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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路原則
2012年會計監督的指導思想是:服務宏觀調控、突出檢點、依法理財治稅、維護財經紀律、提高會計誠信、優化投資環境;基本工作思路是統一組織實施,市縣上下聯動、積極運用軟件、快報反應動態、提高檢查質量,堅持查前公示查后公告和合法合規合理性原則,保障會計信息質量檢查順利進行。
二、重點內容
今年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的范圍包括企業、行政和事業單位:
(一)圍繞服務國家宏觀調控,加大重點行業檢查力度。一是能源行業。重點關注其財務會計核算、成本盈利水平、職工薪酬分配情況,并對其執行國家財稅政策、財政資金使用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進行綜合檢查。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重點檢查保障性住房的成本核算、土地取得、資金鏈條、分配管理以及財政資金使用情況,全面掌握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完成情況。三是糧食行業。重點檢查企業執行有關糧食收購和儲備政策以及財政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內部控制等。
(二)圍繞促進財政預算管理,強化行政事業單位檢查。重點檢查其是否嚴格執行財政預算管理和財務會計制度規定,是否存在挪用專項資金、虛假發票等行為,是否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行為。此外,對醫院、學校進行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財政資金使用情況開展專項檢查。
行政企事業單位會計監督,要始終與公務卡消費制度改革、清理規范銀行賬戶和“小金庫”治理有機結合,與就醫難、上學難、住房難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聯度較高的問題相結合。
三、重點單位
按照財政部、廳明確的重點行業單位,結合我市實際,確定以下10家被檢查單位:
1、市煤炭產銷公司
2、市房地產管理局
3、市佳聯房地產有限公司
4、市田家庵糧食儲備庫
5、市婦幼保健院
6、市第二人民醫院
7、淮師附小
8、市第一中學
9、市城市規劃技術服務咨詢中心
10、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四、組織領導
本年度會計監督工作由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局會同會計科組織實施,抽調聘請人才庫和社會中介機構專業人員組成檢查組(成員名單另附)。
五、方法步驟
(一)業務培訓
檢查工作實施前組織檢查組成員進行業務培訓,主要內容:有關法律法規、財務制度、文件和財政檢查工作紀律;會計信息質量檢查軟件的使用技術要領。
(二)程序方法
(1)下達檢查通知書(內容的完整性);
(2)檢查組在檢查現場填制工作底稿:一事一稿,內容填制完整;
(3)按規定提交檢查報告:報告包括被查單位基本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事實的認定及法律依據,檢查組組長簽名;
(4)被檢查人對檢查報告簽署完整的意見或說明;
(5)檢查組對被檢查人意見或說明的認定;
(6)檢查組提出合理的建議。
(三)公告制度
采取查前名單公示制度,查后公告制度。
(四)結果利用
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核實,做到:事實清楚、定性準確、取證合法、證據確鑿。充分利用檢查結論資源,深入調查研究,提出有價值的建議,形成調研報告,對典型問題形成典型案例。
(五)匯總上報
2012年9月1日開始進入資料整理、總結、匯總階段,30日前將檢查情況匯總,上報省財政廳。具體報送以下內容:
1、檢查總結及檢查匯總表;
2、檢查軟件的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意見建議;
3、檢查快報、調研報告、典型案例。
六、時間安排
6月1日至12日檢查組人員到崗及培訓;
6月13日至8月20日檢查組進入現場檢查取證,形成檢查報告,提交監督局審查;
8月21日至23日監督局認定檢查報告(征求意見稿);
8月24日由檢查組對被查人送達檢查報告(征求意見稿);
8月25日至30日為被查人反饋意見期;
9月1日至5日論證被查人對檢查結論提出的異議,并出具意見書。
9月6日至29日總結報告、匯總報表、整理資料報省廳。
以上重點檢查單位和時間安排,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提前3個工作日予以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檢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成員要遵守規章制度和廉政紀律,保守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在2014年中青年改革開放論壇(莫干山會議)進城務工人員問題分論壇上,青年學者、NGO調研者均指出,農民工社保和福利的壁壘亟待打破。
戶籍壁壘下的“三六九等”進城務工人員
論壇上,爭鋒聚焦于一個矛盾的現象:
今年4月14日至26日,阿迪達斯、耐克等知名品牌的重要代工廠――東莞裕元鞋廠,上萬名農民工提出“還我社保”,要求企業上社保。但另一方面,一份調研報告顯示,過半進城務工人員不想上社保。
這份報告來自北京大學、清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南京大學等多所高校師生組成的“關注新生代進城務工人員課題組”。
他們的調研涉及天津、上海、南京、深圳、東莞的多家大型工廠,包括蘋果、三星、優衣庫、coach、可口可樂、百事可樂等全球著名品牌的代工廠。有效樣本297人,其中電子行業116人,服裝行業92人,食品行業102人,深度訪談50余人。調研時間為今年7月下旬至9月初。
“新生代”課題組發現,進城務工人員社保不足額繳納的情況大量存在。“不足額”里面,企業還按照戶籍壁壘,分“三六九等”。
“根據我們的調研,外地農民工只有三險:養老、醫療、工傷保險。本地農民工交五險一金,但不交公積金。本地城市戶口的打工者才全交。”北京大學-香港理工大學中國社會工作研究中心研究助理吳瓊文倩說。
過半數的被訪者認為,企業應對工人沒有足額繳納社保的現狀負主要責任;但在就整個五險一金制度運作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而言,59%的被訪者認為是政府在起決定性作用。
調研師生發現,進城務工人員用醫保的次數非常少。“這不是因為他們身體好,是因為他們根本不敢請假去看病。如果請病假,他們的全勤獎200元就沒有了。”吳瓊文倩說。
莫干山上,浙江金華永康農民工NGO“小小魚勞工服務部”帶來了一份調研報告,對1643名農民工的調查發現,“70后”和“80后”青年占總人數的7成左右。前四名的地區分別是:貴州占33.96%,云南14.39%,江西占12.98%,湖南8.48%。
“所有這些人中,有五險一金的只有一人,不足千分之一。1%~2%有養老保險。40%有工傷保險,35%沒有工傷保險,有20%多回答不清楚有沒有。”“小小魚勞工服務部”負責人黃才根說。
“根據我們調研的金華永康五金產業帶2009~2012年用工情況,平均100人中有5個人要斷掉手指。而獲得賠償的金額只能達到國家法律規定的50%。比如規定賠1萬元,只能拿到5000元。”黃才根說。
地域障礙使得異地轉社保成功率很低,進城務工人員認為社保“等于白交”。
同時,工人對社保的“毫不渴望”卻出人意料。一名珠三角的工人激動地告訴“新生代”志愿者:“社保等于白交錢。因為工廠逼我交社保,我才不愿意在這兒干了!”
“新生代”調研顯示,49.3%的工人表態:“我知道企業沒有依法繳足我的社保、公積金,但我不愿意和企業一起補足。”甚至有不少工人提出:“我連現在不足額的社保都不想交。”62.7%的工人表示不愿補繳住房公積金。
這到底是為什么?
志愿者解釋政策后,進城務工人員就回答:“從來沒有想過要在城市里買房,也不可能買得起。”同時,領取出來租房的手續非常復雜。不少工人租住的房屋本身就是非法建筑,更不可能拿到這部分公積金。
東莞的鞋廠為何有3萬人想交社保,為何“新生代”調查的農民工不想交?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潘毅認為,背后的原因是進城務工人員的“代際分化”。
不想交社保的是10多歲、20歲的“第二代”、“第三代”進城務工人員。“而希望交社保的是第一代進城務工人員,到40歲沒有任何本錢可以跳槽,到了50歲就撐不起這個勞動強度了。他們在東莞超過了15年,農村土地也流轉出去了,沒有社保,根本沒辦法維持在城市的生活。”
戶籍改革后“新的福利分隔”再生
今年國務院推行戶籍改革,取消了城鄉“二元戶口”。這將對進城務工人員的福利待遇有什么改變?
“城鄉差別雖沒有了,新推行的居住證制度,又導致了一種新的差別對待。”南京大學社會工作與社會政策系副教授、副系主任鄭廣懷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常住人口用的是身份證,流動人口則需要居住證,又是一種新的福利分隔。”鄭廣懷說。
戶籍改革中對外來人口提出了“積分入戶、積分入學”的政策。但鄭廣懷介紹,根據一份對廣東佛山數百名農民工的調研,“只有0.7%利用了積分入學政策,53%以上的人還是通過捐資入學的”。
城鄉戶口剛剛取消,進城務工人員還遠沒有被城市接納。
“我告訴你們一個數字,你們不要不相信。”杭州蒲公英社區服務中心總干事李磊說,“杭州舉報一起沒有簽勞動合同的事件,企業罰款是多少?50元!”全場頓時發出一陣無奈的笑聲。
有的進城務工人員講交的社保是“白白貢獻給國家了”,潘毅認為,這筆錢“其實是城市政府白白吞掉的”。
她算了一筆賬:我國現在有2億多進城務工人員,約1.5億是外地務工人員。如果平均交月300元社保,每月全國就是300多億元。
“而同時,城市政府難以從住房、醫療、工傷等方面給予農民工充分的保障,所以我認為進城務工人員的福利在城市之外,社保卻捆綁在城市之內,沒有合法性和合理性。”
王洪提出,國家應該支付這部分社保轉移支付的成本。“現在資本、勞動力都可以自由流動,為什么勞動福利保障體系不能自由流動?”
實際上,社會福利是上億進城務工人員的“剛性需求”。
廣東木棉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負責人童菲菲也采訪過深圳富士康的工人:“40多歲的進城務工人員,上有老、下有小,負擔非常重。子女成了第二代進城務工人員,也沒法反哺他的養老,所以他們非常渴望養老保障。”
莫干山會議“進城務工人員體面生活的制度保障”分論壇的青年學者對政府部門提出四條建議:
--加強未脫貧戶幫扶,提升脫貧質量
根據鄉主題教育辦《雙溪鄉領導班子成員主題教育調研工作總方案》要求,9月24日至10月7日,通過對村支部書記、第一書記、幫扶隊員、村小組長、貧困戶進行上戶、座談等方式意見和建議。重點圍繞全鄉未脫貧戶家庭情況,住房安全、產業發展、就業情況發展調研,了解目前存在問題,提出針對性措施,提升他們脫貧質量。現就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雙溪鄉目前共有未脫貧戶有48戶121人,貧困發生率為0.9%。其中,低保人口為,占比;特困供養人口為,占比。未脫貧戶分布在8個行政村情況為:小石門村6戶22人、大石門村10戶19人、大布村8戶21人、左溪村1戶5人、水頭村3戶14人、右溪村6戶14人、盧陽村7戶13人、高洞村7戶13人。
二、調研總體情況
(一)“兩不愁”情況
通過調研,目前我鄉48戶未脫貧貧困戶在吃和穿方面都不存在問題,完全能夠實現能吃飽,能吃上肉、蛋和豆制品,完全能夠解決有應季衣物、鞋子的更換以及過冬被褥等穿的問題。
(二)“三保障”情況
1.義務教育保障方面。當中有XX人屬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該部分人群都正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其中有X人因個人身體原因享受送教上門服務,無一人因貧輟學。
2.基本醫療保障方面。截止目前,我鄉未脫貧人口2019年度總住院醫療費用xx元,報賬金額XX元,報賬比例為;門診醫療費用X元,報賬XX元,報賬比例為;皆能達到政策有關要求。當中存在較大支出的為XX戶,今年已分別花費XX元。
3.住房安全保障方面。我鄉未脫貧貧困戶目前住房現狀為住磚混房XX戶,住土坯房XX戶,租住(借住)他人磚混房XX戶。均無住房安全問題。
(三)“兩業扶貧”情況
1.產業方面。通過走訪了解,截止目前,已通過驗收的未脫貧貧困戶發展產業已覆蓋XX戶達XX戶次。平均可享受產業到戶獎補XX元,計年內可實現戶均產業收入XX元。
2.就業方面。通過走訪了解,截止目前,有務工人員的未脫貧貧困戶辦理一次性就業交通補貼達就業XX戶人。可享受一次性就業交通補貼300、500、600元不等,預計年內可實現戶均務工收入XX元。
(四)兜底保障情況
針對部分無自主發展產業且無就業收入的XX戶XX人未脫貧人口,在通過農村低保、特困供養等措施解決其收入問題基礎上,另外還通過有光伏、食用菌等產業進行鏈接,能夠確保該部分貧困在收入上達到國家規定的貧困線。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主要存在有四大問題。
1.自身有局限性。受因病、因學、因殘、喪失勞動力等致貧原因的影響,貧困戶的自我發展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薄弱,加之“等靠要”的思想較為突出,自身發展主觀能動性有待加強。
2.脫貧缺技術。貧困戶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思想觀念陳舊,生產經營能力較低,而農技人員少,普及農業技術不到位,市場信息不靈,運輸成本高,都導致貧困戶發展產業成本較高。
3.種植養殖存在風險。貧困戶發展特色種植養殖產業,存在跟風的盲目性,但相關種植養殖方法、技術、疫苗并未跟上,容易造成損失。
4.創業領富成效不明顯。部分村干部對產業發展觀念老化、工作思路不清,對如何利用本村現有毛竹、油茶等資源,發展特色產業,發展村集體經濟等成效不明顯,村集體經濟收入和增收渠道較薄弱的有大石門村、小石門村、大布村、水頭村。村黨員致富帶頭人培育不夠,帶動貧困人口通過產業實現脫貧致富作用發揮有限。
四、工作意見建議
(一)強化兩項幫扶
1.駐村幫扶
按照摘帽不摘幫扶的要求,在脫貧攻堅期內,繼續駐村工作隊對8個行政村駐村幫扶全覆蓋,穩定駐村幫扶工作隊伍,加強專項隊伍建設。
2.結對幫扶
繼續組織黨員干部力量, 對全鄉建檔立卡貧困戶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已脫貧對象每月至少走訪1次,未脫貧對象每周至少走訪1次。
(二)精準落實政策
將各類政策精準落實到戶,做好全面系統的政策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1.落實教育扶貧政策
(1)及時足額將各項教育助學補助打卡到戶,并做好政策落實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進勸學、送教上門等活動,確保所有建檔立卡貧困學生不因貧輟學、失學。
2.落實健康扶貧政策
(1)扶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和扶貧特惠保,確保參保率、信息準確率、補助到位率達100%。
(2)把嚴防因病致貧返貧,逐步建立農村醫療保障長效機制作為今明兩年健康扶貧工作的重點,充分運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農村貧困人口的醫療綜合保障水平。
3.落實住房保障政策
(1)確保所有未脫貧對象在2019年11月30日前全部實現安居。
(2)根據易地扶貧搬遷對象的安置類別、勞動力狀況和發展需求,統籌扶貧車間、就業扶貧、產業扶貧、兜底保障、社會幫扶等舉措,在2019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實后續幫扶方案,確保搬遷群眾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3)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積極推進易地扶貧搬遷對象原有住房的拆舊復墾工作,確保拆舊復墾率達到100%。
4.強化綜合保障性扶貧
全面落實殘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養等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非貧困戶實現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三)優化產業扶貧
1.建立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推進農業、旅游、電商、加工業的融合發展,確保貧困群眾通過產業實現增收。
2.支持鼓勵有意愿的貧困戶,通過發展小規模家庭種養殖業增收。
3.建立完善產業致富帶頭人員制度,為貧困群眾發展產業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由駐村工作隊、支村委負責,協助產業致富帶頭人,重點在解決農產品銷售問題上下功夫。
(四)做實就業扶貧
1.利用我鄉傳統產業優勢,在圩鎮及中心村全面布局茶油、竹筍等產業產品(食品)加工就業扶貧車間(基地),優先安排未脫貧人口就近就業。同時,還要對貧困群眾在扶貧車間(基地)參加技能培訓給予扶持。
2.繼續實施扶貧公益崗位脫貧行動,引導未脫貧貧困人口積極參與到當前的城鄉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當中。
3.繼續組織貧困對象參加招聘會,幫助貧困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
(五)注重扶貧扶志
加大對扶貧政策、幫扶成效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對政策的知曉度和幫扶工作的認可度。繼續開展“文明衛生戶”等評比活動,不斷提升群眾的感恩意識、自強意識。
關鍵詞:安居工程 項目建設 資金參與
近年來,陜西省政府將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作為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積極解決資金、土地等方面的建設障礙,大力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與此同時,陜西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金融優勢,積極探索破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融資瓶頸問題,加大貸款支持力度,形成了財政、金融合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良好局面,陜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全國走在了前列。
一、總體情況
2011年是陜西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快速推進的一年。2011年,陜西省與國家簽訂的目標任務是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47.43萬套,建筑總面積達3000萬平方米,總投資750億元,資金缺口近600億元。為解決困擾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土地、資金等瓶頸問題,陜西省采取了一系列針對性措施。在土地方面,陜西省在2011年初就一次性向各市下達了31202畝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指標。在建設資金方面,加大資金籌措力度,爭取中央補助資金65.33億元,超年初預計22.33億元;省級通過預算支出結構調整、政府性基金收入調劑等,落實資金44億元,比2010年增加3倍;各市縣通過落實政府債券資金、住房公積金增值凈收益、土地出讓凈收益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由于資金、土地等方面政策到位,2011年,陜西省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48.13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規模3000萬平方米,與房地產開發施工規模相當,其中直接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出售的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達到13.36萬套,1030萬平方米,對于分流市場需求,增加市場供應,穩定房價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陜西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特點及資金參與主體分析
(一)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依賴市場資金運作,社會資金參與程度高。
由于具備完善的銷售體制,建設資金收益有保障,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房可以完全依賴市場資金運作。目前,陜西此類保障性住房的運作模式主要分為企業代建模式和企業投資開發模式。在企業代建模式下,資金和土地均來自政府,企業只負責建設,開發完之后由政府組織配售。此種模式下企業盡管收益微薄,但承擔風險較小,在獲取快速周轉資金的同時,能夠實現企業的社會責任,樹立企業的品牌形象,并且能夠鞏固和地方政府的關系,為后續拿地進行商業房地產開發打下基礎,因此房地產企業有足夠動力承接。另一種模式是企業投資開發模式,由房地產企業自主經營項目開發并承擔融資。項目用地一般為劃撥用地,承擔企業建成后由政府參照成本和周邊房價后回購或統一配售。
(二)陜西的城市棚戶區改造(本文中主要指城中村改造):捆綁開發,配套的商業性房地產開發成為吸引市場化主體的主要因素。
1.陜西城中村改造項目一般位于城市中具有區域和交通優勢的地段,改造后所騰出的地塊具有較好的商業開發價值,實施主體的收入主要來源于土地出讓后的收入返還或安置房以外可銷售的商品住房或商業用房。目前,市場化主體(企業和個人)通過政府融資平臺參與的此類項目已頗具規模,在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類型中資金投入占比較高,僅低于經濟適用住房。
目前,市場化主體參與的主要動力是在一級開發之后,承擔企業將有可能優先獲得該地塊上商品住房的開發權(即使不能獲得,也能從土地一級開發中獲取收益),可以規避在公開市場上招標拍賣帶來的高成本拿地,從而獲得較高的商品住房開發利潤。
2.其他棚戶區改造:社會資金有所介入。其他棚戶區改造與城中村改造其建設內容基本相同,但改造地段主要為林區、工礦、煤礦的棚戶區,體量一般較大。在運作模式上,根據地方政府的財政實力分為政府主導型和企業主導型。在政府主導模式下,其資金主要來自于財政劃撥或財政承諾補貼下的銀行貸款。在企業主導的模式下,主要通過地方融資平臺引入社會資金。其他棚戶區改造由于其拆遷周期及補償成本的不確定性,且體量大、項目實施時間較長,對承擔企業的資金周轉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目前,社會資金參與的其他棚戶區改造項目,主要為一些改造后土地具有較好商業價值的項目。
(三)廉租房:收益較低,主要依靠財政投入。
由于廉租房是收租型保障性住房,不允許銷售,且租金遠低于市場水平,其資金回報率在保障性住房中屬于最低的,因此難以對社會資金形成吸引力。其資金壓力主要包括兩部分,前期建設資金和后期的持續運營資金。在建設資金籌集方面,陜西省目前仍是依靠中央財政補貼、省級和地方財政投入。對于廉租房而言,其核心的資金需求除上述前期建設資金外還有后續的持續運營壓力。因此,廉租住房目前只有國家開發銀行陜西分行的信貸投入,沒有其他銀行貸款和社會資金的參與。
(四)公共租賃房:租金較高且租售并舉,是銀行開發貸款的主要投放項目。
2011年起,從中央到地方,公租房建設已成為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主力,在財政部已下發的617億元資金中,公租房建設資金達到340億元,足以說明政府在公租房建設上的力度。未來5年,陜西21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將重點發展公共租賃房建設。
公租房的建設模式及資金需求特點與廉租房相似,但由于其保障對象范圍更廣、層次更高,且租金與市場水平差額較小(一般為市場水平的60%-80%,政府投資的項目按照當地區域租金不高于60%收取,開發商建設的租金按當地區域租金不高于80%收取),因此較易受到商業銀行尤其是融資成本較低的基金及保險資金的青睞。從對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調查來看,目前陜西省只有國家開發銀行陜西分行和地方銀行業機構中的西安銀行以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開展了公共租賃住房項目貸款業務。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需求量大,項目進展不盡平衡。陜西地處西北,與東部發達城市相比,低收入居民多、財力有限,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相當繁重。在建項目中,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工作開展的較早,政策比較明確,市縣政府也有了豐富經驗,項目儲備工作扎實,進展較快;而對于后起的公租房,任務量大,項目籌備時間短,社會資金投入少,基本上都是由政府投資建設,加之前期中央對公租房補助標準不明確,市縣政府配套資金壓力大,項目進展受到一定影響。
(二)支持政策不完善,銀行機構動力不足。在現行的保障性住房政策框架內,國家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投入方面的政策缺乏完善的稅收、保險及激勵政策,特別是缺乏貸款風險和損失補償的配套政策。如在不良貸款核銷方面尚未建立有別于商品房開發項目的金融支持政策,使得金融機構對保障性安居工程信貸投入動力不足。加之,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用地一般都是由政府無償劃撥,限制其用途,項目收入現金流較少,將其作為抵押物,銀行普遍反映出現風險后在市場上變現非常困難。收益缺乏吸引力,根據《廉租住房建設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廉租房建設貸款利率應按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下浮10%執行,利率下浮10%后,銀行廉租住房貸款獲得的收益不足2%,根本不具有吸引力,即便是執行基準利率,銀行的收益也遠不及普通商品房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還款來源主要以市、縣土地出讓收益、保障房租售收入以及各級財政安排的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房建設有關資金及其他資金。但由于陜西省政府財力有限,特別是近年來政府投資項目多、融資量大,負債率較高,還款能力較弱,銀行業金融機構不無后顧之慮。
(三)工程建設周期長,銀行資金風險較大。相對于一般商品房開發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別是棚戶區改造項目往往地處城市邊緣,房屋密度大,周圍基礎設施落后,開發資金需求量大、成本高,開發建設周期基本需要3-5年。隨著時間的推移、周邊環境的變化,具體拆遷方案往往與改造初期的調研報告內容存在差異,經常發生拆遷居民對貨幣補償金額或實物補償要求的訴求變化,造成項目建設資金總額增加或用途改變,給銀行信貸資金使用帶來較大的風險。
四、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拓寬保障性住房建設融資渠道。一是積極探索民間資本進入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域的辦法,對于社會投資主體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可采用稅費減免、補貼等直接的經濟利益支持,或采取與優勢地塊商品房項目捆綁開發等措施予以激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二是探索試點發行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專項債券。借鑒國外做法,發行政府專項債券,面向社會籌集資金。三是探索可持續的開發建設模式,創新投融資機制,有效利用保險、信托、社保等長期資金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二)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高銀行機構參與的積極性。一是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擔保機制。成立專門的機構為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融資提供擔保,分散信貸資金風險。二是制定貸款風險和損失補償的政策。如建立貸款風險補償、貼息及不良貸款核銷政策等。三是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的資本金比例,減少融資比例,降低對銀行信貸資金的依賴程度。四是允許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程度,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適當上浮貸款利率。
(三)建立建設資金還款機制,解除銀行機構的后顧之憂。在國庫單一賬戶下設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專戶,將保障性住房建設、出售和出租的收入及相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效益等全部存入該專戶,專款專用,專戶資金作為還款保證。
(四)鼓勵政策性銀行加大建設資金的支持力度。積極鼓勵政策性銀行介入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建設,可考慮由中央財政貼息、政策性銀行為地方政府提供低息貸款的方式,化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中地方財政資金壓力,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長期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參考文獻:
1.《關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指導意見》〔2011〕45號;
按照市委關于深入開展“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的工作部署,根據工作職能和確定的調研課題,落實生態就是資源,生態就是生產力的重要要求,以抓好生態保護,切實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為著眼點,我們從減少人為因素對森林資源破壞的角度出發,對伊春林區近年來林場(所)撤并整合實施生態移民情況進行了深入調研。
一、原有林場所基本情況
伊春是國家重點國有林區,林管局施業區面積351.2萬公頃,包括17個森工林業局,共有230個林場所,都是始建之初根據木材生產需要規劃建設的,其中新青、烏伊嶺林業局各有3個林場所未建。共有居民6.9萬余戶、19.4萬 人。林場所平均經營面積1.5萬公頃,經營半徑不足20公里。目前隨著全面停止森林商業性采伐政策的實施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全面推進,現有林場所布局已不適合新形勢需要。
二、實施場所撤并整合進行生態移民的重大意義
進行林場(所)撤并整合實施生態移民是一項優化資源配置,促進林區和諧發展,最大限度減輕人為因素對環境的破壞、加快生態系統自然恢復的有效途徑,兼具保生態、興產業、聚人口、促脫貧等多重作用。一是在生態效益層面上,通過撤并林場(所)實施生態移民,對撤并區域進行封山育林,森林植被得到更好的保護和管理,使森林火災和病蟲害的發生率大大降低,有利于森林的休養生息,森林生物量增加,森林質量提高,促進森林生態的恢復;由于林區內減少了人為活動,使燒材等非生產性消耗和破壞森林資源案件大為減少,加之林場(所)撤并后對林場(所)址進行造林綠化,森林的面積和覆蓋率得到增加,使森林生態系統更加穩定,有利于提高森林的綜合效能,推動生態文明建設進程。二是在社會效益層面上,按照居住生態、出行便捷、就業充分、看病放心、上學就近、管理民主、晚年安樂、服務均衡的標準,將撤并的林場(所)居民遷移到山下城區,可帶動區域城鎮化進程,改善林區的基礎設施條件,使林區職工告別艱苦的生活條件,創造安寧、舒適的生存空間和便利的生存條件,融入現代社會的環境中,有效地提高林區職工生產生活水平,促進林區社會事業發展和穩定。
三、林場所撤并搬遷情況和主要做法
伊春林區進行林場所撤并實施生態移民時間較早,為徹底解決林場居民多年一直沿襲以木舉炊、取暖的生活方式,最大限度防止對森林資源的破壞和消耗,改善林場所職工生產生活條件,保證森林生態安全和林區可持續發展,我們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就對林場所整合進行謀劃,并于2001年制定出臺了伊春林管局林場所布局調整規劃,但因體制和機制以及經濟形勢等方方面面的制約,一直沒有大面積鋪開。從2009年開始,借助國家棚戶區改造、大交通以及城鎮化建設的有力契機,充分將林場(所)撤并與國家二期天保工程、大小興安嶺生態保護和經濟轉型規劃的實施相結合,在面臨停伐帶來的陣痛和經濟轉型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重新細化調整了林場(所)撤并總體規劃,擬定將現有的230個林場(所)撤銷101個,調整比例為44%,需要生態移民2.4萬戶,66000余人,區劃調整后林場(所)平均經營面積可達27546公頃,比調整前增加11878公頃,并確定分期整合撤并目標。經過不懈努力,全林區已有57個林場(所)完全撤并搬遷到位,搬遷移民戶數14000余戶,35000余人。搬遷的林場所居民除少數困難職工要求申請廉租房和要求資金補償而自購房之外,其余全部安置在棚改房中。各地在撤并搬遷過程中,都能根據自身實際,切實從解決下山職工生產生活條件出發,積極想辦法,謀出路,確保山上職工群眾搬得出、穩得住。
(一)強化組織領導,形成了統一思想、統一領導、部門協調、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從2011年開始,連續幾年都將這項工作作為加強林區生態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寫入黨代會報告和市政府年度工作報告之中,并將其納入各地黨政領導干部主要責任目標考核體系,制定考評辦法,加強督辦檢查,實施年終考評,有力推動了林場(所)撤并工作的開展。
(二)兼顧現實和未來發展,找準出發點和落腳點,科學規劃林場(所)撤并布局,重點重點解決農林混居、不利于資源管護的實際問題,合理處置林場(所)撤并后形成的大量空房和建筑物。對林場(所)舊址、道路、居民生活區舊址進行還林還草,盡快恢復植被。
(三)堅持典型引路。各林業局在推進場(所)撤并過程中,都能結合自身實際,確定新穎的工作思路。烏馬河林業局加大招商引資力度,按照撤并安置人性化、住宅布局合理化、起居生活生態化的模式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同時以高端產業促進就業、以平民產業促進增收,投資數億元打造了西嶺現代化生態型中心林場,創建了“西嶺模式”。美溪林業局為確保撤并林場(所)職工“搬得出、穩得住”,整個移民過程堅持以人為本、和諧搬遷、分戶對待、因場施策的工作原則,在工作做到了“三個同步”,即:移民的分批安置與工程進度保持同步,移民的生活安置與生產安置保持同步,移民的生活安置與公益設施建設同步。為了真正達到職工逐步致富的工作目標,該局還緊緊抓住了移民就業這一關鍵環節,采取了“四個充分考慮到”的做法,即:安置移民就業充分考慮到他們的一技之長,安置移民就業充分考慮到移民的未來發展,安置移民就業充分考慮到他們的個人意愿,安置移民就業充分考慮到他們的個體差異,由于方向對路,措施得力,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這些好的思路和做法,為全林區提供了可借鑒的寶貴經驗,并通過大力推廣,進一步加快了林場(所)撤并和生態移民進程。
(四)制定切實可行的優惠政策,下大力氣、多渠道解決資金短缺、下山職工就業壓力大及生活負擔重等“三大難題”。在下山職工安置方面,市政府結合國家的棚戶區改造政策,要求各林業局在棚改房分配上要優先考慮撤并林場(所)搬遷職工,對確屬廉租房保障對象的低收入、低保家庭可合并使用林區棚改和廉租房政策,解決下山職工住房困難問題。并出臺了《關于棚戶區改造實施移民異地安置的意見 》(伊政發[2010]40號),職工群眾搬遷安置總體上按照山上向山下、林業局向中心城區“兩個集中”的原則進行,根據居住生態、出行便捷、就業充分、看病放心、上學就近、管理民主、晚年安樂、服務均衡的標準,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社會保障扶助和創業、再就業等相關優惠政策。出臺了撤并林場(所)職工搬遷補貼政策,市政府(林管局)在資金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從財政中拿出部分專項資金,對移居到林業局局址、中心城區的給予每戶5000元搬遷補助;對移居到中心林場的,給予每戶2000元搬遷補貼。目前,部分撤并到位林業局的搬遷補助費已順利發放到搬遷職工手中,極大地調動了場所職工下山的積極性。2012年6月,市政府又出臺了《伊春林區棚戶區改造異地安置工程建設實施方案》(伊政發[2012]38號),對林場(所)撤并搬遷職工的住房安置政策進一步細化。在搬遷居民生活環境方面,為確保山上居民轉入山下遷得出、住得上、不回流,市政府不斷加大基礎設施投入力度,盡最大努力解決就業、就醫、就學以及用水、取暖等問題,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并充分尊重棚改遷入山下居住者的意愿,將同一林場居民盡可能安置在一個小區,增加文體活動場所和便民服務設施,受到了群眾歡迎。在解決下山職工生活方面,要求各地在做到“四個到位”,即拆遷補償到位、住房安置到位、培訓就業到位、社會保障到位的同時,對下山的特困職工群眾需要繳納的水費、電費、物業費、供熱費等適當給予減免,努力降低搬遷職工生產生活成本,確保下山弱勢群體的穩定。在解決林場(所)搬遷職工就業安置方面,對撤并的林場(所)加大專業管護力度,調整管護方式,通過提供交通、食宿等便利條件,組織營林撫育生產合森林管護工作,安置了一批下山職工,使他們既改善了生活居住條件,又保證了工作的穩定性;鼓勵扶持搬遷職工在淺山區發展林下經濟,實現以短養長,發家致富;結合招商引資,擴大生態工業園區建設,發展接續替代產業,扶持龍頭企業,創造了很多新的就業機會,增加了職工收入;為下山職工積極創造和開發一些保綠、保潔、保安等公益性崗位和社區服務性崗位;在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時,積極協調推薦,優先安置撤并林場(所)職工,減輕林場(所)撤并帶來的就業壓力。
四、存在問題和需要解決的困難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不斷深入,市委、市政府還將進一步加大林場所移民搬遷力度,但從目前實際運作情況來看,要在“十三五”期末完成全部移民目標,還存在較大困難:一是此項工程的實施是在國有森工企業大量減產和全面停止商業性采伐經濟十分困難的情況下進行的,“十二五”期間,各森工企業完成的林場(所)撤并在移民搬遷進行異地安置和保留林場所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撤銷林場(所)房屋拆除、恢復植被等方面動用了大量資金,欠下了很多債務。二是《大小興安嶺林區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規劃(2010-2020年)》所定扶持政策和2015年出臺的《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中的“加快深山遠山林區職工搬遷。將林區城鎮建設納入地方城鎮建設規劃,結合林區改革和林場撤并整合,積極推進深山遠山職工搬遷。林場撤并搬遷安置區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參照執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政策”以及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振興司關于進一步實施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工程的緊急通知》中“參照執行獨立工礦區改造搬遷政策的重點國有林區深山遠山林業職工搬遷與林場撤并調整工程,近期主要支持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林區的重點國有林業局”等相關政策在伊春一直沒有落實兌現,僅靠林業局自身完成后續撤并任務舉步維艱;二是由于林區供熱成本上揚,國家給予的補貼標準過低(幾十年來沒有變化,有的林業局甚至沒有補貼),職工下山后供暖成本增加,較困難的無力繳納熱費;三是天保二期工程只對林區五項社會保險給予了補助,沒有將林區職工住房公積金納入補助范圍之內,按林區棚改政策,移民搬遷職工需要交納一部分住房差價,回遷房職工籌資困難,而且由于經濟危困,林業企業無力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四是目前林場(所)居民多為老人,故土難離的思想根深蒂固,加之擔心下山后生活成本提高,不愿意搬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撤并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