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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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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范文第1篇

          關鍵詞 礦區生態系統;人為干擾;修復與重建技術

          中圖分類號X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674-6708(2010)18-0096-02

          1 人為干擾對礦區生態系統的影響

          1.1 人為干擾的概念

          人為干擾是區別于自然干擾的另一種主要干擾方式,是指由于人類生產、生活和其它社會活動形成的干擾體對自然環境和生態系統施加的各種影響。人為干擾無論從傷害強度、作用范圍、持續時間還是發生頻率、潛在危害、誘發性等方面,都常常高于自然干擾。

          1.2 人為干擾的方式

          對于中國礦區環境生態系統,人為干擾的主要方式是污染。主要包括:水資源的破壞和污染、廢氣污染、固體廢物污染、噪聲污染等污染。

          煤礦開采礦區廢水的排放使許多水域被污染,水質下降甚至喪失飲用水的價值,洗煤污水的污染程度較礦井水為重;煤矸石在露天堆放過程中,經雨水淋溶后部分物質形成地表徑流進入土壤、地表水體或地下水體時,造成土壤、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污染;煤礦開采過程中噪聲污染主要是由于各種機械設備工作時所產生的,不僅直接影響的身體健康,還會影響周圍居民的工作、生活和學習。

          2 礦區受損生態系統的特征

          根據目前的研究成果,礦區受損生態系統的主要特征可以概括為:

          1)生態系統受損傷的各種變化都始于結構的改變

          礦區水土資源受到污染破壞、物種資源急劇衰減、礦區植被面積下降、植物光和作用的轉換效率低,能量流動效率降低、物質循環受阻等,修復礦區生態需要借助于生態系統的外部力量才能促進礦區生態功能的轉變,礦區生態治理和維持成本加大。

          2)生態系統過程受阻和功能衰退是受損生態系統的主要特征

          礦區產業結構的演變通過對生態系統的破壞力和生態修復能力而影響礦區生態系統功能的發揮。開發初期,礦區生態惡化程度較低,生態系統維持成本較低,礦區生態自我修復的能力較強,對礦區生態長期影響較小;礦區形成期,礦區污染和生態環境破壞力加大,礦區生態的自我修復能力急劇下降,治理成本上升,但是礦區生態治理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之內,需要加大礦區治理的力度或實行清潔化生產,以消除開采過程生態系統的破壞力。如果失去礦山生態治理的時期,礦區進入衰退期,整個礦區的惡化程度急劇上升,礦區生態修復的周期長、成本高、修復能力脆弱,對礦區持續發展的長期影響大,嚴重阻礙礦區社會的持續發展能力。

          3)關鍵組分和過程的狀態決定著生態系統的回復進程

          一個具有自我維持能力的生態系統才是真正健康的生命系統,生態系統的關鍵物種(如建群種、優勢種、關鍵的傳粉動物、頂級食肉動物等)和關鍵生態過程,在受損傷的的生態系統中還是否存在,對于受損傷的生態系統的恢復進程至關重要。在礦區生態修復的過程中,要注重生物種類、數量、生物量的增加,更要注重物種間的競爭和協同關系,才能更充分地利用系統自身的潛能,促進礦區生態系統的恢復進程。

          3 探索人為干擾下的生態演替規律

          礦區生態系統是人類生態系統經過漫長的發展時期才產生的,在人為干擾下礦區生態系統先后存在3種不同的類型:

          1)原始型礦區生態系統

          人類社會早期礦區生態系統,社會生產力水平低,礦業開發利用程度很低,對自然生態系統的壓力不大,生態與礦業開發的矛盾沒有顯現。

          2)掠奪型礦區生態系統

          19 世紀開始社會生產力有了飛速提高,對礦產的需求量不斷擴大。人們僅僅為了追求經濟發展而進行掠奪式的開發,環境污染嚴重,礦區環境生態系統嚴重破壞。

          3)協調型礦區生態系統

          這種礦區生態系統類型以生態與經濟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理論作指導,必將成為普通存在的先進礦區生態系統類型。礦產資源的綜合利用率高, 礦區災害很少發生, 礦區生態系統處于健康狀態。

          4礦區生態系統修復和重建技術

          礦區生態修復的綜合技術主要包括監測、預測及風險評估技術,管理技術,規劃設計 技術,工程修復技術,化學與生物修復技術。

          4.1 監測、預測及風險評估技術

          主要是對礦區生態環境損害進行動態監測與預測,揭示損害的程度、范圍、機理和規律及風險,為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技術的選擇和有關法規與技術標準的制定提供依據。

          4.2 管理技術

          主要是對受損礦山生態環境進行科學的管理、宏觀過程管理以及礦山整個生命周期的環境修復管理。

          4.3 規劃設計技術

          礦區生態環境規劃設計技術包括傳統規劃法和計算機輔助規劃法。在詳盡調查、監測的基礎上,運用先進的規劃技術和手段對礦區生態進行詳細的規劃。

          4.4 工程修復技術

          包括回復生態系統的各種工程措施。應根據不同的破壞特征、不同的自然條件采取不同的技術措施,主要包括生態破壞的工程修復技術和環境污染的工程(物理)修復技術。

          4.5 化學與生物修復技術

          指提高和改善重建系統生產力和環境安全的各種化學和生物措施,其中生物工程(含植物修復)、生態工程、化學修復和土壤改良技術等是十分重要的。

          4.6 采煤沉陷區生態修復技術

          采煤沉陷是我國兩大面廣的礦區生態問題,其主要的修復技術主要包括疏排法、挖深墊淺法、充填復墾法、直接利用法、修整法、生態工程復墾法等方法。將土地復墾技術和生態工程技術結合起來,綜合運用生物學、生態學、經濟學、環境科學、農業科學、系統工程學的理論,運用生態系統的物種共生和物質循環再生等原理,結合系統工程方法對破壞土地所涉及的多層次利用的工藝技術。

          5 結論

          本文主要闡述了在人為干擾下生態系統的變化,特別是對中國礦區生態系統的研究,提出礦區生態修復和重建技術,在開發礦產能源的同時,走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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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蕭篤寧主編.景觀生態學.理論、方法及應用[M]. 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1991.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范文第2篇

          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中存在生態補償制度不合理;生態補償體系不完善;生態補償管理不健全;生態補償市場不充分;生態補償資金不到位等問題。完善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原則包括:開發與治理協同;新賬與舊賬分治;政府與市場結合;分類與共建并進。文章提出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對策建議為:構建生態監測和生態標準兩種體系;建立補償評估與補償談判兩種機制;完善事前補償與事后補償兩種制度;優化環境稅制和補償費用兩種手段;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方式;加強環境法規和生態管理兩種保障。

          關鍵詞:

          江西省;礦區;生態修復;補償機制

          作為礦產資源大省,江西礦產資源種類繁多、儲量豐富,開發與利用比較活躍,造成了巨大的生態環境的破環,僅江西贛州因稀土開采造成的生態環境破壞而需要治理的費用就高達380億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江西礦業經濟總產值對GDP的貢獻度很高,豐富的礦產資源為經濟社會快速健康持續發展發揮了巨大的保障作用。與此同時,我省正在積極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探索建立省屬礦區生態修復補償機制,對促進我省綠色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江西省屬國有礦區開發與利用情況

          2014年江西省地礦局共實施各類地質礦產勘查項目293項,合同總經費約7.5億元。其中:中國地質調查局項目27項,經費6234萬元;中央財政項目7項,經費4436.6萬元;中央地勘基金項目6項,經費7508萬元;省地勘基金項目28項,經費8182.9萬元;自有礦權投資項目73項,經費8299.17萬元;地礦單位礦權合作項目28項,經費8029.7萬元;對外礦產勘查項目120項,經費3.18億元。為客觀、準確地反映我省國有礦區開發與利用現狀,我們基于中部六省的視角,分別從礦業單位個數、固定資產投資、主營業務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率、產品銷售率等方面來分析我省礦區經濟發展水平。

          (一)中部六省礦業企業單位數情況從表1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采礦業中湖南和河南的企業單位數最多,分別為1442個和1236個,而江西、安徽、山西處于一個層次,分別為520個、479個、446個。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礦業企業分布較為均勻,而山西、湖南多集中于煤炭開采業。

          (二)中部六省礦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從表2可以看出來,2013年在中部六省采礦業固定資產投資中山西是投資最多的,達1475.01億元,江西是最少的,為252.17億元。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非金屬礦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最高,為115.39億元;黑色金屬礦采選業固定資產投資最低,為27.74億元。

          (三)中部六省礦業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從表3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主營業務收入差距明顯,山西采礦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最高,達5654.19億元;其次是河南,其主營業務收入達5339.33億元,江西采礦業的主營業務收入最低,為940.49億元。其中,四大類采礦業中,江西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最高,為384.56億元,而非金屬礦采選業最低,為170.91億元,這與對應的固定資產投資不相符合。

          (四)中部六省成本費用利潤率情況從表4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成本費用利潤率高低不平,例如煤炭開采和洗選業,湖北成本費用利潤率為11.59%,而安徽為0.06%。對于江西四大類采礦業來說,其成本費用利潤率相對較為平穩,煤炭開采和洗選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分別為8.23%、10.6%、8.55%、10.3%。

          (五)中部六省產品銷售率情況從表5可以看出來,2013年中部六省礦業產品銷售率相對平穩,例如有色金屬礦采選業,江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山西的產品銷售率分別為99.13%、99.13%、96.92%、99.2%、99.39%、99.61%。對于江西四大類采礦業來說,黑色金屬礦采選業的產品銷售率最高,為100%,煤炭開采和洗選業的產品銷售率最低,為98.68%。

          二、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存在的問題

          為保護與修復我省省屬國有礦區的生態環境,實現我省礦產資源可持續開發,省國土資源廳2008年出臺了《江西省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等,這些政策的實施有力推動了我省省屬國有礦區生態環境的保護,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省屬國有礦區生態環境惡化凸顯,礦業開發與礦區保護的矛盾嚴重,已成為礦產經濟發展的瓶頸。

          (一)生態補償制度不合理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相關稅(費)包括兩大類:第一類是資源稅,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中的各類礦產資源稅收;第二類是資源管理的相關稅費:包括資源補償費、探礦權使用費、采礦權使用費、國家出資勘探形成的探礦權價款和采礦權價款。[1]在高層次的礦產資源稅費制度中,沒有礦區生態補償方面的條款。2006年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保總局《關于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的指導意見》及2008年《江西省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原則上提出了對礦山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但是在具體的分區域、分種類如何進行補償方面沒有細則出臺。

          (二)生態補償體系不完善生態補償是相關利益者之間關于生態環境的責、權、利統一對等的過程,需要相應的制度支持和技術支撐。我國現行礦產資源開發的法律法規中,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對礦區生態環境破壞只提出原則性的補償,不但沒有界定利益相關者的權利和義務,更沒有明確補償方式和標準等,導致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主體單一、補償標準偏低、補償資金不足、補償期限太短,引發了一系列社會矛盾,影響礦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的技術支撐還不夠:生態補償標準體系、生態價值評估體系、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沒有完善,缺乏統一、權威的指標體系和測算方法。[2]

          (三)生態補償管理不健全生態補償管理涉及國土、環保、農業、林業、水利、稅務等眾多政府部門,各部門都有相關的管理職能,有些職責交叉,難免產生沖突,有些職責缺失,難免產生真空,沒有形成一個統一、高效的協同管理機制,因此在礦區生態環境補償管理上難以形成合力,容易出現管理越位或缺位問題。與此同時,“重規劃輕監督”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對于礦區企業事前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事中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事后對生態環境的修復等缺乏全程監督和控制,因而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往往流于形式。

          (四)生態補償市場不充分現行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主要依靠政府財政支出,缺乏市場化運作的多元化投資。這種補償方式一方面導致政府負擔過重,無力主導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治理;另一方面市場化運作的不足使得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補償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礦區生態補償市場的不充分還包括:一是缺乏生態補償價格評估機制,表現在評估機構不一、評估體系不清、評估技術不高,導致生態補償價格隨意性大;二是缺乏生態補償公平談判機制,表現在生態補償方式、補償標準都是由相關政府部門確定,礦區生態環境受損者缺乏參與的平臺和積極性,導致生態補償不合理;三是缺乏生態補償市場融資機制。目前,我省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補償仍以政府主導模式為主,多是由政府財政支出,生態補償資金獲取渠道較少,生態補償資金獲取總額不大。

          (五)生態補償資金不到位現行礦區生態環境補償資金大都是“杯水車薪”,難以完全治理和修復礦區的生態環境破壞。一是因為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任務重,歷史欠賬多。2012年國家42個部委組成的聯合調研組認為,贛州的污染問題比較嚴重,稀土開采污染遍布贛州的18個縣(市、區),涉及廢棄稀土礦山302個,遺留的尾礦1.91億噸,被破壞的山林面積達97.34平方公里,僅殘留1.9億噸廢渣的治理就需要70年。初步治理需要26億多,而整個綜合治理大概要380多個億。[3]二是礦區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資金來源單一,礦山企業補償不夠。目前,我省礦區生態補償主要是以政府為主,幾乎全靠財政投入,而財政支出不足,補償標準過低,不能充分地起到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的作用。同時,礦山企業多只重視自身利益,對礦山的生態環境保護不夠重視,對礦區的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更是能拖就拖、能賴就賴,補償資金不是不足就是不到位。

          三、完善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原則

          (一)開發與治理協同原則生態補償不是采取礦區“先開發、后治理”的舊模式,而是要把生態補償納入礦區開發的全過程,從一開始就要實行“邊開發、邊治理”的新模式,從礦區開發之始,就要在礦業權轉讓中明確生態補償問題,就要在礦區開發的時候明確企業恢復礦山的責任。

          (二)新賬與舊賬分治原則礦區面臨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應該視具體情況新舊賬分別對待。對省屬國有礦區歷史遺留的生態破壞問題即舊賬,由政府負責治理,通過財政支出解決;而對于礦區生態補償制度出臺后出現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即新帳,必須由開采企業承擔對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等一系列責任。[4]

          (三)政府與市場結合原則生態補償模式包括政府主導、政府直接補償和市場化運作等多種模式。原來的制度更多傾向于礦區生態環境由政府“買單”,通過財政解決相關的費用。現在要引入市場機制,探索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生態補償方式,多渠道籌措礦區生態補償資金。

          (四)分類與共建并進原則一方面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類型的生態補償機制,根據不同的礦區開發現狀和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分區、分時、分類、分層地補償。另一方面要全局統籌,建立礦區生態環境共享共建機制,整合各個相關利益者對礦區進行共同的生態保護與建設。

          四、江西省屬國有礦區生態修復補償的對策建議

          (一)構建生態監測和生態標準兩種體系一是構建礦區環境信息采集和統計體系,加強對礦區生態破壞程度的實時監測分析,提高礦產資源環境統計資料的科學性、系統性和真實性。同時,建立礦區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和預警系統,通過監測及時掌握礦區生態環境的動態變化,為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提供科學依據,便于采取針對性的有效措施。二是構建礦區生態補償標準,明確生態補償內容。應根據礦區的實際生態環境破壞狀況,確定生態補償的主體、客體及標準,避免補償內容的不完全或重復,低估或高估礦區生態環境損失的程度,對礦區生態環境做出科學、合理的評估,并結合相關利益者的補償意愿,形成一套完整、系統的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標準。

          (二)建立補償評估與補償談判兩種機制一是建立科學的生態補償評估機制。礦區生態環境破壞損失涉及土地、植被、水污染和居民健康損害等方面,應由第三方生態補償體系評估機構來進行生態損失估價。并且,不同的環境污染損失采取的評估方法不同,比如農作物的損失可以用生產率變動分析法、土地損失可以用替代市場法、居民健康受損可以用人力資本法等等。[5]因此,需要盡快制定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標準的具體評估方法,提出各種評估方法的具體適用范圍、操作原則,尋求多種方法結合的最佳途徑。二是建立合理的生態補償談判機制。生態補償談判機制是指礦區生態環境破壞者與受害者雙方就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償期限等進行平等、自愿的一種協商機制。要改變目前完全以政府為主導的生態補償機制,轉向基于市場化的生態補償協商機制,確立礦區生態環境受損者(包括政府)在生態補償中的市場主體地位,與礦產開采企業進行公正、公開、公平的談判,就生態補償達成協議。

          (三)完善事前補償與事后補償兩種制度一是完善事前補償制度。要加強礦產資源開發與礦區環境保護之間的協調。對礦山開采涉及的生態環境問題要與環境保護規劃充分銜接,列入規劃的許可范圍,按照主體功能區的分類要求保障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因此,礦業權管理機構批準出讓礦業權時,必須要求申請開采者在報告中含有相關的礦區生態治理與環境修復計劃。對于已經取得礦業權,并進行礦產資源開采,但未履行或履行不足生態環境修復義務的企業,可以暫停開采,限期進行生態環境治理整頓。二是完善事后補償制度。礦產企業在開發過程中或事后,必須采取足夠的行動,實行礦區生態環境的補償修復。例如,對短期開采的實行“一次性補償機制”;對中期開采的嘗試“年度租金制度”;對長期開采的探索“股份制補償方式”。[6]

          (四)優化環境稅制和補償費用兩種手段一是適時開征環境稅。應循序漸進,逐步構建礦產資源環境稅制。資源環境稅的征收可按產量或價格進行征收,稅率確定與對環境的損害程度掛鉤。在初期,主要針對水、土推行易征的污染排放稅目,條件成熟再考慮開征全覆蓋的環境稅。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的稅收機制應包括兩個方面:(1)懲罰性稅收機制,主要是通過強制性稅收,迫使企業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2)激勵性稅收制度,主要是通過稅收優惠或減免,鼓勵企業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二是適當收取生態補償費。生態補償費主要針對礦區環境污染征收,因此可根據礦區面積大小進行征收。有人認為,對于生態補償費,因與環境稅的重合,可考慮“費改稅”,將生態補償費的征收制度設計融入到環境稅中。我們認為兩者不同,環境稅應主要針對修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生態補償費主要用于對礦區受損者的補償。三是可以探索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備用金征收模式。對于礦區資源開發的企業,政府可以充分利用采礦許可的權利,強制其交納一定備用金,保證金的交納可以在銀行建立專門的企業生態修復賬戶,根據企業在實際開采中對生態環境的損害程度來確定賬戶金額。

          (五)運用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兩種方式一是探索公司化運行機制。由政府發起,社會資本進入,成立專業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投資公司,由公司具體承擔礦山生態修復資金籌措、運行和治理項目管理。在所有制性質上,公司可以是政府投資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也可以是政府委托的純民營企業。二是推進礦山生態資產證券化機制。資產證券化是一種金融創新,它可以通過靈活的融資方式,應用于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工程中。礦區生態資產證券化基本上可以采取兩種方案,第一種是直接將礦區某些權利如礦業權投入證券市場,可以稱為直接證券化;第二種是將礦區的某些資產如礦業權抵押貸款進行證券化,可以稱為間接證券化。三是探索礦區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按照“誰投資、誰治理、誰收益”的原則,通過生態環境治理項目的市場化運作回收資金并獲得土地出讓收入,即通過出讓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后的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增值收益的方式,拓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資金渠道。四是探索組建生態銀行。生態銀行是以促進礦區生態環境建設為目的而經營信貸業務的銀行,應和相關銀行構建專業性的生態銀行或開發相關的生態銀行業務為我省礦區生態修復提供資金支持。企業、團體、家庭和個人在“生態銀行”開戶后,就成為了銀行的正式“儲戶”,并將獲得銀行發放的“綠色存折”。[7]儲戶們通過參與礦區生態環境修復獲得的“綠幣”,這些“綠幣”可以兌換旅游景區門票或其他公共服務,以此提升公眾參與熱情,讓更多的人參與到礦區生態建設中。五是建立礦區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盡快設立江西省屬礦區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并主要用于礦區生態環境的修復,資金或來源于政策性銀行聯合出資,或向外部機構投資者募集資金。通過建立生態環保創業投資基金、發行生態建設彩票、培育生態環保信托業等方式為江西省屬礦區生態補償提供資金支持。

          (六)加強環境法規和生態管理兩種保障一是加快生態補償立法建設。我省尚未建立完整、規范的生態補償法規制度,在礦區生態補償領域中的實踐活動依據的是各級政府制定的帶有生態補償性質的規范性文件,比較零星、散落。要緊緊抓住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戰略機遇,全面強化生態治理制度,根據省屬礦區生態補償的需要,盡快制定或修訂江西省屬礦區生態補償修復的指導意見,為礦區環境修復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加強生態補償行政管理。礦產資源開采造成的生態損害涉及水、土和植被等,而不同的生態損害分別由不同的行政部門管理,不利于礦區生態環境的綜合治理。應由環保廳、水利廳、農業廳、林業廳協助,在國土廳成立跨部門的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機構,負責全省編制全省省屬礦區生態環境整治專項規劃,確定工作目標任務,組織分期分批實施。同時,成立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土廳,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制度,負責礦區生態環境修復工作的實施、監測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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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范文第3篇

          1.1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對象補嘗對象的確定主要解決“補給誰”的問題,礦區居民、各級政府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為了保護礦區的生態環境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財力,付出了一定的代價,礦產資源開發對礦區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壞,影響了他們的生態利益,也影響了他們的經濟利益。所以他們是礦產資源開發中生態補償的對象,應當得到相應的補償。地方政府既是補償主體又是補償對象,承擔雙重責任。

          1.2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標準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方式主要是解決“補償多少”的問題。目前我國礦產資源生態補償標準主要通礦產資源生態保護者的投入和機會成本的損失、礦產資源生態受益者的收益、破壞了的礦產資源生態的恢復成本和生態系統服務的直接和間接價值四個途徑來確定。

          2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階段分析

          礦產資源開發根據時間順序和操作程序的差別可以分為3個階段,每個階段的主導補償主體、補償模式和補償的側重點都有所不同。第一階段:以政府為主導的開發前的預防性補償時期。開發前的預防性補償是指在礦產資源計劃開發時,要對礦產資源開發對礦區資源和生態環境的破壞給予充分的評估與預測,采取有力的防范手段,制定防范的安全項目,對其進行的相關補償。這一階段主導補償主體是各級政府,輔助補償的主體是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礦產輸入區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補償對象是礦區居民、各級政府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補償的客體是礦區的礦產資源還有生態環境,補償標準基于專門機構的評估而定。第二階段:以企業為主導的開發中的即時性補償時期。開發中的即時性補償主要是指在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出現生態環境毀壞時,對礦區環境及礦區居民的生產生活產生影響時,礦產資源開發企業能及時有效治理出現的狀況,幫助當地政府與礦區居民應對生態環境問題。即時性補償的主導補償主體是礦產資源開發企業,輔助補償主體是各級政府、礦產輸入區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補償對象是礦區居民、各級政府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補償客體是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標準由具體生態環境問題而定。第三階段:開采后的修復性補償時期。開采后的修復性補償分為兩部分,一是以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為主導主體對目前正在進行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進行補償,二是以政府為主導主體對歷史生態舊賬進行生態補償。對當前礦產資源開采后的生態補償主要是修復和恢復生態環境的功能與結構,此時主導補償的主體的是礦產資源開發企業,輔助補償主體是各級政府、礦產輸入區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對歷史遺留生態環境問題的補償主要是要設立專項生態修復基金,此時主導補償主體是各級政府,輔助補償主體是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礦產輸入區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修復性補償時期的補償對象是礦區居民、各級政府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補償客體是礦區生態環境,補償標準由修復生態環境的成本而定。

          3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四元主體模型的構建

          在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中,首先要解決的問題是補償主體的識別和確定,因為生態補償主體是籌集資金,實施補償的組織機構,是補償資金的來源。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主體應該是利益相關者中的所有受益方,補償主體不是單一的,而是多元化的,主要包括礦產資源開發企業、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部門、礦產輸入區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現行的生態補償模式中補償主體一般都是單一、固定、封閉的,它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但還遠沒有實現礦產資源開發區經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并且還存在著許多的隱患:礦區和礦區居民在生態補償名義的掩蓋下變相的被剝奪了發展經濟的機會,這樣的結果就會造成新一輪的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瓦解了礦區居民保護礦區生態環境的經濟和社會基礎,也就不可避免的損害了礦區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條件。構建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四元主體模式可以更好地解決補償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補償主體缺位,補償主體之間關系不明確等問題等問題,從而提高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效率和效果。本文主要構建的是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四元主體模式,將礦產資源開發分為三個階段,在不同階段補償主體和補償方式都各有不同。在三個不同階段,礦產資源的開發企業、礦產輸入區、各級政府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四類補償主體通過交互作用、相互延伸和相互交融形成的四面體結構視為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四元主體模型(見圖1)。以補償主體B、C、D為基底,A點為主導補償主體。在B、C、D三方補償主體的支撐下,在主導補償主體A的驅動力作用下,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的效率會不斷提高,補償體系會不斷完善。四元補償主體模型的主導補償主體不同,作用也不同,對礦產資源開發生態環境恢復的貢獻也不同。主導補償主體在變化的同時,四面體的結構也發生改變。

          4礦產資源開發不同階段四元補償主體的表現形式

          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四元主體模型是四類補償主體共同參與,協同作用完成對礦產資源生態的補償,實現礦產資源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當四元體系處于最佳狀態時,四元主體系統呈現正四面體形態,此時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體系整體功能性最強、協同效率最高。礦產資源開發的階段不同則礦產資源生態補償四元主體模型中主導補償主體、扮演角色、發揮功能也就不同。可以將礦產資源開發分為3個階段對礦產資源開發補償四元主體模型進行模擬,即第一時期是開采前的預防性補償時期,第二時期是開采后的修復性補償時期,第三時期是開采后的修復性補償時期。開發前的預防性補償時期是以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礦產資源輸入區、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為基底BCD,以各級地方政府為頂點A,構成的一個四面體結構(見圖2(a))。在這個時期主要是以各級政府為主導的,政府應在礦產資源計劃開發時,對礦產資源開發可能造成的破壞給予充分的評估與預測,嚴格要求礦產資源開發企業在開發時制定完整系統的生態環境恢復計劃,建立礦區生態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從所收取的各種費用中提取一部分作為生態補償基金,并加強對生態補償金的使用監督。中央政府要制定全國通用的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法律,地方政府根據本地礦產資源開發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在所轄范圍內靈活支配,明確在礦產資源開發中各方的義務和責任。各級政府可以通過投入資金實物、技術培訓、政策支持等補償手段積極營造良好的生態補償氛圍,鼓勵各方積極參與礦產資源開發生態補償建設。開發中的即時性補償時期是以各級地方政府、礦產資源輸入區、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為基底BCD,以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為頂點A,構成的一個四面體結構(見圖2(b))。在這個時期主要是以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為主導的,企業應該根據開發時制定的生態環境恢復計劃并結合實際情況對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出現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治理,幫助當地政府、礦區居民和民間環境保護組織應對生態環境問題。由于礦產資源開發過程中有許多風險是難以預料的,企業可以成立環境應急救助基金以應對突發狀況。同時企業可以通過提高自身的開發技術從而減小對環境的破壞的可能性和程度。開發后的修復性補償時期可分為新賬時期和舊賬時期兩個部分。新賬時期是以各級地方政府、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礦產輸入區為基底BCD,以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為頂點A,構成的一個四面體結構(見圖2(c))。此時礦產資源開發企業通過資金補償、技術補償、直接修復等手段修復和恢復生態環境的功能與結構。實施土地復墾與綠化,幫助當地居民改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礦區經濟發展,實現礦區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和諧發展。舊賬是以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礦產資源輸入區、民間環境保護組織為基底BCD,以各級地方政府為頂點A,構成的一個四面體結構(見圖2(d))。此時各級政府可以通過設立由財政統一支付的專項生態修復基金來妥善解決生態“欠賬”問題,恢復礦區生態環境,使礦區居民能享有平等的發展機會。

          5結語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范文第4篇

          關鍵詞:煤礦區,生態修復,可持續發展

          Abstract:Shanxi province is in the richest of coal in our country, which makes a great contribution to the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However,people realise that, after the overexploitation of the coal in this area, we paid a lot for the ecosystem and the environment. Then, we try to resore the ecosystem and the environment, but the result is not optimistic. To the Datong Tashan mine, a young mine mountain, we sould explore the coal in a sustainable way, and restore the ecosystem as the same time to explore it,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mine and the environment.

          Key word: mine, ecological restoratio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中圖分類號: X752 文獻標識碼: A

          煤炭是我國非常重要的基礎能源,在國民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預計到2050年,煤炭將仍占一次性能源的50%左右[1]。長期以來煤炭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例都在2/3以上。這些以煤礦生產為主的礦區,為我國提供了大量的煤炭資源,在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和推進工業化城市化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然而這些煤礦資源富集的礦區在保障全國能源供應、促進社會發展的同時,卻造成了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一系列嚴重的問題。我們不能在一味的開采之后才采取相關措施挽救那些已經被過度開采了的礦山,更不能對已經遭到破壞的山體和已經被污染了的自然環境置之不理。因此如何能夠以可是續發展的模式開發煤礦區是亟待解決和實施的問題,又如何對已經遭到破壞的山體盡可能的進行生態修復,是關系到礦區以及煤礦城市長遠發展的重中之重。筆者有幸參與了國投塔山煤礦區的景觀生態修復概念性詳細規劃的前期概念性規劃階段,接下來將結合山西大同國投塔山煤礦為例探討新礦區的可持續發展和老礦區的景觀生態修復。

          由于山西大同國投塔山煤礦是大同市眾多煤礦區中的新礦區之一,目前的開采量不到礦區總煤炭資源的十分之一,因此為了避免到礦區出現生態環境問題之后才采取相應的對策,我們應在礦區開采的過程中及時進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規劃,以及對已經出現的問題進行景觀生態修復的對策。根據對礦區的調研和觀察以及煤礦開采行業相關的技術指導,我們對已經出現的問題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評定。

          一.煤礦開采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問題

          1.土地的破壞

          露天開采對土地資源的破壞非常大,煤炭開采直接破壞土地,例如挖損、塌陷和壓占等。露天采煤是把煤層上方的表土和巖層剝離之后進行的,因此,對土地損毀的最主要形式表現為直接挖損。盡管塔山煤礦采用的開采方式是地下作業,但是煤礦區周邊伴隨有很多的采石廠,這種露天采石對土地的毀損相當嚴重。露天開采徹底改變了土壤養分的初始條件, 且增加了養分流失的機會,石塊于空氣之中,根本無法生長植物。

          不僅如此,在煤炭開采過程中,存在各種形式的占壓土地,大體包括兩類, 一是露天采礦剝離表層土堆積而形成的外排土場。另一是井工采煤由井下運到地面的矸石和洗煤廠將精煤洗出后排棄的矸石堆積而壓占土地。我國大部分露天礦采用外排土方式, 外排土場壓占土地量平均約為采掘場挖損量的2倍。不論哪種形式的占壓,都對環境造成了危害,尤其是煤矸石的長期堆放,會造成一系列問題,如大氣污染、水污染以及對植被的影響等。

          2.地表植被的破壞

          塔山地區的植物即使不受到煤礦開采的影響生長就不好,山體部分植物受干燥氣候和日照條件影響尤為嚴重,陰陽坡植物分布區別明顯,由于陽坡光照強烈、土壤含水量較低、受風啥影響嚴重等原因,陽坡的植物反而相較于陰坡的植物更難生長。

          不僅如此,土壤作為供給植物生長發育所必需的水、肥、氣、熱的主要源泉, 也是營養元素不斷循環、不斷更新的場所。由于礦山工業礦區的建設、矸石堆放等,改變了土地養分的初始條件,也嚴重影響了這里植物的生長,使植物生長量下降。植物作為生態系統的生產者, 它的破壞使得礦區土地及其臨近地區的生物生存條件破壞, 生物量減少, 生態系統結構受損、功能及穩定性下降, 引起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等一系列問題。

          3.水體的污染

          塔山地區本身就處于缺水地區,更是由于缺水導致植物生長緩慢,和植物類型不豐富等問題。根據開采中已經出現的問題,我們進行了如下的總結,煤礦區水體污染和破壞的主要形式有: ①地下水轉化為礦井水, 水質遭受污染。②煤矸石堆放引起的煤矸石淋濾對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③采礦引起的地下水流場的改變[2]。礦井水、矸石堆淋溶水、濕法選煤廢水等排放量大且成分非常復雜, 含有大量的懸浮物、重金屬和放射性物質, 危害極大。這些廢水的排放對礦區及周邊河流、湖泊水域造成嚴重的污染, 抑制了水生生物的生長和繁殖, 進而影響到礦區生態系統健康和人類及動植物的生存。

          4.空氣的污染

          煤炭開采形成的廢氣主要煤矸石長期堆放釋放的氣體。在煤炭開采區域周邊,往往會堆放大量篩選出的煤矸石,這些煤矸石會放出大量的SO2、CO2、CO等有毒有害氣體, 嚴重污染空氣質量, 同時影響了植物的生長, 和周邊居民的身體健康。同時,我國矸石山的自燃率很高,煤矸石的自燃,也嚴重影響了礦區的安全和環境。另外煤炭運輸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中還含有很多對人體有害的元素, 一旦被吸入人體, 會導致各種疾病甚至癌癥的發生。[3]

          二.如何實現邊開采邊治理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中國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產國和消費國,我國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在很長時期內不會改變,因此煤礦城市必須深刻思考自身系統的生態脆弱性,調整城市經濟、環境發展政策,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以此增強城市發展活力,減小礦區對環境的破壞。

          (一)、清潔的開采技術

          清潔開采技術,實際上就是減少在開采過程中的污染,和減少開廢棄物的排放。大同塔山煤礦開采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就是煤矸石的堆放所帶來的污染。根據煤矸石對壞境的破壞方式,我們有兩點建議,一是對煤矸石的臨時堆放點硬化處理,防止煤矸石通過雨水徑流滲透到地表土壤中,同時盡快將廢棄的煤矸石轉移到次級生產廠家;二是在煤矸石臨時堆放處周圍設置環形截水溝,以及礦區廣場內設置排水溝渠,下游設置初期雨水收集池。 煤矸石淋溶水和工業廣場內的沖刷雨水經排水溝渠引至初期雨水收集池內, 再經過中和池、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廠區內灑水降塵.

          􀀁(二)礦井水資源的保護和再利用

          為了減少塔山地區開采過程對水資源的影響,首先要減少礦井區用水的總體水量。如地面修建疏排水設施, 減少地表水、大氣降水人滲補給礦井的水量。留設防水煤巖柱、注漿構筑擋水帷幕等也是減少礦井水量的有效途徑。保水采煤技術。礦井水的資源化是一個重要的發展方向。煤礦的采選生產供排水溝系統, 應盡可能采用循環系統, 努力節約水資源, 控制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量。

          同時,時間礦區內部水循環利用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利用過濾系統過濾工業廢水用于礦區辦公區域的植被的灌溉,職工的淋浴用水,噴泉景觀用水等等。

          (三)礦區能源的再利用

          在塔山煤礦的廠區,不僅有煤礦開采作業區,還有采石場和電廠等通常和煤礦產業相結合的其他產業,其中電廠就是一個具有很大的能源再利用的潛能的地方,然而電廠的余熱往往被大家忽視,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這里我們建議可以通過電廠余熱來為廠區職工供熱供暖以及生活熱水的供應。通過將電廠余熱的循環利用,實現能源盡可能不被浪費,形成可持續發展機制。

          三.結語

          眾所周知,由于礦區已逐漸成為生態退化最為嚴重的生態系統,已經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雖然我們已經向著可持續發展的生態道路走著,但是正如很多礦區一樣,大同塔山煤礦在發展的問題中,仍存在很多問題,例如,沒有相關的礦區可持續發展和生態修復的相關法規;煤矸石存放的技術沒有得到科學的解決;以及矸石山的生態恢復和土地復墾的問題,這些都制約了礦區生態系統的維持和恢復。我們應當更加注重結合大同地區的地域特色進行生態恢復,著眼于礦區內部的可持續發展和能源的循環利用,以及通過把握塔山地區的生態系統演替特點和規律促進其礦區生態重建科研和實踐工作的開展。

          參考文獻:

          [1] 潘偉爾.2005全國煤礦安全狀況評析[J].煤炭經濟研究,2006(3):4-13.

          [2] 王賢榮.煤矸石長期堆放對周邊土壤環境的影響及污染評價 廣西輕工業(J)2010 5

          礦區生態修復技術范文第5篇

          【關鍵詞】土壤修復;風險評估;設計原則

          一、遼寧省實施生態修復的意義

          遼寧省已正式被列為全國生態省建設試點,為了建設生態省,遼寧省已制定了《遼寧生態省建設規劃綱要》,將遼寧省生態省建設規劃期限定為20年,分為起步、整體推進、完善提高3個階段。《綱要》提出,到2025年,遼寧省將基本建設成為經濟發達、生活富裕、環境優美、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的生態省。其根本目的是要以保護環境優化經濟社會發展,著力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推動區域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之路,為子孫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遼寧土地生態環境問題主要體現:農田土壤因多種污染源受到污染,工業企業搬遷及固體廢棄物堆放造成遺留污染廢棄地;礦山及基礎工程建設造成土地生態破壞;因自然、經濟及人為因素形成生態脆弱區。煤礦和鐵礦,采礦、地表剝離、礦渣、煤矸石等占用大量土地。

          二、生態修復技術及管理現狀

          1.土地生態修復技術現狀

          生態修復目前還是一個比較年輕的研究領域,它既包括污染環境的生態修復,也包括非污染環境的生態系統的修復,即通過生態系統自組織和自調節能力,修復遭到破壞的生態環境。生態修復具有多學科交叉的特點,需要生態學、物理學、化學、植物學、微生物學、分子生物學栽培學和環境工程學等多學科的參與。生態修復技術還運用遙感影像數據(衛星影像,航片),結合區域綠地、土壤、氣象資料,以及規劃區域的建設歷史和未來發展規劃進行詳細調查,注重社會、經濟、文化、景觀等全方位的生態化。針對于污染土地的修復,又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對污染農田土壤的修復和針對工業企業搬遷及固體廢棄物堆放造成遺留污染廢棄地的修復。對于非污染環境的生態修復,則包括對礦區、重要基礎工程建設等造成的生態破壞區和處于農牧交錯帶的生態脆弱區進行的生態修復。對于污染土地、生態破壞區和生態脆弱區的生態修復,各國對修復和管理具有特定的規范、方法與程序,雖然在規范的具體內容上有各自的特點,但均涵蓋土地的評價與分析、修復方案與措施及修復實施與管理維護三大部分。

          修復區土地評價與分析包括修復區調查、風險評價和修復目標的確定,污染土地調查涉及土地物理條件、污染特性、暴露途徑、受體調查;生態破壞區和生脆弱區調查包括結合區域生態環境狀況、水土流失狀況、土壤保水能力、礦區塌陷、植被情況、土地利用等,風險評價是判斷污染土地風險水平的重要手段和修復目標制定的重要基礎,生態修復的目標有兩種:一是認為將污染或生態破壞環境恢復到接近于它受干擾前的自然狀態的管理和操作過程,即回復到生態先前或歷史上的狀態;另一張是污染或是生態破壞環境的修復要在于消除對任何生物有害的污染,重建適宜人與動物,植物等生存的生態環境,所以無需回到先前的歷史狀態,而是重新建立新的生態環境。

          修復技術的選擇是土地修復的核心內容,根據實施的位置分為“原位修復”和“異位修復”。生態修復是在生態學原理的指導下,以生物修復為基礎,利用特異生物對污染物的代謝過程,借助物理修復、化學修復和工程技術措施,通過優化組合,使之達到最佳效果和最低耗費的一種綜合污染環境修復技術。生物修復技術包括:植物修復、動物修復和微生物修復三種類型。物理修復技術包括:物理分離修復技術、土壤蒸氣浸提修復技術、固化/穩定化土壤修復技術、玻璃化修復技術、熱力學修復技術、熱解吸修復技術和低溫冰凍修復技術等。化學修復技術包括:淋洗技術、溶劑浸提技術、化學氧化修復技術、化學還原于還原脫氯修復技術、原位化學反應處理墻修復技術以及電化學修復技術等。在修復技術選擇的基礎上,針對整個污染土地進行技術集成,形成總體修復技術體系,制定修復方案。對于礦區及基礎工程建設造成的生態破壞區,可采用的生態修復技術包括土地整治、安全防護、生態功能重新設計、植被修復等。礦區生態修復技術主要有:露天采場的工業旅游場地開發、固體廢物處置場、恢復為水面等二次開發用地形式的生態修復;露采場邊坡的生態修復,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是邊坡的排險,消除崩塌和落石隱患,這是治理的基礎,另一方面是植被恢復,充分發揮植被的固土、滯塵、涵水、同化和改善氣候的生態功能;廢石場、尾礦庫的全面整地覆土、穴狀整地、穴內客土、建立植被的生態修復;塌陷區的安全防護措施建設的生態修復;將礦山廢棄的機械、建筑、道路、礦床以及礦產品堆放場等建設成為礦山公園,將礦山廢棄的水域建成礦山人工濕地,將礦山廢棄的平地建設成為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將礦山廢棄的洼地、盆地建設成為養魚場、垂釣園,將礦山廢棄的坡地建設成為林業和畜牧業基地。公路、鐵路、風電、水利工程等基建項目的生態修復技術包括邊坡錨索加固工程、生態護坡工程、植生層修復、植被層修復、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具體體現為大型植物坡面建植技術,坡面植被景觀造型技術,厚層基質錨網噴附技術,棉網狀植生帶技術和連續纖維加固噴附技術、還包括了對退化河流、退化綠洲、退化水庫和退化礦區等生態系統的生態修復。修復方案是指導修復工程實施的依據,方案的合理性、系統性直接決定了修復工程能否順利進行和達到預期的修復目標。盡管現在已經有較多完整的生態修復技術,但目前還不能從整體層面上提出適合于解決遼寧省生態環境問題的技術,因此有必要對這些生態修復技術進行集成,以利于遼寧省對生態修復進行規范化管理。

          修復工程的實施、管理與維護則是土地生態修復的具體實施階段,主要包括修復工程實施運行、維護和監測、修復效果評價等三方面的內容。修復工程的設計與實施應根據土地條件,按照修復技術方案,明確修復具體過程;修復工程運行、維護與監測貫穿整個修復過程,以確保修復有效性和修復目標的實現;土地生態修復效果評價則是考察修復目標的達到程度與修復工程成敗的重要參數。

          2.土地生態修復評價

          不同的受污染地,不同礦山不同開發階段,不同的占地類型,生態修復的制約因素、修復目標和重點是不同的。對于污染土地的生態修復,修復后目標污染物應該達到規定指標限值。評價范圍應該與制度的修復方案確定的范圍一致,根據生態修復報告中定樁資料和地理坐標勘察確定修復范圍和深度,核實修復范圍是否符合修復方案的要求。制訂采樣方案應包括采樣介質、采樣區域、采樣點位、采樣深度、采樣數量、檢測指標。應根據目標污染物與目標修復值進行分區采樣,對于異位修復應在原址邊緣和內部進行采樣,對于原位修復主要在修復區內進行采樣。根據生態修復的面積進行污染物目標值比較,小型修復項目可采用逐一比較法,大型生態修復項目可采用t檢驗法評價修復效果。在對污染土地進行物理、化學以及生物修復后,土地再利用前需要根據再利用目的對可能殘留的污染物或修復劑是否會產生生態安全和人類健康問題進行風險評價,可以采用原位觀察法,實驗室模擬觀察法,微宇宙法和現場經驗與推導方面分析如何對修復土地再用進行生態風險評價。

          礦山生態修復考核指標也應根據礦山不同開發階段,不同的占地類型,不同的受污染地,分別設立,分別考核。礦山施工期結束后即為生產期,對于整個工程是以投產為標志。對于單個工程以單個工程投產為標志,服務期以單個工程服務期滿為標志,如有的礦山設有二個以上廢石場,在生產初期用一個廢石場,待第一個廢石場服務期滿后再啟用第二個廢石場,以此類推。礦山塌陷地、受污染地也是一定得范圍為標志,所以礦山生態修復應以單個工程和場地為單位考核較為合理。露天采場、廢石場、尾礦庫、塌陷地具有明顯的時空變化特征,在生產期,只有永久邊坡、平臺可以進行生態修復,因此這類場地在生產運行期只能對這部分進行考核,在服務期滿后應對整個場地進行考核。塌陷地是隨時間推移逐步塌陷、逐步穩定的過程,對塌陷地只能對穩定區進行生態修復,在時間上有滯后效應,對于塌陷地一般是對相對穩定區進行生態修復,進行生態修復考核。工業場地、辦公生活區主要是建構筑物,生產期用綠化率來考核,一般按15%計,在服務期滿后,則要看工業場地是否作其他工業用地,如用作其它工業用地,則仍用綠化率考核,如拆除,則用生態修復率考核。道路管線區達到國家關于道路管線綠化要求即可。臨時占地在施工結束后應立即進行生態修復,生態修復率應達到90%以上。

          三、污染土壤生態修復工程原則

          1.“以人為本”的原則

          農田污染土壤修復可以削弱和降低污染土壤中污染物進入食物鏈的風險,從而保障食品品質,降低對人體健康的潛在風險。

          2.農業生產最小化原則

          農田是農村農民生活保證的根本,因此,污染土壤修復工程應建立在對農業生產影響最小化的基礎上,最優選擇是不影響農業生產活動的同時,實現土壤中污染物的有效去除。

          3.成本最低原則

          大面積農田的修復需要考慮農田所有制和修復技術特點。對于承包責任制大面積農田,修復過程涉及不同富裕程度家庭,修復周期會影響政府扶助資金數量,因此修復技術所需材料和工程的成本應保持最低化,從而保障農民的積極配合和政府資金投入。

          4.土地利用決定原則

          污染物修復限值由土地利用形式決定,總體上可以將污染土壤分為自然用地、農業用地、商業/居住用地和工業用地,不同土地利用方式土壤修復限值不同。

          5.修復技術無害化原則

          農產品直接進入食物鏈,影響生態系統和人群健康。因此,修復過程盡量減少污染物中間代謝產物的二次污染和修復技術本身帶來的污染或對土壤生態系統的破壞問題。

          四、污染場地土壤污染現狀分析與評價

          采用科學的布點方式對修復場地的污染狀況進行詳細調查和科學評價,掌握場地內土壤污染物的種類與含量及空間分布特征,同時,了解污染場地的地址、水文、氣候和土地用途等情況。

          五、污染物健康風險評估

          在了解場地污染狀況的基礎上,針對土地農業利用方向,根據暴露途徑和暴露人群特征,結合大氣懸浮顆粒物中污染物狀況,進行健康風險分析,并結合污染物遷移特征進行風險預測。

          六、示范區建設和運行、監測及效果評價

          根據場地評價與污染土壤修復技術適宜性評價結果,選擇有代表性的土壤污染場地,進行征地及試驗示范區的規劃和建設。

          對示范修復的運行效果進行連續綜合監測、生態毒理評價,確定修復運行的最佳參數,并進行運行效果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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