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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半年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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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半年度報告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第1篇

          在組織管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辦事能力和文字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經過半年的鍛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0年集團公司辦公室年度述廉述職報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回顧這半年來的工作,我在公司領導及各位同事的支持與幫助下,嚴格要求自己,按照公司的要求,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通過半年來的學習與工作,工作模式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有了較大的改變,現將半年來的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辦公室對我來說是一個全新的工作領域。作為辦公室的負責人,自己清醒地認識到,辦公室是總經理室直接領導下的綜合管理機構,是承上啟下、溝通內外、協調左右、聯系四面八方的樞紐,推動各項工作朝著既定目標前進的中心。辦公室的工作千頭萬緒,在文件起草、提供調研資料、數量都要為決策提供一些有益的資料,數據。有文書處理、檔案管理、文件批轉、會議安排、迎來送往及用車管理等。面對繁雜瑣碎的大量事務性工作,自我強化工作意識,注意加快工作節奏,提高工作效率,冷靜辦理各項事務,力求周全、準確、適度,避免疏漏和差錯,至今基本做到了事事有著落。

          1、理順關系,辦理公司有關證件。公司成立伊始,各項工作幾乎都是從頭開始,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及證件。我利用自己在xx部門工作多年,部門熟、人際關系較融洽的優勢,積極為公司辦理各類證件。通過多方努力,我只用了月余時間,辦好了xxx證書、項目立項手續xxxx產權證產等。充分發揮綜合部門的協調作用。

          2、及時了解xxxxx情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作為xxxxx企業,土地交付是重中之重。由于xxx的拆遷和我公司開發進度有密切關聯,為了早日取得土地,公司成立土地交付工作小組。我作小組成員之一,利用一切有利資源,采取有效措施,到xx、xx拆遷辦等單位,積極和有關人員交流、溝通,及時將所了解的拆遷信息、工作進度、問題反饋到總經理室,公司領導在最短時間內掌握了xxxxxx及拆遷工作的進展,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安排交付工作。

          3、積極響應公司號召,深入開展市場調研工作。根據公司(0x號辦公會議精神要求,我針對目前xx房地產的發展情況及房屋租售價格、市場需求、發展趨勢等做了詳細的市場調查。先后到土地、建設、房管部門詳細了解近年房地產開發各項數據指標,走訪了一些商業部門如xx,xx又到xx花園、xx花園、xx小區調查這些物業的租售情況。就x號地塊區位優勢提出"商業為主、住宅為輔、凸現區位、統籌兼顧"開發個人設想。

          4、認真做好公司的文字工作。草擬綜合性文件和報告等文字工作,負責辦公會議的記錄、整理和會議紀要提煉,并負責對會議有關決議的實施。認真做好公司有關文件的收發、登記、分遞、文印和督辦工作;公司所有的文件、審批表、協議書整理歸檔入冊,做好資料歸檔工作。配合領導在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基礎上進一步補充、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傳達貫徹公司有關會議、文件、批示精神。

          5、落實公司人事、勞資管理工作。組織落實公司的勞動、人事、工資管理和員工的考勤控制監督工作,根據人事管理制度與聘用員工簽訂了勞動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到勞動管理部門辦好繳納社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的各項手續。體現公司的規范性,解決員工的后顧之憂;

          6、切實抓好公司的福利、企業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照預算審批制度,組織落實公司辦公設施、宿舍用品、勞保福利等商品的采購、調配和實物管理工作。辦公室裝修完畢后,在x月份按照審批權限完成了購置辦公用品、通訊、復印機、電腦等設備的配置工作。切實做好公司通訊費、招待費、水電費、車輛使用及饋贈品登記手續,嚴格按照程序核定使用標準;

          7、做好公司董事會及其他各種會議的后勤服務工作。董事會在xxxx召開期間,認真做好會場布置、食宿安排工作。落實好各種會議的會前準備、會議資料等工作。

          二、加強自身學習,提高業務水平

          由于感到自己身上的擔子很重,而自己的學識、能力和閱歷與其任職都有一定的距離,所以總不敢掉以輕心,總在學習,向書本學習、向周圍的領導學習,向同事學習,這樣下來感覺自己半年來還是有了一定的進步。經過不斷學習、不斷積累,已具備了辦公室工作經驗,能夠比較從容地處理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在組織管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協調辦事能力和文字言語表達能力等方面,經過半年的鍛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證了本崗位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行,能夠以正確的態度對待各項工作任務,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努力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積極提高自身各項業務素質,爭取工作的主動性,具備較強的專業心,責任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三、存在的問題和今后努力方向

          半年來,本人能敬業愛崗、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第一,辦公室主任對我而言是一個新的崗位,許多工作我都是邊干邊摸索,以致工作起來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進一步提高;第二,有些工作還不夠過細,一些工作協調的不是十分到位;第三,自己的理論水平還不太適應公司工作的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自己決心認真提高業務、工作水平,為公司經濟跨越式發展,貢獻自己應該貢獻的力量。我想我應努力做到:第一,加強學習,拓寬知識面。努力學習房產專業知識和相關法律常識。加強對房地產發展脈絡、走向的了解,加強周圍環境、同行業發展的了解、學習,要對公司的統籌規劃、當前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第2篇

          創業板公司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月31日之前的,應當最晚在披露年度報告的同時,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業績預告;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4月份的,應當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業績預告。

          創業板公司應當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業績預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業績預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業績預告。

          創業板公司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時間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應當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業績快報。

          創業板上市公司均須在定期報告或臨時報告中披露業績預告:如預計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末經營業績將出現應預告情形的(包括凈利潤為負值、凈利潤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與上年同期或最近一期定期報告相比業績出現盈虧性質變化、期末凈資產為負),應當在本期定期報告中進行業績預告;如未在定期報告進行預告的,應及時以臨時報告披露業績預告。

          (來源:文章屋網 )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第3篇

          公司編制中報的目的在于:兩個年度報告之間時間相隔過長,通過公布中報以幫助投資者預測全年業績。所以我們投資者必須以發展的眼光來看待中報業績,而不僅僅是關心那些靜態的數據。

          對于投資者來說,要通過中報了解公司的發展狀況,必須弄清以下幾個問題:

          一.中期業績只是全年業績的組成部分,但并不是二分之一的關系。盡管從時間上看它們是1/2的關系,但從會計實質上看并不是嚴格的1/2關系。上市公司有許多帳務處理是以會計年度作為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依據。

          二.銷售的季節性對前后半年業績的影響,由許多公司的生產、銷售有季節性,如果經營業績在上半年,則上半年的業績會超過下半年,如冰箱、空調等。反之,下半年會超過上半年,如水力發電,上半年為枯水期。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第4篇

          [關鍵詞]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證監會

          一、引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按照披露時間的不同,可以分為兩大類:首次披露和持續披露。首次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持續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定期報告和臨時報告。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中期報告分為前半個會計年度的半年度報告以及季度報告。季度報告一般分為一季度(春季)報告和三季度(秋季)報告。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最常見和最重要的持續信息披露形式,也是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最關注的持續信息披露形式。它以一個會計年度作為披露周期,全面反映上市公司全年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是幫助投資者、債權人和監管機構等進行正確決策最重要的依據。

          二、《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的頒布與修訂

          1991年6月10日,在《上海證券報》試刊號上,當時首批在上海上市的八只股票首次集體公布“1990年經營狀況說明書”被認為是我國上市公司的第一份年度報告。

          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證監會首先對年度報告的披露進行了正式的規范。1994年1月20日,中國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一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第一次對上市公司的年報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內容作了統一的規范,這標志著我國資本市場在會計信息披露規范化方面步入了新階段。此后的二十多年時間里,中國證監會對該準則進行了多次修訂。截至2016年年底,該準則已經過15次修訂。歷年修訂的時間詳見表1。

          三、《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的內容框架

          《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準則自首次以來,其內容框架的變化經歷了從簡潔到豐富、從豐富到簡潔的發展歷程。從格式安排上來看,1999年之前,都是按照一、(一)、1、…的層級格式。2001年起,開始按照章、節、條的層級格式來安排。從內容構成上來看,大體都由四部分構成:總則:年度報告正文;年度報告摘要、附則。其中,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摘要是該準則的核心內容。在不同年份的修訂過程中,這兩部分的內容都有不同程度的修訂,但有的年份修訂幅度較大,有的年份修訂幅度較小。修訂幅度較大的年份分別是2001年、2012年。《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準則內容框架也因此分為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1994-2000年

          該階段年度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了10項內容:①公司簡介:②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③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介紹;④股東大會簡介;⑤董事會報告;⑥監事會報告;⑦業務報告摘要;③重大事件;⑨財務報告;⑩其他有關資料。年度報告摘要主要包括了7項內容:①公司簡況:②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③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介紹;④募集資金使用情況;⑤重要事項;⑥財務報告;⑦其他事項。

          2.第二階段,2001年-2011年

          該階段年度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了12項內容。在保留第一階段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兩項內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情況”和“公司治理結構”,分別作為第五項和第六項內容。年度報告摘要主要包括了9項內容,增加了2項:“重要提示”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員工情況”。

          3.第三階段,201 2年一現在

          該階段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了11項或12項。但在具體項目上有所調整。比如2012年、2014年相繼增加了“內部控制”和“優先股相關情況”,同時刪減了“股東大會情況簡介”和“監事會報告”。2014年開始,“董事會報告”改為“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刪減了“內部控制”。2016年,增加了“公司債券相關情況”。2012年開始,年度報告摘要的內容作了大幅縮減,由9項縮減至4項: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況;管理層討論與分析;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201 5年開始,刪除了第4項,第三項改為“經營情況討論與分析”

          四、⑹

          1、格式的規范性待提高

          《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準則的核心內容可以分為:會計報表、報表附注、審計報告、會計數據和業務數據摘要、其他非財務信息等五部分。這五部分內容中,前4項內容中的數字來源及文字說明主要由《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最后一項主要用文字表述的非財務信息內容,主要由本準則規范。本準則歷年修訂也主要是修訂這部分內容。但這部分內容在文字表述上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層級分類不清晰。同一層級中有交叉的內容需進行合并。比如“股本變動及股東情況介紹”、“股東大會簡介”、“董事會報告”、“監事會報告”均可以合并“公司治理結構”中去:二是語言表述不簡潔。本準則內容分為四章。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別下設了12節和3節。除了章節有標題外,其他各條沒有標題語,不能清晰地概括本條內容,也不便于理解和運用。

          公司半年度報告范文第5篇

          一、公司法和專門法是政府企業治理的基礎

          《公司法》是任何公營和私營部門公司須遵循的基礎法律,規定了公司設立、組織機構、公司與利益相關者之間關系等內容,除皇冠實體外的所有政府企業都應按照公司法注冊或組成公司。專門法是對特定領域政府企業的所有權、治理和社會責任安排的特別規定,如《國有企業法》、《皇冠研究機構法》、《教育法》等。政府企業法規概要如圖1所示。

          圖1

          新西蘭的政府企業法規概要

          資料來源:CCMAU,“BriefingtotheIncomingMinisterforState-ownedEnterprises”,NewZealand,26July2002.

          政府企業的股東須按照公司法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法規定的股東權利有:采用或變更公司章程;嚴格限制公司債務責任;授權董事編制年度報告;任命和撤換董事;批準重大交易;批準公司合并;推動公司進入清算程序;詢問、討論和批評公司經營并通過公司經營解決方案;審查公司信息;其它強制權力等。

          公司法規定,董事會擁有管理公司業務和事務、以及指導和監控公司管理層的所有權力,并承擔企業管理責任。董事的基本職責是忠于公司并為公司謀取最大利益,承擔不勤勉和不適當地履行職責所導致的個人責任。

          公司法采用了“默認董事(DeemedDirectors)”規則來約束股東按照法規來行使權力。根據公司法,沒有被任命為董事但是實質上對公司行使控制權的人,可以被默認為公司的董事。被默認的董事對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董事職責負有責任,并且可以對其行為所招致的公司后果承擔個人責任,同時稀釋或免除董事會管理公司的責任。根據默認董事規則,政府企業的股東(持股部長)及其顧問必須足夠謹慎,以避免可能被認為是默認董事的行為。即使這種行為是必須的或應要求的做出的,也應該以完全透明的方式來行使。

          二、所有權行使機構的功能、權力、責任及股權戰略

          新西蘭政府建立了可稱為“雙所有權行使機構(或稱國家股東)”的機制。即,每個政府企業有兩個國家股東:財政部和有關部委,各持有50%的政府股權,有關部委的部長是持股部長中的“負責部長”,對所持有股份的政府企業起著主導股東的作用,并承擔主要責任;財政部長一般是較次要的持股部長。

          持股部長作為政府企業的股東,得到議會的充分授權。持股部長就本人在持股企業中的功能、權力和責任對議會負責,并接受議會或議會特別委員會的質詢。持股部長是內閣成員,同時也是議會成員,由總督向行政院(ExecutiveCouncil)任命。

          負責部長對政府企業組合實施日常監管,包括任命董事會成員,僅在關鍵問題上向財政部長咨詢,并且按照慣例有在重大問題上向內閣咨詢的義務。持股部長的權力是由公司法和各領域的專門法來界定的,行使這種權力的程序被設計成保證權力在透明和磋商的基礎上行使。負責部長與政府企業的正式溝通對象是董事會,不是管理層。當企業出現財務危機時,財政部會介入維護股東權益。新西蘭政府企業股權管理的層級結構如圖2所示。

          圖2

          新西蘭政府股權管理層級結構

          資料來源:根據新西蘭CCMAU的RonHamilton先生來信闡述與討論整理。

          政府股權戰略制定中考慮的因素有(CCMAU,  “Briefing  to  the  Incoming  Minister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New  Zealand,  26  July  2002):政府對擁有股權的企業組合整體的主要目標;持有某一公司的目的(或謀求商業投資回報,或保證產出和服務滿足公共需求,或混合目標);在政府股東目標下,現有的政府企業形態是否是保證目標實現的最好架構;各企業的生命周期階段,是否能產生高于投資于其它領域的機會成本的回報率;政府如何盡可能地保證其目標的實現。

          自1989年以來,政府較大規模地出售了一些政府資產,總出售額達到191億美元。但后來考慮到資產出售所帶來的風險和成本高于持有,所以近3年內沒有再出售資產。

          本屆政府實行了“不出售資產”的政策,即長期持股戰略。這是基于1999年政府在選舉中提出的“不對國有企業實行私有化”的承諾。政府要求政府企業董事會通過配置資產來提高贏利和效率。

          政府的部分持股戰略體現在持有3家機場公司的部分股權和新西蘭航空的大部分股權。前者是80年代出售政府股權形成的結果。后者則是政府于2002年收購的公司,當時該公司陷入財務危機(一些人認為政府是在實施緊急財政援助。引自新西蘭CCMAU的Ron  Hamilton先生來信闡述與討論)。

          三、政府企業的目標、報告、審查和治理

          新西蘭政府在改革中逐漸探索出一套“皇冠公司模式”,將其應用于對絕大多數政府企業的監督和管理中,大幅度地提高了政府企業的績效(政府企業的績效提高表現在4個方面:一是取代了以前虧損巨大需要政府的財政支持的局面,現在政府企業的投資贏得大量利潤,并向政府支付稅收和紅利;二是出現了意義重大的基于公司自有資金的再投資,顯著地提高了公司效率,并創造了政府可持續持有的公司組合;三是效率和產出質量的提高為社會物質利益和政府財政利益做出了重要貢獻,許多產品的價格下降而服務更接近消費者需求;四是國有企業不再是政府的財政負債,而是有生存能力的企業,是有價值資產而不是債務。參見CCMAU,  “Briefing  to  the  IncomingMinister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New  Zealand,  26  July  2002)。皇冠公司模式是政府監督、控制和激勵政府企業的一個框架,借鑒了有關商業公司目標、治理結構和責任體制的國際經驗,強調價值創造和績效提高。皇冠公司模式的基本框架是:政府企業董事會負有管理企業事務和業務的全部責任,向持股部長負責;持股部長對政府企業業務規劃程序施加戰略影響;要求董事會充分和全面的報告;CCMAU對持股部長提供建議并協助監控;其它適用于政府企業的一系列公共審查機制。

          (一)公司目標

          新西蘭政府特別強調企業目標清晰。政府企業一般都有商業和社會的雙重目標。國有企業的商業目標十分突出,社會目標則不太明顯;而皇冠研究機構、皇家所有公司和皇冠實體的社會目標和商業目標一般是并重的。各專門法對相關領域的政府企業的基本目標和運作原則都有規定,如表1所示。

          表1

          國有企業和皇冠研究機構的法定目標類別財務目標非財務目標設定法律

          資料來源:新西蘭CCMAU網站,ccmau.govt.nz.

          政府企業須在每年的《企業目標報告》中闡述企業的經營目標。例如對國有企業,該報告應該闡明的內容有(《企業目標報告》所應包括的內容由1986年的國有企業法規定,1992作了部分修改。根據新西蘭CCMAU的Ron  Hamilton先生來信闡述與討論整理):企業目的;采取行動的性質和范圍;股本對總資產的比率及其說明;會計政策;后3年的績效目標和判斷是否達成目標的績效評估方法;累計利潤和資本儲備中準備分配給政府股東的總量和比例的估計;在后3年將向持股部長提交信息種類(包括半年報中信息);企業任何一名成員接受饋贈、購買或者其他途徑獲取公司或其他組織股份之前的必經程序;董事會向政府尋求薪酬的任何活動(無論政府是否已同意提供這種薪酬);董事會對政府在本企業中的投資價值的估計以及再評估的時間和方式;被持股部長和董事會批準的類似事務。

          (二)業務規劃、報告和監控

          持股部長積極參與政府企業的業務規劃,向企業董事會轉達政府股東的意愿(一般都是粗線條的或戰略性的),并指導企業調整業務規劃。政府企業董事會須向持股部長提交業務規劃草案,持股部長收到草案后可委托CCMAU和財政部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果批準草案或提出調整意見。調整意見可由CCMAU代替持股部長向企業轉達,董事會必須考慮部長的意見。當出現董事會與持股部長意見相左的情況時,董事會一般會盡量調和分歧,但不必完全配合部長,因為董事會被賦予的首要職責是公司利益最大化。在分歧無法調和的情況下,業務規劃和目標報告將按照持股部長的意見調整。但是如果董事認為部長阻礙了自己的職責履行,董事就可能辭職,一些人的確如此。

          按照法律,政府企業只需向股東報告財務績效。但近年來,非財務績效和組織狀況也成為報告的必要內容,如皇冠研究機構須報告雇員結構和科研成果指標。此外,報告的要求也大大超過了公司法的規定,如年度報告必須包括附加信息;再如法律要求國有企業和皇冠研究機構提供半年度報告,但現在慣例要求也向持股部長提供季度報告。圖3所示是政府企業年度報告和監控流程。

          公司法對企業年度報告的最低規定是:須由兩位董事簽名確認,包含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的當期書面報告。年度報告應包含的內容有(CCMAU,  “Briefing  to  the  Incoming  Minister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New  Zealand,  26  July  2002):公司業務性質變更;公司股權登記薄紀錄;超過10萬美元的雇員報酬;公司的捐贈;董更;所支付的審計費和其它服務費。對于非國有企業的政府公司,公共財務法還要求年度報告包括:年度財務報表的一系列詳細要求;年度財務報表須附加由董事長或首席執行長(ChiefExecutive)簽署的責任說明。

          圖3

          新西蘭的政府企業年度監控流程

          資料來源:CCMAU,“BriefingtotheIncomingMinisterforState-ownedEnterprises”,NewZealand,26July2002.

          根據專門法規定,國有企業和皇冠研究機構須在公司財政年度前半年結束后兩個月內向持股部長提交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的內容涉及公司在半年中的運營情況和公司目標報告要求提供的信息。季度報告是每個公司須提供的,必須在季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提交,內容包括未經審計的財務報告、績效說明、財務統計概要,也可以包括非財務的績效信息。表2列出了政府企業監控措施及其適用對象。

          表2

          政府企業監控措施一覽

          資料來源:RonHamilton,“MonitoringGovernmentCompanies”,“國有企業中國家股權的管理:十六大以后的改革議程”研討會資料。

          (三)審查

          除了上述報告和監控程序,還有對政府企業的其它“審查”機制。主要有:

          議會審查制度。議會財政和支出委員會向一些特別委員會(包括自己)分派執行財務審查的責任,特別委員會須對每一個政府企業進行關于財務績效和運營的財務審查,并向議會反饋相應報告。特別委員會所執行的財務審查,范圍可以包括從簡要查看公司責任文件一直到詳細深入的審查,甚至包括傳喚并公開質詢政府企業的董事和高級管理層。負責部長也可能被傳喚問及政府企業事務。

          政府企業須向議會提交討論的文件包括:每個國有企業和皇冠研究機構的規則(如章程)及其修改;每個企業的《企業目標報告》及修改;每個企業的年報和半年報,包括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持股部長指導政府企業修改其《目標報告》的任何告示的副本,或公司董事會向持股部長提交的修改《目標報告》說明的副本;持股部長決定國有企業或皇冠研究機構分紅規模告示的副本。

          總審計長(Auditor-General)承擔政府企業的審計,并接受邀請對任何政府企業或董事展開關于資金使用的調查。總審計署是由議會根據2001年公共審計法建立的法定機構,隸屬于議會。總審計長由總督根據議會推薦任命,獨立于政府,向議會報告,任期7年。根據國有企業法、皇冠研究機構法和公共財務法,總審計長承擔政府企業的審計。但總審計長可以同意企業聘用其它審計機構。此外根據2001年的公共審計法,總審計長可接受邀請對任何政府企業或董事展開企業資金使用情況的調查,例如最近3年持股部長已兩次邀請總審計長進行這類調查(分別是航空公司和ESR公司)。

          公務信息法和政府監察官員法。1982年的公務信息法要求政府企業及關聯公司、持股部長披露應該披露的信息,規定了范圍有限的保留信息(如商業機密信息)。1975年的政府監察官員法規定,監察官有權調查企業管理層的履行管理職責時的決策、建議、行為或失職。

          (四)治理和董事會任命

          所有政府企業的治理結構都是相同的,即負責部長任命董事會成員來監督企業管理層。這是按照公司法、專門法和每個公司章程的規定來實行的。

          董事會的主要責任是代表股東監督公司,保證公司的正常運轉和財務健康。對按照1993年公司法設立的政府企業,董事被要求承擔與私營部門公司董事同樣的責任(CCMAU,  “Protecting  &  Enhancing  Shareholder  Value”,  self-presentation  document):任命、管理和監控首席執行長;指導公司建立遠景目標,以增加股東價值并保證公司長期的健康發展;制定和監督公司戰略;風險管理;批準重要投資和收益分配;保證公司經營符合法規要求;指導公司處理與其它利益相關者的關系;與股東商議《企業目標報告》;制定業務規劃;促使管理層達到目標報告和業務規劃中的績效指標要求;建立適當的治理結構;承擔與公司法所規定的私營部門董事相同的職責、義務和責任。

          內閣1999年10月批準了政府企業的董事會成員任命程序,要求負責部長按照內閣批準的任命程序,任命技能最好的候選人,并保證任命中沒有棘手的利益沖突。如圖4所示。該程序的主要特點是(CCMAU,  “Protecting  &  Enhancing  Shareholder  Value”,  self-presentation  document):(1)CCMAU評估和篩選有意者和被推薦人員,建立潛在董事數據庫;(2)CC?MAU與公司董事長和負責部長正式評估技能要求和職位空缺;(3)董事任期一般為3年,董事任期滿的時間主要是3、6、9月份;(4)CCMAU檢查其數據庫并向其他政府部委(如婦女事務部、太平洋島嶼事務部等)尋求提名,負責部長則向政府核心決策小組尋求合適候選人的提名;(5)潛在候選人的能力和技術須與要求相符,優先的候選人由部長識別,并在考慮任命之前給予完成約定勤勉程序的機會;(6)約定勤勉程序(DueDiligence),在任命提名之前,候選人有機會了解公司的運營、董事會考慮的潛在問題、與其他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層的工作關系,可能的利益沖突會被提出并被認真考慮;(7)負責部長做出任命決定,被任命者收到授權書。

          董事會績效評估在持股部長對董事和董事長的繼任、更換和薪酬決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董事會績效衡量標準包括(CCMAU,  “Protecting  &  Enhancing  Shareholder  Value”,  self-presentation  document):企業目標報告中的目標是否完成,符合財務和非財務目標;使業務規劃與部長期望相一致;良好的社區關系;與買方機構的良好關系;為特定資本項目開發業務等。

          圖4

          新西蘭政府企業董事任命程序

          資料來源:CCMAU,“Protecting&EnhancingShareholderValue”,self-presentationdocument.

          董事的薪酬基線(即支付方法和年增長比率)由內閣決定或批準(增長比率一般很小,最近一次是在1997年批準的),持股部長每年批準董事的薪酬總額,董事會在部長批準的薪酬總額范圍內有進行分配的自主權。

          四、中間機構的作用

          新西蘭的皇冠公司監控建議機構(簡稱CCMAU)在政府企業的治理和監控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CCMAU根據內閣指示于1993年建立,基本功能是向國家股東提供高質、及時、準確的企業運營報告和保護股東利益的建議。CCMAU由財政部所有,與財政部有行政隸屬關系,如財政部任命CCMAU的執行長,并監督財政部在CC?MAU中的股權利益,但CCMAU在運營上是獨立的,與財政部無關。CCMAU由議會撥款資助(類似于政府部門),但也從提供建議中獲取收入。CCMAU分別與國有企業持股部長和皇冠研究機構持股部長簽訂了顧問合同,向持股部長提供獨立的建議(CCMAU目前監控了38家政府企業。合計凈資產98億美元,總資產179億美元。2001年這些政府企業的總收入達到77億美元)。CCMAU的利益相關者和運作模式如圖5所示。

          圖5

          CCMAU的利益相關者和運作模式

          注:CRI———皇冠研究機構

          資料來源:CCMAU,“BriefingtotheIncomingMinisterforState-ownedEnterprises”,NewZealand,26July2002.

          CCMAU認為“成功企業”意味著企業至少要維持價值(與風險貼水后的投資資本成本相抵),并在適當情況下提高價值(回報超過風險貼水后的投資資本成本)。在此原則指導下,CCMAU的許多活動側重于使其監控的政府企業在實現一定社會目標的同時,創造公司價值。CCMAU在監控政府企業中的主要作用是(CCMAU,  “Briefing  to  the  Incoming  Minister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New  Zealand,  26  July  2002):(一)提出監控建議。與財政部共同審閱政府企業的《企業目標報告》和業務規劃草案,向持股部長提出意見;協助持股部長設立考核基準或績效測定目標;協助持股部長監控政府企業的績效。

          (二)所有權行使建議。在政府企業的戰略目標、重大事務、投資、核心業務界定、資本結構和紅利政策、經營活動商業評估、多元化、重組和政策影響方面向持股部長提供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