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章中心 > 拆遷安置申請書

          拆遷安置申請書

          前言:想要寫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嗎?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5篇拆遷安置申請書范文,相信會為您的寫作帶來幫助,發現更多的寫作思路和靈感。

          拆遷安置申請書范文第1篇

          為了城市的整體規劃,有時也為了國家專項工程建設的需要,有必要對原有建筑房屋進行拆除、搬遷,達到整體的整齊劃一或對日益緊張的國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瀏覽更多強制拆遷申請書請點擊“拆遷申請”查看。

          強制拆遷申請書范本申請人: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

          因被申請人拒絕履行搬家騰地的義務,且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影響了____大街市政工程的進展,特向人民政府提出強制拆遷申請。

          請求事項:

          請求人民政府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5條的規定責成有關部門強制被申請人履行拆遷義務。

          事實和理由:

          為了拓寬____大街,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經____市市政委員會等部門的批準,并經市房管局批準,申請人為該公司核發了房屋拆遷許可證,許可該公司拆除包括____胡同______號在內的房屋。被申請人在____胡同______號承租他人房屋三間,居住面積為______平方米。____開發公司為其安置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號一居室一套,但被申請人要求另行安置一居室一套。因拆遷人與被申請人未能達成拆遷協議,申請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拆遷裁決,裁決由拆遷人為被申請人安置____小區______號、______號二居室、一居室各一套,居住面積為______平方米,遠遠超過了被申請人原來的居住面積,并限被申請人在三日內搬家騰地,但被申請人拒絕履行拆遷義務,現被申請人所居住的房屋嚴重妨礙了市政工程的建設。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5條之規定,特申請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拆遷決定書,限令被申請人履行拆遷義務,如被申請人仍然拒絕履行拆遷義務的,請責成有關部門強制被拆遷人履行拆遷義務。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拆遷程序流程是怎樣的1、城市房屋拆遷申領規劃用地許可證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首先應當獲得被拆遷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拆遷人按規定向有關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規劃管理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房屋的地域范圍。同時,由規劃管理部門通知被拆遷人停止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改建、擴建等工程。

          2、城市房屋拆遷編制拆遷計劃和方案

          拆遷人在獲得土地使用權后,應當到當地公安派出所和房管所摘錄拆遷范圍內的常住人員及其房產狀況,對被拆遷人進行逐一采訪,摸清要求,并分類做好記錄。拆遷人再根據核實的情況和國家、地方有關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編制出詳細的拆遷計劃和方案。

          3、城市房屋拆遷申領拆遷許可證

          國家對房屋拆遷實行許可制度。拆遷房屋的單位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方可實施拆遷。拆遷人申請領取房屋拆遷許可證的,應當向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交下列資料: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辦理存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出具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證明。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申請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

          國家拆遷賠償標準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注:1、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人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為0;

          拆遷安置申請書范文第2篇

              第一條  根據《寧波市城市建設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按批準的規劃進行城市建設需要征用集體所有土地而拆遷房屋及其附屬物以及安置、補償等事宜,應當遵守《辦法》和本細則。

              第三條  寧波市及各縣(市)、鎮海區、北侖區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為本市及相應的行政區域內的征地拆遷管理部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土地管理機構為本開發區范圍內的征地拆遷管理部門。

              征地拆遷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土地征用房屋拆遷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

              (二)房屋拆遷有關事項的通知;

              (三)審核拆遷方案,核發征地拆遷許可證;

              (四)裁決拆遷爭議,查處房屋拆遷中的違法行為;

              (五)指導、協調、檢查、監督拆遷工作;

              (六)依法收回被拆遷人的土地使用權。

              第四條  寧波市征地拆遷辦公室和其他依法成立的拆遷單位為本市從事征地拆遷工作的拆遷單位。

              第二章  拆遷管理一般規定

              第五條  房屋拆遷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建設單位或個人(以下簡稱建設單位)持建設項目、建設用地規劃、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向征地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拆遷申請,征地拆遷管理部門根據規劃管理部門劃定的規劃用地紅線,結合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現狀,確定房屋拆遷范圍,《房屋拆遷暫停辦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建設單位與拆遷單位簽訂委托拆遷合同后,由拆遷單位進行拆遷調查。

              (三)建設單位和拆遷單位持拆遷方案、委托拆遷合同向征地拆遷管理部門申領征地拆遷許可證,征地拆遷管理部門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核發征地拆遷許可證,拆遷公告。

              (四)拆遷單位根據征地拆遷管理部門的拆遷公告,在拆遷地段公布有關簽訂拆遷協議、停水停電時間等拆遷事宜的通告。

              (五)拆遷單位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被拆遷人應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搬遷期限屆滿后,由拆遷單位對房屋實施拆除。

              根據招標、拍賣方式提供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需要而涉及征地拆遷的,可憑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批準文件辦理有關房屋拆遷手續。

              第六條  拆除依法代管、無主的房屋,有產權、使用權糾紛的房屋,或因其他原因產權不明的房屋,按《辦法》第十六條規定辦理,補償金統一匯繳征地拆遷管理部門專戶存儲。

              第七條  從拆遷通告規定的簽訂拆遷協議之日起至停水停電時的搬遷期限,被拆遷人戶數在200戶以下的,不超過90日;被拆遷人戶數在200戶以上的,不超過110日。

              個別建設項目,經市、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人民政府、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批準可對搬遷期限予以調整。

              第八條  拆遷人和被拆遷人經協商達不成協議,需申請征地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的,應當提交裁決申請書及其副本。裁決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等(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申請裁決的要求和理由;

              (三)申請的有關證據材料;

              (四)申請的日期。

              征地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理由。

              征地拆遷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裁決申請之日起5日內將裁決申請書副本發送給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副本之日起7日內向征地拆遷管理部門提出答辯,并提交有關的證據材料。逾期不答辯的,不影響裁決。

              征地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拆遷裁決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裁決;情況復雜的,可以在30日內作出裁決。

              第九條  被拆遷人在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或征地拆遷管理部門裁決的搬遷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搬遷的,由市、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人民政府、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出限期搬遷的決定。被拆遷人在限期搬遷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仍未搬遷的,由征地拆遷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由市、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人民政府、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責成征地拆遷管理部門實施強制拆遷。

              第十條  市、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人民政府、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責成征地拆遷管理部門實施強制拆遷的,被拆遷人所在單位和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工商行政、鎮(鄉)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等部門和單位應當派人協助強制拆遷。

              強制拆遷的過程和拆遷的財物,拆遷工作人員應當記錄,筆錄由拆遷工作人員、被執行人和協助執行人員及其他參加拆遷的人員簽名或蓋章。被拆遷人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強制拆遷的實施。

              強制拆遷的費用由被拆遷人承擔。

              第十一條  對被拆遷人在正式安置以后或臨時過渡期間,公安、房管、教育、郵政、電信、供水、供電等部門,應及時辦理和安排戶口遷移、房產發證、子女轉學轉托、信件投遞、電話移機以及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十二條  《辦法》所指住宅用房和非住宅用房面積、土地使用面積,以《集體土地使用證》記載的面積為準,未領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或《集體土地使用證》未記載的,被拆遷人應當提供其他有效證明,以實際丈量并經征地拆遷管理部門認可的面積為準。

              第十三條  占用拆遷范圍內的道路作臨時性經營點、攤位的,不予拆遷安置和補償。

              第十四條  被拆遷人憑拆遷協議、建房批準材料和其他有效證明向土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領《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

              第三章  住宅用房拆遷

              第十五條  《辦法》所稱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建造的用于生活起居的房屋,包括臥室、客廳、閣樓、陽臺和房間內廁所、廚房、走道、樓梯等。

              第十六條  拆遷住宅用房,實行調產安置的,拆遷人可以根據拆遷項目的實際情況,為被拆遷人提供磚混二等住房作為調產安置用房,或為被拆遷人提供相應的購房資金。

              第十七條  拆遷人提供過渡用房的,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人均過渡用房面積不得低于15平方米;

              (二)調產安置的,被拆遷人應自新房交付之日起3個月內將過渡用房歸還拆遷人;遷建安置的,被拆遷人應在拆遷協議規定解決安置用房之日起將過渡用房歸還拆遷人;

              (三)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簽訂過渡用房安置協議。

              第十八條  《辦法》第二十條第(三)項、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舊房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再增加的比例,原舊房系磚混、鋼混結合的,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一、二、三、四級地段的按150%,四級地段以外的按100%計算;原舊房系其他結構的,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一、二、三、四級地段按300%,四級地段以外的按200%計算。

              《辦法》第十九第一款規定的相應的經濟補償,適用前款規定。

              第十九條  實行遷建安置的,在通水、通電、通路和場地平整工作完成后,被拆遷人自行建房的時間不得超過4個月。

              第二十條  《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定自選購房資金有結余的,被拆房屋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的,按結合部分的85%折算給被拆遷人。

              第二十一條  《辦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臨時過渡補貼費、附屬物和裝飾補償、搬家補貼費標準,被拆房屋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的,由市物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第二十二條  被拆遷人調產安置的,其以折算購房金購買或以安置地段基本造價購買住房,可免繳契稅。

              第四章  非住宅用房及其他拆遷

              第二十三條  《辦法》所稱的非住宅用房是指依法建造的用于生產、經營、辦公等房屋,包括營業用房、工廠倉儲、辦公樓、農林牧業生產用房。

              第二十四條  《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被拆房屋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的,按本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標準的65%計算。

              第二十五條  《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再增加比例,被拆房屋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一級地段的為300%,二級地段的為250%,三級地段的為200%,四級地段的為150%,四級地段以外的為100%。

              第二十六條  按《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實行產權調換的,如償還的新建房屋中有新增的電梯、自動扶梯、空調、通訊、汽車庫等設施的,其費用另行計算。

              第二十七條  《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再增加比例,被拆房屋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一、二級地段的為300%,三、四級地段的為250%,四級地段以外的為150%。

              第二十八條  《辦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和設施補償費標準及計發辦法,被拆房屋在海曙區、江東區、江北區的,由市物價、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另行規定。

              第二十九條  被拆遷人在取得經濟補償金一年時間內,以經濟補償金購買非住宅用房的,可免繳契稅。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細則所稱的房屋面積均指房屋建筑面積。

              第三十一條  各縣(市)及鎮海區、北侖區、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住宅用房、非住宅用房拆遷補償標準及其他拆遷有關補償標準及有關費用由各縣(市)、鎮海區、北侖區人民政府、寧波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另行規定。

          拆遷安置申請書范文第3篇

          為加快我縣新農村暨設施農業發展步伐,促進產村相融,規范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農房拆舊建新區用地管理,完善國家交通、水利、能源等重點建設項目拆遷安置農房用地以及新農村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根據市委市政府督查辦對我縣新農村建設提出的整改要求,現就我縣新農村暨設施農業用地手續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鄉鎮、縣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新農村暨設施農業建設用地手續辦理工作,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機構,安排專人全程負責用地手續辦理的資料收集、申報、批復等各項工作,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范圍,限時辦理

          (一)辦理范圍。

          本次新農村暨設施農業建設用地手續辦理范圍包括:3個鄉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拆舊建新區農房建設用地,4個鄉鎮渠江流域美好家園建新區農房建設用地,納入新農村的農房建設用地,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需要拆遷安置的農房建設用地,規模化種植業、養殖業(指圈舍在500平方米及以上的畜禽養殖場)的生產設施及附屬設施用地,新農村及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內曬壩、道路、綠化等公共設施用地。

          (二)辦理程序。

          1.農房建設用地。新農村農房、重點項目安置房及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內的農房按以下程序辦理。

          (1)村民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申請(見附件2),并填寫《縣農村村民宅基用地呈報表》(見附件3)。《縣農民建房申請書》與《縣農村村民宅基用地呈報表》一式2份,并在當地派出所打印戶籍證明1份。

          (2)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簽注意見(村民小組已撤銷的可不填),鄉鎮規劃部門、所在片區國土資源所、鄉鎮人民政府審簽后報縣國土資源局。

          (3)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報市政府批準農地轉用后,核發《集體建設用地許可證》。

          2.新農村、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公共設施用地。新農村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內的曬壩、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按照規模化種植業的附屬設施用地辦理,其用地面積不得超過20畝,人均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不超過45平方米,其辦理程序如下。

          (1)村委會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申請(見附件4),并填寫《縣設施農業用地審批表》(見附件5)。1個新農村或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填報1份。

          (2)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出具城鄉規劃許可。

          (3)土地勘測部門出具土地勘測定界報告。

          (4)鄉鎮及農業部門(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由縣農業局、新農村由縣委農工辦)出具審查意見。

          (5)縣國土資源局草擬設施農業用地審查報告,報縣政府審批后,發放用地批準通知書。

          3.規模化種植業、養殖業生產設施及附屬設施農業用地。規模化種植業、養殖業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

          生產設施用地是指在農業項目區域內,直接用于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工廠化作物栽培中鋼架結構的玻璃(或PC板)溫室用地、規模化養殖中畜禽圈舍、簡易的生產看護用地、食用菌(藥材)生產場地等。

          附屬設施用地是指農業項目同一區域內,直接輔助農產品生產的臨時性設施用地,包括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倉庫用地、硬化晾曬場、硬化裝卸場以及符合農村道路規劃的道路用地等。附屬設施用地規模控制標準為:工廠化作物栽培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總規模的5%以內,且最多不超過10畝;規模化種植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總規模的3%以內,且最多不超過20畝;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總規模的7%以內,且最多不超過15畝;水產養殖的附屬設施用地規模原則上控制在項目用地總規模的7%以內,且最多不超過10畝。其辦理程序如下:

          (1)擬訂建設方案。包括項目名稱、建設地點、用地面積,擬建設施類型、數量、標準和用地規模等。

          (2)簽訂用地協議。與集體土地所有者簽訂,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補充耕地、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處置、土地復墾、交還和違約責任等有關條件。協商一致后,雙方簽訂用地協議。

          (3)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涉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經營者應依法先行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農戶簽訂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4)經營者申請。經營者持設施建設方案、用地協議或流轉合同、勘測定界圖及平面布置圖(須詳細標明生產設施用地、附屬設施用地的范圍、面積)、復耕保證書(生產設施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提供向集體經濟組織承諾的復耕保證書,須有鄉鎮、村、組簽署意見)、復耕保證金收據(村或組收取的復耕保證金收據復印件,須有收款單位蓋有“復印屬實”鮮章)向縣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申請,填寫《縣設施農業用地審批表》。附屬設施占用耕地的,由經營者按照“占一補一”的要求補充占用的耕地,無法補充的繳納耕地開墾費,標準為統一年產值(1450元/畝)的16倍,即每畝2.32萬元。

          (5)鄉鎮及相關部門出具審查意見。鄉鎮人民政府審查設施建設方案、用地協議等。縣農業和畜牧部門審查項目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用地規模、設施建設的必要性與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調整的必要性與合理性、經營者農業經營能力和流轉合同等,涉及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還應審查養殖規模等。縣國土資源局審查設施用地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用地協議,占用、補充耕地情況等。鄉鎮及部門審查后均在《縣設施農業用地審批表》相應欄內簽注意見并蓋章。

          (6)縣政府審批。符合規定要求的,由縣政府批準。批復后由縣國土資源局下達用地批準通知書。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

          (三)辦理時限。

          1.農房建設用地手續辦理。

          前各鄉鎮規劃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完成;前各國土資源所將農房用地呈報表報至縣國土資源局;前縣國土資源局報縣政府;前縣政府轉報市政府審批。

          2.新農村、增減掛鉤項目建新區內公共設施用地和規模化種植業、養殖業設施農業用地手續辦理。

          前完成用地測繪;前縣住房城鄉規劃建設局出具城鄉規劃許可;前各鄉鎮報送至縣國土資源局;前縣國土資源局審查后報縣政府;前縣政府審核批準。

          拆遷安置申請書范文第4篇

          廣州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軌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今后廣州將不再存在廉租房說法,所有租賃型保障房都統一為公租房。今天的小編給大家分享了2022年廣州公租房申請指南,想看更多的請點擊公租房申請查看。

          本市戶籍申請公租房條件:(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2、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收入標準。收入標準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筑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

          來穗人員公租房申請條件:以下兩類來穗務工人員,可以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

          (一)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來穗務工人員。

          此類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在廣州市申報居住登記,辦理并持有《廣東省居住證》3年以上,且申請時仍在有效期內。

          2.申請人在廣州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含廣東省、廣州市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的內容包括基本養老、職工社會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下同)連續繳費(含補繳)滿2年或者5年內累計繳費滿3年,且申請時處于在保狀態。

          3.申請人在申請時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且申請時處于合同有效期內;

          或者屬于在本市轄區內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或者個體工商戶經營者,且申請時工商登記未被注銷、吊銷。

          4.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者單位自管房,且申請時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賃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6.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沒有犯罪記錄及在申請之日前5年內沒有公安機關作出的處以行政拘留、責令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養等治安違法記錄(以下簡稱犯罪違法記錄)。

          (二)高技能人才或者獲得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

          1.持有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或者三級、二級、一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

          2.獲國家、省和本市黨委、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或者獲得

          “廣州市優秀異地務工人員”、“廣州市優秀異地務工技能人才”稱號人員。

          3.本市及以上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表彰或者獎勵人員。

          上述人員須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在廣州地區參加社會保險、已在本市辦理就業登記或者工商登記(申請時上述證件及證明仍在有效期內),且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4、5、6目條件。

          公租房申請書范文單位領導您好:

          我是__________部門職工叫___________,現與父母一起租住在單位附近的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因參加工作后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這里租房,父母戶口均在外地(視情況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暫時沒有購房能力,現在每月房租壓力很大且時刻面臨漲房價或二次異地找房的困惑。恰值單位有公房面向職工出租(售),特向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請各級領導百忙之中給予審核,研究批準為盼!我將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貢獻以報答組織對我生活上的關懷和照顧。謝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haoword

          拆遷安置申請書范文第5篇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務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一)房地產投資開發法律事務

          1、創設房地產項目公司

          (1)為開發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協助開發商設立、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權;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參與征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制作談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系;

          (6)協調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系,起草用地申請書,參與土地出讓金額的談判,幫助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土地使用證》;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系,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通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托拆遷單位,草擬、審核委托拆遷協議等文件;

          (2)協助制定拆遷政策,草擬拆遷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4)起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各類法律文件,協調開發商與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協助開發商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5)參與拆遷補償與安置的談判,起草審查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委托人進行仲裁、訴訟、行政裁決及協助強制拆遷;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文件,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設管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為項目盡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2)出具從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至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整體框架的法律意見書,其主要內容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意見;②降低成本的建議;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⑤工程履約管理;

          (3)參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工作小組,對可能中標的企業進行資格、資信審查,為此進行必要的調查;

          (4)起草、審核招投標文件,監督招標工作程序;

          (5)起草、參與簽訂建筑承發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監督合同的按時履行;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7)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草各類法律文件,協助開發商協調好與供電、自來水、電話、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的關系;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項目融資

          (1)向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法律建議,說明以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

          (2)與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談判、草擬或審核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審核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業管理

          (1)協助設立或選聘與小區服務相符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草、審查與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合同;

          (2)起草、審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4)協助開發商行使對公寓、小區的命名權、外墻和樓宇臺的廣告權,公共場地的改造權;

          (5)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業主大會,建立業主委員會,構建、理順物業公司與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法律關系;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系。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準;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3)參與委托銷售事宜的談判,起草委托銷售合同,并調查、審核銷售公司的資質、資信等情況;

          (4)對銷售人員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銷售人員簽訂銷售合同;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文件,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為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并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文件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1)提供有關房地產抵押、查封等相關法律政策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1、進行房地產開發人員、銷售人員、管理人員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2、及時向開發企業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結合開發企業實際管理狀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3、為開發企業提供《勞動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綜合性法律意見;

          4、為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5、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廠規、廠紀、合同管理、稅收、勞動保險、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商標和廣告管理、資金信貸等管理制度;

          6、參加合同和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承辦其它法律事務,如公證、商標注冊、調查資信等;

          7、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 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合作真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服務小組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應隨時告之乙方其房地產項目進展情況,并告知乙方其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等;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提出明確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

          8、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其遭受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9、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策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1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4、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5、乙方律師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8、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乙方律師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及時予以勸阻;

          10、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權限;

          11、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人;

          12、乙方律師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13、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14、乙方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15、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6、乙方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甲方與另一方爭議的權益;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5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