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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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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范文第1篇

          ㈠林地采石面積與分布情況

          我區礦業開采企業在發展高峰時達到300余家,經過幾次清理整頓,截止到XX年年底,全區礦產企業有39個聯合體合計125家,年產量368噸。

          ㈡已停采的面積、分布情況

          停采情況比較好的鄉鎮為××、××、××。

          ㈢正在開采的面積、分布情況

          正在開采地集中在××、××、××。

          ㈣林地臨時征戰用審批情況

          我區林地臨時征占用審批嚴格按國家

          二、林地采石治理情況

          三、存在的問題

          我區雖然已經多次調研制定森林植被恢復方案,但是就目前的局面從根本上解決還有一定的難度。主要存在以下的二個問題:

          ㈠采石場的管理需要多部門聯動。

          林業部門對礦區的森林植被恢復有管理權利,但是對采石廠管理必須依靠區政府,多部門互動協調,對于生態破壞嚴重的企業必須引起區政府的高度重視,該類企業的生態破壞導致的森林植被恢復已經遠大于其產生的經濟效益,讓政府牽頭,科學合理有序關停這類企業。

          ㈡礦區恢復植被難。

          一方面是技術上,廢棄礦區一般土壤稀少、沒有水土保持功能、巖石分布廣泛、坡度大,不具備植被生長的必備條件,如何治理大片的廢棄礦區將是個很大問題,需要引進比較成功的分階段治理、分不同坡度、分不同條件的山體扶綠的技術。另一方面是資金上,在礦區惡劣的自然條件下進行植被恢復,需要的資金是一般地段的幾十倍乃至上百倍,采礦企業繳納的森林植被恢復費遠遠無法彌補植被恢復的需要,如何籌措資金將是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四、工作建議及進一步打算

          ㈠保護環境,進一步加大對采石企業的管理。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范文第2篇

          一、依法辦礦

          (一)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證照齊全,遵紀守法。

          (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要求和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三)認真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礦山土地復墾方案》等。

          (四)三年內未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未發生嚴重違法事件。

          二、規范管理

          (一)積極加入并自覺遵守《綠色礦業公約》,制訂有切實可行的綠色礦山建設規劃,目標明確,措施得當,責任到位,成效顯著。

          (二)具有健全完善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環境保護、土地復墾、生態重建、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和保障措施。

          (三)推行企業健康、安全、環保認證和產品質量體系認證,實現礦山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

          三、綜合利用

          (一)按照礦產資源開發規劃與設計,較好地完成了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指標,技術經濟水平居國內同類礦山先進行列。

          (二)資源利用率達到礦產資源規劃要求,礦山開發利用工藝、技術和設備符合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鼓勵、限制、淘汰技術目錄的要求,“三率”指標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標準。

          (三)節約資源,保護資源,大力開展礦產資源綜合利用,資源利用達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

          四、技術創新

          (一)積極開展科技創新和技術革新,礦山企業每年用于科技創新的資金投入不低于礦山企業總產值的1%。

          (二)不斷改進和優化工藝流程,淘汰落后工藝與產能,生產技術居國內同類礦山先進水平。

          (三)重視科技進步,發展循環經濟,礦山企業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顯著。

          五、節能減排

          (一)積極開展節能降耗、節能減排工作,節能降耗達國家規定指標。

          (二)采用無廢或少廢工藝,成果突出。“三廢”排放達標。礦山選礦廢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0%以上或實現零排放,礦山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國內同類礦山先進水平。

          六、環境保護

          (一)認真落實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礦區及周邊自然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二)制定礦山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目的明確,措施得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水平明顯高于礦產資源規劃確定的本區域平均水平。重視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地質災害。

          (三)礦區環境優美,綠化覆蓋率達到可綠化區域面積的80%以上。

          七、土地復墾

          (一)礦山企業在礦產資源開發設計、開采各階段中,有切實可行的礦山土地保護和土地復墾方案與措施,并嚴格實施。

          (二)堅持“邊開采,邊復墾”,土地復墾技術先進,資金到位,對礦山壓占、損毀而可復墾的土地應得到全面復墾利用,因地制宜,盡可能優先復墾耕地或農用地。

          八、小區和諧

          (一)履行礦山企業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企業形象。

          (二)礦山在生產過程中,及時調整影響小區生活的生產作業,共同應對損害公共利益的重大事件。

          (三)與當地小區建立磋商和協作機制,及時妥善解決各類矛盾,小區關系和諧。

          九、企業文化

          (一)企業文化是企業的靈魂。企業應創建有一套符合企業特點和推進實現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的企業文化。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范文第3篇

          關鍵詞: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改進

          1項目概況

          為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有效預防和治理礦山開發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落實礦山企業治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國土資源部于2009年2月2日頒發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國土資源部令第44號),要求新建礦山、改(擴)建礦山必須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方案是礦山企業實施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工作的依據,要堅持“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因地制宜,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明確防治目標和重點,有針對性地提出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治理措施。在礦山治理方案編制過程中,除了要嚴格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編制規范》(國土資源部DZ/T0223-2011)的要求對破壞后的礦山地質環境提出合理可行的治理工程和措施外,治理工程的設計還需結合當地和礦山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才能設計出科學、合理、適宜的治理措施。以山東省某露天礦山治理工程為例,該礦山位于市中區,礦山終采后,礦區東北角有一部分資源剩余未開采,形成一處露天邊坡,邊坡南側在+105m標高上形成一處面積較大的礦坑平臺。礦山開采破壞了原來的地表形態,對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嚴重,同時形成的露天邊坡有潛在崩塌地質災害的存在。

          2常規治理措施

          根據對本礦山地質環境現狀及預測評估結果,礦山開采范圍為地質環境影響嚴重區,礦山生產活動引發或加劇崩塌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小,可能遭受崩塌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小;對含水層影響較輕;對地形地貌景觀影響嚴重;對土地資源影響嚴重。依據評估結果,方案劃分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區域,將礦山開采范圍劃為礦山地質環境重點防治區。按照常規的治理方案編制思路,礦山開采范圍的治理措施為:礦山開采期間對開采邊坡進行定期監測巡查,礦山終采后,對礦區東北角形成的露天邊坡,在安全平臺外側修建一面擋土墻,墻內覆設一定厚度的客土后栽種一排耐旱的側柏等樹種進行綠化,將安全平臺部分改造為林地。考慮該區地理位置、灌溉困難及周邊地形地貌環境條件,南側+105m標高處的礦坑平臺直接撒草籽改造為草地。同時,對終采后形成的露天邊坡,安排專人針對可能發生崩塌地質災害的范圍進行地質環境監測,預防和控制地質災害的發生。按照此治理措施,礦山恢復治理費用大約為74萬元。

          3治理工作改進

          依據礦山終采后的實際情況,結合礦區所在市中區的位置,本文對該礦山的地質環境治理工作進行了改進。礦山終采后礦區周邊的地勢均低于+105m標高,僅在礦區東北角形成露天邊坡,既容易引發崩塌地質災害,也不利于地形地貌景觀的恢復治理。本此治理方案創新性地設計將終采后露天邊坡的巖石采用爆破、二次破碎等方式進行清理,運出礦區。在礦區范圍內+105m標高處形成一處完整的、開放式的礦坑平臺。該區地理位置優越,交通條件便利,礦區周邊均有建筑物,土地資源得到有效利用,最終的礦坑平臺可考慮改造為建設用地,其經濟價值較高,對于解決土地缺乏、招商引資和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有著主要意義。并且,根據現有水泥生產技術工藝水平,清理出的該部分巖石可搭配到水泥加工原料中加以利用,還可為礦山企業增加一部分收益。

          4改進后的優勢與經濟效益

          該方案改進后優勢與經濟效益體現在:

          (1)將礦山終采后有潛在崩塌地質災害發生的露天邊坡進行了清理,從根本上消除了礦山潛在地質災害的發生,對周邊人員和建筑物密集復雜的礦區來說,消除了一大安全隱患。

          (2)礦山位于市中區,地理位置優越,周邊有較多的商業建筑群體,交通條件便利,將露天邊坡清理后形成一個完整的礦坑平臺,便于后期進行綜合利用,對于解決當地土地缺乏、招商引資和促進當地的經濟發展有著主要意義。

          (3)礦山開采破壞了原來山體的地表形態,對原生地形地貌景觀影響破壞較大,礦山終采后形成露天邊坡,即便經過覆土綠化的治理措施,對山體的遮擋效果也一般,并且綠化后樹木的灌溉養護難度較大,所形成的新的地形地貌景觀效果較為一般。將該處露天山坡清理后,形成了一處完整的礦坑平臺,該處可以用來招商引資,規劃新的建筑群體,與周邊建筑協調一致,不論視覺效果還是地形地貌景觀效果,都好于綠化后的露天山坡。

          (4)按照常規恢復治理方案的編制思路,對露天邊坡的安全平臺進行修建擋土墻后覆土綠化的措施,共需要客土5萬多方,需求量較大。礦山所在地的土地資源匱乏,就近購買如此大量的客土難度較大。因此按照常規的恢復治理方案,解決客土購買問題難度較大,治理效果難以保證。通過改進治理方案,避免了客土購買問題,確保了治理效果。

          (5)將露天邊坡清理所得巖石,按照目前現有的技術工藝水平,可搭配到水泥加工原料中加以利用,每噸巖石可收益約10元,去掉該部分收益后,露天邊坡相應的治理費用僅為22萬元,相比以往傳統的治理方案費用74萬元,可節約費用約52萬元,大大降低了治理成本,為礦山企業減輕了治理工作的負擔。

          5結束語

          本恢復治理方案改進了治理工作思路,創新性地將礦區內未開采的露天邊坡進行了清理,解決了潛在地災災害危害、地形地貌景觀效果差、客土購買難度大等一系列的問題,大大降低了恢復治理的費用。同時合理地結合了當地實際情況,設計將整個礦坑平臺用于招商引資,既解決了恢復治理的問題,又改進了治理的思路,提高了礦山治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不論對礦山企業還是當地國土主管部門、規劃部門,都大有裨益,同時為今后治理同類礦山提供了參考資料和決策依據。

          參考文獻:

          [1]王海濤,邸勇,王森.棗莊市嶧城區礦山開采現狀與地質環境治理探討[J].山東國土資源.2011(02).

          [2]胡凱,李海芬.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研究現狀及展望[J].科技與企業,2015(24).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范文第4篇

          垃圾是城市的必然產物。在眾多的垃圾處理方法中,衛生填埋法較為簡便、經濟。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填埋場進入城區的范圍,直接影響城市的美觀,尤其是垃圾填埋后腐爛分解產生的填埋氣(如甲中國的土地中只有14%是適耕地,而人均耕地只有0.106hm2,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0.236hm2(Lin&Ho,2003)。近十年,隨著經濟的發展,礦山大規模開采、固體廢棄物填埋等占用了大量土地,使得中國的適耕地越來越少,特別是礦山開采活動不但占用和破壞大量土地,而且在礦山開采和開采之后的長時間內還會通過粉塵、潛在的酸性廢水排放、地表徑流、滑坡、塌陷等過程再次污染及破壞土地,并使周邊環境不斷惡化(Wong,2003;白中科等,2006)。礦區水土一旦遭受污染破壞,其治理難度大、費用高、環境恢復時間長,甚至還會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因此,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是采礦業可持續發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任務。

          礦山廢棄地是一類特殊的退化生態系統,由于人為的巨大干擾,超出了原有生態系統的修復容限。根據其形成原因及組成,礦山廢棄地可以分為四大類,其中修復難度較大的包括精礦篩選后剩余巖石碎塊和低品味礦石堆積而成的廢石堆、剝離物壓占的陡坡排巖場/排土場、尾礦砂形成的尾礦庫以及矸石堆積的矸石山(胡振琪等,2003;Li,2006)。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礦山復墾工作以來,國內外開展了大量的修復研究與實踐工作,針對不同種類廢棄地的不同退化機制和性質,采取的修復及重建措施也不相同(Marrs&Bradshaw,1982;Lietal.,2000;胡振琪等,2003;白中科等,2006)。本文在總結這些研究的基礎上,著重對礦山廢棄地生態修復中的基質改良和植被重建技術進行了分析,以期為今后礦山廢棄地的生態修復提供參考。

          1生態恢復與生態重建內涵

          當生態系統在外界因素的干擾下,其結構和功能發生位移,原有的平衡被打破,系統的結構和功能發生變化而形成破壞性波動或惡性循環后,該生態系統則成為一類退化生態系統或受損生態系統。對于那些破壞強度大,系統自然功能基本喪失的退化生態系統來說,需要在人為干預或輔助下使其結構和功能逐漸恢復完善而達到一種新的平衡。對于退化生態系統的這種人工干預就稱之為生態修復(ec-ologicalremediation)、生態恢復(ecologicalrestora-tion)或生態重建(ecologicalreconstruction)。最早的生態恢復工作始于1935年,在Leppold指導下,在美國Madison一塊廢棄地及威斯康星河沙灘海岸附近的另一塊廢棄地上開展了恢復工作,經過多年努力后成功創造了今天的威斯康星大學種植園景觀和生態中心,這使得人們認識到,把過度放牧、侵蝕等致損因素造成的廢棄地恢復到草原、森林在理論上和技術上都是可能的(米文寶和謝應忠,2006)。進入20世紀70年代后,對于退化生態系統的生態恢復研究逐漸發展起來,1973年3月,在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召開了題為“受害生態系統的恢復”國際會議,第一次專門討論了受害生態系統的恢復和重建等重要的生態學問題(Jordanetal.,1987)。1980年在Cairns主編的《受損生態系統的恢復過程》一書中將生態恢復定義為:恢復被損害生態系統到接近于它受干擾前的自然狀態的管理與操作過程,即重建與該系統干擾前的結構與功能有關的物理、化學和生物特征。然而這一概念過分強調了恢復(restoration),而對重建(reconstruction)一個新的生態系統未給予足夠重視(米文寶和謝應忠,2006)。

          實際上,要想將一個受損的生態系統恢復到原來未受干擾前的狀態是不可能的。Bradshaw(2000)在回顧美國“生態恢復”(ecologicalreclamation)的歷史時指出,生態系統的重要性是要強調生物多樣性、永久性、自我持續性和植被演替性。對于退化生態系統的恢復應該是在人為干預或輔助下通過修復、改建、重建、復墾和再植等各種措施促使退化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不斷完善,最終達到另一個生態平衡狀態。1995年,美國生態恢復學會提出,恢復是一個概括性的術語,包含了改建(rehabilitation)、重建(reconstruction)、改造(reclamation)、再植(reve-getation)等含義。生態重建(reconstruction)并不意味著在所有場合下恢復原有的生態系統,生態恢復的關鍵是恢復生態系統必要的結構和功能,并使系統能夠自我維持和平衡(李永庚和蔣高明,2004)。因此,生態系統的恢復不僅僅是簡單地恢復幾種植物或將裸地覆蓋,它還至少應包括以下三方面:1)土壤養分積累與生物地球化學循環,包括對養分的滯留與損失、土壤的化學過程、有機物質的合成與降解等(Schaaf,2001);2)生物多樣性的恢復,包括生物種類與功能是否達到開礦前或鄰近自然景觀的水平;3)植被演替方向與生態系統的自我維持能力(Bell,2001)。因此,生態恢復與重建不再是一個靜態的概念,它是隨著人們對退化生態系統研究的深入而不斷完善和發展的。現代生態恢復與重建不僅包括退化生態系統結構、功能和生態學潛力的恢復與提高,而且包括人們依據生態學原理,使退化生態系統的物質、能量和信息流發生改變,形成更為優化的自然-經濟-社會復合生態系統(米文寶和謝應忠,2006)。隨著研究及認識的不斷深入,生態恢復、生態重建的內涵將不斷得到擴展和完善,其所包含的內容也將更深廣。

          2礦山廢棄地生態環境退化特征

          礦山廢棄地是一類特殊的退化生態系統,在礦山開采時,礦山廢棄地原有的生態系統遭到破壞,主要的生態問題表現為:表土層破壞,土壤基質物理結構不良、水分缺乏,持水保肥能力差,導致缺乏植物能夠自然生根和伸展的介質;極端貧瘠,氮、磷、鉀及有機質等營養物質不足或是養分不平衡;存在限制植物生長的物質,如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含量過高,影響植物各種代謝途徑;極端pH值或鹽堿化等生境條件,影響植物的定居;生物數量和生物種類的減少或喪失,給礦區廢棄地恢復帶來了更加不利的影響(Leisman,1957;Cornwell&Jackson,1968;Li,2006)。針對礦山廢棄地以上退化特征及其極端的立地條件,開展生態修復與重建的首要問題是進行礦區廢棄地的基質改良。

          3礦山廢棄地基質改良技術

          3.1表土覆蓋技術

          地表物質是植物生長的介質,植物生長立地條件的好壞,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地表性質。一般認為,回填表土是一種常用且最為有效的措施。表土是當地物種的重要種子庫,它為植被恢復提供了重要種源。同時也保證了根區土壤的高質量,包括良好的土壤結構,較高的養分與水分含量等,還包含有較多的微生物與微小動物群落(Bell,2001)。卞正富和張國良(1999)以開灤礦區為實驗點,進行了研究,結果表明,通過條帶式覆土或全面覆土對矸石酸性的控制好于穴植覆土。Barth(1998)認為,覆土越厚越好,這樣可以避免根系穿透薄薄的表土層而扎進有毒的礦土中。但是,覆土越厚,工作量越大,費用越高,而且在超過覆土厚度一定范圍后,修復效果增長反而不顯著。Holmes和Richardson(1999)研究表明,覆蓋10cm厚的表土能使植物的蓋度從20%上升到75%,覆蓋30cm土層,植物蓋度上升到90%,但這兩種深度的表土對提高植物密度方面沒有明顯差異,甚至在播種18個月后,淺表土(10cm)上的植物密度要高于深表土(30cm)。Redente等(1997)在一個煤礦地比較了4個厚度(15、30、45、60cm)的表土后,發現覆蓋15cm即可以取得較好的恢復效果。因此,表土的覆蓋可以選擇10~15cm厚度,而且應該依據種植的植物類型進行調整。回填表土所產生的改土和修復效果比較顯著,但回填表土也存在較大的局限性,主要因為此項工程涉及到表土的采集、存放、二次倒土等大量工程,所需費用很高、管理不便,而且我國大部分礦區在山區,土源較少,多年采礦后取土也越來越困難,不少礦區已無土可取,一些礦山企業甚至花費巨資進行異地熟土覆蓋(彭建等,2005)。這種做法既解決不了礦山長期使用土源問題,又破壞我國寶貴的耕地資源。因此,回填表土和異地熟土覆蓋的基質改良方法只能在條件允許的礦區適用,在土源短缺的礦區,應該選擇其他行之有效的基質改良措施。#p#分頁標題#e#

          3.2物理、化學基質改良技術

          在廢棄地恢復中通過克服一些物理因子的不足,如挖松緊實的土壤、進行礦地深耕、整理土壤表面等措施來改善礦區土壤環境也常在復墾實踐中應用(Smith&Bradshaw,1979)。研究表明,礦地恢復后的作物產量與翻耕深度呈良好的線性關系(夏漢平和蔡錫安,2002)。如果廢棄地pH值過高或過低時,可以向其中添加化學物質進行中和。在堿性較大的礦區,可以投加FeSO4、硫磺、石膏和硫酸等;在酸度較大的礦區,施用石灰可以有效地提高pH值。胡宏偉等(1999)在Pb/Zn尾礦廢棄地上鋪蓋厚約20cm垃圾與20kg•m-2石灰石,不但提高了尾礦pH值、降低了電導率,而且較有效地防止了下層尾礦的酸化,植物生長也較好。Ye等(1999)觀測到,施用160kg•hm-2石灰能使基質的pH值從2.4上升至7左右。但是,這一改良措施只能在一段時間內有效。因為所添加的石灰量是根據土壤的有效酸度計算的,并未考慮潛在酸度和未風化的硫鐵礦的進一步氧化(Schaaf,2001;夏漢平和蔡錫安,2002)。由于大部分礦山廢棄地土壤物質中缺乏有機質、氮、磷等植物所需的營養物質,這就需要在礦山廢棄地修復中不斷添加肥料(Marrs&Bradshaw,1982)。研究表明,礦地恢復初期,施肥能顯著提高植被的覆蓋度,特別是在無表土覆蓋的礦地。Ye等(2001)觀測到,每公頃施用80t以上的石灰配合施用100t有機肥,不僅顯著降低土壤酸度、電導率和Pb、Zn的有效性,而且有效促進植物萌發,并使生物產量達最大值。然而,化肥的效果只是短期的,停止施肥后,植被覆蓋度、物種數和生物量都會顯著下降。可見,采用物理或化學措施進行礦地基質改良需要長期的人力、物力投入,較難管理,效果持續時間短。

          3.3生物改良技術

          在礦地的基質修復中也常用到一些生物改良措施,如向礦地引入一些生物和微生物(蚯蚓、藻類等)(Buttetal.,1993)。有研究發現,蚯蚓對土壤的機械翻動起到疏松、拌和土壤的效應,改善了土壤結構、通氣性和透水性,使土壤迅速熟化;同時其排出的糞便,不但含有豐富的有機質和微生物群落,而且具有很好的團粒結構,保水保肥能力強,能有效促進植物生長發育(Curry,1998)。復墾時種植一些生命力強、根系發達的綠肥植物如紫花苜蓿、草木樨、三葉草等也可以起到熟化、改良土壤的作用(鄒曉錦等,2008)。綠肥植物根系發達,主根深長2~3m,根部具有根瘤菌,根系腐爛后對土壤有膠結和團聚作用,改善了礦地基質的結構和肥力。如今,接種菌劑技術也應用在礦山廢棄地的基質改良中,由于菌根真菌的活動增加了活性微生物菌群,改善了根際周圍的微生態環境,可以明顯提高復墾造林的成活率。有研究表明,應用菌根技術的試驗區內植被品種的發芽、成活和生長效果都明顯好于對照處理(邊仕民,2004)。Noyd等(1996)把菌根真菌根內球囊酶(Glomusintradices)和近明球囊霉(G.claroi-deum)接種到牧草上,成功地恢復了礦渣地的植被,達到了修復和復墾的目的。雖然生物措施對改善礦山廢棄地土壤環境有效,但這種效果較緩慢,特別是在極端貧瘠、惡劣的礦區。

          3.4城市固體廢棄物人工基質改良技術

          風干污泥中氮(以N元素計)、磷(以P2O5計)、鉀(以K2O計)的平均含量為4.71%、4.1%、1.5%,遠遠高于牛羊糞,單純從養分含量來看污泥相當于一種養分含量頗高的有機肥料(陳萍麗和趙秀蘭,2006)。研究表明,在草地上施用污泥后土壤中的許多營養元素的含量均有顯著提高,牧草產量大大增加,覆蓋在草地上的污泥還可有效防止土壤侵蝕和水土流失。粉煤灰是熱電廠采用燃煤生產電力過程中排放的一種粘土類火山灰質材料,主要由SiO2、Al2O3、Fe2O3、CaO和未燃盡炭組成,一般pH高達12,與石灰一樣可以起到鈍化污泥中重金屬及殺死病原菌的作用,而且粉煤灰中含有大量Ca、Si、B等微量營養元素(楊劍虹等,1997;Mitsunoetal.,2001)。將粉煤灰用作土壤改良劑可有效改變土壤質地、增加土壤持水能力、提高土壤pH值和增加土壤肥力(Carl-son&Adriano,1993;彭建等,2005)。研究發現,將污泥等固體廢棄物基質用于礦山廢棄地修復時,隨著污泥施用量的增加,廢棄地中有機質含量會累積和提高,理化性質也發生明顯的變化,通常為正相關變化,水土流失量也減少(Lietal.,2000)。廣西省蘋果鋁土礦以選礦泥漿尾礦濾餅為主,添加適量粉煤灰,通過大豆培肥后用做采空區復墾工程中的修復基質,經過1年的培肥熟化期即可種植農作物,其產量可達到或超過當地農作物的水平,有效地解決了該礦區復墾土源不足的難題(羅秀光和馬少健,2000)。因此,從環境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出發,利用不同廢棄物相互間互補的理化性質,將其合理配比,綜合利用,使之成為適宜于植物生長的新型種植基質———“新土源”。將這種“新土源”用于礦山廢棄地復墾,能迅速有效地提高礦山廢棄地有機質、養分含量,提高植物的成活率和覆蓋度,有利于迅速有效地恢復礦區植被,提高礦山廢棄地土壤中微生物的活性,從而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同時它還避開了食物鏈,不會影響到人體的健康,具有良好的環境、生態、社會和經濟多方面的綜合效益。

          4礦山廢棄地修復中植被的再建

          4.1植被自然演替模式

          采礦活動過程中,礦區原有的植物群落被嚴重或完全破壞,據統計,我國因采礦直接破壞的森林面積累計達106萬hm2,破壞草地面積為263萬hm2(彭建等,2005)。雖然在廢棄礦地自然演替過程中,某些耐性物種會逐漸侵入而實現植物定居,但這個過程是緩慢的(Dobsonetal.,1997;Bradshaw,2000)。如圖1所示,排土場從裸地恢復到原來的植被至少需要20~30年,特別是進入羊草雜類草階段非常困難(孫鐵珩和姜鳳岐,1996)。而對于一些立地條件極為惡劣的采礦廢棄地,如鐵礦排巖場、鐵礦尾礦庫等,如果不進行人工種植,其自然恢復過程會更長,甚至需要上百年時間(Anthony,1997;Brad-shaw,2000)。因此,礦山廢棄地生態環境恢復與重建的關鍵是在正確評價廢棄地類型和特征的基礎上進行植被的恢復與重建,進而使生態系統實現自行恢復并達到良性循環。

          4.2植物種類的選擇

          由于礦山廢棄地立地條件極為惡劣,用于礦地恢復的植物通常應該選擇抗逆性強(對干旱、潮濕、瘠薄、鹽堿、酸害、毒害、病蟲害等立地因子具有較強的忍耐能力)、莖冠和根系發育好、生長迅速、成活率高、改土效果好和生態功能明顯的種類。禾草與豆科植物往往是首選物種,因為這兩類植物大多有頑強的生命力和耐貧瘠能力,生長迅速,而且后者能固氮(Berdusco&O’Brien,1999;陳志彪等,2002)。在禾本科植物中,狗牙根(Cynodondactylon)是被用得最早、最頻和最廣泛的物種之一。不過,Holmes和Richardson(1999)發現,狗牙根在人工模擬的采礦地應用效果不佳。黑麥草通常是一種多年生的適應性強的草類,生長迅速,對重金屬Cu、Zn、Pb、Cd、和Ni有較強的吸收能力,其根系發達,有利于克服廢棄地的干旱脅迫,因此在早期礦山廢棄地植物修復中被廣泛應用(Dijkshoormetal.,1979)。束文圣等(2000)研究發現,雙穗雀稗(Paspalumdis-tichum)等重金屬耐性植物在輕度改良的Pb/Zn尾礦上能夠成功定居。近幾年發現,香根草(Vetiveriazizanioides)和百喜草(Paspalumnotatum)對酸、貧瘠和重金屬都有很強的抗性,適合用于礦山廢棄地植被再建(夏漢平和蔡錫安,2002)。其中,香根草根系發達,還可以有效控制和防止土壤侵蝕和滑坡,對土壤鹽度、Na、Al、Mn和重金屬(As、Cd、Cr、Ni、Pb、Zn、Hg、Se和Cu)都具有極強的耐受能力(Yangetal.,2003)。代宏文和周連碧(2002)在銅陵Cu礦粗砂尾礦庫邊坡種植香根草等植物,植株長勢好,覆蓋度高,種植4個月后的植被總覆蓋度達到95%以上。由于香根草適應性強,生長快,能有效改善種植地的微域生態環境,從而促進其他植物的生長,加速了采石場和其他礦山植被的恢復(方長久和張國發,2003)。但由于香根草屬暖季型草,不適合北方較寒冷地區生長(可抗最低溫度為-15.9℃),目前在北方地區礦山廢棄地修復中還沒有應用實例。在豆科植物方面,Holmes和Richardson(1999)認為,首先應撒播非侵入性的、生長迅速的1年生鄉土豆科植物。目前,一些草本豆科植物如三葉草(Trifolium)、胡枝子(Lespedeza)、沙打旺(Astragalusadsurgens)和草木樨(Melilotussuaveolens)等在全球很多礦地被廣泛采用,大多取得良好的恢復效果。一些木本豆科植物如金合歡(Acacia)、胡枝子(Lespedezathunbergi)等也被廣泛應用。另外,沙棘(Hippophaerhamnoides)雖不是豆科植物,但由于其有固氮能力,而且根系龐大,能固土護坡,涵養水源,已被中國政府列入改善生態環境的首選植物和先鋒樹種。一般礦地恢復過程中采用將豆科與非豆科植物進行間種,這樣非豆科植物被促進生長的效果十分明顯。因為植物通過共生固氮所獲得的氮素是有機氮,與無機氮相比具有有效期長、易積累、又可通過微生物礦化轉化成無機氮緩慢釋放、易被植物吸收等優點。因此對于養分缺乏,特別是缺氮的礦地,豆科植物的種植尤為重要(Dobsonetal.,1997;楊修和高林,2001)。禾草與豆科的草本植物往往只是礦山退化生態系統恢復過程中的先鋒種。根據植物群落學原理,物種多樣性是生態系統穩定的基礎。因此,在礦區生態重建中,使用混合種,特別是將喬、灌、草、藤多層配置結合起來進行恢復的效果要比單一種或少數幾個種的效果好(張翠玲等,1999;夏漢平和蔡錫安,2002)。#p#分頁標題#e#

          4.3植物的修復作用

          一般認為,植物修復主要是指對礦區土壤基質中重金屬和某些有機化合物的凈化作用,包括植物吸收(phytoextraction)、植物揮發(phytovolatiliza-tion)、植物降解(phytodegradation)和植物固定(phytostabilization)四方面(Chu&Bradshaw,1996;Hutchinsonetal.,2001)。對于不同的礦山廢棄地,根據其土壤基質污染程度、重金屬種類,所選擇的修復植物種類和修復機理是不同的(黃銘洪等,2001)。研究發現,在Pb/Zn尾礦上定居的雀稗(Paspalumthunbergii)、雙穗雀稗(P.distichum)、黃花稔(Siderhombifolia)和銀合歡(Leucaenaglauca)對Pb的吸收表現出不同模式:雀稗所吸收的Pb大部分被滯留在根部,使之較少影響地上部莖葉的光合作用及生長,從而使植物對重金屬Pb更具耐性;雙穗雀稗和黃花稔所吸收的Pb較多地被轉移到便于收獲移走的地上部分,因而具有較大的修復潛力;木本植物銀合歡所吸收的Pb80%以上是積累在根、莖的皮和木質部分及枝條部分,只有15%左右分布在葉片中(張志權和黃銘洪,2001)。束文勝和張志權(2001)研究發現,鴨跖草(Commelinacommunis)是Cu的超富集植物,可用于Cu污染礦區土壤的植物修復與重建。楊肖娥等(2002)在浙江Pb/Zn礦區發現一種新的具有耐Zn特性的Pb富集植物———東南景天(SedumalfrediiHance)。薛生國等(2003)對湘潭Mn礦污染區的植物和土壤進行了野外調查,發現商陸科植物商陸(Phytolaccaacinosa)對Mn具有明顯的超富集特性,葉片內Mn含量高達19299mg•kg-1。香根草不但生物量大,根系發達,對Cd的吸收能力也很強,在Cd濃度僅為0.33mg•kg-1的土壤上,能吸收218gCd•hm-2,因此,可用于修復Cd污染嚴重的礦區(Truong,1999;Chenetal.,2000)。另外,研究還發現,有一類植物雖然對重金屬沒有富集作用,但具有較強的耐受性,可以在重金屬含量很高的土壤和水體中生長,其地上部分能保持較低并相對恒定的重金屬濃度。節節草、狗牙根、營草、白茅等能在As、Sb、Zn、Cd等復合污染的土層中生長良好,可作為長江流域礦山廢棄地植被恢復的先鋒植物(宋書巧和周永章,2001)。研究發現,有近200種植物能夠在不同類型的尾礦庫上自然定居,對不同重金屬表現出一定的耐受能力。

          總之,在礦山廢棄地修復中植被的作用是多方面的,植被的生長可加快廢棄地碎巖及尾礦砂的風化進程,修復礦區受污染土壤,有效遏制水土流失,使礦區植被的立地條件逐步得到改善,利于其他植被的自然定居,同時還能有效阻滯礦區飛揚的礦塵,改善局域生態小環境,使生態功能遭到破壞的礦山廢棄地能夠最終實現自我修復,并逐漸達到一種新的生態平衡。

          5結語

          礦山開采帶來的環境問題是生態修復研究中的一項難題,也是制約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障礙因素。對于礦山廢棄地的修復多數是在礦山開采結束,廢棄地閑置多年且生態環境問題極為嚴重后才開始。這樣不但加大了修復難度,而且所需費用也成倍增長,恢復時間加長,修復效果也較邊開采邊修復的效果差,而且在礦山廢棄地開采及廢置的較長時間段內,尾礦塵、采礦廢水、廢渣對周邊環境已經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污染范圍和破壞程度均發生了擴展。因此,對于礦山廢棄地的生態修復應該從源頭開始,在制定礦產開采計劃的同時就應該對礦山環境可能遭受到的破壞程度進行評估,并制定相應的修復方案。目前,雖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但這是礦產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然趨勢。在今后礦山廢棄地生態修復工作中,還應該特別加強以下研究:

          (1)礦山廢棄地生態修復或重建是一項長期持久的工程,不但需要在礦山開采之前就考慮好礦山開采后的修復方向,即修復目的的明確性,并在開采時對表土、植物種子庫進行收集和保存,以便在開采后合理利用。同時還應該在礦山開采時對一些破壞強度不大的地區進行保護,制定邊開采邊恢復的計劃,這樣就會減小礦山開采后修復的難度,同時降低礦山開采后對周邊地區造成的污染、破壞程度和影響范圍。而且,在礦山廢棄地生態重建過程中除了對植物的研究外,還應該開展礦區動物的研究。到目前為止,對于無脊椎動物在礦區生態恢復中的作用以及恢復后期對于大型動物的潛在影響目前還未見報道。

          礦區生態恢復方案范文第5篇

          一、礦山地質環境現狀

          (一)、是采礦破壞了大量的土地資源和土石環境。自2002年以來,國土資源部先后組織開展了全國礦山地質環境調查摸底工作,并利用遙感等手段對重點礦區進行了調查監測。結果表明:全國礦產資源開發對地質環境影響嚴重的區域面積為5.3萬平方公里,較為嚴重的達38.4萬平方公里。對地質環境破壞嚴重的礦山占總數的8-10%;破壞較嚴重的占50-60%。全國礦山開采共破壞土地面積14389平方公里;固體廢棄物累計存量219.62億噸,對礦區水體和土壤環境及地質環境構成嚴重威脅。

          (二)、是采礦誘發了系列地質災害。由于大規模的礦山開采,造成了我縣礦山地質災害多發頻發。露天開采切割山體誘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井下開采形成地下采空區,造成地面塌陷,使地面房屋開裂甚至倒塌;礦山排放的廢渣堆積于山坡或溝谷誘發泥石流、礦渣流。自2002年以來全國因礦山開采而引發地質災害12000多起,造成人員死亡4251人,直接經濟損失162億元。其中因地下開采引發地面塌陷4500多處,地裂縫3000多處;滑坡1200多處;泥石流680多處;開山炸石、礦山修路、建房形成了大量峭壁懸崖,誘發崩塌1000多處。

          (三)、是采礦對水資源、水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在礦業開發過程中,大量抽排礦坑水,破壞地下水均衡,導致原有的水井干枯,泉水斷流,影響了人們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和農業用水。其次是礦山企業廢水污染物排放后污染了水庫、河流、溪溝、堰塘、水田等。

          二、我省礦山地質環境的現行政策

          2006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原國家環保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財建[2006]215號),年底河北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物價局聯合印發了《河北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冀國土資發[2006]15號),2007年12月,省國土資源廳又下發了關于認真實施《河北省礦山生態環境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冀國土資礦字[2007]39號)。

          省政府已將礦山生態治理工作納入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目標,并占有較大分值。考核內容非常具體;新建、改擴建和已有礦山必須按規定繳納保證金。并聘請有資質單位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同時國土資源部、省國土資源廳明確規定,今后凡是未繳納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的市、縣一律不再安排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治理、地質遺跡保護項目。

          保證金不是行政性收費,而是“企業所有,政府監管,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保證金的使用只能用于礦山地質環境的治理恢復,只有在礦山企業不主動履行責任時,政府管理部門才予以必要的干預。

          三、礦山地質環境的立法思考

          (一)、《礦產資源法》修改的框架建議:

          一是總則部分要增加下述條款:“礦產資源的開發必須貫徹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并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執行‘誰開發誰保護、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誰使用誰補償’的原則。”

          二是增加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有關環境保護的專門章節。該章節中包括建立礦山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制度;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制度,簡稱“三同時”制度; 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礦山環境恢復治理現場檢查驗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專項資金制度;礦山環境監測制度;法律責任制度等。

          三是在有關章節中充實礦山環境保護的內容或與礦山環境保護的內容進行整合。

          四是要協調好礦產資源法與其它相關聯的法規有關內容的關系,使其內容相銜接,不出現矛盾。

          (二)、配套法規《礦山環境保護條例》的框架建議。

          一是正確處理好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山環境保護的關系,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山環境保護并重,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二是強化礦山環境管理,嚴格控制礦山環境受到破壞。在礦業項目開工前,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審批各種計劃、報告和許可申請。在礦業項目運行階段,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監督檢查企業對環境防治、監測、管理、礦地恢復的執行情況。在礦業項目進入閉坑階段,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監督檢查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計劃的執行情況,必要時使用強制性執行措施。

          礦山企業要建立環境管理系統,用來檢查企業的運作是否達到環境行為指標。把環境管理綜合到企業的日常運作、長期規劃和其他質量管理的系統中,這樣才能保證礦山環境保護工作得以真正落實。

          三是加強礦山環境監測及預測預報制度的建設。礦山不僅要進行“三廢”的監測,還要對地質災害進行監測。建立全方位的環境監測標準、確立最適當的監測技術和有關的監測制度,以便掌握礦山環境的各種動態數據,及時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四、現行的礦山地質環境政策思考

          (一)目前我國礦山地質環境實行的是部、省、市(地區)、縣四級管理,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是礦山企業的直接管理單位,占有重要地位,為了更好地加強對礦山地質環境方面的管理,建議明確細化各級管理層之間的職責,適當增加縣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管理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