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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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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范文第1篇

          關鍵詞:藥具農村計劃生育

          【中圖分類號】R-1【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8-1879(2012)10-0224-01

          1農村計劃生育藥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不重視藥具宣傳培訓。隨著社會多元化發展,人們思想日漸活躍,育齡人群的增多使得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對避孕知識及藥具的使用宣傳尤為重要,而很多相關部門不太重重視藥具的宣傳,也很少舉辦有關育齡人群以及藥具管理人員的相關培訓,使得管理人員對藥具管理工作不能足夠重視,而育齡人群不能得到避孕知識和藥具使用的正確引導,從而影響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有效開展。

          1.2藥具反饋及隨訪不到位。藥具管理部門不能及時得到藥具使用者的反饋信息。在本人的實際工作中發現,藥具人員對于避孕節育的知識尤其是不良反應的防治知識掌握得不夠透徹,個別藥具管理人員對藥具的供應政策、發放渠道及藥具品種了解得不夠全面,致使藥具的新產品、新知識的宣傳推廣不到位,育齡群眾不能及時得到使用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的指導與服務,影響了避孕藥具的有效率和使用率,而且村藥具管理人員對第一次用藥具對象的隨訪也不到位。

          1.3基層藥品品種缺乏。計劃生育工作的大力宣傳和廣大農村群眾的計劃生育意識逐年增加,而基層計劃生育服務站的藥品種類供應不全,嚴重影響了農村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

          1.4群眾保健意識差。在本人的走訪調查中發現,當前很多農村人口整體素質偏低,自我保健意識不強,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較差,不能自已準確選擇適應自身特點的避孕藥具,再加上對工作人員培訓也少,不懂、不會、不能、不愿指導的問題突出。

          1.5藥具管理人員職業技能不強。在本人查閱大量文獻資料及走訪調查其它農村地區發現:很多管理村級一切計劃生育事宜的藥具管理人員,沒有受過理論知識的正規培訓。本人覺得,藥具管理人員職業技能不強也成為阻礙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影響因素之一。

          2農村計劃生育藥具管理的完善對策

          2.1加大宣傳力度。由鄉計劃生育服務站牽頭,帶領村級服務員加大計劃生育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宣傳藥具免費發放政策、推行社會承諾、積極參與各類公益活動,使藥具免費政策家喻戶曉,開辟避孕節育知情選擇咨詢熱線,接受群眾咨詢。

          2.2深化藥具工作改革,促進藥具工作新機制。堅持“暢通渠道、保障供應、方便群眾、提高效益、增強群眾對藥具的可及性和滿意度”的原則,改革和創新藥具發放模式。

          藥具管理主管需做好新興高效避孕藥具的采購或管理工作。藥具要有專柜保管,做到無霉變、潮解、失效。對已建立的多渠道發放模式進行規范和整合,完善藥具實時發放、自動領取、多點發放、入戶發放等種發放形式。

          嚴格堅持隨訪制度。如實填寫隨訪記錄,村藥具管理人員對第一次用藥具對象隨訪率100%,并做好記錄。首次使用藥具避孕藥(針)避孕對象,第一月隨訪2次,以后每月隨訪1次。產后40天內隨訪一次,發放并指導使用避孕藥具。定期填報藥具使用情況報表,做到按月隨訪到人,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切實保證育齡夫婦安全有效地使用藥具。

          2.3增加藥品品種的采購。鄉級計劃生育服務站應及時與上級計劃生育部門溝通,根據本鄉農村計劃生育的工作情況,申請采購適合的藥品品種。以保證鄉村兩級計劃生育工作的順利開展。

          2.4改革藥品管理模式。藥具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不能單靠本站藥具管理部門的單獨工作,要與其他工作互相配合、互為平臺。一是與技術聯合,抓孕前管理,減少非意愿妊娠;二是與法規聯合,抓藥具市場整頓管理,建立良好的秩序;三是與統計規劃聯合,利用平臺互通信息;四是與宣傳聯合,增強群眾的藥具知識接受率和普及率;五是與計生協聯合,發揮群眾隊伍的作用,實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督促。

          2.5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我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計劃生育藥具工作規范化管理實施方案》、《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實施方案》、《藥具主管責任制度》,各基層單位制定了《計劃發放管理制度》和《基層藥管員工作職責》,通過這些制度的建立,進一步規范了我站的藥具管理。

          2.6加強業務培訓和考評制度。藥具管理人員的職業素養和業務技能直接影響著藥具管理工作。對藥具管理人員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和業務技能的重要手段。加大培訓力度,做好鄉村兩級藥品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提高他們的咨詢、發放、隨訪技能。同時,加強對計生藥具新知識、新產品使用方法及優缺點的知識更新。

          建立考核評比制度,按照有關要求,采取平時與定期、自查與檢查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和手段,考核工作完成情況。

          3結語

          在我國大力推行“三農”政策改革以來,機構精簡、稅費改革,極大促進了農村發展。但我國農村原有計劃生育藥具管理模式也受到沖擊,出現了一些新的問題。正確認識我國計劃生育藥具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效可行的完善措施,高標準,嚴要求,使藥具管理工作者更加主動地做好藥具管理和服務工作。

          參考文獻

          [1]蘇軍花、胡紅艷.試論藥具管理在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J].中外婦兒健康,2011/02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范文第2篇

          在對一些情侶進行使用避孕藥具避孕的問卷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少的人會堅持使用避孕藥具。而只要堅持使用避孕藥具的,避孕效果都是很好的。而且,在使用避孕藥具失敗的婦女當中,很多是沒有按照說明書進行操作,這也是導致其避孕失敗的主要愿意之一。尤其是一些使用進行避孕的婦女。這些婦女存在著僥幸心理,他們覺得可以通過推算安全期或者外射等其他方式,就可以降低懷孕幾率。這樣就在很大的程度上增加了避孕失敗的改良。而且,一些避孕失敗的婦女,大多都生活沒有規律,經常忘記服用藥。由此可以看出,在避孕藥具管理工作方面的一些問題。第一,一些婦女對避孕藥具的重要性并未充分意識到,存在僥幸心理是避孕失敗的原因之一。第二,一些婦女對避孕藥具的使用方法還是不清楚,這也說明了在宣傳避孕藥具工作方面還不是很成功,沒有達到很好的效果。

          二、避孕藥具管理的現狀

          1.領導到工作的不重視。有一些領導對于避孕藥具的管理工作并未落實,或者只是把避孕藥具當作是醫院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并未給予一定的重視。因此,這樣的工作態度是很不好的。草草了事,并沒有提高對避孕藥具的重視程度,自然也不會起到較好的工作效果。

          2.信息掌握程度不夠。農村人口的素質比較低,而且流動人口太多。生育較為隱蔽,而且,他們的就業情況也較為隨意。很多農村人口總有養兒防老的觀念,而且,這樣的觀念根深蒂固。很多農村人口為了生兒子生了很多孩子。因為家里養不起,又將孩子送人。人口流動太快,根本無法登記。所以,計劃生育工作難度之大可想而知。

          3.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較為低下。藥具管理人員較少,專業知識較差,而且隊伍積極性也不高,不能落實好對藥具的管理工作。這樣就使得藥具的管理工作很難進行。而且,大多數人對避孕藥具缺乏一個正確的認識。而這時也沒有專業的人員及時進行講解,惡性循環下去。

          4.管理制度落后。伴隨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的農村人口去城里打工。這樣就使得人和戶口分離開,當地的管理人員并沒有辦法及時獲得新生兒的信息,及時進行登記。這樣就給準備避孕藥物的數量增加了一些難度,管理人員不清楚當地究竟有多少人口,也沒辦法準備好藥物,更不要說怎樣進行宣傳了。

          5.職能部門聯系不緊密。公安部在登記戶口的時候,也不需要證明是計劃生育。因此,這樣就很難掌握好外出務工人員的詳細信息。

          三、加強計劃生育避孕藥具管理工作的方法

          1.強化基層工作,把握工作重點。首先,在管理避孕藥具工作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領導也要足夠重視。只要充足的避孕藥具,才能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在管理避孕藥具的人員方面,也要讓管理人員學習足夠的專業知識,這樣他們才能清楚避孕藥具的使用說明以及重要性。只有清楚了藥具的保存條件,以及如何使用,管理人員才能做好宣傳工作,做好隨時家訪,指導,宣傳的能力。很多婦女對避孕藥具的試驗都不是很了解,他們在避孕過程中,常存在僥幸心理,這就給避孕工作增加了難度。因此,管理人員要對這些人員做好講解工作,對其中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和相關的處理方法做好闡述,分析藥物的基本藥性,向其講述各種避孕措施的優缺點。讓她們懂得避孕的措施,然后根據個人的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避孕措施。在進行宣傳的時候,要掌握好相關人員的信息,加大宣傳力度。爭取讓家家戶戶都了解避孕藥具的試驗方法,而且,管理人員要潔身自好,不能再其中亂收“聽課費”。

          2.加強對藥具的管理工作,各個部門要進行互動。在管理的區域,要對避孕藥具的藥性進行登記,注冊相關的信息。而且,管理人員要向店家告知,哪些用具是國家免費發放的。和商家在簽訂協議的時候,要做好聲明,不能讓其,或者將國家的福利占為己有。只有建立好嚴格的管理制度,登記好商家的信息,才能保證發放避孕藥具的政策能夠落實下去。要在發放工作中,向店家普及避孕藥具的知識,強化其社會責任感。免費發放藥具的商家要定期檢查,檢查的時候,要和一些部門互動起來,例如藥監局,衛生局等等。對于不符合要求的避孕藥具要給予沒收的處理,這樣才能保證市場的“潔凈”。對于避孕藥具的市場要做好定期檢查,不能向人群發放過期藥品,或者沒有保障的藥品,這樣不僅起不到好的避孕效果,很有可能還對人群的生命健康造成傷害。只有重視這些細節工作,才能做好普及避孕藥具的工作。

          3.建立管理藥具制度,深化藥物改革機制。當地政府需要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改革其藥具管理制度。不能只是紙上談兵,要將管理工作落實到實際的工作當中去。只有抓住工作的重點,才能讓避孕藥具發揮更好的作用,計劃生育工作也會更有保障。存在改革藥物管理制度當中,要對管理人員的作風問題進行培訓,培養其宣傳能力,在培養時,要強化其奉獻感以及社會責任感。只有調動了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才能將藥具管理的理論和實踐結合在一起。針對具體情況,根據每個地區的綜合情況進行改動。深入調查,大力宣傳,計劃生育工作不只是政府的,而是每一個人都需要密切關注的。針對群眾提出的疑問,提出合適的解決方法。才能讓計劃生育工作深入民心。

          4.健全服務機制,提供高品質的服務。在計劃生育這一國策的大力倡導下,各個地區都要積極開展工作,宣傳計劃生育政策的優越性的同時,也要向大眾普及避孕方法。避孕藥具不斷普及,這也證實了我國的國力在不斷強盛,社會也在不斷進步。向廣大人群普及“少生優生,幸福一生”的口號以及優點。每天都有很多外來人員涌向城市,這也對避孕藥具的管理工作提出了一個難題。藥具到底準備多少才能滿足這么多人的需要?到底要怎樣講解才能便于大眾理解?只有健全避孕藥物服務體系,給廣大育齡人群普及避孕的知識,向他們倡導優生優育,提倡使用避孕藥具,鼓勵少生優生,這才是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宣傳好避孕知識,這也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保障。

          四、結語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范文第3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堅持基本國策不動搖,以鞏固“國家級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區”(以下簡稱“國優”)創建成果、穩定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為主題,按照強基提質、創新提速的工作思路,在抓重點、突難點、創亮點、顯成效上下功夫,認真實施好“一二三四五”工程,努力再上新臺階,實現新跨越。

          二、工作目標

          全年出生人口控制在4600人以內,符合政策生育率達到88%以上,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4.2‰以內,出生人口性別比趨于正常;財政投入達市下指標要求;各項任務全面完成。力求突顯“五大成效”:基層基礎工作進一步夯實,干部隊伍素質進一步加強,優質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計生惠民政策進一步健全,人民群眾對人口計生工作滿意度進一步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鞏固“國優”創建成果,不斷提升優質服務新水平

          要以建成“國家級計劃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區”為新起點,鞏固創建成果,進一步提升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水平。要針對省督導評估組專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認真梳理,再找差距,再添措施,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全力做好迎“國優回頭看”工作。要大膽探索計衛合作模式,整合計生、衛生資源,將計劃生育優質技術服務內容融入到社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充分利用衛生人才、技術優勢,避免醫療風險,極力減少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發生,杜絕醫療事故,切實提高優質服務水平。要加強信息化網絡建設,啟用優質服務平臺,完善全員人口信息平臺服務功能,啟動全員人口信息采集機制創新試點工作,推行移動終端采集試點工作。要切實改善服務態度,改進工作作風,主動深入鄉村為廣大育齡群眾提供優質服務,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生殖健康、避孕節育、優生優育需要。

          (二)突出重點,全力推進人口計生工作上新臺階

          1.狠抓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工作。積極開展“省級計劃生育基層群眾自治示范區”創建活動,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導、依法自治、民主管理、維權自律”的計劃生育群眾自治工作機制。將人口計生基層群眾自治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齊抓共管。堅持和完善“兩包一掛”制度,不斷完善“村(居)兩委負總責、專干抓落實、協會做骨干、家庭為中心、群眾當主人”的人口計生基層群眾自治運行模式。堅持“依法自治、民主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則,規范計生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和服務承諾協議,建立健全基層人口計生事務民主決策制度和民主監督機制,開展陽光計生行動和誠信計生活動,搞好人口計生村(居)務公開,推進人口計生基層群眾自治工作規范化。明確人口計生基層群眾自治工作著力點。把利益導向作為重要內容,制定和落實促進群眾自覺履約的激勵措施,在村(居)集體資源分配上給予計劃生育家庭優先優惠。把計生協會作為重要力量,發揮計生協會會員的帶頭作用。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推進人口計生基層群眾自治工作。大力推廣永嘉鄉何家沖村基層群眾自治示范經驗,力爭到年底全區示范面達到60%,為“省級基層群眾自治示范區”驗收做好基礎工作。

          2.狠抓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全面深入開展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工作,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部門合作、專家支撐、群眾參與”的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機制,有效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各鄉鎮、街道、區級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理念,從以人為本、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高度,把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保障。進一步落實各級及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切實加強協調配合,深入推進,把民生工程做好做實。要強化宣傳發動,最大限度提高群眾的知曉率,增強群眾主動參加孕前優生健康檢查的積極性。各鄉鎮、街道要認真開展摸底調查,全面清理、收集信息,及時掌握動態,按時開展孕前優生健康教育培訓,組織符合條件對象參加健康檢查。計生、衛生聯手,進一步強化技術服務,完善國家免費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工作規范。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建立健全質量管理制度,落實崗位職責,提高健康檢查、風險評估和咨詢指導的準確性。組織專家進行質量控制評估,定期開展室間質量評價?;ù罅庾龊迷衅谌谈欕S訪??茖W整理數據信息,定性定量分析,探尋科學規律,為完善人口政策提供科學依據。加強檔案管理,完善檔案資料。強化監督考核,確保順利推進。將此項工作納入對相關部門、各鄉鎮(街)的民生工程及人口和計劃生育年度黨政目標考核內容。加大考核權重,加強日常監督。通過全區的共同努力,使符合條件對象優生健康知識知曉率達80%,目標人群參檢覆蓋率達80%,最大限度降低出生缺陷風險,逐步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三)突破難點,實現人口計生工作新發展

          1.力求在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上有新突破。一是進一步加大社會撫養費征收的宣傳力度,通過集中宣傳、重點幫教等形式,讓群眾自覺實行計劃生育,依法自覺繳納社會撫養費。二是嚴格執行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不得擅自降低和減免社會撫養費征收數額。未按照規定要求征收的,與工作經費的劃撥和人口計生目標考核掛鉤;對于一次清確有困難的,必須簽訂分期繳款協議。三是強化部門協作。公安派出所要嚴格按照《省公安廳關于加強戶政管理提高便民利民服務質量管理的意見》(公發〔〕58號)規定,在辦理出生登記手續時,要查驗計劃生育證明,對非婚生育、超計劃生育、無計劃生育證明的,必須報當地人口計生部門調查核實后,憑計生辦出具的《違法生育入戶建議函》方準許辦理入戶手續,并當月通報情況。嚴禁不查驗《違法生育入戶建議函》就辦理入戶手續。將入戶查驗計劃生育證明的情況納入區綜合目標進行考核,凡不按規定程序辦理的當事人按《省人口和計劃生育違法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法院要切實承擔起社會撫養費征收強制執行責任。創新工作方法,做好前期摸底、調查取證和強制執行工作。四是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進一步規范財務管理。實行社會撫養費由當事人到指定金融機構繳納制度,力爭6月底前全面實行。財政部門要確保工作經費及時劃撥落實;計生部門要切實加強票據的規范管理;財政、審計、監察、計生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專項資金有效使用和管理。五是進一步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確保社會撫養費征收主體合法、程序規范,執法文書質量全面提升。

          2.力求在長效節育措施落實上有新突破。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群眾知曉率。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渠道,大力宣傳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的重要意義、目的。深入育齡群眾之中,開展面對面咨詢服務,使廣大已婚育齡婦女充分認識和了解各種避孕方法的優缺點,各種適應癥及禁忌癥、意外妊娠對自身身體的危害,消除思想誤解和顧慮;讓育齡婦女認識到,落實長效節育措施不僅是為了響應避孕節育號召,更主要的是保護自身身心健康,促進家庭和諧。加強隨訪服務,提高群眾滿意度。切實做好隨訪服務,堅持“三必訪”,即新婚夫婦必訪、產后婦女必訪、節育術后必訪。特別是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人員定期隨訪。做好記錄,便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情況、及時解決困難。提高獎勵幅度,調動群眾積極性。進一步完善落實長效節育措施獎勵政策,將獎勵標準提高到400元,將異地落實長效措施人員納入獎勵范圍,調動育齡婦女自覺落實長效措施的積極性。強化責任考核,提高長效節育措施落實率。各鄉鎮街要充分發揮考核的“指揮棒”效應,強化分管領導和計生辦主任的“第一責任人”責任,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將其納入逐村(居)、逐組、逐戶、逐人清查對象,確保落實率達40%以上。

          3.力求在流動人口管理服務上有新突破。要進一步健全“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綜合治理機制。加強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推進人口計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組織對全區流動人口進行一次徹底清理,并登記建檔錄入PIP系統。強化部門聯動,各區級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好在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的職責,形成全區齊抓共管局面。強化區域協作,主動加強同周邊區縣及流出人口密集的地區之間的聯系和合作,促進全國流動人口“一盤棋”的形成,推動流動人口管理與服務工作上新臺階。

          (四)著力打造亮點,突顯人口計生工作新特色

          一是開展計生溫馨活動,打造關愛母嬰行動。與“孕優”隨訪工作相結合,區、鄉、村計生服務人員要加強對產后婦女的隨訪和關懷,全區將精心制作4000份“母嬰大禮包”,把避孕節育、產后保健、母嬰護理、育兒知識等科學知識和計生人文關懷送到群眾家里,切實體現溫馨計生。

          二是開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動,打造“青春健康校園行”行動。積極與區教育局聯合,力爭在部分中學試點開展“青春健康校園行”活動,建立青春健康俱樂部,到學校進行巡回宣傳教育,將青春期保健、艾滋病與性病防治、性教育等知識送到青少年身邊,讓全區更多青少年在關愛中健康成長。

          三是開展計生宣傳活動,打造新型農村人口文化陣地。拓展人口文化宣傳形式,組織開展一系列人口文化文藝宣傳活動,通過報刊、電視、廣播、網絡、文藝演出、知識競賽等形式活動,廣泛宣傳基本國情、人口計生政策法規等,傳播人口計生知識。加強人口文化陣地建設,不斷豐富和發展人口文化。新增建設人口文化中心1個,人口文化站1個,人口文化村5個,人口文化農家樂4個。力求干部群眾對人口計生政策、知識的知曉率達到95%以上。

          四是開展計生惠民活動,打造“幸福家庭”創建活動。全面兌現現有的計生各項惠民政策,加大對計生家庭的關懷和幫扶力度,積極探索建立新的家庭發展政策。進一步推進“幸?!苯ㄔO,開展幸福家庭創建系列活動。積極倡導婚姻自由平等、生殖健康、優生優育、社會性別平等的觀念,引導群眾養成積極健康、和諧幸福的婚育觀念和科學文明、低碳環保、健康綠色的生活方式與習慣。重點打造“幸福獨生子女家庭”、“和諧計生之家”、“三結合幫扶致富戶”等系列評選活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供堅實保障。區委、區政府將繼續加大對人口計生工作的領導,對重大問題、重要工作任務及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突出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加大計生財政投入,確保財政投入增長幅度高于財政經常性投入增長幅度。為全區人口計生工作整體水平的提升提供堅實的人財物保障

          (二)加強人員培訓,提升隊伍素質。加強人口計生隊伍建設,積極打造一支思想作風好、業務素質強、勤廉雙優的人員隊伍。切實加大人員培訓力度,尤其是加強對基層人口計生人員培訓,不斷提高人口計生隊伍綜合素質。不斷豐富培訓內容和形式,積極采取“送出去請進來”的方式,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指導,不斷提高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培育各級人口計生干部工作熱情和工作激情,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把人口計生隊伍建設成一支特別能吃苦、特別能奉獻、特別能戰斗的隊伍。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范文第4篇

          第一條根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活動的各級各類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守條例和本細則。

          第三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實行國家指導與個人自愿相結合的原則。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時,有權了解自身的健康檢查結果和常用避孕節育方法的作用機理、適應證、禁忌證、優缺點、使用方法、注意事項、可能出現的副作用及其處理方法,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指導下,負責任地選擇適合于自己的避孕節育方法。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在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時應充分考慮服務對象的健康狀況、勞動強度及其所處的生理時期,指導公民選擇適宜的避孕節育方法,并為其提供安全、有效、規范的技術服務。對于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選擇以長效為主的避孕方法。

          第四條國家保障公民獲得適宜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權利,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

          免費提供的技術服務項目包括發放避孕藥具;孕情、環情檢查;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人工終止妊娠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輸卵管結扎術、輸精管結扎術及技術常規所規定的各項醫學檢查;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診治。

          第五條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各級財政設立專項經費予以保障,具體結算標準和結算形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國家向城市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發放避孕藥具。城市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接受避孕、節育技術服務的,其費用解決途徑為:參加生育保險、醫療保險和其它相關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基金統籌支付;未參加上述保險的公民,由所在單位或地方財政負擔。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對西部困難地區免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第六條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管理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與條例配套的規章和制度;

          (二)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范,編制并頒布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藥具目錄;

          (三)制定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發展規劃,指導各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

          (四)組織制定并實施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相關的科學研究總體規劃,組織計劃生育新技術推廣和避孕藥具上市后的監測工作;

          (五)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進行管理和監督;

          (六)管理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相關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各地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的規劃,應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遵循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廣為覆蓋的原則提出,并報請同級人民政府將其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區域衛生規劃。

          第八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堅持“面向基層,深入鄉村,服務上門,方便群眾”的工作方針。各級各類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要合理分工,密切協作,優勢互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共同做好避孕節育和其他生殖保健服務工作。

          第九條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并組織實施計劃生育科學研究、技術發展、新技術引入和推廣的總體規劃。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推進與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相關的科學研究、技術發展、新技術引入和推廣項目。

          國內外企業、基金會、國際組織和社會團體,可以根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申請承擔或參與推進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相關的科學研究、技術發展和新技術的引入和推廣。

          第二章技術服務

          第十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是指使用手術、藥物、工具、儀器、信息及其他技術手段,有目的地向育齡公民提供生育調節及其他有關的生殖保健服務的活動,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以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

          第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包括下列內容:

          (一)避孕節育與降低出生缺陷發生風險及其他生殖健康的科普宣傳、指導和咨詢;

          (二)提供避孕藥具,對服務對象進行相關的指導、咨詢、隨訪;

          (三)對施行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手術的,在手術前、后提供相關的指導、咨詢和隨訪。

          第十二條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包括下列內容:

          (一)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主要指按照避孕、節育技術常規,為了排除禁忌證、掌握適應證而進行的術前健康檢查以及術后康復和保證避孕安全、有效所需要的檢查;

          (二)各種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的診斷、鑒定和治療;

          (三)施行各種避孕、節育手術和輸卵(精)管復通術等恢復生育力的手術以及與施行手術相關的臨床醫學診斷和治療;

          (四)根據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和衛生部共同制定的有關規定,開展圍繞生育、節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務;

          (五)病殘兒醫學鑒定中必要的檢查、觀察、診斷、治療活動。

          第十三條因生育病殘兒要求再生育而申請醫學鑒定的,依照《病殘兒醫學鑒定管理辦法》執行。

          病殘兒醫學鑒定診斷及其父母再生育指導,依照《病殘兒醫學鑒定診斷暫行標準及再生育指導原則》執行。

          第十四條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診斷、鑒定和管理,依照《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鑒定管理辦法》執行。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中發生的醫療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在城鄉基層開展涉及人群的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應按規定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和工作方案,經實施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初審同意,報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審查批準后實施。實施中接受項目實施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六條涉及計劃生育技術的廣告,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審查同意后,再報同級廣告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七條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在施行避孕、節育手術、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應向實行計劃生育的服務對象做必要的解釋,征得服務對象的同意。

          特殊檢查、特殊治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診斷、治療活動:

          (一)有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檢查和治療;

          (二)由于服務對象體質特殊或者病情危重,可能對其產生不良后果和危險的檢查和治療;

          (三)臨床試驗性檢查和治療;

          (四)需收費并可能對服務對象造成較大經濟負擔的檢查和治療。

          第十八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及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不得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因生育病殘兒經鑒定獲準再生育者,懷疑胎兒可能為伴性遺傳病需進行性別鑒定的,由省級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確定,到指定的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鑒定;鑒定確診后,要求人工終止妊娠的,應出具省級病殘兒醫學鑒定組的鑒定意見和處理意見。

          第三章服務機構

          第十九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包括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是指依照條例規定取得執業許可、隸屬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具有醫療保健性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非營利的公益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各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事業經費由各級財政予以保障。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是指已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又依照條例規定設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科(室),并取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執業許可的醫療、保健單位。

          第二十條設置鄉級以上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必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的機構設置標準。

          村級和城市社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標準和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備案。

          第二十一條依照分級管轄原則辦理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許可審批和校驗。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設區的市級以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許可審批和校驗;

          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縣、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設置審批、執業許可審批和校驗;

          批準執業的,發給《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并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上載明獲準開展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

          第二十二條鄉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除可以開展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外,可根據《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設置標準》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評審基本標準》,申請開展避孕和節育的醫學檢查、放置和取出宮內節育器、絕育術、人工流產術以及與避孕、節育有關的臨床技術服務;經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逐項審查、批準,方可開展相應的服務項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增加技術服務項目。

          第二十三條醫療、保健機構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應當依照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的設置標準,內設計劃生育科(室),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在其執業許可證上載明獲準開展的服務項目。

          第二十四條鄉、鎮既有衛生院,又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站的,各自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鄉、鎮已有衛生院而沒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不再新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但是,鄉、鎮衛生院內必須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科(室),專門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并接受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鄉、鎮衛生院內雖設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科(室),但無人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或不能滿足計劃生育工作需要的,由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妥善解決;鄉、鎮既沒有衛生院,又沒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必須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

          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開展條例規定的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診療業務,應當依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規定,依法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辦《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接受衛生行政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從事產前診斷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審查批準。受理部門應在規定的時限內作出決定,書面通知申報單位,并向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通報。作出許可決定的,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批準的單位同時上報衛生部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備案。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應根據衛生部會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的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管理辦法申辦服務項目申請。

          獲準開展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服務項目的機構和技術人員,應當按照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技術規范開展服務。

          第二十七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置、執業許可和校驗依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管理辦法》執行。

          申報新設置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參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取得設置批準書和執業許可證明文件。執業許可證上應注明獲準開展的技術服務項目。

          第二十八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需要變更名稱、場所、法定代表人、主要技術負責人的,應到原發證部門登記變更。因歇業、轉業而停止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必須向原發證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收回相應的許可證明,或在《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注銷相應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

          原發證部門在收到變更、注銷申請之日后30個工作日之內作出決定并函告申請者。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其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遺失的,應當自發現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遺失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所在地縣級的報紙上刊登遺失證明后,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未申請補辦的,視為無證。

          第二十九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將執業許可證明、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懸掛于明顯處所。

          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國家制定的醫療技術常規、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規范及其他有關的制度。

          第三十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由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商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后提名,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設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專家委員會由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相關醫學專家及計劃生育、衛生管理專家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參與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的評審;

          (二)參與組織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考試、考核;

          (三)指導病殘兒醫學鑒定、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及其他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技術鑒定;

          (四)協助當地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有關的科研項目,指導當地計劃生育新技術推廣應用和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指導和培訓;

          (五)參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考核和評估;

          (六)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調研,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管理和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

          (七)承擔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四章技術人員

          第三十一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是指依照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取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并在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中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咨詢以及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醫療服務的人員。

          第三十二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中依據條例的規定從事與計劃生育有關的臨床服務人員,應當依照《執業醫師法》及國家有關鄉村醫生、護士等衛生技術人員管理的規定,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注冊。

          暫未達到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鄉村醫生、護士注冊條件,但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3年以上且未發生過醫療事故,并已取得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推薦,由設區的市級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商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從*年10月1日起緩期2至3年認定執業資格。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實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各類技術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業務培訓,熟悉相關的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了解國家和地方的計劃生育政策,掌握計劃生育技術標準、服務規范,取得《合格證》,按《合格證》載明的服務項目提供服務。

          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或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中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人員的《合格證》的審批、校驗及其管理分別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

          第三十四條擬從事咨詢指導、藥具發放、手術、臨床檢驗等各類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人員,均應申請辦理《合格證》。

          申請辦理《合格證》應提交以下文件:

          (一)申請人填寫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申請表。申請表應清楚注明技術服務項目的類別,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二)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的人口政策與計劃生育技術基礎知識考試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操作技能考核合格的證明文件;

          (三)學歷、專業技術職稱證明文件;

          (四)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五條條例實施前已取得計劃生育手術施術資格并繼續在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活動的,應換發《合格證》。換發《合格證》應提交以下文件:

          (一)原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核發的施術合格證;

          (二)申請人填寫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申請表,單位審查、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近3年內無醫療事故,無違背計劃生育技術規范和職業道德行為的證明文件;

          (四)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六條《合格證》的申請辦理、申請換發和審批,均應注明技術服務項目,獲準從事手術服務項目的,應注明手術術種。

          已取得《合格證》,要求增加技術服務項目或手術術種的,須向原發證部門申請。

          第三十七條《合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持證人應持《合格證》、單位審查意見、近3年內無重大醫療事故、無違背計劃生育技術規范和職業道德行為的證明文件,到原發證機關進行校驗。逾期未校驗的《合格證》自行作廢。

          受理申請辦理、換發、校驗的部門應在收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并通知申請者。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衛生行政部門,應制訂規劃、組織實施本部門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不斷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

          在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中接受的與執業有關的培訓和繼續教育的記錄,可作為醫師執業考核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依據。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九條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對條例和本細則及其他配套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

          (二)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統計工作監督、檢查并負責組織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統計數據匯總、分析和結果的;

          (三)負責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并發癥、不良反應的匯總、分析和信息,指導不良事件的調查、處理;

          (四)對全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其他事項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監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監督管理職責:

          (一)負責提出對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網絡的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負責其建設和管理的具體工作;

          (二)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人員執業許可、登記和許可證明文件的校驗;

          (三)對本行政區域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執行條例和本細則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四)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統計工作;

          (五)對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中出現的事故、并發癥、不良反應進行調查處理;

          (六)負責病殘兒醫學鑒定和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的管理工作;

          (七)對在本行政區域內開展的涉及人群的計劃生育科學技術項目和國際合作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八)對違反條例及本細則的行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九)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監督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配備科技管理人員和執法監督人員,由具有相關專業學歷并經計劃生育技術執法和管理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依法履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管理和執法監督職責。

          第四十二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法監督人員在履行職務時,應當出示證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法監督人員可以向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了解情況,索取必要的資料,向相關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相關人員不得拒絕和隱瞞。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法監督人員對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相關人員提供的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建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監督員制度,聘請計劃生育技術專家、科技管理專家和藥品檢測專家對本級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執行條例和本細則的情況進行檢查并及時向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四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各級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執行條例和本細則的情況,執行計劃生育技術標準、服務規范的情況,技術服務質量以及計劃生育技術、藥具的應用情況。

          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受理轄區內機構、個人對銷售計劃生育藥具、相關產品的質量、事故、不良反應以及轄區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提供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事故的舉報和投訴,并對舉報和投訴進行登記,會同有關部門及時作出處理。

          第四十六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必須按照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制定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統計制度,以及技術服務事故、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計劃生育藥具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如實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統計數據、事故、并發癥和藥具不良反應。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每年的11月1日前,將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所做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統計數字通報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

          第四十七條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衛生部每年對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事故、手術并發癥和藥具不良反應的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通報,并將藥具不良反應數據匯總和分析結果通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對本區域內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中發生的事故、手術并發癥和藥具不良反應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并及時上報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和衛生部。

          第六章罰則

          第四十八條未取得執業許可,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按照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違反本細則規定,使用沒有依法取得《合格證》的人員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九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違反條例的規定,未經批準擅自從事產前診斷和使用輔助生育技術治療不育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據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對違規的機構和人員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對買賣、出借、出租或者涂改、偽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明文件的,由原發證部門依照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買賣、出借、出租或涂改、偽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明文件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相關的執業資格。

          第五十一條向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時,在規定的免費項目范圍內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二條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人員違反條例和本細則規定,擅自增加計劃生育技術服務項目或在執業的機構外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由原發證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1000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000元的,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由原發證部門吊銷相關的執業資格。

          第五十三條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在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時,出具虛假證明文件、做假手術的,由原發證部門依照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計劃生育政策優缺點范文第5篇

          1.1拓展思維,培養個性

          在傳統的教學方式中,小學生很容易因為應試教育的影響,在發展個人天賦方面受到限制。然而,合作學習模式卻打破了這一限制,它可以有效激發學生的潛能,使學生個人的天性得到充分的發揮。作為一門需要靈感的學科,美術對于學習者的創造性和個性要求很高,而一幅好的美術作品,往往正是作畫者個性的真實流露和表達,因此,在小學美術教學中應用合作學習模式,有利于拓展小學生的思維,培養小學生的個性和創造性。

          1.2樹立信心,激發興趣

          合作學習模式往往具有自由性較強的特點,這一特點使得小學生可以自行進行合作學習,學生可以借此擺脫在課堂上受到的束縛和壓抑,從而提高小學生的學習興趣。與此同時,小學生可以在合作學習的過程中通過自身的努力獲得一定的成績,進而樹立學習的信心。比如,為了完成某項學習任務,學生們通過集體協作,歷經艱難和努力,從而得到想要的結果與成就,并從中獲得快樂,意識到合作的重要性。

          1.3加強人際交往與溝通

          計劃生育政策在我國的實施,使得當前的小學生多為獨生子女,學生也因此具有比較強烈的自我為中心感,不熟悉甚至排斥合作。然而,合作學習模式在小學美術教學中的應用,可以加強小學生之間的人際交往與溝通,幫助他們學會與其他人相處,實現小學生之間的合作。另外,針對難度系數比較大的美術學習任務,學生們還可以通過合作,進行相互探討,從而借助集體的力量完成任務。

          1.4提高獨立性

          在小學美術教學中應用合作學習模式,可以幫助塑造小學生的獨立品質。實際上,小學生通過合作學習的方式實現知識的收獲,本身就可以稱之為一種獨立的表現,而合作學習模式則有利于將這種獨立延伸到學生學習與生活等其他領域,全方面提高小學生的獨立性。

          2合作學習模式在小學美術教學中的應用建議

          2.1合理分配學習小組

          在實施合作學習之前,美術教師應該根據學習能力和學習成績對小學生進行合理的分配,尤其要關注學習能力比較差的學生,將其與能力較強的學生進行穿插,充分發揮好學生的帶動作用,在提高成績相對較差的學生的同時,實現自身能力的提高;另外,將學習能力較為平均的學生分配到同一小組,使其在共同學習的過程中,認識到彼此的優缺點,進而實現自我完善。

          2.2落實合作學習模式

          由于傳統教育觀念的影響,小學美術教師并沒有充分認識到合作學習在教學過程中的重要性,沒有給予合作學習模式以足夠的重視,使得我國的小學美術教育在過去多年里并未取得令人滿意的成果;再加上市場的復雜性,使得美術補習班的質量參差不齊,學生家長因此難以做出正確的選擇,從而對小學生的美術學習造成影響。因此,應該對合作學習的重要性給予充分的認識和重視,并將其落實在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各個方面。

          2.3重視整體構思,優化教學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