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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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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范文第1篇

          有學者認為,當前的三農問題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三農問題,所以要理解三農問題就必須理解市場經濟。計劃經濟最大問題是沒有效率,而沒有效率是自然人或經濟人在特定條件約束下的必然結果。如果收益是確定的,那么自利人的投入必然是最小的,總體的效用也是最小的。現代的中國農民也是理性人,如何設定一個制度,讓他們的積極性得到很好的發揮,同時也能增進整個社會的福利,關鍵要理解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是以高度的哲學理念為基礎的經濟體制,物質的效用只是它的一個外在表現,內在的是人的自由發展,人的平等。三農問題的解決是一個社會系統工程。因此有人建議:加快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改變城鄉二元結構、加速城鄉人口自由流動、變現存的五級政權為三級政權、縮小地區差別,均衡各級財政、推動稅費改革、做好土地流轉制度的改革、均衡收入分配、實施反貧困戰略。

          這次會議的一大特點是,把歷史學家與經濟學家、社會學家放到同一平臺上對話,既促進學科交流,也拓寬了人們在三農問題認識上的視野。與會專家對三農問題的討論十分注重歷史視角,探索三農問題中歷史與現實的聯系。有學者指出,結合中國歷史上農業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國家要為農民的勞動創造一種環境,如興修水利工程等;引導農民正確處理好國家、市場和個人三方面的關系。有學者強調,必須促進農業科技成果的轉化,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提高農民素質;提高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擴大農產品的國內外市場。認為農業問題是一個系統工程,要用農業現代化的標準定位“三農”問題,由國家和地方制定現實可行的政策目標。

          與會專家十分關注現實問題,面對現實,不回避矛盾,許多專家不僅對三農現實問題進行了概括與分析,并且對三農問題的未來發展趨勢,以及解決問題的路徑選擇也發表了見解。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范文第2篇

          關鍵詞:三農問題;現狀實質;權益保障;制度改革

          中圖分類號:D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33-2738(2012)06-0126-02

          一、科學發展三農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一)科學發展三農所面臨的背景條件。

          科學發展三農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當現代化發展到一定階段、一定程度時,則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以促進農村的發展進而促進現代化進程。當前,我國已到了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階段,已經具備了加大對農業和農村支持保護的條件和能力,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借鑒國內外成功經驗,從體制和制度上必須加快科學發展和完善三農的步伐。

          (二)我國三農問題的歷史成因及現狀。

          1.歷史及政策原因造成農村資金的過度轉移。

          建國初,我國面臨一些特殊的國際國內背景,優先發展重工業的趕超型工業化戰略導致了工業化超前及農業發展滯后。工業化初期,國家對糧食需要的一半是通過農業稅取得的;趕超型工業化戰略,一方面使重工業超常規發展,使以工業產值比重為衡量標準的工業化水平超常規上升;另一方面使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基礎受到破壞,使廣大農民難以積累起向城市和非農產業轉移的起始資本。在工業基礎薄弱且沒有多少外援的情況下我們不得不采取趕超型工業化戰略,必然要以剝奪國內農業和農村為代價,以農民相對貧困為代價,強行轉移農業剩余,并阻止農民進城(即直接阻礙城市化),以維持城市居民的高福利、低工資,加速工業化原始積累。在優先發展工業的戰略思想指導下,工業品和農產品的不等價交換,使農村資金向城市無償轉移;農民在各種金融機構中存貸款差額也反映了農村資金轉移。

          2.二元經濟結構的制度障礙及歷史慣性形成農村的不公平待遇。

          (1)由于歷史的原因,國家絕大部分資金投入到了城市,投入到了工業。農村仍然處于落后的狀態,在各種福利待遇方面農村與城市有著天壤之別;譬如城市市政建設是由國家出資建設的,而農村的修橋、修路則需要農民集資、或者出一部分資金。

          (2)城鄉隔離分而治之的制度體系是制約“三農”難題化解的主要制度障礙。目前我國還處于體制改革和社會轉型的過程中,有些不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規則仍然存在,體制的不健全必然造成分配的不公平,導致利益分配的差異。比如,受戶籍制度和公共服務政策的限制,農民工在融入城市的過程中仍然面臨諸多問題:勞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基本社會保障欠缺。覆蓋農村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健全,對困難群體的保障力度不夠,保障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

          (3)“馬太效應”下的資源、要素單向流動。在工業化優先發展戰略安排和城市偏向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顯著的城鄉差別。城鄉差別形成后,“馬太效應”開始發揮作用,資金、人才、資源在高利潤市場環境吸引下,源源不斷地由農村流向城市,形成良性循環;而基礎較差的農村發展受到進一步削弱,形成惡性循環。

          (4)農業生產成本連年上升。由于我國實行制度,隨之出現了一家一戶分散經營模式。這種模式制約了規模化、專業化生產,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先進農業科技成果和現代勞動手段的推廣應用,導致土地生產率和農業勞動生產率降低,很多農產品生產費用居高不下,農業平均利潤率連年下跌,造成了農民“增投不增收”、“增產不增收”,嚴重影響了農民收入的提高。

          3.征地是目前對農民權益的最大威脅。我國已有4000多萬失地農民,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農民失地問題還會越來越嚴重。按照現行法律,失地農民得到的補償,只能維持7年左右的時間。許多農民沒有特殊技能,投資意識也不強,拿了征地款后娶妻蓋房,最終坐吃山空,成了“種田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的“三無農民”。據統計,60%的失地農民生活處于十分困難的境地。因征地引起的農村已占到全部農村的65%以上。因此,保護失地農民利益問題以成為進一步推動經濟社會穩定發展的關鍵。

          二、科學發展首先要發展三農

          1.發展三農亟需突破理念階段,把各項利農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隨著三化進程的加快,應認真思考根據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明確科學發展三農問題的內涵,找準政策作用的對象和次序,適時調整解決發展三農問題的具體政策路徑和完善各種配套措施,如物價特別是農用生產資料上漲帶來的農民負擔及收入之間的關系以及對發展三農的影響、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等,切實保證三農在科學發展觀引領下的科學、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2.借鑒國外成功經驗,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反哺農業,以市場為導向,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不斷提高農民收入。

          國外有專門保護農民利益的團體,比如澳大利亞小麥局是一個大型農民自發組織,相當于專業合作社。它的一個特點就是有二次分配機制,使得農民種糧抗風險能力增強。澳大利亞把小麥向國外出口,通過職能部門小麥局的運作,再把一定的利潤返給了農戶,幫助農民增加收入,在調動農民做農業生產的同時,不斷提高農民的收入水平。

          3.完善農村土地流轉,加快農村富裕勞動力轉移,大力發展勞務經濟,帶動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范文第3篇

          中央1999年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把中國定位于“最終產品制造業大國”,國外也已經普遍認為中國是21世紀最大的“世界工廠”。以中國在全球產業分工中的實際地位,我們客觀上只能以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優勢保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而這種優勢實際上產生于農村高達三個億以上的過剩勞動力,使我們可以在勞動力無限供給條件下,長期維持勞動力的最低價格。

          如果實事求是地從國家的立場出發看問題,這個“優勢”是其他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發展中國家所沒有的。因此,假如政府真要徹底打破城鄉格局,使得流動打工的農村人口獲得所謂“國民待遇”,并且按照現代勞動用工制度安排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則可能造成勞動力成本上升。這就意味著中國將失去勞動力價格低廉的優勢,當然不利于參與現在這種國際競爭。

          再者,由于農村人口基數太大,即使真正采取措施加快城市化,到2020-2030年能夠達到50-60%的城市化率,也仍然會有大約8億人口生活在農村。小規模、高分散的農戶從事農業生產的小農經濟,仍然將是中國農村的主要經濟類型。

          由此看來,中國工業化快于城市化是歷史的必然,既是資本全球化條件下的必然結果,也是長期趨勢,因此,農村維持小農村社經濟的制度現象,也將是長期的或者說是不可逆的。同理,當前已經日益嚴重的三農問題,將不可能有條件在短期內得到根本解決。這是本文強調緩解、而不是解決三農問題的理由。

          2、三農問題的政治性

          近年來農村社會政治形勢趨于復雜根本原因在于:農業產值下降為占GDP的14%,而農業人口仍占約60%以上。其實,無論集權制還是民主制,任何政府都不可能把在約14%農業產值上的收益作為稅費基礎,為占60%以上人口的農村提供社會保障,以及教育、醫療等公共開支;更不可能以此維持基層政府的龐大開支。同理,由于農村人口過多,任何形態的政府都不可能滿足農村社會的公共品需求。一般學者提出的城市工業反哺農村,或者給農民以直接補貼等建議,在中國當然也不現實。

          因此,在這樣的制約條件下,農民負擔及其引發的矛盾沖突,實質上是政府與農民之間在如此低的農業產值上,照搬西方現代管理制度進行所謂收益分配的必然結果。

          正因為50年來工業化進程中農民和農村的被剝奪本來就是發展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必須正面看待的矛盾,城鄉二元結構也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打破,所以,農民群體客觀上難以得到“公平”的國民待遇,其“邊緣化”將是必然結果。因此,“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就是合乎市場經濟條件下客觀發展規律的必然現象。

          正是基于這種認識我們才需要強調,如何緩解三農問題及其引發的社會政治矛盾,對中國近現代歷史上的所有執政黨都是重大挑戰。不僅當前,而且在今后的中長期發展進程中,都需要對此慎重處理。

          3、現行財稅金融和流通體制對農村經濟的負面影響

          1984年至1986年建立和完善縣鄉兩級財政的制度安排,曾經一度刺激了地方政府發展農村經濟的欲望。由于當時金融體制的“軟約束”問題,使得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地方經濟特別是鄉鎮企業的高速增長,與企業高負債、地方基建失控,和銀行不良資產大幅增長相伴生。

          1994年稅制改革前后,中央同時加強了土地管理;并且在1997年以后推進金融改革的同時,以行政手段關閉了農村合作基金會;加上同時推行的關閉“十五小”的行政措施等等。這些措施都使得地方經濟在高速增長時期積累的高負債問題暴發:一方面是鄉村債務達到約4000億(也有說6000-8000億),近一半的縣鄉兩級財政發不起工資。另一方面,縣域經濟凋敝、農村經濟滑坡、鄉鎮企業倒閉停產,又使得一千多萬地方干部的子女就業問題突出,于是政府和相關事業單位就成了最好的就業領域;導致政府及其所屬機構膨脹,財政供養人口大幅度增加。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鄉村債務增加和政府冗員膨脹,都必然會轉化為對農民的強制索取。

          銀行系統的商業化改革獲得成功的同時,任何商業銀行都不可能與分散的、兼業化的、剩余過少的小農經濟對接的矛盾,隨之也突出起來。由此導致近年來農村出現面廣量大的高利貸;歷史上摧毀農村基層社會的高利貸與權利和黑惡勢力結合的現象,又再次普遍發生。

          在上述宏觀經濟政策調整導致的重大矛盾制約下,農村出現了勞動生產率下降,農民收入下降,政府調控能力下降。正是這三個下降,導致基層政府和農民的生活消費都要靠借貸才能解決。

          綜上所述,我們當前面臨的三農問題是長期的而不是短期的,是普遍的而不是個別的,主要是政治性的而不僅僅是經濟性的。

          二、解決三農問題的辦法

          1、執政黨要有代表農民利益的綜合部門

          根據同志和同志在新世紀開始以后的兩個“七一”講話,執政黨為了能夠全面代表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的利益,至少為了能夠應對其他政治勢力以三農問題作為政治資源提出的挑戰,當務之急是參照解決金融問題和國企問題的辦法,抓緊建立“中央農村工作委員會”,統一協調各涉農部門的政府決策,以實現農村的穩定來保持國家的長治久安。

          2、國家應以就業最大化為基本國策

          如果說20世紀中國的問題是農民問題,農民的問題主要是土地問題,那么到了21世紀中國的問題仍然是農民問題,而農民問題主要是就業問題。農民勞動力是我國最豐富的資源,但農村過剩勞動力就業問題的相對緩解,還有待于各部門提出相關配套政策。國家對列入計劃的經濟建設項目,應強調以促進就業為主要目標;特別是在以國債投資開展的基礎設施建設上,其項目評估應以能否帶動就業為評估標準,以“以工代賑”為主要建設方式。農村公共品提供和農村的基本建設,也應該強調以帶動勞動力投入的政策為主。

          3、深化農村管理體制的綜合改革,從根本上減輕農民負擔

          由于農業自90年代中期以來已經是負效益產業,農民人均現金收入在平均線以下的已經高達約70%,農民收入零增長或負增長已達到約50%,難以繼續支撐龐大的基層政府。因此,如果能夠把現在的中央、省、地、縣、鄉、村這種六級垂直管理,改變為中央、省、縣三級行政管理,則可能在理順中央、地方政府和農民的關系的同時,大幅度減少制度成本:

          一是把省擴大為50至60個,取消地區一級,增加中央和省的直轄市,鄉改為由縣政府開支的鄉公所作為派出機構;

          二是取消市管縣、鎮管村體制,割斷城市剝奪農村的體制渠道;一般中小城市和建制鎮實行市和鎮的自治,只管建城區,不得直管有自治權的農村,市、鎮、村等各自治體之間是平等的交換關系,政府不直接管理9億農民,由村自治體直接對縣。

          1、打破涉農領域的部門壟斷,加大政府對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的投入力度

          以往政府對農業投入的形式,基本上表現為涉農部門“分財政的盤子”,支農資金下達到政府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不僅跑冒滴漏、貪占挪用導致嚴重腐敗,而且有相當部分轉化為基層債務和農民負擔;并且,客觀上也推高了農業成本,使我國喪失了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為此,深化農村改革當務之急,是要打破涉農領域的部門壟斷,鼓勵農民參股組成各種經濟合作組織,直接進入加工、流通、金融和保險等涉農經濟領域,以合作社的規模經營取得的收益,返還低效益和負效益的農業生產,補足村社開支。同時還應規定,政府支農投入應定向下達到此類合作經濟主體,政府投入只做股、不計息,以維持農村經濟的穩定發展。

          2、改革政府壟斷征占農村土地政策,維護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版權所有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范文第4篇

          摘 要:本論文試圖通過對我國農村小微商業貸款現狀的分析,探討未來促進我國農村信貸發展的對策建議。我國農村地區城市化進程緩慢,銀行貸款服務難以滿足廣大農民對金融資金的需要。根據當前我國農業信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完善我國信貸業務的對策和建議,同時也表明了我國只有建立完善的農村金融信貸體系才能保證信貸業務在今后發展的更加穩定和健康。

          關鍵詞 :風險 投資 現狀 經濟體制

          一、我國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發展的現實意義

          (一)什么是小額信貸

          Microcredit在我國通常被翻譯為“小額信貸”。它是一種以個人或者以家庭為核心,貸款服務對象多為一般個體商戶或個人的,針對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周期性,循環型的小額貸款方式。小額信貸是專門為貧困人口和微型企業提供小額信貸業務而存在的一種貸款方式,主要服務對象以中低收入為主,還款期間可進行分期還款。

          我國商業銀行小額信貸是在90年代初引進的,經過近20年的實踐,小額信貸憑借其靈活、方便、高效、快速的特點,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改善農民生活經濟狀況,脫貧致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為加快我國農村城市化進程做出了巨大貢獻。

          (二)我國發展農村小額信貸的現實意義

          1.有利于市場經濟體制完善

          我國現行的經濟體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市場需求決定供給的種類和數量。消費者需要什么供給者就生產什么,農民從市場機制中得到相應信息進行相關產品的供給,從而獲得利益。但是大部分農民無法完成原始積累,開展生產活動,推廣小額信貸,就是要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做到統籌兼顧,為貧困地區的農戶服務。改變地區發展不平衡,拉近城鄉貧富差距,使農村經濟蓬勃發展。

          2.有利于解決“三農”問題

          三農問題的實質就是三農的日益貧困和不斷被邊緣化問題。其根源就是城鄉不平等的二元制的沿襲和強化這一現實制度原因及其背后一系列錯誤理念支配的結果。忽視農業、農村、農民只會導致社會整體經濟狀況增速減慢,社會現代化腳步遲緩。農村商業銀行小額貸款業務使資金的實施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扶貧攻堅和支持貧困農戶發展生產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同時,調動了低收入農戶的生產經營主動性積極性,讓農戶自主尋找創業機會,幫助農民實現增收,增強了貧困農戶的自我發展能力,一定程度上緩解國家扶貧壓力。

          二、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的現狀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小額信貸的現狀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2015年1月的《2014 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中顯示,2014 年末,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81.68萬億元,同比增長13.6%,增速比上年末低0.5個百分點;全年增加9.78萬億元,同比多增8900億元。2014年末,主要金融機構及小型農村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財務公司本外幣農村(縣及縣以下)貸款余額19.44 萬億元,同比增長12.4%,增速比上年末低6.5個百分點,全年增加2.4萬億元,同比少增4408 億元;農戶貸款余額5.36萬億元,同比增長19%,增速比上年末低5.4個百分點,全年增加8556億元,同比少增338億元;農業貸款余額3.4萬億元,同比增長9.7%,增速比上年末低1.9個百分點,全年增加3065億元,同比少增422億元。

          農村經濟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的支持,發展農村經濟首先要有資金投入,而如何吸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制度建設是關鍵,尤其是建立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2012年國家統計局統計: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71,182萬人,占52.57%;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64,222萬人,占47.42%,而表1中顯示2010年至2014年農戶貸款占總各項貸款比例雖逐年上漲,但占比極低,平均為5.7%。充分說明了進一步加大涉農金融產品創新力度,不斷提升農業業務金融服務水平,改善農村金融環境,增加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必要性。解決三農問題是中國縮小貧富差距,加快現代化進程,創建和諧社會迫在眉睫的問題。

          (二)開展農村小額信貸業務存在的問題

          小額信貸的蓬勃發展為低收入人群、小微企業和農戶獲得資金發揮了重要的作用。與此同時我們更應看到該項業務發展所面臨的種種困難:

          1.融資成本高,風險高

          由于融資需求十分旺盛,小額信貸在微小型企業中普受歡迎,很多商業銀行成了“只貸不存”的機構,同時,隨著農村小額信貸業務的展開,風險也顯露出來,由于對小額信貸的思想認識不夠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使農村小額信貸貫徹落實的不積極不主動。因為小額信貸的貸款利率相對較低,影響了商業銀行發放小額信貸的積極性。小額信貸單筆貸款的數額較小,且成本費用率較高,存在著其利息收入能否抵償成本費用開支的問題,一旦不能抵償成本,便會缺乏開展小額信貸的內在動力,小額信貸的可持續性也會受到影響。農村小額信貸的回收率較低,一些商業銀行因畏懼風險而減少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金額,或嚴格要求審批程序,農戶因貸款條件嚴格,貸款難,而降低對貸款申請的積極性。

          2.市場風險

          農村小額貸款多為經營性農業貸款,貸款農戶的收入取決于自然、市場條件,貸款人對市場風險的抵御能力弱,如出現自然災害,個人經營管理不善或經濟環境衰退的情況,商業銀行不能確保農村小額貸款按時回收。

          3.相關法規不完善,農民認識不足

          農村信用環境建設宣傳不足,農戶對小額信貸是一種金融服務方式還缺乏統一的認識。目前,仍有不少人習慣性地認為小額信貸是扶貧手段而不是金融服務。小額信貸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障,機制、政策體系不完善加大了行業風險,同時也制約了農村小額信貸的發展。

          三、建議及對策

          目前我國政府支農投入多以直接的財政補貼為主,農村小額信貸也往往變成短期的直接救助的工具,財政和信貸資金發揮得杠桿效應較低。政府需從更多方面思考解決三農問題的方法,調整政策,加強農民致富知識的專業教育。

          商業銀行應減少貸款程序,加快審批時間,及時放款,使農戶方便快捷及時地拿到所需資金,不耽誤經營周期,同時增加培訓,提高商業銀行信貸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緊密聯系農戶,宣傳貸款逾期的嚴重后果,不能只看重擔保和抵押情況,要從根本上杜絕惰性還貸,不良貸款的思想,加強貸后管理,準確真實地了解資金去向。

          調動群眾積極性,做好小額貸款的推廣與宣傳工作,使更多人了解小額信貸的意義,在思想上提高認識,強化管理意識,加強信貸誠信教育,落實責任分工,做到積極科學貫徹農村小額信貸,將責任落實到實處,落實到個人,以求積極調動起人員工作的積極性。明確小額信貸身份,從經濟角度出發,改變其“只貸不存”,解決其資金不足的困境,減少貧富差距。小額信貸的發展為我國改變農村貧困的狀況提供了莫大的幫助,欣喜的同時。我們也要冷靜的看待在小額信貸身上所發生的問題,只有不斷的思考,客觀的解決問題,才能不斷的進步,不斷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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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尹成遠.任鵬充.陳偉華農村小額保險和小額信貸結合發展及其模式探討[J].現代財經.2010(3).

          作者簡介:

          解決三農問題的建議范文第5篇

          [關鍵詞] 新農村建設 土地流轉 現實問題 策略

          [中圖分類號] F30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6)02-0024-01

          前言

          統分結合將集體所有制的土地交于農民經營,其所得歸農民自己所有,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對于改革開放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然而隨著城市化水平逐漸提高,解決三農問題迫在眉睫,這就需要加強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村的經濟水平,大規模、集約型、機械化的生產模式需要大量的土地,而土地流轉的質量為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影響。

          1 農村土地流轉

          促進土地規模化經營,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的必經之路,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實現農業現代化,而農村社會存在著大量的剩余勞動力,掌握著大量的土地經營權,小農經濟的經營形式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給農業機械化、規模化、集約化制造了困難。所以對土地的經營權進行流轉,一方面可以促使農村剩余勞動力涌向城市,致力于非農產業的開發,提升自我經濟水平,為城市化做出貢獻。另一方面將粗放型土地經營模式順利轉型提供了條件,農民通過轉包、租賃、轉讓、互換的形式實現土地流轉。第一,土地經營權流轉是我國農業現代化的必經之路,在集體所有制的情況下流轉土地有利于我國土地經營規模化。第二,土地經營權流轉能推動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在拉力與推力的共同作用下,推進轉移步伐,拉力是政治城市就業環境,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讓農民工在城市能基本穩定。推力是實現土地規模化經營,降低農村勞動力成本,共同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優化配置。第三,有利于金融服務向農村擴散。農民將土地作為抵押從銀行貸款作為創業基金,如此作用下,將閑散的土地資源集中起來,極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2 農村土地流轉的理論分析

          2.1 發展規律

          農村土地流轉有著自身的發展規律,第一,當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時,將影響著土地流轉的規模。在實行土地流轉時,雙方并沒有規范的協議,多是口頭協議,較少的書面協議也不規范。第二,土地成片流轉難,土地的機械化和集約化都離不開土地的成片經營,如果國家能出臺新的政策,做出有利于雙方的利益導向,才能有效提高土地流轉的發展步伐。第三,土地流轉不規范,承包戶在獲得土地經營權后,應向政府農經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有利于統計,防止制作不必要的麻煩。第四,我國的農村保障制度較為落后,社會保障沒有落實到農民手中,農民不敢隨意轉讓土地,將土地作為養老立命的有效資源。

          2.2 影響因素

          第一,土地流轉制度不健全是影響土地流轉的重要因素,沒有具體的流轉程序可供參考,在流轉過程中出現問題,也得不到相關法律的支持,所以頒布《農村土地承包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第二,農民的土地保障功能還很落后,在農民眼里,土地作為農民安身立命的重要資源,當沒有了土地,農民的溫飽問題將很難解決,如果國家不加大農民的社會保障,將會嚴重制約土地流轉的進程。

          2.3 中介組織

          當市場上中介組織非常匱乏時,第一,土地流轉呈現出盲目、隨意的現象,第二,土地流轉經營機制沒有完全建立,難以雙方的利益。當中介組織介入后,可以對經營企業的資質進行調查,保障農民的利益,另一方面,中介組織能有效的規范合同的簽署程序,為農民實行土地流轉吃了一顆定心丸,使土地流轉沒有后顧之憂,提高了農民土地流轉的積極性。

          3 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對策

          第一,加強對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規范管理,政府部門要主動做好對土地流轉過程的指導、監督與服務工作,規范土地流轉過程中的合同簽署的程序,對合同的內容進行檢查,做到合同條款完整,不出現遺漏。對經營戶對土地的使用途徑進行監督,防止將土地留作他用,妨害了農民的利益,要做到最大規模的消除糾紛。第二,提高流轉土地效益,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政府要幫助農民降低生產成本,對規模化經營進行技術性指導,推行有利于規模化經營的相關政策,要讓經營戶在政策中看到有利可圖,這才能提高土地流轉的規模。第三,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組織,動員農戶入股,將農民的土地作為股份進行入股,農民可以年底分紅,提高農民的經濟水平。第四,消除土地社會保障功能,加大對農民的社會保障,解決農民的基本生活問題,提出“土地換社保”政策,讓農民能放心的對土地進行流轉,為新農村建設做出一份應有的作用。

          4 討論與建議

          本文針對我國土地流轉的主要問題展開的討論,目前存在著土地流轉行為不規范,土地流轉制度建設較緩慢,農民的社會保障沒有有效落實、中介組織缺乏等問題,所以建議規范流轉流程,提高流轉效益,創新流轉組織程序,加大流轉保障。加大生產規模,解決三農問題,做好新農村建設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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