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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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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范文第1篇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流轉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為一種財產性權利,可以為承包主體帶來收益。實現收益的方式除了農戶自行經營承包地之外,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等方式進行流轉,也是實現收益的重要途徑。在現實生活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早已廣泛流轉。筆者在司法實踐中發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流轉過程中極不規范,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問題,并由此產生大量訴訟。

          1.以租代征現象普遍。農民以轉包的方式將其擁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他人,有利于農村土地的集約使用與規模經營,與統籌城鄉發展的改革方向相一致。然而,筆者在司法實踐中發現,“以租代征”現象普遍。所謂“以租代征”,是指用地單位繞過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手續,通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而直接進行非農業建設的行為。“以租代征”不是法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而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的行為,受到法律明令禁止。然而,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以租代征現象在地處城鄉結合部、經濟相對發達的近郊區普遍存在。由于“以租代征”合同所設定的租賃期限普遍較長,而合同簽訂時的土地價值不高,雙方約定的租金標準也不會太高,“以租代征”實質成為一種“圈地運動”。一方面,隨著統籌城鄉改革的深入以及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土地價值凸顯,帶給經營者的收益成倍增加,雙方約定的租金顯得微不足道;另一方面,簽訂租賃合同的農民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將失去土地經營權,而土地經營權對農民而言,意味著生存保障。可以預見,如果不加以引導,“以租代征”問題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可能凸顯。隨著時間的推移,“租賃雙方”因租金標準問題產生的糾紛將大量出現,從而影響到社會的和諧穩定。

          2.流轉主體不適格。在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方式分為家庭承包與其他方式承包兩種,且以家庭承包方式為主。其他方式承包僅適用于不宜采用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在家庭承包中,承包以戶為單位,即承包方為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一般情況下,該農戶派出一名代表人與發包方(集體經濟組織)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后,該農戶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遂被稱之為承包經營戶。該承包經營戶才是決定其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以及如何流轉的權利主體。值得注意的是,家庭承包中的“承包經營戶”與戶籍管理中的“家庭戶”并不吻合。例如,年邁父母與成年子女居住在一起,在戶籍管理中,也屬于同一個家庭戶口。但在土地發包時,父母與成年子女分別與發包方簽定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則父母與成年子女就分屬于不同的承包戶。反之,父母與成年子女早已分家居住,且在戶籍管理中,也分別擁有各自的家庭戶口。但在第二輪承包時,因當時各種農賦稅及提留尚未取消,許多集體經濟組織擔心如果父母因年邁而無力耕種時,村社無法完成農賦稅及提留任務,因此將父母與分家居住的成年子女合并在一起,與之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在此情況下,父母與成年子女就屬于同一承包戶。

          過去在農業負擔過重,土地收益甚微的情況下,大量農民長期外出務工。一些農戶因長期在外而無法耕種土地,愿意將其擁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流轉。由于這些農戶長期在外,故出面處理流轉事務的主體通常是其留守在家的近親屬如父母兄弟等。流轉的土地由他人耕種后,數年來也從未發生過爭議。隨著統籌城鄉發展的深入以及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致使原本不值錢的農村土地價值成倍增加,原本無爭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關系受到沖擊,大量與土地流轉有關的糾紛訴諸法院。既有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以簽定流轉合同的主體(其父母、兄弟等)并非權利人為由,主張流轉關系無效的糾紛,也有以流轉合同的簽訂主體雖然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但侵犯了自己作為共有權人的利益為由,主張流轉關系無效的糾紛。

          3.流轉形式不規范。在現實生活中,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多種多樣。《農村土地承包法》針對不同的流轉方式設定了不同的形式要件。例如,“轉包”與“轉讓”的區別在于:轉包是指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內(不超過承包期),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與第三方,但承包方與發包方承包關系維持不變的流轉方式;而轉讓則是承包方將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在剩余期限內徹底讓渡給他人,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承包地上的承包關系隨之終止,由受讓的農戶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合同關系,是最為徹底的土地流轉方式。正是鑒于轉讓比其他任何一種流轉方式都更為徹底,如果轉讓不當,對農戶的切身利益損害最大,故《農村土地承包法》為了體現對農戶的保護,對轉讓設定了最為嚴格的實質條件和形式要件:第一,承包方必須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穩定的收入來源;第二,必須經發包方同意;第三,受讓方應當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而轉包是不需要發包方同意,只需報發包方備案即可。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相當數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定形式不符合《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要求。多數情況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均為不具備法律專業知識的普通農戶,雙方在設定流轉關系時,有的甚至采取口頭約定的形式。雖然有的流轉協議采用書面形式,但錯別字多、措辭含糊不清、內容與形式不符等問題大量存在。例如,協議措辭為“轉讓”,但約定內容卻與“轉包”相似。有的居然約定轉讓的是土地“所有權”,約定流轉期限時使用“長期”“永久”等模糊字眼等等。此類糾紛訴諸法院時,可能致使承辦法官在適用法律時面臨兩難境地。

          二、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問題的對策

          重慶市作為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探索出一條既好又快地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有效途徑,是我市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應當解決的重大課題。農村土地流轉問題不僅是個經濟問題,更是一個政治問題。故我市在探索如何加快和促進農村土地流轉時,應當更多地關注農民利益、關注社會的和諧穩定。

          1.謹慎推行“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流轉方式。如前所述,農民為獲得穩定收益,可能選擇將屬于自己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出租的方式流轉給他人以獲得穩定的租金收入。如果租賃合同簽署不當,則可能出現“以租代征”的情況,使得出租土地的農民淪落為失地農民,而獲得的補償卻是原本微薄卻還逐年貶值的租金收入。為了解決農民不能分享土地逐年增值所帶來的利益成果問題,可以考慮以謹慎的態度、試點的方式,逐步推行“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流轉方式。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臺了《關于全面貫徹落實市第三次黨代會精神服務重慶城鄉統籌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第十六條載明:“支持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新模式。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限內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經區縣人民政府批準,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和獨資、合伙等企業的試點工作,積極推進土地集約、規模經營,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加快發展現代農業”,明確允許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有限責任公司。該實施意見一出臺,就與北京“小產權房”、廣州“宅基地使用權入市”等話題一樣,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巨大爭議。重慶市農辦在《重慶市農村土地流轉問題的調查與思考》中對農民以土地入股組建公司存在的法律障礙作了如下分析: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都允許“承包農戶自愿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但《物權法》和《擔保法》均沒有賦予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的抵押和擔保貸款的權利,其中《物權法》僅賦予家庭承包土地經營權以用益物權,《擔保法》則明確規定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不得用于抵押。此外,《公司法》還明確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前者限制了股田制公司吸收農戶的數量不得高于50戶,否則有的農戶就沒有股東資格,影響股份制公司規模的擴大。后者由于農戶出資多以土地折價方式進行,其現金入股能力有限,影響公司的注冊和運行。

          筆者認為,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成立有限責任公司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確實面臨諸多問題。除了市農辦分析到的法律障礙之外,還涉及與《公司法》所設定的法人人格獨立原則相矛盾。《公司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獨立性表明公司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去持有財產、取得財產和處分財產。股東出資完成之后,作為出資的財產或者財產性權利就屬于公司所有。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而公司卻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如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作為一種財產性權利入股,那么此種流轉方式實質就是以轉讓的方式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農戶手中流轉到公司手中。如前所述,鑒于轉讓比其他任何一種流轉方式都更為徹底,法律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設定了最為嚴格的條件與程序。農村土地與城鎮土地不同之處在于,前者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是基于身份關系獲得的,故只能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而后者屬國家所有,其使用權可以自由轉讓。因此,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作價出資,而農村土地使用權因轉讓受限,在現有法律框架下是不能作價出資設立公司的。

          筆者認為,法律作為上層建筑總有滯后于經濟基礎的時候。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作價出資設立公司而農村土地使用權則不能,實質是由于我國實行二元結構的土地制度造成的。而統籌城鄉發展的意思是將城市的發展與農村的發展聯系起來加以考慮。而重慶作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可以在一定范圍內、一定程度上對城鄉二元結構的土地制度加以突破。并且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農村土地使用權也僅僅不能用以作價出資開辦公司,但如果以其出資開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合伙企業等,是沒有法律障礙的。因此,可以以謹慎的態度,逐步推行“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的流轉方式。

          2.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提供規范的合同范本。筆者在辦理了大量涉及農村土地流轉糾紛后,感觸至深的是此類案件普遍存在證據認定困難的問題。《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而在現實生活中,大量當事人以口頭約定的方式設定土地流轉關系。一旦發生糾紛,法院很難查明事實。由于當事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加之訂立土地流轉合同專業性強,需要熟悉相關法律法規,故即使雙方當事人在設定流轉關系時簽署了書面協議,也普遍存在權利義務約定不明、措辭不當、內容有誤等問題。因此,筆者建議對于此類專業性、政策性極強的合同,可以由政府為當事人提供內容完備、形式規范的合同范本。此舉可以起到規范農村土地流轉關系,預防糾紛的發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積極作用。

          需要提及的是,重慶市農辦早于2006年就向各區縣印發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文書格式》,規范重慶市土地流轉中的五種合同文書和四種流轉文書文本。五種合同文書包括轉包合同、出租合同、互換合同、入股合同、轉讓合同;四種流轉文書文本包括流轉委托書、轉讓申請表、變更登記本、流轉登記簿。市農辦要求進行土地流轉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按照范本提供的基本內容和格式,結合當地實際和流轉土地的類型、用途,增補相應的約定條款,訂立正式書面合同,明確流轉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市農辦強調,原來簽訂的土地流轉合同,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規定的,應當重新簽訂;不完善的,應當逐步補充和規范;沒有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的,要按照新的合同格式及時補簽。

          然而,筆者在司法實踐中至今未發現一起流轉雙方是按照市農辦提供的格式合同來設定流轉關系的案例。筆者認為,此種現象可能說明兩個問題:其一,格式合同推廣不力。多數情況下,設定流轉關系的雙方當事人均為普通農戶。他們既不懂得如何撰寫規范的流轉合同,也不知道政府為其提供了可以參考的合同范本,可以向當地土地承包管理機構索取,也可以在重慶農村信息網上下載,更不知道雙方簽署的協議需要報發包方備案。其二,格式合同確實起到了規范與穩定農村土地流轉關系的作用。在筆者承辦的土地流轉糾紛中,無一例外地未使用規范的流轉合同范本,從側面可能說明啟用規范的流轉合同范本確實起到了預防糾紛發生的作用。在雙方當事人按照流轉合同范本設定流轉關系的情況下,因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明確,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就不會出現爭議。因此,產生糾紛并訴諸法院的便只有未采用規范合同范本的情形。以上兩點都說明了推行格式化、規范化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文書的必要性。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靠集體經濟組織,加大教育宣傳力度,推行用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格式文書。

          3.堅持以農戶為主導的流轉模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是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故流轉主體也應當是農戶。農戶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以及以什么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法》也以法律明文規定的形式對此進行了強調。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基層地方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組織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中發揮了主導作用。一些基層地方政府以及村民自治組織為了引進企業、發展當地經濟、增加收入,要么將農戶承包的土地集中起來,統一租賃給第三人,要么應用行政強權促成土地流轉。縱觀全國,這種企業依靠政府以政治化手段低價要地,其后農民又開始“奪地”的土地糾紛頻出。在此類土地流轉模式中,由于行政強權的介入,農民利益未得到充分尊重。在有些土地流轉過程中,居然從上到下蓋的都是官印,沒有農戶的簽章,為糾紛的發生埋下了伏筆。一旦土地大幅升值之后,農民發現流轉收益太低,分配太不合理,大規模的“奪地”糾紛就會發生。

          筆者認為,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加快和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必要的。而重慶市作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在土地流轉問題上,步子還可以快一點,膽子還可以大一點。但各級政府在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其角色應當定位在宏觀引導,而并非個案介入,更不能依靠行政公權,以政治手段為某企業低價要地,從而損害農民利益。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政府要在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和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從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土地流轉的多種形式,穩步推進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范文第2篇

          關鍵詞 社會主義 新農村建設 城鄉經濟 統籌發展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積極推進城鄉統籌,實施城鄉統籌發展戰略,不斷強化“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各項措施,對我國城鄉經濟公正問題進行思考。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站在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的角度研究和解決“三農”問題,構筑城鄉一體、統籌協調發展的格局,努力實現城鄉市場協調發展,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始終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國各地堅持統籌規劃、扎實穩步地推進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這將對促進新農村建設,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大的意義。

          一、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所存在問題

          (一)我國農村市場經濟發展存在問題

          我國城鄉市場中農村市場發育程度較低,市場化分工不發達。由于人口眾多、幅員廣闊、各地自然條件差異巨大,同時由于經濟發展長期相對落后、政府財政能力有限,城市與農村呈現出不均衡發展的態勢。農村市場發育程度較低,且發展不平衡。經濟發達地區,農村市場體系已逐漸完善,并對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全國大部分地區,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農村市場體系尚不健全,城市發展較快,吸納資源的能力較強,城鄉差距隨之進一步擴大。目前,相對城市發達的市場分工來說,農村市場主要以集貿市場為主,市場化分工很低。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地區間也存在很大的差別。農村居民飲用水大部分為自備水源,實現集中供水的地區僅限于部分小城鎮的鎮區。同時,道路、醫療衛生、污水處理、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等方面,城鄉差別都很大。目前城市居民享受的住房公積金、各種社會保險,如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以及最低工資和低保等福利,絕大多數農民都不能享受。農民基本還在自給半自給的經濟圈中循環或盲目地單槍匹馬地闖市場,缺乏規模經營優勢和規避市場風險的能力。農村市場體系不完善,農產品市場流通不暢。通過工、農業產品之間的價格之差犧牲農業來補償工業,對農業征收高額稅,積累大量資本以支持工業城市的發展。由于國家對農村、農業的投資非常有限,農業技術進展緩慢,農民收入下降,生活水平不高,嚴重挫傷了農民種糧的積極性。這些都不利于新農村建設,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二)我國農村發展起點低,邊遠地區有滯后問題

          在農業生產方面,由于缺乏良好的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技術支持,往往在遇到自然災害或者病蟲害時,產量和質量也跟著受損。在邊遠地區農村中,受到重視的只有可以用于非農開發建設的土地,土地的生態值受到忽視,農村社區和人口的發展受到忽視,邊遠地區缺乏人氣,難以使其發展成一個地區的經濟中心。在邊遠地區農業發展的諸多矛盾中,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達不到合理規模、交通建設嚴重滯后、醫療衛生設施不完善使其經濟技術進步緩慢,農業生產效率增速得不到提高。科技水平低與現代農業對科技需求旺盛的矛盾制約邊遠地區農村經濟發展,邊遠地區農村經濟增長局限在一個較低水平,嚴重影響了邊遠地區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三)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城鄉差距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我國城鄉的產業分工涇渭分明,農村發展農業,城市發展工業,這就人為地割斷了農村內部產業間的聯系,也割斷了城鄉間各種產業的自然聯系。并且,當時我國采取了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戰略,通過工、農業產品之間的價格差犧牲農業,補償工業,積累大量資本以支持工業的發展,國家對農村、農業的投資非常有限。這些造成農業技術進步緩慢,商品化、專業化程度很低,農民收入下降,生活水平長時間無法得到改善。而對城市,政府利用計劃體制的力量以財政、金融、價格、福利等種種方式進行投資,加快工業的優先發展,這就不可避免地加劇了城鄉之間的差距。

          二、解決新農村建設問題的措施及對策

          (一)解決農村市場經濟發展問題

          讓農民收入增加,實際購買力提高,這是培育、發展農村市場的關鍵,也是城鄉市場與農村市場協調發展的核心。要加快推進農村城鎮化和農業人口的市民化,強化政府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要培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提高農民的整體素質,通過農民的辛勤勞動和國家的政策扶持,明顯改善廣大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整體面貌,從根本上突破買方市場下的需求約束。要充分發揮農村的作用,并在提高農村城市化、農業人口非農化水平上下功夫,使龐大的農業人口實現歷史性的轉移和市民化。還要大力發展農村各種新型的商貿業主體,實現農村商貿流通業主體的產權創新與組織創新,為新農村經濟建設服務。

          (二)解決邊遠地區的滯后問題

          加強國家政策針對邊遠農村地區的扶持力度,為邊遠地區農村建設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加強財政傾斜力度,為邊遠地區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中央各部委應當進一步加大對邊遠農村地區的一對一幫扶力度。建立健全貧困農民救濟制度以及農村養老金制度,逐步建設良好的農村醫療衛生環境,提高農民生活水平,積極開展針對農民生產生活的基礎設施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就是要強農、興村、富民,同時對中國邊遠地區經濟社會的發展意義非凡。只有認真分析當前邊遠地區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制約因素,并積極應對,才能夠逐步改善中國邊遠地區發展不均衡、城鄉發展不協調的局面。

          (三)解決統籌城鄉發展的城鄉差距問題

          要統籌城鄉社會事業發展,使城鄉居民共享現代文明。統籌城鄉社會事業發展是城鄉統籌的重點,能夠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堅持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先行的原則,加快城鄉一體的公共服務建設,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和循環經濟,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努力為群眾提供便利、優美的居住環境。要統籌城鄉生力布局,形成城鄉緊密的產業互動鏈條。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制度,使土地向規模農產適度集中,發展規模農業。要統籌城鄉規劃建設,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要把城鄉經濟社會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規劃,優化城鄉空間布局。通過支持農業產業化生產、扶持新型農村合作生產、推進城鎮化建設等措施,實現農村經濟發展對城鎮經濟發展水平的追趕,逐步縮小和消除城鄉發展差距。

          三、結語

          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正在我國廣大的農村蓬勃開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歷史任務。長期以來,由于農村經濟與城市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中國農村經濟發展進程緩慢,農民生活水平落后。在這種形勢下,抓住重點,找準路子,積極開展新農村建設,對解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統籌城鄉經濟問題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在新的時期,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是時代的要求,是企業改革、發展的需要。要不斷改進與創新思想政治工作,以此推進企業各項工作的開展,從而為國家和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參考文獻

          [1] 田美榮,高吉喜.城鄉統籌發展內涵及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研究[J].中國發展, 2009(04).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范文第3篇

          關鍵詞:城鄉一體化;農村土地;問題;管理

          土地資源是地區發展的重要保障,必須按照區域規劃要求設定土地開發機制,才能進一步落實項目建設方案,提高農村土地的綜合利用率。面對傳統土地規劃與管理模式,要掌握城鄉一體化發展內涵,提出符合戰略決策標準的可行性對策。據此,結合農村土地管理存在問題,可實時調整現有的土地管理制度。

          1城鄉一體化背景

          “城鄉一體化”作為中國改革建設新思路,主要針對農村地區土地資源規劃進行調整,促進農村與城鄉之間整合與發展,形成相對穩定的土地資源利用機制。從城鄉一體化標準來說,其主要針對農業經濟區域規劃與發展,對項目改造建設提出可行的處理方式,幫助農村地區做好資源利用決策,統籌農村土地資源規劃及安排,帶動土地資源、產業資源、環境資源等協調發展。

          2農村土地管理存在的問題

          2.1規劃問題

          農村土地規劃中缺少足夠的保障機制,開發與保護土地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導致違規建設現場不斷增加。例如,農村土地開發前期,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開發方案,土地資源結構布局失衡,開發之后,土地結構層次混亂,部分土地資源浪費;規劃決策失誤導致用地決策失誤,引起一系列的問題。

          2.2開發問題

          我國農村土地資源豐富,相比城鎮地區具有更大的開發空間。但是,農村土地開發制度不健全,導致各個區域之間土地劃分決策失效,限制了地區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例如,土地開發模式不夠統計、標準,生產區、種植區、居住區等結構層次混亂,難以對農村土地資源實施綜合調度管理,破壞了土地結構層次的協調性。

          2.3流轉問題

          現有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缺失,限制了土地流轉與轉換,如:土地使用權流轉秩序混亂,影響了整個區域規劃與改造標準。市場經濟改革下,農村土地上市流轉是必然趨勢,只有這樣才能帶動地區經濟收益增長,滿足不同階段農村土地改造建設要求。然而,農村地區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影響了農村土地上市流轉的流通性。

          3農村土地管理規劃與對策

          3.1政府監管規劃

          當前,我國國民產業經濟快速發展,農村土地開發規模不斷擴大化,實現了經濟戰略轉型目標。但是,農村土地開發與分配問題尚未得到解決,導致地區土地資源利用率偏低,限制了農村土地開發戰略建設標準。對于傳統土地管理存在問題進行總結,提出切實可行的管理對策。政府部門要建立相對完整的監督體系,按照區域規劃標準執行土地建設方案,為農村地區土地整改實施綜合控制方案,這些都是實現資源利用標準的可行性方案。例如,針對大規模土地流轉情況,要時刻掌握土地資源分配計劃,從農村經濟產業發展實況出發,做好詳細的監管與改革工作。政府部門要發揮宏觀調控作用,對農村土地改造建設提出可行的指導方向,挖掘土地資源的綜合利用價值。

          3.2土地流轉調控

          城鄉一體化是為了促進城鄉地區的綜合體,構建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農村改造模式,幫助農村經濟實現穩步增長,消除潛在性的發展隱患。例如,市場化改革準則下,城鄉土地制度與規劃建設、產業布局、政策調控、生態保護等緊密聯系,從而保證了地區經濟戰略決策要求,消除了農村土地使用障礙,幫助城鄉地區搞好市場轉型工作。例如,“三個有利于”原則,探索土地流轉形式的多元化。即只要有利于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農戶的增收,有利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不管怎么樣的土地流轉形式,都可以運用并推廣。

          3.3開發土地市場

          可持續發展是農村土地管理的核心理念,任何一個階段,都要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才能促進土地規劃與管理的戰略性調整。為了擺脫傳統土地資源模式的缺陷,城鄉一體化倡導新型改造機制,要求土地管理平臺建設更加穩定化,從而促進了農民經濟收入增長,實現了產業規劃與改造目標。堅持土地規劃與統籌發展,建立符合農村區域發展要求的土地建設標準。同時,按照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的要求和控制增量、盤活存量、合理布局、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原則,從嚴控制,用好用活農村建設用地置換政策,加強農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在已確定的村鎮建設用地范圍內,結合新農村建設,做好村鎮建設規劃。

          3.4倡導規范用地

          城鄉一體化背景,最終是為了實現產業效益化,帶動地區農民收入增長,實現農村土地規劃與管理同步進行。基于傳統土地改造標準下,農村土地效益化必須注重收益增長,利用產業結構調整實現統籌化建設。同時,按照土地管理規劃標準執行操作目標,這些都是產業效益增收的主要方向。農村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應當按照村莊和集鎮規劃,合理布局,綜合開發,配套建設;建設用地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堅持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盡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則,禁止占用基本農田。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確定后,不得擅自將原土地用途改變為非農業建設用途。

          4結論

          城鄉一體化促進了農村土地戰略轉型,實際管理階段要考慮綜合發展需求,從可持續發展角度編制戰略轉型方案。同時,面對城鄉一體化轉型中遇到的問題,要敢于采取土地管理決策額,消除土地資源利用隱患。

          參考文獻:

          [1]宋迎新.農村土地整治的突破口在于制度創新[J].浙江國土資源,2010,(01).

          [2]魯建平.當前我省農村土地整治現狀、問題及對策[J].浙江國土資源,2009,(09).

          [3]劉彥隨,劉玉.中國農村空心化問題研究的進展與展望[J].地理研究,2010,(01).

          [4]黃飛,羅春華.加強農村土地管理的思考—以德江縣為例[J].科技信息,2010,(16).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范文第4篇

          關鍵詞:統籌城鄉;農村文化建設;研究綜述

          中圖分類號:D61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09-0151-02

          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的城鄉文化建設的環境、條件、基礎都發生了不一樣的變化,特別是農村文化建設雖然這幾年來有很大的改觀,不過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總體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最為突出的問題是城鄉文化建設發展并不平衡。統籌城鄉文化建成發展是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基礎,是實現十二五計劃的重要條件,是促進我國城鄉文化建設快速發展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國學者對統籌城鄉文化、農村文化的研究也越來越多,特別是黨在十六大以后,國內對于這方面的研究進入了一個白熱化的階段,不少學者都紛紛發表了自己的學術論文,學術著作,對前人的研究進行整理和分析對今后改善我國農村建設具有重大的意義。

          一、研究的主要內容

          目前關于這方面的研究基本還處在一個初級階段,并且從現有的資料整理分析來看,雖然很多學者看問題的角度不同、觀點不同、主題不同、研究的成果也各異。但是大部分的研究內容都是關于在統籌城鄉視域下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性、目前在統籌城鄉視域下農村文化建設的存在問題、統籌城鄉文化建設基本的途徑這幾個方面。

          (一)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的重要性

          在2011年召開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決定》中指出“加快城鄉文化一體化發展”,強調“增加農村文化服務總量,縮小城鄉文化發展差距,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義。”可見加強統籌城鄉文化建設的重要,為什么要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研究者從城鄉一體化、和諧社會、小康社會建設三個方面進行了研究。

          1.加強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是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基礎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對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發展提出了以“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明主”的發展戰略目標,其中包括了政治、經濟、文化多方面的內容,這點也得到了唐金培的認同。他認為發展戰略目標中的“生產發展”不僅僅只是農業建設的發展,還有農村文化建設的發展。“生活寬裕”不僅僅是要農民生活變得好起來,也包括精神文化建設方面的豐富多彩。“鄉風文明”就是通過提高新農村文化建設,提高新農村精神文明建設,拉近城鄉距離。“村容整潔”其實就是說要保持整潔干凈,這也是一種文化建設。“管理民主”就是利用文化建設提高農民的民主意識,縮小城鄉差距[1]。

          此外,2012年同志在黨的十報告中指出“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促進城鄉共同繁榮。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不少的學者也持有相同的觀點。王娟把統籌城鄉文化發展看成是構建城鄉一體化經濟建設的有效措施,她認為沒有文化的發展,特別是農村文化的建設發展,是無法實現城鄉一體化建設的,同時,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發展,能提高農民的知識水平,加快農村生產力的發展,使城鄉一體化的目標實現[2]。余友斌認為加快新農村文化發展,是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途徑[3],徐學慶認為,加強統籌城鄉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是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部分內容,是培養有能力、有智慧、有素養農民的基本手段[4]。

          2.是構建和諧社會發展的需要

          在黨的十六大中首次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發展目標。而實現和諧社會的發展,離不開城市和農村文化建設的和諧發展。學者普遍認為構建和諧社會需要大力發展農村文化建設,統籌城鄉文化建設。朱光喜認為農村和諧社會主要是表現在農村的經濟、文化兩者之間的和諧關系[5]。王娟認為加強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會有利于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和文化思想,有利于農村環境的道德建設,促進農民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局面。唐金培則認為,強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可以豐富農民的業余生活,可以提高他們的思想境界,正確處理好人與人之間的關系,還能化解各種心理矛盾,起到一個溝通的作用,形成一個“家和萬事興”的和諧局面,進一步推動我國和諧社會的發展。

          3.是加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保障

          加強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其實是農民融入到城鎮生活中的一個過程。而我國目前處于城市和鄉鎮快速發展的關鍵時期。隨著農村人口大量地涌向城市,農村的生活方式逐漸向城市看齊,因此就有不少學者認為,農民在進城后,逐漸從一個農村農民轉變為一個城市居民,由于教育方面的原因,文化等方面的反差會給農民帶來非常大的落差以及不適應。加強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其實是城市與農村兩者之間文化交流溝通的過程,這樣會使城市更加了解農村,農村也更加了解城市,而通過這樣的方式農民可以對城市的生活方式有一定的認識,這對全面加快小康社會的建設,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目標起到很大的作用。

          (二)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的現狀

          不少研究學者認為,在統籌城鄉一體化過程中,農村文化建設現狀不容樂觀普遍存在著不少的問題。

          1.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經費缺乏

          劉文儉[6]等人認為由于國家的重視程度不夠,在文化建設方面的資金比較少。據權威數據的統計,在1998年到2002年用于農村文化建設的經費不足教育事業經費的七十分之一,不足科技研究事業的十分之一。雖然這幾年國家加大了對農村文化建設的投入,但是依然沒辦法解決農村文化建設中經費不足的問題,郭國祥[7]等人認為,從國家到政府對農村文化建設都不夠重視,文化建設的經費只占整個國家財政總支出的百分之幾,遠遠低于城市文化建設經費投入。王娟認為這主要是因為國家財政有限,加上農村地區較多,文化基礎設施的投入成本高,因此也一直得不到過多的重視。

          2.農村文化建設主體地位缺失

          鄭風田[8]等人指出,我國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由于受到多種發展因素的影響,農村文化建設的主體地位慢慢走向缺失,城鄉供需不平衡的矛盾一直都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同時她認為,在統籌城鄉文化建設的過程中,必須要以農民群眾的需求為指導對象,利用傳統文化,采取多種交流方式,把農村文化建設融入到城市文化建設中,此外,劉璐琳還提出加快農村文化建設發展是當前積極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內容和非常重要的任務。朱正剛也認為在進行農村文化建設時,要多聽取農民的建議,處理好相互友好的關系,處理好與政府的關系,要積極調動農民參加文化活動的積極性,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早日得以實現。

          3.農村的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差

          目前,我國農村文化基礎設施建設與成熟文化基礎設施建設的水平相差甚遠,在很多的農村地方沒有圖書館,沒有電影院。就連體育運動場也少得可憐。有學者認為,雖然國家一直在強調要統籌城鄉文化建設,但是實施起來卻不是那么容易。根據朱明燕[9]等人的調查報告顯示,全國11.3%的農村沒有書館沒有書庫,15.1%的農村有書館沒有閱覽室,全國21%的文化館無業務用房,難以開展業務活動。

          (三)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的基本途徑

          對于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的基本途徑,不少學者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和想法,總結起來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各級黨政機關要高度重視統籌城鄉發展

          劉文儉等人認為,由于我國的人口眾多,如果不想方設法改變農村文化建設落后的現狀,農村文化生活缺乏,那么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就會非常被動,水平也難以得到提高。城鄉經濟也難以得到持續發展。黨的十六大報告中也明確作出指示各級黨政機關要高度重視統籌城鄉發展,希望通過統籌城鄉文化基礎建設,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發展。

          2.改革統籌城鄉文化管理體制

          王娟認為我國農村文化建設管理在體制方面存在很多問題,管理錯位,管理也不得力,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實現,也將難以實現統籌城鄉文化建設的實現。呂全國[10]認為,要深化基層文化體制改革,以此推動農村文化建設整體水平的穩步提高。此外,他還認為,要把之前落后的以農村為主的管理模式進行改革,并且要適當整合各種有利資源,把分散的資源合理利用,同時,還要督促政府發揮其應起到的作用,制定相關政策,規范農村文化市場,促進農村文化建設水平的顯著提升。

          3.加大經費投資力度,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

          不少的研究者認為,要加大經費的投資力度,籌借農村文化建設資金,在這點上應該注意讓政府發揮作用,利用政府和社會的力量,改善目前農村文化建設落后的面貌,在文化建設過程中采取多種可以實現的模式得到社會和政府的支持,以此加強農村文化設施建設。

          二、研究的不足

          很多的學者在研究統籌城鄉視域下的農村文化建設時,都能結合目前我國的基本國情,農村文化建設的實際情況,理論聯系實際,但是不足之處在于我國的學者在這方面的研究比較重視理論方面的研究,而且深入地、比較系統化地將融入到研究中,這方面還是不夠,有些研究脫離了原本的理論基礎,也是不行的。研究的內容沒有能夠很好地把握住農村文化建設的重點。此外與國外農村文化建設比較研究的文章也比較少,

          三、總結

          雖然,我國學者在這方面的研究存在許多不足之處,但也可以看出我國學者在這方面的努力成果,而加強農村文化建設不是依靠一個人或是一個單位就能實現的,它需要的是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終實現。

          參考文獻:

          [1]唐金培.當前新農村文化建設的著力點[J].求實,2008,(6).

          [2]王娟.統籌城鄉文化建設基本途徑研究——以山東諸城市為例[D].濟南:山東師范大學,2011.

          [3]余友斌.統籌城鄉文化建設加快農村文化發展[J].學習月刊,2012,(4).

          [4]徐學慶.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研究[D].武漢:華中師范大學,2007.

          [5]汪前元.朱光育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文化困境與對策[J].湖北社會科學,2005,(7).

          [6]劉文儉,張傳翔,劉效敬.統籌城鄉文化發展戰略研究[J].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8).

          [7]郭國祥,劉建芳.近年來新農村文化建設研究的回顧與思考[J].學術論壇,2009,(7).

          [8]鄭風田.新農村建設中的農村文化:現狀、問題與對策[J].中南民族人學學報,2005,(1).

          統籌城鄉發展存在問題范文第5篇

          關鍵字:城市公交, 城市客運,一體化,

          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就是將城市公共交通與農村客運形成統一管理、統一營運模式、統一車型、統一車身顏色、統一票價等多種統一的客運交通,從而改變過去城市公交與農村客運二元分割的局面,實現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城鄉道路的銜接、城鄉樞紐等基礎設施的協調、城鄉道路客運管理體制的完善是基本的要素。因此,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的目標為:統籌城鄉公交客運各環節的管理,綜合配置樞紐布局、線網優化、體制配合等,協調城市公交、農村客運等方式運營。

          1.城市公交客運二元化管理存在問題

          由于基礎設施、管理體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我國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城市交通與農村客運基本上處于獨立階段,即二元化管理模式。

          城鄉公交客運的二元化管理體制一般形式是城市公交、出租車客運歸市政等城市規劃機構管理,城鄉客運、道路客運等歸交通局管理,二元化的管理體制,在政府職能方面存在著機構重疊、職能交叉等諸。由于農村客運管理松散,農村客運非法營運現象普遍,擾亂了農村客運市場的發展。另外,鄉鎮資金缺乏,對客運的投資較少,導致鄉鎮客運難以實現定點定班定線;鄉鎮客運需求量較少且分散,導致公交線網密度較低,這種空間和時間的不均衡性使得鄉鎮客運發展極不平衡。同時,鄉鎮道路等級較低,路況較差,也為客運出行帶了諸多不便。

          作為城市和鄉村公共交通組織形式,皆為城鄉客運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從乘客的集散、送達,還是線路、站點設置等方面都存在著不可分割的聯系。因此應加快城鄉客運的融合,從體制上、管理上、運營上建立的城鄉運輸體系,實行城鄉運輸統籌規劃、協調安排,推進我國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的實現。

          國內外典型城市建設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的經驗

          國際經驗

          隨著一些國家城鎮化趨勢明顯,城鄉公交客運的銜接需求日益凸顯。國外一些城市的成功經驗如下:

          1.政府設立統籌管理機構,協調城鎮交通運輸體制

          美國在一些城市設立“都市區規劃機構(Metropolitan Planning Organization ,MPO)。MPO是由美國聯邦政府財政資助下強制設立的區域交通決策機構,由城市當地政府和交通部門組成。它的核心功能在于:通過建立一個公平、公正的交通決策體制,根據區域的規模和復雜性、交通特性以及實際的狀況,建立遠期交通規劃(LRTP),改進并維持其至少20年。該規劃設計區域內交通問題的協調和決策。MPO為美國區域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在美國佛羅里達州中西部,以六個MPO主席為代表組成了主席協調委員會(Chairs Coordinating Committee,CCC),從更大范圍上統籌交通運輸的協調發展,保證城鄉、城鎮交通在體制上、空間上得到更好的銜接。

          2.建立多元化的城市換乘樞紐,實現多方式零換乘

          合理規劃布局城鄉交通樞紐,提高城鄉交通客運換乘的便捷性,從而實現城鄉公交客運的無縫銜接,可以使城鄉交通線網緊密融合,并且可以增強公共交通系統的吸引力。大巴黎區的建立與其公交系統的協調是分不開的。巴黎市區的交通主要由公共交通承擔,以地鐵等軌道交通為主。巴黎政府通過合理規劃建設多方式的換乘樞紐,使得其公共交通線網得到有效銜接,交通樞紐、場站、線網等都得到了良好的鞋套,便利交通覆蓋整個大巴黎區,實現了整個大巴黎區的交通客運一體化。

          (二)國內經驗

          1.統一政府管理體制,協調交通機構改革

          由政府組織協調,改革城鄉交通管理體制。成立統一的政府城鄉交通管理機構,實現“一城一交”的城鄉大交通管理模式。北京市于2003年成立了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將交通建設、運營、管理等職能歸于交委,實行城鄉客運的統一管理。成都市在2005年同樣成立了交通委員會,在該體制下,除涵蓋了城市公交、城市客運、城鄉客運、鄉鎮客運、出租車客運等運營管理之外,還融入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等職能,同時鐵路、航空等方式的綜合客運協調工作交與交委,從體制上實現了大交通管理機構。濟南在管理體制改革方面,也做出了嘗試。成立交通運輸局,統籌城鄉公交客運的管理,實行統一規范的行政法規,建立權責明確的工作機制,提高運轉效率,使得城鄉公交客運一體化在管理體制上得到了有力保障。在市場準入方面,建立服務質量招投標制,保證客運服務質量水平。

          2、加大優惠力度,統籌財政補貼

          統籌城鄉財政補貼,加大鄉鎮財政支持力度,保證鄉鎮客運的公共性。鄉鎮政府財政缺乏、客運需求較少、運營效益較差,使得城鄉交通優惠政策二元化。建立切實可行的票價折扣政策,根據各鄉鎮政府的情況,加大市政補貼強度,扶持農村客運發展。北京市城鄉公交基本實現與城市公交同等折扣,同時建立權責明確的財政扶持制度。區縣客運補貼由其自身財政負責,市級財政大力支持;在一些營運稅款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甚至減免。濟南市根據鄉鎮客運需求的分散性特點,允許農村客運頂先不定車;支持農村客運自主吸納車身廣告;對貧困地區的交通折扣優惠與城市公交折扣相當;交通部門加強農村客運市場的調研,發現并解決客運經營者的實際問題。

          3、加強城鄉客運市場監管力度,營造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

          城鄉客運缺乏行而有效的監管機制是城鄉客運市場發展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長期的監管不力,導致農村客運市場畸形發展。為此,濟南市成立了城鄉客運協調辦公室,加大打擊套牌、無證等非法營運車輛,重點消除車匪路霸的威脅,加強監督道路資源,建立健全城鄉客運市場,提高城鄉客運的服務水平,創造公開、公平、規范、有序的營運環境,促進城鄉客運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三、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