還認為,危機的根源在于糟糕的貸款決策、不充分的風險管理以及當前監管方式中的缺陷,而并非會計。公允價值計量只是通過財務信息向市場傳遞訊號,“中止采用公允價值會計無異于射殺報信人(shootingthe messenger),資本提供者將無法獲知金融機構的真實經濟狀況”。
按照上述觀點,SEC得出研究結論,“投資者廣泛支持以下觀點――公允價值信息是有用的。增進了其可獲取財務信息的質量……公允價值會計較為透明地反映了當前經濟條件下被投資公司資產與負債的價值。中止公允價值會計將導致信息與投資者信心的喪失”。
財務報告的首要目標是滿足投資者的信息需求,即向投資者提供對其決策有用的經濟信息。為達到這一目標,遵循公認會計原則得到的會計信息必須滿足一系列質量特征,其中最主要的是可靠性與相關性。依據SEC的邏輯,“公允價值信息是有用的,增進了(投資者)可獲取財務信息的質量”,因為“公允價值會計較為透明地反映了當前經濟條件下被投資公司資產與負債的價值”。顯然,公允價值信息對投資者的有用性以及對財務信息質量的改進,均建立在公允價值會計反映資產與負債價值的透明度基礎上。那么。何謂透明度?透明度在當前美國GAAP尤其是財務會計概念框架下是如何界定的?透明度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改進如何來體現?當采用公允價值來計量所謂為交易而持有的和可供出售的證券價值、并將這兩類證券公允價值的變動分別計入當期損益或者資產負債表的權益部分,試問,這樣處理下所提供的信息是否也是透明的信息?此類證券已實現收益(已出售部分)與未實現收益(繼續持有部分)都列入當期收益或當期凈資產,究竟是顯示了企業真實的財務圖像,還是歪曲了企業的真實財務圖像?迄今為止,不論SEC或FASB都不曾對透明度給出明確的公認的權威性解釋。透明度(transparency)最早由SEC前主席約瑟?利維特(ArthurLevia)在1997年5月29日的一次演講中提出,用以反映會計準則和財務報告高質量的標準。該演講后來以“高質量會計準則的重要性”為題發表在美國會計學會(AAA)的刊物《Accounting Horizon》1998年3月號上。他認為,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必須導致可比性、透明度和提供充分的信息披露”,并反復強調,財務報表必須根據會計準則表現真實(真實的企業財務圖像),要給予投資者對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因此,按照利維特的本意,如實反映是透明度的前提與靈魂。
事實上,筆者發現(包括SEC自身回顧這一領域學術研究文獻所得到的結論),來自資本市場的經驗證據表明,所謂“透明地”及時反映證券價值上升與下降的公允價值信息,其“價值相關性”(股票價格與已確認或已披露公允價值信息的相關性)要遠遠高于其目前已被驗證的可靠性。那么,僅具有所謂的相關性而缺乏充分的可靠性,是利維特要求的透明度嗎?因此,本文作者認為,在明確界定“透明度”及其在會計信息質量特征體系中的地位、進一步檢驗(結論很可能是需要改進)公允價值信息可靠性之前,SEC關于“公允價值信息是有用的,增進了投資者可獲取財務信息質量”的結論值得懷疑。
(三)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對金融機構資產負債表的影響 在針對公允價值會計的爭論中,美國有些人士堅稱,要求采用公允價值會計的會計準則可能不恰當地影響了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針對這種反對意見,SEC從市場中廣泛基礎上的金融機構總體抽取了50家作為樣本,研究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對每一金融機構的影響,具體考察其資產負債表上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與負債比重以及這些項目采用調到市價會計的情況。同時,SEC研究報告對那些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項目在SFAS 157公允價值層級中所處的層次進行了評估,并重點關注歸入第三層次的項目。SEC發現,樣本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表中,只有少數資產(45%)和負債(15%)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
直觀地看SEC所報告的數字,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包括SFAS157與SFAS 159《公允價值選擇權》)對金融機構財務狀況(對資產負債表的考察)與報告收益(對收益表的考察)的影響似乎有限。這一經驗數據對SEC的下一步研究(公允價值會計對2008年銀行失敗的影響)似有深意,即不難得出結論,公允價值會計并未在金融機構失敗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全面、客觀引介SEC對這一部分的研究方法之前,筆者對其結論暫且持保留意見。這里有兩點值得重點關注。其一,SEC對公允價值層級中第三層次估計進行單獨考察,包括研究期間內第三層次估計比重的變化情況、采用第三層次估計的金融機構特征與具體資產、負債類型以及第三層次估計相關的信息披露。公允價值第三層次的估計是在缺乏可觀察的市場價格(輸入變量)下企業的主觀估計,獨立的注冊會計師是難以審計的。不論企業吹噓所使用的估計方法、技術及模型如何科學,相對于第一、第二層次以可觀察輸入變量為基礎得到的公允價值信息,第三層次估計的信息質量更令人擔憂。信息使用者在多大程度上可信賴管理層的主觀判斷及其選用的估值模型?并且,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公允價值估計值時,幾乎不可能獲取充分證據以有效地展開獨立鑒證。那么,一旦缺乏充分可驗證性的估計數字充斥于財務報告,財務會計反映已發生事實的本質特征將完全喪失。其二,公允價值會計準則在實務中的應用情況也有疑點。如研究報告所揭示的,平均意義上樣本公司中45%的資產采用公允價值計量,但這一比例并非均勻地分布于各金融機構,有的機構比重低于10%,有的則高達75%。負債的情況也類似。樣本機構中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負債平均比重為15%,但有的機構比重低于5%,有的則將近50%。那么,上述分布情況是否真實反映了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類型及其交易模式?在所研究的金融機構這一行業內部,公允價值計量比重的明顯差異是否還能代表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四)公允價值會計對2008年銀行(營業)失敗的影響針對有人指責“公允價值會計導致2008年間一家或更多家金融機構失敗”的觀點,SEC對失敗銀行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用情況(2006-2008年間)進行了評估,對直接導致銀行破產的喪失充分資本化能力的關鍵影響因素作了分析,并評價公允價值計量相對于其他因素對資本充足性的影響。其基本結論是,“公允價值會計并未表現出在2008年間發生的銀行失敗中扮演重要角色或者是銀行失敗的一個主要基本成因。相反,在美國。銀行的失敗表現為以下因素的結果:不斷增長的很可能發生的信用損失、(投資者)對資產質量的擔憂以及在某些例子中不斷銷蝕的貸款人與投資者的信心。對于確實確認大規模公允價值損失的失敗銀行而言,并未驗證以下一點。即上述損失的報告是銀行失敗的原因”。
筆者認為,全面理解并客觀地評價公允價值會計在近期美國及其他國家與地區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營業失敗中所扮演的角色,需要一系列基礎背景知識,其中一項內容是會計研究工作者比較或缺、而對于制定并改進主要應用于金融機構這一特殊行業的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又至關重要――治理銀行的監管框架以及銀行監管資本要求與以GAAP為基礎編報的財務報告(主要為權益信息)之間的相互作用。用于評估銀行資本充足性的監管資本是否完全按GAAP報告的權益為基礎確定?結合當前人們關于SFAS 157與公允價值會計的爭論,因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所引起的影響權益金額確認的所有公允價值變動是否同時影響了相同期間的銀行監管資本?基于向投資者與債權人提供決策有用信息的財務報告目標應如何與金融機構旨在促進金融安全與穩健的審慎監管目標相協
調?假設SEC的研究結論可以接受,即依據所作調查“并未表明公允價值報告是任何一家銀行失敗的主要成因”,“這些銀行失敗的最重要因素是銀行的基礎借貸活動”,那么,失敗銀行資本降低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公允價值會計與SFAS 157和銀行資本降低的關聯度有多深?或許可以提出與SEC類似的疑問:“如果公允價值會計得到更為廣泛的應用,將增加還是降低這些銀行借貸活動與風險管理的透明度?將避免還是會擴大銀行的營業失敗?”
(五)FASB制定會計準則時采用的程序在研究報告中,SEC簡略闡述了當前美國獨立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雖然“法案”要求研究的關鍵問題是對那些要求采用公允價值會計的會計準則進行修訂的合理性與可行性進行考慮,但SEC認為,“為恰當理解此類修訂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完整地理解會計準則如何開發并是重要的”。SEC在分析FASB會計準則制定程序后重申,“獨立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是開發中立且無偏向會計指南的最佳方式”。其評估FASB準則制定效果的基本結論是“運行良好,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來改進當前的程序,包括可能增進程序及時性和透明度的措施”。筆者基本贊同SEC的觀點,即捍衛民間機構(FASB)準則制定的獨立性與權威性,但需改進準則制定的及時性與透明性。鑒于美國會計準則制定權最終保留于SEC自身這一事實,SEC的觀察與建議未必是全面、公允的。美國現行會計準則制定程序還存在哪些瑕疵?準則制定程序在保障高質量會計準則方面發揮多大作用?此外,隨著IASB及其所制定IFRS在全球范圍內的影響日益加深,國際合作因素(如美國GAAP與IFRS合作與趨同的努力)應如何在準則制定程序的改進中予以考慮?
(六)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的備選方法SEC反對否定SFAS 157的各種觀點。其在研究報告中駁斥了強加在SFAS 157上的各項罪名,但基于“法案”對“可以替代SFAS 157所涉及相關要求的會計準則”展開“研究”的指令,仍對公允價值計量的潛在替代方法進行探討。SEC通過兩個渠道來捍衛其“不應中止SFAS 157"的前述結論。第一,探討中止SFAS 157指南的具體后果,認為“中止該準則本身將不會改變公允價值會計要求,但可能刪除當前運作的執行指南……”只會帶來實務的倒退,導致公允價值計量指南的不一致以及某些場合的相互矛盾”。第二,評價可獲取的替代方法(如歷史成本基礎的計量),認為“盡管存在此類替代性的計量基礎,但每一替代屬性均有其優缺點與實施問題。結合考慮公允價值信息對投資者有用性的證據,中止公允價值會計、回歸歷史成本基礎的計量很可能增加投資者的不確定性”。當然,SEC重申“采取改進公允價值條款應用與理解的額外行動是明智的”,包括“非活躍市場中確定公允價值的補充指南(包括檢驗非流動性的影響)、評估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中計入信用風險是否向投資者提供了有用信息以及加強當前的列報與披露要求”。
筆者認為,SEC關于改進公允價值條款應用與理解的具體附加行動是對現時金融危機背景下,財務會計領域亟需處理的難題的積極回應。其中,在非活躍市場下如何確定公允價值事實上指出了SFAS 157中計量指南的不足,而截止當前SEC與FASB給出的解答(主要為2008年9月30日的聯合聲明)發揮多大程度的作用尚難評論。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則是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決的領域。公允價值在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之間明顯不對稱的應用是不爭的事實,當前的金融危機不過將這一問題更加突顯出來罷了。在列報與披露方面,市場對表內列報金額與表外披露信息的反應明顯不同。未實現的公允價值變動金額應否進入財務報表,或在表外披露,或如何實現兩種信息傳遞方式的有效結合,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此外,如何保證會計主體主動披露更多相對可靠的公允價值估計性的信息?回到財務會計基本理論層面,現行概念框架中的備選計量基礎中,如何全面評估歷史成本基礎與公允價值屬性各自的優缺點?換言之,歸根結底,如何為適當的項目確定適當的計量屬性?這些都是SEC和FASB今后應慎重考慮的會計基礎問題。
二、SEC八項建議及其發現
筆者將研究報告中修訂現行會計準則與相關財務報告要求的合理性與可行性建議及其發現(即結論基礎)提供給讀者,旨在幫助閱讀SEC的最終結論。
(一)應改進而非中ZSFAS 157首先,SFAS 157并未確定何時應該應用公允價值,僅僅提供公允價值的通用定義及其應用的通用框架;其次,中止SFAS 157本身將只會使實務面臨公允價值計量指南的不一致以及某些場合的相互沖突;再次,其他建議已致力于對當前準則的必要改進。
(二)不應中止現行公允價值與調到市價要求一是公允價值與調到市價會計已存在多年,突然消除將削弱投資者對財務報表的信心;二是公允價值與調到市價會計并未表現為是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失敗的“成因”;三是調到市價會計通常只限于應用在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資和某些衍生性投資。對許多金融機構,這僅代表其全部投資組合的一小部分;四是90%以上采用調到市價會計的投資是以可觀察輸入變量(如活躍市場中的報價)為基礎估價的;五是投資者總體上贊同,雖然改進是適當的,但公允價值會計提供了重要且透明的財務信息。
(三)采取額外措施改進與當前公允價值要求相關的應用與實務,尤其是當其與第二、第三層級的估計相關時其一,應通過開發非流動或非活躍市場中確定公允價值的應用與最佳實務指南來改進公允價值要求;其二,應改進現行與公允價值影響相關的披露與列報要求;其三,FASB應評估將信用風險變動計人負債計量是否向投資者提供有用信息,包括是否提供充分的透明度;其四,需加強在估計公允價值時應用管理層判斷的教育方面的努力;其五,FASB應考慮對其估價智囊團(ValuationResourceGroup)實施變革。
(四)應重新考慮金融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美國GAAP并未提供評估減值的統一方式;披露某些減值事項時,可通過要求在收益表中列示其他全面收益(OCI)來改進其應用;對許多金融機構,采用調到市價會計的金融資產僅代表其投資組合中的少數;金融機構的投資組合中,較大比例由AFS證券或貸款構成,后者存在減值判斷(損失應于何時在收益表中報告)的困難;當證券價格得以恢復時,現行減值準則通常不確認收益,除非該投資已被出售。
(五)實施進一步指南以促進合理判斷的使用SFAS 157是一份以目標為基礎的會計準則,其應用依賴于合理和理性的判斷:合理的判斷是達到投資者所希望的中立且無偏向公允價值計量的平臺;已要求SEC~PCAOB強調對會計與審計準則應用中合理的判斷予以支持。
(六)應持續制定會計準則以滿足投資者的需求投資者及絕大部分其他人士認同,財務報告的主要目標是滿足投資者的信息需求;大部分人認同,公允價值計量向投資者提供了有用信息,滿足了其信息需求;除滿足投資者信息需求外,通用目的財務報告還有次要作用,對其他方如審慎監管者可能具有額外的效用;如修訂通用目的財務報告是旨在滿足其他方需求、卻可能危及投資者的需求時,不應進行修訂。
關鍵詞:現時經濟環境 公允價值審計 職業判斷
一、引言
但凡涉及到管理人員判斷和評估機構估計的會計項目就容易縱,比如公允價值會計和資產減值。由于主觀判斷和估值技術的引入,使得操縱的空間變大,因此財務報告存在重大錯報風險。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更是引起了人們對公允價值會計的廣泛關注,顯示了公允價值會計的棘手與復雜。據2011年12月28日華爾街日報報道,SEC 2010年對802家公司共發出874封信函,批評有關資產公允價值評價、估計及所使用的方法問題。2010年,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對“四大”的調查報告中顯示,審計缺陷的比例是2009年的兩倍。其中,由公允價值會計和減值所引起的審計缺陷的比例(53%)較2009年提高了兩倍。公允價值已經成為監管機構所關注的首要問題,因此,注冊會計師的專業謹慎和職業判斷顯得尤為重要。2011年5月,IASB了獨立的公允價值計量準則IFRS 13,在豐富了公允價值計量指南的同時,也給當前特殊經濟背景下的公允價值會計帶來了很大的不確定性。在沒有可觀察的市場價格供參考時,公司如何評價資產、如何衡量公允價值、如何審計公允價值等問題非常棘手,因此,非常必要探討一下現時經濟環境下基于風險理念的公允價值審計。
二、現時經濟環境下存在的公允價值審計缺陷
(一)審計缺陷的定義
根據PCAOB頒布的《審計準則第7號――業務質量符合準則》,審計缺陷是指當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1)注冊會計師審計時沒有取得相關準則法規所要求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2)注冊會計師對業務出具了不恰當的審計結論;(3)審計報告在特定環境下不適合;(4)會計師事務所沒有保持與被審計單位之間的獨立性。
(二)存在的公允價值審計缺陷
根據PCAOB對“四大”2008-2010年的年度調查總結得到,在現時經濟環境下存在的公允價值審計缺陷如下:
1.關于公允價值估值的審計缺陷。不能理解估價機構和評估專家所使用的估價模型中的方法、模型和假設;用被審計單位所請用的同家評估機構去證實公允價值計量的合理性,導致無法發現并糾正可能存在的錯報風險;沒有調查不同來源所導致的價格上的重大差異,沒有調查內部審計是否影響到了估價的差異,沒有調查被審計單位是否有可能對評估機構所估計的價值進行了調整,而缺少這些調查增加了價值評估結果的不合理的錯報風險;在沒有評價兩個資產組是否類似的情況下,用一個資產組的收益或者折現率來評估另一個資產組的價值,使得結果不公允。
2.檢測方面的審計缺陷。僅依賴臨時的檢測,并沒有在資產負債表日進行測試,使得無法證實資產價值是否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未對已識別的重大風險作進一步充分的實質性程序;過度依賴內部控制和內部審計而未進行實質性測試;未能有效評估企業合并中是否所有的資產和負債都已進行了識別和記錄;未能有效測試由外部評估專家所提供的數據的準確性和適當性。
3.披露。未能識別和控制被審計單位關于公允價值計量層級披露的相關控制;未能有效驗證所披露的公允價值計量二、三層級分類的合理性以及未能判斷計量的輸入值是否可觀測。
4.風險評估。無法對公允價值計量輸入值進行有效的控制測試;制定過高的風險可接受水平而使得無法發現一些重大錯報;沒有調查被審計單位是否制定了應對估價差異相關的控制。
5.預期的金融信息假設。未能有效評價關于銷售增長率、資本成本、永久增長率和折現率假設以及利潤增長的合理性;沒有考慮行業增長率;錯誤地使用未經修正的預期金融信息;未能評估風險溢價發行方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未能評估資產組合中單個資產價值權重的變化。
三、現時經濟環境下公允價值審計面臨的挑戰
PCAOB的調查結果顯示,近幾年公允價值審計所引起的審計缺陷愈演愈烈。當前,隨著經濟形勢的持續低迷、IFRS 13的出臺,基于風險概念的公允價值審計面臨著一系列的挑戰。
(一)復雜、不確定的經濟環境增加了審計風險
自金融危機爆發后,近幾年全球經濟恢復緩慢,世界經濟形勢仍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與危機之前的經濟情況相比波動明顯。2011年9月,國際貨幣組織對全球經濟增長的預測由6月的4.5%改到了9月份的4%。艱難的經濟形勢會影響到企業的運作和財務報告,進而影響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告的審計。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增加了審計風險中的固有風險和檢查風險。
一方面,復雜、不確定的經濟環境使得管理層財務報告的列報和披露可能未能根據環境的變化做出及時的調整或者披露不夠充分,使得財務報告本身的風險增加,增加了財務報告審計的難度。
另一方面,審計計劃是個連續、重復的過程,審計活動的性質和范圍會根據審計環境的變化而進行調整。變化著的經濟環境可能會使注冊會計師再評估審計計劃、重要性水平、風險評估(包括已識別的舞弊風險和其他重要性風險)以及計劃的審計應對是否適當。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年報審計時較早地制定審計計劃及實施風險評估程序,那么這種再評估就顯得更為重要。而這種不間斷的工作加大了公允價值審計的后續成本,增大了注冊會計師迫于外界的壓力和審計費用的限制而審計不足的檢查風險。
(二)復雜的公允價值計量增加了職業判斷的難度
IFRS 13統一了公允價值計量的三個級別。第一級別,判斷是否存在同類資產或負債的活躍市場報價(第一級輸入數據),如果存在,則使用第一級輸入數據,作為第一級公允價值計量;如果不存在第一級輸入數據,那么則考慮第二、第三級別;第二級別考慮是否存在除同類資產或負債活躍市場報價之外的可觀測輸入數據,如果市場上不存在可觀測的輸入數據,那么則考慮第三級別,采用模型等估值方法進行公允價值計量。估值方法有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除了第一級別規定用市場法外,其他級別估值方法不受限。IFRS 13雖然統一了公允價值的計量,對公允價值進行了明確的定義,但其復雜和實施難度加大了審計風險。
1.對三個級別分類的判斷。第一級和第二級的主要區別在于第一級輸入數據只是同類資產或負債的活躍市場報價,而活躍市場上類似資產或負債的報價只能屬于第二級公允價值計量。注冊會計師需要關注市場上存在的究竟是該資產的“同類”還是“類似”。此外,第二級輸入數據還包括收益曲線的利率、信用風險、以及市場佐證輸入數據(通過對可觀測市場數據運用相關分析或其他方法得到的輸入數據)等。而第三級的不可觀測輸入數據與第二級的市場佐證輸入數據有時具有模糊、難以界定的情況,注冊會計師要關注市場數據是否可觀測,而數據的可觀測性又依賴市場的性質。
2.對數據是否可觀測的判斷。數據是否可觀測尤為重要,管理者因自我偏見或自身利益,可能有意無意地忽視可觀察的市場假設和數據,而使用內部建立的評估模型,使評估得到的結果更為“滿意”。數據的可觀測性依賴于市場的性質。首先,IFRS 13要求市場的選擇是該項資產或負債的最主要市場或最有利市場,因此注冊會計師運用職業判斷,搜集審計證據以證實被審計單位公允價值計量的市場選擇符合準則要求,當然,注冊會計師不必驗證每個市場的信息,但是,應考慮所有可獲取的市場信息并考慮地理位置因素,增加了審計的難度。其次,市場情緒影響到可觀測數據的提供。比如金融市場上的交易活動明顯減少,市場變得不活躍,這會引起可觀測數據的減少。對被審計單位來說,當可觀測數據不可得到時,就會用不可觀測的數據作為第三級別的輸入值,進行價值估計,又或者對估值技術的應用從一個估值模型轉到另一個估值模型,這些結果都使得價值更容易受管理機構和評估者的主觀判斷影響,增加了錯報的可能;對注冊會計師來說,難度在于需要判斷是否存在不活躍的市場使得相關數據變得不可觀測,而且市場由活躍到不活躍的狀態變化的臨界點是不明顯的,所以,評價一個市場是否活躍要求職業判斷。
3.對估值模型的判斷。一個完善的估值模型的建立和維護要求極高,給企業和各評估機構帶來了極大的挑戰。比如金融工具的估價模型,很多都采用凈現金流量現值估價模型。模型包括理論、假設和數據三個部分,理論部分描述了計量中各個變量之間的關系,假設使得模型中不確定變量的計量成為可能,數據可能是與金融工具有關的假設或實際的信息,又或者是評估金融工具價值的輸入值。三個部分是組成模型的基礎,注冊會計師在對此進行審計時要對這方面的合理性尋找證據并做出判斷,但是這些審計證據可能很難取得。
(三)資產負債本身的性質難以理解
資產或負債本身可能隱含著風險。比如在金融工具公允價值審計中,如果注冊會計師不理解被審計單位金融工具的性質和持有目的,就不能很好地識別以下情況:(1)一項交易的重要方面是缺失還是未被準確記錄;(2)公允價值計量是否合理;(3)資產或負債的內在風險是否很好地被管理層理解和控制;(4)金融工具是否被合理分類。為了完全理解被審計單位持有的金融工具,注冊會計師不僅要理解其性質和持有目的,而且要了解金融工具涉及的交易中的各項條款以及這些交易的影響,另外,還要了解這些金融工具如何融入企業整體風險管理策略。這些都對注冊會計師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建議與小結
長久以來,財務報告的公允價值部分存在著較高的風險,公允價值審計一直是審計的一個難點。為了降低日趨上升的公允價值審計缺陷,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2012年年12月6日專門《審計警示第9號――現時經濟環境下風險的估計與報告》(Staff Audit Practice Alert 9),幫助注冊會計師辨識當前經濟環境下可能影響財務報告重大錯報的項目,包括公允價值衡量與估計。國際審計與鑒證準則委員會(IAASB)也于2012年年12月《審計警示第1 000號――金融工具審計中的特殊考慮》(International Audit Practice Note 1 000),對注冊會計師審核財務報告內部評價及其他問題提供實務指導,幫助注冊會計師了解金融工具的風險以及不同的評價技術與相關控制。
可見,在現時經濟背景下,國際各方正在努力完善公允價值審計。而對于引入我國較晚、發展較慢的公允價值審計,我們應當積極研究公允價值計量的相關理論問題,積極普及估值理論、估值模型、估值方法、預測技術等知識,為公允價值計量奠定基礎。與此同時,金融機構實施公允價值計量的條件比較成熟,應當允許它們完全采納IFRS的相關規定,鼓勵它們在公允價值計量上先行先試,積累經驗。在先發展公允價值計量的基礎上再來帶動公允價值審計的發展。同時,我國要時刻關注國際公允價值審計的研究成果,并加以學習和借鑒。
參考文獻:
關鍵詞:公允價值 金融危機 公允價值計量
一、 公允價值概要
IFRS No.13規定了公允價值的定義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并自愿的各方之間交換一項資產或結算一項負債時所采用的金額。而FAS No.157則規定為在計量日,在報告主體交易的市場參與者之間的有序交易中,為某項資產所能接受的價格或為轉移負債所支付的價格。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準則基本接近即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
從中不難發現公允價值的幾個特性:以交易主體所在市場為基礎。公允價值的確定需要根據所在市場其他同類商品的交易價格進行確認,市場越活躍,交易量越大,樣本越大,交易主體在虛擬交易中所確認的價值就越準確。脫手價格為價值基礎。反映了市場參與者對資產和負債未來現金流變化的預期。有效市場。是指這個市場中所發生的交易是完全按照市場參與者的意愿進行的,是他們通過理性的分析做出最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決定,不存在盲目和強制的因素。公平交易。指參與者都是獨立的主題,關聯方交易的雙方也處于相對平等和獨立的地位。
二、金融危機中公允價值所扮演的角色
2007年末爆發的金融危機使會計界,金融界和政界開始了重新一輪的對公允價值的大討論。金融界作為受害者認為公允價值的順周期性使金融機構不得不計提大量的資產減值損失,導致投資者信心喪失進行恐慌性的拋售,引發價格的進一步下跌并惡性循環。而會計界則認為公允價值根本不具有順周期性,出現順周期性的原因是因為人們對于這種市場現象的不理性。在危機的市場中,市場已經不滿足有效,公平和理性的特點,由于交易量的萎縮沒有其他合理的價格可以依據,人們只能錯把減值資產當作公允價值。公允價值只是這種現象的“替罪羊”。
三、 金融危機下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的修改
美國方面,2008年9月30日,SEC和FASB針對在不活躍市場下如何確定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了指導意見,允許在某類資產缺乏活躍的公開市場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合理的主觀判斷來確定其公允價值。國際方面,2008年10月13日,IASB公布了IFRS No.39,對金融工具的分類,確認和計量做出了調整。而歐盟則在當年廢除了金融機構對公允價值會計準則的使用。
四、公允價值出路何在
公允價值是在保證可靠性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去體現數據的相關性,以促進信息使用者進行更有效的決策。所以,公允價值本身并不應該成為人們聲討的對象。而我們應該把是否堅持公允價值的問題落實到如何準確獲得和如何正確對待上。
就前者,筆者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一是營造公允價值計量的優良環境。當市場的確處于萎縮狀態,“看不見的手”已經失靈的時候,需要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進行必要和適當的調節和干預。二是改進估值技術建立合理,統一,全面的估值模型。內部定價,第三方估價,預期損失模型,對于預設參數等都可以為改進估值技術提供思路。三是相關會計及管理人員的培養。首先,他們必須是技能上的達標者,沒有扎實的基礎和應用知識絕對無法提供準確的數據。再者,他們必須是職業道德的遵守者。只有這樣他們的披露才會被廣大信息使用者接受和認可。
就后者,也有兩個建議:一是用合適的方法對公允價值進行充分披露。不管是表內披露還是表外披露都要讓信息使用者充分理解公允價值在公司財務狀況上所發揮的作用。還可以采用公允價值的可視化披露,動態呈現公允價值相關信息,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二是監管體系與會計準則的協調。一方面,金融監管切實要防止金融機構忽視高風險而盲目追求短期利益的行為,在會計上建立及時反饋和警示機制。另一方面,在特殊時期,監管部分可以根據市場的實際情況,配合宏觀政策,適當降低資本充足率,以緩解危機。
五、 結語
自20世紀80年代美國嚴重的儲蓄貸款危機以來,公允價值之間代替歷史成本成為了計量的主流。而21世紀初的這場金融危機,又把公允價值推上了風口浪尖,一度面臨是否應該被廢止的考驗。但事實和理性分析證明,金融危機的罪魁禍首仍存在于實體經濟,公允價值只是風險積累的表現,也是識別危機,打破泡沫的信號和警示。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允價值必將是大勢所趨,而且會計師們將孜孜以求的在追尋公允價值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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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劉忠,徐琛.《金融危機背景下公允價值的反思與變革》[J], 《財會通訊》2012
[3]鐘揚廉.《開辟公允價值論戰的第二戰場——基于金融危機背景下對公允價值的辯證思考》[J]《西南金融》,2012
現就職于財政部科研所財務會計室。東北財經大學會計學碩士,財政部科研所會計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特華博士后工作站金融學博士后。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IPO項目(申銀萬國證券公司特聘會計顧問),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主任。先后出版個人著作10余部,公開40多篇,為國內新會計準則應用的知名專家。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是我國第一部關于投資性房地產方面的準則。投資性房地產準則的引入有利于反映我國企業房地產的實際構成情況及各類房地產對企業經營成果的貢獻情況。投資性房地產如何界定、后續計量模式如何確定是當前企業在應用該準則時普遍關注的兩個重要問題。
1.如何準確界定投資性房地產?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投資性房地產應當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投資性房地產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2)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3)已出租的建筑物。
從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07年年報和2008年半年報的情況來看,披露投資性房地產絕大多數屬于出租建筑物。企業在將出租的建筑物確定為投資性房地產時,應重點關注一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1)出租房屋的產權問題。企業將出租的房屋確定為投資性房地產,企業必須擁有該房屋的產權,并且出租采用的只能是經營性租賃方式。企業應注意以下兩個特殊情形:①對于哪些房屋已抵押等產權模糊或不擁有產權的房屋出租則不能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②對于擁有獨立的房產證但沒有土地證(集體產權)的房屋出租則可以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2)閑置廠房、倉庫的出租問題。企業將閑置的廠房、倉庫出租,由于閑置的廠房、倉庫通常不屬于有活躍市場的房地產,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時一般不能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此外,如果倉庫提供的是專業的倉儲服務,則收取的是保管費和服務費,這和倉庫出租是有本質區別的,不應作為投資性房地產。
(3)房屋的部分樓層或部分房間的出租問題。房屋的部分樓層或部分房間對外出租,如果出租的這些樓層或部分房間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則應當確認為企業的投資性房地產,不能單獨計量和出售,則仍然作為“固定資產”或“存貨(開發產品)”進行會計處理。
2.如何理解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在符合新準則規定的條件下,才允許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同一企業只能采用一種模式對所有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從上市公司披露的2007年年報來看,上市公司絕大多數對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時采用了成本計量模式,僅18家上市公司(占有此類業務公司數的2.86%)采用公允價值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2008年金融街(000402)和昆百大A(000560)變更了投資性房地產會計政策,計量模式由成本模式變更為公允價值計量模式。
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所在地”一般是指投資性房地產所在的大中型城市的城區。(2)企業能夠從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不得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目前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尚未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的主要原因就是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計量的兩個前提條件很難同時滿足。企業要找到所有投資性房地產的活躍市場,確實很難。
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計量模式,《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對此作了進一步的補充規定:“在極少的情況下,采用公允價值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的企業,有證據表明,當企業首次取得某項投資性房地產(或某項現有房地產在完成建造或開發活動或改變用途后首次成為投資性房地產時)時,該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不能持續可靠取得的,應當對該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直至處置,并且假設無殘值。但是,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的企業,即使有證據表明,企業首次取得某項投資性房地產時,該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該企業仍應對該項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
此外,《企業會計準則講解2008》對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的確定也進行了規定:“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之間自愿進行房地產交換的價格。確定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時,應當參照活躍市場上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現行市場價格(市場公開報價);無法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現行市場價格的,應當參照活躍市場上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最近交易價格,并考慮交易情況、交易日期、所在區域等因素,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也可以基于預計未來獲得的租金收益和有關現金流量的現值計量。”
3.處置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如何處理?
處置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時,應當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余額,借記“其他業務成本”科目;按其成本,貸記“投資性房地產――成本”科目;按其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同時結轉投資性房地產累計公允價值變動。若存在原轉換日計入資本公積的金額,也一并結轉。
企業需注意的是,原轉換日產生的資本公積轉出時不得調整“其他業務收入”,而是調整“其他業務成本”。
【例析】某公司與英達公司簽訂租賃協議,將其原先自用的一棟寫字樓出租給英達公司使用,租期為1年,租賃期開始日為2007年6月10日。2008年6月10日,該寫字樓的賬面余額原價為20000萬元,已計提折舊6000萬元,公允價值為22000萬元。2007年12月31日,該項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24000萬元。2008年6月10日租賃期屆滿,公司收回該項投資性房地產,并以24800萬元出售,出售款項已收訖。假設該公司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不考慮相關稅費。
①2007年6月10日,自用房地產轉換為投資性房地產:
借: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220 000 000
累計折舊60 000 000
貸:固定資產200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80 000 000
②2007年12月31日,公允價值變動: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20 0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 000 000
③2008年6月10日,收回并出售投資性房地產:
借:銀行存款 248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 0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80 000 000
其他業務成本 140 000 000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22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20 000 000
關鍵詞:公允價值;FAC No.7;FAS 157;問題與突破;未來方向
一、前言
2008年的金融危機對公允價值會計是一大考驗。發源于美國次貸危機的這場金融海嘯,使大批銀行和金融機構損失慘重,國際著名投資銀行雷曼兄弟、高爾斯登等相繼倒閉,各大企業在金融衍生品投資中也損失慘重。在這一背景下,美國金融界出現了指責公允價值的聲音,認為公允價值惡化了金融危機,是在危機中“落井下石”、加劇危機的“幫兇”,美國、歐盟、日本等都相繼要求暫停公允價值使用。2008年10月3日美國眾院通過的救助法案最終稿(“2008緊急經濟穩定法案”)中,要求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下同)在法案生效后的90日內(即2009年1月2日前)向國會提交有關公允價值計量對金融危機影響的調查報告。10月7日,SEC任命副首席會計師詹姆士·克勞克(James Kroeker)為項目負責人,開始根據救助法案對公允價值會計準則進行調查。
隨著這些爭論,公允價值計量面臨何去何從甚至生死攸關的艱難選擇。SEC和負責制定會計準則的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下同)都表達了對現行公允價值計量的支持態度,外界則將金融危機中要求修改公允價值計量譏諷為“體溫不正常卻要求修改溫度計”的荒唐行為。同時,迫于各方壓力,FASB也迅速妥協性地采取行動,對公允價值計量進行修改,主要針對不活躍市場中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確定進行了改進和完善。
2008年12月30日,SEC首席會計師和公司財務部辦公室向美國國會遞交了長達211頁的調查報告。報告聲明,公允價值在金融危機中并沒有對金融企業的倒閉推波助瀾,在2008年的多家銀行倒閉案中,公允價值的負面作用并不明顯,因此反對停止使用公允價值計量,建議改進現存的會計實務,包括重新考慮會計損失計算,改進附加指引以確定非活躍市場中的公允價值。
SEC提交的報告使這場公允價值計量之爭基本上塵埃落定,公允價值會計有趟過荊棘、“輕舟已過萬重山”的感覺,未來的公允價值使用已是大勢所趨。而在這場關系公允價值前途和命運的大爭論之后,進一步反思公允價值會計,以保證公允價值會計的正常、健康發展,比任何時候都顯得必要。
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以2000年2月的第七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FAC No.7,下同)和2006年9月的第157號財務會計準則公告(FAS 157,下同)為典型代表。從這一個概念公告一個準則公告看,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仍然存在諸多缺陷、痼疾甚至錯誤,而不僅僅是這次金融危機中提及的非活躍市場中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確定問題(后者僅僅是一個單純的技術性問題)。正確認識美國公允價值研究中存在的問題,是保證公允價值會計健康發展的必要前提和必由之路。
二、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現狀與進展
在FASB關于公允價值的研究中,FAC No.7和FAS 157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本文的分析主要圍繞這兩個公告展開。
(一)對FAC No.7的分析
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前,FASB曾在多個準則中定義公允價值。鑒于分散在各個準則中的公允價值定義在表述上各不相同,缺乏概念上的統一性和邏輯上的一致性,造成了公允價值理解上的困難和混亂,公允價值計量也不統一,因此,制定一個統一的、邏輯一致的公允價值概念和計量理論體系勢在必行;同時,由于自1988年以來FASB一直致力于從現值計價角度研究公允價值計量,因此,FAC No.7《在會計計量中使用現金流量信息和現值》(Using cash flow information and present value in account-ing measurements)應運而生。
FAC No.7有兩個中心:一是對公允價值概念進行重新定義,并強調會計應以公允價值進行計量;二是規范現值計價技術,尤其是尋找以現值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有效方法。FAC No.7在形式上主要是現值計量技術的總體規范,但其實質則是通過市場(以現值)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規范。其中對現值計量技術的各種討論和規范,都從屬于如何通過現值“捕捉”和確定公允價值,而FASB一再強調公允價值就是現行市場價格。
FAC No.7以后,對涉及公允價值的舊準則的澄清、新準則的制定,以及公允價值在實務中的運用,并無大的改善。筆者以為原因可以歸結為三個方面:(1)從現值計量角度規范公允價值計量,著眼點值得探討;(2)在理論上,可以把現值計量技術設計得很完美,但在實際運用中要用它去估計公允價值則困難重重——未來現金流量能準確估計嗎?如何選擇合適的貼現率?未來不確定性的客觀存在決定了這兩個問題永遠無解;(3)公允價值的定義雖然統一了,但并不明確:公允價值和價格之間究竟是什么關系?自愿而非強迫或非清算基礎上交易雙方在市場中的交易價格,究竟哪一個(買入價?賣出價?脫手價?中間價?等等)是公允價值?難道歷史成本就不是自愿交易形成的價格?為什么某種情況下歷史成本就是公允價值?這些問題在FAC No.7中都不能找到答案,容易引起混淆。以我國的情況為例,在2000年2月FAC No.7以后,對公允價值的討論就一片混亂:說它是單獨的、新的計量屬性者有之;說它是組合或復合計量屬性者有之;說它絕不是計量屬性者有之;說它是評判標準者有之。真可謂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基礎性概念的模糊,必然極大地阻礙公允價值的運用推廣,這是不言而喻的。
顯然,FASB對FAC No.7的缺陷是清楚的。經過此后兩年多對公允價值計量的反復討論,2003年6月,FASB啟動“公允價值計量”項目,并于2006年9月了“公允價值計量”準則(FAS 157)。
(二)從FAS 157看FASB公允價值的研究現狀與進展
FASB公允價值研究的最新進展,集中體現在2006年9月的FAS 157中。新準則對公允價值定義、不同項目的公允價值計量、初始確認時的公允價值、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和公允價值級次以及公允價值披露等進行了系統深入的闡釋和規范,它是第一個完全從公允價值本身(而不是從某種特定計價方法如現值的角度)對公允價值計量進行全面規范的專門準則。
FAS 157將公允價值定義為“在計量日,市場參與者之間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資產收到的價格或轉移負債支付的價格”。為方便對概念的理解,FASB專門對概念中涉及的專用術語——市場參與者、有序交易、主市場和最有利市場、計量日的虛擬交易等——做了針對性解釋;在該準則中,FASB第一次明確將公允價值確定為脫手價;同時,將公允價值的估價技術劃分為三類: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并根據估價所使用參數的不同,將公允價值劃分為不同的級次,并規定不同級次的公允價值,披露要求不同。
研究者認為,FAS 157對公允價值計量的研究有三大創新:一是提出脫手價計量目標,使公允價值的定義更加明確,解決了“公允價值是什么”的問題;二是堅持市場參與者觀,強調公允價值就是主體以市場參與者身份估計的、資產或負債在有序的虛擬交易中的價格;三是提出公允價值級次概念,根據估價參數的可靠性程度將公允價值分級,并規定不同的披露要求,從而有效限制了主體在公允價值計量過程中的操縱行為。因此,FAS 157的是一大進步,它使公允價值概念和計量變得具體、明確、統一,并具有可操作性。
事實是否果真如此呢?有意思的是,2008年5月,FASB主席羅伯特.H.赫茲(Robert H.Herz)和財務會計基金會董事琳達.A.麥克唐納(Linda A.MacDonald)特地了一個針對FAS 157的解釋,該解釋專門說明現行財務報告中什么地方使用公允價值、什么是公允價值。這說明,雖然FAS 157對公允價值定義、計量、披露進行了詳細規范,但即使在兩年后、甚至在美國,對公允價值概念的理解和公允價值的使用,仍然存在困惑,FAS 157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的確,從本質上看,FAS 157只不過是對原來分散在不同準則(或概念公告)中的公允價值計量進行梳理,把一些術語進一步澄清而已。即使在最基本的公允價值概念上,也沒有實質性的突破。我們可以對FAS 157和FAC No.7的公允價值定義做一比較(見表1):
通過比較可以發現,上述兩個公允價值概念,在時間、交易性質、市場參與者方面,本質上并沒有任何變化。因此,FASB只不過在一次次想盡辦法以各種表達方式把同樣的內容力圖說得更清楚明白——在2008年5月羅伯特.H.赫茲和琳達.A.麥克唐納針對FAS 157的解釋中說得很明白:公允價值估價是尋求資產或負債的現行價值,而資產的公允價值估計就是計量日有序交易中(資產出售)收到的價格(現行交換價格觀念)。熟悉公允價值的人一定知道,FASB在公允價值計量中堅持計量時點現行價值的觀點是一貫的,并且始終認為該現行價值就是計量當時的現行市價。
同樣地,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計價方法,也只不過是參考資產評估方法將確定現行價值的方法進行了總結和歸類而已。
筆者以為,FAS 157的真正突破有兩點:一是把現行交換價格(即公允價值)明確確定為脫手價(正確與否另當別論),而不是再籠統地表述為“金額”,從而確定了公允價值的價格標準;二是對可靠性的認識發生了悄然轉變,承認不斷變化的市場價是可靠的,在公允價值計量中依據不斷變化的市場價對資產(和負債)賬面價格進行調整是可靠的。這一轉變突破了歷史成本原則下對可靠性的機械認識,在可靠性的三特征(反映真實性、中立性、可驗證性)中,對可驗證性有了全新的、科學的理解,從而真正做到了反映真實。
那么,FAS 157是否如其所愿讓公允價值定義和計量變得更明確清楚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正如前述,即使到了2008年5月,FASB仍在對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概念和使用進行解釋,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對公允價值的理解仍然存在困難。從我國的情況看,某種程度上FAS 157反而更加模糊或誤導了對公允價值的理解。比如在我國,已有學者通過對FAS 157的研究認為,公允價值是以市場為基礎的計量,而原來的歷史成本等其他計量,都是特定主體的計量;公允價值是假想的交易(虛擬交易)中的價格,似乎可以與實際交易價格脫節;其他計量都是實際交易價格或以實際交易價格為依據,而公允價值則是以市場交易價格參數為依據的估計價格,需要使用估價技術估計得到。從這些研究中我們發現,某種程度上FAS 157使公允價值計量研究變得更加錯綜復雜、更加撲朔迷離;同時,不斷推出的新概念(如市場參與者、有序交易、虛擬交易等),導致了更多理解上的分歧,加大了公允價值的理解難度。這種現象的出現,與FAS 157自身的缺陷和FASB在公允價值理解上的誤區(或對公允價值的認識存在偏差)是密不可分的。
三、美國公允價值研究中存在的問題評析
FASB的公允價值研究,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公允價值理論與已的概念公告的沖突(外部沖突);一個方面是公允價值理論本身存在認識偏差(內部缺陷)。這種沖突和偏差,直接導致了FASB整個公允價值理論體系的混亂,以及公允價值研究的困難,使公允價值研究始終無法取得實質性突破。
(一)公允價值與概念公告的沖突
FASB財務會計概念公告的目的,是要以概念公告為基礎,建立一個連貫、協調、邏輯上內在一致的會計理論體系,并為會計準則制定提供理論支持。從1973年FASB成立以來,一直致力于這一目標。但是,FASB的公允價值研究,恰恰存在對概念公告的背離,這種背離的一個表現是準則中的公允價值定義與概念公告中資產和負債定義的沖突。
FAC No.6將資產定義為“由特定主體擁有或控制的、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將負債定義為“特定主體因承擔由過去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而導致的可能的未來經濟利益的犧牲,這種經濟利益犧牲表現為未來向別的主體轉讓資產或提供服務”。這兩個定義的顯著特征,是強調“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資產)或流出(負債)。研究者認為,FASB的資產和負債定義,是面向未來的,因此,按定義進行資產、負債的計量,必須考慮未來可能的現金流量(這正是FAC No.7中FASB力圖從現值角度進行公允價值計量的一個重要原因)。FASB也強調,資產(負債)本質上是未來經濟利益的流入(或犧牲)。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計量(包括此前的多個涉及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準則),卻一再聲明是計量時點(即當前、計量日)的現行價值,這個現行價值就是計量時點的現行交換價格;即使在收益法估價技術中使用到未來現金流量時,也反復強調這是在無現行市價的前提下,迫不得已用于估計現行市價的一種手段。可以說,公允價值定義是立足現在;而資產、負債定義,則是立足未來。雖然FASB在隨后的“157號準則公告總結”別說明,公允價值計量反映了現行市場參與者假設下與資產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入或與負債相關的未來經濟利益流出,但是,FAS 157中的公允價值定義與FAC No.6中的資產、負債定義的沖突,仍是很明顯的(孰對孰錯此處不予討論)。
(二)公允價值研究中存在的不當與錯誤
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從公允價值理論體系內部來說,存在著如下一些明顯的不當與錯誤:
1.混淆價值(計量屬性)和價格(計量單位)的界限。價值和價格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價值是商品的內在屬性,而價格則是商品價值的外在表現。將價值和價格混淆,直接導致兩個嚴重后果:一是混淆計量屬性與計價的關系,使“計量價值”(計量屬性問題)和“價值是多少”(定量化確定計量屬性的量,即單價、金額)這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界限徹底模糊。其結果,所有具體價格都被當作會計計量的不同計量屬性,對會計計價(具體價格)的討論,都成了計量屬性的討論;二是由于對計量屬性與計價的混淆,使會計在貨幣計量的背景下究竟應該選擇哪一個價格,選擇的標準是什么,反倒變得模糊起來。
2.對公允價值計量的本質認識不準確。公允價值計量是針對歷史成本的缺陷而采用的新計量,其核心是在每個計量時點上(FAC No.7中的“當前”;FAS 157中的“計量日”)以現行市場價格對資產(負債)的現行市場價值進行計量。因為資產(負債)的價值是隨著時間推移不斷變化的,因此,公允價值計量要求不斷地在各個計量時點上將變化后的現行價值(表現形式是現行市場價格)反映出來,這才是對資產(負債)價值的真實反映。所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本質,是將資產(負債)的價值變化,不斷地進行動態反映。
3.對公允價值計量的重點把握不當。由于對公允價值計量中反映出來的動態反映觀沒有清醒認識,導致對初始計量和后續計量的關系分辨不清,仍將計量研究重點放在初始計量上。公允價值計量的本質是動態反映,關鍵和核心是將資產(負債)在每個計量時點的現行價值(表現為現行市場價格)反映出來。因此,基于動態反映觀,公允價值計量的重點,當然地是后續計量。對公允價值計量而言,從動態反映的角度看,初始計量中歷史成本就是交易發生時的現行市價(這就是FAC No.7中提到的歷史成本有時候——初始計量時——就是公允價值的根本原因)。而后續計量,僅僅是將資產(負債)在計量日的現行市場價格(即現行價值)反映出來,并不要求以所持有的資產(負債)進行真實交易,這就是FAS 157中提出“虛擬的交易”、“市場參與者觀”這些新名詞的由來和根源。由于FASB對公允價值計量重點把握不當,使FASB自身以及相當多的研究者將這些新名詞使用到初始計量的研究中,這是一種徹底的誤導。
4.公允價值理論體系混亂、復雜。30多年來,FASB制定的涉及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準則和涉及公允價值的概念公告,形成了一個龐大的體系,復雜、混亂、前后不一致,造成了理解和操作上的困難。FASB也意識到了這一問題,某種意義上FAS 157“公允價值計量”準則就是針對這一背景而制定的。但是,從FAS 157的內容體系以及準則兩年來的實施效果和反應看,FASB的初衷并未能很好地得到實現。
四、從美國公允價值研究看其未來研究方向
雖然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存在諸多問題,但是作為迄今為止最接近科學計量的一種計量屬性,公允價值計量的大趨勢卻是不能改變的。從美國的公允價值研究中,可以進一步探索、尋找公允價值的未來研究方向和研究重點:
1、從FAS 157看,FASB對于可靠性的態度已發生悄然轉變。在第二號財務會計概念公告(FACNo.2)《會計信息的質量特征》中,FASB認為,會計信息有兩個首要的質量特征:相關性和可靠性。在FASB的觀念中,相關性和可靠性是矛盾的:相關的信息不一定可靠,而可靠的信息則不一定相關。會計需要在相關性和可靠性之間進行必要的權衡。FASB的這種認識,是基于傳統的歷史成本會計,以及建立在歷史成本會計基礎之上的機械的“可驗證”觀念和畸形的“真實反映”觀念。而在FAS 157中,FASB認為,不斷變化的市場價格是真實可靠的,依據不斷變化的市場價格對賬面價格進行后續調整——也就是進行后續計量——是真實可靠的,從而突破了以歷史成本為基礎的可靠性觀念。FASB對可靠性認識態度的悄然轉變,有可能導致對相關性和可靠性關系的重新認識;同時,隨著對可靠性認識態度的悄然轉變,可能進一步導致對會計本質、會計目標、甚至對現行會計理論體系的認識發生徹底改變。
2、美國公允價值會計的出現,使會計計量明確定位到價值屬性上來。目前,雖然美國公允價值計量研究尚處于價值(計量屬性)和價格(計量單位)混淆的階段,但是,公允價值計量這一概念的提出,卻給重新澄清會計計量帶了一線曙光,表明了會計計量原本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第一層次是計量屬性問題,明確計量什么——在貨幣計量條件下是價值;第二層次是對計量屬性進行計量的結果問題(是多少)——在貨幣計量下,價格和金額是多少。這一變化的出現,為科學的會計計量研究提供了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