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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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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票管理制度

          發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印制、領購、開具、取得和保管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簡稱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四條國家稅務總局統一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國家稅務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以下統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

          第五條發票的種類、聯次、內容及使用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

          第六條對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舉報。稅務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并酌情給予獎勵。

          第二章發票的印制

          第七條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家稅務總局統一印制。禁止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

          第八條發票防偽專用品由國家稅務總局指定的企業生產。禁止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對發票印制實行統一管理的原則,嚴格審查印制發票企業的資格,對指定為印制發票的企業發給發票準印證。

          第十條發票應當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式樣和發票版面印制的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發票監制章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制作。禁止偽造發票監制章。發票實行不定期換版制度。

          第十一條印制發票的企業按照稅務機關的統一規定,建立發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發票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實行專人負責制度。

          第十二條印制發票的企業必須按照稅務機關批準的式樣和數量印制發票。

          第十三條發票應當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發票,可以加印當地一種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實際需要的,也可以同時使用中外兩種文字印制。

          第十四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的單位和個人使用的發票,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應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印制;確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印制的,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商印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印制發票的企業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發票。

          第三章發票的領購

          第十五條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第十六條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

          第十七條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直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

          第十八條臨時到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憑所在地稅務機關的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經營地的發票。臨時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內跨市、縣從事經營活動領購發票的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規定。

          第十九條稅務機關對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本轄區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申請領購發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證人或者根據所領購發票的票面限額及數量繳納不超過1萬元的保證金,并限期繳銷發票。按期繳銷發票的,解除保證人的擔保義務或者退還保證金;未按期繳銷發票的,由保證人或者以保證金承擔法律責任。稅務機關收取保證金應當開具收據。

          第四章發票的開具和保管

          第二十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一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第二十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三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第二十四條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開具后的存根聯應當按照順序號裝訂成冊。

          第二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禁止倒買倒賣發票、發票監制和發票防偽專用品。

          第二十六條發票限于領購單位和個人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內開具。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可以規定跨市、縣開具發票的辦法。

          第二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禁止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

          第二十八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設置發票登記簿,并定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票使用情況。

          第二十九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在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的同時,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繳銷手續。

          第三十條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間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銷毀。

          第五章發票的檢查

          第三十一條稅務機關在發票管理中有權進行下列檢查:(一)檢查印制、領購、開具、取得和保管發票的情況;(二)調出發票查驗;(三)查閱、復制與發票有關的憑證、資料;(四)向當事各方詢問與發票有關的問題和情況;(五)在查出發票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第三十二條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稅務人員進行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

          第三十三條稅務機關需要將已開具的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向被查驗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換票證。發票換票證與所調出查驗的發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調出查驗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稅務機關需要將空白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開具收據;經查無問題的,應當及時返還。

          第三十四條單位和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與納稅有關的發票或者憑證,稅務機關在納稅審查時有疑義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證機構或者注冊會計師的確認證明,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可后,方可作為記帳核算的憑證。

          第三十五條稅務機關在發票檢查中需要核對發票存根聯與發票聯填寫情況時,可以向持有發票或者發票存根聯的單位發出發票填寫情況核對卡,有關單位應當如實填寫,按期報回。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一)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中專用品的;(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第三十七條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收繳發票,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出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私自印制、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制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的,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一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的,作出處罰決定的稅務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一條稅務人員利用職權之便,故意刁難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或者有違反發票管理法規行為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對國有的金融、郵電、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等單位的專業發票,經國家稅務總局或者國家稅務總局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批準,可以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自行管理。

          第四十三條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稅收征收管理的需要,提倡使用計稅收款機,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發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發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發票管理的現狀是發票管理循環管道不閉合,發票管理職責不明確,難以實現系統的發票管理和檢查;一些納稅人受經濟利益驅動,無視稅收法律、法規,利用發票管理上的漏洞,采取各種手段進行偷、逃稅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不但造成了稅款的大量流失,而且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不利于整個社會的誠信程度的提高。目前,地稅部門在發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一)基層稅務機關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雖然對發票從印制、領夠、開具、保管、檢查、罰款等做了相應的規定,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沒有對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做出具體的規章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內部管理銜接不暢,使發票管理環節偏松。突出表現在放票把關不太嚴密,許多發票管理制度得不到貫徹,如發票驗舊換新制度、存根聯繳銷制度、發票管理期限制度、發票填開制度、填開發票登記備查制度等。在實際工作中沒有一個可操作的具體的發票管理辦法,發票管理的隨意性較大且不統一,還沒有形成一個系統的發票管理體系。

          (二)各級地稅機關對發控稅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地稅部門對發票管理在思想上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認為地稅發票犯不了大錯誤,不值得花太多的精力,對當前地稅發票中存在的制假販假和使用假發票、白條入帳、拒開發票、不使用發票等的危害性認識不足,在日管工作中,一部分稅務人員對發票控稅在思想認識方面還有一定的差距,錯誤的認為,稅務機關應以征收管理為主,在稅款征收入庫方面投入的精力大,而在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上重視不夠,特別是在日常的征收管理中缺少了發票的監控管理。

          (三)地稅部門對發票的科學管理滯后。

          近幾年來,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管理采取了許多新的措施,研究制定了不少制度和辦法,實施了金稅工程,建立了全國協查系統。但對地稅普通發票的管理措施還相對滯后,不管是防偽水平,還是檢驗系統,都與專用發票有很大距離。還沒有一套切合實際工作需要的嚴密細致的發票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強大快速的真假票檢驗系統。

          (四)發票檢查力度跟不上在基層稅務機關中沒有設立專門的發票管理機構,不能經常性開展發票的專項檢查和日常檢查。在征收管理工作中,我們只側重了涉稅的檢查,而對發票的檢查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管理人員和征收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納稅人有發票違法違章的行為,由于多種原因,未能完全按《稅收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或著久拖不辦。在發票檢查方面,我們還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加之內部執法責任制度不健全,造成稅務機關對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檢查力度不夠,沒有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五)個別用票單位內部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

          個別用票單位內部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又對《發票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以及近年來頒發的加強發票管理的規定不夠了解,從而導致內部發票管理的混亂,在工作中分不清哪些行業用國稅發票,哪些行業用地稅發票,對真假發票識別不準,把“白條”當發票充當原始憑證記帳也時有發生,經常調換發票管理員,幾年來用了多少本發票,繳銷了多少本發票,經手人是誰不夠清楚,這給發票管理和檢查帶來了很大困難。

          (六)納稅人的納稅意識薄弱。

          雖然經過多年的稅法宣傳,但依法納稅、誠信納稅在一部分納稅人頭腦中沒有真正形成,“查出來我倒霉,查不出我賺著”的思想還有一定市場。個別納稅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不惜以身試法,利用發票大肆偷稅。特別是隨著金稅工程的深入開展,國稅發票管理進一步加強,一些制假分子就把目標投向了地稅發票是上,具調查,在有的地區地稅假發票泛濫相當嚴重,且有曼延之勢。

          (七)消費者索取發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實行“以票控稅”是要以用票量來反映納稅人的經營收入,讓每個消費者都索取發票是至關重要的,雖然我們采取了一系列的宣傳措施,效果也很明顯,但是,由于我們人力、物力、財力有限,宣傳的廣度、深度都不夠。至使消費者不能從維護國家稅收利益和經濟秩序角度出發積極索取發票,也沒有清楚地認識到消費索要發票即是自己的義務更是自己的權利。目前,還有很多消費者索取發票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消費后只要方便、快捷、節時、節錢,便一走了之。據調查,在個體私營經濟中,消費量較大的餐飲業要票率為40%左右,洗浴業要票率為20%左右,娛樂業要票率為10%,這說明“以票控稅”工作的潛力還很大,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消費者的索票率。

          二、加強發票控稅管理的主要措施和設想

          對發票究竟應該怎么管,才能讓廣大納稅人安全有效地取得和使用發票,也讓稅務部門能最大限度地實現以票控稅,一直是我們地稅部門研究和探索的課題。盡管各地采取了一些相應的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措施單一,效果不明顯,未能從根本和源頭上解決問題,發票管理客觀上要求我們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將發票管理的各項內容、各個環節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完整的管理體系,切實加強發票管理,以確保稅收收入的實現和經濟秩序的穩定。

          (一)加強制度建設,堵塞發票控稅管理漏洞。

          當務之急,應當及時修訂出臺新的《發票管理辦法》,把近幾年來稅務機關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經驗,以法規的形式確立下來,使得管理行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時,針對基層發票管理制度落實不嚴的問題,將發票管理工作進行量化、細化,堅持從嚴、從細、從實的管理,制定具體的發票管理辦法。并把發票管理工作與征管質量考核相結合,與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實行嚴格的考核和獎罰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通過嚴格落實發票管理制度,把好發票領、用、存的審核和管理關。按照“哪出哪回”的原則,在發票的發售環節,應制定和實行嚴格的發售管理辦法和程序,針對不同納稅信譽等級、不同性質、不同規模的納稅人,做好發票的限量發售和驗舊換新等發售制度、發票的定期繳銷制度和填開發票登記備查制度,在發票發售環節既要方便納稅人依法納稅,又要防止發票泛濫失控,要從源頭上預防各類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的發生。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在發票管理環節做好發票的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輔導工作,把發票違法違章現象遏制在萌芽狀態。按照“誰的責任誰受罰”的原則,在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上明確崗位責任制,防止發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責任心不強或權利濫用現象的發生。再有,對用票單位和個人也應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各項制度,如發票管理員制度、發票領購制度、發票填開制度、發票保管制度、發票繳銷制度、發票管理獎懲制度等。只有建立統一規范的發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才能確保發票管理的各個環節銜接暢通和良好循環。

          發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關鍵詞:醫院;退費管理;措施

          北京某醫院財務處下屬門診收費處的收費員,5年內竟貪污公款61萬余元。1999年12月,某醫院住院處工作人員經手的退費手續中,共計300多萬元與計算機記賬不符。其利用職務便利,共編造1081張醫院住院醫療預收金退款書,并指使別人以病人或病人家屬的身份在醫院住院處騙領920多萬元預交金余款。前幾年我們本地也有幾家醫院的收費員利用職務之便和退費管理中的漏洞,貪污公款,造成醫院、國家大量的資金流失。

          一般醫院雖然沒有出現大的貪污、挪用公款等違法違紀行為,但收費員退費過程中也還存在一系列的問題,針對目前醫院在退費環節上存在的主要問題,來探討加強退費管理的對策。

          一、目前醫院退費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雖然有退費管理制度,但還有待完善的地方。

          (1)患者出院退費找零,后來取消出院、發票作廢,而系統中對退費作廢的情況沒有任何記載。例如:上一個工作人員甲4月份辦理出院結算,已退款500元,住院報表中已做了退款500元。6月份工作人員乙作廢此發票,發票上顯示退款600元,原退款500元的信息不體現出來,只體現退款600元,本次實際退款金額應為:-500+600=100元,如果工作人員稍有疏忽,就會退給病人600元,多退500元。

          (2)可多次重復打印門診收費專用收據,且重打的收據沒有標識,重打的收據可作廢處理。

          (3)揀拾患者丟失的門診收費收據或重打的收據都可進行退費、作廢操作。

          (4) 我院原有的退費流程,僅僅是由財務科單方面進行監控,而且監控僅僅是根據對票據的管理進行,要發現非法退費,需要進行大量的抽查或調查工作;有時即便是投入人力進行了大量的抽查工作,也難以發現非法退費的存在。

          2、退費程序不合理。醫院的退費管理制度中雖設有醫院退費的程序,但在某些重要的環節缺少必要的審核程序,如關于退費過程中涉及醫技科室的主任審核簽字,有些醫技科室的主任為了避免麻煩,不想參與審核簽字,只要開單醫生簽字即可,這樣就沒有做到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有可能導致收費人員弄虛作假的行為產生。

          3、退費工作不嚴謹。退費是一個非常嚴謹而又細致的工作,涉及到很多的部門和工作人員,需要各部門和工作人員有嚴謹的態度、方法和工作作風,和相互之間的協調、配合和監督。相關人員要認真審核退費的原因,退費人員要仔細核對票據是否齊全,相關人員是否都已簽字認可,如果各個退費環節都很嚴謹、規范、有序,就不會給不法分子留下機會。

          4、收費人員素質不一,責任心不強。門診收費人員有一部分還沒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有些還不是會計專業畢業,收費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責任心不強。所以加強收費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會計法規教育至關重要。

          5、沒有充分發揮退費的計算機控制功能。目前雖然退費時要求發票報銷聯、記賬聯都收回才能退費,但如果工作人員揀拾到病人的票據,然后模仿醫技科室負責人簽字也可以進行退費操作;而且如果取得重打的發票也可進行退費處理。完全沒有利用計算機的控制功能。

          6、收費員沒有實行定期的崗位輪崗制度。從以往收費人員貪污公款的違法行為來看,大多數是因為多年長期在門診收費崗位上工作,對收費、退費流程和退費管理中的漏洞估摸得非常清楚,為后來的違法行為埋下了伏筆,時間一長,貪污的金額越大,追找的證據越困難。而且實行崗位輪崗時實行交接手續,就可能發現一些犯罪行為的苗頭和蛛絲馬跡。7、票據管理不太規范。票據遺失、相互借用票據、跳號使用等行為時有發生。已使用和未使用的票據都有丟失的現象發生,一旦發生退費的行為,一式三聯都在的要求就很難做到,且一旦票據管理混亂,對以后的檢查核對工作會帶來很大的難度。

          二、改進退費管理問題的措施

          1、進一步完善門診收費收據的領用制度

          門診收費收據的領用、繳銷,實行專人管理,實行“誰領用,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建立明細登記制度,包括空白收據領用日期、收據起止編號、領用人姓名、領用人簽字等項目,繳銷收據存根聯時要登記繳銷日期。

          2、加強對門診票據的日常監督管理

          要制定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工作人員相互之間不能借用發票;要按發票的號碼連續使用,不能跳號使用;保管好自己領用的票據,不管是已經使用的發票存根,還是空白未使用的發票都不能遺失;不能套打和讓別人套打自己領用的發票,一經發現這種違反會計法規的事情,將移交醫院監審科處理,且科室內部將實行嚴重的處罰;將使用完的發票上交前,要經核算人員審核票據的連續性,整箱票據用完后要及時上交財務室,不能拖延。制定完善、嚴格的票據管理制度,控制弄虛作假的行為發生。

          財務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下屬各部門管理使用收費票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財務部門要對票據管理人員和收費人員執行醫院《收費票據管理制度》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考核。對于違反《收費票據管理制度》并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追究經辦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3、制定嚴格的退費管理制度,完善退費手續。

          退費管理包括對門診退費、一卡通退費、未住院退預交金和已出院退剩余住院費的管理。在制定退費管理制度時,如何既方便患者和臨床,又有效防止和堵塞各環節可能產生的漏洞,是必須重點加以考慮的方面。在制定過程中,要規范退費人員的職責、權限,也要明確醫技科室的職責、權限,制定統一的、規范的退費流程,且對病人及家屬進行公布。制定嚴格的退費處罰機制,杜絕違法違紀的行為發生。

          發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一)財務管理的特征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我國企業的財務管理模式也得到了很大的發展。相對于傳統的財務管理來說,現代化的財務管理在許多方面得到了改進,如將人力資本納入到了資本的范圍內,而且還將企業的無形資產作為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進行管理。傳統財務管理模式下財務管理的主要管理對象是資本的籌集、投入及受益,而未將人力資本納入其中?,F代化的財務管理將人力資本納入到了企業資本管理的范圍內,這樣就使企業知識和勞動力的投入者與物質的投入者共同成為企業的產權主體,對企業的管理都具有控制權。企業才能從資本的范圍擴大到財務和人力資本的范圍,加大了企業對人力、物力、財力的利用和分配力度,對企業的財務管理起到了積極作用。在現代化企業財務管理當中,無形資產越來越處于主導地位。在現代化的企業建設當中,人員的素質、產品的創新及企業商品的專利權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斷提高,無形資產成為了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對象。

          (二)企業財務管理的目標

          現代化的企業注重的是知識技能和資產的積累,對于現代化的安裝公司來說也是一樣。知識技能對于企業來說也不再是簡單的影響企業經濟增長的外部因素,而應該視為企業經濟增長的核心因素。對于現代化的企業所具有的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來說,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已是企業財務管理所必須實現的重要目標。

          二、安裝公司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對安裝企業財務管理實物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一是在資金管理方面,對于安裝現場資金活動的管理要求不夠嚴格,導致企業資金被挪用、侵占、抽逃等現象發生,此為資金活動的高風險領域。二是在實物管理方面,項目現場所需材料種類繁多,公司對其基本上處于失控狀況,對于企業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管理工作還有待提高。三是在工程招投標管理方面,不具備投標所必須條件,《投標書》不夠規范,而且對項目投標未能進行合理的考核。四是在物料采購管理方面,現場所需日常辦公用品設備、日常生活開支及現場項目設備安裝所需零部件等的采購程序不完善、不規范。

          (二)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現階段很多企業只注重企業的經濟效益,而對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缺乏重視,導致了很多管理工作方面的問題發生。例如,財務管理人員對財務管理的工作不夠認真,而且可能還會由于管理方式的不正確導致企業經濟損失。在安裝工程實施過程中,由于財務管理水平不高,財務管理人員雖然做好了記賬、報稅、做報表的本職工作,卻未能夠認真地對企業財務數據進行分析和審查,導致財務管理不善。先進可靠的財務管理理念能夠為企業指引一個有效的管理方向。對于安裝工程項目的財務管理人員來說,如果其對財務管理知識不能進行全面的掌握,就會導致在成本核算、現金流控制、驗工計價等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漏洞,降低成本管理在節約企業成本方面的作用,造成企業的成本控制不當,收益效果不明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安裝工程項目財務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與安裝項目要求管理者所具備的能力還有一定的差距,很多財務管理者的工作還僅僅停留在管理企業工程的資金、票據的進出,而沒有把數據分析和管理對策作為工作重點。這將導致整個項目的資金規劃不合理,最終降低項目收益。

          (三)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一個好的制度對于企業的財務管理來說是一個重大缺陷。由于盈利而忽視了對企業財務管理的建設,是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的根本原因。很多安裝公司由于缺乏嚴格的監督管理,導致了企業財務管理的漏洞比比皆是。企業的財務管理制度問題還會使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中出現很多問題,使企業資產的管理和財務的核算工作都得不到準確的落實,出現許多錯賬和資金流失等現象。所以,企業要加強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監督,通過制度來嚴格要求他們的工作質量,對其工作進行合理的約束。

          (四)安裝公司對發票的管理問題

          增值稅發票是指納稅人通過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開具的發票,這是保證購買方能夠通過增值稅發票并且按照相關規定來抵扣一些稅款的憑證。目前,我國的安裝企業一般在地稅開取營業稅發票,對于增值稅發票用于工程項目的開支,增值稅專用發票要做進項稅額的轉出,不能用做進項稅的抵扣。企業要對成本進行合理的控制,對發票的控制也是保證企業成本的重要內容之一。

          首先,由于許多中小規模企業經濟成分的限制,開具增值稅發票對于其經濟利益的作用較大,致使很多企業違反《增值稅條例》不給購買方開具發票,或者是通過提高成本來代替發票,這種行為損害了購買企業的利益。其次,增值稅發票不合格導致企業無法通過抵扣來降低企業的成本。很多企業開具的發票不夠規范,而且分類不夠清晰,導致了在抵扣稅款時出現很多問題。最后,對稅務發票的管理工作不當。很多企業未能對企業的發票進行合理的管理,致使企業的發票遺失。缺少專業的管理人員或管理人員的頻繁換崗都會導致發票信息的不準確現象發生。

          本文根據企業增值稅發票的管理問題,提出了一些相關的建議。一是安裝企業要維護自身的利益,杜絕與此類企業進行經濟交易,防止因收不到發票而造成的成本增加。二是有關稅務部門要加強對稅務發票的管理,加大稅收征管力度,防止稅款流失的現象發生,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稅收環境,并且要對嚴格違反稅務規定的行為進行懲治。三是加強對相關人員稅務知識的培訓,確保能夠正確有效地對稅票進行審核和辨別。四是企業應當采用專門的管理人員對增值稅發票進行妥善的管理,對不慎發生的丟失現象,要采取相應有效的措施來進行補救,防止企業的財產和信息受到損害。

          三、對安裝企業財務管理提出的建議

          (一)提高安裝公司財務管理的水平

          對于安裝公司來說,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較為落后。提高企業的財務管理水平,對于控制企業的成本、減少企業資金的流失具有重要作用。企業應該加大對財務管理的監督作用,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能的培養。采用先進的電算化管理模式和系統化的專業軟件來對企業的財務管理進行更加準確高效的管理。

          (二)加強安裝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

          建立一個完善的制度對于控制企業的財務狀況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加強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不僅能夠明確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任務,還能夠對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合理的約束。并且企業的負責人還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對企業財務管理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定期對財務管理部門進行審查,對表現突出的員工進行嘉獎,做到合理的約束和激勵,促進員工的工作熱情,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

          國家需要法律,公司需要制度來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合理地管理。建立一個完善的內部控制機制能夠有效地約束和規范企業中的經營活動及員工的工作情況。企業的財務部門也需要進行檢查和督促,這樣才能保證財務內部控制的順利進行,而不是簡單的形式化。加強對財務內部控制部門員工的管理力度,使他們以企業的目的為主,不要為了個人的利益而放松財務內部控制的力度,致使內部控制無法發揮它的本質作用。

          發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發票管理中造成國家資金流失現象的表現形式

          (一)“渾水摸魚”借機報銷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我們在審計工作中,常常會遇到被審單位人為因素把不屬于單位開支的水電費、電話費、餐費、車費等費用混入單位支出中報銷。例如在對某單位進行審計時,發現該單位在報銷水電費時,發票中開具兩種價格,其中一種價格單據的住址欄填寫為家屬區住址。經過審核,該單位三年多時間共報銷家屬區水電費3萬多元,另外該領導個人電話費發票也混入機關電話費中報銷。

          (二)“偷梁換柱”把違規費用變為合法支出。在審計中,我們發現一些單位發票內容與實際出入甚大,單位未搞基建,卻有基建支出發票;家電維修部、加工門市部開具的發票,物品名稱欄卻是煤炭:有些發票號碼順序相連,但時間顛倒。單位將這些“五花八門”的違規支出,經變通后開具為發票報銷。如在某次審計中,發現一張記賬憑證所附的飲食娛樂業發票,數量多,金額大,遠遠超出一次性接待的費用所需,再加上印章模糊,較為可疑。后經多次詢問相關人員,查出究竟,原來該單位利用開具飲食娛樂業定額發票時,不需填寫單位名稱的空子,將其上級單位某領導個人娛樂支出予以報銷。

          (三)“移花接木”將外單位發票直接在本單位報銷。一些單位明目張膽的將外單位發票在本單位報銷,有些單位甚至把不是本單位名稱的發票經涂改后報銷,有些上級領導或職能相關單位的發票也在本單位支出等。如某鄉鎮賬務中報銷外單位發票數十張,金額達十幾萬元,票據的名稱和經手人均非本單位。財務人員解釋是,單位基建時未預付承包方工程款,過后承包方拿其單位的票據抵頂了工程款。

          (四)“徒有虛名”發票難以體現證明性作用。一些發票內容填寫簡單,金額過大而又無任何附件和說明,難以證明和體現其真實性及具體內容。在審計中,常常發現一些單位進行辦公樓翻修和改造工程時,未與承包方簽定任何合同或協議,只單開一張金額較大的發票入賬。還有些單位購買辦公用品、百貨、日雜、土特產等金額較大的發票后未附原始清單,使得發票起不到證明原始交易的真實性作用,也容易滋生一些違法違紀現象。

          二、加強票據管理防范國家資金流失的措施

          一是要依法管理發票。發票管理機關要嚴格按照發票管理辦法,加強發票的領、繳、銷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同時要加大對票據使用的宣傳力度,督促使用票據的單位領導和財會人員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明確自己所擔負的職責以及在會計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并有效地執行《發票管理辦法》及其相關的實施細則。

          二是要落實管理責任。單位要將發票管理的具體措施落實到人,在進一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基礎上,明確發票審批人員、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細化管理辦法,增強可行性,強化可控性,防止隨意索取發票,隨意報銷發票的現象。

          三是要完善管理制度。單位在加強自用發票管理的同時,也要對取得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嚴格執行相關發票的管理規定。對出具假發票、大頭小尾的發票和票實不符的發票堅決予以拒收,從源頭上禁止違反發票管理規定的行為,從而進一步完善發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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