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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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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范文第1篇

          摘要:2013 年8 月,《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開始頒布實施,隨著合作社數量的增加,合作社對促進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合作社由于自身的特殊性,財務管理的特點區別與普通企業。本文從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特點和內容出發,分析財務管理現狀,以期為財務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提供參考。

          關鍵詞 :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特點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民農村農業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國家和政府所重視和關心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農村經濟的改革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隨之產生,并且隨著經濟發展而蓬勃興起。

          據海南屯昌農業局提供的數據資料顯示,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全縣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各類合作社918 家,比2012 年4 月份統計的數量新增17.8%。出資總額36953.67 萬元,合作社成員近20734 人,帶動周邊農戶近40000戶。

          2013 年屯昌縣合作社成員人均純收入較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高200—350元。隨著市場的進一步規范,屯昌縣政府的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還在不斷增加,農民的收入還在不斷地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整合了農村資源,有效促進了農業推廣,提高了農業科技,推動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特點

          (一)成員賬戶的不穩定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為每個成員設立成員賬戶,合作社堅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則。因此管理成員賬戶是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

          合作社成員既是合作社的投資者,又是供應商和客戶。一旦成員不再與合作社發生交易往來、不再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術和服務時,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可以抽回入社資金。而為了穩定企業的股權結構,《公司法》規定企業股東不能隨意撤資,特殊情況除外。隨著社員經營能力和經濟能力的變化等自身條件的變化,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情況就會發生相應的變化,使合作社社員賬戶與合作社的財務關系變得很不穩定。

          (二)以“服務最優化”為財務管理目標

          合作社依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以服務成員為宗旨,提高對外交易額為目標,由農民自己成立,自己管理。農民加入合作社后,即是合作社的普通社員,在合作社中扮演多種角色,既是合作社的投資者,又是經營管理者,同時也是供貨商和銷售方。西方合作社財務管理的目標是合作社價值最大化,由于合作社的性質區別于股份制企業,因此,國內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不應以合作社的價值最大化為目標。合作社對外追求合作社利益最大化,對內提供服務最優化和技術最佳化原則。

          (三)盈利返還合作社成員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經濟組織,是區別于普通企業的經濟組織。在盈余分配的決策和處理上,遵循的法律法規也不相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服務最優化為財務管理目標,立足本社社員、服務本社社員,通過合作社將擁有共同目標的農民組織起來,完成單個農戶“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事情。

          盈余分配是處理成員與組織之間以及成員相互之間利益關系的核心,盈余分配的特點主要表現在:(1)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量化給每個社員,計入社員個人賬戶。(2)可分配盈余按社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的比例分配給社員。

          (3)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經社員大會討論決定。

          (四)財務會計制度的特殊性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活動與普通企業一樣,就是經濟組織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其實質就是合作社與各有關方面發生的財務關系。與普通企業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資金籌集、組織機構、盈余分配等方面具有特殊性,這就決定了其財務會計制度區別于普通企業的會計準則。例如:合作社是特殊的經濟組織,對成員提供服務,對外開拓市場提高業務量。因此合作社與社員的交易價優惠于合作社對外的交易價格,這就要求合作社在會計賬務處理上要分開進行核算,不能混為一談,這樣會導致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合作社法披露的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對內對外的銷售情況,也會影響成員賬戶的記錄。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內容

          (一)籌資引起的財務活動

          籌集資金活動是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起點,是合作社的基礎財務活動。合作社的主要籌資渠道是對外籌資和對內籌資。這些都表現為合作社資金的流入。在各種資金的籌集過程中,需要償還到期貸款,支付借款利息和其他一些籌資費用,是籌資引起的資金流出。

          (二)投資引起的財務活動

          合作社進行了資金籌集活動,資金一旦到位,即可開始進行投資活動。合作社首先將資金投資于內部建設,用來建造生產場地,購買生產設備和原料等,這些都是合作社的對內投資。待合作社資金充裕拓展外部業務的時候,可以考慮進行對外投資。這些投資活動引起的資金活動是合作社重要的財務管理環節。

          目前,海南合作社由于其自身發展的特點和局限,大部分還沒有對外的投資活動。不管是對內投資還是對外投資,都會引起合作社資金流出,而投資獲得的收益同樣會引起資金流入。

          (三)利潤分配引起的財務活動

          合作社與企業一樣,期末要進行會計利潤的核算。利潤分配是合作社與社員發生的另外一個重要的財務活動。按照《合作社法》的規定,合作社產生利潤要向稅務機關繳納所得稅,并且提取公積金,提取一定的比例向社員分配利潤。提取公積金分配到社員各個賬戶,增加社員賬戶積累,提高社員投資的信心。這些是合作社產生利潤后發生的資金流出。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相關政策法規

          國家和各個地區的政府高度重視合作社財務管理,為了讓合作社規范的發展,2007 年國家制定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該法對合作社會計業務核算、財務會計制度等都做了明文規定。同年,國家專門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目前,全國已有16 個省區市頒布并實施了與合作社相關的地方性行政法規,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有了明確的法律保障。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有法可依,合作社正朝著健康和規范的方向發展起來。

          2013 年8 月,為了響應和執行黨的“十”和2013 年中央1 號文件精神,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序發展,提升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水平和國際旅游島的影響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相關法律條例,海南省農業廳出臺了《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說明海南省相關政府部門重視合作社的管理和發展,海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分析

          (一)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來源情況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來源主要有兩大部分:一部分是自有資金,主要包括社員繳納的股金和留存盈余;另外一部分是外部資金,主要有各類金融機構的貸款和民間借貸以及政府扶持資金。內部籌資可以提高企業的資源配置效率,尤其是在我國信貸緊縮的大環境下,農民專業合作社如果能夠從內部獲得資金的話,將緩解其所面臨的外部融資壓力。

          (二)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決策機構設置情況合作社社務公開是最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按照現行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的內部治理結構中應當設有社員大會,作為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理事會,作為合作社的執行機構;監事會,作為合作社的監督機構。根據調查問卷情況整理出以下(表1)合作社財務決策機構的設置情況。

          (三)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收益分配情況

          根據《合作社法》的相關規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方法有三種: 一是按社員交易量(額)返還利潤;二是按股金分紅;三是成員享受股息。第一和第二種分紅方式容易理解,第三種分紅方式是指合作社在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或對內投資新項目時,如果社員投資該項建設,那么這些建設資金就形成投資股。這些投資股不承擔經營風險,不參與股金分紅,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按高于銀行利率支付利息給社員。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區別于公司制企業的收益分配。

          通過對屯昌縣100 家合作社的調查發現,有小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收入分配制度,分與不分由理事長說了算。提取公積金的只占35%,大部分社員只是享受到購買生產原料、出售農產品等方面的優惠價格,合作社與社員實行內部優惠交易,社員很少參與剩余收益的分配。就算有分配,也只是象征性地拿出小部分收益按交易額進行分配。有些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方案不經過社員大會批準,存在少數人決定多數人的收益分配現象。(四)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海南農民專業合作社總的來講是“起步較晚、發展較快、問題也較多”。目前,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處于初級階段,合作社成員整體素質偏低,松散的財務運行模式導致合作社管理存在這樣那樣的漏洞。以下(表2)為屯昌縣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調查表,該表體現了合作社日常基本的財務管理工作執行是否到位。

          合作社各項管理制度尤其是財務管理制度并沒有做到與時俱進,適應合作社快速發展的需要。而合作社的相關培訓、監管和扶持等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做到足夠的重視。

          四、建議

          從以上現狀分析可以得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有:融資難、財務決策民主缺失、財務運行不規范、收益分配不合理等。農民專業合作社應該抓住當前特區經濟的機遇,利用國際旅游島建設的有利政策和優惠措施,努力對外發展交易業務,對內完善內部管理才能解決財務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

          構建適宜當前合作社特點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實用的財務管理制度,可以促進各種財務活動有序進行,合理籌集資金,充分利用有限的資金,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增加利潤;處理好各種財務關系,真實反映合作社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成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穩健的發展。

          參考文獻:

          [1]于桂娥.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的特點[J].財會研究,2007(7):76-77.

          [2]劉蕾.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改進探討[J].財會月刊,2011(11):1-10.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范文第2篇

          一、明確適用范圍和對象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僅適用于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法人資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未取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資格的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如各類協會等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不適用該制度。

          二、明確會計核算體系和方法

          第一,在會計核算體系上,會計核算體系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支出、損益。針對合作社財產性質和結構、運行特點、分配方式等,會計核算的基本核算體系中新增了一些內容:

          一是合作社的資產項目中除流動資產、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還增加了農業資產的設置。農業資產包括牲畜(禽)資產和林木資產等,農業資產按以下原則計價:購入的農業資產按照購買價及相關稅費等計價;幼畜及育肥畜的飼養費用、經濟林木投產前的培植費用、非經濟林木郁閉前的培植費用按實際成本計入相關資產成本;產役畜、經濟林木投產后,應將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產周期內按直線法分期攤銷,預計凈殘值率按照產役畜、經濟林木成本的5%確定,已提足折耗但未處理仍繼續使用的產役畜、經濟林木不再攤銷;農業資產死亡毀損時,按規定程序批準后,按實際成本扣除應由責任人或者保險公司賠償的金額后的差額,計入其他收支;合作社其他農業資產,可比照牲畜(禽)資產和林木資產的計價原則處理。

          二是合作社的所有者權益包括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盈余。其中股金為合作社對成員入社投入的資產,應按雙方確認的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按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入股金,雙方確認的價值與按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固定資產、農業資產和無形資產,以及接受他人捐贈、用途不受限制或已按約定使用的資產計入專項基金。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計入盈余公積。

          第二,會計科目的設置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及業務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與其他行業相比,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設置了部分特有的會計科目,如成員往來、牲畜(禽)資產、林業資產、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專項應付款、股金、專項基金等。

          一是成員往來。核算合作社與其成員的經濟往來業務。合作社與其成員發生應收款項和償還應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應收款項和發生應付款項時,做相反分錄。合作社為其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購買服務,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款”等科目;按為其成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購買而應收取的服務費,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收入”等科目;收到成員給付的農業生產資料購買款項和服務費時,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合作社為其成員提供農產品銷售服務,收到成員交來的產品時,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格,借記“受托代銷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應按合作社成員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下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額合計數反映成員欠合作社的款項總額;期末貸方余額合計數反映合作社欠成員的款項總額。各明細科目年末借方余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應收款項”反映;年末貸方余額合計數應在資產負債表“應付款項”反映。

          二是牲畜(禽)資產。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購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核算方法按農業資產計價原則中所述,這里不再重復。本科目應設置“幼畜及育肥畜”和“產役畜”兩個二級科目,按牲畜(禽)的種類設置三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幼畜及育肥畜和產役畜的賬面余額。

          三是林木資產。本科目核算合作社購入或營造的林木成本。核算方法按農業資產計價原則中所述,這里不再重復。本科目應設置“經濟林木”和“非經濟林木”兩個二級科目,按林木的種類設置三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合作社購入或營造林木的賬面余額。

          四是應付盈余返還。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按成員與本社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給成員的盈余,返還給成員的盈余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合作社根據章程規定的盈余分配方案,按成員與本社交易量(額)提取返還盈余時,借記“盈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應按成員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尚未支付的盈余返還。

          五是應付剩余盈余。本科目核算合作社以成員賬戶中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以及本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到本社成員的份額,按比例分配給本社成員的剩余可分配盈余。合作社按交易量(額)返還盈余后,根據章程規定或者成員大會決定分配剩余盈余時,借記“盈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應按成員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尚未支付給成員的剩余盈余。

          六是專項應付款。本科目核算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的資金。合作社收到國家財政補助的資金時,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合作社按照國家財政補助資金的項目用途,取得固定資產、農業資產、無形資產等時,按實際支出,借記“固定資產”、“牲畜(禽)資產”、“林木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專項基金”科目;用于開展信息、培訓、農產品質量標準與認證、農業生產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營銷和技術推廣等項目支出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應按國家財政補助資金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尚未使用和結轉的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數額。

          七是股金。本科目核算合作社通過成員入社出資、投資入股、公積金轉增等所形成的股金。合作社收到成員以貨幣資金投入的股金,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按成員應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兩者之間的差額,貸記“資本公積”科目。合作社收到成員投資入股的非貨幣資產,按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借記“產品物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成員應享有合作社注冊資本的份額計算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按兩者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資本公積”科目。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減少注冊資本或成員退股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科目,并在有關明細賬及備查簿中詳細記錄股金發生的變動情況。成員按規定轉讓出資的,應在成員賬戶和有關明細賬及備查簿中記錄受讓方。本科目應按成員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實有的股金數額。

          八是專項基金。本科目核算合作社通過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轉入和他人捐贈形成的專項基金。合作社使用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資金取得固定資產、農業資產和無形資產等時,按實際使用國家財政直接補助資金的數額,借記“專項應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合作社實際收到他人捐贈的貨幣資金時,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合作社收到他人捐贈的非貨幣資產時,按照所附發票記載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借記“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無所附發票的,按照經過批準的評估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產品物資”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科目應按專項基金的來源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合作社實有的專項基金數額。

          三、明確會計報表的種類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除編制資產負債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收支明細表外,還要求編制成員權益變動表、成員賬戶和財務狀況說明書,并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及時報送財務報告,各級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應對所轄地區報送的財務報告進行審查,然后逐級匯總上報。

          第一,成員權益變動表是反映合作社報告年度成員權益增減變動的情況。各項目應根據“股金”、“專項基金”、“資本公積”、“盈余公積”、“盈余分配”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中未分配盈余的本年增加數是指本年實現盈余數(凈虧損以“-”號填列)。

          第二,成員賬戶反映合作社成員入社的出資額、量化到成員的公積金份額、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以及返還給成員的盈余和剩余盈余金額。年初將上年各項公積金數額轉入,本年發生公積金份額變化時,按實際發生變化數填列調整。“形成財產的財政補助資金量化份額”、“捐贈財產量化份額”在年度終了,或合作社進行剩余盈余分配時,根據實際發生情況或變化情況計算填列調整。成員與合作社發生經濟業務往來時,“交易量(額)”按實際發生數填列。年度終了,以“成員出資”、“公積金份額”、“形成財產的財政補助資金量化份額”、“捐贈財產量化份額”合計數匯總成員應享有的合作社公積金份額,以“盈余返還金額”和“剩余盈余返還金額”合計數匯總成員全年盈余返還總額。

          第三,財務狀況說明書是對合作社一定會計期間生產經營、提供勞務服務以及財務、成本情況進行分析說明的書面文字報告,其內容至少應涵蓋以下方面:合作社生產經營服務的基本情況,包括合作社的股金總額、成員總數、農民成員數及所占的比例、主要服務對象、主要經營項目等情況。成員權益結構――理事長、理事、執行監事、監事會成員名單及變動情況;各成員的出資額,量化為各成員的公積金份額以及成員入社和退社情況;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成員個數及所占的比例;成員權益變動情況。除此之外的其他重要事項。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范文第3篇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規范;示范合作社;財務管理

          1引言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國依法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128.88萬戶,同比增長31.18%;出資總額達到2.73萬億元,同比增長44.15%;入社農戶約9400萬戶,占農戶總數超過35%。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的蓬勃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增加了大部分農民收入。但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產業仍處在發展初期,依然屬于弱勢群體創造財富的產業,因此在產業發展過程中必然存在著一些問題,財務會計規范就是其中的問題之一。

          2樣本說明及數據來源

          通過設計調查問卷以及書面訪談,采用統計抽樣的方法,從福建省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抽取300家進行問卷調查,樣本量覆蓋了福建省各市區省級及以上的示范合作社和省級以下及非示范合作社。本研究調查樣本的資料收集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由項目組的成員實地前往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實地調查,通過和合作社的財務人員進行面對面交流,獲得數據信息;另一種是通過當地農業局經管站的幫助將被抽樣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人員集中起來統一填寫調查問卷或者將電子版調查問卷發給農經管理站人員,請其將調查問卷發給農民專業合作社,并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回調查問卷。

          3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規范存在的主問題

          3.1財務制度不完善

          目前,各級合作社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制定的內部財務制度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漏洞。比如:合作社現金管理混亂,非示范合作社甚至出現庫存現金超標的情況。在本次調查中,省級示范合作社對現金進行專人不定期清點的比例為42.11%,市級示范合作社比例為35.29%,縣級示范合作社比例僅為26.09%,可見各級合作社甚至示范社在對現金管理方面依然存在不規范的地方,也暴露出合作社管理層對現金管理重視程度不夠。在走訪的合作社中采用收付實現制進行會計核算的比例高達46.71%,權責發生制僅占30.26%,甚至存在小比例的合作社采用會計核算制和會計科目制。不可否認,收付實現制對合作社財務人員的要求較低,操作方便,但使用收付實現制容易影響到期末盈余和收益的計算,同時加大財務人員編制財務報表的難度。在固定資產的購入成本核算中,各級示范合作社都有將買價和運雜費計入其中,但是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則只有不到半數的示范合作社將其納入成本核算范圍,導致報表中低估固定資產的成本,虛增了利潤,影響合作社財務報表的真實性。同時從收集到的數據了解到,平均76.16%國家級、省級、市級示范合作社有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在縣級示范合作社以及非示范合作社中針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比例僅達56.52%,導致成本核算失真。合作社申辦時大多利用政府的扶持資金購置房屋和工具,若對此類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后期將加劇合作社的清算工作。68.92%合作社制定的借款管理制度、銷售業務管理制度、采購及存貨管理制度不健全。在沒有制定借款管理制度的合作社中,示范合作社的比例也高達48%,同時10.39%國家級示范合作社存在著不規范的借款管理制度。由此可以看出,示范合作社沒有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并且暴露出評選示范合作社的條件不夠嚴格。14.57%的合作社購入材料按入庫時的市場價格入賬,各級別的示范合作社都普遍存在“購入材料按入庫時的市場價格入賬”的不規范情況,并且比例分布較為均勻,基本都在10%~20%之間。在調查樣本中,國家級、省級、市級、縣級示范合作社對存貨出庫的審批大多是由主管負責人審批,但是非示范合作社超過半數是由保管員進行審批。筆者就這些問題與理事長們進行交談,了解到在合作社實際運行管理中,財務專業人才的缺失是合作社財務不規范的重要原因,人才的缺失同時制約了合作社財務制度的運行和完善。據筆者收集的數據統計:從事合作社會計工作年限小于5年的財務人員中,有94%的人對出納所負責的具體工作了解不多,3%的國家級示范合作社都存在出納人員對業務了解不清導致工作不規范的情況。農民合作社財務人員多為兼職,而這些兼職人員的素質也參差不齊,有些是從地方企業退下來的老會計,對合作社財務會計不熟悉,又缺乏學習和必要的培訓,導致會計核算不全面,出現賬實不符,賬證不符的紕漏;有些是當地企業在職的會計人員,他們在為合作社做賬時為了簡便,完全使用企業會計科目以及會計賬簿核算,影響了合作社財務報表的真實性;有些則是理事長的親戚或者好友,專業素養較低,記賬就只是單純的記錄“現金流水賬”,有的甚至無證上崗。而造成合作社財務人員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點:一是合作社的經費預算緊張,理事長不愿聘請長期會計。尤其理事長個人對財務管理意識淡薄,財務分析能力差以至于對聘請專業會計人員的意愿不大。二是由于合作社目前處在發展初期,體制尚未健全,實力較為弱小,難以吸引專業財會人員就職。

          3.2會計核算不規范

          合作社要根據財會制度設立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賬簿,而在筆者走訪的合作社中,非示范合作社依然存在不設置會計賬簿、只單純記載“現金流水賬”的現象,部分示范合作社雖設有賬簿,但賬簿設置不夠完整,部分合作社缺少成員賬戶。各級合作社在明細賬的開設上較為完備,均占到調查數的90%以上。但是在銀行存款日記賬的開設上,調查樣本中,國家級的示范合作社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比例較高,省、市、縣級示范合作社開設比例較低,其中縣級示范合作社只有不到20%比例的合作社設立銀行存款日記賬,這非常不利于合作社實際資金的把控和運作。另外各級合作社設立備查賬簿的比例也較低,對于部分業務備查的缺失可能導致業務數據不清,資金去向不明。由于政府對處在發展初期的弱勢群體產業———合作社產業管理較為松懈,導致部分合作社為了應對政府臨時抽查,做虛假的賬簿報表湊數,該現象在筆者走訪的非示范合作社中尤為嚴重。填制記賬憑證時,非示范合作社較少將記賬憑證后所附由填制和審核人員簽名蓋章的原始憑證張數附上,不規范程度較高。縣級示范合作社對于經濟業務摘要和會計科目金額填寫較為不規范。80%以上示范合作社的原始憑證采用正式發票、統一收據、自制規范憑證等形式,且用白條頂庫的情況較少,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要求。但是58.93%非示范合作社中存在白條頂庫的情況,而且非示范合作社使用收款收據較多,正式發票使用率較低。

          3.3盈余分配不規范

          地方政府對合作社實行民主管理的政策,這隱形的造成了很多合作社在申請辦理時就存在虛報注冊資金以及成員出資額等問題,特別是工商部門沒有對實物參股進行價值評估,這對后期盈余的分配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同時,財務人員對盈余返還比例認定不清也影響了盈余分配。合作社財務制度規定財務人員在確定盈余分配比例時,要保證按交易量(額)比例向成員返還的盈余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而在筆者走訪的300家合作社中僅有45.03%的合作社當年實現盈余扣除提取公積金后盈余的不低于60%,這也暴露出超過半數的合作社在盈余分配方面存在較大的不規范。隨后筆者通過與合作社理事長以及財務人員的交談了解到目前大多數合作社是自己隨意設定返還比例,雖然在國家級和省級示范合作社當中,存在57.89%的合作社當年實現盈余扣除提取公積金后不低于盈余的60%,比總體情況略好,但也不容樂觀,縣市級合作社在這方面做得很不規范,比例只有44.12%和26.09%。

          3.4會計檔案管理不規范

          問卷調查的合作社約有56.36%合作社的會計檔案沒有包含經濟合同協議、會計人員交接清單和會計檔案銷毀清單。會計檔案中若沒有包含經濟合同或協議,則較難追溯會計憑證上的業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若沒有包含會計人員交接清單,則一旦發生會計資料遺失缺漏,較難確定當事人的責任;沒有包含銷毀清單,則較難發現合作社的會計資料是否完整。合作社社員以及財務人員普遍對檔案保管問題不夠重視,甚至存在部分合作社將檔案隨意的放在倉庫里,與商品堆積在一起,沒有設置專人專庫進行會計檔案保管。

          3.5財務軟件不統一

          合作社當前使用的財務軟件針對性不強,在筆者走訪的合作社中所采用的財務軟件大不相同,會計科目設置的種類五花八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明確規定合作社設置的會計科目有37個,其中“應付盈余返還”、“應付剩余盈余”是合作社專用會計科目。而筆者走訪的73%合作社的財務軟件是直接由企業財務軟件改造的,就合作社的財務人員使用方面來看,大大加深了其編制財務報表以及成員盈余分配表的難度。合作社依法享有國家的稅收減免優惠,但同時也造成稅務部門對其重視程度不夠的漏洞。在筆者走訪的合作社中,曾有財務人員向筆者反映合作社在稅務申報時遇到的問題:財務人員為了進行財務報表申報需要去稅務部門拿正式發票,但是稅務部門目前并沒有針對合作社專用的報稅軟件。稅務部門的軟件和系統主要針對企業,所以軟件里的會計科目的設置并不適合農民合作社,這就導致合作社財務人員無法通過軟件完成稅務申報。

          4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的建議

          4.1政府層面

          4.1.1加大資金扶持力度。目前合作社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成員的股金和國家的扶持項目基金,但是地方申辦合作社門檻低,使得政府所提供的扶持資金過于分散,達不到應有的扶持效果。因此我國合作社普遍存在融資困難的問題,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愿提供貸款給合作社亦加劇合作社融資的難度。針對融資困難,政府應該逐步加大對合作社項目資金的扶持力度,盡快出臺適用于合作社的貸款以及稅收方面的政策條例。政府對國家的扶持資金的使用應趨于公開化透明化,通過開展基層干部走訪合作社活動落實扶持資金的使用情況。4.1.2提高評定各級示范合作社的質量標準。政府在評選各級示范合作社時,應將合作社的財務情況作為重要考察指標,不應只注重合作社數量和規模,而應多注重合作社的質量比如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對于優秀的示范合作社建立相關激勵機制對其進行表彰,同時鼓勵非示范合作社向示范合作社學習。4.1.3完善合作社監督機制。政府對于合作社使用的財務軟件要給予一定程度的重視,盡快指定相關單位設計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軟件和稅務軟件供合作社使用,提高合作社財務的電算化和規范化程度,減輕合作社稅務申報的難度。各部門加強責任意識,財政部門、工商管理部門和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正確劃分各自的工作責任,遇事不相互推諉,加強落實財務監管和審計工作。加強對合作社財務核算進行監督和審計,對于提供不實財務賬簿以及財務報表的合作社,加強查處,責令整改,情節嚴重,要堅決撤銷。4.1.4引進高校優秀財務人才。在合作社人才引進方面,政府可通過“大學生村官”的平臺將高校優秀的財務專業大學生引進合作社。這一舉措既有利于減輕大學生就業難的壓力,又有利于緩解合作社財務專業人員的缺失。

          4.2合作社層面

          4.2.1營造合作社高質量財務規范氛圍。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加強財務人員以及社員的財務知識培訓與教育,理事長要積極爭取財務人員的培訓費納入政府扶持預算,利用互聯網、高校名師講座等形式提高財務人員的規范意識。加強對社員財務知識的培訓有利于完善合作社內部監督。合作社管理層應主動參加政府部門牽線搭橋舉辦的高校財務規范相關內容的講座,加強對財務規范的重視程度。4.2.2完善合作社內部財務制度。合作社要建立健全財務體系,應該實行財務單獨核算,明確社員的權限和責任,注重集體決策。加強對合作社資金的監督管理以及票據的管理,對于白條和自制憑證不予以報銷入賬。做好會計檔案的保管工作,設置專人專庫進行保管。按照財會制度制定社內盈余分配方案,規范盈余分配制度,為成員建立統一的成員賬戶,及時記錄權益的變動,建立盈余支付機制。4.2.3示范合作社要發揮先鋒模范作用。問卷調查統計數據顯示,示范合作社等級越高則其規范程度越高,并且規范程度普遍高于非示范合作社。因此示范合作社更應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積極推動合作社財務管理規范化,生產標準化,引導并推動合作社完善內部運行機制。

          4.3會計人員層面

          合作社的財務人員應自覺提高自身的財務素質,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法規的學習,提高自身業務能力水平并努力爭取持證上崗;主動學習使用財務軟件以及報稅軟件,提高合作社電算化程度;認真學習《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按制度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和賬簿;使用權責發生制記賬,在登記記賬憑證的時候,應盡量附上正式發票或者自制原始憑證,堅決不許白條頂庫;加強對現金的清點和管理,庫存現金做到日結,不在社內存放超標數額的現金;計算固定資產的成本時將買價、運雜費、保險費和其他相關費納入成本核算范圍,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完善合作社借款管理制度、銷售業務管理制度、采購及存貨管理制度;按照相關財務制度規定以及核算要求設置完整的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賬簿,不記載“流水賬”,加強對會計檔案的管理,完善會計報表的編制,注意報表間的勾稽關系。做好盈余分配工作,比例按制度規定———當年實現盈余扣除提取公積金后盈余的不低于60%,盈余的規范分配增加社員的收入,同時穩定合作社的發展,提高合作社內部凝聚力和發展后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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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師高康、黎陽.加強合作社規范化建設關鍵要抓好財務管理[J].農村財務會計,2011(07):7-10.

          [3]劉媛媛.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規范化制約因素分析與思考[J].中國農民合作社,2010(06):18-19.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范文第4篇

          一、總體要求

          穩定農村經營工作基礎上,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屬農民專業合作社范疇。以農民為主體,以出資多元化、要素股份化、發展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經營產業化、管理規范化、運作市場化為主要特征的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組織。

          (一)以改革創新農村體制為導向,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為主線,鼓勵和支持農民以承包經營權等多種生產要素作價入股,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參與,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進一步提高農業生產組織化程度,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和工資性收入,加快縮小“三個差距”和實現共同富裕的步伐。

          (二)組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鼓勵和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基層供銷合作社等市場主體領辦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鼓勵和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清理農村集體資產、資金、資源的基礎上,主要目標和任務。引導農民以勞務收入、資金、技術、設施設備、生物資產、農村“三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房屋和林權)等多種要素作為股份。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量化確股,組建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條件成熟的地區,可探索發展具有農村社區服務功能的股份合作社。主城近郊農村重點推行以農村集體資產量化確股組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其他地區重點推行多種要素入股組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全市力爭發展服務能力強、民主管理好、帶動增收能力強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000個。十二五”末。

          (三)也可以自愿加入或退出一個或多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二是因地制宜。尊重客觀實際,工作原則。一是農民自愿。農民可以自主成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鼓勵各地科學選擇適合本地實際的組織規模、組織形式和發展途徑。三是規范辦社。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合作社章程,全面推行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切實保障合作社成員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是以農為主。面向“三農”發展,以生產發展為基礎,以農民增收為目標。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作價出資的農村土地,不得改變土地集體所有性質,不得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得損害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二、實施步驟

          (一)制訂切實可行的市、區縣(自治縣)發展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實施方案,前期準備階段(2011年年底前)全面總結近年來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試點工作經驗。搞好宣傳培訓工作。

          (二)使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成為全市農村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推進發展階段(2012―2015年)穩步推進多模式、寬領域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

          (三)制定新的發展目標和政策措施。總結評價階段(2015年年底前)全面總結、評價推進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的經驗和教訓。

          三、主要工作

          (一)依法組建。

          做到依法組建、依法運作、依章辦事、誠信經營。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發展必須嚴格遵循“服務農民、進退自由、權利平等、管理民主”要求。

          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須經成員民主討論制定完善管理章程,制定完善管理章程和相關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健全運營管理、社務公開、崗位責任、生產經營、收購營銷、財務會計、檔案管理等各方面管理制度。

          自愿按照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進行規范運作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登記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依法開展登記注冊。新成立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須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對已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應包含“股份合作社”字樣。

          作為所有者權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據,規范出資行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應向入社成員提供出資證明。并以記名方式對成員姓名(單位或組織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度、所占比例等情況進行登記。成員入社、退社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及合作社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出資入股組建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必須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經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明確各自職責,健全治理結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規定建立完善成員(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監事會(執行監事)等組織機構。依照章程規定行使職權。

          (二)強化管理。

          科學合理設置內部機構,完善經營結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要根據生產經營和內部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根據需要,可以聘請職業經理。職業經理可以進入理事會或管理班子,按照章程規定和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授權負責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具體生產經營活動。

          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要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加強財務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財政部印發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規定。獨立建賬,規范會計核算,定期向成員公布財務狀況。

          做好盈余分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每年應從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以及必要的公益金、風險基金。可分配盈余按成員與本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和所占股份份額相結合的方式統籌制訂返還或分配方案。按成員與本合作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的返還總額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具體返還或分配辦法按照章程規定或由成員(成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

          (三)多元發展。

          抓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培育和發展,按照“三個一批”工作思路。進一步激活農村資源,促進農村經濟發展,持續穩定增加農民收入。

          引導廣大農民組建或與農業龍頭企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基層供銷合作社、城市工商企業等市場主體聯合興辦各種類型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一批。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

          完善經營機制、要素投入機制和利益聯接機制,規范一批。指導現有股份合作社開展規范化建設。促進規范運行、健康發展。

          凡是入社農民愿意以多種要素的緊密合作取代原單一要素合作方式的有關職能部門要支持指導其規范合作行為,改造一批。對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合理確定要素股份,依法變更登記為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四)提升能力。

          開展“農超”農校”農商”對接;支持其實行統一的生產技術規程和質量標準,提升市場競爭能力。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三品一標”申報認證活動;支持其在城鎮建立產品銷售連鎖店、專柜和產品直銷點、代銷點。建立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

          開展內部信用合作。提升服務支撐能力。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為成員提供優質、低價的農資采購供應、資金周轉、土地流轉等服務。

          幫助成員提高收入水平,提升引導帶動能力。引導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立規范、合理的產品和服務定價機制。輻射和帶動非成員農戶增加收入。

          (五)政策扶持。

          以種植和養殖大戶為重點,擴大成員數量。以普通農戶為基礎。積極動員廣大農民組建或參與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不斷增加入社成員數量。鼓勵保留農村承包地的轉戶農民和在農業領域創業興業的城鎮下崗職工、大學畢業生等加入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農村集體資產作價入股,促進資本集聚。引導農民以各種生產要素出資入股。吸引農業龍頭企業、城市資本、基層供銷社等市場主體出資入股,擴大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的資本規模。探索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與有關市場主體開展合資、租賃、BOT等形式的合作,解決服務設施、加工廠房等方面需求。

          擴大經營規模、促進集約發展。壯大經營規模。鼓勵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通過依法流轉方式承接轉戶農民保留的承包地和自愿退出的承包地。

          發展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扶持發展特色農產品加工、鄉村旅游等二、三產業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延伸產業鏈條。圍繞農業主導產業和特色產業。拓展生產功能、生活功能和生態功能,延長產業鏈,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大膽探索承包經營制度、經濟責任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職業經理人制度,完善分配機制。按照“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運轉高效”要求。努力實現公平的產權制度與高效的經營制度的統一。

          四、重點項目

          (一)基地建設項目。

          全市每年扶持100個產業基礎好、運行機制好、帶動農戶增收效果好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2012―2015年。重點支持建設和改造溫室大棚、倉儲設施、小微型水利設施等基礎設施;購置灌溉設備、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儀器等設備;良繁體系建設及優質新品種引進和推廣。

          (二)產業鏈建設項目。

          開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申報認證,積極支持農產品運輸冷鏈系統建設及加工、物流所需廠房建設、設備購置;支持制定和實施農業生產標準與技術規程。打造知名品牌;支持建設農產品產地批發市場,發展電子商務,城市超市設立直銷專柜,建立城市社區直銷網點。

          (三)管理能力提升。

          每年培訓200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理事長,實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優秀理事長培養計劃”采取市內集中學習與市外考察學習相結合的方式。每年培訓1萬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經營管理人員和普通成員,每年培訓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信息員500名。建立全市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信息化體系,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實施精確指導、精細管理、動態監測。

          五、推進措施。

          (一)市財政局、市商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林業局、市金融辦、市供銷總社等部門和單位參與,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農委牽頭。建立全市扶持發展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開展形勢分析,及時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具體問題,統一對外信息口徑。各區縣(自治縣)要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

          (二)負責做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設和發展有關業務的指導、扶持、服務、監督工作。各級供銷合作社依據職責,職能部門協同推進。全市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做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設和發展的綜合指導、扶持、服務、監督等工作。各級工商、財政、稅務、科技、國土房管、交通、林業、水利、扶貧、質監、商業、金融、環保等行政部門依據各自職責。通過引領創辦、資金注入、項目扶持、人才培訓、市場開拓、產供銷服務等形式,做好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建設和發展的組織、指導、培育、服務工作。

          (三)通過資本注入、項目補助、農業保險、融資擔保、貸款貼息、以獎代補、民辦公助等形式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由市財政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要加強金融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和區縣(自治縣)財政建立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專項資金。金融機構優先向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成員提供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服務。對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優先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把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納入農村信用等級評定范圍。堅持“限于成員內部、用于產業發展、吸股不吸儲、分紅不分息”等基本原則的情況下,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開展內部信用合作,具備條件的可以允許其牽頭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完善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用地審批手續,充分利用“地票”制度對合作社符合條件的加工項目建設用地予以支持,依法依規支持設施農業用地。鼓勵和支持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創辦農產品加工、流通類企業。

          (四)培育一批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領軍人才,培育經營管理人才。實施“人才興社”戰略。帶領群眾共同致富。允許科研人員和農技推廣人員受聘到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兼職。鼓勵和支持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新型股份合作社就業。

          農民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范文第5篇

          一、固始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

          截至2010年6月30日,固始縣已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462家,其中,種植類196家,畜禽養殖類119家,農機類68家,水產類20家,林業類19家,茶葉類17家,其他類23家。注冊資本總計12.77億元,成立時登記社員戶數11.9萬戶。在46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有(河南)省級示范社2家、(信陽)市級示范社10家、(固始)縣級示范社30家、行業重點社60家。經營范圍已覆蓋了縣域農業主導產業和農業服務業。農民專業合作社通過申報認證和資源整合,擁有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無公害農產品的優質農產品23個,(河南)省級名牌農產品3個。固始縣90%以上的養殖大戶均加入了合作社,1000畝以上的土地經營大戶全部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社員。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現代農業中的作用

          (一)提高了農民組織化程度

          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建立現代經營模式的要求,通過把社員、農民組織起來,解決了生產關系與現代農業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矛盾,實現了資源的有效集聚,為發展現代農業提供了基礎條件。固始縣金地種植專業合作社以城郊鄉大棚村為中心,吸納社員631戶,統一經營土地面積達5054.8畝。由于過去千人千條心,種植作物是“小而全”,商品率低,市場競爭力弱。合作社統一組織經營后,形成了千人一條心,按照合作社種植規劃組織生產,種植水平大幅度提高,產品質量全面提升,競爭力明顯增強。目前,該社全部實行訂單生產,與市場實現了完全對接。

          (二)提高了農業裝備水平

          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實現節本增效、促進農民增收的目標,就必須依靠現代化的裝備。固始縣已注冊運行的46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雖然多數成立時間不長,但農業裝備條件都有一定程度的改善。經過對固始縣183家種植專業合作社進行調查發現,農田設施配套程度由40%提高到76%,完好率由32%提高到81%,機耕比例由70%提高到95%,機播比例由8%提高到40%,機收比例由80%提高到100%。

          (三)提高了農業科技應用水平

          科學化是現代農業的核心。因此,農民專業合作社在運行中,均把新技術的應用作為重要手段,把引入科學的管理模式和先進的經營理念作為主要措施,把提高技術集成配套程度和產品科技含量作為一項長期的任務。固始縣潤東農機專業合作社為提高水稻生產科技含量,投資150萬元,新建了現代化育秧工廠,2010年育秧規模達8000畝,通過溫室育秧技術、機械插秧技術、合理密植技術、化學除草技術,平衡施肥技術等稻作先進實用技術的集成配套運用,與傳統種植方式相比,畝效益凈增20%以上。

          (四)提高了農業產業化水平

          圍繞一個產業實施系列化開發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原始定位,是農民專業合作社區別于其他農業經營主體的最顯著特征。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成為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化農業轉變的主要動力。固始縣佳茗茶葉專業合作社是一家由九華山茶場發起、南部山區茶農為社員的茶葉專業合作社。過去,分散的茶農各自種植自己的小茶園,由于加工工藝跟不上,產品質量無保證,經營效益極低。組建合作社后,分散的茶園成為生產基地,茶農成為經營員工,龍頭企業、有機食品、九華山品牌等實現了共享,形成了產加銷一體化經營,產業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五)提升了農業發展理念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提升農業發展理念方面發揮著引領作用。一是堅持以市場為引導,組織社員進行商品化生產。二是突出主導產業和主要產品,實行規模化經營。三是用工業理念經營農業,開展產加銷一體化開發。四是走“節約、集約、高效、協調”的發展路子,把農業增長方式轉移到依靠科技進步上來。固始縣趙崗鄉固始雞養殖專業合作社,在趙崗鄉石堰村承包荒山7000多畝,建立了生態養殖園,并配套建立了固始雞博物館,組建了固始雞研發中心,全部實行企業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實行統一育雛、統一飼料配方、統一應用散養固始雞模式、統一防疫和產品統一銷售,實施一體化經營后,社員戶收入大幅度提高。

          (六)提高了從業人員素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把人才擺在合作社生存發展的重要位置,不僅采取各種措施招攬人才,而且注重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既為合作社的發展增添了后勁,又實踐了現代農業“用培養新型農民發展農業”的經營理念。

          三、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視,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

          按照建設農村改革發展綜合試驗區的要求,為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固始縣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設立了辦公室,把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列為試驗區建設創新“機制”的主要內容,制定專項工作考核細則和考評辦法,并建立了嚴格的督導檢查機制。明確鄉鎮和縣行業主管部門責任,理順條塊關系,細化工作措施,保證了各項工作的落實,初步形成了舉全縣之力促發展的工作格局。

          (二)出臺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固始縣人民政府先后制定了《關于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意見》、《固始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認定及管理辦法》和《關于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的意見》,配套出臺了相關鼓勵和扶持政策,并堅持“說了算、定了干”,狠抓優惠政策的兌現落實。對通過(河南)省級、(信陽)市級、(固始)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認定的,固始縣人民政府分別給予1~5萬元的獎勵;對獲得著名商標、有機食品認證及獲得名牌產品稱號的獎勵5萬元;對4個建立育秧工廠,示范推廣機插水稻溫室育秧技術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固始縣人民政府分別給予20萬~50萬元的獎勵;2009年,固始農行、農發行、農合行、天驕銀行四家金融部門共投放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貸款0.5億元,固始縣農口部門共落實上級扶持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621萬元,固始縣農業局結合“油料倍增計劃”和“小麥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的實施,在15個農民專業合作社設立示范區4431畝,落實物化補貼物質折資56萬元。構建服務體系,開展農技人員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結對子活動,實現了服務零距離。

          (三)強化綜合培訓,提高發展質量

          固始縣堅持以開展綜合培訓為重點,注重在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上狠下工夫。一是為提高服務人員的履職能力,對各鄉鎮分管領導、鄉鎮農業發展服務中心及縣直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二是為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運行質量,對(固始縣)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長及經營管理人員進行了全面輪訓;三是為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從業人員素質,按照合作社的專業分類,農業局、畜牧局、農機局、特產局等部門分行業組織了專題培訓。通過培訓,不僅達到了規范運行的目標,而且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培養了一批懂技術、善經營、會管理、留得住的新型人才。

          (四)強化規范引導,落實監管措施

          一是在建章立制上加強規范。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把《章程》擺在健全制度、規范運行的統領位置,把建章立制作為實現民主管理、規范運行的基礎,做到管理有序,有章可循。二是在完善內部收益分配上加強引導。幫助建立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制度,制訂盈余分配方案。使利益聯結成為“雙贏”的保證和提高組織化程度的重要體現。三是在規范產業開發上加強指導。要按照高標準的開發思路,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高效開發,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夠把生產基地建設、名牌農產品創建、優質農產品認證等作為自覺行為,把標準化、規模化、專業化、品牌化和機械化作為重要的目標和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手段。

          (五)堅持示范帶動,促進平衡發展